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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洞高铁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细则(95页)
敏洞高铁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细则(9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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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细则
上传人:奈何 编号:582561 2026-03-02 92页 774.04KB
1、敏洞高铁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青海省花石峡至敏洞高铁(下称本项目)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水平,提高投资效益,力争达到精品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第279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及其它基本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从事本项目工程建设活动的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建设的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单位)和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公路建设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质量管2、理及质量目标第三条、本项目确定的质量目标为:分项工程合格率100%,项目竣工验收综合评分90分以上,杜绝重大质量事故,消除质量通病及隐患,确保优良工程,争创优质工程。第四条、凡从事本项目建设活动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都必须紧紧围绕质量目标开展工作。第三章 质量管理措施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落实“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第六条、本项目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实行监理制度。工程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执行批准的设计文件、现行的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第七条、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新理3、念。根据交通运输部提出的“以人为本、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公路建设新理念,在本项目公路建设期间,始终把“为全社会提供质量可靠、使用安全、行驶舒适、环境和谐、资源节约、经久耐用的优质工程”作为公路建设目标,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第八条、从源头控制工程质量。公路建设各个阶段严格按程序办事,各阶段都力求达到相应的深度和较高的质量。建设管理上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第九条、推行标准化、规范化施工,保证各项工程规范有序地进行。在各项目开工前,下发包括驻地建设、文明施工、质量目标、材料堆放保管、施工及监理人员胸牌、项目经理部公示牌,构造物公示牌、模板制作、各分项工4、程规范化施工要求、预制件标识等在内的规范化施工的标准,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加以落实,业主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与计量支付挂钩,保证工程建设规范有序进行。第十条、加强事前控制,以事前作业指导书控制工程质量。一般情况下,在公路建设工程中要求总监办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制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应详细规定各分项工程的材料要求、工艺、施工参数、操作规程,作为指导施工的指南。通过这一措施,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操作统一、规范,做到事前控制,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第十一条、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高起点、严要求,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在公路建设项目中大力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即各合同段第一个分项工程如第5、一层路基填土、第一根钻孔灌注桩、第一根立柱、第一片盖梁、第一面涵洞台身、第一道通道墙身、第一片梁板、第一个防护工程、第一段路面基层、第一段路面面层等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材料试验情况、各种工艺参数、模板加工及支护),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到场,经实地操作成功,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达到要求,获得各方认可后,作为以后同类分项工程的最低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则予以返工。同时对做得比较好的召开现场观摩会,作为样板工程在全线推广,以此来示范和带动全线工程质量的提升。第十二条、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加大监理工作力度。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监理程序6、,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监理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针对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总监办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分项工程和工序提出具体的要求及必须达到的质量标准。监理人员做到随叫随到,做到施工监理同步进行。业主随时抽查监理资料、监理程序、监理人员出勤情况、监理人员工作态度等。对工程施工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道工序都要求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对于重要的工序要求监理工程师旁站;对于不合格工程,坚决返工重建。在施工过程中,对于个别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凭借手中权力吃、拿、卡、要的监理人员及试验人员给予全线通报批评并清除出场。第十三条、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工程复工和各新合同段开工之初,组织全体监理7、人员、各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质检试验负责人参加技术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合同管理、进度控制、计量支付、工艺流程、试验检测、资料管理、档案管理等知识。通过培训,将规范化、正规化、标准化深入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工作中。第十四条、加大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和每月的综合考核工作。项目办会同总监办对各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及各驻地办的监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工程资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廉政建设等方面入手,通过考核打分,将考核分数、名次作为评选优胜单位和诚信考核的依据。召开工地现场会,对于工程中8、出现的好的作法及样板工程在全线进行推广;对出现的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工程责令返工重建,并进行通报批评。对返工的项目,通过召开质量现场会、通报批评等形式,使各施工、监理单位从中吸取教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第十五条、加大监理抽检力度,以数据为依据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的标准试验审批和监理的日常抽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尤其是标准试验的审批,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极大。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做好标准试验的平行验证,保证审批的标准试验准确无误。充分发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和驻地办试验室的作用,加大试验抽检频率。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要求驻地办试验室的抽检频率不得低于30%,9、中心试验室的抽检频率不低于10%;采用监理试验室检测数据一票否决制,凡是监理试验室检测出的数据不符合规范的工程,全部返工。第十六条、实行质量问题挂号、销号制,切实消除质量隐患。业主、监理加大质量检查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总监办、驻地办登记、挂号,派专人监督质量问题的整改。只有当质量问题确实已经整改,经监理现场复查合格后方可予以销号,并准予计量支付;否则,将不予销号、不予计量支付。第十七条、路用材料准入制度1、总则1.1、为规范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路用材料的使用,进一步加强路用材料的质量管理,有效控制路用材料的各项指标,防止劣质材料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确保公路建设质量,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10、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路工程质量管理部分等规定,结合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2、本办法适用于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工程使用各种自采材料的准入活动。1.3、材料准入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2、路用材料准入条件2.1、凡在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项目中使用材料,必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关于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省交通厅的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2.2、凡在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项目中使用路用材料的生产、供应单位必须具备能够保证材料质量的先进生产设备及产品出厂检验的技术装备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2.3、根据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工11、期紧、质量标准高、环保要求严等的实际,工程所需石料加工场(含施工单位自行设立的加工场)必须具有两条及以上反击式集料生产线,采用反击式筛分联合机及二级吸尘装置,集料生产时使用隔片筛或整型机,并应有专用的片石堆放场、分拣区和废料堆放场;喂料口须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3、路用材料准入程序3.1、外购材料的准入程序:、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拟使用材料的“路用材料准入申请报告单”,同时提供拟使用材料的加工原料来源、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施工单位自检报告等相关资料和样品;、监理工程师接到“路用材料准入申请报告单”及相关资料和样品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拟使用材料进行抽检试12、验,并签署是否准入的审核意见,同时将“路用材料准入申请报告单”及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报告等报项目办审批。、项目办依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报送的“路用材料准入申请报告单”及相关资料和样品,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并根据复检结果签发“路用材料准入申请批复单”,签署是否准入的审批意见;同时对批准准入的材料签发“路用材料准用证”,并留样监管。3.2、自采材料的准入程序:、施工单位进场后,根据设计和实地考察,现场确定最终的使用料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拟使用材料的“路用材料准入申请报告单”,同时提供施工单位自检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和 “路用自采材料料场表”审核。、监理工程师接到“路用材料准入申请报告单”及相关资料13、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拟使用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抽检试验,签署是否准入的审核意见,同时将“路用材料准入申请报告单”及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报告等报项目办审批。、项目办依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报送的“路用材料准入申请报告单”及相关资料,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取样和复检,并根据复检结果签发“路用材料准入申请批复单”,签署是否准入的审批意见;同时对批准准入的材料签发“路用材料准用证”,并在使用过程中随机进行抽样检验和监管。4、路用材料准入管理4.1、项目办遵照本制度负责路用材料监督检查,对使用的路用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任何环节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4.2、项目办对某一料源送检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14、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路用材料都始终合格,项目办批次抽检后有权拒绝使用此料源不合格的路用材料。4.3、项目办检测合格准入的路用材料用于本项目,并不免除承包人、监理的质量责任。4.4、施工、监理单位都必须严格按施工规范和程序要求对路用材料进行检测,施工单位最终对路用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单位对路用材料负监理责任。4.5、任何工程使用未经项目办审批准入的路用材料,不论该工程是否完工,均应由承包人自行拆除,费用自负。4.6、路用自采材料准入申请一经批复,不得任意变更路用自采材料料场,保证路用自采材料使用过程的每个环节溯源,否则按违约处理。4.7、路用自采材料和成品料均要集中采集加工,不得任意改变采集加15、工方式和工艺,进场备用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4.8、现场备用的路用材料,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必须分类库存、堆放,界限分明,标示清晰。自采材料分界墙要有足够高度和强度,堆放场地应整平、硬化和围砌、棚护,防止材料二次污染,不许随进随用,并为防止集料离析,堆放集料不宜过高且分层退台存放。4.9、不合格或未按本制度审批准入的路用材料不许进场或在现场存放,如现场检验发现不合格路用材料必须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清出,并做好处理记录,否则违约处理。4.10、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质量变化的路用材料必须经施工、监理单位重新试验申报后,项目办最终做出使用和处理结果。5、附则5.1、公开招标的外购材料不适用本制度。5.216、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建管部负责解释和不定期组织督查。附件:1、路用自采材料料场表2、路用材料准入申请报告单 3、路用材料准入申请批复单 4、路用材料准用证路用材料准用证工程名称: 合同段名称:施工单位: 编 号: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材料来源材料用途供应范围采集加工方式运输方式项目办(章)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第 项目办项目办主任(签名)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项目路用材料准入申请批复单合同段名称: 起讫桩号:施工单位: 编 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及来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报送日期项目办收件日期项目办复检报告日期复检结果(准入意见):项目办(盖章17、):项目办主任(签名):试验检测工程师(签名):附件批复单收件人施工单位收件日期监理单位收件日期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项目路用材料准入申请报告单合同段名称: 起讫桩号:施工单位: 编 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及来源产品标准实际产量供应范围申请材料使用部位采集加工方式运输方式申请批复最早、最迟时间施工单位对准入材料自检情况(主要性能及指标):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检测负责人:申请时间: 年 月 日附件监理工程师收件人、日期监理试验检测工程师意见、签字、时间年 月 日监理工程师批复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时间年 月 日第十八条、结构物模板质量技术要求1、总体要求1.1、对于本项目混凝土工程的模18、板,要求必须使用新制作的组合钢模板(除涵洞及通道的墙背外),包括立柱、盖梁、盖板、空心板、箱梁、异型板、承台、墩身、箱涵、墙身及所有混凝土结构物外露部分等;对于小型预制构件必须使用ABS工程塑料模板。1.2、每种构件模板定购或加工之前,其具体指标和要求必须经驻地办审查。加工过程中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代表定期到生产厂家进行抽检查看。每批加工完成的模板必须由业主项目办、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模板厂家成立的验收小组到施工现场按本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模板检验标准见附件)。1.3、为防止充气胶囊上浮造成空心板顶板厚度不足,空心板预制构件要求使用12.515.0/m3的发泡聚苯乙烯作填充内模。1.4、作19、为外露构件的模板尽量使用单块模板,肋板式桥台及涵洞(通道)的墙身模板应采用大块钢模板(面积3.0)。混凝土外露面要求达到普通清水混凝土外观标准。2、模板设计2.1 编写模板工程施工说明书;2.2 绘制配板设计图、连接件和支承系统布置图、细部结构和异型模板详图及特殊部位详图;2.3 根据结构构造型式和施工条件确定模板荷载,对模板和支承系统做力学验算;2.4 编制钢模板与配件的规格、品种与数量明细表;2.5 制定技术及安全措施,包括:模板结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特殊部位、预埋件及预留孔洞的处理方法,必要的加热、保温或隔热措施,安全措施等;2.6 制定钢模板及配件的周转使用方式与计划;2.7 模板的设20、计应做到宜大不宜小,宜长不宜短。钢模板采用模数制设计,通用模板的宽度模数以50mm进级,长度模数以150mm进级(超过900mm时,以300mm进级);2.8 模板应牢固且不变形,能使完成的混凝土构件符合规定的尺寸和外形,应考虑浇筑混凝土时的震动影响,在计算荷载作用下,应对模板、支架及拱架结构按受力程序分别验算其强度、刚度及挠度。2.9 钢模板必须要有足够的厚度和刚度以保持不变形,面板厚度不得小于6mm(用千分尺检测),且平面模板必须采用国标材料平板,不得采用卷板(开平板);加劲肋板、框架用10和8槽钢,侧面模采用6mm以上钢板,各焊缝牢固严密,焊缝磨平、打光,所有的螺栓和铆钉必须是埋头式的,21、夹具、销钉或其他连接部件必须设计得能使模板连接牢固,并能使拆模时不损坏混凝土构件外形及外观。3、模板的制作3.2 钢模板及其配件必须在模架上制作,先拼装焊接完成支架,再覆盖钢板模板。要求下料尺寸准确、模板平直,转角光滑,接缝平顺,连接孔位置准确,并应采取必要措施,以减小焊接变形,并对焊缝打磨平顺(影响混凝土外露面外观的接缝处钢板必须用铣边机铣刨,禁止焊接后打磨)。3.2 空心板和箱梁的底模要求使用厚10mm以上钢板,钢板两侧并加角钢进行补强,同时作好防锈、预拱度及胀、缩缝的处理。桥墩盖梁和空心板梁要求采用端模包侧模,不同角度的端模必须单独加工。3.3 混凝土墙式护栏模板要求使用厚10mm以上钢22、板,并且在混凝土施工时使用中频式(5000-8000转/min)振捣器振捣,拆模后的混凝土达到清水混凝土要求,表面光洁、无气泡、色泽一致,达不到要求的模板必须返工重做。3.4 模板中所有的连接缝都应采用适当的设计形式,预制标段钢模板连接缝建议采用平缝。混凝土外露表面的模板接缝,应做成一种有规则的水平和垂直形式线条,并保持线条的连贯,所有的施工缝应同这些水平和垂直线条相重合或平行。4、模板安装及拆卸4.1 模板安装时应由厂家进行指导安装,模板工进行持证上岗。安装侧模板时,应防止模板移位和凸出。基础模板可在模板外设立支撑和固定;墩、台、梁的侧模板可设拉杆固定,浇筑在混凝土中的拉杆,应按拉出和不拉出23、的要求,采取不同措施。模板内的金属拉杆或锚杆,应设置在距表面至少50mm的深度处。在许可使用普通金属丝作拉杆时,拆除模板时应将所有金属丝从混凝土表面剪割到只剩6mm。小型结构物,可用金属线代替拉杆。4.2 桥墩盖梁的模板支撑要求采用抱箍方式,一个柱子上使用一大一小两个抱箍,螺栓孔均采用高强螺栓、双螺母。圆柱形桥墩的柱模,上下两节采用子母扣连接。4.3 模板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系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检查。浇筑混凝土前或浇筑中,发现模板有超过允许偏差的可能值时,监理工程师必须指示停止施工,直到缺陷被改正为止。4.4 模板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倾覆措施。4.5 对于周转次数较多24、的钢模板,必要时可在金属模板接缝处填塞橡胶条、双面胶等弹性材料止水,保证混凝土浇筑或固结过程中细料或水泥浆不流失。空心板或箱梁外侧模与底模之间必须安装2.5的实心橡胶条。对外露钢筋处的模板要求采取严格的堵漏措施,如采用建筑上用的泡沫填充剂进行堵塞,脱模后通过凿毛剔除填充剂,确保混凝土不出现松散现象。4.6 模板的拆卸期限应根据预制构件的特点、模板部位和混凝土所能达到的强度来决定:非承重模板的拆卸,应保证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方可拆除;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能承受自重和其它可能叠加的荷载时方可拆除。5、钢模板的保养钢模板拆卸后,要立即进行清理、维修和保养等,并在合适的地方堆放整齐,轻搬轻25、放,严禁乱堆乱放。所有模板在施工现场存放时,地面要硬化、平整,严禁模板在存放时变形。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将模板打磨、清理干净,底部应没有铁锈、污垢、泥土等杂物。钢模板的周转次数应严格控制,一般周转3次后应进行全面检修并抛光打磨一次。6、模板脱模剂 模板脱模剂应采用同一种专用脱模剂或吸水率适中的无色轻机油,严禁使用废机油等油料,且不得造成钢筋及混凝土施工缝的污染。对预制厂、梁厂模板钢底模要求采用长效漆质脱模剂,用水可直接冲洗,保证底模不受焊渣污染。第十九条、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科技提高工程质量。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自己的质检机构和通过技术监督部门计量标定和临时资质认定的工地试验26、室。对用于工程的各类原材料、分项工程的几何尺寸、已完工程的质量进行100%的全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抽检。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要认真填写各类测量、施工、试验、质检记录,对隐蔽工程和关键工程部位,要进行拍照或录像。资料的整理归档,应做到分类、准确、及时、齐全、清楚,严禁编造假资料。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必须根据工程分阶段施工的特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与工程相适应的能够胜任工作的监理工程师,人员结构必须合理。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必须建立自己的通过技术监督部门计量标定和资质认定的中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不得接受除建设单位委托以外的任何试验检测工作,以保证27、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模 板 检 验 标 准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面板厚度空心板和箱梁的底模10千分尺检查混凝土墙式护栏模板其它钢模板62模板高度1.0卷尺量检查3模板长度0-1.0卷尺量检查4圆柱模直径0-2.0卷尺量检查5侧面弯曲L/30006模板版面对角线差对角线长度的L/2000卷尺量检查7模板平整度12m靠尺,塞尺检查8边线不直度1/10002m靠尺,塞尺检查9相邻模板拼缝高低差0.3平尺,塞尺检查10相邻模板拼缝间隙0.5塞尺检查11模板连接孔距距面板面偏差0.3卡尺检查12孔间距偏差1.0卷尺量检查13圆柱模板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偏差3卷尺量检查14模板28、板面无擦伤、划痕及明显局部凹凸锤痕15组装模板局部缝隙不得大于0.7mm,且0.5-0.7mm缝隙累计不得大于每边总长度的25%第二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对每一项分部工程都要设置质量预控目标,制定质量预控计划,力争做到事先控制。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理制度,对工程进行100%的工序检验,对施工单位合格材料的抽检量应不少于30%。第二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只能计量质量合格的工程,发现工程质量问题,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改进或返工。如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监理工程师要迅速下达部分或整个工程停工令,同时向项目办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停止对发生质量问题以后工程的计量支付。第二十五29、条、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代表政府对本项目监理、施工、试验检测单位进行质量监督。第四章 首件样板工程分析制管理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施工,创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优质工程,全面推进施工标准化,结合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的特殊性,在项目管理中推行“首件样板工程制”。首件样板工程是以各分项工程为管理对象,通过施工前编制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审核通过,合理调配人员、机械、材料(进场质量),明确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施工中加强监督指导,及时解决施工工艺环节中暴露的问题。经过试验段所取得各类数据及检测评定的数据,通过分析,修改完善施工工艺,明确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和设计要求。最大限度发挥首件工30、程在施工中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标准化五个方面的样板示范作用。并为后续同类工程确定良好目标,为后续工程的控制提供良好的借鉴作用。第二十六条、“首件工程”认证制度1. “首件工程”是指在各合同段内,采用同一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在同类分项工程或工序的第一次完工产品。2. 各合同段在工程的各施工阶段,不同的分项工程或主要工序,必须进行“首件工程”认证,否则,不得进行同类工程的施工。3. 认证检验组的组成:本项目以项目办为单位,组成两个认证检验组,组长由项目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办副主任、各总监办总监担任,组员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和各驻地办等组成,每个合同段要相应组织人员在质检、31、资料整理方面进行配合。第二十七条、首件样板工程的目的和意义1.充分发挥首件样板工程的示范作用,明确各分项工程控制目标,促使各参建施工单位达到必须的形象、质量目标,提高整体施工素质,从而确保总体目标(项目工程的优良)的实现。2.通过首件工程施工,检验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确定人员、机械的组织方法及合理配置。进一步改进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3.通过首件工程使每个参建人员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增强竞争意识,使每个参建人员都得到一次再教育,明确认识施工规范的要求。4.加强施工单位间的横向联系,充分挖掘、推广好的管理方法和施工经验、规范施工工艺、统一操作流程。第二十八条、组织管理1.各单位成立32、相应的管理机构,项目经理或总工亲自负责,工程技术部门具体实施。将首件样板示范项目与施工组织设计、计划、进度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审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工程技术交底等技术性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工程技术管理体系,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第二十九条、首件工程的确定各项目部应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时进行划分,由驻地审核报总监办核批,报项目办备案。1.各项目部根据已批复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划分确定本合同段各项首件工程,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驻地审核,驻地应对其施工准备合理性、科学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后报总监办,总监办对其审核后汇总,在开33、工前报项目办审核备案。未通过具备相应审批权限部门的批准前不得进行任何工程的施工。2.首件工程的细化各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合理拆分。工序较多的要求逐层逐步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如模板的清理安装负责人,钢筋制作负责人,安装绑扎负责人等)。3.加强落实治理公路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每个关键环节、关键工序要责任到人,并制定详实有效的措施办法。第三十条、首件样板工程的实施1.全线各类工程在分项工程正式开工前,首先进行试验段(试验工程)的施工,按照试验段开工报告试验段开工批复试验段施工试验段总结报告的程序进行试验段(试验施工)管理。监理单位由驻地办组织审批把关。2.试验段(工程)34、成功后,对首个完整的分项工程纳入首件样板工程管理。3.首件样板工程施工前,根据试验段的成功经验,对人员、机械、材料、工艺进一步优化。上报首件工程开工申请,由总监办批准后实施。4.首件工程的施工,项目办、总监办派人现场观摩,提出意见。5.工艺评审。首件工程以一个完善的分项工程为单位组织实施,完成后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测评定,上报实施成果。由总监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艺评审,就有关技术问题和安全、环保、标准化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形成正式的施工指导文件(作业指导书),用于指导同类工程的施工。6.后续同类工程的开工由驻地办负责审批,原则上按照样板工程确定的人、机、料和工艺方案申请和35、报批。按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原则上不允许低于样板工程的质量标准和工艺水平。7、首件样板工程原则上采用现有的公路工程管理用表系统,仅以通用函件形式上报开工报告、总结报告及作业指导书以减少大量的文字处理工作,其他资料按公路工程管理用表收集整理。第三十一条、认证申请的条件及程序1.根据“首件工程”工序认证表中所规定的项目,由总监办组织监理人员(并全权负责)对产品形成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从施工工艺、施工管理等方面严格控制,如需设计代表、项目办人员到场,由总监办提前通知,并作出安排。2.总监办可根据施工特点增加“首件工程”认证项目,并履行相关认证手续;3.“首件工程”完工后,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36、定标准、技术规范,承包人和驻地办要对所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达到规定质量标准(评分在90分及以上)者,方可申请认证。4.申请报告要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报送认证检验组,认证检验组要及时对申请认证的“首件工程”组织实地检测、外观质量检查、内业资料审查,然后得出结论,验收通过(或不通过)的书面结论,各方均存档一份;5.认证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包括:5.1“首件工程”认证审批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如有强度报告,可暂时不附;若出现试件28天龄期强度不合格的已认证“首件工程”承包人仍不能免除责任,并要对其进行返工处理,使其达到规定质量标准);承包人的自检资料、监理抽检资料;改进方法37、及监理意见等。5.2通过认证的“首件工程”,承包人必须保持施工工艺、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变更,监理要加强监督和检查,不得使其出现质量下滑现象。否则,必须停工整顿;若因监理监控不力,没有相应的指令文件,也要承担连带责任。5.3“首件工程”第一次没有通过验收,认证检验组的验收结论中要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改进措施,供承包人参照执行,并可以允许进行 “第二件工程”的生产;若“第二件工程”仍没有通过认证,认证检验组有权要求项目经理部清退该合同段的施工队伍或撤换相应合同段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合格的“首件工程”必须返工重做或进行补强,处理后不得低于设计标准。5.4认证检验组要定期向全线通报“首件工38、程”认证情况,并负责向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推荐精品工程,供各合同段学习和推广。第五章 质量事故的责任认定第三十二条、质量事故的认定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的附件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第三十三条、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要及时填写质量事故记录;质量问题,由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单位立即处理纠正,并抄报建设单位;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质量事故表,经监理工程师鉴认,迅速上报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在明确责任的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制定出补救措施方案,尽快恢复;建设单位根据责任大小,按照惩罚规定给予处39、理。第三十四条、由于设计因素考虑不周造成的质量事故,由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单位提出修改设计的分项工程,如因建设单位不执行而出现的质量事故,由建设单位负责。第三十五条、因施工方法不当、使用劣质材料或偷工减料造成的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工程师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制止并给予质量鉴认的,追究监理负责人的连带责任;重大质量事故追究监理单位的连带责任。第三十六条、因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指挥不当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负责。第六章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见补充文件)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七条、对完成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评定成绩特别突出的监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予以奖励。对未完成质量目40、标的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依据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并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直至建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八条、业主和监理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违规操作、存在质量问题及质量隐患的工程除责令限期整改。第八章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第三十九条、工程质量事故,系指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下述时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1.道路工程:现场监理鉴认至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2.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第四十条41、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及其分级标准: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1.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2.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300万之间的事故。2.1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a.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b.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150万元之间;c.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3.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3.1具备下列条42、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a.死亡30人以上;b.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c.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3.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a.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b.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c.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3.3具备下列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a.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b.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c.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第四十一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内的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质量事故的调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重大质量事故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43、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质量问题原则上由建设单位或企业负责调查处理。第四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公路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交付使用的工程,接养单位为事故报告单位。第四十三条、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局报告。在质量监督局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1.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局。2.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局,同时报企业上44、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省级质量监督局。3.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小时内速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同时报告省级质量监督局和部质监总局(传真号:010-65261138),并在12小时报出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附件1)。第四十四条、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1.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6.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该工程的建设、45、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第四十五条、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级质量监督局每季末将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情况季报(附件2)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局。第四十六条、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帮助相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46、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七条、本细则未提及的项目按合同文件、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执行。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试行,由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事故追究制度(试行)(补充文件)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部、省厅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补充完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督促公路项目建设47、各方主体严格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依法履行工程合同,确保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追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省交通厅(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局)依据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附件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进行鉴别认定。 第三条 公路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部分。第二节 质量安全事故管理责任划分第五条 质量安全事故管理责任划分5.1 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负48、领导责任。 5.2 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对本单位的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检查督促以下工作的落实情况: (1)工程建设项目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 (2)按有关法律法规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3)设计变更程序符合交通部、省厅及指挥部相关规定; (4)按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条件设置现场管理机构; (5)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 (6)对存在的质量安全事故按程序进行调查、上报和处理。 5.3 建管部、项目办主任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2)建立质量安全49、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 (3)按合同对施工、监理及设计单位进行履约检查,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并督促违约单位对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4)按合同文件及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现场施工、监理及设计单位进行施工中的检查考核,并对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5)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及监理队伍进行技术交底;组织参建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查,并对设计文件中的缺陷进行及时纠正。 (6)对施工工序、监理程序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作出惩处和纠正。 (7)组织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按规定程序进行现场的核实审查和报批,并对其准确性负责。(8)业主中心实验室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对施工及监理单位数据进行抽50、查核实,及时纠正检查出的问题。5.4 项目办管理人员是建设项目直接责任人,根据质量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对其负责的项目负有直接责任。第三节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事故追究第六条 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渎职、工作责任心不强等责任过失而导致现场监理签认至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的道路工程中和设计年限内的结构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时,依据本制度第5条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划分并予以相应处罚。 6.1 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51、在20万元以下的质量缺陷时,根据第二章责任划分范围,给予相关人员扣发当月效益工资。 6.2 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的三级一般质量事故时,根据第二章责任划分范围: 建管部负责人处罚1000元; 项目办主任处罚1500元; 项目办直接责任人:处罚2000元。 6.3 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150万元的二级一般质量事故时,根据第二章责任划分范围: 分管副指挥处罚1000元; 建管部负责人处罚2000元; 项目办主任处罚3000元; 项目办直接责任人处罚4000元。 6.4 因工程质量安52、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要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300万元的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时,根据第二章责任划分范围: 指挥长处罚2000元; 分管副指挥长处罚3000元; 建管部负责人处罚4000元; 项目办主任处罚5000元; 项目办直接责任人处罚6000元。 6.5 因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渎职、失职,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事故,及时报省交通厅、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处理。 6.6 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的一级重大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主管安全53、生产监督部门处理。 6.7 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或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的二级重大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处理。 6.8 造成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或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的三级重大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处理。 第七条 项目管理人员不按有关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对工程变更、增做进行认真核实,工程变更数量与实际数量出现10%以上的偏差时,给予责任人: (1)通报批评; (2)处罚20006000元。第四节 勘察设计单54、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追究规定 第八条 在本单位承担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中,由于勘察深度不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相关规定要求,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不完整、错误、不可靠,设计方案欠妥,计算成果有误等责任过失,导致依据施工图设计建设的公路项目通车后两年内的道路工程、设计年限内的结构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时,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8.1 由于勘察设计过失,造成质量缺陷时,给予: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设计人员通报批评。并根据损失大小,扣除相应直接经济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用。 8.2 由于勘55、察设计失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处理。第五节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第九条 由于施工单位所承担的公路工程建设中,不按公路工程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合同要求施工;所采购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有关公路工程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及设计对材料、设备的要求。弄虚作假、偷工减料、谎编试验检测数据等不法行为导致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的道路工程、设计年限内的结构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时,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56、9.1 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的质量缺陷时,给予:项目部主要人员通报批评;施工单位在合同期内无偿返工至合格标准。 9.2 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的三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 项目部主要人员通报批评;施工单位在合同期内无偿返工至合格标准,赔偿直接损失费用的30%。 9.3 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150万元的二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项目部主要人员通报批评,主要责任人清除出场;施工单位在合同期内无偿返工至合格标准,并57、处罚相应损失费用的25%。 9.4 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300万元的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项目部主要人员通报批评,责任人清除出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入诚信登记,施工单位在合同期内无偿返工至合格标准,并处罚直接损失费的20%。 9.5 施工单位渎职、失职等行为,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主管安全监督部门处理并承担伤亡人员家属抚恤等善后处理费用,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等,建议政府主管部门降低或吊销其施工资质。第六节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58、故追究第十条 监理单位在所承担的公路工程监理项目中,未规范执行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强制性技术标准及监理合同。监理工作不到位等行为导致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的道路工程、设计年限内的结构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时,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10.1 因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的质量缺陷时,给予:直接责任人清除出场,赔偿相应损失部分的监理费用。 10.2 因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59、,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的三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总监通报批评,驻地监理通报批评,旁站及相关人员清除出场;监理单位赔偿相应损失部分监理费用。 10.3 因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150万元的二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总监理工程师通报批评,驻地监理及负责人清除出场;监理单位的赔偿按相应损失部分监理费用的200计算。 10.4 因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过失,导致工程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300万元的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时,给予:清除总监、驻地监理及相关责任人出场。监理单位的赔60、偿按相应损失部分监理费用的300计算。 10.5 因监理单位渎职、失职,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处理。附表1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工程名称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实物工程量结构类型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及资质等级施工单位名称及资质等级监理单位名称及资质等级监督单位名称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分析采取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现场保护措施填报单位(盖章): 报告人: 年 月 日附表2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情况季报填表单位: 201 年 季事故发生时间1工程名称2工程分类及等级、建设类型3事故发生部位4事故61、类别5事 故简 要经 过6初 步事 故原 因7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8死亡人数(人)9死亡 人员 类型10失踪人数 (人)11失踪人员类型12受伤人数(人)13受伤人员类型14事故单位名称15事故性质16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201 年 月 日 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明确各方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及时、科学、合理、正确的处理好设计变更,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对合同文62、件的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任何形式上、质量上及数量上的改动。现场管理机构及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规模和费用,使其既合理又符合批复投资要求。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项目。凡参加我指挥部公路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遵照执行。第二章 设计变更的原则第四条、 设计变更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和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五条、 严格控制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尊重施工图设计,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第六条、 严格控制投资造价。在确保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在控制或降低工程造价、加快进度、有利于工程63、管理等方面有显著效果时才能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与变更。第七条、 设计变更必须按照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5号令)和青海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公【2006】12号文)(以下简称办法)执行。如青海省交通厅有新标准颁发,按新标准执行。第八条、 对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实施,一律不得办理工程价款的支付。任何设计变更申请及批复均以书面为准,无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实施。第九条、 变更设计应当由公路工程的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项目法人也可以选择其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当64、及时完成勘察设计,形成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 设计变更的权限第十条、 设计变更按交通部2005年第5号令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和青海省交通厅青交公200612号文青海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审批权限规定,实行交通运输部、青海省交通厅、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三级管理。一般设计变更按单项投资大小实行指挥部、项目办二级管理。第十一条、 所有的工程变更均由指挥部审批或上报。所有设计变更文件的批准均应有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项目办负责人、纪检监察员的五方签认手续。最终由指挥部批准生效。第十二条、 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报,指挥部审查65、后,将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报青海省交通厅审查批准。一般变更工程,由项目办审查后报指挥部审批;对于小型设计变更项目办按规定的职权进行批复后,报指挥部备案。 1、重大设计变更1.1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1.2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1.3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1.4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1.5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1.6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2、较大设计变更 2.1 公路连续长度1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2 建设项目技术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2.3 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2.4 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66、2.5 大桥、中桥的数量或结构方式发生变化的;2.6 隧道的长度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2.7 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2.8 分离式立交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2.9 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2.10 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2.11 设计变更引起征地拆迁费用增加100万元以上的;2.12 公路各项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200万元的;2.13 超过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3 、 一般设计变更3.1公路连续长度1公里以内的路线方案调整的;3.2大中桥、大型防护工程基础埋深变化超过2米以上的;3.3小桥及跨径2米以上的涵洞和通道结构形式及数量发生变化的;367、.4隧道围岩变化时,其中任何一类围岩增减超过施工图设计相应围岩数量25的;3.5平面交叉位置、形式和数量变化的;3.6设计变更引起征地拆迁费用增加10万元以上的;3.7标段路基土石方数量增减超过合同工程量清单10、防护及排水构造物工程数量超过合同工程量清单5的;3.8公路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万元的。4、除上述重大、较大和一般设计变更以外的为小型设计变更。第十三条、 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办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纪检监察五方代表对设计变更的建议和理由进行现场核实,形成纪要后报指挥部审批;必要时,由指挥部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有关专家对设计变更建议进行经济、技术论证。作为变更的附件立项后68、实施。第十四条、 一般变更设计单项投资15万元内工程由监理工程师核查,项目办审批,报指挥部备案;第十五条、一般变更设计单项投资1530万元内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办复查,建管部审批,报指挥部备案;第十五条、 一般变更设计单项投资3050万元内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办复查,建管部复审,报指挥部审批;第十六条、 一般变更设计单项投资50200万元重要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办复查,建管部部复审,指挥部审批,报省交通厅备案。第十七条、 对于设计变更,项目办主任依据项目合同文件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核对,方案必须满足“方案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否则应邀请专家和组织69、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后确定。杜绝盲目从事、轻率确定方案行为发生,如果造成工程损失,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第十八条、 建管部作为指挥部的职能部门,负责项目办上报的设计变更审核、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对于重大、较大及一般设计变更协助技术部报指挥部邀请相关专家现场进行考察论证,并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第四章 设计变更条件第十九条、 为维护设计文件的严肃性,无重要理由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原设计。施工单位未经批准,在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原设计。第二十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进行设计变更:1、设计有误、漏及明显不合理的。2、受施工条件限制的。3、原材料的规格、型号、质量不能满足原设计要求的。4、在不降70、低原设计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的条件下,有更切合实际的合理方案,可较大幅度降低工程造价的。5、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城建、环保、地质等方面的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变更设计方案的。6、投资不变或增加不多的情况下,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路容景观,提高使用寿命或节省工程的维护、养护费用的。7、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可节约投资或减少占地的。8、特殊紧急的情况。第五章 设计变更的职责第二十一条、指挥部在设计变更方面的职责 1、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工程技术标准,控制项目工程总费用不因设计变更超出批准的概(预)算。 2、审查设计变更申请,确定是否提交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 3、负责办71、理重大和较大设计变更的申报手续。 4、审查批准权限范围内的一般设计变更及小型设计变更。 5、提出设计变更意见,负责管理设计变更工程的实施。 6、组织协调设计变更中各方关系,解决设计变更中的有关问题。 7、建立设计变更工程管理制度,定期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每半年将汇总情况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8、设计变更应视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实施,但由于施工单位不具备设计变更工程的资质等级时,可按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施工队伍。 第二十二条、 勘察、设计单位在设计变更方面的职责 1、向项目施工现场派驻熟悉项目情况的设计代表或设计代表组及时解决设计及设计变更问题,并有权提出设计变更建议。 272、负责对各方面提出的设计变更建议进行审核,及时对是否变更提出意见。 3、及时办理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包括概(预)算、工程量清单等。 4、参加设计文件的变更审查。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设计变更的职责 1、有权提出设计变更建议,参加设计变更工程审查。 2、按合同约定有义务对施工中发现的勘察设计问题及时报告业主项目办或指挥部。 3、按合同的约定会同业主项目办、设计、施工单位审查批准小型设计变更。 4、负责设计变更工程的监理。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设计变更的职责 1、有权提出设计变更建议,参加设计变更工程审查。 2、按合同约定有义务对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及时报告给监理工程师和73、业主项目办。 3、按合同约定的原则负责设计变更的实施。第六章 设计变更的管理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的立项程序 1、指挥部提出的重大或较大设计变更,由指挥部上报省交通厅,进入设计变更立项程序。省交通厅批准后,设计变更立项。 2、指挥部提出的一般设计变更,由指挥部向项目办下发通知,设计变更立项。 3、项目办申请的设计变更,由项目办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设计代表或设计单位签署意见,经指挥部审查后确认是否同意立项或按本细则规定的职责权限确定是否批复或审查上报。4、设计单位申请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指挥部,指挥部按照本细则规定的职责权限确定是否设计变更或审查上报。 5、监理单位申请的设计变74、更,由监理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签署意见后报项目办。项目办提出初审意见,确认是否同意变更立项,并按本细则规定职责权限确定是否批复或审查上报。 6、施工单位申请的设计变更,由施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申请,上报变更方案,驻地办提出初审意见上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经审查后提出明确意见,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签署意见后报项目办。项目办提出审查意见,确认立项与否,并按本细则规定的职责权限审批上报。 7、沿线地方政府提出的设计变更由项目办按有关规定办理。 8、小型设计变更由设计代表签署意见,一般、较大和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签署意见。 9、凡提出、申请、上报、审查、批复的设计变更一律按有关管理75、办法的标准表样格式和书面文字的形式办理。 第二十六条、 设计变更立项的办理时限: 1、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驻地办和监理工程师自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报项目办。如不同意,签署理由返回;如同意,按程序办理。设计代表或设计单位和项目办自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如不同意,签署理由返回;如同意,按程序办理,批复或审查上报。指挥部自收到之日起如属一般变更的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批复。如属于重大或较大变更审查后上报。其他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时限参照上述执行。各单位在递交或接受到变更申请时,均应如实填写变更设计签收表,以促使设计变更及时申请、及时审批、及时实施、及时结算。 2、 申请批准立76、项的设计变更,均须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发设计变更指令,承包人收到变更指令后方能组织实施。第二十七条、 设计变更的编号: 1、为便于统计档案管理,所有申报文件按不同的工程变更申请人分别进行编号,编号须连续且不得相互重复。如:HJ-SGHD1LJ-A 001(意为敏洞高铁施工单位HD1标段路基(单位工程编号)“A”重大设计变更 第001号);HJ-SGHD2LMB 00l(意为敏洞高铁施工单位HD2标段路面“B”较大设计变更 第001号);HJ-SGDJ1LMC 00l(意为敏洞高铁施工单位DJ1标段路面“C”一般设计变更 第001号);HJ-SGDJ1LMD 00l(意为敏洞高铁施工单位DJ177、标段路面“D”小型设计变更 第001号)。其中单位工程编号:QL(桥梁工程)、SD(隧道工程)、LJ(路基工程)、LM(路面工程)、LH(绿化工程)、JA(交通安全设施)、JD(机电工程)、FJ(房屋建筑工程)等。其中施工单位提出的为SG、监理单位提出的为JL、设计单位提出的为SJ、项目办提出的为XMB、指挥部提出的为ZHB。各单位需建立健全设计变更台账。第二十八条、 设计变更的编报 1、承包人对设计变更的编报应按一个“设计变更令”为编报单元,将由本变更项目设计变更工程令、相关设计变更申请表、设计变更批复表、设计变更报申表、设计变更数量审核表,应同时附有变更工程图纸和原设计相应图纸、有关协议、78、详细的工程数量增减清单、计量支付单位以及该变更工程造价的增减总额等资料。 第二十九条、设计变更的办理程序1、申请批准立项的变更设计,由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图纸后,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发设计变更指令,承包人接到设计变更指令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变更设计报审资料,上报驻地监理,驻地监理签署审核意见,二个工作日内完成,报监理办审核后上报项目办审核,项目办审核后如发现变更设计的金额超出设计变更批复的审批权限,则按有关职责权限审批签字认可。 2、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变更要做到提前、预先进行。加强对现场工程方案的合理性和实际工程量核实。 3、根据设计变更的意向或申请,由业主牵头,会同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79、含驻地办)、施工单位和驻地纪检监察组现场勘察确定变更方案,并形成设计变更备忘录或设计变更现场核查纪要或会议纪要。 第三十条、 责 任 1、 不按照规定权限、范围、程序、时限审查批复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批复设计变更的,指挥部将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 施工单位接到设计变更工程令后不按规定的时限上报设计变更报审表的,指挥部项目办有权拒绝支付变更费用。不按照批准的变更文件施工的,责令其改正;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规定标准的,负责返工,修复,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报请上级80、部门降低资信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确定需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设计单位应及时提交设计变更图纸;对于小型的变更设计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一般设计变更不得超过14个工作日;重大或较大设计变更所需的时间书面通知设计单位,但规定的提交时间最迟不能影响到整体项目相关工程的实施。如果设计单位不按时限提交设计变更图纸,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设计变更图纸须经技术部审核备案。 4、设计变更工程完工后经检测合格,施工单位应按同期的计量及工程价款支付程序同步申请变更工程的计量及其价款的支付,相关的审批单位应按程序同时审批。 5、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费用,如属于原设计单位设计不合理、不完善、遗漏81、错误等原因造成的,由原设计单位承担;由于勘察设计标准及规范变化或政策性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费用由业主承担。 6、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提出的设计变更,其变更引起的一切增加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本细则未提及的项目按合同文件、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试行,由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提出变更含其他有关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监理单位提出变更施工单位提出变更 设计单位填报(工程变更申请单)监理单位填报(工程变更申请单)施工单位填报(工程变更申请单)否监理工程师核查82、项目办审查是 是项目办组织进行五方现场审核形成现场会审纪要小型变更 小型以上变更项目办审批指挥部委托施工图设计项目办组织现场核对及初步审查支付较大及重大变更指挥部组织审查计量报交通厅审批 一般变更指挥部项目办落实指挥部审批实施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变更令向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指令计量、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在本办法中,“业主”是指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办”是指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派驻现场的执行机构;“监理工程师”是指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承包人”是指本项目各合同段施工单位。第二章 工程计量第一节 计量通则第二条、工程计量人员必须熟悉合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83、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工作范围、内容、计量方式、方法以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第三条、计量工作必须严格按施工承包合同、技术规范有关计量条款(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计算方法)执行,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第四条、工程计量以设计文件(含变更文件)为基础,按实际完成数量计量。清单工程数量和设计工程数量仅做参考,不作为工程计量或工程决算的依据。第五条、工程量清单单价是合同规定的单价。计量范围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9221号)技术规范有关计量条款规定计量支付的项目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其他计费项目进行计量支付。第六条、当工程发生变更时,应按照变更管理84、程序,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对超出设计工程数量或结构形式发生变化时,而未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的内容将不予计量。第七条、工程计量必须按施工工序顺序进行,前一工序未计量,后续工序一概不予计量。第八条、工程计量每月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工程各工序开工令、测量、试验、质量检验与验收等签证资料,监理必须检查签证资料是否齐全,资料齐全则计量,否则不予计量。第九条、工程计量报表必须详细说明所计量工程的桩号、部位、工程项目、数量、单价及相关计算式,监理人员必须对以上计量内容进行签认并对其真实和准确负责。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不能及时修改或补齐的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第二节 计量条件第十条、85、计量工作只对达到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及经业主、监理工程师签认、手续完善的变更设计项目进行计量。 第十一条、必须是符合合同的计量项目,包括以下三方面: 1、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全部需要按实际发生的数量,或按合同文件规定,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并经复核的数量进行计量。 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除了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批准的变更工程外,在合同文件中还规定了一些以总额或百分数计量的项目,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计量。 3、工程变更项目应附有经批准的变更设计,修订的变更工程量清单具有同工程量清单相同的效力,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中必须按合同有关要求进行计量。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达到规范、标86、准和图纸的要求。工程质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达到规范、标准和图纸的要求,才能进行计量。工程质量没有达到技术规范或图纸要求的任何工程或工序项目不予计量。 第十三条、中间验收手续齐全。对一个项目工程或一道工序的中间验收应有以下资料和手续: 1、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申请单。 2、承包人自检的各种资料和试验数据(各种试验的频率要符合合同条款和规范的规定)。 3、监理工程师、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抽检结果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4、监理工程师已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上述中间验收手续和资料齐全后,方能进行计量。第三节 计量依据第十四条、工程量清单及说明。第十五条、审核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按合同工程量清单和经批准87、的变更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部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进行计量,计量尺寸以审核后的施工设计图为准。计量时,不足部分按实计量,超出部分报变更。 第十六条、合同文件。 第十七条、技术规范。 第十八条、变更设计的工程数量,以批准的工程变更令、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及变更设计图纸为准。 第十九条、经业主批准的新增工程项目的单价。根据投标时交通运输部实行的预算编制办法和定额及本省相关规定,按投标时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出版的造价管理信息和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出版的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单价编制变更项目的预算单价,并按本项目中标合同价之和低于经上级批复的概算建88、安工程费幅度的百分比下浮。变更预算一般由设计单位编制,并以业主审核的为准。第四节 计量程序第二十条、一般情况下,每月报送一次计量(承包商报送的具体时间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如遇特殊情况或增加计量次数时,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或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但监理工程师应写明准备计量的工程和计量时间。第二十一条、工程计量报表(含电子版报表)由监理于每月25日(第一期除外)报送业主审核,逾期不予受理。计量报表正本五份(正本五份),副本两份。均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加盖公章,计量报表必须是原件,不得复印。业主收到计量报表后,将在7天内组织核实(签证资料、工程质量、准确数量)并批复和安排支付。第二十89、二条、工程计量时,由承包商提出申请,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计量,以监理为主。所有计量必须经监理确认,计量报表必须保持整洁,不允许涂改。第二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增加计量次数的申请,应要求其提前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计量的时间。第二十四条、计量支付月报的文件组成1、正本包括:a、中期支付证书B2b、工程进度表B1c、清单支付报表B3d、工程变更一览表B4e、中间计量汇总表B6f、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B72、副本包括:a、中间计量表B5b、中间计量汇总表B6c、其他计量计算附表3、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a、中间交工证书b、检验申请批复单c、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单d、各90、种原材料检验单第五节 变更工程计量第二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对变更工程进行计量,必须以工程变更令及其修改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第二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对中间计量表审查无误后,应依照工程变更令所确定的计量原则,参照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计量。第二十七条、增加或取消的工程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监理工程师将不予计量。第六节 终期计量第二十八条、监理工程师签发交工证书后,应及时进行终期计量。第二十九条、终期计量时应重新对所有计量细目的中间计量表按桩号顺序先左后右重新罗列汇总,减去相应细目上期末累计计量数进行调整。第三十条、终期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完成下列工作:1、对所有计量的细目进行检查,防止漏项和重复;291、对所有计量的工程数量与费用计算进行复核;3、对所有有争议的细目与计算进行核实,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最终的处理办法。4、工程结算以工程终期计量为准,所有完成的工程必须进行计量才能支付,终期的工程计量金额即为工程结算金额。第七节 计量报表格式(见敏洞高铁表格样式)第三章 支付管理办法第一节 开工预付款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协议书、开工预付款保函后,应及时按照合同规定,签发开工预付款金额的支付证明。第三十二条、工程开工预付款由监理按施工承包合同条款规定在中期支付证书中分期扣回。第二节 中期支付第三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对中间计量表审查无误后签发中期支付证书报送业主92、。业主收到计量报表后,将在7天内组织核实(签证资料、工程质量、数量准确)无误后安排工程款支付。第三十四条、在下列手续完备之后,监理工程师应签发暂定金支付证明。1、审批承包人提交的相应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2、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对应其施工组织计划所需要的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及计算说明。3、与业主和承包人就暂定金的支付进行协商。4、审核有关动用暂定金的凭证。第三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可指令按计日工完成特殊的、较小的变更工程或附加工程。同时应要求承包人提交该工程的下列报表:1、用工清单;2、材料清单;3、机械、设备清单;4、费用清单,包括其付款凭证。监理工程师审查上述资料时,应注意:未经监理工程师同93、意不得加班;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材料不得使用;发生故障、闲置的机械、设备不得记入;并根据工程量清单计日工的价格及其合同中规定的费率,签发有关的支付证明。第三十六条、在下列要求满足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条款和施工组织计划对已进场的施工主要材料(经验收合格的钢筋、水泥、沥青、碎石等)进行计量,同时扣回当期计量工程中所含的材料设备预付款。1、材料设备将被用于永久性工程。2、材料设备已运抵工地现场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承包人的生产场地。3、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存放均满足合同要求。4、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材料设备的订货单或收据。第三十七条、业主供应材料之费用的扣回:中期计量时根据计量工程数量按施工配合比计算94、材料用量及相应材料金额,终期计量时按材料结算用量调整材料费用。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签发材料设备预付款支付证书时,应注意:1、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金额不应超过合同剩余工作量。2、累计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材料设备数量,不应超过工程所需的实际总数量的70%;3、预付款材料设备的品种应与合同条款及工程计划进度相符合。4、已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材料设备,所有权归业主。第三节 变更工程支付第三十九条、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工程支付证明,必须以工程变更令及其修改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第四十条、监理工程师收到中间计量表并审查无误后,应依照工程变更令所确定的支付原则,参照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办理支付。第四十一条、取95、消的工程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监理工程师对其他工程不予支付。第四节 保留金的扣留和退还应按合同规定办理第五节 最终支付第四十二条、承包人只有完成下述工作后才具备提交最终支付申请条件1、全部遗留工程或缺陷工程均已完成且达到规范的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缺陷责任终止证书。2、事关工程和合同方面的一切遗留事宜(如:费用索赔、工程变更、中期支付中有争议而未解决的问题等)均已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协商得到基本一致或有关诉讼仲裁文书,并按合同办理了有关手续。3、对合同期间所有支付的款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所需的支付凭证进行了必要的补充与完善。4、协助业主完成了审计工作,并签认了审计报告。上述条件不具备时,监96、理工程师有权拒绝受理承包人的申请。第四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完成下述工作后签发最终支付支付证书1、确认承包人的遗留工程及缺陷工程完成并达到规范标准,签发了该工程的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解除承包人履约担保责任的证明。2、确认已对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变更、时间与费用索赔、价格调整等事宜进行了清理与审定。3、根据缺陷工程完成情况及项目审计报告退回或解除承包人剩余保留金,并签发与之有关的支付证明。4、确认按照合同最终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总款,并考虑业主以前所付的款额及业主、承包人各自责任对支付额的影响后,业主还应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还要付给业主的余额。上述条件不具备时,业主有权拒绝受理承包人的申请。第97、四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本细则未提及的项目按合同文件、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试行,由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计量程序承包人提出中间交工验收申请填报工程中间交工申请驻地监理组抽检、验收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计量时间和部位项目办、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现场计量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中间交工证书、工程中间计量表监理工程师审核、验收合格不合格不合格合格合格每月20日由监理工程师将本月计量进行汇总,向承包人签发工程中间计量汇总表监理工程师将计量结果报项目办备案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承包人自检进入期中价款结算支付98、程序补充:工程价款结算支付规定为了规范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工程价款财务支付环节工作的有序进行,使施工、监理单位在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完工程价款结算单到财务部门及时办理资金转付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程用款和农民工工资按时兑付。经指挥部研究决定,从本规定印发之日起,统一工程价款结算财务支付办理时间和工程价款结算财务支付程序,特制定本规定。一、工程价款结算手续办理进间:每月21日至28日;工程价款财务支付办理进间:每月21日至次月5日,其余时间原则不予办理。二、工程价款财务支付程序:按照规定审批环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单位领导授权人审批同意)签字后财务部门会计人员依据审批手续完备的工程价款结算单99、制作会计支付凭证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会计支付凭证后盖章财务部门出纳依据审批后的会计支付凭证开具转账支票或网银制单(电汇单)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会计凭证与转账支票(电汇单)无误后在转账支票(电汇单)上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印鉴单(网银审核支付)银行兑付。三、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指定的银行开立项目结算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决不允许工程建设资金外挪作他用,若发现,将停拨工程价款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施工、监理单位领导的责任。同时,在建设资金使用过程中要接受建设单位检查监督,遵守指挥部与银行及施工、监理单位三方签订的建设资金管理协议,大额资金的支出须接受指挥部的监督。四、为了防止出现100、冒领、转移建设资金现象,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办理价款转付工作,而且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若更换人员必须提前申请上报,否则不予办理价款支付手续。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填报施工(监理)单位工程价款结算人员及印签备案表并报财务部备案。五、各施工、监理单位接通知后,领导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附件:1、工程价款结算支付程序 2、施工(监理)单位工程价款结算人员及印签备案表工程价款结算支付程序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开工预付款支付 付期中价款支付保留金支付承包人提交开工预付款保函保留金(一)50%保留金(二)50%承包人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中间计量汇总表合同段缺陷101、责任期已满,监理工程师经组织现场检查,无责任缺陷工程而已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工程全面完工,且已通过业主组织的合同段交工验收承包人根据工程中间计量汇总表填报工程价款期中支付报表一式六份未交验,结算至90%施工合同已签订主要人员、机械已到位承包人填报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支付剩余50%的开工预付款(可分期支付)承包人填报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支付50%的开工预付款承包人填报保留金支付证书(一),支付50%保留金 监理工程师核实、签认项目办复核并签署价款结算支付意见承包人填报保留金支付证书(二),支付50%保留金建管部审核并签署价款结算支付意见主管领导审核并签署价款结算支付意见财务部办理支付转款手续102、指挥部领导或授权代理人审批盖章说明:期中价款结算支付时间确定 为每月21日至28日。 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结算人员及印签备 案 表 项目名称合同段编号单位名称合同编号项目经理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籍 贯职称政治面貌身份证号本人签名委任书编号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手机:结算员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籍 贯职称政治面貌身份证号本人签名担任本项目职务或岗位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手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印签备案项目经理部公章印模:项目经理部财务专用章印模:项目经理印签章印模:财务负责人印签章印模:施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报备时间:监理单位工程价款结算人员及印签备 案 表 项目名称合同103、段编号单位名称合同编号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籍 贯职称政治面貌身份证号本人签名委任书编号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手机:计量工程师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籍 贯职称政治面貌身份证号本人签名是否为合同约定计量工程师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手机:单位开户名称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印签备案监理单位公章印模:监理办公章印模:监理单位财务印签章印模:财务负责人印签章印模:监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报备时间: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进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进度,提高投资效益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进度是工程承包合同104、的重要内容。加强工程进度管理是保证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合理配置资源、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是工程建设管理中的控制重点之一。第三条、加强工程进度管理不仅必须满足合同工期要求,而且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资金、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从而达到本建设项目优质、高效、经济、安全、环保的目的。第四条、本办法适用本项目范围内的项目驻地建设、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房建、机电、交通安全设施及其它附属工程。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工程进度管理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第五条、工程进度管理的目标是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工程成本的前提下,确保既定目标工期的实现。第六条、工程进度管理的主要105、任务是在既定的合同工期内,编制出最优施工方案的进度计划,定期修正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偏差,并控制其顺利执行,直至按合同工期完成整个工程任务。第三章 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第七条、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在项目办要求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格式与内容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分阶段目标进度计划。该计划必须执行合同条款与技术规范;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清楚明了,便于监督管理;要表明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它相关联系;要反映施工组织、方法与技术水平;合理配置资源;对可能出现的施工障碍要有预见性。 第八条、监理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后,要对其工期安排的合理性、施工准备的可靠106、性、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等内容进行审查,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批完毕上报项目办,施工单位按照项目办审批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第四章 确保工程进度计划的措施第九条、为把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落实到实处,施工单位在实施前要编制详细的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并建立进度控制计划系统,即:总体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月、旬生产计划,对于某些起控制作用的关键工程项目(如桥梁、隧道、立交等),还应单独编制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与本进度计划相适应的劳动力用工计划、材料、设备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等。第十条、施工单位在项目计划实施前,要进行工程进度计划交底。做到全员参与,目标107、明确,责任到人。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工程进度控制保证体系。要注重工、机、料三大因素的优化配置与协调工作,形成一个以组织保证、技术保证、合同保证、经济保证四位一体的进度控制保证体系,以确保旬、月、阶段目标计划的完成,保证既定的合同总工期计划。第十二条、认真做好工程进度记录工作,及时上报工程进度表。为配合上报上级部门月报表的工作,旬进度报表上报时间为每月的10日、20日、30日的上午。月进度报表上报时间为当月的20日。施工单位、各驻地办应按照进度管理系统要求,逐级上报工程进度情况,报表数据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并且各进度报表需经驻地办、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上报项目办。第十三条、项108、目办和监理单位将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检查。出现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有偏差时,特别是控制性工程及关键路线上的任何工作出现较大的偏差时,监理单位必须认真查找产生偏差的原因,并分析进度偏差对阶段进度计划和总体进度计划产生的影响,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负责人。责令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查找产生偏差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及补救措施。第十四条、当由于施工单位管理原因引起旬进度滞后,施工单位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后,必须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自身消化,在后续的施工中抢回延误的工期。第十五条、当由于施工单位管理原因引起月进度滞后,监理工程师以文件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投入,以达到计109、划工期。施工单位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第十六条、因施工单位管理原因、执行力度不够,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办、监理单位责令施工单位整顿整改并进行通报。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严厉处罚。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本办法未提及的项目按合同文件、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试行,由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征地拆迁工作制度为加强征地拆工作迁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有效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一、调查登记制度(一)调查人员组成110、征地拆迁现场实物调查必须由五个方面的人员组成,即实行“五到场五签字”调查确认制度:1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及签字。2被征地承包经营人到场及签字。3被征地所在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4征地拆迁办(包括项目办)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5项目用地单位代表到场及签字。(二)调查登记要求1.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2.公开测量、公开登记,做到不重不漏。3.表格填写清晰,杜绝随意涂改,全名签字盖章。4.现场绘制调查登记表(见附表一),表上具有被征地拆迁房屋示意草图、相应尺寸数据,现场拍摄其形状、图片,编号备查。 (三)资料移交要求调查登记资料必须一式三份,在现场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后111、,一份现场交给被调查人,另外两份及时移交专人签收管理(一份作原始资料存档备查,一份交内业工作人员录入汇总)。二、公示制度按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相关规定,必须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地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主要内容包括:(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五)、监督举报电话等。三、信访制度(一)落实专人负责群众接待,向群众宣传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政策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二)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待来信来访要认真做好记录。处理信112、访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三)对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时分析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加强沟通,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禁因处理不及时出现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四)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要促使有关部门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解释。四、监督检查制度接受县级相关部门和国土房管局党组领导对征地办工作的监督检查,征地办负责人对所有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五、责任承诺制度(一)坚持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督促征地拆迁人员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做好公示和信访接待,实行阳光操作。(二)保113、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拆迁补偿相关协议,补偿资金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到位。(三)保证不采取暴力、威胁或其它非法手段,强迫实施征地拆迁行为。(四)保证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中的纠纷,不发生因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集体(越级)上访事件。(五)保证按时、按要求、按质量完成交办工作任务。六、责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工作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提醒、批评教育、告诫、通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提请主管部门更换直至行政纪律处分(一)消极对待征地拆迁工作,抵制工作安排的;(二)违反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三)借征地拆迁工作之便,弄虚作假,擅自篡改原始调查记录达到个人非法目的,致使征地拆迁补偿资114、金重大损失和严重负面影响的;(四)违反征地拆迁廉政规定的;(五)未按程序或未依法实施征地拆迁的;(六)扰乱征地拆迁秩序,散布虚假信息,混淆是非的行为;(七)在处理解决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过程中,一起参与上访行为,尤其是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八)对失职行为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九)未按时按量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的。七、征地拆迁工作廉政规定(一)严禁利用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不当得利;(二)严禁参与抢搭抢建等各类活动;(三)严禁擅自修改或篡改原始调查数据等弄虚作假;(四)严禁随意表态乱开政策口子;(五)严禁索要或接受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一切礼品礼金,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六)严禁做115、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反面工作;(七)严禁因为个人原因贪污交办工作。八、征地拆迁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一)征地拆迁资金指工程建设中,用于征地拆迁的各类补偿费和与征地拆迁相关的有关税费和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经费。(二)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实行专户进出,由县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统一管理;(三)征地拆迁办根据征地拆迁协议、征地拆迁补偿表清单及征地拆迁进度,审核支付补偿费用;(四)对征地拆迁补偿费使用实施监管,拨付给相关部门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占用、挪用、不得漏付、错付、延付、多付、少付等。(五)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进行检查,征地拆迁办按规定提交征地拆迁费用使116、用情况。附表一拟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桩号起点: 桩号终点: 使用人是否承包有无承包书土地性质土地位置使用时间土地亩数土地现状建筑用地(m2)征地时在家注册人口调查时间附图:计算式:长乘宽等于平方米,再除以666等于土地亩数。土地使用人签字: 年 月 日村委会:年 月 日乡(镇)主管领导:年 月 日县国土局:年 月 日项目办: 年 月 日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详见标准化施工管理指南环境保护)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各参建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已批准的环评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做好工程生态与环境保护工作,组织职工学习环保知识,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有关规定,必须与建117、设单位签订环保合同,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的燃料、油、沥青、污水、废料和垃圾等有害物质对河流、湿地及水源等的污染,防止扬尘、汽油等物质对环境空气的污染,防止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把施工环境、空气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严格执行施工环保六不准,即:一、不随意损坏植被;二、不随意开辟施工便道;三、不随意设临时工程;四、不采珍贵药材;五、不捕猎野生动物;六、不准随意丢弃垃圾。第二条、施工路段的取土坑、弃土堆位置必须统一规划,集中取弃,其位置及数量必须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沿河、沿溪路段施工应做到弃土(渣)对河流不淤、不堵、不影响泄洪能力。第三条、对环境易造成污染的施工项目(沥青拌和物118、等),应集中拌合,其位置远离城市、村庄、湿地及水源等环境敏感点,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应按监理工程师规定的作业时间施工。第四条、承包人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由于承包人的过失、疏忽、或未及时按图纸规定和监理工程师批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而引起的费用自负。第五条、承包人因无视合同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防洪等有关条款规定和业主对有关此类问题下发文件要求,违规施工造成不良后果的,经有关部门和业主要求整改和补救处理的,仍未按期执行和执行不力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对承包人进行处理外,对业主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还将给予520万元的处罚。第二章 公路施工期主要环境119、保护措施第六条、环境保护措施及总体要求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总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预防为主 、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文明施工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工程开发建设活动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干扰、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把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到最低程度,突出做好沿线地表植被、珍惜保护动物、自然保护区、湿地、高原冻土、原始景观、河流源头水质等的保护,努力实现公路工程建设与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第七条、具体内容1、涉及自然保护120、区a.线路如经过、穿越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及核心区、缓冲区边缘,在施工前,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在批准施工的范围设置醒目的界碑,切实做到不随意破坏植被、不采挖珍贵药材、不猎捕野生动物。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对植被和地貌景观的破坏,及时做好植被及水源等生态恢复工作b.涉及野生动物通道的隧道、桥梁和路基工程施工,在野生动物通道处应设置明显的标示,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尽量远离野生动物主通道所在区域,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及运输车辆管理,不得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不得人为干扰野生动物活动或通过,并留出相应的野生121、动物通道,使其保持畅通。严禁猎杀、干扰野生动物及毁坏林草植被、滥挖乱取,严防污染河流、湖泊等水体环境的事件发生。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a.取土场、砂石料场应遵循“集中取土、采挖砂石料”的原则,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在划定的场址内进行取弃土(渣),不得随意大面积开挖,破坏地表草皮及地层结构,取土场、砂石料场至填方路基段应设固定行车路线,不得随意行驶;路堑挖方取土坑(场)地表植被草皮,在取土前应将地表植被与表层土壤切块取出,集中堆存,以便利用。施工结束后,按环境影响评价和批复要求对取土场、砂石料场采取及时、有效的生态恢复措施,防止引起局部草场退化、荒漠化和水土流失。b.线路经过河流源头区时,在其两侧河滩122、不得设置弃土场,对跨越河流的大中桥,挖基土应及时清运,不得堆弃河滩;对开挖的河岸边坡,应采取及时、有效的岸坡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c.在荒漠化及沙化地带施工时,取弃土场应结合当地地形、地貌特征进行合理设置,尽量避免破坏地表结皮,不得随意取弃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平整,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d.隧道弃渣和路堑挖方要合理调配、充分利用,确需要弃的应选择地势低洼、无地表径流、远离线路的地带进行规则防护,严禁侵占河道、湿地,不得占用高寒植被发育的草地资源。e.严格控制沿线林木的砍伐数量,征地范围之外的林木严禁砍伐,临时用地范围内的林木尽量少砍或不砍,不准砍伐水上保持林及河渠堤保护林。3、施工便道123、营地、场地等临时占地a.施工时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固定行车路线、便道宽度。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施工机械及车辆应在施工便道和施工划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随意开辟施工便道,擅自任意行驶碾压破坏植被。施工便道须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施工机械和车辆要尽量不扰动地表,严禁破坏植被。b.施工营地、场地和机械产生的垃圾必须集中收存;废水及生活污水应妥善收集并采用简易措施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对于临时用地平整后必须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各类生活垃圾及废弃物统一收集就近填埋至弃土场。c.施工人员的生活及取暖燃料尽可能采用清洁能源,减少废气排放。如使用燃煤为燃料,应在施工结束后对灰渣彻底清理,124、就近掩埋。严禁就地砍伐树木、植被作为燃料。4、水体水质及水生生物保护措施a.施工中的废油、废沥青和其他固体废弃物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远运。b.桥梁施工时严禁漏油、化学品洒落水体、挖出的废土不得弃入河道或河滩。c.对有重要保护水生生物的河流,不得捕捞水生生物;涉及鱼类产卵回游通道的河段,施工期须避开鱼类集中产卵回游期5、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沥青、灰土应集中拌合,合理安排其位置,远离村庄及在居民点下风向出。采用先进的拌合装置,配备除尘设施。6、噪声污染防止措施施工中应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在集中居民区的路段有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夜间必须停止施工。7、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工作125、,制定必要的环保机构,配备必要的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实行环境保护责任制,把各项环保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到各施工单位及责任人,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执行。8、各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场地和生活营地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做到文明施工,争创环保路。9、各施工单位要加大施工标段沿线的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设置标牌,张贴标语、营造在公路建设中重视环保、保护生态的气氛。10、省环境保护局将会同省交通厅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施工中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合同在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实施过程中,为了保护施工环境和结束后的环境保护,切实搞好126、本项目的环保管理工作,本项目办 (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项目部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环保施工合同。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环保部门的草原法、水土保持工作条例法规及青海省交通厅下发的有关环保规定等。2、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取弃料场必须是划定的料场,取弃料完毕后要恢复。要求一个料场一条便道,宽度不超过9米,进料场两边必须插三角彩旗。3、乙方各种便道在工程完毕后要及时恢复,且便道要设专人养护,保证便道湿润,不扬尘。4、乙方施工中造成的废油、废水、废料要经过集中深埋进行妥善处理,以防污染环境,尤其是废料应规则堆放在弃土场内。5、乙方机械修理要到指定地点修理,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修理。6、生活垃圾的处127、理:人们常用的塑料袋等垃圾要单独处理,加强宣传工作,生活、生产垃圾定点堆放、及时处理,严禁乱扔乱弃。 7、珍惜野生动物、植物,坚决制止各种猎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的破坏行为。8、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的卫生、环境保护等工作,并按规定进行评分,对环保、卫生搞得好的施工队进行奖励500元/月,对环保、卫生搞的差的施工队给予1000元的罚款。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现场违约处罚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贯彻交通运输部和省厅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理念,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下称本项目)建设工程将力争通过一系列管理措施,确保建成优良工程项目。为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128、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根据招标文件、工程施工相关规范、强制性条文。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违约现场检查第二条、违约现场检查分为开工检查、中期检查和现场不定期检查。开工检查由指挥部组织,在正式开工前一周进行;中期检查由指挥部组织每两月进行一次;现场不定期检查以项目办组织为主进行。第三条、开工检查和中期检查以评分的办法进行,实行五百分制考核,最终得分换算为百分,其中检查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检查得分在75分(含75分)至90分(不含90分)者为合格,检查得分在75分(不含75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定期检查按照合同文件采用分项检查现场处理的方式129、进行。第四条、检查内容:1、开工检查:见附件1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开工检查考核表(监理单位)、附件3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公路工程开工检查考核表 (施工单位) 、附件5合同执行及履约情况检查表(人员)、附件6合同执行及履约情况检查表(机械设备)。2、中期检查:按“监理、施工单位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进行,其检查考核用表见附件2花石峡至久治公路监理单位中期检查考核表和附件4花石峡至久治公路施工单位中期检查考核表、附件5合同执行及履约情况检查表(人员)、附件6合同执行及履约情况检查表(机械设备)。3、不定期检查:根据合同文件进行检查。4、内容包括:驻地建设、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环保、质量、进度、合同履130、约、指令执行、劳资纠纷、廉政建设等及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的情况。第三章 奖 惩(具体奖励措施见补充文件:工程管理奖励办法)第五条、 在开工检查和中期检查中,对获优良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并做为本工程建设项目先进单位的评选对象优先推荐,进行评选表彰,对获合格的单位,予以使用,并根据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书面指令进行限期整改,对不合格单位,暂留使用,并根据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书面指令进行限期整改,限期内仍未整改的,予以清除出场,并提请上“黑名单”,取消其在青海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至少两年的投标资格。第六条、在中期或不定期检查中,若存在以下情形时,可按其标准进行违约处罚见附件7施131、工现场违规(违约)处罚单:1、若因违规操作造成严重质量问题和隐患的,按合同文件给予违约处罚,若监理单位负有责任的给予施工单位处罚金额5%-10%的违约处罚,直至对监理单位责任人给予清除出场的决定。2、凡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项目办以书面形式和通知单的形式或发出要求整改的盖章函件等工作指令,必须由施工单位按指令回复单的书面形式回复整改结果,报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业主项目办备案,以便择期再次检查若仍存在执行不力和重蹈覆辙的问题时,则由监理办或业主项目办给予全线通报批评,并给予上次处罚金额5-10倍的处罚。3、凡因监理失职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重大事故、质量隐患、安全事故及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和其它方面造成社会较132、坏影响的事件,业主不仅给予全线通报、违约处罚外,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函告监理、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4、凡业主收到外界举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管理方面和施工质量方面问题的举报函件时,业主将一查到底,若一经查实,确实存在质量问题,视情节严重,将给予全线通报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另给予被通报单位5-10万元的违约经济处罚,监理单位负有责任的人或负责人,除对责任人给予驱逐出场的处理外,另对监理单位处罚施工单位金额的10%-20%。5、若监理、施工单位人员存在违反廉政合同,存在腐败行为的问题,业主项目办将移交和转告驻地纪检监察组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6、凡驻地办和施工单位所报的处理结133、果未得到监理办认可的,则原通知单继续执行,监理办、业主项目办同时有权拒绝签认同期的计量及其支付,直至鉴定认可为止。7、凡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隐患问题,业主项目办签发通知单后由施工单位拿出整改措施、驻地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此时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该项工程的施工,待事故原因查清,得到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落实执行情况由监理工程师审查,上报项目办备案。8、如对检查人员置之不理,甚至辱骂,则对施工单位及当事人给予批评处理外,甚至清除出场,并视情节给予施工单位10-20万元的处罚,并责令施工单位或当事人写出检查。9、上述处罚金额从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纳入到奖励基金中134、。第七条、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按合同文件及附件8进行违约处罚。第八条、对各单位(部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监理及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逐级报告。第九条、交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除对不合格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自费返工与补救外,同时将其合同段缺陷责任期延长一年。第十条、项目办在现场管理和检查中责任心差,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或不做处理,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不作反馈的处理意见,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者,一经发现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第十一条、对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突出贡献的项目办管理人员给予奖励。由于项目办失职或违反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造成较坏影响者,取消业135、主代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四章 附 则第十二条、本办法未提及的项目按合同文件、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试行,由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补充文件工程管理奖励办法为充分调动和发挥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各参建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体现奖优罚劣制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施工廉政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省交通厅、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制度、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其136、进行的工作量化考核。1.2 检查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2、检查考核 2.1 检查考核办法、项目办按季或一个施工周期组织对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一次考评,根据平时巡视检查及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季末检查情况,指挥部年底综合确定评比结果。、对监理单位考核:考核小组由业主项目办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对施工单位考核:考核小组由业主项目办和监理办相关人员组成。2.2 考核内容及分制检查考核内容详见附件3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开工检查考核表(施工单位)、附件4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中期检查考核表(施工单位)、附件1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开工检查考核表(监理单位)、附件2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中期137、检查考核表(监理单位),采用500分值评分法,各分值详见附表。2.3 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先进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三个等级。、施工单位考核得分是以评定分除以5换算为百分制,按百分制评定等级, 、监理单位考核得分是以本单位评定分除以5再乘以60+管辖施工单位评分除以5再乘以40%。a.先进单位: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同时须达到规定的其他条件。b.合格单位:评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或虽然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但不能达到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一的。c.不合格单位:评分在75分以下或虽然评分在75分以上,但不能达到规定的其他条件或在公路建设项目中发生单项否决条件的。2.4 考核条件138、(对应考核等级须达到的必要条件和单项否决条件)、施工单位评选为先进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8个条件:a.截止评比前十天,经项目办确认的工程进度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和进度目标的施工合同段。b.截止到评比前十天,经项目办确认的分项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0%以上。c.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事故。d.建设期间未发生野蛮施工,未造成环境事件。e.没有因现场管理、环保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f.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设备租赁费、材料款,造成上访等不良影响。g.所属合同段范围内无非法转包、分包等事件的单位。h.工程质量鉴定及其它原始资料真实可靠,无虚假现象的单位。、施工单位考核单139、项否决条件:a.严重违反廉政合同或考核期间累计两次廉政考核不合格。b.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c.因现场管理、环保工作不力、造成社会恶劣影响。d.因管理人员不到位,有不合格工程或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擅自离岗或更换,并对工作的连续性造成严重影响。、监理办考核条件:a.监理办未出现管理缺位而造成质量、安全、环保等工作影响,可参与先进单位的评选。b.有违反廉政合同规定或已发现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事件,监理办未及时上报或瞒报、谎报、虚报、隐瞒事实,造成延误最佳补救措施时机,并严重影响工程进展的,评比为不合格。c.监理办在工作中,已发现质量、安全、环保等严重违章、违规操作现象,但未及时制止或未采取相140、应的补救措施,造成一定后果的,可取消评比资格。2.5 考核加分条件和扣分规定、加分条件(与换算后的分值相加):a.受到省交通厅及以上上级单位通报表扬者,加5分次。b.受到指挥部和地方政府等上级单位通报表扬者,加3分次。c.受到项目办全线通报表扬者,加2分次。d.受到监理办通报表扬者,加1分次、扣分规定(与换算后的分值相减): a、满分为500分,各项最低得分可为0分。b、受到省交通厅及以上上级单位通报批评者,扣 5分次。c、受到指挥部和地方政府等上级单位通报批评者,扣3分次。d. 受到项目办全线通报批评者,扣2分次。e.受到监理办通报批评者,扣 1分次。f. 日常巡视检查处罚违约金的,每 20141、00元扣1分(不包括本级处理金额)。3、奖 励3.1 本项目建设管理实行通报表扬;奖金奖励;函电施工、监理上级单位等相结合的奖励形式;其奖励设工程质量奖、工程进度奖两种单项奖,另设年终综合奖、合理化建议奖和先进个人奖。3.2 奖励基金来源及兑现办法、工程奖励基金的来源:(1)施工合同段100章中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奖励金, (2)各施工、监理单位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违约金,(3)建设单位可用于工程奖励的部分建设单位管理费。、奖励基金兑现及规定:(1)综合检查考核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和合格单位的,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其中要求将不少于奖金额的10%分配给本单位项目经理、总工或总监理工程师、驻142、地监理工程师,其他各级管理、技术人员的奖金由本单位自行分配。对先进单位将全线通报表扬,并通报各施工单位的上级或主管单位。(2)工程质量单项奖a.在业主或监理办组织进行的检查评比中获得“工程质量优胜单位”的承包人给予15万元的奖励。对于连续三次评为“工程质量优胜单位”的承包人给予10万元奖金。b.监理的奖励,按施工单位奖金总额的1020%兑现。(3)工程进度单项奖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凡在业主或监理办组织进行的检查评比中,按期完成阶段性计划目标获得“工程进度优胜单位”的承包人,根据承建工程规模大小,给予15万元奖金,对于连续三次评为“工程进度优胜单位”的承包人给予10万元的奖励。(4)年终综143、合奖凡业主在年度综合评比中,经监理办审议后推荐,建设单位综合全年度工程表现情况,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完成年度计划的施工和监理单位,由业主项目办申报指挥部授予先进施工单位的,一次性给施工单位奖励20万元,其中5万元奖励给项目经理、总工;先进监理单位奖励2万元,其中2000元奖励给总监理工程师。(5)先进个人奖每年年底对所有参建单位人员进行评选先进个人,评选先进个人首先由各参建单位推荐给监理办审议后,项目办结合全年度个人表现情况报指挥部给予表彰奖励,推荐人数不超过各单位参建人员的2%,奖励20005000元/人。(6)合理化建议奖a.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对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投144、资的合理化建议,经批准采纳后取得良好效果者,根据国家合理化建议奖的规定给予直接参与工作的人员按节约总额2的奖励。b.经过现场勘察、核对、分析、论证和比选,在不降低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对原设计进行优化,达到减少施工难度、缩短工期、节约投资、提高质量的优化设计,经批准采用并经专家确认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按优化设计项目节约总金额的5提取奖金,奖励优化设计直接参与工作的所有贡献人员。4、罚 则4.1 综合考核评比中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给予一定比例及金额的违约处罚,并对该单位全线通报批评,同时通报其上级或相关主管部门。4.2 综合考核评比中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且工程质量管理失控,施145、工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办视剩余工程量,建议主管部门分割该单位工程量;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项目办建议指挥部报请省交通厅对该单位计入信用考核黑名单。4.3 质量问题及工期延误的违约,依据本项目合同文件执行。4.4 对完不成月进度计划95%的承包单位,给予警告,并给予1020万元的违约处罚,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计划的单位给予30万元的违约处罚,并通知该承包人上级单位;年度计划完成达不到90%的给予50万元的违约处罚。5、其 他5.1 加强领导。各单位按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5.2 注重实效。季度考核以督促检查为主,通报工作进度,排列考核名次。各考核单146、位要对照考核目标查找不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工程项目整体推进。5.3 严肃纪律。各考核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项目主要负责人要对自查情况及真实性负责。参与考核的单位和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遵守考核程序和工作纪律,如实提供数据,客观公正地反映各施工单位工程进展和考核情况。5.4 项目交工验收综合评定达不到90分以上者,收回给该单位奖金。附件1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开工检查考核表(监理单位)项目名称: 合 同 号: 检查时间:监理单位: 检查组签字: 总 分: 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检查评分办法标准分实得分检查情况说明组 织机 构751监理机构设置合理,满足工作要求不合理或不满足147、要求扣10分252各类主要人员和交通工具按合同文件的要求进场,分工明确每缺少一人或擅自更换一人,其总监及总监代表扣25分,其它人员扣10分,交通工具每缺一辆扣10分,分工不明确扣10分50工 地建 设753按照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工地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工地建设未按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工地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每项扣10分75资 格审 查1504工地临时试验室经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审批,取得相应临时资质未经审批不得分,无临时资质扣15分/次155试验设备、仪器与合同一致,及时标定,满足智能化要求未达要求扣10分/次356监理人员监理证、监理培训证148、毕业证、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任证、身份证齐全,与合同文件一致证件每缺一证扣5分,与合同文件不一致每证扣10分/次,其中总监、总监代表达不到工作要求扣10分/次,其它主要人员及驻地办达不到工作要求扣5分/次607试验人员资格证、上岗证、身份证齐全,与合同文件一致或符合要求证件每缺一证扣5分,与合同文件不一致每证扣10分,实验人员达不到上岗工作要求扣10分/次40制 度建 设1008建立健全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且上墙公示职责及制度每缺一项扣10分,不上墙每项扣5分/次259建立完善监理大纲和监理工作细则每缺一项扣25分,不完善或不切合实际扣10分/次5010建立表示工程现场质量、进度、天气等挂149、图、挂表未建立或未上墙,无挂图、挂表每缺一项扣5分/次25前 期工 作10011按规定已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复测成果,按规定签发开工令等未审批每项扣10分。未按规定签发开工令扣10分/次,未及时审核复测成果的扣5分/次2012及时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证证件没有而开工的该大项不得分2013按合同文件检查承包人进场人员、机械、设备履约情况及前期准备工作未检查不得分,检查无记录扣10分,对存在问题无措施扣10分/次2014按规定及时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未开扣25分,会议无记录和纪要扣10分/次,记录不全扣5分/次2015施工图纸及时审查及上报意见未达要求扣25分20150、合计500附件2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中期检查考核表(监理单位)项目名称: 合 同 号: 检查时间:监理单位:检查组签字:总 分: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检查评分办法标准分实得分检查情况说明工程进度401认真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计划、月度计划,交叉作业相互间不存在影响和干扰未达要求扣5分/次152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理工期进行施工未达要求扣15分153按规定签发开工、停工、复工指令未达要求扣5分54工期变更和延误按规定审查未达要求扣5分5工程质量1505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如实填报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未落实或未如实填报扣4分/次86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监理人员准确掌握设计文件及规范未151、达要求扣4分/次87坚持独立的抽检和平行试验未达要求扣5分58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和监理职责,严把单位工程(分部和分项工程)开工关、主要材料和关键设备准入关、工序施工工艺审查关、工序验收关等重要关口未达要求扣5分/次159及时审核签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未及时审核签证扣4分/次810进入下道工序之前按相关程序验收未达要求扣4分/次811建立质量检查档案制度未建立制度的扣5分512监理指令闭合不闭合扣2分/次513工地试验室不符合规定或无有资质的单位授权不符合规定或无有资质的单位授权扣6分/次1214工程试验检测设备标定不标定扣4分/次815独立抽检和平行试验频率符合规范要求、独立抽检和平行试152、验及时未达要求扣3分/次1216制定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或整改、落实措施未达要求扣4分/次817未发生工程实体通病未达要求扣4分/次818未发生施工工艺通病未达要求扣4分/次819未发生工程质量管理通病,包括主要管理或技术人员更换频繁等未达要求扣4分/次820发生质量事故,上报及时(2分)未及时上报的扣8分8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中期检查考核表(监理单位)续上表 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检查评分办法标准分实得分检查情况说明工程质量15021发生质量事故,处理及时处理不及时的扣8分822已签认合格工程被质监机构检验为合格检验为不合格扣4分423认真对已完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未达要求扣4分4安全生153、产10024审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达要求扣10分/次2025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合同责任状,责任层层落实,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农民工岗前培训,并有详实记录未达要求扣5分/次1026安全技术措施审核签证,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未达要求扣5分/次1027建立项目重大危险源清单,安全隐患排查经常化、制度化,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未达要求扣8分/次1528仔细排查安全隐患,对隐蔽工程、隧道掘进、桥梁施工、易于诱发崩塌或滑坡等地质灾害地段、水下和高空交叉作业、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工序交接等每道工序安全隐患突出点实行154、台帐管理未达要求扣5分/次2029发生安全事故,上报及时(5分)发生安全事故,处理及时(5分) 上报或处理不及时的扣5分1030现场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规范 未达要求扣5分531检查记录全面真实 未达要求扣5分532在施工现场合理设立各种标志、标牌等 未达要求扣5分5廉政 建设5033按省厅和指挥部相关廉政建设制度审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廉政建设组织机构和制度未达要求扣5分/次.项1034层层签订廉政合同责任状,责任是否层层落实未达要求扣10分1035是否有介绍施工队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未达要求扣10分1036开展廉政教育和培训并有会议记录未达要求扣5分537有廉政监督员、设置举报箱、155、举报电话未达要求扣5分5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中期检查考核表(监理单位)续上表 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检查评分办法标准分实得分检查情况说明合同管理3538有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指令、措施及书面反馈材料未达要求扣5分/次1539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材料采购、甲供材料计划上报进行审查/审批未达要求扣5分/次1540及时发现、处理或上报施工单位违规分包未达要求扣5分5内业管理2541监理内业档案、资料、图表及时归档或上墙,完整、规范、真实、正确、清楚表示未达要求扣5分/次1042监理(含总监及其代表)日志、旁站记录及时、规范未达要求扣2分/次543月报、季报上报及时、准确、全面未达要求扣2分/次156、544工地例会按时召开,记录齐全,及时发送或传达未达要求扣2分/次5造价管理3545工程计量及时,实行现场复核,计量时无超前支付或重支、漏支现象未达要求扣5分1046工程变更造价审核依据资料完整,严格控制套用单价定额标准未达要求扣5分1047工程索赔依据完整、准确,及时审查、严格控制未达要求扣5分548工程计量套用计量与支付金额准确,依据资料完整、齐全未达要求扣5分549工程量变更签证准确未达要求扣5分5农民工工资2550协调解决民工工资的具体措施未达要求扣1分551设立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渠道(如:举报电话、监督告示牌等)未达要求扣5分552协调解决拖欠民工工程款的问题未达要求扣5分5157、53协调解决民工因工资问题上访、告状未达要求扣5分554协调解决民工因不能拿到工资拦路、到有关部门静坐、闹事等过激行为,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未达要求扣5分5环境保护管理4055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要求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未审查或审查不合理扣5分556无环保措施及环保管理体系未达要求扣5分/次1057无环保专题会议或有会议记录未建立台帐的未达要求,扣5分558无环保检查记录未达要求,扣5分/次1059环保处理不彻底未达要求,扣5分/次10合 计500附录3 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开工检查考核表(施工单位)项目名称: 合 同 号: 检查时间:施工单位: 检查组签字: 总 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158、及工作要求检查评分办法标准分实得分检查情况说明1项目部组织机构130按合同文件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机构每缺一个部门减15分,部门及房屋无标示标牌每处扣5分45各类主要人员按合同文件的要求进场项目经理、技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合同计量负责人与合同文件不一致或每缺一人扣15分45项目部工作和管理制度健全每缺少1项或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次20项目部公示标志牌工作内容、质量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姓名齐全;标志牌设置位置醒目每缺少一项或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次202人员、机械、设备75现场任职人员与投标书一致;路基、路面、结构、试验、安全、环保、机电人员与投标书一致;财务、档案管理人员与投159、标书一致;各类证书符合合同文件规定各类人员与投标书不一致或每缺1人扣10分;财务、档案管理人员与投标书不一致或缺少1人扣5分;无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及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或职称证低于合同文件规定,每人扣5分并清理出场50进场机械、设备与投标书一致机械、设备每缺一项扣10分253 质量、管理、安全环境保护、廉政制度50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证;质量管理自检体系、保证体系要求完备缺项该大项不得分;缺陷一项或不完备的扣5分/次15建立健全“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度不完善的扣2分/次.项5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按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措施合理、安全160、预案完善;危险物品的储存位置符合规定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员并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缺一项或不齐全、不完善、不合理的扣2分/次10环境保护措施和制度完善合理,建立环境污染事故预案及其合理性,拌和场、采料场、预制厂计划设置地点符合环保规范规定不制定或不合理的扣2分/次10廉政制度的合理制定不制定或不合理的扣2.5分/次10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开工检查考核表(施工单位)续上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检查评分办法标准分实得分检查情况说明4施工组织设计75根据项目条件及遵循技术先进、方案可靠、计划合理、工序划分等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符合实际情况的编制并报批不符合实际情况或未报批的扣5161、分/次15施工机械、人员设备、物资材料供计划、资金、劳动力要求应合理可行不合理的,每项扣10分/次20应有施工计划进度图,对于特殊或关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采用网络规划法,求得最佳施工计划不合理的,每项扣10分/次20具有现场布置图,现场布置应合理、紧凑每项缺陷扣2分/次5施工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合理每项缺陷扣2分/次5材料进场计划合理每项缺陷扣2分/次5用款及收款计划(劳动资金计划)完整每项缺陷扣2分/次55工地试验室65工地临时试验室建立符合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工地建设)要求,并取得相应资质每项缺陷扣8分15工地试验室成立及时,并经审批取得相应资质,试验人员应符合资质等级162、要求未建立试验室扣25分,未经审批扣15分,每缺一人扣5分2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与投标书是否一致,试验仪器是否及时进行标定,试验仪器是否满足智能化要求主要设备每缺1件扣10分,其它设备每缺1件扣5分25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开工检查考核表(施工单位)续上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检查评分办法标准分实得分检查情况说明6驻地建设65按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工地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建设未按要求建设的每项扣5分/次40驻地位置合理,远离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清洁每项缺陷扣5分/次15爆炸品储存仓库建设符合规定缺陷扣5分5易炸物品储存合理缺陷扣5分。57农民工管理25质量、安全、环保等培训制163、度是否建立,培训内容符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农民工上岗应知、应会,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每项缺陷扣3分/次5建立农民工权益保护制度和预案缺项、缺陷扣2分/次4及时签订农民工合同。建立农民工台帐未按要求扣4分4成立农民工工会未按要求扣4分4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属实的扣4分4按规定对农民工实施劳动保护未按要求扣4分48临时便道15施工现场临时便畅通,无交通阻碍不符合要求扣5分/次15合计500附表4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中间检查考核表(施工单位)项目名称: 合 同 号: 检查时间:施工单位: 检查组签字: 总 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办法标准分实得分检查情况说明1施工工序及现场70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164、告及签发的开工通知书,缺一项扣4分/次8工艺流程和工序检查程序未经监理工程审批,工序交接检查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每缺一项扣4分/次8分项工程开工未进行审请、施工放线,测量资料不齐全,监理工程师抽检,检验审批资料齐全。每缺一项扣4分/次8工序批准及交接制度健全,落实情况,抽测及抽查资料检查,分项施工现场公示标志牌符合相关规定,每项缺陷扣4分/次8中间交工报告: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工后,先由承包人自检,汇总各工序原是记录及抽查报告,提交中间交工报告,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缺一项扣4分/次8中间交工证书:根据承包人中间交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按工程量清单分项进行系统的检查验收,合格后,请监理签发165、交工证书。缺一项扣4分/次8中间计量: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由高级驻地办签发中间计量证书。缺一项扣2分/次6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环境保护良好,挖出的草皮按规定进行堆置及养护。每项缺陷扣2分/次8涵洞工程或交叉路段,保通措施合理、可行、遵守先通便道后建设的原则,保证交通畅通。每项缺陷扣2分/次8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中间检查考核表(施工单位)续上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办法标准分实得分检查情况说明2质量控制120检查频率、方法及评分标准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0质量责任制未落实,未填报工程质量责任书;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每项缺陷扣4分/次8无质量管理制度,扣6分;未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岗前培训166、,扣2分/次6正式施工前,未执行敏洞高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的首件工程认证制度,扣5分/次;建设试验路段及首件工程认证不及时、不规范,扣2分/次10施工实验不及时、数据不准确、可靠、内容不齐全,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每缺一项减2分/次6原材料试验不准确、不规范,对外购产品未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验证试验,每差一项扣3分/次6未建立健全工地试验、质量检查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的扣10分;制定的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不具体、不切实可行的扣5分/次10施工原始资料,各种报表,试验资料齐全、真实。每项缺陷减2分/次6自检资料真实、可靠、内容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能有效指导施工。每项缺陷减2分/次6未制定质167、量通病预防或整改、落实措施,每缺一项或不合理扣2分/次6分项工程一次性交验合格率未达到100%,扣8分8质量事故处理、上报不及时,每缺一项扣3分63进度控制45施工总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对于起控制作用关键项目的单独工程进度计划未报批或未合理安排,交叉作业相互间存在影响和干扰扣515分15未严格制定或按照合理工期计划进行施工扣2分/次5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中间检查考核表(施工单位)续上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办法标准分实得分检查情况说明3进度控制45未按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编制每周工程进度报告、编制计划与实际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累计曲线扣5分5按时检查工程进展情况(总体计划与实际完成、168、控制性工程计划与实际完成、月计划与实际完成),对滞后的工程进度的分析及采取的措施。缺项扣5分/次10自采材料、甲供材料计划上报不及时、不准确或不合理扣2分/次5季度内是否有停工待检情况,扣5分54费用管理40未及时建立计量支付台帐扣6分;计量支付台帐不真实的每处扣2分6承包人应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发生挪用资金在10%以上的,每多一个百分点扣2分,直至40分扣完并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5对未检测、评定的分项工程或不合格项目进行计量支付的,此项不得分6对未施工的工程项目、未发生的工程数量提前计量支付的,此项不得分6计量支付,数据有错误的,每处扣1分/次3计量支付报表签字不全的每处扣3分3计量支付表中169、的中间交工证书填写不规范的扣3分3未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及内容计量支付的扣2分/次4计量支付所需的基础资料不全面扣4分4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中间检查考核表(施工单位)续上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办法标准分实得分检查情况说明5财务检查25未按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帐目、管理制度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扣5分10未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及会计人员三证齐全才能上岗扣2分,扣完为止5未正确设立会计账户和使用会计科目,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合法、照章纳税、日清月结,账户、账款、账表、账目相符。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5严格履行合同和建设资金管理协议,有违法行为不得分56合同管理5170、0在工程建设中存在非法转包、分包行为的,此项不得分8未按规定的变更程序上报变更文件的,扣6分6技术资料未按要求归档扣5分5未及时上报工程信息每次扣5分5未经批准就擅自进行工程变更的,扣4分4上报的变更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每次扣3分;变更资料不齐全、不详细的,每次扣3分6未经批准就擅自撤换进场人员、机械设备的,扣6分6上报的工程变更资料中工程费用计算不准确有错误的扣5分5对有明显错误的图纸未进行指正,而仍按错误图纸施工扣5分5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中间检查考核表(施工单位)续上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办法标准分实得分检查情况说明7廉政检查20与建设单位签订廉政建设合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171、法是否建立。缺项扣4分/次8定期召开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题会议,廉政建设工作有考核,有记录。缺项减2分/次5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工作人员向施工单位介绍人员、材料、机械和吃、拿、卡、要等现象。施工单位不进行举报的扣3分/次5应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设立廉政公示牌,与不正之风作斗争。缺项扣1分/次28安全检查60严格按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安全生产施工、操作,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其记录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扣5分/次.项,随时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安全事故行为。未执行扣20分,未检查落实扣5分/次,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扣扣3分/次20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有专职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出172、现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缺项扣3分/次6未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扣5分,未落实安全经费专项专用的扣5分5未建立项目重大危险源清单,安全隐患排查未经常化、制度化,未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缺项减3分/次5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对隐蔽工程、隧道掘进、桥梁施工、易于诱发崩塌或滑坡等地质灾害地段、水下和高空交叉作业、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工序交接等每道工序安全隐患突出点未实行台账管理扣2分/次8事故处理、如实上报不及时扣2分4现场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规范,施工现场未设立各种施工标志、标牌等扣1分/次4未创建“173、平安工地”扣8分,考核未达标整改不彻底的扣4分/次8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工程中间检查考核表(施工单位)续上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办法标准分实得分检查情况说明9 农民工使用管理35未及时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公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的扣5分。未建立农民工台帐的扣5分5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设备租赁费,材料费的扣8分8未及时成立农民工工会的扣3分3未公开、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扣4分;出现有投诉现象的,每次扣2分4因农民工工资问题,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该大项不得分5未进行各项培训的扣5分;未对农民工实施劳动保护的,每次扣5分5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农民工维权卡的扣5分;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农民工相关资料的扣5分510环174、境保护 管理35按敏洞高铁施工标准化指南-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施工环保制度,不合理扣2分,缺项扣5分5无环保措施及管理体系的扣5分;环保体系不具体、不详细的扣3分,没有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的扣3分5环保处理不彻底扣4分/次,有废弃沥青混合料、拌合场有扬尘的每处扣3分8因环保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此大项不得分4无环保专题会议扣4分;无环保检查记录或有记录未建立台帐扣4分8未及时办理临时用地相关手续的扣5分5合计500附件5合同执行及履约情况检查表(人员) 编号:项目名称合同段编号施工(监理)单位合同编号主要人员到位情况项目任职岗位姓 名进场时间驻地时间备 注承诺实际要求实际检查结论及处理决定:检查人175、员检查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监理单位收件人收件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施工单位收件人收件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注:本表一式四份(项目办、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一份由检查部门上报指挥部)附件6合同执行及履约情况检查表(机械设备) 编号:项目名称合同段编号施工(监理)单位合同编号主要机械、设备到位情况机械、设备名称数 量进场时间完好状况备 注承诺实际要求实际检查结论及处理决定: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监理单位收件人收件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施工单位收件人收件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注:本表一式四份(项目办、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一份由检查部门上报指挥部)附件7施工现场违规(违约)处罚176、单年 月 日 编号: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工程名称、部位违规内容处罚金额元整(¥) 元)项目办负责人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该处罚单用于除交通厅、指挥部统一安排的检查以外的建设项目办人员日常现场检查,针对的内容主要是安全、质量、环保三个方面的违规行为,处罚金额依据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现场管理办法,一次违规处罚的金额为1-10万元。该处罚单由项目办填写,一式三份,项目办、监理、施工单位各持一份。违规内容中要详细填写具体违规的行为、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监理单位的责任人等内容,并附现场相关照片。青海省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建设指挥部附件8-1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处罚项目一览表(不定期)路基土石方工程1将腐植土、177、地表土等非路用材料作为路基填料的,除返工外罚款20000元/次。2填土没有路拱(要求2%4%),排水不畅的,罚款10000元/次。3路基平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20000元/处。4未清表或填前未碾压直接进行填土施工,填挖交界处或分段填筑交界处未挖台阶或所挖台阶未达到密实要求,罚款20000元元/处。5路基施工中,台阶开挖不规范,宽度不够,罚款20000元。693区和95区填土未经平地机整平就进行压实施工的,罚款20000元/次。7填土松铺厚度超过30cm或压实厚度超过25cm,罚款20000元/次,并作返工处理。8路槽底面下080cm范围内,填料最大直径不得超过10cm,在80cm以下的填178、料最大粒径不超过15cm,违者罚款10000元/次。9路基填土应按规定作液限,塑性指数试验和CBR试验,违者罚款30000元/次。10深挖路堑高边坡段未经批准采用大爆破方法开挖的,罚款20000元/次。11台背回填不按规范设计要求施工者,罚款20000元/次,并作返工处理。12回填必须在构造物两端对称填筑压实,以免产生变形、破坏、每次松铺厚度不大于20cm,违者罚款20000元/次。13确保填方边坡碾压密实,边坡坡面应夯实,并且削坡,违者罚款20000元/处。14填方压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罚款20000元/处,并作返工处理。15回填必须在上部结构安装完毕,结构物验收合格,且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179、的85%后方可进行,违者罚款20000元/处。16回填压实度检验频率及压实度标准根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压实度标准为95%,违者罚款20000元/次。17砌体工程不满足下列规定者,罚款20000元/项,并作返工处理:1)不得采用风化石,表面石料粒径需30cm。2)结构物表面平顺,无凹凸扭曲现象,砂浆抹边的棱角线、平直度达不到规范要求,2m拉线(直尺)检查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3)上边坡护面墙砌体一律凹缝。4)勾缝不得有假缝、丢缝、裂缝和脱落现象,缝宽统一。5)不同石料(片石、块石、料石)石缝的要求要满足规范要求,砌缝内砂浆均匀饱满,不得有空洞。6)层间错位不小于80mm,无通缝,三块石相接空隙180、不大于70mm。7)砌体平整度用2m直尺检查料石,砼10mm,块石20mm,片石30mm,干砌片石50mm,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8)泄水孔排列整齐、无堵塞现象,孔径要合格。9)截水沟与实际地形砌顺,要求线形顺畅,地形无变化时,不得出现弯曲。10)沉降缝内不得咬接,整齐垂直,上下贯通,缝宽符合要求。11)砂浆不按配合比拌制,水灰比失控,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附件8-2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处罚项目一览表(不定期)路基砌体工程18浆砌工程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做返工处理,并予以3000-10000元的违约处罚:1)铺砌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4)砂浆不采用机械拌和的2)垫层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的 5)砌缝没有错181、开的。 3)砌缝内砂浆不饱满的19路基填筑用土准确分类定名,否则罚10000元/次,定名有代表性误者罚500元/次。20路基完工后,按规定实测确定施工段路基干湿类型,否则罚500元/处,测定结果代表性误差者罚3000元/处。21路基施工中如出现以下几种变形时罚20000元/处,并返工。A、局部沉陷、溜坡路堤沿地基滑动。B、路基溜坡、边坡崩塌和碎落。22做好路基施工前的排水系统,否则罚10000元/处。23路基填筑中间层填料应统一,不得混填,否则罚10000元/处,并返工。24路基填料的标准击实试验结果因有足够的代表性。材料有变化时应按规定补测,否则罚30000元/处。25自检、监理抽检压实度指182、标应有足够的实体代表性和再现性,否则每处监理单位罚2000元,施工单位罚1000元,并返工。26路基压实度自检资料指标应自检频率符合规定、计算使用正确。最大干密度标准值有较好的代表性,否则罚5000元/处。27路基压实度指标中,使用的最大干密度指标应在同一层位,同一施工段中是统一的,否则罚5000元/点。28石料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处罚10000元/处.次。29石料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处罚10000元/处.次。30实体灌水率5L/10s时(砂浆终凝后),否则处罚10000元/处.次。31砂浆用材料不符合要求,处罚10000元/次。32砂浆强度不合格时,处罚10000元/处.次。33失效砂浆的再183、使用,处罚20000元/处.次。34基层承载力不符合要求未处理而砌筑的,处罚10000元/处.次。35原材料未按规定频率进行自检及抽检,且自检及抽检指标数不齐全代表性、再现性差。路 面基层36基层与底基层施工中有下列现象的除返工重做外,罚款20000元/处。最大粒径超过规范要求;拌合中不严格按配和比拌合;铺筑过程中产生离析; 碾压不及时;稳定土拌合机计量系统误差超过允许值的37压实度不足的坚决返工重做,并罚款50000元。38严格控制拌合至碾压完成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否则罚款30000元。39灰计量应合格,否则罚款10000元/处.次。40无侧限抗压强度应合格,否则罚款10000元/处。附件184、8-3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处罚项目一览表(不定期)路面面层41混合料级配等主要指标应合格,否则罚款1000元/处.次。42基层厚度、弯沉、取芯强度、混合料级配、压实度应合格,否则罚款5000元/处,并作返工处理。43施工中混合料有以下情况时应废弃并罚款1000元/处。运输中水泥已初凝或未覆盖运输混合料中掺合了其他材料水泥剂量不合格废料缺陷处理时的开挖料摊铺后遇雨未压。44施工中混合料摊铺已超过试验确定延迟时间而成型的罚款1000元/处。45施工中自检项目不齐全、滞后罚款5000元/项。46透层油粘层油有下列情况的,罚款2000元/处。基层清扫不彻底洒布不均匀洒布时污染其它设施47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185、筛片破损罚款5000元/处.次。48沥青拌合设备自动称量设备误差过大的(超过允许误差)的,罚款10000元/次。49摊铺过程中产生离析的和碾压不按程序进行的罚款2000元/次。50沥青混合料抗剪强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否则罚1000元/处,并处理。51沥青混合料抗拉强度应符合要求,否则罚款1000元/处。52沥青混合抗拉弯强度应符合要求,否则罚款1000元/处。53沥青类材料各项主要指标应合格,否则罚款500元/处。54矿料(粗细集料)碎石材料各项主要指标应合格,否则罚款500元/项次。砂料各项主要指标应合格,否则罚款500元/次。矿粉各项主要指标应合格,否则罚款500元/项次。55矿料级配186、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罚款1000元/次。56油石比应符合要求,否则罚款1000元/次。57沥青混合料出厂(施工配比)各项指标应符合要求,否则罚款2000元/项.次。58摊铺厚度、平整度、路拱、压实度、弯沉、接缝处理应符合要求,否则罚1000元/项.次。59摊铺成型时各项主要指标应合格,否则罚款1000元/项.次。60实体混合料抽提试验各项指标应符合要求,否则罚款3000元/项.次。61沥青路面有下列情况者每处罚3000元并处理:泛油波浪拥包滑溜裂缝坑槽松散啃边车辙于构造物衔接不顺。62沥青混合料有下列情况时不得铺筑,并罚款1000元/处。未按规定撒布透、粘、层铺筑封层混合料温度不合格、运输中未187、加覆盖、遇雨、局部混合料明显离析基层未处理成型埋制式路缘石未安装成型,与构造物衔接处未处理运输车辆未进行清扫及抹油处理.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污染路面者。63沥青混合料原材料有变化时未及时进行关方面自检的罚款1000元/项。64水泥砼混合料各项指标必须合格,否则罚款1000元/项.次。65水泥砼用原材料各项指标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罚款1000元/项.次。66施工中砼抗弯拉强度(同条件试件)、平整度、路拱、横坡、接缝、摩擦系数、宽度、相邻板高差、纵高指标应合格否则罚款1000元/项.次。(抗折强度不合格时应处理)附件8-4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处罚项目一览表(不定期)桥涵及其它构造物工程67砼路面有下列情况188、的,处罚1000元/项.次,主要指标应实体处理。局部蜂窝、麻面、裂缝、脱皮、石子外露、缺边、掉角。未拉毛或刻纹挤碎、拱起、错台、唧泥、断板68防撞护栏出现大量麻面:线型有明显波折、错台;墙角或接缝处漏浆,表面多处露筋,发现任何问题每十米罚款1000元。69构造物不按要求养生的,罚款1500元/处70构造物施工未采取措施保证钢筋保护层厚度浇筑砼的,罚款1500元/次。71下列情况的,违者罚款2000元/次:(1)伸缩缝位置必须保证满足设计要求,安装时必须按气温来确定安装宽度(2)预留槽口底面的砼必须落实、平整(3)在填充前必须保证干净,不得有杂物。72张拉千斤顶没有按规范要求标定不准施工,违者罚189、款20000元/次,且一切后果自负。73预应力筋有烧伤或划伤,必须立即更换,违者罚款50000元/次。74预应力筋因施工不当造成断丝,不更换的罚款80000元/次,并应返工。75预制梁施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吊装位置准确,标高误差1cm,违者罚款20000元。76一个经过自检的钢筋骨架中钢筋焊接长度不足、焊缝不饱满超过3处的,罚款10000元。77一个经过自检的钢筋骨架有3处钢筋间距(包括主筋与构造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1000元。78钢筋骨架已生锈,在浇筑砼前未做去锈处理的,罚款2000元/次。79在钻孔桩的施工中泥浆循环系统未设定沉淀池的,罚款2000元/次。80浇注砼时,自由下落高度超190、过2m而不用串筒的,罚款1000元/次。81砼施工配合比不按重量比的,罚款3000元/次。82两梁板之间接缝不得有杂物,填充料符合设计要求,违者罚款2000元。83砼拌合现场的称量和配水机械装置应维持良好状态,拌和机的容量要满足要求,桥梁施工要有应急拌和机。正在施工的现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罚款2000元/次。84压浆不按配合比制浆,水灰比失控,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罚款3000元/次,并视检查结果予以返工。85压浆不饱满的,罚款3000元/处。86预制现浇砼构件必须采用有足够刚度和强度,单块面积符合有关要求的的钢制模板,违者罚款3000元/次。87结构物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需修补的,必须做好修补191、方案,经试验确定可行,并经驻地办检查同意后,才能采取修整补救措施,无法进行补救的则以“推倒重来”为原则,否则罚款5000元/次。88各标段第一根立柱、盖梁和第一段防撞护栏必须经驻地办检查外观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第二根立柱、盖梁和第二段防撞护栏的施工,违者罚款5000元/次。89结构物标高尺寸误差超出规范允许值,处罚3000元/次。90桥梁基础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要求,强行浇注台基的,罚款2000元。91不按设计要求设置钢筋,钢筋严重不合格的,罚款2000元。附件8-5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处罚项目一览表(不定期)桥梁工程及涵洞与其它构造物92灌注挖孔桩桩基砼时,没有按施工规范要求振捣的,罚款2000元。192、93达不到以下要求的,罚款2000元/次(1)钢模板大面平整、坚固、板面缝隙错台不大于1mm(2)在盖梁浇筑前,立柱应用薄膜包裹,并有胶布密封固定,防止漏浆损坏立柱外观质量(3)裸露在砼外的结构钢筋或施工用的临时钢构件,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必须采用防锈措施(包裹或油漆)(4)防撞墙伸缩缝施工采用5mm胶合板,禁止使用3mm胶合板,胶合板固在模板间,做成通缝。94砼拌制中三参数未按规定控制者(水灰比、砂率、用水量),罚款2000元/项。95拌制砼前,原材料不合格者罚款1000元。96砼拌制前环境有较大变化时未进行现场施工配比的调整而开盘的,罚款2000元。97同条件试件未同构件进行条件养生的,罚193、款1000元/处。98未按要求频率进行取样且采样试件没有足够的代表性,罚款3000元/处。99施工实体未按要求自检,罚款1000元。100出现特殊情况后,未能提供相关施工参数,而继续转序者罚款3000元。隧道工程101隧道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的,视其严重程度,罚1000050000元/处.次(1)初期支护或二次衬砌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2)锚杆数量和长度未达到设计要求(3)防水板破损穿孔、搭接漏焊(4)防水板漏水(5)锚垫板未按要求施工(6)没有按要求进行光面爆破(7)洞内装修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没有保证线型平顺,误差超过规范允许植(8)排水管没有保持畅通,出现渗水、滴水现象(9)二次衬砌台车刚度不194、够,施工缝接合处处理不好(10)断裂带开挖未做地质预报的。102隧道工程应严格控制超欠挖,超挖时必须用同级等强度的砼或同级片石砼回填密实,不得用土石或洞渣回填,违者罚款30000元/次,并作返工处理。103初期支护未按规定频率进行喷大板喷砼强度自检,罚款3000元/处。104喷射砼时原材料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处。105喷射砼时未进行试喷,未采集到实喷率、回弹率。单位干拌和物喷射面积m2/m3,单位喷砼材料,罚款1000元/项。106锚杆拉拔力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处。 107围岩强度未按规定测试的,罚款3000元/处。108开挖地质资料不健全,未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每断面罚款2000元195、。109超前地质探测工作不及时,采集指标不齐全,罚款2000元/项。110压浆配合比未按规定配制,罚款1000元/次。111压浆中压力不满足要求,后于压水检测中如有不密实、渗、滴水现象时罚500元/处。112防排水材料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次。113止水带原材料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次。114止水带、防排水搭接不合格及局部渗水的,罚款5000元/处。115防排水材料、止水带自检频率不符合规定的,每批量罚款5000元。附件8-6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处罚项目一览表(不定期)116通信管道人手孔浇注出现标号不够、漏筋等现象的,罚款1000元/处。房建工程117硅管施工中素土垫层中有大石块,埋深不196、够,捆扎不整齐、不牢固,未按设计施工罚5000元/项。118波形梁护栏立柱截短后打入的,每根立柱罚3000元。119护栏安装存在烧、砸托架及护栏搭接不符设计要求等现象的,罚款500元/处。120设计采用膨胀螺栓安装的法兰盘护栏立柱,膨胀螺栓长度不够的,每根立柱罚款500元。121交通标志的基础混凝土反弹标号不够,每座基础罚款10002000元,有蜂窝麻面、缺边掉角缺陷的,罚款500元/处。122交通标志基础砼浇筑时,在砼中抛石块等舞弊现象,罚款10,000元/处。交通标志版面若发现裂缝,拆装或其它表面缺陷或有明显毛边的,每块按100010000元罚款,并予以更换。123交通标线厚度不够、有起鼓197、纵向开裂的,每米罚款2000元。125房建工程墙面装修出现开裂、起鼓、脱皮现象的,罚款3000元/处。126房建工程铺地砖出现砂浆不实、面砖裂纹的,每块罚款500元。127房屋建筑施工,必须遵守建筑行业施工的各项安全章程,以给排水安装施工规范、采暖安装施工规范、电气安装施工规范、机械设备安装施工规范、电气设备安装施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规范等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施工。凡违反规范要求的处罚10003000元/项,情节严重的处以510倍的处罚。128房建工程屋面防水未按设计要求处理,出现渗水的,罚款10000元/处,并返工。129各项工程金属材料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未按要求进行防腐或防腐处理不达标198、的,罚款2000元/处,并返工。130检查发现用于工程永久性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资料不全或设备型号与原设计不符,或故意以次充好的,将给予合同总价10%20%的处罚,并将其主要责任者清除出场;对已经用不符要求的材料或设备实施的工程,坚决返工重做。131金属材料的防锈层、喷涂(或喷塑)发现有气泡、擦伤、划痕等表面缺陷时,罚款200元/处。机电工程132供电线路施工,必须遵守电业施工的各项安全章程,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11050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90、11050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国家电力199、公司电网建设部2001年2月、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2000年版)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力部)等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施工。凡违反规范要求的处罚10005000元/项,情节严重的处以510倍的处罚。附件8-7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处罚项目一览表(不定期)机电工程133进场设备及其配件的数量,型号不符合技术要求,以次充好,设备不完整的,罚款2000元/次。134设备安装位置不正确,安装不牢固、歪斜的,罚款1000元/次,并返工。135外场设备和机箱没有密封好,发现箱内有积水、尘土的,罚款2000元/次。136外场设备基础砼施工时,在砼中抛石块并舞弊现象,或200、砼反弹标号不够,为蜂窝封面,缺边掉角现象的,处以5005000元/次罚款,并返工。137所有线缆施工未按规定包扎,布线架乱无章,没有标志或标志不清的,罚款2000元/次。138电缆标识不齐全,不牢固,不清晰的,每批量罚1000元。139电力电缆过配电盘的金属构件时的绝缘,保护没做的,罚款1000元/次。140设备及系统的技术参数经测试后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罚款2000元/次。141灯杆安装不垂直牢固,有松动的,罚款1000元/处.次。142灯杆表面镀(涂)层不得有凸起、气泡、裂痕、剥离等现象的,罚款1000元/处.次。143灯具安装稳定、牢固,表面无划痕、擦伤的,罚款1000元/处.次。144灯201、杆基础混凝土质量不稳定,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2000元/次。绿化工程145苗坑的尺寸一定要按规定执行,若有违反,罚款1000元/处。,并返工。146不得随意升降苗木规格,若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20005000元/次。147不得随意变更苗木品种,若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20005000元/次。148发现死苗要及时更换,若有违反,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149不得移裁带病苗木,若有违反,且造成传染者,视情节严重将予以重罚。150浇水时不得污染路面,若有违反,罚款1000元/m2.次151交工验收时达不到验收标准,则顺延管护期,费用自理,且扣除当年的养护管理费。内业资料152内业202、原始资料故意弄虚作假的,罚款2000元/次。153内业原始资料和整理资料未按要求采用文件盒及时归档的,每次罚款500元/次。154对所有工程施工违反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及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施工规范中相关规定的,违规施工并影响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罚款500010000元/次。其他155试验设备不齐全,未建立试验台帐的,罚款2000元/次。156水泥、钢筋、钢筋笼等的存放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罚款2000元/次;预制场砂、石料堆放处不硬化的,罚款2000元/次。157成盘或弯曲钢筋未经调直就使用的,罚款2000元/次。158在施工现场堆放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砂石料,罚款2000元/次。附件8203、-8工程质量问题不定期检查处罚项目一览表(不定期) 其他159原始料送检和其它自检的试验(如钢筋焊接、土的击实试验)不及时,频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罚款5000元/次。160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原材料、锚具等)用于施工,罚款5000元/次。如已用,工程返工重做。161砂石含泥量(或石粉含量)超标而用于构件施工的,罚款2000元/次。162砼试件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罚款2000元/次,无法进行补救应返工重做。163上一道工序未经驻地办签认就进行下一道工序的,罚款500元/次。164要求返工的工程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返工或要求清除出施工现场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清除场的,每延误一天罚款800元。16204、5分项工程的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立标示牌的,罚款500元/处。166施工现场无施工员在现场管理的,罚款1000元/次。170仅有整理资料而无原始资料的,罚款2000元/项。171原始资料中计算有误,基本情况记录不详的,罚款500元/项。172原始记录未按规定记录的,罚款500元/项。173凡收到群众来电、来信,反映拖欠民工劳资问题的,罚款10000元。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174施工人员出现以下情况,每人/次罚款100元,(1)不戴安全帽(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3)水上作业不穿救生衣(4)赤脚或穿拖鞋(5)管理人员不佩带工作证175未经监理批准,擅自架梁的,罚款2000元。176不设电箱、漏电开关205、,施工现场未设安全警示牌,罚款500元/次。177高空作业未设置稳固爬梯,不设围栏、安全网的,罚款1000元/处。178大桥立柱施工未设支架和工作平台强行施工,安全无保障的,罚款2000元。179出现以下情况罚款2000元/次(1)施工车辆和机械带病上岗(2)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和违反操作规程(3)发生事故苗头及事故未及时整改或隐瞒不报(4)每月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无故不到位(5)违反文明施工管理条例(6)未按环保规定而污染环境。180波形梁护拦立柱施工必须配戴安全帽,保证柴油发电机组不漏电,雨天施工做好漏电保护措施,违者罚款500元/次(/处/项)。181交通标志吊装支撑件时,必须配戴安全帽206、,进行高空作业必须搭脚手架,系安全带或做好其他安全措施,违者罚款500元/次(/处/项)。182进行热熔标线施工,作业人员应穿反光背心,并放置交通锥;施工禁止吸烟,防止烫伤或火灾,违者罚款500元/次(/处/项)。183对所有工程施工若违反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及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施工规范中相关规定,违规施工并影响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罚款500010000元/次。184试验设备不齐全,未建立台帐,罚款5000元/次。监理单位1851、砼工程、重要部位工程、隐蔽工程施工时,监理人员脱岗者罚款20005000元。2、对上级单位要求填报监理文书不能及时上报者罚款5001000元/天,对上报文书内容及监理资料弄虚作假的,罚款20005000元。3、监理人员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视而不见者累计二次对个人罚款500元,年累计5次者降级使用,降级后无改观者清除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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