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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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62733
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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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同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书 立责任书人:(公司总经理) 签责任书人:(项目负责人) 基层单位名称:(项目部名称) 年月日 一、安全达标指标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处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职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推广安全生产标准2、化达标活动,要求每月施工安全检查和评价达合格以上的标准等级。 二、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1、死亡及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率为0; 2、现场火灾事故发生率为0; 3、杜绝重大机械事故、触电事故和高处堕落事故; 4、杜绝因工程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 5、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24%以内,月轻伤频率就小于3%; 6、职业病发病率小于20%; 三、文明施工指标 1、各项目部、处应按照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和大同市建筑安全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规范现场,文明施工。 2、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墙,其高度不得小于1.8m。围档应 稳固整洁美观。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3、应的隔离措施。 3、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灭火器具。高层建筑必须随楼层升高铺设消防管道。 4、宿舍内应保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和装设插座。 5、现场必须设置厕所,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 6、现场材料按平面布置图要求堆放整齐,并设置材料标识牌。施工垃圾和污水必须清理干净。现场应有安全警示标志,办公室应悬挂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牌匾,保持现场的场容场貌干净整洁。 7、现场应设置金属铁皮大门,门口处设置门卫室,实行登记制度。 8、现场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4、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现场还应设置美观的宣传栏、读报栏。 四、安全管理要求 1、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增强安全责任感,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利益,项目负责人应当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并每月定期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部生产。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 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安全教育不放过。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负责人要切实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各级管理人5、员一定应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肩负起安全责任。现场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工长和安检员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的规模、特点增设专职安全员,不定期的巡查现场的安全情况,开展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4、根据建设部2008年5月19日建质(2008)91号文件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中第八条第三点要求:建筑施工劳务分包企业必须配置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员。项目部要监督执行。 5、各项目部应编制现场的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大模板6、工程、起重吊装及安拆、脚手架工程、幕墙安装工程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要求组织安全生产,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6、各项目部必须与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进场的新工人(专业分包人员、农建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应对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施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针对安全技术问题,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并下达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经交接双方签字确认由项目部保存。 7、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网等安全7、防护设备。安全网应随楼层升高升挂。现场必须搭设安全通道,安全外架必须与建筑物拉结牢固,并搭设十字剪刀撑,剪刀撑应随外架升高而搭设。严禁使用钢木混合脚手架。对建筑物高度超过24m的,不得使用单排脚手架。 8、高层建筑的脚手架必须编制安拆专项方案,有计算说明,报公司审查、备案。现场的“临边四口”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围挡。 9、各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山西省建设厅晋建建字【2009】152号文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的要求,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塔吊、升降机司机无证不得上岗操作。现场必须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且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维护现场的机具设备,非专业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10、8、各施工机械应做好安全防护和接地保护装置,现场所有机械不得带病及超载运转。大型机械应搭设安全防护棚。塔吊、龙门架的钢丝绳应定期检查更换。塔吊的安装、拆卸必须具有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业务的资质。塔吊安装后必须进行验收,并在安监站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11、塔吊基座的土质必须满足地耐力的要求,运行前的塔吊基座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围挡。 12、根据省建设厅安监总站(晋建安监函字【2008】81号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建筑安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通知精神,项目部必须禁止使用淘汰的建筑机械设备、吊篮、吊架、石板闸刀开关、闸刀开关、和摩擦式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物料提升机。 13、现场配电系统必须采用T9、N-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三级。施工机械应采用“一机、一闸、一保护”,漏电保护器应与用电负荷指标相匹配。配电箱的安装高度不小于1.3米。 14、现场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强行工人冒险作业、违章操作,反之,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出现重伤事故的对项目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5000-100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15、由于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公司造成重大名誉损失,经济损失,影响公司形象或公司整体利益的,解聘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10000-30000元。 大同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