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项目水利工程抛填块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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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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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抛填块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报呈表 (监理【2011】细则007号) 合同名称: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项目新津片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项目 新津片区水利工程 二O一一年十月 目 录 1 总则 . 1 2 开工审批程序 . 1 3 施工过程监理 . 4 4 工程验收 . 7 5 其他 . 8 6 附表 . 8 1 总则 1.1编制目的:为有利于实施抛填块石堤身施工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 1.2编制依据: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2、规程SL239-199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文件等规范编制本实施细则。 1.3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抛填块石堤身等工程项目。 2 开工审批程序 2.1 向承包人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监理工作交底主要包括明确抛填块石堤身施工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作业表格等。 2.2 审批承包人报送抛填块石堤身施工技术文件 施工准备工作包括:编制施工方案、措施;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完成建筑材料、半成品的检测和试验;组织施工机械进场3、;按合同要求选择分包单位或不分包。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规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施工方案(抛填块石堤身的施工作业工序及各工序的逻辑关系); (3)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安排、施工强度分析); 1 (4)施工平面图; (5)技术组织措施、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6)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7)检测与试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及检定计划; (8)机械设备选型、配置、数量及劳动力配置; (9)施工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联系方式; (10)其它需说明的特别事项。工程开工前承4、包人安全环保条件应具备以下要求: (1)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环保体系; (2)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应满足工程要求; (3)制定施工过程危害因素识别及控制措施; (4)进行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技术交底; (5)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资源储备; (6)进行特种设备及船舶技术档案与检测检验; (7)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8)船员配备与资格满足规定要求; (9)落实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2.2.3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布置和人员机械的配置情况,在工程开工前制定抛填块石堤身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必须合理,可操作性强,并同时满足施工承包合同对总工期的要求。 2.2.4 承包人应按合同文5、件的要求,并结合抛石体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分工和各自的职责。各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并按合同文件全部到位。 2.2.5 在石料场开采前,承包人应编制料场规划,其内容包括: (1)料场复查结果(石料材质检测与实验结果、开采条件和可开采储量); (2)料场平面布置及道路交通布置; (3)料场开采方法与程序; (4)有用料调配及平衡计划; (5)不合格材料的处理方案; 2 (6)料场质量检查与安全保护措施。 2.2.6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5天,按照施工计划要求,合理调度,组织船舶和施工设备进场,检查进场船舶和施工设备性能、型号、数量、工况是否满足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船舶和施工设备自6、检符合后向监理机构报送进场船舶和施工设备报验单。监理人应检查船舶和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未获海事部门海上作业许可证并经监理人检查批准的船舶和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经监理人的书面批准,船舶和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 2.2.7 施工承包合同有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可以进行分包的工程,承包人应审查分包单位资质,选择合法的分包单位。 2.2.8 承包人完成上述施工准备工作后,应及时报送监理机构审签。文件连同意见单均一式两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递交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审阅后在限定时间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7、”、“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3 上述报送文件除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外,承包人可及时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在接受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查,并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通知或开工批复文件。若承包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机构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2.4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时向工程监理机构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在合理的期限内,若承包人迟迟不进行开工报审,监理认为可能造成工程无法按期完工或影响安全的,监理机构应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及时向发包人汇报。 2.5 承包8、人不经监理机构审批擅自开工的,监理机构应及时通知发包人,下达停工通知。 2.6 监理机构及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检查、检验、批准与认证,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3 3 施工过程监理 3.1 施工质量控制 根据抛石体工程的施工工艺流程,对每一工序进行具体要求。 3.1.1 测量、放样 (1)承包人放样前,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接受发包人提供的基准点、设计的逐桩座标资料以及其它桩标。编制施工测量方案报监理机构批准,其内容包括: 施测技术方案(施测方法、控制网的建立工作,高程控制点、轴线控制桩、平面位置示意图、保护措施、计算方法和有关操作规程); 观测仪器、设备9、的配置及检定结果; 测量专业人员设置及其资历; 施测进度计划。 (2)监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应要求承包人按设计图纸和施测技术方案进行复核放样和测量。 (3)测量内容:布置测量桩号,测量水下抛投区地形,绘制断面图。岸上应按测量要求布置相对永久固定桩,并经常检查维护,定时核查、校正。以利以后复核及常年观测、管理及加固维修。 (4)各放样测点相对设计的限值误差,平面为50mm,高程为30mm,高程负值不得连续出现,并不得超过总测点的30%。 (5)测量完成后,承包人应将所有测量资料,包括计算和图纸作为测量放线报验单的附件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承包人通过复核放样,还应向监理工10、程师递交一份书面资料,证明原设计的原地形和原工程量是正确的;如果有异议时正式递交一份表格,列出原设计错误的位置、标高以及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后转报发包人。 (6)承包人因施工需要需增加控制点、临时水准点、辅助基线等时,应申请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检查、复核并认可。 2.1.2 石料选择 4 (1)水下抛石石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石质坚硬,比重不小于2.65t/m3的石料,形状以砣石为佳。严禁使用薄片状石料、易风化及易碎的岩石。堤心石可采用10400kg开山石,迎海侧第一压重平台抛石全部采用200kg400kg护脚抛石,第一斜坡开始护面抛石厚度不小于1200mm。 (2)抛填石料强度要求:块石在11、水中浸透后的强度不应低于50MPa。石料抛投 (1)抛填块石应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能力、潮位和波浪等影响,确定分层和分段的施工顺序。 (2) 精确定位后,报监理工程师查验。监理工程师审验合格后,上船验方(检验签证单附后)。在石料规格、尺寸及质量抽检合格的前提下,一般每船测35个横断面求平均值,长度取12个断面求平均值,高度取5个以上点求平均值。以三平均值的乘积作为此船方量。为力求准确公正,验方应由12名监理人员和23名项目经理部人员共同完成。验方完成后,在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下,承包人应组织人员立即抛投。注意分多层抛护均匀,不空档,更要特别注意消除顺流向的带状空档。 抛护过程中,应依据船只所验方量12、和网格设计方量以及多层抛投的要求,经常合理地移动船只,防止抛石成堆、抛投不匀。 每船抛投结束后,承包人应填写水下抛石质量检验签证单,填明船号、石料方量、材质、粒径、抛投位置、水深、流速、到岸和离岸时间等内容,报送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 每一网格抛投工程量至少分二期完成,前期抛投量宜控制在6070,不得大于70,前期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测量,并以数据、图表等形式反映抛投效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凡前期抛投效果未达到要求的,后期工程施工应在承包人所报补抛方案和补抛效果均获得监理工程师认可后进行。对施工条件较差、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还应经常进行水下测量,根据测量结果及时进行补抛。 每段块石抛填13、完成后,应按要求及时理坡。 (3)抛石的范围和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面层抛石全部理坡,结构断面 5 图中所标注的护脚抛石的厚度指抛石护脚的最小厚度,抛石理坡坡面的允许偏差为-200mm+300mm。数据处理 (1)数据保留位数,应符合国家及水利水电行业有关试验规程及施工规范的规定。计算合格率时,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2)检验和分析数据可靠性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检查取样应具有代表性; 检验方法及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及水利水电行业规定; 操作应准确无误。 (3)实测数据是评定质量的基础资料,严禁伪造或随意舍弃检测数据。对可疑数据,应检查分析原因,并作出书面结论。 (4)单元工程检测成果按评定标准规定14、进行计算。质量事故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的质量缺陷或事故,应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书面报告质量缺陷或事故的原因以及补救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进行补救施工。补救施工应在有监理工程师现场旁站的情况下进行。原质量缺陷部位清理干净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后再行修补。质量缺陷修补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自理。 因质量缺陷并需采取加固和工程变更措施时,应由承包人提出设计要求,经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发包人批准方可实施。加固和变更措施增加的额外费用由承人商自理。 质量缺陷或事故修补处理完成后,承包15、人应申请监理工程师对其质量进行重新检查,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 3.2 工程进度控制 (1)承包人在开工之前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和说明,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2)承包人根据批准的进度计划编制年度、月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6 (3)承包人按月向监理工程师递交进度月报表。 (4)当工期出现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应下达赶工通知,要求承包人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施工进度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对总工期的要求,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抛石工程计划,调整或修改后的进度计划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5)当承包人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在必要时将向发16、包人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发包人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 3.3 工程投资控制 (1)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的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人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付款申请后,即签认工程价款月付款证书,提出他认为应当到期支付给承包17、人的金额。 3.4 安全环保控制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体系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从业人员是否规范作业和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3)检查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查及各类安全环保防护设施及危害因素控制措施落实、自然环境的监测监控机预警、安全环保警示标示标志设立情况。 4 工程验收 4.1 验收依据 (1)发包人、设计单位提交的图纸和各种技术文件; (2)GB50286-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7 (3)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 (4)施工过程中必需的施工照片、录相等; (5)承包人的施工记录; (6)水下抛石登记18、表;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7)各种试验报告表 4.2 验收程序 (1)单元工程验收程序 每一个单元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都必须实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请监理工程师抽检,抽检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认证,必须在承包人“三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必须在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提出申请,任一单元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分部工程的验收,承包人要做好分部工程验收的各种准备(资料整理、文字记录等)。 5 其他 本细则未列之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6 附表 抛填块石堤身工程主要质量控制点 抛填块石堤身工程质量控制主要参数 抛填块石堤身工程主要质量控制点 8 抛填块石堤身工程质量控制主要参数 9 水下抛石质量检验签证单 签证单号: 2、本单做为监理料场验收手续,属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计量以符合设计要求的实测值为准。 水下抛石质量检验签证单 签证单号: 2、本单做为监理料场验收手续,属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计量以符合设计要求的实测值为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