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06-2020年)(3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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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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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二一二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前 言2第二章 乡镇概况3第三章 土地利用现状4第四章 土地利用的方针和规划目标7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9第六章 主要用地安排12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和空间管制分区14第八章 村级土地利用控制20第九章 重点项目用地安排20第十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21附表24永川区三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第一章 前 言第1.1条 规划修编的目的和依据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实现该镇土地资源的2、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以及重庆市永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三教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三教镇的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对三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第1.2条 规划指导思想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改变传统的土地利用模式,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2、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3、注重统筹城乡发展3、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第1.3条 规划修编的原则1、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2、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前提;3、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用地规模;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统筹规划、城乡协调、合理布局;6、公众参与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第1.4条 规划修编的任务根据三教镇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对各类土地的要求和本镇土地资源的特点,本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城乡结构统一,科学合理4、利用土地,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兼顾近期利益与长远目标,考虑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等原则,对全镇土地利用予以规划。第1.5条 规划的范围本规划的范围是三教镇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第1.6条 与其它规划的衔接本规划与永川区城镇体系规划、三教镇城镇规划和工业、农业、林业、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的发展规划进行协调和衔接。第1.7条 规划的实施管理本规划由永川区三教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规划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即成为三教镇土地利用、各项建设及土地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遵照实施。三教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具体的实施管理。第1.8条 规划年限本次规划修编,以2005年为基期年,2005、9年为编制时点, 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第二章 乡镇概况第2.1条 概况三教镇位于永川北部,处于永川、大足、铜梁三县交界处,西南临双石镇,东临板桥镇,幅员面积104平方公里,辖2个社区居委会、13个农业村,总人口6.3万。该镇距永川城区、16公里,距重庆市区63公里,永川至合川、大足、铜梁的省道公路和即将开工的重庆外三环横贯全境,是永川工业重镇和永川北部交通、通讯枢纽和人流、物流、信息集散中心。三教镇在永川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定位为未来北部小城市。2003年,完成GDP5.8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为15.18亿元,农业总产值3.4亿元,工业总产值11.7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3069元。三6、教镇属浅丘地区,平均海拔300米左右,年均气温17.6,气候温和。森林资源以楠竹、慈杂竹、松树、杉树为主。镇内矿产资源煤、石英砂储量尤为丰富,各项基础设施也比较完善。第三章 土地利用现状依据2009年三教镇土地利用二调成果(附表1),按照规划基数转换的要求,进行规划基数转换工作,编制三教镇规划基数分类各类用地面积表(附表3)。第3.1条 土地利用现状2009年,全镇土地总面积10445.31公顷,土地利用现状见附表1及附表3。1、农用地三教镇农用地总面积8889.17公顷,占全镇幅员面积的85.10%。耕地耕地面积4183.6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7.06%,其中田2461.54公顷,土177、22.13 公顷,分别占耕地面积的58.84%和41.16%。粮食作物主要是稻谷、玉米、小麦、高粱、大豆、红苕,经济作物主要是油料作物。园地园地面积1081.0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2.16%。其中果园399.97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37.01,以种植柑桔为主;茶园426.55公顷;其它园地254.27公顷。林地林地面积2467.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62%,高于全区林地平均比重(13.48%)近10个百分点。其中,有林地2317.48公顷,占林地的93.94%;其他林地149.5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6.06%。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面积为1157.21公顷,占幅员面积的11.08%,8、其中田土坎778.93公顷,坑塘水面242.66公顷,农村道路103.31公顷,农田水利用地8.12公顷,分别占其它农用地的67.31%,20.97%,8.93%,0.70%。2、建设用地全镇建设用地面积1485.41公顷,占幅员面积的14.22%。城乡建设用地全镇城乡建设用地1274.2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5.79%。其中城镇用地51.54公顷,独立建设用地13.2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112.05公顷,采矿用地97.44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的4.03%、1.03、87.31和7.63。交通水利用地全镇交通水利用地为202.9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3.63%,其中公路用地59.51公9、顷,水库水面139.91公顷,水工建筑用地3.52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的29.32、68.94、1.73。其他建设用地全镇其他建设用地8.2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55%。3、其他用地全镇有其他用地面积70.72公顷,占全镇幅员面积的0.68% 。水域全镇有水域面积50.60公顷,全为河流水面,占其他用地的71.55。自然保留地全镇有自然保留地面积20.12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28.45%。第3.2条 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三教镇土地利用结构仍需完善。在农用地中其它农用地的比例偏高,占农用地面积的13.03%,仅田坎面积就占整个农用地面积的8.76,相当于耕地10、面积的18.60,不利于农用地的集约利用。2、城乡用地缺乏统筹2009年该镇城镇规模为51.54公顷,作为永川区的重点镇,这样的城镇用地偏少,加之城镇基础设施不配套,交通配套设施不健全,明显制约其镇域中心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也削弱其对外的吸引和交流。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115.52公顷,农村人口5.5万,人均居住用地面积202.8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87.31%,所占比重过大。第四章 土地利用的方针和规划目标依据重庆市永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下达给三教镇的主要规划指标,结合三教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三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附表4)。第4.11、1条 发展定位根据永川区自然、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区性差异与三教镇的实际情况将该镇未来的发展定位为农业经济为基础的、锻铸工业及生态旅游强镇之一。第4.2条 土地利用方针切实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为目标,遵循以下方针:1、落实永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从三教镇土地资源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出发, 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为促进本区域协调发展营造土地条件。2、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切实保护现有耕地。3、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营造土地资源持续利用的良性机理和环境,发挥土地资源的12、社会、经济和生态综合效益,实现社会、经济、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4、三教镇位于永川区北部低山丘陵农业、旅游发展区,要特别注意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第4.3条 2009年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目标1、农用地面积减少22.59公顷,内部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农用地总面积为8862.08公顷,占总面积的84.84%, 其中:耕地4238.58公顷,比2009年净增加54.92公顷 ,比重由2009年占幅员面积的40.05%增至40.58%。主要由于生态屏障的建设和建设占用,耕地减少191.73公顷,但同期土地整理和复垦新增耕地246.65公顷,增减相抵净增加54.92公顷。以适应商品粮、油、菜13、基地的用地需求。园地1065.15公顷,比2009年净减少15.87公顷 ,比重由2009年占幅员面积的10.35降到10.20%。林地2451.45公顷,比2009年净减少15.83公顷 ,比重由2009年占幅员面积的23.62%降到23.47%。其它农用地1106.89公顷,比2009年净减少50.31公顷 ,比重由2009年占幅员面积的11.08%降到10.6%。2、城乡建设用地内部调整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1241.36公顷,比2009年净减少32.90公顷 ,比重由2009年占幅员面积的12.2%降至11.88%。但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增加238.80公顷,较好适应快速发展的城建需要。原14、农村居民点用地则减少234.77公顷,用于补充其他建设用地的增加。到2020年,交通用地为119.77公顷,比2009年净增加60.26公顷 ,比重由2009年占幅员面积的0.57%增加到1.15%。水利设施用地增加0.10公顷。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增加27.46公顷,占幅员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14.22增至2020年的14.48。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第5.1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1、农用地 在精细安排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大力推进耕地补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适度的土地开发,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生态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林地和园地面积将适度增加。2、建15、设用地 保证交通、水利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精细安排、适度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通过建设用地的内部挖潜和合理安排来保障城镇工矿用地的科学用量;通过建设农民新村和农村居民点整理,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第5.2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内容1、耕地大力进行土地整理复垦,控制耕地减少耕地在三教镇可持续发展中主要具有农产品生产功能,此外还具有生态环境功能、观光休闲旅游功能和景观文化功能,以及生态间隔等环境保护功能。因此,在充分发挥耕地上述功能的基础上,应严格控制耕地面积的减少。规划期内,将对全镇约5%的耕地实施土地整理和对25%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复垦预计可补充耕地246.65公顷,到2020年,全镇保有耕地416、238.58公顷。2、园地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有所减少园地在三教镇可持续发展中具有生态环境功能、水果和花卉产品生产功能、观光休闲旅游功能和景观文化功能。在充分发挥园地上述功能的基础上,与生态退耕、产业结构调整与农业产业化工程建设相结合,扩大优质园地,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同时,实行品种调整,发展以名、特、优品种为主的集约生产。规划期内,园地减少15.87公顷。到2020年,全镇有园地面积1065.15公顷。3、林地优化结构,适当减少林地在三教镇可持续发展中具有生态环境功能、观光休闲旅游功能和景观文化功能。在充分发挥林地上述功能的基础上,将生态退耕与自然保护区、生态林、经济林的建设相结合,在保护和建17、设好现有林地,改造疏林地和灌木林地的基础上,调整、优化林地结构,大力发展有林地。规划期内,林地减少15.83公顷。到2020年,全镇实有林地面积2451.45公顷。4、建设用地保证重点需要,城乡统筹发展统筹安排城乡用地,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整农村居民点用地,促进建造城乡生态宜居环境;保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适度增加工业用地,控制建设用地的过度增加;通过大力建设农民新村和原有农村居民点的复垦,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预计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27.46公顷,达到1512.87公顷。第5.3条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的思路1、用地布局的优化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协调安排农用地18、和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农村用地布局;各类用地优化组合,形成和谐生态空间。2、土地利用布局的调整思路依据三教镇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为导向,优先考虑生态屏障网络用地,科学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农用地:发挥农用地多重功能,统筹安排城乡绿色空间农用地中保证耕地、基本农田,以及自然保护区的园地、林地。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景观、间隔功能,结合城镇用地布局进行安排,有利于耕地综合功能的发挥。园地布局与水果园地、花卉苗木园地建设和各种城市绿地建设相结合,着重拓展生态空间。林地主要布局在条状山地中,同时与镇内各种生态防护林建设和城市公园绿地的建设相结合,以保护生态环境,形19、成城乡绿色空间。建设用地:避让重要生态环境用地,优化用地布局建设用地的布局重点是全镇的重要建设地区和近期发展地区,重点安排在镇中心的近期发展地区,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近期建设地区。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以建制镇为中心,依托城镇已有的基础,与自然山水、耕地、园地、林地穿插布局,形成城区宜居环境的基础。工矿用地向工业园区集中。在污染性工矿用地与人口密集地区之间的安全距离范围内,保留连片、大面积林地、园地、水面、山体等绿色空间。通过建设农民新村和农村居民点复垦,使农村居民点逐步集中。其他土地:保护天然河流,发挥生态功能保护天然河流和湿地系统,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第5.4条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和优化依据20、三教镇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条件,以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为导向规划用地布局。在城乡高度发展区,统筹安排城郊生态和城市绿地相结合的绿色系统;以农田、绿地、江河水面疏解城市,形成耕地等农用地、江河水面、山体与城市建设用地穿插布局的组团式布局。在农业发展和基本农田建设区,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耕地、园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将小城镇、农村居民点与河流水面、耕地、园地、林地穿插布局,形成城乡宜居环境的基础。在林农和旅游发展区,保护天然林和各种林地、园地等,构建区域生态屏障,保护生态旅游。用地布局调整方案: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镇中心部位,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有关部21、门的规划进行布局。通过建设农民新村和农村居民点整理,使农村居民点逐步集中并沿着主要交通线分布。工业和城镇等建设用地,以中心城镇为依托,交通干线加农民新居为纽带进行布局。在城镇用地布局时,注重保护古镇等人文历史景观;结合当地山水实际,构建山水园林城镇。耕地:主要布局在该镇东南部平坝和丘陵地区。进行土地整理和中低产田土改造,建设稳产高产的基本农田。对山地中的陡坡耕地逐步实施退耕还林,对丘陵中的陡坡耕地逐步实施退耕还园,因地制宜营造园、林地。城镇周边耕地,要充分发挥其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将耕地等农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穿插布局,构建城乡生态空间,形成城乡宜居环境。园地: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对丘陵中的22、陡坡耕地实施退耕还园,培育优良品种,扩大园地面积。林地:主要分布在西北林区和条状山地中。对山地中的陡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也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第六章 主要用地安排第6.1条 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4238.58公顷。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3773.54公顷,占2020年耕地保有量的89.03%。通过土地整治,加强耕地的补充。在20092020年期间,一共补充耕地246.65公顷。第6.2条 建设用地控制保证重点需要,城乡统筹发展统筹安排城乡用地,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整农村居民点用地,促进建造城乡生态宜居环境;保证交通、水利等基23、础设施用地,适度增加工业用地,控制建设用地的过度增加;通过大规模地整治农村居民点用地,逐步减少宅基地面积,到达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目的。规划期内,确定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27.46公顷,达到1512.87公顷。第6.3条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和优化林地结构,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全镇林地覆盖率和有林地占林地的比重将有所提高。至规划末期,林地覆盖率将不低于23.47%,该镇西部林带是永川区“川”字型低山岭群的自然保护区的一部分,是山川秀美的永川和青山绿水的重要生态支撑。其次通过土地整理,使全镇的水土流失基本上得到治理。至规划末期,全镇水土流失面积将减少48%以上,水土流24、失强度将大幅度下降,成为三峡水库水资源保护和三峡库区水土保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第6.4条 土地整治耕地补充的主要来源是土地整理。规划期内将实施土地整治,共补充耕地246.65公顷。1、整治目标2009年,全区有耕地4183.6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112.05公顷。规划期内,对该镇209.18公顷的耕地和田坎进行整理,对252.62公顷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复垦,共可新增耕地246.65公顷。2、整治分区确定为土地整理重点村的是牌坊、三台、石岭和玉峰四个村,其余九个村为一般村。确定为土地复垦重点村的是陡河沟、利民、三台、石龙、双坪、玉峰和石龙七个村,其余六个村为一般村。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和25、空间管制分区第7.1条 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用途分区是土地利用合理布局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手段。根据土地基本用途不同,将全镇土地划分为五个土地用途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在各土地用途区内,将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有关法规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具体的分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未来将逐步实现按照土地用途区来安排各业用地。1、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于区内广大丘陵地区,集中在河流沿岸的平坝、浅丘地区。区内分布有公路和农村道路、坑塘、沟渠等其它用地,零散农村居民点,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园地和小块林地。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本用地区面积4526、65.66公顷。本用地区内地势较为低平,多为丘陵坝地谷地,土壤肥力较高,土层较厚;农业气候资源丰富,水利条件较好;开发历史悠久,交通方便,劳动力资源充足;是全镇高产稳产农田的集中地,有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的良好条件。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主要是:(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田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严格控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基本农田转变用途。基本农田划定以后,应落实到地块和农户,登记造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3)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三教镇政府应当补充划定与所占基27、本农田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补充划定的,由永川区人民政府在全区内调剂补充;(4)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屋、建窑、建坟、挖沙、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5)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额外预留一定量的基本农田,确保在规划期内计划外的建设不会导致基本农田面积的减少。2、一般农地区本用地区主要分布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周围和附近。区内分布有农村道路、坑塘、沟渠等其它用地和小块零散的村庄、道28、路,以及农田之间的小块园地和林地,但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本用地区面积1635.42公顷。本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只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控制本区的农田转变用途,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2)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业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4)鼓励区内的非农业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29、务用地。3、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本用地区包括建制镇、中心村等农民居住集中地点的建设用地和预留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和村庄建设用地分散于全镇,还包括零星分布的小块耕地、园地和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等建设用地。区内还穿插有少量耕地、园地、林地和交通用地等其它用地。本用地区面积1412.66公顷。本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应按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布局需要,土地利用严格与城镇规划相衔接,根据城镇性质和功能来配置各类用地;(2)区内城镇村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城镇村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严禁土地资源闲置和浪费。大型工业项目应当作好前期论证,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30、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本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4)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5)鼓励零星分布的农村居民点向规划的农民新村集中,鼓励开展废旧宅基地复垦和改造;(6)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7)在利用本区土地时,应当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防止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4、独立工矿区主要是指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建设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用地区面积71.96公顷。本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31、的工业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撂荒。5、林业用地区主要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成片集中分布在低山区。区内还分布有零散的农村居民点、废弃的采矿地、公路和农村道路等其它用地,以及零星耕地和小块园地。本用地区面积2484.17公顷。本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32、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需要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6、其他用地以上用地区以外用地为其他用地,该用地区面积为275.44公顷。第7.2条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本规划将三教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划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的边界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区内用地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33、期用地区。本区面积1220.45公顷,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独立工矿用地面积协调一致。允许建设区管制规则:(1)本区土地的主导用途是城区、村庄、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建设用地增加,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3)鼓励区内建设发展,将外延增加用地与挖掘内涵的存量用地相结合,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4)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调整,须报与规划审批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2、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城34、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内区域。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是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出的城区、村庄、工矿建设,在规划期内可以选择布局的范围边界。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本区用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布局调整。本区面积264.1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管制规则:(1)本区土地的主导用途是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本区用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布局调整;(2)区内土地,需要转为建设用地时,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方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3)规划期内,本区边界即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35、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需调整,应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是三教镇内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本区面积5849.06公顷。限制建设区管制规则:(1)本区土地主导用途是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林业生产,开展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1)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形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4、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是为保护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规划期内36、需要禁止各项建设的空间区域。区内土地具有重要的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本区面积3111.62公顷。禁止建设区管制规则:(1)本区土地的主导用途是生态和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区边界,即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3)鼓励将本区内废弃采矿地、灾毁地复垦为各种农用地。第八章 村级土地利用控制根据三教镇域自然、社会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及区内各行政村的特点,实施村级土地利用控制安排(附表7)。第8.1条 耕地及基本农田根据各行政村原耕地总量、生态建设及农业结构调整需要等因素进行耕地的保护与调整。在努力保持原有37、耕地质量的基础上,进行土地整理和改造,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同时又计划的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及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扩大耕地有效面积。在耕地大于25度的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还草,建立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农田安排主要以耕地质量为依据,根据耕地耕作及土壤肥力条件,同时考虑各村未来建设发展用地需求来安排。第8.2条 建设用地根据各村经济基础、区位条件及未来发展潜力,综合考虑城乡用地统筹安排各村的建设用地,未来建设用地扩展用地主要安排在三台村、石龙村、新观音村及玉峰等村,其他村庄的建设用地需求主要在内部复垦挖潜解决。第九章 重点项目用地安排规划期间,三教镇的重点项目有7项,全为交通建设。分别为重庆38、三环高速公路(包括长江大桥及其引道)、电力输电线路工程、移动村通工程、小安溪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镇级水厂改扩建工程、大石路和三中路。(详见2006-2020年永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第十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第10.1条 深入开展土地国情国策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思想认识1、大力普及土地科学知识,增强土地忧患意识,提高全民对土地可持续利用重要性的认识。2、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众对遵守土地法规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违反土地法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3、加强土地宣传和舆论监督,增强公众参与意识。第10.2条 加强土地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新制度1、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跟踪管理。2、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以及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3、实行有利于实施土地规划的经济政策。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培育完善地产市场;制定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的经济政策;鼓励将土地开发整理与中低产田土改造、水土流失治理相结合,并制定相应的经济扶持政策,在资金、物质、技术上给予支持。4、实行有利于实施土地规划的奖励政策。对认真执行土地规划、在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科学管理以及进行有40、关科学研究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第10.3条 健全规划管理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管理1、加强公众参与规划编制规划编制工作在三教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编制工作中广泛吸收各有关部门和村干部参与。规划方案按规定开展听证活动,广泛听取公众意见。2、健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体系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三教镇人民政府遵循土地管理法要求,在土地利用上作出的重大决策,一经审查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全镇各行业的用地计划在确定用地规模和布局上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本规划相衔接。编制和修订城镇规划、乡村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及村镇建设用地的用地规模和范围相衔41、接。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土地整理、土地开发等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和修订,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3、一切建设用地按本规划实行数量控制和布局控制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或突破规划用地指标,且未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用地;不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土地。4、严把农用地转用的审批关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规模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项目用地进42、行审查。要重点控制各类园区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各项建设要充分利用空闲地和非耕地,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村镇建设应当按照规划实行合理布局,集中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限制农房建设占用耕地和其它农用地。6、规划效力维护和完善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确需修改的,要依法按程序报批。第10.4条 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和管制制度1、基本农田划定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以镇、街道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并通过成图、定界、立碑、造册和签订责任书等方式予以落实。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征用基本农田,需报经国务院批准。2、鼓励保护和充分利用耕地(1)各级政府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43、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严格保护耕地的责任落在第一把手身上。(2)严格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占用耕地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重庆市政府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耕地。(3)防止荒芜耕地。鼓励农民减少荒芜耕地,充分利用耕地开展农业生产。第10.5条 加强政府管理土地职能,强化土地管理1、改革和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加强土地管理职能,强化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和群众监督机制。2、推行政府领导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耕地保护行政区域44、领导责任制,把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耕地保护目标和防止违法用地情况,作为定期考核考核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3、各级国土管理机构,作为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向各级人大报告土地规划的实施情况。第10.6条 运用先进手段,提高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和管理水平本规划为运用先进手段实施规划管理提供基础条件。应当立即造就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尽快将规划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发挥其准确和快速的管理功能。对规划实施进行有序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偏差,及时予以纠正。规划编制单位有责任配合管理部门共同解决规划管理系统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问题。附表45、1 三教镇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结构表土地总面积:10445.31 单位:公顷一级地类二级地类地类名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地类名称面积占一级地类比重(%)合计10445.3110010445.31耕地4181.4440.03水田2461.5458.85水浇地0.000.00旱地1720.6241.15园地1080.8010.35果园399.9737.01茶园426.5539.47其他园地254.2823.52林地2467.0023.62有林地2317.4893.94灌木林地0.000.00其他林地149.526.06草地15.510.15天然牧草地0.000.00人工草地0.000.0046、其他草地15.51100其他土地807.017.73设施农用地24.203.00田坎778.5096.43盐碱地0.000.00沼泽地0.000.00沙地0.000.00裸地4.310.57城镇及工矿用地1285.9312.31城市0.000.00建制镇64.765.03村庄1115.5286.75采矿用地97.447.5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210.64交通运输用地163.411.56铁路用地0.000.00公路用地59.5736.44农村道路103.8463.56港口码头用地0.000.00管道运输用地0.000.0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44.214.25河流水面50.6011.38水库47、水面139.8431.46坑塘水面242.1554.54沿海滩涂0.000.00内陆滩涂0.000.00沟渠8.131.83水工建筑用地3.490.79冰川及永久积雪0.000.00附表2 二调地类转换成规划基数地类对照表二调地类及代号乡(镇)级规划地类一级类二级类代号处置三级类二级类耕地水田011水田耕地水浇地012水浇地旱地013旱地园地果园021合并园地茶园022其他园地023林地有林地031合并林地灌木林地032其他林地033草地天然牧草地041牧草地人工草地041其他草地043自然保留地(部分)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122设施农用地其他农用地(部分)田坎123田坎其他农用地(部分)盐碱地48、124合并自然保留地(部分)沼泽地125沙地126裸地127城镇及工矿用地城市201城市城乡建设用地建制镇202分割建制镇独立建设用地(部分)村庄203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204分割采矿用地独立建设用地(部分)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分割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部分)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铁路用地101铁路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部)公路用地102公路用地农村道路104农村道路其他农用地(部分)机场用地105民用机场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部)港口码头用地106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107管道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111河流水面水域(部分)湖泊水面112湖泊水面水库水面113水库水面交49、通水利用地(部)坑塘水面114坑塘水面其他农用地(部分)沿海滩涂115合并滩涂水域(部分)内陆滩涂116沟渠117农田水利用地其他农用地(部分)水工建筑用地118水工建筑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部分)冰川及永久积雪119自然保留地(部分)附表3 三教镇二调土地利用结构表(转基数后)单位:公顷 一级地类二级地类三级地类地类名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地类名称面积占一级地类比重(%)地类名称面积占二级类比重(%)合计10445.3110010445.3110445.31农用地8889.1785.10耕地4183.6747.06水田2461.5458.84水浇地0.000.00旱地1722.1341.150、6园地1081.0312.16林地2467.2727.76牧草地0.000.00人工草地0.000.00其他农用地1157.2113.02设施农用地24.202.09农村道路103.318.93坑塘水面242.6620.97农田水利用地8.120.70田坎778.9367.31建设用地1485.4114.22城乡建设用地1274.2685.79建制镇51.544.04农村居民点1112.0587.27采矿用地97.447.65独立建设用地13.221.04交通水利用地202.9413.66铁路0.000.00公路59.5129.32港口码头用地0.000.00管道运输用地0.000.00水库水51、面139.9168.94水工建筑用地3.521.73其他建设用地8.210.55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000.00特殊用地8.21100.00盐田0.000.00其他土地70.720.68水域50.6071.55河流水面50.60100.00湖泊水面0.000.00滩涂0.000.00自然保留地20.1228.45附表4 三教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基期年近期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间面积/hm2比重(%)面积/hm2比重(%)面积/hm2比重(%)面积增减/hm2土地总面积10445.31 100.00 10445.31 100.00 10445.31 100.00 0.00 农52、用地耕地4183.67 40.05 4222.11 40.42 4238.58 40.58 54.92 园地1081.03 10.35 1069.91 10.24 1065.15 10.20 -15.87 林地2467.27 23.62 2456.19 23.51 2451.45 23.47 -15.83 牧草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农用地1157.21 11.08 1121.99 10.74 1106.89 10.60 -50.31 农用地合计8889.17 85.10 8870.20 84.92 8862.08 84.84 -27.10 53、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51.54 0.49 218.70 2.09 290.34 2.78 238.80 农村居民点1112.05 10.65 947.72 9.07 877.29 8.40 -234.77 采矿用地97.44 0.93 78.83 0.75 70.85 0.68 -26.60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3.22 0.13 5.99 0.06 2.89 0.03 -10.33 小计1274.26 12.20 1251.23 11.98 1241.36 11.88 -32.90 交通水利及其他土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4、公路用地59.51 0.57 101.69 0.97 119.77 1.15 60.26 民用机场用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港口码头用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管道运输用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小计59.51 0.57 101.69 0.97 119.77 1.15 60.26 水利设施水库水面139.91 1.34 139.96 1.34 139.99 1.34 0.07 水工建筑物用地3.52 0.03 3.54 0.03 3.55 0.03 0.055、3 小计143.43 1.37 143.50 1.37 143.53 1.37 0.10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特殊用地8.21 0.08 8.21 0.08 8.21 0.08 0.00 盐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小计8.21 0.08 8.21 0.08 8.21 0.08 0.00 建设用地合计1485.41 14.22 1504.63 14.40 1512.87 14.48 27.46 其他土地水域50.60 0.48 50.60 0.48 50.60 0.48 0.00 自56、然保留地20.12 0.19 19.87 0.19 19.76 0.19 -0.37 其他土地合计70.72 0.6770.47 0.67 70.36 0.67 -0.37 注:编制乡(镇)规划时,可根据实际需要,有选择地对地类进行归并或细化。附表5 三教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单位:公顷基期耕地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减(-)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近期4183.67 172.66 172.66 0.00 0.00 0.00 134.21 132.54 0.00 1.67 38.457、4 4222.11 3882.08 规划远期4222.11 74.00 74.00 0.00 0.00 0.00 57.52 56.80 0.00 0.72 16.47 4238.58 3773.54 规划期4183.67 246.65 246.65 0.00 0.00 0.00 191.73 189.35 0.00 2.38 54.92 4238.58 3773.54 年均增减22.42 22.42 0.00 0.00 0.00 17.43 17.21 0.00 0.22 4.99 -32.89 附表6 三教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项 目规划近期规划远期规划期合计合计占用农用地占58、用耕地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149.26 148.95 110.24 63.97 63.83 47.24 213.24 212.78 157.48 1、城镇130.48 130.21 97.26 55.92 55.80 41.68 186.40 186.01 138.94 2、农村居民点18.06 18.01 12.60 7.74 7.72 5.40 25.80 25.73 18.00 3、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73 0.73 0.38 0.31 0.31 0.16 1.04 1.04 0.55 二、交通用地41.93 41.93 22.31 1759、.97 17.97 9.56 59.90 59.90 31.87 三、水利设施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四、其他建设用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总计191.20 190.88 132.54 81.94 81.81 56.80 273.14 272.68 189.35 年均占地17.38 17.35 12.05 7.45 7.44 5.16 24.83 24.79 17.21 附表7 三教镇村级土地利用控制表 单位:公顷村名耕地基本农田建设用地2009年变化2020年60、2009年变化2020年2009年变化2020年三教镇4183.67 54.92 4238.58 4135.34 -361.80 3773.541485.41 27.46 1512.87 三教镇陡沟河村345.60 6.42 352.02 357.54 -57.70 299.84108.81 2.71 111.53 三教镇郝家坝村314.62 19.38 334.00 318.38 -12.04 306.34100.19 -19.46 80.73 三教镇利民村297.56 2.92 300.48 258.61 13.25 271.86116.88 3.37 120.26 三教镇牌坊村336.161、7 19.52 355.69 352.61 -18.28 334.3381.27 -18.47 62.80 三教镇三台村303.80 -16.60 287.20 274.36 -56.51 217.8570.40 26.86 97.26 三教镇石岭村267.99 15.84 283.83 268.69 -3.68 265.0179.44 -16.05 63.39 三教镇石龙村267.47 11.60 279.07 273.37 -8.33 265.0457.54 -11.61 45.93 三教镇双坪村360.59 21.73 382.32 365.86 -14.61 351.25105.59 62、-10.68 94.91 三教镇新观音村347.69 3.16 350.85 358.40 -30.32 328.0877.46 2.72 80.18 三教镇永安村356.03 20.08 376.11 358.65 -4.66 353.9985.55 -20.05 65.50 三教镇永玻村315.67 -3.01 312.66 314.21 -73.07 241.14146.47 8.32 154.78 三教镇玉峰村418.77 -64.64 354.14 395.90 -94.66 301.24117.01 88.75 205.76 三教镇云龙村235.65 7.93 243.57 23863、.76 -13.19 225.5780.74 -3.30 77.44 三教镇场镇1.12 -1.12 0.00 0.00 0.00 0.0066.01 3.29 69.30 三教镇张家湾林场4.91 2.53 7.43 0.00 4.66 4.6616.12 -2.49 13.63 三教镇新胜茶场4.77 1.51 6.29 0.00 3.53 3.5318.26 -1.46 16.80 三教镇红旗林场4.76 7.66 12.42 0.00 3.81 3.8120.03 -5.00 15.03 三教镇花滩水库0.00 0.00 0.00 0.00 0.00 0.0026.47 0.00 2664、.47 三教镇现化水库0.00 0.00 0.00 0.00 0.00 0.003.91 0.00 3.91 三教镇白果湾水库0.00 0.00 0.00 0.00 0.00 0.002.95 0.00 2.95 三教镇邓家岩水库0.00 0.00 0.00 0.00 0.00 0.0063.71 0.00 63.71 三教镇陡沟河水库0.49 0.00 0.49 0.00 0.00 0.004.34 0.00 4.34 三教镇高山水库0.00 0.00 0.00 0.00 0.00 0.002.55 0.00 2.55 三教镇关坟坳水库0.00 0.00 0.00 0.00 0.00 0.065、02.26 0.00 2.26 三教镇胡子沟水库0.00 0.00 0.00 0.00 0.00 0.005.10 0.00 5.10 三教镇龙桥沟水库0.00 0.00 0.00 0.00 0.00 0.002.26 0.00 2.26 三教镇蛮子洞水库0.00 0.00 0.00 0.00 0.00 0.004.63 0.00 4.63 三教镇庙沟水库0.00 0.00 0.00 0.00 0.00 0.001.96 0.00 1.96 三教镇石龙冲水库0.00 0.00 0.00 0.00 0.00 0.007.49 0.00 7.49 三教镇新河麻沟水库0.00 0.00 0.00 066、.00 0.00 0.007.19 0.00 7.19 三教镇小桥水库0.00 0.00 0.00 0.00 0.00 0.002.84 0.00 2.84 附表8 三教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 调整至地类类型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合计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246.65 0.00 0.00 0.00 246.65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0.00 0.00 0.00 0.00 0.00 3、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0.00 0.00 0.00 0.00 0.00 合 计246.65 0.00 0.00 0.00 246.667、5 附表9 三教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村(镇)1、能源中石化油库、加油站建设扩建201015.00 3.00 1.20 利民村、云龙村、玉峰村等2、交通大石路新建201012.50 2.50 1.00 利民村等三中路改建20103.85 0.77 0.31 利民村等3、通信移动村通工程扩建20093.00 0.60 0.24 三教镇各村4、电力电力输电线路工程扩建20104.00 0.80 0.32 利民村、云龙村、玉峰村等5、环保小安溪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新建2012-20184.00 0.868、0 0.32 6、其他 镇级水厂改扩建工程改建、扩建2012-20163.20 0.64 0.26 合计45.55 9.11 3.64 36附表10 三教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土地用途区单位行政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场镇636.48360.1456.5897.0215.2458.349.1769.5010.924.240.670.000.000.000.000.000.0028.02469、.400.000.0019.223.02陡沟河村803.31368.9645.93171.6421.370.000.0076.819.560.500.060.000.000.000.000.000.00184.1622.920.000.001.250.16郝家坝村658.71323.6449.13109.7116.6533.025.0177.6511.7913.472.040.000.000.000.000.000.0090.5313.740.000.0010.711.63利民村563.40403.4671.6187.5415.540.000.0059.3110.530.830.150.00070、.000.000.000.000.0010.861.930.000.001.400.25牌坊村504.05264.2352.4254.4310.80112.1322.2543.878.702.260.450.000.000.000.000.000.0025.665.090.000.001.470.29三台村554.53320.8257.8580.2714.480.060.0163.8911.5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82.1214.810.000.007.361.33石岭村440.37320.5572.7948.8911.100.990.2242.6871、9.691.700.390.000.000.000.000.000.0025.275.740.000.000.290.07石龙村894.69423.4547.3399.5511.130.000.0072.828.140.600.070.000.000.000.000.000.00272.9830.510.000.0025.282.83双坪村685.83398.5858.12105.6015.400.000.0063.329.2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98.2514.330.000.0020.072.93新观音村583.05429.3573.6462.772、910.770.000.0063.4310.880.480.080.000.000.000.000.000.0020.713.550.000.006.301.08永安村737.89293.2739.7482.7711.22100.1213.5772.899.8836.364.930.000.000.000.000.000.00144.6719.610.000.007.811.06永玻村716.47365.3550.9967.479.42180.1025.1463.168.821.210.170.000.000.000.000.000.0028.674.000.000.0010.501.47玉峰73、村794.62278.5935.06123.4915.540.000.0068.918.675.200.650.000.000.000.000.000.00304.3838.300.000.0014.061.77云龙村69.300.000.000.000.0069.0399.6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70.39红旗林场307.915.971.946.572.140.000.008.552.784.511.470.000.000.000.000.000.00280.9991.260.000.001.374、10.43新胜茶场629.834.460.71391.6362.180.000.006.971.1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20.8835.070.000.005.900.94张家湾林场726.464.840.6746.026.340.000.004.400.610.600.080.000.000.000.000.000.00666.0391.680.000.004.570.63白果湾水库26.47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75、0026.47100.00陡沟河水库3.9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91100.00高山水库2.9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95100.00关坟坳水库63.7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76、63.71100.00胡子沟水库5.070.000.000.000.000.7314.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4.3485.60邓家岩水库2.5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55100.00龙桥沟水库2.2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77、26100.00花滩水库5.1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5.12100.00新河麻沟水库2.2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26100.00蛮子洞水库4.6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4.63178、00.00庙沟水库1.9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96100.00石龙冲水库7.49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7.49100.00现代水库7.19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7.19100.0079、小桥水库2.8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84100.00镇合计10445.314565.6643.711635.4215.66554.525.31858.158.2271.960.690.000.000.000.000.000.002484.1723.780.000.00275.442.64 附表11 三教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单位:公顷规划地类现状地类规划基期现状面积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期间减少期内增加净增减规划目标年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小计耕80、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小计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土地总面积10445.31 8862.08 4238.91 1065.32 2451.56 0.00 1106.30 1512.86 0.00 290.34 877.34 70.85 2.89 263.24 8.21 70.36 50.60 19.76 0.00 0.00 0.00 10445.31 农用地小计8889.1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72.68 0.00 186.01 25.73 0.37 0.67 59.90 081、.00 0.76 0.75 0.01 273.45 246.36 -27.08 8862.08 耕地4183.66 0.00 0.00 0.00 0.00 0.00 2.12 188.75 0.00 138.94 17.40 0.00 0.55 31.87 0.00 0.54 0.54 0.00 191.41 246.66 55.25 4238.91 园地1081.03 0.00 0.00 0.00 0.00 0.00 0.38 16.44 0.00 9.19 1.08 0.00 0.00 6.18 0.00 0.06 0.06 0.00 16.87 1.17 -15.71 1065.32 林82、地2467.27 0.00 0.00 0.00 0.00 0.00 2.34 16.01 0.00 2.64 0.00 0.00 0.00 13.37 0.00 0.15 0.15 0.00 18.50 2.79 -15.71 2451.56 牧草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农用地1157.21 0.00 2.03 0.59 2.06 0.00 0.00 51.47 0.00 35.24 7.25 83、0.37 0.13 8.49 0.00 0.02 0.00 0.01 56.17 5.26 -50.91 1106.30 建设用地小计1485.40 245.68 244.09 0.54 0.65 0.00 0.4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1 0.01 0.00 245.69 273.15 27.47 1512.86 城市用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84、 0.00 建制镇用地51.5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8.80 238.80 290.34 农村居民点用地1112.05 234.61 233.82 0.23 0.27 0.00 0.30 0.00 0.00 31.56 0.00 0.00 0.70 8.09 0.00 0.01 0.01 0.00 274.97 40.26 -234.72 877.34 采矿用地97.44 9.04 9.01 0.00 0.00 0.00 0.0385、 0.00 0.00 18.83 0.16 0.00 0.00 0.75 0.00 0.00 0.00 0.00 28.79 2.19 -26.60 70.85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3.2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7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75 1.42 -10.33 2.89 交通水利用地202.93 2.02 1.26 0.31 0.38 0.00 0.08 0.00 0.00 2.01 2.54 1.82 0.04 0.00 0.00 0.00 0.00 0.086、0 8.44 68.75 60.31 263.24 其他建设用地8.2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21 其他土地小计70.72 0.69 0.54 0.04 0.08 0.00 0.02 0.45 0.00 0.39 0.0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4 0.77 -0.37 70.36 水域50.60 0.67 0.54 0.04 0.08 0.00 0.00 087、.06 0.00 0.00 0.0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2 0.76 0.76 0.00 50.60 自然保留地20.12 0.01 0.00 0.00 0.00 0.00 0.01 0.39 0.00 0.3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40 0.04 -0.37 19.76 期内增加0.00246.36 246.66 1.17 2.79 0.00 5.26 273.15 0.00 238.80 40.26 2.19 1.42 68.75 0.00 0.77 0.76 0.04 0.00 0.00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