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9线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法(4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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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81168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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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段一级公路工程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建设规模目标1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能4第四章 工程管理12第五章 质量管理31第六章 财务管理34第七章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变更的规定及要求35第八章 考核、评比、奖惩36第九章 工程验收39第十章 其他事项40第一章 总则为了加强呼和浩特市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段一级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有效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费用三大指标的控制,做好合同信息两个系统的管理,以及项目建设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使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特点,特制定本2、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呼和浩特市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段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二制定依据1、部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令;2、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令;3、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内交发【2009】571号;4、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标准,NMGG F8020065、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招标文件;6交通部、交通厅颁发的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上级机关对本工程的批示文件。第二章 建设规模及目标一建设规模1、工程简介: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段一级公路起点位于呼和浩特至和林格尔一级公路南园子收费站南2003、米处,起点桩号为K43+800,路线经石嘴子水库下游、大梁、上喇嘛盖、中喇嘛盖、下喇嘛盖、樊家窑、马群沟、小骆驼沟、黄家窑、阳坡、密令沟、二道河、一间房、乌兰不浪、王桂窑、元子湾、三道沟、聚宝庄、前井沟、南峁上、刘四窑、蔺家山、贾家湾、终点位于清水河南畔峁子,与国道209线清水河至偏关段顺接,终点桩号K109+000。路线呈南北走向。路线全长65.2公里。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K43+800-K91+000段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K91+000-K109+000(终点)段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米。其中由K51+300至K87+100(左幅桩号)4、采用分离式断面,利用旧路作为一幅,路基宽度维持现有宽度(12米),分离式断面新建部分路基宽度均采用12.25米。其余段落采用整体式断面。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整体式路基的大、中、小桥断面与路基断面形式对应,分离式路基的大、中、小桥断面宽度为12米,涵洞与路基同宽,完全利用桥涵维持原设计标准。清水河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0米,全线长2.47公里(分两段)。2、主要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表序号项 目单位K43+800-K91+000K91+000-K109+0001公路等级一级公路2计算行车速度公里/小时80公里/小时605、公里/小时3段落长度米47.2184路基宽度米24.5235平曲线极限最小半径米4002106不设超高的平曲线最小半径米250015007最大纵坡%4.04.9948竖曲线最小半径凸型米30002800凹型米280025009桥梁设计荷载新建采用公路级、完全利用段维持原标准10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1001/100其他桥涵、路基1/1001/10011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g0.10.150.10.153、施工及监理段落的划分表监理标段施工标段起点桩号长度(km)主要工程内容施工单位名称总监办驻地办HQZJHQZD-1HQLJ-1K43+800-k53+0009.2路基、桥涵、排水防护、交叉工程6、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HQLJ-2K53+000-k69+00016路基、桥涵、排水防护、交叉工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公司HQLM-1K43+800-k69+00025.2路面工程、路面排水内蒙古天骄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HQZD-2HQLJ-3K69+000-k87+10018.1路基、桥涵、排水防护、交叉工程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HQLM-2K69+000-k87+10018.1路面工程、路面排水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HQZD-3HQLJ-4K87+100-k96+0008.9路基、桥涵、排水防护、交叉工程、支线工程中铁十六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HQLJ-5K96+0007、-k98+0002大桥、引道路基、排水防护、交叉工程鞍山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HQLJ-6K98+000-k106+7008.7路基、桥涵、排水防护、交叉工程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公司HQLJ-7K106+700-k109+0002.3大桥、引道路基、排水防护、交叉工程、支线工程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HQLM-3K87+100-k109+00021.9路面工程、路面排水聊城市公路工程总公司二总体目标“科学管理、文明施工、质量优良、生产安全、环境和谐、资源节约、行为廉洁。”三质量目标“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确保优良工程、争创优质工程。”四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确保安全生8、产零事故。”五环保目标“积极开展典型示范工程,最大限度减少对沿线环境的破坏。”六工期目标 2010年04月15日开工,2011年9月15日完成全线主体工程,2011年12月30日完成全部工程。七管理方针公路工程建设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工作方针,工程建设管理必须遵守“严格程序、确保质量、恪守信誉、提高效率”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公开、公正、有序、健康的公路建设环境。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一节 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本工程是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政府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自治区交通厅和呼和浩特市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一级公路建设9、领导小组共同监督管理。二机构名称1、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建管办”)。2、监督单位:监督站3、设计单位:有限责任公司4、监理单位:1)总监办: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驻地办:(1)、交通监理有限公司 (2)、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三呼和浩特市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和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机构框图建 管 办质 检 部工 程 部综 合 部财 务 部四管理形式(一)工程建设管理由项目法人全权负责,设“总监办”、“驻地办”两级监理体制和建立“政府监督、项目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监控体系;(二)呼和浩特市国道20910、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段一级公路工程实行合同管理,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的约束下,履行职责;(三)工程实行第三方监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委托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第二节 职能一建管办职责1、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主管单位有关批复精神,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完善的项目管理办法,实现工程质量、工期、费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控制目标,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全力打造“阳光工程”和“优质工程”;2、主持国道209线和林格尔到清水河段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3、参加设计文件的审查,负责项目的招标管理,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协议书;11、4、根据上级有关高等级公路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办法等,制定本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5、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工期、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6、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同时经常组织对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7、制定工程建设总体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督促工程建设计划的落实,掌握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12、动态,统计汇总呈报有关报表;8、审批工程计量、负责工程价款的核定,建设资金的申请、结算、划拨事宜;9、负责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0、组织管理科研课题的实施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11、负责对一般设计变更进行审批,对重大、较大设计变更进行初审,并向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工程设计变更的申请,并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实施的管理;12、负责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13、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议、质量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议等;14、协调项目建设各有关部门及地方关系,维护各参建单位合法权益;15、主持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按公路建设立卷归档办法督促、13、指导、检查竣工资料的整理、收集、汇总和移交工作;16、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协助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17、组织开展综合检查评比活动;18负责项目的宣传报道工作,按时编制工程简报;19、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宜。二建管办各职能部门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建管办内部设综合部、工程部、质检部、财务部四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一)综合部工作职责综合部工作职责负责建管办驻地建设、人事、劳资、行政、档案、后勤管理,以及沿线的征拆协调、环保、水保等工作。1、负责传达指示、沟通信息、协调关系;2、做好建管办的后勤保障及安全、卫生、防疫、驻地建设等工作;3、负责建管办各种会议及其它活动的组织,14、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文秘、档案、印信、收发、保密、通讯信息、宣传和接待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简报的编制工作以及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4、负责办公(宿舍)楼、车辆、员工食堂、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管理等后勤工作;5、负责建管办工作人员的考勤、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日常工作;6、负责建管办报纸、杂志等的订购和托邮工作。办理往来文件、资料的收发与存档工作;7、协调承包单位与地方有关部门(包括沿线土地、环保、林业、水利、文物等)的关系;8、负责协调施工单位清欠民工工资的相关工作,做好信访工作;9、参与综合检查评比活动;10、做好本部门的廉政建设工作;11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相关方案的检15、查落实;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二)工程部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控制性计划的编制、检查、落实、做好数据统计、信息收集、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工程结算等工作。1、负责本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以及合同的签订与补充;2、办理施工过程中工程技术方面资料的收集和保存;3、根据施工期限及项目投资情况,编制控制性计划(包括工程总体计划、年度计划、月计划)并检查落实;4、掌握施工标段进度完成情况,提出调整审批意见,组织进度评比活动;5、会同总监办组织技术交底工作;6、参与重点部位、重点工序的联合检查验收工作;7、负责审批中期计量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以及合同终止款项的支付证书;8、16、负责审核工程变更的依据、数量、单价以及变更金额,对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初审后上报;9、负责本项目合同的管理工作,同时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对无能力按合同要求完成任务的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人,及时调整其任务、给予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10、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11、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工艺、进场材料、生产安全、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文明施工、环保、水保的监督检查工作;12参与综合检查评比活动;13、参加施工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费用测算,并负责跟踪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完成有关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的经济分析;14、与质检部联合参与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并17、汇总、移交工程项目交竣工资料;15、参与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学习;16、做好本部门的廉政建设工作;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三)质检部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各技术指标、质量事故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1、经常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监督,依据合同协议,对工程质量控制体系的组建及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质量及安全动态;2、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签认权、否决权,并与工程计量挂钩;3、检查施工单位及各级监理单位人员、设施配置是否满足施工过程中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或清退;4、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是18、否执行施工与监理规范、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等;5、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负责组织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查,负责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如发生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及时上报;6、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实体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经常性的抽查,监督各级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的落实情况;7、负责工程质量月报施工质量的影像资料的收集上报; 8、参与技术交底工作;9、监督、参与各标段已完工程在中期计量前的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工作。10、组织全线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测工作;11、参与对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相关技术方案的审核论证工作;12、参与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核以及工程进度的监督;13、指导全线的试验检19、测工作;14、参与重点部位、重点工序联合检查验收工作。15、审查处理监理往来函件、文件;16、参与综合检查评比活动;17、会同工程部组织项目的交工验收工作,收集汇总、移交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查资料;18、积极配合自治区交通厅、呼市公路质量监督站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将检查结果通报各有关单位,并要求被检单位尽快整改;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四)财务部职责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决算工作。1、掌握国家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财经制度、纪律,依法办事,搞好建管办的会计核算工作,维护建管办利益;2、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资金管理工作,根据资20、金专款专用原则,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3、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办理工程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及其他款项的结算、审核、支付工作;4、负责编制财务年度决算报表、竣工决算报表和其他反映资金使用信息的报表;5、负责建管办劳资补助方案的制定及管理费支出、资产购置的审核工作,以及日常会计核算工作;6、参与本项目招投标管理及经济合同的订立,监督经济合同的履约,并负责清理债权、债务,清算项目资产;7、负责本项目的会计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8、接受各级各部门财务、税收、审计检查;9、对本项目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拒绝执行资金支付,并向上级财务、审计部门及有关领导提出书面意见;10、负责21、建设期间的银行信贷证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开工预付款保函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与核算;11、协助交通厅办理银行贷款事宜;1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做好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请领款事宜;13、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热情服务;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五、综合部负责人工作职责:1、负责综合部全面管理工作,协调、安排综合部人员各项工作并落实执行情况;2、负责建管办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及综合部人员考评工作; 3、组织协调沿线各级征拆办,做好全线征地拆迁及其他社会协调工作;4、负责工程建设有关新闻宣传、采访报道、信访接待、会议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综22、合治理工作;5、负责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合同的执行情况;6、负责建管办文件运转、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7、负责建管办的日常行政工作以及后勤保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六、工程部负责人工作职责:1、熟悉本工程的建设管理程序及有关规定,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做到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合理化;2、对本部门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检查、落实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进展及工作质量;3、合理安排部门工作计划,确保各种工程统计报表及项目投资分析数据的准确性;4、及时掌握工程动态,使工程进展处于可控状态;5、参与重大、较大变更方案的确定,一般变更方案的选择,负责组织23、审核工程变更的依据、数量、单价及其变更金额,审查工程的计量支付;6、协助处理合同纠纷,落实全线的合同管理;7、参加全线交竣工验收工作;8、负责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小结和年终总结,以及根据需要完成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汇报材料;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七、质检部负责人工作职责:1、抓好和落实工程质量管理;2、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3、组织质检部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学习; 4、严格遵守建管办各项规章制度;5、制订质检计划,经常检查落实;6、抓好质检部日常工作管理;7、及时汇总质量检查情况、汇报并提出合理建议;8、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监理单位安全工作;9、与监理、项目部保持沟通,处理好24、相互之间关系;10、完成建管办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第四章 工程管理第一节 工程技术管理一、工程技术管理1、本工程技术管理严格按合同文件要求执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项目专用本”规定的有关技术条款;2、质检部、工程部参加设计文件会审,熟悉、掌握设计内容,领会设计意图;3、各级监理单位、承包人应认真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决不可盲目施工。工程部会同质检部、总监办和施工现场设计组在开工前组织驻地办、承包人的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详细的设计技术交底,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如发生工程变更事项以及须请示的其他技术事宜,均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办理相应手续;4、设计单位委派有经25、验、责任心强、技术较全面的设计人员组成施工现场设计组进驻工地以解决施工中需要解决的设计问题;5、承包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经驻地办初审、总监办审查报建管办,驻地办、总监办监督贯彻实施;6、建立“试验路段”,路基、路面施工时应先铺筑试验路段,按试验方案,取得最佳施工方案及工艺参数,经驻地办和总监办认可后再全段铺筑;7、承包人和驻地办、总监办的试验室必须满足本工程试验要求,如不满足无条件增加所需仪器设备,且试验室的临时资质必须经呼和浩特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批准;8、承包人在项目开工前或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提交开工报告,标段开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单位、分部分项26、开工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上传信息化管理系统备查;9、对项目科研课题,要成立科研课题组和确定项目负责人,详细制定技术方案,组织实施;10、质检部总监办,要监督检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各阶段施工测量,要求所用测量与试验设备经过计量监督部门检定,施测精度满足各施工阶段控制要求,同时要求:(1)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应进行恢复定线测量,复查设计桩位准确程度,尤其是GPS点位、转角点位及坐标值、水准点位及标高,构造物位置及交角等是否正确或是否与现场符合;(2)相邻标段或作业段的中线、标高须延伸校核无误;(3)路基每填三层必须测定一次中线和标高,量测相应标高的路基填土宽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核实每层的填土厚27、度是否按规定控制;11质检部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有更换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进行检查。12、业主、监理、承包人所有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合同协议书、往来文件、指令、检查记录、试验记录、竣工资料等均应设专人负责管理。所填报的资料,数据应准确、清晰,不得虚报、冒填、涂改,确保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编制收集要按质检部的布置统一编制内容及份数。13、任何单位、个人发出或发布通知、批准、确认、认证、决定、任命等均应是书面的;14、本项目各合同段的所有工程不得私自转包、分包,若有特殊情况按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执行。二、施工原始记录的要求1、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28、项工程自检数据等质量检测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2、原始记录及图片必须分类装订成册,存档保管,并按质量评定标准要求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备份一份;3、原始记录(尤其是隐蔽工程)必须具有“原始”性,要求现场及时量测填写,隐蔽工程要附照片资料,不能弄虚作假,更不准事后补填;4、填写记录必须字迹工整,整洁清楚,签字齐全,尤其是应由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资料需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第二节 计划统计管理本项目计划统计管理严格按合同条件要求执行。一、工程计划管理1、本工程计划管理执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项目专用本”规定的有关计划管理的条款。2、承包人应根据招29、标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及实际情况编制合同段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报驻地办、总监办审批后报建管办核备后执行。3、由驻地办主持审验施工准备情况,准备工作完成后承包人上报合同段开工申请报告,报总监办审批。驻地办初审,总监办审批,建管办核备,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4、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原则上不准变动。确需调整时由提出调整计划的单位编制调整申请,经驻地办初审、总监办复审提出审查意见,由建管办进行核准。5、对不能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的承包单位建管办有权将按合同专用条款将本合同中的一部分工作给其他承包人或特殊分包人完成。6、承包人每月20日要将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报驻地办、总监办、工程部由建管办批准执行,以保证30、计划实施。7、承包人要绘制施工计划进度图、形象进度图等必要的挂图,以及上报各分项、分部的开工报告、检验申请批复、原始数据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当天完成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明天计划开工项目等于晚18:00-19:30时放入项目系统平台网站,及时将现场进度表示出来,以便检查施工组织计划落实情况,掌握工程进度、质量动态,指导明天的工作重点。8、根据工程需要,由建管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议,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工程进度及质量动态。进度控制程序框图承包人提交总体进度计划N Y驻地工程师 Y 反馈 如有偏差承包人找原因、制定措施重新调整计划 总监审批驻地办、总监办、工程部检查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 31、承包人编制月进度计划 承包人组织施工 N Y Y 驻地工程师审核 驻地工程师审批 Y 总监办审批 Y 承包人递交分项开工报告 二、工程统计管理1、各单位要做好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统计报表必须专人负责,数量真实可靠,如实反映工地的生产情况,签认手续必须齐全;2、统计报表一般为旬报、月报、季报、年报,对控制性工程必要时增加周报和日报(单、双日报);3、主要统计报表有:工程质量报表、工程进度报表、计量支付报表、工程事故报表(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在场人工、主要材料及机械设备报表及有关工程监理报表。4、月报表报送程序及时间:月报表统计截止日期为每月20日,施工承包人在每月20日报驻地办,经驻地办、总监办32、签认后每月23日分别报建管办整理汇总后于每月25日上报有关主管单位(包括市政府、厅、公路局、交通局)。三、计划统计工程师的职责:1、检查、指导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计划统计工程师的工作;2、根据施工期限及项目投资情况,制定全线工程总体计划、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性的施工组织计划;3、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工作计划安排,审核承包单位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4、检查全线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包括进度上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进度进行调整;5、负责全线进度计划图表的制订、修改、补充和完善;6、收集全线的监理业务报表和各类统计报表(年度、季度、月、旬报表),编制全线的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7、33、按时填绘全线的形象进度图;8、提供相关的工作小结和年终总结的相关数据;9、参加全线的交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收集汇总本部门交竣工资料;10、参加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和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专题会议,并负责跟踪调查、 收集有关资料,完成有关成果推广应用;11、参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学习;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完成本部门内部其它人员的工作。第三节 设计变更管理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为了维护设计文件的严肃性,无重要理由,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原设计。承包单位未经批准,在施工中不得擅自变动原设计。确需变更时,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应严格履行变更手续。一34、设计变更分类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2、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3、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4、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5、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6、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3、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4、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5、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6、隧道的数量35、或方案发生变化的;7、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8、分离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9、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10、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11、其它公路建设项目中同一工程内容费用变更,高速、一级公路超过500万元的、二级以下公路超过200万元的;12、超过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设计变更。凡不属于重大和较大设计变更之外的一切变更均为一般变更。二、设计变更条件1、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不准确的;2、设计遗漏、有误或设计有明显不合理之处;3、受施工条件限制,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引起的工程变更;4、原材料的规格型号、质量等不能满足设计要求36、;5、在不降低原设计的技术标准和使用条件下,有更切合实施的合理方案,可较大幅度降低造价;6、业主扩大工程规模,提高设计标准或加快施工进度而引起的工程变更;7、为满足地方政府提出的合理要求而引起的工程变更。三、设计变更原则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包括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数量变化,均应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为依据。1、严格控制技术标准,更有利于工程进展,提高工程质量;2、严格控制投资造价,不得损害业主、承包商和其它第三方中任何一方的正当利益;3、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程序。四、设计变更程序1、凡变更设计,均应填报变更设计申请报告及变更设计申请报告附表。变更设计申请报告由提出变更单37、位填写,送驻地办初审,由总监办、设计代表同意且制定技术方案,工程部复核及核算费用后,建管办核准,由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出变更设计通知书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执行;2、凡结构性变更,应由设计单位(或设计组)提出新的设计图纸审核后方可执行;3、变更设计均应有监理工程师、设计组和总监办、工程部等齐全完整的签认手续;4、任何工程变更必须在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指令后,方可上报支付报表;5、建管办不定期对工程变更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审核性的抽查,对有问题的变更令将予以更正或取消。五变更设计审批权限1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初审后上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审批。2一般设计38、变更,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批。六、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其审批如下(1)对一般设计变更,不降低技术标准和使用条件的情况下,承包人向驻地办报送变更设计申请报告(包括附件)一式七份,驻地办在收到之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总监办,总监办会同设计组提出审核意见,建管办应在接到设计变更审核意见后两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接到符合条件的设计变更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批准后方可变更。 (2)较大设计变更:承包人向驻地办报送变更设计申请报告(包括附件)一式七份,驻地办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后上报总监办,总监办会同设计组、工程部在收到之日起七天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建管办,建管39、办以文件或变更令上报自治区交通厅,待自治区交通厅批复后执行。(3)重大设计变更:承包人向驻地办报送变更设计申请报告报告(包括附件)一式七份,驻地办在收到之日起五天内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总监办,总监办会同设计组、工程部在收到之日起十天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建管办,建管办以文件或变更令上报自治区交通厅,待交通厅批复后执行。七、变更工程的估价1、 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相邻标段有同一子目可适用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且相邻标段也无同一子目可40、适用的,则采用多个标段相同子目单价的平均值作为变更单价,由监理人审核后报发包人确定。5、 当变更后工程的性质与合同工程的结构、类型及技术要求差异较大,且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价格又不合理时,则可先由承包单位根据国家及部颁的预算定额,提出对变更工程的各项单价;工程部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及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分析审核更变工程的单价或价格,并报建管办审批。6、 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八、工程变更时效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工程变更,加快工程进度,任何一级管理部门,均不得对提出的变更进行拖延,从变更申请提出,驻地办根据变更41、分类从收到之日起2-4天内完成变更审核工作,总监办、建管办从收到之日起2-10天内完成变更审核工作并上报,对于一些总监办认为技术上难以把握或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的可以在收到变更申请3日内会同建管办专家咨询组进行审查决定。当监理工程师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相邻第三方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的前提下,监理工程师可先同意变更,并尽快通知业主后补办变更手续。九、工程变更资料的管理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工程变更令一式7份(包括附件)分别由承包人、驻地办、施工设计组、总监办、项目建管办工程部查收,同时在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数据库存档。承包人收到的工程变更令,在竣工时附42、入竣工资料内。十、合同工程师的职责:1、检查、指导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合同工程师的工作;2、参加有关设计文件会审工作,负责工程概预算的具体审核事宜;3、根据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相应的用款计划;4、负责合同条款的补充、解释和说明;5、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纠纷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6、负责工程变更、索赔、延期、罚金和违约清偿,以及变更单价和合价的审定;7、参加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专题会议,并完成有关成果推广应用的费用测算及经济分析报告;8、定期分析本项目投资控制情况,以及预测项目预算或合同的增减幅度;9、参加重大事故处理,预测补救措施的有关费用;10、43、参加全线的交竣工验收工作,审核其工程预决算;11、完成相关的工作小结和年终总结;12、组织或参与对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合同执行情况检查、评比工作;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完成本部门内部的其它人员工作。十一、其它附件:1、工程变更设计申请报告 2、工程设计申请报告附表 3、变更设计通知单一般变更批复程序图提出单位由总监办牵头会同驻地办、施工设计组、承包人确定变更方案,承包人实施。驻标监理收集资料驻地办施工设计组总监办工程部建管办审核 总监签发变更令重大和较大变更权限外一般变更批复程序图提出单位驻标监理收集资料建管办召集监管办、总监办、驻地办、施工设计组、承包人确定变更方案,承包人实施。驻44、地办施工设计组总监办工程部建管办核准报主管部门核批 总监签发变更令令令令第四节 计量与支付管理为了加强呼和浩特市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和段一级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工作,使工程款得以及时、合理的计量与支付,同时使工程款支付工作规范化、统一化、程序化,本项目使用统一的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平台进行计量支付,使计量支付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起到有效的控制和促进作用。根据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计量与支付管理细则一、 定义计 量 单 元:工程计量、支付规定的最小单位。本工程计量、支付规定的最小单位,一般为分部工程,个别为分项工程,但根据工程监理合同段的划分具体进行分标段45、计量。开 工 日 期:指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日期。合 同 期 限:开工日期至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合同完成日期: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内。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的交工验收符合要求,同意验收之日起至合同规定的期限止。合 同 总 价:指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价格。合同最终价:指中标后合同价加重大、较大变更及索赔的价格。时 间 延 长:经批准后的工程延长时间(以天计)。单项占合同价:单项工程费用与合同总价之比。单 项 完 成:单项工程累计完成金额与单项工程金额之比。完成占合同价:单项工程累计完成金额与合同总价之比。进 度:指项目进度曲线与单项工程进度横道图。二、驻地办监理工程师计量职责1、驻地办主任:审查、核发分46、项工程数量申请/批复表、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意见、中间交工证书;审查、核发中间计量申请报表及凭证。2、道路、结构工程师:负责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程量审定,审查、认定变更工程和施工过程中因地质、水文等因素需要改变尺寸、标高引起的工程变化(为驻地办提供依据),并建立本合同段各分部的道路、结构工程台帐。3、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查分项工程数量,主持现场计量工作,审核计量资料和支付报表,在计量汇总表和支付报表上签字。建立本合同段及各分部的计量台帐,督促、检查和健全计量工作制度。三、总监办合同计量工程师的职责:1、检查、指导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计量支付工程师的工作;2、监督计量工作的实施,复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报47、送的计量、支付报表及原始凭证;3、审核签认监理单位报送的中期计量支付证书,最后支付证书以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4、参与工程变更审理及合同性或政策性调价;5、编制计量支付业务报表;审核竣工报表;6、参加全线交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收集交竣工资料;7、参加项目设计文件会审工作;8、参与项目总体计划的编制和各类统计报表的检查和上报工作;9、完成相关的工作小结和年终总结;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完成本部门内部其它人员的工作。四、工程部计量支付职责1、对各驻地办已认定的标高、断面、结构尺寸会同总监办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查或复测,工程量的批复,变更数量的认定。2、澄清合同中含糊不清的计量48、问题,建立健全全线计量制度,抽检现场计量数量,补充或修正计量方法,审查工程数量批复表;审查计量支付报表,编制支付证书。3、对总监、业主代表批准、签发的工程数量、合价以及工程变更单价、支付证书负责。五、工程计量的基本要求1、各单位计量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工程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本项目工程管理办法和工程量清单说明。2、进行计量的工程项目,其质量必须符合合同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各级管理部门签认手续齐全。3、工程计量项目内容必须符合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文件)、技术规范、工程变更等规定。4、所有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经监49、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原件由承包人妥善保存,以备有关部门抽检。5、本项目在合同期间执行单价合同、清单明细、按月进度支付的原则。6、承包人在投标时,已对工程量清单所列细目进行了充分考虑,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中。7、工程计量不得超前计量,每一清单的细目计量不得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如果投标清单与图纸数量有差距,不擅自对清单中的数量进行调整,必须通过变更进行调整。8、中期支付证书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中找,支付到合同价的80%时暂停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检验合格后一次支付(扣除保留金)9、保留金(1)保留金的扣留,从每期应50、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款额中扣留10%,直至达到合同价的5.0%限额为止。(2)保留金的退还: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承包商应向驻地办提交保留金支付办法及相关资料,驻地办初审、总监办审核后上报建管办审批,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10、其它按招标文件执行。六、工程计量与支付的要求范围、内容和计量单位必须符合合同文件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第6.2条相关内容的规定。七、计量支付的依据1、 本工程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2、 工程变更令及修订补充的工程量清单;3、 施工图纸包括变更后批复的有关设计图纸确定的工程量;4、 批复的合同调整部51、分;5、 工程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6、 中间交工证书。八、工程计量支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根据合同条款和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是暂估数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实际的工程量,但最终支付总额为合同最终价,工程中期支付金额应通过工程实际计量来确定,并遵循以下原则:1、进行计量的工程项目其质量必须符合合同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各级管理部门签认手续齐全。2、工程计量项目内容必须符合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文件)、技术规范等规定。3、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原件由承包人妥善保52、存,并将扫描件上传到项目管理系统,以备有关部门抽检。4、单项工程最终计量不得超过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如有变更除外。5、变更工程计量项目按照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计量程序如下:计量程序框图 监理工程师签发检验申请批复单或中间交工证书 Y 搜集各分部计量资料分开上报、汇总 N 承包人填写中期计量支付报表 Y 驻地办审核、签认中期支付报表 Y总监办计量工程师复核、签认 Y总监批准 Y建管办审批九、计量与支付月最低限额计量与支付月最低限额为200万元,支付到合同总价的80%时暂停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经检验合格后一次支付(扣留5%质保金)。十、计量支付文件组成1、中间计量表附件资料:开工申请批复53、单、检验申请批复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若有)、工程变更令(若有)、中间交工证书、工程量计算表、中间计量单草图等有关资料,每期计量必须把合格工程的资料上传到项目管理系统平台上,便于各级计量人员及领导查询。2、数据审核时上报:中间计量表(支1、支2、支3、支5、支6、支7、支8表)、付款申请表,同时上传本期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且通过计量软件的计量或变更的原始数据电子文本。十一、中间计量表的计量单元原则上桥梁按分部工程为一个计量单位、路基工程(包括涵洞)按分项工程划分为一个计量单位、路面工程按分项工程划分为一个计量单位,安全设施及标志标线以分项工程、绿化环保以分部工程为一个计量单位,收费设施房建工程以54、分部工程为一个计量单位。互通按分项为一个计量单位、机电工程以分部为一个计量单位。十二、工程计量台帐的编制管理1、为了有效的管理工程计量防止重计、漏计、错计等问题发生,为计量与支付的审批提供可靠基础,承包人与各级监理工程师分别对已审批确定的工程数量建立计量台帐明细。2、每个驻地办、承包单位应建立以下三种台帐:分项工程计量台帐:以每个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在分项工程开工前按“分项工程数量表”的数量建帐,每开工一个支付项,则统计一次;每发生一次工程变更,则按“变更工程量清单”对台帐修订一次;每计量一次,则对台帐数量削减一次。工程量清单台帐(即总计量台帐):以每个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对所有“分项工程数量表”55、中的数量进行统计,按工程量清单编号顺序分项建帐,每开工一个支付项,则统计一次;每发生一次工程变更,则按“变更工程量清单”对台帐修订一次;每计量一次,则对台帐数量削减一次。工程量变更台帐:以每个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对所有变更分类,一般设计变更汇总成一类台帐表格,较大、重大变更汇总成一类台帐表格,批复后的一般较大、重大变更台帐可汇总到总计量台帐变更栏内,随同各期计量一起支付;批复后的一般变更汇总后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3、分部工程计量台帐由各专业工程师编制,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核,驻地办主任审核;计量台帐采用计算机管理,及时统计,及时修订,并在每月按时上传总监办、工程部。4、工程部对驻地办编制的台帐定期或56、不定期进行审查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十三、中间计量的周期在严格核准计量与支付证书的同时及时予以支付,核准结果要公证、准确,核准过程要快捷,尽量缩短支付周期,无特殊情况计量与支付报批周期不得超出14天;每月十九日前会同驻地办计量工程师及旁站监理员对上月二十日到本月十九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测量计算后,依下列要求履行计量支付程序:1、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的工程后经自检,并报请驻地检验签发检验申请批复单,待月前随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若有)、中间交工证书、开工报告批复单以及其它工程计算表一同上报。2、承包人于每月二十日前将中间计量支付汇总表、清单计量与支付表及驻地工程师所需要的其他57、资料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上传驻地办,经驻地工程师签认后,于二十一日前返回承包人填报中间支付证书。3、承包人应于二十三日前将中期支付证书连同计量支付所需的其他资料上传,经驻地工程师审查总监办审核后上传建管办。建管办核批后上报交通局财务科,财务科在接到报表后向自治区交通厅请款,待拨付后支付各单位。4、所有中期支付证书的基础资料原件均上传建管办审查存档(此过程不得超过七天)。十四、中期支付的方法1、 清单内支付:合同清单100-1000章(分类计支)计量数乘合同单价。2、 清单外支付: (1)工程变更:按工程变更通知单及监理工程师书面证明办,一般较大、重大设计变更计量均应支付。 (2)违约罚金:按总监办58、建管办的书面通知或证明办。 (3)费用索赔:按总监办、建管办的书面通知或证明办。十五、交工结帐1、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在工程师签发整个合同工程的交工证书后的42天内,向驻地办提交6份符合要求的交工结帐单及辅助文件。2、交工结帐单的审核程序参照计量支付审核程序。十六、最终结帐单1、承包商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终结证书后28天内向驻地办提交一份最终结帐单草案及其它辅助文件。2、驻地办审查核实后,将草案及所有辅助资料和审核意见并上报建管办,建管办提出审查意见,经承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重新编制一份结帐单,作为承包人和业主一致同意的最终结帐单。3、承包人的最终结帐单一式6份,由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办签字59、后上报建管办,由建管办在合同规定期内拨款,完成最终支付。十七、计量中注意事项1、报表计算必须准确,上报时间必须及时,否则不予计量支付。2、工程中间计量时,各审批单位应根据单项工程清单及工程数量查验是否已超计量,若超计量是由于变更引起,则变更超出部分单独计量,若超计量是由于批复手续未办理,则此计量项目应全部不予计量,直至承包人补办完手续后再按数量变更处理。3、本工程计量款专款专用,严禁挤用、占用、挪用,或克扣各施工队、民工工资,一经发现按合同条款加以处罚。项目管理系统将跟踪调查资金流向。4、本项目计量支付软件由建管办统一建立计量信息系统。5、中期支付月报表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6、中期支付月报60、表封面上须加盖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公章和监理单位驻地办公章。7、计量支付报表传递单,各单位除签字外均须加盖公章。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一、工程质量管理1、本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按合同文件要求执行;2、本工程质量目标:确保优良工程,争创优质工程,最大限度减少对沿线自然环境的破坏,建设绿色景观工程。3、本工程设置两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驻地办同时接受政府监督和项目法人管理。4、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各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岗位责任制。(1)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从业单位法人代表对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2)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和设计服务质量负责,设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61、;(3)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监理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4)施工单位对承建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工程质量自检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项目总经理为直接责任人。二、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交接检工作,建立驻地办、总监办检测制度,实施不间断的过程抽检。三、各监理合同段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由总监办主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评比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书面通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质量隐患限期处理。四、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设立的试验室应满足本工程的各种试验要求,并应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批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确定试验范62、围。五、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及处理1、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施工出现质量缺陷或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按下列标准划分为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事故:(一)工程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二)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每类分为三级:1、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万元300万元之间。(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150万元之间。(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63、在20万元50万元之间。2、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死亡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64、不得隐瞒、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监理工程师对危急的事故应及时处理,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各类事故的处理应由建管办主持,会同总监办、驻地办、承包人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研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报质量监督部门、主管部门备案。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六、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事宜;按“监理实施细则”执行。第六章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资金收支的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据实反映工程财务状况,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时向上级报送规定65、的财务会计报表;2、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建管办购进单价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要登记造册,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3、做好工程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的申办和年检审工作。资金组织1、依据批准的年度计划,负责编报分期用款的计划,主动请领资金,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2、在实施工程的前期工作中,当发生临时性资金紧缺时,经请示领导后向有关部门申请预拨资金。计量与支付严格按支付证书及时予以支付。征地拆迁费结算征地拆迁费实行总额控制,凭签订的征地拆迁合同协议及有效凭证由领导审批后报支。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工程预算内其他专项资金实行计划管理。会计核算及内控制度1、按照财政部国有建设66、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在工程建设期内负责妥善保管各项会计档案和各种票据,待工程竣工后,由财务部负责向有关部门移交;2、做好货币资金管理,必须保证帐款相符。签发的银行支票,不准发生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和空白支票。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建设资金不得挤占和挪用,同时保证资金流转环节的顺畅。公路建设投资控制公路建设投资不得突破预算总金额,同时要积极争取和催促建设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第七章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变更的规定及要求一、 对施工单位人员变更的规定及要求: 1、项目经理、总工、财务负责人的更换必须是按招标文件要求以同等资质和经历且为本投标单位的人员。 2、其他专67、业工程师按招标文件以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更换 (以签合同上报人员为准)。 3、施工单位人员更换比例在30%以内的,处以罚金10万元,超过30%(含30%)的,处罚金20万元。二、 对监理单位人员变更的规定及要求: 1、总监及驻地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以同等资质和经历且为本投标单位的人员更换,若更换每人次处罚金3万元。 2、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同资质、同职称和经历的人员更换(以签合同上报人员为准)。三、调整后,在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调整(除工作原因,如升迁等),如发现各单位擅自更换,将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进行违约处罚。 第八章 考核、评比、奖惩为了调动参建单位管及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检查评比奖惩制度。围68、绕任务与目标的实现,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进行月综合评比和年度评比。承包商出现以下任何一条的取消奖励资格: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2、弄虚作假,涂改资料,存在欺诈行为的;3、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一 请销假制度为工程的顺利进行,规范施工管理,使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能全身心投入本工程,特制定此制度。一、对象:各合同段,监理的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监理单位、总监驻地办主任、实验室主任);二、各施工单位、驻地办主要负责人,在离工地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建管办请假,两天内由副主任批准,超过两天由常务副主任批准。三、允许请假天数:每月四天。四、超过规定天数每天每人罚5千69、元。五、无故离工地者,每人每天罚2万元。二 施工单位月进度评比考核一、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月综合奖细则1承包商评分细则1.1 工程质量(40分)(1)质保体系(4分)(2)试验室工作(4分)(3)工程自检(4分)(4)资料整理(4分)(5)施工组织手续(4分)(6)施工质量(20分)1.2 工程进度(36分)(1) 管理体系(4分)(2) 人员机械设备(4分)(3) 表格填报(4分)(4) 资料整理(4分)(5) 进度实施(20分)1.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技术革新。(20分)(1) 安全体系(2分)(2) 防范措施(2分)(3) 防洪(2分)(4) 施工安全(2分)(5) 环境治理(370、分)(6) 施工现场(2分)(7) 技术革新(1分)(8) 技术交流(2分)(9) 档案管理(3分)(10) 通信报道(1分)1.4 廉政建设。(4分)(1) 党团活动(1分)(2) 党风廉正建设(3分)具体评分方法和得分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呼和浩特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和段一级公路考核评分表承包商: 合同号: 考核年度: 年 月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小组评分考核领导评分综合评分1工程质量(40分)1.1质保体系(4分)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组织严密且体系正常运转得2分,如无质保体系4分全扣;人员称职,制度健全,质量责任明确得1分,人员有1人不合格扣1分。1.2实验室工作(71、4分)试验室工作满足合同要求设备良好有临时资质得2分,如无资质4分全扣;人员操作熟练,取样准确得1分;结果可靠,资料完备得1分。1.3工程自检(4分)自检手段完备、测试项目及自检频率符合要求得1分;报告单能够及时提供得1分;各种原始记录、试验、检测资料齐全得1分;抽检资料签认手续完善、资料归档有序得1分。1.4资料整理(4分)工序交接手续完善得1分;分项工程、单项工程交验资料完整得2分;隐蔽工程建档立卡,保留照片得1分。1.5施工组织手续(4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得1分;施工报批手续齐全得1分;层层技术交底得1分;工艺流程操作规范,质量可控得1分。1.6施工质量(20分)外观良好得2分;72、线外工程质检合格得2分;主要内在质量指标自检合格率100%,监理抽检符合率10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总监办符合率10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10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附表1:呼和浩特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和段一级公路考核评分表承包商: 合同号: 考核年度: 年 月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序号项目考核内容盟市考核办公室评分考核领导小组评分综合评分2工程进度(36分)2.1管理体系(4分)施工管理机构及制度健全得2分,具备完善的施工管理体系,上墙图表齐全得1分,施工现场及管理人员实行持牌施工得1分。2.2人员机械设备(4分)各类技术管理力量到位得1分,73、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得1分,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数量、性能能够满足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要求得2分。2.3表格填报(4分)按时完成和上报各类月、季、年度报表及其它报表得4分。2.4资料整理(4分)填报变更、计量、审核、支付资料完整齐全,数据准确得2分;建立工程计量、支付台帐、资料归档有序得2分。2.5进度实施(20分)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季度、月、旬实施性施工计划齐全周密,并能指导施工得2分,按月定期召开施工生产会议。逐旬召开现场碰头会得2分,实际工程进度与批准的计划相吻合得16分,进度不符合的扣10分。附表1:呼和浩特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和段一级公路考核评分表承包商: 合同号: 考核年度: 74、年 月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小组评分考核领导评分综合评分3安全生产、环保、技术革新(20分)3.1安全体系(2分)建立安全领导小组,管理制度健全得2分。3.2防范措施(2分)爆破器材存放地点符合要求,领用手续健全得1分,防火、防盗措施到位,无事故隐患得1分。3.3防洪(2分)防洪、排洪防范措施得当得2分。3.4施工安全(2分)施工现场无机械、构件、交通责任事故得2分。3.5环境治理(3分)垃圾、噪声、粉尘、污水、厕所处理得当得2分,不污染环境;保护沿线植被和生态环境得1分。3.6施工现场(2分)便道畅通平整,指路标志齐全得1分,施工场地、生活驻地干净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得1分。75、3.7技术革新(1分)治理质量通病方面有创造性,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得1分,对提高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的加1分。3.8技术交流(2分)开展学术交流和学术研讨,交流经验相互提高得1分。科研课题有成效的加1分。3.9档案管理(3分)齐全得2分。3.10通信报道(1分)每月不得低于两篇,未完成不得分。附表1:呼和浩特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和段一级公路考核评分表承包商: 合同号: 考核年度: 年 月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小组评分考核领导评分综合评分4廉正建设(4分)4.1党团活动(1分)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临时党支部,定期开展党团组织活动得1分。4.2党风76、廉正建设(3分)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得3分。发生一次违法违纪案件不得分。4.34.44.5罚则1、违反合同及招标文件的按合同和招标文件执行。2、报表迟报每一次罚1万元,不报者每次罚5万元。3、做假、资料不真实的每发现一处罚1万元。4、驻地建设不达标的,除整改外罚5万元。5、驻地建设未按规定时间建成的(含试验室)1万元/天。6、根据现场巡视情况,对质量有缺陷的、进度明显滞后的可随时处罚。奖则1、根据每月综合评比,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别奖3万元、2万元、1万元;总共奖2万元、1万元、5千元。2、对综合评比中未得奖的施工单位,但经理和总工有特殊贡献的,根据具体情况可给1-2万元个人奖77、。第九章 工程验收竣(交)工验收,执行内蒙古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内交发2004第654号)和交通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第446号)。交工验收由建管办主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并合格地通过交工验收、审计部门完成了专项审计、监督部门完成了质量认证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验收办法本项目执行交通部颁发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第446号),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一)工程交工验收1、78、交工验收具备的条件:(1)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2)合格地通过了按合同规定的各项交工检测、检验,且编制完成了竣工图表和施工资料;(3)承包人提交交工验收申请。2、交工验收程序:(1)具备验收条件,经总监办审核后,向建管办提交申请验收报告;(2)由建管办主持,组织质监、设计、管养等有关部门和监理工程师进地交工验收,并写出交工验收报告。(二)工程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1)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并合格地通过交工验收;(2)工程质量缺陷已修复并经检验合格;(3)提交规定数量完整、合格的竣工文件;(4)业主汇总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竣工验79、收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3、工程全面完工后提请竣工验收之前,建管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测,为验收打好基础;4、竣工资料由建管办统一要求,各参建单位负责编制。竣工资料编制按人民交通出版社新编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编制指南(2003年版)执行。质量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期限为2年;保修期自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算起期限为5年,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第十章 其他事项其他事项1、各单位所有文件严格执行行文、签发、主抄送制度。收文应有签认。2、项目执行过程中各种批办事项应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不是紧急情况,不得越权审批。3、发挥集体智慧,实行工地例会,技术专题研究会制度。4、注意安全生产,各承包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措施。5、各单位要抓好施工生产现场及驻地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6、单位与单位之间,相邻标段之间要搞好施工协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合同文件办理。本办法由呼和浩特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和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