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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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木**
编号:412263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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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建 筑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乙种本)合同双方: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秉承友好诚信的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全部内容和施工图内改建装修及水电安装属装修界面的工程。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1.5.工期:本工程自 开工至 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为准。如开工日滞后,则竣工日相应顺延。1.6.工程质量2、:合格,争创钱江杯。1.7.合同价款(RMB):暂估肆仟伍佰万元整(4500万元)。最终结算以审定工程款为准。第二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十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准等手续。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指派-为工地现场安全监督员,负责对工地现场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2.3.委托-为监理工3、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2.5.如确实需要拆建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三条: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乙方驻工地现场到岗率必须在每月25天以上。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4、按照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7.乙方接到开工通知后15天内完成装修施工图纸的深化工作,图纸深化的具体内容为:审阅设计提供的施工图,发现有明显错误或不妥之处及时报送甲方确认,由设计重新修5、改,图纸签证和深化设计费用由设计方承担,并在三十天内修改完成。乙方对施工图深化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8.开工当日提供总体工程进度计划表,材料采购进场计划表及工程总体时段网络图。每月二十日之前提交本月工程简报、下月度工程进度计划、下月底材料采购进场计划表。每周四16时前提供周工程简报,内含本周工程质量、进度和材料采购情况分析及下周进度计划表。 3.9.乙方开工前编制“浙江天玥开元名都酒店室内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技术组织措施管理条例”,完工工程成品保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10.乙方开工前提交:“本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对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应保持每日工完场清,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施工方必须在施6、工区域内安排多名专职安全文明巡查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4.5.第4.2与4.4条工期累计延误10天以内(含10天)总工期不顺延;超过10天部分工期顺延。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7、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10-2001)、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标准。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中间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复检,若复检合格,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8、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十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看管费用及相关费用。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一、 编制依据:1.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xx版;2.浙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xx版;3.浙江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xx版;4.龙邦装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样板房施工图纸;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省、市工程造价相关计价文件、价格信息。二、工程计价:6.1.本工程采用工料单价法计算,人工费均补差到80元/工日,补差金额仅计算税9、金,不计其他任何费用;管理费、利润按装饰一类弹性费率中值30.5%计算(计费基数为定额人工费+机械费);组织措施费(计费基数为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仅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费,按固定费率共计5.2%计取;规费1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按13.36%计取:(计费基数为定额人工费+机械费);规费2民工工伤保险费由乙方支付后凭发票按实结算,税金按3.577%。6.2、室内层高3.6m以内不计脚手架费用。甲方提供垂直运输,乙方不再计取定额中的垂直运输及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增加费。6.3、定额套用:【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xx版)上下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10、定额(xx版)】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除甲方签证认可的变更并明确可调整工程造价的允许调整外,其余不得变动。6.4、材料价格取定:(1)签证材料按签证价格直接进入决算(详见签证价格单);(2)无签证材料按绍兴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上虞材料价格的(甲定乙供材料除外)按合同工期前80%各月份内信息价平均值计算,价格信息中没有材料价格及价格需要另行确定的材料,由乙方在该材料使用前三十天内将其使用数量、规格、价格、参数要求等以工程联系单形式上报甲方,由甲方进行价格、质量确认并签证。三、工程款结算约定:6.5、工程施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所产生的费用变化情况,费用在结算时不作调整。6.6、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11、日施工方支付甲方建设单位暂估工程价款: 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限二年,保修期满一年后退还2%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三十天内提供由甲方签署的工程质量合格回访记录无息退还保修金。6.7、本合同依照双方公平诚信原则订立,工程款结算以甲方现有固定房产及现金支付形式,其中以总工程款50%由甲方现有固定房产抵值(房产抵值价格在双方订立合同前已约定),余50%总工程款以现金支付。合同生效后,在每月25日前乙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送甲方监理单位、甲方确认,甲方在次月15日前确认已完成工程量,在20日前支付确认工程量80%(以房产及现金各50%支付原则)工程款12、。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提供工程最终结算报告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5%(以房产及现金各50%支付原则)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经结算审定后一个月内结清(以房产及现金各50%支付原则)工程款。6.8、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重大变更和现场签证,需有甲方代表的书面确认方可进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个月内提出初审报告,双方达成一致后结清除保修金外的全部余款。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13、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格3%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2、本工程主要材料、品牌等详见审核清单主要材料表约定的相应品牌规格,施工工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主要材料表中未确定品牌的其他材料及零星材料,施工方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并施工,所有建筑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材料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质量认证,并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合设计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采购及组织施工实施,如甲方监理抽检进场材料不符合规范及要求14、,不得使用。如果发现施工单位蓄意以次充好,另行处罚。7.3、甲定甲供甲方另行分包项目:活动家具(包括家具上软包)、地毯、小家电、电视机、陈设品、棉织品、窗帘、磁卡门锁、活动灯具(床头灯、台灯、壁灯、落地灯)、墙布及床背景手绘;甲方不计采保费给乙方。7.4、甲定甲供乙方配合施工:卫生洁具(配件)、龙头、固定灯具、开关面板、大理石、固定家具、木饰面、甲方单独支付乙方每套保管配合费(普通楼层每套人民币:1000元,行政楼层每套人民币:1200元);(结算中仅计算安装费,不计税金,不开发票。以上价格含成品二次搬运费)。7.5、甲定乙供材料:五金件、工艺玻璃、镜面玻璃、防雾膜、铝合金风口、定型石膏板检修15、孔等甲方指定品牌及型号签定价格由乙方采购,甲方计采购材料价值3%费用作为乙方采保费单列,采保费不列入竣工结算清单。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法规、规范。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和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8.4、由于乙方确认的图纸和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16、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9.1、如到时间节点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催付工程款的请求,甲方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0.1%违约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金额0.1%违约金。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9.4、甲方为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和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和事故17、(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意见分歧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1.1、保修期贰年(有防水要求的如卫生间、厨房、游泳池、水景等部位防渗漏保修期为捌年),保修期工程总体竣工之日18、起计算。11.2、属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专业维修人员上门修理,原则上48小时内予以修复完毕。若乙方不能按时保质完成时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相同额度的罚款可按实在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11.3、乙方因未及时履行保修责任或因服务态度、品质原因造成客户投诉,甲方经查实后有权对客户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由此发生的责任和损失在保修期间可以无限期追溯。11.4、因对施工图纸审核不仔细造成返工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1.5、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乙方承包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19、半成品(不包括甲供材料)引起的,甲方有权无限期追溯,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1.6、工程竣工后,乙方如实编制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审核费用按照浙价服(2001)262号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基本费有甲方承担,核减追加费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算,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支付部分由甲方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核增部分由乙方支付审查费用。11.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需做样板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确认签字后方可铺开施工。验收确认期限为施工提交验收后十天以内。11.8、乙方不能根据施工图纸20、尺寸进行订货,应参照实地测量尺寸订货、施工,如不采取这些步骤而导致的错误和损失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1.9、甲供材料到场卸货前,乙方需认真仔细检查产品外观质量及核对包装资料与相应的保证资料是否一致,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不合格产品须立即向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并拒绝收货。属合格产品的乙方签字确认后签收,接收材料后即负责材料的储存、保管及运送到安装地点进行施工。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损毁、失窃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履行上述要求,因产品外观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1.10、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或指定品牌的材料乙方按要求采购,需与选定样品相吻合,如不按需求采购,不论是否出现质21、量问题,均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11.11、乙方对其装修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环保、防火性能进行检测,如因该部分材料、设备施工后不符合环保、防火要求而返工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罚,罚金在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支付时扣除。并且甲方可以无限期进行追溯。11.12、乙方装修范围内的成品如在竣工时因施工质量问题未一次性通过质检、甲方和监理验收,则按该产品未一次性通过验收的工程结算款的2%予以处罚,在工程结算时扣除。11.13、在与乙方就本工程相关条款商榷后无法达成一致时,甲方有对本工程更改或增减的权利,在认为工程有必要变更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即遵照22、办理,不得推诿或以任何形式变相不执行。变更产生的相关费用经甲方确认后生效。11.14、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任何困难(除不可抗力外)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或变相停工,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按照工期处罚条款进行相应处罚。第十二条:附则12.1、本工程乙方需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投保,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2.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及监理单位、乙方各执一份,一份备档。12.3、如有签订合同正本以外的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具有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12.4、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2.5、双方合同签订地点:上虞市曹娥街道舜耕大道788号。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