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朗镇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8-2020年)(3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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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大朗镇总体规划修改(20182020 年)东莞市大朗镇总体规划修改(20182020 年)规划文本规划文本 规划图集规划图集2019 年年 04 月月目录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1第一条 编制目的.1第二条 规划依据.1第三条 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1第四条 规划修编重点.1第五条 地位和作用.1第二章第二章城镇性质与发展目标城镇性质与发展目标.3第六条 城镇发展目标.3第七条 城镇性质.3第八条 城镇发展规模.3第九条 城镇发展战略.3第三章第三章空间管制规划空间管制规划.4第十条 三区划定.4第十一条 生态控制线.4第十二条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4第十三条 四线划定.4第四章第四章历史文化2、遗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6第十四条 保护原则.6第十五条 保护目标.6第十六条 保护规划.6第五章第五章空间布局规划空间布局规划.7第十七条 空间总体战略.7第十八条 空间结构.7第十九条 功能分区.7第二十条 建设用地布局.8第二十一条 居住用地布局.8第二十二条 工业用地布局.8第二十三条 物流仓储用地布局.8第二十四条 绿地系统布局.8第二十五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9第二十六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10第六章第六章总体城市设计总体城市设计.11第二十七条 景观风貌规划目标.11第二十八条 整体城市设计与景观空间体系.11第七章第七章综合交通规划综合交通规划.12第二十九条3、 交通发展目标.12第三十条 对外交通规划.12第三十一条 轨道交通站点开发原则及要求.12第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网规划.12第三十三条 汽车客运站.12第三十四条 公共交通.13第三十五条 慢行交通.13第三十六条 静态交通.13第八章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市政工程规划.14第三十七条 给水工程.14第三十八条 污水工程.14第三十九条 排涝及雨水工程.14第四十条 电力工程.14第四十一条 通信工程.14第四十二条 燃气工程.15第四十三条 环卫工程.15第九章第九章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16第四十四条 环境保护目标.16第四十五条 环境保护与管理.16第四十六条 大气环境功能分区.16第四4、十七条 水环境质量分区.16第四十八条 声环境质量分区.16第十章第十章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17第四十九条 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与重点.17第五十条 规划发展目标的环境合理性分析.17第五十一条 规划发展规模的环境合理性分析.17第五十二条 规划空间布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17第五十三条 总体结论.18第十一章第十一章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19第五十四条 防洪规划.19第五十五条 消防规划.19第五十六条 抗震规划.19第五十七条 人防规划.19第五十八条 避难疏散规划.19第十二章第十二章实施保障实施保障.20第五十九条 生态控制线管控要求.20第六十条 土地使用兼容性.20第六5、十一条 完善规划管控机制.20第六十二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调整指引.20第六十三条 历史建设项目处理规定.20第六十四条 完善动态维护机制.21第六十五条 完善规划决策机制.21附附 则则.22第六十六条.22第六十七条.22第六十八条.22第六十九条.22第七十条.22附表附表.23附表 1:大朗镇镇域空间管制要素一览表.23附表 2:大朗镇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一览表.23附表 3:大朗镇城乡用地汇总表(2020 年).24附表 4:大朗镇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4附表 5:大朗镇主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24附表 6:大朗镇规划大型公园一览表.25附表 7:大朗镇规划主要道路一览6、表.25附表 8:大朗镇道路交叉口型式表.26附表 9:大朗镇主要市政设施规划一览表.26附表 10:大朗镇环境功能分区一览表.271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编制目的编制目的为指导东莞市大朗镇的城市建设和发展,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编制 东莞市大朗镇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8-2020 年)(以下简称为“本规划”)。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 村镇规划标准5 广东省村镇规划指引6 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7 东莞市村镇规7、划管理规定8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9 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10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11 东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12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 年)13 东莞市生态控制线规划14 东莞市主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15 大朗镇总体规划(20082020)16 大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17.东莞市大朗镇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 年)18.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9.大朗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大朗镇各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周边镇区相关规划资料;8、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规划期限为 2018-2020 年。本次规划范围覆盖大朗镇行政区划内所有用地,总面积 97.6 平方公里。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修编重点规划修编重点落实“总规”与“控规”的一致性;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调整、优化城市的空间结构;建立与完善相应的交通、公共服务及市政支撑体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城市空间品质。第五条第五条 地位和作用地位和作用本规划是指导大朗镇建设和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法定文件,是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编制下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2项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涉及空间布局和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9、,均应与本规划相协调。3第二章第二章城镇性质与发展目标城镇性质与发展目标第六条第六条 城镇发展目标城镇发展目标制造重镇、现代生态城镇。第七条第七条 城城镇镇性质性质集现代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于一体的产业重镇;松大城市地区的核心功能组团;环境优美、宜商宜居的生态科技新城。第八条第八条 城城镇镇发展规模发展规模规划至 2020 年全镇常住人口规模为 45 万人,镇域城镇化率达到 90%以上。规划至 2020 年全镇建设用地 49.89 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 47.5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 105.66 平方米/人。第九条第九条 城城镇镇发展战略发展战略1加强区域合作充分发挥自身的区位10、工业基础和环境资源等优势条件,从特色和互补两个角度确定自身在粤港澳大湾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和东莞市域中合理和高效的产业分工,积极主动融入松山湖科技产业园。2适当控制人口规模,强化人口素质通过人口准入政策(如学历限制)等适当控制人口规模,通过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创新人口管理体制,加强对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3调整经济发展模式改变沿路发展、各村开花的形式,通过新区的建设,扩大中心区集聚规模,同时以中心区和若干工业园及居住小区为重点,培育若干增长极带动全镇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由粗放向集约的转变。4加强公共服务,保障社会民生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优先建立面向基层、级配合理的教育、卫11、生、文体、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实施统一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健全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在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为管理服务人口提供服务。5加快新区建设,强化高品质提升和旧城旧村改造结合在新区建设的同时进行旧城、旧村改造,维持今后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持续供应,提高城镇形象和城镇化水平,实现城镇现代化建设目标。4第三章第三章空间空间管制规划管制规划第十条第十条 三区划定三区划定1划定禁止建设区约 19.72 平方公里,占镇域总面积的 20.20%。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市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自然公园、一级水源保护区和永久性基本农田等生态系统极敏感和高度敏感区域。禁12、止建设区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从事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以及其他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2划定限制建设区约 17.70 平方公里,占镇域总面积的 18.1%。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重要生态斑块、重要生态廊道、重要生态节点及其它生态高敏感的区域等。限制建设区以生态保护为主,严格控制有损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3划定其余地区为适宜建设区,总面积约 60.18 平方公里,占镇域总面积的 61.7%。各类城镇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在适宜建设区范围之内,根据资源环境条件与规划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生态控制线生态控制线1、与“三区”协调,形成统一的镇域空间控13、制线管制体系。镇域生态控制线实行两级管控,一级管制区为禁止建设区范围;二级管制区包括限制建设区,以及适宜建设区中的连片农林用地、重要交通市政廊道防护绿地、大型城市公园绿地和其它需要管控的区域。2、划定生态控制线内总面积 4785 公顷,占镇域总面积的 49.03%。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划定大朗镇城镇开发边界,边界内用地为 60.18 平方公里,约占镇域总面积的 61.7%。城镇的集中开发建设区域须控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四线划定四线划定1.紫线划定:将大井头村古建筑群(包括宏育学校旧址、大井头叶氏大宗祠、大井头大队部旧址、诚士书室、蟹眼古井)、保安14、墟古街、文光庙三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纳入紫线范围,规模为 4.86 公顷,具体保护办法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执行。(见图:四线管制规划图)2.绿线划定:将大朗公园、长盛公园、松柏朗公园、新马莲公园等城市公园绿地纳入绿线作“定界”管控,其中城市绿地规模为 191.65 公顷,生态绿地规模为 1862.32 公顷。具体管控办法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执行。其他绿地作“定量、定区”管控,在保证总量不减少的情况下,具体边界可由下层次控规调整优化和深化落实。(见图:四线管制规划图)3.蓝线划定:将莲塘头水库、仙村水库、水流石水库、草芝坑水库、水流石水库、罗田水库(局部)、蚬壳海、松木山水、水口排渠等水系划入蓝线15、,规模为 156.30 公顷。具体管控办法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执行。蓝线范围内原则上可进行水利工程、市政管线、港口码头、道路桥梁、综5合防灾、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生态景观等公用设施建设。确因城市建设需要对河流水系的形态进行调整的,需要进行专门的论证,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对占用水域岸线进行补偿。(见图:四线管制规划图)4.黄线划定:将配套水厂(大朗水厂)、2 处污水处理厂、大朗 220 千伏变电站、沛然 220 千伏变电站、高中压调压站、220KV 及以上高压走廊、现状 110KV 变电站、电信分局、大朗汽车站等划入黄线进行管控,规模为375.3 公顷。将莞深快轨、东莞市轨道交通 16、1 号线、东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东莞市轨道交通 5 号线、莞惠城际轨道、赣深-广汕联络线、赣深-深茂联络线等交通设施划入黄线进行“定位”管控,具体边界由专项规划或下层次规划优化调整。其它黄线范围由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落实。城市黄线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管控。城市黄线控制范围不仅保障设施自身运行安全,同时应考虑与周围其他建(构)筑物的间距要求。对现有损坏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正常运作的用地,应限期整改或拆除。6第四章第四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保护原则保护原则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保护目标保护目标持历史文化的整体格局17、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挖掘与弘扬东莞市、大朗镇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提升城市魅力和软实力;遵循历史文化与经济、社会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历史文化环境的整体性,历史文化遗存的多样性,坚持保护发展过程的渐进性,城镇活力再现的真实性。在保护的基础上挖掘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突出并展现大朗从荔枝之乡到毛织重镇,建设现代化生态科技新城的近现代传统特色。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保护保护规划规划1、保护松柏朗文光庙、大井头村古建筑群、保安墟古街等 3 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具体保护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详见附表:大朗镇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一览表)2、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保护18、价值的传统民居、名人墓地、构筑物、遗址、古井、街巷,对古树名木挂牌养护。具体保护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3、保护特色产业遗址,保护承载城市历史的旧厂房、旧建筑。按照文物相关规定做好保护工作。4、保护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重点保护龙舞、木偶戏、哭嫁歌、焙荔枝干、土法凉茶春明茶以及开灯习俗等省市级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及民间民俗,建立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名录和传承人名录,探索以市场化的方式推进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7第五章第五章空间布局规划空间布局规划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空间空间总体战略总体战略空间拓展方向:大朗未来的城市空间主要向西拓展。在空间选择上,松佛和黄洋两个片区应是19、优先发展区。空间拓展方式:逐渐从外延式粗放扩张,向内涵式集约增长转变。以大项目为龙头带动功能区的培育,形成主体功能区,增强城市集聚力。最终形成功能区相互促进、空间品质提升、城市脉络清晰、城市魅力展现的网络化空间结构。空间发展策略:培育新空间亮点;实施生态城市战略;调整改造“三旧”地区;强化空间连接。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空间结构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中心四焦点、五区一带”的城镇空间格局。打造一个中心四个聚焦点。一个城市中心区,即打造以长盛广场为龙头的商贸文化中心区;四个聚焦点,即打造以毛织贸易中心为龙头的毛织工贸片区,打造以商会大厦为龙头的新行政服务区,打造松佛片区创意产业孵化基地,打造中子科学城创20、新服务中心。“五区”:即五个城市功能区,包括中心城区、毛织工贸片区、松佛产业片区、富民产业片区和象山产业片区。“一带”:指位于镇区南部的生态景观休闲带。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功能分区功能分区按照城市的主导功能,把大朗分为 8 个分区,即:长盛商贸文化中心区、金银朗行政办公区、松佛创意产业区、毛织工贸区、黄洋松山湖产业配套区、富民工业区、象山工业区、高竹工业区。长盛商贸文化中心区,面积约为 460.15 公顷,主导职能为商业、文娱和居住,其他职能为教育科研和体育。金银朗行政办公区,面积约为 836.61 公顷,主导职能为行政办公、居住、商业,其他职能为医疗等。松佛创意产业区,面积约为 400.46 21、公顷,主导职能为居住、科研,配套商业服务。毛织工贸区,面积约为 433.77 公顷,主导职能为商贸、工业,其他职能为居住、物流。黄洋松山湖产业配套区,面积约为 570.76 公顷,主导职能为工业、居住,其他职能为商贸、物流。富民工业区,面积约为 1195.43 公顷,主导职能为工业,其他职能为居住。象山工业区,面积约为 649.78 公顷,其主导职能为工业,其他职能为居住。高竹工业区,面积约为 164.72 公顷,其主导职能为工业,其他职能为居住。8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建设用地布局建设用地布局规划至 2020 年全镇建设用地 49.89 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7.55 平方公里。1、减少低22、质低效工业用地,调控居住和商业设施用地,增加科技研发、公共服务、绿地广场、交通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用地。立足存量更新改造,通过节点提升以点带面优化建设用地布局。2、强化用地混合利用及综合集约利用,促进产城融合与职住平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居住用地布局居住用地布局规划至 2020 年居住用地为 1122.73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 23.6%,人均居住用地 24.95 平方米。至 2020 年大朗镇幼儿园总用地面积应不少于27 公顷。规划结合大朗镇城市空间结构、主干路网规划等,按六大组团进行用地布局,分别为:旧城居住组团、长盛居住组团、毛织居住组团、松佛居住组团、富民居住组团、象山居23、住组团。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工业用地布局工业用地布局规划至 2020 年,工业用地总面积为 1364.3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7%。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主要布局在象山产业片区、富民产业片区、毛织工贸片区内。象山产业片区主要依托临近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和国家重点科技项目散裂中子源的区位优势,积极发展医学、新材料、新能源、工业辐照、工业无损检测、质子直线加速器等新兴产业。富民产业片区整合现状工业,发展环保产业,吸纳大朗毛织企业的污染工序,同时兼顾机械制造、五金、制衣等产业。毛织工贸片区,依托创意设计、展销物流等配套服务,从生产基地向现代毛纺织商贸城转变,逐渐向外转移劳动密集型加工工序。第二十24、三条第二十三条 物流仓储用地布局物流仓储用地布局规划至 2020 年物流仓储用地为 2.2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 0.05%,人均物流仓储用地 0.05 平方米。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绿地系统布局绿地系统布局以生态廊道和城市绿廊串联生态绿地和城市公园,形成高品质山水休闲网络,实现 500 米范围内到达公园绿地、人均公园绿地达 8.0 平方米以上的目标。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规模为 483.83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10.2%,其中公园绿地规模为 390.79 公顷,防护绿地 86.63 公顷,广场用地 6.41 公顷。大朗的城市绿地系统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构成25、。1公园绿地9大朗镇的公园绿地分为“镇级公园片区级公园居住区公园绿地”三个级别。以寒溪河沿线、旧城区中心、大朗镇中部为首选,形成连续系统的绿色开放空间。规划保留现有公园绿地,增设大井头公园、水口公园、沙步公园、石厦公园、洋坑塘公园、黎贝岭公园、求富路公园、蔡边公园、洋乌公园、象山公园、水平村公园、新马莲公园、松柏朗公园、毛织公园、长盛公园等公园绿地。2防护绿地城市防护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积极营造人工林,在山体、河流、工业区周围、市政管线和交通干线两侧布置防护绿地。220 千伏架空线路走廊,每组线中心26、向两侧延伸的距离不小于 22.5 米,走廊原则上布局防护绿带;110kV 高压走廊,每组线中心向两侧延伸的距离不小于 15 米,走廊原则上布局防护绿带。沿寒溪河两侧建设 15m 宽防护绿带,成为大朗镇城镇绿地的一条主要绿化风景线,为居民提供丰富的游憩空间。常虎高速、莞深高速沿线两侧各设置 50m 宽的防护绿带;快速路两侧各设置 30m 宽的防护绿带;其他城市主、次干道、支路两侧绿带依次按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控制。在工业区与居住区间设置一定宽度的防护绿带。饮用水水源地水体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 100m。3广场用地广场用地指以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4附属绿地指27、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5其他绿地指规划区内的山体、农田、林地、果园等,包括农田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44.7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9.4%,人均公共设施用地面积达到 9.88 平方米。1行政办公用地(A1)规划到 2020 年行政办公用地 26.10 公顷。规划以镇政府为核心,周边新建的行政服务中心为辅,形成镇级行政中心。各行政村的原行政办公用地部分保留28、,部分按需进行搬迁和置换。2文化设施用地(A2)规划到 2020 年文化设施用地 33.28 公顷。规划在美景单元新建文化休闲中心,在松佛单元新建图书馆,保留水沙单元的影剧院。3教育科研用地(A3)规划到 2020 年总的教育科研用地面积为 328.92 公顷。保留现状位于长盛单元的大朗一中。规划在镇域南部规划用地用于散裂中子源等项目建设。104 体育用地(A4)规划到 2020 年规划体育用地为 26.92 公顷。规划保留长盛单元的体育馆,在象山单元新建体育中心。其它各组团中心设置组团体育中心,各居住区和工业集聚点内配建一定的运动场地。5 医疗卫生用地(A5)规划 2020 年医疗卫生用地 29、20.67 公顷。按照“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级配置医疗卫生设施。全镇医院床位不小于 4床/千人。保留现状的大朗镇人民医院,对内部配套设施进行完善补充,规划在松佛单元、银朗单元、富民二园单元分别新建一所综合医院。整合、规范各村的卫生所,形成以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站为主体,社会力量举办的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医疗卫生保健网络,便于市民就近就医。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为 3.59 公顷。保留美景单元的大朗敬老院,在象山单元新建金桔福利院,为老年人提供服务。7文物古迹用地(A7)规划保留文物古迹用地 5.24 公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商业服30、务业设施用地布局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到 2020 年商业服务业用地 423.2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8.9%,人均用地 9.41 平方米。整合和提升金银朗的周边商业带,依托美景大道布置大型的商业金融机构和服务机构,沿松佛路、富华路等主要的城市道路配套综合商场、专业商场、超级市场和部分金融机构,满足城镇居民日常生活需求。11第六章第六章总体城市设计总体城市设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景观风貌规划景观风貌规划目标目标以“城市生态有机体”为基本形象定位,在保持现有良好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结合大朗的环境特色,通过人文建筑、自然景观的构筑,改善城市环境,丰富人文内涵,构筑清晰、有序的城市景观框架31、,强化个性特色,塑造自然景观与城市人造景观和谐统一,富有时代气息,具有山水特色和人性化的生态型城镇景观。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整体城市设计整体城市设计与景观空间体系与景观空间体系以“城市生态有机体”为基本形象定位,山丘、河流、田园、城市相互交融,彰显“城水、田城山”的整体空间形成特征。大朗镇整体景观构架为:以南部自然山体为生态本底,以滨江景观带、开敞空间轴、开敞空间廊道和城市轴线拓展轴为景观轴线(骨架),连接各特色景观风貌区。1景观轴线:规划形成“两纵三横”五条主要景观轴线。指现代产业景观轴、传统商业景观轴、“Y”型综合人文景观轴、滨水景观带、生态休闲景观轴。2重要景观道路:重要景观道路是指能32、够集中展现城市景观风貌的道路,需在规划设计和城市建设中予以重点控制。主要包括富民大道、富华路、金朗路、美景路、迎宾大道和松佛路等。3全镇划分为三大类景观风貌区(景观功能区):城市生活风貌区、产业景观风貌区、自然特色风貌区。4重要景观节点:市东、南、西、北的入口门户、长盛中心区、荔香湿地公园是城市景观的重要节点,应予以重点控制和详细设计。12第七章第七章综合交通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交通发展目标交通发展目标保障大朗镇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快速、安全、舒适、经济的高服务水平的交通服务;到规划期末,形成网络完善、功能明确、结构合理、管理先进的综合交通系统体系。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33、对外交通规划对外交通规划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加强大朗与广州、深圳、东城区、松山湖产业园、周边镇区的的交通衔接,融入珠三角区域交通网络的建设。1.城际轨道、城市轨道区域铁路、轨道:保留莞惠城际铁路,预留赣深-广汕联络线、赣深-深茂联络线,加快推进城际铁路在大朗的选线与定站工作,尽快实现轨道交通的开工建设。建立与国铁、城际轨道有机衔接的城市轨道,优化市域轨道线网布局。根据专项规划落实莞深快轨、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东莞市轨道交通 5 号线、东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线位在大朗镇境内的通道。2.高、快速路加强区域性高快速路网衔接,构建“两横四纵”的高、快速路网体系:“两横”为番莞高速、常虎34、高速;“四纵”为莞深高速、富民大道、环莞快速路、银朗路。新建环莞快速路;快速化改造富民大道、银朗路;新建环常南路延伸线,连通银朗快速路与环常南路。优化调整国道、省道、县道等普通公路网,推进城市建设区公路市政化改造。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轨道交通站点开发原则及要求轨道交通站点开发原则及要求应以轨道交通站点为核心推行“TOD”土地开发模式、加强站点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站点与镇内公共交通、停车场、慢行系统等其它系统的有效衔接,构造交通换乘节点。在轨道站点周边应布置住宅、商业、办公、公共设施等用地类型,进行高容积率、高密度的用地开发,带动城市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快速发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35、网规划城市道路网规划衔接高快速公路网,重点完善城市主干路网络,加强与中心城区及周边交通枢纽的交通联系。落实松山湖大道至常平环常西路联络线、中子科学城至深圳科学城通道用地,预留常虎高速扩建空间。规划主干路形成以金朗路、银朗路、富华路、松佛路、富通路、康丰路、长富路、朗常路、美景大道、迎宾大道为基本框架的方格网状路网结构。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汽车客运站汽车客运站保留大朗镇现有大型汽车客运站一个,位于富民大道北端靠近莞樟公路出口一带,占地面积 4.8 公顷,其功能主要承担省内外的长途客运。13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公共交通公共交通推进大运量公共交通,建设中运量公共交通,完善低运量公共交通(常规公交36、),创新引进微运量的公共交通方式(微型公交或公共自行车)支持公交系统发展。规划公共交通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 40-45%,其中轨道交通占总公交比例的 30。公共交通站点 500 米半径覆盖率达到 100%。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慢行交通慢行交通以绿道规划建设为基础,提升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通行环境,构建安全、连续、舒适、便捷的慢行交通网络系统。加强以轨道交通站点为核心的公交站场慢行交通接驳,引导“自行车+公交”、“步行+公交”的组合式出行模式。以完整街道理念引导街道改造,重新分配道路空间资源,打造高品质的城市慢行空间。完善绿道、人行过街天桥、隧道和自行车停车场等慢行交通基础设施。第三十六条37、第三十六条 静态交通静态交通实行差异化的停车发展策略,将镇区划分为三类停车管理区,一类为停车严格控制区,二类为停车适度控制区,三类为停车适度发展区。通过建设规模适宜、布局合理、与道路和公共交通发展相适应的停车系统,并逐步建立合理的收费体制和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城市交通高效运行。14第八章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市政工程规划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给水给水工程工程建立安全、稳定、经济的供水系统,满足城镇发展所需的各类用水需求,自来水供水普及率达到 100%。供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 106 项水质标准。预测大朗镇最高日需水量为 37.1 万立方米/日。结合珠江三角洲水资源38、配置工程,规划新建配套水厂,供水规模为 40 万方/日,占地面积 27.44公顷;大朗镇将由配套水厂和东江水务第五水厂联合供水。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污水工程污水工程统筹规划、截污减排、资源利用,完善污水处理系统。按照雨污分流制建设城市排水系统,对于已形成合流制或雨污混流严重的建成区,分流改造难度较大时,近期按截流式合流制改造,远期结合城市建设逐步改造成分流制,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 95%以上,提高污水排放标准至一级 A。预测大朗镇平均日污水量为 24.7 万立方米/日。由大朗镇境内寒溪河下游的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对污水进行统一处理。保留大朗镇境内寒溪河下游的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设计规39、模为 35 万吨/日。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排涝排涝及雨水工程及雨水工程合理划定排涝分区,提高排涝及雨水工程建设标准,采用生态性措施,减少源头雨水径流量。合理划定排涝分区,提高排涝及雨水工程建设标准,采用生态性措施,减少源头雨水径流量。大朗镇建成区排涝设计重现期达到 30 年以上。贯彻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新建和改造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75%,新建地区综合径流系数为 0.45,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 40%。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电力工程电力工程完善大朗镇电力设施及高压走廊用地控制,提高供电保障率。预测大朗镇用电负荷为90.1万千瓦,负荷密度约1.8万千瓦/平方公里,电源主要由省40、电网下载。规划共设置 220 千伏变电站 2 座,均为现状保留,主变总容量达到 1920 兆伏安;共设置 110 千伏变电站 14 座,其中新建 10座,主变总容量达到 2529 兆伏安。新建高压线路走廊沿山体绿地及道路绿化带架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通信工程通信工程统筹规划通信基础设施,促进资源集约利用,提升网络覆盖率。预测大朗镇固定电话用户 21.9-33.9 万户。保留现状位于长盛发展单元的电信分局(IDC),在银朗发展单元新建邮政分局。15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燃气工程燃气工程规划选择液化天然气作为主气源,液化石油气为补充的城市燃气气源架构。预测大朗镇城市燃气系统天然气年用气量约 041、.49 亿立方米/年。规划在富民南路通永安园路左侧的生态用地上设置调压站 1 座,总供气规模达 1.6万立方米/小时。规划近期沿富民南路、富民中路、松佛路等敷设 DN200-300的南北天然气主干管,由富民中路与金民路的交接点从东向西延伸至升平路的路段敷设燃气支管;远期沿银朗南路、银朗北路、洋塘路、升平路等敷设 DN100-DN150 南北主干管;沿金民路、美景东路、美景中路、富丽东路、富华北路等敷设 DN100-DN200 东西主干管。从主管网引一中压燃气支管道到富民工业区和象山工业区。各个用气点通过主管网以支管方式连接。近期以支状燃气管网供气方式为主,远期敷设其它主干管,逐步成环。第四十三42、条第四十三条 环卫工程环卫工程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预测大朗镇进入环卫终端处理系统的生活垃圾约为 585 吨/日。生活垃圾送至横沥镇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16第九章第九章环境环境保护规划保护规划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规划期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主要河流水体和水库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镇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级标准天数占全年比例稳定保持在 90%以上;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满足声功能区划要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 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利用率43、达到 100%。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环境保护与管理环境保护与管理划定大气环境功能分区、水环境质量分区、声环境质量分区,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与管理制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跨界河流、大气、土壤、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创建宜居都市环境。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大气环境功能大气环境功能分区分区大朗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将仙村湖度假区、东南部生态林地保护区、镇区外围生态用地以及南石陈公司、大井头村古建筑群、大井头革命烈士纪念碑和茶井、保安墟古街、文光庙、佛子凹叶氏宗祠、黎贝岭彭氏宗祠、松柏朗革命烈士纪念碑、犀牛陂革命烈士纪念碑、水平革命烈士纪念碑、五44、壮士之墓、黄介先生之陵墓、张元吉墓、石厦烈士纪念碑等划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其他的城镇中心区、居住区、工业区及广大农村均划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水水环境环境质量分区质量分区松木山水库、仙村水库、凤山水库、莲塘头水库、水流石水库按国家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分类标准划为类水域功能区;寒溪河大朗段及规划区内支流,按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以及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划为类水域功能区。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声环境声环境质量分区质量分区依照城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32008)和城镇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45、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划分大朗镇的噪声环境功能区。17第十章第十章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与重点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与重点本次规划环评主要针对大朗镇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从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角度,对城市发展目标、城市发展规模、城市空间布局三大方面的规划内容进行环境相容性和合理性的评价,并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开展分析、预测和评估。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规划发展目标的环境合理性分析规划发展目标的环境合理性分析规划方案设定大朗镇的发展目标为“制造重镇、现代生态城镇”,采用土地集约化利用的方式,清退了不符合原总规的控规建设用地,有效控制了建设用46、地规模。利用既有生态优势,构建以山水为背景,以生态绿地和城市公园为基底,以生态廊道、城市绿廊为骨架的绿地系统,对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起到积极作用。规划进一步要求逐步将分散经营的小规模工业区“关停并转”,加强重点工业区的建设,设立用地集中的工业园区;对于中心区和居住区内旧工业用地逐步置换,搬迁到相应的工业园内;按照产业发展需要,逐步取消零散分布的三类工业用地。与东莞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升级的目标相一致。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规划发展规模的环境合理性分析规划发展规模的环境合理性分析从人口规模上看,本次规划方案提出2020年大朗镇人口规模为45万人,基本符合区域土地资源承载力、水资源承载力47、(在采取有效节水措施、节水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和生态容量承载控制的要求。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规划空间布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规划空间布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从空间布局上看,规划提出构建“一中心四焦点、五区一带”的城市空间结构。合理利用河流水系与生态通廊,在各片区之间构建绿色隔离带与大型生物通道,有利于控制建设用地的蔓延与维持生物的多样性。从空间管制上看,本次规划在镇域范围内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与城市主要环境保护敏感区域的分布总体上相协调,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基本避开了主要生态和环境敏感区域。从综合交通布局和市政基础设施布局来看,规划的主要高快速路网的布局有利于货物运输、过境交通的快速疏解,与环境相48、协调。主要的轨道站点、公交枢纽与商业、居住、旅游中心相结合,减少私人交通的出行,有利于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厂、大型变电站等敏感性市政设施,基本远离居民集中区布局,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给水厂均设置在工业园区的上游地区,并靠近水源区布局,符合饮用水的标准。18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中国中国散散裂中子源装置(裂中子源装置(CSNSCSNS)环境影响环境影响及保护要求及保护要求分析分析中国散裂中子源装置(CSNS)是开展前沿学科及高新技术研究的大型实验平台。由于高能量的质子速流在传输过程中损失,打在周围的物质上产生中子和,从而带来影响。经环境影响评估:项目对公众可能造成辐射的射线剂量远小于相关国家标准。49、放射性废水通过集中收储,严格检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定时排入城市下水管。项目产生的 O3、NO2等有害气体的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国标,不会对环境带来危害。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极小。对产生噪声和电磁辐射的设备采取防护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固体放射性废弃物储藏,将来送到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或者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综上所述,散裂中子源装置无论是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都不会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为确保环境影响最小化,项目在建设中需密切注意防护设施和施工质量,加强放射性物质的监督检测,加强对“三废”的管理。放射性废水在排放前进行监测,得到环保部门批准后再排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总体结论总体结论东莞市大朗镇总体规划50、修改(20182020 年)对大朗镇的发展目标体现了大朗镇的地理、经济、自然与人文资源的优势,凸显生态环境的重要地位,具有环境协调性。划定城市发展底线,控制城市发展规模,保护城市生态资源,并以此为前提规划城市空间格局与功能布局,体现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具有环境合理性。综合交通与市政设施的合理布局有助于缓解城市发展产生的环境压力,对大朗生态环境质量的提高与人居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作用。19第十一章第十一章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防洪规划防洪规划依据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年),并结合大朗镇实际情况,规划大朗镇防洪标准达到 50 年一遇51、,防山洪 10 年一遇,镇区主干河道采用 50 年一遇防洪标准。建成区内涝设计重现期达到 30 年以上。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规划保留原有富民大道上的消防大队和中心消防站,并按照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 51080)设置普通消防站,规划新增大井头、高英、石厦、富民、象山 5 个普通消防站。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依据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年),大朗镇为地震基本烈度度区,城镇建设要达到相应抗震设计标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要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应按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52、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设立抗震指挥中心 1 处,位于金朗路与富民大道交汇处,负责制订地震应急方案,在收到临震预报时,负责向全镇发布命令,统一指挥人员疏散、物质转移和救灾组织。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人防规划人防规划大朗镇按照二类人防重点城市进行设防,逐步建立“指挥工程+骨干工程+人员掩蔽及配套工程”三梯段式人防工程体系,各项人防工程建设应符合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人防工程按战时留城人员每人 1.0 平方米标准建设。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避难避难疏散疏散规划规划综合避难场所分为中心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和紧急避难场所三种类型,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和学校建设。规划镇内公园、大53、型公共绿地、广场、体育场以及露天式停车场等作为地震避难疏散场地,应加以严格保护。大朗镇中心区人均避难场所用地不小于 2 平方米。应急救援通道分为骨干应急通道和一般应急通道。大朗镇骨干应急通道主要包括莞深高速、常虎高速、快速路、美景大道、富民大道等干线性主干路。20第十二章第十二章实施保障实施保障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生态控制线管控要求生态控制线管控要求与生态控制线不符的建设用地其建设活动应符合 东莞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要求,生态控制线调整须遵循总量不减、占一补一的原则,制定生态线调整方案,生态线调整的程序按东莞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执行。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土地使用兼容性土地使用兼容性强化用地混合54、利用及综合集约利用。增强用地性质的兼容性与弹性,促进用地混合及综合集约利用,引导并适应市场弹性发展。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可在下层次规划的用地布局中进行深化调整。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完善规划管控机制完善规划管控机制通过“三区四线”明确开发边界、主要公园绿地、主要基础设施、大型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各类发展要素的控制要求,按照定位、定区、定量等不同方式进行管控,并制定各类要素逐级深化管控要点,保证各层级规划间的有效管控传递。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调整指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调整指引大朗镇政府应当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安排,有序推进控制性详细55、规划(下称“控规”)的编制、调整和审批工作,并以已批控规出具规划许可和实施规划管理。1、未有已批控规覆盖的区域,必须按照本规划的相关安排进行控规编制,并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2、已批控规应结合本规划,逐步推进控规调整工作,落实本规划中的功能指引及强制性内容等安排。已批控规中已落实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及绿地等原则上不能减少,确实需要调整时,需作出充分论证。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调整都不得违反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本次规划划定的禁建区边界、限建区边界、建设用地边界和四线内的设施用地,下层次规划应严格落实。在遵循本次规划确定的城镇空间功能结构的前提下,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结56、合实际情况对具体空间布局、公共设服务施、市政设施、道路交通等进行优化落实,保证本规划的管控要求在各层级规划间的有效传导。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历史建设项目处理规定历史建设项目处理规定从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处理的原则出发,慎重、妥善地处理好本规划与已批已建历史建设项目的关系。历史建设项目与本规划划定的强制性内容发生矛盾(以下简称“与本规划矛盾”)时,按以下原则处理:211.1.已建项目已建项目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已建项目,可按现状保留使用。其中与本规划矛盾部分不得办理改建、扩建手续,待使用期满后按本规划执行或使用期满前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与本规划无矛盾部分,如需改建、扩建,可依57、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程序申请办理。已建违法建设项目,不得补办有关规划报建手续,并由属地镇政府告知综合执法局进行违法建设项目处理。2.2.已批未建及已批在建项目已批未建及已批在建项目已取得规划批准文件但尚未取得土地权属的未建项目,由属地镇政府申请注销相关规划批准文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已取得规划批准文件和土地权属的未建项目,由属地镇政府依法收回与本规划矛盾的用地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然后由建设单位依照本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申请调整规划批准文件。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允许属地镇政府按程序申请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返算该部分用地容积率。部分建筑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在建项目,允许项目用地红线保持不变,但58、新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符合本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注:规划批准文件包括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完善动态维护机制完善动态维护机制建立总体规划动态评估与维护工作机制,考量规划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并形成相关信息反馈,对规划进行校核,确保政府对规划实施进行动态调控。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建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机制和专家论证制度,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咨询、审查和决策制度。依法推进公共参与,提高城市规划实施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259、2附附 则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集和附件。经批准后的文本和图集属法定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文本条款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为规划强制性内容。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本规划自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第七十条第七十条本规划经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本规划由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23附表附表附表附表 1 1:大朗镇镇域空间管制要素一览表大朗镇镇域空间管制要素一览表类型类型名称名称位置位置面积面积(公顷)公顷)紫线管控大60、井头村古建筑群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村富贵路 65 号4.86保安墟古街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保安墟街文光庙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村中心区文光路绿线管控(未完全列出,详见图:四线管制规划图)东莞市巍峨山森林公园大朗南部1624.25凤山生态公园莲塘头水库东230大朗公园银朗发展单元3.5长盛公园美景发展单元4.4松柏朗公园松佛发展单元12.2新马莲公园富民二园发展单元2.8蓝线管控松木山水蚬壳海水口排渠莲塘头水库52.2仙村水库32.6水流石水库11.2草芝坑水库11.4罗田水库(局部)3.1黄线管控大朗 220KV 变电站水蔡发展单元5.97沛然 220KV 变电站象山发展单元1.74220KV 及以上61、高压走廊巷尾 110KV 变电站松佛发展单元0.38类型类型名称名称位置位置面积面积(公顷)公顷)石厦 110KV 变电站富明二园发展单元0.31松木山 110KV 变电站象山发展单元1.84银朗 110KV 变电站高竹发展单元0.46配套水厂(大朗水厂)象山发展单元27.44污水处理厂水沙发展单元10.3污水处理厂富民发展单元3.13电信分局(IDC)长盛发展单元0.72大朗汽车站毛织发展单元4.76成品油管天然气长输管莞惠城际赣深-广汕联络线赣深-深茂联络线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东莞市轨道交通 5 号线东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莞深快轨附表附表 2 2:大朗镇大朗镇文物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62、动文物一览表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一览表序号序号名称名称级别级别地点地点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1松柏朗文光庙市保松柏朗村文光路前至路外边缘,右以周围民居滴水为界,左、后至庙墙外 9 米。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 30 米。2大井头村古建筑群市保大井头村前至路面 9 米,左、右、后以民居滴水为界。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 30 米。3保安墟古街市保蔡边村保安墟街以古街街口和商铺滴水为界。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 30 米。24附表附表 3 3:大朗镇城乡用地汇总表(大朗镇城乡用地汇总表(20202020 年)年)用地代码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名称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占城乡63、用地比例占城乡用地比例(%)(%)大类大类中类中类小类小类H H建设用地建设用地4988.7651.1H1H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4754.5948.7H2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197.372.0H4H4特殊用地特殊用地36.810.4E E非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4771.7048.9E1E1水域水域179.611.8E2E2农林用地农林用地4592.0947.0总计总计镇域城乡用地镇域城乡用地9760.479760.47附表附表 4 4:大朗镇城市大朗镇城市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平衡平衡表表类别代码类别代码类别名称类别名称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城镇建设用城镇建设用64、地比例地比例(%)(%)人均人均 用地用地(平方平方米米/人)人)大类大类中类中类R居住用地1122.7323.624.95R2二类居住用地1122.7324.95A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用地444.729.49.88A1行政办公用地26.100.58A2文化设施用地33.280.74A3教育科研用地328.927.31A4体育用地26.920.60A5医疗卫生用地20.670.46A6社会福利用地3.590.08A7文物古迹用地5.240.12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23.258.99.41B1商业用地401.598.92B2商务用地14.650.33B3娱乐康体用地0.900.02B4公共设施营65、业网点用地6.110.14M工业用地1364.3228.730.32W物流仓储用地2.240.050.05类别代码类别代码类别名称类别名称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城镇建设用城镇建设用地比例地比例(%)(%)人均人均 用地用地(平方平方米米/人)人)大类大类中类中类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840.4017.718.68S1城市道路用地791.7217.59S3交通枢纽用地5.030.11S4交通站场用地43.650.97U公用设施用地73.111.51.62U1供应设施用地53.651.19U2环境设施用地15.890.35U3安全设施用地3.240.07U9其它公共设施用地0.330.01G绿66、地与广场用地483.8310.210.75G1公园绿地390.798.68G2防护绿地86.631.93G3广场用地6.410.14合计城市建设用地4754.59100.0105.66*注1:总人口按45万计算;附表附表 5 5:大朗镇主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大朗镇主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类型类型公共服务设施名称公共服务设施名称位置位置用地规模用地规模(公顷)公顷)备注备注行政办公设施大朗镇政府美景发展单元2.3现状保留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银朗发展单元2.8现状保留大朗工商局、国土分局银朗发展单元3.9现状保留大朗公安分局毛织发展单元1.9现状保留大朗交警分局、大朗镇派出所毛织发展单元1.867、现状保留大朗水利管理所、大朗供电公司美景发展单元0.9现状保留大朗镇城建大楼美景发展单元1.3现状保留教育设施大朗一中长盛发展单元11.1现状保留中学 1松佛发展单元8.3新建中学 2毛织发展单元4.8新建中学 3美景发展单元6.4新建中学 4美景发展单元9.5新建中学 5银朗发展单元4.8扩建中学 6银朗发展单元7.0新建中学 7毛织发展单元5.5新建中学 8松佛发展单元1.9新建25类型类型公共服务设施名称公共服务设施名称位置位置用地规模用地规模(公顷)公顷)备注备注中学 9松佛发展单元1.5新建中学 10长盛发展单元4.1新建中学 11象山发展单元4.6新建中学 12杨石发展单元2.1新68、建九年一贯制学校 1长盛发展单元4.7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 2长盛发展单元6.8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 3黄洋发展单元4.4新建文化设施文化中心美景发展单元0.7新建图书馆松佛发展单元1.9新建居住区级文化站 1毛织发展单元1.8新建居住区级文化站 2美景发展单元0.7新建居住区级文化站 3银朗发展单元1.2新建居住区级文化站 4银朗发展单元0.5新建居住区级文化站 5银朗发展单元0.4扩建居住区级文化站 6长盛发展单元4.7新建居住区级文化站 7长盛发展单元2.9新建影剧院水沙发展单元1.0现状保留医疗设施医院 1松佛发展单元2.3新建大朗医院美景发展单元2.8扩建医院 3银朗发展单元3.2新建医69、院 4富民二园发展单元3.7新建医院 5象山发展单元1.4新建体育设施大朗体育馆长盛发展单元3.3现状保留体育中心象山发展单元4.3新建福利设施大朗敬老院美景发展单元1.1现状保留金桔福利院象山发展单元0.8新建交通设施莞惠城际铁路新建东莞城市轨道 3 号线新建东莞城市轨道 1 号线新建东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支线新建东莞市轨道交通 5 号线新建东莞市轨道交通 5 号线支线新建中虎龙城际铁路新建赣深-深茂联络线赣深-广汕联络线公交首末站 1松佛发展单元0.5新建公交首末站 2高竹发展单元0.7新建附表附表 6 6:大朗镇规划大型大朗镇规划大型公园一览表公园一览表类型类型名称名称位置位置面积面积70、(公顷)公顷)备注备注生态公园荔香湿地公园水蔡发展单元101.3现状保留凤山生态公园镇域南部现状保留东莞市巍峨山森林公园镇域南部现状保留城市公园大朗公园银朗发展单元3.5新建长盛公园美景发展单元4.4新建毛织公园毛织发展单元2.6新建大井头公园银朗发展单元5.1新建求富路公园毛织发展单元2.7新建黄草朗公园黄洋发展单元8.9新建蔡边公园水蔡发展单元2.1新建水口公园银朗发展单元2.8新建沙步公园3.4新建松木山公园象山发展单元5.2新建水平村公园象山发展单元2.5新建石厦公园0.8现状保留洋乌公园长盛发展单元3.2现状保留洋坑塘公园黄洋发展单元5.7现状保留松柏朗公园松佛发展单元12.2现状保71、留巷头公园毛织发展单元8.3现状保留新马莲公园富民二园发展单元2.8现状保留附表附表 7 7:大朗镇规划大朗镇规划主要道路一览表主要道路一览表道路名称道路名称道路等级道路等级红线宽度红线宽度道路断面道路断面莞深高速区域道路140(控制宽度)常虎高速区域道路140(控制宽度)番莞高速区域道路70(控制宽度)环莞快速区域道路120(控制宽度)银朗路-环常南路延伸线区域道路100(控制宽度)4.0-9.5-2.0-25-2.0-9.5-4.0富民大道区域道路8513.5-7.0-2.5-15.5-8.0-15.5-2.5-7.0-13.5金朗路主干道366.0-24.0-6.0银朗路主干道564.072、-9.5-2.0-25-2.0-9.5-4.0美景大道主干道408.0-24.0-8.026道路名称道路名称道路等级道路等级红线宽度红线宽度道路断面道路断面松佛路主干道366.0-24.0-6.0富康路主干道366.0-24.0-6.0富华路主干道366.0-24.0-6.0富通路主干道366.0-24.0-6.0康丰路主干道366.0-24.0-6.0水常路主干道366.0-24.0-6.0迎宾大道主干道366.0-24.0-6.0台中路主干道366.0-24.0-6.0高雄路主干道366.0-24.0-6.0工业九路主干道505.5-3-2-11.25-6.5-11.25-2-3-5.5朗73、常路主干道609.0-6.5-3.0-23.0-3.0-6.5-9.0长富路主干道366.0-24.0-6.0富丽东路次干道366.0-24.0-6.0长盛路次干道366.0-24.0-6.0升平路次干道366.0-24.0-6.0富民工业一路*次干道366.0-24.0-6.0大源路*次干道366.0-24.0-6.0新朗北路*次干道366.0-24.0-6.0二园南十九路*次干道366.0-24.0-6.0蔡新路*次干道366.0-24.0-6.0二园南九路*次干道245.0-14.0-5.0黄朗路次干道23.54.0-15.5-4.0附表附表 8 8:大朗镇道路交叉口型式表大朗镇道路交叉74、口型式表相相 交交 道道 路路对外交通干道对外交通干道主主干干道道次次干干道道支支路路对外交通干道A、BA、BB主干道BB、CB、D次干道C、DC、D支路D、E注:A:立体交叉;B:展宽式信号灯管制平面交叉;C:平面环形交叉;D:信号灯管理平面交叉;E:无信号控制平面交叉。附表附表 9 9:大朗镇主要市政设施规划一览表大朗镇主要市政设施规划一览表类型类型公共服务设施名称公共服务设施名称用地规模用地规模(公顷)公顷)设施规模设施规模备注备注位置位置给水工程配套水厂(大朗水厂)27.4440 万 m3d新建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厂10.335 万 m3d扩建沙步雨水泵站0.464.6m3d新建石厦雨水泵75、站13.6m3d新建电力工程巷尾 110KV 变电站0.38350MVA现状保留松佛发展单元石厦 110KV 变电站0.31350MVA现状保留富明二园发展单元新建 110KV 变电站 10.45新建长盛发展单元大朗 220KV 变电站5.974240MVA扩容水蔡发展单元松木山 110KV 变电站1.84350MVA现状保留象山发展单元象山 110KV 变电站0.51363MVA新建象山发展单元新建 110KV 变电站 20.46新建水沙发展单元洋坑塘 110KV 变电站0.4363MVA新建黄洋发展单元新马莲 110KV 变电站3.36363MVA新建富民发展单元沛然 220KV 变电站176、.744240MVA新建象山发展单元银朗 110KV 变电站0.46363MVA现状保留高竹发展单元大井头 110KV 变电站0.4363MVA新建犀牛陂 110KV 变电站363MVA新建象山发展单元中子源 110KV 变电站363MVA新建象山发展单元屏山 110KV 变电站0.86363MVA新建象山发展单元中屏 110KV 变电站363MVA新建象山发展单元消防工程石厦消防站0.46新建富明二园发展单元中心消防站0.92现状保留毛织发展单元高英消防站0.35新建毛织发展单元象山消防站0.32新建象山发展单元大井头消防站0.31新建通信工程电信分局(IDC)0.72现状保留长盛发展单元邮77、政分局0.79新建银朗发展单元象山邮政所0.34新建象山发展单元富民邮政所0.26新建富明二园发展单元松佛邮政所新建松佛发展单元燃气工程高中压调压站4.21新建27附表附表 1010:大朗镇环境功能大朗镇环境功能分区分区一览表一览表功能区功能区区划及包含要素区划及包含要素标准标准区划区划包含要素包含要素大气环境功能分区仙村湖度假区、东南部生态林地保护区、镇区外围生态用地以及南石陈公司、大井头村古建筑群、大井头革命烈士纪念碑和茶井、保安墟古街、文光庙、佛子凹叶氏宗祠、黎贝岭彭氏宗祠、松柏朗革命烈士纪念碑、犀牛陂革命烈士纪念碑、水平革命烈士纪念碑、五壮士之墓、黄介先生之陵墓、张元吉墓、石厦烈士纪念78、碑等划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一级标准其他的城镇中心区、居住区、工业区及广大农村均划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分区类水域功能区仙村水库、凤山水库、莲塘头水库、水流石水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类水域功能区寒溪河大朗段及规划区内支流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分区类标准区镇域内组团居住、文教、行政办公为主的区域以及镇域南部的生态保护区。环境噪声不超过昼间55dB(A)、夜间 45dB(A)。类标准区镇域内的居住、商79、业、工业混杂区。环境噪声不超过昼间60dB(A)、夜间 50dB(A)。类标准区镇域内的工业集聚区,主要是富民工业园、象山工业园。环境噪声不超过昼间65dB(A)、夜间 55dB(A)。类标准区城市公路、轨道交通两侧区域。环境噪声不超过昼间70dB(A)、夜间 55dB(A)。28图纸目录图纸目录1、区位分析图2、土地利用现状图3、空间管制图4、城市开发边界图5、四线管制规划图6、空间结构规划图7、土地利用规划图8、绿地系统规划图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图10、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11、综合交通规划图12、环境功能区划图13、环境卫生规划图14、综合防灾规划图15、给水工程规划图16、污水工程规划图17、雨水工程规划图18、电力工程规划图19、电信工程规划图20、邮政工程规划图21、燃气工程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