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公司精细化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9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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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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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精细化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二一四年十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第二章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2第三章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23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9第六章 安全检查制度42第七章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43第八章 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49第九章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51第十章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51第十一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56第十二章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制度60第十二章 危险岗位操作规程书面告知制度60第十三章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1第十五章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63第十六章 涉及铁路营业线、公路施工安全制度64第十七章 瓦斯隧道施工2、安全管理制度64第十八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5第十九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5第二十章 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66第二十一章 安全奖惩考核制度66第二十二章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73第二十三章 安全质量“红、黄、白”牌监察通知书卡控暂行办法74第二十四章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81第一章 总则根据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手册,项目组建完成后,项目部应按照公司及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编制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法文件目录清单,制定切合实际满足项目安全管理的21项基本制度,报经项目部经理签发后执行,各制度汇编成册,形成管理制度汇编。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3、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贯穿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股份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总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股份办发安质201322号)的通知,集团公司集司安质【2013】275号关于印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精神,结合市政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 本责任制按照“领导负责、分工负责、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4、全,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根据公司领导和职能部门,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对保证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的各项要求,明确其岗位应履行的安全职责。第三条 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本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本部员工。第二章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第四条 董事长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要求。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四、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五、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六、领导并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级领5、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七、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五条 总经理一、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按国家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五、按国家法规要求,审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七、组织制定6、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八、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分析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批复、认定各项目经理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决定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意见。九、协调分管副总经理、指导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十、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六条 党委书记一、党委书记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政治领导责任。二、将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议程,充分发挥党政工团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决议。三、主持召开党委会议,提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安排7、与措施。四、指导、督促和检查公司及项目两级党组织加强安全生产中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发挥服务保证作用。五、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第七条 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一、在总经理领导下,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三、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四、负责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一般事故(相当于伤害程度死亡)及以上事故的现场抢8、险救援工作。五、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六、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批复、认定各项目经理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等事项提供相关的统计分析数据、制度依据及建议意见等。七、组织编制、审查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监督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八、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九、组织、参与一般事故(相当于伤害程度死亡)及以上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十、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八条 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经营)一、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和“谁主管9、,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负责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组织分管内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完善。四、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五、督促、检查分管内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按照总经理的安排,组织、参与一般事故(相当于伤害程度死亡)及以上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第九条 党委副书记一、在党委书记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要求。三、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10、作的意见和建议。四、组织制定并实施加强安全生产中思想政治工作安排及措施。五、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六、指导、协调党、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七、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中的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第十条 纪委书记一、在党委书记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要求。三、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对各项目经理部及本部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六、组织指导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11、进行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一条 工会主席一、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三、组织工会建立健全公司劳动安全监督体系。四、组织工会劳动安全监督人员或职工代表,对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和建议。五、组织工会配合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六、组织工会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七、指导和督促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八、对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审议。第十二条 总工12、程师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三、确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科研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在组织企业技术发展规划以及审核科研、设计、施工等技术方案时,坚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四、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等工作。五、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完善。六、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八、按照总经理的安排,组织、参与一般事故(相当于伤害程度死亡)及以13、上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第十三条 总经济师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三、参与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查等工作。四、组织、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完善。五、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七、按照总经理的安排,组织、参与一般事故(相当于伤害程度死亡)及以上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第十四条 总会计师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二14、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三、参与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查等工作,侧重安全措施费的审查。组织、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完善。五、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六、参与编制、审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第十五条 法律顾问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三、参与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查等工作。四、组织、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15、预案的制定与完善。五、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六、组织有关部门为研究、分析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等工作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依据及建议意见。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一、在董事长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三、参与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查等工作。四、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完善。五、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六、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第三章 各总师副职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七条 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16、总会计师一、在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的领导下,对相关业务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三、协助分管领导组织业务内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完善。四、指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五、督促、检查分管内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按照分管副总经理的安排,组织、参与一般事故(相当于伤害程度死亡)及以上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总监一、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的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相关领导责任。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17、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三、按照国家、行业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符合性、完善性、有效性。四、依据本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与指导。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第四章 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九条 部门通用安全生产责任公司本部各部门应按照“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的原则,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责任到岗,措18、施到人。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确保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本部各部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部门,须按期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并提供会议决策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及统计分析成果。第二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一、组织相关部门,为公司董事会研究、决策重大安全生产事项提供相关资料。二、负责董事会、监事会及其日常办事机构安全生产资料的统一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 综合办公室一、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信息、资料的初步辨识,及时呈送主管领导批示。二、牵头组织全公司大型安19、全生产方面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公司主要领导讲话。三、按照工作要求,参与一般事故(相当于伤害程度死亡)及以上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工作。四、负责公司本部小车班驾驶人员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保证安全行车。五、保证安全生产应急事项的车辆使用。六、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归档资料的统一管理工作。七、协调公司办公场所、食堂等其相关电力、通信、空调、电梯、给排水等设备的使用安全运行、环境保护等归口管理工作。八、协调本部有关部门和物业管理公司对本部办公、生活场所进行用电、防火等内容的安全检查。第二十二条 党群工作部一、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报纸、电视、板报等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20、法规,宣传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二、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员工守则、文化手册、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加强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促进企业生产安全。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舆论应对机制,做好信息披露和舆论引导工作。四、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教育、检查、调研及事故处理等工作。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好党内活动,促进安全生产。 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公司本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21、主要职能、定员编制、岗位等工作。三、牵头组织公司本部及各项目经理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四、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依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落实相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五、在干部的考核、推荐、选拔、任免等工作中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六、制定与贯彻奖惩考核制度时,将安全列为考核指标之一;负责制定工资总额与安全、效益挂钩考核,并按规定考核。七、负责制定员工“两纪”方面的制度和奖惩办法,并深入现场检查。八、全面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联系工业卫生监测,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九、负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员工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事有毒有22、害作业人员健康档案,对不适宜担任原工作者,应建议进行工作调整。十、负责督促检查工地卫生防疫、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公司本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费用正常使用。二、负责公司本部及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预算管理工作指导,负责组织各项目经理部预算管理的编制、执行、调整、考核及分析工作。三、负责各项目经理部事故罚款及处罚的收取与管理,并按规定用途、程序进行使用。四、指导、监督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第二十五条 市场营销部一、在标前调查、标前会议、编标、投标过程中,注意收集投标项目有关安全生产信息资料,开23、展调查研究,把业主的安全生产要求及我方承诺纳入投标施工组织,指导中标后施工安全工作。二、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必要经费支出,精打细算,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三、投标工程中标后,负责将业主的安全要求及公司承诺等有关信息准确传递到工程部。四、负责组织、指导各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按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费用计取的相关规定,在二次经营报价中合理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来源。第二十六条 工程部一、负责组织公司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建立并实施公司重大风险项目的分级管控制度。二、牵头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生产作业计划中相关安全生24、产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三、组织工程项目国家、行业规范、标准,企业标准等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以及项目重大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查等工作。四、参与指导各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按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相关规定,在二次经营报价中合理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来源。五、负责及时布置工程项目季节性(如防洪、防寒)的施工安全工作,监督、控制企业在恶劣气候、自然灾害发生时应急响应管理工作。六、负责制订和落实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和环保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响应预案的编制与控制工作。七、按照公司应急响应的相关规定,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环保突发事件的调查25、处理工作。八、保证工程调度信息畅通,确保上级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命令、通知及时下达,以及各项目经理部的相关信息及时传递到位。第二十七条 安全质量部一、负责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二、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公司本部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行综合协调和监督职能,对公司本部、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在建项目履行监督检查、抽查职能。三、负责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参加应急准备、响应、演练等,并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生产安全突发事故(26、事件)的信息传递与报告,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组织参与一般事故(相当于伤害程度死亡)及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四、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提出各项目经理部季、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建议指标,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建议意见。对各项目经理部发生的一般事故(相当于伤害程度死亡)及以上事故进行处理。五、组织各项目经理部开展“安全标准工地”、“优质工程”建设活动,负责集团公司级“安全标准工地”、“优质工程”的策划、监督实施、组织初验收、评审工作。指导、审查并推荐各单位创建股份公司或地方政府安全标准工地以及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六、组织开展危27、险和危害因素辩识,编制和下达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汇总表、重大危险源清单、指导性职业安全管理方案。七、协助有关部门,主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八、负责统计、上报、分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各类事故台帐的建立和档案管理工作。九、负责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业绩考核工作。负责公司安全质量先进单位和个人组织推荐与评选工作。十、在参与的有关考核、评比等工作中坚持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十一、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牵头组织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调查、研究和制定。第二十八条 安全质量稽查队一、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文件,负责对各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稽查工作28、。二、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三、监督、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四、稽查各在建项目安全机构设置、专职人员配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情况。五、监督、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检查重大危险源辩识、评价、控制情况;检查并督促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整改。六、掌握工程项目的安全、进度等情况,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七、指导、推动在建项目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参与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推荐工作。八、及时、如实报29、告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动态,参与稽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九、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等安全生产有关会议,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动态,总结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提出工作改进建议。第二十九条 物资机械部一、负责公司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二、负责组织、参与特种、特殊设备的安装、拆除验收、过程检查等工作。三、负责对所组织采购的施工机械设备、物资以及防护用品、设施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严格验收把关,并对其质量安全性能负责。四、协助有关部门,参与监督各项目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培训教育工作、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五、按照公司应急响应的相关规定,参与生30、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六、监督各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品的请领、运输、发放、保管等管理制度,完善手续,确保安全。七、督促按照劳动保护政策规定及质量标准,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第三十条 成本管理部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二、参与编制、审查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三、按照公司应急响应的相关规定,参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四、参与公司资本运营、对外投资等可行性研究、论证、方案编制,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卫生“三同时”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五、督促、检查各项目经理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向专业分包队伍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31、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对告知的方式提出具体要求。如:安全培训、技术交底、班前安全讲话、安全通告、危险源标识等。六、对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整改。第三十一条 科技部一、负责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收集、采购工作。二、建立健全计量机构和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计量管理体系。严格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无误。三、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对涉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毒有害物监测、检测等量测仪器日常使用管理情况。四、负责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的“四新技术”在科研、设计、施工等环节的推广运用工作。五、负32、责组织、参与安全设计文件、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评审、审查工作。六、参加处理复杂的安全技术难题和事故的技术调查工作。第三十二条 法律事务部一、参与公司相关生产规章制度、重要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辨识和督促执行。二、按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企业安全生产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三、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与企业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第三十三条 社会事业管理中心一、负责贯彻国家、地方和股份公司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定,指导公司的工伤保险工作。 二、负责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及本部员工因工伤残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的申报与拨付工作。第三十四33、条 纪检监察部一、依法监督公司本部各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二、按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以及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对事故责任人办理处分手续。三、参与公司一般事故(相当于伤害程度死亡)及以上事故的调查。第三十五条 工会工作部一、参与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编制、重大政策制定,监督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二、参与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方案的制定,参加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对职业健康不符合、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置,并监督整改。依据国家、行业、公司的相关规定,负责监督全公司因工伤残员工医疗、抚恤、生活保障等工作的贯彻落实。三34、组织公司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帮助职工提高维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能力。四、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五、督促和协调公司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三十六条 团委一、组织各级团组织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生产作用。二、建立健全青年安全保障机制,组织各级团组织签订“青年安全包保责任书”,广泛开展“青年安全(互助)工程”。三、组织公司共青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以及青年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活动,增强青年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四、组织开展“青年安全杯竞赛”、“青年安全35、监督岗”等安全生产主题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第三十七条 本部员工一、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的责任意识和“零事故”理念,自觉接受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章守纪,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不违章指挥、不违规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维护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爱护安全标志。四、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五、发生事36、故后,及时逐级上报,并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减少事故损失。六、积极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有权越级反映有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或问题。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劝阻、纠正和制止他人违规作业。 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责任制自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第二章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项目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 公司质量安全生产委员会(一)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委员参加,由公司总经理主持。(二)会议议程及主要内容:1.学习上级37、相关安全质量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2.总结上一季度安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现场管理在安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3.对当季安全质量及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发生的事故、事件、问题等,作出进行处理意见。4、安质部对下一阶段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安排;公司领导对相应工作提出要求。5、对安委会所讨论和决定的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发至各部门、各项目部。二、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同时,应通知各班组、劳务分包队伍、专业分包队伍负责人参加。(二)会议议程及主要内容38、:1.分析当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3.按照“五定”要求落实,制定“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所需资金和复查验收人”。4.对下一阶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5.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和上报公司备案。三、班组安全活动为了进一步开展好安全活动,传达项目安全生产例会,使参加施工的人员,从思想上重视安全施工,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特作如下规定:(一)每周必须利用一个小时作为工地(班组)安全活动时间,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活动,并且不以其他理由占用、拖延、取消安全活动时间,不流于形式。(二)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39、可以是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通报、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讨论和落实本工程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析本工程、班组出现的事故苗子;讲评近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工作安排;组织检查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三)对本项目在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现象提出批评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四)建立班组安全活动台帐、填写安全讲话记录。(五)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六)安全讲话记录的内容:1.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2.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3.40、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任务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的作业,不得擅自离岗。4. 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烟区吸烟5.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6. 按照作业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和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7. 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8. 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41、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第三章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A、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会计核算行为,合理安排和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中铁八局财会201345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42、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原则是:分级提取,规范使用,据实列账。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依据本细则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二章 部门(单位)职责第五条 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职责:负责规范、指导、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监控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第六条 工程管理部门职责:负责编制安全生产及防护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编制安全生产费用预算。第七条 成本管理部门职责: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计价原则,负责办理该费用的对内对外验工计价。第八条 物资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安全生产所需物资设备的采购、租赁和管理。第九条 43、人力资源部门职责: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考核工作。第十条 财务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组织编制并下达安全生产费用预算,负责安全生产资金的筹集,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归集,负责安全生产费用台账的建立,协助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第十一条 公司应指导、督促所属项目部按规定标准足额、及时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在使用范围内规范使用、正确归集,建立安全生产费提取使用台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费用报表。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费用由直接从事生产的项目经理部按规定比例提取。本细则所指项目经理部也包括公司为管理施工生产所设立的项目经理部。第十三条 安全生44、产费用支出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安全费用国家规定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2.5%;(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所承包工程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其分包部分的提取标准按概预算编制办法执行,以验工计价中列示安全生产费用作为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第四章 安全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第十五条 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一)资本性支出45、1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2.机电、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3.安全检测、监控设备:隧道瓦斯检测设备;地质监控设施。4.安全防护通讯设备。5.应急救援器械、设备: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其他应急救援器械、设备(包括救援车等)。 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46、及备品;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防治边坡滑坡设备;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二)费用性支出1.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工资性费用;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与安全有关的费用性支出。2.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3.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急救物品:急救药箱及器材。救生衣、圈、船等;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4.“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5.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作业中防止物体、人47、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6.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7.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超前地质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坚石开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应急预案措施投入;自然灾害预警费用;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其他重大危险48、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8.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支付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其他。第十六条 以下费用不属于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一)企业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9、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用;(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第十七条 为真实、准确、及时地核算安全生产费用,设置“4301 专项储备”科目,下设“计提数”、“使用数”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同时又在“使用数”下按使用单位设三级明细,并按附件1安全生产费用年度统计表项目进行辅助核算。第十八条 各单位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属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借记“专项储备”。使用安全生产费购置需要的固定资产,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的价值全额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50、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季末根据专项储备借方余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同时贷记“4301 专项储备”科目。季末“专项储备”科目无余额。公司本部不收缴项目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处理如下:(一)使用时:1.除涉及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工资、奖金、分包单位安全费用等支出外的费用性支出:借:专项储备-使用数-项目-(辅助科目)贷:银行存款-人民币-银行等2.涉及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工资、奖金等支出,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借:专项储备-使用数-项目-(辅助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51、存款-人民币-银行等3分包单位安全费用:借:专项储备-使用数-项目-(辅助科目)(验工计价中单独列示金额)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项目(验工总价扣除安全费用后金额) 贷:应付账款4.各单位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形成的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的,仍按现行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办法处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购入不需要安装调试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计入专项储备,并计提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会计分录如下:借:固定资产-(二级明细科目)贷:银行存款-人民币-银行等借:专项储备-使用数-项目-(辅助科目)贷:累计折旧-(二级明细科目)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购入需要安装52、调试(改扩建)的固定资产,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会计分录如下: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人民币-银行等借:固定资产-(二级明细科目)贷:在建工程借:专项储备-使用数-项目-(辅助科目)贷:累计折旧-(二级明细科目)5.未有安全生产费用来源的核算单位(子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本部等)除涉及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工资、奖金等费用性支出:借:专项储备-使用数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银行等6.涉及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工资、奖金等支出,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借:专项储备-使用数贷: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人53、民币-银行等(二)提取时:1.项目经理部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xx项目(自完工程)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项目(分包工程)贷:专项储备-提取数2.未有安全生产费用来源的核算单位(公司本部等)借: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用贷:专项储备-提取数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列报(一)“4301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二)各单位应按季上报安全生产费用汇总表(附表一)、安全生产费用统计表(附表二),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三)经济活动分析中应单独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54、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第六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按规定提取并保证及时、足额使用本级安全生产费用,并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门、安质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对未按本办法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单位,安质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安质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附件:1.安全生产费统计表2.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参考格式附件1:安全生产费用年度统计表编制单位: 年 55、月 日 单位:元单位名称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分包工程支出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合计年度预算完成预算比例(%)合计附件2: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参考格式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元序号费用项目20XX年20XX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开累营业收入开累支出费用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开累营业收入开累支出费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56、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分包工程支出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合计注:1.按工程项目自开工起分季度建立台账;2.公司财务部应收集各项目台账电子版以备查。B、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提取使用的监管实施办法一 安全措施费计划(一)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市政财会【2014】67号关于修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二)安全措施费用提取,由公司财务部按工程部当年(当季)施工生产计划情况下达总体提取计划。“关于下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安全生产费用预算的通知”。(三)项目财务部、安质57、部按项目部当年(当季)施工产值及施工工艺、工序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分解,项目部对费用分解情况,必须交项目安质部留存备查,同时,报公司安质部审核备案。二 安全措施费使用监管(一)安全措施费使用1、项目安质部必须对项目部安全措施费计划进行详细分解,关键部位安全防护、关键工序、关键工艺防护措施等;教育培训、方案论证、消防设施、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管理、环境保护、危险风险识别等等。2、项目财务部、安质部必须建立健全独立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台帐,不能将财务帐表格导出后的明细表作为安全措施费台帐。台帐式样见“市政财会【2014】67号附件1、2”。(二)安全措施费监管1、项目部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和报销58、,采购必须符合物机部的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报销必须符合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同时,计划和报销必须报公司安质部审核。2、安全措施费不得挪用、转借,必须使用于“市政财会【2014】67号”文规定的列支项目,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以收定支,足额使用。3、每月25日前由项目安质部负责向公司安质部报送安全措施费使用情况报表,每季度报送安全措施费使用情况分析,收支情况,节超情况必须分析原因。4、本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安质部将对各项目部安全措施费台帐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凡不符合要求或无台帐的,将在每季度的安全质量考核中直接扣20分。附件1:安全措施费月报表附件2:安全措施费台帐附件1安全生产费用59、 月报表编制单位: 项目部 年 月 日 序号产值(万元)应提(元)实提(元)使用部位材料名称备注1.2.1.2.审批: 审批: 填报人:注:1、提交报表时需附各项发票复印件和相关清单(或扫描件),无发票者需备注清楚(必须付清单)。2、 本表由各项目部安质部或专职安全员收集数据资料,每月25日前报安质部。附件2安全生产费用台账项目名称: 项目部单位:元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分包工程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合计日期凭60、证号摘要2014.1.12014.3.31季度合计年度合计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现依据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制定该制度,内容如下:一、 明确安全教育内容:1.安全生产思61、想教育: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通常从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2.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工程项目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3.安全技能教育:结合本工种或专业特别,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4.事故实例教育:在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典型的事故教训,进行案例教育,从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假事故的发生。5.法制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发生。在开展62、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先受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领导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思想认识提高了,就能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群众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项目经理要自觉学习安全法规、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水平。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年应接受安全教育不少于30学时。三、管理人63、员教育施工管理人员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专职安全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安全教育不少于4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安全教育不少于20学时。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同时要参加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五、 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其他从业人员,虽然没有在安全第一线上,但在日常工作中随时都会有安全隐患,更应提高安全意识,公司应对其他从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少于15学时。六64、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需加强教育对于重新上岗的工人,由于工作生疏,安全意识薄弱,应加强安全意识。通过安全培训的方法,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需进行安全教育不少于20学时七、新工人入场和作业人员调换工种教育:新工人入场和作业人员调换工种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部和班组三级教育,这是施工现场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经三级教育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并建立三级教育卡归档备查,三级教育内容:1.公司教育: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事故案例,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公司级教育每年不少于15学时 2.项目部教育:施工安全基本知65、识,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隐患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防毒、防尘、防火、防爆、紧急情况安全技术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项目部教育每年不少于15学时3.班组教育:本班组作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班组级教育每年不少于20学时。八、开展日常教育1.日常教育内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各部门、职工的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66、案例及教训,安全技术先进经验。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3.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要记录归档。4.适时安全教育:工程突击赶任务,工种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影响;节假日前后;要抓紧教育,使之警钟长鸣。5.纠正违章教育,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导致重大险情或已遂事故的责任者,进行违章纠正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现身说法扩大教育方面。九、安全教育形式安全教育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举办学习班,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黑板67、报、墙报、简报等多种形式,避免枯燥无味,流于形式,并坚持经常化、制度化,讲究实效。十、 培训时间安排公司每年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针对不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十一、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第六章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应包括日常检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电工巡查。安全检查制度应包括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类型、标准、方法、频次,整改、复查等工作内容。安全检查的形式应包括各自查、互查、抽查等。制度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类型、方法和频次,建立和保存安全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资料与记录。安全检查的标准: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管理性文件(参见: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汇68、编)。第七章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安全施工检查是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的制度。是检查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为规范施工安全检查的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特制定本制度。一、 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一)公司组织机构1、公司季度考核组组 长:成本考核负责人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委派的相关人员2、安全质量考核组组 长:安质部部长成 员:工程部、安质部、物设部3、安全稽查组、专项检查组组 长:公司安全总监副组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常规日常检查由安质部、工程部、物设部不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必69、须下达整改通知,项目部必须无条件执行整改。(二)项目部检查组组长:项目经理成员:安质部、工程部、综合部、施工员、群众安全监督员、班组长、作业队队长等有关人员。二、检查类别(一)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对安全工作组织一次检查。作业队每周对安全工作组织一次检查。作业班组每班按“三检制”要求,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二)专项安全检查:根据国家、省(市)及上级要求,或生产实际需要,不定期的开展专项(稽查)检查。(三)专业性检查(如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检查、特种设备检查等);(四)季节性检查(如雨季防洪、冬季防火、春运施工检查等);(五)阶段性检查(如开工前、施工中、停工后复工、竣工后检查);(六)日常70、检查:项目部有关部门的随时检查和作业队的自查。三、检查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条例,有关行业标准和省市以及上级规定,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的要求。重点为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四、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内容(一)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2、安全三级教育情况。3、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技术交底。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5、安全检查和安全分析会情况。6、班前安全活动和交接班情况。7、工伤事故和“两违”处理情况。8、职工劳动保护情况。9、防火防爆工作落实情况。(二)施工作业现场1、现场文明施工情况。2、施工安全用电。3、深71、坑(井)的开挖。4、模板支护工程。5、脚手架工程。6、“临边洞口”的防护和安全“三宝”的使用。7、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和吊装作业。8、土石方施工机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9、浅埋(含瓦斯)隧道施工作业。10、对易燃、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11、对防护用品管理和防尘、防毒措施。12、锅炉等压力容器和气瓶。13、消防工作情况。(三)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1、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使用、维护。2、职工遵章守纪情况。3、有无项目领导、施工员、监护人员违章指挥、脱岗情况。(四)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是代表一个企业的形象,项目部作为文明施工的责任主体,施工项目从开工到完工,施工现场都必须保持较好的管理水平。检72、查(稽查)组主要从以下内容进行检查:1、 检查文明施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执行标准 JGJ 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B 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JGJ 14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标准JGJ/T 188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2、主要查:现场围档是否符合要求、封闭管理、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公与生活区域布置是否合理、现场与生活办公区域防火是否符合规定。3、施工现场是否达到:道路畅通;路面硬化;扬尘措施是否得当;排水设施是否齐全、有无积水;现场排污是否污染环境;场地绿化情况、是否设置临时休息和吸烟室等。4、物资设备堆码与停放:物资堆存及加工区应与生活办公分开;物资堆存73、应有“防火、防水、防尘、防锈蚀、防盗”等措施;爆炸物品、气瓶等存放必须建独立专门库房、专人管理或看守;所有物资必须标识清楚;设备停放整齐有序、出入方便。5、现场标识标牌、警示牌齐全并完好无损,经常维护。五、检查办法(一)采取查内业资料和查施工现场的方式。(二)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和复查等形式。(三)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和意见,并做好记录。(四)对存在严重隐患、严重违章、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根据情况进行现场处罚。(五)受检单位要根据上级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定量、定措施”进行落实,及时反馈整改信息。六、检查要求 (一)日常检查1、施工74、班组每日上班前必须对防护用品、使用的工具、材料进行外观检查。2、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要对施工场地、作业地点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3、防护施工时必须检查防护人员、防护用品、通讯器材等是否齐全。4、施工负责人对不按章操作或违章作业人员有权进行停工或整改。5、施工结束后,班组工长及安全员或施工负责人须对施工场地巡回检查,确认各项安全完好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6、各级施工负责人在检查生产时必须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二)定期检查1、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教育的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技术、关键工序计划的制定,安全措施的实施,各种工具、材料的存放使用情况。2、定期检查各种安全检查的记录、台帐、资料、文件的管75、理。3、定期检查工作完结后,要召开专门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意见。4、结合具体情况,及时检查节假日的安全值班、防煤气中毒以及电击伤人等安全工作。(三)专项检查1、隐蔽工程检查,按规定自检后由专职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后,通知监理人员检查签证。如遇地质与设计不符情况,应及时向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各方取得一致意见基础上方可继续施工。质检人员应掌握隐蔽工程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配合有关方面作好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工作。2、重点监控:凡施工难度大、技术标准高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重点创优项目,安全重点环节及关键部位均应列为项目的重点监控对象,制定相应的监控方案,76、实施有效控制,做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层层监控、专项记录。 3、安质部门负责其计划安排、检查步骤及内容、整改复查、检查记录、编发通报、上报下达等具体工作。检查重点应放在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和落实整改方面。4、各级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徇私枉法,大胆管理。七、整改回复及信息反馈(一)一般隐患、安全质量通病、容易整改的,由现场施工员、劳务班组负责人负责督促整改,整改期限24h以内,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回复。(二)较大隐患或有一定难度的整改,由现场分管副经理负责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不超过72h,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回复。(三)重大隐患,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整改责任人、公司安质部负责督促、检查、77、验证;危急从业人员生命和集体财产安全的应立即停工整改、设专人监控,整改完成后由检查组验收后合格后复工。第八章 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应包括报告、调查、处理、记录、统计、分析改进等内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应急救援和处理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事故档案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伤亡人数或经济损失程度的具体分类分级标准,各类各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内容、部门和时间等要求。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项目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78、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本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于1小时内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项目部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按时如实填报职工伤亡亡事故报表,保存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片、照片、资料等有关档案作为技术分析和改进的依据。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妥善保护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真实、可靠的客观依据。事故发生项目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事故发生项目应当按照公司对事故的批复接受处罚。建立事故档案:(1)依79、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要素形成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汇总表;(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3)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伤残鉴定、政府的事故处理批复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4)其他有关的资料(包括事故“四不放过”处理资料)。实施事故处理及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第九章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应急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应急救援演练制度应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的规定,明确应急救援预案培80、训和交底、演练内容、演练队伍的组成、演练频次、救援设备及物资保障等,并形成文件组织实施。第十章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项目部在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审批制度的同时,应同步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制度。根据自身管理模式、工程规模和难度等,确定分级编制和审批权限,明确项目部相关部门应负的责任以及检查考核要求。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为了便于方案的实81、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应严格遵守对项目部报送的送审方案,项目部交公司级审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司应邀请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依据建设部发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进行规定:A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a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b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82、方开挖工程;c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d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桥梁架设、线路铺架以及其他特种设备设施施工。 e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83、提升脚手架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吊篮脚手架工程。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f拆除、爆破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g铁路营业线工程主要干线封锁1h以上,影响信联闭2h以上的施工;其它干线封锁线路2h以上,影响信联闭3h以上的施工。孔径2m及以上或连续跨越营业线2股及以上股道的桥涵顶进。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土石和爆破工程。h地下工程浅埋、偏压及级围岩地段。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i其它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预应力工程。江河的导流、截流工程。港口工程、航道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84、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B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a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b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大型防护棚架等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c起重吊装及安85、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d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e拆除、爆破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86、洞室爆破。f铁路营业线工程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梁、主要干线更换正线道岔、主要干线及枢纽上跨铁路结构物、大型信联闭改造、大型电气化改造工程。孔径6m及以上或连续跨越营业线3股及以上股道的桥涵顶进工程。主要干线封锁2h以上,影响信联闭4h以上的施工;其它干线封锁线路4h以上,影响信联闭6h以上的施工。铁路工程线路临时管理工程。g地下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岩爆、涌水、涌泥、断层、有害气体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地铁等地下施工工程。h其它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87、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水深在5m以上作业的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第十一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各种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人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 3. 交底依据 3.1 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文件。 3.2 施工组织设计、安88、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3 现行各种国家、行业的安全标准、安全技术规范。 3.4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3.5 地方法规及其他相关资料。 4. 安全技术交底职责分工 4.1工程开工前,公司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 4.2 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班组长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前,由方案编制技术人员将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安全施工注意事项等向参加施工的全体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4.89、4 每道施工工序开始作业前,项目部生产副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及班组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5 新进场的工人参加施工作业前,由项目部安全员及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工种交底; 4.6 公司技术负责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4.7 专业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交底内容 5.1公司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危险源的控制、专项施工方案清单和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90、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公司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求。 5.2 公司技术负责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分包单位应遵守的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分包单位应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制定的安全预案、应控制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5.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确保施工活动安全。特91、殊工种的作业、机电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均要对操作班组作安全技术交底。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5.4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交底内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作业环境要求本工种操作的注意事项。个人防护措施等。 5.5专业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同5.2项要求。 5.6 新进场工人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项目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员工自我安全保护及个人防护措施。进场须知及进入施工现场规定。92、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现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6.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6.1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要全面准确。 6.2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6.3安全交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7. 附 则 7.1 本办法由中铁八局市政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6.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第十二章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制度项目部应当建立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制度,内容应包括对重大危险93、源可能出现的伤害范围、性质和时效性的辨识以及风险评价,控制措施的制定,实施部门和岗位的责任权限等。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的施工特点,依据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及自身管理水平等情况,辨识出危险源,列出清单。同时应建立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结果和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出现伤害的范围、性质和时效性,制订消除和控制的措施,且纳入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不同的工程应有不同的重大危险源,因此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相关管理要求应及时更新。针对重大危险源应制订管理方案或专项措施,项目部应明确主管部门或岗位的监管职责,以及相关部门或岗位的配合职责。94、以确保专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切实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第十二章 危险岗位操作规程书面告知制度各项目部应根据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情况,确定危险岗位,组织工程部、安质部按职能分工编制详细的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并以书面、电子版等两种方式同时发放给班组,双方签字。由班组以书面形式统一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双方签字,提供危险岗位的重大危险源及其危害、危险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告知危险岗位的正确操作程序、要求、注意事故、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及违章操作的危害。项目部或班组必须对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配齐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监督按要求使用、着装。具体由项目部物机部负责发放,安质部负责监督检95、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评估危险岗位操作规程的适宜性与可操作性、书面告知制度的执行情况与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或不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保存好有关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及其发放、交底、检查与整改的记录,包括签字记录。 第十三章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对各项目自备或项目部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特种设备、大型机械,如:龙门架或物料物料提升机、各类塔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土方工程机械、桩机工程机械等)的采购、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工作进行控制。施工机械设备安全96、管理制度应明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工作程序,安全管理制度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满足以下要求: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97、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实施情况和内外部环境要求动态补充调整。项目部应按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起重机械登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黔建施通2009350号)的规定要求,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日常使用等环节的进行管理。机械设备的证书应包含在技术档案中。台帐是对项目部所有设备的管理记录。包括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检查、实施情况的管理。项目部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应有机械设备状况明细表,包括自有机械设备、出租机械设备、承租机械设备的数量、机械设备型号及规98、格等简要情况说明。项目部应定期检查、分析施工设备、设施和劳务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的安全状态,日常使用中的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确定指导、改进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档案是针对设备个体的记录。项目部应建立并保存对施工设备、设施和劳务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的管理档案,并应记录下列内容:应当按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建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档案内应有机械设备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有机械设备的有效证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装拆方案、验收证书,以及目前的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检查、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项目99、部应当按照规定在项目部、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兼)职管理人员,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第十五章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应由取得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培训考核,并取得本岗位的操作资格证书,在核定的专业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作,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施工脚手架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吊篮安装拆卸操作工、桩工机械安装拆卸(操作)工、建筑焊割(操作)工、爆破作业相关人员等。第十六章 涉及铁路营业线、公路施工安全制度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对铁路营业线安100、全进行规定,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公路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水上、陆地、高空、爆破、电气使用等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其中各个管理方面都包含了对在过程中起到能动作用的人的安全管理、系统中的各种机械、工具等安全管理,以及对施工101、环境的安全管理。 第十七章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应建立瓦斯隧道施工的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对瓦斯隧道进行详细了解,针对隧道特点进行各项安全工作落实。第十八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应覆盖前述各项要求,并根据实施情况和内外部环境的要求动态补充调整。各项防护用品应根据实际领取情况建立台账归档记录。第十九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102、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对损坏、损毁消防设施的不法人员,都有权制止并及时向单位和公安机关举报。项目部应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通过观看录像、火宅案例讲解、挂图展示、消防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项目部应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备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普及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103、存储仓库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其他需要坚持的内容。第二十章 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意外伤害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受到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给予劳动者及其家属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意外伤害保险特征:强制性、保障性、非营利性、互济性。意外伤害保险的对象:建筑施工企业外来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手续,并根据劳务关系的变更情况,及时予以更新,做到每一个简直施工企业的外来从业人员均办理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部需有记录与更新记录,报公司备案。意外伤害保104、险目前属于强制性保险,企业须依法为符合行业标准的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第二十一章 安全奖惩考核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加大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力度,不断提高和增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全员参与质量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有效地遏制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发生,现制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奖惩考核办法并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强化质量安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全员安全(质量)生产责任感,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公司在安全质量管理和原有相关质量安全奖惩考核办法运105、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加以修改,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质量的原则,按照安全责任、安全风险、安全贡献大小和标准化管理流程进行考核、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要给予经济处罚。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考核与奖励考核与奖励分为季度奖励、年度奖励、安全标准工地奖励和重难点工程考核奖励,工程质量创优按集团公司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第四条 季度考核与奖励(一)公司对所属各单位实行每季度安全质量考核,以季度考核为周期。每季度结束后,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组106、织考核(考核表附后)。季度考核达到85分及以上的进行奖励,84分以下至65分不奖不罚,64分及以下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考核表附后)产值及项目等级奖励提取标准64分以下处罚项目部备注项目部季度实际完成产值0.81.55000元桥、隧、既有线施工等难度大、有较大危险的控制工程项目部季度实际完成产值0.81.05000元综合性较强工程项目部季度实际完成产值0.60.85000元单一土石方工程或附属工程安全威胁较小房屋建筑项目实际完成产值0.81.05000元综合性强的自管房建工程指定代管项目按季度实际完成产值的0.30.5计算公司安委会及部门按项目部总和的20%30%计发(二) 在考核期内发生下107、列各类事故,即取消季度奖励。1、发生从业人员轻伤及以上事故。2、发生铁路一般行车D类及以上事故。3、发生交通主责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含火工品管理混乱、账物不清的),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和机械设备大事故。4、其他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较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5、受到集团公司下发“黄牌通知书”要求整改的。6、发生10万元及以上质量事故。7、凡在季度考核期内因内业资料达不到要求,有关报表、资料未按时上报的。8、季度内影响集团公司、市政公司投标和信用评价的。第五条 年度安全质量考核与奖励公司对所属各单位实行年度“安全年”考核,以全年(1月1日12月31日)为考核期。(一)、凡在本年度内发生下列108、各类事故的将一律取消“安全年”奖励,同时,取消年终各种“评先资格”。1、本年度内发生铁路行车D类及以上事故。2、发生从业人员死亡或累计轻伤2人及以上事故。3、交通主责事故,造成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机械设备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4、其他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5、发生10万元及以上质量事故。6、当年发生影响集团公司、市政公司投标资格和信用评价的。 (二)年度奖励标准产值及项目等级无安全质量事故奖励全年4个季度考核平均分数64分以下处罚项目部备注1亿元及以上(含1亿)8020万元5000万1亿元(不含)6020万元3000万5000万(含)40109、20万元1000万3000万(含)2020万元1000万以下(不含)1010万元指定代管项目部1010万元公司安委会及部室按各项目总和的20%30%计发第六条 重难点工程单项考核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参与单项考核,由项目部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实行重点工程单项考核。 1、凡有单位工程被业主、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列为安全重点卡控,施工过程中也未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的。 2、在施工中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个人。3、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或集体。(由所在单位写出“先进事迹”和“请奖报告”报公司安质部,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视其贡献大小,给予特110、殊奖励)第七条 安全标准工地考核与奖励为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促进作业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推动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的深入开展,公司对获得局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工地”的单位,按集团公司文件标准奖励。(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集司安质2008160号)第八条 工程质量创优,按集团公司文件标准奖励。(优质工程评选办法集司安质200581号) 第三章 处 罚第九条 对违反国家、地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有关单位、责任者、劳务班组、协作队伍(专业分包),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 处罚标准如下表:(下表金额:元)序号事故等级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相关责任人(人均)劳务班组协作队伍1发生铁路D类111、及以上事故50005001000500050002发生交通、设备、火灾、爆炸等责任事故500050010005000如发生人员伤亡,按4、5、6项赔偿如发生人员死亡,承担事故全部损失3隐瞒事故1000010002000 10000承担全部经济损失4发生一般事故500010002000承担50%直接经济损失承担全部经济损失5较大及以上事故2000030005000承担30%直接经济损失承担全部经济损失6隐患整改不力、不整改、无回复20005001000200050007集团公司发黄牌通知书30005001000200050008集团公司发红牌通知书5000100020005000200009发生112、10万元及以上质量事故500010002000承担全部返工损失承担全部返工损失10影响各级投标资格和信用评价10000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除按国务院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处罚外,另按集团公司有限责任赔偿实施细则集司安质2011144号文进行赔偿和公司责任追究办法进行相应的党政纪处罚,凡触犯刑律的依法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第四章 附 则第十条 受奖单位所得奖金,要用于奖励在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不得平均分配和挪作他用,分配时,项目群安员不得低于其他一般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 1日起执行。第十二条 本办法与上级安全质量奖罚有关规定不一致或遗漏的,执行上级相关规定,市政安质【2113、013】36号文件同时废止。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附:季(年)度考核表 市政公司 年( 季)度安全质量环保考核评分表项目名称:中铁八局市政公司 项目部考核时间: 年 月 日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自评分考核分扣分原因一安全质量环保工作台帐1.责任制建立是否完善;2.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是否运行;3.培训是否有台帐;4检查计划是否执行并有记录;5、问题库是否建立;6、各种活动是否正常并有记录;7.安全费用台帐是否建立;8.安全质量隐患整改是否形成闭环管理;9.职责是否上墙;10.群安员活动资料台帐是否齐全。20二危险源辨识评价职业健康管理方案1.危险源辨识评价是否齐全、准确;2.114、重大危险源是否编制职业健康管理方案;3.对重(较)大危险项目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方案;4.对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5.半年内是否组织应急演练活动;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工序工艺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0三特种设备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1.特种设备是否有登记管理;2.特种设备进场是否对其进行技术和安全性能评价并建立资料台帐;3.特种设备维修检查记录台帐;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管理;5.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是否有体检情况。10四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发放1.从业人员个体劳动保护是否按时发放并进行登记管理;2.特种作业人员专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发放;3.冬季防寒、夏季防暑工115、作是否到位;4.女工特种保护是否到位、现场是否使用未成年人;5.特种场所人员是否有针对性的防护用品。10五现场安全质量环保现场检查1.安全日常巡查、安全月度大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专项检查是否开展;2.每月是否组织安全领导小组、群安员对当月安全现状分析;3.现场检查隐患整改情况记录;4.危险性较大场所警示标志是否齐全;5.施工现场是否有两违行为;6、生活生产排污工作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环水保标准;7.对从事特种场所人员是否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台帐;8.对其他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是否有上期检查的同类隐患。20六当(季)年事故、隐患排查统计情况二、 人员伤亡:轻伤事故*起116、*人;重伤事故*起*人;从业人员死亡事故*起*人。有事故取消考核资格。2、设备事故: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扣3分,5-10万元的扣5分,10万元以上的取消资格。3、全年或季度安全质量检查“隐患”累计30个以下的,扣5分,30个以上的取消考核资格。两次检查中有同类“隐患”的1条算3条。事故隐患根据检查整改通知书进行统计。发生10万及以上质量事故取消考核。20说明:1.对考核项目一、二每个小项2分,有台帐得2分,不全面扣12分,没有扣2分;2.对考核项目三、四每小项2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有一项得2分;3.考核项目五每小项3分,有资料、记录、图片等每项得3分,无资料每项扣3分,资料不全每项扣1分。117、4.考核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一般隐患每项扣1分,发现重大隐患扣完第五项分值。 5.年终和季度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上进行奖励;65-84分,不奖不罚;64分以下对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处5000元罚款。100公司考核人员项目参加考核人员 第二十二章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第一条 项目部是工程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工程开工前应认真进行风险分析,每个月要对管辖范围内的风险点逐一进行评估、分出风险级别,并根据风险大小制定领导干部带班计划,对领导带班作出具体日程安排和实施保证措施。带班计划包括:带班内容、人员分工、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凡是对项目工程安全质量有严重影响的项目工程、关键环节、关键工序,都必须实行领导干部带118、班制。第二条 带班领导应与施工作业人员同时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第三条 带班要求:一、带班领导对当日质量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好记录。二、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以存档备查。三、当日质量带班领导必须佩戴带班标志。第四条 领导带班应当认真履行下列职责: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质量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质量检查,全面掌握质量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和反映质量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二、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对情节严重者,有权停止其工作,119、并按相关规定处罚。三、发现各类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逐一上牌登记,督促限期整改销号。第二十三章 安全质量“红、黄、白”牌监察通知书卡控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政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加大安全质量隐患和违规事件的处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等安全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结合市政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情况制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公司范围内的在建工程项目。第二章 监察通知书等级第四条 公司安全监察通知书分为红、黄、白三级。120、1、红牌通知书(1)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擅自施工的或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的。(2)对国家明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建质【2009】87号)规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而未编制擅自施工的。(3)特种设备的施工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未由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单位生产的;未按规定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或检测,以及检验或检测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施工起重吊装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拆卸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或无方案施工的。(4)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未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121、定进行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在使用的。(5)未按照施工配合比施工、随意修改或编造试验资料的。(6)在隧道开挖中(铁路工程):掘进工艺不符合设计要求、未按要求实施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的;不符合(铁建设【2010】120号)。 (7)营业线施工未执行“八不准”制度,擅自施工的。(8)、对瓦斯隧道未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置相关检测设备和仪器的;(9)、现场使用炸药等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不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的。(11)对黄牌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安全、质量隐患未按规定落实整改的。(12)其它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及重大违规行为。2、黄牌通知书(1)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122、全考核合格,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2)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仍在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单项工程开工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和施工技术交底的。(3)铺架、运梁、移梁、架梁、起重吊装、施工载人电梯等特种或大型设备未按规定验收、检查、保养、整修的。(4)现场使用炸药等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火工品库管理制度;火工品库保管员制度;火工品库看守员制度;火工品领取、清退制度等)。(5)在隧道开挖中铁路工程:不符合股份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要求的。(公路及其它工程类别的隧道以设计要求为主,可参照本款办理)。(6)对建设、123、监理、地方政府、公司等监督管理单位(部门)提出的同一内容安全、质量隐患未按期整改落实的。(7)对白牌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及安全质量隐患未按规定落实整改的。(8)。其它较大安全、质量隐患,及较严重违规行为的。3、白牌通知书(1)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生产组织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的;未配备专业设备管理人员,未建立相应岗位职责。(2)未建立安全、质量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等有关制度的。(3)未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的。(4)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5)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未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4、和操作规程的;未按照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未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的。(6)未建立环保责任制度、环境保护措施的;现场存在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7)对租赁设备未作技术状态评价,进场设备达不到技术要求的(含外协队伍自带设备)。(8)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的;未按照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的。(9)未对不可接受风险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25、的,也未按规定进行演练的。未对不可接受风险进行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评价、监控等动态管理的。(10)将生产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11)对实施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情节严重的将发黄牌通知书)。(1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全面、无针对性的;交底范围覆盖面不全的。(13)其它一般性安全质量隐患、违规行为。第三章 处 罚第五条 发给红、黄、白牌通知书的处罚: 1、红牌通知书 (1)公司将对该项目部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2)情节严重的,检查人员将如实报告公司领导及安委会,依据公司干部管理权限及干部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和责126、任追究,协作单位依据协作队伍管理办法进行撤换; (3)每次处以3万元罚款; (4)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报公司安质部;经检查验收合格,批准后方可复工。 2、黄牌通知书 (1)公司将对该项目部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2)处以2万元罚款; (3)对涉及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报公司安质部。3、 白牌通知书中情节严重的,可同时并处以5000元及以下的罚款,整改结果报公司安质部。4、 罚款单一式四份,即公司安质部存档一份、主送项目部和作业队各一份、抄送财务部一份,罚款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收缴,并将罚款作为安全、质量专项奖罚资金管理。受罚项目部接到罚款127、通知单后,必须在15日内将罚款上缴公司财务部。5、 一个季度内受到一张红牌通知书或二张及以上黄牌通知书的项目部,取消当季度安全质量考核奖励资格,并建议公司年底取消项目部评先资格。第四章 奖 励第六条 公司安全质量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质量管理好的单位和有突出贡献个人进行奖励,其奖励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章 附 则第七条 红、黄、白通知书所列安全质量隐患都必须按照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整改时间的“三定”原则要求整改。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政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负有安全质量职责的部门。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表: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附表: 市政公司安全质量监察128、通知书 市政安质监察字( )号受检单位负责人监察事由监察决定检查人员:(签字)日期:受检单位人员:(签字)日期:签发人:(签字)日期:注:本通知一式四份即:公司安质部存档一份、主送项目部和作业队一份、抄送财务部一份注:(红、黄、白”监察通知单用右上角圆圈内的颜色区别)第二十四章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市政公司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等事故的责任追究,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集团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129、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执行;铁路交通事故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执行;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按照住建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等行业规定的标准执行。质量事故等级通常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第三条 公司各单位发生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定性定责,追究有关人员责130、任,给予相应的处理。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所属各单位指项目部。第二章 责任追究依据和处理方式 第五条 事故责任认定,按照地方政府或政府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结论批复文件、集团公司或市政公司按照有关程序认定的结论意见,责任追究由市政公司安全质量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研究确定。第六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分管负责人的责任界定,按照“一岗双责,岗岗有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均应对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单位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质量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项目负责人对分管区域内的安全质量工作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分管系统业务的131、负责人(分管施工生产、技术、物资设备等系统业务)对安全质量工作负分管业务内的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安全质量综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对项目安全质量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第七条 责任追究和处理采用行政处分和组织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行政处分依据中铁八局员工奖惩暂行办法(集司人资20117号)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留用察看。组织处理依据中铁八局市政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市政人资201114号)。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领导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含副职、党支部书记、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协作队伍负责人)进行约谈:(一)发生事故未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二)发生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的。(三)13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下同)20万元以下(不含、下同)的。(四)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司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照本办法提高一个等级进行处理。 (五)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通报或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公司认为有必要约谈的。 第九条 通报批评由公司领导进行约谈的事故单位在公司内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条 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期限,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对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社会影响恶劣,负有主要责任的项目负责人,终身不得再在本公司担任项目正职。第十一条 事故单位项目经133、理任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可酌情减轻处分。第十二条 地方政府事故结案批复报告中要求给予事故责任人党纪处分的,由公司纪委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进行处理。第十三条 事故责任人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 安全质量事故所涉及的对事故项目部的年度业绩考核,按公司业绩考核的相关办法执行。第三章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第十五条 发生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一般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发生1人死亡,或35人重伤,或50万元以上(含,下同)100万元以下(不含,下同)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1起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部分管负责人给予行134、政记大过处分。(二)发生2人死亡,或69人重伤,或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1起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项目部分管负责人给予行政降职处分。 第十六条 发生1起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发生1起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铁路交通一般C类以上事故。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给予行政降职处分。第十七条 一年内发生1起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和1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或发生1起铁路交通较大和1起一般C类或2起一般D类事故。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第十八条 其它等级的事故按照相关规定和处理报告的要求处135、理。第十九条 发生环境污染、食物中毒、公共安全(如:火灾、群体踩踏等)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构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据事故等级及影响大小,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相应等级追究责任。第二十条 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及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针对安全质量明确提出整改要求,而未及时整改构成事故的,比照上述条款提级处理。第四章 发生质量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第二十一条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的,责任单位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二)对分管施工生产、工程质量的负责人给予行政降职处分。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发生经济损失20万元及以上至100万元136、以下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单位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职处分。(二)对分管施工生产、工程质量的负责人给予行政降职处分。第二十三条 发生较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职处分。(二)分管施工生产、工程质量的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第二十四条 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一)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二)分管施工生产、工程质量的负责人给予行政留用察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第五章 被取消投标资格第二十五条 因发生工程安全和质量事故,集团公司或市政公司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一)被取消1个月及以上,137、2个月以下投标资格的或被取消2次投标资格的:1.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对分管施工生产、工程质量的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被取消2个月及以上,,3个月以下投标资格的或被取消3次投标资格的:1.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2.对分管施工生产、工程质量的负责人给予行政降职处分。(三)被取消3个月及以上,6个月以上投标资格的或被取消3次投标资格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对分管施工生产和工程质量的负责人给予行政降职处分。(四)被取消6个月及以上或被取消6次以上投标资格的:1.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2.分管施工生产和工程质量的负责人给予行政留用察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一年内重复发生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所列事件,将提级处理。第二十七条 一般轻伤事故由各项目部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质量部备查,安质部派员参与调查处理。较大及以上事故及被取消投标资格由公司安委会组成调查组负责调查和处理,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第二十八条 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经公司安委会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纪委监察部、党委干部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办法如与集团公司相关责任追究办法有冲突的,以集团公司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