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史家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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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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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中区史家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1.3 分类分级 1.4 适用范围1.5 工作原则1.6 应急预案体系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2.2 指挥机构2.3 办事机构 2.4 工作机构2.5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职责2.6 专家组3 预防、预测、预警 3.1 预防3.2 信息监测与预测3.3 接警(接收信息)3.4 预警级别及发布3.5 预警处置4 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4.2 先期处置4.3 应急响应4.4指挥与协调4.5 扩大应急4.6 应急结束5恢复与重建5.1 善后处置5.2 社会捐赠5.3 调查与评估5.4 恢复重建6信息发布7应2、急保障7.1 应急指挥中心7.2 应急队伍7.3 经费保障7.4 物资保障7.5 基本生活7.6 医疗卫生7.7 交通运输7.8 治安维护7.9 人员防护7.10 通信保障7.11 社会动员7.12 公共设施7.13 抢险装备7.14 技术储备与保障8监督管理8.1 预案演练8.2 宣传教育 8.3 培训8.4 责任与奖惩9 附则9.1 预案管理9.2 实施时间10 附件10.1 镇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10.2 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框架图10.3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责任部门、主要参与单位一览表10.4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10.5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格式和内容10.63、 预案启动格式10.7 镇应急保障部门职能职责表内江市市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 1.1 编制目的提高我镇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各类应急演练和处置经验,制定本预案。14、.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原因、机理、过程、性质和危害对象,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5、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等。按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I级:规摸极大,后果极其严重,影响全镇范围,需动用全镇力量甚至请求上级政府增援和协助方可控制的突发公共事件。 II级:规摸大,后果特别严重,发生在我镇以内或是波及两个村、单位以上,需请求区级有关部门力量方可控制的突发公共事件。 III级:后果严重,影响范围大,发生在一个村(社区)、单位以内或是波及两个村(社区)、单位以上,超出村(社区)、单位办事处应对能力,需要6、动用镇级有关部门力量方可控制的突发公共事件。 IV级:影响局限在村(社区)、单位范围内,可被村(社区)、单位控制的突发公共事件。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各类各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本预案指导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把人作为应急施救主体,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常态下加强演练,应急状态下依法特事特办,急7、事先办。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政府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全民参与,群防群控。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奠定应对突发事件的社8、会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学校、新闻舆论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宣传、培训、普及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知识,提高公众避险救助能力,增强全社会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意识。1.6 应急预案体系 我镇预案体系分为五个层次:(1)镇总体应急预案。市中区史家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镇政府负责制定,是镇政府依法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并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应急资源及应急行动的整体方案和程序规范,是指导全镇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规范性文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见附件10.1。(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镇政府及部门为应对某类或几类突发公共事件,根据镇总体应急预案制订的涉及数个部门职9、责的应急预案。是镇专项指挥部和镇政府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应急管理及处置和履行职责的主要依据镇专项应急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3)镇级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镇政府某部门根据镇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是镇政府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应急管理及处置和履行职责的主要依据。 部门应急预案由镇级有关部门制定,报镇政府备案。(4)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应急预案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应急预案。村(社区)应急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我镇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学校、医院等生命线工程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报镇政府备案10、。(5)重大活动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文体活动及其他重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事前制订应急预案,报同级政府审定。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强指导督促。 各级各部门各类预案必须加强对接。 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应适时调整和完善。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镇政府是全镇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设立市中区史家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应急委),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处置工作。(1)镇应急办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11、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向区政府报告我镇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制定和综合审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研究确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性意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社会联动机制;组织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决定我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全镇应急管理工作和总结经验教训;决定对涉及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的有关部门及单位、人员的奖惩。(2)镇应急委主任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主任由镇党委、镇政府有关领导、镇人武部长担任。成员由镇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镇纪委、镇人武部、镇委群工办、法制办、应急办等部门的12、主要领导担任。(3)镇应急委组成人员职责: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负责召集镇应急委工作会议和指挥、协调、决策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重点牵头处置分管系统或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其他成员参与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2.2 指挥机构镇应急委下设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突发动物疫情事件应急指挥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等7个专项应急指挥部。镇应急委下设的专项应急指挥部,设指挥长一人,副指挥长若干人。指挥长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兼任,副指挥长由镇13、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镇政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镇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在镇应急委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工作,是相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必要时,由镇主要领导负责直接处理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1)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镇政府救灾办牵头,负责市史家镇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全镇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应急办主任担任。 (2)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由镇安办牵头,负责市中区史家镇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全镇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安办主任14、担任。(3)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由镇爱卫办牵头,负责市中区史家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全镇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爱卫办,办公室主任由镇爱卫办主任担任。 (4)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镇社事办牵头,负责市中区史家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全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社事办,办公室主任由镇社事办主任担任。(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市中区史家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爱卫办,办公室主任由镇爱卫办主任担任。(15、6)突发动物疫情事件应急指挥部。由镇畜牧站牵头,负责市中区史家镇突发动物疫情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全镇突发动物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办公室主任由镇畜牧站站长担任。(7)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由镇派出所牵头,负责市中区史家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全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镇派出所副所长担任。目前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尚未涵盖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根据镇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如果不属于专项预案的范畴,由镇长或镇政府常务会根据事件性质和工作需要,指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及16、成员;或镇政府直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应急处置工作。2.3 办事机构镇政府办公室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为镇政府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镇应急委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承办镇应急委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镇应急委的工作指令;执行镇应急委的决定;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镇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经镇应急委批准,向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预警和灾害信息;承办镇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镇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镇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17、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定期修订本预案;检查指导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和镇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和镇有关部门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协调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与专家咨询机构的协调联系并提供相应的服务;负责与驻内部队、武警部队在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联系。 2.4 工作机构镇政府各部门是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处置工作。镇政府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各专项应急预案中确定。218、.5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机构和职责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既是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应急处置的主体,又是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2.6 专家组镇政府和各专项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框架图见附件10.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责任部门、主要参与单位见附件10.3。3 预防、预测、预警 3.1 预防 镇政府各部门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19、排查、巡查和核查等监督检查工作,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按照规定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上报镇政府应急办、镇政府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20、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及时向所在地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21、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3.2 信息监测与预测 镇政府应急办、镇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及镇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早提出预防措施或采取应急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力争将突发公共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镇政府应急办、镇级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的突发事件信息要实现互联互通、信息交流和情报合作。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和有关部门通过监测系统及分析预测可能会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时,应立即向镇政府应急办和镇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经镇政府(或镇应急委)批准后,向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报告。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依法在各社、居民小组和22、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3.3 接警(接收信息) 整合公安110、交通122、消防119、急救120等现有报警资源,实行联动报警。 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有义务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预警信息的处置。公安110、交通122、消防119、急救120在获悉报警和预警信息后,立即向镇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镇政府应急办或镇政府值班室报告;镇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镇政府应急办接报后,及时组织核实判断,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分级标准予以处置。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规范地向镇有关专项应急23、指挥部、镇政府应急办报告突发公共事件预警。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预警级别确定原则。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较重(III级)和一般四级(IV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 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按镇政府审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规定予以确定。3.4.3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镇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及省政府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级24、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政府通报。 对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区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一般、较重级预警信息,由镇政府决定发布,并立即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严重、特别严重级预警信息,由镇政府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区应急委确定预警级别,由区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性质、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急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充分利用广播、报刊、通信等媒体资源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鸣锣击鼓以及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方25、式,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和学校等特殊场所采取有针对性的预警通告方式。 对可能在全镇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应急办报镇应急委批准后可以变更预警级别,由镇应急委提请镇政府同意后,及时向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并向相邻镇(乡)通报。 镇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镇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3.5 预警处置 发布预警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镇政府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准备,采取防范和保护措施。3.5.2发布较重级、一般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26、镇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1)责令有关部门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2)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3)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有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4)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发布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27、期后,镇政府除采取3.5.2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1)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3)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5)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6)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28、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7)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 应急处置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流程见附件10.4。4.1 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应急办报告。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镇、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含较大)以上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经镇政府(镇应急委)同意后向区政府应29、急办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有关要求见附件10.5。 镇政府应急办接到信息报告后要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对一般(IV级)的突发公共事件,由镇专项应急指挥部或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事发地进行处置,视情况向镇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对于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的突发公共事件,镇应急办直接向镇长报告,并将镇政府领导作出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指示传达给有关镇(乡)、街道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同时,按照分级标准立即向区政府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可能涉及或影响本镇行政镇外的,镇政府办公室(镇政府应急办)负责向有关镇(乡)政府办公室(应急办)通报情况,同时上报区政府。4.2 先期处置任何突30、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应急办。镇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应急办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镇政府领导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事发地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负责成立现场指挥机构,按照镇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主要任务是: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地域资源和其他援助31、资源;组织抢修损坏的基础设施;为公众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时向镇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等。4.3 应急响应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镇、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应急响应。 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由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或其办公室负责处置。根据镇政府应急办和镇政府有关部门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一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较大(III级)突发公共事件,由镇政府负责处置,启动镇级应急预案,上报市相关应急专项指挥部,请求区相关应急专项指挥部、区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现场指导。 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由镇政府负责32、处置,启动镇总体应急预案。上报区政府和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请求区政府派员到现场指导。 各级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领导、专家等在接到命令后迅速到位,专业应急队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位并赶赴现场。预案启动格式见附件10.6.4.4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的突发事件,由镇应急委或镇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置工作,镇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挥。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镇委、镇政府、区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置其33、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镇应急委、镇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主要任务是: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地域资源和其他援助资源;组织抢修损坏的基础设施;为公众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时向镇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等。 事发地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实行应急联动,共同实施应急处置。4.5 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34、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区政府报告,请求有关方面、其他镇(乡)支援,必要时按法定程序申请进入紧急状态。 实施应急扩大时,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4.6 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有关危险因素消除后,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镇政府决定应急状态结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状态结束,由镇政府提出,报区政府或市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紧急状态的终止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宣布应急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应急处置队伍35、撤离现场,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让公众知晓。5恢复与重建5.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主,镇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镇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心里干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镇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清除等工作。5.236、 社会捐赠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镇政府接受捐赠办公室、镇社事办在必要时开展捐赠活动,并积极争取国内外机构和个人的捐款捐物,及时将捐赠资金和物资安排发放给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群众。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应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5.3 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事发地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形成书面报告经镇政府应急办审核后向镇政府报告。区政府参与处置的特别37、重大突发事件,由镇政府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区政府专题报告。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镇级有关部门负责本地镇、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每月报镇政府应急办。镇政府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并向镇委、镇政府报告。5.4 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负责。需要镇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提出请求,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镇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需要区政府援助的,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援助请求38、。6信息发布6.1 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制度,依法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做到科学、依法、有效管理。6.2 由镇政府和镇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由镇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按内江市市中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实施。7应急保障镇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制定所负责领域与镇总体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有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须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39、伍,切实做好有关保障等工作。 镇应急保障部门职能职责见附件10.7。7.1 应急指挥中心史家镇应急指挥中心设在镇派出所指挥中心,主要用于大规模的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会商、决策、指挥。镇级7个专项指挥部建立分中心。镇应急指挥中心与镇级各专项指挥部分中心、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对接。在镇应急办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室,与镇应急指挥中心对接,主要用于一般和较大规模的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会商、决策、指挥。7.2 应急队伍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以消防系统(含公安消防和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消防队伍)和镇安全应急救援队为突击力量。镇派出所、镇消防大队、镇民兵应急分队等为镇政府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40、公安、卫生、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环保、水利、国土、林业、畜牧等应急任务繁重的部门和高危行业、企业(如:水、电、油、气、矿山、危险化学品、林场等)必须组建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预备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村(社区)、辖区各单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预备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依托各级共青团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社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构筑社会参与平台和制定有关鼓励政策,逐步建立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机制。由各级团委、红十字会负责做好常态下41、各专业技能志愿者的登记、注册,应急时根据需要参与应急救援。 军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要对各类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装备水平,强化应急配合功能,增强救援能力。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应当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镇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7.3 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镇政府要在每年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42、防治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滚动管理。防治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镇政府审批。 各级财政安排防治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实行快速拨款程序。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先办理拨款,再补办报批和有关追加手续。 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每年对应急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7.4 物资保障事发地各村(社区)、辖区各单43、位负责应急救援时的基本物资保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镇政府统一规划,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有关部门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登记制度,分级分类地合理储备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供给;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制订本部门、本地区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生产、储备、调拨体系和方案, 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7.5 基本生活镇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镇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7.6 医疗卫生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44、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及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工作。镇经委会同镇食品药监局等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7.7 交通运输公安、交通、水运等部门为应急救援人员及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负责协调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水域航道管制,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桥梁受损或需要架设临时通道时,交通、城建等有关部门应迅速组织抢修或施工,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确定特种救援设备的运输方式,制订并落实相应措施。7.8 治安维45、护公安部门负责制订并实施应急状态下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的各种工作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重点、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要加强对重点地镇、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防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正常社会秩序。7.9 人员防护 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应在广场、学校操场等公共设施规划和逐步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设立明显的标志,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广大群众安全。 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46、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7.10 通信保障镇经委负责协调组织各电信、网络运营商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当突发公共事件造成镇域性通信瘫痪时,由镇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信运营商进行抢修;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解放军驻内部队、武警部队和其他部门以及社会通信设施。镇政府应有备用通信工具,配置2-3部卫星电话。7.11 社会动员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需要大规模疏散或转移人员、物资,或者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需要增援人力、物力时,由镇政府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发布并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单位、公民47、必须服从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7.12 公共设施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7.13 抢险装备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有关部门要建立本地镇、本系统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的登记制度和数据库,保证应急状态时政府统一调用。应急装备拥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登记、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7.14 技术储备与保障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鼓励、扶持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培养应急管理专门人才,鼓励、扶持教学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48、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开展对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技术和发生机理、规律以及应急处置等科学技术的研究,全面提升我镇应急处置的科技含量。8监督管理8.1 预案演练广泛开展经常性预案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镇政府应急办统一规划全镇预案演练工作,协同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组织各专业队伍和有关单位进行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 各级各部门、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每年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本级预案、部门预案、专项预案开展1-2次不同层级、不同规模、不同科目49、的应急演练。 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每年必须组织1-2次“紧急避险、撤离、逃生”演练。8.2 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镇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社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与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公共安全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新闻媒体要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8.3 培训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政府新闻发言人、基层干部、50、企业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培训班;加强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培训。镇委党校、行政学校要将应急管理教育纳入各级干部、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镇政府应急办要搞好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工作。8.4 责任与奖惩镇政府对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 附则9.1 预案管理本预案由镇政府制定,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应急51、预案。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本预案。9.2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报市政府备案。10 附件10.1 镇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总 则编制依据编制目的 应急预案体系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分类分级镇(乡)、街道机构和职责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指挥机构领导机构实施时间预案管理组织体系专家组预防、预测、预警信息监测与预测预防预警级别及发布布接警(接收信息)预警处置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应急响应先期处置扩大应急指挥与协调应急结束恢复与重建社会捐赠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经费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应急保障交通运输基本生活应急队伍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人员防护社会动员抢险装备通信保障治安维护技术储备与保障公共设施预案演练52、监督管理培训宣传教育责任与奖惩附则附件10.2 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框架图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府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级别时府一般级别时府镇应急委镇人武部协调驻内部队府区驻镇单位府镇政府应急办镇各类接警中心府镇应急平台府专家库府信息数据库府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镇食药品、动物疫情、环境指挥部(设在镇药监、畜牧、环保等部门)镇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设在镇派出所)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设在镇卫生院)镇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设在镇安办)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设在镇政府救灾办)镇政信息办公室应急救援专业部门府镇政府有关应急保障部门府镇级有关单位镇政府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府突53、发公共事件现场10.3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责任部门、主要参与单位一览表类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主管部门应急协管部门备 注自然灾害水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镇农办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地震灾害镇国土中心镇经办、镇民政办、镇卫生院、镇派出所等地质灾害镇国土中心镇村建国土中心、镇小城办局、镇民政办、镇卫生院等生物灾害镇农业办(农业生物灾害)镇科技局、镇卫生局、镇交通局等生物灾害指因水产生物、病虫灾或新传入我镇的有害生物爆发流行造成的灾害镇林业办(林业生物灾害)森林火灾镇林业办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雷电灾害镇安办镇派出所、区建设局事故灾难事故灾难道路交通事故镇派出所镇交通局、镇交警大队等工矿商贸企业事故54、镇安办镇派出所、镇经发办等这里的工矿贸企业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除矿山井下之外的)建设工程事故镇小城办镇安办、镇农办等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镇派出所镇文化站、镇广播站电力事故镇电管站镇安办、镇派出所等通信事故镇经发办电信史家分公司、移动史家镇分公司等特种设备事故镇安办镇航务(海事)处河船舶事故镇农办镇经发办、等火灾事故镇派出所镇安办、镇武装部等这里的火灾事故指除森林、矿山井下以外的火灾公共卫生事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镇爱卫办镇经发办、镇安办、镇农办、镇国土中心、镇卫生院、镇派出所、镇小城办、镇财政所等危险化学品事故镇安办镇派出所、镇爱卫办、镇经发办等农业生产事故镇农办镇派出所等农业生产事故指因55、水产养殖、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等造成的事故动物疫情镇畜牧站镇突发动物疫情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镇卫生院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镇社事办镇突发食品药品事故指挥部成员单位社会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镇派出所镇民兵大队严重刑事犯罪事件镇派出所镇民兵大队群体性事件镇派出所(群体性治安事件)有关职能部门镇群工办(其它群体性事件)镇派出所、有关职能部门等金融突发公共事件镇财政局镇信用联社广电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镇广电站镇派出所等粮食安全事件镇农办镇农业办、镇经发办、镇电管站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镇社事办镇派出所等市场经营秩序事件镇经发办镇派56、出所等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镇农办镇发改委、镇经发办、镇财政所、镇派出所等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件镇派出所电信史家分公司、镇镇信息办、镇民兵大队等涉外、涉港澳台突发公共事件镇群工办(涉外事件、涉港澳事件)镇派出所、镇武装部、镇信息办等镇群工办(涉台事件)山林纠纷突发公共事件镇林业办镇派出所等水利纠纷突发公共事件镇农办镇派出所、镇爱卫办等注:1、本表未明确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2、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市政府根据需要,可对本表所列的应急主管部门和应急协管部门作出调整或补充。3、随着应急管理体制的健全和实际情况的变化,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及相应的应急主管部门和应急协管部门57、将不断补充、调整和完善。10.4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镇级有关部门)突发公共事件上报区政府应急办及部门向镇(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镇级有关部门)办事处传达领导指示恢复重建(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善后处理(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区有关部门)应急结束(区政府或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扩大应急(区政府、区有关部门)指挥与协调(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事发地人民政府)先期处置(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镇级有关部门)信息报告(镇政府应急办) 上报镇政府有关领导并提出处置意见应急响应: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镇政府批准) 启动有关应急保障预案镇政58、府派工作组专家组镇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调查评估(镇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镇级有关部门)信息发布和通报(镇政府应急办会同新闻宣传部门) 10.5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格式和内容报告单位: 报告人: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 地 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生的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接收信息部门: 接收人:接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要求下次报告(续报)时间:10.6预案启动格式1、信息来源:2、突发公共事件现状:3、宣布事项:4、宣布人:5、预案类别:10.7 镇应急保障部门职能职责表 应急保障职能机 构通信公共设施基本生活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物资能源治安维护技术保障资金人员防护水文与气象新闻发布政策与法则镇经发办镇经发办镇社事办镇农办镇派出所镇安办镇民政办镇司法局镇财政所镇人事办镇劳保所镇国土中心镇小城办镇农办镇农办镇农办镇农办镇经发办镇文化站镇卫生院镇计生委镇财政所镇财政所镇爱卫办镇财政所镇财政所镇农办镇安办镇社事办镇社事办镇政府法制办镇群工办镇政府信息办镇农办镇信用联社镇社事办镇电管站镇供销社移动史家镇分公司注:为保障牵头部门,为保障协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