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规定(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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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3895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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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停车场管理规定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地下停车场良好的停车秩序,更好的为车主和访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特制定本规定。 一、 本停车场实行 24 小时运行方式,采用先进的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车位 有偿使用,请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 各租户/停车使用人在签订车位租赁合约后,需到商管公司物业办公室办 理停车卡及登记手续,如需在到期后续约,须于到期前 15 天办理续租手续。 三、 所有车辆实行“一车一卡一位”的定位停放原则,请将停车卡随身携带, 妥善保管且不可转借他人; 四、 使用月租车位的车辆,如发生车牌或车辆变更时,应及时到物业办公室办 理变更手续,以免停车不便。 五、 时租车辆根据收费的标准,2、每次在车场中持卡停放车辆的时间,在驶离停 车场时,需在出口处支付费用并索取相应票据方可离场。 六、 车辆在驶入指定车位后,车头应朝向出口方向,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 并满足一次出车的要求;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 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严禁放于车内,如发生丢失,概 不负责。 七、 遇有涉及车场内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 停车场使用者请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不可将此作为索偿的理由,但物业办公室有 责任提前给予通知。 八、 凡进入停车场的人士均应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 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3、,因失误或其它不当造成公物或设备设施损坏 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办公室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九、 车主/驾驶员请按照车场内行驶路线、临时或永久性交通标志进出车辆, 并按照指定车位停放车辆,请勿将车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请勿在非停车区域内停 车,后果自负。 十、 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严禁逆行、超车、鸣笛等行 为。 十一、车主/驾驶员在确保车辆警报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须将车辆报警器设置 静音防盗,以免引起误鸣,影响车场秩序。 十二、 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自燃或意外失火等事故, 在有关部门调查结案以后, 由责任人进行赔偿,甲方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三、 车辆停泊后,不得在车内吸烟、进餐、饮酒、睡觉,以免发生危险。 十四、 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于停车场内, 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 十五、 停车场内严禁加油、严禁吸烟或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