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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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07731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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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彻底整治行业乱象,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行业综合治理和堵塞漏洞延伸,优化市场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市规20191 号 ) 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鲁建办函(2020)1 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我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通过为期一年的行业领域乱象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2、,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注册人员出借执业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健全相关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二、工作内容(一)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二)整治重点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被投诉的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投诉的项目、济南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B 级企业所参建的项目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社会影响大的涉黑行为(详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 年 5 月 1 日-5 月 15 日)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实施步骤以及具体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召开专题会议,将整治任务落实到辖区每个企业和项目, 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 请各区县于 5 月 15 日前将整治工作方案、工程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 、专项整治工作联络表(详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 年 5 月-2021 年 4 月)各企业对照整治工作内容自行梳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针对所发现的管理漏洞,建立防范制度,健全企业自律长效机制,并填写济南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企业4、自查表 (详见附件 4)于 5 月 31 日前上报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整治工作始终。(三)全面排查阶段(2020 年 6 月-12 月)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全覆盖,零遗漏”的原则,对辖区内项目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和项目,逐一建立台账,督促相关企业和项目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做到随查、随处理、随曝光,同时,每季度还要集中通报一批,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于 12 月 31 日将济南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及处理情况汇总台账 (详见附5、件 5) ,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四)督导检查阶段(2020 年 8 月-2021 年 4 月)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区、县实施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台账建立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辅助巡查机构对项目进行检查,确保整治成效。(五)总结提升阶段(2021 年 5 月)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 对无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进行通报表扬,给予企业信用加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计入不良信用档案,进行联合惩戒。同时,对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行动迅速、整治有力6、的区县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区县进行通报批评。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行业乱象的危害性,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认识。各区县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迅速动员部署,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属地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督导整改。要建立健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机制,逐一对账销号,推进整治见成效。对自查自纠过程中敷衍了事、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责任人,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从严处理7、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济建发(2020)1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认真组织调查,对举报属实的问题要跟踪督办解决。对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起到震慑警示作用。(三)加强信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转变监管模式,推行信用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按照 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实施信用惩戒,并进行重点监管,并推送至“信用中国(山东济南)”网站上进行公示,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负面评价,起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震慑作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强化信用信息在资质许可8、 招标投标、 工程担保、 监督检查、评优评奖等环节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联系方式: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投诉举报电话(略) ;联系人:陈宣舟、刘哲;邮箱:附件:1.建筑工程各相关单位涉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的检查重点2.济南市 区(县)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清单3.济南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系表4.济南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企业自查表5.济南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及处理情况汇总台账6.济南市建筑领域其他涉黑线索摸排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 年 4 月 24 日(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