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西河土建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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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78081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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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崇州西河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制度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认真执行劳动法、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各个环节,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实现人、机、物、环境的本质安全。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2、崇州西河项目部。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第四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安质部要制定有效措施,确保目标得以实现,以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施工的顺利进行。第五条 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为:项目员工杜绝因工死亡;员工年非因工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年重伤率控制在0.2以下,年轻伤率控制在2;机械设备使用管理重大、特大事故发生率为0;无重大火灾、爆炸、中毒事件;员工职业病发病率为0;其他职业健康事故发生率为0。第六条 各项目部要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目标分解为若干具体目标,逐级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横向到职能部门,纵向到基层班组至每个职工,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并3、制定有效措施,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定量考核制度和评比奖惩制度,年终考核,奖罚兑现。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六条 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确定管理人员,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健全机构,配足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七条 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主管领导、施工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门,各施工队均应成立以施工队长为首的安全生产小组。其任务是: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拟定本分部安全生产制度与措施,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布置4、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等。第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且有一定技术管理水平和管理经验,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担任,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的稳定。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第九条 现场安全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与重点。各级抓安全的力度应放在现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搞好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组织文明施工,积极争创各级安全文明工地。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应根据环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尘工作,不准乱排乱倒污水和建筑垃圾,防止弃碴堵5、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条件或有要求的道路与场地应平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设置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易燃易爆物品,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防止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加强对防尘防毒的治理与管理,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按照国家和相关行业的各类施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做好桥梁、水利施工作业的安全控制。第十三条 项目部应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根据施工特点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施,必要时应配备相应的6、急救人员。第十四条 工程施工作业时,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对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第十五条 项目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严格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搞好车辆维修保养与驾驶员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培训教育等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第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7、城市施工要求,设置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对临街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围挡;对在建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应当采取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部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录像。第十九条 项目部应当按有关要求,投入必要的施工临时费用和劳动保护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第五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8、安全生产法规及业主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施工过程安全控制,确保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二、依据工程合同,科学、合理组织生产。确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文明施工,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杜绝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三、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作用。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搞好新员工的岗前“三级”安全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9、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外部劳务安全管理。五、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防护,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六、组织编制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预防监控措施。七、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第二十一条 项目书记安全生产责任一、负责检查项目所属各部门,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二、对违反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又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经查明原因,违纪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违法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三、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改进措施,责成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四、检查督10、促党、政及各部门对安全教育、职工安全培训的实施工作。五、发现不安全因素严加制止,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大力支持安质部门工作,使之有职有权。第二十二条 项目安全总监安全职责一、根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负直接领导责任。二、协助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与部署,建立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并组织落实。三、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项目部内部的安全督促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四、根据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主持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11、促项目部安监部门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活动,指导帮助项目专职安全员、施工队(班组)安全员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五、按照国家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配合上级对项目部内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业务工作。第二十三条 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学习,杜绝违章指挥现象。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协调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三、负责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指导、监督材料、设备部门的采购工作,并符合要求。四、从技术和管理上采取措施,12、使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五、 经常组织参与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施工安全状态进行持续的整改和完善,消除安全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隐患,当确认险情排除并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确保作业安全。六、组织对全体职工安全知识和遵章守纪的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控制,以及可供检验和标识的安全管理记录。七、处理事故时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第二十四条 安全质量部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和督促项目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及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及时13、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二、定期和不定期地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掌握施工安全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要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三、坚持安全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统计、分析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共性、惯性问题,向领导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四、参加项目部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对前阶段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并提出下阶段安全工作的建议计划;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施工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六、深入现场一线对安全生产关键环节进行把关、指导,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标准化作业情况;七、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管理信息台帐。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反馈等综合处理工14、作。第二十五条 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一、负责监督管理劳动安全、人身安全、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以及运输安全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 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及时分析安全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项目的实施。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生产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必要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四、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全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企业资质评审,企业资质年检和评比评优工作,行使一票否决权,提供15、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五、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颁发安全作业合格证,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六、协助部门领导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结案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当好事故定性定责的“主裁判”,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尽职尽责、正确行使权力。对弄虚作假,隐瞒职工伤亡事故的单位,安监部门有权检查,提出处理意见,报经领导批准,严肃处理。八、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和消防工作负责,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消防器材和设施要配齐有效,并制定消防规章制度,负责组织防16、火、防爆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组织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负责建立健全各级义务消防队伍,加强安全教育,组织训练、演习,提高防火防爆自救能力,确保全项目消防安全。第二十六条 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一、专(兼)职安全员在项目部领导下进行工作,业务上受上级安监部门和人员的领导。二、协助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防护措施,并经常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工作。三、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纠正和消除人、机、物、法及环境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违章违纪责任者有权处以罚款(含外部劳务)。四、对危及人员和设备的险情要及时排除,遇重大险情有权停止施工,并随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五、协助安质部搞好进场员工17、)的“三级”安全教育,坚持日巡检查制度,适时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向项目部领导及项目安质部汇报。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协助项目安质部门做好事故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七、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本系统颁发的安全员检查证,上岗时必须佩带标识,秉公办事,尽职尽责。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责任。第二十七条 工程部安全生产职责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二、负责编制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三、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分部分项工程安全18、技术进行交底,并保留双方签字的交底记录;交底必须交到施工作业层,要让每一个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都知道安全施工的要点;四、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对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工艺进行研究;五、参加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实;第二十八条 物设部安全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部局有关方针政策,协助组织采购合格物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二、对物资采购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控制。每月对物资的进料渠道、质量进行检查,防止因为材料的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三、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管理,协助联系具有相关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检定,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19、并建立台账;四、定期进行物资、设备安全质量检查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并汇总后定期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五、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救援及处理工作;六、负责督促安全用品及设备的采购,做到保质保量,并建立台账;七、负责有关安全设施设备的采购,并保证质量;八、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并建立台帐。第二十九条 办公室安全职责一、负责文明施工场地建设,提报、领用、安设和管理安全警示标志。二、负责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和后勤生活安全。三、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督促炊事员、从事有毒有害和危险作业人员身体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台账资料。四、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相关工作。五、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积极做好20、员工(含民工)工伤待遇工作。第三十条 财务部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定。二、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安全经费提留和使用。三、按照规定提供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四、认真管理好安全经费,建立安全经费的独立账页,掌握好安全经费的使用,给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备提供资金方便。五、做好工伤事故处理的后勤工作。六、建好安全奖罚收支账目。七、由管理费用中开支安全宣传、教育所需费用。第三十一条 计划部安全职责一、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21、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人生产计划优先安排。二、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等)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三、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四、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第三十二条 试验室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试验方法、承包合同、业主、集团公司及项目部的有关规定;二、实验室要严格遵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试验方法细则、承包合同和工作程序文件进行试验工作;三、参加有关22、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项目部科技攻关等课题研究;四、实验室试验人员资格、试验设备和环境条件符合施工需求;五、配合和协助监理单位进行抽样检验;协调与业主、监理等单位的关系,及时传达业主、监理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试验检测方面的要求,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六、按业主及监理单位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各项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第三十三条 项目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按照项目施工计划和安全控制要求,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施工过程安全控制,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盲目蛮干,做到文明生产,确保生产安全。二、经常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23、安全生产规定,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关心职工生活,合理安排劳动力,对有禁忌职业病的人员,不准安排其从事禁忌工种工作。三、组织制定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或施工安全控制方案,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在施工(生产)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四、落实“三工”制度。经常组织检查工人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卫生装置,创造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环境。五、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五比”劳动竞赛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搞好总结与评比,鼓励先进,学习和推广科学的安全生产方法与经验。六、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并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第三十四条 班组长安全24、生产职责一、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二、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职工思想状况等特点,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劳动中的安全指导工作。三 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及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要立即制止。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班前、班中、班后要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适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五、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发生死亡、重伤25、事故后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情况。六、对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承包内容一并考核。第三十五条 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职责一、努力学习和钻研技术,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制度,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工具等,不许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气装置。二、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服从项目部和班组领导的指挥,虙心听取项目部和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的指导。三、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和高跟鞋,不准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戴围巾等上工作台,上班前不准26、饮酒。四、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得用手拉和嘴吹铁屑;不准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沙。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准超越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五、及时消除废料,做到文明生产,经常保持工作场地以及厂区、通道等整齐清洁、畅通无阻。六、注意各种警标,严禁贪便道跨越险区,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爬下,挑卸物品。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严禁在车间内骑自行车。七、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志、防雷装27、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改动或非法占用。八、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及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操作;检查维护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持停电警示牌并设人监护,停电牌要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九、同电器、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器设备和架设线路;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变电室、配电室、氧气站、乙炔站、空压站、发电站、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经28、准许入内后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班前、班后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并将安全状况列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交接,要做好到末班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汽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等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同工作。十一、发生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或发现有事故隐患时,要及时清除,确实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注意保护好现场,积极参加分析会和协助领导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三十六条 成立第一负责人为首的安全检查组,依据制订的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奖惩制度,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定期和非定期检查相结合,专业和综合检查相结29、合的方式,有计划、有目的、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地进行检查。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时,各级安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进行整顿的建议。第三十七条 安全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非定期检查两种方式进行。定期检查是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施工队每天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提出保持或改进措施,并落实执行。非定期检查是按照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进行。坚持每周进行安全教育活动、班前讲安全和安全交接班制度。第三十八条 施工队要坚持安全“三检制”:即工前布置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讲评安全的“三检”安全制度;同工种上30、下班之间或多工种上下工序之间,应认真进行交接班检查,并做好记录。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队主管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对所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第三十九条 专业性安全检查分为:对施工用电、焊接、电气及电动机具设备、交通运输进行检查;对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等搭设;防尘、放毒、防火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夏季检查防洪、防署、防雷电措施落实情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防风沙、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进行安全检查。第四十条 安全检查内容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思31、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结合季节特点,重点查防触电、防汛、防火等措施的落实。各类安全检查都要做好记载,填写相关检查记录表。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重大事故隐患或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并签发隐患整改指令书。被检查单位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再进行复查,即行销案。第四十一条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每个单位或分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将会同施工队对施工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工。验收内容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要求;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准32、备齐全;施工人员是否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方案是否进行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如在检查中发现一项达不到开工要求的将禁止开工。第七章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主要规定了安全教育目的、内容,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教育、转岗安全培训教育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等,适合于本项目的安全教育。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贯彻经营单位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发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有效手段。使员工正确33、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基本知识,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第四十四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一、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办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四、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五、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是所有员工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要进行普遍教育,其中包括:六、项目施工生产范围内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34、其安全防范知识。七、有关电气、机械设备、工具的基本安全知识。八、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九、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十、防火常识和灭火设备器具的使用方法。十一、安全规章制度教育十二、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工种和基层班干部,选学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规程和制度。十三、对操作工人,除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外,着重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国家与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规程。第四十五条 凡进场新员工、实习生、学习人员和新调入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及班组教育。公司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项目生产性质、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二、场内危险的区域、部位和设备安全防范的一般知识及注意事项;三、有关电气、35、机械工具、场内运输、起重设备的基本安全常识;四、防火常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知识;五、项目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第四十六条 项目部教育:对新工或分配到项目部的人员进行项目部教育培训。项目部教育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协助教育。内容如下:一、本单位生产工艺、机电等设备的特点、危险区域及其标志和防范知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纪律、典型经验、事故教训及注意事项。三、教育时间不少于1-2天,结束后填写三级教育登记。第四十七条 班组岗位教育:对新工人或新到班组的人员,到达岗位开始工作前的教育,由班组长、班组义务安全员和工会小组长协助,教育内容如下:一36、将要从事生产的性质、生产责任。二、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的性能,特点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三、保持工作地点整洁的重要性、必要性,搞好清洁卫生的注意事项。四、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五、预防事故的措施,发生事故后要采取的紧急措施与报告制度及其事故教训举例。六、岗位教育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天,在进行教育的同时,由项目部、班组确定其培养人员,带领和督促其逐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新工必须通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际操作的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第四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经考核取得了特种作业人员37、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离开特种作业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四十九条 凡工程项目开工、复工前或执行特殊与临时指定的任务,在生产前必须进行适时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五十条 班前安全教育,要认真坚持“三工”(工前交待、工中检查、工后讲评)安全教育,并做好班组每日安全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项目部(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五十二条 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特性后,方可从事生产。第五十三条 项目部、班组要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安38、全教育。一、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月,进行安全检查,安全装置的维护和安全教育。二、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专题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三、召集事故现场会,总结发生事故的规律,分析事故原因及经验教训,确定事故性质、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四、积极组织工人参加安全技术交流,观看安全生产展览与劳动保护电影、电视、广播、版报等,并在场地、班组合适的地点粘贴安全生产宣传画、标语牌,举办安全文化园地等,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第五十四条 项目部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并每年一季度对辨识评价结果更新一次。危险源辨识和风险39、评价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公司下发的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表进行删减和确认,形成本项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并制定出对控制重大危险源及其风险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五十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基本要求一、能够预防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身材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时产生的危险或危害因素。二、能够排除工作场所的危险或危害因素。三、能够将危险或危害因素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四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条件。第五十六条 选择安全技术措施基本原则一、安全技术措施登记选择顺序:直接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个人防护用品。二、安全技术措施选40、择具体原则: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安全技术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第五十七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一、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权责清晰、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二、对下列专业性较强,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现场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大型土方开挖;(三)大型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七)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八)安全防护方41、案;(九)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性的作业;(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铁道、交通、水利水电等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三、物设部应编制机电设备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和使用。同时组织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五十八条 对拆除、爆破工程及达到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及根据情况需要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第五十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及建(构)筑物周围外42、部环境不利因素等,从技术上制订全面、具体、有效措施予以预防。第六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根据需要有技术设计、有校核计算、有详细布置图和相关文字说明,并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审批流程为:一、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二、重要工程(特殊专业工程、大型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经公司技术、安全等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三、特别重要或有特殊危险性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项目及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会审,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第六十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在施工过程43、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如发生与施工相关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改变,必须及时变更或修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并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第六十二条 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将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专业安全技术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交底,交底时应作出详细说明,并经上方签字确认。第九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六十二条 安全技术交底一、安全技术交底是规范安全技术操作,避免技术错误和经济损失,确保安全、质量和工期的重要环节。二、安全技术交底实行分级交底制度。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和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逐级向下进行,纵向延伸到施工队全体人员,同时交底至同级安质44、部,以便于监督检查。由项目部组织专门交底会议,或文字资料下发。项目部向作业层的交底应分批、分阶段进行,贯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除口头交底外,还应填写“安全技术交底书”,经交底各方签字后存档。 三、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本施工项目的施工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第六十三条 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对班组进行新的安全技术交底:一、实施重大和季节性技术措施;二、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材料;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四、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生产环境发45、生变化。第六十四条 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以下内容:一、本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点和危险点;二、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三、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四、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第十章 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第六十五条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财政部及国家安全监督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结合项目部的实际,为保证项目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六十六条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总额,按中标价的1.5%提取,项目部每月按业主批复46、计量总价的1.5%计提安全生产经费,由项目部财务管理部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第六十七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结余统一划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由项目部统筹安排使用。第六十八条 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等。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工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47、第六十九条 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管理、宣传等部门应根据工程情况,制定项目安全投入的计划,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七十条 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经费按其承担施工任务合同价的1.5%标准计算,在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外单列,不列入合同价,由项目部掌握,统筹使用。 第七十一条 在上述的使用范围内,项目部应当将安全生产经费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七十二条 项目部安全经费发生时由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证明,财务主管审核分类,项目经理审批,之后再到项目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第七十三条 项目部财务人员应按费用发生的性质以及使用单48、位做好安全经费台账记录,并进行季度、年度汇总。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第七十四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质部长担任。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会议日期可做适当调整),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第七十五条 会议内容一、学习和贯彻国家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项目部的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项目部各有关部门汇报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上次会议布置的安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分析,对还存在的重大问题要提出强有力的改进措施的建议,并对本月安全重点工作提出建议。三、对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49、并做出决策或决定(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决定意见不统一时,应进行举手表决)。四、由会议主持人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对本月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布置(布置重点工作时要确定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间、确定措施,做到“三定”)。第七十六条 会议记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重点要对上月安全工作小结、本月安全重点工作布置进行详细记录。第十二章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制度第七十七条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为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50、状态,以促进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针对工地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七十八条 处罚内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具体内容为:一、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二、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三、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四、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五、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六、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七、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51、者。第七十九条 具体处罚办法 一、每道工序开工前,项目部安质部组织施工队进行安全交底,施工队必须严格按安全交底操作。未按交底内容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500元。二、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将每周一次对工地现场实行安全隐患排查,如出现安全隐患,项目部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到各施工队,由施工队完成,施工队如拒不整改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200500元。三、施工队施工过程中应认真、严格执行项目部下发的阶段性安全质量标准,违反一项者将对该队处以罚款300500元。四、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上工地,违者罚款50元。五、施工人员上班前不得饮酒,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其工作。六、施工现场动52、火,必须到项目安质部门申请动火证,在指定的区域动火,并设专人看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否则违反一项罚款100元。七、两米以上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系挂好安全带,违者罚款100元。八、禁止挪动现场内的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违者罚款100元,并赔偿相应损失。九、宿舍严禁私拉乱扯电源线,违章使用电热器具,违者罚款50200元。十、基础施工作业中,必须按项目部有关要求做好坑洞的防护措施并明确标识,违者罚款5001000元。十一、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应整齐有序,施工道路畅通,排水系统良好,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做到工完脚下清,如发现工地现场零乱经项目部提示仍不加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者罚款100-500元。十二、妥53、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排水设施和河流。不得在施工现场违章焚烧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及噪音污染,违者罚款100-500元。十三、经项目部或监理等上级部门重复检查出现的安全隐患,对该队每项罚款400元,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1000元。在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罚款10002000元。十四、如出现引起监理及业主罚款的安全事故,项目部将处以监理及业主罚款基础上2-5倍罚款。十五、因现场安全隐患引起监理站对项目部下发监理通知单,项目部将视情况对施工队处以罚款500-2000元。十六、在项目管辖区域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双方各罚1000-3000元,责任54、方加重处罚,造成伤害,医疗费相互支付,造成严重后果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十七、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经安全教育后重犯者,处上一次罚款基础上2-5倍罚款。十八、违反本规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交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处罚类型 一、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项目部、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二、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三、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55、开除等。 四、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奖励的范围 一、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二、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四、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五、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六、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七、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56、 八、积极参加公司、项目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项目、部门、班组、个人; 九、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十、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第八十二条 奖励的类型 项目应设专用的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建帐,项目安全部门提出申请报项目经理审批后使用。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第十三章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第八十三条 凡发生在项目施工生产中,由于生产区域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操作方法的错误,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57、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使负伤人员在立即工作中中断达一天以上(或致死)的一切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应迅速层层如实上报到主管部门,不准隐瞒或拖延不报,组织对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的75号令及劳动部关于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的条文解释第八十四条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除用事故快报立即层层上报主管部门外,事故所在工地负责人应当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不准破坏与伪造事故现场,直至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允许后,才准动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积极救治。如因救治伤员需要移动现场的,移动前应做好标记或拍摄影像资料。第八十五条 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轻伤事故由项目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并填写工伤58、事故处理表上报公司。重伤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及工地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死亡事故由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或授权公司组织调查处理,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和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与火灾事故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并根据事故性质于应负的责任态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执行。第八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并如实反映与提供,不得拒绝与隐瞒情节、伪造假情况及资料,否则应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第八十七条 轻伤、重伤事故受伤人员复工后,应由项目部填写工伤事故复工报告单上报公司及公司安全部门各一份。第八十八条 项目部应建立59、事故档案资料与台账,有隐瞒事故及情节,应追究从严处理。第十四章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和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第八十九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职业伤亡事故或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九十条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因素,有害因素强调在一定时期内的慢性损害和累积作用。第九十一条 危险源分类第一类危险60、源是指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以及自然状况。包括动力源和能量载体以及具有危害性的物质本身。是事故发生的前提和事故的主体,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指造成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不良环境条件等,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第九十二条 各项目必须根据实际采取适当方法及时辨识出所存在的各种危险源,分析危险程度,制订相应的控制和应急措施。第九十三条 用调查法辨识危险源。通过向有经验的专家咨询、调查,辨识、分析和评价危险源。项目部一般结合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和环境管理体系(EMS61、)进行,由项目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结合施工组织设计、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评审与安全设施、设备审查验收进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第九十四条 用安全检查表(SCL) 辨识危险源。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系统安全检查,辨识所存在的危险源。项目由项目法人代表或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实施,项目部由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第九十五条 危险源辨识后要列出相应清单,采用适当方法进行评价,评估危险源所带来风险大小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对超出可忽略风险的所有危险源均须制订对应控制、防范措施,对有重大和不容许风险的危险源要将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应62、急预案向相关方(人员)交底。第九十六条 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方法一、防止事故发生的方法: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二、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方法:隔离、个体防护、设置薄弱环节、使能量或危险物质按人们的意图释放、避难与援救措施。第九十七条 第二类危险源的控制方法一、减少故障:增加安全系数、提高可靠性、设置安全监控系统。二、故障安全设计第九十八条 工程项目危险源控制要结合工程实际,按照以下控制策划原则采取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一、优化设计、优选施工方案,尽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风险的危险源。(一)工程设计单位要详细进行环境调查和地质勘测,尽可能地掌握准确、详细的资料,尽量减少项目的63、危险源数量;设计时要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二)项目部要组织图纸会审,对施工过程中风险进行评价,比较不同施工组织方式、施工方案优劣,积极向工程建设、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优化方案。二、最优方案确定后,施工中有不可能消除有重大风险的危险源,施工单位应优选考虑努力采用先进、低风险的施工设备、机具,降低风险;并尽可能组织安全技术攻关,利用技术进步改善安全控制措施。三、在条件允许时,应考虑降低人的精64、神压力和体能消耗;考虑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四、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应有可行、有效的应急方案。第九十九条 项目部评价出重大危险源,超出自己控制能力后,除编制应急方案外,应该将危险源分布位置、危险程度和拟定控制基本措施书面上报工程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制订新的控制或规避方案,与此同时要报项目技术、安全管理部门,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分管领导组织专家会审危险源控制措施,确定新的管理方案。第一百条 工程项目的重大危险源未制定出可靠的控制方案前,相关部位或危险区域要进行防护,防止人员(动物)进入危险区域。对已经制定控制方案后危险源状态发65、生较大变化时,要研究制定新的控制方案,重新评价危险源的状态。第一百零一条 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要将危险源控制应急方案向与危险源与施工队进行交底。交底或沟通的基本内容须包括:危险点、危险源分布位置和当前状态危险源可能发生的危害类型和严重程度针对危险点所采取的防患措施个人在危险区域作业应该注意事项和防护标准一旦发生事故如何采取相应避险和急救措施。第一百零二条 危险源控制应急方案交底或沟通工作应该留存相应的双方确认文字记录。第一百零三条 各项目部应急预案在重大危险源评价后制定,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二、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66、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四、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五、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六、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情况;七、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八、相关保障措施;九、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十、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第一百零四条 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所规定的组织、程序、资源、措施等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应急预案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67、应当及时修订。第一百零五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项目组织论证和审查,由项目发布,发送各施工队。第一百零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自救和救援行动;要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习,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向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交演习书面总结报告。 第一百零七条 项目部应当针对本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应急措施。应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涉及道路交通、火灾、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68、管理原则抄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第十五章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百零八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一百零九条 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一、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69、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结合每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工长、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二、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三、项目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70、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四、项目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71、施,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施工队接到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六、对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72、,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第一百一十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领导。 二、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项目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三、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对本项目的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对不能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分包单位应请示项目73、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四、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周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第一百一十一条 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书面回复由公司安全管理管理人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情况。 二74、项目部应当总结每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劳务施工单位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第一百一十二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项目部对本单位自查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二、项目部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一百一十三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项目部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75、,督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公司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项目部应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帐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项目部应当按照公司和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安全目标考核制度第一百一十五条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以人76、为本,促进和谐,安全发展的指导方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考核的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其目的是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风险管理责任制,规范施工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激励先进,防止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第一百一十七条 检查考核内容一、安全生产设施完备可靠。每个工区的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有明显的安全生产标志,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各种安全监控设施及护栏护罩等防护设施齐全,并做到定期检查、安全可靠。二、生产作业(77、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标准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生产现场做到三清四无五不漏(场地清、设备清、道路清;无明火、无油污、元杂草、无易燃物;不漏油、气、水、火、电),施工过程中无三违现象,无事故隐患。三、劳动保护措施落实。能认真开展工业卫生治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各个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有治理计划和措施,并督促职工按规定使用、穿戴劳保护具、用品。四 安全生产效果好,不发生生产、交通、火灾事故。第一百一十八条 考核办法 项目部对班组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分数为100分制,考核评价分为四个档次,合格:85分(含)90分(不含),良好:90分(含)95分(不含),优良:95分(含)以上,85分(不含)以下者为不合格。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图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图桩基一队 桩基二队 钢筋一班 桩基三队 项目经理:兰良传 项目书记:杨文初安全总监:李振兴副经理:刘振杰工程部副部长:赖盛猛安质部副部长:付强物设部:王阅章综合办公室:王娅试验室主任:曾海波财务部副部长:刘京游计划部副部长:谭净测量站站长:周静施工队安全员:曾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