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地块及售楼处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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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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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物中心地块及售楼处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本公司对承建的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明确施工过程中质量工作责任,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所称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验评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中,对各类建设工程具体特性的综合要求。第3条项目部各部门须执行本制度。第4条本项目部负责对所承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项目部各级人员质量工作责任制第5条 项目经理质量工作职责(1)对本合同项目质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主持召开项目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质量方面的重大问题,相应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或制定改进措施。(2、3)坚持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的质量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4)经常组织质量检查,消除质量事故隐患。(5)负责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审查处理方案。(6)按程序文件要求,负责组织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和内部质量的审核。(7)按权限审查工程质量的表扬、奖励和处罚决定。第6条 项目副经理质量工作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全面抓好质量生产工作,对工程质量负具体领导责任。(2)负责领导工程质量检查,组织落实质量整改措施。(3)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质量隐患问题。(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5)负责组织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隐蔽工程检验,过程试验实施等过程检验和试验工3、作。(6) 检查、指导下属成员和施工班组分管范围的质量工作。第7条 项目总工程师质量工作职责(1)对本合同项目的工程质量,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制订和审查各环节中的质量保证措施。(3)负责质量技术攻关和革新工作,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4)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5)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制定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第8条 项目部专(兼)职质检员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质量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2)负责对班组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提高班组的质量意4、识。(3)对在建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控制,杜绝一切质量事故的发生。(4)经常检查班组对施工工艺、工序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5)协助领导开展定期质量检查工作。(6)负责对质量不合格品的控制,对原材料、半成品中出现不合格的标识和隔离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中不合格过程产品进行标识。(7)负责监督质检记录填写客观、真实。(8)配合上级部门对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处置方案及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9)负责对分项工程逐项专检,专检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第9条 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的施工规范、技术规程、验评标准。(5、2)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质量计划和特殊过程的实施。(3)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已审核的施工方案实施,并保证进度目标的实现。(4)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管理,建立设备台帐、制定鉴定计划,做好维修保养记录。(5)配合班组长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协调班组之间的关系。(6)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施工质量水平。第10条 项目部试验员质量工作职责(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司的规章制度及质量手册。以国家、部门、地方规定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开展试验、检测工作。(2)根据施工总体计划要求编制材料送检计划,并按时送检。(3)负责本6、工程使用的砂、石、水泥、钢材等原材料按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送检,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的水泥砂浆、混凝土试块、钢材接头等送检工作。(4)参加工程质量事故中有关试验问题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1条 项目部班组长质量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的施工规范、技术规程、验评标准,严格按技术交底进行现场控制。(2)对所负责施工内容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3)根据不同的施工工艺提出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力量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项目部。主持本班组日常质量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认真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不合格的上道工序不准转入下道7、工序,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要真实、详尽、无追记、涂改。(5)负责对所属施工人员(包括民工)进行经常性的质量意识教育,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第三章 项目部各部门质量工作责任制项目部若未成立各科室的,其相应职责安排如下:工程科质量工作职责由项目副经理及现场施工员负责;质量安全科质量工作职责由质量员负责;物资设备科质量工作职责由材料员负责。第12条 工程科质量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的施工规范、技术规程、验评标准。(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质量计划和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组织对计划过程、测量过程、变更过程、特殊过程等过程控制的实施,8、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做好记录。(3)负责编写技术交底书,组织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使用的材料、设备、机具、施工顺序、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安全规范等事项。(4)执行公司制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明确责任,加强控制,以保证预防措施的有效实施。(5)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施工质量水平。(6)配合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解决处理施工过程的技术问题。(7)加强施工现场一线管理,健全和落实质量管理体系,把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工序上。第13条 质量安全科质量工作职责(1)积极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相关的施工规范、技术规程9、质评标准。(2)负责编制工程项目质量工作计划,加强项目质量目标管理,并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负责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工作。项目部每季进行一大检,每月进行一小检。平时需要预检、隐检的项目由项目部质检员组织进行。并在每月28日前将工程质量情况上报公司质安科。(4)按贯标程序文件要求,负责对现场原材料、构配件、工程实施过程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的实施进行指导、督促、检查。(5)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品的控制。对原材料、半成品中出现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不合格或严重不合格过程产品进行标识。(6)按规定对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方案的实施结果进10、行检查、记录并报项目负责人;对一般不合格过程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结果进行检查,并将调查原因记录、整改实施记录、实施结果记录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7)工程交接验收、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严格执行检验和试验程序。项目部质检员负责核定各分项工程和一般分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产品的质量;过程完成后进行质量评定。(8)参与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组织的有关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配合技术部门制定处置方案及预防措施,并上报上级(包括业主代表)主管领导批准。(9)在保修责任期内,主动配合工程部门开展用户回访活动,做好工程质量回访记录。质量问题或缺陷返修处理完成后,会同使用单位(或代表)对工程整11、改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并会签对整改结果的鉴定意见。(10)搞好本部门的文件和资料、质量记录管理。并对项目部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工程实施质量记录进行督促检查。第14条 物资设备科质量工作职责(1)严格执行省、地区、公司及项目部有关物资设备的各项规定,确保用于工程原材料、半成品、设备都是合格的。(2)执行采购程序和制度,组织统购物资的采购及管理,做好对所属施工分部物资采购的督促、控制工作。(3)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物资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4)负责进场材料、半成品、设备的验收、验证、标识工作。材料及时申请报验,对不合格材料、半成品采取隔离措施,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5)负责本部门可追溯性文件12、资料,采购合同、验收放行、单证台帐等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第四章 材料检验制度第15条项目部材料员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配套设备执行质量验收,验证内容包括观察外观质量、产品标牌、规格、型号及数量,审核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试验报告单等质量证明文件。第16条原材料送检时,试验员必须向检验部门提供材料的生产厂名、产品标牌、规格、型号及批量。第五章施工过程检验制度第17条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等三检制度。自检由施工班组自行进行,互检由班组与班组共同进行,交接检由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组织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都必须做好文字记录。第18条项目部专职质检员负责对分项工程逐项专检,公司质13、检员随时进行抽检,并参与重要工程及关键工程部位的检查。第19条隐蔽工程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检查合格后,请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双方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第20条过程试验:现场试验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填写试验记录,参加的有关人员签字。送试验室的试验项目(如砼试件、砂浆试件、钢筋焊件等)由试验员专人送检。第21条工序质量检验: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工长及班组应随时进行自检,如发现工序质量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直至合格。并由项目部质检员进行专检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第22条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分项工程完成后,要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14、员进行评定,并由专职质检员根据图纸和有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核定。分项工程核定为不合格时,由项目部专职质检员向责任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整改完后再由质检员重新核定,直至合格为止。第23条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部工程评定时,所有分项工程必须已经过质量评定和核定,并有相应的评定记录。第24条单位工程质量检验:在项目部按规定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分,监理工程师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自查资料进行签认和评分的基础上,由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逐级进行评定,作为交工、竣工验收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15、。第六章中间交工验收制度第25条中间交工验收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必须按内业资料整理的规定提供完整的验收内业资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第26条中间交工验收必须填写中间交工证书报监理工程师审批。中间交工验收后,如果上道工序的作业队需要退场,其中间交工内业资料移交项目部统一保管。第七章质量否决制度第27条项目部各级专(兼)职质检员对自己权限内的不合格工程具有一票否决权。第28条不合格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工序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工长的责任;不合格分部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作业队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不合格工程16、流入社会,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第29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出现了不合格或业主对工程提出意见,有关责任人要针对不合格的原因或业主的意见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一般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现场技术员、质检员、工长等有关人员参加调查、分析,制定纠正措施方案,实施结果由专职质检员检查和记录,并反馈到项目部;严重质量问题(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或重伤1人以上或使工程留有永久性缺陷的),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及负责人调查、分析,由工程技术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方案和组织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实施结果由质安部门进行检查,并将调查记录,纠正措施方案和实施情况上报业主有关部门及公司质安部。第八章成品保护制度17、第30条应当象重视工序操作一样重视成品保护。各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和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第31条项目部的质检人及施工员对构件成品随时检查,发现有破坏或损坏现象应及时作好记录,通知有关人员整改,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章质量文件记录、保管制度第32条工程质量记录是质量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所有质量文件和编目不得使用不耐久字迹材料(如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红墨水、纯篮墨水等),字18、迹要清晰、端正;图面要整洁,图框、图标要符合规定要求,签字要完整。变更内容应体现在施工图纸上,保证所使用图纸的有效性。第33条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半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试验报告单、复检报告单等质保文件的原件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登记、保管;过程试验记录,试验报告、复检报告单等质保文件的原件由项目部物资部门统一登记、保管;过程试验记录,试验报告、施工记录,质量检验等资料的原件由作业队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第34条项目部每完成一个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后应进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并按内业资料有关整理规定整理,交工验收后再按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整理档案资料。 第十章竣工服务制度(项目部有关人19、员配合)第35条工程竣工后,由公司工程科签署工程保修单及主要事项交接书,制定工程回访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上门回访,或以信访、电访形式听取用户意见。第36条根据回访记录,如用户提出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则由工程工程科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到现场对工程质量问题复查,针对质量问题或缺陷提出返修方案并组织整改。质安科会同用户代表对工程整改效果进行验收,并会签对整改结果的意见。 第十一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第37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应马上向上级及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主管部门(业主)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第38条主动配合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及处理工20、作。第十二章工程质量奖罚制度第39条工程质量奖罚办法参照公司2002年4月下发的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规章制度中的工程质量奖罚办法执行。第40条对工程质量工作有特殊贡献的个人或单位,项目部将根据其贡献酌情给予奖励。第41条分项工程不合格的,返修及检测费用由作业队承担,项目部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经济处罚。第42条分部工程不合格的,返修及检测费用由作业队承担,项目部将根据影响进度计划的情况给予作业队10005000的罚款。第43条因施工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部将对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及至纪律处分,对领班人员及操作人员清理出场。第十三章附则第44条本制度自工程开始后实施执行。第45条 执行21、本制度过程中尚应执行工地有关质量、安全实施细节及奖罚制度。(详附后: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项目安全教育及管理手册) 材料检验程序及质量控制(1.2类物资)1、材料采购过程材料采购由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情况提前安排包括品种、规格、数量等提交公司材料部门。材料部门根据项目部报送的材料供应计划,组织项目部公司经营部等人员参加,确定材料供应商对象并建立供应商花名册。由公司材料部门审头,项目部组织人员参加对所选的供应商逐个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供应商的材料质量,交货期履约能力等是否能满足要求。社会信誉和顾客满意度情况。是否能持续保证供应能力。材料的售号后服务和支持能力等。三类物资的采购,由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需要情况自行由材料员采购。2、材料验收程序 所有进场的材料,由项目部材料验收员根据材料供应计划结合进场材料的品种、规格等。按有关质量验收标准逐一进行、验收、入库。并做好台帐记录。3、材料检验程序材料检验工作项目部指定项目经理为专人负责。根据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把所使用材料的部位等制定送检计划:包括送检材料名称、品种、使用部位、需送检时间,实际操作与监理商谈后决定,并贴于办公室各显位置。以便及时进行,保证所有使用材料做到先试验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