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鸭河口电厂特殊作业工种和电梯安全管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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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9257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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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特殊作业工种安全管理标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特殊作业工种安全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劳动部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3 管理职能3.1 生产技术管理部负责电工和司炉工的管理。3.2 安监保卫部负责其余特殊作业工种的管理。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基本定义4.1.1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作业有关的其他人员和作业周围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4.1.2特种作业人员:2、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4.2 特种作业范围4.2.1电工作业:发电、送电、变电、配电的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试验等作业。4.2.2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气焊、气割、手工电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焊剂层下电弧焊等作业。4.2.3建筑登高架设(架子工)作业:建筑、安装、维修施工中2米以上的脚手架设、拆除和建筑起重提升设备的架设、拆除等作业。4.2.4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行驶在公司区内的各类机动车辆和专用机动行驶机具的驾驶作业。4.2.5起重机械作业:起重机械的司机和起重机械作业的指挥,司索挂钩作业。4.2.6电梯驾驶作业(自动电梯除外)。4.2.7锅炉司炉作业(包括化3、验人员):按劳动人事部1987年颁发的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Q/YHK-203.09-2002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4.3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4.3.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工作时间1年以上,具有基本操作技能。4.3.2担任特种作业人员,应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基础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训练,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申请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备案。4.3.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市劳动局审查或培训发给统一印制的特种作4、业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4.3.4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必须调离证件所允许的工作时,应由安监保卫部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4.3.5凡按国家规定退休、退职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安监保卫部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4.3.6凡脱离本工种岗位半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监保卫部审查合格后方可恢复原工种独立操作。4.3.7特种作业人员移地工作时,经所到地区的发证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继续从事原工种作业操作。4.3.8凡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复审,复审期为2年。4.4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4.4.1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作业。4.4.2正确使用作业工具、设备,并认真进行维5、护保养。4.4.3当作业工具、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4.4.4努力学习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4.4.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向本公司安监保卫部反映有关情况。4.5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4.5.1特种作业工种的管理:电工、司炉工的管理及培训归生产技术管理部,其余归安监保卫部,无论是在公司内培训,还是送出代培,各自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4.5.2各部门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凡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以违章指挥论处,按考核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章作业或造成事故者,安监6、保卫部有权扣证1至12个月,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5.3各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负责,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不安全作业。对有故障或不能保障安全作业的工具、设备、设施等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4.5.4根据“一专多能”的要求,允许一名职工同时掌握多项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技术,但必须严格按特殊工种要求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4.5.5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费用由公司或各维护单位统一支付,对培训、复审考核不合格者,补考费用由本人负责。4.5.6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不慎遗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并附17、寸免冠照片一张,补证费自理。4.5.7特种作业人员要服从安监保卫部和生产技术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5 检查与考核5.1 本标准由安监保卫部负责检查与考核。5.2 本标准与公司有关经济责任制挂钩。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安监保卫部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初 审: 审 核: 批 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电 梯 安 全 管 理 标 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梯安全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梯安全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8、规定3 管理职能3.1 安监保卫部负责公司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3.2 检修部负责电梯的维护和安全管理。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总则4.1.1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电梯的使用安全,电梯维护、检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经省、市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审核,并持有从事电梯安装、检修业务“安全许可证”的单位。4.1.2为了加强对我公司电梯的安全管理,防止设备原因或人员过失操作而造成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对本公司电梯的使用、维护、检修管理特制订本标准。4.2 电梯安全认可4.2.1新装电梯应是取得国家颁发许可证单位的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机械安装图、电气安装图等。4.2.2电梯9、安装、维护、检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经省、市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审定取得“安全许可证”的单位。4.2.3使用的电梯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安全检验合格,并发给“安全检验报告书”和“安全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应悬挂于电梯厢内。4.2.4电梯大修后须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该项检验报告与定期校验报告,“安全使用许可证”上所注大修内容和检验日期记入该设备台帐。4.2.5电梯维护人员要对所管辖设备的特性、操作步骤、故障处理熟悉掌握。4.2.6电梯维护人员应妥善保管电梯的机房钥匙,机站门锁钥匙,三角钥匙以防流失发生意外。4.3 电梯使用与管理4.3.1电梯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10、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电梯。4.3.2电梯操作人员使用电梯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情况,任何一层厅门、轿厢门未关好,电梯均不会启动,严禁将门接点短路。4.3.3电梯轿厢内应挂有标示牌,标示牌上应写明电梯总载重量、一次载客人数,严禁超载运行。遇人员过多应分批接送,货物应均匀放入在轿厢底板平台上,保持电梯承重平衡。4.3.4电梯内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发现磨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必须及时处理。未消除的电梯应停止使用,严禁擅自解除安全保护设备。4.3.5电梯操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电梯维护人员应经常巡视电梯运行情况。4.3.6电梯内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必须装载危险品需经公司安监部门11、同意或批准。并应按部颁规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装载。4.3.7乘用电梯携带物品,严禁超长、超宽、超载,对不听从劝阻者,操作员有权拒绝驾驶,并报告有关部门作违章处理。4.3.8轿厢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将轿厢停止后再换向启动行驶。4.3.9禁止操作人员乱揿电梯按钮,拨动电梯控制开关,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不听劝阻者报公司有关部门作违章处理。4.3.10禁止撬开厅门、轿厢门擅自驾驶电梯,违者作严重违章处理。4.3.11乘客在任何情况下身体不得依靠在厅门、轿厢门上,严禁在厅门、轿厢门处停留。更不允许在轿厢门、厅门开启情况下,揿应急按钮开动电梯。4.3.12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故障中途停运时,12、严禁爬出轿厢,应立即电话联系,由负责维修人员前来处理。4.3.13电梯通道及机房门口严禁堆积杂物,道路应保持整洁畅通。4.3.14电梯发生火灾时,操作人员必须尽快在安全楼层停车,把乘客引到安全地方,并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灭火,必要时报火警。4.4 电梯维护和检修4.4.1电梯每使用一年应定期进行技术检验一次,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检测合格后发给“定期检测报告”和“定期检验合格证”,否则安全使用证无效。电梯大修周期为二年。电梯大小修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4.4.2电梯的机房内要保持整洁,设备要定期保养、清擦。机房要保持通风,并采取防雨措施。4.4.3检修电梯时使用的行灯,电压必13、须在36伏以下,电气用具外壳必须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4.4.4电梯维修人员需持有“电梯维修工操作证”,严禁无证作业。4.4.5电梯维修保养时,不得少于两人,严禁酒后操作。4.4.6电梯维修保养时,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4.4.7电梯在维修保养时,不允许载客或载货,维修人员必须掌握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4.4.8在机房维修保养,严禁在曳引机转动时作业,调整抱闸时,严禁挡开抱闸弹簧,修抱闸时,一定要有措施防止溜车。机房检修时,必须保证开门、轿门关好后方可开车,严禁在厅门敞开情况下开动轿厢。4.4.9非维修保养人员严禁进入轿厢顶上,打开厅门必须看清楚轿厢所处的14、位置,绝对没有问题,方可上轿顶工作。进入轿顶,首先断开急停开关,再持有关开关置检修状态。轿顶启动电梯前,需提醒他人,无问题时,方可行。行驶时,切勿将身体探出防护栏。4.5 电梯作业4.5.1在底坑维修保养前须切断电梯的急停开关或动力电源再到底坑工作。底坑工作完需开车时,维修人员一定要注意所处的位置是否安全,防止意外;底坑作业须有照明灯;底坑工作不允许机房、轿顶等处同时检修,以防意外。4.5.2电梯作业完成后,须将维修情况记入设备台帐。4.5.3电梯的技术管理由公司检修部负责、维护单位按合同负责实施有关维护检修工作。5 检查与考核5.1 本标准由安监保卫部负责检查与考核。5.2 本标准与公司有关经济责任制挂钩。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安监保卫部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初 审: 审 核: 批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