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印台区地震应急预案(1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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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71229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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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铜川市印台区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保障印台区地震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铜川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铜川市地震应急预案等。1.3适用范围铜川市印台区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对我区造成影响的邻省、市、区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协同行动。2、组织体系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指挥部、镇办抗震救灾指挥部2、等构成。2.1印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组成总 指 挥:区长副总指挥:常务副区长 主管地震工作副区长主管民政工作副区长区人武部部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成 员: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局、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信访局、区扶贫办、区煤炭局、区中小企业局、区文物旅游局、区粮食局、区应急办、区公安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市交警二大队、区公安消防大队、区气象局、区信用联社、农发行印台区支行、农行印台区支行、工行印台区支3、行、建行同官路支行、中行印台区支行、人寿保险印台区公司、印台王益电力局、印台电信分局、移动印台分公司、联通印台分公司。指挥部职责领导全区抗震救灾工作;了解和掌握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及发展趋势;指挥协调对受灾人员的紧急救援;组织对伤员救治、转运及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指挥协调各种抢险抢修行动;组织受灾群众安置和各类生活物资供应;组织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与宣传;组织地震应急专家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会商,为区抗震救灾提供决策建议;执行国家、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担任,副主任4、由区住建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履行地震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负责督促检查地震应急准备方案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地震速报;承担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11个地震应急救援专业组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抢险救援组医疗卫生组交通运输组通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疏散安置组基础设施与工程抢险组次生灾害工程抢险组治安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宣传报道组2.2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一位副总指挥同志任总指挥,灾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和区公安消防大队5、等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各工作组为成员。现场指挥部职责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指导、协助灾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以及参与救灾的单位等进行沟通、联络和协调,传达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及时了解掌握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并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帮助灾区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2.3镇办抗震救灾指挥部镇办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协调当地抗震救灾工作,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了解掌握震情灾情,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负责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当地相关数据信息,协助区抗震6、救灾指挥部做好指挥协调工作,承担临时性任务。2.4抗震救灾专业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区人武部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主要任务:区人武部负责协调、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赶赴震区抢险救助、安置伤员、协助工程抢险、抗震救灾、抢险救援;区公安分局组织维护社会秩序,协助群众转移。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震区压埋人员的抢险救援工作。医疗卫生组区卫生局牵头,区食药监局、市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区防疫站等单位负责。主要任务:区卫生局负责各医疗机构住院患者的紧急避险和疏散,开通绿色生命通道,确保各医院正常的医疗救治;负责组建地震应急医疗救援队,及时开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护。区食药监局负责组织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7、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确保灾区食品、药品安全。市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配合好区卫生局做好伤员救护。区防疫站进行疫情监测、控制以及饮用水源的检测工作,为灾民提供心理健康咨询。交通运输组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交警二大队等单位负责。主要任务: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救援物资的运输,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的抢修及安全性能评估工作,开通便捷通道,确保道路畅通。市交警二大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灾区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通信保障组印台电信分局牵头,区文广局、移动印台分公司、联通印台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主要任务:印台电信分局、移动印台分公司、联通印台分公司负责通讯保障,及时解决线路中断、通讯阻塞、系统瘫痪8、等问题,保证通讯畅通。必要时开通地震现场应急移动通信网和集群电话,确保现场指挥部的通讯联络畅通。区文广局负责组织抢修广播电视设施,保障电视正常播出。后勤保障组区发改局牵头,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等单位负责。主要任务:区发改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体系建设,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救灾物资储存、发放和管理等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救助款物,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区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市场价格稳定。区粮食局负责粮油生产、储备、调运和市场监测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疏散安置组区民政局牵头,区文物旅游局、各保险公司、金融机构负责。主要任务:区民政局负责灾民的转9、移、安置、救助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等。区文物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人员的救助、搜寻、疏散、安置等。各保险公司负责灾后人员、财产的调查和理赔等。各金融机构负责灾区群众存贷款支取和发放等工作。基础设施与工程抢险组区住建局牵头,区水务局、区规划分局、印台王益电力局负责。主要任务:区住建局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排水管线和路灯的抢修恢复工作,对民用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与鉴定。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设施抢险、物料储备,大中型水库、堤防、河道监控,水源地保护和隐患排除等工作。区规划分局负责督促指导灾区重建的规划编制、选址工作。印台王益电力局负责电力保障工作。次生灾害工程抢险组区安监局牵头,10、区煤炭局、区中小企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气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主要任务:区安监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对道路、交通、矿山、建筑工地、公共场所、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及其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防患于未然。区煤炭局负责组织矿山抢险救灾。区中小企业局负责组织企业抢险救灾。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处理工作。区环保局负责环境监测、污染控制及水源地监控和宏观异常调查落实等工作。区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预测预报,配合做好宏观异常的调查落实。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处置震后火灾、易燃、易爆等灾害事故。治安保障组区公安分局负责。主要任务:区公安分局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打击各11、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做好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重要档案存放地点、储备仓库、重要文物景点、救灾物品集散地和公众聚集场所、监狱等重要部位的安全警戒。专家技术组区住建局牵头,区科技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气象局配合。主要任务:区住建局负责地震信息收集、汇总和调查工作,分析研判震情活动、趋势研究意见,提出响应级别和可能引发衍生、次生灾害防治建议,并配合省市区有关部门做好灾情调查、评估、烈度评定等工作。宣传报道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区文广局、区住建局配合。主要任务: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宣传部门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宣传报道工作,制定新闻报道的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开12、展知识宣教活动,确保地震灾害信息发布的权威性。3、 地震应急响应级别3.1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地震灾害等级初 判 标 准应急响应人员死亡发生在市区地震的震级发生在邻区地震的震级特大地震灾害300人以上大于7.0级大于7.0级级重大地震灾害50-300人6.5-7.0级大于7.0级级较大地震灾害10-49人5.5-6.4级7.0级级一般地震灾害10人以下4.5-5.4级6.5级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启动级响应,由区政府领导地震应急工作,并根据灾情需要请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支援;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启动级响应,区政府协助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地震应急工作。特大、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区政府在13、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启动、级响应。3.2其他地震事件处置强有感地震应急区内发生小于4.5级强有感地震事件后,区住建局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地震局上报震情。 震区所在镇办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应急工作情况报区人民政府。区住建局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指导地震应急工作。平息地震谣传当某地出现地震谣传时,区住建局应及时上报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分析谣传起因,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工作。当地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宣传,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传。 特殊时期应急戒备在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区住建局要加强震情值班、震情会商、地震应急等应急戒备工作。4、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主要任务414、.1预案落实、人员培训和演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任务,落实保障措施,按照地震应急预案,抓好落实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大中型企业、生命线企业、学校、医院和人员密集场所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并制定相配套的应急疏散方案,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掌握震后紧急疏散的程序与线路,确保在地震来临时,地震应急工作能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本地区特点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进行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15、培训。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地震应急演练。学校、医院、社区、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等,结合实际开展经常性地震应急演练。4.2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陕西省关于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建设的意见精神,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完善功能,尽快建成一批应急避难场所。4.3地震救援队伍建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托相关专业单位抢险救援队伍力量,本着“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组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专业救援装备,加强防震减灾培训和演练,保证地震灾害发生后,专业地震灾害救援队16、伍2个小时能够赶赴灾区,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和民间团体,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民政部门(减灾委)牵头,在社区组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4.4资金、物资准备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利用国家、省、市、区物资储备库等方式形成区级各类救灾物资和装备储备网络,按照实际需求筹措应急救援资金,增加救灾物资和装备储备种类,保障抗震救灾急需物资。 4.5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区、镇(办)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要开展重点部门和重点目标的检查。检查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各种应急救援力量的能力、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性及救生避险设备的齐全性、应急避难场所的建17、设情况、重点目标的防护措施、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4.6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宣传、科技、教育、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长效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科技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宣传周(月)、“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各镇办要根据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继续加强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5、应急处置5.1应急处置程序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区住建局在震18、后30分钟内,将获取的地震参数(时间、地点、震级)报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通报震中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将震情、灾情上报市地震局,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研究决定抗震救灾中的重大事项: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的范围、起止时间;协调区人武部、区公安消防大队参加抢险救灾;立即调派医疗救护、工程抢险、通信保障等队伍赶赴灾区;部署灾区饮用水和食品供给、伤员转移、物资调运、灾区内外交通保障;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震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区级各部门按照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和铜川市印台区地震应急预案的职责和任务,尽快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及时抽调人员赶赴灾区进行抗震救灾。区住19、建局配合市地震局做好地震现场监测、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区政府根据震情、灾情请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救援。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5.2地震应急响应区政府在接到市政府发布的地震预报后,或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以及其它地震事件发生后,根据震情需要和初步判断指标发布地震预警或启动相应级别的地震应急响应。5.3灾情收集与报送地震灾区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等信息,同时抄送上一级地震、民政、卫生等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区级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收集、汇总本行业灾情信息,评估和查20、明救灾需求,并及时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区应急办、区住建局、区民政局按各自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收集、统计、调查、汇总灾区受灾情况,对灾情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区应急办负责及时将震情、灾情以及灾情分析判断结果上报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5.4紧急救援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根据灾情,就近组织区公安消防大队、安全生产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生命搜救工作;区住建局通知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做好出队准备,根据区人民政府命令迅速赶赴灾区开展救援;灾区人民政府发动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区人武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区卫生局就近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护工作。5.5人21、员安置区民政局、区发改局等向灾区紧急调运救灾帐篷和生活必需品。区住建局组织专家赴灾区指导当地政府开展房屋地震安全鉴定工作。5.6应急通信印台电信分局负责保障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通信畅通。必要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5.7灾害监测与防范区住建局负责密切监视震情,及时通报余震信息。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及时处理险情。区安监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加强对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危险化学品设施、水库、油气管线、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等检查、监测,防控次生灾害发生。5.8新闻宣传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区委宣传部组织做好宣传报道工作。22、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掌握社会舆情,平息地震谣传。5.9损失评估区住建局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国土资源分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快速评估地震灾害损失。5.10镇、办事处应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本地震情、灾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力量进行自救互救,开展抢险救援,并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灾情特别严重时,可越级上报。5.11应急结束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正常社会秩序基本恢复。区政府宣布震后应急23、期结束,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6、恢复重建6.1善后处置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扎实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大型机械、通信设备及其他救援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做好有关损失的理赔工作。6.2调查评估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地震发生机理、产生影响、责任分工落实、生态环境影响、人员安置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区住建局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开展地震宏观烈度考察、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工作,提供灾害损失预评估结果。6.3社会动员 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镇办、社会24、团体、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实施抗震救灾社会动员。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 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6.4恢复重建工作应急期结束后,各部门应当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统筹规划、科学评估、分步实施原则,编制灾后恢25、复重建总体规划;明确各项支持政策,通过政府投入、对口支援、社会募集等多渠道筹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统一部署,逐步实施。7、预案制定和管理7.1预案制定和管理本预案由区住建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制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并实施,同时,报市地震局备案。区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中职责任务,组织制定相应地震应急预案,报区应急办和区住建局备案。7.2监督检查与奖惩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应急办、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对铜川市印台区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预案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和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8、附则8.1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区政府办负责解释。8.2预案的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