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电力建设公司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4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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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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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州凤阳220kV变电站工程安全与健康环境管理制度编写: 日期: 年 月 日审核: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批准: 日期: 年 月 日编制单位: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泉州凤阳220kV变电站工程项目部出版日期: 版次:1目 录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22安全施工教育与培训制度9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124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作业票管理制度125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146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187分包工程与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208安全工作例会制度239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310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2511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2612机械、工器具安全管2、理制度2713防火防暴安全管理制度3114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215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制度3316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3417生活卫生监督管理制度3518加班加点控制管理制度3819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3820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3921施工现场出入管理制度4022成品保护管理制度412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管理制度41附件一:43附件二:44附件三:45附件四:46附件五:47前 言泉州凤阳220kV变电站工程由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施工,包括土建、电气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证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与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3、规程、规定,结合泉州凤阳220kV变电站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为了实现本工程的安全与环境管理目标,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有效的安全控制,编制了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1.1项目部安全责任制1.1.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各级安全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见安全施工责任制度)1.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并接受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和指导。1.1.3为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订本制度。1.1.4 项目部与班组签订安全责任状;班组与施工人员签订岗位安全责任状。1.1.5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设置项目部安全施4、工管理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下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班组设兼职安全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安 全 保 证 体 系 组 织 机 构 框 图项 目 经 理(魏明良)项目副经理 (李珍福)总工 (陈建育)工程部主任 (包有健)工程部专职安全工程师 (潘春波)土建班组安装班组调试班组 1.2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2.1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主持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全面的领导责任,直接领导项目安全监督部门的工作。1.2.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1.2.3审定项目安全施工目标计划。主持项5、目的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问题。1.2.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1.2.5保证项目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项目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1.2.6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1.2.7组织并参加项目的安全大检查工作。1.2.8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的调查处理工作。1.3 项目部施工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3.1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项目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1.3.2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6、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1.3.3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1.3.4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1.3.5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1.3.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1.3.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1.3.8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1.3.9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7、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1.4 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1.4.1对项目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1.4.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1.4.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1.4.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1.4.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1.4.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1.4.7参8、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1.4.8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1.5 工程部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5.1工程处主部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对项目部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间接领导责任;工程部主任对分管工作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行政正职负责。1.5.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工程部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1.5.3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1.5.4提出工9、程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工程部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1.5.5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1.5.6负责对工程部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1.5.7主持工程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1.5.8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1.5.9负责对工程部分包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1.5.10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10、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1.6 工程部专责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1.6.1对工程部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1.6.2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1.6.3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1.6.4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1.6.5组织编制工程部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1.6.6负责组织工程处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1.6.7负11、责对工程部分包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1.6.8参加工程部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1.6.9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1.7 工程部专职安全员职责1.7.1监督、检查工程部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1.7.2参加本工程部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1.7.3参加工程部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12、,协助工程部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1.7.4协助工程部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1.7.5对本工程部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1.7.6负责本工程部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1.7.7负责本工程部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1.7.8督促并协助工程部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1.7.9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13、行第二级安全教育。1.7.10参加工程部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1.7.11参加工程项目部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1.7.12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1.7.13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1.7.14协助工程部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8 班长安全生产职责1.8.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1.8.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1.8.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14、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1.8.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1.8.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1.8.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1.8.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1.8.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项目的班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1.8.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15、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1.8.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1.8.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1.9 班组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1.9.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1.9.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1.9.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送变电项目的班组技术员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1.9.4协助班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1.9.5参加本班组的16、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1.10 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1.10.1协助班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1.10.2协助班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1.10.3协助班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送变电项目的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协助班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1.10.4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1.10.5协助班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1.10.6协助班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1.10.7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17、 1.11 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11.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1.11.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1.11.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1.11.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1.11.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1.11.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1.11.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18、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1.11.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1.11.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泉州凤阳220kV变电站工程项目部班组安全施工(生产)责任书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规程、制度和措施。2. 做到凡是施工项目,必须先交底,并完善安全措施(设施),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再进行开工。3. 施工作业场所每星19、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事故隐患。4. 每星期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日”,做到有内容、有目的、有记录。5. 每天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站班会),做到“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6. 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7. 施工场所每天应整顿,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坚持文明施工。8. 班组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应认真做好记录。安全资料应妥善保存,做到有据可查,便于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9. 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分析、吸取教训,改进安全工作。10. 安全目标:10.1 事故隐患整改率在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率1020、0%;10.2 控制未遂事故,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11.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项目经理:_ 班组长:_年 月 日 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泉州凤阳220kV变电站工程项目部岗位安全责任状确保施工过程的人身和设备安全是本人的首要职责,我保证认真做好如下方面的安全工作:1. 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2. 认真参加和接受项目工序前的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对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带、工具使用前进行检查。3.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4. 施工中发现21、不安全隐患做好妥善处理并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或移作它用。5.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进行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6. 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7、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8.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9. 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10.如没有很好地完成上述工作或因个人的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本人愿意接受上级组织给予的行政或经济处罚。项目部22、经理:项目部人员: 年 月 日2安全施工教育与培训制度2.1项目部必须加强职工的安全施工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加强,安全素质不断提高,为企业安全施工打下扎实的基础。2.2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活动。2.3新工程开工前,公司或项目部应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与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分配工作。2.4对新入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4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见附表)。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223、.4.1公司级: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本企业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一般安全施工防护知识及典型事故案例等。2.4.2工地级: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工地施工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等。2.4.3班组级:本班组、工种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本岗位责任制;施工范围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及操作要领;施工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个人防护要求、文明施工要求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2.5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车辆驾驶、机械操作及接触24、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2.6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械(机具),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2.7项目部应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技术培训计划,并在进行职工技术培训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2.8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如 “安全生产月”、“安康杯”以及安全演讲、知识竞赛等。2.9班组应开展经常性、多样化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使职工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及安全作业标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25、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10对违章及事故责任者应坚持“惩教结合,以教为主”的原则,情节严重的,必须进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2.11班组应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做到有内容、有目的、有记录;每天应坚持进行站班会,进行当日施工范围内的危险点分析及预控,做到“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签字。2.12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室,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附表安 全 教 育 记 录 卡 片单位26、: 编号N0 姓名性别年龄工种证号入厂日期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公司一级教育 (安全保卫部) 自 月 日至 月 日 计 日教育内容:成绩: 分 安全保卫部 印 队、工地(车间)二级教育 (队长、主任或技术员)自 月 日至 月 日计 日教育内容:成绩: 分 队长或工地(车间)主任 印 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班长负责)自 月 日至 月 日 计 日教育内容: 成绩: 分 班长 印 受教育者签名年 月 日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3.1安全检查必须认真、仔细,由各级行政正职(或分管副职)亲自主持并带队参加,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检查。3.2安全检查分类与要求:安全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27、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巡回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3.2.1公司级安全检查;3.2.2项目部级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3.2.3班组级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一次。3.4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3.4.1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3.4.2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安全保卫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管理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3.4.3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28、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3.4.4查反事故措施发生事故,是否抓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工作,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3.4.5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也应纳入检查范围。3.5安全检查方法:各级安全检查,应使用安全检查表,并予以评分,或根据检查提纲、检查表,做好记录和验评工作。3.6应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发现严重影响人身、设备、机械的事故隐患,必须当场指出,必要时令其停工,并报告所在单位领导。 3.7班组实行每日安全巡查制度,班长每天必须严格进行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3.8存在问题的整改 对安29、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经复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消案存档,进行封闭。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4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作业票管理制度4.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制度4.1.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有计划地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依据。公司、项目部在编制年度施工技术计划的同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4.1.2计划经营部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后,与施工计划同30、时 下达、同等考核,同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4.1.3工程部应参加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审查。4.1.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H、I、J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和辅助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研制、科研所需器材、设备、书刊、声像带等。4.1.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依据:4.1.5.1国家发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各产业部门公布的有关劳动保护的各项标准、指示等。4.1.5.2安全检查中发现而尚未31、解决的问题。4.1.5.3工伤、职业病和中毒的主要原因中应采取的措施。4.1.5.4安全施工所需采取的措施。4.1.5.5广大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4.1.6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按国家现行规定和原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办理,由安全保卫部掌握,专款专用。所需设备、材料,应列入企业物质、技术供应计划,优先安排供应。4.1.7项目部对所管辖的施工、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按期完成负责。4.2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4.2.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32、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经交底严禁施工。4.2.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班组技术员编写,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实施。4.2.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程交叉等施工项目(见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A)的安全施工措施由工程处专责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编写,经工程部、安保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4.2.4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见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B)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由主任工程师组织编制,工程部和安保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33、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4.2.5施工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4.2.5.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4.2.5.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4.2.5.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4.2.5.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4.2.5.5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4.2.6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4.2.7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34、。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4.2.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4.2.9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安全措施,重新进行交底。5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5.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通过对人身、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总结经验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特制订本制度。5.2事故调查必须按照实事35、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简称“四不放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机械设备、火灾及急性中毒事故,必须严格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本制度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5.3人身事故分类5.3.1记录事故5.3.1.1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36、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5.3.1.2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5.3.1.3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5.3.2轻伤及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5.3.3重伤及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37、5.3.4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至2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的事故或死亡和重伤合计达10人及以上的事故。5.3.5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达10人及以上的事故。5.4机械设备事故5.4.1凡由施工机械原因引起的机械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损失,均定为企业的机械设备事故。5.4.2机械设备事故分类:(1) 记录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千元以上不足5万元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 (2)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不足300万元的事故(包括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30天内不能修复38、的事故)。(2) 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事故(包括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6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机械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铭牌出力的事故)。(3) 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5.5火灾事故5.5.1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对工程设备、建筑物、企业财产及职工、家属等人员的人身、财产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灾害,均定为火灾事故。5.5.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亦应定为火灾事故:(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 (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4)车辆、船舶以及其他交通工39、具的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5.5.3火灾事故分类(1) 特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定为特大火灾: 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2) 重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定为重大火灾: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凡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定为一般火灾。5.6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间和调查处理权限:5.6.1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长报告,由班长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后向工程40、处主任或工程处专职安全员报告。5.6.2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长报告,班长报告工程处主任和工程处专职安全员,工程处主任或工程处专职安全员立即报告项目安监部门。轻伤事故由工程处主任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项目安监部门,三日内报送公司安监部门备案。5.6.3记录事故中的严重未遂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工程处主任或工程处专职安全员,由工程处主任或专职安全员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项目安监部门。严重未遂事故由工程处主任主持,项目安监部门派人参加,进行调查、处理,将结果书面报送公司安监部门备案。5.6.4发生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41、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给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保卫部,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给公司经理和公司安监部门,再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省电力公司安监部门。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一个月以内报送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同时报送省公司安监部门。5.6.5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5.6.5.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项目安监部门。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清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公司安监部门、公司经理、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察院、公安部门和工会。42、公司经理立即报告省电力公司总经理,省电力公司安监部门及工会。5.6.5.2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公司经理参加或组织,会同省电力公司安监部门、工会组织和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6.5.3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5.6.6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调查处理。5.6.7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就近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5.6.8公司对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43、实施细则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5.7事故责任的一般认定5.7.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事故发生的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和次要责任。5.7.1.1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承担事故的直接责任;5.7.1.2在直接责任中起主要作用的,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5.7.1.3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承担事故的领导责任;5.7.1.4对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的,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5.7.2确定事故主要责任的依据5.7.2.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重伤、死亡、重44、大伤亡事故,公司、项目部、工程处行政正职负主要责任:(1)发布违反有关安全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2)无视安监部门的书面报告,未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3)安监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4)未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5.7.2.2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由有关领导负主要责任:(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不懂安全操作知识,由安排工作者负主要责任;(2)施工中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安全交底就施工,施工负责人负主要责任;(3)施工技术措施有错误,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制者负次要责任;(4)安全设施不具备,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由组织施45、工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5)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由机械管理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工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由采购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7)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派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由工作安排者负主要责任;(8)违反分包单位承包工程项目范围的规定,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由招用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9)由于安监部门工作严重失职,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由安监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10)违章指挥施工,指挥者负主要责任。5.7.2.3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者由肇事者负主要责任:(1)违反安全交底规定;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46、律;(2)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3)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4)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5.8事故统计范围5.8.1统计在“本企业职工栏内”的伤亡事故:5.8.1.1由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含企业招用的临时农民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以下简称企业职工);5.8.1.2企业职工在施工区域内(包括修配场、设备材料堆放场、车库等)从事与施工有关的工作所发生的伤亡事故;5.8.1.3借调外单位职工到本企业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5.8.1.4聘用停薪留职职工和离退人员以及病、事假、公休假职工到本企业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47、;5.8.1.5企业职工或雇用外单位人员利用业余时间,采取承包形式,完成本企业临时任务所发生的伤亡事故;5.8.1.6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及在扑求火灾过程中造成本企业职工伤亡的事故;5.8.1.7职工乘坐本企业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参加集体活动或乘坐本企业通勤车辆、船只上下班途中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5.8.1.8本企业领导的多种经营企业,承包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5.8.2统计在“非本企业人员栏内”的伤亡事故:5.8.2.1 “非本企业人员栏内”系指本企业以外的人员,包括代训工、实习生、民工;参加本企业劳动的学生、现役军人;到企业进行参观、检查工作或其他48、公务的人员;劳改、劳教中的人员;外来救护人员以及由于事故造成伤亡的居民、行人等;5.8.2.2企业外来人员以个人名义承包企业工程项目发生的伤亡事故;5.8.2.3因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及在扑救火灾过程中造成的非本企业人员的伤亡;5.8.2.4非本企业人员乘坐企业交通工具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5.8.2.5非本企业人员的伤亡事故,在事故统计中应计入“伤亡人数总计”内。5.8.3统计在“电建安A表”(见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表1)“分包单位人员栏内”的伤亡事故:5.8.4分包给其他非电力企业施工,在工程承包上构成承发包关系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不论其承包形式和施工资历如何,49、应统计在“分包单位人员”的“伤亡人数”栏内。6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6.1 总 则6.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违章违纪行为,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6.2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贯彻“以功论赏”、“以责论处”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6.3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50、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用。6.4项目各级领导要积极带头执行本制度,支持安全员的工作,确保制度顺利实施。6.5对发生事故的处罚和处理意见,参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有关规定。6.6违章处罚对照表序 号违 章 内 容责 任 人罚 金(单 位:元)1擅自拆除或移动安全遮栏、设施施工人员2002在禁火区域擅自进行动火作业施工人员2003无工作票(施工作业票)作业责任人2004未按工作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实施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2005起重机械下班无安全措施操作工、起重工2006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内吸烟吸烟51、者2007口头约时停送电工作负责人2008无证或酒后驾驶厂内机动车辆驾车者2009发生违章被指出后仍不改正违章者20010严重未遂事故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30010011项目部每月未按要求召开安全分析会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10012项目部每月未按要求组织安全大检查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10013施工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员10014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无安全措施主任工程师10015事故处理时,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的第一责任人10016领导者违章指挥违章领导10017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工作安排者10018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班长10019一般未遂事故责任者20020隐瞒事故隐瞒者20021高处52、作业不挂安全带施工人员20022高处作业随意抛掷工具、材料施工人员10023转动设备无防护罩工作负责人10024脚手架被破坏破坏者10025使用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器施工人员10026受力钢丝绳无棱角保护措施施工人员10027带电设备无警告牌工作负责人10028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违章者10029禁烟区内吸烟吸烟者10030戴安全帽未系帽带施工人员3031工作结束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工作负责人10032工作票不随身携带施工人员5033作业前不召开班前会或不组织每周安全活动班长5034班前会或安全活动无内容、无记录,只搞形式班长5035损坏安全标志牌损坏者5036进入现场未按规定着装违章者5037酒53、后从事各种作业违章者5038使用不合格的梯子登高施工人员5039不按规定使用电动工具施工人员5040仓库提供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仓库负责人5041工作中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施工人员5042作业面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工作负责人5043乱接乱拉电源线、电焊、气割线施工人员5044高处作业未佩工具袋,较大工具无防坠措施施工人员5045现场气瓶安放安全距离不够施工人员5046脚手架搭设未挂牌责任人5047打磨时不使用防护眼镜施工人员5048戴手套操作设备转动部分施工人员5049违反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其它条文的责任人5020050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其它条文的责任人502054、06.7对施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排除或及时报告安全员从而避免事故发生等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将给予重奖。7分包工程与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7.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合格分包单位及临时工在施工中的管理,依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省公司闽电安2001119号文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7.2严禁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7.3质审查应在工程开工前进行,不得边开工,边审查。资质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可简化手续,不得延期办理。7.4分包单位55、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内容:7.4.1 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资质证书。7.4.2 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代为签订合同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7.4.3 由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7.4.4 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应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7.4.5 配备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7.4.6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合格分包单位必须配备有专职安全员,设有56、二级机构的合格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7.5. 分包工程项目和临时工用工时,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并附有安全施工措施,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施工措施要经过公司工程部、安全保卫部审查同意。用工合同也须列入相应的安全要求。7.6. 合格分包单位必须将第4、第5条所述内容的复印件交给安全保卫部一份备案。7.7. 项目部的安全责任7.7.1 各项目部对合格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合格分包单位在施工方面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项目部安监部门汇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违章作业必须坚决制止,并按规定接受项目部的处罚。各57、项目部必须将合格分包单位、临时工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有专人负责对其管理,严禁以“包”代“管”7.7.2 开工前,项目经理牵头,组织人员对合格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签字。7.7.3 在有危险的或易引发事故的区域内施工,项目部的施工负责人应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分包单位事先制定安全措施,经项目部的工程部门审查合格后派人监督实施。7.7.4 项目部应执行合同中规定的由公司承担的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等方面事宜。7.8. 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7.8.1 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事先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58、,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经公司安全保卫部审查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否则,所签订的工程合同无效。7.8.2 分包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中,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7.8.3 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须报给项目部工程部备案,必要时,项目部工程部有权抽考。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有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并将结果报给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59、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7.8.4 凡已注册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不得冒名顶替。 7.8.5 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7.8.6 分包单位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派人监护。7.8.7 分包单位应自觉接受项目部安监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项目部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其它紧急情况,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安监部门。7.8.8 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7.8.9 分包单位承建的项目,严60、禁再行转包。7.8.10 因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造成的各种事故,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承担全部经济损失,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并承担安全责任。7.9.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必须预扣分包单位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如有发生违章、违规或责任事故,则按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7.10. 项目工程部应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7.11. 项目工程部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在生产区域内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制止,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试行61、)进行相应的处罚,直至停止其工作。7.12. 临时工安全管理要求7.12.1 必须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列安全管理要求。7.12.2 规定临时工的衣着及安全帽的颜色,便于管理。7.12.3 经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考试合格后,佩戴出入证上岗。7.12.4 分散到班组参加电力生产工作时,必须由所在的班组负责人领导,并指定有经验的正式职工带领和监护下参加工作,并纳入本企业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7.12.5 用工单位应建立临时工履历档案,登记体检情况,安全教育和安规学习考试成绩。7.12.6 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7.12.7临时工进入高压带62、电场所作业时,还必须在工作现场设立围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开工前监护人应将带电区域和部位、警告标志的含义向临时工交代清楚,并要求临时工复述,复述正确方可开工。7.12.8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监护人离开现场时,应立即停止该临时工的作业。7.12.9 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统计、考核与固定职工同等对待。临时工从事生产工作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与固定职工相同。8安全工作例会制度8.1.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和文件精神,解决本项目中的安全施工和环境问题,及时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8.2. 项目63、部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施工和工业卫生的具体问题;检查本单位安全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8.3. 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工程部、综合部负责人、技术员、班长及专职安全员参加。8.4.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9安全用电管理制度9.1. 为加强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安全用电,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特制定本制度。9.2. 工程部为施工用电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供电部门的联系;负责本工程供电系统的调度。9.3.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对施工用电的布设、容量进行明确规定。9.4.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工程部、安保部审核批准后方64、可施工,竣工后应经上述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9.5. 现场施工电源必须根据施工要求,安全、经济、合理地进行设计。9.6. 参加施工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9.6.1 经医生检查无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聋哑、色盲和其他不适于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9.6.2 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知识及操作技术,持证上岗。9.6.3 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9.7. 确保用电安全的组织措施是:9.7.1 工作票制度;9.7.2 工作许可制度;9.7.3 工作监护制度;9.7.4 工作间断、终结和转移制度。9.7.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9.8 确保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是:9.8.1 停电;965、.8.2 验电;9.8.3 装设接地线;9.9.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应有完整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9.10. 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提出拆除申请,防止电源使用作业点无人管理。对没有及时提出拆除申请而又无人管理所造成的事故。由用电单位承担事故责任。9.11. 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地清扫和检修;在台风、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特殊性检查、维护,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9.12. 施工电源一般采用电缆敷设,电缆应设电缆沟及保护层,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道路时敷设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电缆中间接头不66、得装在套管内,要做好防护措施,并标示警告牌。9.13. 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线。9.14. 施工电源的二级、三级电气设备即作业面的动力箱、作业点的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9.15. 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9.16. 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座内使用。9.17. 用电单位要经常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查、试验。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保护器要及时调换。9.18. 施工班组临时用电的接引,应采用多股铜芯橡皮软电缆。严禁使用塑料护套线及塑料灯头线拉设。9.19.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加防护。9.20. 配电箱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67、,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好。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管理。9.21. 电动工具的使用应制定严格的借用制度,杜绝电动工具自身带病而仍外借使用。9.22. 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进行绝缘测试。9.23. 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9.24. 电动工具应装设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开关应就近安装在施工点上。9.25. 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提倡使用橡皮插头、插座。9.26. 使用电动工具时因故离开,暂停工作或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9.27. 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9.28. 电焊机的裸露68、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防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谐器被拆下后,机壳上下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9.29. 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其长度不宜大于5米。930. 照明的灯具、器具安装,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931. 照明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在金属构架上。在竹木脚手架使用照明时,应注意安全距离,防止引燃物体。9.32. 现场110V以上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不应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9.33. 在金属容器和金属管道,环境潮湿场所,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电缆69、隧道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934. 现场办公室、宿舍、工具间内的照明线,除橡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套管。9.35. 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开关必须装在室外,导线应采用防爆橡胶绝缘线或穿保护管。9.36. 施工现场电源的一级柜、二级箱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此接地点作为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外壳的保护接地点。9.37. 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接地截面应符合规定要求。9.38. 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它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挂钩。9.39. 低压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可利用金属构件、钢筋混凝土构件70、的钢筋等自然接地体,但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地线。9.40. 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一部分接地、一部分接零。10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10.1为了加强安全防护装备管理,规范安全防护装备的采购、使用、检修、保管和报废,特制定本制度。10.2安全防护装备是指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装置与设备的总称。10.3凡设备、机械上的安全装备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凡属电气方面安全装备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管理,消除装备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管理。10.4各种安全防护装备由物供中心负责采购,必须依据作业性质、条件及有关技术标准来进行正确的选择,安全防护装备生产厂家必须持有“二证”(生产许可证71、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10.5各类安全防护装备的采购和入库,须经过安全保卫部的认可。10.6各种安全装置应和主设备一样,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机械检修计划定期检修保养、校验和维护,确保完整、可靠、灵敏,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设备、机械档案。10.7安全防护装备的维修应遵守下列规定:10.7.1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10.7.2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10.7.3安全防护装备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维修、保养和人工润滑。10.8各种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若工作需要移动安全装置,事先必须征得安全保卫部的同意,并采取72、相应的补救措施,工作完毕后即时复原。10.9各种安全防护装备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10.10安全防护装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10.10.1主要结构、主要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经大修其性能已达不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10.10.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10.10.3凡属国家规定淘汰的,配件无供应来源的。10.10.4检查、试验不合格的,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换合算的。10.10.5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保卫部和工程部审批给予报废。11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1.1尘毒安全卫生管73、理制度11.1.1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粉尘伤害和职业中毒,加强尘毒卫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1.1.2使用单位提出购买有毒危害物品,必须填写申请购买危险品报告,清楚填写物品种类、数量、物品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等安全设施。11.1.3有毒危害物品必须由物资供应部门统一采购、储存、保管。11.1.4有毒危害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定期检查。11.1.5有毒危害物品,必须设专用仓库储存,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报警、灭火、防晒等安全措施。11.1.6使用单位领取有毒危害物品,必须填写危险品领用登记表,清74、楚填写领取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时间,交安全保卫部审批。11.1.7凡涉及有毒危害施工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经安全部门审核,报总工批准。11.1.8作业前,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主持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交底,使每个职工心中有数,并作好交底记录。11.1.9凡涉及有毒危害施工项目,必须设安全监护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齐备。11.1.10安全监护人必须在施工前检查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只有在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已交底、已正确无误、落实执行的情况下,方可同意开工,否则有权阻止施工。11.1.11凡进入设备容器、深井、隧道内进行有毒危害作业,必须办理“安全施工工作票”75、,施工人员必须穿戴适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等。11.1.12凡进入设备容器、深井、隧道内进行有毒危害作业前,要取样分析含氧量,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每隔2小时取样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施工人员,并应立即进行强制通风。11.1.13有腐蚀性物料或能使皮肤吸收毒物作业时,除配备足够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现场还应设有洗涤、喷淋或清水池等设施,医务部门应配备充足的急救器材和药品。11.1.14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废气、废渣必须妥善处理,排放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11.1.15施工结束,对施工剩余的有毒危害物品必须退回至76、物质供应部门,办理危险品清退手续,清楚写明物品名称、用途、退回时间、退回数量等。11.1.16施工期间必须做好预防伤害他人的安全措施,如设安全标志、警戒绳等。11.1.17对接触尘毒危害物品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健康体检档案。11.1.18企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尽快达到或接近国家卫生标准。11.1.19粉尘作业或扬尘点,必须采取密闭、除尘等综合防尘措施或实行湿式作业。11.1.20禁止在粉尘或者散放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11.1.21粉尘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戴口罩、风镜和披肩帽。11.1.22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计划,专款专用,不得挪77、用。11.1.23职工使用的防尘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1.1.24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11.2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本工程无射线安全卫生管理12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121为了确保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22小型机械、工器具由各使用单位机具管理员和工具库负责管理。123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和零部件。124小型机械、工器具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125小型机械、工器具由各使用单位机具管理员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部门、安全、质检等部门人员参加。126使用要求1261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78、的人员操作。1262机具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栏,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1263机具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1264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1265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1266电动的工具、机具必须接地或接零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1267电动或风动的机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其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或设备79、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他不稳定的地方使用电动或风动的机具。1268机械操作人员,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零食、不得酒后开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拖延不报或强行使用的,操作者应对事故发生负责;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1269每台小型机械、工器具应在醒目位置贴挂简洁明了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该机的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负责人姓名。12610机械使用的各种燃料、润滑油料、能源、替换设备配件、消耗材料必须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电80、压等级必须符合铭牌规定,防止机械事故发生。127检查、维护、试验1271小型机械、工器具应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试验,并应随即挂贴安全操作牌。1272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鉴定。修复后的机具应经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1273维修、调整必须在停机后进行。1274待修与完好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并用色标或标签加以区别。1275小型机械、工器具的检查、试验要求与周期见附件。128下列情况应予以报废:1281经检查、试验及修理后已起不到使用要求的;1282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和制造价格。附件:小型机械、工器具检查、试验要求与周期一、登高安全工81、具的试验标准名称试验静拉力试验周期外表查周期试验时间(N)安全绳(带)2205半年一个月5分钟升降板2205脚扣980竹(木)梯1765二、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要求序号名称电压等级(k)试验周期试验时间(min)交流耐压(k)泄漏电流(mA)附注1绝缘棒610一年54435154四倍相电压220三倍相电压2绝缘夹钳35一年5三倍线电压1102602204003绝缘手套高压六个月189低压2.52.54橡胶绝缘鞋高压六个月1157.55验电笔610六个月540发光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的25%20351056绝缘挡板610一年53020445807绝缘罩2044一年5808绝缘绳高压六个月5105/82、0.5m9核相器电阻管6六个月161.72.410101.41.7三、起重工具检查和试验的周期及要求 序号名称检查与试验的要求周期1纤维绳检查:绳子光滑、干燥无磨损现象一月试验:以2倍允许负荷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和显著的局部延伸一年2起重用钢丝绳检查:(1)绳扣可靠,无松动现象;(2)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3)钢丝绳断丝数在规程规定的限度内一月试验:以1.5倍允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及显著的局部延伸现象一年3链条葫芦检查:(1)链节无严重锈蚀、无裂纹,无打滑现象;(2)齿轮完整、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3)撑牙灵活,能起刹车作用;(4)撑牙平面的垫片有足83、够厚度,加荷重后不会打滑;(5)吊钩无裂纹、无变形;(6)润滑油充分一月试验:(1)新装或大修后,以1.25倍允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再以1.1倍允许荷重作动力试验,制动性能良好,无拉长现象;(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允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一年4滑轮检查::(1)滑轮完整灵活;(2)滑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3)吊钩无裂纹、无变形;(4)润滑油充分一月试验:(1)新装或大修后,以1.25倍允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后,再以1.1倍允许荷重作动负荷试验,无裂纹;(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允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一年5绳卡卸卡等检查:丝扣良好,表面无裂纹84、一月试验:以2倍允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一年6电动和机动卷扬 机检查:(1)齿轮箱完整,润滑良好;(2)吊杆灵活,连接处螺丝无松动或残缺;(3)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断丝数在规定范围内:(4)吊钩无裂纹、无变形;(5)滑轮杆无磨损现象;(6)滚筒突缘高度至少比最外层钢丝绳表面高出该绳直径的两倍;吊钩放至最低时,滚筒上的钢丝绳至少剩5圈,绳头固定良好;(7)机械传动部分的防护罩完整,开关及电动机处壳接地良好;(8)卷扬限制器,在吊钩升起距起重构架300mm时吊钩会自动停止;(9)荷重控制器动作正常;(10)制动器灵活良好一月试验:(1)新安装或大修的,以1.25倍允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85、试验后,再以1.1倍允许荷重作动力试验,制动良好,钢丝绳无显著的局部延伸;(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允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一年7千斤顶检查:(1)顶重头形状能防止物件的滑动;(2)螺旋或齿条千斤硕的防止螺杆或齿条脱离丝扣的装置良好;(3)螺纹磨损率不超过20%;(4)螺旋千斤顶的自动制动装置良好一月试验:(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结果不应有裂纹、显著局部延伸现象;(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一年注:1、新的起重设备和工具,允许在设备证件发出日起12个月内不需86、重新试验。 2、一切机械和设备在大修后必须进行试验,而不受规定试验期限的限制。 3、各项试验结果应作记录。13防火防暴安全管理制度13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32项目部必须把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纳入正常工作范围之内。133项目部应在各阶段明确防火、防爆重点部位,制定防范措施。134项目部应结合实际,在各阶段、各季节做好防火、防爆检查工作。135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项目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136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一、二级火工作票制度。137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应设消防器材。138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87、验,保持灭火机有效;消防砂桶(箱、袋)、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放置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139下班前要检查一下所在岗位是否还有火星或其他火源。1310禁烟、禁火区内严禁烟火,并设置“严禁烟火”的警告牌。1311从事焊接、切割工作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应特别注意对设备、电缆的保护。1312蓄电池室自安装开始严禁烟火。1313电缆通电前,应做好电缆的防火防堵工作。1314使用喷灯的工作场所不得靠近易燃物。1315采用易燃材料包装或设备本身必须防火的设备,严禁用火焊切割的方法开箱。1316熬制沥青及调制冷底子油应在建筑物的下风向进行,距易燃物不得小于10m,严禁在室内进行88、。1317进行沥青冷底子油作业时必须通风良好,作业时及施工完毕后的24小时内,其作业区周围30m内严禁明火,在室内施工时,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1318爆破工作前应编制爆破技术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爆破施工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同意。1319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参加爆炸物的运输、保管和爆破工作。爆破工应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320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眉之急、易爆物品。1321易燃、易爆区域的门应向外开,屋顶应用轻型防火材料,照明需用防爆灯。1322工具间、仓库内不得使用60W以上电灯泡,严禁用碘钨灯取暖。14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41为了加强机动车辆的89、安全管理,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42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监督、考核、保障制约机制,落实责任制,对所管辖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有效制约。143必须经常督促检查所属单位车辆交通安全情况,把车辆交通安全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及时总结,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144必须认真执行国家交通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安全管理措施,做到不失控、不漏管、不留死角,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到位,保障车辆运输安全。145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146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队伍素质。90、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按规定参加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年审,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技术水平。对考试、考核不合格或经常违章肇事者不准从事驾驶员工作。147车辆要求1471车辆必须由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方准驾驶。限于厂内行驶的车辆不得到厂区外行驶。1472限于厂内行驶车辆采用属权管理的办法,由车辆所属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1473各种车辆应按规定做好保养和维修记录。1474各种车辆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对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检修维护,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91、。148车辆装载1481调度人员在下达运输作业计划前,应事先掌握运输线路和货物情况。下达计划时,应将货运路线、装卸场所和安全注意事项向驾驶员交待清楚。1482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数量。1483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超高、超重、超长运输,如确实需要,须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行驶,并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1484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板要关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装载散状、粉状或液态货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1485随车装卸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14851载运大、重货物未靠紧车厢前栏板时,92、货前不得乘人;14852载运高度超出车厢栏板上,货上不得乘人;14853不得坐在车厢栏板上,车辆未停稳前,不得上、下车;149机动车驾驶员除应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49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1492不得驾驶与证照不相符的车辆;1493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1494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超载行驶。1495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得驾驶车辆;1496试车时,必须挂试车牌照,不得在非试车区域内试车。1410机动车辆的货物装卸14101机动车驾驶员应负责监督装卸作业。用吊车装卸货物时,机动车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应离开93、车辆。14102装卸时应按货物堆放顺序进行作业。14103装卸成件货物,应靠紧稳固。对能移动的货物,应使用支杆、垫板或挡板固定。高出车厢栏板的货物,应使用绳索捆绑牢固。1411任何驾驶员均不得私自出车办与本单位生产工作无关的事,包括不得将车外借,违反者,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罚;造成交通事故按公司奖惩制度给予相应处罚。15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制度15.1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负全面的领导责任。15.2 项目工程安全部门主持日常的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工作,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协调并监督各方的安全管理工作。15.3项目工程部负责组织各施工单位94、做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把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各施工单位并监督其实施。15.4项目部各施工单位负责人是本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15.5项目部要建立和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管理和实施办法,要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3.8 其它职责见国电公司2002年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16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6.1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安全设施管理,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确保职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16.2安全设施种类: 1)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 2)速差自控器; 3)废料垃圾通道(含附属设施95、); 4)安全围栏; 5)活动支架; 6)高空摘钩及对口走台托架; 7)高处水冲冲式厕所(含附属管道、设备),干式厕所; 8)安全网; 9)手扶水平安全绳;10)电焊机集装箱及二次线通道(含快速接头、通风设备,但不包括电气设施); 11)孔洞盖板、临时防护栏杆、爬梯; 12)安全隔离电源; 13)施工配电盘集装箱(不包括电气设备); 14)漏电保安器; 15)安全标志; 16)施工电梯; 17)主厂房施工消防水系统; 18)低压配电盘; 19)便携式卷线电源盘; 20)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场所); 21)集中广式照明设施; 22)锅炉与电梯连接通道弹簧门; 23)施工吊篮; 24)安全绳; 2596、)三防油布。16.3 采购 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检验合格的安全设施有: 1)安全自锁器 2)速差自控器 3)漏电保安器 4)施工电梯 5)低压配电盘 6)便携式配电盘 7)施工吊篮 8)安全绳 9)三防油布16.4制造 凡制造件参照公司编制的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标志规范。16.5管理16.5.1 安全设施的采购、制造、安装及投用前须经安全部门验收、检查和试验,确保安全使用。16.5.2 安全设施与施工发生矛盾需临时拆除时由班组长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批。(见附件:安全设施变更审批表)16.5.3 各单位应妥善保管,使用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完好使用。97、16.6具体要求16.6.1 安全自锁器的配套缆绳、安全网、安全绳必须用防火材料。16.6.2 废料垃圾通道应由专人清理,且应在非施工期间。16.6.3 手扶水平安全绳二头宜用花兰螺栓拉紧。16.6.4 漏电保安器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检查。16.6.5 施工电梯必须专人操作,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取证。16.6.6 施工电梯投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和试验,符合有关要求,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16.6.7 安全通道上禁止堆放物件、设备等。16.6.8 施工吊篮投用前应进行验收检查,钢丝绳必须有防棱角措施和防被切割、被引弧措施。16.6.9 三防油布进库前应进行防火试验。16.6.10 废料垃圾通道、高处水冲式98、厕所、电焊机集装箱、施工配电盘集装箱等宜推行定置管理。16.7报废16.7.1 经检查、试验及修理后已经达不到保障安全作用的;16.7.2 转运、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和制造价格的。17生活卫生监督管理制度17.1生活垃圾管理制度17.1.1住宅楼和临建楼都要设置相应容量的垃圾收集容器,并设有明显标记;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23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17.1.2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17.1.3特种垃圾的收集,必须用设有明显标志、能防止污染扩散的密封容器。17.1.4蝇、蚊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199、7.1.5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日产日收,无积压,不腐烂发臭;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废弃物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不得随意投放,定期清除。17.1.6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车走地净。垃圾应直接送至指定的转运站或处置场。17.1.7各住户应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和其他要求,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场所。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场所。17.1.8生活区全体人员都应当维护环境卫生,遵守生活区有关规定,不得乱倒、乱扔垃圾。17.1.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100、不得任意搬动、拆除、封闭和损坏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容器。17.1.10大件生活垃圾,物业公司应当及时组织人员或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运至规定场所。17.1.11收集、搬运生活垃圾,应当保持住宅区内的环境整洁,不得泄漏、散落和飞扬。17.2公共厕所管理制度17.2.1厕所的附近和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统一标志。17.2.2厕所内部应空气流通、光线充足、沟通路平;并应有防臭、防蛆、防蝇、防鼠等技术措施。17.2.3厕所应设置冲洗设备、洗手盆和无障碍通道。17.2.4厕所的粪便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河道或水沟内。有污水管道的地区,应排入污水管道;没有污水管道的地区,应建化粪池等排放系统。17.2.101、5单独设置的小便池应隐蔽、文明、卫生。17.2.6厕所外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应放置整齐。公厕四周35m范围内,应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17.2.7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17.2.8应定期清除厕所贮(化)粪池粪便,保证粪水不溢。17.2.9厕所清掏作业结束后,应盖严粪口,并及时清洗场地和清掏工具。17.3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7.3.1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食堂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17.3.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17.3.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102、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17.3.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7.3.食堂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17.3.5.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17.3.5.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17.3.5.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103、定型包装食品;17.3.5.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17.3.6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17.3.7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17.3.8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17.3.8.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17.3.8.2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17.3.8.3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17.3.8.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1104、7.3.8.5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17.3.9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17.3.10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17.3.11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17.3.1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105、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放。17.3.13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17.3.14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17.3.15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使用的餐饮具。17.3.16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17.3.17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106、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17.3.18职工用餐场所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职工就餐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17.3.19当发现或被职工(包括用餐者)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食堂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17.3.20食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按款分开,防止污染。17.3.21供用餐者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107、要求。17.4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本工程不存在二次供水五、招待所管理制度 本工程没有设置招待所18加班加点控制管理制度项目部应有计划地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劳动效率,保证正常工作日的工作质量和数量,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休息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加点的,属项目部人员应提前由有关单位或部室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项目经理审批;属公司机关、各工程处及非独立法人单位的经所属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凡事后补办加班手续的一律无效。19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19.1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为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促使女108、职工参加生产劳动,保护女职工劳动力资源,从而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 “双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细则、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公司集体合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9.2凡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对男女必须一视同仁, 禁止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女工。19.3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凡适合女职工从事的工种、岗位,各部门、班组不得拒绝安排女职工工作。并且坚持保障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19.4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19.5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级及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19.6女职109、工在怀孕期间,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该根据医疗保健部门的证明,适当调整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19.7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连续工作工种的,在每班劳动时间内应安排四十至六十分钟的休息,并且不扣减出勤时间。19.8女职工哺乳期间,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19.9女职工特殊假期满,因病不能工作的,经过医疗保健部门证明后,其继续休息期间的待遇,按职工病假处理:110、19.10应按照工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设置相应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卫生设施,实行与其他基础建设同时设计、同时审查、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19.11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公司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19.12职工因为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按劳动部颁发的规定执行。20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20.1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好各类安全施工作业票,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0.2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111、目:20.2.1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单机双钩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吊装作业;20.2.2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20.2.3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20.2.4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20.2.5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20.2.6杆塔组立、架线作业、重要越线架的搭设和拆除;20.2.7土石方爆破、导地线爆压;20.2.8其它危险作业。20.3安全施工作业票分类、适用112、范围20.3.1吊装作业工作票(附件一) 适用范围:20.3.1.1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吊装作业;20.3.1.2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20.3.1.3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20.3.2一、二级动火工作票(附件二、三) 适用范围: 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20.3.3例闸操作票(附件四) 适用范围: 倒闸操作20.3.4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附件五) 适用范围:20.3.4.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20.3.4.2113、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20.3.5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附件六) 适用范围:20.3.5.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20.3.5.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20.3.5.3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20.3.5.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20.3.5.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20.3.6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附件七) 适用范围:20.3.6.1特殊高处脚手架作业;20.3.6.2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114、器内作业;20.3.6.3土石方爆破,导地线爆压;20.3.6.4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20.3.6.5超高、超宽、超长、超重物件的运输;20.3.6.6其它危险作业。21施工现场出入管理制度21.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均应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主动出示胸卡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21.2外单位联系工作人员,征得工程项目部同意,借用安全帽,凭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21.3工程车辆须主动出示项目部发放的施工车辆出入证方可进出施工现场。 21.4施工现场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收、捡破烂及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翻越围墙和围栏。21.5未经项目部领导和有关部115、门的同意,施工现场内禁止录像、摄影。21.6凡进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车辆都应自觉出示出入证,并接受保卫人员的询问,并服从检查。21.7所有物资进出施工现场,应自觉接受保卫人员的检查,发现可疑或来历不明的物品,保卫人员有权予以扣留并报告工程项目部,及时查清情况。21.8机动车辆按限速要求在施工现场行驶。二轮摩托车、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应停放在临时停放点,不准在施工进出主干道上停放上述车辆。21.9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工程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22成品保护管理制度22.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树立制成品、成品的保护意识,加强已完116、工项目的制成品、成品的保护,保持制成品、成品的原始性。22.2 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征得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书面或口头同意,并已告本措施规定,否则一概不得入内。22.3各施工队必须设成品保护监护人一名,负责本单位施工区域内的成品保护工作,对设施及已完成施工项目进行监护,有权管理作业范围内的施工人员,对有可能损坏设施或施工成品的行为加以制止,不听从管理者,野蛮施工人员,应记录下姓名,报项目部,从而进行经济处罚。22.4施工作业人员,要注意对成品的保护,特别是基础、门窗、地面、墙面、路沿、电力设备、仪表盘柜、钢结构品不得污染和损坏,遵守如下基本措施要求:22.4.1设备安装后实施遮盖保护。2117、2.4.2在设备上方或周围存在危及设备安全的作业时,对设备进行隔离保护。22.4.3成品楼层地面、砼结构梁柱与墙面、楼板等确因施工需要凿洞,必须征得施工管理部门的同意,并使用专用工具施工。22.4.4各种设备、材料安装就位前进行清洁,安装后采取成品保护措施。22.4.5电气仪表盘柜、合成绝缘等安装后,不得站在其上进行作业活动。22.4.6因施工需要在钢结构、建筑物楼面(墙面)、电力设备等处施工作业活动时,作业工具、作业人员应保持洁净,防止“二次污染 ”。22.4.7油漆、粉刷、起吊、电焊、气割等工作,采取主动保护原则,防止对其它成品、制成品造成污染和损坏。22.4.8听从监护人的管理,不能随意118、施工,如不遵守此规定,或监护人监护不力,视行为的严重程度处以不同数额的经济罚款。22.4.9下道工序的施工人员要保护上道工序的已完工作(成品),不能只因自己施工方便而对成品造成损坏;如施工前,发现成品已经损坏,则立即报告项目部成员得知,否则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22.5对成品、半成品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按公司违章作业处罚实施细则执行。2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管理制度23.1基本要求与规定23.1.1工程部设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基金帐户。23.1.2各专业施队进入施工现场,按承包合同要求,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51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23.1.3各工程项目部在本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安全文119、明施工保证金实施细则。23.2安全文明保证金扣罚标准23.2.1工程项目部每月一次对专业施工队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量化考核评比,平均分低于80分者,每降低1分,扣减安全文明保证金5。23.2.2属于以下违章行为,每人次扣减安全文明保证金1002000元。 无安全施工作业票、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没有履行交底手续等,无票操作等; 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跨越、土方开挖、模板安装与拆卸、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工程等无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现场作业无专人安全监护;场基坑超过2米没有围栏防护、孔洞无盖板;登高作业(2米以上)有使用安全带或酒后登高作业的;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120、帽或戴安全帽不规范; 使用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外协工、临时工;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不符合安全距离或无人监护;电工、爆破、电焊、垂直运输、叉车、大型起重设备等特殊工种无证作业,或酒后驾作业;配电箱、电动机械未做保护接零、接地,无漏电保护器的;或施工电线破损的。不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管理,其态度恶劣或行为较为严重的。23.2.3施工现场一般作业性违章,每人次扣减安全文明保证金100元。23.2.4施工现场装置性违章,每人次扣减安全文明保证金200元。23.2.5施工现场指挥性违章,每人次扣减安全文明保证金500-1000元23.2.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违章,每人次扣121、减安全文明保证金200-300元23.2.7造成二次污染违章,每人次扣减安全文明保证金100-300元23.2.8专业施工队未执行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措施,其发生的实际费用由工程项目部从安全文明保证金扣除。附件一: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吊 装 作 业 工 作 票 编号: 设备情况设备名称设备实际重量T就位标高及位置准备吊装时间月 日 时设备重心位置配合吊装负责人吊装技术要求设备情况填写人使用吊装机械情况起重机械名称额定起重量T起吊时扒杆幅度(角度) 米 度允许起重量T就位时扒杆幅度(角度) 米 度允许起重量T采用千斤绳情况千斤绳安全系数吊装技术负责人吊装指挥人起重机负责司机吊装作业等级安122、全技术措施 吊装措施填写人:审核签字委托单位施工单位机械化工程处工程部安全保卫部总工程师注:设备情况由委托单位填写,然后交施工单位填写机械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本票一式三份,委托单位、施工单位、安全保卫部各存一份,并于吊装前一天办理。附件二:一 级 动 火 工 作 票 编 号:动火部门班 组动火负责人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动火工作内容(示意图)申请动火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审批人签章项目负责人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动火工作票签发人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运行许可人签字: 工作负责人签字: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123、施已符合要求。可燃性、易燃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测定合格。消防监护人签字:允许动火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项目负责人签字: 动火执行人签字: 安全保卫部负责人签字:动火部门负责人签字: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字:动火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动火执行人签字: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字: 消防监护人签字:备 注: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本工作票一式三份,动火部门、安全保卫部各存档一份,动火现场一份备查。附件三:二 级 动 火 工 作 编号: 动火部门班 组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动火工作内容(示意图)申请动火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 至 年 月 日 时 分结124、束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审批人签章动火部门负 责 人安全人员保卫人员动火工作票签 发 人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运行许可人签字: 工作负责人签字: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已符合要求。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测定合格。 消防监护人签字:允许动火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工地负责人签字:安全人员签字:保卫人员签字: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字:动火执行人签字:动火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 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字: 防监护人签字:备 注: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本工作票一式三份,动火部门、安全保卫部各一份,动火现场一份备查。附件四:倒 闸 操 作 票 编 号:操作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终了时间: 日 时 分操作任务:顺序操作项目 备 注:操作人: 监护人: 值班负责人: 值长:附件五:安 全 施 工 作 业 票安字第 号 日期: 年 月 日施工单位施工班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内容:安全施工措施(必要时可另纸填写)填报单位领导填报人安全保卫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总工程师批示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