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心城区电力规划方案(2017-2030年)(1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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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山市中心城区电力规划乐山市中心城区电力规划 文文 本本 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一年十十月月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 1 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 2 第三章第三章 电力需求预测电力需求预测 . 2 第四章第四章 电源规划与电力平衡电源规划与电力平衡 . 2 第五章第五章 高压走廊控制规划高压走廊控制规划 . 2 第六章第六章 高压电网系统布点规划高压电网系统布点规划 . 3 第七章第七章 变电设施规划变电设施规划 . 3 第八章第八章 建设规模与投资估算建设规模与投资估算 . 4 第九章第九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 4 第十章第十章 附则附则 . 4 2、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适应乐山市中心城区空间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要求, 提升城市电力发展水平,促进乐山市经济社会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 乐山电网“十三五”发展规划 ,特编制乐山市中心城区电力规划(20172030) (以下简称本规划) 。 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划是乐山市中心城区电力工程建设发展的依据,凡在本规划范围内的电力工程建设均应遵照执行。 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1)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2) 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3、 年)修编 (3) 乐山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2020 年)中间成果 (4) 乐山电网“十三五”发展规划(2015 年版) (5) 乐山市“十三五”配电网滚动规划报告(2017 年版) (6) 五通桥区配电网规划报告(2017 年版) (7) 沙湾区配电网规划报告(2017 年版) (8) 乐山电网输变电设施统计表(2017 年 12 月) (9) 乐山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 (10)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 50293-2014) (11)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Q/GDW156-2006) (12) 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Q/GDW370-2009) (4、1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2001) (1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15) 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DL/T 5729-2016) (16) 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入地工程管理的通知(国家电网发展(2009)588 号) 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指导思想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在满足乐山市总体发展战略对电力需求为总目标下,遵循“协调发展、远近结合、适度超前、统筹配置、经济合理”基本原则,保障城市供电安全为核心,统筹内外资源,增加供应总量,增强供应能力,提高能效,保护环境,优化巩固电网结构,为近、远期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安5、全可靠、稳定充足的电力供应保障。 第五条第五条 本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 近期 20172020 年 中期 20212025 年 远期 20262030 年 第六条第六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 确定的乐山市中心城区(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 ,建设用地面积约 140km2。 第七条第七条 规划内容规划内容 (1)预测 2020 年、2025 年、2030 年的用电负荷; (2)确定电源、电网布局规划方案和原则; (3)确定 110 千伏及以上高压电力线路走廊(地下电缆通道)走向及防护范围; (4)落实规划中 110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项目数量6、容量、位置及用地; (5)确定 35 千伏及以下电网规划控制原则。 2 第八条第八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1、依据城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原则; 2、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友好原则; 3、与城市其他市政工程设施相协调的原则; 4、坚持电力适度超前,符合电力行业自身发展要求的原则; 5、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用电增长需求的原则; 6、远近结合,以近为主,具有可操作性和便于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第九条第九条 规划总目标规划总目标 1、坚持科学发展观,依据城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依靠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促进节约用地,使乐山电能利用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7、。 2、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坚持电力先行的原则,加强输电、配电网络建设,扩建或新建一批供电设施,为电力设施建设预留长足的发展用地。 3、力求建成一个各级电网容量充裕、自动化程度高、运行高效、安全、经济可靠的电力生产和电源供应网络系统,适应乐山现代化城市近远期建设对电力的要求。 第三章第三章 电力需求预测电力需求预测 第十条第十条 用电量预测用电量预测 预计 2025 年乐山市中心城区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 382.66 亿 kWh,其中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分别达到 45.61 亿 kWh、311.20 亿 kWh、25.85 亿 kWh。 预计 2030 年乐山市中心城区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 8、449.0 亿 kWh,其中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分别达到 68.78 亿 kWh、350.49 亿 kWh、29.73 亿 kWh。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用电负荷需求预测用电负荷需求预测 预计至 2025 年乐山市中心城区最大负荷将达到 5386.29MW,其中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分别达到 845.17MW、4013.0MW、528.12MW。 预计 2030 年乐山市中心城区最大负荷将达到 8118.16MW,其中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分别达到 1193.3MW、6325.96MW、598.9MW。 第四章第四章 电源规划与电力平衡电源规划与电力平衡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本地电源规划本9、地电源规划 乐山市中心城区 20172030 年规划新增电源装机 765.5MW。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电力平衡电力平衡 乐山市中心城区丰水期电力 2020 年富余 917.684MW,2030 年富余 449.284MW;枯水期电力2020 年缺额 675.772MW,2030 年缺额 1144.17MW。 第五章第五章 高压走廊控制规划高压走廊控制规划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高压电力线走廊规划导则高压电力线走廊规划导则 1、按城市发展远景的电力需求对城市高压走廊预留充足的走廊宽度,要严格控制,并且制止占用和非法占用高压走廊; 2、应综合考虑乐山城市的气象条件、导线最大风偏、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安全10、距离、导线最大弧垂、导线排列方式以及杆塔型式、杆塔档距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高压电力线路的走向应结合河道、铁路、高速公路等进行布置; 3 4、 市区内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的 35220KV 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划走廊宽度,应根据城市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等条件及用地条件综合统筹考虑,合理选定。 第六章第六章 高压电网系统布点规划高压电网系统布点规划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220kV220kV 布点规划布点规划 至 2030 年,本次规划乐山市中心城区 220kV 电网新建 14 座变电站。 中心城区各分区 220kV 变电站布点规划 序号 项目 建设性11、质 2017 年 20182020 年 20212025 年 20252030 年 1 城西变 新建 2240 2 高新变 新建 2120 3 涌斯变 2017 年已建成 2150 4 红云变 新建 3240 5 基地南 新建 3240 6 土主变 新建 1120 7 火炬变 新建 1120 8 绿心变 新建 1120 9 会云变 新建 4120 10 大观楼 新建 2120 11 翰林山 2021 年已建成 460+240+163MVA 12 永祥三期 新建 2120 14 永祥四期 新建 2120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110kV110kV 布点规划布点规划 至 2030 年,本次规划乐山市中12、心城区 110kV 电网新建 19 座变电站。 中心城区各分区 110kV 变电站布点规划 序号 项目 建设性质 2017 年 20182020 年 20212025 年 20252030 年 1 冯湾变 新建 250 2 英雄变 新建 150 3 新村变 新建 250 4 苏北变 新建 250 5 绵竹变 新建 150 6 檀木变 新建 150 7 杨湾变 新建 150 8 安谷变 新建 150 9 燕儿凼变 新建 250 10 牟子北变 新建 250 11 大兴变 新建 250 12 东风变 新建 350 13 荣丰变 新建 250 14 辉山变 新建 250 15 兴园变 新建 350 13、16 青龙变 新建 863 17 红豆变 新建 350 18 云台山变 新建 863 19 共裕变(晶科变) 新建(2020 已建成) 363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35kV35kV 布点与结构规划布点与结构规划 至 2030 年乐山市中心城区规划新增 4 座 35kV 变电站,扩建 2 座 35kV 变电站,其中: (1)五通桥区新建 35kV 变电站 2 座(新云、多宝) ,扩建 35kV 变电站 2 座(中坝、蔡金) ,新增主变容量 31.5MVA。 (2)沙湾区新建 35kV 变电站 2 座(马铃沟、沫东) ,新增主变容量 26.3MVA。 第七章第七章 变电设施规划变电设施规划 4 第十14、八条第十八条 220kV220kV 变电站建设型式及用地规模变电站建设型式及用地规模 乐山市中心城区新建 220kV 变电站采用占地面积较少的户内型和半户外型布置。其中: 户内型布置用地面积为 9900 m2;半户内型布置用地面积为 12600 m2。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110kV110kV 变电站建设型式及用地规模变电站建设型式及用地规模 乐山市中心城区新建 110kV 变电站采用占地面积较少的户内型和半户外型布置。其中: 户内型布置用地面积为 4800 m2;半户内型布置用地面积为 8000 m2。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35kV35kV 变电站建设型式及用地规模变电站建设型式及用地规模 乐山15、市中心城区 35kV 变电站规划站址采用半户外型布置,单个变电站占地面积不超过1000m2,新建 3 座 35kV 变电站,总占地面积不超过 3000m2。 第八章第八章 建设规模与投资估算建设规模与投资估算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 20162030 年,乐山市中心城区电网规划新建 35 220kV 变电站 39 座。其中: 220kV 电网新建变电站 14 座;110kV 电网新建变电站 19 座;35kV 电网新增变电站共 4 座,扩建变电站 2 座。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投资估算投资估算 20172030 年,乐山市中心城区电网建设电力工程总投资 15.8772 亿元,16、其中 220kV 规划投资 5.2042 亿元,110kV 规划投资 10.068 亿元,35kV 规划投资 0.605 亿元。 第九章第九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公众参与措施公众参与措施 1加强电力工程规划宣传,增强全体市民的规划意识,争取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电力工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2、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和其建设用地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电力工程设施、侵占电力工程设施用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投诉。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法律机制措施法律机制措施 1、对批准的电力工程规划进行立法保护,并以公告形式公示本规划及相关规定,加强对电力系统规划建设17、指导和对电力设施保护,对供电规划预留的用地和空间必须进行严格控制。 2、确立电力系统规划的权威性,依法管理,确保电力系统规划实施,加强对电力设施建设用地和建设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行政机制措施行政机制措施 1、涉及本规划的修改、调整、变更、审批及电力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高规划严肃性和决策的权威性。 2、市电力主管部门对本规划负总责,各县区电力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的电力设施及其用地控制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各级规划、土地等相关部门予以协助。 3、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审核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详细规划,应当符合电力工程规划;确需变更布局规划的,征求电力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经济保障措施经济保障措施 保证资金投入,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输变电项目建设。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规划设施建议规划设施建议 以电力工程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共同指导城市电网建设。 第十章第十章 附则附则 5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纸、说明书组成。规划文本、图纸和说明书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本规划经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