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煤业化工公司潘津工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9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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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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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公司潘津工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 录1综合应急预案- 10 -1.1 总 则- 10 -1.1.1编制目的- 10 -1.1.2编制依据- 10 -1.1.3适用范围- 12 -1.1.4应急救援体系- 12 -1.1.5应急工作原则- 12 -1.2 事故风险描述- 12 -1.2.1矿井概况- 12 -1.2.2重特大危险源检测、评估- 19 -1.2.3重大危险源风险分析- 20 -1.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4 -1.4预警及信息报告- 32 -1.4.1预警- 32 -1.4.2信息报告- 32 -1.5 应急响应- 32 -1.5.1紧急情况下应急响应决策的原则- 2、32 -1.5.2响应分级- 33 -1.5.3响应程序- 34 -1.5.4处置措施- 40 -1.5.5应急结束- 40 -1.6信息公开- 41 -1.7后期处置- 41 -1.8 保障措施- 42 -1.8.1通信与信息保障- 42 -1.8.2应急队伍保障- 42 -1.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3 -1.8.4其它保障- 43 -1.9应急预案管理- 44 -1.9.1应急预案培训- 44 -1.9.2应急预案演练- 44 -1.9.3应急预案修订- 45 -1.9.4应急预案备案- 45 -1.9.5应急预案实施- 45 -2 专项应急预案- 46 -2.1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3、援预案- 46 -2.1.1 事故风险分析- 46 -2.1.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47 -2.1.3 处置程序- 51 -2.1.4 处置措施- 59 -2.2瓦斯燃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6 -2.2.1 事故风险分析- 66 -2.2.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66 -2.2.3 处置程序- 71 -2.2.4 处置措施- 75 -2.3 瓦斯窒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1 -2.3.1 事故风险分析- 81 -2.3.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82 -2.3.3 处置程序- 86 -2.3.4 处置措施- 89 -2.4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2 -2.4.1 事故风险分析-4、 92 -2.4.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93 -2.4.3 处置程序- 97 -2.4.4 处置措施- 100 -2.5 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2 -2.5.1 事故风险分析- 112 -2.5.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12 -2.5.3处置程序- 115 -2.5.4应急处置措施- 117 -2.6 提升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8 -2.6.1 事故风险分析- 118 -2.6.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19 -2.6.3处置程序- 123 -2.6.4处置措施- 125 -2.7 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7 -2.7.1 事故风险分析- 127 -2.7.5、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28 -2.7.3 处置程序- 132 -2.7.4 处置措施- 133 -2.8 矿井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8 -2.8.1 事故风险分析- 138 -2.8.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39 -2.8.3 处置程序- 143 -2.8.4 处置措施- 146 -2.9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1 -2.9.1 事故风险分析- 151 -2.9.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51 -2.9.3 处置程序- 155 -2.9.4 处置措施- 156 -2.10 易燃易爆和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0 -2.10.1 事故风险分析- 160 -2.10.26、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61 -2.10.3 处置程序- 164 -2.10.4处置措施- 165 -2.11 主要通风机停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6 -2.11.1 事故风险分析- 166 -2.11.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67 -2.11.3 处置程序- 171 -2.11.4 处置措施- 172 -2.12其它人为或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5 -2.12.1事故风险分析- 175 -2.12.2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176 -2.12.3处置程序- 179 -2.12.4处置措施- 180 -2.13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81 -2.13.1 事故风险分析- 187、1 -2.13.2 组织机构及职责- 182 -2.13.3 处置程序- 186 -2.13.4 处置措施- 188 -2.14 火工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90 -2.14.1 事故风险分析- 190 -2.14.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90 -2.14.3 处置程序- 193 -2.14.4 处置措施- 194 -3 现场处置方案- 196 -3.1 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96 -3.1.1事故风险分析- 196 -3.1.2 应急工作职责- 197 -3.1.3应急处置- 197 -3.1.4 注意事项- 198 -3.2 瓦斯燃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99 -3.2.1 事8、故风险分析- 199 -3.2.2 应急工作职责- 200 -3.2.3 应急处置- 200 -3.2.4 处理瓦斯燃烧事故的注意事项- 201 -3.3 瓦斯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02 -3.3.1 事故风险分析- 202 -3.3.2 应急工作职责- 203 -3.3.3 应急处置- 203 -3.3.4 注意事项- 206 -3.4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07 -3.4.1 事故风险分析- 207 -3.4.2 应急工作职责- 207 -3.4.3应急处置- 208 -3.4.4注意事项- 209 -3.5 地面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210 -3.5.1 事故风险分析- 2109、 -3.5.2应急工作职责- 211 -3.5.3 应急处置- 211 -3.5.4 注意事项- 212 -3.6 提升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13 -3.6.1 事故风险分析- 213 -3.6.2应急工作职责- 214 -3.6.3 应急处置- 215 -3.6.4 注意事项- 217 -3.7 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19 -3.7.1 事故风险分析- 219 -3.7.2 应急工作职责- 219 -3.7.3 应急处置- 220 -3.7.4 注意事项- 222 -3.8 矿井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23 -3.8.1 事故风险分析- 223 -3.8.2 应急工作职责10、- 224 -3.8.3 应急处置- 225 -3.8.4 注意事项- 230 -3.9 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30 -3.9.1 事故风险分析- 230 -3.9.2 应急工作职责- 231 -3.9.3 应急处置- 232 -3.9.4 注意事项- 233 -3.10 易燃易爆和压力容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35 -3.10.1事故风险分析- 235 -3.10.2应急工作职责- 235 -3.10.3应急处置- 236 -3.10.4 注意事项- 237 -3.11 主要通风机停运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38 -3.11.1 事故风险分析- 238 -3.11.2 应急工作职责- 2311、8 -3.11.3 应急处置- 239 -3.11.4 注意事项- 241 -3.12 其它人为或自然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41 -3.12.1 事故风险分析- 241 -3.12.2 应急工作职责- 242 -3.12.3 应急处置- 242 -3.12.4 注意事项- 243 -3.13职业危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43 -3.13.1 事故风险分析- 243 -3.13.2 应急工作职责- 244 -3.13.3 应急处置- 244 -3.13.4 注意事项- 248 -3.14 火工品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49 -3.14.1 事故风险分析- 249 -3.14.2 应急工作职责-12、 249 -3.14.3 应急处置- 250 -3.14.4 注意事项- 251 -4 重点岗位现场处置方案- 252 -4.1 变电所(井下)现场处置方案- 252 -4.1.1 事故风险分析- 252 -4.1.2 应急工作职责- 252 -4.1.3应急处置- 252 -4.1.4 注意事项- 254 -4.2 压风机房现场处置方案- 254 -4.2.1 事故风险分析- 254 -4.2.2 应急工作职责- 254 -4.2.3 应急处置- 255 -4.2.4注意事项- 257 -4.3 副井绞车房现场处置方案- 257 -4.3.1事故风险分析- 257 -4.3.2应急工作职责-13、 258 -4.3.3应急处置- 259 -4.3.4 注意事项- 259 -4.4锅炉房现场处置方案- 260 -4.4.1危险性分析- 260 -4.4.2 应急组织与职责- 260 -4.4.3应急处置- 261 -4.4.4 注意事项- 263 -4.5 井下主排水泵房现场处置方案- 263 -4.5.1事故风险分析- 263 -4.5.2应急工作职责- 264 -4.5.3应急处置- 264 -4.5.4 注意事项- 266 -4.6主要通风机房现场处置方案- 267 -4.6.1危险性分析- 267 -4.6.2应急工作职责- 267 -4.6.3应急处置- 268 -4.6.4注14、意事项- 268 -5附件- 270 -5.1 潘津工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联系表- 270 -5.2 新疆公司调度及相关单位联系表- 271 -5.3 潘津工业煤矿井下消防材料库救灾物资配备表- 272 -5.4 潘津工业煤矿地面消防材料库应急设备及物资储备表- 273 -5.5 防淹井应急救援物资及设备储备表- 274 -5.6 顶板事故应急物资表- 275 -5.7 提升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及设备储备表- 276 -5.8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表- 277 -5.9 地面急救站物资明细- 278 -5.10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278 -5.11各种规范化格15、式文本- 278 -5.12 预案衔接- 281 -5.13进入永久避难硐室操作- 281 -5.14 避灾原则及避灾路线- 283 -5.15 有关协议或备忘录- 284 -6 相关图纸- 285 -6.1 矿井通风系统图- 285 -6.2 防尘系统图- 285 -6.3 矿井供电系统图- 285 -6.4 矿井通讯系统图- 285 -6.5 安全监控装备布置图- 285 -6.6 压风系统图- 285 -6.7 供水系统图- 285 -6.8 运输系统图- 285 -6.9 人员定位系统图- 285 -6.10 排水系统图- 285 -6.11 井上下对照图- 285 -6.12 采掘工16、程平面图- 285 -6.13 井下避灾路线图- 285 -1综合应急预案1.1 总 则1.1.1编制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范煤矿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灾害的应变和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精神,结合潘津工业煤矿实际,特制定潘津工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1.1.2编制依据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标准(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7、(2014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3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第65号1992年11月7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2008年10月28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2年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年8月30日)(8)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2000年11月7日)(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1月13日)(10)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年12月20日)(1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2006年5月1018、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1987年12月3日)(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3月28日)(1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1月14日)(15)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6号2011版)(1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二九年四月一日)(17)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19)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2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19、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21)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2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24)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与代码(GB/T13861-1992)(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安监应急字201222号)(2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新煤安监发2011136号)(27)新疆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2007年度全省煤矿瓦20、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28)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22号煤层)(2012年)(29)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23-25号煤层)(2015年)(30)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22号煤层)(2012年)(31)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23-25号煤层)(2015年)(32)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以上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潘津工业煤矿实际,制定本预案。1.1.3适用范围潘津工业煤矿所属各单位在生产、建设、经营活动中,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预案。1.1.4应急救援体系根据矿山企业特点,潘津工业煤矿预案体系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21、方案、重点岗位现场处置方案、附件。1.1.5应急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有效,救人优先”的原则,对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积极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国家财产的损失。(2)平战结合,专辅互补。充分发挥各基层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工作、训练、演习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一人多长。培养和发挥兼职、辅助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依法决策,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技术水平。1.2 事故风险描述1.2.22、1矿井概况矿井位于伊宁县潘津乡西北12km处,距伊宁县20km,行政区划属潘津乡管辖。矿井有简易公路与218国道相连,向东南15km可达伊宁市,伊宁市由218国道西行52km与312国道相连,东行697km至乌鲁木齐市,由此可达全国各地,另精(河)伊(宁)霍(尔果斯口岸)铁路将伊宁市与乌市、阿拉山口岸及全国主要城市相连,成为另一条交通运输大动脉,交通十分便利。潘津工业煤矿工业广场、斜风井、主斜井、副斜井周围无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等。潘津工业煤矿2009年6月份开工建设,2011年12月份具备试生产条件,设计生产能力90万t/a,矿井服务年限28.6a。矿井生产特低灰份、低硫、特低磷、高发热量、23、易选的优质长焰煤。1.2.1.2煤层赋存情况井田有22、23-25、26号三层可采煤层,其中2326号煤层间距小,常与组合特征呈现,煤层总厚度平均为51.35米,纯煤层平均厚度为50.70米,可采煤层厚度占全区煤层近95%,23-26号煤层占全区88%。22号煤层厚度变化较大,介于1.965.70m,平均厚度3.90m,无夹矸,属层位稳定的中厚煤层。与23-25号煤层间距39.0647.81m,平均间距42.70m。顶板为粉砂岩、细砂岩,为半坚硬岩层,灰色粉砂岩为直接顶板,胶结致密,性脆,细砂岩顶板胶结好。底板为粉砂岩,为半坚硬岩层,钙泥质胶结,致密、性脆。23-25号煤层与26号煤层相伴产出24、,间距较小,常常以组合的形态呈现,煤层厚度为12.4920.87m,平均17.03m,纯煤厚度11.7520.48m,层位稳定,多数煤层结构简单,局部含夹矸12层,最高达到6层,总体属于较稳定的厚煤层。与26号煤层间距1.973.52m,平均间距2.74m。顶板为粉砂岩,泥质胶结、致密、胶结好,为半坚硬岩层、性脆,该煤层与26号煤层之间夹平均厚度2.70m左右的深灰色粉砂岩,致密、泥质胶结,具裂隙,岩层硬度接近软弱岩层。26号煤层厚度28.0235.68m,平均厚度30.42m,厚度稳定,结构简单,仅局部有12层夹矸,总体属巨厚煤层。上部直接与23-25相接触,常呈组合形态,类似于夹矸较厚的粉25、砂岩,煤矿往往一同并开采,其夹层不作为煤层顶板来对待。底板为深灰色泥质粉砂岩,层理发育,胶结程度较好,为中等完整的底板。1.2.1.3开拓方式矿井采用斜井单水平下山开拓方式。目前生产煤层为22号煤层和23-25号煤层(掘进)。布置主斜井、副斜井、斜风井共三个井筒。1.2.1.4开采方法目前矿井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一次采全高,后退式长壁采煤法,全部跨落法管理采空区顶板。“一通三防”情况(1)矿井通风系统矿井目前的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以副斜井进风为主,主斜井进风为辅。主要通风机为南阳防爆电气有限公司制造的FBCDZ系列对旋轴流式通风机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矿井反风方26、式:采用风机反转反风。(2)瓦斯情况2007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08m3/t,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4.41m3/t,属瓦斯矿井。(3)煤尘爆炸情况及爆炸指数2012年2月经新疆通安矿山安全检测检验中心(有限公司)鉴定,潘津工业煤矿22号煤层有煤尘爆炸危险性;2015年4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院鉴定,潘津工业煤矿23-25号煤层有煤尘爆炸危险性.(4)煤的自燃倾向性2012年2月,经新疆通安矿山安全检测检验中心(有限公司)鉴定,潘津工业煤矿22号煤层自燃倾向性为类自燃;2015年4月,经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院鉴定鉴定,潘津工业煤矿23-25号煤层自燃27、倾向性为类自燃。(5)矿井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情况 矿井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籍65台,使用45台,备用20台,仪器校验员按规定每七天对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进行一次调校,及时对损坏的仪器进行维修,保证每台仪器性能良好,并做好调校记录。仪器发放员严格执行仪器发放制度,保证发放的仪器性能良好,工作状态正常,并认真做好发放记录,具体内容包括:领取单位、领取人员姓名、领取时间、机号等。具体数量见附表。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情况 附表2-1名称型号在籍(台)使用(台)使用率()备用(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654569.220(6)自救器使用情况矿井自救器在籍620台,使用458台(其中68台在井下28、避难硐室内,型号为ZYX45),备用162台。自救器的计划、发放、检测、更换二氧化碳吸收剂、氧气充装等工作由潘津工业煤矿统一管理,职工下井时和矿灯一起领用,升井后及时交回。具体数量见附表2-2。 自救器使用情况表 附表2-2名称规格在籍(台)使用数量(台)使用率(%)备用压缩氧自救器ZYX4562045873.9%1621.2.1.6水文地质情况井田地层与区域地层一致,自下而上分别为三叠系中上统郝家沟组(T3h),侏罗系中下统八道湾组下段(J1b1),第四系上更新-全新统洪冲积物(Q3-4apl)地层。矿井构造以褶曲为主,背斜分布,呈一南倾的单斜构造,煤层倾角北部较陡2045,南部较缓101229、,西界外有f2断层分布,但对区内煤层无影响。本井田是一个与外部水联系较微弱、补给不足的较完整的独立水文地质单元。开采煤层地表不存在稳定水体或水流,水体或水流量受控于大气降水,枯水期居多,无充水影响。矿井主要充水水源为火烧区积水、塌陷坑及采空区积水及煤岩层间大气降水入渗,对矿井开采有一定的影响,矿井目前实际涌水量为48.2m3/h左右。矿井水文地质属中等类型,工程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1.2.1.7排水系统矿井排水系统主要由井底主排水系统构成,为一级排水。目前,主排水泵房安装MD155-674型水泵3台,其中工作水泵1台、备用水泵1台、检修水泵1台;排水管路为159mm型管路2趟,其中1趟工作、130、趟备用,根据2015年水泵性能测试结果,综合最大排水能力为335m3/h,排水能力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主排水泵房有两个水仓,总容量为800m3。1.2.1.8提升系统主斜井、副斜井提升系统装备自动化水平较高,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运行良好。主斜井主要担负原煤提升任务,配备DT100/50250型带式输送机提升。副斜井担负着全矿人员上下、矸石及材料、设备的提升,配备JK-21.5/30E型单筒单绳缠绕式提升机,提升机最大提升速度2.56m/s,配备提升容器为1t矿车串车提升。1.2.1.9井下运输系统井下运输系统由胶带运输系统和轨道运输系统两部分组成。(1)胶带运输系统井下胶带运输机全部31、选用阻燃胶带,驱动电动机全部为防爆电动机,控制系统采用天津华宁生产的KTC101型综合保护系统,具有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保护、温度保护、烟雾保护等功能。(2)轨道运输系统井下主要运输巷采用30kg/m轨道,其它运输线路采用22kg/m轨道。主要运输巷采用CTY 5/6 G90型蓄电池电机车牵引运输。电机车、矿车、材料车均选用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制造的合格产品,各种运输设备与车辆质量符合煤矿矿井运输设备完好标准。井下运输使用安全可靠的连接装置。井下电机车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均齐全、完好。井下绞车的信号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满足规程要求,斜巷提升系统按照规程要求设置安全可靠的挡车杠、阻车32、器和跑车防护装置,提升钢丝绳按要求进行检验、检查,运输系统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1.2.1.10矿井供电系统矿井供电系统由地面工业广场35kV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泵房变电所等供电网络构成。地面主要机房电源(主、副井提升、压风机房、主要通风机)均来自矿区10kV配电系统不同的母线段。井下供电由35kV变电站内不同的10kV母线段上馈出,共有2趟10kV高压电缆入井。入井电缆分别沿副斜井井筒敷设至中中央变电所共2趟,井下中央变电所内不同的10kV母线段上馈出2趟至主排水泵房变电所,为主排水泵提供动力。采掘工作面的供电电源则由中央变电所通过MYPTJ10kV型煤矿用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橡套软电缆33、,将10kV电源输送到工作面配电点移动变电站处,经变电站降压到用电设备额定电压进行供电运行;其他辅助低压设备用电则直接从中央变电所的隔爆型干式变压器二次馈出线上经低压供配电开关输出。35kV变电站安装有SF11-6300/35/10kV型主变压器2台, SF9-1600/35/10kV型配电变压器2台,矿井供电系统设计合理,运行安全可靠。1.2.1.11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基本情况(1)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现状:矿井现已装备KJ73N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规定的全部功能。矿生产技术科调度组监控人员负责全矿安全监控设施的安装、调试、检34、修及维护。目前,在井下安装有甲烷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风速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开闭传感器、风筒传感器、主要电气设备开停传感器及避难硐室内外瓦斯、氧气、一氧化碳参数监测等。采煤工作面及回风隅角、煤巷及半煤岩巷等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与高、低压馈电/断电仪相连实现瓦斯风电闭锁,所有传感器的设置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该系统投入运行以来,监测数据准确可靠,能够实现对瓦斯、一氧化碳的连续性监测和超限报警功能。(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现状:矿井现已装备了KJ251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35、系统,该系统符合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规定的全部功能。矿生产技术科调度组监控人员负责全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设施的安装、调试、检修及维护。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设备的设置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该系统投入运行以来,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可实现全矿下井人员、采区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统计和人员走动情况,实现人员跟踪、下井人员出勤统计等基本功能。(3)压风自救系统现状:矿井压风系统由地面压风机房的空压机、储气罐及井下管路及风动设备构成。目前矿井设置有一个地面空压机站,空压机站共安装了4台空压机,总供风36、能力120m3/min。地面压风通过副斜井一趟159mm型钢管由井筒输送到井底,然后通过159mm型钢管沿轨道大巷输送至各采区轨道下山和胶带下山,最后通过108mm型钢管输各采掘工作面。井底轨道大巷敷设一趟159mm型普通钢管作为主要供风管路,供风管路每间隔100m设一个分支为DN25的变径三通,并安装DN25/PN1.6支管阀门一个;每间隔500m装设一个DN150/PN1.6的总阀门;采掘工作面顺槽内敷设一趟108mm型钢管作为供风管路,供风管路间隔不超过50m设一个分支为DN25的变径三通,并安装DN25/PN1.6支管阀门一个;每间隔500m装设一个DN100/PN1.6的总阀门,风管37、在主要巷道岔口处预留出DN100/PN1.6的阀门和连接法兰盘。(4)供水施救系统现状:矿井供水施救系统主要采用地面水源供水,地面消防水池作为补充备用。地面矿区工业广场设置有2200m3、1300m3消防水池,分别通过一趟159mm型专用管路由主斜井井筒通达井下,与井下供水管网相连。管路系统中均安设有分区控制阀门,实现对各采区和各条巷道的供水调控。供水管路通达井下各作业场所。胶带运输大巷铺设159mm型供水管路一趟、采区胶带下山铺设108mm型供水管路一趟,采掘工作面两巷108mm型供水管路各一趟,胶带运输大巷每隔500m设置一个DN150/PN4的总阀门,每间隔50m设分支为DN25变径三通38、。胶带运输大巷、采区胶带下山及采掘工作面两巷均铺设108mm型供水管路一趟,且供水管每间隔500m装设一个DN100/PN4的总阀门且在来水管向两侧的分支口处各设DN100/PN4闸门一个,每间隔50m设分支为DN25变径三通。当主斜井出现紧急情况需要通过井筒管路输送食品时,可将主井底通往大巷的6吋闸门关闭,同时将地面供水闸门关闭,断开井口和井底的供水管路,就可以通过管路将流食送入井下。(5)通信联络系统现状:矿井通信联络系统主要为有线通信系统。矿井有线通信系统由行政交换机与调度交换机组成,可相互直拨。调度台配备有数字调度系统和一台打印机,另配备一部固定电话对外联络使用。调度台配备的华亨数字调39、度系统,具有强插、排队、会议、急呼、组呼等多种功能。通信联络系统有两套电话录音系统,一套为数字交换式录音系统,可对调度交换机内、外线用户实行全数字录音,一套为电话录音系统,对调度台所有的电话进行录音。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井下变电所、水泵房、绞车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面等均安装有调度电话。矿井井上、下调度通信系统健全、可靠,有力的保证了矿井安全生产。(6)紧急避险系统现状:矿井紧急避险系统由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联合设计完成。矿井自救器已于2012年1月前全部更换成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型号为ZYX45型,可供使用时间45min,满足要求。2015年140、2月前完成了矿井永久避难硐室的施工、安装、验收工作,目前均已投入使用。在避灾路线上标明了永久避难硐室的位置,科学制定了避灾路线,并健全了管理及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制度,确保紧急避险设施的正常运行。1.2.2重特大危险源检测、评估潘津工业煤矿依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以及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对潘津工业煤矿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说明如下:1.2.2.1贮罐区矿井贮罐区主要是企管科供应库房生产用氧气、乙炔,氧气属于属无毒、非可燃和非易爆介质,不是重大危险源,乙炔贮存量远远41、小于1吨的临界量,故不属于重大危险源。1.2.2.2爆破材料库矿井爆破材料库设在地面,其中贮存炸药最多不超2吨,贮存雷管最多不超2万发,两种物质临界量均为10吨,经计算爆炸材料库不属于重大危险源。1.2.2.3压力管道矿井压力管道为压风管道、供水管道、注浆管道、注氮管、供热管路,输送介质属无毒、非可燃和非易爆介质,不是重大危险源。1.2.2.4锅炉矿井蒸汽锅炉最大额定蒸发量为4t/h,虽然额定蒸发量等于10t/h的临界量,但是额定蒸汽压力为1.25MPa,小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 MPa的临界量,不是重大危险源。1.2.2.5压力容器 矿井压力容器为4台空气压缩机的4个储气罐,介质属无毒、非42、可燃和非易爆介质,不是重大危险源。1.2.2.6矿井为瓦斯矿井,无突出危险性,经相关鉴定机构鉴定,查阅煤自燃倾向性报告和煤尘爆炸性鉴定检验报告,矿井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及煤尘有爆炸危险性。1.2.3重大危险源风险分析1.2.3.1瓦斯爆炸a)瓦斯积聚的诱发因素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或没有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即投产等导致矿井风量不足,容易引起瓦斯积聚;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容易引起瓦斯积聚;掘进工作面微风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继续作业)、设备检修、无计划停电、停风,机电故障临时停风,局部通风机管理混乱,任意开停,引起瓦斯积聚;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引起瓦斯积聚;采空区或盲巷没有及时封闭引起瓦斯积聚;巷道支架43、后空间及高冒顶区瓦斯积聚。b)引爆瓦斯事故的火源电火花、爆破火花、明火、静电火花。1.2.3.2瓦斯燃烧瓦斯燃烧事故是高浓度瓦斯被引燃而引起的事故,其预防主要是控制瓦斯来源,控制火源;工作面钻孔瓦斯涌出量大,钻孔钻进采用风力排渣事故,钻杆卡钻,钻进困难容易造成钻杆温度升高引起瓦斯燃烧;打钻过程中预防着火问题认识不足,打钻过程中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在打钻过程中出现顶、卡钻情况时处置不当,引起瓦斯燃烧。1.2.3.3瓦斯窒息瓦斯窒息的原因是由于人吸入高浓度瓦斯造成缺氧而导致窒息,所以重点是防止瓦斯积聚。井下通风系统管理混乱,工作面的风量不足可引起瓦斯积聚造成瓦斯窒息;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未实现44、独立通风。使用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引起瓦斯积聚造成瓦斯窒息;掘进工作面和尾留巷道局部通风未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引起瓦斯积聚造成瓦斯窒息;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工作面停风,未及时撤人引起瓦斯积聚造成瓦斯窒息;临时停工地点停风,未设栅栏,或其内瓦斯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未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长期停风的独头巷道,未及时进行封闭,人员进入造成瓦斯窒息;盲巷和冒落空洞的瓦斯,未及时处理引起瓦斯积聚造成瓦斯窒息;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引起瓦斯积聚造成瓦斯窒息;因瓦斯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瓦斯积聚人员进入瓦斯积聚地45、点造成瓦斯窒息;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未定期维护、维修,对各局部通风地点及其回风、综采工作面及其回风、采区和矿井总回风的瓦斯浓度进行24小时集中连续监测,导致井下瓦斯异常不能及时发现人员进入瓦斯积聚地点造成瓦斯窒息。1.2.3.4井下火灾井下砌碹巷道漏风造成巷壁煤炭自燃、采煤工作面防灭火管理不到位造成采空区煤炭自燃、采掘工作面巷道浮煤自燃、明火、电气火花、爆炸火焰、机械撞击、机械磨擦等因素产生高温热源引起的火灾。1.2.3.5地面火灾 违反电气安装和使用规定及伪劣电气产品易引起火灾,电气线路老化、接线不良也能造成火灾事故;违章操作火灾在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焊接46、切割中违反操作规程也能引起火灾事故;吸烟入睡、醉酒吸烟、随地乱扔烟头和火柴棍,以及在有爆炸危险场所及木材厂容易造成火灾事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自燃,煤场堆煤自燃、木料场等引起火灾。1.2.3.6提升运输事故风险分析提升运输制动系统失灵,导致提升事故;人员误操作;提升装置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或失去作用;运输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失效,造成断绳跑车事故。1.2.3.7大面积停电事故风险分析高压电气设备绝缘老化,造成两项短路或三相短路导致大面积停电;高压电缆与设备连接装置接线工艺不合格,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导致短路跳电事故;电气检修或其他作业造成高压电缆连接器拉脱、电缆损伤导致短路跳电事故;检修人员违章作业,47、带负荷拉闸引起大面积跳电事故;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导致供电网络发生故障引起大面积跳电事故。1.2.3.8矿井水害事故风险分析23-25号煤层老空水、煤层火烧区积水、采空区注浆水、煤岩层间大气降水深入、断层或裂隙水、地面塌陷坑接受大气降水或冰雪融水、防洪沟排水不畅及强降雨山洪倒灌淹井。1.2.3.9顶板事故风险分析松软破碎的顶板常有小的局部冒顶,坚硬难冒的顶板会发生大冒顶。如果采掘过程中遇到了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更容易发生冒顶;顶板压力的变化。由于采掘工作面上覆岩层的压力的作用,由于局部空帮、空顶或支护不当不及时支护造成煤、岩局部垮落而造成局部冒顶;由于矿山压力过大,主要是直接顶或老顶来压时,48、由于支护密度不够,支护可缩量小,顶板沉降不均衡造成支架断裂、垮塌。使采、掘工作面顶板大面积垮落而造成大冒顶;支护不及时。采掘工作面割煤后,支护不及时造成顶板长时间空顶,易引发局部冒顶事故;回采工序的影响。采煤机切割煤壁时,回柱和放顶时,对顶板的震动破坏较大,比进行其他工序时容易冒顶;工作面部位不同。运输机机头和机尾处;不按规格要求支护的地方;工作面与回风巷和运输巷连接的上、下出口;工作面煤壁线、放顶线与顶板(特别是各种假顶)交接处,都是容易冒顶的地方;巷道服务时间长。井下个别巷道需服务两个以上采煤工作面,受风化及采动影响,巷道支护局部失效,易引发局部冒顶。 1.2.3.10易燃易爆和压力容器事49、故风险分析锅炉渣仓内存灰,烧坏放灰闸板和炉排跑道梁,引发机械事故;锅炉缺水或超压时,不能自动停炉,引发锅炉运行事故;锅炉运行保护装置失效导致锅炉运行事故;不按照规定使用氧气、乙炔或压力容器受到猛烈撞击。1.2.3.11主通风机停运事故风险分析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或上级电网故障造成风机双回路跳电,导致风机停运事故。1.2.3.12其它人为或自然灾害事故风险分析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事故;食物中毒和饮用水中毒造成事故;班车交通伤亡造成事故;地震、极端天气等造成事故。1.2.3.13职业危害事故风险分析粉尘危害主要包含煤尘、岩尘、水泥尘。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如采煤系统、打眼、爆破、出50、矸、出煤、支护、转载机转载以及运输等工序过程中可产生生产性粉尘,其随风流进入整个井下生产区域;有毒有害气体主要包含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导致接触人员窒息、急性或慢性中毒;高温噪声,高温主要由于受地质、气象条件及设备运转发热等影响,有些场所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采掘工作面、地面露天工作场所、室内场所及其它温度异常地点温度;噪声主要产生于矿井主通风机、压风机、副井绞车、局部通风机、带式输送机、钻机、锚杆机、电锯、井下水泵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危害。1.2.3.14火工品事故风险分析爆炸材料进入矿区内爆炸材料专用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速度不当造成事故;炸药、雷管同一51、趟车辆运送造成爆炸事故;爆炸材料未能专用壁槽储存或库存量超过规定;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穿戴化纤衣服和手套导致事故;人员未按要求核实清退数量,帐、卡、物不相符,导致火工品丢失或流向社会造成事故;未在专用检查室内对电雷管进行全电阻检查。 1.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3.1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潘津工业煤矿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党委书记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经营副矿长 成 员:生产技术科 生产技术科(调度) 机电科 安检科企管科 企管科(供应) 综合办 综合办(保卫)通修队 机运队 机运队(后勤) 综采队 综掘52、队开拓队各单位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调度)。 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兼)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科调度有关人员(兼)办公室24小时值班,矿至少有一名矿领导值班。联系电话:7889939、7888888;井下直拨9939或8888直接与调度台联系1.3.2应急机构及职责潘津工业煤矿应急救援体系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及相关保障系统组成。1.3.2.1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日常职责:督促制定、修订潘津工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相关科室、单位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53、应对突发事故的防范能力。督促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检测监控、治理工作。(2)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决定启动和结束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批准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制定科学的现场抢救方案(或现场预案)。报告上级机关,与地方政府应急组织或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事故、事件或灾害情况。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监督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外其它人员的安全。决定救援人员、员工、家属从事故区域撤离,决定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54、众从事故受影响区域撤离。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方面的关系。负责协助上级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3.2.2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1)日常职责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资料管理存档。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制定、修订潘津工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评审、备案。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检测监控、治理工作。(2)应急状态下的职责: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信联络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决定传达抢险救灾命令,并负责监督落实。及时落实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5、,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和地面35kV变电站做好停送电协调工作,如矿井主供电系统出现紧急故障或35kV变电站及以上供电系统出现故障,应将故障的地点、原因、影响的范围、正在采取的措施、影响时间等情况互相通报清楚,以便各自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工作。1.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情况,给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救援的建议方案和措施。(2)调动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3)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传达事故抢险进度等抢险信息。1.356、.2.4 总指挥职责(1)日常职责: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矿应急工作的监督。(2)应急状态下的职责:负责启动和结束应急预案,在矿长未到生产技术科(调度)前,由值班矿领导负责指挥。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反应行动,在矿总工程师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与上级应急救援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直接监督检查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1.3.2.5副总指挥职责(1)日常职责:负责分管业务科室应急工作的监督、把关。(2)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协助矿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救援任务。负责向矿长提出应采取的降低事故后果行动的对策及建议。负责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负责协调组织和获取57、应急救援行动所需的其它救援物资、装备,以支援现场救援行动。1.3.2.6事故现场副总指挥职责(1)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和协调,保证现场职工和救援人员应急救援计划的执行。(2)负责控制事故次生和衍生的紧急情况。(3)负责应急救援行动过程中与指挥部副总指挥的联络和协调,并提出建议。(4)负责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1.3.2.7成员职责(1)生产技术科科长:日常职责:参与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贯彻、培训、演练等工作;做好分管专业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维护工作;组织做好相关专业图纸资料的绘制和报送工作等。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事故救援方案的制定58、;完成指挥部下达的作战计划或其他任务。(2)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日常职责:牵头进行预案编写、修订、评审、备案、贯彻、培训等工作;按照计划组织应急演练;牵头进行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检查工作等;牵头做好图纸资料的绘制和报送工作等。应急状态下的职责: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矿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上报新疆公司调度,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下达各项救援命令,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负责保障应急过程的通信畅通;负责组织救援车辆调配及外部交通协调事宜。(3)机电科科长:日常职责:参与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贯彻、培训、演练等工作;做好分管专业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维护59、工作;组织做好相关专业图纸资料的绘制和报送工作等。应急状态下的职责:根据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实施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障矿井主要电气设备运行;负责矿井的停送电指令的下达工作。(4)安检科科长:日常职责:参与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贯彻、培训、演练等工作;牵头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检测监控、治理工作等;做好井下瓦斯的日常检测工作。应急状态下的职责:负责监督应急救援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及相关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协助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5)通修队队长:日常职责:做好井下通风设施的构筑和维护工作,风量的测定工作等。应急状态下的职责:根据指挥部的命令,事故发生后进行井下空气成分60、的检测,全面落实事故抢救过程中和事故处理后的通风系统改造与恢复工作。(6)机运队队长:日常职责:做好分管区域设备、设施、电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做好分管区域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急状态下的职责: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负责矿井的停、送电工作;负责将应急救援人员及物资运送到事故地点;将事故地点人员及时运送升井。(7)企管科(供应)负责人:日常职责:负责应急物资的购置,做好分管应急物资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应急状态下的职责:负责事故发生后全部救灾物资的准备、购置,并负责按规定装车、封车运送至副斜井井口或地面事故地点。(8)机运队(后勤)负责人:日常职责:做好应急生活物资和宿舍的准备工作。应急状61、态下的职责:负责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9)矿医务室:日常职责:做好职工医疗急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应急状态下的职责:负责组织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10)综合办(保卫)负责人:日常职责:做好保卫人员技能和出警能力的训练工作。应急状态下的职责:负责处理事故救援过程中,治安保卫、维护秩序等;负责在地面事故现场设专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11)企管科科长:日常职责: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应急状态下的职责:负责协助安全副矿长做好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入井、升井人数的统计,负责入井证的发放及入井人员控制、监督工作。 (12)综合办主任:日62、常职责:协助做好应急的宣传工作;做好应急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受害及遇难人员家属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上级领导及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13)各采掘区队负责人:日常职责:做好本单位员工应急知识的培训工作。应急状态下的职责:负责查对本单位工作场所内的人数,协助事故现场副总指挥完成有关抢救和生产恢复工作。1.3.3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救援小组1.3.3.1抢险救灾组组长:生产副矿长副组长: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成员: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分管专业人员及矿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组成。日常职责:了解、熟悉、指导、监督井下施工现场,做好兼职救护队的训练工63、作。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围、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及时处理突发灾变;并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1.3.3.2技术保障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机电副矿长成员: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日常职责:了解、熟悉、指导、监督井下施工现场;负责应急救援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应急状态下的职责:主要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1.3.3.3警戒保卫组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综合办(保卫)负责人成员:综合办(保卫)其他人员日常职责:做好训练和64、地面工业广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应急状态下职责:负责地面事故现场的保护,同时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巡视地面其它重要场所,做好事故抢救期间的警戒保卫工作。1.3.3.4医疗救护组 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矿医务室及其他人员组成日常职责:做好应急救援药品的储存和工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应急状态下的职责:负责遇灾人员的急救,包括急救站的设立、物资准备、救治护理人员配备等。1.3.3.5后勤保障组组长:经营副矿长副组长:企管科(供应)负责人、综合办主任 成员:企管科(供应)、综合办、机运队(后勤)等部门人员组成日常职责: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存和管理工作,应急车辆的维护工作。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全部65、外来人员生活接待及内部参战人员的生活安排;负责全部救灾物资的准备、购置,并负责按规定装车、封车押运至副井井口或地面事故地点;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运送应急救援人员或物资。1.3.3.6事故调查组组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安检科科长成员:安检科其他人员日常职责:负责应急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应急状态下的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搜集原始资料、形成事故报告。 1.3.3.7善后处理组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综合办主任 企管科科长成员:综合办、企管科等部门人员组成日常职责:做好职工权利、利益的维护工作。应急状态下的职责:负责事故遇难人员家属的安置、补偿,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核算救援费用66、。1.3.3.8信息发布组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综合办主任成员:综合办、安检科等部门人员组成日常职责:做好职工应急救援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工作。应急状态下的职责: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负责事故报告起草工作。1.4预警及信息报告1.4.1预警1.4.1.1事故预警条件。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如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1.4.1.2事故预警方式。井下事故预兆通过电话或由专人通知生产技术科(调度)、地面事故预兆通过电话或由专人通知生产技术科(调度)或生产技术67、科(调度)通过监控系统发现异常情况,生产技术科(调度)立即电话通知将预警信息发送给相关矿领导及科室专业人员。1.4.2信息报告1.4.2.1信息接收与通报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汇报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电话:7889939、7888888;井下直拨9939、8888),事故报告内容:(1)发生事故、灾害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类型;(3)影响范围;(4)人员遇险情况;(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6)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7)需请求报告的其它事宜等。生产技术科(调度)值班人员立即向当天值班矿领导汇报,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根据灾情汇报给矿长,由矿长决定是否68、启动预案以及是否向上一级应急救援体系汇报、求援,求援内容包括:救护队协助、医疗协助、救援设备协助等。1.4.2.2信息上报若事故发生后,潘津工业煤矿矿长在1h内将事故详细信息汇报给新疆公司调度(电话:0991-6265800)、伊宁县煤炭局(电话:0999-4022770)。1.4.2.3信息传递当发生的事故波及周边环境时,矿生产技术科(调度)必须电话通知伊宁县政府值班室(),告知其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类型、地点及潜在的危险等,减少事故造成的后果和损失。1.5 应急响应1.5.1紧急情况下应急响应决策的原则1.5.1.1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重大事故时,井下现场负责人有决策指挥权,立69、即组织停产撤人。1.5.1.2煤矿调度人员值班期间,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基层区队、安检员(瓦检)和汛期地面巡视员等汇报时,凡涉及下列险情之一的,有权下达某个生产区域或整个矿井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矿长以及上级部门汇报。(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3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2)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3)井下发生瓦斯、火灾等事故的。(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70、风的。(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7)煤层自然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9)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 (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1.5.2响应分级为及时有效处置矿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按照事故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事故预案的预警等级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蓝色(级)预案属于部分人员应急预案,当出现雷电、暴雨、六级以上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可能造成矿井大面积停电;出现上级电网出现故障但不影响矿井生产;矿井采掘地点发生出水100m3/h;可能造成采掘工作面停产的生产事故等。71、黄色(级)预案属于部分人员应急预案,采区停电事故;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1%(含0.8%,不包含1%)且持续时间达到3分钟及以上;矿井采掘地点发生出水150m3/h;井下工作地点出现一人重伤事故;一般职业危害事故(煤矿作业场所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且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造成1个或1个以上采区停产的生产事故等。橙色(级)预案属于部分人员应急预案,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3%(含1%,不包含3%)且持续时间达到3分钟及以上;矿井出现风井停电、停风;矿井采掘地点发生出水达到200m3/h;井下工作地点出现三人以下重伤事故等;较大职业危害事故(呼吸性粉尘浓度超72、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20倍以上且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造成矿井采区停产的生产事故等。红色(级)预案属于全体人员应急预案,矿区发生强降雪天气导致压塌房屋或强降雪、冰冻导致供电系统中断;3h降雨量达到100mm且降雨持续;矿井出现(发生)全矿井停电、停风时;矿井采掘地点发生出水达到250 m3/h;当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3%(含3%)且持续时间达到3分钟及以上;井下发生火灾、瓦斯爆炸、瓦斯燃烧、井下工作地点出现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等;发生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爆炸事故;造成全矿停产或井下2/3以上区域不能正常生产且持续时间达到1h及以上的事故;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煤矿作业场所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造成人员伤73、亡的);对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事故等。1.5.3响应程序潘津工业煤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达到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标准时,按照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附图一)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逐级启动的程序实施运行,一旦矿井发生灾害事故,事故单位应首先执行现场应急措施,在开展自救和互救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向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潘津工业煤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接到事故单位的汇报后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事故的处理与控制,同时将有关情况再立即报告给值班矿领导、矿值班人员。1.5.3.2值班矿领导根据事故性质及危害程度,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立即将情况汇报给矿长,由矿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74、案,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生产技术科(调度)立即通知相关矿领导和专业人员到矿,并立即向新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新疆公司调度)汇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按应急救援人员名单,尽快通知指挥部成员,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在矿人员10分钟内必须到达矿生产技术科(调度),不在矿人员1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成立矿抢险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下设8个救援小组,迅速投入到救援工作中去。1.5.3.4抢险救灾组和技术保障组根据现场情况协同现场抢救,现场指挥部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1.5.3.5各工作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和总75、指挥的命令及抢救方案进行现场抢救。1.5.3.6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和利用本矿人员、医疗机构、物资、设备和场地。1.5.3.7在执行应急救援优先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医疗救护、人群疏散、环境保护、现场检测等工作。1.5.3.8扩大应急(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员要立即向总指挥部汇报。(2)指挥部对事故发展趋势及时作出判断,确定是否向上一级机关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扩大应急响应。(3)必要时总指挥部可以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1.5.76、3.9应急救援人员响应调度员响应程序(1)问明事故情况(事故单位、地点、类型、伤亡情况和波及范围等)。(2)立即通知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到调度台指挥应急调度工作。(3)立即通知值班矿领导到生产技术科(调度)。(4)立即通知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5)继续向事故报告单位询问事故有关情况。(6)根据矿领导指示,按相应的应急预案工作。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进入调度指挥状态。(1)立即指导、协助调度员问明事故情况。(2)紧急临时增加调度力量。(3)准备好调度会议室。(4)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5)处理有关调度和事故的其它事宜。(6)根据领导指77、示,接受临时任务。(7)根据上级领导指示在通往潘津工业煤矿的主要路口设置专人指路。值班矿领导响应程序(1)接到生产技术科(调度)事故报告后,立即赶到生产技术科(调度),问明情况。(2)判断事故类型、大小、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3)在矿长到达生产技术科(调度)前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工程师响应程序(1)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类型、伤亡情况、波及范围等。(2)根据事故类型、大小和抢险难度等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技术支援;需要组织技术支援的,及时与新疆公司调度联系。(3)集中有关技术人员、技术专家、救护队队员组成抢险救灾技术组,随时研究解决抢险救灾的技术问题。(4)指示有关技术人员编制并审批抢险救灾安全78、技术措施。(5)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分析研究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6)向抢险救灾指挥部提供抢险救灾技术方案。矿长响应程序(1)问清并分析事故类型、大小和抢险难度、影响范围等。(2)决定是否立即召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会议。(3)指示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上报事故。(4)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等级,并告知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实施。(5)负责应急救援指令的下达。1.5.3.10参与应急救援人员响应程序(1)生产技术科(调度)采取群发短信功能发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人员(发短信即视为通知到),同时采取电话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工程师及以上人员、生产技术科室负责人79、。(2)副总以上矿领导由综合办负责安排车辆。(3)应急救援人员到矿后,应立即到生产技术科(调度)签到。(4)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以上人员在调度台指挥救援,其余人员在生产技术科(调度)办公室待命。附图一 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图 事故发生信息反馈报 警接 警应急启动中心人员到位信息网络开通应急资源调配现场指挥到位应急结束(关闭)扩大应急救援行动应急恢复总结评审申请增援现场清理接触警戒善后处理专家支持 事故调查人员救助工程抢险警戒与交管医疗救护人群疏散环境保护现场监测警情判断响应级别事态控制附表一 应急响应通知人员名单响应级别事故类型通知人员蓝色(级)出现雷电、暴雨、六级以上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出现上级80、电网故障但不影响矿井生产。值班矿领导、副值班人员、矿领导、机电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安检科科长、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机电科分管供电人员、生产技术科分管地测防治水及一通三防人员、机运队队长、通修队队长、综合办(保卫)负责人采掘地点发生出水100m3/h。值班矿领导、副值班人员、矿领导、生产技术科科长、生产技术科分管地测防治水及一通三防人员、机电科科长、机电科采掘地点分管人员、安检科科长、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企管科(供应)负责人、企管科科长、综合办(保卫)负责人、通修队队长、机运队队长、事故单位负责人黄色(级)采区停电事故。值班矿领导、副值班人员、矿领导、机电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81、安检科科长、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机电科分管供电人员、生产技术科分管地测防治水及一通三防人员、机运队队长、通修队队长、矿兼职救护队队长、综合办(保卫)负责人采掘地点发生出水150m3/h。值班矿领导、副值班人员、矿领导、生产技术科科长、生产技术科分管地测防治水及一通三防人员、机电科科长、机电科分管供电及采掘地点人员、安检科科长、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企管科(供应)负责人、企管科科长、机运队队长、通修队队长、综合办(保卫)负责人、事故单位及影响单位负责人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1%(含0.8%,不包含1%)且持续时间达到3分钟及以上。值班矿领导、副值班人员、矿领导、生产技术科科长、机82、电科科长、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安检科科长、生产技术科分管一通三防人员、通修队队长综合办(保卫)负责人、事故单位及影响单位负责人造成1个或1个以上采区停产的生产事故及其它事故,一般职业危害事故(煤矿作业场所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且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值班矿领导、副值班人员、矿领导、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机电科分管人员、安检科科长、生产技术科分管人员、综合办(保卫)负责人、事故单位及影响单位负责人橙色(级)3h降雨量达到50mm且降雨持续;风井停风;矿井采掘地点发生出水200 m3/h时;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3%(含1%83、,不包含3%)且持续时间达到3分钟及以上;井下工作地点出现三人以下重伤事故等;造成矿井采区停产的生产事故等;较大职业危害事故(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20倍以上且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值班矿领导、副值班人员、矿领导、机电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安检科科长、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企管科科长、企管科科长、企管科(供应)负责人、科室相关专业负责人、机运队队长、通修队队长、机运队(后期)负责人、矿医务室负责人、综合办(保卫)负责人、影响区域单位负责人红色(级)矿区发生强降雪天气导致压塌房屋或强降雪、冰冻导致供电系统中断;3h降雨量达到100mm且降雨持续或洪水位接近+32.8m;矿井出84、现(发生)全矿井停电、停风时;矿井采掘地点发生出水250 m3/h以上;当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3%(含3%)且持续时间达到3分钟及以上;井下发生火灾、瓦斯爆炸、瓦斯燃烧、工作地点可能或已经出现三人及以上重伤事故等;发生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爆炸事故;造成全矿停产达到1h及以上或井下2/3以上区域不能正常生产的事故等;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煤矿作业场所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值班矿领导、副值班人员、矿领导、科室副科级以上人员,各区队队长1.5.4处置措施根据煤矿企业重大危险源特点,潘津工业煤矿根据事故类别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现场抢救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85、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的救援情况,按照专项处置预案要求,做好救援工作。1.5.5应急结束1.5.5.1应急结束标准(1)事故现场抢险工作结束的。(2)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全部找到并运送到医院,抢险救人工作基本结束的。(3)事故现场转入保护阶段或整改恢复阶段的。(4)淹井、淹采区事故中,所需设备、物资基本到齐,设备安装全部到位、救灾工作按照抢险救灾方案实施,经验证方案正确、合理,救灾工作进入正常排水阶段的。(5)井下发生火灾已经将火区成功封闭的。(6)其他不再需要继续保持应急状态情况的。1.5.5.2应急终止命令的发布(1)当由于救援中出现其他客观情况需要终止救86、援行动时,由现场指挥小组提出终止救援建议,报总指挥核准后,终止救援行动。(2)当险情得以有效控制,符合应急结束标准,由指挥部研究,总指挥下达终止行动命令。1.5.5.3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整个救援行动进行评估,写出报告,并对救援行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1.5.5.4整个救援行动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整个救援过程所形成的文字资料进行分类建档。1.5.5.5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确认灾区内受困人员得到全部获救。(2)保证安全原则。抢险救援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87、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隐患,井下条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监控设备的连续监测监控,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1.6信息公开由党委书记牵头,综合办、安检科等部门人员配合,根据总指挥指示及时发布信息,通报信息应符合事故现场实际。1.7后期处置矿井灾害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害、设施设备的损坏,破坏正常的生产秩序。为了尽快恢复生产,合理有效地做好事故后期的处理工作 。(1)为妥善安置受伤人员的亲属,企管科、综合办负责做好受伤人员的详细资料统计,并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规定等,上报新88、疆公司,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受伤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2)安检科组织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和采取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加强支护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3)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数,清点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资料等,并重新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于在救援中损耗的应急资源必须重新更换配备,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应急救援指挥部整理好抢险救灾记录、图纸,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及时组织开好总结分析会,3日内写出救援报告。(4)应急救援过程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89、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5)矿负责人要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6)应急救援评估报告应急救援预案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文件,要保证定期或在应急演习、应急救援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针对潘津工业煤矿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预案在实施中暴露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在应急救援结束后,组织召开战评总结评估会,全面从预案的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各方面进行分析总结,找出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建议,3日内上报新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1.8 保障措施1.90、8.1通信与信息保障1.8.1.1井下各施工地点及要害岗位,必须装设直通矿生产技术科(调度)的电话,并保证畅通。1.8.1.2地面通信要有有线和无线两套系统。1.8.1.3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的办公电话和手机要保证畅通,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1.8.1.4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与新疆公司调度建立专线通信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通信畅通。1.8.1.5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与井下救援基地、井下救援基地与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系必须在灾害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建立起来。1.8.2应急队伍保障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和利用矿医务室的设备和场地,矿应急救援专家应为救援提供技术和救援方案支持,应急队伍及抢91、险救援资源不能满足需要时,指挥部负责向上级应急救援机构报告,请求伊犁州矿山救护队的支援,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潘津工业煤矿与伊犁州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援协议。伊犁州矿山救护队45分钟内能够到达潘津工业煤矿。1.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1.8.3.1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事件,矿企管科(供应)库房和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等地点按规定储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矿应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保证资金。1.8.3.2要加强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补充,并做到专用,只有在发生突发事件或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后,抢险指挥部有权调用应急救援物资。1.8.3.3生92、产技术科(调度)应配备下列应急设备和物资:(1)电话机12部(能联络到新疆公司、集团公司);(2)传真机1部(能收发新疆公司、集团公司传真);(3)复印机1台;(4)联网电脑1台;(6)记录本、调度台账一套;(7)潘津工业煤矿平面布置图1张,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具备的图纸;(8)应急救援预案、灾防计划(包含季度修订补充的灾防计划)各一套;(9)其它应具备的设备和设施。1.8.4其它保障1.8.4.1经费保障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必须提供资金保障,并能随时取出。1.8.4.2交通运输保障(1)矿设有24小时急救车。(2)由矿综合办统一指挥调度交通车辆。(3)矿必93、须保证井下运送人员、救援物资运输车辆的应急使用。1.8.4.3治安保障(1)综合办(保卫)是应急情况下治安保卫的主要力量。(2)综合办(保卫)组织保卫人员负责加强现场的秩序维护,设置警戒线,及时疏散人群,确保应急救援顺利实施。(3)如果突发事件影响面广、灾害严重,应及时请求上级部门给予警力支援,确保抢险救援的顺利进行。1.8.4.4医疗保障(1)矿医务室按规定配齐相应装备和人员,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确保及时发挥救援作用。(2)矿医务室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3)要保证不断增强医护技术、医疗设备等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的保证应急响应、快速有效。(4)矿医务室要对社会各94、医院的装备、技术力量、救护能力全面掌握,并有可靠的联系方法,必要时请求支援。1.8.4.5后勤保障机运队(后勤)和综合办应做好应急救援期间职工、家属、救援人员、上级领导的食宿工作。1.9应急预案管理1.9.1应急预案培训1.9.1.1矿领导、参与矿主副值班人员、生产技术科(调度)人员、队副科级及以上人员要熟悉本预案,理解预案的种类。1.9.1.2企管科按照年度应急培训计划的要求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培训的主要对象为:各级干部、区队班组长等。1.9.1.3各队队干至少要熟悉本队所在采区所有施工地点和队伍的分布状况,生产技术科(调度)人员和矿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矿井所有施工地点及队伍的分布状况。1.95、9.1.4各单位必须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知识、本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井下作业人员无论在何处都要知道现场或附近电话的位置(特别是通修队等工作地点较零散的人员)。井下有电话地点的作业人员在接到电话后,有责任立即通知或联系附近作业人员,以便用最短的时间执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1.9.2应急预案演练为验证预案的有效性,预案修订结束后,制定演练规划,三年内对矿井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实战演练一遍,每年年底要制订出下年度的演习计划,综合预案涉及全矿范围的应急救援演练,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涉及到部分区域和部分地点的应急救援演练,所有应急救援演练由生产技术科96、(调度)牵头组织进行演练,相关专业科室负责应急救援文本资料的编制和审批,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演习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写出总结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预案提出修订意见。1.9.3应急预案修订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1)矿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2)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3)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4)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5)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6)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预案修订后应及时进行评审。1.9.4应97、急预案备案本应急预案报伊宁县煤炭局备案,抄报新疆公司调度。1.9.5应急预案实施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专项应急预案2.1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1.1 事故风险分析2.1.1.1事故发生可能性随着矿井生产的发展和开采深度的增大,瓦斯涌出量增大。回采工作面上(下)隅角、通风质量差的独头掘进工作面的巷道、顶板冒落的空洞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和停风的盲巷等可能积存瓦斯的地点,如遇有引爆火源,便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同时,违章排放瓦斯或巷道与老空区贯通有大量瓦斯涌出时,如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不良、放炮不符合规定、机械磨擦等产生火花,都可引爆瓦斯。2.1.1.2事故严重程度根据瓦斯爆炸的特98、点和波及范围,瓦斯爆炸事故一般可分三类:局部瓦斯爆炸、大型瓦斯爆炸和瓦斯连续爆炸。瓦斯爆炸事故有十分严重的危害性和破坏性,可造成群死群伤,甚至可造成矿毁人亡。爆炸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和高温高压气体,使人员中毒、烧伤、破坏井巷设施与设备、引发矿井火灾,有时可引起连续爆炸。瓦斯爆炸往往伴随煤尘爆炸,而使灾害进一步扩大。2.1.1.3事故影响范围不同地点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影响的范围不同。a)综采工作面及回风隅角发生瓦斯爆炸影响范围:综采工作面、综采面回风巷区域、波及到的采区回风巷。b)掘进巷道中部瓦斯爆炸影响范围:所在掘进巷道及相邻区域和其下风侧回风流区域。c)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影响范围99、:所在掘进巷道及相邻区域和其下风侧回风流区域。d)主要回风大巷和巷道高冒区瓦斯爆炸影响范围:所在巷道及相邻区域。e)启封巷道排放瓦斯区域、与采空区、老窑、积水区、发火区相邻巷道及联巷、盲巷瓦斯爆炸影响范围:事故地点及下风侧区域。2.1.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2.1指挥机构潘津工业煤矿成立瓦斯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党委书记 机电副矿长 经营副矿长 成 员: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 生产技术科科长 机电科科长 安检科科长 企管科(供应)负责人 企管科科长 综合办主任 矿医务室负责人 综合办(保卫)负责人 通修队队长 机100、运队队长 机运队(后勤) 事故单位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调度)。 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兼)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科(调度)其他人员办公室24小时值班,矿至少有一名副矿级以上领导干部值班。联系电话:7889939、7888888;井下直拨9939或8888直接与调度台联系2.1.2.2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a)指挥部职责:根据事故的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调动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公司汇报事故抢险进度等抢险信息。随时和井下基地、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发布战斗指令。宣布现场抢险101、工作结束,制定恢复安全生产措施。负责抢险救援的的全面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b)指挥部成员职责:总指挥职责根据事故发生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各有关副矿长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102、控制入井人员,实施抢险救援方案。(4)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达接警后的初次响应调度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及避灾。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灾情信息。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生产技术科(调度)集结待命。转达救援指挥部的各项救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救援车辆调配及外部交通协调事宜。(5)生产技术科科长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事故救援方案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准备好图纸和资料;完成指挥部交办的103、其他事项。(6)综合办(保卫)负责人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等。(7)安检科科长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清点下井人员和上井人员,处理事故中对没有持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严禁入井;负责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8)通修队队长参与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组104、织完成必需的通风工程。(9)企管科(供应)负责人及时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10)机电科科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证矿井主要电气设备运转;积极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11)矿医务室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12)企管科科长负责协助安全副矿长做好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13)综合办主任参与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住宿以105、及其它生活事宜;负责做好受伤及遇难人员家属的善后处理工作。(14)机运队(后勤)负责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15)事故单位负责人负责查对本单位工作场所内的人数,协助事故现场副总指挥完成有关抢救和生产恢复工作。c)办公室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传达抢险救灾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负责各有关单位(或抢险小组、人员)的通信联络工作;及时调度事故现场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小组汇报。2.4.2.4指挥部下设的专业组职责:a)抢险救灾组组长:生产副矿长成员:生产技术科、安检科、生产技术科(调度)、通修队相关人员及其他应急救援人员组成。职责:按照救援方案组织、106、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b)技术保障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职责:主要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c)警戒保卫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综合办(保卫)人员职责:负责矿区的治安,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巡视地面其它重要场所,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d)医107、疗救护组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矿医务室人员职责: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e)后勤保障组组长:经营副矿长成员:机运队(后勤) 企管科(供应) 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f)事故调查组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安检科科长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搜集原始资料、形成事故报告。g)善后处理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综合办、企管科等部门人员职责: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遇难者亲属108、;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h)信息发布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安检科、综合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职责: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协助现场保卫组维持矿区秩序;编发事故简报,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与接待工作,发布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2.1.3 处置程序2.1.3.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a)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援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b)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事故扩大时,现场人员要迅速沿避灾路线撤离。c)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救援过109、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救援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现场勘察工作由专业应急救护人员完成,其他任何人员未经指挥部许可严禁进入险区。d)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e)物资供应满足抢险救灾需要原则。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及时供应满足需要。危险源监控a) 采用KJ73N型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连续监测矿井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处理。b) 煤矿必须建立瓦斯、一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安检员(瓦检)检查汇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同时加强通风管理,通风、瓦斯日报表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爆破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制度110、,做到严格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c)加强井下局部地点的瓦斯检查,防止瓦斯聚积或超限,一旦发现,必须按照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和局部积聚瓦斯处理方法,及时处理和汇报。d) 矿井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制定严格的控制措施,防止井下出现引起瓦斯爆炸的点火源,确保矿井下生产安全。2.1.3.3预警a)爆炸事故前的预兆瓦斯爆炸前感觉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咝咝的空气流动声。这可能是爆炸前爆源吸入大量氧气所致,一般被认为是瓦斯爆炸前的预兆。b)预警井下产生火灾或产生其它可燃气体时。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井下出现明火或出111、现电火花时。c)预警方式、方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出现瓦斯爆炸预兆时,要立即撤出可能受爆炸波及区域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措施。当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首先必须对事故种类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预判,并将预判结果及时上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2.1.3.4事故汇报制度a)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现场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质、地点,发生范围和影响程度,然后迅速用附近的电话向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单位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3)影响范围。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112、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6)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7)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b)生产技术科(调度)接到事故电话后,要问清事故地点、类型、严重程度及人员撤离情况,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矿领导立即向矿长汇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启动后,立即召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并由矿长向新疆公司调度(0991-6265800)并在1h内将事故详细信息汇报给伊宁县煤炭局汇报灾害情况。c) 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发生发生异常后,生产技术科(调度)应按照下表执行。瓦斯异常情况采取的措施通知人员甲烷传感器波动幅度大于0.2%CH4立即通知工作113、面停止作业,查明原因后方可施工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生产技术科通风组、通修队值班、施工区队负责人甲烷传感器显示大于或等于0.3%CH4,且小于0.6%CH4立即通知工作面停止生产,由总工程师召集采掘、通风、地测等人员,研究制定治理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后方可继续施工。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通风组、通修队值班、施工区队队负责人甲烷传感器显示大于或等于0.6%CH4,且小于0.8%CH4立即通知工作面停止生产,待瓦斯浓度降低到0.4%CH4以下并稳定后,并经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继续作业。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通风组、通修队值班、施工区队队负责人甲烷传感器显示大于114、或等于0.8%CH4,且小于1.0%CH4 立即通知工作面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并向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进行事故追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矿长、生产技术科副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生产技术科通风组、安检科、通修队值班、施工区队队负责人甲烷传感器显示大于或等于1.0%CH4立即通知工作面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并向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进行事故追查,经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矿长、生产技术科副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生产技术科通风组、安检科、通修队值班、施工区队队负责人、新疆公司调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对于115、井下不同地点瓦斯(CH4)浓度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和断电范围,进行人工及监测系统的预警响应行动见下表。甲烷传感器设置地点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采煤工作面0.80.80.8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煤工作面回风流0.80.80.8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掘进工作面0.80.80.8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掘进工作面回风流0.80.80.8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0.50.50.5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0.50.50.5机电设备硐室116、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d)向外求援必要时,由指挥部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增援。2.1.3.5响应分级为有效处置瓦斯爆炸事故,按照事故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事故预案的等级分为黄色(级)、橙色(级)、红色(级)三个等级应急预案。级(黄色)应急预案属于部分人员应急预案: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1.0%(含0.8%、不含1.0%)且持续时间达到3分钟及以上。级(橙色)应急预案属于部分人员应急预案: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03%(含1.0%、不含3%)且持续时间达到3分钟及以上。级(红色)应急预案属于全体人员应急预案: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3%(含3%)以上且持续时间达到3分钟及以上;井下发生瓦斯爆117、炸事故。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由矿长发布启动级应急预案,立即向新疆公司调度汇报,请求支援。矿长任应急事故处理总指挥,发布命令,指挥应急行动,调配应急资源,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避险措施,决定是否扩大应急响应程序。发生瓦斯浓度超限级事故后,由矿长发布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矿总工程师负责发布命令,指挥应急行动,调配应急资源,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避险措施。2.1.3.6响应程序a)瓦斯爆炸事故初级响应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现场人员迅速佩戴自救器,现场区队长、班组长或安检员(瓦检)、安全检查员要组织和指挥遇险人员迅速撤离灾区。立即用附近的电话机拨打9939与调度台联系,如果联系不通,118、拨打8888与调度台联系。生产技术科(调度)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人员安全撤离,遏止险情蔓延,降低损失。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生火灾和爆炸一般不应停止局部通风机),同时生产技术科(调度)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新疆公司调度汇报同时召请伊犁州矿山救护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遣侦查小分队进行灾情侦察、人员救治进行灾害初步评估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援方案救援队现场抢险救灾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时,生产技术科(调度)监控人员利用人员定位系统立即统计并向救援指挥部汇报井下人员数量、准确指出井下人员位置,争取宝贵的抢险时间。救援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119、时采取相应救援措施,提高应急救援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b)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指挥决策要点获悉井下发生瓦斯爆炸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定,下达救援命令。必须了解(询问)的内容爆炸地点及事故波及范围。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损坏情况等)。灾区气体情况。火灾影响范围。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损坏,通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发生变化等)。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 根据灾区通风情况和风机房水柱计读数变化情况,判断通风系统破坏程度。通风机房水柱比正常通风时数据增大,说明灾区巷道冒顶,120、通风系统被阻;通风机房水柱计比正常通风时数据小,说明通风设施遭到破坏,灾区风流短路,可能是爆炸后引起火灾,高温烟气上行为主,风流中产生火风压使通风机风压降低。是否会发生连续爆炸。若爆炸后发生冒顶,风道被阻塞,风量减小,继续有瓦斯涌出,并存在高温热源,则有可能产生再次爆炸。能否诱发火灾。根据综合信息及气体分析化验结果做出判断。可能影响范围。根据综合信息判断可能影响范围。c)必须做出决定并下达命令撤出灾区和井下所有人员。切断灾区电源(局部通风机电源视情况而定)。立即通知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成立抢险救援指挥部,依据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现场救援方案。(6)根据现场情况保证主要通风机和121、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7)保证升降人员井筒正常提升。(8)清点井下人员,控制人井人员。按照救援方案布置救援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准备救援物资,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做好抢救伤员准备工作。d)瓦斯爆炸事故扩大响应初级响应等级是按照初次告警信息做出第一次响应。初次告警信息可能存在不完整、不准确特征,随着灾情信息不断增加,信息分析不断深化,事故性质、范围、影响区域、遇险人数、脱险人数都可能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事故范围、影响区域、遇险人数范围扩大、人数增加,或者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因措施不当、情况判断不准而造成事故扩大、乃至发生二次事故等情况,需要提升响应等级122、,扩大响应。生产技术科(调度)监控人员利用人员定位系统立即统计井下人数,并向救援指挥部汇报井下人员数量、准确指出井下人员位置,争取宝贵抢险时间。救援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救援措施,提高应急救援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生产技术科(调度)在接警后要不断地从各方面继续收集事故信息,不断将新的信息报告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经现场指挥部负责人批准后报告相关部门和机构。参加救援技术人员要对新收集灾区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判断灾情变化,提出是否需要扩大救援响应意见。按照应急响应标准和程序,确定响应等级。扩大应急救援响应时,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是否需要提出救援队伍、物资、装备、仪表、材料增援申请123、,由指挥部负责人签报后,按照分级管理层次报送上级相关部门。2.1.3.7资源调配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洗消、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a)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b)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c)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d)消防器材。e)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f)测量设备g)图表:包括组织机构图、通讯联络图、平面布置图等。124、h)有关名单表:外部救援,机构联系表等。i)标志明显的服装或显著的标志、旗帜。2.1.4 处置措施2.1.4.1局部瓦斯超限应急处置a)级(黄色)应急处置当工作面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1%(包含0.8%,不包含1%)持续时间3分钟及以上时由班组长、瓦检工负责安排停止一切作业并向生产技术科(调度)、生产技术科、通修队等有关部门汇报,在通风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采取挂导风障、充填法、接风袖法等措施处理瓦斯超限,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b)级(橙色)应急预案当工作面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03%(包含1%,不包含3%)持续时间3分钟及以上时,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125、专职电工切断工作面及回风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至新鲜风流巷道,同时向矿生产技术科(调度)、通修队值班队干或通风调度汇报,生产技术科(调度)向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矿长汇报,由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方可恢复正常生产。c)级(红色)应急预案当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3%(含3%)且持续时间3分钟以上时,现场负责人安排电工停掉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人员至新鲜风流巷道,同时向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本队值班队干汇报,生产技术科(调度)向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矿长汇报,由通修队编制专项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126、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兼职救护队进行排放。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稳定45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电源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设备电源。当采煤工作面局部瓦斯浓度达到3%(含3%)持续时间3分钟以上时,现场负责人安排专职电工停掉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人员至新鲜风流巷道,同时向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生产技术科(调度)立即向值班矿领导、总127、工程师、矿长汇报,由矿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2.1.4.2当井下发生多处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应急措施a)瓦斯超限地点安检员(瓦检)先撤到新鲜风流中,第一时间内向矿生产技术科(调度)、通修队值班队干等有关部门汇报。b)矿调度应立即向值班领导及矿总工程师汇报,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监控值班人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同时通知受影响地区人员迅速撤离,瓦斯超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及时集合,分析原因,同时提出具体停电范围、停电方法、人员撤退路线及进入灾区侦查方法,并立即128、实施。c)瓦斯超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地面将井下电源全部切断。2.1.4. 3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处置目标a)现场人员要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b)救援人员积极抢救遇险人员。c)对确认无火源且充满爆炸烟雾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巷道恢复正常通风。d)抢救人员时清理堵塞物。e)扑灭因爆炸产生的火灾。2.1.4.4自救互救a)自救互救原则。在距爆炸源一定距离的人员感觉到附近空气流动静止,出现颤动现象,耳膜有震动,一般被认为是瓦斯爆炸燃烧波即将到来,应立即卧倒,待燃烧波传过,进行自救。井下人员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镇静清醒,不要惊慌失措、乱喊乱跑。当听到或感觉到爆炸声响和空气冲击波时,应立即背朝声响和气浪129、传来方向,脸朝下,双手置于身体下面,闭上眼睛迅速卧倒。头部要尽量放低,有水沟的地方最好趴在水沟边上或坚硬的障碍物后面。立即屏住呼吸,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有毒的高温气体,避免中毒和灼伤气管和内脏。用衣物将自己身上裸露部分尽量盖严,以防火焰和高温气体灼伤皮肉。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使用方法戴好,以防止吸入有毒气体。高温气浪和冲击波过后应立即辨别方向,以最短距离进入新鲜风流巷道,并按照避灾路线尽快逃离灾区。若无法逃离灾区时,应立即选择避难硐室,充分利用现场的一切器材设备保护人员和自身安全。进入避难硐室后要注意安全,最好找到离水源近的地方,设法堵好硐口,防止有害气体进入。注意节约矿灯用电和食品,室130、外要做好标记,有规律地敲打连接外部的管子、轨道等,发出求救信号。要在区队带班干部、安检员(瓦检)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找准方位,沿避灾路线,迅速撤退到新鲜风流巷道。若巷道破坏严重,无法判明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先撤到新鲜风流巷道或支护较完整的地点躲避等待救援。b)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后自救与互救措施。如发生小型或局部瓦斯爆炸,掘进巷道和支架基本未破坏,遇险矿工未直接受伤害或受伤不重时,应立即佩戴好自救器,迅速撤出灾区,到达新鲜风流中。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帮助撤出危险区。不能行走的伤员,要设法抬运到新鲜风流中,安置在临时避难硐室或视伤情和周围环境情况决定进一步的自救互救措施。撤出131、灾区后,要立即向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报告。瓦斯爆炸发生后,掘进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但遇险矿工受伤不重时,应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巷道。灾变时,按照地面指挥部安排的撤退路线撤离灾区,在不具备向地面撤离条件时,可迅速向永久避难硐室,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被困者要互相安慰、稳定情绪、保存体力,等待救助,并有规律地敲击管路或岩石,发出求救信号,在敲击管路或岩石之前,应注意检查瓦斯。对于受伤严重的矿工也要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待救,利用压风管道、风筒等改善避难地点的生存条件。c)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后自救与互救措施。如132、果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没有冒落堵死,通风系统破坏不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较易被排除。这种情况,采煤工作面进风侧人员一般不会受到严重伤害,回风侧人员要迅速佩戴自救器,沿最近的路程撤至新鲜风流巷道。d)如果爆炸造成巷道严重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爆炸源的进、回风巷道都会积聚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该范围的所有人员都有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因此,瓦斯爆炸事故后,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员,要立即佩戴好自救器。进风侧人员要逆风撤出,回风侧人员要设法经最近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巷道。如果巷道冒顶严重无法撤离时,首先要把自救器佩戴好,并协助重伤员佩戴好自救器在较安全地点待救。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进入暂避133、,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尽可能封闭良好的临时避难场所,并把矿灯、衣物等明显的标识物,挂在避难场所外面最明显的地方,然后进入室内静卧待救。e)立即用附近的电话机拨打9939与调度台联系,如果联系不通,拨打8888急呼与调度台联系。生产技术科(调度)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人员安全撤离,遏止险情蔓延,降低损失。2.1.4.5现场救援具体措施a)当井下发生事故时,事故区域若有人未及时撤出,矿兼职救护队应根据生产技术科(调度)提供的人员位置、数量、地点及涉及的范围等信息,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快速确定出井下人员的避灾路线,同时选定救护队人员和抢救人员的行动路线、方法和措施;救援时,兼职救护队员必须首先对灾134、区进行全面侦察,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事故类型等相关信息、利用有效的传报方法,通知和引导灾区人员及受威胁区域人员迅速安全撤出。在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到矿后,应积极协助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做好救援工作。伊犁州矿山救援队员到达矿井后,应立即熟悉了解井下巷道布置情况和遇险人员分布情况,按照抢险救援方案,选择最短路线,对遇险人员被困地点实施侦察救援。选择哪条路线进入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救援力量少时,要沿进风方向进人灾区,在空气新鲜的巷道行进,对保持救援队的战斗力,减少队员的体力消耗有利。如果瓦斯爆炸后,进风巷道垮塌、冒顶和堵塞,一时难以清理、维修,也可沿回风方向进人灾区。在回风中行进,受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135、威胁,救援队员的行进速度较慢,但是回风方向往往也是遇险人员较集中的地点,救援力量较为充足时,可以同时从进、回风两侧派救援人员进入。最先到达事故矿井的救援队,担负抢救遇险人员和灾区侦察任务,在煤尘大、烟雾浓的情况下进行侦察时,救援队员应沿巷道或管道用探险棍分段式前进,队员之间要用联络绳连接,发现可能救治的遇险人员,应积极抢救并迅速救出灾区。发现已死亡的遇难人员,应标明位置,继续向前侦察,侦察行进中,应在巷道交叉口设立明显的路标,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侦察工作要仔细认真,凡走过的巷道要标注留名,并绘出侦察线路示意图。除抢救遇险人员外,还应明确分工,特别是火源、瓦斯浓度以及爆炸点的情况,如顶板冒落范围136、,支架、水管、风管、电气设备、局部风机、通风构筑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动方向及其蔓延情况,灾区风量分布,风流方向,灾区气体成分等,并作好记录,供救援指挥部研究制定全面的抢救方案。小队应按规定时间原路返回,如果不能原路返回,应取得负责侦察任务指挥员的同意。如果没有按时返回或通信中断,待令小队要立即进人实施增援。第二个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应配合第一小队完成抢救人员和侦察灾区的任务,或是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担负待令任务,待令地点应选在距灾区最近,有新鲜风流处,做好紧急救援的准备工作。b)迅速恢复灾区通风。在确保救援人员绝对安全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迅速恢复灾区的通风,排除爆炸产生的烟雾和有137、毒气体,让新鲜空气不断供给灾区,是抢救遇险人员最有效的方法。但必须谨慎行事,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查明有无火源存在,否则会再次引起爆炸,还必须对巷道各段气体进行分析化验,测量和分析各种气体的浓度。恢复掘进巷道的通风,采用“一次恢复,远距离启动”的办法,具体操作是:由救援队员佩戴呼吸器,在巷道内接好风筒之后,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实行远距离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即使有再次爆炸的可能,也能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恢复通风设施时,必须遵循“先外后里,先主后次”的原则,从井底开始,由外向里逐步恢复,先恢复主要的和容易恢复的通风设施。损坏严重,一时难以恢复的通风设施可用临时设施代替。恢复独头通风时,除将通风机138、安装在新鲜空气处外,还应按照排放瓦斯措施的要求进行。c)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后发生的冒顶,造成巷道堵塞,影响救援队员进行侦察抢救时,应事先考虑清理堵塞物。若巷道堵塞严重,救援队员在短时间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其他恢复通风救人的可行方法,同时要恢复堵塞区外的通风,其他救援队员要负责监护,并做好进入灾区抢救遇险人员的准备工作。d)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为了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在灾区内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火势很大,一时难以扑灭时,应设法阻止火焰向遇险人员所在地蔓延,特别是火源地点附近有瓦斯积聚的场所。有瓦斯爆炸危险,用直接灭火法不能扑灭,并确认火区内无遇险人员或遇险人员139、已经死亡,可考虑先对火区进行封闭,再采取其他灭火措施控制火势和扑灭火源,待火灾熄灭后,再寻找遇难人员尸体。e)预防连续爆炸伤害。发生连续爆炸时,应采取注入惰气或二氧化碳等措施抑制爆炸,消除火源,严密监视通风和瓦斯情况,并认真检测和记录气体变化,在没有控制瓦斯爆炸和消除火源的情况下,不得派救援队进入灾区。由于对爆炸间隔时间无法准确判断,必须对爆炸威力、影响范围以及对作业地点距爆源距离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保绝对安全。2.1.4.6注意事项a)佩戴自救器后,不得再取下口具和鼻夹,以防中毒。b)救援队员救援时必须佩戴呼吸器,必须侦查灾区有无火源,避免再次引发爆炸的危险。c)救援队员进入灾区探险或救人140、时要时刻检查氧气消耗量,保证有足够的氧气返回。d)抢险救援期间不得停止井下压风,以供灾区人员呼吸。e)掘进工作面发生爆炸或火灾时,正在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可随意停止,对已停运的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启动。f)做好灾区现场保护工作,除救人和处理险情等紧急情况需要外,不得破坏现场。如确实需要移动,要做好记录。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a)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井下通风系统全面恢复正常,能够实现井下的正常通风。由安检员(瓦检)或救护队员检查中央变电所及泵房风流中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5%时,立即汇报生产技术科(调度),由生产技术科(调度)通知地面变电所,恢复中央变电所电源。依次检查各采区变电点瓦斯情况141、,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5%时,通知生产技术科(调度)由生产技术科(调度)安排送电。安检员(瓦检)检查各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8%和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时,经调度同意方可恢复送电。经安检员(瓦检)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0.8%和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汇报生产技术科(调度),经生产技术科(调度)同意后方可送电。采掘工作面电动机及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启动。b)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首先检查中央变电所及泵房风流中的瓦斯情况,在瓦斯浓度在煤矿安全142、规程规定以下时先恢复中央变电所电源;其次检查各采区变电所(点)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恢复采区变电所(点)电源;再次检查采面及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恢复采面、掘进工作面的电源;待井下全面恢复正常供电后,即可恢复矿井正常状态。2.2瓦斯燃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2.1 事故风险分析2.2.1.1 危险源“瓦斯”评估矿井自投产以来,没有发生过瓦斯事故。矿井煤层瓦斯等级鉴定为瓦斯矿井。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延伸,瓦斯涌出量可能会出现增大趋势,例如:煤层掘进巷道与封闭性地质构造裂隙导通,使得煤层或构造内的游离瓦斯快速涌入掘进工作面;孤岛采煤工作面143、,进、回风顺槽均沿空布置,与采空区漏风联系复杂,瓦斯涌出量增大。因此,沿空掘进巷道、孤岛采煤面其瓦斯涌出受通风系统影响大,潘津工业煤矿在这些特殊区域存在发生瓦斯事故的可能性。2.2.1.2事故风险分析瓦斯燃烧产生高温,能引起火灾及瓦斯爆炸。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是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的主要原因。瓦斯燃烧事故发生无季节之分,任何时间只要瓦斯达到一定浓度,有热源,便会发生瓦斯燃烧。瓦斯的涌出和季节及气压有一定联系,大气温度高、气压低,瓦斯涌出量较高。井下发生瓦斯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弥漫井下,严重威胁矿工的生命安全,在瓦斯爆炸危险的矿井中,还会引起瓦斯爆炸事故。2.2.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44、2.2.1指挥机构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经营副矿长 党委书记 成 员: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 生产技术科科长 机电科科长 安检科科长 企管科(供应)负责人 企管科科长 综合办主任 矿医务室负责人综合办(保卫)负责人 通修队队长 机运队队长 机运队(后勤) 事故单位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调度)。 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兼)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科(调度)其他人员办公室24小时值班,矿至少有一名副矿级以上领导干部值班。联系电话:7889939、7888888;井下直拨9939或8888直接与调度台联系2.145、2.2.2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a)指挥部职责:根据瓦斯燃烧事故的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调动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公司汇报事故抢险进度等抢险信息。随时和井下基地、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发布战斗指令;宣布现场抢险工作结束,制定恢复安全生产措施。负责抢险救援的的全面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146、调查处理工作。b)指挥部各成员职责总指挥职责根据事故发生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各有关副矿长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控制入井人员,实施抢险救援方案。(4)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达接警后的初次响应调度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及避灾。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灾情信息。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生147、产技术科(调度)集结待命。转达救援指挥部的各项救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救援车辆调配及外部交通协调事宜。(5)生产技术科科长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事故救援方案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准备好图纸和资料;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6)综合办(保卫)负责人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等。(7)安检科科长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护148、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清点下井人员和上井人员,处理事故中对没有持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严禁入井;负责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8)通修队队长参与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组织完成必需的通风工程。(9)企管科(供应)负责人及时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10)机电科科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证矿井主要电气设备运转;积极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11)矿医务室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149、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12)企管科科长负责协助安全副矿长做好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13)综合办主任参与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负责做好受伤及遇难人员家属的善后处理工作。(14)机运队(后勤)负责人负责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15)事故单位负责人负责查对本单位工作场所内的人数,协助事故现场副总指挥完成有关抢救和生产恢复工作。c)办公室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传达抢险救灾命令,并负150、责督促落实;负责各有关单位(或抢险小组、人员)的通信联络工作;及时调度事故现场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小组汇报。2.4.2.4指挥部下设的专业组职责:a)抢险救灾组组长:生产副矿长成员:生产技术科、安检科、生产技术科(调度)、通修队相关人员及其他应急救援人员组成。职责: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b)技术保障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职责:主要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151、和安全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c)警戒保卫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综合办(保卫)人员职责:负责矿区的治安,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巡视地面其它重要场所,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d)医疗救护组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矿医务室人员职责: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e)后勤保障组组长:经营副矿长成员:机运队(后勤) 企管科(供应) 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保障有关抢152、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f)事故调查组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安检科科长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搜集原始资料、形成事故报告。g)善后处理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综合办、企管科等部门人员职责: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遇难者亲属;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h)信息发布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安检科、综合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职责: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协助现场保卫组维持矿区秩序;编发事故简报,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与接待工作,发布事故抢险进展情153、况;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2.2.3 处置程序2.2.3.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a)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援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b)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事故扩大时,现场人员要迅速沿避灾路线撤离。c)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救援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救援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现场勘察工作由专业救护人员完成,其他任何人员未经指挥部许可严禁进入险区。d)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e)物资供应满足抢险救灾需要原则。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及时供应满足需要。2.2.3.2危险源监控a)煤矿每年必须154、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新矿井设计文件中,应有各煤层的瓦斯含量资料。b)煤矿必须建立瓦斯、一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安检员(瓦检)检查汇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同时加强通风管理,通风、瓦斯日报表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爆破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c)矿井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并正常使用,与新疆公司监控中心联网。d)加强瓦斯防治管理。e)矿井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制定严格的控制措施,防止井下出现瓦斯积聚。2.2.3.3预警a)瓦斯燃烧事故前的预兆瓦斯燃烧需具备瓦155、斯源与火源。瓦斯源可能有钻孔瓦斯等,火源可能有摩擦火源、电气火源等。瓦斯燃烧前有一氧化碳升高现象,一般被认为是瓦斯燃烧前的预兆。b)预警行动安检员(瓦检)发现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及时汇报矿生产技术科(调度)和通修队。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按照“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将瓦斯超限地点和瓦斯浓度等内容向矿总工程师汇报。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专业人员查找原因,编制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一炮三检”过程中发现瓦斯浓度超过规定,严禁爆破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汇报处理。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地测部门必须下贯通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巷道贯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生产技术科对措施进行审156、批。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分级排放。瓦斯传感器发生报警,调度值班人员命令超限地点及影响范围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向矿总工程师和值班领导汇报。矿总工程师通知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生产技术科长、通修队长、生产技术科(调度)监控等人员分析原因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一通三防”专业人员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导致瓦斯燃烧事故的信息,汇报矿总工程师,研究确定应对方案;矿总工程师及时通知生产技术科、通修队等单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c)预警方式、方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及一氧化碳报警仪。出现瓦斯燃烧时要立即撤出可能受事故波157、及区域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措施。当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首先必须对事故种类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预判,并将预判结果及时上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2.2.3.4事故汇报制度瓦斯燃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汇报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电话:9939、8888)事故报告内容:(1)发生事故、灾害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类型;(3)影响范围;(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5)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6)燃烧事故可能波及的范围;(7)需请求报告的其它事宜等。生产技术科(调度)值班人员立即向当天值班矿领导汇报,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根据灾情汇报给矿长,由矿158、长决定是否启动预案以及是否向上一级应急救援体系汇报、求援(电话:0991-6265800),求援内容包括:救护队协助、医疗协助、救援设备协助等,预案启动后,立即召请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并由生产技术科(调度)按照综合预案1.5应急响应附表一应急响应通知人员名单通知相关人员到生产技术科(调度)待命。a)信息上报瓦斯燃烧事故发生后,矿长应及时向新疆公司调度汇报(电话:0991-6265800)、并在1h内将事故信息汇报给伊宁县煤炭局(电话:0999-4022770)。b)信息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内容包括: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环境温度及风量变化、是否存在烟雾、巷道支护状况等159、初步情况。在初报的基础上核实有关确切数据,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新疆公司调度,报告主要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并附示意图;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2.2.3.5响应分级为有效处置瓦斯燃烧事故,按照事故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事故预案的等级分为黄色(级)、橙色(级)、红色(级)三个等级应急预案。a)级(黄色)应急预案属于部分人员应急预案: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1.0%(含0.8%、不含1.0%)且持续时间达到160、3分钟及以上。b)级(橙色)应急预案属于部分人员应急预案: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03%(含1.0%、不含3%)且持续时间达到3分钟及以上。c)级(红色)应急预案属于全体人员应急预案: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3%(含3%)以上且持续时间达到3分钟及以上;井下发生瓦斯燃烧事故。2.2.3.6响应程序井下发生瓦斯燃烧事故后,现场人员迅速佩戴自救器,现场区队长、班组长或安检员(瓦检)、安全检查员要组织和指挥遇险人员迅速撤离灾区。立即用附近的电话机拨打9939与调度台联系,如果联系不通,拨打8888急呼与调度台联系。生产技术科(调度)监控人员立即统计并向救援指挥部汇报井下人员数量、准确指出井下人员位置161、,争取宝贵的抢险时间。救援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生瓦斯燃烧原则上不得停止局部通风机),同时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新疆公司调度汇报召请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启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遣侦查小分队进行灾情侦察、人员救治进行灾害的初步评估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援方案救援队现场抢险救灾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2.2.3.7资源调配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洗消、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162、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a)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b)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c)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d)消防器材。e)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f)测量设备g)图表:包括组织机构图、通讯联络图、平面布置图等。h)有关名单表:外部救援,机构联系表等。i)标志明显的服装或显著的标志、旗帜。2.2.4 处置措施2.2.4.1 积极灭火、自救互救a)瓦斯燃烧属于外因火灾,比较直观,初期火势较小,容易控制,现场人员应充分利用灭火器材或其它能利用的灭火工具直163、接灭火。任何人发现瓦斯燃烧必须用电话直接汇报矿生产技术科(调度)。如果火灾规模较大,现场人员不能直接扑灭火灾时,应尽快将火灾发生地点、范围、性质等情况向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并积极组织受火灾威胁区域人员沿避灾路线尽快撤离灾区。b)现场人员利用供水直接灭火必须注意以下事项:要有足够的水量;水量不足不仅难以灭火,而且有可能贻误战机,造成火势发展。用水灭火时,人员要占在火源上风侧,水流由火源的边缘逐渐推向中心,以免产生过量的水蒸汽伤人。必须保持一个畅通的排烟通道,以防高温的水蒸汽和烟流返回伤人。c)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烧处置措施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燃烧事故时,一般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从进风侧利用灭火器或164、者防尘管路灭火。火势无法控制,在场人员应立即佩戴好自救器,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巷道。跟班人员要利用载波通信系统告知工作面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跟班人员要清点人数,并及时汇报矿生产技术科(调度)。d)掘进工作面瓦斯燃烧处置措施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燃烧事故直接灭火无效时,在场人员要立即打开并按规定佩戴好随身携带的自救器,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如因火势较大,退路被阻时,应千方百计穿过火灾地点。如穿过火灾地点非常困难,应坐在支架良好的地方,打开压风管路三通阀门,构筑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护队抢救。e)灾变时,按照地面指挥部安排的撤退路线撤离灾区,在不具165、备向地面撤离条件时,可迅速向永久避难硐室,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2.2.4.2 现场救援具体措施a)当井下发生事故时,事故区域若有人未及时撤出,矿兼职救护队应根据生产技术科(调度)提供的人员位置、数量、地点及涉及的范围等信息,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快速确定出井下人员的避灾路线,同时选定救护队人员和抢救人员的行动路线、方法和措施;救援时,兼职救护队员必须首先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事故类型等相关信息、利用有效的传报方法,通知和引导灾区人员及受威胁区域人员迅速安全撤出。在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到矿后,应积极协助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做好救援工作。救援力量不足时,要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因为166、在空气新鲜的巷道行进,对保持救援队的战斗力,减少队员的体力消耗有利。如果瓦斯燃烧后,进风巷道垮塌、冒顶和堵塞,一时难以清理、维修,也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在回风巷道行进时,可能受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威胁,救援队员的行进速度较慢,但是回风方向往往也是遇险人员较集中的地点,救援力量较为充足时,可以同时从进、回风两侧派救援人员进入。最先到达事故矿井的救援队,担负抢救遇险人员和灾区侦察任务,在煤尘大、烟雾浓的情况下进行侦察时,救援队员应沿巷道或管道用探险棍分段式前进,队员之间要用联络绳联结,发现可能救治的遇险人员,应积极抢救并迅速救出灾区。发现已死亡的遇难人员,应标明位置,继续向前侦察,侦察行进中,应167、在巷道交叉口设立明显的路标,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侦察工作要仔细认真,凡走过的巷道要标注留名,并绘出侦察线路示意图。除抢救遇险人员外,还应明确分工,特别是火源、瓦斯浓度以及燃烧点的情况,如顶板冒落范围,支架、水管、风管、电气设备、局部风机、通风构筑物的位置,燃烧生成物的流动方向及其蔓延情况,灾区风量分布,风流方向,灾区气体成分等,并作好记录,供救援指挥部研究制定全面的抢救方案。小队应按规定时间原路返回,如果不能原路返回,应取得负责侦察任务指挥员的同意。如果没有按时返回或通信中断,待令小队要立即进入实施增援。第二个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应配合第一小队完成抢救人员和侦察灾区的任务,或是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担168、负待令任务,待令地点应选在距灾区最近,有新鲜风流处,做好紧急救援的准备工作。b)迅速恢复灾区通风。在确保救援人员绝对安全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迅速恢复灾区的通风,排除燃烧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气体,让新鲜空气不断供给灾区,是抢救遇险人员最有效的方法。但必须谨慎行事,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查明有无火源存在,否则会引起瓦斯爆炸,还必须对巷道各区段气体进行检测分析,测量和分析各种气体的浓度。恢复掘进巷道通风,采用“一次恢复,远距离启动”的办法,具体操作是:由救援队员佩戴呼吸器,在巷道内接好风筒之后,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实行远距离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即使有瓦斯爆炸的可能,也能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恢169、复通风设施时,必须遵循“先外后里,先主后次”的原则,从井底开始由外向里逐步恢复,先恢复主要的和容易恢复的通风设施。损坏严重一时难以恢复的通风设施可用临时设施代替。恢复独头通风时,除将通风机安装在新鲜空气处,还应按照排放瓦斯措施的要求进行。c)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燃烧后发生的冒顶,造成巷道的堵塞,影响救援队员进行侦察抢救时,应事先考虑清理堵塞物。若巷道堵塞严重,救援队员在短时间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其他恢复通风救人的可行方法,同时要恢复堵塞区外的通风,其他救援队员要负责监护并做好进入灾区抢救遇险人员的准备工作。d)扑灭瓦斯燃烧引起的其他火灾。为了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在灾区内发现残170、留火源,应立即扑灭,火势很大,一时难以扑灭时,应设法阻止火焰向遇险人员所在地蔓延,特别是火源地点附近有瓦斯积聚的场所。有瓦斯爆炸危险,用直接灭火法不能扑灭,并确认火区内无遇险人员或遇险人员已经死亡,可考虑先对火区进行封闭,再采取其他灭火措施控制火势和扑灭火源,待火灾熄灭后,再寻找遇难人员尸体。e)预防爆炸伤害。发生瓦斯爆炸时,应采取注人惰气或二氧化碳等措施抑制爆炸,消除火源,严密监视通风和瓦斯情况,并认真检测和记录气体变化,在没有控制住瓦斯爆炸和消除火源的情况下,不得派救援队进人灾区。由于对爆炸间隔时间无法准确判断,必须对爆炸的威力,影响范围以及对作业地点距爆源距离等因素的综合分析确保绝对安全171、。若不能保证作业安全,不能采取利用两次爆炸时间的间隔抢救遇险人员和封闭灾区。2.2.4.3 事故救援注意事项a)首先有组织地向火灾燃烧的相反方向撤退。最好利用平行巷道,迎着新鲜风流绕过火区,进入安全地点。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在有烟雾的巷道里停留避难或是建立避灾场所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应当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脱离现场,撤到新鲜风流巷道。必须及时佩戴好自救器,若自救器无法打开或丢失,应用湿毛巾捂着口鼻。位于火源进风侧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距火源较近,附近有脱险的通道,而且又有脱险的把握时,可以逆烟撤退,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进风侧。如果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距172、火源较远,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可顺着风流快速从回风侧联络巷出口撤到新鲜风流巷道。如果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通过最近的联络巷绕到新鲜风流巷道。撤退途中,如果有平行并列巷道或交叉巷道时,应靠有平行并列巷道或交叉巷口的一侧撤退,并随时注意这些出口的位置。在烟雾大、视线不清楚的情况下,要摸着巷帮前进,以免错过联络巷出口。在烟雾较小的情况下,应尽量躬身弯腰,低头快速前进,如烟雾大、视线不清或温度高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道壁,摸着铁道或管道等快速爬行撤退。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时,还应注意用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或是利用随身衣物遮挡头部,以防高温烟气的173、刺激。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退时,应寻找有压风管路的地点,打开压风管路三通阀门,用压风呼吸。无论逆风或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的危害时,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或构筑临时避难所,等待救援。无论在多么危险紧急的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不要狂奔乱跑。那样很容易疲劳,降低抵抗能力、分析能力、行动能力,过度的紧张和恐惧还会造成精神及行动失常。b)由于自救器有效时间较短,当佩戴自救器后,在其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或撤退路线无法通过时,可以发挥避难硐室的作用。利用工作地点的临时巷道、硐室或两道风门之间的巷道,在事故发生后临时修建避难硐室,该硐室必须构筑严密,以免有害气体侵入,使174、避难人员受害。正确地选择修建临时避难硐室的地点,往往能对受难人员发挥很好的救护作用。c)在进入临时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队发现。等待救援时,应保持安静,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和空气消耗,借以延长避灾时间。硐室内除留有一盏灯照明外,其余矿灯应全部关闭。在硐室内可间断地敲打铁器、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全体避难人员要坚定信心,相信在各级领导和职工的努力下,一定会安全脱险。d)自救器的佩戴注意事项 戴上自救器后,决不能因吸气干热而把自救器取下。撤退时最好按每小时45km速度行走,呼吸要均匀,千万不要奔跑。佩戴过程中口腔产生的唾液,可以咽下,也可任其自然流入口水盒降温器,175、严禁拿下口具往外吐。在未到达安全地点前,严禁取下鼻夹和口具,以防有害气体的毒害。佩戴自救器后,灾区人员相互之间无法用语言进行交流。区队现场跟班人员或者班组长要利用肢体语言组织职工进行撤离。撤离时跟班领导(班组长)或者有经验的职工在前,其他职工依次排在其后,按照有效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有时灾区能见度很低,灾区职工可以手牵手进行撤离。瓦斯燃烧引起矿井大范围火灾或者风流紊乱,将会扩大事故灾害范围,受灾区事故威胁人员,在接到矿生产技术科(调度)发布的撤离命令之后,由现场跟班人员组织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进行安全撤离。2.2.4.4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a)灭火结束后,要对瓦斯燃烧地点进行一次详细复176、查,防止复燃,由救护队进一步对采煤工作面进行瓦斯和巷道状况检查,检查回风流及采面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在确认火源已熄灭,有害气体不超限,整个采区确无隐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灾后处理,恢复生产。采区恢复正常供电,由指挥部安排下井送电的电工、局部通风机和水泵司机以及机电副队长、跟班队长、班组长及安检员(瓦检)分批下井,进行送电、排瓦斯、排水工作。 b)井下恢复通风时遵循由近到远、先检查瓦斯后送电的原则,由副井到大巷,再到采区上、中、下部变电所逐步恢复送电。各供电点经安检员(瓦检)检查符合送电条件后,由总指挥下令送电,其他人员无权下送电命令。如果安检员(瓦检)发现有瓦斯积聚或超限情况,应立即把瓦177、斯积聚或超限情况如实汇报给指挥部,然后由矿总工程师做出决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瓦斯排放严格按矿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c)施工单位电工、安检员(瓦检)要坚守岗位,绝对听从生产技术科(调度)的指挥,分别进行停送电操作和瓦斯检查工作。恢复通风时,原则上由区队现场负责人牵头,安检员(瓦检)等做好相应的检查和指导监督工作。2.3 瓦斯窒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3.1 事故风险分析瓦斯窒息事故是由于高浓度瓦斯造成氧气浓度下降,造成人员缺氧窒息而引发的事故。事故容易发生在综采工作面上下隅角、排放瓦斯巷道、与采空区、老窑、积水区相邻巷道及联巷、巷道贯通点、不通风盲巷等瓦斯容易积聚导致巷道内氧气浓度下降地点178、。虽然我矿此类事故发生概率较小,但是由于一旦发生造成后果极其严重,其危害也不容忽视。2.3.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3.2.1指挥机构潘津工业煤矿成立瓦斯窒息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经营副矿长 党委书记成 员: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 生产技术科科长 机电科科长 安检科科长 企管科(供应)负责人 企管科科长 综合办主任 矿医务室负责人 综合办(保卫)负责人 通修队队长 机运队队长机运队(后勤) 事故单位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调度)。 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兼)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科(179、调度)其他成员(兼)办公室24小时值班,矿至少有一名副矿级以上领导干部值班。联系电话:7889939、7888888;井下直拨9939或8888直接与调度台联系2.3.2.2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a)指挥部职责:根据瓦斯窒息事故的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调动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公司汇报事故抢险进度等抢险信息。随时和井下基地、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发布抢险指令。宣布现场抢险工作结束,制定恢复安全生产措施。b)办公室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传达抢险救灾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负责各有关单位(或抢险小组、人员)的通180、信联络工作。及时调度事故现场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小组汇报。c)指挥部各成员职责总指挥职责根据事故发生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各有关副矿长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控制入井人员,实施抢险救援方案。(4)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达接警后的初次响应调度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及避灾。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不断收集和处理181、事故灾情信息。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生产技术科(调度)集结待命。转达救援指挥部的各项救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救援车辆调配及外部交通协调事宜。(5)生产技术科科长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事故救援方案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准备好图纸和资料;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6)综合办(保卫)负责人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182、等。(7)安检科科长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清点下井人员和上井人员,处理事故中对没有持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严禁入井;负责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8)通修队队长参与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组织完成必需的通风工程。(9)企管科(供应)负责人及时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10)机电科科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证矿井主要电气设备运转;积极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183、作。(11)矿医务室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12)企管科科长负责协助安全副矿长做好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13)综合办主任参与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负责做好受伤及遇难人员家属的善后处理工作。(14)机运队(后勤)负责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15)事故单位负责人负责查对本单位工作场所内的人数,协助事故现场副总指挥完成有关抢救和生产恢复工作。2.3184、.2.3指挥部下设的专业组职责:a)抢险救灾组组长:生产副矿长成员:生产技术科、安检科、生产技术科(调度)、通修队相关人员及其他应急救援人员组成。职责: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b)技术保障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职责:主要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c)警戒保卫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综合办(保卫)人员职责:负责矿区的治安,维护好现场秩序,185、加强巡视地面其它重要场所,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d)医疗救护组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矿医务室人员职责: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e)后勤保障组组长:经营副矿长成员:机运队(后勤) 企管科(供应) 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f)事故调查组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安检科科长职责:负186、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搜集原始资料、形成事故报告。g)善后处理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综合办、企管科等部门人员职责: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遇难者亲属;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h)信息发布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安检科、综合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职责: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协助现场保卫组维持矿区秩序;编发事故简报,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与接待工作,发布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2.3.3 处置程序2.3.3.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a)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援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187、导和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b)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事故扩大时,现场人员要迅速沿避灾路线撤离。c)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救援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救援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现场勘察工作由专业救护人员完成,其他任何人员未经指挥部许可严禁进入险区。d)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e)物资供应满足抢险救灾需要原则。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及时供应满足需要。危险源监控a)煤矿必须建立瓦斯、一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安检员(瓦检)检查汇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同时加强通风管理,通风、瓦斯日报表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188、大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爆破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b)矿井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并正常使用,与新疆公司监控系统联网。c)加强井下局部地点的瓦斯检查,防止瓦斯聚积或超限,一旦发现,必须按照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和局部积聚瓦斯处理方法,及时处理和汇报。d)加强老空区管理,井下盲巷及时密闭。2.3.3.3 预警a)预警行动当巷道内瓦斯浓度升高导致巷道内氧气降低而导致人员出现窒息情况时,发出预警。当瓦斯窒息事故发生后,首先必须对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初步预判,并将预判结果及时上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189、b)预警的方式、方法电话汇报或发出报警信号。2.3.3.4事故汇报制度a) 一旦发生瓦斯窒息事故,现场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质、地点,发生范围和影响程度,然后迅速用附近的电话向本单位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1)发生事故单位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3)影响范围。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6)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7)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8)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b)生产技术科(调度)接到事故电话后,要问清事故地点、类型、严重程度及人员撤离情况190、,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矿领导立即向矿长汇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启动后,立即召请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并由矿长向新疆公司调度(0991-6265800)汇报灾害情况,并在1h内将事故详细信息汇报给伊宁县煤炭局(0999-4022770)。c)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接到汇报后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立即到应急指挥部报到。d)向外求援必要时,由指挥部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增援。2.3.3.5响应分级导致3人及以上重伤或死亡的事故,启动红色预案,其它启动黄色预案。2.3.3.6响应程序单位应急自救领导小组接到汇报后,立即组织现场自救,并根据应急响应的标准,迅速做出判断,确定报警和191、相应应急救援级别。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则发出“预警”报警,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事故较大,预计事故单位难以控制,则立即发出“现场应急”报警,向上级应急救援组织汇报,下达启动矿级(四级)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预案启动后,按照综合应急预案1.5应急响应中应急响应通知人员名单,迅速通知指挥部成员,成立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矿生产技术科(调度),矿属各部门密切配合工作。2.3.3.7资源调配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洗消、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a)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b)急救设备,包括急192、救药品、器具、设备等。c)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蹬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d)消防器材。e)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f)测量设备。g)图表:包括组织机构图、通讯联络图、平面布置图等。h)有关名单表:外部救援,机构联系表等。i)标志明显的服装或显著的标志、旗帜。2.3.4 处置措施2.3.4.1灾情的正确判断分析a)处于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应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自身的直观感觉、经验和可能利用的手段,仔细观察分析事故造成的各种异常变化和迹象(窒息人员症状等),认真分析判断事故发生的性质和原因,以及灾害的严重性。 b)分析事故的发生地点,并对灾193、害可能波及的范围和灾害程度做出判断。c)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发生地点,结合井下巷道布置、通风系统、人员分布等情况,迅速判断有无诱发和伴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可能性。d)尽快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在地点的人员伤亡情况,判断现场有无可采取的抢救手段和条件。e)分析判断自己所在地点的安全状况,为抢险救灾或安全避灾行动提供依据,做好准备。2.3.4.2及时报告事故现场灾情a)井下发生灾害事故后,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应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原因和危害程度向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井下其他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汇报。b)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194、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c)在抢救事故期间,应随时向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措施,取得矿井抢险组织部门指示和支持。2.3.4.3对井下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人员的急救a)窒息一旦发生,伤员生命就处于危机状态。因此,必须千方百计、争分夺秒地进行抢救。b)迅速将伤员运送道空气新鲜的地方区 ,给予氧气吸入;必要时做口对口人工呼吸。人工呼吸持续的时间以恢复自主性呼吸或到伤员真正死亡时为止。当救护队来到现场后,应转由救护队用苏生器195、苏生。c)对昏迷的伤员,一定要取侧俯卧位,使口中的分泌物流出,防止舌后坠;同时,把舌拉出口外,必要时请医务人员进行气管切开。d)如果伤员出现脉搏微弱、血压下降等循环衰竭症状或体征时,应请医务人员注射强心、升压药物,如皮下注射苯甲酸钠咖啡因252毫升。经过抢救待病情平稳后,迅速送往医院救治。2.3.4.4当灾害发生时,一定要镇静清醒,不要惊慌失措,乱喊乱跑。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使用方法戴好,以防止吸入有毒气体。应立即辨别方向以最短的距离进入新鲜风流,并按照避灾路线尽快逃离灾区。2.3.4.5回采工作面发生瓦斯窒息事故时现场应急措施a)当发现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或其他地点瓦斯超限,人员要立即停止工作196、,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向生产技术科(调度)进行汇报。b)不论人员在工作面任何地点工作,当发现巷道风流异常变化时,都要停止工作,迅速将人员撤到全风压通风新鲜风流中。c)从回风顺槽撤退的人员要迅速戴好自救器,再进行撤退。d)撤退行动既要迅速果断,又要快而不乱。2.3.4.6掘进巷道发生瓦斯窒息事故时现场应急措施a)当掘进巷道发现瓦斯超限,都要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向生产技术科(调度)进行汇报。b)独头掘进巷被经过此地的瓦斯所封堵,人员无法撤退时,应立即用风障等将巷口封闭,建立临时避难所。如果瓦斯通过局扇被压入巷道内、则应立即将风筒拆除,防止瓦斯侵入独头掘进巷道,并迅速打开压风管路供人员197、呼吸。2.3.4.7确定通风状态和撤退灾区人员。a)发生瓦斯窒息后,灾区人员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未窒息或窒息症状较轻的受灾人员要迅速戴好自救器,并帮助症状较重的人员戴好自救器,受灾人员从新鲜风流方向撤退,直至撤离至地面。b)救灾指挥部在指挥救灾时,首先采取有效的措施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c)参加抢救人员要在有组织、有领导的指导下进行,决不准任意蛮干,除救护队员外,任何人不准进入灾区。2.3.4.8防止事故扩大,组织人员执行救灾措施。a)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处理事故中产生火花或发生电器设备失爆引燃有瓦斯。b)处理顺序应从灾区外围地点开始,逐渐接近灾区,救灾人员要尽量处在瓦斯影响方位外198、,尽快组织由救护队排查发生事故地点高浓度瓦斯。c)严密注意顶板的变化情况,防止因顶板塌落伤人和造成风流风量的变化。下井抢救人员必须经指挥部批准,每人必须佩戴呼吸器, 以救护队为主抢救。2.3.4.9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a)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事故地点恢复正常通风,井下通风系统全面恢复正常。由安检员(瓦检)或救护队员检查停电区域电源侧风流中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5%时,立即汇报生产技术科(调度),由生产技术科(调度)安排送电。安检员(瓦检)检查停电区域内所有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低于0.8%和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时,经调度同意可以恢复送电。停电区域内所有电气设备及开关安设199、地点附近20m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启动。b)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首先检查中央变电所及泵房风流中的瓦斯情况,在瓦斯浓度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先恢复中央变电所电源;其次检查各采区变电所(点)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恢复采区变电所(点)电源;再次检查采面及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恢复采面、掘进工作面的电源;待井下全面恢复正常供电后,巷道恢复正常通风,检查巷道顶板、水等其他情况符合要求,即可恢复矿井正常状态。2.4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4.1 事故风险分析2012年2月经新疆通安矿山安全检测检验中心200、以及2015年4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科学研究所鉴定,潘津工业煤矿两个生产采区的22号煤层、23-25号煤层均属自燃煤层(类),建矿以来先后两次发生过煤层自燃现象,主要集中在+730m水平井底车场运输大巷砌碹巷道,砌碹巷道壁受压裂缝漏风,造成壁后煤层自燃。矿井受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方面威胁。矿井外因火灾:主要是指矿井生产过程中,如放炮作业、打钻、机械磨擦、电气设备运转不良、电源短路、电缆老化击穿、电焊气焊、照明、照相摄影等明火引燃可燃物造成的火灾。此类火灾人为因素较多,一旦疏忽管理,随时都会发生。外因火灾易于发现,但发展速度快、危害严重。进风井筒、井底车场一旦发生火灾,对矿井安全威胁程度较大201、。矿井内因火灾: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煤层在一定外部(适量通风供氧)条件下,自身发生物理化学变化,产生并积聚热量,使其温度升高,达到自然点而形成的火灾。矿井火灾危害程度分析:a)产生高温和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窒息及一氧化碳中毒事故。b)烧毁支架、设备,造成财产损失。c)产生火风压,破坏通风系统,使井下风流紊乱,扩大事故。d)引起瓦斯、煤尘爆炸。e)使矿井局部或全部停产。f)扑灭井下火灾,消耗大量人力物力。g)矿井火灾事故发生时,将威胁其下风侧的所有工作地点,火灾扩大甚至威胁整个矿井。2.4.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4.2.1指挥机构潘津工业煤矿成立火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 指 挥:矿 202、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党委书记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经营副矿长成 员: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 生产技术科科长 机电科科长 安检科科长 企管科(供应)负责人 、企管科科长 综合办主任 矿医务室负责人 综合办(保卫)负责人 通修队队长 机运队队长 机运队(后勤) 事故单位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调度)。 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兼)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科(调度)其他人员(兼)办公室24小时值班,矿至少有一名副矿级以上领导干部值班。联系电话:7889939、7888888;井下直拨9939或8888直接与调度台联系2.4.2.2指挥部及其办公室203、职责:a)指挥部职责:根据火灾事故的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调动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公司汇报事故抢险进度等抢险信息。随时和井下基地、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发布战斗指令;宣布现场抢险工作结束,制定恢复安全生产措施。b)指挥部各成员职责总指挥职责根据事故发生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各有关副矿长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控制入井人员,实施抢险救204、援方案。(4)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达接警后的初次响应调度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及避灾。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灾情信息。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生产技术科(调度)集结待命。转达救援指挥部的各项救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救援车辆调配及外部交通协调事宜。(5)生产技术科科长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事故救援方案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准备好图纸和资料;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6)综合办(205、保卫)负责人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等。(7)安检科科长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清点下井人员和上井人员,处理事故中对没有持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严禁入井;负责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8)通修队队长参与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组织完成必需的通风工程。(206、9)企管科(供应)负责人及时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10)机电科科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证矿井主要电气设备运转;积极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11)矿医务室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12)企管科科长负责协助安全副矿长做好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13)综合办主任参与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负责做好207、受伤及遇难人员家属的善后处理工作。(14)机运队(后勤)负责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15)事故单位负责人负责查对本单位工作场所内的人数,协助事故现场副总指挥完成有关抢救和生产恢复工作。c)办公室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传达抢险救灾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负责各有关单位(或抢险小组、人员)的通信联络工作;及时调度事故现场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小组汇报。2.4.2.4指挥部下设的专业组职责:a)抢险救灾组组长:生产副矿长成员:生产技术科、安检科、生产技术科(调度)、通修队相关人员及其他应急救援人员组成。职责: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208、。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b)技术保障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职责:主要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c)警戒保卫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综合办(保卫)人员职责:负责矿区的治安,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巡视地面其它重要场所,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d)医疗救护组组长:安全副矿长209、成员:矿医务室人员职责: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e)后勤保障组组长:经营副矿长成员:机运队(后勤) 企管科(供应) 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f)事故调查组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安检科科长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搜集原始资料、形成事故报告。g)善后处理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综合办、企管科等部门人员职责: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遇难者亲属;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210、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h)信息发布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安检科、综合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职责: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协助现场保卫组维持矿区秩序;编发事故简报,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与接待工作,发布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2.4.3 处置程序2.4.3.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a)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援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b)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事故扩大时,现场人员要迅速沿避灾路线撤离。c)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救援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211、人员的安全,严防救援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现场勘察工作由专业救护人员完成,其他任何人员未经指挥部许可严禁进入险区。d)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e)物资供应满足抢险救灾需要原则。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及时供应满足需要。危险源监控我矿开采的22号煤层、23-25号煤层均属于类自燃煤层,必须采取内因火灾(煤炭自燃)和外因火灾综合防治措施。a)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潘津工业煤矿属瓦斯矿井,装备有KJ73N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该系统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标准。所有胶带机头下风侧均安装烟雾传感器和一氧化碳传感器,对皮带运行状况和火源进行实时连续监测212、,当有烟或一氧化碳发生变化等有火源预兆时及早发现并预警。大型硐室和工作面的回风巷均安设温度传感器,对空气温度进行实时观测并进行早期预警。(4)采煤工作面安装有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空区发火标志性气体进行监测。b)火灾的征兆安装带式输送机的巷道出现烟雾,烟雾的上风口一氧化碳浓度增加,其他气体浓度异常。输送机下浮煤较多的巷道出现烟雾,烟雾的上风口一氧化碳浓度增加,其他气体浓度异常,局部温度升高。机电硐室出现烟雾,烟雾的上风口一氧化碳浓度增加,其他气体浓度异常,局部温度升高。绝缘老化、漏电现象频繁、负荷过大、温度升高的电缆和其他电气设备。钻孔施工时,有明火或钻场内一氧化碳浓度增加。(6)采掘工作面回风流213、中一氧化碳持续超前,并有升高趋势。2.4.3.3 信息报告程序a)接警与通知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汇报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电话:7889939、7888888;井下直拨9939、8888)事故报告内容:(1)发生事故、灾害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类型;(3)影响范围;(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5)已采取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6)需请求报告的其它事宜等。生产技术科(调度)值班人员立即向当天值班矿领导汇报,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根据灾情汇报给矿长,由矿长决定是否启动预案以及是否向上一级应急救援体系汇报、求援(电话:0991-6265800),求援内容包括:医疗214、协助、救援设备协助等,预案启动后,立即召请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并由生产技术科(调度)按照综合预案1.5应急响应附表一应急响应通知人员名单通知相关人员到生产技术科(调度)待命。b)信息上报火灾事故发生后,矿长应及时向新疆公司调度汇报(电话:0991-6265800),并在1h内将事故信息汇报给伊宁县煤炭局(电话:0999-4022770)c)信息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的内容包括: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环境温度及风量变化、是否存在烟雾、巷道支护状况等初步情况。在初报的基础上核实有关确切数据,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新疆公司调度,报告主要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215、点。(2)事故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并附示意图。(4)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5)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2.4.3.4应急处置程序a)响应分级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红色应急救援预案。2.4.4 处置措施2.4.4.1响应程序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迅速佩戴自救器撤离灾区,立即用附近的电话机拨打9939与调度台联系,如果联系不通,拨打8888急呼与调度台联系。生产技术科(调度)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人员安全撤离,遏止险情蔓延,降低损失。若火势较小,容易控制,且无爆216、炸危险(如火灾未发生在巷道高冒区、采空区),则现场人员应利用供水管路、灭火器或其他可能利用的工具直接灭火。电气设备及油类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油类着火时禁止用水灭火。生产技术科(调度)监控人员立即统计,并向救援指挥部汇报井下人员数量、准确指出井下人员位置,争取宝贵的抢险时间。救援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若火势规模较大不能直接灭火时,生产技术科(调度)要命令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通知值班矿领导通知矿长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向新疆公司调度汇报召请伊犁州矿山救护队救援派遣侦查小分队进行灾情侦察、人员救治进行灾害初步评估指挥部根据灾217、情制定救援方案救援队现场抢险救灾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2.4.4.2应急指挥决策要点井下发生火灾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定,下达救援命令。同时命令救援队组织队员立即下井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查清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及分布地点,发现幸存者立即佩戴自救器救出灾区,发现火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立即扑灭。立即把事故情况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a)必须了解的内容火灾地点及其波及范围。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设施情况)。灾区气体情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一氧化碳浓度及它们的流向)。灾区温度。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218、通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有变化)。b)必须判断的内容通风系统破坏程度。高温烟气产生的火风压,使主要通风机风压降低。火灾发展趋势。若火灾地点附近有其他可燃物堆积,存在积煤、坑木、木支护、非阻燃输送带、油料等,则能引发重大火灾。能否引发瓦斯爆炸。若发火地点附近有瓦斯积聚,在高温热源存在时,则能引发瓦斯爆炸。可能的影响范围。c)必须做出的决定并下达的命令切断灾区电源。撤出灾区或井下所有人员。向救援指挥部及新疆公司调度汇报,并召伊犁州矿山救护队,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制定救援方案。保证主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 保证升降人员的井筒正常提升。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到矿后,按照救援219、方案部署救援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检测气体、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发生爆炸。(8)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援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d)火灾时的通风方法及其选择处理火灾时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火烟短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无论采用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1)保证灾区和受威胁区人员的安全撤退。(2)防止火灾扩大,创造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3)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烟逆转。(4)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避免瓦斯通过火区,避免瓦斯爆炸。(5)防止产生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扑灭井下火灾时,抢救指挥部应根据火源位置、火灾波及范围、遇险或受威胁人员分布,迅速而慎重地220、决定通风方法。当火灾发生在矿井总回风巷,或者发生在比较复杂的通风网路中,改变通风方法可能会造成风流紊乱、增加人员撤退的困难,可能造成瓦斯积聚等后果时,应采用正常通风,稳定风流。上山发生火灾,风量会增加,风向不会逆转,应采取适当减少风量的办法。这样既有利于控制火势,又不使瓦斯浓度很快达到爆炸界限,但是要注意与着火上山并联的上山风向可能逆转、循环风流通过着火上山引起爆炸的危险。在使用此方法进行救援时,在可能波及的范围内要停产撤人,并严密监视瓦斯情况。而且要注意:为利于人员撤退,不能随意减少灾区附近巷道风量,避免出现缺氧现象或瓦斯浓度上升到爆炸界限。在减少灾区风量的过程中,若发现瓦斯浓度在上升,特别221、是瓦斯浓度上升到2%左右时,应立即停止采用减风措施,恢复正常通风,甚至增加灾区风量,以冲淡和排出瓦斯。下山发生火灾,由于风量会减少、甚至反向,不能减少风量,平巷发生火灾,是否减少风量,要视火灾情况而定,决不能因减风诱发更大灾难。在下列情况下需要增加灾区风量:在处理火灾过程中,如发现火区内及其回风侧瓦斯浓度升高,则应增加风量,使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若火区出现火风压,呈现风流可能发生逆转现象时,应立即增加火区风量,避免风流逆转;在处理火灾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后,灾区内遇险人员未撤退时,也应增加灾区风量,及时吹散爆炸产物和火灾气体及烟雾,以利于人员撤退。火烟短路是救援过程中常用的方法。它是利用现有222、的通风设施进行风量调节,把烟雾和有害气体直接引入排风道,从而减小进入作业区域有害气体量、减缓风速、争取人员撤退时间,是减少人员伤亡的一种简单、方便的方法,但要视具体情况,合理使用。反风分全矿井反风和局部反风,由于矿井通风网络的复杂性、火源出现的偶然性、火势发展的不均衡性,采用什么方式反风,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平时做好反风演习工作,通过演习观测瓦斯涌出、煤尘飞扬情况,以及对采空区瓦斯流向的影响以判断反风时期是否有发生爆炸的危险。一般情况下,矿井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及其内的硐室、中央石门发生火灾时,可采取全矿井反风措施,以免全矿或采区直接受到烟侵而造成恶性事故。采区内部发生火灾,可根据需要,利223、用通风设施实现局部反风。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方法决不能轻易采用,必须慎之又慎,有把握时方可采用,否则会扩大事故。d)防止火风压的产生及其控制措施积极灭火,控制火势火灾发生后,应尽一切可能创造条件积极灭火。当直接灭火不能实施时,在灾区人员已撤出的情况下,应在火源的进风侧砌建密闭,控制火区进风量,减少火烟生成,并采取注惰性气体等措施尽快灭火。但需注意火灾发生在上行风流中时,主要密闭应建在火源所在的主干风路中(密闭与火源之间无旁侧风道)。如果这种要求难以达到,则应首先把旁侧支路风流密闭起来,然后再密闭主干风路,以免在旁侧风路产生风流逆转和引起瓦斯爆炸。在下行风路中发生火时,应首先密闭旁侧风道,暂时加224、大火源所在风路的风量,防止风流逆转,需要时再在火源所在风道中建造密闭。正确调度风流,避免事故扩大火灾发生在分支分流中时,应维持主要通风机原来的工作状态,特别是在救人、灭火阶段,不能采取减风或停止通风机运转的措施(在进风井筒及其井底发生火灾可以根据需要把承担排烟任务的风机停转或采取反风措施)。如果火灾发生在上行风流时,可考虑把其他的无火源流经的风机停转。增加排烟风路,加大排烟能力在可能成为排烟风路上,应迅速打开风窗或已有的防火风门、甚至密闭墙,消除阻碍风流和火烟流动的障碍物,使回风线路畅通和扩大排烟能力,迅速将火烟直接导人总回风道排出。2.5.4.3 自救互救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发现人员首先225、要尽最大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通风系统、风流情况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等情况,并立即通过电话等手段向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事故地点及遇难人员情况,生产技术科(调度)接到电话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同时现场遇险人员要按照如下要求积极展开应急避灾自救工作。a)火灾事故现场人员采取应急自救措施在井下不论任何人发现了烟气或明火等火灾灾情,应立即向现场领导人汇报,并迅速通知附近工作的人员。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起来,在尽可能判明事故地点及灾难程度、蔓延方向等情况的同时,迅速向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报告,请求救援队的援救,并立即投入抢226、救。救灾时,要及时切断灾区内的电源,并迅速设法通知或协助撤出受火灾影响区域内的人员。火势不大时,在判断无爆炸危险的前提下,应根据现场条件立即组织力量将火直接扑灭。如果火灾范围大或火势猛烈,则应在撤出灾区人员、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稳定风流、控制火势发展,防止人员中毒和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并随时保持和地面指挥部的联系,根据指挥部命令行事。当现场人员无力抢救时,遇险人员必须在当班现场负责人的组织与带领下,按避灾路线迅速地进入就近进风风流中,撤离危险区。撤离时,应两人以上同行,要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不准单独乱跑。回风侧的人员能越过火区时,最好快速穿越火区,然后和进风侧人员沿进风线路撤退。若回风侧227、人员不能越过火灾地点时,应迅速佩戴好自救器,沿最近巷道快速进入其它进风风流巷道。当撤离人员中的最后一人通过风门时,应随手将风门关上,以防风流短路,通风系统紊乱,导致采区受灾范围的扩大。撤离过程中,不要奔跑,防止自救器脱落。同时要防止瓦斯爆炸,当冲击波或火焰袭来时,应立即趴下,以避开爆炸波的冲击、火焰的灼伤或有毒有害气体的袭击。当通过风门时,应随手将风门关好,以防风流短路、紊乱,造成事故范围扩大。b)在有烟雾的巷道里的避灾自救在有烟雾的巷道里,停留避灾或是建立避灾场所的可能性较小,应当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脱离现场,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巷道。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必须及时戴好自救器(若自救器失效应用湿毛228、巾捂着口鼻)。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量避免深呼吸和急促呼吸。如果巷道内局部通风机没有停止运转,要充分利用风筒内的新鲜风流和压风管路空气等条件。在没有自救器或自救器使用超过了有效保护时间时,可切断或打开压风管路的阀门或利用有风(但必须是新鲜无害)风筒呼吸;在避灾硐室同样可以利用这种方式提供空气,这样既可以延长避灾时间,又能提高避难场所的空气压力,防范有害烟气的侵袭。烟雾对人身安全的影响,除了烟气的特性(如烟气的浓度、成分、颜色、温度及刺激性的大小等),周围环境的特点(火的性质、范围、火势大小、距火源的远近、通风状况、巷道的断面及坡度等),在相当程度上还取决于人的精神状态和体质条件。尤其是当精神上处于229、恐慌紧张的状态时,人的呼吸、心跳就会加快、容易疲劳、抵抗能力、行动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都会降低。过度的紧张和恐惧还会造成精神及行动失常。无论在多么危险紧急的情况下,都不能惊慌,不要狂奔乱跑。要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念,同时还要善于根据感觉和观察迅速辨认方向及自己所处位置与周围巷道之间的关系,要善于根据风流的大小和方向、烟气的来源及温度的高低等,判断火灾的大体方位和情况,以便做出决定,迅速通过捷径脱离危险区。逆烟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这样做。除非是在附近有脱离危险区通道出口,而且又有脱离危险区的把握时,或是只有逆烟撤退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才采取这种撤退方法。撤退途中,如果有平行并列巷道230、或交叉巷道时,应靠有平行并列巷道和交叉巷口的一侧撤退。并随时注意这些出口的位置,尽快寻找脱险出路。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要摸着巷道壁或管道前行,以免错过连通出口。当烟雾在巷道里流动时,一般巷道空间的上部烟雾浓度大、温度高、能见度低,对人的危害也严重,而靠近巷道底板情况则要好一些,有时巷道底部还可能会有比较新鲜的低温空气流动。为此,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在烟雾不严重的情况下,即使为了加快撤退速度也不应直立奔跑,而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如烟雾大、视线不清或温度高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等快速爬行撤退。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还应注意利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231、向身上淋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或利用随身物件等遮挡头面部,以防高温烟气的刺激等。灾变时,按照地面指挥部安排的撤退路线撤离灾区,在不具备向地面撤离条件时,可迅速向永久避难硐室,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2.5.4.4 火灾应急处置措施a)火灾比较直观,初期火势较小,容易控制。除采空区、巷道高冒区等有爆炸危险的火灾外,现场人员应充分利用防尘供水管路、灭火器或其他可能利用的灭火工具,直接灭火并向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如果火灾规模较大,现场人员不能直接扑灭火灾时,应尽快将火灾的地点、性质、范围等情况向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并积极组织受火灾威胁区域的人员沿避灾路线尽快撤离灾区。生产技术科(调度)接232、到井下火警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地点、性质、规模等,立即通知灾区人员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尽快沿避灾路线撤离灾区,并及时通知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和有关领导指挥组织救援。矿长应积极组织救护队营救灾区人员,并采取风流控制措施,控制烟流流向和火势蔓延,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援、灭火方案。电气设备着火灭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来不及切断电源或未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或沙子扑灭带电设备的火灾;油类着火时,禁止用水灭火。(5)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范围等情况,确定调整通风系统方案。在营救灾区人员和灭火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危害。当井下火灾规模较大,无法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233、火区的灭火措施。封闭时应采取在火源的进、回风侧同时封闭;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可以采用先封闭火源进风侧,后封闭火源回风侧的封闭顺序;一般不得采用先回后进的封闭顺序。封闭火区应采取措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缺氧窒息和瓦斯爆炸事故。井上、下设有消防材料库,处理事故使用后,必须及时补齐消防材料。b)扑灭不同地点的火灾应急处置措施井口建筑物火灾。进风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首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气体及火焰窜人井下。立即反转风流或关闭井口防火门,必要时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按照矿井灾难预防和处理计划引导井下人员升井;在井口建筑物灭火时,应请消防队参加灭火工作。井筒中的火灾。在进风井口、井筒中发生火灾时,为防234、止有害气体进人井下巷道,必须反风或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回风井筒发生火灾时,风流方向不应改变。应当减少风量,防止火势增大,撤出井下受威胁人员,由处理事故指挥部决定其灭火方法(以不能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危险为原则)。井底车场火灾处置。由于井筒井底车场运输大巷风量大,风速高,直接威胁全矿井人员的生命安全,也使变电所、水泵房、电缆线路、带式输送机等主要设备处于火灾之中。所以这些地点发生火灾时要求:1救护队应用最大的人力、物力、直接灭火,防止火灾蔓延;2进行反风或风流短路,不使火灾产生的有害气体侵人工作区,并减少火区风量,采取人工观测方法,严密监视瓦斯变化情况;3根据实际情况将受影响的防火门关闭,减235、少灾区范围。机电硐室火灾处置。机电硐室一般位于进风区空间较小,橡胶电缆及油脂易燃,火势发展快,不及时扑灭,烧毁电器设备,烟雾扩散后给采、掘工作面造成很大威胁,所以机电硐室的火灾,要尽一切力量直接灭火。在处理过程中,要首先切断电源,关闭防火门,用干粉灭火装置或其他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如硐室在矿井总进风巷道时,应逆转风流或使风流短路。着火硐室位于矿井采区或某采区总进、回风流的两巷道联接处,可能的情况下,采取短路通风或局部反风。两个出口与大巷相连的硐室着火时,需先在出口处挂风障,从进风侧灭火或同时在进出口挂风障。火药库着火时,应首先将雷管运出,然后将其他爆炸材料运出,如因高温运不出时,则236、关闭防爆门,退至安全地点。采区主要进风巷火灾处置。可采取积极方法直接灭火短路通风或局部反风;采区火灾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张挂风帘、减风或局部反风方法来处理。一般情况下主要通风机都要保持正常运转。采掘工作面火灾处置。采煤工作面因电器设备故障或违章爆破等原因造成火灾时,一般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从进风侧进行灭火,并果断有效地利用灭火器和防尘水管将火扑灭。不论在工作面任何地点起火,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应迅速戴好自救器,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新鲜风流中,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灭火或是撤退。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在戴好自救器的情况下,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237、如果巷道已经充满烟雾,不可惊慌,不能乱跑,要迅速辨认出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沉着地俯身摸着铁道或铁管有秩序地外撤。掘进巷道由于电器设备故障或违章爆破等原因造成火灾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果断的措施将火扑灭。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严禁随意停风机,并根据瓦斯情况适当控制风量,防止瓦斯积聚。如果掘进巷道起火,首先应尽一切可能设法穿过火源,迅速撤离到火源的进风侧或盘区新鲜风流中,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灭火或是撤退。采掘工作面发火,用直接灭火方法扑灭不了时,应用隔绝方法进行封闭。钻场火灾处置。钻场发现CO传感器报警后,先停止打钻,分析报警原因;发现火源立即使用灭火器或供水管直接灭火,使用黄泥封堵着火钻孔238、,及时消除安全隐患。c)当井下发生事故时,事故区域若有人未及时撤出,矿兼职救护队应根据生产技术科(调度)提供的人员位置、数量、地点及涉及的范围等信息,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快速确定出井下人员的避灾路线,同时选定救护队人员和抢救人员的行动路线、方法和措施;救援时,兼职救护队员必须首先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事故类型等相关信息、利用有效的传报方法,通知和引导灾区人员及受威胁区域人员迅速安全撤出。在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到矿后,应积极协助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做好救援工作。2.5.4.5处理火灾事故时的注意事项a)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同时探明火239、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瓦斯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b)切断火区电源。c)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方式,其中:在进风井口、井筒内及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采用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的措施。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在入风的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火风压造成的主风流逆转的措施;有瓦斯涌出的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应增加风量;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态,需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d)无论是正常通风或采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240、通风机运转等措施时,都必须做到:不致瓦斯聚积,造成爆炸事故;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规定隔离火区而建筑的密闭墙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必要时应将排水、注浆、充填、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2.5.4.6恢复正常生产状态的原则和程序a)恢复正常生产状态的原则事故处置结束和恢复生产要有专门的计划和处理措施,由专门的机构来完成恢复管理工作,制定专门的恢复和结束技241、术标准,经过现场勘察和评价,严格执行恢复与结束的处置程序。恢复与结束应具备一些条件。危险和危害已完全消除火灾得到完全的消除,确定不会再次发生复燃事故。诱发源已消除对于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可能诱发其他事故的隐蔽火源已消除。破坏已处理事故造成的环境和设备的破坏得到完全处理、更换和修复,主要有:破坏的巷道和受影响的巷道得到修复或加固。通风系统恢复到应急前的工作状态,即风量、风速、负压、巷道风阻、风流方向等均与应急前的相同。破坏的通风设施得到修复、更换或加固,如永久密闭、临时密闭、风门、风桥、风窗、风筒、局部通风机、风帘风障等。井下空气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气体含量完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损坏的242、供电系统的电缆、低压电器开关、高压开关、接线盒、配线盒、高(低)压变压器、输配电安全保护装置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各类提升运输设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井下安全监测监控装备恢复正常工作。井下通信系统恢复正常工作。井下供排水系统恢复正常工作;井下安全设施和避灾设施的修复或更新、井下其他辅助生产系统(环节)恢复正常工作。 瓦斯排放措施已制定制定局部或区域瓦斯排放措施,完成瓦斯排放任务。 恢复供电的安全措施已制定 制定恢复供电的安全措施,特别是掘进工作面恢复供电的专门措施,按恢复供电计划逐步完成井下供点。 其他环节符合要求经核查,其他生产环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b)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灭243、火结束后,要对着火点进行一次详细复查,防止复燃,并由救护队进一步对工作面进行瓦斯和巷道状况检查,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CO等有害气体浓度。在火已熄灭,有害气体不超限,整个采区确无隐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灾后处理,恢复生产。采区恢复正常供电,指挥部安排下井送电的电工、局部通风机和水泵司机以及机电副队长、跟班队长、班组长及安检员(瓦检)分批下井,进行送电、排瓦斯、排水工作。井下恢复通风时遵循由近到远、先检查瓦斯后送电的原则,由副斜井到大巷及中央变电所逐步恢复送电。各供电点经安检员(瓦检)检查符合送电条件者,由总指挥下令送电,其他人员无权下送电命令。如果安检员(瓦检)发现有瓦斯积聚或超限情况,应立即把244、积聚或超限情况如实汇报给指挥部,然后由指挥部做出决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瓦斯排放严格按矿制定的专项措施执行。施工单位电工、安检员(瓦检)要坚守岗位,绝对听从生产技术科(调度)的指挥,分别进行停送电操作和瓦斯检查工作。恢复通风时,原则上由区队现场负责人牵头,安检员(瓦检)等做好相应的检查和指导监督工作。2.5 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5.1 事故风险分析地面火灾事故可能发生在办公楼、加工间、库房、机房、油库、木工房、澡堂更衣室、职工宿舍、职工食堂、35kV变电站、绞车房、压风机房、主通风机房、配电室、洗衣房、氧气、乙炔存放地点、 氧气、乙炔使用、煤场等地点。地面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矿井重大财产损245、失,对矿井安全生产造成负面影响,造成矿井重要设施遭受破坏、影响生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2.5.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5.2.1应急组织体系: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 党委书记 成 员: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 生产技术科科长 机电科科长 安检科科长 企管科(供应)负责人 企管科科长 矿医务室负责人 综合办主任 综合办(保卫)负责人 机运队(后勤) 事故单位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调度)。 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兼)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科(调度)其他人员(兼)办公室24小时值班,矿至少有一名副矿级246、以上领导干部值班。联系电话:7889939、7888888;井下直拨9939或8888直接与调度台联系2.5.2.2指挥机构及成员职责a)指挥部职责:(1)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2)组建现场临时指挥部、确定指挥人员、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3)指挥、调度应急队伍和资源配置,包括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治安保卫和救援物资、善后处理等;(4)批准本预案的终止。b)总指挥职责:(1)根据火灾现场的危险等级、潜在后果等,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2)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及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3)指导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对247、外发布消息。(4)超出潘津工业煤矿处置能力时,向新疆公司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c)副总指挥职责:(1)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完成应急救援行动。(2)向总指挥提出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3)协调、组织应急行动所需人员、队伍和物资、设备调运等。d)成员职责:(1)综合办(保卫)负责人: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火灾现场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2)生产技术科科长:协助总工程师向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基础资料和技术支持。(3)安检科科长: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机电科科长: 参与现248、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5)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矿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上报新疆公司有关部门,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下达各项救援命令,跟踪、续报救援进展情况; 负责组织救援车辆调配及外部交通协调事宜。(6)综合办主任:参与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做好职工稳定工作。(7)企管科(供应)负责人:负责提供处置地面火灾事故所需要的各种救援物资。(8)矿医务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9249、)机运队(后勤):负责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2.5.2.3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救援小组a)抢险救灾组:组长:生产副矿长成员: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 安检科科长 综合办(保卫)负责人 机运队(后勤) 职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围、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及时处理突发灾变,并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b)技术保障组: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技术科科长职责:主要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c)后勤保障组:组长:经营副矿长成员:生产技术250、科(调度)负责人 企管科(供应)负责人 机运队(后勤)职责:负责调集人员、车辆及救灾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负责与外单位的协调工作。d)医疗救护组: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矿医务室人员 职责:组织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e)事故调查组: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安检科科长 综合办(保卫)负责人 机电科科长 综合办主任职责: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f)警戒保卫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综合办(保卫)有关人员职责:负责人员疏散、戒严、救援队伍引导和维持秩序等工作。g)善后处理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251、:综合办主任 企管科科长职责:负责事故遇难人员家属的安置、补偿,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核算救援费用。h)信息发布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综合办主任 职责: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负责事故报告起草工作。2.5.3处置程序a)接警与处置:(1)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人员应详细地把火灾事故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及时向生产技术科(调度)进行汇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就近拿取消防器材进行自救。(2)矿生产技术科(调度)在接到火灾事故的汇报后,根据火势大小及时通知可能受火灾威胁252、区域的人员撤离,并立即向当天值班矿领导和矿长汇报。(3)通知综合办(保卫)携带灭火器材迅速赶赴火灾现场。(4)启动地面火灾应急预案后,应立即向新疆公司调度汇报,并由总指挥决定是否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请求灭火支援。(5)生产技术科(调度)24小时值班,矿至少有一名副矿级以上领导干部值班。联系电话:7889939、7888888;井下直拨9939或8888直接与调度台联系b)信息上报:若事故发生后,矿长应立即向新疆公司调度(电话:0991-6265800)汇报,并在1h内将事故详细信息汇报给伊宁县煤炭局(电话:0999-4022770)。c)应急响应程序:(1)响应分级造成全矿停产或井下2/253、3以上区域不能正常生产且持续时间达到1h及以上的事故,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启动红色预案,其它启动黄色预案。(2)响应程序生产技术科(调度)接到火灾事故的报警后,要详细询问着火地点、火势大小、燃烧物质、有无人员被困等情况,并详细记录。立即向当天值班矿领导和矿长汇报,由矿长根据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3)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生产技术科(调度)按综合预案1.5应急响应附表一应急响应通知人员名单顺序尽快通知指挥部成员到生产技术科(调度)。被通知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到达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按照应急救援总指挥的指令,全力以赴地投入应急救援工作。d)资源调配:(1)火灾事故应急救254、援物资和设备,在地面消防材料库储备(见预案第四部分附件四),责任单位要对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障救灾物资和设备完好。(2)根据救援的需要,由指挥部随时调集各种物资和设备。(3)所有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及装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其它原因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补充。e)扩大应急:(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员要立即向总指挥部汇报。(2)指挥部对事故发展趋势及时作出判断,确定是否向上一级机关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扩大应急响应。(3)必要时总指挥部可以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255、急疏散或转移。2.5.4应急处置措施(1)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应沉着冷静,尽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质、地点,燃烧的物质,火势大小,就地取材保护好自己,利用火灾附近的电话向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或者大声呼喊报警。 (2)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在报警的同时,应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有电源要首先关闭被火灾威胁区的电源开关。(3)如果火灾发生后火势不断扩大,现场人员要最大限度地抢救被困人员安全撤离火灾现场,尽可能地疏散物资,并隔离或转移易燃易爆物品。(4)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到达火灾现场,提供灾区内人、物的详细的情况,以便及时,准确开展救援。(5)战斗行动程序。在指挥部统一指挥256、下,增援力量按先后顺序到达火灾事故地点后,根据火灾类型和参战队伍人员、装备情况,由综合办(保卫)提供作战参谋人员,按照所划分的作战区域或战斗段,协助作战队伍展开救援行动。 (6)接到通知的副总以上领导,协助矿长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和参与制定灭火救援计划,并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7)综合办(保卫)接到通知后首先进行以下几项工作:a)迅速召集义务消防队员组成灭火行动组,选择最近的路线赶赴火灾发生地。本着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灭火的原则进行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b)迅速组织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灾区人员和物资的安全撤离,疏散火灾可能波及地点的人员和物资,对灾区进行警戒,杜绝非救援人员进入,疏257、通道路以便救援人员、物资和车辆能够顺利进入灾区进行救援,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c)及时准备好消防器材和救灾必需物资,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8)救援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首先要弄清被困人员位置,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位置,了解燃烧物和火灾附近的环境,听从指挥,保护好自己,采取有效措施救人、灭火或隔离火区杜绝灾情扩大。2.6 提升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6.1 事故风险分析2.6.1.1平巷运输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平巷运输是指平巷车辆运送人员、矸石、设备、物料等,机车运输或人力推车存在一定的危险,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有撞车、追尾、掉道、蹭帮、挤人等事故,258、可能导致设备毁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2.6.1.2斜巷运输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斜巷运输是指斜巷利用绞车、架空乘人装置等运输设备用来运送矸石、设备、物料和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有:掉道、断绳、跑车、过卷、人员违章伤亡事故等,可能导致设备毁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2.6.1.3带式输送机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带式输送机运输是煤矿井下的主要运输设备,主要用于运送煤炭,在运行中存在一定的危险,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有断带、机械伤害、火灾等事故,可能导致设备毁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2.6.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6.2.1应急组织体系:矿成立提升运输重大事259、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矿应急处置事故的最高决策机构。总 指 挥:矿 长副总指挥:机电副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经营副矿长 党委书记 成 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矿医务室负责人及机运队机运队(后勤)等区队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调度)。 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兼)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科(调度)其他人员(兼)办公室24小时值班,矿至少有一名副矿级以上领导干部值班。联系电话:7889939、7888888;井下直拨9939或8888直接与调度台联系2.6.2.2指挥机构及成员职责a)指挥部职责:(1)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260、并制定、批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2)教育和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3)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4)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及应急处置程序,确定相应预警级别、应急救援级别。(5)批准现场应急处置方案。(6)督察应急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7)指挥救护、医疗工伤抢救、后勤支援等项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物资、设备等。(8)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9)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261、问题及时进行裁决和处理。b)总指挥职责:(1)根据现场的危险等级、潜在后果等,决定本预案的启动。(2)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3)指挥、协调应急程序行动及对外消息发布。(4)事故或突发事件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向公司、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c)副总指挥职责:(1)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决策和紧急处理。(3)协调、组织应急行动所需人员、队伍和物资、设备调运等。d)成员职责:(1)安检科:负责监督、检查本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及262、相关安全法规的执行,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3)机电科:负责提升运输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抢救或组织提升系统的修复。(4)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信联络工作及指令传达,传达指挥部发出的应急救援命令、决定并负责督促、落实,设专人向上级汇报。(5)企管科(供应):负责提供处置提升运输重大事故所需的抢救器材和物资。(6)机运队:负责应急人员组织和应急处理工作。根据提升系统的实际情况,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协调主提升系统、斜巷系统的维修及恢复工作。(7)操作司机:负责在事故发生后,按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要求,做好事故处理工263、作,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做好事故记录,同时向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各自工作岗位实际状况。根据相关指令,配合维修人员正确操作设备。(8)综合办:根据矿领导指示,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参与事故后勤保障和事故报告起草工作;参与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参与事故调查和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做好职工稳定工作。(9)企管科:参与赔偿、工伤保险等善后处理工作。(10)综合办(保卫):负责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11)矿医务室:负责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派遣医疗救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治,并做好药物及医疗器材储备。264、 2.6.2.3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a)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矿生产技术科(调度)。主任: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兼)联系电话:7889939、7888888;井下直拨9939或8888直接与调度台联系职责:(1)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信联络工作;传达指挥部对抢险救援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2)调度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3)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b)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指挥265、部下设8个应急救援小组。(1)抢险救灾组组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安检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调度)、机运队、机运队相关人员组成职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提升运输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围、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及时控制危险源。指导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或建议,为恢复提升运输系统运转提供技术支持。(2)技术保障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职责:主要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3)警戒保卫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综合办(保卫)负责人及综合办(保卫)有关人员。职责:负责人员疏散、戒严、救援队伍266、引导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必要时经指挥部批准,向公司保卫处或地方公安部门提出支援申请。(4)医疗救护组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安检科负责人、矿医务室有关人员职责: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受伤人员转送和卫生防疫工作。(5)后勤保障组组长:经营副矿长成员:企管科、机运队(后勤)等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职责: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环境监测、应急通信保障、电力供应,各项抢险费用的计划和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6)事故调查组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安检科、机电科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搜集原始资料、形成事故报告。 (7)善后处理组组长:党委书记267、成员:综合办、企管科等部门有关人员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职责: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伤保险、理赔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善后工作。(8)信息发布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安检科、综合办等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负责事故报告起草工作。2.6.3处置程序a)接警与处置: (1)矿井一旦发生提升运输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最迟不得超过2分钟)用附近的电话向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7889939、7888888;井下直拨9939、8888),主要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单位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268、况。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 (2)矿井一旦接到发生提升运输事故汇报后,矿调度员通知事故单位按照现场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同时立即向当天值班矿领导汇报。由值班矿领导汇报给矿长,矿长根据事故性质及事故单位现场处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矿井提升运输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启动,调度员按照应急救援人员通知明细表,迅速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矿生产技术科(调度)。(3)同时指定专人向新疆公司调度等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单位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类型及简269、要经过。影响范围。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请求支援的内容;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b)信息上报:若事故发生后,矿长应及时向新疆公司(电话:0991-6265800)汇报,并在1h内将事故详细信息汇报给伊宁县煤炭局(电话:0999-4022770)。c)应急响应程序:(1)响应分级出现影响潘津工业煤矿主斜井、副斜井提升的事故且影响时间达到1小时及以上,可能或已经导致3人及以上重伤或死亡的事故,启动红色预案,其它启动黄色预案。(2)响应程序接到事故汇报后,生产技术科(调270、度)要立即向当天值班矿领导汇报,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汇报给矿长,由矿长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预案启动后,立即召请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并由生产技术科(调度)按综合预案1.5应急响应附表一应急响应通知人员名单顺序尽快通知指挥部成员到生产技术科(调度)。被通知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到达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按照应急救援总指挥的指令,全力以赴地投入应急救援工作。如果不能有效地处置提升运输事故以及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应立即请示公司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d)资源调配:(1)提升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明细及存放地点见预案附件5.7,责任单位要对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障救灾物资和设备完好。根据救援的需要271、,由指挥部随时调集各种物资和设备。(2)所有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及装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其它原因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补充。e)扩大应急:(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员要立即向总指挥部汇报。(2)指挥部对事故发展趋势及时作出判断,确定是否向上一级机关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扩大应急响应。(3)必要时总指挥部可以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2.6.4处置措施a)提升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常规措施(1)按照救人优先、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实施救援工作。(2)迅速划定事故地点范围,设置272、警戒防止非事故处理人员进入现场。(3)救护队员迅速进入现场,在安全的前提下救助受伤人员,医疗小组赶赴就近地点救治伤员。(4)事故单位队长、技术人员、机电和安检人员等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5)起吊重物时,应选用与起吊重量相符的吊具和绳索,悬挂吊具的地点必须稳定可靠。起重工作期间由专人监督。(6)斜巷处理事故,必须防止车辆或物体下滑。(7)事故地点必须有可靠的通信设施便于汇报与联络。(8)高空作业应佩带安全带,防止坠落发生。b)典型事故应急处置措施(1)主提升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运行中如果发生电源突然停电,立即倒备用回路,但应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后再工作运行。提升过程中如发生停电,司机必须与维护电273、工联系好,并及时送电。提升机运行中发生机械或电气故障时,要立即停车汇报生产技术科(调度)及机电科,组织人员抢修。处理井筒提升事故时,上、下井口必须设专人把守好井口,事故处理由专人统一指挥;事故处理过程中,信号工及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并规定好联络信号。事故处理完毕,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07条规定检查钢丝绳。(2)平斜巷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车辆掉道复轨时,必须严格遵照机电科发布的车辆掉道的预防及复轨措施进行作业,现场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协调、监护整个复轨过程,严禁野蛮作业。架空乘人装置出现长距离掉绳现象,单轨吊制动失效等故障,按程序汇报生产技术科(调度),跟班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对故障原因进行仔细274、排查,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事故原因查明之前,任何人不得送电开车,防止发生次生事故的发生,造成重大事故。故障处理完毕,待人员撤离安全地点后,要空车试运行,运行正常后方可正常运输。c)应急结束(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灾区内伤亡人数,确保遇险人员全部获救。保证安全原则:恢复正常状态前,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二次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的隐患。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器仪表的连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2)应急结束程序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指挥部汇报情况,275、经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方可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之后,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生产技术科(调度)组织恢复正常状态,首先制定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恢复生产工作,并及时向公司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2.7 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7.1 事故风险分析a) 事故类型矿井停电事故主要为全矿停电事故、采区或局部停电事故等。b)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全矿井所有电气设备使用的地点。c)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1)设备设施事故易发生在59月份,易造成短路、接地引起开关跳闸,影响矿井局部通风、排水。276、(2)人员操作事故无季节性,易造成电气设备设施损坏或人员伤亡。d)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事故点温度升高、有放电痕迹、有放电声音。e) 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1)造成局部或全矿停止生产。(2)可能造成瓦斯超限,乃至瓦斯重大事故。(3)可能造成排水设施损坏或无法排水而被淹。(4)可能因工作面停风缺氧造成人员伤害。(5)可能造成提升、运输、压风等设备突然中断而引起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2.7.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7.2.1应急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停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党委书记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经营副277、矿长 成 员: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 生产技术科科长 机电科科长 安检科科长 企管科(供应)负责人 企管科科长 矿医务室负责人 综合办主任 综合办(保卫)负责人 通修队队长 机运队队长 工机运队(后勤) 采掘队和其他辅助队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调度)。 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兼)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科(调度)其他人员(兼)办公室24小时值班,矿至少有一名矿领导值班。联系电话:7889939、7888888;井下直拨9939或8888直接与调度台联系a)总指挥职责(1)根据现场的危险等级、潜在后果等,决定本预案的启动。(2)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278、调,部署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3)指挥、协调应急程序行动及对外消息发布。(4)事故或突发事件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向公司、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b) 副总指挥职责(1)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决策和紧急处理。(3)协调、组织应急行动所需人员、队伍和物资、设备调运等。c)各成员职责(1)安检科科长:负责监督应急救援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及相关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协助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机电科科长: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落实突发大范279、围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及时恢复供电,做好与上级供电部门恢复供电联系;并负责准备好供电系统图和相关资料;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3)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总指挥,并根据领导指示上报新疆公司调度,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传达各项救援命令,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负责保障应急过程的通信畅通;负责组织救援车辆调配及外部交通协调事宜。(4)生产技术科科长: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事故救援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通风管理、瓦280、斯管理、避灾路线等方面的工作;提供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5)机运队队长: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负责矿井的停电、送电、提升、运输、排水等工作;负责将应急救援人员及物资运送到事故地点;将事故地点人员及时运送升井。(6)通修队队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善矿井通风状况,关注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工况,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7)综合办主任:负责外来人员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参与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受害及遇难人员家属的善后处理工作。(8)企管科科长:负责协助安全副矿长做好事故调查、281、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入井、升井人数的统计,负责入井证的发放及入井人员控制、监督工作。(9)矿兼职救护队: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制定救护队行动方案,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部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协助好救护队的抢险救援行动。(10)企管科(供应)负责人: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工作。(11)综合办(保卫)负责人: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受害及遇难人员家属的善后处理工作。(12)矿医务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护理和药品供应。(13)各生产区队队长:负责核实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人数,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安全撤282、离,并如实详细地向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发生原因等),随时接受指挥部命令,完成有关抢险任务。d) 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救援小组。(1)抢险救灾组组长: 机电副矿长 成员:安检科、机电科、机运队、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调度)人员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职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围、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及时处理突发灾变;指导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包括关停设备、设备检测等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或建议,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283、持。(2)技术保障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职责:主要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3)警戒保卫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综合办(保卫)负责人及综合办(保卫)有关人员。职责:负责人员疏散、戒严、救援队伍引导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必要时经指挥部批准,向公司保卫处或地方公安部门提出支援申请。(4)医疗救护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矿医务室有关人员职责: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受伤人员转送和卫生防疫工作。(5)后勤保障组组长:经营副矿长成员:企管科(供应)、综合办、企管科、机运队等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职责: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284、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环境监测、应急通信保障、电力供应,各项抢险费用的计划和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6)事故调查组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安检科有关人员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搜集原始资料、形成事故报告。 (7)善后处理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企管科、综合办等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职责: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伤保险、理赔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善后工作。(8)信息发布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安检科、综合办等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负责事故报告起草工作。2.7285、.3 处置程序a)一旦矿井突发大面积停电事故,事故单位应首先执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在及时恢复矿井供电的同时,第一时间向矿生产技术科(调度)(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电话:7889939、7888888;井下直拨9939、8888)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1)停电的时间及影响范围;(2)停电后的备用电源情况及供电系统运行方式;(3)事故类型及原因的初步判断;(4)拟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恢复供电进展情况和需要恢复供电时间。(5)需请求报告的其它事宜等。b)矿大范围停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大范围停电事故汇报后,立即向当天值班矿领导汇报,由值班矿领导汇报给矿长,由矿长根据停电范围和恢复供电286、进展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预案。c) 潘津工业煤矿大范围停电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立即召请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并由生产技术科(调度)按照综合应急预案1.5应急响应中附表一应急响应通知人员名单,迅速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矿生产技术科(调度)。生产技术科(调度)、机电科、通修队、生产技术科、安检科、机运队等单位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地投入应急救援工作。其通知程序如下:地面35kV变电站新疆公司调度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机运队机运队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通修队值班矿领导矿应急救援组长其它相关单位事故地点d)一旦因矿井突发大面积停电事故引发停风事故,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必须立即汇报生产技术科(调度),并切断停287、风影响范围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并闭锁,关闭钻孔闸门,在停风巷道口设置警戒,在跟班干部或班长带领下撤出所有作业人员到全负压通风且有电话的地点待命。e)若事故发生后,矿长在1h内将事故信息汇报给新疆公司调度(电话:0991-625800)、伊宁县煤炭局(电话:0999-4022770)。2.7.4 处置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a)全矿井停电事故处理措施(1)停电事故发生后,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指派机电科或机运队相关停送电联系人员到35kV变电站负责协调供电恢复事宜,以及办理相关手续,得到恢复送电指令后,协助35kV变电站值班人员恢复送电。(2)288、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生产技术科(调度)反馈的事故信息,决定是否下达井下撤人命令。生产技术科(调度)应迅速将紧急救援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准确地传达到位。各单位及现场跟值班人员(或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生产技术科(调度)的各项指令。(3)停风后各采区施工人员在现场负责人的带领下,迅速撤离到进风巷内全风压通风且有电话的地点集结(撤离前停电并闭锁工作面所有非本安电源;涌水量大的地点,工作人员撤离前要堵好探防水钻孔),由现场负责人将各自区队的人数清点清楚后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并保持联系服从指挥部的指挥。不得长时间占用变电所或泵房的电话,互相通话时语言要简单明了,叙述准确。不得防碍井下供电恢289、复的信息指挥。(4)当各集结地点得到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撤人命令后,在现场负责人的带领下组织本区域所有人员有秩序地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至就近的安全出口。(5)井下各变电所、泵房的值班人员不得私自撤离,应在各自的岗位电话处等待指令。听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撤离指挥,当接到撤离命令后方可沿撤离路线撤离到安全出口升井,(生产技术科(调度)必须向每个值班人员讲明安全撤离路线和安全出口位置)。井底主排水泵房值班人员在接到生产技术科(调度)撤离命令时,应将通往主排水泵房的所有防水闸门后,再沿管子道从副斜井撤离。(6)变配电操作工、水泵司机在撤离前,应将各自岗位内的电气开关全部操作至“零位”,并闭锁。(7)应急救援指挥290、部下达井下人员沿井筒撤人命令后,应及时通知企管科到副斜井、斜风井、主斜井清点落实升井人数,生产技术科(调度)、井口信息站应配合各单位迅速核实实际下井人数。各单位应立即真实准确地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各单位井下出勤人数。为便于应急救援指挥部核对人数和组织抢救,各单位的当班电工,局部通风机司机、水泵司机以及安检员(瓦检)升井后不准离开,到各自单位值班室集结待命。(8)生产技术科(调度)必须保证调度台、监控机房、通信系统交换机等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备用电源的自动投入且运行正常,并保证通信、调度指挥系统畅通;保证值班室内的应急备用电源投入正常,关闭其他不必要的用电负荷,检查监控系统、通信系统运行正常,保证电291、力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在恢复送电时,监控系统要确保运行正常,实时监测井下各工作面的瓦斯变化情况、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开启恢复情况,要为供电恢复指挥人员及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准确的监测信息。(9)事故区域若有人未及时撤出,矿兼职救护队应根据生产技术科(调度)提供的人员位置、数量、地点及涉及的范围等信息,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快速确定出井下人员的避灾路线,同时选定救护队人员和抢救人员的行动路线、方法和措施;救援时,兼职救护队员必须首先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事故类型等相关信息、利用有效的传报方法,通知和引导灾区人员及受威胁区域人员迅速安全撤出。在伊犁州矿山救护队到矿后,应积极协助伊292、犁州矿山救护队做好救援工作。(10)事故发生后,按照地面指挥部安排的撤退路线撤离灾区,在不具备向地面撤离条件时,可迅速向永久避难硐室,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11)恢复正常供电的原则一旦整个矿井的供电电网恢复送电,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矿井实际确定恢复送电方案,并下达恢复送电命令。送电工作应由机电科科长统一指挥,每一道指令均要实施录音和笔记记录。送电工作是在地面35kV变电站内部供电系统恢复送电运行正常后,方可进行矿井的送电操作。(12)矿井恢复送电的程序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策指挥下,严格按照送电原则恢复送电运行。首先恢复斜风井的主要通风机供电,此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责令机运队专职维修工检293、查防爆门和风门的关闭情况,待矿井的通风系统恢复运行正常后(主要通风机操作司机应将风机的运行工况、电压、电流等参数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依据运行参数,判断主要通风机是否运行正常,但注浆站等与恢复主要通风机运行无关的供电负荷不得送电运行);其次恢复生产技术科(调度)、绞车房、副井口、办公楼等应急救援所需地点的供电,同时恢复副斜井提升系统供电。待主要通风机运行正常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情况及时安排相关电工、水泵司机、抢险救灾人员、局部通风机责任人以及安检员(瓦检)和应急救援主要单位的指挥人员、队长、机电副队长、班组长等分批下井,进行井下送电、灾情(水、瓦斯、顶板等)检查探测、排瓦斯及排294、水工作。 第一批下井人员:副斜井底信号工、把钩工,安检员(瓦检)、各变电所恢复送电的配电工及维修电工,主要泵房的水泵司机。第二批下井人员:机运队的轨道运输系统人员、采掘单位的机电副队长、局部通风机责任人和水泵司机、机电工及队干等。井下恢复送电时应遵循的原则:由近到远,先检查瓦斯后送电;先恢复各变电所高压供电系统,后恢复低压供电系统;先恢复主要排水地点,后送采掘工作面的原则恢复送电运行工作,严禁瓦斯超限送电。恢复通风时,原则上由区队现场负责人牵头,安检员(瓦检)、等做好相应的检查和监督指导工作。各变电所经安检员(瓦检)检查瓦斯后,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检查情况,等待指挥部指令。待变电所恢复送电正常295、后,首先恢复各泵房的排水设施的供电系统,并启动排水设备。各采区送电顺序按照矿井各采区恢复通风专项措施及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恢复送电工作。待各采掘工作面的通风全部恢复正常后,方可进行局部排水设备和动力电的恢复工作。并启动排水设备。如果安检员(瓦检)发现有瓦斯积聚或超限情况,应立即把聚集或超限情况如实汇报给指挥部,然后由矿总工程师做出决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待有害气体排放后,方可恢复送电。待全矿井上、下各地点的供电恢复正常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决定“矿井大范围停电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下达“救援工作结束”指令后,参加应急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方可离开救援岗位。b)矿井采296、区停电故障(即矿井井下的中央变电所供电线路、设备破坏性故障导致停电,地面主要通风机运行正常)中央变电所设备或双回路供电线路出现破坏性故障,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供电。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启动以下应急预案:生产技术科(调度)通知值班矿领导、机电科、生产技术科、通修队、安检科值班人员等相关人员到生产技术科(调度)形成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指导下:通知一采区和二采区所有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的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全风压通风的进风巷),通知安检员(瓦检)检查该地区有害气体情况、水害情况,并负责把口、设警戒,禁止人员进入无风地区。主排水泵房、综采工作面排水地点人员应注意观察水仓297、水位,检查防水门、穿墙管等安全设施完好及封堵情况,并及时向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生产技术科(调度)依据汇报情况通知相关生产业务科室采取应急措施。如:关闭防水门、封堵穿墙管、移泵、移开关、直至撤人;地面准备应急救援物资(排水设施、管路、开关、电缆等)。根据井下各排水地点的汇报情况,在供电系统恢复之前,若存在不可抗拒的水患,在生产技术科(调度)的统一协调下,由受灾单位和停产单位组织人员在地面准备抢险救灾物资,企管科(供应)、机电科、机运队、综合办做好配合。故障抢修与处理:当井下采区的供电系统出现故障后,生产技术科(调度)及时通知机电科、机运队对故障线路或设备组织抢修。在其人员、工具、工作量等因素298、决定抢修速度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向值班矿领导通报情况,并根据情况调用全矿任何单位的电工进行应急救援。供电系统恢复送电:参照全矿井停电后恢复供电程序条款操作。c)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故障处置措施(即矿井地面风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井下供电系统正常)按照主要通风机停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d) 应急结束(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灾区内伤亡人数,确保遇险人员全部获救。保证安全原则:恢复正常状态前,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二次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的隐患。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器仪表的连续监控,发现299、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2) 应急结束程序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方可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之后,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生产技术科(调度)组织恢复正常状态,首先制定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恢复生产工作,并及时向公司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2.8 矿井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8.1 事故风险分析2.8.1.1 事故类型根据潘津工业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结合矿井生产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潘津工业煤矿水害隐患主要来自:300、老空水、火烧区积水、地面塌陷坑接受的大气降水、地面洪水。(1)老空水原老窑23-25煤层采空区,工作面回采后形成采空积水区(主要为防灭火灌浆水),积聚大量积水,在采掘过程中,探放水措施执行不到位,很容易引发水害事故,老空水已成为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隐患,对矿井生产造成威胁。(2)火烧区积水矿井西北部为火烧区,目前,一采区副风联络巷及二采区2301轨道顺槽车场与23-25煤回风下山交叉位置均探放出火烧区积水,且火烧区与地面有一定沟通联系,在历年矿井涌水量实测过程中发现,汛期时,火烧区涌水量有增大趋势,若遇连续强降雨情况,在矿井排水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容易引发水害事故。(3)地面塌陷坑水随着矿井采掘活动301、不断进行,对应地面不同程度出现塌陷或产生裂隙,由于塌陷坑与采掘工作面有一定联系,若遇连续强降雨情况,在采掘工作面排水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容易引发水害事故。(4)地面洪水根据邻区历年来的生产经验,地面洪水一般情况下不会对矿井形成威胁,但本矿井(原老窑)曾遇到一次百年一遇的特大山洪,出现淹井人员伤亡事故。(本矿井设计以百年一遇的标准进行有关设计)。2.8.1.2 危害程度分析(1)回采工作面水害分析2201工作面回采期间不断进行防灭火灌浆工作,采空区冒落的矸石阻碍灌浆水涌出,容易发生溃浆,造成水灾事故,例如2203工作面停采期间进行防灭火灌浆,出现一次大量溃浆事故,最大溃浆量超过800m3/h,由于溃302、浆持续时间不长,最终才没有造成下部2205胶带顺槽掘进面淹面。(2)掘进工作面水害分析2301轨道顺槽掘进面临近上部老窑采空区,同时随着掘进工作不断进行,该掘进面可能还将受到来自顶部2201采空区积水威胁,若探放水措施执行不到位,很可能造成水灾事故。(3)地面水害分析地面洪水溃入井口造成淹井事故,可能造成人员受困井下或人员伤亡。可能造成井筒或井底重要设施、设备遭受破坏,造成矿井生产中断。(4)其它水害事故分析采掘工作面过断层时,探放水措施不力或穿越地质钻孔时未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时有可能发生突水。在突水期间,矿井的主排水系统或采区泵房发生严重故障,短期内不能修复,排水能力不足,易导致水灾。全矿供303、电发生故障,短期内不能修复,致使井下主排水系统停止运转,导致水灾。下山掘进工作面未按排水设计要求配备排水能力,不能自流的回采工作面未形成设计排水能力,排水能力不够,可能发生水灾。2.8.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8.2.1 应急组织体系为了加强对矿井水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成立水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经营副矿长 党委书记 成 员: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 生产技术科科长 机电科科长 安检科科长 企管科(供应)负责人 企管科科长 矿医务室负责人 综合办主任 综合办(保卫)负责人 机运队(后勤)负责人通修队队长 304、机运队队长 事故单位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调度)。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生产技术科(调度)其他人员(兼)办公室24小时值班,矿至少有一名副矿级以上领导干部值班。联系电话:7889939、7888888;井下直拨9939或8888直接与调度台联系2.8.2.2 指挥机构职责(1)应急指挥部职责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组成调动。组建现场指挥部、确定指挥人员、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指挥、调度应急队伍和资源配置,包括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保卫和救援物资、善后处理等。批准本预案的终止。(2)总指挥职责根据现场的危305、险等级、潜在后果等,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指挥、协调应急程序行动及对外消息发布。事故或突发事件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向公司、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3)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协调、组织应急行动所需人员、队伍和物资、设备调运等。(4)成员单位职责生产技术科(调度)负责人: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总指挥,并根据领导指示上报新疆公司调度,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传达各项救援命令,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负责保障306、应急过程的通信畅通;负责组织救援车辆调配及外部交通协调事宜。安检科科长:负责监督事故应急救援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及分析工作。生产技术科科长:协助制定水害事故救援及处理方案,并负责准备好各类图纸和资料。 企管科科长:负责提供水灾事故所需用的各种排水管路。机电科科长:负责提供各类抢险设备的供应,制定事故区域排水方案及应急排水系统的安装,确保事故区域排水系统正常。企管科(供应)负责人:负责提供各类抢险救灾物资。综合办主任:负责外来人员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受害及遇难人员家属的善后处理工作。综合办(保卫)负责人: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307、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企管科科长:负责协助安全副矿长做好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入井、升井人数的统计,负责入井证的发放及入井人员控制、监督工作。机运队(后勤):负责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通修队队长:负责根据救援需要调整灾区通风系统,保证事故发生区域通风系统正常;负责组织人员及设备进行水害事故抢险及事故处理。机运队队长:负责矿井主排水系统的正常,并做好事故区域应急排水设备安装工作;负责各类抢险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带领雨季“三防”抢险队员做好井口防水墙的构筑及工业广场、风井的排水工作。事故单位负责人:308、根据指挥部指令,做好事故发生区域人员的撤离及现场抢险救援工作。2.8.2.3 应急救援小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救援小组。(1)抢险救灾组成员:由应急救援总指挥任命现场指挥组组长,有关业务科室、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职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围、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及时处理突发灾变;并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2)技术保障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职责:主要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3)警戒保卫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综合办(保309、卫)负责人职责:负责地面事故现场的保护,同时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巡视地面其它重要场所,做好事故抢救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4)医疗救护组 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矿医务室人员职责:负责遇灾人员的急救,包括急救站的设立、物资准备、救治护理人员配备等。(5)后勤保障组组长:经营副矿长成员:机运队(后勤)、企管科(供应)负责人、机运队队长职责: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全部外来人员生活接待及内部参战人员的生活安排;负责全部救灾物资的准备、购置,并负责按规定装车、封车押运至副井井口或事故地点;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运送应急救援人员或物资。(6)事故调查组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安检科科长 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310、查、分析,搜集原始资料、形成事故报告。 (7)善后处理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综合办主任 企管科科长职责:负责事故遇难人员家属的安置、补偿,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核算救援费用。(8)信息发布组组长:党委书记成员:综合办、安检科等部门人员组成职责: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负责事故报告起草工作。2.8.3 处置程序2.8.3.1 危险源监控(1)老空水监控在采掘工程图上标明采掘工作面积水区及其最洼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并分别外推30米、60米用红色、蓝色圈出积水区的探水线、警戒线。确定积水区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311、系,分析其主要的充水因素,预计可能的积水面积、积水量和补给来源。当掘进工作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探水线前),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在放水地点悬挂施工牌板,表明距积水边界距离及积水相关参数等,同时要制定预防有害气体溢出伤人的专项措施。(2)火烧区积水监控建立健全采区和工作面排水系统。对井下各涌水量观测点进行定期测量,特别加强对火烧区出水点的水量观测,关注水位变化情况。(3)地面塌陷坑水监控定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巡视地面塌陷坑,建立塌陷坑巡视台账,并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密切关注气象台的天气预报信息,发现异常信息,及时汇报矿领导。密切关注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情况,并建立台账。(4)地表水监控对矿区范围内的地表水312、体(地面防洪沟)设立观测站,进行观测,建立地表水体观测台帐。调度台密切关注气象台的天气预报信息,发现异常信息,及时汇报矿领导。2.8.3.2 预警行动(1)预警条件采掘地点出现如下透水征兆时必须发出水害预警:老空水透水预兆。由于老空水积存时间较长,水量补给排泄差,常称“死水”,透水预兆有挂红、水味发涩或出现雾气等现象。断层水透水预兆。通常情况下,断层水水量补给较充分,故称“活水”,透水预兆有采掘工作面出现来压、淋水增大;遇断层带中有淤泥时,水较混浊多呈黄色等现象。顶底板透水预兆:顶板来压,淋水增大,采掘工作面空气变冷,采后老塘涌水突然增大等。钻孔施工透水征兆:探放水钻孔施工时发生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3h降雨量接近50mm,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2)预警方式、方法现场作业人员发现有以上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报告矿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内容包括突水地点及水情。现场发现水情的作业人员通过电话、喊话器等形式发出警报,按照避水灾路线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3)预警处置程序当生产技术科(调度)接到事故发生单位预警电话后,应根据可能来水方向、地点、水量等因素,通知井下受水患影响地点的所有人员马上按避水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