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新三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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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2577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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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新三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矿综合防尘管理,防止煤尘事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井下粉尘防治工作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现阶段综合防尘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 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回采矿长、开掘矿长、机电矿长、后勤矿长组员:各专业主管副总、安全管理部部长、副部长、生产技术部主任、副主任、各基层单位区科长、技术主管综合防尘日常事务由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处理,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主任为安全副总,副主任为通风区区长、生产技术部主管通风副主任。组长定期主持研究2、解决综合防尘工作,各分管副矿长和分管副总对其分管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负责。通风区、安全管理部负责对综合防尘工作监督检查,采煤区、开掘区、综掘区、机运区、通风区、运销科、服务部等单位正职、技术主管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负责。二、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综合防尘管理1.综合防尘日常管理由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处理,组长、副组长每月5日前组织各基层单位防尘区长、防尘员召开例会,同时对其进行培训。2.通风区为矿井综合防尘主管单位,下设防尘班,配备专职防尘人员,并配备主管防尘工作的区长、队长和技术员,认真开展矿井综合防尘的各项工作;采区、开掘区、综掘区每个单位必须配备2名专职防尘人员,且每个生产头面每3、班必须配备一名兼职防尘员,机运区、运销科、服务部必须配备1名专职防尘人员,各单位防尘员名单报综合防尘办公室备案。防尘人员在本单位区、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3.采区、开掘区、综掘区、机运区、通风区、运销科、服务部及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区(科)长主管本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防尘员负责本单位综合防尘具体工作的落实,并负责对所辖区段内的防尘设施进行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每月必须参加综合防尘例会及培训。三、 责任区划分:按照谁使用谁安装、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对全矿综合防尘设施责任区划分如下:1.井下主要运输大巷、副巷、副暗坡的综合防尘设施由通风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2.3.5皮带4、道、3.5车场、390主皮带机道、主暗坡、平巷人行车车场、东翼主皮带机道及翻罐笼处的综合防尘设施由机运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3.大巷片口以里(包括各单位自接的与大巷主管路搭接的水门和管路)包括采掘工作面、上下顺槽、转载点及各类硐室的综合防尘设施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4.工业广场综合防尘工作由生产服务部负责。5.煤厂、选煤楼及周边综合防尘工作由运销科负责。6.各单位需在防尘主管路上搭接支管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通风副总或以上领导审批同意后递交通风区,由通风区派员现场监督。7.各单位要建立综合防尘设备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在册数量、型号、使用地点、责任人等,做到帐卡物三对口。四、5、 综合防尘管理标准:(一)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井下敷设防尘洒水管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矿井主要运输巷、平巷、上山与下山,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沿空留巷、掘进巷道、溜煤眼放煤口、溜煤(碴)眼翻罐笼处、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装支管和阀门。所有防尘洒水管路系统中的各类设施(管路、阀门、水质净化器、水压表等)必须统一编码,其中阀门、水质净化器、水压表实行挂牌管理。(牌板规格为150200mm,内容为设施名称、型号、编码、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牌板标题为黑体字,内容为仿宋体,牌板底色全部统一为蓝底,字体颜色统一为白色)2.主供水管路直径不得小于100mm,其它地点供6、水管路直径不得小于50mm。防尘供水管路系统中必须保持管径一致,沿途中不得出现变径现象。3.综合防尘系统中的三通和阀门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阀门,保证阀门严密不漏水。在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上下山、掘进巷道、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中所敷设的防尘管路,每隔100m应安设一个三通阀门;胶带巷(含工作面胶带运输巷)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地点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4.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主皮带机道必须在每个三通阀门处巷帮设置壁槽,配备专用胶管框和25m洒水胶管固定在壁槽内,并将专用胶管框刷漆(颜色为各单位专用材料色)。5.矿井总水源孔、每个生产地区的供水支管、采掘工作7、面防尘管路的进、出水端、大巷自动净化水幕喷雾处必须安装水质净化装置。水质净化器应在采掘工作面距迎头50m范围内(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0m)范围内安装,进水端的水质净化器应安装在距分支管路进水端50m内。6.应在距采掘工作面用水地点50m (炮掘工作面100m)内的防尘管路上安装水压表,以检测供水压力。7.防尘管路吊挂标准管路吊挂平直成一线。风水管路上下间距120mm(以管路外径为准)。管路使用法兰连接,法兰用直径16mm的螺栓紧固连接,螺栓透帽露头13扣,螺栓串向一致,螺母位于下风侧螺母所使胶垫的手持部分方向一致。管路多排吊挂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吊钩;吊钩以下排4寸管为基准,每根中心点一个吊钩。8、管路必须进行除锈刷漆防腐处理,为便于管理,对管路涂漆的颜色及编码做如下规定: 法兰盘涂刷为黑色,连接螺栓两头涂刷为红色,管路吊钩涂刷为黑色。 防尘管路涂刷绿色油漆。(二)各产尘点必须安装防尘设施,并达到以下要求:1. 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煤仓卸煤点必须安装自动喷雾装置,且水雾必须能罩住煤流和矿车。2. 大巷必须安装自动净化水雾。3. 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良好,使用正常。4. 井上、下所有皮带运煤转载点必须安装全封闭自动防尘喷雾装置,自动喷雾装置的安装必须符合转载点机械式自动喷雾装置安装技术标准要求。5. 生产头面或其它产尘点无9、防尘管路及喷雾装置,或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准生产,无水严禁作业。(三)主要大巷防尘措施1. 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该项工作由通风区综合队负责。2. -3.5大巷、北正巷、东正巷每月冲尘一次;副暗坡、北副巷、东副巷每2月冲尘一次,发现积尘超标必须及时冲尘,该工作由通风区综合队负责落实。3. -3.5及-390皮带机道的冲尘工作应每天进行,主暗坡每月至少冲刷一次积尘,该项工作由机运区负责。4. 有关单位正职要认真落实冲刷巷道制度,落实到人,并留有记录。(四)回采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1.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防尘管路供水压力不低于4MPa;2.采煤机的外喷雾系统采用气水喷雾装置,必须实现喷雾范围10、能够封闭采煤机滚筒;采煤机内喷雾的水压不得低于2MPa,外喷压力水压不得低于4Mpa,内喷不能正常使用时,外喷压力不小于8 MPa;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高压喷雾装置,喷雾采用压气喷雾;3.需爆破辅助作业的工作面,料场必须准备不少于0.5m3的炮土。放炮必须采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对放炮地点前后30m范围内巷道洒水和出煤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炮眼打设必须采取湿式作业,特殊情况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其降尘效率不得低于95%。;4.回采工作面要时常进行冲尘,距采掘工作面20m范围巷道每班冲洗一次,距采掘工作面20m之外每天冲洗一次,机电硐室前后巷道要每11、天冲尘,确保巷道没有煤尘堆积(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达到5m)。5.回采工作面进风巷道距工作面30m、巷道进风口内20m各安设一道净化水幕,在回风巷距工作面不超过30m及50m处各安设一道自动净化水幕和挡尘帘,净化水幕与挡尘帘间距不得超过300mm,净化水幕喷头角度为迎风向下45。6.回采工作面临近结束无法安装隔爆棚期间,工作面两巷每班冲尘一次,冲尘必须冲洗巷道全断面,确保巷道内无煤尘堆积现象;定期向巷道内撒布岩粉,巷道的所有表面包括顶、帮、底及支护后部暴露处都应撒布岩粉;巷道内煤尘和岩粉的混合粉尘中,不燃物质含量不得低于60%;如果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混合粉尘中不燃物质含量12、不得低于90%。7.上述净化水幕及挡尘帘安装应符合综合防尘技术标准规定,水幕应能封闭巷道全断面,挡尘帘必须为框架式并封闭全断面,并确保灵敏可靠、正常使用。挡尘帘制作要求:1.挡尘帘骨架采用6分管制作;2.6分管截成每段500mm长,内套16mm圆钢用作每段6分管相连接; 3.挡尘帘门高2m,宽1.2m;4.挡尘帘宽3.89m,高2.56m;5.过皮带处横杆高1.45m;6.风筒下沿距底板1.8m,风筒上沿距挡尘帘顶部骨架160mm;挡尘帘安装、制作标准1.挡尘帘安装位置要求回采、掘进工作面:第一道距工作面不大于30m,第二道挡尘帘与第一道挡尘帘间距不大于50m。2.挡尘帘与风流净化水幕间距及要13、求挡尘帘与风流净化水幕间距为300mm400mm,且风流净化水幕要安装在迎风侧,水幕喷头朝向迎风侧向下45。3.安装要求总体要求:挡尘帘必须为框架式,且封闭全断面;具体要求:1)必须根据巷道断面制作框架,且固定牢固无间隙;2)过风筒处必须制作可拆装的铁圈;3)建议框架根据巷道规格制作成可拆装的散件,便于运输;4)如需过人、通车,该处挡尘帘应制作框架门,必须做到开启灵活、无间隙,如采用拉链式,纱窗必须四周包边(用红布)一端固定无间隙,过人、通车后必须关闭(封闭);5)巷道过皮带、溜子处,皮带、溜子不运转时,皮带、溜子上方空间必须封闭,可制作能够升起(卷起)、放下的纱窗;6)纱窗与框架必须连接牢固14、紧密,可用细线或炮线禁锢,多余的绳头、炮线必须剪掉。8.轻型支架放顶煤液压支架必须安装放煤、移架自动喷雾,且放顶煤喷雾喷嘴不得少于3个,必须可以封闭放煤地点的全部空间。实现本架放煤上、下联动喷雾;9.采煤机必须使用好内、外喷雾,除对喷雾系统进行日常维修外,必须随时更换损坏的喷嘴和疏通堵塞的喷嘴。不开喷雾、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不得开机;10.U型通风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由采区负责安设水炮弹,并负责日常维护,通风区当班瓦斯员负责管理;11.回采工作面溜子、皮带机头必须安装封闭式自动喷雾装置,且固定牢靠、位置正确,能够充分灭尘。12.回采工作面所有皮带、溜子输送机的转载落差,均不得超出0.5m,如果超过15、0.5m,则应安装合适的溜槽或导向板。(五)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1.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供水压力应不低于4 MPa。2.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距工作面不超过30m、50m处各安设一道风流自动净化水幕和挡尘帘,且净化水幕与挡尘帘间距不得大于300mm,净化水幕喷头角度为迎风向下45。3.距工作面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应冲洗一次,20m以外的巷道每天冲洗一次,确保不出现煤尘积存。4.耙岩机上料口必须有喷雾设施且能正常使用。5.掘进工作面所有皮带、溜子输送机的转载落差,均不得超出0.5m,如果超过0.5m,则应安装合适的溜槽或导向板。6.掘进工作面在未安装隔爆棚前,掘进头及其后路巷道每班冲尘一次,冲尘必16、须冲洗巷道全断面,确保巷道内无煤尘堆积现象;定期向巷道内撒布岩粉,巷道的所有表面包括顶、帮、底及支护后部暴露处都应撒布岩粉;巷道内煤尘和岩粉的混合粉尘中,不燃物质含量不得低于60%;如果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混合粉尘中不燃物质含量不得低于90%。6.炮掘工作面防尘标准钻眼必须采取湿式作业,使排出的煤粉呈流体状(糊状).特殊情况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其降尘效率不得低于95%。炮眼填塞水炮泥,水炮泥充足水的容量为200250ml。工作面顺槽内必须安设水炮泥注水器和水炮泥使用箱;放炮前后要冲洗一次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冲洗长度为放炮地点前17、后不小于30m;必须在距工作面1015m处安设放炮自动风水喷雾装置,覆盖全断面,并连续喷雾10min以上。炮掘工作面必须在料场准备不少于0.5m3的炮土。7.锚喷巷道防尘标准打眼必须湿式钻孔,使排出的岩(煤)粉呈流体状(糊状);必须将混凝土和砂、石混合料在地面先进行预湿。拌好的料应当手捏成团,打开即散,嘴吹无灰,采用的骨料粒径不得超过15mm;距离锚喷作业点下风流方向100m 内,应设置至少2 道风流净化水幕和2道挡尘帘。使用喷浆机时,应在装料矿车与喷射机之间安设接料盘。上料时,使灰流进喷射扒料斗内;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必须配备捕尘、除尘装置;喷射混凝土应采用产尘量低的喷射机及回弹率低的喷头;18、必须实行潮料搅拌,拌料时必须在拌料点下风侧不超过5m处增设一道净化水幕。8.机械化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掘进机的截齿必须保持完整、锋利,损坏或磨损后应立即更换;掘进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水压不小于3 MPa,外喷水压不小于1.5MPa,内喷不能正常使用时,外喷压力不得低于8.0 MPa(或采用压气喷雾)。9.地面充填站综合防尘措施充填站必须有完善的防尘喷雾系统且保证其能正常使用。充填站在进行矸石研磨作业时,应开启喷雾系统以保证厂区及作业点空气质量,并定期对喷雾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喷头、管路异常及时处理。充填站厂区内各处转载点落差均不得超出0.5m,如果超过0.5m,则应安装合适的溜槽19、或导向板传输。转载点机头必须安装有自动喷雾装置并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充填站应每周冲刷一次厂区积尘,每天在厂区内洒水降尘。各尘源点在矸石运输、研磨作业前必须对运输路线及矸石研磨点周边进行洒水降尘,收工时必须清理积尘。用铲车装运矸石前必须将矸石对进行预湿。(六)矿井粉尘测定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全尘井下每月至少测定两次,地面每月至少一次。2.粉尘分散度每季测定一次,粉尘中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变更生产作业地点也应测定一次。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一次。3.测尘员负责全尘及呼吸性粉尘的测定,并按要求制作报表报送有关领导及部门,并负责采集粉尘试样,按要求送集团公司通风实验室测定浓度及二氧化硅含量20、,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通风区主管技术员、区长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 个月测定1 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 个月测定1 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 个班次连续采样,1 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 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 个。5.采掘工作面的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要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16日前完成测定工作,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4日由通风区通知采煤区、开掘区、综掘区,采煤区负责安排一名机组司机和移架工,开掘区负责安排一名掘砌工,综掘区负责安排一名综掘机司机,在15日、16日中班和夜班按要求到通风区领取、佩戴工班个体检测仪,并在到达工作地点开启,收21、工时关闭,升井后交通风区,如佩戴者损坏或丢失仪器将照价赔偿。6.作业场所空气粉尘浓度标准粉尘种类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煤尘55.0岩尘5-102.510-301.030-500.5500.2水泥尘101.5(七)个体防护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及其他产尘地点(包括地面充填站)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未携带防尘口罩人员严禁入井,防尘口罩必须随身携带,接尘时必须佩戴使用否则按“三违”论处。五、隔爆棚安装维护的相关规定矿井应安设隔爆水棚。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可分为主要隔爆棚与辅助隔爆棚,但由40L及小于40L的水袋所组成的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1.主要隔爆棚22、应在下列地点布置:(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与回风大巷。(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2.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1)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2)采区内的煤巷、半煤巷掘进巷道。(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和隔绝与煤仓、装载点相通的巷道。3.布置方式(1)新三矿隔爆水棚的布置方式为集中式,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水棚400L/m2,辅助水棚200L/m2。(2)隔爆水棚应设置在直线巷道内,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必须保持50m75m,与风门的距离应大于25m;第一排集中隔爆水棚排与23、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m200m;设多组辅助隔爆水棚时,每组距离200m。(3)集中式隔爆水棚排间距离为1.2m3.0m,集中式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30m,集中式辅助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20m。(4)水槽棚可采用吊挂式或上托式安装,也可采用混合式;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与水槽(袋)同支架或巷道壁之间的间隙之和1.5m,特殊情况下1.8m,两个水槽(袋)之间的间隙1.2m;水槽(袋)边与巷道、支架、顶板、构物架之间的距离0.1m,水槽(袋)底部至顶梁(顶板)的距离1.6m,如果大于1.6m 时,则必须在该水槽(袋)的上方增设1 个水槽(袋);水棚距离轨道面的高度1.8m,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24、挑顶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 长的巷道保持一致;当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时,挂钩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挂钩为直径4mm8mm 的圆钢,弯钩长度为25mm;水槽排(列)中的水槽,占据巷道宽度之和与巷道最大宽度的比例为:巷道净断面积10,至少35%;巷道净断面积1012,至少50%;12,至少65%。4.水棚的管理:(1) 要经常保持水槽和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2)每周检查一次并留有记录。5.责任划分:(1)主要隔爆棚由通风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 (2)各地区辅助隔爆棚由通风区负责安装,并负有隔爆棚检查及督促各单位对隔爆棚进行维护的职责;(325、)巷道掘进过程中通风区安装辅助隔爆棚后移交给掘进单位,并履行移交手续后掘进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回采工作面形成验收时,掘进单位将隔爆棚移交采区,并履行移交手续移交后日常维护(包括隔爆棚注水、更换水袋等)由生产单位负责。(4)回采期间需拆除回收隔爆棚时,由采区移交给通风区并履行移交手续后,通风区负责回收。隔爆棚移交单样表:移交时间地点隔爆袋数量隔爆架数量移交负责人接受负责人六、短壁注水的相关规定(一)关于煤层短壁注水的相关规定:1.短壁注水的钻孔长度为工作面日进度+0.2米;2.短壁注水的钻孔每56m施工一处;3.短壁注水压力应大于4 MPa;4.注水应达到煤壁挂汗效果;5.煤层厚度大于1.7m的应26、采用双排眼注水措施,煤层厚底小于1.7m的应采用单排眼注水,注水参数也必须满足上述要求; (二)技术要求1.双排孔双排注水孔为三花眼形式布置,钻孔方向垂直煤壁,倾角10,开孔位置上排孔距煤层顶板1m,下排孔距顶板1.6m,孔径42mm,钻孔深度应根据工作面日推进度而定,钻孔深度工作面日进度+0.2米,孔间距为56m,工作面两端的注水孔分别距上下顺槽56m。注水时间2030分钟/孔。2.单排孔单排注水孔方向垂直煤壁,倾角5,开孔位置为煤壁中间,孔径42mm,钻孔深度应根据工作面日推进度而定,钻孔深度工作面日进度+0.2米,孔间距为56m,工作面最两端的注水孔分别距上下顺槽56m。注水时间2030分钟/孔。(三)责任划分1.工作面注水孔的施工由采区负责,并提供注水胶管;2.注水工作由通风区派专职注水工负责,必须做到逢采必注。3.通风区要建立煤层短壁注水管理台帐,注水工将打孔数量,注水压力、水量等数据详细记录在册。七、奖罚1.各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要加大对综合防尘的监管、检查力度,采掘头面出现3条违反综合防尘规定的,该头面“一通三防”不达标。通风区负责牵头,安全管理部、调度室参加,每月对矿井综合防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凡出现一项违法综合防尘规定的依据新三矿奖惩条例进行处罚。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