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06-2020年)(8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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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年)二二一一年十二月 一一年十二月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目目 录录 总总 则则.1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2 第一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2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2 第三节 土地利用特点及主要问题.5 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与机遇.6 第二章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9 第一节 指导原则.9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9 第三节 土地利用主要目标.10 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3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13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2、整.14 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16 第四章第四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7 第一节 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17 第二节 优先安排基本农田.17 第三节 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18 第四节 优化城乡用地布局.20 第五节 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21 第六节 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22 第五章第五章 土地利用区域调控土地利用区域调控.24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24 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26 第三节 县级土地利用调控.29 第六章第六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33 第一节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33 第二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34 第三节 加3、强基本农田保护.34 第四节 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35 第五节 保护和合理利用其它各类农用地.37 第七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第七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39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39 I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II第二节 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9 第三节 加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的利用力度.40 第四节 加强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0 第八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第八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43 第一节 构建和稳定土地生态用地格局.43 第二节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44 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44、5 第一节 规划控制范围及功能定位.45 第二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及发展方向.45 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46 第四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9 第十章第十章 重大工程及重点建设项目安排重大工程及重点建设项目安排.51 第一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51 第二节 重点建设项目.52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4 第一节 强化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总体控制.54 第二节 健全和创新规划实施管理制度.55 第三节 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55 第四节 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技术手段.56 第五节 提高规划管理社会公众参与程度.57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附附5、 则则.58 附表 1:牡丹江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附表 2:牡丹江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 3:牡丹江市各县(市)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 附表 4:牡丹江市园地、林地、牧草地调整指标表 附表 5:牡丹江市 2006-2020 年各县(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附表 6:牡丹江市各县(市)新增建设用地表 附表 7:牡丹江市 2006-2020 年各县(市)补充耕地表 附表 8:牡丹江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附表 9:牡丹江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总 则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6、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牡丹江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和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编制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牡丹江市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保护活动,都必须遵循规划。规划范围为牡丹江市行政辖区(含辖区内农垦、森工系统)的全部土地,包括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宁安市、海林市7、穆棱市、林口县、东宁县六个县(市),土地总面积 3867977 公顷。规划期限为 20062020 年,规划基期年为 2005 年,近期规划目标年为 2010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第 1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根据 2005 年土地变更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 3867977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 3602037 公顷,占 93.1%;建设用地面积 84636 公顷,占 2.2%;其他土地面积 181304 公顷,占 4.7%。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 65015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6.8%8、;园地面积 9470 公顷,占 0.2%;林地面积 2869485 公顷,占 74.3%;牧草地面积 44290 公顷,占 1.1%;其他农用地面积 28642 公顷,占0.7%。在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5824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交通水利用地面积 21889 公顷,占 0.6%;其他建设用地面积4506 公顷,占 0.1%。在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 4134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1%;自然保留地面积 139962 公顷,占 3.6%。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主要指标执行情况一、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耕地保有量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上轮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 9、650582 公顷,2005 年全市耕地面积 650150 公顷,比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少 432 公顷。主要原因是上轮规划期间,森工系统范围内的耕地退第 2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耕还林面积超出预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上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47768 公顷,2005 年基本农田实际保护面积 547892 公顷,完成了上轮规划确定的目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上轮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13578 公顷。1997-2005 年新已使用 10332 公顷,剩余指标 3246公顷。建设10、占用耕地指标: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上轮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2403 公顷,1997-2005 年已使用 1915 公顷,剩余指标 488 公顷。补充耕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上轮规划确定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2400 公顷,1997-2005 年已补充耕地 3482 公顷,超额补充 1082 公顷。生态退耕及灾毁指标:生态退耕及灾毁指标:上轮规划确定的退耕还林指标 5933 公顷,灾毁耕地指标 11733 公顷,1997-2005 年完成退耕还林 12396 公顷,实际灾毁耕地 890 公顷,生态退耕面积超出规划预期规模,实际灾毁耕地面积小于规划预期规模。二、上轮规划实施取得的11、成效二、上轮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全市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较好地协调了各业用地矛盾,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保障了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东部煤电化产业基地的建设,土地利用成效显著。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规划实施期间,牡丹江第 3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重视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保持稳定。推进了土地集约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规划实施期间,有效控制了建设用地增量,加12、强了对存量建设用地的挖潜,土地利用效益明显提高。全市单位城镇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由 1996 年的25.53 万元公顷上升到 2005 年 37.54 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的地区生产总值由 1996 年的 14.93 万元公顷提升到 2005 年的 35.78万元公顷,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成果显著,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19972005 年牡丹江市通过对区域内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共 3482 公顷。土地生态建设取得成效,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规划实施期间,全市实现生态退耕 12396 公顷,稳定了区域生态系统,改善了全市的生态质量。三、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3、三、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指标分解刚性。上轮规划采取上级一次性下达规划指标的分解方法,与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战略结合不够充分,致使发展较快的区域用地指标不足,发展较慢的市县指标又有结余。对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考虑不充分,导致交通水利指标结余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用地布局不合理。上轮规划仅重视指标控制,在用地布局上与城市规划、水利规划、河道规划等结合程度相对较差,致使用地布第 4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不合理,从而出现有指标但位置不可用的现象。规划用途管制措施过于刚性,缺乏弹性。上轮规划在用途管制和空间调控上过于刚性,没有统筹考虑建设项目用地14、的不确定性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经济社会发展预期不足。地方政府不能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求修正规划,规划缺乏灵活性。第三节 土地利用特点及主要问题 一、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利用特点 土地利用类型多样。牡丹江市地处张广才岭和老爷岭腹地,地貌类型多样,多为山地和丘陵台地,牡丹江自南向北纵贯全境,穆棱河、绥芬河发源于境内,多样的地貌类型为多种形式的土地利用类型奠定了基础。土地利用率较高,土地垦殖率较低。2005 年全市土地利用率达 95.3%,比全省土地利用率高 8.6 个百分点。土地垦殖率仅为16.8%,比全省土地垦殖率低 9 个百分点。城乡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相对较大。2005 年全市农村居15、民点用地面积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61.5%。森林覆盖率较高,生态环境较好。牡丹江市森林覆盖率达60.2%,是全国 50 个园林绿化模范城和全国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城市之一。林地面积大,有利于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均耕地少,后备耕地资源不足。2005 年全市人均耕地仅第 5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为 0.24 公顷,低于全省人均耕地水平近 30%。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小,其中大部分是低洼易涝地,利用难度大。建设用地利用仍较粗放。2005 年全市人均建设用地 317 平方米,超过国家规16、定的标准。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质量有所下降。穆棱市各乡镇及林口县五林镇等乡镇,侵蚀模数 50008000t/km2a,年平均流失土层厚度 46mm,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当前和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是牡丹江建设“大牡丹江、新牡丹江”的关键时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必须科学分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参与黑龙江省八大经济区建设的新形势,深刻把握统筹城乡发展、对俄互市贸易国际化发展的新要求,充分认识牡丹江市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到 2020 年,牡丹江市人口总量预测达到 311.3 万人,17、为保障地区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需要加强耕地的保护。同时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不可避免地占用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需要调整一些耕地。但是,牡丹江市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资源补充能力有限,耕地保护形势将更加严峻。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趋尖锐。未来十五年,正是牡丹江市快速发展的时期,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推进全省“八大经济区”建设,第 6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而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受地形、河流等因素制约,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巨大压力。统筹协调土地利用任务艰巨。随着牡丹江市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18、点并未同步减少,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仍然偏大;市内独立工矿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零散,各类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复建设的浪费土地现象,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任务还很艰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任务更加艰巨。目前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造成黑土层变薄,土壤肥力下降和生态退化,已影响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也对土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今后十几年各项建设用地需求仍然旺盛,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较突出。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土地利用的有利条件。19、从土地利用状况看,牡丹江市建设用地利用仍较为粗放,集约节约利用空间较大,为统筹保障科学发展和保护耕地资源提供了基础条件。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和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部署,为转变土地利用增长方式提供了政策依据。规划期间,在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方面的政策力度会进一步加大,将为牡丹江市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第 7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效率创造有利的条件。从国内环境看,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人20、地关系的和谐发展。从自身条件来看,黑龙江省大力推进“八大经济区”建设,为牡丹江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促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推进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和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建设,打造哈牡绥东对俄经贸加工区,把牡丹江作为打造我省东部煤电化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城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对促进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优化配置,提供了难得的阶段性和现实性机遇。第 8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原则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必须贯彻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原则;必须贯彻节约集约用21、地的原则;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的原则;必须贯彻区域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必须贯彻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不断提高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能力的原则。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一、积极推行和谐持续发展战略一、积极推行和谐持续发展战略 实施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策略,构筑城乡和谐社会。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提倡牡丹江农用地功能多元化。依照“大牡丹江、新牡丹江”战略,明确各县(市)的功能定位,合理布局城乡建设用地,推进牡丹江市率先形成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实施绿色空间区域共筑策略,推动牡丹江“宜居城市”建设。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牡丹江区域生态安全网络共建,充分保护城市已有生22、态空间;加强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搞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保护东北黑土资源;完善市域绿色空间,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牡丹江土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实施旅游名镇城乡共建策略,推进自然、人文资源的共同保第 9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护。充分发挥牡丹江旅游资源优势,保护牡丹江的历史文化资源及具有重要旅游价值的村落。二、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战略二、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战略 实施用地结构布局优化策略,重点保障对俄口岸发展用地。满足对俄口岸对土地利用的必要需求,适度集聚产业,集约发展牡丹江中心城区和绥芬河市、东宁镇等重点镇,构建全国重要对俄商品集散中心,打造黑龙江重23、要对俄出口加工基地,积极运用“内部挖潜、边缘控制、外部疏导”等节地途径,构建“双极带动、对流辐射、东西呼应、一线贯通”的城市群形态。推进城镇用地理性增长和存量建设用地集约挖潜策略,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盲目扩张。牡丹江城乡建设用地的规划安排和管理,应本着“保发展,促集约,盘存量”的思想,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实施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推动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实行基本农田规模保护策略,积极引导现代都市农业、外向型农业有序发展。严格保护耕地,坚持“用养并重”,增强科技、资金投入,积极推行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集中连片保护基本农田,不断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生态服务能力和景观美化能力。推动24、中俄农业高新技术合作示范园区和对韩农业高新技术合作示范园区建设。第三节 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根据牡丹江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土第 10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下达的主要用地指标,规划期内牡丹江市土地利用的总体目标是:着力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加强生态安全网络建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全面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牡丹江“三流域、四板块、多中心”土地利用总体格局的形成,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利用总目标,为将牡丹江建设成为黑龙江省“东南部25、中心城市、宜居城市、宜游城市、对俄口岸城市”提供土地资源保障。规划土地利用主要目标如下:一、土地利用规模调控目标一、土地利用规模调控目标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全市耕地保有量至 2010 年和 2020 年分别保持在 648900 公顷和 647100 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514600 公顷以上。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96000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64900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预期在 29800 公顷以内。规划期内,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2741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不得突破 11000 公顷,26、其中占用耕地规模不得突破 6400 公顷,土地整治增加耕地面积不得低于 6400 公顷。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目标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目标 土地利用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农用地保持基本稳定,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其他用地得到合理整治。规划期末,全市农用地、建第 11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设用地和其他土地的比例由 2005 年的 93.1:2.2:4.7 调整优化为 94.9:2.5:2.6。三、城乡用地布局优化目标三、城乡用地布局优化目标 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城镇化水平。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重由 2005 年的27、 38.3%调整到45.9%。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在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用地,不断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基础上,保障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哈牡绥东对俄经贸加工区、东部煤电化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城市的建设对各类新增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2010 年和 2020 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 113.2 平方米和 112.9 平方米以内。五、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五、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土地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全市生态退耕成果得到巩固,水土流失得到进一步治理,土地退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荒28、山、荒地、荒滩的植树造林取得较大成就。到 2010 年和 2020 年,全市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提高到 74.7%和 76.1%。严格限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周边布局建设高污染工业企业和园区,防治工业“三废”排放造成污染,加强工业企业原址及废弃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禁止未经评估或存在环境风险的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直接开发利用。第 12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围绕耕地保有量的落实,考虑农产品市场需求以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要求,调整耕地与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使农用地得到保护和合理利用并保持基本稳定。到 229、020 年,牡丹江市农用地稳定在3670189 公顷,比 2005 年增加 68152 公顷。一、落实耕地保有量一、落实耕地保有量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到 2010 年和 2020 年,牡丹江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 1350 公顷和 6400 公顷以内。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到 2010 年和 2020 年,力争将因灾损毁减少的耕地控制在 300 公顷和 1000 公顷以内。合理进行农用地结构调整。到 2010 年和 2020 年,牡丹江市农用地结构调整减少耕地控制在 950 公顷和 2050 公顷。优先安排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在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到 2010 年和30、 2020 年,牡丹江市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少于1250 公顷和 6400 公顷。2010年和2020年耕地面积保持在 648900公顷和647100公顷以上,与 2005 年相比耕地净减少面积要分别控制在 1250 公顷和 3050公顷以内。二、适当增加林地规模二、适当增加林地规模 第 13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扩大有林地面积。到2010年和2020年,牡丹江市林地面积增加到 2891100 公顷和 2941600 公顷,比 2005年分别增加 21615 公顷和 72115 公顷。三、合理调整园地规模三、合理调整园地规31、模 充分利用浅山、丘陵区、荒坡地等适当调整园地种植规模。到2010 年和 2020 年,牡丹江市园地面积分别为 10400 公顷和 10800 公顷,比 2005 年分别增加 930 公顷、1330 公顷。四、保持牧草地面积稳定四、保持牧草地面积稳定 除必要的建设占用外,保持牧草地面积稳定。到 2010 年和 2020年,牡丹江市牧草地面积控制在 43200 公顷和 40600 公顷,比 2005年分别减少 1090 公顷和 3690 公顷。五、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五、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合理安排棚室菜地、畜禽养殖等设施农用地,结合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优化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等其他农用地。到32、 2010年和 2020 年,牡丹江市其他农用地增加到 29076 公顷和 30089 公顷,比 2005 年分别增加 434 公顷和 1447 公顷。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一、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一、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统筹安排各项新增建设用地,到 2010 年和 2020 年,牡丹江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87100 公顷和 96000 公顷以内,比 2005 年分别增加 2464 公顷和 11364 公顷。第 14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二、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二、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合理有序扩展。到 2010 年和33、 2020 年,牡丹江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59100 公顷和 64900 公顷以内,比 2005 年分别增加 859 公顷和 6659 公顷。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到 2010 年和 2020 年,牡丹江市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预期在 23300 公顷和 29800 公顷,比 2005 年分别增加 1536 公顷和 8036 公顷。适当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至 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减少不少于 1377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由 2005 年的 62.6%调整为 54.1%。三、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规模三、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规模 根据牡丹江市城乡聚落的34、规模和空间分布,进一步优化市域交通路网配置,保障大中型水库建设、牡丹江防洪建设等水利用地及城市配套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防止重复建设。到 2010 年和 2020 年,牡丹江市交通运输用地分别增加到 9333 公顷和 10386 公顷,比 2005 年分别增加 753 公顷和 1806 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增加到 14067 公顷和 15319 公顷,比 2005 年分别增加 758 公顷和 2010 公顷。四、适当安排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四、适当安排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适当安排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到 2010 年和 2020 年,牡丹江市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到 4600 公顷和 5395 公顷,比 235、005 年分别增加 94 公顷和 889 公顷。第 15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适度整治其他用地。到 2020 年,牡丹江市其他土地面积调整为 101788 公顷,比 2005 年减少 79516 公顷。其中,水域面积调整为 41142 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调整为 60646 公顷。第 16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四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一节 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保护“五岭一山三水”。精心保护张广才岭、老爷岭、肯特阿岭、太平岭、大丽岭、锅盔山山系绿色生态屏障36、,以及牡丹江水系、穆棱河水系和绥芬河水系的水域生态屏障。保障区域生态过程的连续性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构筑最基础的城乡生态安全格局。重点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重点保护山地、河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全市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 4 个,主要包括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穆棱东北红豆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镜泊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六峰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宁安小北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东宁鸟青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第二节 优先安排基本农田 加大优质耕地保护和整治力度。在保持耕地布局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需求,对基础设施完善、质量好、集中连片的耕地进行重点保护37、,并通过土地整治,提高耕地质量。调整基本农田,优化基本农田空间布局。优先将林口县奎山乡、宁安市江南乡、响水镇等国家生态农业示范区,穆棱市磨刀石镇、林口县林口镇、东宁县绥阳镇等交通干线沿线城镇耕地及集中连片、有第 17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总要求,对基本农田进行适当调整。2005年牡丹江市基本农田为 547892 公顷,本轮规划基本农田调出 36892公顷,调入 6000 公顷。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为 517000 公顷(含基本农田增划指标 2400 公顷)。创新基38、本农田保护机制。按照基本农田划定标准,牡丹江市择优增划 2400 公顷基本农田(其中牡丹江市区增划 486 公顷,宁安市增划 413 公顷,海林市增划 351 公顷,穆棱市增划 404 公顷,东宁县增划 254 公顷,林口县增划 492 公顷)。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各类城乡建设不得擅自占用基本农田。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确实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突破预留规模必须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强化基本农田集中保护。结合牡丹江市的区域土地功能定位,综合考虑建设用地布局、生态建设等因素,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较大的区域划为基本农田集中区。规39、划期内对区内的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和整治,改善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第三节 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统筹交通设施用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衔接互补、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大重点交通设施建设力度,完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第 18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公路方面,重点建设绥满高速公路(301 国道)、鹤大高速公路(201国道)、国道莫旗至延吉公路,完成牡丹江海林(宁安)城际公路;继续实施农村公路网建设,力争实现全部乡镇、村通公路。铁路方面,建设绥牡高铁及哈牡高铁,争取东宁乌苏里斯克国际铁路运输、绥芬河至格城套轨改并轨40、开工建设等重点项目。航空方面,加速航空运输工程建设,建设海浪机场和新机场。优化水利设施用地。以保障水资源供给、改善生态环境和水环境、防洪减灾为重点,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已有水库基础上,再建设一批水库,提高区域供水能力和防洪能力;完成镜泊湖水库、九佛沟水库及其他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流域防洪体系骨干工程和主要城镇及重点地区防洪建设;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大力开展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争取进一步打通牡丹江至莲花湖航道。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及重要规划要开展水资源论证。保障能源电力产业用地。按照以水电为主,水、火、风电并举的思路,加快能源建设。推进海41、浪河流域和牡丹江流域水电梯级开发,建成全省水能资源开发中心和电力调峰基地;依托风力资源,保障风力发电项目用地。统筹区域内主干电网改造和供电设施建设,提高电力输送能力。保障矿产资源勘察开发用地。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用地政策,加大采矿用地监督和管理力度,保障矿产资源勘查用地,支持矿产资源保障工程的实施。第 19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四节 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积极培育大牡丹江总体空间布局框架。遵循“轴向扩散,板块崛起”的产业布局走向,进一步构筑和完善“双极带动、对流辐射、东西呼应、一线贯通”的城市群形态。打造牡丹江市区、绥芬河市双极和哈牡绥东产业带。构建大42、牡丹江核心都市区,推进同城化发展。按照“三城、三镇、一山、十大组团”规则布局框架,优先安排三城(牡丹江市区和副中心海林、宁安二市区)区域用地,推进同城化发展,加速打造大牡丹江核心都市区,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产业功能和辐射带动功能。保障桦林、温春二个卫星城镇改造用地;依托老黑山打造中央公园生态核心;建设十个优势特色突出、服务于中心城市的城市功能组团:新立、兴隆二个居住功能组团,镜泊湖旅游名镇飞地组团、牡丹峰生态组团、三道关旅游小镇组团三个旅游功能组团,磨刀石工业组团、五林工业组团二个产业功能组团和海浪空港组团、拉古物流组团、铁岭物流副中心组团三个物流功能组团。优化建制镇用地结构和布局。引导建制镇有43、序发展,优化建制镇用地内部结构,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建制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建制镇用地重点保障穆棱市、林口县、东宁县等县(市)政府所在城镇和横道河子镇、东京城镇、下城子镇、穆棱镇等中心镇建设。推进开发区的用地空间整合,集约高效配置工矿用地。围绕推进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沿边开放先导区、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第 20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地建设和实施“大牡丹江、新牡丹江”策略,推进开发区用地空间的整合,构建合理分工、错位发展、互动双赢的区域工业格局。重点强化牡丹江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东宁经济开44、发区、东宁互市贸易区、穆棱经济开发区、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安工业示范基地、林口经济开发区和对俄口岸加工区等重点开发区的合理规划、集中布局、积聚建设,促进工矿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除能源、重化工等必须单独布局的行业外,各类开发区(园区)都应纳入城镇用地统一布局和管理。科学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求,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村并点”工程,合理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向中心村集中;加强城镇内部“城中村”改造。第五节 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 合理安排农、林、牧、渔业用地。根据全市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的要求,按照土地适宜性安排农45、林、牧、渔业用地布局,安排基本农田集中区,引导园地向荒地、废弃地、山坡地发展,增加生态保护林,构成以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面等共同构建完善城乡绿色用地空间,发展最大生态功能。充分发挥农用地多重性功能。协调农用地与建设用地布局,在城市组团之间保留连片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拓宽绿色空间,根据牡丹江市山多,林地面积大的特点,在中心城区周边保留连片耕地、林第 21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地,形成绿色隔离带,防止城市蔓延,发挥农用地生态功能和促进都市农牧业发展。形成多样化的绿色生态空间。利用牡丹江市地貌多样的优势,将生态网络建设与自然保护区、林地、风景名46、胜区等现有的生态用地相结合,形成多样化绿色空间。统筹安排城郊和市区“绿线”,以农田、绿地疏解城市,形成合理的组团布局,牡丹江市主城区内均衡布设公园、绿地,水面、休闲广场,增加城市绿地空间。第六节 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结合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依照牡丹江市旅游村镇建设的总体要求,为构筑“一城三区”市域旅游格局,提供必要的风景名胜设施用地,保障牡丹江市旅游业发展的合理需求。优先保障镜泊湖旅游名镇和莲花湖旅游名镇建设,将镜泊湖旅游区建设成世界知名的旅游名镇;推进 10 个重点旅游乡镇(渤海镇、宁安镇和宁安农场区、中国雪乡和海林农场区、横道镇、三岔口镇、兴源镇、绥芬河镇、温春镇、北安乡、莲花湖和曙47、光林场区)建设;充分挖掘生态、人文等资源优势,开发农业观光,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村。全面整合旅游资源,以牡丹江市的特色旅游资源为依托,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形成大产业,逐步发展成为北国特色旅游产业基地。重点开发以“林海雪原”为背景,以“雪堡、雪雕、雪场、雪乡”为主题的冰雪旅游资源;以镜泊胡、莲花湖、小北湖、六峰湖、牡丹江、海浪河及众多水库为依托的水上旅游资源;以“五大国家森林公园”、第 22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万亩划归林”和自然保护区为依托,充分发挥“林海”和“三大阔叶之乡”知名度优势开发的森林旅游资源;以绥芬河、东宁边城为依托,充分发挥牡丹江48、市的区位优势开发的边塞风光及出入境旅游资源;以满族、朝鲜族历史文化为依托,以“海东盛国”为包装开发的民俗风情旅游资源。牡丹江市旅游用地的空间布局为:“一中心、一圈、四大旅游观光带”,并借此形成“圣十字”框架。“一中心”指牡丹江市区建成区,主要发展“中国雪城”的城市旅游及旅游集散地建设。“一圈”指牡丹江市区郊区,包括牡丹峰、老黑山、凤凰山、三道关森林公园及环城山森林带。“四大旅游观光带”指东北边陲、中东铁路旅游观光带:主要发展边境旅游、出入境旅游及商贸旅游;火山平湖、“海东盛国”旅游观光带:主要包括镜泊湖、火山地貌、渤海古国等自然人文景观;莲花胜景、林海雪原旅游观光带:主要包括莲花湖、张广才岭冰49、雪、威虎山庄、“剿匪”遗迹等自然人文景观;田园风光、特产基地旅游观光带:主要包括“八女投江”殉难处及特色瓜果生态园。第 23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五章 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为统筹协调区域土地利用,在土地利用综合分区和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基础上,分解落实各县(市)主要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制定差别化土地利用调控措施,以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的落实。第一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根据牡丹江市域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经济特点,将全市划分为中部区、东部区、西部区和北部区 4 个土地利用综合区。提出各区域土地利用方向,以促进土地利用空间50、优化配置,形成合理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中部区:中部区:指牡丹江市区,该区总面积为 135346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3.5%。牡丹江市区是黑龙江省东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信息中心,是黑龙江省对俄经济贸易核心城市,是东北亚区域的重要节点城市。规划期内保障先进装备、农副产品深加工、高新技术等产业发展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打造东北亚地区核心城市,提高土地资源综合效益。适度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快推进江南新城区建设和江北旧城区改造,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哈尔滨至绥芬河铁路通道和跨地区公路运输通道等建设用地。积极支持城北防护林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打造宜居城市。至 2020 年51、本区建设用地规模第 24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控制在 14995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2407 公顷以内,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33355 公顷以上,其中基本农田保持在 27775公顷以上。东部区:东部区:指绥芬河市、东宁县,该区土地面积为 770669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19.9%。绥芬河市是东北亚地区国际经济往来的重要通道和窗口,是国务院批准的沿边开放城市之一;东宁县紧邻绥芬河市,也是我省重要的对俄贸易口岸之一。规划期内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形成工业集聚、居住集中、城乡协调的建设用地空间格局。适当提高基础设施配套程度。统筹52、安排产业和生态建设用地,保障边境生态旅游建设的用地。支持边境生态用地的保护。至 2020 年本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2041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8951 公顷以内,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80750公顷以上,其中基本农田保持在 57163 公顷以上。西部区:西部区:包括海林市与宁安市,该区土地面积为 1594317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41.2%。海林市距牡丹江市 22 公里,铁路有滨绥、图佳、牡长线,301 国道横贯全境;宁安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南与吉林省接壤,北与牡丹江市相连,辖区内有著名的旅游景区镜泊湖。规划期内合理安排环境保护和治理用地,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和天然旅53、游资源的保护。加强基本农田整理和建设,强化粮食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用地,重点支持依托中心城镇和交通干线的开发,逐步第 25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提高集约用地水平。适度增加旅游设施用地及旅游配套基础设施用地,促进镜泊湖、莲花湖和林海雪原三大生态景区建设。至 2020 年本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40720 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260 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250170 公顷以上,其中基本农田保持在204312 公顷以上。北部区:北部区:包括穆棱市、林口县,该区土地面积为 13654、7645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35.4%。该区非金属矿资源丰富,工业发展规模仅次于核心经济区;耕地面积多,农业总量规模大,粮食、油料、肉类、水产品、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在全市占重要地位。规划期内保障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工业和交通通道的建设用地,逐步提高基础设施用地比重。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严格生态用地的用途管制,重点加强水土流失地区的土地生态保护和建设,积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至 2020 年本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244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1282 公顷以内,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282825 公顷以上,其中基本农田保持在 225350 公顷以上。第二节 土55、地利用功能分区 根据牡丹江市的自然条件、现有的资源数量、人口密度、经济水平、开发强度以及区域功能、产业定位、社会发展目标等区域的特色和发展方向的差异,按照土地主导功能一致性原则,将全市划分为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林业发展区、生态第 26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环境安全控制区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6 个土地利用功能区。基本农田集中区:基本农田集中区:本区位于牡丹江河谷、穆棱河河谷、东宁盆地及老爷岭北麓低山丘陵。规划期内,全市共划定宁海基本农田集中区、镜泊基本农田集中区、牡南基本农田集中区、牡东基本农田集中区、牡北基本农田集中56、区、林口基本农田集中区、刁翎基本农田集中区、穆棱基本农田集中区、八面通基本农田集中区、绥阳基本农田集中区、东宁基本农田集中区、老黑山基本农田集中区,共计 12 片基本农田集中区,集中区面积 767687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19.8%。本区的土地综合利用方向:开展以基本农田为主的土地整理,大力推进基本农田标准化建设,围绕水利骨干工程,实行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改造中低产田,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建成高产稳产农区。一般农业发展区:一般农业发展区:规划期内将基本农田集中区以外,以发展种植业、牧业为主的区域划定为一般农业发展区。全市划定一般农业发展区面积 26422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857、%。本区的土地综合利用方向:加强区内耕地保护,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调整农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依靠区域自然资源,鼓励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种植,积极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企业,发展规模型、合作型特色农业。城镇村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规划期内将牡丹江市中心城区、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及长汀镇、横道河子镇、东京城镇、绥阳镇等中心城镇划定为城镇村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面积 61424 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6%。第 27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本区的土地综合利用方向: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实行城中村改造;适度提高城市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充分利58、用城市空间,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规范调整各类开发区,引导工业用地合理布局,提高土地投资强度。林业发展区:林业发展区:规划期内将张广才岭、老爷岭、太平岭等山脉区域划定为林业发展区。全市划定林业发展区面积 262722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7.7%。本区的土地综合利用方向:区域内土地利用以生态化利用为主,同时要尽量扩大保护区面积,保护自然特色,大力发展林业,增加林业用地面积,优化生态环境,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公益林。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尤其是控制采矿用地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确保区域生态系统的整体和谐。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规划期内将六峰湖、小北湖、59、桦树川水库等主要河流的水源保护地等区域划定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 908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本区的土地综合利用方向:区内的土地必须服从保护需要,严格执行保护区总体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区内影响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的其他用地,应按照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区内除与保护需要直接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他各类建设;禁止开山炸石、取土制砖、修墓、乱坎、滥伐、倾倒废物污水等破坏景观资源的行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规划期内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穆棱东北红豆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镜泊湖省第 28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60、体规划(2006-2020 年)级自然保护区、东宁鸟青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全市主要森林公园等主要的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保护区面积 15306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9%。本区的土地综合利用方向:在一般情况下,只能建设少量景观性和服务性的建筑,不允许建造大规模的建筑群体,同时,加强保护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建设。第三节 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以保护耕地和保障重点城镇、产业用地为前提,综合考虑各县(市)的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土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在全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总体框架下,确定各县(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对约束性指标,各县(市)要严格落实,不得突破;对一起行指标,各县(市)61、要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实现。牡丹江市区:牡丹江市区: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33870公顷和 33355 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27775 公顷以上;2010 年和 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1986 公顷和14995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9381 公顷和 1240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预期在 7210 公顷和 10406 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限制在 122.1 平方米和 120.7 平方米;至 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406公顷和1867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 406 62、公顷和 1458 公顷,至 2020年异地补充耕地 409 公顷。第 29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宁安市:宁安市:2010 年和 2020 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 155058公顷和 154878 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126920公顷以上;2010 年和 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6940 公顷和18002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1074 公顷和 1159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预期在2540公顷和3171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限制在 81.3 平方米和 105.9 平方米;至 20163、0 年和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68 公顷和 795 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 194 公顷和 966 公顷。海林市:海林市:2010 年和 2020 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 95252 公顷和 95292 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77392 公顷以上;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21715公顷和22718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0216 公顷和 10669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预期在 3754 公顷和 4313 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限制在 111.4 平方米和 97.2 平方米;至 2010 64、年和 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66 公顷和 688 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 186 公顷和 968 公顷。穆棱市:穆棱市:2010 年和 2020 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 121190公顷和 121050 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87150公顷以上;2010 年和 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1903 公顷和12803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9428 公顷和 9781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预期在 3400 公顷和 3983 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限制在 139.7 平方米和 136.7 平方米;至 2065、10 年和第 30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35 公顷和 658 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 135 公顷和 927 公顷。东宁县:东宁县:2010 年和 2020 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 77400 公顷和 77450 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54263 公顷以上;2010 年和 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7637 公顷和 8339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6192公顷和648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预期在 2516 公顷和 2992 公顷以内,人66、均城镇工矿用地限制在 156.8 平方米和 158.7 平方米;至 2010 年和 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06 公顷和 575 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 106 公顷和 928 公顷。林口县:林口县:2010 年和 2020 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 161830公顷和 161775 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138200公顷以上;2010 年和 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4319 公顷和15441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1109 公顷和 1150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预期在2380公顷和2961公顷以内67、,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限制在 74.5 平方米和 97.5 平方米;至 2010 年和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28 公顷和 817 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 128 公顷和 958 公顷。绥芬河市:绥芬河市:2010 年和 2020 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 4300公顷和 3300 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2900 公顷以上;2010 年和 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2600 公顷和 370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700公顷和2466公顷以内,第 31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68、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预期在 1500 公顷和 1974 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限制在 147.9 平方米和 86.7 平方米;至 2010 年和 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241 公顷和 1000 公顷以内;至 2010年补充耕地 241 公顷,其中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 195 公顷,异地补充 46 公顷,至 2020 年补充耕地 1000 公顷,其中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 195 公顷,异地补充 805 公顷。第 32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六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牡丹江市耕地数量多,林地面积大,是全省主要的粮食和69、林木生产基地。为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要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合理利用林地,努力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第一节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建设用地选址要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城市发展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菜田和优质农田。至2010 年和 2020 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分别控制在 2500 公顷和11000 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 1350 公顷和 6400 公顷以内。2、认真做好农用地调整的引导 合理安排种植业内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保证调整后不降低耕地保有量。各类生态林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禁止利用基本农田70、营造经济林、薪炭林和挖塘养鱼。3、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通过土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内组织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施,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至 2010年和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分别达到1350公顷和6400公顷。第 33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二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实施土地综合治理工程及“沃土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采用增施有机肥、土壤改良,发展灌溉等方式,治理水土流失,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产量。加强耕地质量管护力度,按照数71、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要求,依照耕地等级实施差异管理,对水田、菜田等优质农田实施特殊保护,建立耕地质量评价管理制度,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依据农用地分等成果对占用和补充耕地进行评价,补充耕地质量未达标的,按规定补充面积等级折算系数增加补充耕地面积。第三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和要求,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划定基本农田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规划用地指标调整,按照不低于省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立永久性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加强对优质耕地的保护,严格落实基本农田及其农业设施保护责任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其他72、各类建设不准占用基本农田,交通、水利、能源及其附属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要补划面积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大力推进以基本农田为主的土地整治,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建设高产稳产农田。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第 34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保护。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514600 公顷以上。严格基本农田保护。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基本农田保护,在明晰土地权属的基础上,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标注到土地所有权证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严禁改变基本农田的用途和73、位置。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第四节 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 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规模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规模 规划期内,全市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6400 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 5002 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 1040 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 358 公顷。将根据牡丹江市实际情况,牡丹江市划定三个重点整治区,分别为牡丹江流域土地整治区、穆棱河流域土地整治区、东宁盆地土地整治区。牡丹江流域土地整治区:本区主要分布在牡丹江流域的宁安市中部、北部,牡丹江市区、海林市北部,林口县大部。本整治区规模为267836 公顷,包括 9 个农用地整理重点区74、域、5 个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和 1 个土地复垦重点区域,计划增加耕地 5410 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面积 100447 公顷,以田坎、农田道路、零星农用地整理为主,计划增加耕地 2300 公顷;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面积149642 公顷,以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农用地整理相结合的土地综合整治为主,计划增加耕地 2930 公顷;土地复垦重点区域面积为 17747第 35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公顷,以废弃矿山、村庄、独立建设用地的土地复垦为主,计划增加耕地 200 公顷。穆棱河流域土地整治区:本区主要分布在穆棱河流域的穆棱市中部、北部。本整治75、区规模为 35339 公顷,包括 9 个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和 1 个土地复垦重点区域,计划增加耕地 538 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面积 33642 公顷,以田坎、农田道路、零星农用地整理为主,计划增加耕地 430 公顷;土地复垦重点区域面积 1697 公顷,以废弃矿山、村庄、独立建设用地的土地复垦为主,计划增加耕地108 公顷。东宁盆地土地整治区:本区主要分布在东宁县。整治区规模为78708 公顷,包括 2 个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和 2 个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计划增加耕地 452 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面积 24026公顷,以田坎、农田道路、零星农用地整理为主,计划增加耕地 2876、0公顷;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面积 54682 公顷,以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农用地整理相结合的土地综合整治为主,计划增加耕地 372 公顷。二、土地整治保障措施二、土地整治保障措施 加强土地整治管理。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要设立专门的机构,强化项目管理,对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土地整治活动,注重污染土地环境整治和修复,做到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收。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规划体系。依据规划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第 36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划,逐步建立市、县77、乡三级目标明确、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相互衔接的土地整治规划体系,指导土地整治活动。加大土地整治资金投入。积极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单位和个人资金,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吸引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入,广泛吸纳资金,逐步形成土地整治多元投、融资渠道。政府投资优先用于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优先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整理和复垦项目,优先用于粮食主产区的项目。第五节 保护和合理利用其它各类农用地 加强林地保护和建设,落实林地占用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公益林和生态敏感区与生态脆弱区的78、林地。优化园地结构和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向适宜的丘陵、坡地和荒山集中发展,重点发展药材和寒地果种植,调整园地种植结构,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稳步提高园地产能和效益。推进牧草地综合整治,充分利用牧草地资源,努力提高牧草地利用效率。保护现有牧草地,禁止过度放牧,防止牧草地退化和沙化。合理布局设施农业用地,积极引导外向型农业有序发展。围绕龙头企业突出做好肉牛、肉鸡、奶牛、羊、生猪等基地建设,保证蜂、蚕、绥芬河蟹、熊、鹿、貂等特色养殖业用地的合理需求,积极推广大棚种植蔬菜、食用菌的技术,建立山野菜人工种植基地。保障高新第 37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技术合79、作示范园区用地,重点建设东宁县全国木耳生产基地、林口县国家级食用菌生产基地。第 38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七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七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按照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强化规划控制和计划管理,完善土地市场机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第一节 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间,牡丹江市建设用地的调控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着力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必要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80、利用效益,切实推进土地利用向集约型利用方式转变。到 2020 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96000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4900 公顷以内。第二节 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标,优先支持重点城镇发展用地及产业集聚区用地,重点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的重点项目用地。规划期内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12741 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 6659公顷以内。第 39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三节 加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的利用力度 一、促进城镇工矿用地有序发81、展一、促进城镇工矿用地有序发展 坚持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合理安排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结构与时序。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安排城市用地,除特殊设施用地外,新增城镇工矿用地必须纳入城镇规划用地范围。不准在城市规划区外安排工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规模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二、加强城镇内部用地结构调整二、加强城镇内部用地结构调整 加大对城镇闲置地、低效使用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导和推动城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引导和推动工矿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扩大发展空间。第四82、节 加强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牡丹江市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在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基础上,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建设用地管制区,明确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一、允许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规划期内将土地主导用途为城市、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的区域划定为允许建设区,具体土地利用安排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第 40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相协调。牡丹江市划定允许建设区 61416 公顷。管制规则:1、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83、约利用。2、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3、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二、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是可以用于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的区域。牡丹江市划定有条件建设区 10936 公顷。管制规则:1、针对具体的城市、镇、村,在不突破其对应允许建设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84、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三、限制建设区:规划期内将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限制建设区。牡丹江市划定限制建设区 3648212 公顷。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中心城区、县级市的城区、县城和大中型工矿,以第 41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及纳入允许建设区的重要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3、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批规定,有效控制生产建设活动人为水土流失,符合有关标准的项目才能进入本区域。四、85、禁止建设区:四、禁止建设区:规划期内将桦树川水库等主要河流的水源保护地和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穆棱东北红豆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镜泊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六峰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宁安小北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东宁鸟青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划定为禁止建设区。规划期内,牡丹江市划定禁止建设区 162153 公顷。管制规则:1、禁止建设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活动。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边界不得调整。第 42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八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构建生态文明、节约集约和环境友好型86、社会以及创新生态市的基本要求,稳定和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加强和推进土地生态保护和整治力度,优化和创新土地利用模式。第一节 构建和稳定土地生态用地格局 牡丹江市生态市建设规划 将全市划分 2 个生态功能区包括张广才岭阔叶林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和老爷岭针阔混交林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按照各区域自然环境条件和生态环境功能以及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空间管制,构建全市稳定的土地生态用地格局。切实做好生态保护和建设。继续实施“三北”农田防护林工程,增加生态防护林面积,到 2020 年全市林地面积达到 2941600 公顷,林地占地面积比达到 76.1%,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开展退化土地生态修复工程,到 202087、 年水土流失率控制在 7.6%以内,改善全市土地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各类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牡丹江市内共有国家级、省级、县级自然保护区 15 个。在划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有损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在水土流失、土地退化等生态敏感区,土地利用活动应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在不破坏区域生态环境条件下,可适度发展生态农业。保障生态建设用地需求。规划期内通过荒地绿化和农田防护林网第 43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建设等多途径安排生态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流失治理、城市污染防治等生态工程建设用地需求。第二节 加强土88、地生态建设 一、加强重点地区生态建设一、加强重点地区生态建设 规划期内加强穆棱市、宁安市、林口县等地区的水土流失区、土地退化区的生态建设,大力植树造林,进行矿区“三废”治理。规划期内通过综合治理。通过重点区生态建设,使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得到有效治理。在建设用地预审环节加强对地质灾害评估的审查管理,预防工程建设和实施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和对环境造成破坏。二、加强基本农田生态环境建设二、加强基本农田生态环境建设 结合“三北”防护林工程推进基本农田林网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全面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测土培肥技术,加大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源农药,积极治理白色污染。三、加快城乡生态89、建设三、加快城乡生态建设 严格按照水功能区要求保护水资源,优先保证城市供水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生态建设用地供给,改善人居环境。同时,积极改善农村及周边生态环境,解决农村饮水工程,改善供水条件,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村庄整治,进一步与城市生态建设良性接轨。第 44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第一节 规划控制范围及功能定位 一、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一、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按照强化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的要求,结合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范围包括牡丹江市90、区(含爱民区、东安区、西安区、阳明区)的各街道办事处及兴隆镇、铁岭镇、北安乡、沿江乡。2005 年末,牡丹江市中心城区控制范围总面积 109267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 95333 公顷,占 87.3%;建设用地面积 10957 公顷,占 10.0%;其他土地面积 2977 公顷,占 2.7%。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8823 公顷。二、中心城区功能定位二、中心城区功能定位 牡丹江市中心城区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期内充分发挥其中心城区职能,进一步打造对俄产业带核心、对俄贸易中心、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发建设基地、北国风光旅游集散地。根据牡丹江市位置与地形特点,围绕“大牡丹江、新牡91、丹江”的总体目标,优化中心城区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集聚功能。第二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及发展方向 一、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一、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规模 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现状规模为 8823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第 45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2360 公顷内。与 2005 年相比增加 3537 公顷。二、中心城区布局发展方向二、中心城区布局发展方向 规划期内,尽量依托城市已有的基础设施,遵循少占耕地和水域,避让基本农田、地质灾害危险区、蓄滞洪区和重要生态用地的原则,确定中心城区用地发92、展方向。在收集了解有关地质资料,充分考虑已探明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分布状况情况下,合理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和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布局。中心城区发展的方向为跨江向江南发展,实现“一江居中,两岸同兴”的发展战略。未来城市结构呈组团式。在规划期内,主城区重点向北扩展,江南新城向南发展,沿江乡、铁岭镇与兴隆镇局部拓展。有序推进外围城镇组团的建设,使城市总体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和具有较强的辐射力。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 根据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将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 10 个土地用途区,明确各土地用途区的管制规则: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区域面积 16907 公顷。区内土地主要93、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第 46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2、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区域面积 7002 公顷。区内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94、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设施农业配套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指标核减。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3、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区域面积 10907 公顷。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需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加强废弃工矿用地复垦和开发利用的环境95、监管,防控污染场地的环境影响,保障人居环境安全。4、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区域面积 1087 公顷。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点建设,需符合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村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5、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区域面积 366 公顷。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独立建设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第 47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96、2006-2020 年)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6、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区域面积 8448 公顷,包括三道关国家森林公园、凤凰山公园、老黑山风景区、北山公园及城市内各公园。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7、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区域面积 18 公顷,主要指海浪河与牡丹江交汇口三角地。区内土地以97、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8、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区域面积 6508 公顷,主要指牡丹峰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在不破坏保护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适度的设施建设;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严谨占用区98、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9、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区域面积 54327 公顷。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第 48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10、牧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区域面积 96 公顷。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畜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畜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设施;区内现99、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畜牧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牧草地;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第四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规划期内,结合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的扩展态势,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将牡丹江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明确空间管制规则。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规划期内划定允许建设区面积 12360 公顷,主要分100、布在江北老城区、江南新城、沿江乡、铁岭镇、兴隆镇。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并可在建设用地规模不变和不突破有条件建设区的前提下,调整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形态。规模边界的调整,报规划审批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第 49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准。2、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规划期内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 2883 公顷。范围包括八达村北侧、军马场、放牛村东侧、海浪村南侧、胜利村周边、东村村北侧和西南、铁岭镇滨绥铁路两侧、青梅村周边、热电厂南侧等区域。在不突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101、调整,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报规划审批机关审查批准。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规划期内划定限制建设区面积 87498 公顷,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4、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规划期内划定禁止建设区面积 6526 公顷,包括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海浪河与牡丹江交汇口处地块。区内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第 50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十章 重大工程及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第一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一、102、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工程一、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工程 工程涉及区域为牡丹江市区及宁安市、海林市、穆棱市和林口县等县(市)。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以县市为单位设立市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通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探索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二、城郊生态林地建设工程二、城郊生态林地建设工程 工程涉及区域主要为牡丹江市区。通过森林围城、森林进城和景观修复等措施,促进牡丹江森林城市建设。要突出以乔木为主、以乡土树种为主、以地带性森林植被为主的城市森林建设模式,提高林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工程的建设重点是实施环城森林公园建设,打造绕城森林绿带;保护和改造主城区与各组团间的山体森林,形成城103、区之间的绿色隔离带;实施主要河流水岸绿化,营造城乡一体的城市森林景观格局。三、黑土地保护工程三、黑土地保护工程 工程涉及区为牡丹江市所有黑土区。加大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以低山丘陵区和漫川漫岗区为区域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和实施坡耕地综合整治,通过不断完善黑土地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农业耕作措施,提高土壤保蓄水肥能力和抵御风蚀第 51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水蚀能力,为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保障。第二节 重点建设项目 一、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一、交通运输重点项目 规划期内,共安排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 72 个,其中,交通建设重点104、项目包括机场建设项目 3 个(牡丹江市新机场迁建、绥芬河支线机场、海浪机场跑道及停机坪扩建),铁路建设项目 16 个(牡丹江到绥芬河铁路扩能改造、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东宁至乌苏里斯克国际铁路等),公路建设项目 52 个(绥满公路绥芬河至牡丹江段、鹤大高速公路及辅线牡丹江段、省道鸡图公路牡丹江境内段等),航道建设项目 1 个(牡丹江至莲花湖航道工程)。二、水利重点项目二、水利重点项目 规划期内,安排水利建设重点项目 32 个,包括牡丹江市江道清滩疏浚工程、斗银水库、渤海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奋斗水库、清茶馆水库、林海水库供水工程等。三、能源重点项目三、能源重点项目 规划期内,安排能源建设重点105、项目 66 个,包括虎峰岭风电场、大锅盔风电场等风电项目 26 个,荒沟抽水蓄能电站、建堂水电站等水电项目 32 个,生物质能发电及其他能源建设项目共 8 个。四、电力重点项目四、电力重点项目 规划期内,安排电力建设重点项目 142 个,主要包括市域内的输变电、电网改造、电压整理、变电所建设等工程。第 52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五、旅游重点项目五、旅游重点项目 规划期内,安排旅游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46 个,包括镜泊湖旅游名镇、穆棱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项目、海林威虎山滑雪旅游度假区等。六、环保重点项目六、环保重点项目 规划期内,安排旅游设施建设重点项106、目 18 个,主要包括市域内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建设。七、其他重点建设项目七、其他重点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安排其他独立选址项目 59 个,包括红花岭重油换装、林口通讯机站项目、西崴子黑瞎沟煤矿等。第 53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总体控制 一、落实和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一、落实和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 按照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建立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考核体系,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因素,完善相关评价和107、考核办法。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节约集约用地指标等作为规划实施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二、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二、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 县以下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同时要加强与军事机关、人防部门协调,在按照规划安排具体建设项目时,认真贯彻国防需求,依法保护军事设施,108、促进城市建设和军事设施保护协调发展。三、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三、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市、县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严格遵循自上而下逐级控制的原则,下级规划必须服从上级规划,切实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目标、任务、空间管制制度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调控政第 54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第二节 健全和创新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断完善用地计划分类编制和管理。非农业建设用地必须109、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从严控制占用耕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分类下达、突出重点、区域平衡、奖励挂钩的管理方式,建立用地计划执行评估制度,对集约高效用地的地区,在指标分配上给予适当优惠。严格以实际用地考核计划的执行,实际用地超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防止超计划批地、用地,维护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严肃性。二、创新基本农田保护机制二、创新基本农田保护机制 按照基本农田标准,牡丹江市择优增划 2400 公顷基本农田,主要用于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表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电力等基础设施项目和高污染性、高危险性独立建设项目等确实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布局,又难以定位的建110、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没有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的,简化用地报批手续。第三节 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一、加大对耕地保护的财政支持力度一、加大对耕地保护的财政支持力度 建立和完善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机制,加大对第 55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承担保护任务方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逐步建立资源补偿机制,加大对超出补充耕地义务量以外补充耕地的资金支持力度。二、制定有利于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的激励机制二、制定有利于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的激励机制 强111、化价格调节机制。提高占地成本,发挥地价杠杆作用,遏制土地粗放浪费;加大土地保有成本,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盘活用好存量土地;研究利用存量土地的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使用其他土地和废弃地。对适宜整治开发的其他土地做出规划,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积极利用废弃的建设用地,对可以收回的,依法及时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第四节 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技术手段 一、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一、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 运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管理。充分利用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成果,获取准确性和现势性强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适时开展城镇工矿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反馈与调控机制。二、112、提高规划信息服务水平二、提高规划信息服务水平 建立涵盖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转用征收、土地质量等别等基础数据的土地资源管理数据库,推进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逐步实现土地规划管理第 56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基础数据的信息共享,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第五节 提高规划管理社会公众参与程度 一、提高规划的社会认知程度一、提高规划的社会认知程度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规划的社会认知程度。通过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普及土地资源管理常识,使之明确规划的重要法律地位和不按规划违法用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促进113、社会各阶层充分认清规划期内各项用地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政府严格规划管理的决心。二、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二、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 要提高规划实施公众参与程度,增强规划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修订,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和土地整治活动,必须进行专家论证、公告、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公众和土地权利人意见。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法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土地规划信息可查询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规划实施方案、规划实施措施和规划实施进展等信息,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四、保护114、农民合法权益四、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完善征收、征用承包地和农村集体土地的合理补偿制度,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在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中要依法合规,避免违法侵占土地和侵犯农民群众土地权益等问题发生。第 57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 58 页 共 78 页 第十二章 附 则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规划图件组成。经批准后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定效力。本规划由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本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进行公告,并从批准之日起组织实施。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附表 1:牡丹江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115、表 指 标 2005 年 2010 年 2020 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耕地保有量 650150 648900 647100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547892 514600 514600 约束性 园地面积 9470 10400 10800 预期性 林地面积 2869485 2891100 2941600 预期性 草地面积 44290 43200 4060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84636 87100 96000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58241 59100 6490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1764 23300 29800 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263116、95 28000 31100 预期性增量指标(单位: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141 12741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2500 1100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350 6400 约束性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1350 6400 约束性 效益指标(单位:平方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19.6 113.2 112.9 约束性 第 59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附表 2:牡丹江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基期年基期年 2020 年年 地类地类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增量规划期间面积增减增量耕地 117、650150 16.8%647100 16.7%-3050 园地 9470 0.2%10800 0.3%1330 林地 2869485 74.3%2941600 76.1%72115 牧草地 44290 1.1%40600 1.0%-3690 其他农用地 28642 0.7%30089 0.8%1447 农用地 小计 3602037 93.1%3670189 94.9%68152 城乡建设用地 58241 1.5%64900 1.7%6659 交通水利用地 21889 0.6%25705 0.7%3816 其他建设用地 4506 0.1%5395 0.1%889 建设用地 小计 84636 2118、.2%96000 2.5%11364 水域 41342 1.1%41142 1.0%-200 自然保留地 139962 3.6%60646 1.6%-79316 其他土地 小计 181304 4.7%101788 2.6%-79516 总 计 3867977 100.0%3867977 100.0%0 第 60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 61 页 共 78 页 附表 3:牡丹江市各县(市)耕地保有量牡丹江市各县(市)耕地保有量 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 单位:公顷耕地保有量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 市县 2005 年 2010 年119、 2020 年 保护面积 实际划定面积 牡丹江市区 33940 33870 33355 27775 28261 宁安市 156786 155058 154878 126920 127333 海林市 93557 95252 95292 77392 77743 穆棱市 121565 121190 121050 87150 87554 东宁县 70983 77400 77450 54263 54517 林口县 168629 161830 161775 138200 138692 绥芬河市 4690 4300 3300 2900 2900 全市全市 650150 648900 647100 51460120、0 517000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附表 4:牡丹江市园地、林地、牧草地调整指标表 单位:公顷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市县 2005 年 2010 年 2020 年 2005 年 2010 年 2020 年 2005 年 2010 年 2020 年 牡丹江市区 638 1136 1470 77025 77406 77759 1263 1195 1055 宁安市 2640 2455 2299 476868 480441 489521 1725 1659 1465 海林市 1063 877 917 710427 714935 726243 11576 11445 11121、096 穆棱市 1329 1564 1716 484151 488152 496955 2318 2277 2187 东宁县 2799 3760 3894 608756 613845 624573 259 255 235 林口县 962 570 504 480356 485281 496549 25294 24669 23262 绥芬河市 39 38 0 31902 31040 30000 1855 1700 1300 全市 9470 10400 10800 2869485 2891100 2941600 44290 43200 40600 第 62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22、(2006-2020 年)附表 5:牡丹江市 2006-2020 年各县(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平方米 2005 年 2010 年 2020 年 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市县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市区 11390 9241 6743 132.9 11986 9381 7210 122.1 14995 12407 10406 120.7 宁安市 16642 10985 2367 80.7 16940 11074 2540 81.3123、 18002 11591 3171 105.9 海林市 21391 10119 3592 117.2 21715 10216 3754 111.4 22718 10669 4313 97.2 穆棱市 11671 9353 3250 145.8 11903 9428 3400 139.7 12803 9781 3983 136.7 东宁县 7456 6134 2398 164.5 7637 6192 2516 156.8 8339 6485 2992 158.7 林口县 14116 11047 2231 72.8 14319 11109 2380 74.5 15441 11501 2961 97124、.5 绥芬河市 1970 1362 1183 278.5 2600 1700 1500 147.9 3702 2466 1974 86.7 全市 84636 58241 21764 119.6 87100 59100 23300 113.2 96000 64900 29800 112.9 全市 84636 58241 21764 119.6 87100 59100 23300 113.2 96000 64900 29800 112.9 第 63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 64 页 共 78 页 附表 6:牡丹江市各县(市)新增建设用地表 单位:公顷125、 2006-2010 年新增建设用地 2006-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 市县 总量 建设占用农用地 其中:占用耕地 2006-2010 年补充耕地面积 总量 建设占用农用地 其中:占用耕地 2006-2020 年补充耕地面积 市区 923 738 406 406 4102 3660 1867 1458 宁安市 382 306 168 194 1558 1371 795 966 海林市 389 301 166 186 1498 1186 688 968 穆棱市 307 246 135 135 1437 1134 658 927 东宁县 241 193 106 106 1126 991 575 126、928 林口县 290 232 128 128 1601 1409 817 958 绥芬河市 609 484 241 195 1419 1249 1000 195 全市 3141 2500 1350 1350 12741 11000 6400 6400 全市 3141 2500 1350 1350 12741 11000 6400 6400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附表 7:牡丹江市 2006-2020 年各县(市)补充耕地表 单位:公顷补充耕地规模 市县 其中:土地整理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市区 1458 1118 340 0 宁安市 966 480 306 180 127、海林市 968 968 0 0 穆棱市 927 678 249 0 东宁县 928 790 138 0 林口县 958 858 0 100 绥芬河市 195 110 7 78 全市 6400 5002 1040 358 全市 6400 5002 1040 358 第 65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附表 8:牡丹江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允许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 牡丹江市区109267 12360 2883 87498 6526 第 66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128、划(2006-2020 年)附表 9:牡丹江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交通 交通 1 海浪机场跑道及停机坪扩建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20 2 鹤大公路牡丹江南、西出口连接线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0-20116 3 鹤大公路青梅连接线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1-20125 4 牡丹江市西十一跨江大桥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0-20114 5 牡丹江青梅大桥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34 6 省道桦南至宁安公路三道关至牡丹江段 新建 牡丹129、江市区 2012-201430 7 三道一村至三道关金蟾湾景区公路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5-201614 8 三道七村至三道关小黄山景区公路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5-201616 9 牡丹江至牡丹峰公路 扩建 牡丹江市区 2011-201312 10 小莫村至老黑山景区公路、东村林场至牡丹峰景区公路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5-20166 11 鹤大公路柳树河支线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38 12 鹤大公路柴河互通至青梅段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34 13 绥满公路四道连接线(牡丹江市殡仪馆新址道路)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34 14 城市西环线 130、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536 15 柴河至莲花道路扩建 扩建 海林市 2015-201848 16 省道海林至双峰林场(中国雪乡)公路海林至双峰林场段 扩建 海林市 2012-201489 17 海林至横道镇至威虎山及林海雪原景区公路 新建 海林市 2016-201718 18 东京城至长白山铁路 新建 宁安市 2015-202047 19 东京城火车站迁移 新建 宁安市 2015-202020 20 敦化至渤海铁路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6-201848 21 白河至敦化至东京城铁路 新建 宁安市 2014-201695 22 柳河林场至老松岭公路镜泊湖段建设项目 新建 宁131、安市 2012-201486 23 国道莫旗至延吉公路杏山至老松岭段 新建 宁安市 2014-201636 24 镜泊湾旅游度假区至镜泊湖景区公路 新建 宁安市 2011-201324 25 鸡图公路八面通至马桥河公路 新建 穆棱市 2012-201556 26 马桥河镇至下城子镇公路 新建 穆棱市 2012-201541 27 穆棱市牡丹峰至六峰湖公路建设项目 新建 穆棱市 2012-201559 28 鸡西至讷河公路林口段 新建 林口县 2014-201882 29 省道方虎公路林口境内段 新建 林口县 2014-201796 30 依兰至刁翎至勃利公路 新建 林口县 2015-20165132、2 31 七台河至林口公路林口段 新建 林口县 2014-201638 32 林口镇至龙虎山水电站、天宝山、莲花峰景区等公路 新建 林口县 2015-201887 33 东宁至汪清省际铁路 新建 东宁县 2015-2019122 34 东宁口岸至省界铁路 新建 东宁县 2016-202068 35 东宁县东出口改造项目 扩建 东宁县 2016-201712 36 东宁至乌苏里斯克国际铁路 新建 东宁县 2017-201821 37 东宁至老黑山铁路 新建 东宁县 2013-201687 38 省道南村至汪清 新建 东宁县 2015-2017117 39 国道抚远至丹东公路东宁至省界段 新建 东133、宁县 2016-201842 第 67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40 绥芬河支线机场 新建 绥芬河市 2016-201875 41 绥芬河至格城套轨改并轨 新建 绥芬河市 2016-201722 42 绥芬河公路口岸改造 新建 绥芬河市 2015-201625 43 绥芬河市外环公路 新建 绥芬河市 2016-201834 44 牡丹江市新机场迁建 新建 牡丹江市区、宁安市 2015-201880 45 滨绥线牡丹江至绥芬河铁路扩能134、改造 新建牡丹江市区、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 2010-2011117 46 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客运专线 新建 牡丹江市区、海林市 2012-201583 47 牡丹江至镜泊湖轻轨 新建 牡丹江市区、宁安市 2015-201825 48 哈尔滨至牡丹江至佳木斯电气化改造工程 新建牡丹江市区、海林市、林口县 2015-202066 49 绥满高速公路牡丹江至哈尔滨段大修工程 扩建 牡丹江市区、海林市 2012-201417 50 牡丹江至鸡西至佳木斯扩能改造 新建 牡丹江市区、林口县 2015-201788 51 国道绥满公路牡丹江至虎峰段扩建工程 扩建 牡丹江市区、海林市 2014-2017135、107 52 牡丹江至海林、宁安城际道路 新建牡丹江市区、海林市、宁安市 2012-201355 53 鹤大高速公路及辅线牡丹江段 新建牡丹江市区、林口县、宁安市 2010-2013234 54 国道绥满公路绥芬河至牡丹江段 新建牡丹江市区、穆棱市、绥芬河市 2012-2015169 55 省道桦南至宁安公路莲花至牡丹江段 新建牡丹江市区、海林市、林口县 2015-201858 56 国道抚远至丹东公路穆棱至东宁段 新建 穆棱市、东宁县 2016-201872 57 绥满公路绥芬河至牡丹江段辅道 新建牡丹江市区、穆棱市、绥芬河市 2011-2014126 58 国道抚远至丹东公路绥芬河至东宁段136、扩建 扩建 东宁县、绥芬河市 2012-201442 59 南天门至绥芬河县道 新建 东宁县、绥芬河市 2016-201837 60 绥满高速东宁口岸连接线 新建 东宁县、绥芬河市 2012-201429 61 国道莫旗至延吉公路雪乡至长汀至海林农场至镜泊湖段 新建 海林市、宁安市 2010-201388 62 省道桦南至宁安公路海林至宁安段 扩建 海林市、宁安市 2018-202047 63 八面通至林口县道、至柳树公路 新建 穆棱市、林口县 2012-201468 64 牡丹江至依兰公路 新建 牡丹江市区、林口县 2016-201982 65 X215 牡丹江至林口公路 新建 牡丹江市区、137、林口县 2017-202059 66 省道五常至镜泊湖公路雪乡至柳河林场至小北湖至镜泊湖段 新建 海林市、宁安市 2010-201348 67 六峰湖至牡丹峰公路 新建 穆棱市、牡丹江市区 2017-202062 68 鹤大高速牡丹江至宁安收费站改扩建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宁安市 2010-201115 69 省道方正至汪清公路八面通至吉林省界段 新建 穆棱市、东宁县 2014-201758 70 海林柳河至小北湖公路改造建设项目 新建 海林市、宁安市 2018-201927 71 牡丹江市各县市区乡镇公路建设 新建 牡丹江市域 2010-2020358 72 牡丹江至莲花湖航道工程 新建 138、牡丹江市区、海林市 2012-201615 水利 水利 1 牡丹江江道清滩疏浚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6-201718 第 68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2 牡丹峰水库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5-201770 3 牡丹江市温春、大湾、铁岭、桦林提防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5-201648 4 牡丹江市第二发电防洪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0-201223 5 引海浪河水入城枢纽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8-2020139、18 6 牡丹江市铁岭河、北安河、亮子河、东小河一河三溪治理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0-201315 7 牡丹江市八达水库、筛子沟水库、共荣水库、跃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6-201850 8 牡丹江市小黄山防洪灌溉水利枢纽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68 9 海林市斗银水库 新建 海林市 2010-201362 10 新民水库 新建 海林市 2015-201663 11 海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新建 海林市 2017-202066 12 响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改建 宁安市 2015-2017150 13 渤海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 改建 宁安市140、 2018-2019120 14 四道水库 新建 宁安市 2014-2017210 15 双富水库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898 16 新城水库 新建 宁安市 2016-2020108 17 盘岭水库 新建 宁安市 2018-2020110 18 房身沟水库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7128 19 红光水库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787 20 宁安镇、石岩镇、东京城与渤海镇供水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8-202042 21 奋斗水库 新建 穆棱市 2016-2020364 22 六峰湖治理工程 新建 穆棱市 2015-201736 23 清茶馆水库 新建 林口县 201141、6-2018150 24 滨海水库 新建 林口县 2016-2018200 25 马安山水库 新建 林口县 2017-2019102 26 林口县大杨木背河、四道河、五虎林河、乌斯浑河、亚河、鲶鱼河治理工程 新建 林口县 2011-201367 27 绥芬河北岸提防项目 新建 东宁县 2015-201615 28 洛河治理 新建 绥芬河市 2016-201827 29 绥芬河市北寒塘坝 新建 绥芬河市 2016-202024 30 五花山水库配套净水厂 新建 绥芬河市 2011-2014154 31 牡丹江市林海水库供水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海林市 2012-201448 32 牡丹江河道治142、理工程 新建牡丹江市区、宁安市、海林市、林口县 2011-201484 能源 能源 1 大湾水电站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5-201825 2 迎门山风电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542 3 椅子圈风电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3-201635 4 华电能源天桥岭风电场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3-20156 5 爱民丰收电场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37 6 牡丹江成品油油库扩建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3-20148 第 69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序143、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7 国家电网新能源公司荒沟抽水蓄能电站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554 8 板桥水电站 新建 海林市 2016-201813 9 海林市太平沟水电站 新建 海林市 2015-2017177 10 柴河钓鱼台水电站 新建 海林市 2016-201876 11 柴河卫星水电站 新建 海林市 2016-2018240 12 三道水电站 新建 海林市 2017-201933 13 桦木桥水电站 新建 海林市 2017-201950 14 海浪河干流水电站梯级开发项目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8788 15 海浪、奋斗、胜利、万米沟、144、东风、卫星、晨光、新兴风电场 新建 海林市 2016-201831 16 红旗风电场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422 17 黑龙江省海林红星岭风电场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48 18 海林市威虎山虎峰岭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海林市 2013-201516 19 太平顶子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海林市 2013-20157 20 大锅盔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48 21 牡丹江青云山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46 22 黑龙江海林二浪河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海林市 2013-201512 23 双峰、永安、杨木沟、海源、前进、太平沟风电场建设145、项目 新建 海林市 2015-201722 24 上官水电站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742 25 兰岗水电站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7120 26 宁江园水电站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762 27 七孔桥水电站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716 28 王八汀水电站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734 29 三道亮水电站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734 30 红岩水电站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4150 31 百万风电场 新建 宁安市 2016-2018158 32 玄武岩台地风光互林发电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732 33 黑龙江宁安尔站、146、东风、榆树川、草帽岭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6-201842 34 宁安镜泊头道岭、二道岭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312 35 宁安渤海镇浅层地能利用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517 36 宁安火山地热资源开发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512 37 穆棱市凤凰岭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穆棱市 2016-20178 38 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穆棱市 2017-20187 39 穆棱市凤凰山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穆棱市 2018-20196 40 穆棱市 2.4 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项目 新建 穆棱市 2012-2014147、13 41 林口县龙虎山水电站 新建 林口县 2012-201545 42 长江屯水电站 新建 林口县 2015-201738 43 建堂水电站 新建 林口县 2012-201468 44 白虎哨水电站 新建 林口县 2013-201655 45 小莲花水电站 新建 林口县 2016-201854 46 柳树水电站 新建 林口县 2016-201825 第 70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建设性质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建设性质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47 神水潭水电站 新建 林口县 2016-2148、01849 48 河口三电站 新建 林口县 2016-201888 49 九龙潭水电站 新建 林口县 2016-201868 50 林口青山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林口县 2015-201611 51 林口胜利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林口县 2012-201415 52 林口前哨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林口县 2013-201518 53 林口四道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林口县 2013-201512 54 林口西北楞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林口县 2013-201412 55 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电场建设项目 新建 林口县 2011-201213 56 小锅盔风电场 新建 林口县 2016-2149、01716 57 林口 1.2 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项目 新建 林口县 2013-201512 58 老黑山水电站 新建 东宁县 2015-2017180 59 东宁县罗家店水电站 新建 东宁县 2012-201565 60 东宁县东升水电站 新建 东宁县 2013-201584 61 五排水电站 新建 东宁县 2016-201864 62 五花山水电站 新建 东宁县 2012-201447 63 绥芬河流域水电站梯级开发项目 新建 东宁县 2012-2018382 64 马大岗、瑞信、寒葱沟、鹦歌山风电场 新建 东宁县 2018-201926 65 宁安老爷岭风电场建设项目及输电接入系统 新建150、 牡丹江市区、宁安市 2011-201426 66 牡丹江市三间房水电站及输电接入系统 新建 牡丹江市区、宁安市 2011-201443 电力 电力 1 牡北至海林线路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5-201612 2 220KV 城东变下级电压整理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5 3 110KV 电气化铁路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6-201822 4 110KV 磨刀石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3-20158 5 110KV 阳明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5-20166 6 110KV 裕民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5-20163 7 110151、KV 铁岭河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3-20154 8 110KV 城东下级电压整理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5-20165 9 110kV 林盛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3-20155 10 110KV 学院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8 11 110KV 兴隆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3-20154 12 110KV 中心变扩建输变电工程 改造 牡丹江市区 2013-20158 13 110KV 江南工业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3-20157 14 110KV 三间房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6 15152、 110KV 拉古变扩建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3-20156 16 110KV 江发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3-20157 17 110KV 柴河、顺兴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310 18 110KV 三道关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38 19 牡丹江热电续建 80MW 供热发电机组、440 吨锅炉及脱硫塔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3-20154 第 71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建设性质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建设性质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153、地规模(公顷)20 牡丹江经济开发区光伏园区 110KV 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8 21 江南至海林线路 新建 海林市 2015-201619 22 莲古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311 23 柴河新建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313 24 三道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316 25 柴河林业变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427 26 阳光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49 27 阳群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46 28 开发变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315 29 雪154、原变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3-20157 30 海开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412 31 马场变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3-20148 32 海兴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3-201421 33 大海林林业变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426 34 北站变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3-201518 35 湖北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46 36 石河变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3-20149 37 九公里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3-201416 38 农场变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3-20149155、 39 旧街变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3-20158 40 新安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321 41 钓鱼台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4-201514 42 镜泊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412 43 长汀输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3-20158 44 双峰输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4-201510 45 海长输输变电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3-20159 46 镜泊湖风景区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436 47 河西塔输变电工程 改造 宁安市 2013-20158 48 龙河输变电工程 新建 宁安市156、 2012-201411 49 宁新输变电工程 新建 宁安市 2013-20148 50 镜泊乡变输变电工程 改造 宁安市 2012-201413 51 北镜输变电工程 改造 宁安市 2012-20149 52 三陵变输变电工程 改造 宁安市 2012-20147 53 平安变输变电工程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46 54 石平输变电工程 新建 宁安市 2013-20148 55 小北湖变输变电工程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34 56 沙北输变电工程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46 57 楼上变输变电工程 新建 宁安市 2013-20153 58 镜楼输变电工程 新建 宁安市 157、2012-20146 59 东京城林业局尔站经营所变电所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63 60 220KV 八面通输变电工程 新建 穆棱市 2012-201312 第 72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建设性质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建设性质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61 220KV 穆棱输变电工程 新建 穆棱市 2012-20138 62 兴隆变增容工程 新建 穆棱市 2012-20146 63 下城子变增容工程 新建 穆棱市 2013-20158 64 开发变新建工程 新建 穆棱市 2158、012-201311 65 电铁变新建工程 新建 穆棱市 2012-20149 66 河西乡变电所 新建 穆棱市 2013-20145 67 鸡西林海线路(紧凑型)新建 穆棱市 2013-201518 68 66KV 穆棱输变电工程 改造 穆棱市 2012-20146 69 穆棱输变电工程 新建 穆棱市 2012-20146 70 66KV 带棱变扩建及输变电工程 改造 穆棱市 2013-201424 71 66KV 穆郊变扩建 改造 穆棱市 2013-20158 72 66KV 穆林变扩建 改造 穆棱市 2014-20159 73 220KV 八面通变下级电网整理工程 新建 穆棱市 2013159、-201519 74 66KV 穆源输变电工程 新建 穆棱市 2012-20138 75 穆棱市 66KV 大寨山变电工程项目 新建 穆棱市 2012-20136 76 保税区一号变输变电工程 新建 绥芬河市 2018-20198 77 66KV 奎山变扩建工程 改造 林口县 2014-20154 78 宝清站至哈尔滨站线路 新建 林口县 2015-201636 79 古城变改造工程 新建 林口县 2014-20156 80 林口西新建工程 新建 林口县 2014-20158 81 建堂变增容改造工程 新建 林口县 2012-201412 82 湖水变新建工程 新建 林口县 2013-2015160、9 83 中兴变新建工程 新建 林口县 2012-201411 84 新城变增容工程 新建 林口县 2013-20155 85 建三线改造工程 新建 林口县 2013-201516 86 三道通变改造工程 新建 林口县 2012-201421 87 五林变升压改造工程 新建 林口县 2016-20183 88 朱家输变电工程 新建 林口县 2012-20134 89 五柳变下级电压整理工程 新建 林口县 2012-201412 90 林盛变下级电压整理电工程 新建 林口县 2012-201327 91 林莲古变下级电压整理变电工程 新建 林口县 2013-201519 92 林口县 66KV 161、莲花输变电工程项目 新建 林口县 2013-20159 93 团结变输变电工程 新建 东宁县 2013-20155 94 城团输变电工程 新建 东宁县 2013-20156 95 道河输变电工程 新建 东宁县 2012-20134 96 寒葱河输变电工程 新建 东宁县 2013-20152 97 东寒输变电工程 新建 东宁县 2013-20148 98 黑阳输变电工程 新建 东宁县 2013-20158 99 红星输变电工程 新建 东宁县 2012-20147 100 东工输变电工程 新建 东宁县 2012-20145 101 东大乙输变电工程 新建 东宁县 2013-20144 第 73 页162、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建设性质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建设性质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102 大肚川输变电工程 新建 东宁县 2012-20144 103 南天门输变电工程 新建 东宁县 2012-20148 104 二道输变电工程 新建 东宁县 2013-20159 105 东方红输变电工程 新建 东宁县 2012-20144 106 东宁下级电压整理工程 新建 东宁县 2013-201416 107 绥铁变变电工程 新建 绥芬河市 2016-20186 108 开发变输变电工程 新建 绥芬河163、市 2012-20149 109 绥铁甲乙线输电工程 新建 绥芬河市 2015-201612 110 66KV 绥埠输变电工程 新建 绥芬河市 2015-20168 111 金跃集团 10MW 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 新建 穆棱市、牡丹江市区 2013-201526 112 金跃集团 240MW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和 200MW 太阳能电池板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穆棱市 2013-201432 113 林海至穆棱线路、鸡西至林海线路 新建 牡丹江市区、穆棱市 2016-201846 114 220KV 绥芬河输变电二期工程 新建绥芬河市、穆棱市、东宁县 2012-201412 115 50164、0 千伏荒沟接入系统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海林市 2013-201528 116 五柳输变电工程工程 新建 林口县、牡丹江市区 2012-201464 117 鸡西林海线路(紧凑型)新建牡丹江市区、海林市、宁安市 2014-201518 118 220KV 凤凰山输变电工程 新建牡丹江市区、海林市、宁安市 2012-201427 119 220KV 穆棱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穆棱市 2013-201516 120 220KV 城西牡北海林工程 新建牡丹江市区、海林市、宁安市 2014-201554 121 220KV 牡二厂上大压小工程 新建牡丹江市区、海林市、宁安市 2012-20165、1418 122 220KV 林棱二回线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穆棱市 2014-201536 123 220KV 城西变下级电压整理工程 新建牡丹江市区、海林市、宁安市 2013-201542 124 500KV 林海-平安二回输电工程 新建牡丹江市区、海林市、宁安市 2013-201538 125 220KV 东京城输变电工程 新建牡丹江市区、海林市、宁安市 2013-201464 126 220KV 卧龙输变电工程 新建牡丹江市区、海林市、宁安市 2013-201524 127 220 千伏长汀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海林市 2012-201418 128 220 千伏江南海166、林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海林市 2013-201412 129 220KV 宁安温春镜泊湖 新建牡丹江市区、海林市、宁安市 2012-201437 130 220KV 林棱二回线输变电工程 新建牡丹江市区、穆棱市、海林市 2012-201438 131 220KV 林穆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穆棱市 2014-201526 132 220KV 八面通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穆棱市 2012-201432 133 110KV 电气化铁路配套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域 2012-201446 第 74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建设性167、质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建设性质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134 电气化铁路供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域 2012-201412 135 800KV 主干网延伸及配套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域 2015-201628 136 500KV 主干网延伸及配套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域 2011-202045 137 220KV 主干网延伸及配套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域 2011-202067 138 110KV 城网及农网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域 2011-202058 139 66KV 城网及农网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域 2011-168、202078 140 35KV 城网及农网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域 2011-202055 141 牡丹江海林、穆棱、绥阳、青梅 220KV、110KV 输变电线路建设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域 2015-201647 142 宝清-唐山特高压输变电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域 2016-201838 旅游 旅游 1 老黑山中央公园建设 新建牡丹江市区 2015-201635 2 城市中央生态公园 新建牡丹江市区 2015-201624 3 牡丹江城郊公园建设 新建牡丹江市区 2014-201518 4 西安区龙头山景区建设 新建牡丹江市区 2018-201920 5 牡丹峰滑雪场扩容及生态旅169、游项目 新建牡丹江市区 2015-20166 6 凤凰山旅游渡假区 新建牡丹江市区 2018-20194 7 宝山湖水库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区 新建牡丹江市区 2016-20185 8 阳明区桦林镇金沙滩 新建牡丹江市区 2015-20167 9 三道关森林公园金蟾湾景区、雾溪谷景区和北黄山景区旅游设施建设 新建牡丹江市区 2013-201454 10 牡丹江市区江心岛休闲度假区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6 11 三间房水电站水上风景区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4 12 阳明区丽波山庄乡村旅游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5-20168 13 远东影视城 新建 牡丹170、江市区 2015-20166 14 黑宝熊乐园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6-201815 15 春城园艺科技示范园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6-20184 16 穆棱十文字森林公园 新建 穆棱市 2017-201910 17 穆棱爱苑民俗旅游度假园区项目 新建 穆棱市 2015-201616 18 绥穆新城远东林木博物馆 新建 穆棱市 2015-20168 19 穆棱六峰湖国家森林公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 穆棱市 2015-201618 20 宁安市钻心湖旅游开发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69 21 镜泊湖旅游名镇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445 22 镜泊湖北湖湾风景区171、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612 23 宁安小朱家靺鞨渔岛 新建 宁安市 2017-20198 24 宁安渤海风情园 新建 宁安市 2017-20196 25 镜泊旅游名镇温泉酒店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48 26 镜泊旅游名镇度假建设项目酒店区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312 27 镜泊旅游名镇世纪地质公园保护观光区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318 28 镜泊旅游名镇火山地质生态游乐园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48 29 宁安桦树川风景区 新建 宁安市 2016-201812 30 镜泊湖旅游区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72、1618 第 75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建设性质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建设性质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31 镜泊湖旅游区俄罗斯风情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67 32 火山口森林公园 新建 宁安市 2015-201621 33 宁古塔历史文化博物馆 新建 宁安市 2016-20185 34 三道江心岛旅游区 新建 林口县 2018-20198 35 林口八女投江红色旅游区 新建 林口县 2012-20136 36 林口金代小城遗址 新建 林口县 2016-20181173、0 37 莲花峰景区、十里雾凇谷 新建 林口县 2016-201826 38 横道旅游名镇建设 新建 海林市 2016-201824 39 龙头山休闲旅游度假村 新建 海林市 2016-20186 40 二浪河、治山滑雪场建设项目 新建 海林市 2016-201812 41 杨子荣剿匪遗址 扩建 海林市 2017-201912 42 报恩寺佛教文化园 扩建 海林市 2019-202020 43 亿龙风情园扩建项目 扩建 海林市 2016-20186 44 东北虎林园 扩建 海林市 2016-201824 45 洞庭峡谷地质公园、东宁要塞、金光寺 新建 东宁县 2016-201828 46 绥芬174、河市山顶公园、国家森林公园 新建 绥芬河市 2018-201917 环保 环保 1 牡丹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3-20154 2 牡丹江阳明区桦林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3 3 牡丹江阳明新城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3-20144 4 牡丹江市医疗废物处置异地新建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3-20146 5 牡丹江市排水截流管网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5 6 斗沟子、椅子圈东沟和牡丹江辖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6-20189 7 海林市水源地保护 新建 海林市 20175、12-201310 8 海林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二期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410 9 海林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新建 海林市 2012-201424 10 东京城镇、石岩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 宁安市 2016-201812 11 江山娇林场崩塌、滑坡、镜泊湖支流环境治理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9-20205 12 世界地质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49 13 宁安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417 14 牡丹江市镜泊湖污染综合治理、西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414 15 绥穆新城、穆棱镇、176、福禄乡垃圾、污水处理厂 新建 穆棱市 2012-201324 16 八面通镇、共和乡垃圾处理厂 新建 穆棱市 2016-201818 17 绥芬河市污水、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 新建 绥芬河市 2012-201416 18 林口县污水、生活治理工程 新建 林口县 2013-201514 其他重点建设项目 其他重点建设项目 1 柳树河 3 万吨页岩油中试先导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林口县 2012-2014118 2 空军雷达站异地新建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38 3 牡丹江市右岸江南带状公园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6-201810 4 华电牡丹江第二发电厂贮灰场七级子坝加高177、及贮灰场增容扩建工程 扩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35 第 76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建设性质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建设性质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5 河北春兴集团年产 500 万吨钢铁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7-201912 6 牡丹江市看守所、拘留所异地新建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32 7 牡丹江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异地新建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34 8 牡丹江市死刑刑场新建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6-20184 9 中煤牡丹江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178、120 万吨焦碳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20 10 黑龙江阳明区工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8 11 牡丹江市金地、江达建筑玄武岩项目 扩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2 12 牡丹江市 120 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3 13 牡丹江市西安区鑫源、鑫兴建筑玄武岩项目 扩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5 14 牡丹江水泥集团页岩、火山灰、砂岩项目 扩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6 15 牡丹江市东河矿业、君辉江南矿业建筑玄武岩项目 扩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10 16 牡丹江监狱异地新179、建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8-20196 17 天然气入市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8 18 岱王湖基础设施工程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3-201412 19 黑龙江超越森林生态保护服务区工程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38 20 三道关度假小镇基础设施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316 21 牡丹江经济开发区扩区(光伏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区 2012-201424 22 海林市二水厂供水改扩建 新建 海林市 2013-20148 23 黑龙江省海林市兴源矿业建设项目 新建 海林市 2018-20196 24 英城子金(银)180、矿工程 新建 宁安市 2016-201812 25 镜泊湖地热勘探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442 26 恒大世纪旅游城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525 27 宁安市尔站、北沟铜矿、镜泊铁矿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6-201812 28 镜泊湖旅游区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9-202018 29 镜泊湖地质公园环境治理工程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48 30 江山娇林场(镜泊湖)地热取暖、旅游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3-201516 31 镜泊旅游名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 宁安市 2012-201424 32 绥181、穆新城给水排水工程 新建 穆棱市 2016-201820 33 穆棱林业局共和金矿建设项目 新建 穆棱市 2016-20184 34 穆棱市顺祥煤矿建设项目 新建 穆棱市 2012-20132 35 穆棱市杨木沟石墨矿建设项目 新建 穆棱市 2015-20166 36 红花岭重油换装 新建 绥芬河市 2015-20164 37 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建设工程 新建 绥芬河市 2012-201325 38 绥芬河市第三净水厂 新建 绥芬河市 2013-201512 39 大盘道铁矿 新建 林口县 2013-201532 40 60 万吨水泥熟料加工项目 新建 林口县 2012-201315 41 林口182、县莲花生态旅游名镇 新建 林口县 2012-201432 42 黑龙江省林口县古城铁矿建设项目 新建 林口县 2014-201510 43 牡丹江市莲花湖旅游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 林口县 2015-201612 44 林口县西北楞石英矿建设项目 新建 林口县 2013-20154 第 77 页 共 78 页 牡丹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 78 页 共 78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用地规模(公顷)45 林口县建堂硅酸盐矿建设项目 新建 林口县 2012-20146 46 林口县奋斗石183、矿建设项目 新建 林口县 2013-20154 47 林口县森泉水泥厂 新建 林口县 2016-20188 48 莲花生态旅游名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 林口县 2012-20149 49 东宁社会公墓 新建 东宁县 2016-201810 50 大向东铜矿 新建 东宁县 2018-20198 51 辰能永合铁矿选场 新建 东宁县 2018-20198 52 浪东沟、西崴子黑瞎沟、宏宇煤矿 新建 东宁县 2016-201810 53 浪东沟油岩开发项目 新建 东宁县 2015-201624 54 三岔口煤田开发项目 新建 东宁县 2015-20168 55 辰能东宁油页岩加工及焦渣发电综合利用项目 新建 东宁县 2015-201626 56 黑龙江省天然气管道工程 新建牡丹江市区、海林市、林口县 2012-201510 57 牡丹江市联通公司通讯塔基建设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域 2016-201842 58 牡丹江市中国电信公司通讯塔基建设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域 2015-201648 59 牡丹江市移动公司通讯塔基建设项目 新建 牡丹江市域 2015-201640 注:本表用地规模为预测值,具体用地规模按用地审批时上报规模为准。注:本表用地规模为预测值,具体用地规模按用地审批时上报规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