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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手册(264页)
中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手册(26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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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
上传人:Le****97 编号:1306655 2026-01-27 264页 9.12MB
1、 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手册 (2022 年第一版)二二二年七月 前 言 工程项目是建筑企业的生存之基和效益源泉,项目管理的品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环境和发展质量。随着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发展要求,标准化管理跨度和生产链条必将相应地延伸。项目技术质量基础管理标准化是对项目管理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积累和总结,通过在相同或相识的管理模块内进行管理复制,使项目管理实现从粗放式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式转变,是规范基础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有效手段。通过项目标准化管理,将复杂问题程序化、模糊问题具体化、分散问题集成化、成功的方法重复化,实现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机衔接,整体提升项目基础管理水平。2、强化项目技术质量基础管理,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是贯彻执行集团“一创五强”,认真落实“六专行动”,持续提升项目基础管理,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明确项目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分解,优化项目技术质量业务流程,促进项目基础管理横向联动及纵向贯通。三是强化底线管理和精益管理,全面推进管理成果的共建共享,规范项目基础管理行为,提升管理品质。编制组经过内部研讨、系统设计、流程梳理与优化创新、持续完善与规范评审等环节,形成了第一版项目技术质量基础管理标准化系列指导手册,作为规范局属各项目部技术质量基础管理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同时也为各级绩效评价和检查考核提供了基本依据。本手册组织单位:中建八局科3、技质量部 本手册编制单位:中建八局南方公司 主 要 编 制 人:韦志亚 兰万全 汤顺雄 周广超 牛文科 钱福兴 何 东 莫东永 曾庆洪 王鎏恒 李越越 主 要 审 核 人:李忠卫 邓程来 黄 贵 张皆科 杨 涛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目目 录录 1 质量管理体系.1 1.1 概念.1 1.2 机构和职责.2 1.3 项目质量监督职责.2 2 质量监督.3 2.1 监督形式.3 2.2 方法.4 2.2.1 目视检查.4 2.2.2 实测检查.5 2.2.3 常用工具.6 2.3 配合其他监督主体的工作.8 3 质量监督阶段.9 3.1 工程准备阶段.9 3.2 工程4、施工阶段.11 3.2.1 质量“三检”.11 3.2.2 质量周检查.13 3.2.3 质量月检查.16 3.2.4 第三方检查.18 3.2.5 质量日常检查.19 3.2.6 质量验收.21 3.2.7 质量报告.21 3.3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23 3.4 工程创优阶段.25 4 质量监督依据.27 4.1 法律法规.27 4.2 设计规范.27 4.3 施工规范.27 4.4 验收规范.28 4.5 规章制度.28 5 监督内容及标准.29 5.1 地基与基础.29 5.1.1 土方工程.29 5.1.2 地基工程.34 5.1.3 桩基工程.39 5.1.4 防水工程.44 5.25、 主体结构.49 5.2.1 钢筋工程.49 5.2.2 模板工程.58 5.2.3 混凝土工程.61 5.2.4 砌筑工程.73 5.2.5 钢结构工程.83 5.3 建筑装饰装修.84 5.3.1 抹灰工程.84 5.3.2 外墙防水工程.86 5.3.3 门窗工程.87 5.3.4 吊顶工程.89 5.3.5 轻质隔墙工程.91 5.3.6 饰面板工程.93 5.3.7 饰面砖工程.94 5.3.8 幕墙工程.95 5.3.9 涂饰工程.97 5.3.10 糊表及软包工程.98 5.3.11 细部工程.99 5.4 屋面工程.101 5.4.1 基层与保护工程.101 5.4.2 保温与6、隔热工程.103 5.4.3 防水与密封工程.106 5.4.4 瓦面与板面工程.111 5.4.5 细部构造工程.116 5.5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118 5.5.1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118 5.5.2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121 5.5.3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123 5.5.4 卫生器具安装.126 5.5.5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128 5.5.6 室外给水管网安装.132 5.5.7 室外排水管网安装.136 5.5.8 室外供热管网安装.138 5.5.9 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141 5.5.10 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142 5.6 通风与空调.145 5.6.17、 风管制作工程.145 5.6.2 风管部件.149 5.6.3 风管系统安装.151 5.6.4 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153 5.6.5 空调系统管道安装.155 5.6.6 空调制冷(热)与辅助设备安装.157 5.6.7 防腐与绝热.159 5.6.8 通风与空调系统试运行与调试.160 5.7 建筑电气.162 5.7.1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安装.162 5.7.2 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164 5.7.3 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165 5.7.4 导管敷设.166 5.5.5 电缆敷设.168 5.5.6 导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169 5.5.78、 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170 5.5.8 普通灯具安装.172 5.5.9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174 5.5.10 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175 5.5.11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177 5.8 智能建筑.178 5.8.1 通信网络系统.178 5.8.2 信息网络系统.180 5.8.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2 5.8.4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185 5.8.5 安全防范系统.187 5.8.6 综合布线系统.191 5.8.7 智能化集成系统.194 5.8.8 电源与接地.197 5.8.9 环境.198 5.8.10 住宅(小区)智能化.200 5.9 建筑节能9、.202 5.9.1 墙体节能工程.202 5.9.2 幕墙节能工程.204 5.9.3 门窗节能工程.205 5.9.4 屋面节能工程.206 5.9.5 地面节能工程.208 5.9.6 供暖节能工程.209 5.9.7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210 5.9.8 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212 5.9.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213 5.9.10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215 5.10 电梯.216 5.10.1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216 5.10.2 液压电梯安装.220 5.10.3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223 5.11 室外工程.224 5.11.10、1 室外工程的划分.224 5.11.2 室外工程监督检查依据.225 5.11.3 室外工程监督内容及标准.226 6 检查、评价与改进.249 6.1 业务检查.249 6.2 合规性评价.250 6.3 绩效评价.250 6.4 管理改进.251 7 附则.249 7.1 解释与修订.249 7.2 表单.250 1 1 1 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1 1.1 1 概念概念 质量管理体系主要由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监督体系等组成。质量管理决策体系以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或质量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由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对公司质量管理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11、确定企业中长期质量管理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由企业、项目部对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力资源、材料物资、施工设备、施工及技术管理、商务合约等机构、岗位及其质量管理职责、制度等构成的体系。质量监督体系是由各级机构的质量监督机构、岗位及其监督职责、制度等构成的体系。质量监督体系涵盖局科技质量部、二级单位质量监督管理部/科技部、三级单位技术质量部/施工管理部、项目质量部等。项目质量部是项目层级质量监督管理的直接部门,负责整个项目质量监督、质量培训、质量教育等工作,对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进行监督。2 1.1 质量管理体系框架图 1.1.2 2 机构和职责机构和职责 局科技质量部是全局工程质量12、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部门;二级单位技术质量管理部门是公司层级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并配置相应规模、专业齐全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三级单位技术质量部门是该层级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不同的施工阶段,按照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标准,配备一定数量及相应专业的专职质量工程师,并实行动态管理,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均监管面积须5 万。1.1.3 3 项目质量监督职责项目质量监督职责 项目质量监督人员包含项目质量总监、质量部门经理、专职质量工程师等;工程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管理措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决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监督体系质量管13、理领导小组/质量管理委员会科技质量部/质量监督管理部局及二级单位三级单位项目部施工管理部、技术质量部、物资部、采购部、商务部等技术质量部/施工管理部项目工程、技术、物资、商务、测量试验等部门项目质量部管理层级工程、技术、物资、商法、人力等部门 3 施,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项目质量监督人员主要职责如下:(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现行有关工程质量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企业管理制度。(2)监督项目质量体系运行,并向项目经理及时报告运行中出现的问题。(3)根据项目的质量目标,组织编制项目质量策划。(4)参与项目分包分供的标前考察,一票否决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分包分供资14、源。(5)参与对分包分供的过程施工及工程款支付审核。(6)研究解决项目质量缺陷或常见质量问题。(7)组织工程各阶段的内部验收,参与外部验收工作。(8)组织对项目人员质量教育,提高项目部全员的质量意识。(9)组织收集、留存各施工阶段实体质量影像资料。()组织项目质量例会。(11)及时报告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隐患、质量问题。(12)组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如质量管理小组、质量月等。(13)组织开展质量专项治理。2 2 质量监督质量监督 2 2.1 1 监督形式监督形式 序号 监督形式 含义 类型 1 日常检查 对最小工序或检验批施工过程质如:4 量的巡查、施工资料的查阅、原材料抽样检测试验等措施,确保15、工序质量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图纸设计等,是工程质量监督的基本单元。质量“三检”质量周检查 月度检查等 2 专项检查 针对现场质量突出问题或上级专项检查要求而开展的对工程质量、特定工序或工程部位进行的深入检查。如:预拌混凝土、机电安装工程、防渗漏专项治理检查、第三方质量检查等 3 巡视检查 主要针对工地现场,检查规范化施工情况、工程外观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对存在质量疑问的提出及时整改。如旁站检查、混凝土浇筑领导值班检查等。2 2.2.2 方法方法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方法和检查工作的实际经验,对一般建筑工程质量可归纳出“看、摸、敲、照”四种目视检查以及“靠、吊、量、套”四种实测检查方16、法。2 2.2 2.1 1 目视检查目视检查 (1)看-既外观目测,对照有关质量标准进行观察。如清水墙面洁净,干粘石密度与颜色均匀,内墙抹灰大面及口角平直,地面光洁密实,油漆、刷浆的表面观感等,都是通过目测给予评价。另外,砖墙砌筑质量,钢筋的排列数量、固定措施,模板的牢靠程度等,也要靠目测检查,目测评定是检查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2)摸-即手感检查,适用于装饰工程的某些项目。如水刷石、5 干粘石的平整度和粘结牢固程度,抹灰的平整度,油漆的光滑度,刷浆是否掉粉,地面有无起砂等。(3)敲-即运用工具进行音感检查。如对地面工程、装饰工程中的水刷石、干粘石、面砖、大理石的镶贴等,进行敲击检查,通过声音17、的虚实,确定有无空鼓;还可根据声音的清脆或沉闷,判定属于面层空鼓还是底层空鼓。(4)照-即对于人眼高度以上部位的产品上面(如门窗扇上小面,管道上半部)、缝隙较小伸不进头的产品背面(如下水道的底部,落水管的后面),均可采用镜子反射的方法检查;对封闭后光线较暗的部位(如管道间、模板内部情况),可采用灯光照射检查。2 2.2 2.2 2 实测检查实测检查 (1)靠-测量平整度的手段,适用于墙面、地面等要求平整的项目,检测工具为靠尺。(2)吊-测量垂直度的手段,一般采用托线板紧贴测量面及以线锤吊线的方法来检查。如采用专用检测工具检查,则更加方便、快捷、准确。(3)量-用工具检查。如用卷尺量墙体厚度及其18、他有关高度、宽度等、用百格网量砌筑砂浆饱满度、用塞尺测平整度等。另外,检查砂石计量、加水量、冬季施工时测温等,均属于量的范围。(4)套-以方尺套方,如对阴阳角的方正、踢脚线的垂直度、预制构件的方正、门窗对角线等检查。6 2 2.2 2.3 3 常用工具常用工具 序号 工具名称 用途 图例 1 卷尺 测量长度、宽度、厚度等 2 靠尺 测量垂直度、平整度等 3 游标卡尺 测量长度、内外径、深度等 4 混凝土强度回弹仪 检测构件混凝土强度 5 钢筋扫描仪 检测构件中钢筋分布、直径、走向及保护层厚度 6 水准仪 测量地面点间高差 7 7 激光水平仪 测量水平度、线性度、垂直度等 8 扭矩扳手 检查螺栓19、紧固程度 9 手电筒 检查管井等 10 百格网 检测砌体砖面砂浆饱满度,即覆盖率(单位%)11 响鼓锤 检查墙面的空鼓程度及砂灰与砖、水泥冻结的粘合质量 12 焊缝检测尺 检测钢筋折角焊接后的质量 13 阴阳角尺 检测阴阳角尺方正度 14 激光测距仪 测量长度、宽度等 8 2 2.3 3 配合其他配合其他主体的工作主体的工作 主体 主要配合工作 政府 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3、对涉及工程结构主体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抽测。4、对工程技术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抽查。5、或参与工程质量20、问题(事故)的调查处理。6、参与对工程竣工验收。7、配合对主要建筑材料、预制构配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抽查。8、配合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抽查、取证和核实工作。建设单位 1、参与审查项目建设程序及合法性文件。2、参与审查工程设计有关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3、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4、工序施工过程及参加有关质量验收。5、检查工程材料、构配件进场质量及验收。6、质量检测管理。7、组织、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8、上报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设计单位 1、参与项目图纸会审并提出关于质量改进的建议(质量总监)。2、及时反馈图纸存在的问题。3、参与设计交底工作。4、组织参与有关验收。监理单位 1、21、配合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人员配置、持证上岗等。2、参与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3、参与对隐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旁站。4、参与对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5、参与工程检试验见证取样。6、组织、参与有关质量验收等。7、完成监理通知单或整改单整改闭合工作。9 8、参与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施工方案。9、参与监理例会并汇报有关质量情况(质量总监)。专业分包 1、分包项目管理人员质量职责履职情况。2、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巡查及下达整改。3、对项目“样板引路”情况进行验收。4、对关键特殊工序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巡检。5、对工程检试验或构配件进场进行质量验收。6、对质量问题或缺陷进行巡查、制定提升22、措施及措施落实。7、分包专项治理落实情况,如预拌混凝土、机电工程、装饰装修等。8、对隐蔽工程进行专检。9、对分包检验批资料填写进行。3 3 质量质量阶段阶段 3 3.1 1 工程准备阶段工程准备阶段 1管理流程 工程准备阶段管理流程流程编号CSCEC8B-3.1项目总工程师开始结束项目质量负责人(质量工程师)项目生产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资料工程师管理记录质量目标及合同质量条款交底质量策划识别与分工编制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风险识别组织编制质量策划质量制度交底工程质量检测工具及检试验仪器配备签订项目岗位质量责任书制度及责任书整理归档质量策划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交底记录项目岗位质量责任书检测仪23、器台账 2工作要求 序号 关键活动 管理要求 时间 要求 主责 部门 配合 部门 工作文件 1 质量目标及合同质量 条款交底 各部门参加交底会议,针对合同质量目标及有关条款进行交底。开工后7d 内 项目 经理 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等部门 交底记录 2 质量策划 识别及分工 根据项目策划书和部门职能进行分工。开工后d 内 项目 总工程师 项目 经理 分工表 3 组织编制 质量策划 根据质量策划模板及识别与分工,组织项目编制质量策划书。开工后15d 内 项目 经理 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等部门 质量策划 4 编制质量管理制度及 风险识别 项目质量负责人根据局及二三级单位质量管理要求,编制项目质量管理24、制度。根据工程特点,识别质量风险点。开工后15d 内 项目 质量 负责人 项目总工程师、生产 负责人 风险清单 5 质量管理 制度交底 项目质量负责人针对项目质量管理有关制度向项目全体人员进行交底、宣贯。施工 过程中 项目 质量 负责人 项目总工程师 交底记录 6 签订 项目岗位 质量责任书 组织项目技术、工程、质量等岗位,签订各岗位质量责任书。开工后15d 内 项目 经理 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等部门 岗位质量责任书 7 工程质量检测仪器配备 根据工程质量管理需求,配置相关质量检测仪器并负责仪器保管。即时 项目 质量 负责人 项目 物资部 仪器台账 8 检试验 仪器配备 根据工程检试验计划采购25、相关仪器,并负责仪器的检定、保管。即时 项目 总工程师 项目 试验 工程师 检试验仪器台账 9 质量制度及岗位质量责任书整理 归档 质量制度及岗位质量责任书整理归档,建立制度及责任书名录。即时 项目 资料 工程师 项目 质量 负责人/3工作 11 序号 主要工作 工程准备阶段(1)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包括组织机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配置等;(2)施工合同中关于质量条款的交底;(3)质量策划工作的识别及分工情况;(4)项目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及审批手续;(5)项目各岗位质量管理职责制定及责任状签订;(6)分包单位质量管理人员配置;(7)标养室建立及检试验工具配备、鉴定情况;(8)质量管理检测工具26、配置情况,如检测靠尺、回弹仪、卷尺等;(9)项目岗位质量责任状的签订等;()工程规范标准配置情况。3 3.2 2 工程施工阶段工程施工阶段 3 3.2 2.1 1 质量“三检”质量“三检”1管理流程 12 2.工作要求 序号 关键活动 管理要求 时间 要求 责任人 配合 部门 工作文件 1 编制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项目开工后质量总监编制“三检”制度,做好交底,明确分工及奖罚。开工后7d 内 项目 质量部门 项目工程、技术部门 管理制度 2 自检 作业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交底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报项目专业工程师验收。施工 过程 项目 专业 工程师 质量 部门 自27、检记录 质量 三检 管理流程流程编号CSCEC8B-3.2.1项目专业工程师项目质量负责人(质量工程师)项目资料工程师管理记录组织班组长、项目、分包质量负责人(质量工程师)进行专检开始结束前道工序班组自检合格是否合格参加专检并负责图纸核对、实测实量后道工序班组检查合格填写检验批检查原始记录填写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组织整改组织监理检查验收合格组织交接检查参加检查参加检查参加检查,填写过程交接检记录表交接检查合格,后道工序施工收集、整理检验批资料并报监理审核签字资料归档是否落实整改自检专检交接检资料归档自检记录检验批检查记录专检记录整改通知单检验批检查记录交接检记录 13 3 专检28、 施工员检查合格后,报项目专业质量工程师进行质量验收。工序 完成后 项目质量工程师 工程部、资料室 检验批验收资料 4 交接检 上道工序施工完,由下道工序施工班组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填写交接检记录,并开始后续工序施工。工序 交接前 前、后道工序班组、专业工程师 质量部 交接检记录 5 检验批资料填写 专业工程师提交检验批原始记录,质量工程师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与工程同步 项目质量工程师、专业 工程师 资料室 检验批相关资料 6 检验批 资料报审 质量工程师填写完成后递交项目资料员收集整理,资料员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验收 合格后 资料 工程师 质量 工程师 检验批验收资料 3.其他要求 29、检查名称 组织人员 参加人员 检查依据 重点检查内容 自检 专业工程师 班组长 工程交底记录、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 施工工序完成 程度及质量 专检 专业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分包质量负责人、班组长、作业工人。工序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交接检 专业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班组长及其他见证人员。是否有影响下道 工序的质量缺陷 3 3.2 2.2 2 质量周检查质量周检查 1.管理流程 14 2.工作要求 序号 关键活动 管理要求 时间 要求 主责部门 配合 部门 工作 文件 1 制定质量周检查 制度 项目质量总监组织编制周检查管理制度,明确开展方案,制定检查管理机制。开工后7d 内 项30、目 质量部门 项目 总工程师 管理 制度 2 组织检查 每周组织施工、技术、质量等部门以及分包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等进行周质量检查。每周 项目 质量部门 工程、技术、试验、测量等/3 质量 周例会 1.反馈一周管理人员质量职责落实情况。2.分析质量周动态,反馈一周质量情况。3.制定下阶段质量整改每周 项目 质量部门 工程、技术、试验、测量等 会议 纪要 质量周检查管理流程流程编号CSCEC8B-3.2.2开始分包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项目生产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项目质量负责人(质量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技术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资料工程师管理记录组织分包及项目生产、技术、质量等参加检查参加检查31、参加检查参加检查参加检查形成质量检查记录下发检查记录组织整改落实整改整改验证质量例会通报并形成会议纪要制定提升措施下发会议纪要及提升措施文件结束检查通知检查记录检查通报会议纪要 15 及提升措施。4 制定整改 提升措施 分析、总结质量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提升措施。周检 查后 项目 质量部门 项目 技术部门 整改提升措施 5 落实整改 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整改并措施落实情况。周检 查后 项目 工程部门 项目 质量部门 整改 报告 6 整改验证 项目质量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并在下次周例会上通报。整改要求时间 项目 质量部门 项目 工程部门 整改 闭合 7 会议纪要 质量工程师记录会议纪要,交资料室下发32、相关单位、部门。会议 结束 项目 质量部门 资料 工程师 会议 纪要 3.相关规定 序号 管理阶段 相关规定 1 组织检查 1.项目质量总监每周组织质量检查,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检查,工程、技术、质量等管理人员参加;2.检查过程发现问题由专人记录,进行文字记录和影像收集。2 检查要点 1.检查组成员按质量周检查分工,对日常的施工质量情况进行检查;2.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相关规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行施工:1)对施工工艺进行检查;2)对构件外观尺寸、观感进行检查;3)对各交叉作业进行检查;4)对构件的使用功能、成品保护措施进行检查。4.是否严格按“三检”制度要求执行;5.工程实体33、质量;6.上周检查质量整改情况验证;7.关键特殊部位的施工质量等。3 例会要点 1.项目质量总监组织每周召开质量例会,对一周质量管理动态进行反馈并对上周质量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2.建立质量问题周销项清单,下达整改通知单并整改落实;3.部署下周质量管理重点及提升管理措施。16 4 会议纪要 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2.上周质量问题整改落实情况;3.本周质量周检查问题通报内容;4.整改要求及提升措施;6.下周质量管理重点工作部署;7.整改奖罚情况。5 奖罚机制 1.开展每周质量管理考评,对班组管理进行奖罚通报;2.开展“质量工匠之星”行为记录奖励并建立台账。3 3.2 2.3 334、 质量月检质量月检查查 1.管理流程 2.工作要求 序号 关键活动 管理要求 时间 要求 主责部门 配合 部门 工作 文件 质量月检查管理流程流程编号CSCEC8B-3.2.3开始分包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项目生产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项目质量负责人(质量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技术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资料工程师组织分包及项目生产、技术、质量等参加检查参加检查参加检查参加检查参加检查检查记录下发检查记录及整改通知单组织整改落实整改整改验证及月度质量总结组织月度质量例会针对月度质量管理情况对分包进行考核评比下月质量管理重点部署形成月度质量例会会议纪要下发会议纪要结束检查通知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会议纪要35、管理记录 17 1 制定质量月 检查管理制度 编制月检查管理制度,明确开展方案,制定检查管理机制。开工后7d 内 项目质量负责人 项目总工程师 管理 制度 2 组织检查 每月组织施工、技术、质量等部门以及分包现场负责人、班组长等进行质量检查。施工 全过程 项目经理 技术、质量、工程 等部门 月检查通知 3 月度质量例会 1.反馈月度管理人员 质量职责落实情况。2.分析质量月度动态,反馈月度质量现状。3.制定下阶段质量整改及提升措施。每月 项目经理 技术、质量、工程等部门 会议 纪要 4 整改 1.分析月度质量问题,制定质量问题整改措施。2.安排责任分包进行整改并措施落实情况。施工 全过程 项目36、生产负责人 项目 质量 负责人 整改 报告 5 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生产负责人、总工、质量负责人以及工程、技术、质量等管理人员。施工 全过程/3.相关规定 序号 管理阶段 相关规定 1 组织检查 1.项目经理每月组织质量检查,工程、技术、质量等管理人员参加;2.检查过程安排专人记录,对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文字记录和影响留存;2 检查内容 1.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情况;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3.工程实体质量检查;4.工程观感质量检查;5.工程原材料管理情况;6.检试验管理情况;7.工程资料管理情况;8.质量月度评比情况。3 例会要点 1.项目经理组织召开月度质量例会,项目质量负责人对月度质37、量管理动态进行反馈并对上月质量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18 2.建立质量问题月度销项清单,下达整改通知单并整改落实;3.部署下月质量管理重点及提升管理措施。4 会议纪要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2.上月质量问题整改落实情况;3.本月质量检查问题通报内容;4.本月主要问题整改措施;5.整改计划及人员分工;6.月度质量管理重点工作部署;7.整改奖罚情况。5 奖罚机制 1.开展月度质量管理考评,对管理人员、作业班组管理进行奖罚通报;2.开展“质量工匠之星”月度评选活动并建立奖罚台账。3 3.2 2.4 4 第三方检查第三方检查 1.管理流程 第三方检查管理流程流程编号CSCEC8B-3.38、2.4项目质量负责人(质量工程师)项目生产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资料工程师管理记录开始组织生产、技术、质量等参加迎检陪同检查陪同检查陪同检查陪同检查过程检查记录参加检查反馈会组织整改整改验证及回复整改落实结束陪同检查过程检查记录整改回复 19 2.工作要求 序号 关键活动 管理要求 时间 要求 主责部门 配合 部门 工作文件 1 编制项目第三方检查迎检 方案 根据企业第三方检查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迎检流程、迎检准备及汇报、整改等监督内容及标准。开工后7d 内 项目 总工程师 项目质量负责人 管理制度 2 专项交底培训 对第三方检查要点及施工过程控制标准进行专项交底及培训。每39、季度 项目 总工程师 项目质量负责人 培训交底记录 3 组织自查 组织施工、技术、质量等部门以及分包现场负责人、班组长等进行质量检查。施工 全过程 项目 总工程师 工程、质量、技术等部门 检查通知 4 召开专项提升会 1.反馈第三方检查问题清单及原因分析;2.制定质量整改专项提升措施。施工 全过程 项目经理 工程、质量、技术等部门 会议纪要 5 整改落实 按照第三方检查整改时间节点,组织责任分包进行整改及回复。施工 全过程 项目生产负责人 工程、质量、技术等部门 整改报告 3.3.2 2.5 5 质量日常检查质量日常检查 1.管理流程 20 2.工作要求 序号 关键活动 管理要求 时间 要求 40、主责部门 配合 部门 工作文件 1 制定巡查、旁站制度 明确巡查频次,旁站部位及参加人员、检查反馈整改机制。开工 一周内 项目质量负责人 项目生产负责人 巡查、旁站制度 2 过程检查、旁站 对检验批及分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检查,对重点部位、重要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记录施工过程质量管控情况。施工 全过程 质量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巡查、旁站记录 3 立行立改问题整改 巡查旁站发现的问题督促现场立即整改。施工 全过程 专业 工程师 质量 工程师/4 书面整改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整改责任人。施工 全过程 质量 工程师 专业 工程师 整改通知单 质量41、日常检查管理流程流程编号CSCEC8B-3.2.5开始结束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罚款通知单项目分包质量负责人项目专业工程师项目质量工程师项目质量负责人项目生产负责人项目资料工程师管理记录日常质量巡检书面整改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是否下达办理整改单下发手续并下发相关单位组织整改落实整改并回复整改验证是否合格资料整理归档下达处罚通知单是否是否 21 5 整改落实 针对书面整改事项落实整改事宜并进行整改过程监督。施工 全过程 专业 工程师 质量 工程师 6 整改验证 整改期限内对整改事项进行验证。施工 全过程 质量 工程师 专业 工程师 7 制定提升措施 针对日常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制定预防措施。42、施工 全过程 项目质量负责人 项目总工程师 质量通病防治方案 3.3.2 2.6 6 质量验收质量验收 (见质量验收手册)。3.3.2 2.7 7 质量报告质量报告 1.管理流程 2.工作要求 序号 关键活动 管理要求 时间 要求 主责部门 配合 部门 工作文件 1 质量报告 制度交底 组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进行质量风险报告制度交底。开工 一周内 项目 质量负责人 工程、技术、测量等 交底记录 质量报告管理流程流程编号CSCEC8B-3.2.7D类风险项目质量负责人(质量工程师)项目经理三级单位二级单位管理记录C类风险开始巡查发现D类风险风险及销项清单局科技质量部风险处置B类风险A类风险巡查发现43、C类问题分析验证及处置巡查发现B类问题巡查发现A类问题调查处理调查处理分析验证及处置风险检查验证风险检查分析验证及处置风险检查验证调查处理风险及销项清单风险及销项清单风险及销项清单上报上报上报上报上报上报上报上报上报上报 22 2 施工过程 质量巡查 巡查施工过程质量情况,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施工 全过程 项目质量负责人/质量工程师 工程、技术、测量等 巡查记录 3 按分类标准对风险进行识别 对巡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按照分类标准识别风险级别。即时 项目质量负责人/质量工程师 项目总工程师 风险识别台账 4 质量风险上报 立改问题 口头汇报,生产负责人落实,现场专业工程师整改。即时 项目质量负44、责人/质量工程师 项目生产负责人/专业工程师/D 类风险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至项目经理。即时 项目 质量负责人 质量工程师 书面报告 C 类风险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至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组织工程、技术等负责人对风险进行验证并书面上报至三级单位质量主管部门。即时 三级单位质量主管部门 项目 经理 B 类风险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至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组织工程、技术等负责人对风险进行验证,并书面上报至三级单位质量主管部门,三级单位质量负责人对风险进行验证并书面上报至二级单位质量主管部门。即时 二级单位质量主管部门 三级单位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 A 类风险 项目经理组织分析验证并上报,三级、二级单位质量负责人验45、证,二级单位质量负责人书面上报局科技质量部。即时 局科技 质量部 二、三级单位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 5 结束 各级单位根据质量风险报告制定处置措施。3d 各级单位 项目部 3.质量报告风险类别 序号 类别 风险类别划分标准 直接经济损失 其他 23 1 A 类风险 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 万元(含)以上的严重质量问题(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质量事故。2 B 类风险 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含)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问题。3 C 类风险 直接经济损失在 1 万元(含)以上,5 万元以下的为一般质量问题。严重质量缺陷或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46、功能的问题。4 D 类风险 直接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下的为质量缺陷。一般质量缺陷 4.质量报告内容 序号 报告内容 1 质量风险发生的工程项目名称;2 质量风险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3 质量风险的类别及描述;4 质量风险造成的初步经济损失;5 初步判断及原因分析;6 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7 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8 其他应该报告的情况。3 3.3 3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1.管理流程 24 2.工作要求 序号 关键活动 管理要求 时间 要求 主责 部门 配合 部门 工作文件 1 组织质量问题排查 竣工前组织现场质量问题排查和工程竣工资料梳理排查。竣工验收前一月内 47、项目 总工程师 工程、技术、质量、资料等 2 质量问题销项清单 根据现场质量问题排查及资料梳理形成销项清单。即时 项目质量负责人 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等 销项清单 3 现场质量问题整改 组织对现场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即时 项目生产负责人 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等 整改记录 4 竣工资料整改 组织对工程竣工资料梳理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即时 项目 总工程师 项目 资料 工程师 整改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管理流程流程编号CSCEC8B-3.3开始项目分包质量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质量工程师)项目生产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资料工程师管理记录组织竣工前质量问题排查参加排查参加排查参加排查48、形成质量问题销项清单组织整改落实整改销项情况验证合格工程资料排查形成资料问题销项清单是否为分包资料问题落实整改组织竣工内部预验收结束参加排查是否销项清单 25 5 整改验证 组织对现场质量问题和资料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即时 项目质量负责人 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生产负责人/6 组织 竣工内部 预验收 组织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等负责人对工程进行内部预验收并形成内部验收记录。整改合格一周内 项目 经理 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等 验收记录 3、工作内容 序号 质量主要工作内容 1 竣工策划 1.收集项目质量目标书,确认项目质量目标完成情况;2.工程专项验收情况;3.整理完整质量控制资料;4.分部工程中有关安49、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 资料;5.现场质量问题销项处理;2 竣工 预验收 1.参与竣工内部验收,对验收情况进行客观总结;2.辅助填写竣工预验收申请;3.协助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4.核查竣工工程资料收集整理情况;5.验证预验收提出整改落实情况;3 竣工验收合格后 1.收集工程运行质量维保信息;2.参与工程质量维保;3.协助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移交。3.3.4 4 工程创优阶段工程创优阶段 1.管理流程(项目以外流程详见局技术质量管理手册3.7 节“质量创优”)26 2.工作内容 序号 关键活动 管理要求 时间 要求 主责 部门 配合 部门 工作文件 1 编制创优实施方案 根据项目质50、量创优策划编制创优实施方案,明确创优路线、质量标准、职责分工及时间节点。创优 实施前 项目 总工程师 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等 创优实施方案 2 创优申报资料填写 组织填写创优申报资料并对工程资料审核。即时 项目质量负责人 项目总工程师 申报资料 3 组织检查,提出创优整改 创优资料申报后,组织项目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创优要求提出整改意见。申报 资料 提交后 项目 经理 项目质量负责人 检查记录 4 创优资料整理 对工程质量创优资料进行排查、梳理、整改。现场 复查前 项目质量负责人 资料 工程师 检查记录、发分包函件 5 组织创优迎检 组织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等部门外部创优复查迎检工作。现场51、 复查前 项目质量负责人 项目总工程师/工程创优阶段管理流程流程编号CSCEC8B-3.4开始结束项目分包质量负责人组织品质提升项目质量负责人(质量工程师)项目生产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资料工程师管理记录制定创优实施方案,明确创优路线、标准等落实品质提升监督验证工程创优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创优工程资料的排查、梳理及整改是否达到创优标准组织申报或创优迎检工作审批是否是否创优实施方案 27 6 创优奖罚 根据创优目标完成情况制定创优奖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创优 结果 公布后 项目 经理 项目质量负责人 奖罚明细 4 4 质量质量依据依据 4.1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52、21 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 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15 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5 号令)。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16/ISO 9001:2015)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17)其他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4.2 设计规范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53、-2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其他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设计规范。4.3 施工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 50496-201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924-2014)28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20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2011)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 50606-20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54、01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其他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施工规范。4.4 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08-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3-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07-20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43-2016)5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303-201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 50224-2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310-2002)其他与工程质量有关的验收规范。4.5 规章制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 中建股份关于进一步提升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建股份关于进一步提升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建八局技术质量管理手册;关于强化技术质量底线管理与过程风险管控的通知;29 中建八局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56、程实施指南;中建八局工程创优图例与实用指南 2.0 版;中建八局实测实量操作手册-建筑(试行);其他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5 5 5.5.1 1 地基与基础地基与基础 5.5.1 1.1 1 土方工程土方工程 1.施工前检查施工图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是否经相应审查机构审查合格。2.检查施工方案是否审核通过。3.检查施工机具、设备、仪器是否经过国家计量部门审定合格。4.土方工程施工前需进行挖填方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的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项目工程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运、减少重复挖运。5.场地平整后需检查表面坡率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并且土石方工程的标高、平面几何尺57、寸、边坡、表面平整度检查点数应符合规范要求。6.土方开挖:(1)施工前检查支护结构质量、定位放线、排水和地下水控制系统,以及对周边影响范围内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保护措施的落实。附近有重要保护设施的基坑,在土方开挖前对围护体的止水性能通过预降水进行检验。(2)施工中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率、压实度、排水系统、地下水控制系统、预留土墩、分层开挖厚度、支护结构的变形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随时观测周围环境变化。(3)施工过程中定期检查施工日志、放线记录及机具、测量仪器的计量检定合格证等施工技术资料是否完整。(4)施工结束后检查平面几何尺寸、水平标高、边坡坡率、表面平整度和基底土性等是否符58、合设计及规范要求。(5)基坑开挖完毕后由施工、设计、监理或建设单位、质量部门等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检查、鉴定验槽,核对地质资料,检查地基土与工程地质勘察 30 报告、设计图纸要求是否相符合,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的扰动现象。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7.岩质基坑开挖:(1)施工前检查支护结构质量、定位放线、爆破器材(购置、运输、储存和使用)、排水和地下水控制系统、起爆设备和检测仪表,以及对周边影响范围内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2)施工中检查平面位置、平面尺寸、水平标高、边坡坡率、分层开挖厚度、排水系统、地下水控制系统、支护结构的变形等,并应随时对周围环境进行观测和监测。59、采用爆破施工时,爆破前检查爆破装药和爆破网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加强环境监测。(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平面几何尺寸、水平标高、边坡坡率、表面平整度、基底岩(土)质情况和承载力以及基底处理情况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8.土石方堆放与运输:(1)施工前检查土石方平衡计算。(2)施工中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堆放位置、堆放的安全距离、堆土的高度、边坡坡率、排水系统、边坡稳定、防扬尘措施等内容及标准是否满足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3)检查在基坑(槽)、管沟等周边堆土的堆载限值和堆载范围是否符合基坑围护设计要求。(4)施工结束后,检查堆土的平面尺寸、高度、安全距离、边坡坡率、排水、防扬尘措施等内容及标准是否满60、足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9.土石方回填:(1)施工前检查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是否清除干净,测量基底标高、边坡坡率,检查验收基础外墙防水层和保护层等是否符合要求。(2)检查回填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施工中检查排水系统,每层填筑厚度、辗迹重叠程度、含水量控制、回填土有机质含量、压实系数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4)冬期施工采取保温措施,防止基底土受冻。(5)施工结束后,对标高及压实系数进行检验。31 1、土石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和施工方案相一致,并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坡率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沿排水沟方向的坡率不应小于61、 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土石方工程的标高检查点为每100 取 1 点,且不应少于 点;土石方工程的平面几何尺寸(长度、宽度等)应全数检查;土石方工程的边坡为每 20m 取 1 点,且每边不应少于 1 点。土石方工程的表面平整度检查点为每 100 取 1 点,且不应少于 点。3、机械挖土时,坑底以上 200mm300mm 范围内的土方应采用人工修底的方式挖除。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应采用人工修坡的方式。4、土方工程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基坑内地下水位应降至拟开挖下层土方的底面以下不小于 0.5m。5、基坑开挖的分层厚度宜控制在 3.0m 以内,并应配合支护结构的设置和施工的要62、求,临近基坑边的局部深坑宜在大面积垫层完成后开挖。6、基坑放坡开挖应根据土层性质、开挖深度、荷载等通过计算确定坡体坡度、放坡平台宽度,多级放坡开挖的基坑,坡间放坡平台宽度不宜小于 3.0m。7、采用土钉支护、土层锚杆支护的基坑开挖应分层分段进行,每层开挖深度应根据土钉、土层锚杆施工作业面确定,并满足设计工况要求,每层分段长度不宜大于 30m。8、饱和软土场地的基坑开挖应分层均衡开挖,分层厚度不应大于 1m。9、岩石基坑爆破参数可根据现场条件和当地经验确定,地质复杂或重要的基坑工程,宜通过试验确定爆破参数。单位体积耗药量宜取 0.3kg/m0.8kg/m,炮孔直径宜取 36mm42mm。应根据岩63、体条件和爆破效果及时调整和优化爆破参数。、回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土料不得采用淤泥和淤泥质土,有机质含量不大于 5%,土料含水量应满足压实要求。11、碎石类土或爆破石碴用作回填土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每层铺填厚度的2/3,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回填在分段接头处。12、黏土或排水不良的砂土作为回填土料的,其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容重,宜通过击实试验测定或通过计算确定。黏土的施工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之差可控制为-4%+2%,使用振动辗时,可控制为-6%+2%。32 13、回填面积较大的区域,应采取分层、分块(段)回填压实的方法,各块(段)交界面应设置成斜坡形,辗迹应重叠 0.5m1.0m,64、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51004-2015)表 8.5.6 的规定,上、下层交界面应错开,错开距离不应小于 1m。14、基坑和室内土方回填,每层按 100 500 取样 1 组,且不应少于 1 组,柱基回填,每层抽样柱基总数的 10%,且不应少于 5 组,基槽和管沟回填,每层按 20m50m 取 1 组,且不应少于 1 组,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 400 900 取样 1 组,且不应少于 1 组。15、备注:(1)临时性挖方工程的边坡坡率允许值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9.2.4。(2)桩基、基坑、基槽土方开挖工65、程,挖方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工程,管沟土方开挖工程,地(路)面基层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9.2.5-19.2.5-4。(3)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岩质基坑开挖工程,挖方场地平整岩土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9.3.4、表 9.3.5。(4)土石方堆放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9.4.5。(5)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地(路)面基础层填方工程,场地平整填方工程的质量检验66、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9.5.4-19.5.4-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1、土方开挖:(1)基坑场地范围内局部或大面积出现积水、未及时排除。(2)机械或人工开挖放坡未达到设计要求。(3)在挖方过程中或挖方后,边坡土方局部或大面积塌陷或滑塌。(4)原状土物理性能改变,造成基底土扰动。33 (5)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6)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的高程控制点与建筑物水准控制点无对应关系,造成基槽开挖标高控制不正确,开挖不足或超挖。(7)轴线控制桩和水准控67、制点因施工原因移动位置,致使建筑物定位放线有误。(8)验槽或地基处理前,基底土不平整、扰动、积水或虚土较多,基底标高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要求。(9)槽边开挖不到位,尺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因地表水侵蚀、地下水位高、土质松软、边坡过陡、坡顶堆载过大等造成边坡滑塌。(11)冬期施工时开挖完的基槽(坑)未采取防止基槽(坑)底部受冻的覆盖措施,使基底土受冻。2、岩质基坑开挖:(1)爆破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未审批完成;爆破作业未及时报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爆破器材存在过期或变质;爆破器材库房无公安消防部门的许可,未进行安全评价。(2)施工中未及时对基坑周围环境进行观测和监测。(3)未将岩层基底松碎石块、淤泥68、苔藓清理干净,未将基底表面冲洗干净,未将倾斜岩层凿平或凿成台阶;易风化的岩层基底,未按基础尺寸凿除已风化的表面岩层。3、土石方堆放与运输:(1)土石方平衡计算偏差大,导致重复倒运。(2)基坑周边土石方堆放超过堆放的安全距离,堆放高度过高。(3)在基坑(槽)、管沟、地铁及建(构)筑物周边影响范围内堆土。4、土石方回填:(1)基底标高控制不准确、基坑底面不平整,个别部位出现正偏差。(2)土方回填前基底的积水、淤泥、虚土、垃圾、树根等杂物未清理干净。(3)回填土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含过量有机杂质或砖石瓦块粒径过大;含水量控制不当,过大造成橡皮土,过小则压实困难。(4)分层厚度过大,土料难以压实;机械69、施工时,边角部位未压实;分段搭接、34 接槎处理不密实,未做出直槎;台阶宽度不够,影响压实效果;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要求致使地基变形增大。(5)因回填土料不合格、基土松软、渗漏水等原因造成回填土局部或全面下沉;(6)基础墙体被回填土挤动变形。(7)见证取样检验数量不足,缺乏代表性。(8)冬期施工时,未对基底和回填层采取保温措施或保温措施不到位,造成基底或回填土层受冻;冬期施工室内回填土的土料中含有冻土块或预留沉降量不足,造成室内地面下沉开裂。(9)场地平整出现积水。5.5.1 1.2 2 地基工程地基工程 1、检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严格执行。2、地基工程的质量验收间歇期是否在国家现行标准和设70、计要求的时间后进行。3、检查平板静载试验采用的压板尺寸是否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4、地基承载力检验时,静载试验最大加载量是否符合要求。5、地基承载力检验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施工前检查原材料质量和配合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7、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一层。8、当强夯施工引起的振动和侧向挤压对邻近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时,应设置检测点,并采取开挖防振沟、设置应力释放孔等减振隔振措施。9、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可采用静载试验、其他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等方法综合确定。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除应采取单墩荷载试验进行承载力检验外,尚应71、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密度随深度的变换情况。、水泥土搅拌桩地基的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11、竖向承载水泥搅拌桩验收检测应采用复合地基荷载试验和单桩荷载试验。1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验收检测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试验和单桩荷载 35 试验,并执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第 7.1.3 条。1、平板静载试验采用的压板尺寸应按设计或有关标准确定。素土和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的静载试验的压板面积不宜小于 1.0,强夯地基静载试验的压板面积不宜72、小于 2.0。复合地基静载试验的压板尺寸应根据设计置换率计算确定。2、地基承载力检验时,静载试验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承载力特征值的 2 倍。3、素土和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的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地基承载力的检验数量每300 不应少于 1 点,超过 3000 部分每 500 不应少于 1 点。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 3 点。4、砂石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水泥土搅拌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夯实水泥土桩等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复合地基承载力的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0.5%,且不应少于 3 点。有单桩承载力73、或桩身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0.5%,且不应少于 3 根。5、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减少基底土体扰动的保护措施,机械挖土时,基底以上200mm300mm 厚土层应采用人工挖除。6、备注:(1)素土、灰土地基的质量检验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4.2.4。(2)砂和砂石地基的质量检验标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4.3.4。(3)土工合成材料地基质量检验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4.4.4。(4)粉煤灰地基质量检验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74、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4.5.4。(5)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4.6.4。(6)注浆地基的质量检验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36 50202-2018)表 4.7.4。(7)预压地基质量检验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4.8.4。(8)砂石桩复合地基质量检验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4.9.4。(9)高压喷射注浆复合地基质量检验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75、8)表 4.10.4。()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4.11.4。(11)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质量检验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4.12.4。(1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的质量检验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4.13.4。(13)夯实水泥土桩的质量检验标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表 4.14.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76、 51004-2015 1、在第一层垫层施工时未做击实试验来确定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2、见证取样检验数量不足,缺乏代表性。3、素土厚度过大、灰土垫层配合比不符合设计要求。4、施工过程中分层厚度过大。分段施工时搭接不足,搭接部分未压实。垫层材料含水率或加水量偏差大。5、机械施工时,边角部位未压实。6、冬期施工室内回填涂料中含有冻土块,或预留沉陷量不足,造成地基表面下沉。7、灰土地基接槎处理不正确。8、土工合成材料地基铺设缺陷:土工布端部铺设锚固松脱。砂和砂石垫层铺设厚度不均,部分过薄,部分过厚,表面坑洼不平,造成土工织物铺设不平整,受力不匀,易被基坑或上部块石、道碴等顶破、穿刺、擦伤或撕破。77、37 9、粉煤灰地基铺设缺陷:粉煤灰整层压实时呈弹簧状,一边压下另一边弹上,俗称“橡皮土”。粉煤灰垫层强度不足。粉煤灰材料质量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强夯地基:(1)施工前未在现场选取有代表性的场地进行试夯。(2)施工前未对振动敏感或有特殊要求的附近建筑物、精密仪器设备等进行调查。(3)施工中未采取相应防震隔振措施对影响范围内的设施进行防震隔振。(4)夯点放线不准确,未经认真复核。(5)夯实过程中无法达到试夯时确定的最少夯击遍数和总下沉量,夯击不密实。(6)地基土的含水量未控制在最优含水量范围内。(7)最终下沉量与设计要求偏差较大。(8)施工过程中对各项参数和施工情况记录不详细。(9)强夯后实78、际加固深度局部或大部分未达到要求的影响深度,加固后的地基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不按规定进行承载力检验。11、注浆地基:(1)施工前场地平整不到位,导致注浆孔倾斜。(2)注浆原材料不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3)选择的浆液及浆液配合比小,以及注浆压力小,浆液扩散半径小导致浆液可灌性差。(4)岩层破碎、裂隙增大,止浆不好或用套管嵌入止浆时,套管嵌入不好。注浆压力过大等导致冒浆及浆液过量流失到非注浆部位。(5)注浆孔间距过小导致串浆。(6)施工过程中未做原材料检验、注浆体强度、注浆孔位孔深、注浆施工顺序、注浆压力、注浆流量等项目的记录与质量控制。(7)表层土体隆起。注浆时管壁快速冒浆,表层土体隆起。(79、8)注浆管堵塞,注浆管发生弹跳,注浆压力猛增。(9)钻孔护壁泥浆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钻孔护壁用泥浆未经试验,采用自成泥浆或加碱、膨润土、黏土半自成泥浆,泥浆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造成缩颈或坍孔,影响注浆效果。38 12、预压地基:(1)排水设施和竖向排水体等施工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2)堆载预压法施工时未根据设计要求分级逐渐加载,加载过程中未根据要求进行监测。(3)堆载分级荷载的高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4)真空预压法施工时真空度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13、砂石桩复合地基:(1)砂石桩的施工顺序不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2)砂石桩的施工记录不齐全,沉管法施工时未对套管往复挤压振动次数与时间、套80、管升降幅度和速度、每次填砂石量等项目进行记录。(3)施工后间隔时间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就进行质量检验。14、高压喷射注浆复合地基:(1)喷浆压力过低或高,影响固结效果。(2)旋喷加固体的成桩直径不一致,桩身强度不均匀,局部区段出现缩颈。(3)旋喷设备钻孔困难,并出现偏斜过大及冒浆现象。(4)旋喷后的固结体顶部出现凹陷。15、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1)水泥受潮,水泥喷粉时未严格过筛,堵孔时处理不当导致出现夹层、断桩。(2)提升搅拌速度控制不当导致桩体强度不够。(3)不按规定进行承载力检验。16、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1)地基土含水量控制不当、成孔挤密顺序不当,施工时桩位不正确、桩深不符合设81、计要求,导致桩缩孔或踏孔,挤密效果差。(2)桩身回填夯击不密实,疏松断裂。17、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1)施工前未对原材料进行检验,且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室内配合比试验。(2)桩长不足,沉管时桩尖和桩管不匹配,沉管吞没桩尖,造成桩长不足。(3)桩身夯击不密实、疏松、断裂。在桩身完整性检查时发现桩身横向折断或桩身有裂缝。39 (4)挤密桩缩孔或塌孔。夯打时造成缩孔或堵塞,挤密成孔困难,桩孔内受水浸湿,桩间距过大等使挤密效果差。(5)不按规定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及承载力检测。18、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1)施工过程中未对孔位、孔深、孔径、水泥和土的配比及混合料含水量等进行记录。(2)已成孔尚未填82、夯前,未采取措施防止人员或物体掉入孔内。(3)填料时用手推车直接向孔内倒料,未分层填、分层夯实,导致桩体不密实。5 5.1 1.3 3 桩基工程桩基工程 1、桩位的允许偏差:群桩 20mm、单排桩为 10mm。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设计标高相同时,或桩基础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设计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桩顶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38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 15%。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桩基础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 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照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18 各节要求执行。每浇筑 50m必须有 1 组试件,小于 50m的桩,每根必须有 1 组试件。5、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及以上的地区,不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C)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6、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桩身质量(含桩身完整性)检验:(1)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84、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荷载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 1%,且不应少于 3 根,当总桩数少于 50 根时,不应少于 2 根。40 (2)桩身质量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少于总数的 30%,且不少于 20 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20%且不少于 根,对于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检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且不少于 根;每根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 1 根。7、对专用抗拔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特殊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承载试验。8、施工前检查85、:(1)应对水泥、砂子、石子(如现场搅拌)、钢筋等原材料及其制品进行检查。(2)成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得使用不合格机械。(3)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质量管理措施。(4)施工前应组织施工图会审,会审纪要连同施工图等应作为施工依据,并应列入工程档案。(5)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施工中应经常复测。(6)成孔设备就位后必须平整、稳固,确保在成孔过程中不发生倾斜和偏移。应在成孔设备上设置控制钻孔深度的标尺,并应在施工中进行观测记录。9、成孔的控制深度规定:(1)摩擦型桩。摩擦桩应以设计桩长控制成孔深度。端承桩必须保证设计86、桩长及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桩管入土深度应以标高为主,贯入度控制为辅。(2)端承型桩。当采用钻(冲)挖掘成孔时,必须保证桩端进入持力层的设计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沉管深度以贯入度为主,以标高为辅。、钢筋笼的制作、安装:(1)钢筋笼的材质、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表 6.2.5 的规定。(2)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宜采用焊接或机械式接头,并应遵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2016 及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 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的规定。41 (3)加劲箍宜设在主87、筋外侧,当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时也可置于内侧。(4)导管接头处外径应比钢筋笼的内径小 100mm 以上。(5)搬运和吊装钢筋笼时,应防止变形,安放应对准孔位避免碰撞孔壁和自由落下,就位后应立即固定。1、桩位的允许偏差:群桩 20mm、单排桩为 10mm。2、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 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照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18 各节要求执行。每浇筑 50m必须有 1 组试件,小于 50m的桩,每根必须有 1 组试件。3、对于混凝土灌注桩孔深+300mm,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4、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桩身质量(含桩身完整性)检88、验:(1)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桩的静荷载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 1%,且不应少于 3 根,当总桩数少于 50 根时,不应少于 2 根。(2)桩身质量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少于总数的 30%,且不少于 20 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20%且不少于 根,对于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检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10%,且不少于 根。每根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 1 根。5、混凝土灌注前孔底沉渣厚度的要求:(1)对于端承89、型桩,不应大于 50mm。(2)对于摩擦型桩,不应大于 100mm。(3)对抗拔、抗水平力桩,不应大于 200mm。6、钢筋笼主控项目主筋间距10mm、长度100mm,一般项目钢筋材质检验符合设计要求,箍筋间距20mm,直径10mm。7、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宜为 300500mm。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1、桩位偏差不符合要求:42 (1)桩位的放样超出允许偏差(群桩位 20mm,单排桩为 10mm)。(2)打(压)入桩的桩位偏差超过一般的规定。90、斜桩倾斜度的偏差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 15%。(3)灌注桩的桩位偏差超出规范标准,桩顶标高不符合要求,桩底清孔质量不符合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0202-2018 的相关规定。2、混凝土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标养试件留置数量、试件强度不符合要求:(1)未按照每浇筑 50m混凝土有 1 组试件的要求留置。(2)小于 50m的桩,未按照每根桩必须有 1 组试件要求留置。(3)混凝土标养试件抗压强度经检验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3、工程桩未进行承载力试验,或承载力经检验不符合设计要求:(1)工程桩承载力检验方法不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规定。(2)工程桩承载力经检验不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规定。(3)对于地基基础91、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未采用静载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或不符合检验桩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 1%,且不少于 3 根的规定。(4)对于专用抗拔桩和对水平承载能力有特殊要求的桩基工程,未进行单桩抗拔静载能力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检测。4、未进行桩身质量检验,或桩身质量经检验不符合要求:(1)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符合规范的要求(不少于总数的 30%,且不应少于 20 根)。(2)其他桩基工程的检验数量不符合规范的要求(不少于总数的 20%,且不应少于 根)。(3)对于混凝土预制桩和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检验的灌注桩,检92、验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少于总数的 10%,且不应少于 根)。(4)抽检数量不符合每根柱子承台不得少于 1 根的要求。(5)桩身质量经检验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5、对砂子、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6、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原材料、机械未按规定进行检验:43 (1)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前未对水泥、砂、石子(如现场搅拌)、钢材等原材料进行复验。(2)成桩机械未经检定合格就投入使用。7、混凝土灌注桩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1)混凝土灌注桩施工中未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等进行全过程检查。(2)人工挖孔桩位复验孔底持力层土(岩)93、性。(3)嵌岩桩无桩端持力层的岩性报告 8、施工结束后,未检查混凝土的强度。9、施工结束后,未做桩体质量及承载力检验。、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施工,灌注混凝土前,孔底 500mm 以内泥浆相对密度、含砂率等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11、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施工,钻孔达到设计深度、灌注混凝土前、孔底沉渣厚度指标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12、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施工,水下灌注的混凝土不符合要求:(1)混凝土和易性差,配合比未通过试验确定。水泥用量少于 360kg/m(当掺入粉煤灰时水泥用量可不受此限制)。(2)粗骨料最大粒径大于 40mm 或大于钢筋最小间距的 1/3。13、混凝土灌注桩的质量检验94、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14、混凝土灌注桩的冬期施工,成孔施工不符合要求:(1)长螺旋钻孔机的钻头选用锥形钻头并镶焊合金刀片,钻进冻土层时未加大钻杆对土层的压力,造成摆动和偏位。钻成的桩孔未及时覆盖保护。(2)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冬期施工时,泥浆温度低于 5,或掺加氯盐防冻剂。(3)锤击(套管)成孔,未制定保证相邻桩身混凝土质量的施工顺序。提拔套管时未及时清除管壁上的泥土防止冻结在管壁上。当成孔施工有间歇时,未将套管埋入桩孔中防止受冻。15、混凝土灌注桩的混凝土冬期施工不符合要求:(1)混凝土材料的加热、搅拌、运输、浇筑未按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定JGJ/T 104-2011 第 7 章的有规定执行。混95、凝土填入土孔的温度低于 5。沉管灌注桩 44 混凝土入孔混凝土体温度未根据热工计算确定。(2)在地基土最大冻深内或露出地面部分的桩身混凝土未按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定JGJ/T 104-2011 第 7 章有关负温养护法的规定执行。(3)初冬或深冬在冻胀土或强冻胀土上施工的灌注桩,未采取防冻或减少桩身与冻土之间产生切向冻胀力的防护措施。5 5.1 1.4.4 防水工程防水工程 1、卷材选用的原则:(1)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2)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材料等配套材料,均应与所铺贴的卷材材性相容。2、铺贴卷材前的准备工作:(1)铺贴防水卷材前,应将找平层清扫干96、净,在基面上涂刷基层处理剂。(2)当基面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3)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 45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4)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 500mm。3、卷材厚度选用:(1)防水卷材层的厚度选用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4、卷材的搭接要求:(1)两幅卷材短边和长边的搭接长度均不应小于 100mm。采用多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接缝应错开 1/31/2 幅宽,且两幅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5、冷粘法铺贴卷材的规定:(1)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露底、不堆积。(2)铺贴卷材时应控制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时间间97、隔,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辊压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皱折。(3)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正确,不得有扭曲、皱折。(4)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小于 10mm。6、热熔法铺贴卷材的规定:(1)火焰加热器如热卷材应均匀、不得过分加热或烧穿卷材。45 (2)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卷材,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不得有空鼓、皱折。(3)滚铺卷材时接缝部位必须溢出沥青热熔胶,并应随即刮封接口使接缝粘结严密。(4)铺贴后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正确,不得有扭曲。7、保护层构造规定:(1)顶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机械回填时宜不小于 70mm,人98、工回填时宜不小于 50mm。(2)地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 50mm。(3)侧墙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铺抹 20mm 厚 1:2.5 水泥砂浆。8、对基层的要求:(1)卷材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基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2)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3)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焊)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折皱、翘边和鼓泡等缺陷。(4)侧墙卷材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粘结牢固,结合紧密、厚度均匀一致。9、施工质量检验规定:(1)卷材防水层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铺贴面积每 0 抽查 1 处,每处,且不得少于 3 处。(2)卷材防水层检验批验收主控项目、一般项目99、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的要求进行。、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密封材料、防水混凝土细部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11、涂料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 90%。12、细部构造材料要求:(1)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等细部构造,应采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等高分子防水材料和接缝密封材料。13、变形缝防水施工要求:46 (1)止水带宽度和材料的物理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裂缝和气泡:接头应采用热接,不得采用叠接,接缝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和脱胶现象。(2)中埋式止水带中心线应和变形缝中100、心线重合,止水带不得穿孔和用铁钉固定。(3)变形缝设置中埋式止水带时,混凝土建筑前应校正止水带的位置,表面清理干净,止水带有损坏处应修补。顶、底板止水带的下侧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边墙止水带混凝土应均匀,保持止水带位置正确、平直、无卷曲现象。(4)变形缝处增设的卷材或涂料防水层,应按设计要求施工。(5)中埋式止水带的接缝应设在边墙较高位置上,不得设在结构转角处。接头宜采用热压焊接,接缝应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和脱胶现象,中埋式止水带在转角处应做成圆弧形;顶板、底板内的止水带应安装成盆状,并宜采用专用钢筋套或扁钢固定。(6)嵌填材料的缝内两侧基面应平整、洁净、干燥,并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嵌缝底板应设背101、衬材料:密封材料嵌缝应严密、连续、饱满、粘结牢固。14、施工缝防水施工要求:(1)施工缝采用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时,应将止水条牢固的安装在缝表面预留槽内。(2)施工缝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止水条或止水胶、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和预埋注浆管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已浇筑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应低于 1.2MPa。(4)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的浮浆和杂物清除,然后铺设净浆,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再铺 3050mm 后的 1:1 水泥砂浆,并及时浇筑混凝土。(5)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将其表面清洗干净,再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102、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并及时浇筑混凝土。(6)中埋式止水带及外贴式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固定应牢靠。(7)遇水膨胀止水带应具有缓膨胀性能。止水条与施工缝基面应密贴,中间不得有空鼓、脱离等现象。止水带应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或预压凹槽内。止水条采用搭接连接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 30mm。(8)预埋式注浆管应设置在施工方向断面中部,注浆管与施工缝基面应密贴并固 47 定牢靠,固定距离为 200300mm,注浆导管与注浆管的连接应牢固、严密,导管埋入混凝土内的部分应与结构钢筋绑扎牢固,导管的末端应临时封堵严密。15、后浇带防水施工要求:(1)后浇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 42d 后再施工。(2)后浇带的103、接缝处理同上述施工缝的接缝处理。(3)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抗渗强度等级不得低于两侧混凝土。(4)后浇带混凝土应一次浇筑,不得留施工缝。后浇带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5)采用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抗压强度、抗渗性能和限制膨胀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6)后浇带用遇水膨胀止水条或止水胶、预埋注浆管、外贴式止水带及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16、穿墙管道防水施工要求:(1)固定式穿墙管应加焊止水环或环绕遇水膨胀止水圈,并做好防腐处理,穿墙管应在主体结构迎水面预留凹槽,才能应用密封材料嵌填密实。(2)穿墙管处防水层施工前,应将套管内表面清理干净。套管内的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在两管件嵌104、入内衬填料,端部用密封材料填缝。柔性穿墙时,穿墙内侧应用法兰压紧。(3)当主体结构迎水面有柔性防水层时,防水层与穿墙管连接处应增设加强层。17、埋设件防水施工要求:(1)埋设件应位置准确、固定牢靠,埋设件应进行防腐处理: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 250mm 当厚度小于 250mm 时,必须局部加厚或采用其他措施。(2)预留地坑、孔洞、沟槽内的防水层,应与孔(槽)外的结构防水层保持连续。(3)用于固定模板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三段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应加焊止水环。拆模后留下的凹槽应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并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抹平。(4)预留孔、槽内的防水层应与105、主体防水层保持连续,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 48 续、饱满、粘结牢靠。18、密封材料防水施工要求:(1)检查粘结基层的干燥程度以及接缝的尺寸,接缝内部的杂物应清除干净。密封材料防水。(2)热灌法施工应自下向上进行,并尽量减少接头,接头应采用斜槎:密封材料熬制及浇灌温度,施工要求应按有关材料要求严格控制。(3)冷嵌法施工应分次将密封材料嵌填在缝内,压嵌密实并与缝壁粘结牢靠,防止裹入空气。接头密封材料防水应采用斜槎。(4)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底部应嵌填背衬材料,外露密封材料应设置保护层,其宽度不得小于 100mm。19、防水混凝土细部构造质量检验:(1)防水混凝土结构细部构造的施工质量检验应按全数检验106、量检验。1、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裂缝宽度不应大于 0.2mm,并不得贯通。2、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 250mm,其允许偏差为+8mm、-5mm。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50mm,其允许偏差为5mm。3、13 水泥砂浆找平层,平均厚 20mm,要求平整度不大于5mm。4、用 12.5 水泥砂浆抹成弧形,阴角弧形半径不小于 50mm,阳角弧形半径不小于 10mm。5、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 45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6、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 500mm。7、两幅卷材短边和长边的搭接长度均不应小于 100mm。采用多层卷材时,107、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接缝应错开 1/31/2 幅宽,且两幅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8、卷材防水层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铺贴面积每 0 抽查 1 处,每处,且不得少于 3 处。9、止水带应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或预压凹槽内。止水条采用搭接连接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 30mm。、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底部应嵌填背衬材料,外露密封材料应设置保护层,其宽度不得小于 100mm。49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 50202-2018 1、防水混凝土所用原材料、配合比以及其他防水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2、地下连续墙108、混凝土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不符合设计要求。3、涂料防水层所用材料及配合比不符合设计要求 4、涂料防水层及其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 5、涂料防水层的基层未做到牢固、基面应洁净、平整、材料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基层阴阳角处未做成圆弧形。6、涂料防水层未与基层粘结牢固,表面不平整、涂刷不均匀,有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7、涂料防水层的平均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小于设计厚度的 90%。8、侧墙涂料防水层的保护层未与防水层粘结牢固,结构不紧密,厚度不均匀一致。9、细部构造所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变形缝、施工缝、109、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细部构造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渗漏现象。11、中埋式止水带中心线与变形缝中心不重合,止水带未固定牢靠、平直、有扭曲现象。12、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未连续满焊,未做防腐处理。13、接缝处混凝土表面不密实、不洁净、不干燥。密封材料未嵌填严密、粘结牢固,有开裂、鼓泡和下塌现象。5 5.2.2 主体结构主体结构 5 5.2 2.1 1 钢筋工程钢筋工程 1、一般规定 1、钢筋规格、级别及规格变更时,需办理设计变更手续。2、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50 3、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率等。4、箍筋、附加筋的品种、规格、间距、搭接或锚固长度等。5、预110、埋件的数量、位置、尺寸等。6、钢筋保护层垫块位置、数量、间距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15 1、钢筋规格、级别等变更无手续,未经设计单位同意。2、混凝土浇筑前未对钢筋工程进行隐蔽验收或验收无手续。3、钢筋工程未经“三检”验收,施工质量较差。4、钢筋工程验收资料填写不规范、不齐全。2、钢筋工程原材料 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 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试验。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111、合下列规定:(1)钢筋极限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不应大于 1.3。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化学成分进行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4、钢筋应平直、表面无损伤、表面不得又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1、钢筋进场时,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2、对由热轧钢筋制成的成型钢筋,当有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代表驻厂生产过程,并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3、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112、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 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 或 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51 (1)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2)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1.30。(3)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 9%。4、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5、成型钢筋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6、钢筋机械连接套简、钢筋锚固板以及预埋件等的外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13、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15 1、进场钢筋无标识、铭牌或质量照明文件,无法划分批次,质量证明文件与钢筋标识、铭牌不相符。2、进场钢筋未按要求进行检验直接用于工程施工。3、进场钢筋检验时,未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或取样方法不符合规定,不具有代表性。4、进场钢筋检验时的代表批量超过规定最大代表批量。5、多个批次的钢筋只进行了一次钢筋取样检验。6、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7、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受力钢筋,其抗拉极限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屈强比)的比值小于 1.25114、。8、钢筋进场检验不合格时可以双倍取样进行复检,当试验结果和复验结果均不合格,违反规定进行二次复验合格后仍用于工程。9、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未按规定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对钢筋质量进行重新确认。10、钢筋存在不平直、表面损失、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等现象。3、钢筋加工 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弧内径:(1)对 HPB300 级受力钢筋。末端应做 180弯钩。或弯钩内径不应小于 2.5d 或 52 弯后平直段不应小于 3d(d 为钢筋直径)。(2)对 HRB335、HRB400、HRBF400、HRB500、HRBF500 级受力钢筋(115、末端可不做弯钩)。(3)钢筋做不大于 90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5 倍。2、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钢筋的末端应做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上述第 1 条(1)款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于一般结构,不应小于 90,对于有抗震要求的结构,应为 135。(3)箍筋弯折后平直部分的长度:对于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 5 倍,对于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 倍。3、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300 级钢筋的116、冷拉率不宜大于 4%,HRB335 级及以上强度等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 1%。4、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规定。钢筋弯折的弯弧内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光圆钢筋,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2.5 倍。(2)335MPa 级、400MPa 级带肋钢筋,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4 倍。(3)500MPa 级带肋钢筋,当直径为 28mm 以下时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6 倍,当直径为 28mm 及以上时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7 倍,箍筋弯折处尚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15 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弧内径(1)对 HPB300 级受力117、钢筋,末端未做 180弯钩。或弯钩内径小于 2.5d 或弯后平直段小于 3d(d 为钢筋直径)。(2)对 HRB335、HRB400、HPBF4O0、HRB500、HRBF500 级受力钢筋(末端可不做弯钩),当设计要求末端做 135弯钩时,其弯弧内径小于 4d 或弯后平直段长度 53 不符合改计要求。(3)钢筋弯折角度90时,弯弧内径小于钢筋直径的 5 倍。2、非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弯钩和弯弧内径:(1)末端未做弯钩或弯钩形式不符合设计要求。(2)设计无要求时的弯弧内径:小于 2.5d 或小于主筋直径。(3)设计无要求时的弯折角度:有抗震要求的结构小于 135或一般结构小于90。(4)设计无要求118、时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有抗震要求时小于 10d,一般结构小于5d。3、当采用冷拉法调直钢筋时,冷拉率不符合要求,导致钢筋力学性能不合格。4、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1)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2)按要求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偏差的合格率不足 80%。5、当钢筋采用场外加工时,监理单位未严格进行质量控制,进场后未对加工后的钢筋进行重新取样复验。4、钢筋连接 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在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201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 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试验,其质量应符119、合有关规程的规定。3、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倍。4、在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201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 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5、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和焊接接头连接区段长度不应小于 35d 且不小于 500mm。同一搭接区段内(接头中心点在 35d 或 500mm 范围内)的纵向受力钢筋 54 接头面积120、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 50%。(2)接头不宜设置在具有抗震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钢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的机械连接接头,不宜大于 50%。(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 50%。6、同一构件中纵向相邻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 25mm。绑扎钢筋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1.3 倍的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的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搭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积百分率 50%。同一接头区段内,纵向121、受力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梁、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 25%。(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 50%。(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不宜大于 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7、纵向受力钢筋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纵向受力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大于 25%时,其基本锚固长度应符合相关规定。(2)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为钢筋基本锚固长度乘以锚固长度修正系数。(3)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搭接接头长度应为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乘以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修正系数。8、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塔接长度范围内122、,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 0.25 倍。(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 5 倍,且不应大于100mm。(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倍,且不大于 55 200mm。(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 25mm 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断面外 100mm 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 50mm。1、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时,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弯曲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接头试件应从工程实体中截取。3、螺纹接头应检123、验拧紧扭矩值,挤压接头应量测压痕直径,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2016 的相关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15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 107-2016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 18-2012 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2、钢筋接头末端至弯起点的距离违反规定小于钢筋直径的 倍。3、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的面积百分率:(1)设置在同一构件内但钢筋机械接头或焊接接头未错开。(2)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不符合设计要求。(3)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不符合设计要求。(4)当设计124、无具体要求时,无法避开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柱端的箍筋加密区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指 I、级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违反规定大于 50%。(5)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接头面积百分率违反规定大于 50%。4、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1)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接头未相互错开。(2)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小于钢筋直径或 25mm。(3)同一连接区段内,同一搭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符合设计要求。(4)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的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大于 25%。56 (5)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柱类构件125、的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大于25%。(6)当设计无具体要求且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梁类构件的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大于 50%。5、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大于 25%具体搭接长度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规定的搭接长度。6、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的配置:(1)钢筋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2)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配置的箍筋直径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 0、25 倍。(3)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受拉搭接区段内的箍筋间距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 5倍或 100mm。(4)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受压搭接区段配置的箍筋间距大于搭接钢筋126、较小直径的 倍或 200mm。(5)当设计无具体要求且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大于 25mm 时,未在搭接接头两个截面外 100mm 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间距为 50mm)。5、钢筋安装 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必须符合下表规定:项 目 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 长、宽 10 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 长 10 钢尺检查 宽、高 5 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 间距 10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最大值 排距 5 保护层 厚度 基础 10 钢尺检查 柱、梁 5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127、 板、墙、壳 3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57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钢尺检查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3,0 钢尺和塞尺检查 注:1、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2、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 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 1.5 倍的尺寸偏差。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受力钢筋的安装位置、锚固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3、钢筋安装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项目 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 128、长、宽 10 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 长 10 钢尺检查 宽、高 5 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 间距 10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最大值 排距 5 保护层 厚度 基础 10 钢尺检查 柱、梁 5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板、墙、壳 3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钢尺检查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3,0 钢尺和塞尺检查 梁板类构件上部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 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 1.5 倍的尺寸偏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9、GB 50204-2015 58 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或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2、钢筋安装位置的检验合格率小于 80%。3、梁类、板类纵向受力钢筋上部保护层厚度枪验的合格率不小于 90%,误评定为合格检验批。4、虽然钢筋安装位置的检验合格点率符合上述要求,但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值有超过允许偏差 1.5 倍的点,误评定为合格检验批。5 5.2 2.2 2 模板工程模板工程 1、一般规定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测压以及施工荷载。2、在130、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模板安装和浇注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和支架进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3、模板及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4、模板拆除后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1、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爬升式模板工程、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支架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论证。2、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15 1、模板及支架安装前未编制模板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或方案未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131、)审批(审核)通过而实施。2、模板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无针对性,设计依据不充分,缺少模板设计计算等监督内容及标准。3、梁、板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结构可能尚未形成设计要求的受力体系。59 4、模板拆除时违反规定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或拆除的模板及支架集中堆放未及时清运。5、模板及支架拆除的顺序或安全措施不符合方案要求。2、模板安装 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能力,或加设支架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3、模板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模板的接缝应严密不漏浆,在浇筑混凝土之前,木模板132、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墙柱混凝土施工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4、用做模板的地坪、胎膜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5、对于跨度小于 4m 的现浇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 1/10003/1000。6、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规定。7、底模及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133、合表的规定。8、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之前拆除。9、后浇带模板和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60 1、模板及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2、模板及支架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应抽样检验模板和支架材料的外观、规格和尺寸。3、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及支架的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4、后浇带处的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5、支架竖杆和竖向模板安装在134、土层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土层应坚实、平整,其承载力或密实度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2)应有防水、排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应有预防冻融措施。(3)支架竖杆下应有底座或垫板。6、模板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模板的接缝应严密。(2)模板内不应有杂物、积水或冰雪等。(3)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清洁。(4)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等应平整、清洁,不应有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5)对清水混凝土及装饰混凝土构件,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6)隔离剂的品种和涂刷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隔离剂不得影响结构性能及装饰施工。不得沾污钢筋、预应力筋、预埋件和混凝土接槎处。不得对环境135、造成污染。7、模板的起拱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的规定,并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8、现浇混凝土结构多层连续支模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上下层模板支架的竖杆宜对准。竖杆下垫板的设置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9、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中的预埋件,应按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位置应满足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其位置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6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1、安装现136、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支架时,下层加设的支架立柱与上层支架立柱未对准,支架下未按要求铺设垫板。2、模板安装前,模板未清理干净,未涂刷隔离剂,或涂刷了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3、模板接缝不严密,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可能会漏浆,造成蜂窝麻面等质量缺陷。4、用作模板的地坪出现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等问题,影响构件质量。5、在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杂物未清理干净,木模板未浇水湿润或有积水。6、跨度不小于 4m 的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未起拱,或起拱高度不符合设计要求。7、未对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进行检查,发生遗漏或尺寸、轴线偏差过大。8、模板及支架未按照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实施,未按要求组137、织验收。9、后浇带处模板及支架未独立设置,发生“先拆后支”的情况。5 5.2 2.3 3 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工程 1、一般规定 1、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 50107-2010 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2、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应为标准试件尺寸(150mm150mm150mm)。3、结构构件拆模、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4、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的检验方法,按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对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5混凝土的冬138、期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范JGJ/T 104-2011 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1、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62 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划入同一检验批的混凝土,其施工持续时间不宜超过 3个月。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应采用 28d 或设计规定龄期的标准养护试件。试件成型方法及标准养护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 的规定。采用蒸汽养护的构件,其试件应先随构件同条件养护,然后再置入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 28d 或设计规定龄期。2、当采用非标准尺寸试件时,应将其抗压强度乘以尺寸折算系数139、,折算成边长为 150mm 的标准尺寸试件抗压强度。尺寸折算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 采用。3、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并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并应按本规范第 10.2.2 条的规定进行处理。4、混凝土有耐久性指标要求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 193 的规定检验评定。5、大批量、连续生产的同-配合比混凝土,混凝土生产单位应提供基本性能试验报告。6、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制备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 的规定。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140、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 的相关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15 预拌混凝土GB/T 1490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采用 1、结构构件的混裁土强度评定时,验收批的划分不符合规定。2、参加评定混凝土试块养护条件和龄期:(1)对采取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试件虽然先随同条件蒸汽养护,而是直接标准条件下养护 28d。(2)对采取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试件虽然先随同条件蒸汽养护,但转141、入标准状况下养护后的养护龄期违反规定采用 28d。3、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的养护和试验不符合混凝土物理力学 63 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19 的规定。4、当需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的试件的混凝土强度来确定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或施工期间临时负荷的混凝土强度时,未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或未留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5、当混凝土试件强度不合格时,未采用非破损的检测方法来确定混凝土强度作为处理的依据或未作处理。2、原材料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142、性能的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1)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2)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3)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4)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 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143、 等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的规定。(2)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3)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3、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的规定和设计要求。64 4、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 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合量应通过试验确定(矿物144、掺合料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沸石粉、硅灰和复合掺合料)。5、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的规定:(1)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的最小尺寸的 1/4,且不得超过钢筋净间距的 3/4。(2)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 1/3,且不得超过 40mm。6、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 的规定。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145、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的相关规定。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2、混凝土外加剂进场时,应对其品种、性能、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外加剂的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 8076 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 的规定。检查数量: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性能、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混凝土外加剂,不超过 50t 为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3、水泥、外加剂进场检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1)获得认证的产品(2)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连续三次进场检146、验均-一次检验合格。4、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进场时,应对其品种、性能、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矿物掺合料的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混凝土原材料中的粗骨料、细骨料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的规定,使用经过净化处理的海砂应符 65 合现行行业标准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JGI 206 的规定,再生混凝土骨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 和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 的规定。6、混凝土拌制及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采用饮用水作为混凝土147、用水时,可不检验。采用中水、搅拌站清洗水、施工现场循环水等其他水源时,应对其成分进行检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50300-2013 一、施工现场管理问题 1、施工现场管理没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或施工技术标准不齐全。2、施工现场未设质量管理体系或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备。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未制定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或制度未得以贯彻执行。二、检验批验收问题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验存在不合格项的检验批评定为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验存在不合格项的检验批评定为合格。3、一般项目148、中采用计数检验时,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无专门要求时)低于80%,存在严重缺陷的检验批但被评定为合格。4、一般项目中采用计数检验时,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无专门要求时)虽不低于 80%,但存在严重缺陷的检验批评定为合格。5、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不完整的检验批评定为合格。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问题 1、存在不合格检验批的分项工程,评定为合格。2、质量验收记录不完整的分项工程,评定为合格。3、混凝土施工 66 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的同一配合比的149、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 1 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 1 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m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 m取样不得少于 1 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 1 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验方法是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 1 次,留置组数可根据设计需要确定。3、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泥、掺合料,允许误差2%150、。(2)粗、细骨料,允许误差3%。(3)水、外加剂,允许误差2%。4、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的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5、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除应采取以下措施外,尚应符合大体积混凝土施工 50496-2018 的相关规定:(1)在设计许可的情况下,掺粉煤灰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龄期宜为60d或90d。(2)宜选用水化热低、凝结时间长的水泥。(3)宜掺入减水剂、缓凝低剂等外加剂和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等掺合料。(4)炎热季节施工时,应采取151、降低原材料温度、减少混凝土运输时吸收外界热量等降温措施,入模温度不应高于 30。(5)混凝土内部预埋管道,宜进行水冷散热。(6)应采取保温保湿养护。混凝土中心温度与表面温度差值不应大于 25。表 67 面温度与大气温度差值不应大于 20,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14d。6、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7、后浇带的留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8、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 12h 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2)混凝152、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于硅酸盐水泥、普通硅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7d。对掺用缓凝剂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14d。(3)浇水次数应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保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5)混凝土强度达到 1.2N/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6)当日平均气温低于 5时,不得浇水。(7)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采用的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8)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9)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和施工技术153、方案采取控温措施。1、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2、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后浇带和施工缝的留设及处理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以及养护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15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 50496-2018 1、混凝土强度:68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符合设计要求。(2)施工过程中未留置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或留置频数不足。(3)制作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的混凝土不是在浇筑地点并随机抽取的。(4)为保证混凝土试块的强度,在浇筑地154、点随机抽取混凝土后,违反规定改善配合比后再制作试块。(5)留置标准试块养护时,取样的混凝土没有同时满足配合比、每个工作班、每一楼层、每 100 盘、每 1000m(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 m时可按不超过 200 m)5 个条件至少取样一次的规定。(6)同条件留置养护试块的组数未根据实际需要正确留置,有必要时不能验证某龄期混凝土的强度。(7)标准试块的养护条件不符合标准养护条件。(8)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养护条件与实体混凝土养护条件不一致,不能真实反映实体混凝土强度。(9)混凝土强度评定时,将不同分部中相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一起评定,不能分别反映各分部工程的混凝土质量。2、抗渗混凝土:(1)抗渗混155、凝土试件制作时未按要求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2)制作抗渗混凝土试件的混凝土取样时不能同时满足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两个条件至少取样一次的规定。(3)当工程实际需要应增加留置组数时(如施工条件差异较大时),未做到最佳留置组数。(4)抗渗混凝土仅留置了抗渗混凝土试件,而未留置混凝土抗压试件。3、原材料计量控制。(1)混凝土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未按重量准确计量。(2)混凝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3)称量原材料的衡器未定期校验,或使用前未进行零点校核,不能保证计量准确。(4)当遇到雨天或砂、石含水量明显变化时,未适当增加含水量检测次数,69 并未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无法保证配合比的正确156、执行。(5)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违反规定向混凝土表面随意洒水。(6)违反规定向混凝土中加入水或外加剂。4、混凝土的间歇时间(1)混凝土浇筑、运输、间歇的全部时间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影响混凝土质量。(2)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不能保证在底层混凝土初凝前浇筑上一层混凝土,导致底层混凝土受扰动,影响混凝土质量。(3)当因停电等意外原因造成已浇混凝土已初凝时,未按照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要求进行处理。使新旧混凝土不能紧密结合,影响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5、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质量:(1)未经设计单位允许,将掺粉煤灰混凝土的 60d 或 90d 强度作为设计强度进行判定和验收。(2)未采用水化热低、凝结时间长的水157、泥。混凝土凝结过程中产生水热化过多,导致混凝土开裂等质量缺陷。(3)未掺人减水剂、缓凝剂等措施,导致混凝土强度增长过程中出现开裂等质量缺陷。(4)未采取掺加粉煤灰、磨细矿渣粉掺合料等措施降低和减缓水化热。导致混凝土强度增长过程中出现开裂等质量缺陷。(5)在炎热季节施工时,未采取降低原材料温度,减少混凝土运输时吸收外界热量等降温措施。混凝土入模温度高于 30。导致混凝土出现质量缺陷。(6)未采取合理的散热和养护措施,导致混凝土内外温差过大,出现混凝土质量缺陷。(7)未采取保温保湿养护,致使混凝土强度增长过程中,混凝土中心温度与表面温差值大于 25。混凝土表面温度与大气温度差时大于 20。(8)大158、体积混凝土养护时间少于 14d。6、施工缝后浇带的留置和处理:(1)施工维留置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要求。(2)后浇带留置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要求。70 (3)施工缝、后浇带的留置和处理未编制施工技术方案。(4)施工缝处理未严格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5)后浇带未按施工技术方案要求进行,在混凝土浇筑前随意拆除支撑体系,改变结构受力形式,可能造成结构破坏。7、混凝土养护:(1)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未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影响混凝土强度增长和最高强度。(2)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未在 12h 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持湿润。(3)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159、水泥、矿渣水泥拌制的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不足 7d。(4)对掺有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不足 14d。(5)混凝土养护期间,由于施工需要揭开覆盖后未及时恢复。(6)混凝土养护期间,虽然进行了覆盖,但浇水次数不能保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7)混凝土养护用水的水质与拌制用水的水质不相同。(8)处于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混凝土表面未覆盖严密,塑料布内没有保持有凝结水,影响养护效果。(9)采用了不可靠的养护剂,不能保证混凝土的养护效果。(10)混凝土强度达到 1.2N/mm前,在混凝土上踩踏或安装模板或支架。(11)当日平均温度低于 5时,仍采用浇水养护。(12)采用其他品160、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未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去确定。(13)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未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技术方案未经审核(批)。(14)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未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测温和控温措施,可能导致混凝土开裂。5、外观质量 71 1、现浇混凝土结构拆模后,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做出记录,并应及时按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2、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的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点重新检查验收。3、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外观不宜有一般质量缺陷。对已经出现的161、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4、现浇混凝土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5、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项 目 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基础 15 钢尺检查 独立基础 墙、柱、梁 8 剪力墙 5 垂直度 层高 6m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6m 12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全高(H)H/1000 且30 经纬仪、钢尺检162、查 标高 层高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全高 30 截面尺寸+8,-5 钢尺检查 电梯井 井筒长宽 对定位中心线+25,0 钢尺检查 井筒全高(H)垂直度 H/1000 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8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预埋设施 中心线位置 预埋件 钢尺检查 预埋螺栓 5 预埋管 5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15 钢尺检查 72 1、现浇结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现浇结构质量验收应在拆模后、混凝土表面未作修整和装饰前进行,并应作出记录。(2)已经隐蔽的不可直接观察和量测的内容及标准,可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修整或返工的结构构件或部位应有实施前后的文字及图像记录。2、现浇结163、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下表确定:名称 现象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露筋 构件内钢筋未被砼包裹而外露 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 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 蜂窝 砼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成石子外露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 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 孔洞 砼中孔穴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 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 夹渣 砼中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 疏松 砼中局部不密实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 裂缝 缝隙从砼表面延伸至砼内部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164、 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连接部位有缺陷 构件连接处砼缺陷及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 连接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外形缺陷 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等 清水砼构件有影响使用功能或装饰效果有外形缺陷 其他砼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外形缺陷 外表缺陷 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 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砼构件有外表缺陷 其他砼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 3、装配式结构现浇部分的外观质量、位置偏差、尺寸偏差验收应符合本章要求。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之间的结合面应符合设计要求。4、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165、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裂缝、连接部位出现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 73 认可。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5、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6、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监理、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66、GB 50204-2015 1、预制构件未作标识,或标识不明显,或标识内容及标准不全(应标明生产单位、构件编号、生产日期和验收标志)。2、预制构件上的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的规格、位置或数量不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3、预制构件严重缺陷的处理:(1)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制作单位未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或未按提出的技术方案处理。(2)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制作单位未做处理。(3)对已经处理的严重缺陷部位,未重新进行检查验收。4、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构件处理,制作单位在处理前未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或未按提出的技术方案处理:(1)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167、能的构件,制作单位在处理前未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或未按提出的技术方案处理。(2)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构件,制作单位未做处理直接用于工程。(3)对严重缺陷构件的处理结果,未重新进行检查验收而直接用于工程。5、预制构件的尺寸偏差抽查合格率不足 80%。5 5.2 2.4 4 砌筑工程砌筑工程 1、一般规定 74 1、砌筑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2、砌体结构工程中所用材料的品种、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3、砌筑顺序、每天砌筑高度应符合要求。4、砌筑前,应将砌筑部位的砂浆和杂物等清除干净,并应浇水湿润。5、墙体上留168、置临时施工洞口时必按照要求留置。6、脚手眼设置必须符合要求。7、砌体的垂直度、表面平整度、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等必须符合要求。1、砌体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型式检测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块体、水泥、钢筋、外加剂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前,应编制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方案。3、砌体结构的标高、轴线,应引自基准控制点。4、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的模板应拆除干净,不得夹有砂浆、块体及碎渣等杂物。5、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 L 不应小于基169、础底的高差 H,搭接长度范围内下层基础应扩大砌筑。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6、雨天不宜在露天砌筑墙体,对下雨当日砌筑的墙体应进行遮盖。继续施工时,应复核墙体的垂直度,如果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应拆除重新砌筑。7、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体、小砌块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 1.5m 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石砌体不宜超过 1.2m。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砌体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 203-2017 1、砂浆强度不稳定。2、砖缝砂浆不饱满,砂浆与砖粘结不良。3、墙体留槎形式不符合规定,接槎不严。4、大梁处的墙体裂缝。7170、5 5、门垛混凝土预制块、门洞过梁、窗台压顶未按要求设置或设置不满足要求。2、砌筑砂浆 1、水、水泥、砂、掺合料使用必须符合要求。2、砂浆的配合满足设计及现场使用要求。3、预拌砂浆存储条件满足要求,现场拌制严格计量,控制偏差。4、砂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施工完毕,超过允许时间严禁使用。5、砂浆试块按规范要求留置,养护条件符合要求。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 的有关规定。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复验结果171、使用。3、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4、砂浆用砂宜采用过筛中砂。5、拌制砂浆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的有关规定。6、砌筑砂浆应进行配合比设计,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7、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搅拌时间不得少于 120s,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搅拌时间不得少于 180s。8、现场拌制的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制的砂浆应在 3h 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 30时,应在 2h 内使用完毕。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预拌砂浆GB/T 25181-2019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172、-2009 1、水泥未按要求进行复检。2、砂浆的配合不满足要求。76 3、计量设备未定期校准,预拌干混砂浆现场拌制时计量存在偏差。4、砂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施工完毕,超过允许时间严禁使用。5、砂浆试块未按规范要求留置,养护条件不符合要求。3、砖砌体工程 1、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2、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块体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 28d。3、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得使用多孔砖。水池、水箱也不得使用多孔砖。4、不同品种的砖不得在同一楼层混砌。5、砌筑前,应将砌筑部位清理干净,放出墙身中心线及边线,浇水湿润。6、砌筑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173、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时,砖应提前 1d2d 适度湿润,严禁采用干砖或处于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砌筑。7、砌砖工程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 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500mm。8、砌筑时,在砖墙的转角处及交接处立起皮数杆(皮数杆间距不宜大于 15m,过长应在中间加立杆),皮数杆的断面尺寸应根据建筑的层高确定,一般为 40mm40mm60mm60mm。在皮数杆之间拉准线,依准线逐皮砌筑,其中第一皮砖按墙身边线砌筑。、砌砖工程宜采用“三一”砌筑法。11、竖向灰缝宜采用挤浆或加浆方法,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12、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174、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13、与构造柱相邻部位砌体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每个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 300mm,凹凸尺寸宜为 60mm。砌筑时,砌体与构造柱间应沿墙高每 500mm 设拉结钢筋,钢筋数量及伸入墙内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14、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 1.5m 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15、弧拱式及平拱式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拱底灰缝宽度不宜小于 5mm,拱 77 顶灰缝宽度不应大于 15mm,拱体的纵向及横向灰缝应填实砂浆。平拱式过梁拱脚下面应伸入墙内不小于 20mm,砖砌平拱过梁底应有 1%的起拱。16、砖过梁底部175、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灰缝砂浆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 75%。17、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半盲孔多孔砖的封底面应朝上砌筑。夹心复合墙砌筑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空腔内掉落砂浆和杂物。拉结件设置和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结件在叶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叶墙厚度的 2/3,并不应小于 60mm。保温材料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材料的浇注压力不应对砌体强度、变形及外观质量产生不良影响。标准 1、砌体砌筑时,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块体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 28d。2、不同品种的砖不得在同一楼层混砌。3、砌筑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时,砖应176、提前 1d2d 适度湿润,严禁采用干砖或处于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砌筑。4、采用铺浆法砌筑砌体,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750mm。当施工期间气温超过 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500mm。5、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灰缝砂浆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 75%。6、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半盲孔多孔砖的封底面应朝上砌筑。7、竖向灰缝不应出现瞎缝、透明缝和假缝。8、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9、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及 8 度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普通砖砌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177、高度的 2/3,多孔砖砌体的斜搓长高比不应小于 1/2。斜搓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924-2014 砌体填充墙结构构造12G 614-1 1、断砖上墙、砖块缺棱掉角。2、龄期未满 28d,搬运、砌筑后易缺棱掉角,影响墙体整体强度及观感质量。3、不同品种的砖在同一墙面、楼层混砌。78 4、砖未提前 1d2d 适度湿润,导致砌筑砂浆水分缺失,强度不足。5、铺浆长度超过 750mm,导致砂浆长时间暴露于空气中失去水分。6、砌筑时未立起皮数杆导致砖缝不平直。7、竖向灰缝挤浆不到位,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8、178、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未浇水湿润 9、马牙槎未遵循先退后进原则,凹凸尺寸不满足 60mm 要求。砌筑时,砌体与构造柱间应沿墙设拉结钢筋大于 500mm,钢筋数量及伸入墙内长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每日砌筑高度未按要求控制在 1.5m 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导致墙体变形,影响墙体垂直平整度。11、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过早。12、多孔砖的孔洞未垂直于受压面砌筑。半盲孔多孔砖的封底面未朝上砌筑。13、砌筑砂浆试块未按规范要求留置,养护条件不符合要求。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1、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 28d。2、砌筑小砌块时,表面是否存在污物,是否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小砌块。3、砌179、筑砂浆是否满足小砌块砌筑要求。当采用其他砂浆砌筑时,是否有改善砂浆和易性和粘结性的措施。4、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必须采用水泥砂浆砌筑,小砌块的孔洞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Cb20 或 C20 的混凝土灌实。5、小砌块砌筑时的含水率,对普通混凝土小砌块,宜为自然含水率,当天气干燥炎热时,可提前浇水湿润。对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宜提前 1d2d 浇水湿润。不得雨天施工,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使用。6、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缝。7、小砌块墙体应孔对孔、肋对肋错缝搭砌。单排孔小砌块的搭接长度应为块体长度的 1/2。多排孔小砌块的搭接长度可适当调整,但不宜小于小砌块长度的180、1/3,且不应小于 90mm。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能超过两皮小砌块。79 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8、每步架墙(柱)砌筑完成后,应随即刮平墙体灰缝。9、小砌块宜就近采购,如属地资源有限,采购范围不宜超过施工现场 500km。、进行冬期施工时,砌筑砂浆温度不应低于 5,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设一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用于检验转入常温 28d的强度。1、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缝。2、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3、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181、4、墙体转角处和纵横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栏,斜栏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搓高度。施工洞口可预留直搓,但在洞口砌筑和补砌时,应在直搓上下搭砌的小砌块孔同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C20(或 Cb20)的混凝土灌实。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11 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T 8239-2014 1、小砌块的产品龄期未满足 28d 要求。2、砌筑小砌块时,表面存在污物,未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小砌块。3、砌筑砂浆不满足小砌块砌筑要求。4、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孔洞未采用不低于 Cb20 或 C20 强182、度等级的混凝土灌实。5、小砌块砌筑时未提前 1d2d 浇水湿润。6、雨天施工,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7、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不完整,存在破损、裂缝等现象。8、砖缝不平直、不饱满,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9、砌筑砂浆试块未按规范要求留置,养护条件不符合要求。5、配筋砌体工程 80 1、配筋砖砌体构件、组合砌体构件和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及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配筋砌体中钢筋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3、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内的钢筋,应沿灰缝厚度居中放置。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 6mm 以上。当设置钢筋网片时,应大于网片厚度 4mm 以上,但灰缝最大厚度不宜大于183、 15mm。砌体外露面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 15mm。4、伸入砌体内的拉结钢筋,从接缝处算起,不应小于 500mm。对多孔砖墙和砌块墙不应小于 700mm。5、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 50d,且其水平或垂直弯折段的长度不宜小于 20d 和 150mm。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55d。6、网状配筋砌体的钢筋网,不得用分离放置的单根钢筋代替。7、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他杂物清理干净,并在结合面处注入适量与构造柱混凝土相同的去石水泥砂浆。振捣时,应避免触碰墙体,严禁通过墙体传震。8、施工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应采用专用的184、小砌块砌筑砂浆砌筑,专用的小砌块灌孔混凝土浇筑芯柱。1、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2、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及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3、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墙体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凹凸尺寸不宜小于 60mm,高度不应超过 300mm,马牙槎应先退后进,对称砌筑。马牙槎尺寸偏差每一构造柱不应超过 2 处。4、预留拉结钢筋的规格、尺寸、数量及位置应正确,拉结钢筋应沿墙高每隔500mm 设 26,伸入墙内不宜小于 600mm,钢筋的竖向移位不应超过 100mm,且竖向移位每一构造柱不得超过 2 处。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85、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924-2014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11 81 1、钢筋搭接长度不足,箍筋间距不满足要求,绑扎不到位。2、植筋孔清孔不到位,拉结筋锚固拉结强度不满足。3、伸入墙体钢筋的锚固长度不满足要求。4、构造柱浇筑未一次成型,下料口未采用斜口、簸箕口等有效措施。5、丁字墙及转角墙处构造柱模板未采用定型工具加固。6、圈梁、构造柱支模前,模板拼缝处未粘贴双面胶防止漏浆,导致成型效果差。7、砌筑封顶砖未达 14d 而进行砌筑,门垛未设置混凝土预制固定块。6、填充墙砌体工程 1、蒸压加气混凝土186、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超过 28d。2、填充墙砌体砌筑前块材应提前 2d 浇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应在砌筑当天向砌筑面适量浇水湿润。3、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体底部宜现浇混凝土坎台,其高度宜为 150mm。4、烧结空心砖和砌块砌到接近上层梁板底部时,应用普通粘土砖斜砌挤紧,砖的倾斜度约为 60,砂浆应饱满密实。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墙体顶部与梁板之间可以预留 20mm 的空隙,采用发泡剂配合专用嵌缝剂进行封堵。5、填充墙与承重墙或柱交接处,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拉结筋,设计无要求时,应沿187、墙高每隔 500600mm,设置 26 钢筋(墙厚大于 240mm 时宜设 36 拉结筋)与承重墙或柱拉结,拉结筋伸入墙内的长度,抗震设防烈度为 6、7 度时宜沿墙全长贯通,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时应全长贯通。每边伸入柱或墙不得少于 500mm。6、框架预埋筋应调直,端部弯钩为 90,砌入墙内并将拉结筋弯钩压入竖向灰缝内。7、填充墙的拉结筋采用化学植筋的方式设置时,应按标准规定对拉结筋进行实体检测。8、当砌体填充墙的墙高超过 4m 时,宜在墙体半高处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截面高度不小于 60mm,并应满足设计要求。82 9、当砌体填充墙的墙段长度大于 5m 或墙长188、大于 2 倍层高时,墙体中部应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并应满足设计要求。、装饰抹灰时,免抹灰砌块墙体抹 35mm 粉刷石膏。11、自保温砌块在工厂内的自然养护龄期或蒸汽养护后的停放时间不应少于28d,用于自保温砌块墙体系统的自保温砌块、普通或专用砌筑砂浆、普通或专用抹灰砂浆、结构热桥及其保温处理材料和交接面抗裂处理材料应相配套。1、砌筑填充墙时,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 28d,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含水率宜小于 30%。2、烧结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189、过 2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运输及堆放中应防止雨淋。3、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及采用薄灰砌筑法施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前不应对其浇(喷)水湿润。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对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宜在砌筑前喷水湿润。4、采用普通砌筑砂浆砌筑填充墙时,烧结空心砖、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提前 1d2d 浇(喷)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或普通砌筑砂浆砌筑时,应在砌筑当天对砌块砌筑面喷水湿润。5、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宜现浇混凝土坎台,其高度宜为 150m190、m。6、填充墙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正确,烧结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灰缝应为 8mm12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当采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不应超过 15mm。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 3mm4mm。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924-2014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11 83 1、砌块产品龄期未超过 28d。2、填充191、墙砌体砌筑前未提前淋水。3、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根部未设置反坎,或反坎高度小于 150mm。4、砌筑封顶砖未达 14 天而进行砌筑,门垛未设置混凝土预制固定块。5、填充墙与承重墙或柱交接处,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拉结筋。6、圈梁、构造柱未按要求设置。7、圈梁、构造柱钢筋搭接长度不足,箍筋间距不满足要求,绑扎不到位。8、植筋孔清孔不到位,拉结筋锚固拉结强度不满足。9、伸入墙体钢筋的锚固长度不满足要求。、构造柱浇筑未一次成型,下料口未采用斜口、簸箕口等有效措施。11、丁字墙及转角墙处构造柱模板未采用定型工具加固。12、圈梁、构造柱支模前,模板拼缝处未粘贴双面胶防止漏浆,导致成型效果差。5 5.2 2.192、5 5 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 1、一般规定 1、下料完成的零部件必须及时将氧化渣清除干净,特别是需校平的板材。2、对超标的缺棱,应根据不同母材的材质正确领用焊条进行补焊,补焊后打磨平直。3、对表面粗糟,不光滑,有毛刺的螺栓孔(剪板)用砂轮进行打磨平整。4、合理选择与调整适宜的焊接电流、电压,改变运条方式和正确的电弧长度。5、焊接人员应当经常检查焊接电缆及接地线的绝缘状况。装设接地线要牢固、可靠。不得在焊道以外的工件上随意引弧。暂时不焊时,应将焊钳放在木板上或适当挂起。6、调整及选用适当的焊接电流、电压。缩短电弧长度用压弧焊。改变运条方式和速度,确定正确的施焊角度。7、选用适当的焊接电流、电压;193、熟练、正确地掌握运条速度和施焊角度。8、使用合格的焊条进行焊接。焊条和焊剂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要求进行烘培。对焊道及焊缝两侧进行清理,彻底清除油污、水分、锈斑等赃物。选择合适的焊接电流和焊接速度,采用短弧焊接。84 9、对组装间隙过大的构件,应编制相应的组装工艺方案,在下料前应充分考虑焊缝的收缩等影响构件尺寸的因素。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钢结构工程见证取样送样应由检测机构完成。3.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194、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4.钢板、型材、管材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钢板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进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厚度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 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 1、对已下料完成后的零部件没有及时将氧化渣清除干净就进行校平,导致板材缺陷。2、钢材切割面有大于 1mm 的缺棱。3、螺栓孔表面粗糟,不光滑,有毛刺。板材剪切面有毛刺。4、熔化金属流淌到焊缝以外在未熔化的母材上195、形成金属瘤。5、焊条或焊把与焊接工件接触引起电弧致使工件表面受损。6、焊缝边缘母材上被电弧或火焰烧熔出凹陷或沟槽。7、焊缝外形高低不平,焊波宽窄不齐,焊缝和母材的过渡不平滑。8、气体残留在焊缝金属中形成的孔洞。9、组装时间隙过大,在焊接前用钢筋、钢板条、焊条等异物填塞间隙。5 5.3 3 建筑装饰建筑装饰装修装修 5 5.3 3.1 1 抹灰工程抹灰工程 85 1、抹灰工程原材料品种、种类、强度等级、所用部位等。2、抹灰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产品合格证、性能检验试验报告及送检复验报告、原材料保护及抹灰浆料拌合配比、拉伸粘结强度、使用时间等。3、抹灰工程技术方案、实体样板方案审批及实施、首件样196、板检查及验收等。4、门窗框及需埋设的配电管、接线盒、管道套管安装固定、连接缝隙及外墙螺杆洞口、其他孔洞槽口嵌填封堵等。5、抹灰基层清理、湿润、甩浆拉毛粘结质量。6、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线管孔槽处挂网、挂网规格及长度、覆盖范围等。7、抹灰套方灰饼及标筋、护角的厚度、间距、大小等。8、抹灰房间垂直度平整度、开间、进深尺寸、阴阳角方正度等控制。9、抹灰总厚度、分层厚度、泛水及找坡做法、分格缝、养护及成品保护等。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或进行界面处理。2、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基体材料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197、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mm。3、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4、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均不应小于 10mm。5、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不低于 M20 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 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 50mm。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 1、抹灰工程无方案、未进行首件实体样板评估及隐蔽验收等工序。2、材料验收及试验台账缺失,原材198、料保护不当而丧失性能,砂浆配合比不满足设计要求,水泥选用不当,进场后未进行抽样复验。3、不同基体材质处、线槽孔洞周边未设置加强网。4、抹灰基层表面凸出物、附着砂尘、污垢和油渍等杂物清理不干净,抹灰前未 86 晒水湿润,抹灰成品质量差、有色差。5、抹灰阴阳角不顺直、方正度偏大,面层不平整,房间开间进深尺寸不合理。6、抹灰层出现脱层和空鼓,局部爆灰和裂缝、棱角缺失、分格条脱落等质量缺陷。7、外窗台、檐口、阳台飘板等处未抹滴水线(槽)或滴水线(槽)不符合设计要求,滴水条嵌入抹灰层内,排水坡向偏低或不正确。8、外墙抹灰时,围墙钢、木门窗框、护栏等未安装,施工孔洞未封堵密实,导致后期修补,形成接槎、色泽199、不一,沿施工洞口出现裂缝,导致空鼓、开裂、渗漏等。9、施工过程中,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不到位,致使抹灰层受到撞击或污染,严重影响观感质量。、外墙抹灰时,围墙钢、木门窗框、护栏等未安装,施工孔洞未封堵密实,导致后期修补,形成接槎、色泽不一,沿施工洞口出现裂缝,导致空鼓、开裂、渗漏等。11、施工过程中,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不到位,致使抹灰层受到撞击或污染,严重影响观感质量。5 5.3 3.2 2 外墙防水工程外墙防水工程 1、外墙防水工程原材料品种、规格、数量、所用位置等。2、外墙防水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产品合格证、性能检验试验报告及送检复验报告、施工方案及技术质量措施文件、雨后或现场200、淋水检验记录文件、配比情况等。3、外墙防水基层及结构缺陷、外墙不同结构材料交接处的增强处理。4、外墙防水材料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预埋件及收头等部位的节点。5、外墙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及附加层等。6、外墙防水层总厚度、分层厚度、施工缝位置、粘结性、厚度抽样。1、外墙防水工程砂浆防水层所用砂浆品种及性能、涂膜防水层所用防水涂料及配套材料的品种及性能、透气膜防水层所用透气膜及配套材料的品种及性能应符 87 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砂浆防水层或涂膜防水层、透气膜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和预埋件等部位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渗漏现象。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及防水层各层之201、间应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3、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和麻面等缺陷。4、涂膜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涂刷应均匀,不得有流坠、露底、气泡、皱折和翘边等缺陷。5、透气膜防水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皱折、伤痕、破裂等缺陷。6、防水透气膜的搭接缝应粘结牢固、密封严密。收头应与基层粘结固定牢固,缝口应严密,不得有翘边现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 1、防水材料进场未经验收使用,未经基层验收直接铺贴卷材。2、样板未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各相关方共同检验确认。3、防水卷材在低于 5或在雨天、雪天、五级及以上大风中施工。4、外墙防水基面出现蜂窝、麻面、露筋等缺陷,未经处202、理直接铺贴。5、阴阳角处未做成圆弧或 45坡角,致使卷材或涂膜施工时出现破损。6、防水涂膜材料配比不合理,加水多,结膜薄厚不均,粘结性差。7、转角、立面和卷材接缝处粘结不牢,出现卷材破损等质量缺陷。8、涂膜防水层涂刷不均匀,厚度偏小,成膜质量差、有流坠、露底、脱皮、裂缝、气泡、起砂等缺陷。9、变形缝、后浇带、螺杆洞口及穿外墙管道、预埋件、接缝处、外墙转角处等部位出现渗漏。、卷材铺贴时立面部分卷材未固定牢,收头收口不合理、卷材翘边张口、涨鼓脱落。11、防水层保护措施不当或缺失,防水层在施工过程中被破坏。12、外墙内侧出现不规则条状裂纹及渗漏带。5 5.3 3.3 3 门窗工程门窗工程 88 1、203、门窗洞口尺寸大小及复核。2、门窗材料进场验收记录、产品合格证、性能检验试验报告及送检复验报告等。3、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配件、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壁厚、连接方式及性能。4、门窗框位置、固定点、调整及安装。5、门窗防水和排水构造、淋水试验。6、门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和抗风压性能试验。7、门窗预埋件和锚固件、防腐、防锈预埋件和锚固件、隐蔽部位的防腐和填嵌处理。1、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2、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3、当金属窗或塑料窗为组合窗时,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4、建筑204、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采用射钉固定。5、推拉门窗扇必须牢固,必须安装防脱落装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 1、门窗进场未经验收,无相关质量保证书及合格证文件,材质不合格,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与设计不符。2、门窗进场后,未对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3、门窗安装前,未复核门窗洞口尺寸,门窗洞口预留过大或过小。4、门窗实体样板未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各相关方共同检验确认。5、建筑外门窗的安装不牢固,位置不准确。6、在砌体上安装门窗时,采用射钉固定,不能保证安装牢固可靠。7、门窗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大小不均,过大或过小,填嵌不密实,造成门窗框周边出205、现裂缝、透光、透气、渗水等现象。窗扇缝隙嵌缝不均匀、不饱满、不顺直、不美观。8、窗体固定件损坏后长度不足,未伸入墙或梁内锚固,未与墙体上的预埋铁件焊牢。89 9、门窗安装不牢固、易松动,造成安全隐患。、门窗原材加工尺寸不合理,无法安装。11、门窗安装开关不灵活、关闭不严密、有倒翘现象。12、窗檐上口未做滴水线(槽)或鹰嘴,水流入窗内侧。13、玻璃胶条龟裂、脱落、缺损。14、建筑外窗口的防水涂刷不严密,排水找坡不当,出现窗台渗水现象。15、门窗运输过程及施工过程无任何保护措施,面漆刮花掉落,框体变形、翘曲、配件缺失等。16、门窗扇立面不在同一个平面内,门窗扇安装后关不平,插销棍插不进销孔内,推拉206、不畅。17、铝合金、镀锌钢板及其他门窗推拉下框周边不留槽口内不设流水孔,或流水孔设置开设不合理,造成下雨时下框内存水内溢。5 5.3 3.4 4 吊顶工程吊顶工程 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等。2、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安装位置、允许偏差等。3、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风管严密性检验及对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的复验等。4、吊杆和龙骨的防火、防腐、防锈、连接方式、安装间距等。5、面层材料与面层材料或面层材料与基体的接缝、交接位置处理。6、龙骨、吊杆及面板的安装、填充材料品种和铺设厚度。7、埋件和反支撑及钢结构转换层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8、房间净高、洞口标207、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检查与复核。1、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3、吊顶工程中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腐处理。4、安装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90 5、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 300mm。当吊杆长度大于 1500mm 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或采用型钢支架。6、重型设备和有振动荷载的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7、吊杆上部为网架、钢屋208、架或吊杆长度大于 2500mm 时,应设有钢结构转换层。8、大面积或狭长形吊顶面层的伸缩缝及分格缝应符合设计要求。9、石膏板、水泥纤维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应无翘曲和锤印。木质龙骨应顺直,应无劈裂和变形。11、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12、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箅子和检修口等设备设施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 1、深化设计未经209、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确认审批,施工前未完成线管、线盒、消防等其他工序验收工作。2、吊顶所用材料进场未经验收,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3、安装龙骨前,未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4、未对吊顶工程所用的人造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或人造板甲醛的含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5、吊顶工程的木龙骨、木吊杆及木饰面未进行防火、防腐处理。6、吊顶工程中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未进行防腐处理。7、龙骨、吊杆、预埋件及其他配筋安装不牢固。8、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大于 300mm。9、当吊杆长度大于 1500m210、m 时,未设置反支撑。、施工过程中有重型设备和有振动荷载的设备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11、不上人龙骨未经设计复核随意上人作业。91 12、饰面材料颜色不一,压条不顺直。13、吊顶刮板造型不规范,吊杆固定措施不到位,造型易松动,形成安全隐患。14、吊顶面板接缝过大、表面不平整,不顺直,有翘曲,劈裂和变形现象。15、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箅子和检修口等设备设施的位置与面板的交接不吻合、不严密,个别出现开裂。16、吊顶挂件未采用吊钩直接使用铁丝替代。17、吊顶面板安装前未对对应结构板部位进行渗漏处理,饰面板安装被渗漏水污染。18、龙骨接焊不饱满不密实或接头未锚固。19、吊顶面板安装时未211、调整,出现波纹状。5 5.3 3.5 5 轻质隔墙工程轻质隔墙工程 1、轻质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含水率、隔声、隔热、阻燃和防潮等。2、所用材料进场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等。3、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及验收。4、人造木板甲醛释放量、燃烧性能、含水量等复验。5、轻质隔墙工程的预埋件或拉结筋、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6、轻质隔墙工程的龙骨及其构配件的防火、防腐、防锈、和构造连接方法、安装间距、加强、加工尺寸及规格、允许偏差等。7、接缝、勾缝、嵌缝、交接、转角等位置处理。8、填充材料品种和性能、铺设厚度、设置。1、轻质隔212、墙与顶栅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2、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和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验报告。3、安装隔墙板材所需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所用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4、隔墙板材安装应位置正确,板材不应有裂缝或缺损。92 5、所用材料、尺寸及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沿地、沿顶及边框龙骨应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6、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7、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8、活动隔墙用于组装、推拉和制动的213、构配件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推拉应安全、平稳、灵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 1、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等不符合设计要求。2、有隔声、隔热、阻燃和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未做相应性能等级的检验报告。3、轻质隔墙施工前,各专业间未进行图纸会审,未对各专业工种进行隐蔽验收。4、图纸设计不明确,无详图,且细部构造不清晰,现场施工未发现。5、人造木板甲醛释放量超出国家规定范围或未对进场材料取样复验。6、首件实体样板未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其他参建单位共同评审合格,私自开展大面积施工。7、现场所用的木质龙骨、阻燃隔板等材料未214、进行燃烧性能检测,也未进行防火、防腐处理。8、轻质隔墙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用的预埋件或拉结筋、连接件的数量不足、安装不平整、不牢固,出现脱落现象。9、板材在运输过程受到外力挤压、撞击等作用,出现破损及断裂、折纹、划痕、裂缝等缺陷。、表面污染或色泽不一致,保护线条脱落、线条不顺直。11、孔洞、槽、盒套割不吻合、边缘凹凸不平。12、轻质隔墙板材与结构接缝处所用材料品种不合格、嵌填厚度不足或不密实,局部出现裂缝。13、未按设计要求在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设置加强龙骨。14、接头连接处未采取加固措施。93 5.3.6 5.3.6 饰面板工程饰面板工程 1、后置埋件螺栓深度及埋件现场拉拔试验检215、测报告。2、满粘法施工的外墙石板和外墙陶瓷板粘结强度检验报告。5、室内用花岗石板的放射性、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6、饰面板预埋件与龙骨焊接质量、横竖龙骨焊接质量及焊缝防腐处理。7、连接节点、防水、防火及保温节点。8、外墙金属板防雷连接节点。9、石材饰面板采用湿作业法施工前,石材进行防碱封闭处理。、饰面板工程的防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细部处理。1、石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材质、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石板安装应牢固。2、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石板安装工程,石板应进行防碱封闭处理。石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216、饱满、密实。3、陶瓷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材质、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陶瓷板安装应牢固。4、采用满粘法施工的陶瓷板工程,陶瓷板与基层之间的粘结料应饱满、无空鼓。陶瓷板粘结应牢固。5、金属板安装工程、木板安装工程的龙骨、连接件的材质、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板安装应牢固。6、外墙金属板的防雷装置应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可靠接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1-2018 1、饰面板材料进场后,未及时按规定对有关材料进行复验(特别是室内用花岗石板的放射性检测、室内用人造模板217、的甲醛释放量及设计说明有防火要求的板材进行燃烧性能检测)。94 2、饰面板工程施工前,未制作首件样板并通知监理业主方进行验收。3、天然石材饰面板安装前,未认真进行选板、预拼和编号,造成明显色差,有花纹的板块,花纹不顺,横竖突变、杂乱无章,严重影响建筑装饰观感。4、干挂石材骨架及焊接部位生锈、焊缝未打磨即上漆,角码与骨架采用焊接连接。5、板材钢骨架截料加工后,截料端头没有做防腐防锈处理,用电焊或氧割焊加工开孔或扩孔。6、干挂大理石或花岗岩固定不牢固,胶及挂件的使用不规范,石材间接缝不平整,嵌缝不密实、不均匀、不平直。7、板材面层施工时,由于基层龙骨未调平,导致板材面层平整度差。8、木饰面板材施工218、时,木饰面板材与各交界面间未留缝。木龙骨和夹板面未做防火、防潮、防虫处理。5.3.7 5.3.7 饰面砖工程饰面砖工程 1、室内用花岗石和瓷质饰面砖的放射性。2、水泥基粘结材料与所用外墙饰面砖的拉伸粘结强度。3、外墙陶瓷饰面砖的吸水率。4、内墙、外墙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5、内墙、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贴和填缝材料及施工方法。6、满粘法施工的内墙饰面砖应无裂缝,大面和阳角应无空鼓。7、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伸缩缝。8、外墙饰面砖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1、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前,应在待施工基层上做样板,并对样板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219、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 110 的规定。2、饰面砖工程的防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3、外墙饰面砖工程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1-2018 95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 110-2017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2015 1、饰面砖工程的外墙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没有制作首件样板,未对首件样板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2、饰面砖工程基层墙面有浮灰、强度低、空鼓等问题。3、内墙墙面防220、水层用聚氨酯等表面不易粘贴的防水材料。4、内墙墙面粘结层过厚或未使用“双面粘贴法”施工,贴砖后未将砖面压实。5、内墙面砖伸缩缝预留不合理,嵌缝时间过早或者填缝时使用刚性填缝剂嵌缝。6、外墙饰面砖铺贴施工过程中,砂浆配合比不符合要求,稠度控制不好,沙子中含泥量过大,在同一施工面上,采用几种不同的配合比砂浆,引起不同的干缩率而开裂、空鼓。7、外墙饰面层各层长期受大气温度的影响,由表面到基层的温度梯度和热胀冷缩,在各层中也会产生应力,如果面砖粘贴砂浆不饱满,面砖勾缝不严,雨水渗透后受冻膨胀和上述应力共同作用,使面层收到破坏。8、施工前没有按照图纸尺寸,核对结构施工实际情况,进行排砖分格和绘制大样图。221、各部位放线贴灰饼不够,控制点少。面砖质量不好,规格尺寸偏差较大,施工中没有选砖,加上操作不当,造成分格缝不均匀,墙面不平整。5.3.8 5.3.8 幕墙工程幕墙工程 1、所用钢材材料、构件和组件质量和造型和立面分格等。2、预埋件、锚固件和连接件的安装质量,焊缝质量。3、吊夹的紧固度、垂直度、粘牢度 4、铝型材加固的质量,玻璃接缝、注胶胶缝的处理。5、与主体结构的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点。6、防火、防水、保温、防潮、防雷的构造装置。1、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壁厚应经计算确认,且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应小于 3mm,型钢材壁厚不应小于 3.5mm。2、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222、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反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混凝土 96 施工时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应准确。当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后置埋件应有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3、隐框、半隐框幕墙构件中板材与金属框之间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应分别计算风荷载标准值和板材自重标准值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宽度,并取其较大值,且不得小于 7mm。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打注饱满,并应在温度 1530、相对湿度 50%以上、洁净的室内进行,不得在现场墙上打注。4、幕墙的防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完整性。5、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确定防火层223、的厚度和宽度,并应在楼板处形成防火带,防火层应采用隔离措施,防火层的衬板应采用经反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 1.5mm的钢板,不得使用铝板。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防火层与玻璃不应跨两个防火分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 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2005 1、所采用的硅酮密封胶不合格,性能不满足设计要求224、,无相容性检验报告和耐用年限保证书,或超出使用保证书,或超出使用有效期。硅酮结构密封胶打注不饱满、有气泡。2、主体结构施工预埋件不准确,后续造成一部分预埋件不能使用。或者因为设计变更,造成一部分预埋件废弃。致使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和防腐处理不满足设计要求。3、连接件与预埋件节点未按图纸节点大样施工。4、不同金属材料接触时未垫绝缘垫片。5、建筑幕墙的防侧向直击雷的防雷措施不到位。6、幕墙的防雷装置没有与主体防雷装置进行可靠连接。97 7、幕墙安装后出现漏水,开启窗部位有渗水现象。5.3.9 5.3.9 涂饰工程涂饰工程 1、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225、。2、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情况。3、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环境温度。4、墙面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5、墙面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1、涂料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用腻子找平或直接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2)既有建筑墙面在用腻子找平或直接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3)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用溶剂型腻子找平或直接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 8%。在用乳液型腻子找平或直接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 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 12%。(4)找平层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226、找平层的粘结强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298 的规定。(5)厨房、卫生间墙面的找平层应使用耐水腻子。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为 5-35。3、涂饰工程施工时应对与涂层衔接的其他装修材料、临近的设备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以避免由涂料造成的沾污。4、涂饰工程应在涂层养护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1-2018 1、涂料表面出现色泽不一致、流坠、漏涂、透底、起皮、掉粉、泛碱、返锈、分色不清不顺等现象。2、新建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层在涂刷涂料前,未先涂刷抗碱封闭底漆,造成漆层成膜不好,泛碱、空鼓、颜色不均匀等问题,影响涂饰工程观感质量和227、耐久性。98 3、既有建筑中进行墙面涂饰时,对旧墙面的油渍、污垢、疏松、裂缝、凹凸不平和旧装修处理不彻底,影响涂料和基层的粘结力,致使涂层出现起鼓、脱落等质量问题。4、涂饰工程的基层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过高,造成涂料和基层粘结力差,涂膜产生脱落、起皮、变色等严重质量问题。5、内墙涂料阴阳角方正有偏差,线条不顺直,涂料有返锈、毛刺、磕碰、损坏掉角等现象。6、线管线槽部位的乳胶漆墙面产生裂缝。7、金属面涂饰工程施工前,未认真除锈或除锈后未涂防锈底漆,出现返锈,造成油漆脱落、起皮,并引起进一步锈蚀。8、木制品表面漆膜上留有刷毛痕迹,干后依然存在高低不平的刷纹。漆膜表面开裂。门扇的顶、底边无油漆覆盖228、等。5.3.10 5.3.10 糊表及软包工程糊表及软包工程 1、软包工程木材的含水率及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2、裱糊工程基层封闭底漆、腻子、封闭底胶及软包内衬材料隐蔽验收。3、壁纸、墙布的种类、规格、图案、颜色和燃烧性能等级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4、裱糊工程基层处理质量应符合高级抹灰的要求。5、壁纸、墙布边缘、阴阳角施工质量。6、软包工程的龙骨、边框安装质量。衬板与基层连接,相邻板面接缝。7、软包墙面与装饰线、踢脚板、门窗框的交接处及留缝细部处理。1、软包工程应对木材的含水率及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2、裱糊工程应对基层封闭底漆、腻子、封闭底胶及软包内衬材料进行隐蔽工程229、验收。裱糊前,基层处理应达到下列规定:(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抹灰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2)粉化的旧墙面应先除去粉化层,并在刮涂腻子前涂刷一层界面处理剂。(3)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 8%。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 12%。(4)基层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应达到高级抹灰的要求。99 (5)基层表面颜色应一致。(6)裱糊前应用封闭底胶涂刷基层。3、壁纸、墙布边缘应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阴角处应顺光搭接,阳角处应无接缝。4、软包衬板与基层应连接牢固,无翘曲、变形,拼缝应平直,相邻板面接缝应符合设计要求,横向无错位拼接的分格应保持通缝。5、软包墙面与装饰线、230、踢脚板、门窗框的交接处应吻合、严密、顺直。交接(留缝)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1-2018 1、基层未干燥就进行裱糊,壁纸、壁布粘结不牢,或发生发霉、变色、空鼓、脱落,影响观感和使用功能。2、裱糊工程施工时,基层未用腻子批刮处理就裱糊,影响壁纸、壁布粘贴的密实、平整。3、阴阳角不方正、不垂直,缺棱掉角,造成壁纸、壁布在阴阳角处空鼓、翘边。4、软包工程施工时,基层未处理就进行软包施工,造成软包表面不平,斜视有疙瘩。基层未作防潮处理,造成基层板翘曲变形、软包面料发霉变色。5、软包墙面高低不平,垂直度差,造成龙骨、衬板、边框等安装时位置控制不准,软包工程施工后,231、发生翘曲、开裂、变形,影响工程质量。5.3.11 5.3.11 细部工程细部工程 1、细部工程中花岗石的放射性和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2、细部工程中涉及需隐蔽验收的预埋件、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3、橱柜制作与安装所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性能、有害物质限量及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4、橱柜的造型、尺寸、安装位置、制作和固定方法。5、窗帘盒和窗台板与墙、窗框的衔接部位处理。6、门窗套的造型、尺寸和固定方法。7、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100 8、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9、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控制,扶手间接缝。1、232、细部工程应对花岗石的放射性和人造模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2、橱柜安装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3、橱柜配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4、窗帘盒和窗台板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5、窗帘盒和窗台板与墙、窗框的衔接应严密,密封胶缝应顺直、光滑。6、门窗套的造型、尺寸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7、门窗套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8、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9、栏板玻璃的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233、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 的规定。、花饰表面应洁净,接缝应严密吻合,不得有歪斜、裂缝、翘曲及损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1-2018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15 1、未对细部工程用的人造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材料甲醛含量超标,危及人身安全。2、对细部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不到位,对主体结构上用于安装细部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数量、位置、规格、防腐处理及埋设方法等未认真地进行隐蔽前的检查验收。未对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进行隐蔽验收。3、窗台板台面低于外窗台,台板下垫灰不密实。外窗口抹灰塞口、窗口塞口不严实,致使雨水渗入室内,严重影响使用234、功能。4、楼梯栏杆安装不牢固、高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立杆间距过大。5、不锈钢栏杆不顺直美观,表面有瑕疵,弯头焊接不牢固。6、护栏玻璃未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 12mm 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在距楼地面5m 以上,护栏仍安装钢化玻璃,而未按照规范规定,使用钢化夹层玻璃,存在严 101 重安全隐患。7、装饰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形状和质量不符合要求,影响花饰安装的质量。5.45.4 屋面工程屋面工程 5.4.15.4.1 基层与保护工程基层与保护工程 一、找坡层和找平层:1、找坡层和找平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措施。2、找坡层和找235、平层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坡度尺检查。二、隔汽层:1、隔汽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2、隔汽层不得有破损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三、隔离层:1、隔离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计量措施。2、隔离层不得有破损和漏铺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四、保护层:1、保护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措施。2、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3、保236、护层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坡度尺检查。一、找坡层和找平层:1、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板的板缝嵌填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嵌填混凝土时板缝内应清理干净,并应保持湿润。(2)当板缝宽度大于 40mm 或上窄下宽时,板缝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钢筋。(3)嵌填细石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0,嵌填深度宜低于板 10mm20mm,且 102 应振捣密实和浇水养护。(4)板端缝应按设计要求增加防裂的构造措施。2、找坡层宜采用轻骨料混凝土。找坡材料应分层铺设和适当压实,表面应平整。3、找平层宜采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找平层的抹平工序应在初凝前完成,压光工序应在终凝前完成,终凝后应进行养护。4237、找平层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宜大于 6m,分格缝的宽度宜为 5mm20mm。二、隔汽层:1、隔汽层的基层应平整、干净、干燥。2、隔汽层应设置在结构层与保温层之间。隔汽层应选用气密性、水密性好的材料。3、在屋面与墙的连接处,隔汽层应沿墙面向上连续铺设,高出保温层上表面不得小于 150mm。4、隔汽层采用卷材时宜空铺,卷材搭接缝应满粘,其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80mm,隔汽层采用涂料时,应涂刷均匀。5、穿过隔汽层的管线周围应封严,转角处应无折损。隔汽层凡有缺陷或破损的部位,均应进行返修。三、隔离层:1、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2、隔离层可采用干铺塑料膜、土238、工布、卷材或铺抹低强度等级砂浆。四、保护层:1、防水层上的保护层施工,应待卷材铺贴完成或涂料固化成膜,并经检验合格后进行。2、用块体材料做保护层时,宜设置分格缝,分格缝纵横间 距不应大于 10m,分格缝宽度宜为 20mm。3、用水泥砂浆做保护层时,表面应抹平压光,并应设表面分格缝,分格面积宜为1m。4、用细石混凝土做保护层时,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表面应抹平压光,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应大于 6m,分格缝的宽度宜为 10mm20mm。5、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女儿墙和山墙之间,应预留宽度为 103 30mm 的缝隙,缝内宜填塞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并应用密封材料嵌填密实。1、审查合格的施工图239、设计文件 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1、基层处理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2、找平层的厚度、材料品种、材料技术要求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3、找平层配合比不符合设计要求,养护措施不到位,造成砂浆强度偏低等缺陷。4、找平层的坡度和细部处理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5、找平层未设置分格縫或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分格縫。6、找平层表面不平整,有起砂、起皮、酥松。5.4.5.4.2 2 保温与隔热工程保温与隔热工程 一、板状材料保温层:1、板状保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2、板状材料保温层的厚度240、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正偏差应不限,负偏差应为 5%,且不得大于4mm。检验方法: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3、屋面热桥部位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二、纤维材料保温层:1、纤维保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2、纤维材料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正偏差应不限,毡不得有负偏差,板负偏差应为4%,且不得大于3mm。检验方法: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3、屋面热桥部位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三、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1、喷涂硬泡聚氨酯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措241、施。2、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正偏差应不限,不得有负偏差。104 检验方法: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3、屋面热桥部位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四、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层:1、现浇泡沫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措施。2、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正负偏差应为 5%,且不得大于5mm。检验方法: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3、屋面热桥部位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五、种植隔热层:1、种植隔热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2、排水层242、应与排水系统连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挡墙或挡板泄水孔的留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堵塞。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六、架空隔热层:1、架空隔热制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材料或构件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2、架空隔热制品的铺设应平整、稳固,缝隙勾填应密实。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七、板状材料保温层:1、板状材料保温层采用干铺法施工时,板状保温材料应紧靠在基层表面上,应铺平垫稳。分层铺设的板块上下层接缝应相互错开,板间缝隙应采用同类材料的碎屑嵌填密实。2、板状材料保温层采用粘贴法施工时,胶粘剂应与保温材料的材性相容,并应贴严、粘牢。板状材料保温层的平面接缝应挤紧拼严,不得在板块侧面涂243、抹胶粘剂,超过2mm的缝隙应采用相同材料板条或片填塞严实。3、板状保温材料采用机械固定法施工时,应选择专用螺钉和垫片。固定件与结构层之间应连接牢固。八、纤维材料保温层:105 1、纤维材料保温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纤维保温材料应紧靠在基层表面上,平面接缝应挤紧拼严,上下层接缝应相互错开。(2)屋面坡度较大时,宜采用金属或塑料专用固定件将纤维保温材料与基层固定。(3)纤维材料填充后,不得上人踩踏。2、装配式骨架纤维保温材料施工时,应先在基层上铺设保温龙骨或金属龙骨,龙骨之间应填充纤维保温材料,再在龙骨上铺钉水泥纤维板。金属龙骨和固定件应经防锈处理,金属龙骨与基层之间应采取隔热断桥措施。九、244、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1、保温层施工前应对喷涂设备进行调试,并应制备试样进行硬泡聚氨酯的性能检测。2、喷涂硬泡聚氨酯的配比应准确计量,发泡厚度应均匀一致。3、喷涂时喷嘴与施工基面的间距应由试验确定。4、一个作业面应分遍喷涂完成,每遍厚度不宜大于 15mm。当日的作业面应当日连续地喷涂施工完毕。5、硬泡聚氨酯喷涂后20min 内严禁上人。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完成后,应及时做保护层。十、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层:1、在浇筑泡沫混凝土前,应将基层上的杂物和油污清理干净。基层应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2、保温层施工前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应制备试样进行泡沫混凝土的性能检测。3、泡沫混凝土的配合比应准确计量,245、制备好的泡沫加入水泥料浆中应搅拌均匀。4、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泡沫混凝土的湿密度。十二、种植隔热层:1、种植隔热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细石混凝土保护层。2、种植隔热层的屋面坡度大于20%时,其排水层、种植土层应采取防滑措施。3、排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陶粒的粒径不应小于 25mm,大粒径应在下,小粒径应在上。106 (2)凹凸形排水板宜采用搭接法施工,网状交织排水板宜采用对接法施工。(3)排水层上应铺设过滤层土工布。(4)挡墙或挡板的下部应设泄水孔,孔周围应放置疏水粗细骨料。4、过滤层土工布应沿种植土周边向上铺设至种植土高度,并应与挡墙或挡板粘牢。土工布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接缝246、宜采用粘合或缝合。5、种植土的厚度及自重应符合设计要求。种植土表面应低于挡墙高度 100mm。十三、架空隔热层:1、架空隔热层的高度应按屋面宽度或坡度大小确定。设计无要求时,架空隔热层的高度宜为180mm300mm。2、当屋面宽度大于 10m 时,应在屋面中部设置通风屋脊,通风口处应设置通风算子。3、架空隔热制品支座底面的卷材、涂膜防水层,应采取加强措施。4、架空隔热制品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非上人屋面的砌块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7.5。上人屋面的砌块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2)混凝土板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板厚及配筋应符合设计要求。1、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屋面工程技术247、规范 50345-2012 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0207-2012 1、保温层的含水率不符合设计要求。2、雨期施工无防雨措施,或防雨措施不到位。3、保温层厚度偏差超出规范要求。铺设的密实、严密程度不符合设计要求。5.4.35.4.3 防水与密封工程防水与密封工程 一、卷材防水层:1、防水卷材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2、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107 3、卷材防水层在檐口、檐沟、天沟、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二、涂膜防水层248、:1、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2、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3、涂膜防水层在檐口、檐沟、天沟、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 80%、检验方法:针测法或取样量测。三、复合防水层:1、复合防水层所用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2、复合防水层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249、验。3、复合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四、接缝密封防水:1、密封材料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2、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不得有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一、卷材防水层:1、屋面坡度大于25%时,卷材应采取满粘和钉压固定措施。2、卷材铺贴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2)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3、卷材搭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108 (1)平行屋脊的卷材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卷材搭接宽度应符合表1250、 的规定。(2)相邻两幅卷材短边搭接缝应错开且不得小于 500mm。(3)上下层卷材长边搭接缝应错开,且不得小于幅宽的 1/3。表1 卷材搭接宽度(mm)卷材类别 搭接宽度(mm)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胶粘剂 80 胶粘带 50 单缝焊 60,有效焊接宽度不小于25 双缝焊 80,有效焊接宽度 2+空腔宽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胶粘剂 100 自 粘 80 4、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应露底,不应堆积。(2)应控制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3)卷材下面的空气应排尽,并应辊压粘牢固。(4)卷材铺贴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应准确,不得扭曲、皱折。(5)接缝口应用251、密封材料封严,宽度不应小于10mm。5、热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熔化热熔型改性沥青胶结料时,宜采用专用导热油炉加热,加热温度不应高于200,使用温度不宜低于180。(2)粘贴卷材的热熔型改性沥青胶结料厚度宜为 1.0mm1.5mm。(3)采用热熔型改性沥青胶结料粘贴卷材时,应随刮随铺,并应展平压实。6、热熔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匀,不得加热不足或烧穿卷材。(2)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卷材下面的空气应排尽,并应辊压粘贴牢固。(3)卷材接缝部位应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胶,溢出的改性沥青胶宽度宜为 8mm。109 (4)铺贴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应准确252、,不得扭曲、皱折。(5)厚度小于3mm 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严禁采用热熔法施工。7、自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铺贴卷材时,应将自粘胶底面的隔离纸全部撕净。(2)卷材下面的空气应排尽,并应辊压粘贴牢固。(3)铺贴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应准确,不得扭曲、皱折。(4)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宽度不应小于10mm。(5)低温施工时,接缝部位宜采用热风加热,并应随即粘贴牢固。8、焊接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接前卷材应铺设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应准确,不得扭曲、皱折。(2)卷材焊接缝的结合面应干净、干燥,不得有水滴、油污及附着物。(3)焊接时应先焊长边搭接缝,后焊短边搭接缝。(253、4)控制加热温度和时间,焊接缝不得有漏焊、跳焊、焊焦或焊接不牢现象。(5)焊接时不得损害非焊接部位的卷材。9、机械固定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材应采用专用固定件进行机械固定。(2)固定件应设置在卷材搭接缝内,外露固定件应用卷材封严。(3)固定件应垂直钉入结构层有效固定,固定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4)卷材搭接缝应粘结或焊接牢固,密封应严密。(5)卷材周边800mm 范围内应满粘。二、涂膜防水层:1、防水涂料应多遍涂布,并应待前一遍涂布的涂料干燥成膜后,再涂布后一遍涂料,且前后两遍涂料的涂布方向应相互垂直。2、铺设胎体增强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胎体增强材料宜采用聚酯无纺布或化254、纤无纺布。(2)胎体增强材料长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短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70mm。110 (3)上下层胎体增强材料的长边搭接缝应错开,且不得小于幅宽的1/3。(4)上下层胎体增强材料不得相互垂直铺设。3、多组分防水涂料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应均匀,并应根据有效时间确定每次配制的数量。三、复合防水层:1、卷材与涂料复合使用时,涂膜防水层宜设置在卷材防水层的下面。2、卷材与涂料复合使用时,防水卷材的粘结质量应符合表2 的规定。表2 防水卷材的粘结质量 项目 自粘聚合物改性 沥青防水卷材和带 自粘层防水卷材 高聚物改性沥青 防水卷材胶粘剂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胶粘剂 粘结剥离强度(N/10mm255、)或卷材断裂 8 或卷材断裂 15 或卷材断裂 剪切状态下的粘合 强度(N/10mm)20 或卷材断裂 20 或卷材断裂 20 或卷材断裂 浸水168h 后粘结 剥离强度保持率(%)/70 注:防水涂料作为防水卷材粘结材料复合使用时,应符合相应的防水卷材胶粘剂规定。四、接缝密封防水:1、密封防水部位的基层应符合下列要求:(1)基层应牢固,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裂缝、蜂窝、麻面、起皮和起砂现象。(2)基层应清洁、干燥,并应无油污、无灰尘。(3)嵌入的背衬材料与接缝壁间不得留有空隙。(4)密封防水部位的基层宜涂刷基层处理剂,涂刷应均匀,不得漏涂。2、多组分密封材料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拌合应均匀,256、并应根据有效时间确定每次配制的数量。3、密封材料嵌填完成后,在固化前应避免灰尘、破损及污染,且不得踩踏。111 1、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一、防水工程基本规定常见问题:1、设计文件不明确、不详细,重要部位无详图。2、施工方案不详细、不完整或与现实脱节。3、防水层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作业人员无证上岗。4、防水、保温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要求。5、成品未得到有效保护,造成损坏引起渗漏。6、屋面工程完工后,在其上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造成其破坏引起渗漏。7、屋面工程施工气温不能满足257、规范要求而未采取相应措施。8、屋面工程所用材料按规范规定应进场复验的而未复验。二、防水层常见质量问题:1、卷材防水层施工的基层不干净、含水率高、表面不平整。2、卷材的铺设方向不符合设计要求。3、卷材的铺设时搭接宽度不符合设计要求。4、铺贴的卷材下面空气未排尽,辊压不到位造成空鼓。5、沥青玛蹄脂未按照经试验确定的配合比进行配料。6、卷材防水层的保护层所用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保护层施工未按规范要求进行。7、涂膜防水层所用的涂料品种不符合设计要求。8、涂膜防水层施工未根据材料性能分层、分遍施工。9、多组分涂膜防水层的涂料配合比不准确。、屋面防水层施工时对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258、立面卷材收头等细部处理不当。11、屋面防水完工后有渗漏或积水现象。5.4.45.4.4 瓦面与板面工程瓦面与板面工程 112 一、烧结瓦和混凝土瓦铺装:1、瓦材及防水垫层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2、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不得有渗漏现象。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3、瓦片必须铺置牢固。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度大于 100%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固定加强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或手扳检查。二、沥青瓦铺装:1、沥青瓦及防水垫层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2、沥青瓦屋面不得有渗漏现象。检验方法:259、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3、沥青瓦铺设应搭接正确,瓦片外露部分不得超过切口长度。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三、金属板铺装:1、金属板材及其辅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2、金属板屋面不得有渗漏现象。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四、玻璃采光顶铺装:1、采光顶玻璃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2、玻璃采光顶不得有渗漏现象。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3、硅酮耐候密封胶的打注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应牢固,不得有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一、烧结瓦和混凝土瓦铺装:1、平瓦和脊瓦应边缘整齐260、,表面光洁,不得有分层、裂纹和露砂等缺陷。平瓦的瓦爪与瓦槽的尺寸应配合。2、基层、顺水条、挂瓦条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层应平整、干净、干燥。持钉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2)顺水条应垂直正脊方向铺钉在基层上,顺水条表面应平整,其间距不宜大于500mm。(3)挂瓦条的间距应根据瓦片尺寸和屋面坡长经计算确定。113 (4)挂瓦条应铺钉平整、牢固,上棱应成一直线。3、挂瓦应符合下列规定:(1)挂瓦应从两坡的檐口同时对称进行。瓦后爪应与挂瓦条挂牢,并应与邻边、下面两瓦落槽密合。(2)檐口瓦、斜天沟瓦应用镀锌铁丝拴牢在挂瓦条上,每片瓦均应与挂瓦条固定牢固。(3)整坡瓦面应平整,行列应横平竖直,不得261、有翘角和张口现象。(4)正脊和斜脊应铺平挂直,脊瓦搭盖应顺主导风向和流水方向。4、烧结瓦和混凝土瓦铺装的有关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1)瓦屋面檐口挑出墙面的长度不宜小于 300mm。(2)脊瓦在两坡面瓦上的搭盖宽度,每边不应小于 40mm。(3)脊瓦下端距坡面瓦的高度不宜大于 80mm。(4)瓦头伸入檐沟、天沟内的长度宜为 50mm70mm。(5)金属檐沟、天沟伸入瓦内的宽度不应小于 150mm。(6)瓦头挑出檐口的长度宜为 50mm70mm。(7)突出屋面结构的侧面瓦伸入泛水的宽度不应小于 50mm。二、沥青瓦铺装:1、沥青瓦应边缘整齐,切槽应清晰,厚薄应均匀,表面应无孔洞、楞伤、裂纹、皱折262、和起泡等缺陷。2、沥青瓦应自檐口向上铺设,起始层瓦应由瓦片经切除垂片部分后制得,且起始层瓦沿檐口平行铺设并伸出檐口 10mm,并应用沥青基胶粘材料与基层粘结。第一层瓦应与起始层瓦叠合,但瓦切口应向下指向檐口。第二层瓦应压在第一层瓦上且露出瓦切口,但不得超过切口长度。相邻两层沥青瓦的拼缝及切口应均匀错开。3、铺设脊瓦时,宜将沥青瓦沿切口剪开分成三块作为脊瓦,并应用2个固定钉固定,同时应用沥青基胶粘材料密封。脊瓦搭盖应顺主导风向。4、沥青瓦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沥青瓦铺设时,每张瓦片不得少于 4 个固定钉,在大风地区或屋面坡度大于100%时,每张瓦片不得少于 6 个固定钉。(2)固定钉应垂直263、钉入沥青瓦压盖面,钉帽应与瓦片表面齐平。114 (3)固定钉钉入持钉层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屋面边缘部位沥青瓦之间以及起始瓦与基层之间,均应采用沥青基胶粘材料满粘。5、沥青瓦铺装的有关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1)脊瓦在两坡面瓦上的搭盖宽度,每边不应小于 150mm。(2)脊瓦与脊瓦的压盖面不应小于脊瓦面积的 1/2。(3)沥青瓦挑出檐口的长度宜为 10mm20mm。(4)金属泛水板与沥青瓦的搭盖宽度不应小于 100mm。(5)金属泛水板与突出屋面墙体的搭接高度不应小于 250mm。(6)金属滴水板伸入沥青瓦下的宽度不应小于 80mm。三、金属板铺装:1、金属板材应边缘整齐,表面应光滑,色泽应264、均匀,外形应规则,不得有翘曲、脱膜和锈蚀等缺陷。2、金属板材应用专用吊具安装,安装和运输过程中不得损伤金属板材。3、金属板材应根据要求板型和深化设计的排板图铺设,并应按设计图纸规定的连接方式固定。4、金属板固定支架或支座位置应准确,安装应牢固。5、金属板屋面铺装的有关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1)金属板檐口挑出墙面的长度不应小于 200mm。(2)金属板伸入檐沟、天沟内的长度不应小于 100mm。(3)金属泛水板与突出屋面墙体的搭接高度不应小于 250mm。(4)金属泛水板、变形缝盖板与金属板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200mm。(5)金属屋脊盖板在两坡面金属板上的搭盖宽度不应小于 250mm。四、玻璃265、采光顶铺装:1、玻璃采光顶的预埋件应位置准确,安装应牢固。2、采光顶玻璃及玻璃组件的制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玻璃采光顶 JG/T 231的有关规定。3、采光顶玻璃表面应平整、洁净,颜色应均匀一致。4、玻璃采光顶与周边墙体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115 1、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50345-2012 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0207-2012 一、瓦屋面常见质量问题:1、平瓦及脊瓦的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2、平瓦屋面在地震设防地区或坡度大于 50%的屋面上铺置时未采取固定加强措施。3、平瓦屋面脊瓦的搭盖方法和宽度、瓦头挑出封檐板的长度、瓦伸人天沟及檐沟的长度266、不符合规范要求。4、平瓦屋面的挂瓦条铺钉不牢固、分档不均匀。5、平瓦屋面的屋脊和斜脊不顺直、有起伏现象。6、平瓦屋面完成后有渗漏现象。7、油毡瓦屋面、金属板材屋面在与立墙及突出屋面结构处未做泛水处理。8、油毡瓦、金属板材固定方式不正确。9、金属板材的连接处理不符合设计要求。、油毡瓦屋面和金属板材屋面不平整、檐口不顺直。11、油毡瓦屋面、金属板材屋面完成后有渗漏现象。二、刚性屋面常见质量问题:1、细石混凝土防水层所用水泥品种、骨料含泥量、水灰比、强度等级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2、细石混凝土配制搅拌时各种材料计量不准确。3、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与立墙及突出屋面交接处、天沟、檐沟、水落口、檐口、泛水、变267、形缝、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的规定。4、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分格缝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5、细石混凝土防水层振捣不当、养护不力,造成开裂、孔洞、蜂窝、强度低等缺陷。6、细石混凝土完成后有起砂、起皮、渗漏或积水现象。7、刚性防水层屋面的密封嵌缝材料的品种、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8、刚性防水层屋面的密封材料嵌缝存在不密实、漏嵌、粘结不牢、开裂、脱落等 116 质量问题。三、隔热屋面常见质量问题:1、架空隔热制品支座底面的卷材、涂膜防水层上未采取加强措施,操作时损坏防水层。2、架空隔热制品质量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3、架空隔热制品铺设不稳固、表面不平顺。4、蓄水屋面设置的溢水口、过水口、268、排水管、溢水管、给水管、人行通道的处理不符合构造做法要求。5、种植屋面的防水层和防水层的保护层不符合设计要求。6、种植屋面的种植覆盖层的厚度和重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影响结构安全。7、种植屋面的挡墙和泄水孔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5.4.55.4.5 细部构造工程细部构造工程 1、檐口:(1)檐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檐口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檐口部位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检验方法:坡度尺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2、檐沟和天沟:(1)檐沟、天沟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檐沟、天沟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沟内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269、。检验方法:坡度尺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3、女儿墙和山墙:(1)女儿墙和山墙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女儿墙和山墙的压顶向内排水坡度不应小于 5%,压顶内侧下端应做成鹰嘴或滴水槽。检验方法:观察和坡度尺检查。(3)女儿墙和山墙的根部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4、水落口:(1)水落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17 (2)水落口杯上口应设在沟底的最低处。水落口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5、变形缝:(1)变形缝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变形缝处不得有渗漏和积270、水现象。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6、出屋面管道:(1)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伸出屋面管道根部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7、屋面出入口:(1)屋面出入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屋面出入口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8、反梁过水孔:(1)反梁过水孔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反梁过水孔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9、设施基座:(1)设施基座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设施基座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271、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10、屋脊:(1)屋脊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屋脊处不得有渗漏现象。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11、屋顶窗:(1)屋顶窗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屋顶窗及其周围不得有渗漏现象。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1、细部构造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应全数进行检验。2、细部构造所使用卷材、涂料和密封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两种材料之间应具有相容性。3、屋面细部构造热桥部位的保温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118 1、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50345-2012 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020272、7-2012 1、卷材、涂膜防水层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未增加附加层或附加层做法不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2、卷材、涂膜防水层的收头未作处理或处理不规范。3、桥口下端未做滴水处理。4、水落口的防水构造不符合规范要求。5、变形缝的封盖、填衬、泛水、密封做法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6、伸出屋面管道的管道根部找平层处理,管道上防水层收头处理、陆加层的增设等不符合规落要求。5 5.5 5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 5 5.5 5.1 1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1、给水管道是否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设备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273、,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主要器具和设备是否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2、给水管道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内容及标准是否包括:管道材质、规格、型号、管道的标高、坐标位置、支座(支墩)的位置和数量、管道坡度、坡向、曾道保温和防腐、特别是金属管与管件丝扣连接处的防腐等。3、阀门安装前是否做强度、严密性试验并有记录。4、生活给水系统安装完毕是否做水压试验并留记录。5、给水管道在交付使用前的冲洗、消毒取样检验,是否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GB/T 50750 的要求。6、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是否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是否采用柔性防水套管。7274、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防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是否设置补偿装置。8、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是否设置套管。套管的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要求。119 9、阀门安装前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是否符合要求。、给水管道暗敷时,是否直接敷设在建筑物结构层内,干管和立管是否敷设在吊顶或管道井内,支管是否敷设在楼(地)面的找平层或沿墙敷设在管槽内。11、敷设在找平层或沿墙在管槽内的给水管道支管外径是否大于 25mm,管道中间是否有连接配件。12、直埋暗管隐蔽前是否做水压试验,是否在地面标明暗管的位置和走向。13、室内给水水平管道坡度有是否符合要求。给水立管和装有 3 个或 3 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是否安装可拆卸的连接件。1275、4、室内直埋金属管防腐措施是否符合要求。15、明装管道立管安装垂直度,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度是否符合要求。16、聚丙烯管材和管件的连接是否热熔连接,是否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凹凸不均的现象。17、水表安装是否符合要求。18、管道支、吊架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安装是否牢固、平正。不同管道材质支、吊架安装间距是否符合要求。19、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的试射试验,是否符合要求。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3.2.4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 10%,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276、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3.2.5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 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 1.1 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3.3.13 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277、42-2002:4.1.8 冷、120 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4.2.1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但不得小于 0.6MPa。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4.2.2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4.2.5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278、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 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 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 0.15m。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4.2.10 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 8 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 30mm。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4.3.3 箱式消火栓的栓口应朝外,不应安装在279、门轴侧。栓口中心距地面为 1.1m,允许偏差士20mm。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 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 100mm,允许偏差5mm。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3mm。11、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8.1.8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 1、材料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基本上是复印件,并未在复印件上加盖原检测单位的印章,未注明抄件人(复印人)姓名、原件存放地。按相关要求材280、料见证检验报告数量不够。2、阀门安装前未做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位置进出方向不正确,启闭不灵活。121 3、支吊架制作安装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型号、间距施工,且埋设不平整,不牢固。4、管道穿过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的防水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缝隙未填实封堵。5、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的套管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卫生间楼板的套管安装高度不够且套管与管缝隙不封堵。6、敷设在楼板找平层内的非金属管道中间有接头(热熔连接除外)。7、明装立管垂直度偏差过大。8、旋翼式、螺旋式水表与阀门直接连接,表前平直段未按规范规定安装。9、管道系统试压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试压所用的压力表未经相关部门校验。、室内消火281、栓系统未按规范规定进行试射试验。11、箱式消火栓安装达不到规范规定的尺寸要求,且栓口未朝外,设置在门轴测。12、消防水泵噪声过大,立式水泵未安装减振装置。13、管道及设备的保温厚度和平整度不符合规定。14、法兰连接时垫片凸入管内,出现双垫、偏垫现象。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长度不符合标准,安装螺栓上下不加垫圈。15、给水系统使用的阀门型号、规格、外形尺寸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16、水箱间没有泄水措施。5 5.5 5.2 2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室内排水系统安装 1、各种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材料的品种、标识、规格、型号及性能检验报告是否符合国家产品技术标准,进口产品或材料应有国家商检证明和说282、明书。2、隐蔽验收记录内容及标准是否包括管道的材质、规格、型号等内容及标准,管道的标高、坐标位置、坡度、支座(支墩)位置和数量、金属管道的防腐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3、防火装置是否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合格,核查检测报告。4、排水管道是否有穿过沉降缝、防震縫、烟道、风道,生活饮用水上方的部位,穿过仲缩缝,是否采用对应技术措施。5、排水管道穿越地下室外墙是否采取防渗的措施。122 6、室内排水管的安装坡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7、室内排出管道的灌水试验、通球试验是否符合要求。8、排水塑料管道是否按照要求及位置安装伸缩节。9、排水塑料管穿越楼板、防火墙、管道井壁时,是否设置阻火装置。、283、排水管道支、吊架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11、排水通气管是否与通风管道或烟道连接,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2、排水管道的检查口或清扫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13、雨水管道坡度是否符合要求。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5.2.4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284、02:5.2.5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 2/3,通球率必须达到 100%。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5.2.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通气管应高出屋面 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 2m。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5.2.13 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 45三通和 45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5.2.15 285、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 45三通或45四通和 90斜三通或 90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 4 倍管径的 90弯头。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5.3.1 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123 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5.3.3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敷设坡度不得小于 5。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小坡度,应符合表 5.3.3的规定。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5.3.4 雨286、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1、材料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基本上是复印件,并未在复印件上加盖原检测单位印章,未注明抄件人(复印人)姓名、原件存放地。2、按相关要求材料见证检验报告数量不够。3、排水管穿过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的套管与排水管之间的缝隙未填实封堵。4、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支架(支墩)设置在未夯实的松土上。5、排出管与立管、立管与水平管道的连接件未按规范规定进行安装。6、塑料排水管、雨水管伸缩节设置位置不准确,预留的间隙未按季节温差的变化预留。7、雨水漏斗与墙面结合处有渗水现象,雨水漏斗进口处屋面有存水现象。8、雨水287、管采用镀锌钢管,其连接口焊接不符合要求。9、高层建筑、明装排水管道穿过楼板处未设置阻火圈,穿过防火墙未设置防火套管。、排水管检查口、清扫口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5 5.5 5.3 3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 1、热水管道系统是否采用与管材相应的管件、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设备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2、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是否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是否采取柔性防水套管。3、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防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是否设置补偿装置。4、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是否设置套管。套管的288、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要求。124 5、阀门安装前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是否符合要求。6、热水管道暗设时,是否直接敷设在建筑物结构层内,干管和立管是否敷设在吊顶和管道井内,支管是否敷设在楼(地)面的找平层内或沿墙敷设在管槽内。7、敷设在楼(地)面的找平层内热水管的外径是否大于 25mm,管路中间是否有连接配件。8、直埋暗管隐蔽前是否做水压试验,是否在地面标明暗管的位置和走向。9、明装管道立管安装垂直度,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度是否符合要求。、复合管和塑料管与金属管件、阀门等的连接是否使用专用管件连接,是否在塑料管上套丝。11、聚丙烯管材和管件的连接是否热熔连接,是否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凹凸不均的现象。12289、热水管道是设置热伸缩补偿,设置补偿器时,采用补偿器的型号、规格、安装位置、预拉伸和支架的构造及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13、管道支、吊架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安装是否牢固、平正。不同管道材质支、吊架安装间距是否符合要求。14、热水系统安装完成后是否进行水压试验和通水冲洗,核查试验记录。15、管道的防腐和保温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材料安装前是否进行复验。16、太阳能热水器由集热器上、下集管接往热水箱循环管坡度是否符合要求。17、太阳能热水器的最低处是否按要求安装泄水装置。18、太阳能热水器热水供应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是否符合要求。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290、:6.2.1 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热水供应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的工作压力加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 0.3MPa。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6.2.2 热水供应管道应尽量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则应设置补偿器。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6.2.3 热水供应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冲洗。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6.3.1 在安 125 装太阳能集热器玻璃前,应对集热排管和上、下291、集管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6.3.2 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的 1.5 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 0.4MPa。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6.3.5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6.3.6 安装固定式太阳能热水器,朝向应正南。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6.3.7 由集热器292、上、下集管接往热水箱的循环管道,应有不小于 5的坡度。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6.3.10 太阳能热水器的最低处应安装泄水装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6.3.11 热水箱及上、下集管等循环管道均应保温。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1、材料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基本上是复印件,并未在复印件上加盖原检测单位的印章,未注明抄件人(复印人)姓名、原件存放地。按相关要求材料见证检验报告数量不够。2、阀门安装前未做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阀门安装位置进出方向不正确,启闭不灵活。3、支吊架制293、作安装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型号、间距施工,且埋设不平整、不牢固。4、管道穿过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的防水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缝隙未填实封堵。5、敷设在楼板找平层内的非金属管道中间有接头(热熔连接除外)。6、聚丙烯(PP-R)管在施工过程中加热温度过高,造成管道缩径,流量过小,影响使用功能。7、明装立管垂直度偏差过大。126 8、旋翼式、螺旋式水表与阀门直接连接,表前平直段未按规范规定安装。9、管道系统试压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试压所用的压力表未经相关部门校验。、热水供应管道安装方形补偿器未按规范规定预拉伸,套管式补偿器未安装导向支架。11、室内热水供应管道支、立管安装,热水管位置不正确,294、未按照水平方向上为热水管,下为冷水管,垂直方向,左为热水管、右为冷水管的方式安装。12、管道和设备的保温厚度和平整度严重超标。5 5.5 5.4 4 卫生器具安装卫生器具安装 1、卫生器具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报验单是否经监理签字确认。2、卫生器具是否选用节水阀门及水箱配件,所有节水型卫生器具是否有环境检测单位出具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检测报告。3、卫生器具安装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钻(扩)孔是否损坏防水层。4、卫生器具及其给水配件、排水管道安装坐标、标高、水平度、垂直度是否符合GB 50242 的相关规定。5、卫生器具自身是否自带水封。无水封的其排水口下部是否设置存水弯,存水弯水封高度是否符合要求。295、6、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是否平正、牢固并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是否渗漏。7、卫生器具的排水管与排水横管上的支管连接处是否紧密不漏。8、卫生器具的支托架是否防腐良好,安装是否平正、牢固,与器具接触是否紧密、平稳。9、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接口是否严密,启闭部分是否灵活。、卫生器具交工前是否进行满水试验和通水试验,核查卫生器具各连接件是否不渗不漏,给、排水是否畅通。127 1、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2.0.3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工程选用的材料.产品与设备必须质量合格,涉及生活给水的材料与设备还必须满足卫生安全的要求。2、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2.296、0.4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工程选用的工艺、设备、器具和产品应为节水和节能型。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3.3.5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7.2.1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 50mm。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7.2.2 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7.2.6 297、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7.3.1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7.4.1 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7.4.2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应紧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等支撑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的接触应平整。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298、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1、卫生器具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报验或材料报验单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2、卫生器具未选用节水阀门及水箱配件,无环境检测单位出具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检测报告。128 3、卫生器具安装未采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安装固定或膨胀螺栓固定时钻(扩)孔时损坏防水层。4、卫生器具及其给水配件、排水管道安装坐标、标高、水平度、垂直度不符合GB 50242 的相关规定。5、卫生器具的延时自闭阀门不具备虹吸功能。6、无水封的卫生器具其排水口下未设置存水弯或存水弯水封高度小于 50mm。7、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不牢固或未低于排水表面,8、卫生器具的排水管与排水横管上的支管连接299、处不紧密,导致排水管或卫生器具及其给水配件、排水管道渗漏。9、卫生器具的支托架未进行防腐处理,安装不平正、牢固,与器具接触不紧密、平稳。、卫生器具交工前未进行满水试验和通水试验或满水试验时卫生器具各连接件未达到不渗不漏,通水试验时给、排水不畅通。5 5.5 5.5 5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1、室内采暖系统所用管材、管件和其他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报验单是否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主要内容及标准是否包含管道的材质、规格、型号、标高、坐标位置、坡度、防腐、保温、支架的构造、位置、数量。3、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是否见证取样复试合格。4、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300、,是否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是否采用柔性防水套管。5、阀门安装前是否进行强度、严密性试验,并核查试验结果。6、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是否设置补偿装置。7、在同一房间、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及管道配件是否安装在同一高度上。8、明装管道成排安装,直线部分是否互相平行,曲线部分曲率半径是否一致。9、管道支、吊、托架的位置、间距、连接、偏移量等是否符合要求。、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是否按要求设置套管。核查套管规格是否符合要求,管道的接口是否设在套管内。129 11、穿过墙壁和楼板的套管与套管之间、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缝隙是否采用封堵密实,封堵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端面是否平整光滑301、。12、室内采暖系统管道不同规格连接方式是否正确。13、室内采暖系统管道安装坡度是否符合要求。14、钢管管道焊口尺寸的允许偏差是否符合 GB 50242 中的相关规定。15、热水干管、蒸汽干管变径是否采用采用连接方式是否正确。16、用于高温水的采暖系统管道,管道可拆卸件是否为使用法兰,法兰垫料是否使用耐热橡胶板。17、采暖系统管道、金属支架和设备的防腐和涂漆是否附着良好。18、采暖系统管道安装水平度、垂直度等允许偏差应符合要求。19、采暖系统管道和设备保温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GB 50242 中的相关规定。20、散热器、辐射板在安装之前是否进行水压试验,并核查试验结果。21、散热器垫片材质是否为302、耐热橡胶,核查材质相关证明文件。22、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表面安装距离,是否符合GB 50242中的相关规定。23、水平安装的辐射板是否有坡度坡向回水管,坡度是否符合要求。24、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是否有接头。25、盘管隐蔽前是否进行水压试验,并核查试验结果。26、加热盘管弯曲部分曲率半径是否符合要求。27、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是否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28、采暖系统试压合格后,是否对系统进行冲洗并清扫过滤器及除污器,核查试验记录。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3.2.4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303、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3.3.5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3.3.6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3.3.9 采用 130 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3.3.13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20mm。安304、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4.1.3 管径小于或等于 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管径大于 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8.1.2 焊接钢管的连接,管径小于或等于 32mm,应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 32mm,采用焊接。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305、-2002:8.2.11 上供下回式系统的热水干管变径应顶平偏心连接,蒸汽干管变径应底平偏心连接。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8.2.16 管道、金属支架和设备的防腐和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8.6.1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8.6.2 系统试压合格后,应对系统进行冲洗并清扫过滤器及除污器。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306、8.6.3 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13、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8.1.8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14、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8.3.2 给水管道应经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水压试验应包括水压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涉及安装部分的技术质量管理措施无针对性。131 2、材料合格证、性能检307、验报告基本上是复印件,并未在复印件上加盖原检测单位的印章,未注明抄件人(复印人)姓名、原件存放地。3、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或技术资料内容及标准不齐全,且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签字。4、按相关要求材料见证检验报告数量不够。5、管道防腐、绝热未单独作为分项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评定。6、阀门安装前未傲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位置进出方向不正确,启闭不灵活。7、支吊架安装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类型、间距施工,且埋设不平、不牢固。8、管道穿过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的防水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缝隙未填实封堵。9、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的套管未按规范进行施工,卫生间楼板的套管,安装高度不够,且套管与管缝隙未封堵密实。、隐308、蔽的金属管道下部防腐层漏涂或涂刷遍数不够。11、敷设在楼板找平层内的非金属管道中间有接头(热熔连接除外)。12、聚丙烯(PP-R)管在施工过程中加热温度过高,造成管道缩径,流量过小,影响使用功能。13、明装立管垂直度偏差过大,非金属管垂直度偏差更大。14、水平横管道水平方向弯曲严重超标。15、套管式伸缩器未安装导向支架。16、制作方型伸缩器时,焊口设在水平臂上。17、热水供暖系统的干管未按规定偏心连接或偏心制作长度过短。18、管道干管上直接焊接支管或在焊口上焊接支管。19、管道上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小于管道外径。20、管道采用焊接连接时,存在未焊透、夹渣、气泡等缺陷。21、法兰连接时垫片未凸入管309、内,即出现双垫、偏垫现象。22、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长度不符合标准,安装螺栓上下未加平垫圈。23、管道采用非金属管道理地敷设转弯出地处未加弯管护卡。24、管道和设备保温层厚度、平整度严重超标,且保护层起不到保护作用。25、管道支架和设备的防腐,有脱皮、气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26、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的绝热层密度不够,绝热层缝隙过大。132 27、盘管固定卡安装不牢固,施工填充层时盘管受外力作用翘起严重。28、管道井内采暖管线保护处理不严密。5 5.5 5.6 6 室外给水管网安装室外给水管网安装 1、室外给水系统所用管材、管件和其他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报验单是否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2310、阀门安装前,是否按要求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3、管道及管道支墩(座),是否铺设在冻土或未经处理的松土上。4、输送生活给水的管道,管材和配件是否为同一厂家的配套产品。5、塑料管道是否露天架空铺设,是否采取保温和防晒等措施。6、室外给水管道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是否符合要求。7、室外给水管道是否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8、室外给水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是否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9、井室内的管道安装,井壁距法兰或承口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室外给水管网是否按要求进行水压试验。11、埋地敷设的镀锌钢管、钢管的防腐是否符合要求。12、室外给水管网的坐标、标高、坡度是否符合要求。311、13、管道和金属支架的涂漆是否附着良好,是否存在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14、管径 50mm 以上的塑料给水管道上的水表、阀门是否设置独立的支承装置。15、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在平行敷设时,其净距是否符合要求。16、消防管道在竣工前,是否对管道进行冲洗,核查试验记录。17、设在通车路面下或小区道路下的各种井室,是否按要求采用重型井圈和井盖,井盖上表面是否与路面相平。18、管沟的沟底层是否为原土层,若为回填土是否按要求夯实。19、沟基存在岩石、不易清除的块石或砾石时,是否按要求进行换填处理。20、管沟回填土时是否按要求分层回填。21、管道穿过井壁处,是否填塞严密、抹平、不渗漏。22、沟槽边坡312、坡度是否符合要求。133 23、沟槽堆土距沟槽边缘的距离及堆置高度是否符合要求。24、沟槽挖深较大时,是否按要求进行分层开挖。25、机械开挖沟槽式时,槽底是否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26、沟槽边坡是否设置有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27、沟槽底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是否按要求处理回填夯实。28、沟槽回填时,每层回填土的虚铺厚度,是否符合要求。29、室外给水管网在交付使用前是否按要求进行冲洗和消毒,核查试验记录。1、GB 50242-2002:3.2.4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 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313、,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2、GB 50242-2002:3.3.12 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3、GB 50242-2002:9.1.2 输送生活给水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复合管、镀锌钢管或给水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或给水铸铁管的管材、配件,应是同一厂家的配套产品。4、GB 50242-2002:9.1.3 架空或在地沟内敷设的室外给水管道其安装要求按室内给水管道的安装要求执行。塑料管道不得露天架空铺设,必须露天架空铺设时应有保温和防晒等措施。5、GB 50242-2002:9.2.1 给水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应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铺设时,应做314、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 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 700mm。6、GB 50242-2002:9.2.2 给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7、GB 50242-2002:9.2.3 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8、GB 50242-2002:9.2.4 给水系统各种井室内的管道安装,如设计无要求,井壁距法兰或承口的距离:管径小于或等于 450mm 时,不得小于 250mm。管径大于450mm 时,不得小于 350mm。9、GB 50242-2002:9.2.5 管网必须进行水315、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 1.5 134 倍,但不得小于 0.6MPa。、GB 50242-2002:9.2.9 管道和金属支架的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11、GB 50242-2002:9.2.10 管道连接应符合工艺要求,阀门、水表等安装位置应正确。塑料给水管道上的水表、阀门等设施其重量或启闭装置的扭矩不得作用于管道上,当管径50mm 时必须设独立的支承装置。12、GB 50242-2002:9.2.11 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在不同标高平行敷设,其垂直间距在 500mm 以内时,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 200mm 的,管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 1.5m。管径大于 200316、mm 的,不得小于 3m。13、GB 50242-2002:9.3.2 消防管道在竣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14、GB 50242-2002:9.4.3 设在通车路面下或小区道路下的各种井室,必须使用重型井圈和井盖,井盖上表面应与路面相平,允许偏差为5mm。绿化带上和不通车的地方可采用轻型井圈和井盖,井盖的上表面应高出地坪 50mm,并在井口周围以 2%的坡度向外做水泥砂浆护坡。15、GB 50242-2002:9.4.6 管沟的沟底层应是原土层,或是夯实的回填土,沟底应平整,坡度应顺畅,不得有尖硬的物体、块石等。16、GB 50242-2002:9.4.7 如沟基为岩石、不易清除的块石或为317、砾石层时,沟底应下挖 100200mm,填铺细砂或粒径不大于 5mm 的细土,夯实到沟底标高后,方可进行管道敷设。17、GB 50242-2002:9.4.8 管沟回填土,管顶上部 200mm 以内应用砂子或无块石及冻土块的土,并不得用机械回填。管顶上部 500mm 以内不得回填直径大于 100mm 的块石和冻土块。500mm 以上部分回填土中的块石或冻土块不得集中。上部用机械回填时,机械不得在管沟上行走。18、GB 50242-2002:9.4.10 管道穿过井壁处,应用水泥砂浆分二次填塞严密、抹平,不得渗漏。19、GB 50268-2008:4.3.3 开挖深度在 5m 以内、沟槽不设支撑318、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 4.3.3 的规定。20、GB 50268-2008:4.3.4 堆土距沟槽边缘不小于0.8m,且高度不应超过1.5m。沟槽边堆置土方不得超过设计堆置高度。135 21、GB 50268-2008:4.3.5 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 3m 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超过 2m。22、GB 50268-2008:4.3.7 槽底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 200300mm 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整平。23、GB 50268-2008:4.4.2 超挖深度不超过 150mm 时,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24、50268-319、2008:4.5.1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 0.5m。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 25、GB 50268-2008:4.5.11 管内径大于 800mm 的柔性管道,回填施工时应在管内设有竖向支撑。26、GB 55020-2021:8.3.7 生活给水、热水系统及游泳池循环给水系统的管道和设备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生活饮用水系统的水质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749 的规定。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2008 建筑给320、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 1、阀门安装前,未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或试验结果不合格。2、输送生活给水的管道,管材和配件不是同一厂家的配套产品。3、塑料管道是否露天架空铺设,未采取保温和防晒等措施。4、室外给水管道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满足要求。5、室外给水管道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6、室外给水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直埋于土壤中,未设置在检查井或地沟内。7、室外给水管网未按要求进行水压试验或试验结果不合格。8、埋地敷设的镀锌钢管、钢管未按要求进行防腐处理。9、管道和金属支架的涂漆存在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管径50mm 的塑料给水管道上的321、水表、阀门未设置独立的支承装置。11、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在平行敷设时,其净距不满足要求。12、设在通车路面下或小区道路下的各种井室,未按要求采用重型井圈和井盖或 136 井盖上表面未与路面相平。13、重型铸铁或混凝土井圈,砖墙上未按要求设置细石混凝土垫层。14、管沟的沟底层回填土事未按要求夯实。15、当沟基为岩石、不易清除的块石或为砾石层时,未按要求进行换填处理。16、管沟回填土时未按要求分层回填。17、管道穿过井壁处,未按要求填塞严密、抹平确保渗漏。18、沟槽开挖边坡坡度不符合要求。19、沟槽堆土距沟槽边缘的距离或堆置高度不符合要求。20、沟槽挖深较大时,未按要求进行分层开挖。21、沟槽边坡322、未设置有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22、沟槽底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未按要求处理回填夯实。23、沟槽回填时,每层回填土的虚铺厚度超出规范要求。24、室外给水管网在交付使用前未按要求进行冲洗和消毒或未进行见证取样检验。5 5.5 5.7 7 室外排水管网安装室外排水管网安装 1、管道及管道支墩(座),是否铺设在冻土或未经处理的松土上。2、室外排水系统管道材质、规格及质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3、室外排水管道埋设前是否进行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排水是否畅通、无堵塞,管接口是否渗漏。4、室外排水管道的坐标和标高是否在允许偏差范围内。5、室外排水系统采用的铸铁管外壁在安装前是否进行除锈和防腐323、处理。6、承插接口的排水管道安装时,管道和管件的承口是否与水流方向相反。7、沟基的处理和井池的底板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8、室外排水系统管道的敷设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9、设在通车路面下或小区道路下的各种井室,是否按要求采用重型井圈和井盖,井盖上表面是否与路面相平。、管沟的沟底层是否为原土层,当为回填土事是否按要求夯实。11、当沟基为岩石、不易清除的块石或为砾石层时,是否按要求进行换填处理。137 12、管沟回填土时是否按要求分层回填。13、管道穿过井壁处,是否填塞严密、抹平、不渗漏。14、沟槽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要求。15、沟槽堆土距沟槽边缘的距离及堆置高度是否符合要求。16、沟槽挖深较大时,是324、否按要求进行分层开挖。17、机械开挖沟槽式时,槽底是否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18、沟槽边坡是否设置有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19、沟槽底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是否按要求处理回填夯实。20、沟槽回填时,每层回填土的虚铺厚度,是否符合要求。1、GB 50242-2002:3.3.12 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2、GB 50242-2002:10.1.2 室外排水管道应采用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排水铸铁管或塑料管。其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3、GB 50242-2002:10.1.3 排水管沟及井池的土方工程、沟底的处理、管道穿井壁处的处理、管沟325、及井池周围的回填要求等,均参照给水管沟及井室的规定执行。4、GB 50242-2002:10.2.2 管道埋设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排水应畅通,无堵塞,管接口无渗漏。5、GB 50242-2002:10.2.5 排水铸铁管外壁在安装前应除锈,涂二遍石油沥青漆。6、GB 50242-2002:10.2.6 承插接口的排水管道安装时,管道和管件的承口应与水流方向相反。7、GB 50242-2002:10.3.1 沟基的处理和井池的底板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8、GB 50242-2002:10.3.2 排水检查井、化粪池的底板及进、出水管的标高,必须符合设计,其允许偏差为15mm。9、GB 5326、5020-2021:8.2.2 重力排水管道的敷设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2008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 1、室外排水管道埋设前未进行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138 2、室外排水管道的坐标和标高超出允许偏差范围。3、室外排水系统采用的铸铁管外壁在安装前未进行除锈和防腐处理。4、承插接口的排水管道安装时,管道和管件的承口与水流方向相同。5、排水检查井、化粪池的底板及进、出水管的标高超出允许偏差范围。6、室外排水系统管道的敷设坡度不符合设计要求,327、无坡甚至倒坡。7、设在通车路面下或小区道路下的各种井室,未按要求采用重型井圈和井盖或井盖上表面未与路面相平。8、重型铸铁或混凝土井圈,砖墙上未按要求设置细石混凝土垫层。9、管沟的沟底层回填土事未按要求夯实。、沟基为岩石、不易清除的块石或为砾石层时,未按要求进行换填处理。11、管沟回填土时未按要求分层回填。12、管道穿过井壁处,未按要求填塞严密、抹平确保渗漏。13、沟槽开挖边坡坡度不符合要求。14、沟槽堆土距沟槽边缘的距离或堆置高度不符合要求。15、沟槽挖深较大时,未按要求进行分层开挖。16、沟槽边坡未设置有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17、沟槽底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未按要求处理回填夯实。18328、沟槽回填时,每层回填土的虚铺厚度超出规范要求。5 5.5.8.5.8 室外供热管网安装室外供热管网安装 1、检查进场资料是否齐全、检测单位印章是否完善,材料及设备外观是否完好。2、检查材料、设备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验收程序是否完善。3、检查安装准备前阀门强度、严密性等检验试验是否完善。4、检查管件设置、附属装置设置是否符合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5、检查管道及管件连接方式、管道焊缝、管道标高、管道坡度、管道保温等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6、检查系统安装完成后是否进行相应检验试验及试运行。7、检查系统交付前是否进行冲洗、消毒。139 1、50242-2002:3.2.2329、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2、50242-2002:3.2.4 阀门安装前,应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数量中抽查 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3、50242-2002:11.1.2 供热管网的管材应按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要求:管径小于或等于 40mm 时,应使用焊接钢管。管径为 50200mm时,应使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管径大于 200mm 时,应使用螺旋焊接钢管。4、50242-2002:11.1.3 室外供热管道连接均应采用焊接连接。5、5502330、0-2021:5.3.3 热水系统和热媒系统采用的管材、管件、阀件、附件等均应能承受相应系统的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6、55020-2021:5.3.4 热水管道系统应有补偿管道热胀冷缩的措施。热水系统应设置防止热水系统超温、超压的安全装置,保证系统功能的阀件应灵敏可靠。7、55020-2021:5.3.5 膨胀管上严禁设置阀门。8、50242-2002:11.2.1 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后根据系统要求进行调试,并做出标志。9、50242-2002:11.2.2 直埋无补偿供热管道预热伸长及三通加固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前应注意检查预制保温层外壳及接口的完好性。回填331、应按设计要求进行。、50242-2002:11.2.3 补偿器的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设计要求或者产品说明书进行预拉伸。管道固定支架的位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11、50242-2002:11.2.5 直埋管道的保温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在现场发泡时,接头厚度应与管道保温层厚度一致,接头处保护层必须与管道保护层成一体,符合防潮防水要求。12、50242-2002:11.2.6 管道水平敷设其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13、50242-2002:11.2.7 除污器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管网冲洗后应清除内部污物。14、50242-2002:11.2.11 供热管道的供水管或蒸332、汽管,如设计无规定时,应敷设在载热介质前进方向的右侧或上方。140 15、50242-2002:11.2.12 地沟内的管道安装位置,其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与沟壁 100150mm。与沟底 100200mm。与沟顶(不通行地沟)50100mm。与沟顶(半通行和通行地沟)200300mm。16、50242-2002:11.2.13 架空敷设的供热管道安装高度,符合下列规定(以保温层外表面计算):人行地区,不小于 2.5m,通行车辆地区不小于 4.5m。跨越铁路距轨顶不小于 6m。17、50242-2002:11.3.1 供热管道的水压试验要应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但不得小于 0.6MPa。1333、8、50242-2002:11.3.2 管道试压合格后,应进行冲洗。19、50242-2002:11.3.3 管道冲洗完毕应进行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20、50242-2002:11.3.4 供热管道作水压试验时,试验管道上的阀门应开启,试验管道与非试验管道应隔断。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55020-2021 1、进场资料不齐全或材料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基本是复印件,且未在复印件上加盖原检测单位的印章,未注明抄件人(复印人)姓名、原件存放地。2、管道、管件焊接完毕后未进行焊缝检验。3、管道支架间距、固定未满足规范要求。4、阀门安装前未强度和严密性试验,阀门安装位置进出方向不正确,启闭不灵活。5、补偿器安装问题:6、方形补偿器:导向支架未设置引发管道弯曲现象。7、套筒补偿器:安装方向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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