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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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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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迪庆藏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 录l 总则 11 指导思想 12 编制目的 13 编制依据 14 工作原则 15 界定及分类分级 16 适用范围 17 应急预案体系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日常办事机构 23 指挥机构 24 专家咨询机构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32 应急处置321 信息报告322 先期处置323 应急响应324 现场指挥协调325 应急结束 33 后期处置331 善后处置332 调查评估333 恢复重建 34 信息发布4 应急保障 41 通信保障 42 物资保障 43 应急队伍保障 44 交通运输保障 45 医疗卫生保障 46 治安保障 47 资金2、保障 48 基本生活保障5 责任与奖惩6 附则7 附件 71 迪庆州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细则(试行) 72 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 73 专项应急预案构成 74 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 75 主要专项应急指挥部构成 76 应急工作流程示意图 77 现场指挥机构构成 78 预案启动参考格式文本 79 新闻发布稿参考格式文本迪庆藏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l 总则 11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迪庆实际情况,本着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总要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加强合作、整体3、联动、反应迅速、依靠科学、依法实施的原则,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12 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3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云南省有关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规范有序,依靠科技、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原则。 15 界定和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4、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对全州或者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稳定构成较大威胁,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国家、云南省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划分,结合实际,我州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库、河堤坝险情等水旱灾害,暴雨、洪涝、冰雹、雪、雷电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较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建筑、商贸企业以及公共场所、相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铁路、民用航空器、公路等交通运输事故,火灾、建筑物倒塌事故,电力、通讯和城市供水、供油、供气设施事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5、以及城镇水源地发生水污染为主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较大群体性事件、民族宗教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等。群体性事件包括冲击乡镇以上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阻断铁路、公路等重要交通设施,非法集会、集体静坐、请愿和游行示威等。民族宗教事件包括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杀人、放火、爆炸、抢劫、劫机、走私、诈骗、破坏通讯传输系统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案件。涉外突发事件包括州内发生的涉及外国机6、构、人员以及港澳台同胞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指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州境内实施恐怖袭击,给我州社会秩序及国家、集体、公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危害的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它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级(一般)。迪庆州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州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细则(试行),见附件71,作为我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7、6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州范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或超出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由州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州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是各县、各部门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的依据。 17 应急预案体系 全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州总体应急预案。州总体应急预案是迪庆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按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应对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州人民政府应对处置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州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同时报省政府备案。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见附件72。 (2)州专项应急预案8、。州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上级要求处置应对或直接处置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州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州政府批准后实施。专项应急预案构成见附件73。 (3)香格里拉、维西和德钦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在县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督促实施。县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州政府备案。 (4)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5)州内举办的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各类预案9、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各县应急预案体系比照州级预案体系框架设定。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应急委”),作为我州常设的协调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全州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州应急委主任由州长担任,副主任由副州长和秘书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迪庆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负责同志担任。州应急委组成单位名单见附件74。 州应急委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州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各县、各部门10、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州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导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组织指挥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应对,在省应急委领导下开展州内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对的相关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22 日常办事机构 州应急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应急办”)设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州政府总值班室合署办公,负责办理州应急委的日常事务,具体工作由总值班室承担。州应急办主任由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州应急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州应急委的日常事务,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州应急委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组织11、编制、修订州总体应急预案,指导有关部门编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按省要求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本级应急体系、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与省衔接的全州统一的信息技术平台,并指导下级开展建设工作;收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组织专业部门和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和预案启动建议;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并进行事后评估;向社会发布信息;督促、协调各县、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州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指挥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护林防火指挥部等作为州应急委处置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门应急指挥机构,对专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挥和协调。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和12、协调,由州应急委和相关部门负责。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构成见附件75。 各专门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是:贯彻执行省应急领导机构和州应急委的决定,负责全州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组织指挥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4 专家咨询机构 州应急办和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分别组成技术专家组和法律专家组,主要职责是为州应急委、专项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参与州应急办或现场指挥部的相关工作。 3 运行机制 州、县政府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的资源,建立统13、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见附件76。 31 预测与预警 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组织隐患调查,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州、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有关部门要综合分析境内可能引发或涉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依托全州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构成信息交换平台,各级应急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接报、接警电话,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2)预警级别及标识。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州境内可能发生和14、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预警信息上报及发布。州境内可能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地向州政府报告有关情况,由州政府及时、准确地向省政府报告。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新闻媒体按要求进行报道。涉及到跨州市级行政区划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须经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涉及到跨县级行政区划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15、的发布和解除,须经州政府或者州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 (4)预警信息要素。上报和发布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警示事项、将采取的措施,发布预警信息还要明确发布机关等。 (5)预警信息发布方式。预警信息的发布、宣传、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6)预警预防行动。进入预警期后,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发生、发展,并根据报警级16、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及时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7)预警警报的解除。当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机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警报;已经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应当立即宣布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17、报告 州境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接报后1小时内如实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州政府在接报后立即如实向省政府报告。特殊情况下,事发地县政府及有关人员可直报省政府,并同时报告州人民政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和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州应急办要及时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作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一并报告上级应急委,并传达给有关地区和部门,及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18、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322 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先期处置可采取如下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组织救援行动。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控制事态发展,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进行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 (6)有可能波及其它县的,及时相互通报。 323 应急响应 对于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州政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19、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协助事发地县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于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州政府要及时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启动州级预案。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州县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迅速启动县、州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州应急办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各级领导的批示,并做好有关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24 现场指挥协调 本预案或有关专项预案启动后,州应急办和州级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或指导事发地政府、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20、协调有关地区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协调提供应急保障; (3)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4)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研究处理应急行动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325 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应由事件处置主要责任部门向州应急委员会报告,拟请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州应急委员会同意后,统一向各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指令,宣布停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责任部门和县政府接到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的指令后,按照预案规定,在指定时限内,就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现场处置工作以及善21、后工作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向州应急委员会报告。应急状态结束后,立即向社会公布。 33 后期处置 331 善后处置事发地县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或抚恤。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受灾群众所需救济经费由事发地县级财政安排,州财政根据情况给予补助,必要时申请省财政补助。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州红十字会等社会公益组织要组织开展救助捐赠活动。 332 调查评估 州应急委组织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处理工作。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死亡人数、影响范22、围和受灾程度进行统计、核实、评估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按照有关规定对造成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州应急委员会。 由州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总结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提出预防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对策和措施。州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州政府汇报,同时按规定向省政府报告。 333 恢复重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及时组织重建工作。事发地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尽快修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讯、供23、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州政府和州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省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汇报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恢复重建计划、措施,积极争取省、国家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34 信息发布 (1)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报道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规定,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 (2)各新闻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新闻纪律,严格把关,不炒作,不扩大,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24、具体按照州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跨州级行政区划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省级主管部门发布有关信息。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由省以上部门主管。新闻发布稿参考格式文本见附件79。 (4)对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上级机关作出的应急工作指示、决定、命令,必须及时通过媒体公开。 4 应急保障 州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25、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 通信保障 电信部门负责牵头做好通讯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建立可靠快捷的应急通讯体系,完善通讯网络。各县人民政府及州级有关部门应与电信部门及时沟通、协商,明确应急通讯保障工作中各自的职责,确保应急情况下的信息畅通。通信设备和线路发生事故或遭遇灾害破坏后,各通信运营单位应及时组织专业队伍抢修,尽快排除故障,启动迂回线路或采用应急通讯车,调通应急电话,确保通讯网络的安全可靠。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政府协助做好现场应急26、通讯的相关保障工作。 42 物资保障 州、县人民政府和州专项应急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救援抢险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装备拥有单位应当切实加强维护、保养,科学规划存放地点,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定期进行调试,及时更新补充。 43 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地震、卫生、交通、通讯、电力、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和保障工作。要发挥解放军、武警和民兵等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骨干作用。 44 交通运输保障 州交通局会同公安、交警、民航等有关部门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27、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运达。交警部门要及时对事件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努力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交通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州经委负责协调铁路、航空企业,制订铁路、航空运输应急保障方案。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可根据需要征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应急救灾抢险。 4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 4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按照有关规定,28、负责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加强事发地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47 资金保障 州政府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经费由州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州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财政部门安排预算时,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保障应急支出需要。 48 基本生活保障 州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29、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5 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关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6 附则 本预案由迪庆州人民政府制定,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州政府有关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州政府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 附件730、1 迪庆州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细则(试行) 根据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分级标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迪庆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作为各地、各部门报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标准和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分级处置的依据。 一、自然灾害类 (一)水旱灾害。 1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重点水库发生垮坝(包括电站大坝);多个县发生特大干旱。 2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主要支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 全省范围内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我州全31、境涉及; 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全省范围内发生特大干旱,涉及全州境内。3较大水旱灾害包括: 州内一个县全部或多个县部分乡镇发生大洪水; 州境内主要河流河段决口或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全州大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或一般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洪水造成境内部分国道多处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或县际公路大部分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全州范围内发生大干旱。4一般水旱灾害包括: 州内一个县的部分乡镇发生大洪水; 州境内主要河流的支流出现重大险情; 州境内发生洪涝灾害,部分乡镇受灾; 一般小型水库、塘坝出现垮坝险情,对水库自身造成损失; 洪水造成部分经济干线公路中断,24小32、时无法恢复通行,或一个县的大部分县乡公路中断,12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全州多个县发生干旱。(二)气象灾害。1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州境内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 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暴雨、冰雹、大雪、寒流、大风等造成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热浪、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等气象灾害。3较大气象灾害包括: 暴雨、冰雹、大雪、寒流、大风等造成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 200万33、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等气象灾害。4一般气象灾害包括: 暴雨、冰雹、大雪、寒流、大风等造成 3人以下死亡,或 2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对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一定影响的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等气象灾害。(三)地震灾害。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 2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5级以上地震。 3较大地震灾害包括: 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34、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发生在州内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以上地震。 4一般地震灾害包括: 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州内人口较密集地区5.06.5级以上地震;发生在相邻州市4.5级以上地震。(四)地质灾害。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及时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 2重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35、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 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较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4一般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36、下的地质灾害;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五)生物灾害。 1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因蝗虫、稻飞虱、螟虫、蚜虫、粘虫、斑潜蝇、稻瘟病、玉米大小斑病、花叶病毒病、小麦条锈病、草地螟、草原毛虫、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全州农业和林业生产等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0.5万公顷以上、枝干或根受害连片成灾面积0.1万公顷以上。 2较大生物灾害包括: 因蝗虫、稻飞虱、螟虫、蚜虫、粘虫、斑潜蝇、稻瘟病、玉米大小斑病、花叶病毒病37、小麦条锈病、草地螟、草原毛虫、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在一个县市或全州大部分地区内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全州一个县市或全州大部分地区农业和林业生产等造成较大威胁的生物灾害; 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0.1万公顷以上、0.5万公顷以下,枝干或根受害连片成灾面积0.05万公顷以上、0.1万公顷以下。 3一般生物灾害包括: 因蝗虫、稻飞虱、螟虫、蚜虫、粘虫、斑潜蝇、稻瘟病、玉米大小斑病、花叶病毒病、小麦条锈病、草地螟、草原毛虫、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在一个乡镇或多个乡镇部分地区内大面积成灾并造成经济38、损失的生物灾害;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一个乡镇或多个乡镇部分地区农业和林业生产等造成威胁的生物灾害;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0.05万公顷以上、0.1万公顷以下,枝干或根受害连片成灾面积0.01万公顷以上、0.05万公顷以下。 (六)森林火灾。 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包括: 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有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火灾; 需要国家支援的森林火灾。 2重大森林火灾包括: 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超过 300公顷以上火灾39、;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火灾; 威胁村、居民驻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火灾,或者发生在省、自治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火灾。 3较大森林火灾包括: 连续燃烧超过3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以上、300公顷以下的火灾;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 州外大面积火场距我州实际控制线2公里以内,并对我州森林构成较大威胁的火灾。4一般森林火灾包括: 连续燃烧超过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50公顷以下的火灾; 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 州外大面积火场距我州实际控制线4公里以上,可能对我州森林构成威胁的火灾40、。二、事故灾难类(一)安全生产事故。 1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超出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超出县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跨州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 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41、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3较大安全事故包括: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跨县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4一般安全事故包括: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25人以下中毒(重伤),或发生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 县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进行应急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1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 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42、的;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因环境污染造成州府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2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州内县城及较大集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3较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发生3人以上、10人以43、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4一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一)公共卫生事件。 1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肺鼠疫、肺炭疫波及我州并有扩散趋势;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肺鼠疫、肺炭疫重大疫情,并有扩散趋势; 其他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在1个县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1个以上的县; 在1个县以上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4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霍乱在全州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 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及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较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行政区以内;霍乱在1个县范围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 一周内在一个县行政区内,乙、丙45、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在一个县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一个县境内发生,但尚未造成扩散;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1个乡镇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乡镇以外的地区,或发生群体3例以上心肌炎;一次性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发生较大医源性感染事件;州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肺鼠疫在1个县范围内发生,l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以上;霍乱在1个县范围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一次46、食物中毒人数在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动物疫情。 1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州内有2个以上县连片发生疫情;口蹄疫在14日内,在州内2个以上县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农业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2重大动物疫情包括: 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州内1个县连片发生疫情; 口蹄疫在14日内,在州内1个县内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47、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2个以上县,或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省级农业部门认定的其它重大疫情。3较大动物疫情包括: 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州内有疫点数3个以上; 口蹄疫在14日内,在州内有3个以上疫点; 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在州内1个以上县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州内有1个县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州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4一般动物疫情包括: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疫情在州内发生,有1个以上疫点; 二、三类动物疫病在州内发生,并有扩大趋势48、;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动物疫情。四、社会安全事件类(一)群体性事件。 1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包括: 一次参与人数10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打、砸、抢、烧乡镇以上党政军机关,造成特别影响的事件; 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阻断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小时停运,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 小时以上停工事件; 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49、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参与人数2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的暴狱事件; 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2重大群体性事件包括: 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的群体性事件;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串联聚集趋势,正常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因统一招生、招考试题在州内泄密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参与人数 100人以上、50、2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水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3较大群体性事件包括: 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到昆明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受伤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2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51、突事件; 因州内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水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较大后果的群体性事件;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4一般群体性事件包括: 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下,有一定影响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到州级机关的集体上访的群体性事件;造成3人以下受伤的群体性事件;因招录(聘)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技术人员中某一单位试题泄密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参与人数20人以下,或造成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因州内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对民族团结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52、; 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水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一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已出现跨县或行业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的事件。(二)金融突发事件。 1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国内外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国内宏观金融稳定并波及我州的特大金融突发事件。 2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需进行跨州或跨部门协调,对我州金融行业造成重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3较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对我州金融行业造成较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4一般金融突发事件包括:州内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州级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三)涉外突发事件。 1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53、: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伤亡的境外涉及我州及州内涉外事件。 2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 一次事件造成10人29人死亡,或50人99人伤亡的境外涉及我州及州内涉外事件。 3较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 一次事件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伤亡的境外涉及我州及州内涉外事件。4一般涉外突发事件包括:一次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20人以下伤亡的境外涉及我州及州内涉外事件。(四)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受国内外市场影响,我州和相邻地区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2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受省内外市场影响,我州和相邻地区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54、短缺。3较大突发事件包括: 全州范围内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4一般突发事件包括: 州内县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五)恐怖袭击事件。 1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军事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2劫持航空器、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3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4大规模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危害的。(六)刑事案件。 1特别重大刑事案件包括: 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投放危险物质55、和邮寄危险物品等案件,或在公共场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或采取绑架、劫持人质等手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00万元以上的案件; 抢劫、走私、盗窃军(警)用枪械10支以上的案件; 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或数量特大的炸药或雷管被盗、丢失案件; 走私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的案件; 制贩毒品(海洛因、冰毒)20公斤以上案件; 盗窃、出卖、泄露及丢失国家秘密资料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等,并对社会稳定造成特大影响的信息安全案件; 在我州境内发生的涉外、涉港澳台侨重大刑事案件。 2重大刑事案件包括:56、 一次造成公共场所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抢劫现金5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200万元以上,盗窃现金10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300万元以上,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案件;有组织团伙性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案件;案值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走私、骗汇、逃汇、洗钱、金融诈骗案、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票证案,面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制贩假币案件;因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造成大面积绝收、减产的坑农案件; 非法猎捕、采57、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破坏物种资源致使物种或种群面临灭绝危险的重大案件; 制贩毒品(海洛因、冰毒)5公斤以上、20公斤以下的重大案件。 3较大刑事案件包括: 一次造成公共场所3人以下死亡,或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较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抢劫现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盗窃现金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案件; 有个别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案件;案值数额58、在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走私、骗汇、逃汇、洗钱、金融诈骗案、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票证案,面值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制贩假币案件;因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造成一定范围内绝收、减产的坑农案件; 非法猎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破坏物种资源致使物种或种群面临危险的较大案件;制贩毒品(海洛因、冰毒)0.05公斤以上、5公斤以下较大案件。 4一般刑事案件包括: 一般公共场所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有一定危害的杀人、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抢劫现金10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下,盗窃现金20万元以下,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059、万元以下的案件; 有个别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但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未造成威胁达到追诉标准的案件;案值数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走私、骗汇、逃汇、洗钱、金融诈骗案、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票证案,面值在50万元以下的制贩假币案件;发现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但还未造成坑农达到追诉标准的案件; 发现非法猎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破坏物种资源,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制售或零星贩毒品(海洛因、冰毒)0.05公斤以下的案件。 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不受上述标准限制。74 迪庆州突发公60、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州委办公室、州委宣传部、州政府办公室、州监察局、州发改委、州经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建设局、州交通局、州水电局、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卫生局、州环保局、州安监局、州外事招商局、州法制办、州地震局、州药监局、州气象局、州邮政局、州无委、迪庆军分区、武警迪庆支队、州消防支队、武警迪庆森林大队、州石油公司、州电网公司、州医药公司、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75 迪庆州主要专项应急指挥部构成(一)设立州抗震救灾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较大、重大和特大地震灾害应急工作。州地震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州民政局、发改委、经委、建设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61、交通局、水电局、卫生局、广电局、气象局、迪庆军分区、新闻办,电信、移动、联通、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二)设立州地质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较大、重大和特大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州国土资源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州公安局、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电局、卫生局、农牧局、林业局、旅游局、新闻办、气象局、迪庆军分区、保险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三)设立州水旱灾害(防汛抗旱)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较大、重大和特大暴雨、洪水、冰雹、干旱灾害和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重要江河及支流超标准洪水、局部地区特大暴雨洪水和大范围人、畜饮缺水应急工作。州水电局牵头制62、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迪庆军分区、发改委、经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农牧局、卫生局、新闻办、气象局、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四)设立州重特大自然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全州因较大、重大自然灾害引起的灾害应急工作。州民政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州农牧局、财政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水电局、林业局、经委、新闻办、气象局及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五)设立州森林火灾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较大、重大和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州林业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迪庆军分区、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水电局、农牧局、卫生局、旅游局、建设局、新闻办、气63、象局、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六)设立州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州安监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专项应急预案,州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交通局、农牧局、经委、卫生局、质监局、环保局、气象局、水电局、新闻办、劳动局、供电公司、总工会、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七)设立州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州环保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专项应急预案,州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电局、农牧局64、林业局、卫生局、气象局、新闻办、供电公司、总工会、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八)设立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较大、重大和特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食品中毒以及相关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等事件的应急工作,州卫生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州经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农牧局、安监局、工商局、药监局、旅游局、民政局、迪庆民航站、新闻办、交通运输集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九)设立州动物疫情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较大、重大和特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州农牧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州经委、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新65、闻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十)设立州食品安全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食品(食物)在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州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农牧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办、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十一)设立州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和群体暴力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较大、重大和特大刑事案件及较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和群体暴力事件的应急工作。州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州法院、检察院、安全局、迪庆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州司法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民宗委、卫生局、66、教育局、新闻办、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十二)设立州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处置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较大、重大和特大规模群体性游行、示威、上访等事件的应急工作。州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迪庆军分区、司法局、安全局、武警支队、消防支队、教育局、经委、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民宗局、卫生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十三)设立州较大涉外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较大、重大和特大涉外事件的应急工作。州外事招商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安全局、司法局、旅游局、新闻办、侨办及台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76 应急工作流程示意图预警信息发布后预 警 信 息67、(地方政府或州级有关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先期处置(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信息反馈信息报告(州应急办负责)向州级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传达领导指示应急响应(分级负责实施)应急机制自动生效指挥协调保障措施新闻报道应急结束(州应急委批准)后期处置(当地政府为主)发布应急结束的信息现场指挥部停止工作善后处理调查评估恢复重建扩大应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州应急委批准)开展预警预防行动77 现场指挥机构构成现场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选择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1)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68、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2)抢险救援组:由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农牧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工作。(4)交通管制组:由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事发地道路、水路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5)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维护治安秩序。(6)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公安、民政、建设、交通、教育、人防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69、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7)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8)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发改委、财政、经委、民政、粮食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调集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9)应急通信组:由无委办、人防部门和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等企业组成,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10)气象服务组:由气象部门负责,做好事发地的气象监测和天气预警信息服务,必要时设立移动气象站,为指挥机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11)综合信息组70、: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12)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13)新闻发布组:由州政府新闻办负责,经批准适时向媒体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知识。 (14)涉外工作组:由外事招商局、侨办、台办、公安和州政府新闻办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接待港澳台及境外新闻媒体,处理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有关事宜。(15)其他工作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事发地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省驻迪单位等应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配。迪庆军分区、武警支队根据突发公共事件71、的严重性、破坏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和上级命令、指令,以及州人民政府的要求或决定,参与应急处置工作。78 预案启动参考格式文本预案启动参考格式文本标题:关于启动迪庆州XXXX预案的请示 XXXXXXX:据XX报告,XX年XX月XX日XX时许,XX发生XX事件。到目前为止,该事件已造成XX人死亡,XX人受伤,XX人转移,并仍有可能危及XX人的生命安全。 XX年XX月XX日XX时许,XX发生XX事件,(简要介绍事件发生的经过)。 经同州应急办与XX局(委、办、局)协商,建议启动迪庆州XX预案,州应急委正式开展工作,启动XXXX、XXXX、XXXX等专项应急预案,成立州人民政府XXX专项应急指72、挥部,指导协调全州突发XX事件应急工作。 州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XXX担任,副指挥长由XXX、XXX等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XXXX,办公室主任由XXX担任,具体工作由XXX承担。 有关附件。 XXXXX应急办公室 XXXX年XX月X日79 新闻发布稿参考格式文本新闻发布稿参考格式文本 标题:XXX发生XX事件 据XX报告,XX年XX月XX日XX时许,XX发生XX事件。到目前为止,该事件造成XX人死亡,XX人受伤,XX人转移。 据XX报告,XX年XX月XX日XX时许,XX发生XX事件,(详细介绍事件发生的经过)。 事件发生后,XXX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简要介绍批示精神)。 事件发生后,XX人民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和蔓延。XX人民政府XXX按照领导批示精神,及时组织抢险和救护工作。 事件发生后,XX部门按照领导批示精神,XX部门XX同志、等同志前往事发现场,并及时派出工作组,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事故抢险和救护工作。据XX(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介绍,事件发生的原因是:(简要介绍事件发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