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养护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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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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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公路养护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全员质量意识,使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质量,实现预期的质量目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制订本办法的依据:国家相关的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办发(2002)206号文件云南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第三条:项目部、养护中心、养护所等各单位必须以抓好工程质量为中心,科学管理、精心组织,严格按规范、合同条款进行施工和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保障体系,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坚持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第四条:该办法2、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项目部、养护中心、养护管理所、各劳务合作施工单位。第二章 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质量管理体系是控制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各单位均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它包括人员机构、规章制度、检测设备、手段和持续改进措施等。 第六条:各单位均必须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进行合理的人员配置,并明确职责,认真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真正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把。第七条:各单位均必须合理配置检测、试验设备,完善检测系统,真正做到用科学数据指导生产。 第八条:工程质量控制,实行“全方位控制,全过程控制,全员控制”的三全3、控制手段。 全方位控制:对整个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操作,施工组织安排,安全生产,施工进度等进行全方位跟踪检查落实,保证各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全过程控制:一个分项工程从施工图设计复核、现场放样、各种原材料的选择、各工序的施工一直到该工程完工、检查、验收整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 全员控制:凡参加项目管理、施工的每一个人都要增强质量意识,时时事事按规范操作,规范质量行为,坚持质量标准,用严格的管理制度及有效的措施创造出优良的工程质量。 第九条:实行工程质量稽查制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查处、纠正违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的正常实施。 第十条:实行工程质量举4、报制度,加大工程质量的全方位监督力度。第三章 质量控制程序 第十一条:任何一个工程,从分项工程开始,就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施工质量控制(见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流程图)。 一、开工准备各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向业主填报开工申请,待业主对填报内容进行逐项落实并签认后方可开工。二、施工中的“四不准”为保证工程质量,在工程施工中应做到四不准: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施工工艺未经批准施工中不准采用;前道工序未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准开工。三、挂牌施工每一项工程或每一施工点都必须挂牌施工。施工牌内容应准确标明:项目名称、施工5、单位名称、里程桩号、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姓名、业主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及监理工程师姓名、相关标准试验的各项指标等。四、加强实验、检测工作所有的试验,检验数据必须真实可靠,抽查频率必须达到规定值。 第四章 质量管理第十二条 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技术标准、规定和工程合同,严格按上述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组织实施。第十三条 为便于控制工程质量,人员、设备进场后必须及时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施工前培训,掌握施工工艺操作规程,明确质量目标、要求。 第十四条 进场后必须立即认真做好能满足开工要求的各种标准试验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各种试验数据来指导生产。必须通过试6、验路段的施工,总结施工工艺及各项控制指标,用于指导规模生产。 第十五条 必须制定出完善的逐级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加强质量意识,预防、控制“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和工序交接工作。做到现场质检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涂改,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并经业主签认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企业自检的质量保障体系”,严格实行质量自检,以抓好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整个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和分项工程的交接验收,是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因此,现场质检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第十七条 严格审7、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按照公路工程试验规程的规定审查试验方法;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试验数据;批准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的施工行为;提出和审查变更设计;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提高职业道德的培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介绍分包单位或者材料、设备的采购;不得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索取任何合同规定以外的生活待遇和经济利益。第五章 质量稽查第十八条 稽查目的。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杜绝工程质量上的“常见病”“多发病”,使每一个施工者和管理者严格执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合同,抓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8、,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成。第十九条 稽查组织机构。质量稽查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稽查工作由质量安全部、养护工程部、绿化工程部、市场拓展部、设备物资部共同负责进行,业务上直接接受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负责公司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稽查工作。第二十条 稽查的依据。 一、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二、部颁的标准、规范、规程。 三、云南省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规定、办法。 四、项目的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 五、公司制定实施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第二十一条 稽查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查各级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和完善。 二、查质量管理人员、检测试验人员、现场9、管理人员是否充实并能满足质量管理的要求。 三、查施工中的质量通病、常见病、多发病。如砌筑工艺,“三背一部的处治,压实度,填料等方面出现的质量问题。 四、查各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现场质检人员的质量岗位责任制的履职尽责情况。发生质量事故,谁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问题出在谁身上,就坚决地、毫不留情地查处谁。 五、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措施是否落实。 六、查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凭证,质量评定资料的真实可靠性,一旦查出假资料,将严厉制裁。 七、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 八、在公司领导主持下,完成工程质量评定的有关工作,组织质量管理经验交流,促进质量管理更上新台阶。 九、查施工中是否10、严格按施工图纸或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施工。 十、查工程材料来源是否符合规定。属公司统一供应的材料,下级单位是否擅自采购,是否有转手倒卖或挪作它用。 十一、查工程开工、隐蔽工程检验,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十二、查施工所采取的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工艺是否满足工程质量、进度、环境保护及安全的要求,是否经批准。 十三、查是否对施工单位的不良质量管理和质量行为下达工作指令,施工单位是否认真执行。 十四、查工程变更项目是否属实,理由是否充分,变更增减数量是否真实。 十五、查在工程计量、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工程质量及经济利益等方面有无弄虚作假欺诈公司的行为。 十六、查是否采取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11、施。 十七、查施工过程中,施工有无安全保障措施、工程本身有无安全隐患。 十八、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稽查工作。第二十二条 稽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稽查人员要认真熟悉被稽查对象的工作内容,认真负责、敢于稽查,真正做到质量问题面前,不讲情面。采取有效措施,如杀“回马枪”、对质量事故采取“三不放过等,真正把质量问题及不规范的施工行为控制住。二、突出重点,定期不定期进行巡回稽查,包括人员的到位情况、上岗履职情况,并形成稽查工作日志;每月编写工程质量稽查简报定期进行通报。三、检查质量管理工作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及环保措施等,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第二十三条:稽查结果的处理 一、对下级单位有警告12、整改、调整人员、撤换人员等四种形式。二、对于施工单位有警告、返工、停工整改、停止计量支付、调整工程任务、撤换施工队伍等六种形式。三、除上述规定外,对项目部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对其他下级单位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施工单位按合同条款执行。四、稽查结果的处理采用书面形式。第六章 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四条 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13、操作工艺。 二、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暂停施工并向业主报告,待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方能恢复施工。 三、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应及时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处理完善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四、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应及时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第二十五条 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一、对因施工原因或设计原因而产生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批准后方14、可进行。二、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必须达到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三、如果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在经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不进行加固或处理。四、如工程缺陷属于劳务合作单位的责任,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第二十六条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间出现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并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项目部、养护中心、养护所在收到施工单位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费用的1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指令其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同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原因,查明事故详细情况,审核施工单位的书面处理方案,并及时将审核意见上报公司。 二、公司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下级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复,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恢复该项工程施工的指令。 三、公司应对下级单位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应实际检测。在分清技术责任时,应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七条:质量事故处理要求 一、发生工16、程质量事故后,下级单位要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公司报告,并对现场进行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必要处理。 二、下级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事故按有关法规进行调查,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处理情况报公司审批。 三、对破坏质量事故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提供伪证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对出现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云南楚大高速公路路面工程质量违约处罚实施细则给予处罚。第七章 质量责任第二十八条 公司分管领导、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养护中心主任、养护所负责人及公司机关相关业主部门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第二17、十九条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工程合同条款认真组织施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杜绝不合格工程,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条 必须对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进行认真核对,如果未对设计图纸进行认真核对,或设计图纸未经批准就擅自施工的工程,其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对图纸等资料的明显错误以及业主明显的错误决定,当事人有责任向公司和业主书面提出,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第三十二条 由于当事人错误的决定而造成返工重做的不合格工程,因此造成诸如工期延误、工程费用增加、公司信誉受损等,其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并赔18、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三条 由于当事人责任心不强,管理监督不力而致使不合格施工材料使用、偷工减料、违规作业等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其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八章 处罚细则 第三十四条 各级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及检验、试验检测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质保体系的正常运转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若质保体系及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完整;除责令限期补充、完善外,并处以责任单位1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的人员配置必须满足合同文件及工作正常运作的要求,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主要人员。如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将处以10万元人的违约金;擅19、自更换副职,处以5万元人的违约金;擅自更换或缺漏其他主要技术人员的,处以2万元人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应按投标书中的承诺或合同要求进场,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如果进场设备、机型与条款中的不一致,又未经同意擅自更换的,每台(部、架)处以机械台班费2倍的违约金,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履行者,加倍处罚违约金,并暂停拨付工程款,直到符合要求。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树立现场施工牌,违者处以500元处的违约金;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挂牌上岗,若不执行,每人每次处以50元的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每点每处的施工必须要有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在场,若现场无质量管理人员在场,则处以每处每次1000元的罚款。 第20、三十九条 试验检测是一项重要工作,它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验收以及指导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必须严格按照试验检测管理实施办法及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违反者按以下规定进行违约处罚: 一、试验检测设备应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并保证完好,否则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并限期执行合同文件,逾期仍未执行者,加倍处罚。 二、试验检测项目必须满足规定要求,试验检测频率不低于规范和合同要求。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后果,处以5003000元的违约金。 三、试验检测必须采用统一的表格形式记录及计算,并经相关人员签认,资料必须进行归档管理,否则除限期整改外,并处以责任单位5000元次的违约金。 四、试验检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及时准确21、,严禁弄虚作假、擅改数据的行为。若有违反,必须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005000元次的违约金。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应认真核对。对没有设计图纸或设计图纸未批准施工单位盲目施工的工程,必须返工重做;对图纸的明显错误或监理工程师明显错误的决定,施工单位有责任向监理单位或指挥部提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四十一条 无论何种工程,施工单位都应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否则,对所做工程除返工处理外,并处以偷工减料的单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如各章节有相关细化规定,按照各章节相关规定实施)。第四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施工,22、强化工序管理,严把操作工艺关,坚持逐级工序逐级交接制度,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准施工的原则。若有违反,达不到相应的质量要求,分别按以下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屡教不改者则勒令施工单位更换相关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一、路基土石方工程 (一)借土填方的填料必须经试验确定后批准,不按此规定擅自取土填筑者,除工程返工外,处以50000元的违约金。 (二)填料为硬质材料的最大尺寸不超过压实层厚的23,并应均匀分布,以便达到要求的压实度,否则,处以500元处的违约金,并处理至符合要求。 二、路面工程 (一)路面工程所有碎石,在强度、磨耗率、压碎值等指标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求全部采用联合碎石23、机加工,否则,除不准使用已加工的碎石外,对施工单位还应处以每处500010000元的违约金,并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 (二)路面水泥稳定混合料必须利用集中厂拌,上层必须使用摊铺机摊铺。违反规定除责令工返工外将处以50000100000元的违约金。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工艺控制,认真做好试验路段的铺筑,提供相关技术系数,以使后续施工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若达不到技术规范的要求,质量稽查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处以警告、通报批评、停工整顿、返工的同时,视情节处以施工单位1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四)严禁在已铺设好沥青面层的地段拌和砂浆,确要存放砂浆,必须加以铁板铺垫,用完后及时清理干24、净,避免污染路面,否则,除责成施工单位清理外,还对造成路面污染地段1000元处的违约金。(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对原有工程的保护,否则,损坏部分要求按原状态恢复并处以50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我公司及业主、监理指令和要求。若有违反,除要求写出整改措施外,并处以3000元次的违约金。第四十四条 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其所承建的工程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除要求返工外,对施工单位处以警告、通报批评、停工整顿,同时视情节处以5000100000元次的违约金;如隐瞒不报、想蒙混过关者,一经查实,在此基础上再处以200050000元次的违约金。第九章 质量保证金 第四十五条 公25、司内部各级单位发生质量事故,当事人除按上述相关章节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外,项目部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他单位实行工程质量与工资挂钩方式,对当事人按职位高低进行扣发工资、奖金处罚,具体额度如下:一、一般事故:(一)公司主管领导(二)公司分管领导(三)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养护中心主任)(四)部门副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养护所负责人)(五)普通员工二、重(特)大事故:(一)公司主管领导(二)公司分管领导(三)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养护中心主任)(四)部门副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养护所负责人)(五)普通员工第四十六条 施工单位一、扣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工程施工质量保证金。二、26、通过目标考核,完成进度目标,且工程质量达到优良,返还该阶段目标所完成工作量的质量保证金。如工程质量未达到优良,暂不返还质量保证金,待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最终评为优良工程后,再返回此部份质量保证金。第十章 检查评比与奖励第四十七条 公司按合同金额的0.5%设立工程质量、进度奖励基金,按照阶段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每月(季度)组织进行一次工程质量、进度大检查评比活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按照评定分数排列名次,评选 “工程质量、进度先进单位”。对工程质量好、工程进度快的单位以及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方案由公司确定。第四十八条 检查组由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人27、员组成,对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内业资料、质保体系、机械设备、人员素质、外观形象、综合评价共八个项目进行检查评比。检查评分采取100分制,各项目的检查评比打分办法如下:一、分项工程质量:30分。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对已完和在建的各分项工程进行检测评定分数,具体检查项目视工程进展情况决定。 二、工程进度:20分。未完成目标进度计划的扣20分,完成目标进度计划的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及形象进度给20分。三、内业资料:10分。对已完工程和在建工程的各项资料进行检查,包括材料试验报告(含材质证明)、配合比试验报告、现场取样试验报告(砂浆、混凝土、压实度等)、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工程质量28、检验申请批复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工程数量台帐、工程支付台帐、变更设计资料、各级单位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之间与工程有关的文(函)等资料管理。资料要求专人管理,分类建档编号,填写清楚规范,资料完整齐全,签字手续完备。资料不齐、不符合其要求中的一项或一份,扣05分(扣完为止,下同)。 四、质保体系:规定5分。要求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总工程师、质检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技术人员、工地管理人员,现场质量管理员配备齐全、到岗尽职,适应工作需要。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措施、岗位职责制定完善、落实到位。不符合要求中的一项或一人,扣05分。 五、机械设备:规定10分。要求施工机械设备29、数量、型号符合合同规定,满足施工需要,性能保持良好。不符合要求中的一项或一台,扣1分。 六、管理人员素质:规定5分。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试验检测人员、现场质量管理人员、机驾人员,具有高度的工程质量意识、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较强的工作能力、较高的管理水平。不符合要求中的一项或一人,扣O5分。 七、外观形象:规定10分。要求插牌施工、挂牌上岗、文明施工、组织管理科学、材料合格、施工工艺认真、外观质量“平、直、顺、美”,工地管理有序、形象良好。不符合要求中的一项扣1分。 八、综合评价:规定10分。根据对工程质量、进度总体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与业主、监理工作的配合情况,对公司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工程质量返工罚款记录等进行综合评定给分。 工程质量检查评比总评分为一至八项之和,按照分数高低顺序排列名次。奖励单位和个人的数量到检查评比活动开始前研究决定。 第四十九条 奖励办法一、公司研究决定用于奖励的工程质量、进度奖励基金数额,其中70奖励给下一级“工程质量、进度先进单位”,30奖励给机关相关部门。 二、公司对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发文通报表彰。三、检查评定结果为工程质量差,或阶段目标计划未完成的除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和通报。第十一章 附则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市场拓展部负责解释。第五一条 本办法不完善之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