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9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奈何
编号:566511
2022-08-31
69页
345.54KB
1、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 录第1章 总 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工作原则1.4适用范围1.5事件分级1.6应急预案体系第2章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2.1领导机构2.2工作机构及职责2.3突发环境事件日常应急队伍2.4专家队伍及职责2.5应急救援队伍第3章 预防和预警3.1信息监控3.2预防和预测3.3预警第4章 应急处置4.1分级响应4.2响应程序4.3信息报送4.4先期处置4.5应急处置4.6环境应急监测4.7现场处置4.8信息发布4.9安全防护4.10应急终止第5章 后期处置5.1总结评估5.2善后处置5.3保险第6章 应急保障6.1资金保障6.2装备保障6.3通信保障6.2、4应急队伍保障6.5技术保障6.6应急资源的管理6.7医疗卫生保障6.8交通运输保障第7章 监督管理7.1预案培训7.2预案演练7.3预案修订7.4奖励与责任追究第8章 附 则8.1名词解释8.2预案解释8.3预案实施时间第9章 附 件附件1: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名单附件2: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联系方式附件3: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附件4: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原则和时限示意图附件5: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示意图附件6: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进展情况报告流程图附件7: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进展情况报告格式附件8: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3、体系结构图附件9: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附件10:典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要点第一章 总 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和强化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消除、减少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4、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石嘴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1.3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协调一致;以人为本,依法应急;属地为主,分级准备;专家指导,科学处置。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石嘴山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核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环境污染事件不适用与本预案。1.5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重大环境事件(级)、较大环境事件(级)和一般环境事件5、(级)四级。l.5.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1.5.2重大环境事6、件(级)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1.5.3较大环境事件(级)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7、到影响;(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l.5.4一般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下死亡;(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1.6应急预案体系1.6.1 本预案为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是市政府应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与全市相关行业、单位制定的相应应急预案构成环境突发事件预案体系。1.6.2 环保部门应急预案环保部门应急预案是环保部门根据辖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状,制定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案,报市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厅备案。1.6.3 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8、急预案县(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县(区)政府根据上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备案。1.6.4 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能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产生有毒有害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重点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单位名单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新建项目可能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产生有毒有害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在环评阶段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类环境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和完善。第二章 应急组织体9、系与职责2.1 领导机构2.1.1 机构组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是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其他主要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当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同时担任协调人,负责领导小组各组之间的协调,现场信息的汇总报告和领导小组指令的传达。新闻发言人由领导小组组长指定,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对外新闻发布。领导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成员单位正职担任。市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办、市环保局、市发改10、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和口岸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支队、市武警支队、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局和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当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办。2.1.2机构成员职责石嘴山军分区:负责组织所属现役、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协调防化部队和驻石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市委宣传部:根据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安排,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市环保局:负责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日常应急值班;负责市突发11、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保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委托,协助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专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案件调处工作;做好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测、监测、信息报送、总结评估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建立环境保护应急队伍,组织环境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环境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应急物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市商务局:负责应12、急状态下所需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市公安局(武警、消防):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协调公安消防部队按照事发现场的技术要求参与应急处置,根据事件影响范围设立警戒区域临时封锁道路,疏散群众。市监察局:负责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环境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其他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其他人员进行调查,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市民政局:做好灾民的临时基本生活救助,并负责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造成死亡的人员的遗体处置。市财政局: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经费,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经费,并13、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重点危险企业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应急管理,指导临时避难所现场指挥部建设。市交通运输和口岸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公路抢修;负责协调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公路的保通工作,拟订公路绕行方案。 市水务局:负责实施或协调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组织制订受污染水体疏导或截流方案,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文等相关资料。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受伤(中毒)人员现场急救、转诊救治、洗消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市安监局: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生产14、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开展调查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气象条件的监测,负责事件现场应急区域及周边可能影响区域的中、短期天气预报,负责提供现场污染扩散气象条件的预测预报。 市供电局:保障应急指挥救援正常用电。县(区)政府:负责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群众的疏散与安置,安排工作人员食宿,稳定群众情绪,组织人员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2.2 工作机构及职责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统一指挥环境应急事件现场处置工作;迅速控制事态,组织人员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安置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饮用水源、河道、湖泊等有关场所;15、调集和配置本区域资源和其他援助资源;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基础设施;维护现场交通治安秩序;组织救援现场的险情监测、监察;根据险情发展、应急反应方案实施效果作出初步评估,提出调整应急反应措施的意见或结束应急反应行动的建议;组织、协调和指挥清场和撤离现场工作,其他善后工作。 2.3 应急工作组及职责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污染控制组、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治组、应急保障组、治安维护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组织实施应急处理工作。(1)综合协调组牵头部门:市环保局。组成部门:市应急办、县(区)人民政府。职责: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履行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职责。(216、)应急监测组牵头部门:市环保局。组成部门:市水务局、市气象局。职责:根据水务部门和气象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会同专家组确定污染程度、范围、污染扩散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3)污染控制组牵头部门:市环保局。组成部门:县(区)人民政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或控制污染物的泄露、扩散,控制污染事态恶化。(4)事件调查组牵头部门:市监察局。组成部门:市环保局、市安监局。职责:深入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负责追究造成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违规违纪等行为。(5)医疗救治组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职责: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17、专家与应急队伍,调集医疗、防疫器械、药品,开展受伤(中毒)人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提供医疗救助。(6)应急保障组牵头部门:市应急办。组成部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与口岸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支队、市武警支队、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供电局和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等。 职责:提供应急救援资金,组织协调应急储备物资,负责组织调集应急救援装备,对灾民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7)治安维护组牵头部门:市公安局组成部门:市交通运输与口岸管理局。职责:负责事发地周边安全警戒,在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疏散突发事18、件发生区域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负责查处违法犯罪活动。(8)宣传报道组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组成部门:市环保局。职责:负责应急处置信息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记者接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2.4 专家队伍及职责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由经验丰富的企业环保负责人及相关领域人员组成。在突发性环境应急时,环境应急专家组应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现场应急指挥部领导决策。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19、判定,为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处置行动;指导对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2.5 应急救援队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及相邻市县和国家救援力量等,必要时请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预备役部队参加。第三章 预防和预警3.1信息监控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市内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辖区外但有可能对我市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上报。3.2预防和预测3.2.1开展20、污染源调查。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生产、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情况的普查,掌握全市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污染源和危险物,强化日常风险管理;依法组织对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和监控,并依法责令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3.2.2 督促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做好申报登记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危险源;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做好应急准备,定期进行演练。3.3预警3.3.1预警分级及发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21、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级、级、级和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升级、降级。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判,启动相应预警。红色(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橙色(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多人员伤亡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黄色(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22、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时。由市级人民政府发布。蓝色(级)预警: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人员伤亡时。由县(区)人民政府发布。涉外突发环境事件直接由国务院发布预警。当环境质量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密切监测污染状况,及时启动预警系统。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3.3.2预警信息发布可以由新闻发言人、电视播放、电台广播、报纸刊登等渠道播报,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23、。为快速告知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社会群体,市级各传媒应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免费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3.3.3预警措施发布预警进入预警状态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2)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3)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做好人民群众的疏散;(4)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5)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行动。3.3.4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24、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特别重大(红色)、重大(橙色)预警信息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整和解除;较大(黄色)预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调整和解除;一般(蓝色)预警信息由县(区)人民政府调整和解除。第四章 应急处置4.1分级响应4.1.1分级响应机制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级)响应、重大(级)响应、较大(级)响应和一般(级)响应;超出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4.1.2分级响应的启动(1)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事发地县(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启动本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处置。(2)较大突发环境事25、件启动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由市突发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报请启动自治区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4)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确定后,事发地政府应当立即启动本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时,事发地应急预案应先期启动。各级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单位应同时启动具体行动方案。4.2响应程序市政府应急办和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报告,须启动本预案时,按以下程序响应:(1)开通与事发地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2)立即向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报告;(3)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环保部26、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4)组成专家咨询组,进行情况分析,并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集结待命,随时准备为地方应急领导小组提供技术支持;(5)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增援。4.3 信息报送4.3.1信息报告的时限和程序()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发生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对初步认定为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应当在1小时内向本27、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厅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对初步认定为一般(级)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应当在1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发生地县(区)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28、者可能造成影响的;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有可能产生跨市或者跨省影响的;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3)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4.3.2信息报告的方式和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29、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30、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4.4 先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业、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要及时、主动提供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基础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支持,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实施和调整应急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31、考。4.5 应急处置4.5.1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县(区)政府等有关单位报送的初步情况和事件级别,应在30分钟内快速做出综合分析,按照分级响应权限通知相关单位,并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前往事发现场。4.5.2因突发环境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或已有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请求市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4.5.3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可提请市政府协调救援力量的支援。4.5.4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并有可能危及邻近市县,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可请求自治区环境32、应急领导小组增援。4.6环境应急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市、县环保部门要积极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当监测能力不能满足事件处置要求时,可申请上一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各级环保部门在环境应急监测中的职责为:(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性质、扩散速度和事发地的气象、水文和地域特点,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经应急专家组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确定污染物的扩散范围和浓度;(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以及对人群和生态系统的影响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技术支撑。4.7 现场处置4.7.1 现场处置基33、本程序现场调查处置工作比较复杂,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事件的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所述。(1)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及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当地饮用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3)形成初步印象,根据以下几种污染特点,确定污染种类。化学性污染:工业为主的污染如造纸、电镀厂等集中排污,冶炼废渣浸泡后突发排放。农业污染为主的如突发农药、沉船造成的河水污染,农田施农药后暴雨入河污染,化学性污染健康危害多为急性化学性中毒;生物性污染:生活污染为主34、的污染和医院污水排污污染,其健康危害多为急性肠道传染病;化学性与生物性混合污染:危害健康,同时包括急性中毒和急性传染病等。(4)开展现场调查工作个案调查。全面掌握健康危害特点及相关因素,如有病例要进行详细调查,尤其对首发病例要进行横断面和回顾性流行病学调查,寻求因果关系。污染源调查。根据源水水系寻找、排查污染源;根据原料、生产工艺和排污成分寻找可疑污染物,并估算排污量;对事故发生地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做初步调查。环境监测。环境监测人员要测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率。采集水(包括污染水体和出厂水、末梢水和有关的分散式供水)、底质、土,必要时采集蔬菜样品等进行35、可疑污染物成分的检测,并根据毒物量、水流速度、江河湖库断面/水深(截面积)计算可能污染的范围,在污染源下游和饮用水水源地附近设点,同时在上游设对照点进行监测。生物材料检测。对病人和正常人的血、尿、发等进行有关可疑污染物监测;有关微生物和可疑致病菌的检测;必要的急性毒性试验。同时调查饮水、饮食情况,采集直接饮用的缸水、开水、食物等相关样品进行检测。(5)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置方案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调查分析结论应包括:该事故的污染源、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健康危害特点、发病人数、该事故的原因、经过、性质及教训等。向现场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提36、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4.8 信息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相应级别对外统一发布,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除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外,其他各成员单位及各种救援力量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任何方式对外提供、发布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相关新闻发布管理办法,做好新闻报道和媒体接待工作。4.9安全防护受威胁人员的安全防护由组织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县(区)人民政府统一规划,设立紧急避难场所。(1)组织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县(区)37、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2)有关部门根据事发地的气象、地理条件等,疏散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的紧急避难场所。4.10 应急终止4.10.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事件现场危险状态得到控制,事件发生条件已经消除;(2)事件发生地人群、环境的各项主要健康、环境、生物及生态指标已经达到常态水平;(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4.138、0.2应急终止程序(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3)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县(区)政府决定应急结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结束,由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结束,由自治区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报请自治区政府批准后实施。第5章 后期处置(增加应急跟踪监测)5.1总结评估5.1.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部要指导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5.1.2应急监测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跟踪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及时向指39、挥组报告。5.1.3 根据环境事件类别由专业部门负责编制环境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15日内,将总结报告报自治区环保厅备案。5.1.4应急过程评价。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环境事件由市环保局请示自治区环保厅组织有关专家,会同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5.1.5评价的基本依据:一是环境应急过程记录;二是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结报告;三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掌握应急情况;四是环境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五是公众的反映等。得出的主要结论应涵盖以下内容:一是环境事件等级;二是环境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三是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五是出40、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六是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七是发布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八是成功或失败的典型事例;九是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5.2善后处理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41、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应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保险监管部门应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受突发环境事件地区的人民政府在组织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评估后,依据其结果,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规划,有针对性地予以组织实施。在恢复重建过程中,县(区)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肇事方、受害公众等各利益相关方需要各尽其责、各行其职、能力合作、协调一致,尽快尽好的完成突发环境事件恢复重建工作。5.3保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要为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条例规42、定应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要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第6章 应急保障6.1 资金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根据本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值守、应急处置的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相应的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规划,报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各级财政应该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给予有力支持,促进应急工作的开展。6.2 装备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及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配置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增加应急处置设备、快速机动设备、通信设备和自身防护装备,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43、发生时能有效控制并减少对环境的危害。6.3 通信保障各级环保部门设立环境应急值守电话,并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各组成部门保持通信畅通;各级通信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必要时在现场开通应急通讯设备。6.4 应急队伍保障市应急指挥部组成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各县(区)也要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建设一支熟悉环境应急知识、熟练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队伍。要加强对大中型化工等环境危险源企业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的管理和培训。经过努力,形成由市、县(区)和相关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构成的环境应急44、队伍体系,保证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6.5 技术保障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市内外有关环境专家开展环境安全领域科研活动,加强环境安全预防、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开发,不断改进技术装备,根据环境处置工作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应急处置工作。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以及自然生态等专业气象系统建设,建立气象灾害预警通报平台,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等相关制度,根据需要和可能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环境应急处置提供气象支持和服务。6.6 应急资源的管理建立市、县(区)和基层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在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45、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统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资储备和紧急避难场所规划。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6.7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局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动态数据库,明确应急医疗救治队和医疗中心的分布及其能力、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制定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6.8交通运输保障市交通局会同铁路等相关部门建立交通运输工具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制定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并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确保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交通安全通畅。第7章 监督管理746、.1预案培训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对本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相关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应急处置的相关知识及基本技能,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7.2预案演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的要求,每年组织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实战能力。7.3预案修订该预案应根据在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每三年至少修订完善一次。7.4奖励与责任追究7.4.1 奖 励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47、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7.4.2 责任追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48、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6)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第8章 附 则8.1名词术语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突发环49、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的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环境应急:是指为避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后果所进行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行动。先期处置: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间内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后期50、处置:是指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得到基本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恢复正常状态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应急监测:是指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8.2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06年 月 日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51、预案(市政办发2006 号)自行废止。附件1: 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名单序号姓名单位单位职务指挥部职务1潘明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总指挥2彭永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总指挥3梁福祥市环保局局长副总指挥4王彦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成员5谢 琴市应急办主任成员6黄志强市发改委副主任成员7丁惠亮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成员8马建林市监察局副局长成员9芦 君市民政局副局长成员10余化宁市财政局副调研员成员11刘顺成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成员12庞新民市交通局副局长成员13张新元市水务局副局长成员16张惠忠市卫生局副局长成员18孙万儒市安监局副局长成员19施新民市气象局局长成员20宋永强市供电局副局长成52、员21王淑梅市商务局副局长成员22陈三同石嘴山军分区副政委成员23马 良大武口区政府副区长成员24秦 威惠农区政府副区长成员25魏冠中平罗县政府副县长成员附件2: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联系方式1.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联系方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宁夏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备 注杨先梁副总队长裴宝峰科 长王晓磊科 员2.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联系方式市应急办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备 注姜珉翰市政府副秘书长2218319谢 琴市政府办公室舆情与应急中心主任2218375杨占宇市政府办公室舆情与应急中心副主任科员2218391石嘴山市环保局环境投诉与应急监控中心联53、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备 注王 兵主 任12369张蕊倩科 员12369赵 烨科 员12369大武口区人民政府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备 注马良副区长2013802大武口区环境监察大队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备 注朱继荣大队长2012694办公邮箱:惠农区人民政府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备 注秦威副区长3021307惠农区环境监察大队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备 注肖鸿大队长3015605办公邮箱:平罗县人民政府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备 注魏冠中副县长6095004平罗县环保局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备 注闫学锋副局长6095381附件3: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54、应工作流程图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原则和时限示意图 附件5: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示意图附件6: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进展情况报告流程图事件发生单位(进展情况、相关措施等)县(区)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进展情况)县(区)党委、人民政府(进展情况)环境投诉与应急监控中心(环境应急进展情况、监测数据)宁夏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石嘴山市环保局石嘴山市党委、人民政府(市政府应急办)涉及相邻行政区职能部门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附件7:石嘴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组织结构图主 任:王永耀第一副主任:蒋文龄副主任(自然灾害类)王生林 副主任(事故灾难类)潘明生副主任(公共卫生类)王生林张建瑞副55、主任(社会安全类)陈栋桥王政敏总 协 调 人 :李光云成员单位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影响市场稳定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刑事案件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国土局市农牧局市园林局市园林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 环保局市园林局市卫生局市农牧局信访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信访督办局总协调人行市支行市银监分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公安局市工兵团消防支队武警支队附件8: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重大环境事件(56、级)、较大环境事件(级)和一般环境事件(级)四级。 判断标准级级级级事故死亡人数30人以上10人以上、30人以下3人以上、10人以下3人以下事故中毒(重伤)人数100人以上50人以上、100人以下50人以下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部分丧失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受到污染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受到较大影响放射性物质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判断标准级级级级水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57、取水中断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危化品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纠纷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 注: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各判断条件为“或”关系。附件9:石嘴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进展情况报告格式 石嘴山市 专 报 信 息(20 ) 20 年 月 日 : 报: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附件10:典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要点 1.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1)基本处置原则确认污染物危害与毒性:通过初步判断及监测分析58、,确认污染物其危害与毒性,按照污染物排查程序,确定与切断污染源,并对同类污染源进行限排、禁排。确定饮用水源取水口基本情况:确认下游供水设施服务区及服务人口、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设施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经纬度)等。 确定地下水取水情况:确认地下水服务范围内灌溉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 通知:立即通知下游可能受到突发水污染事件影响的对象,特别是可能受到影响的取水口,以便及时采取防备措施。 监测与扩散规律分析:根据各断面污染物监测浓度值、水流速度、各段水体库容量、流域河道地形,上游输入、支流汇入水量,污染物降解速率等,计算水体中污染的总量及各断面通量,建立水质动态预59、报模型,预测预报出污染带前锋到达时间、污染峰值及出现时间、可能超标天数等污染态势,以便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2)处置措施 污染物的分段阻隔,削减,逐渐稀释,同时,启动自来水厂应急工程或备用水源。 2.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 联合通报机制:上下游水质变化异常要通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要通报,查处成效要通报,应急效果要通报。联合监测制度:事件发生后,上下游应同时实现联合监测,并互交监测结果,同时监控污染物的迁移速率、浓度变化趋势等,为应急防范措施提供依据。联合防控制度:同时实施同类污染源禁排、限排措施,实施污染物的消减措施,同时实施自来水厂和水井保护措施。 3.毒气泄漏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1)基本处60、置原则相关部门接到毒气事故报警后,必须携带足够的氧气、空气呼吸器及其他特种防毒器具,并为人员、车辆、个人防护装备方面提供有力的保障,在救援的同时应该迅速查明毒源,划定警戒区域,遵循“救人第一”的原则,积极抢救已中毒人员,疏散受毒气威胁的群众。 (2)处置措施 大多的毒气事故,都是因为毒气泄漏而造成的。消防人员可与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密切配合,采用关闭阀门、修补容器、管道等方法,阻止毒气从管道、容器、设备的裂缝处继续外泄。同时对已泄漏出来的毒气必须及时进行洗消,常用的消除方法有以下几种。 控制污染源。 抢修设备与消除污染相结合。抢修设备旨在控制污染源,抢修越早受污染面积越小。在抢修区域,直接对61、泄漏点或泄漏部位洗消,构成空间除污网,为抢修设备起到掩护作用。确定污染范围。做好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及时查明泄漏源的种类、数量和扩散区域。明确污染边界,确定洗消量。 严防污染扩散。 利用器材与消防专业装备器材相结合。对毒气事故的污染清除,专业器材具有效率高、处理快的明显优势,但目前装备数量有限,难以满足实际应用,所以必须充分发挥企业救援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通常采用的方法有四种: 堵。用针对性的材料封闭下水道,截断有毒物质外流造成污染。 撒。可用具有中和作用的酸性和碱性粉末抛撒在泄漏地点的周围,使之发生中和反应,降低危害程度。喷。用酸碱中和原理,将稀碱(酸)喷洒在泄漏部位,形成隔离区62、域。 稀。利用大量的水对污染进行稀释,以降低污染浓度。 污染洗消。利用喷洒洗消液、抛洒粉状消毒剂等方式消除毒气污染。一般在毒气事故救援现场可采用三种洗消方式。 源头洗消。在事故发生初期,对事故发生点、设备或厂房洗消,将污染源严密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隔离洗消。当污染蔓延时,对下风向暴露的设备、厂房,特别是高大建筑物喷洒洗消液,抛撒粉状消毒剂,形成保护层,污染降落物流经时即可产生反应,降低甚至消除危害。延伸洗消。在控制住污染源后,从事故发生地开始向下风方向对污染区逐次推进全面而彻底的洗消。常见的毒气与可使用的中和剂毒气名称中和剂氨 气水一氧化碳苏打等碱性溶液氯 气消石灰及其溶液、苏打等碱性溶液氯化氢63、水、苏打等碱性溶液氯甲烷氨水液化石油气大量的水氰化物苏打等碱性溶液硫化氢苏打等碱性溶液、水光 气苏打、碳酸钙等碱性溶液氟水 4.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1)基本处置原则划定紧急隔离带。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泄漏事故,首先应由交警部门对道路进行戒严,在未判明危险化学品种类、性状、危害程度时,严禁半幅通车。判明危险化学品种类。立即进行现场勘察,通过向当事人询问、查看运载记录、利用应急监测设备等方法迅速判明危险化学品种类、危害程度、扩散方式。根据事故点地形地貌、气象条件,依据污染扩散模型,确定合理警戒区域。迅速查明敏感目标。在现场勘察的同时,迅速查明事故点的周围敏感目标,包括:1km范围64、内的居民区(村庄)、公共场所、河流、水库、水源、交通要道等。以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造成次生污染,并为群众转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应急监测。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布点方案。通过应急监测数据,确定污染范围。群众转移。根据现场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方式、危害程度,决定是否进行群众转移工作。 生态修复。 根据污染事故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确定生态修复方案。(2)处置措施气态污染物。修筑围堰后,由消防部门在消防水中加入适当比例的洗消药剂,在下风向喷水雾洗消,消防水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液态污染物。修筑围堰,防止进入水体和下水管道,利用消防泡沫覆盖就近取用黄土覆盖,收集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利65、用防爆泵进行倒灌处理。固态污染物。易爆品:水浸湿后,用不产生火花的木质工具小心扫起,进行无害化处理。剧毒品:穿着全密闭防化服并配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后做无害化处理,应急监测。5.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1)处置要点 在所有可能产生液态污染物和洗消废水的应急处置过程中,都必须修筑围堰、封闭雨水排口,收集污染物送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大量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该有应急池和应急处理装置,一旦发生事故,尽量将污染范围控制在厂区内,减少影响。 (2)切断污染源 ,危险化学品贮罐因泄漏引起燃烧的处置方法 积极冷却,稳定燃烧,防止爆炸,组织足够的力量,将66、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用射流水冷却着火及邻近罐壁,并保护相邻建筑物火势威胁,控制火势不再扩大蔓延。若各流程管线完好,可通过出液管线,排流管线,将物料导入紧急事故罐,减少火罐储量。在未切断泄漏源的情况下,严禁熄灭已稳定燃烧的火焰。在切断物料且温度下降之后,向稳定燃烧的火焰喷干粉,覆盖火焰,终止燃烧,达到灭火目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贮罐泄漏处置方法 立即在警戒区内停电、停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关闭有关阀门。若各流程各管线完好,可通过出液管线、排流管线将物料导入某个空罐。如管道破裂,可用木楔子、堵漏器或卡箍法堵漏,随后用高标号速冻水泥覆盖法暂时封堵67、。(3)泄漏物处置控制泄漏源后,及时对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地面泄漏物处置方法主要有一下几方面。围堤堵截或挖掘沟槽收容泄漏物如果化学品为液体,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因此须筑堤堵截或者挖掘沟槽引流、收容泄漏物到安全地点、贮槽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封闭雨水排口,防止物料沿雨水系统外流。通常根据泄漏物流动情况修筑围堤拦或挖掘沟槽堵截、收容泄漏物。常用的围堤有环形、直线型、V形等。如果泄漏物流动的下方修筑V形堤。泄漏物沿一个方向流动,则在其流动的下方挖掘沟槽。如果泄漏物四散而流,则在泄漏点周围挖掘环形沟槽。修筑围堤、68、挖掘沟槽的地点既要离泄漏点足够远,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在泄漏物到达前修好围堤、挖好沟槽,又要避免离泄漏点太远,使污染区域扩大。如果泄漏物是易燃物,操作时应注意避免发生火灾。对于大型贮罐液体泄漏,收容后可选择用防爆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待进一步处置。如果泄漏物排入雨水、污水或清净水排放系统,应及时采取封堵措施,导入应急池,防止泄漏物排出厂外,对地表水造成污染。泄漏物经封堵导入应急池后应做安全处置。 覆盖减少泄漏物蒸发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品覆盖外排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或者采用低温冷却来降低泄漏物发的蒸发。温冷却来降低泄漏物的蒸发69、。 泡沫覆盖:使用泡沫覆盖阻止泄漏物的挥发,降低泄漏物对大气的危害和泄漏物的燃烧性。泡沫覆盖必须和其他的收容措施如围堤、沟槽等配合使用。通常泡沫覆盖只适用于陆地泄漏物。根据泄漏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泡沫。常用的普通泡沫只适用于无极性和基本上呈中性的物质;对于低沸点、与水发生反应、具有强腐蚀性、放射性或爆炸性的物质,只能使用专用泡沫;对于极性物质,只能使用属于硅酸盐类的抗醇泡沫;用纯柠檬果胶配制的果胶泡沫对许多有极性和无极性的化合物均有效。对于所有类型的泡沫,使用时建议每隔3060min再覆盖一次,以便有效地抑制泄漏物的挥发。如需要,将该过程一直持续到泄漏物处理完。 泥土覆盖:泥土覆盖适用于大多数液70、体泄漏物,一是可以有效吸附液体污染物防止污染面积扩大;二是取材方便,并能减少向大气中挥发。 稀释:毒气泄漏事故或一些遇水反应化学品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且溶于水,事故地周围人员一时难以疏散。为减少大气污染,应在下风、侧下风以及人员较多方向采用水枪或消防水带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或设置水幕水带,也可在上风方向设置直流水枪垂直喷射,形成大范围水雾覆盖区域,稀释、吸收有毒有害气体,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在使用这一技术时,将产生大量的被污染水,因此应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排放排入外环境。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吸附、中和、固化泄漏物: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71、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或者用固化法处理泄漏物。所有的陆地泄漏和某些有机物的水中泄漏都可用吸附法处理。吸附法处理泄漏物的关键是选择合适的吸附剂。常用的吸附剂有:活性炭、天然有机吸附剂、天然无机吸附剂、合成吸附剂。 活性炭。活性炭是从水中除去不溶性漂浮物(有机物、某些无机物)最有效的吸附剂,有颗粒状和粉状两种状态。清除水中泄漏物用的是颗粒状活性炭。被吸附的泄漏物可以通过解吸再生回收使用,解吸后的活性炭可以重复使用。影响吸附效率的关键因素是被吸附物分子的大小和极性。吸附速率随着温度的上升和污染物浓度的下降二降低。所以必须通过试验来确定吸附某一物质所需的炭量。试验应模拟泄漏发生时的条件进行。活性炭是无毒72、物质,除非大量使用,一般不会对人或水体水中生物产生危害。由于活性炭易得而且实用,所以它是目前处理水中低浓度泄漏物最常用的吸附剂。 天然有机吸附剂天然有机吸附剂由天然产品如木纤维、玉米秆、稻草、木屑、树皮、花生皮等纤维素和橡胶组成,可以从水中除去油类与油相似的有机物。 天然无机吸附剂天然无机吸附剂是由天然无机材料制成的,常用的天然无机材料有黏土、珍珠岩、蛭石、膨胀页岩和天然沸石。根据制作材料分为矿物吸附剂(如珍珠岩)和黏土类吸附剂(如沸石)矿物吸附剂可用来吸附各种类型的烃、酸及其衍生物、醇、醛、酮和硝基化合物;黏土类吸附剂能吸附分子或离子,并且能有选择地吸附不同大小的分子或不同极性的离子。黏土类73、吸附剂只适用于陆地泄漏物,对于水体泄漏物,只能清除酚。由天然无机材料制成的吸附剂主要是粒状的,其使用受刮风、降雨、降雪等自然条件的影响。 合成吸附剂。合成吸附剂是专门为纯的有机液体研制的,能有效地清除陆地泄漏物和水体的不溶性漂浮物。对于有极性且在水中能溶解或能与水互溶的物质,不能使用合成吸附剂清除。能再生是合成吸附剂的一大优点。常用的合成吸附剂有聚氨酯、聚丙烯和有大量网眼的树脂。聚氨酯有外表面敞开式多孔状、外表面封闭式多孔状及非多孔状几种形式。所有形式的聚氨酯都能从水溶液中吸附泄漏物,但外表面敞开式多孔状聚氨酯能像海绵体一样吸附液体。吸附状况取决于吸附剂气孔结构的敞开度、连通性和被吸附物的黏度74、湿润力,但聚氨酯不能用来吸附处理大泄露或高毒性泄漏物。聚丙烯是线性烃类聚合物,能吸附无机液体或溶液。分子量及结晶度较高的聚丙烯具有更好的溶解性和化学阻抗,但其生产难度和成本费用更高。不能用来吸附处理大泄露或高毒性泄漏物。最常用的两种树脂是聚苯乙烯和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这些树脂能与离子类化合物发生反应,不仅具有吸附特性,还表现出离子交换特性。中和泄漏物:中和法要求最终PH控制在69,反应期间必须监测PH变化。遇水反应危险化学品生成的有毒有害气体,大多数呈酸性,可在消防车中加入碱液,使用雾状水予以中和。当碱液一时难以找到,可在水箱内加入干粉、洗衣液等,同样可起中和效果。对于泄水水体的酸、碱或泄入水75、体后能生成酸、碱的物质,也可考虑用中和法处理。对于陆地泄漏物,如果能反应能控制,常常用强酸、强碱中和,这样比较经济;对于水体泄漏物,建议使用弱酸、强碱中和。常用的弱酸有醋酸、磷酸二氢钠,有时可用气态二氧化硫。磷酸二氢钠几乎能用于所有的碱泄漏,当氨泄入水中时,可以用气态二氧化碳处理。常用的强碱有氢氧化钠水溶液,也可用来中和泄漏的氯。有时也用石灰、固体碳酸钠、苏打灰中和酸性泄漏物。常用的弱酸有碳酸氢钠、碳酸钠和碳酸钙。碳酸氢钠是缓冲盐,即使过量,反应后的PH也只是8.3.碳酸钠溶于水后,碱性和氢氧化钠一样强,若过量,PH可达11.4。碳酸钙与酸的反应速度虽然比钠盐慢,但因其不向环境加入任何毒性元素76、,反应的最终PH总是低于9.4而被广泛采用。对于水体泄漏物,如果中和过程中可能产生金属离子,必须用沉淀剂清除。中和反应常常是剧烈的,由于放热和生成气体产生沸腾和飞溅,所以应急人员必须穿防酸碱工作服、戴防烟雾呼吸器。可以通过降低反应温度和稀释反应物来控制飞溅。如果非常弱的酸和非常弱的碱泄入水体,pH能维持在69,建议不使用中和法处理。 现场使用中和法处理泄漏物受下列因素限制:泄漏物的量、中和反应的剧烈程度、反应生成潜在有毒气体的可能性、溶液的最终pH能否控制在要求范围内。 用固化法处理泄漏物:通过加入能与泄漏物发生化学反应的固化剂或稳定剂使泄漏物转化成稳定形式,以便于处理、运输和处置。有的泄漏物77、变成稳定形式后,由原来的有害变成了无害,可原地堆放不须进一步处理;有的泄漏物变成稳定形式后仍然有害,必须运至废物处理场所进一步处理或在专用废弃场所掩埋。常用的固化剂有水泥、凝胶、石灰。 水泥固化。通常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固化泄漏物。对于含高浓度重金属的场合,使用水泥固化非常有效。许多化合物会干扰固化过程,如锰、锡、铜和铝等的可溶性盐类会延长凝固时间,并大大降低其物理强度,特别是高浓度硫酸盐对水泥有不利的影响,有高浓度硫酸盐存在的场合一般使用低铝水泥。酸性泄漏物固化前应先中和,避免浪费更多的水泥。相对不溶的金属氢氧化物,固化前必须防止溶性金属从固体产物中析出。 水泥固化的优点:有的泄漏物变成稳定形78、式后,由原来的有害变成了无害,可原地堆放不须进一步处理。 水泥固化的缺点:大多数固化过程需要大量水泥,必须有进入现场的通道,有的泄漏物变成稳定形式后仍然有害,必须运至废物处理场所进步处理或在专用废弃场所掩埋。凝胶固化。 凝胶可以使泄漏物形成固体凝胶体。凝胶必须与泄漏物相容。凝胶木料是有害物,使用时应加倍小心,防止接触皮肤和吸入。形成的凝胶体是有害物,必须进一步处置。 石灰固化。 使用石灰作固化剂时,加入石灰的同时需加入适量的细粒硬凝性材料如加入煤灰、研碎了的高炉炉渣或水泥窑灰等。用石灰作固化剂的缺点是形成的大块产物必须转移,石灰本身对皮肤和肺有腐蚀性。(3)污染物收集 处置中根据泄漏物质性质和79、形态对不同性质、形态的污染物,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质的盛装装置进行包装收集。 带塞钢圆桶或钢圆罐,盛装废油和废溶剂; 带卡箍盖钢圆桶,盛装固态或半固态有机物;塑料桶或聚乙烯罐,盛装无机盐液;带卡箍盖钢圆桶或塑料桶,盛装固态或半固态危险物质;贮罐,适宜于贮存可通过管线、皮带等输送方式送进或输出的散装液态危险物质。污染物收集后,应该安全送至专业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杜绝二次污染。 (4)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中的疏散距离要求 紧急隔离带是以紧急隔离距离为半径的圆,非事故处理人员不得入内。 下风向疏散距离是指必须采取保护措施的范围,即该范围内的居民处于有害接触的危险之中,根据泄漏危险化学品的毒性,可以采取撤80、离、密闭住所窗户等有效措施,并保持通讯畅通以听从指挥。 由于夜间气象条件对毒气云的混和作用要比白天小,毒气云不易散开,因而下风向疏散距离相对比白天的远。夜间和白天的区分以太阳升起和降落为准。 白天气温逆转或在有雪覆盖的地区,或者在日落时发生泄漏,如伴有稳定的风,也需要增加疏散距离。因为在这类气象条件下污染物的大气混和与扩散比较缓慢(即毒气云不易被空气稀释),会顺风向下飘得较远。 对液态化学品泄漏,如果物料温度或室外气温超过30C,疏散距离也应增加。(5)应急处置人员安全防护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危化品泄漏事故81、处置必须挑选业务技术熟练、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良好,并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精干的处置小组(进入处置现场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安排专人对防护装备的安全性能进行仔细检查,认真检查空(氧)气呼吸器的压力等参数,详细记录每位进入、撒出泄漏现场的人员姓名和时间。对执行关阀堵漏任务的人员还应使用喷雾或开花水流进行掩护。时刻关注事故现场险情变化,发生危险立即撤离。现场还应准备特效急救解毒药物,有医护人员待命。对中毒的人员应从上风方向抢救或引导撤出。应针对泄漏物质的理化性质,穿(佩)戴不同的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当处置过程中存在有毒气体或有毒蒸气,应佩戴防毒面具。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应佩戴正压式空气82、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眼睛防护:眼睛对有毒有害气体特别敏感,当呼吸系统防护未对眼睛进行防护时,应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当有毒气体或液体可通过皮肤吸收中毒时,应穿全密闭式防护服;在可能接触腐蚀品时,应穿耐酸碱工作服;在处置易燃易爆品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手部防护:在没有使用全密闭防护服时,应戴橡胶手套。在易燃易爆品处置过程中,严禁使用未经防爆认证的通讯工具。 (6)人员疏散 当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迅速判明污染物性状及危害,掌握气象条件、地形地貌和周边环境基本情况,根据现场情况认真做好群众疏散工作。 依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及泄漏量,结合现场气象条件(风向、风速、气温等),借助污染扩散模型科学确定污染范围、明确疏散区域; 应急指挥部下达人员疏散命令,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封锁污染区域,将污染区域内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在污染区域和可能污染区域立即进行布点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及时调整疏散范围; 在保障被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的同时及时向社会发布污染事故权威公告,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和应急监测数据,在确保群众安全的情况下,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公告,被疏散人员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