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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越秀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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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地** 编号:1280119 2024-12-16 64页 1.13MB
1、 越秀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 录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三)险情和灾情分级(四)适用范围(五)工作原则(六)防治区划分(七)重点防范时期及重点保障对象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二)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四)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五)现场应急指挥部(六)街道应急指挥机构(七)应急救援队伍(八)应急联动机制三、预测和预警(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二)预防预警行动(三)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机制(二)分级响应(三)扩大应急(四)新闻报道(五)应急响应结束五、后期处置六、保2、障措施(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二)通信与信息传递(三)应急技术保障(四)监督检查(五)宣传教育七、预案管理与更新(一)预案管理(二)预案更新(三)预案的解释权八、责任与奖惩(一)奖励(二)责任追究九、附则(一)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二)预案的实施一、总则(一)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及广州市越秀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3、(20112020年),制定本预案。(三)险情和灾情分级。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险情。(2)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灾情。(3)因灾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情。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险情。(2)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4、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灾情。(3)因灾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灾情。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险情。(2)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灾情。(3)直接影响铁路干线、国家和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航道正常通行,或较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灾情。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5、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险情。(2)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灾情。(3)直接影响铁路沿线、国家和省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快速干线、市政道路和航道正常通行,或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灾情。(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处置小型(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五)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群专结合的预防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3分级管6、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六)防治区划分。1划分原则。根据我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分析、总结地质灾害高、中、低易发区内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危害情况(受灾害威胁的人口和财产)以及人为活动强度,评价、预测其潜在的危害程度,划分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三个区,其中重点防治区再划分为1和2两个亚区。防治区分布情况见附件2。2重点防治区()。(1)沙涌重点防治亚区(1):分布于西北部沙涌一带,属冲积平原区,面积0.88km2,占全区总面积的2.6%,工程地质岩组为隐伏碳酸盐岩组(e)。以覆7、盖型岩溶为主,溶洞、溶孔、溶蚀裂隙较发育,需预防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地面塌陷。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开发利用和抽排地下水是诱发岩溶地面塌陷的主要因素。(2)越秀山飞鹅山西坑重点防治亚区(2):位于飞鹅山麓湖西坑一带,属剥蚀残丘地貌。面积5.07km2,占全区总面积的15.0%。工程地质岩组主要为块状较硬坚硬侵入岩组(d)和层状较硬碎屑岩组(c),少量层状较软红层岩组(b)。需预防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诱发地质灾害因素为削坡建房、修建道路、暴雨等。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全为崩塌)。3软土区次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万福路东华西、东华东路寺右新马路以南至珠江边以及流花湖、人民中、人民南路一带,8、为冲积平原地貌。面积9.02km2,占全区总面积的26.7%。工程地质岩组为松散软弱多层土体(a)。该区位于繁华闹市区域,工程地质条件较差,人类工程活动强烈。需预防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地面沉降,诱发因素为地下工程建造改变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地基岩土的应力状态。4红层基岩区一般防治区()。分布于西北部、中部和东部,分布范围广泛,地貌上为台地和冲积平原。面积18.85km2,占全区总面积的55.7%。工程地质岩组为层状较软红层岩组(b)。该区位于繁华闹市区域,工程地质条件虽较好,但人类工程活动强烈,若采取措施不当,易引发崩塌等地质灾害。(七)重点防范时期及重点保障对象。1重点防范时期。我区地质灾害9、汛期防范时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重点防范时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点防治因台风暴雨引发的地面崩塌、滑坡地质灾害。2重点保障对象。(1)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2)居民点危险斜坡;(3)人口密集的城区和学校;(4)交通干线和人文景观处等。二、组织体系及职责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组织体系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现场应急指挥部、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一)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1组成。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应急办主任、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区国土房管分局局长、区建设和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10、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区监察局、区人民武装部、区公安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建设和水务局、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文广新局、区园林绿化局、区供电管理部门、区通讯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2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2)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警机制;当本区发生小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3)在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做好中11、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小型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4)部署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地质灾害应急信息。(5)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情况。(6)完成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二)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组成。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房管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房管分局局长担任。2职责。部署和总结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命令,负责实施、协调相关应急工作;协调有关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负责有关的信息报送、联络、12、接待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各类文件的起草、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贯彻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1专家咨询组。区本级暂未组建区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专家组。突发地质灾害时,根据需要,由区国土房管分局从市国土房管局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管理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或商请市地质调查院有关专家参加。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调查灾害成因和类型,评估险情和灾情等级,预测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控制措施和防范意见,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调查处理组。由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建设和水务局、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必要时商请市地13、质调查院参加。负责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做出调查结论,督促有关措施的落实;依法实施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3应急监测组。由区国土房管分局、地质灾害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组成,必要时商请市地质调查院参加。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监测工作,及时报告灾情或险情变化情况,配合专家咨询组提出防治建议。4信息管理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区应急办、区国土房管分局、区民政局组成。负责受理地质灾害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组织信息及新闻发布。5抢险救援组。由地质灾害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组织。负责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撤离,对伤亡人员进行救助和统计,清理不安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消除安全14、隐患。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建设和水务局、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调集相关的专业技术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6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局组织。负责迅速调动力量开展医疗救治,做好灾区的医疗卫生和防疫工作。7群众安置组。由区民政局会同地质灾害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组织。负责安置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并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8后勤保障组。由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和水务局、区供电管理部门、区通讯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应急经费、设施、设备、物资、运输、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方面的保障。9安全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组织。负责交通管制,维护15、地质灾害发生现场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四)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区政府和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以属地为主,做好小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区应急办:协调指导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区监察局:监督检查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等情况,并负责责任追究工作。区国土房管分局: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汛16、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信息;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监测,按照有关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调查、处置情况。区人民武装部: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组织属地街道、村(社区)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助。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参与抢险救灾,督促检查落实重要场所和救灾物质的安全保卫工作。区建设和水务局:负责督促对危及建设行业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防治;负责防17、治威胁江河沟渠及塘库安全的地质灾害,督促水利水电工程业主选定排土场,修筑拦碴坝,做好弃碴管理,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查处河道内违规修房、弃碴等挤占行洪通道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负责对市政道路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和监测、治理。区经贸局(区交通局):根据抢险需要协调驻区企业、区属企业安排抢险救灾车辆的调度,优先安排运送抢险救灾物资、抗灾人员、抢险车辆;负责协调企业和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救灾人员所需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在灾害发生期组织居民生活所需生活品的保障工作;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交通保障,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的有效通行。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地质灾害法规、政策的宣传,18、及时准确报道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等信息;负责督促旅游景区管理单位对危及旅游设施和游客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排查、巡查和监测、治理;当旅游区内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协调做好人员转移、救助和安置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各大、中、小学校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和监测防范,配合职能部门督促其他建设活动业主对所引发的危害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区民政局:负责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和调运工作,协助受灾街道办事处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协助做好面临地质灾害威胁或遭受地质灾害破坏的居民的转移、安置;指导受灾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和救灾款物的分配、下19、拨工作,并检查、监督;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协助灾情调查统计和核定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区政府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区财政局:会同区国土房管分局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预算;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安排、落实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并监督管理。区卫生局:负责统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及时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及时向领导小组、区政府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区发改局:负责督促建设项目业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安监局: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有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认定,并对因此而引发地质灾害20、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区园林绿化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遭受地质灾害破坏的园林绿化设施,维护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负责协调、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占用林地、林木砍伐的问题。区供电管理部门:负责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电力供应,组织、指挥、协调抢修遭受地质灾害破坏的供电线路和设备。 区通讯管理部门:负责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通讯畅通,组织、指挥、协调抢修遭受地质灾害破坏的通讯线路和设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预警等工作;组织协调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自救互救工作;突发地质灾害先期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区政府报告险情、灾情,确定预警信号和21、撤离路线,调集应急救援物资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疏散、安置;突发地质灾害后期处置,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和救灾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组织群众回撤,恢复正常秩序等;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和核定工作。其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现场应急指挥部。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由区人民政府、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必要时,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发生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共同组成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区、市人民政府立22、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必要时,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区主要领导共同组成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出现大型和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区、市、省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由省人民政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必要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市主要领导共同组成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六)街道应急指挥机构。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接受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先期处置等工作23、,完成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应急任务。(七)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建设和水务局、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调集相关的专业技术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我区暂未建设专门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可依托区国土房管分局的房屋安全抢险队进行,必要时商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等分别派遣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房屋抢险救援队、房屋安全鉴定队等专业技术队伍增援。(八)应急联动机制。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需要,可在全区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因地质灾害24、应急工作需要占用土地、砍伐林木、清除障碍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地质灾害应急救助期间,公安部门可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紧急情况下,报请有关部门协调驻穗部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救灾工作。三、预测和预警(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加快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区划,及时修编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土资源、水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立与全市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与数据资源共享,连接省、市、区三级的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对于地质灾害重25、点防治区,由区国土房管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岩溶塌陷专题调查与研究,建立信息报警与应急预处理制度,落实职、责、权、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对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险情进行预警处理。2信息收集与分析。区国土房管分局、各街道办事处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二)预防预警行动。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区国土房管分局会同区建设、水务、交通等部门,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26、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公布实施。2巡查地质灾害险情。区国土房管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必要时选择灾害点附近居民作为群众监测员,进行日常巡查、监测。发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向区政府和区国土房管分局报告;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应急排险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3发放“防27、灾明白卡”。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区国土房管分局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村(居)委会主任、各级监测责任人以及受灾害点威胁的居民。各街道办事处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到村(居)委会等相关防灾责任单位和负责人,村(居)委会、相关单位要将“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害点威胁的居民。“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由区国土房管分局提供样版和技术指导。4建立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制度。(1)我区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主要依托市国土房管局和市气象局在汛期(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28、预报预警信息。区国土房管分局负责将信息通知到全区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各街道办事处在收到区国土房管分局转发的信息之后,要及时通知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监测负责人、监测责任人(群众监测员)及其它相关人员,并根据信息预报等级采取相应防御措施。(2)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229号)规定,我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统一划分为5个等级:1级定义为可能性很小;2级为可能性较小;3级为可能性较大;4级为可能性大;5级为可能性很大。其中3级为注意级,4级为预警级,5级为警报级。34级向社会发布预报,分别用黄色和橙色表示,5级向社会发布警报,用红色表29、示。各等级含义和防御措施见下表。等级颜色含 义防御措施1级蓝色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群测群防巡查。2级绿色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预报预警时间内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群测群防巡查、监测,密切关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3级黄色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注意级)各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到岗,采取防御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监测工作,特别是对房前、屋后人工边坡加强巡查。提醒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4级橙色灾害发生可能性大(预警级)各有关单位值班、指挥人员到岗,暂停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户外作业,加强24小时巡查、监测,各有关单位值30、班指挥人员到岗准备应急措施,组织抢险队伍,发现异常情况采取临时避让措施,撤离受威胁群众。密切关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5级红色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警报级)各有关单位值班、指挥人员到岗,紧急疏散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居民、学生、厂矿、企事业单位人员,关闭有关道路,组织人员准备抢险。(三)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1速报时限要求。(1)街道办事处在当地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后,应在半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区应急办和区国土房管分局。区政府和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在1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市应急办和市国土房管局,抄送市地调院,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2)街道办事处在当地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后,应在半小时内速报区31、政府、区应急办和区国土房管分局。区政府和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在1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市应急办和市国土房管局,抄送市地调院,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厅。(3)街道办事处在当地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区应急办和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在6小时内速报市国土房管局,抄送市地调院。对发生人员死亡的小型地质灾害,街道办事处应在半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区应急办和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在1小时内速报市国土房管局,抄送市地调院。2速报的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32、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机制。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坚持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照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等级,应急响应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IV级响应四级。I级应急响应报国土资源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II级应急响应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III级应急响应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IV级应急响应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二)分级响应。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级)。(1)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区、市、省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33、防治与救灾工作。(2)地质灾害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将灾情速报区政府、区应急办和区国土房管分局。(3)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街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4)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34、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必要时成立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5)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I级)。(1)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区、市、省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2)地质灾害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35、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将灾情速报区政府、区应急办和区国土房管分局。(3)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街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4)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必要时成立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36、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5)必要时,由国土资源部将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省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II级)。(1)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2)地质灾害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将灾情速报区政府、区应急办和区国土房管分局。(3)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街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37、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4)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必要时成立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5)必要时,由省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市人民政府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工作。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V级)。38、(1)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2)地质灾害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将灾情速报区政府、区应急办和区国土房管分局。(3)由街道办事处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区39、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必要时商请市地质调查院、市气象局有关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必要时成立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5)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区人民政府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三)扩大应急。当突发地质灾害不能有效处置,险情或灾情难以控制,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应当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当突发地质灾害引发其它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40、相应的应急预案;当本级人民政府不能有效处置时,应当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四)新闻报道。发生小型以上地质灾害时,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地质灾害影响程度和类型,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拟写新闻统发稿、专家评论或灾情公告,报有关领导同意后向媒体和公众发布。具体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组织实施。(五)应急响应结束。1I级、II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请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向媒体和社会发布;III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专家咨询组会商并报有关领导批准后,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向媒体和社会发布;IV级应急响应结41、束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专家咨询组会商并报有关领导批准后,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向媒体和社会发布。2应急响应结束后,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撤销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会同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转入灾害后期处置工作。五、后期处置(一)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善后工作。安抚灾民,组织尽快恢复社会秩序恢复生产,尽快消除灾害造成的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二)临时征用的房屋、车辆、设备物资要及时归还,造成损坏以及征用劳务要按照国家规定由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补偿,取土占地、砍伐林木要依法补办手续。(三)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部门要做好灾民生活42、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等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吃、穿、住、医”的基本生活保障。(四)区民政局除做好灾民生活安置救济工作外,要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的尸体,并做好其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而伤亡的人员,要给予相应的褒奖和抚恤;区卫生局做好灾害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的监控工作;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区建设和水务局、区供电管理部门、区通讯管理部门、区经贸局(区交通局)要做好所管辖的灾毁工程修复及恢复供水、供电、保障通讯和交通运输畅通,所需经费优先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区经贸局(区交通局)要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五)区国土房管分局要会同区民政局、发生地街道办43、事处核实统计地质灾害损失资料,评估灾害级别,总结抗灾救灾措施及经验教训,上报市国土房管局和区人民政府。六、保障措施(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1区国土房管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2区财政局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资金,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区国土房管分局会同区财政局和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3各44、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以及抢险救灾的物资与装备,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二)通信与信息传递。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国土房管分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三)应急技术保障。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区国土房管分局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专家组成立之前,根据需要,由区国土房管分局从市国土房管局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挑选专家,或商请市地质调查院有关45、专家参加。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区国土房管分局及有关单位要在市国土房管局、市地质调查院的指导下,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区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区国土房管分局、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四)监督检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的工作职责。(五)宣传教育。区国土房管分局要加46、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七、预案管理与更新(一)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区国土房管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广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各街道办事处要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制定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一并报区国土房管分局备案。(二)预案更新。本预案由区国土房管分局根据全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发展需要和实际操作情况,适时对预案进行更新,修订后的预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预案的更新期47、限最长为5年。(三)预案的解释权。本预案由区国土房管分局负责解释。八、责任与奖惩(一)奖励。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二)责任追究。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越秀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九、附则(一)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1地质灾害。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2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48、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3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4数量表述。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二)预案的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越秀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通知(越府办201069号)同时废止。本预案公布前有关规定与本预案相抵触的,以本预案为准。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体系示意图2广州市越秀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3广州市越秀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体系示意图区国土房管分49、局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区监察局区武装部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和水务局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文广新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发改局区安监局区园林绿化局区供电管理部门区通讯管理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应急指挥机构附件2广州市越秀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20112020年)附件3 广州市越秀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越秀区分局2012年6月目录一、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二、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三、全区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四、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分级标准五、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50、成员单位及职责六、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七、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八、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专家组成员联络表九、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监测预警网络十、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十一、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十二、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应急工作联络表国家级应急响应国土资源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级应急响应省国土资源厅市级应急响应市国土房管局区级应急响应区国土房管分局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临时)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一、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事善后处理总结评估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响应信息报送事中应急准备应51、急处置先期处置后应急抢险指挥部现场指挥属地街道有关部门监测预警物资准备专家待命扩大应急 说明: 应急处置过程。 应急运行程序、内容。 信息传递。 信息直报。 箭头内红(I)、橙(II)、黄(III)、蓝()色标识分别代表事件分级和分级负责处置。 对应关系。 实施处置。 二、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一)先期处置。地质灾害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采取应52、急措施。(二)分级响应。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级响应)。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区、市、省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应急防治工作。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I级响应)。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区、市、省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应急防治工作。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II级响应)。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53、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应急防治工作。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V级响应)。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应急防治工作。(三)组织指挥。1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由省人民政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必要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市主要领导共同组成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2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由省人民政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必要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54、导小组成员与市主要领导共同组成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3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由市人民政府、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必要时,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区主要领导共同组成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4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由区人民政府、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必要时,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发生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共同组成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四)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组织群众转移、避灾疏散;开展应急调查、加强监测,查明灾情险情、引发原55、因及变化趋势;会商决策,出具调查结论,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实施救援,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五)保障行动。发生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实施救助、通信、交通、物资、医疗、安全等保障行动。(六)信息发布。信息发布,按照广州市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处理办法(试行)和越秀区突发事件新闻处理办法(越办字20091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七)响应终止。1级、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请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向媒体和社会发布;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专家咨询组会商并报有关领导批准56、后,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向媒体和社会发布;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专家咨询组会商并报有关领导批准后,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向媒体和社会发布。2应急响应结束后,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撤销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会同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转入灾害后期处置工作。(八)后期处置。1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善后工作。安抚灾民,组织尽快恢复社会秩序、恢复生产,尽快消除灾害造成的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2临时征用的房屋、车辆、设备物资要及时归还,造成损坏以及征用劳务要按照国家规定由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补偿,取土占地、砍伐林木要依法57、补办手续。3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部门要做好灾民生活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等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吃、穿、住、医”的基本生活保障。4区民政局除做好灾民生活安置救济工作外,要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的尸体,并做好其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而伤亡的人员,要给予相应的褒奖和抚恤;区卫生局做好灾害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的监控工作;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区建设和水务局、区供电管理部门、区通讯管理部门、区经贸局(区交通局)要做好所管辖的灾毁工程修复及恢复供水、供电、保障通讯和交通运输畅通,所需经费优先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区经贸局(区交通局)要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58、产。5区国土房管分局要会同区民政局、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核实统计地质灾害损失资料,评估灾害级别,总结抗灾救灾措施及经验教训,上报市国土房管局和区人民政府。三、全区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发布单位预案名称区政府越秀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街道应急预案各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大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登峰街象岗山西北侧边坡防灾应急预案登峰街西坑后山村边坡防灾应急预案登峰街雕塑公园飞鹅山边坡防灾应急预案六榕街双井街30号边坡防灾应急预案四、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分级标准级别预警颜色标准特大型未规定(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险情。(2)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59、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灾情。(3)因灾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情大型未规定(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险情。(2)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灾情。(3)因灾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灾情。中型未规定(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险情。(2)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60、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灾情。(3)直接影响铁路干线、国家和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航道正常通行,或较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灾情。小型未规定(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险情。(2)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灾情。(3)直接影响铁路沿线、国家和省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快速干线、市政道路和航道正常通行,或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灾情。五、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单位职责区政府领导指挥。区委宣传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区应61、急办协调指导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和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区监察局监督检查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等情况,并负责责任追究工作。区国土房管分局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信息;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监测,按照有关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调查、处置情况。区人民62、武装部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组织属地街道、村(社区)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助。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参与抢险救灾,督促检查落实重要场所和救灾物质的安全保卫工作。区建设和水务局负责督促对危及建设行业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防治;负责防治威胁江河沟渠及塘库安全的地质灾害,督促水利水电工程业主选定排土场,修筑拦碴坝,做好弃碴管理,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查处河道内违规修房、弃碴等挤占行洪通道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负责对市政道路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和监测、治理。区经贸局(区交通局)根据抢险需要协调驻区企业、区属企业安排抢险救灾车辆的调度63、,优先安排运送抢险救灾物资、抗灾人员、抢险车辆;负责协调企业和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救灾人员所需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在灾害发生期组织居民生活所需生活品的保障工作;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交通保障,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的有效通行。区文广新局负责地质灾害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等信息;负责督促旅游景区管理单位对危及旅游设施和游客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排查、巡查和监测、治理;当旅游区内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协调做好人员转移、救助和安置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各大、中、小学校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和监测防范,配合职能部门督促其他建设活动业主对所引发的危害学校安全64、的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区民政局负责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和调运工作,协助受灾街道办事处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协助做好面临地质灾害威胁或遭受地质灾害破坏的居民的转移、安置;指导受灾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和救灾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并检查、监督;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协助灾情调查统计和核定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区政府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区财政局会同区国土房管分局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预算;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安排、落实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并监督管理。区卫生局负责统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及时抢救受灾伤病员,做65、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及时向领导小组、区政府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区发改局负责督促建设项目业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安监局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有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认定,并对因此而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区园林绿化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遭受地质灾害破坏的园林绿化设施,维护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负责协调、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占用林地、林木砍伐的问题。区供电管理部门负责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电力供应,组织、指挥、协调抢修遭受地质灾害破坏的供电线路和设备。区通讯管理部门负责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通讯畅通,组织、指挥、协调抢修遭66、受地质灾害破坏的通讯线路和设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预警等工作;组织协调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自救互救工作;突发地质灾害先期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区政府报告险情、灾情,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调集应急救援物资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疏散、安置;突发地质灾害后期处置,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和救灾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组织群众回撤,恢复正常秩序等;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和核定工作。六、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姓名单位职务办公室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职责胡耀强区国土房管分局局长办公室67、主任8317860313802783997部署和总结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命令,负责实施、协调相关应急工作;协调有关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负责有关的信息报送、联络、接待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各类文件的起草、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贯彻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黄维真区国土房管分局副局长办公室副主任8317862513711550211杨少金区国土房管分局大队长办公室成员8317629513902252168周新华区国土房管分局总工程师办公室成员8317865113926068、15785张瑶倩区国土房管分局组织人事科科长办公室成员8317861713926047189张丽君区国土房管分局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8317860713825123063郑晓园区国土房管分局土地规划和利用管理科科长办公室成员8317629213802741050吴燕芬区国土房管分局房屋安全管理科副科长办公室成员8317862713710329712林海涛区国土房管分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8317629613719161288办公室通讯地址:广州市吉祥路28号越秀房地产大厦701室。 邮编:510030办公室联系电话:83178632,83176295 传真:83331255,8334094269、地灾应急值班电话:83331255,13725155256七、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组别组成单位职 责专家咨询组(一)市国土房管局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管理专家库、市地质调查院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调查灾害成因和类型,评估险情和灾情等级,预测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控制措施和防范意见,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调查处理组(二)市地质调查院负责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做出调查结论,督促有关措施的落实;依法实施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建设和水务局区安监局应急监测组(三)区国土房管分局由区国土房管分局、地质灾害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组70、成,必要时商请市地质调查院参加。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监测工作,及时报告灾情或险情变化情况,配合专家咨询组提出防治建议。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市地质调查院信息管理组(四)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受理地质灾害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组织信息及新闻发布。区应急办区国土房管分局区民政局抢险救援组(五)发生地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撤离,对伤亡人员进行救助和统计,清理不安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建设和水务局、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调集相关的专业技术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建设和水务局区经贸71、局(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医疗救治组(六)区卫生局负责迅速调动力量开展医疗救治,做好灾区的医疗卫生和防疫工作。群众安置组(七)区民政局负责安置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并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后勤保障组(八)区财政局负责应急经费、设施、设备、物资、运输、供水供气、通讯、供电等方面的保障。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和水务局区供电管理部门区通讯管理部门安全保卫组(九)区公安分局负责交通管制,维护地质灾害发生地现场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八、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专家组成员联络表区本级暂时未组建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专家库。突发地质灾害时,根据需要从市国土房管局地质灾害72、防治应急管理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临时组成专家组。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管理专家库名单如下: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类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从事专业座机手机备注1田廷山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010-62172031139106319572梁俊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调研员教授级高工水文工程环境地质020-8767936213609785842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3张建国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总工教授级高工水工环地质020-3725105813622274269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4朱淮江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73、站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及矿产地质020-87795529136103583285郑小战广州市地质调查院总工高级工程师基础地质、水工环、地质灾害020-36266536189023062066周心经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应急抢险部部长高级工程师地质灾害防治020-36264863135703704467林佳雄广州市地质调查院矿产调查部部长高级工程师矿产资源调查管理020-8609145513926280219省国土资源厅水工环地质专家、省地灾应急专家8孙光芒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已退休)原副院长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地质、地质灾害治理020-34117639136097579209骆荣广州市地质调查院质量审核部主任74、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地质020-863254951356012308410余革淼广州市地质调查院部长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地质环境调查020-860905691353949397711陈邦影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应急抢险部副部长高级工程师地质灾害勘查020-860914221361015560112文宝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地质灾害、工程地质010-8232208113910716003国土部地灾防治应急专家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从事专业座机手机备注13雷明堂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地质灾害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地质灾害防治0773-583727213707738584国土部地灾防治应急专家14王珽中国75、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副处长教授级高工水工环0773-583266713517731392桂林市地灾防治专家15汤连生中山大学地球科学系所长教授、博导地质工程020-8411239013809773663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16张澄博中山大学地球科学系副主任副教授工程地质、环境地质020-841123901360240721017宿文姬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副教授土木工程020-871147791353378639018梁池生广东省地质局处长教授级高工水工环地质020-3765430913602887061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19张方荣广东省地质局副处长高76、级工程师水工环 020-3765431113332832156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20温汉辉广东省地质局副处长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地质020-376543581380251245621李东红广东省地质调查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地质020-876028301376077157922凌秋贤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基础地质、水工环020-3765440713332848198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23邓高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地灾所所长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地质、岩土020-876688121390240819824胡正勇广东省化工地质勘查院总工程师高级77、工程师地质勘查、水工环地质020-3681284713902399730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25程文汉广东省地质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020-8629833413802907596省国土资源厅地灾项目评审专家26李静荣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工程勘察设计院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地质勘查及岩土工程勘察020-873122091350150179527苏文聪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院长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地质020-3682862013926226009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28艾桂根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地质020-368286478、21392622600629贾建业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系主任教授环境地质、地质工程020-3849099515018766169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从事专业座机手机备注30易顺民广州地理研究所研究员水工环地质020-8768500613823720379省国土资源厅水工环地质专家、省地灾应急专家31石丙飞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地质020-8511662613802925296省国土资源厅、市地灾防治专家32黄于新深圳市地质局副处长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地质0755-8266642713267180990二、岩土工程类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从79、事专业座机手机备注33孙进忠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室主任教授地质工程010-823211961390121330134周翠英中山大学工学院副院长教授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020-840367711392402826135潘泓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教授岩土工程020-871137541350002806736刘庭金华南理工大学土木系副教授岩土工程、地下结构1375185040837汪益敏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教授道路/岩土工程020-222366531350241386938胡辉暨南大学理工学院教师高级工程师土木工程、地质工程020-85220476-20141331883079939林希80、强广东省地质科学研究所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岩土工程020-8766010013902268286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40林碧华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地质020-8766005213902237793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41王辉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副总工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岩土020-87666219135040097342金炯球广东省地质工程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020-862977651380251635443陈文汉广东省地质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020-862983341380290781、59644胡涛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地质工程中心高级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工程地质、环境地质020-873123981300208491045张明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地质工程中心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岩土工程、水工环020-873128681360271401546王世彪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工程勘察设计院院长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地质勘查及岩土工程勘察020-8731220813808841949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从事专业座机手机备注47曾永熊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地质勘查研究院原总工(已退休)高级工程师岩土、水文地质13570133349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48林济南广东82、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岩土勘察分公司总经理教授级高工工程地质、岩土工程020-373932381357016383249刘金森广东煤炭地质局(广州中煤江南基础工程公司)处长高级工程师地质勘察、岩土工程020-889024651331289200050刘更宁广东煤炭地质局(广州中煤江南基础工程公司)分公司经理高级工程师岩土工程020-860906181392502196851詹松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工程020-2236722813808844766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52王伟东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东总队副总队长教授级83、高工矿产资源勘查、岩土工程勘查020-3631401153廖振宇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东总队教授级高工、注册岩土工程师基础地质、水工环、岩土工程020-3631406613802781573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54陈永桂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东总队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020-363140331382601664355陈海峰广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院长高级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土木工程020-838706381360289536456陈晓丹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岩土分院院长高级工程师工程勘察020-86663669136000984、692157张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岩土分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岩土工程020-866636871380884548058刘成军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岩土分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岩土工程勘测020-866661751356014544559伍四明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副所长高级工程师岩土工程020-838628831350002058260贺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地质020-837778351392604190361彭卫平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总岩土工程师教授级高工工程地质与岩土工程020-837621711392519898262王想勤广州市城市85、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总工高级工程师岩土工程020-8376281513535218151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从事专业座机手机备注63刁尚东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处长高级工程师检测、施工、勘察020-813261331360279847964刘良贵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总工办副主任教授级高工、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工程020-838487651360048685865耿光旭深圳市地质局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地灾防治、岩土工程0755-826662071392344162666孔官瑞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岩土工程0755-8266620513802244037三、基础地质类序号姓名单位职86、务职称从事专业座机手机备注67张珂中山大学地球科学系教授地貌第四纪地质、地震地质、灾害地质020-841123901353976090168陈国能中山大学地球科学系教授地质学020-841125471353525518069王正海中山大学地球科学系副教授地质020-841123901530221176770杨木壮广州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副院长地理学教授基础地质与环境地质020-393668931334288226371庄文明广东省地质调查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地质矿产勘查020-876576821392313415072范成瑜广东省地质科学研究所顾问教授级高工基础地质、环境地质020-8766083687、13609789186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73王军广东省工程勘察院总工高级工程师水工环地质020-876356541392503885974刘特辉广东煤炭地质局勘查院院长高级工程师地质020-8632697613925006988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75王燕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副局长教授级高工矿产勘查、地质灾害020-8731261813622826465省国土资源厅地灾应急、省应急专家76汪礼明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地质勘查020-8765392113600001740省国土资源厅水工环技术专家77郭锐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处长教授级高工环境地质88、020-8731261913650861215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78张德高广东煤炭地质局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020-8890248113925187465省国土资源厅水工环专家79李红兵广东煤炭地质局副经理高级工程师地质勘察、建筑施工020-889024691357005318880徐红霞广东煤炭地质局勘查院副院长、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020-863269761364266000681龚淑云深圳市地质局处长副教授基础地质、环境地质0755-8266621113925253382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四、工民建类序号姓名单89、位职务职称从事专业座机手机备注82申琪玉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教师副教授土木工程020-871110301361145462283丁建隆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总经理教授级高工市政工程020-831066281392226292884罗凤霞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部门经理高级工程师安全应急管理020-831064761338001967685谭文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地铁工程建设管理020-831066731360275260886米晋生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轨道交通工程管理020-832021321311222089887张晓蕾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调研90、员高级工程师技术管理020-838643201360288775088段恭亮广州新新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结构设计和房屋安全鉴定020-8728418713802902807五、水利工程类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从事专业座机手机备注89潘灶新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水利防灾减灾020-875903881382627030省地灾和矿山环评评审专家90史海鸥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一级注册结构师市政工程、地下工程结构与岩土工程设计020-832026061360281605891黎友添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副所长高级工程91、师岩土工程、水利工程020-8382554513902265599省国土资源系统水工环地质项目评审专家六、造价咨询与工程预决算类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从事专业座机手机备注92杨元元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业务主管高级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020-835108691356025201993郭呈琳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高级工程师工程造价020-835108791361022191094王文准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部长高级工程师造价咨询、工程预决算020-835108641304805862995谢国胜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定额与预结算高级工程师造价咨询020-8666770713503059439992、6袁亮亮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总部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工程造价管理020-831558851392506496997彭靖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商务经理高级工程师工程预决算020-831068391382970080098朱筱箐广州中咨城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监高级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020-8364961513922256880九、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监测预警网络项目监测内容监测报告方法监测机构(人员)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人工监测辅助仪器检测属地街道和群众监测员重大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隐患边坡变形数据远程自动化监测、数据采集广东省工程勘察院(目前) 十、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救93、援队伍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建设和水务局、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调集相关的专业技术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区本级暂未建设专门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可依托区国土房管分局的房屋安全抢险队进行,必要时商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等分别派遣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房屋抢险救援队、房屋安全鉴定队等专业技术队伍增援。队伍类别联系人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备注区国土房管分局胡耀强指挥长13802783997黄维真队长13711550211杨少金副队长13902252168周新华总工程师13926015785曾健庆94、一所负责人15817111368余毅二所负责人13729882863梁青三所负责人13711144080陈进旺四所负责人13802752961谢衍刚一所抢险组长13602819942刘达强13602793910苏永东二所抢险组长13602801516蔡旭波三所抢险组长13826072700余健慈四所抢险组长13662348917叶林宝13622815786其余人员配置水电工11人泥水工17人架子工12人电焊工6人木工9人十一、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各街道及区国土房管分局均储备适量应急抢险物资,以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区国土房管分局目前共有大南路德庆巷1号、珠光路131号后座、东园大街15号、95、大德路拐脚楼8号等四个物资储备仓库,配备1辆抢险材料运输车,储备的应急抢险物资如下:序号名 称规格现库存数1设备电焊机3台2小型照明灯10支3头戴式照明灯10支4对讲机2部5警示信号灯3个6汽油链锯2台7水泵1台8斗车19台9手持喇叭1部10常用小型工具4套11GPS仪器5台12材料钢管脚手架102根13毛竹440根14铁丝10#2kg15铁丝8#3kg16圆木杉865根17码钉直径10mm36kg18无缝钢管48mm4mm102根19无缝钢管48mm4mm102根20膨胀螺栓M10801kg21材料膨胀螺栓M121001批22花篮螺栓M8CC1批23花篮螺栓M10CC1批24花篮螺栓M12C96、C1批25花篮螺栓M14CC1批26圆钉长40mm30kg27圆钉长60mm35kg28圆钉长80mm35kg29圆钉长90mm25kg30水泥钉3.2405kg31水泥钉4.0606kg32水泥钉5.0706kg33砖、沙、石、水泥3吨34电缆1.5 mm的四芯19扎35电缆2.5 mm的四芯4扎36电缆4 mm的四芯1扎37编织袋3700个38警戒带1批39安全带17条40安全帽48顶41防护手套6付42安全鞋14双43抢险服53套44灭火器78个45枕木100条46车辆抢险材料运输车郑州日产ZN1041A5Z(1.72T)1辆十二、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应急工作联络表序号单位姓名97、职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单位24小时汛期值班电话备注1国土资源部010-665588962省国土资源厅38817605388176153市国土房管局860914224市地质调查院86091422139224166365区国土房管分局83331255137251552566区三防办37668877376688787区政府卞勇常务副区长8张志雄副主任科员8326837413925097227联络员9区应急办张文胜主任83268819139251293118326800010张嵩宇科员8326832713535551114联络员11区武装部蔡涛副部长37871865136407180173787186098、12傅瀚干事13076877360联络员13区公安分局韦东兵副局长83565442138027773808311890014陈国华主任科员8311896413903076629联络员15区国土房管分局胡耀强局长83390362138027839978333125516杨少金大队长831762951390225216817区建设和水务局丘益闻副局长37668830180223100053766887718朱良国主任科员3766883618022310096联络员19区委宣传部郭恒峰副部长832683991392276867820汪浩新闻科科长8326813713802416699联络员21区监察99、局朱锦新副局长832686261380886099922郑兴华科员8326860913668996882联络员23区发改局郭环局长83262883138027695518326288924周芳科长8326283113609029706联络员25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刘震海局长376639301335285301026江虹党政办主任3766334313710302000联络员27区教育局李丰副调研员18819138861138027577918767455728卢庆成主任8766075613711790333联络员29区民政局张雅丽局长83300258139260132228330021630范青100、科员8339256018665637021联络员31区财政局徐卉瑜局长83865073139022088098384880132马伟荣行政办主任8384812113602895834联络员33区卫生局黄甫初局长83199909136090214108333691334洪滨科员8318713515813360022联络员35区安监局周文锐局长83754108137108506618388241736袁伟南副大队长8388260613760621988联络员37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王卫国局长87763807138260213778766761538傅皓田执法监督科科长876501221371903101、1483联络员39区园林绿化局周绪平局长87651183139030598998765319340王青科长8765113213711129393联络员序号单位姓名职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单位24小时汛期值班电话备注41流花街钟桂林书记86233821139030618568623487042王小丽主任862337891360278771543黄毅分管副主任862338571330225807744方迎春城管科科长8623479713802753079联络员45东风街周小慧书记81081636133800388788109755546李瓯主任810943431382224645047刘树超分管副主任102、810742571350307549248张玉平城管科科长8107425713826055811联络员49洪桥街江桂洪书记83555217138088654138355426250冯宝文主任835552171390221648951欧伟洪分管副主任835617051371122110052夏丽玲城管科科长8355165113725313349联络员53六榕街阮雄书记83314879136027559718331465754张慧敏主任833834151392228434555叶国伟分管副主任833146301390223400956林伟涛城管科负责人8333894213710620190联络员5103、7广卫街许波书记836404981392222392658赵淑清主任836403981380293061059谢池锦分管副主任836409061360282457760陈石泉城管科负责人8364006913380018277联络员61诗书街顾彦华书 记81903680139022834088188707362何劲主 任818438091361013013963陈健洪分管副主任810642931371151160064骆力游城管科科长8130234218926131628联络员65光塔街邹春燕书记83184195138029308868330401166史明军主任8330678113560016104、96867吴新强分管副主任833755721366253661268邱志人城管科科长8334355413802923507联络员69人民街叶文辉书记8339163513500002929833444518338787770骆韧主任831897201350302388871龙志华分管副主任831772891392607120872黄自鹏城管科负责人8338787713711008896联络员73北京街杨海涛书记83310360138029610938336073974冯碧纱主任833103651360049378575徐朝辉分管副主任833680861380274700576方章如城管科科长83105、34075913903077156联络员77大新街宋志伟书记810928011360273618978叶月萍主任810928031338001838879高广汉分管副主任810928161350153329280黎旭泰城管科科长8109288113503042297联络员81东山街官振坤书记877631871392272306882马美霞主任877540051392400969883黄奕清分管副主任876097001390223356684张永国城管科科长8760535513710581237联络员85梅花村街陈振强书记38627718136027387013862770186麦碧环主任386106、277081390306214687刘杰分管副主任876577271392502645188韦斯峰城管科科长8765520513711516416联络员89农林街何庆婷书记87751655139022075548777546790陈乌面主任877513681392426866391陈慕容分管副主任876036131380251583992梁国伟城管科科长8766542613302203081联络员93黄花岗街宋文祥书记87681395139241086568768778794许小思主任876823921392270089395蒙建分管副主任851723481392417329896张益滔城管科107、科长8517203813602827273联络员97华乐街潘二华书记83597311138029085058359271498余昭辉主任835943261372800468899张德麟分管副主任8359323713380018242100杨炎乐城管科负责人8359050713922729688联络员101建设街温斌书记837661811360274705883766399102李嘉斌主任8376618213602712118103刘晓希分管副主任8376608213711110348104黄俊城管科科长8376606313711766180联络员105大东街李荣书记83809893139224108、38071106梁建海主任8380731113711250105107娄红兵分管副主任8382173813710741193108陈壬贵城管科科长8382841913802514795联络员109大塘街胡仲华书记838817311380274848983806297110王元革主任8388172713609727326111潘震分管副主任8385473213719219279112张绍忠城管科负责人8387808513533290388联络员113珠光街龚 靖书记831898861360006526983186070114吴丽灵主任8318922913719328383115陈裔东分管副主任8109、318783013794431288116李剑峰城管科科长8318036913902407303联络员117白云街高维荣书记838782391360283205983741729118韩志鸿主任8387898313600081080119何景佳分管副主任8374173013822255558120梁卓杰城管科负责人838321468383311413688855302联络员121矿泉街于鲁民书记363768801380275187536377833-869122云山武主任3637668613822163368123李忠诚分管副主任3637679813711519643124王导强城管科科长3637670513622285601联络员125登峰街刘丹书记835875661390300655383573958126廖颖达主任8350723713922230820127魏仁强分管副主任8358757013903068225128周文军城管科科长8357174213602748090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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