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常用协议合同签约范本参考手册256p.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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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总承包分包专项施工模板大全
1、建筑施工企业常用协议合同签约范本参考手册编委会 主 任 委 员:程理财常务副主任委员:黄 林副 主 任 委 员:主 编:编 委:(按姓氏笔画)前 言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建筑市场的逐步开放和与国际建筑业交流的不断加深,对建设系统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与知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帮助集团公司和项目部提高法律意识,明确建设工程合同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合同纠纷,依法保护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公司根据合同签订的各方面现实要求特编写了建筑施工企业常用协议合同签约范本参考手册一书。本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2、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和参考文本编写,主要介绍了建设工程施工及管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廉政协议书,加工、买卖合同,设备管理、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居间合同,经济责任承包合同,共七大类型,约十五万字。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及管理合同重点介绍了六种类别,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或补充协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及生产、加工及买卖合同、设备管理及租赁合同等也分别进行了详细介绍。本书在选编中,针对集团公司、项目部及经营者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常用的协议合同范本作了汇编,旨在为需要者在签订合同3、协议时能有据可依、有本可依。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书中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朋友们予以指正! 编 者2010年1月10日目 录前言一、建设工程施工及管理合同1、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EF-2007-0203)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3、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或补充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采用2003版定额)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采用2008版定额)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采用EF-2007-0203范本格式)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5、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GF20030213)专业专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深基坑支护)专业专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4、土方)专业专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防水)专业专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烟道) 专业专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直螺纹)6、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泥工)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建设工程(防水)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建设工程(钢筋工)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架子工)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建设工程(临设)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木工)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水电)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砼工)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挖孔桩)劳务分包施工合同二、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廉政协议书1、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合同(总包、分包单位签订)2、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发包、总包、发包指定分5、包单位签订)3、安全生产合同(建设、施工单位签订)4、廉政协议三、加工、买卖合同 1、加工合同 2、武汉市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3、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4、水泥买卖合同 5、钢材买卖合同四、设备管理、租赁合同1、塔式起重机代管合同2、起重机械租赁合同3、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五、借款合同六、居间合同七、经济责任承包合同 致谢一、建设工程施工及管理合同EF20070203工程编号:合同编号: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 包 人:承 包 人:监 制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 北 省 建 设 厅二七年九月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6、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 元;(小写): 元。其它约定: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第2.1款赋予的规定一致。7、七、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生效。十、合同备案本合同生效后必须送 备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省略)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 定义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的词语: 2 合同文件及解释2.1 合同文件及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其8、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3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3.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4 通讯联络4.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所有通讯应发送至以下通讯地址,直到某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为止。发 包 人: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承 包 人: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9、箱: 14 发包人14.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4)提供资料的时间: (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 (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8)协调保护工作的约定: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 14.2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1)提供的时间: (2)提供的份数: 14.3 提供施工场地的标准: 提10、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15 承包人15.1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15.6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1)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 (2)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 17 发包人代表17.1 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17.2 发包人代表职权范围: 18 监理工程师18.1 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11、 真: 电子邮箱: 19 造价工程师19.1 负责本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20 承包人代表20.1 承包人任命的承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21 分包人21.1 分包人及有关约定: 23 工程担保23.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担保金额: (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 (3)提供履约担保方式: 23.4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担保金额: (2)提供12、支付担保时间: (3)出具支付担保方式: 26 不可抗力26.1 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27 保险27.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通用条款27.1款的第(1)项; 通用条款27.1款的第(2)项; 通用条款27.1款的第(3)项。28 进度计划和报告28.3 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36 质量目标36.1 合同质量的奖罚: 38 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 38.2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罚: 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的奖罚: 4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41.1 约定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13、,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1.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本工程结算方式: 45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5.1 中间验收部位包括: 47 工程试车47.1 约定是否试车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 49 竣工验收49.5 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 本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的,本款不适用。 本工程有中间交工工程的,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1)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 (2)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 ,其范围包括: (3)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 (4)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 ,其范围包括: 51 工程计量和计价51.1 工程计量14、和计价的依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价要求:1. 2. 3. 4. 5. 6. 双方达成的其它计价要求: 51.2 承包人向造价或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54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54.1 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不设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设提前竣工奖的,(1)每日历天奖励额度为 元。(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54.2 误期赔偿费的约定(1)每日历天赔付额度: 元。(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元。55 合同价款与调整55.2 合同价格调整方式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选择其中之一: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风险范围如下: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格调整内容: 采用成本15、加酬金合同合同构成方式: 确定合同价款的其它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和范围: 58 工程价款支付58.1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 58.2.1 双方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具体时间和金额: 58.3 发包人承包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约定。预付计划: 支付计划: 使用要求: 调整方式: 58.4.1 约定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为: 60 竣工结算与结算款60.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按通用条款60.2款至60.7款的约定办理; 双方关于结算时间、程序的其它约定: 60.8 约定结算特殊要求: 61 质量保证61.2 质16、量缺陷责任期:(1)质量缺陷责任期: 六个月 十二个月 二十四个月 约定的缺陷责任期: (2)质量缺陷责任期计算方式: 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 其他计算方式: 61.3 质量保证的方式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 工程质量保险 质量保证金 其它保证方式: 61.3.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方式及担保金额: 61.3.2 工程质量保险的方式及保险金额: 61.3.3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按通用条款的约定,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为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5%。 其他扣留方式: 61.3.17、4 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其它约定: 62 合同争议62.4 争议或认定机构 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 不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具体为:(1) (2) (3) 62.6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7 保密要求67.1 对承包人保密信息的约定: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 保密的范围: 保密的责任及保密费用: 69 合同份数69.2 合同副本的份数: ,其中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70 补充条款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第一部分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18、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19、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_ 月_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_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20、行: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21、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22、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23、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24、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25、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26、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时,有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27、.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28、国家、地方政府机关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规模: 四、承包范围:市图审办审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装饰、安装等工程内容。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六、总工期:开工时间暂定: 年 月 日(具体以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开工报告为准),完工时间暂定: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情况属实,工期顺延:(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3)甲方代表或施工现场甲29、方雇用的其他人(含分包单位)的人为因素;(4)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5)工程变更;(6)工程量增加;(7)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8)不可抗力;(9)甲方的风险事件;(10)非乙方失误、违约,以及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七、质量等级: 八、工程价款与调整(一)预算价款编制原则1、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按图纸审查办审定的施工图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工程量计算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签证等)据实结算,并执行以下定额、取费标准及相关文件。A、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鄂建30、200343号文);B、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鄂建200343号文);C、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鄂建200343号文);D、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鄂建2005111号文);E、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344号文);F、武汉市建设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鄂建2007288号文);G、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鄂建200415号);H、鄂建2006172号文、鄂建2007302号文以及工程施工期间内湖北省、武汉市所颁布的涉及工程造价调整的相关文件;2、工程类别及费率:本工程按 类工程取费。3、人工费价差及材料价差按 31、类工程计取利润和税金。4、本工程的所有材料价格按工程开工当月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公布的市场信息预算价(商品砼为市场信息指导价另加运输费和泵送费)与定额基价的价格差进行调整。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没有覆盖的材料及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开工前双方按以上原则编制预算价。(二)工程价款调整内容及原则1、材料价格调差:结算时按施工期间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公布的市场信息预算价(商品砼为市场信息指导价另加运输费和泵送费)的算术平均值据实调差。2、本工程施工期间,安装主材价格按照甲乙双方共同询价后由甲方认定的价格据实调整后进入直接费。3、水电费价格及调整:水电费挂表计量,水电费价格按当地政府部门收取的水电费进行32、调整。4、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图纸会审、工程联系函及工程签证价款调整,均执行合同价款编制原则。乙方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5、总承包服务费:甲方按分包工程总造价的3%向乙方支付总承包服务费。(三)竣工结算总造价竣工结算总造价=预算价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函、工程签证单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二次调整引起价款调整+价差调整+总承包服务费+奖罚九、工程款支付方式1、本工程乙方施工至 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33、方工程总造价 %的工程进度款。4、本工程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 %的工程进度款。5、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的工程进度款。6、甲方在本工程完工后28天内审定完本工程竣工结算,并在结算完成后七日内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的工程款;若非乙方原因本工程完工后28天内无法办理、审定完毕竣工结算,则视同甲方认可乙方所报工程总价款,同时甲方仍应于工程完工满28天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的工程款。7、甲乙双方配合办理本工程的备案证(本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取得),同时,在本工程取得备案证后七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 %。若34、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工程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取得备案证的,视同本工程的备案证已取得,同时甲方仍应于工程完工满一个月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 %。8、余款(即本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的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本工程竣工满一年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清全部余款。十、甲方权利和义务1、办理两书四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书、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施工场地平整及围墙等工作。2、负责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若乙方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部分,甲方应及时办理35、签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便于材料的运输。负责协调周边施工秩序,为乙方提供正常的施工环境。4、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八套。在图纸提交乙方10天内,组织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分包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5、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若需施工方进一步探明地下管线情况,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在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6、协助、配合乙方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办理施工所需的相关证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36、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等。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承担相应组织验收费用。7、保证按本协议的开工时间开工。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及返还质量保修金。8、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延误的工期。9、甲方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十一、乙方权利和义务1、遵守有关的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例会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乙方分包工程项目,其37、分包必须经甲方和监理方同意 (允许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2、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提交的施工图纸25日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经甲方或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3、接受监理(或甲方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按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4、负责工地现场承包范围内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费用由甲方承担。5、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负责安全保卫。6、遵守和执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管理的有关规定。7、乙方按武汉市、区职38、能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积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8、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9、乙方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十二、违约责任1、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则乙方须承担工期延误罚金,罚款额度为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 元(¥ 元),工期延误最高额度为合同造价的 %。2、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因乙方自身原因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须自费返工、返修,直至符合约定标准。若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经返工、返修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须39、承担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3、若甲方不在约定的开工时间下达开工令或由于非乙方原因无法开工,甲方须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顺延延误的工期。4、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时间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须承担所欠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 倍计取,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按应付工程款日 计取违约金。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间超过一个月而未超过两个月的,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要求甲方在指定限期内付款。同时,甲方须承担所欠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 倍计取,甲方并承担违约责40、任,按应付工程款日 计取违约金。甲方须承担由于工程停工给乙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间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工程合同,甲方除按上述标准承担所欠工程款利息外,还须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承担已完工程进度造价 %的违约金,乙方同时具有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5、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未完成竣工决算及竣工结算、审计,则视同甲方认可乙方所报工程造价,同时甲方应按约定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甲方须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6、甲方收到乙方完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14天内给予认可或修改意见,否则视竣41、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7、因责任方原因致使本协议解除时,该责任方应向非责任方承担已完工程进度造价10%的违约金,非责任方同时具有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十三、争议双方约定,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附则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保修期满后,合同即告终止。2、本协议作为正式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同具法律效力。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双方协商解决或另以书面形式补充。甲 方: 乙42、 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年 月 日 年 月 日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国家、地方政府机关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规模: 四、承包范围:市图审办审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装饰、安装等工程内容。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六43、总工期:开工时间暂定: 年 月 日(具体以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开工报告为准),完工时间暂定: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情况属实,工期顺延:(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3)甲方代表或施工现场甲方雇用的其他人(含分包单位)的人为因素;(4)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5)工程变更;(6)工程量增加;(7)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8)不可抗力;(9)甲方的风险事件;(10)非乙方失误、违约,以及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七、质量等级: 八、工程价款与调整44、(一)预算价款编制原则1、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按图纸审查办审定的施工图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工程量计算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签证等)据实结算,并执行以下定额、取费标准及相关文件。A、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鄂建文2008214号);B、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鄂建文2008215号);C、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文2008216号);D、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本工程的所有材料价格按工程开工当月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公布的市场信息预算价(商品砼为市场信45、息指导价另加运输费和泵送费)与定额基价的价格差进行调整。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没有覆盖的材料及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开工前双方按以上原则编制预算价。(二)工程价款调整内容及原则1、材料价格调差:结算时按施工期间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公布的市场信息预算价(商品砼为市场信息指导价另加运输费和泵送费)的算术平均值据实调差。2、本工程施工期间,安装主材价格按照甲乙双方共同询价后由甲方认定的价格据实调整后进入直接费。3、水电费价格及调整:水电费挂表计量,水电费价格按当地政府部门收取的水电费进行调整。4、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图纸会审、工程联系函及工程签证价款调整,均执行合同价款编制原则。乙方当在合同规定的调46、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5、总承包服务费:甲方按分包工程总造价的5%向乙方支付总承包服务费。(三)竣工结算总造价竣工结算总造价=预算价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函、工程签证单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二次调整引起价款调整+价差调整+总承包服务费+奖罚九、工程款支付方式1、本工程乙方施工至 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 %的工程进度款。4、本工程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 %的工程进度款。5、本工47、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的工程进度款。6、甲方在本工程完工后28天内审定完本工程竣工结算,并在结算完成后七日内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的工程款;若非乙方原因本工程完工后28天内无法办理、审定完毕竣工结算,则视同甲方认可乙方所报工程总价款,同时甲方仍应于工程完工满28天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的工程款。7、甲乙双方配合办理本工程的备案证(本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取得),同时,在本工程取得备案证后七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 %。若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工程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取得备案证的,视同本工程的备案证已取得,同时甲方仍应于工程完工满一个月后七日内48、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 %。8、余款(即本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的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本工程竣工满一年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清全部余款。十、甲方权利和义务1、办理两书四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书、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施工场地平整及围墙等工作。2、负责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若乙方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部分,甲方应及时办理签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便于材料的运输。负责协调周49、边施工秩序,为乙方提供正常的施工环境。4、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八套。在图纸提交乙方10天内,组织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分包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5、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若需施工方进一步探明地下管线情况,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在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6、协助、配合乙方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办理施工所需的相关证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等。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承担相应组织验收费用。7、50、保证按本协议的开工时间开工。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及返还质量保修金。8、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延误的工期。9、甲方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十一、乙方权利和义务1、遵守有关的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例会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乙方分包工程项目,其分包必须经甲方和监理方同意 (允许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2、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提交的施工图纸25日51、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经甲方或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3、接受监理(或甲方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按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4、负责工地现场承包范围内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费用由甲方承担。5、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负责安全保卫。6、遵守和执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管理的有关规定。7、乙方按武汉市、区职能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积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8、52、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9、乙方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十二、违约责任1、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则乙方须承担工期延误罚金,罚款额度为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 元(¥ 元),工期延误最高额度为合同造价的 %。2、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因乙方自身原因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须自费返工、返修,直至符合约定标准。若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经返工、返修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须承担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3、若甲方不在约定的开工时间下达开工令或由于非乙方原因无法开工,甲方须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53、所有损失。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顺延延误的工期。4、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时间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须承担所欠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 倍计取,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按应付工程款日 计取违约金。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间超过一个月而未超过两个月的,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要求甲方在指定限期内付款。同时,甲方须承担所欠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 倍计取,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按应付工程款日 计取违约金。甲方须承担由于工程停工给乙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间超过两个54、月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工程合同,甲方除按上述标准承担所欠工程款利息外,还须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承担已完工程进度造价 %的违约金,乙方同时具有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5、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未完成竣工决算及竣工结算、审计,则视同甲方认可乙方所报工程造价,同时甲方应按约定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甲方须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6、甲方收到乙方完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14天内给予认可或修改意见,否则视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7、因责任方原因致使本协议解除时,该责任方应向非责任方承担已55、完工程进度造价10%的违约金,非责任方同时具有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十三、争议双方约定,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附则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保修期满后,合同即告终止。2、本协议作为正式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同具法律效力。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双方协商解决或另以书面形式补充。甲 方: 乙 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一部分 协 议56、 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大写): 元整; (小写): 元整。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 元整;(小写)57、: 元整。其它约定: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第2.1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合同备案本合同生效后必须送 备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58、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省略)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 定义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词语:无。 2 合同文件及解释2.1合同文件及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执行通用条款。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3.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通用条款。4 通讯联络4.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所有通讯应发送至以下通讯地址,直到某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为止。发 包 人: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 号: 承 包59、 人: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 号: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14 发包人14.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七日。(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七日。(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的约定: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七日。 (4)提供资料的时间60、: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七日。(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七日。(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七日。(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七日。(8)协调保护工作的约定:协调处理施工场地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A、保证按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B、保证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及返还质量保修金。C、负责协调周边施工秩序,为承包人提供正常的施工环境。D、承担竣工验收费用。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无。14.2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提供的时间:合同签61、订后工程开工前七日。(2)提供的份数:陆套。14.3 提供施工场地的标准:三通一平。提供施工场地的标准: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七日。 15 承包人15.1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1)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2)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无。15.6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1)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无。(2)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无。17 发包人代表17.1 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17.2 发包人代表职权范围:负责项目现场施工四控制,两管理,协调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方面62、的相关工作。18 监理工程师18.1 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19 造价工程师19.1 负责本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20 承包人代表20.1 承包人任命的承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21 分包人21.1 分包人及有关规定:无 2363、 工程担保23.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担保金额: 无 。(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 无 。(3)提供履约担保方式: 无 。23.4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担保金额:无 (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无 (3)提供履约担保方式:无 26 不可抗力26.1 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27 保险 27.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通用条款27.1款的第(1)项; 通用条款27.1款的第(2)项; 通用条款27.1款的第(3)项。 28 进度计划和报告 28.3 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在本工程开工前七日,承包人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64、师报送总日历天工期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工程量完成的形象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计划。 36 质量目标 36.1 合同质量的奖罚: 38 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 38.2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罚:承包人达不到合格标准,处罚人民币 元整。 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的奖罚:承包人达不到合格标准,处罚人民币 元整。 41 发包供应材料设备 41.1 约定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本条款不适用。 41.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本工程结算方式:无。 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45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5.1 中间验收部位包括: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47 工程试车47.1约定是否试车 不需65、要试车,本条款不适用。49 竣工验收49.5 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 本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的,本条款不适用。51 工程计量和计价51.1 工程计量和计价的依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价要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双方达成的其它计价要求: 。51.2 承包人向造价或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54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54.1 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不设提前竣工奖的,本条款不适用。 设提前竣工奖的,本条款不适用。(1)每日历天奖励额度为 元。(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造价的 %。54.2 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每日历天赔付额度为 元。(266、)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造价的 %。55 合同价款与调整55.2 合同价款调整方式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选择其中之一: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风险范围如下: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格调整内容:(一)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变化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文件; 2、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3、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费用增加; 4、工程现场签证、工作联系函、图纸会审记录等;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合同价款调整执行合同价款编制原则。承包人认为已发生风险范围以外可调整价款情况的,应当在双方确定工程变更后21天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67、调整依据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发包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经造价工程师审核、发包人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并加盖公章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1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三)本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合同价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函、工程签证单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二次调整引起价款调整+价差调整+总承包服务费+奖罚58 工程价款支付58.1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 58.2.1 双方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具体时间和金额: 58.3 发包人承包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约定预付计划68、: 支付计划: 使用要求: 调整方式: 60 竣工结算与结算款60.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按通用条款60.2款至60.7款的约定办理; 双方关于结算、备案时间、程序的其它约定: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10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应完成本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备案。60.8 约定结算特殊要求:无 61 质量保证61.2 质量缺陷责任期:(1)质量缺陷责任期: 六个月 十二个月 二十四个月 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质量缺陷责任期计算方式: 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 其他计算方式: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6169、.3 质量保证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61.3.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按通用条款的约定,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为 无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通用条款的约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5%。 其他扣留方式:在发包人付至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的95%给承包人后再行扣留。61.3.2 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其它约定: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7日内返还。62 合同争议62.4 争议或认定机构 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 不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具体为62.6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70、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7 保密要求67.1 对承包人保密信息的约定: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无 保密的范围:无保密的责任及保密费用:无69 合同份数 69.2合同副本的份数:拾份,其中发包人叁份,承包人柒份。70 补充条款 第四部分 附件与格式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 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71、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1)承包人承包范围内项目按国家规定需保修的工程内容。 2 质量保修期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放渗漏工程为: 5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72、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3 质量保修责任3.1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 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73、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中赋予的约定一致。6 其它6.1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6.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二: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点: 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74、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75、。第二条 甲方责任(一)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二)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三)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五)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与76、乙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六)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 乙方责任(一)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资金控制。(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77、活动,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五)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的要求。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二)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78、予赔偿。第五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六条 协议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七条 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拾份,甲方叁份,乙方柒份。在签订后与工程建设合同一并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委托)的部门(机构)备案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人: 咨询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79、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C 类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80、(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81、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82、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83、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要求委托人对资料予以补充。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84、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与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85、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86、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合同在正常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 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87、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如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七日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同无异议,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88、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89、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90、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每项以甲、乙双方具体协商内容为准。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 叁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十条 委托人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 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即违反以下“十不准”要求,委托人可以要求咨询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例(扣除税金)】。“十不准”具体要求如下:不准假算账;不准高估冒算;不准同一材料价格不一致;不准分项汇总价与总价不符;不准缺项、漏项;不准进错位、套项差错;不准不响应招标文件;不准算价与方案不符;不准综合标张冠李戴;不准预91、算泄密。另外,咨询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存在以下具体报价缺陷,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相应的经济损失。1、投标预算总价(分土建、安装):总价超过评标后的综合标底5(含),则扣除本工程服务费的10;总价超过评标后的综合标底10(含),则扣除本项工程服务费的全部。2、三材(商砼、钢材、水泥)含量:单项超过标底5(含),则扣除本项工程服务费的10;单项超过标底10(含),则扣除本项工程服务费的全部。3、议标式对账项目:审减额在 +5+10(含)间,扣除本项工程服务费的20;审减额超过+10,扣除本项工程服务费的全部。4、有明显算账错误(漏项、错项等)导致预算偏差引起废标,扣除本项工程服务92、费的全部,并承担壹万元的违约金。注:以上14条赔偿损失与赔偿金不重复扣赔,取扣赔额度高者为准。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1、业务收费标准:1.1编制定额计价投标预算单项工程5000万元(含)以下按工程总造价的1.7 计取服务费;单项工程5000万元以上按工程总造价的 1.5 计取服务费; 1.2编制由委托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单项工程5000万元(含)以下按工程总造价的 1.5 计取服务费;单项工程5000万元以上按工程总造价1.3 计取服务费; 1.3工程总造价指的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计价办法所得出的工程预算价(注:相同的单项工93、程不再重复计价)。委托人同意按以下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酬金:每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咨询服务结束,提交咨询成果文件且在委托人投标工作结束后七日内支付该项服务费用的全部(减去扣款和违约金后)。 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的情况应当支付酬金。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 支付酬金。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武汉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94、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件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 GF20030213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8月第一部分 协议书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95、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三、工期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3、分包人的报价书;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5、本合同专用96、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97、量的连带责任。十、合同的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省略)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98、,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4.图纸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7.项目经理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8.分包项目经理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9.承包人的工作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99、作:(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100、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14.工期延误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17.质量检查与验收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19.2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101、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例: 。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23、竣工验收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八、违约、索赔及争议26、违约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102、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保障、保险及担保30、保险30.l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103、担保31.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 担保额度: 31.2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担保额度: 十、其他32、材料设备供应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3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38、补充条款: 专业专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深基坑支护)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现由甲方将 深基坑支护(含土方开挖)工程委托丙方施工,经三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施工合同书,以兹三方共104、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深基坑支护及基坑土方开挖4、承包范围:由 (设计单位)设计并通过深基坑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深基坑支护图纸内容及深基坑专家委员会论证、审查、完善后的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中相关内容(含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5、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第二条 工程价款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此总价包含设计费、施工费、管理费、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费、税费等费用。2、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结构设计变更或支护设计变更或基坑支护方案变更等,经甲方确认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另行105、计算。第三条 工期1、本工程开工日期从土方开挖支护施工开始起算(实际开工日期为三方现场管理代表及监理签字为准),总工期为 日历天(不含出土车道部分)。2、在施工过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和三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 (1)结构设计变更或支护设计变更或基坑支护方案变更或工程量增加。(2)不可抗力。(3)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严重不符。(4)非丙方失误、违约,以及甲方、监理及乙方共同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执行湖北省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42/159-2004)中的有关条目及国家、省、市现行的其他规范,确保整个深基坑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半年内基106、坑内外环境稳定安全,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1、本工程所用的所有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丙方自行采购。2、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所有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由丙方负责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单位由三方共同选定,检测单位的资质应符合材料和设备的检测要求,检测费用由丙方承担),检测合格方能进入施工现场。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甲方、监理、乙方在场监督并在验收单上签证后方能使用。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1、丙方设备进场同时本工程开工后 日内,由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工程款。2、基坑支护工程完工后 日内,由甲方向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 %的工程款。107、3、剩余工程款(即本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在基础工程施工至平正负零(或基坑支护施工完成后6个月内)时一次性付清余款。第七条 三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负责办理工程项目报建、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2、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负责解决施工现场与周边关系、丙方与其他有关单位关系等的协调问题。3、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现场,保证施工期间的水电需要。4、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在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5、按时支付工程款并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6、开工前组织完成由三方和有关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负责提供准确的结构施工、工程地质资料和周108、边地下设施和管线情况。7、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延误的工期。8、甲方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二、乙方责任1、协助组织由三方和有关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2、负责协调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3、基坑开挖前对丙方进行基底标高的书面交底,对基底最终开挖深度和范围进行控制。4、乙方应完成本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配合竣工验收。5、乙方代表姓名: ;身109、份证号码: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三、丙方责任1、协助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承担所产生的费用。2、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送甲方、监理及乙方。3、严格按深基坑专家委员会审核的图纸内容施工,并确保施工方案通过专家组审查,严格按深基坑专家委员会论证、审查、完善后的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施工。办理深基坑施工的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4、保证本工程项目达到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要求(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侧壁选用的安全系数;护壁、支护结构的选型;地下水控制方法及验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110、状态的设计和验算;支护结构计算和验算;质量检测及施工监控要求【深基坑工程应按信息化施工方法,做好过程变形监测】,采取的方式、方法;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安全作业注意事项;施工及材料费用的总体估算;深基坑工程施工的其它要求【如监测、土方开挖的进度控制、应急措施等】)。5、组织好现场施工工作,及时制订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照甲方提供的控制点进行基坑放线定位。6、确保基坑周边住宅房、房屋及道路、地下管网的安全,若发生损坏及造成工伤事故或对第三人造成损害事故的,由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7、丙方应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当依照审定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任何单位和111、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同时,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质量、安全管理,物件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8、丙方应设置护栏和警示牌等标志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并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关于现场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丙方承担,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9、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上岗许可证、人员就业证以及暂住证(或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丙方承担,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112、10、向甲方、监理及乙方和有关方通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情况,并及时会同勘察、设计、监理、监测单位研究处理。确需对设计文件进行重大修改、变更的,应向深基坑专家委申请变更审查,并经丙方企业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11、保证甲方告知的各种管线在施工期间的安全,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12、丙方必须严格遵守省、市建筑市场管理的综合有关条例,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丙方原因出现的各种质量、安全等责任事故全部由丙方承担责任。施工中因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器材损失及人员伤亡责任等均由丙方承担。13、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113、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地方政府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14、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乙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15、施工所用水电费应及时向乙方缴纳。16、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接受乙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保护措施的要求。17、丙方须遵守乙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乙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和乙方的其他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若丙方不服从以上管理制度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1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丙方114、按规定整理工程竣工资料三套给甲方。19、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场清,承担施工期间由于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罚款。20、丙方应按约定付给乙方管理服务费。21、丙方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丙方代表易人,丙方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第八条 工程验收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2、隐蔽工程在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监理、甲方及乙方检查。监理、甲方及乙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验收,确认合格并符合要求时由三方签字后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监理、甲方及乙方不按时验收,丙方115、可自检,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监理、甲方及乙方应予承认。第九条 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1)施工手续不齐全;(2)未能提供周边地下管线情况及有效地清理地下障碍物而影响工程进展;(3)不按期支付工程款。2、丙方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出现以下情况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丙方承担:(1)地下室和上部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因支护施工原因出现边坡失稳;(2)所报资料失实;(3)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4)本工程未在约定的工期内完工;(5)工程施工中丙方其它的违约行为。若丙方违反上述情况中的任何一项,除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外,每违反一116、项,丙方须承担本工程项目总造价10%的违约金。若丙方不按施工图纸施工或不按深基坑专家委员会论证、审查、完善后的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其他情况,造成乙方后期声誉等不良影响的,丙方及甲方须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3、遇不可抗力的损失,报有关部门裁定。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三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其它1、本工程项目为甲方指定分包给丙方施工,在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等事故及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甲方须承担连带责任。2、丙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117、银行开户证等复印件各一份(见附件)。3、本施工合同书为本工程项目施工备案合同的补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若本施工合同书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备案合同存在有分歧的条款,则以本施工合同书为准。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贰份,在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保修期满后,合同即告终止。5、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双方协商解决或另以书面形式补充。附件:丙方企业法人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银行开户证等复印件。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丙方: 法定代表118、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专业专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土方)发包方: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及公平竞争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部分工程配合施工事宜进行了充分地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并保证共同信守执行。一、承包原则乙方承包甲方部分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具备相应合法的施工资格证件,具备银行账户。乙方供应的专业专项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均必需具有国家批准生产的许可证,确保产品达到规范检验标准。进入施工现场一切人员必须身份来历清白可靠,119、具有二年以上建筑施工经历,具备建筑专业安全知识和本专业较高的技术素质。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的管理。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转包。乙方若有违反以上原则精神的行为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二、承包方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分包甲方总包的所有专业专项工程均按包工包料的方式实行承包。乙方承包甲方总包的所有专业专项工程均包干在乙方工程承包的包干单价范围之内。甲方现场拥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在乙方承包合同工期内无偿对乙方提供服务,超过合同工期时垂直运输由乙方自行负责。其它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及施工用具均包干在乙方工程承包的包干单位范围之内。三、质量标准及要求甲方120、视质量为生命,栋栋优良是甲方的质量目标。也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乙方生产供应的各种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均必须经检验确实达到优质规范标准并材质证明到位时方可开始施工。乙方承包施工的每一个产品、每一道工序均必须达到优质标准,达不到优质标准不得办理结算,不得继续施工,必须无条件退出现场,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四、工期标准及要求1、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必须首先向项目部办理派工通知单,每层楼办理一份。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项目部派工通知单中所明确的具体工期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并以此作为工程结算必不可少的依据。2、乙方供应的材料要保证现场工期进度的需要,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具体人员的数量,必须满足甲方项目部生产进度121、安排的需要,做到自行增减节,确保达到甲方每层楼工期标准的要求。经双方商定:乙方承包甲方工程的具体工期标准如下:土方开挖在 天内完成,其余各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按项目部指定的工期要求执行,按甲方的技术交底施工,如延误工期影响其他工序,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工程施工图及施工说明,对图纸中及施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指导与解答。(2)开工前,甲方项目工程管理班子对工程进度、工艺、质量、安全、文明等要求向乙方进行全面技术交底,并按计划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3)提供工作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水通电通路通。2、乙方责任(1122、)按照甲方项目部工期进度安排分期分批按时组织工程所需材料进场,材质检验报告随同材料同时到位中,按项目部指定地点堆放和转运,对进场的材料及成品半成品自行照看保管,谨防偷盗丢失,并做到工完料尽场清。(2)按甲方工期进度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落实现场负责人,随时主动配合甲方工作,确保达到合同工期质量标准。(3)负责乙方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负责人,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现场机械、机具及安全防护设施,严格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4)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备质检人员,确保质量达到优良,若质量达不到优质标准时应及时补救或返工,返工费用自理。(5)负责做好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123、劳动安全保护及福利待遇的按时到位。六、承包范围及包干价格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施工承包范围的具体包干内容如下:(1)基础土石方开挖及回填;(2)基坑及人工挖孔桩边坡护理、清底;(3)地下障碍物的清除;(4)工作面的排水及场内汽车行驶道路的养护;(5)挖土机及汽车出场时车轮泥土清扫、冲洗;(6)场内及进出口前路面保洁;(7)基坑土方回填。2、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依据乙方以上承包范围的全部包干内容按如下包干单价实行承包,具体包干单价定为:(1)土石方按每立方米33.00元包干(其中含土石方爆破、道路清理、保洁费用),施工现场内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2)土石方开挖、运土400m指定位置按每124、立方米7.00元包干,取土、回填土填至自然地面按每立方米8.00元包干,以上价格含基槽清底、道路清理、保洁费用,施工现场内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3)自然地面至0.00土石方取土、回填按每立方米17.00元包干(包现场运土渣、夯实、整平),施工现场内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4)付款方式: 七、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1、乙方工程结算以楼层为单位或以包干价办理工程结算,实行完工 /层立即结算 /层或分/阶段结算的管理制度。乙方办理工程结算的先决条件是该楼层(或该阶段)的各工序必须彻底完工,并达到优质标准,达到工完料净场清的标准,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整体工程交工验收/年后付清尾款。2、乙方工序完工125、办理结算时,必须根据甲方经营结算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填写并办理工程验收结算申报单,由项目部管理班子分别核定乙方产品所达到的质量标准及核实工期进度等完成情况,乙方凭项目部签批的工程验收结算申报单汇同派工通知单在甲方生产经营部按合同办理该楼层工程结算手续。3、乙方施工完成 土方工程施工后,必须于三日内向甲方报送项目工程技术资料,办理完工程验收申报单的签证手续,需要整改和清场收尾的工程量要立即组织完成。否则,概依拖延工期论处,乙方每拖延结算验收时间一天,扣罚结算价款1%。4、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款乙方包干所完成的实物工程量乘以第九条款双方确定的包干单价,增减乙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及材料包干指标的奖126、罚金额后,即为乙方实际结算价款。5、乙方包干承包范围内不得产生计时工,也不存在结算计时工,乙方未完成单价包干内容而由甲方委派其他人员完成所发生的计时工,在乙方结算总额中按实际费用的二倍扣除。6、甲方另行安排乙方在合同单价包干内容以外所需要发生的计时工,乙方必须首先汇同项目部办理摄像记录,凭摄像资料及项目部计划工派工签证单于该计时工完成后,当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无摄像资料的计时工,甲方生产经营部有权不予结算,超过一个月乙方没有办理结算的计时工单,一律作废,不予结算。7、通常情况下甲方每月依据乙方结算金额,按甲方在建设实际收到资金的比例对乙方付款(本合同若另有约定,以另有约定的规定执行)。工程施工127、期间乙方必须预留工程结算总价款10%作为乙方工程质保金,待该工程项目部全部完工验收达到合同时再进行最后结算,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按工程总价款预留。待该工程保修期满,业主保修金退还时再行尾款支付。8、乙方向甲方收取劳务工资结算款时,必须向甲方出据缴纳税款的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据,税金由乙方向乙方对口税务征管部门缴纳,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付款。9、若属于建设单位资金暂时没有到位或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到位的,乙方承诺三个月内绝不擅自停止施工,绝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可向甲方借饭菜票,解决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伙食问题。八、安全生产及事故处理1、乙方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12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与每个职工都要有安全交底并签订安全合同。安全管理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督促进场施工人员搞好安全生产。2、年龄不满十六周岁,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员、家属、小孩以及身体有严惩缺陷的人员(例如跛、视力低弱、癫痫病、智力低下等不适应建筑业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场。若乙方擅自将这些人带入现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3、乙方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拖鞋或赤膊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乙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每天早晨开工以前和施工作业中,必须对本队当天施工129、作业区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无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被改动及不齐全的部位时,均不得强行施工。一定要及时报告甲方现场负责人,待安全防护设施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4、乙方使用甲方现场机械设备,必需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签订安全使用协议,经专业培训持证上网方可操作,否则,一律不准使用。违者,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人员严禁擅自拆卸和解动现场内安全撤防设施,严禁擅自乱搭乱接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电线电路发生故障必须报告现场专业电工修理,严禁使用电炉等非生活照明用电。否则,若因此发生一切安全事130、故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6、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属于非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对责任方追究其应承担的责任及经济赔偿。督促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膳后工作乙方必须负责安排和处理完毕,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九、文明施工及材料包干1、甲方现场的钢筋、水泥、木材、模板及其它施工用材乙方不得随意挪用,必须时可向甲方租用或按价拨用。2、乙方每天施工现场范围内必须131、做到工完料净场清,抓好材料节约及文明施工管理,严禁抛洒浪费材料现象发生。乙方工程完工时所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及建筑垃圾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堆放到指定地点,否则,甲方另行委托其他人员清理搬运所用工,在乙方结算总额中按实际发生费用二倍扣除。十、奖罚规定1、乙方承包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优质标准,扣减包干结算单价20%,经整改达到优质标准时,扣罚包干结算单价5%。工期达不到合同标准,扣减包干结算单价10%,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准扣减包干结算单价10%。2、属于乙方生产供应的材料不合格或乙方施工人员施工安装质量达不到优良标准的产品,甲方一概不予验收并不予结算,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及造成甲方工期损失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132、属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下一道工序返工或导致甲方发生增加费用等经济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结算中扣除。3、甲方关于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奖罚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经营结算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按甲方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生产环节的需要另行协商签订的其他协议及奖罚规定属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1)不服从指挥延误工期按包干价10%罚款;(2)现场带小孩及留宿非施工人员者每次罚款200元;(3没收现场单独开伙做饭、烧电炉者所有器具,并每次罚款1000元;(4)不文明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高处坠133、物每次罚款200元,另高处坠物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全额赔偿;(5)违法乱纪,打架斗殴,扰乱生产秩序,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6)偷盗转卖现场材料,损坏机具设备,破坏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每次罚款500元,另按损失费的二倍赔偿;(7)发生火灾及安全事故每次罚款2000元,其事故损失全部赔偿。(8)乙方施工中途自行退场,所完工程量甲方不予结算。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乙方进场前,必须按武汉市有关规定到市建管部门、市工商部门、市社会劳动管理处及当地派出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其各种费用由乙方自理。2、乙方进入甲方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必须出具身份证,办理施工现场出入证,保证来历清白,行为可134、靠,并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若因乙方人员违法或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刑事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分包工程的各项资料均由乙方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到随时提供工程完工时必须提供完整的工程验收原件资料2套,复印资料5套。4、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素质达不到工程要求,乙方应立即调整人员;七天以内不能调整,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更换其他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分包工程保修期定为年。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18小时以内必须安排保修人员到达。特殊情况必须按甲方及业主指定时间及时到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另行安排人员保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二倍在乙135、方保修金中扣除。6、双方还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自行配备专职安全员;(2)进场材料入库前向甲方报验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中;(3)分项工程施工完经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检查验收,凡达不到规范要求时,整改后才能申报验收;(4)施工中途自行退场,其完成的工作量概不结算,停工损失费用在预留款中扣除;(5)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每时每刻必须巡视,督促检查施工人员是否穿戴安全设施,是否按规范操作。(6)若乙方施工完一层,未被业主、监理及项目部认可,乙方应同意无条件退场,确保及时办理把领用的材料如数退还至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违约责任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具法律效136、力,双方保证共同信守执行,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十三、附则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双方协商解决或另以书面形式补充。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专业专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防水)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137、)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乙方将 (工程名称)防水工程分包给丙方施工,为明确三方的责权利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造价:约 万元, 元/平方米,按防水工程实体的防水外表面积(按规范要求应做附加层的部分另计算单层面积,但搭接层不重复计算面积,只计算单层面积)进行结算。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检验检测费、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六、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开工日期以乙方通知为准。如工地不符合开工条件和天气原因工期顺延。 七、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八、材料要求:所用材138、料应提供材料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并承担有关费用。防水及附属材料必须用原生材料生产,否则除更换为原生材料生产外,施工方承担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 九、材料规格及厂家:材料为“奥斯泰”牌PVC防水卷材,1.5mm厚和“奥斯泰”牌AST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1.5mm厚。山东聊城天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生产。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1)材料进场后付合同价款的40%;(2)底板施工完毕后付合同价款的40%;(3)挡土墙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后付至合同价款95%;(4)留5%作为工程保修金,一年内付清。 经监理公司、总承包单位签字认可后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丙方工程款。 十一、双方的权利和139、义务: 1、甲方和乙方有权对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协调内部关系,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2、丙方必须严格组织施工,服从管理,配合各种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3、施工过程中丙方应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如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丙方全部承担。 4、丙方应保障甲、乙方免于承担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索赔、赔偿、诉讼等任何费用和责任,如发生以上情况,其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丙方承担。 5、本工程由丙方的直属队伍施工,不得转包、分包。如发现转包、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支付丙方已发生的费用。 6、总包单位取费、计税后扣除防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十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前丙方应140、按乙方的要求整理好一切必备的资料并交乙方,如延误承担有关责任和损失。 十三、违约责任: 1、因丙方原因,工程每拖期一天,罚 元。 2、出现质量问题,丙方承担甲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工程保修:丙方负责工程的保修并支付发生的费用。 十五、争议解决: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在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双方协商解决或另以书面形式补充。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141、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专业专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烟道)发包方: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及公平竞争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部分工程配合施工事宜进行了充分地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并保证共同信守执行。一、承包原则乙方承包甲方部分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具备相应合法的施工资格证件,具备银行账户。乙方供应的专业专项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均必需具有国家批准生产的许可证,确保产品142、达到规范检验标准。进入施工现场一切人员必须身份来历清白可靠,具有二年以上建筑施工经历,具备建筑专业安全知识和本专业较高的技术素质。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的管理。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转包。乙方若有违反以上原则精神的行为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二、承包方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分包甲方总包的所有专业专项工程均按包工包料的方式实行承包。乙方承包甲方总包的所有专业专项工程均包干在乙方工程承包的包干单价范围之内。甲方现场拥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在乙方承包合同工期内无偿对乙方提供服务,超过合同工期时垂直运输由乙方自行负责。其它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及施工用具均143、包干在乙方工程承包的包干单位范围之内。三、质量标准及要求甲方视质量为生命,栋栋优良是甲方的质量目标。也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乙方生产供应的各种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均必须经检验确实达到优质规范标准并材质证明到位时方可开始施工。乙方承包施工的每一个产品、每一道工序均必须达到优质标准,达不到优质标准不得办理结算,不得继续施工,必须无条件退出现场,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四、工期标准及要求1、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必须首先向项目部办理派工通知单,每层楼办理一份。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项目部派工通知单中所明确的具体工期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并以此作为工程结算必不可少的依据。2、乙方供应的材料要保证现场工期进度的需要,144、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具体人员的数量,必须满足甲方项目部生产进度安排的需要,做到自行增减节,确保达到甲方每层楼工期标准的要求。经双方商定:乙方承包甲方工程的具体工期标准如下:根据工序搭接要求,及时配合项目部进度施工,按甲方电话通知送货,做到安装准时到位,若拖延时间影响其它工序,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五、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工程施工图及施工说明,对图纸中及施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指导与解答。(2)开工前,甲方项目工程管理班子对工程进度、工艺、质量、安全、文明等要求向乙方进行全面技术交底,并按计划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3)提供工作面,负责145、施工现场的水通电通路通。2、乙方责任(1)按照甲方项目部工期进度安排分期分批按时组织工程所需材料进场,材质检验报告随同材料同时到位中,按项目部指定地点堆放和转运,对进场的材料及成品半成品自行照看保管,谨防偷盗丢失,并做到工完料尽场清。(2)按甲方工期进度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落实现场负责人,随时主动配合甲方工作,确保达到合同工期质量标准。(3)负责乙方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负责人,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现场机械、机具及安全防护设施,严格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4)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备质检人员,确保质量达到优良,若质量达不到优质标准时应及时补救或返工,返工费146、用自理。(5)负责做好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及福利待遇的按时到位。六、承包范围及包干价格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施工承包范围的具体包干内容如下:(1)按图纸设计要求, 烟道的制作、运输及安装; (2)烟道型号:PCFH12-X,规格:300MM600MM。2、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依据乙方以上承包范围的全部包干内容按如下包干单价实行承包:(1)具体包工单价定为120元/节(每节3米),逆止阀6元/个,此单价不含风帽,以此单价结算的前提等安装准时到位,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要求,不影响其它工序施工。烟道的拼接长度以图纸为依据,按实际长度结算工作量; (2)结算及付款方式:烟道147、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付全部总价的50%,工程竣工交验后,付至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七、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1、乙方工程结算以楼层为单位或以包干价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乙方办理工程结算的先决条件是该楼层(或该阶段)的各工序必须彻底完工,并达到优质标准,达到工完料净场清的标准,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2、乙方工序完工办理结算时,必须根据甲方经营结算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填写并办理工程验收结算申报单,由项目部管理班子分别核定乙方产品所达到的质量标准及核实工期进度等完成情况,乙方凭项目部签批的工程验收结算申报单汇同派工通知单在甲方生产经营部按合同办理该楼层工程结算手续。3、乙方施工完148、成工程施工后,必须于三日内向甲方报送单项工程技术资料,办理完工程验收申报单手续,需要整改和清场收尾的工程量要立即组织完成。否则,概依拖延工期论处,乙方每拖延结算验收时间一天,扣罚结算价款1%。4、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款乙方包干所完成的实物工程量乘以第九条款双方确定的包干单价,增减乙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及材料包干指标的奖罚金额后,即为乙方实际结算价款。5、乙方包干承包范围内不得产生计时工,也不存在结算计时工,乙方未完成单价包干内容而由甲方委派其他人员完成所发生的计时工,在乙方结算总额中按实际费用的二倍扣除。6、甲方另行安排乙方在合同单价包干内容以外所需要发生的计时工,乙方必须首先汇同项目部办理149、摄像记录,凭摄像资料及项目部计划工派工签证单于该计时工完成后,当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无摄像资料的计时工,甲方生产经营部有权不予结算,超过一个月乙方没有办理结算的计时工单,一律作废,不予结算。7、通常情况下甲方每月依据乙方结算金额,按甲方在建设实际收到资金的比例对乙方付款(本合同若另有约定,以另有约定的规定执行)。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预留工程结算总价款10%作为乙方工程质保金,待该工程项目部全部完工验收达到合同时再进行最后结算,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按工程总价款10预留。待该工程保修期满,业主保修金退还时再行尾款支付。8、乙方向甲方收取劳务工资结算款时,必须向甲方出据缴纳税款的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据,150、税金由乙方向乙方对口税务征管部门缴纳,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付款。9、若属于建设单位资金暂时没有到位或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到位的,乙方承诺三个月内绝不擅自停止施工,绝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可向甲方借饭菜票,解决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伙食问题。八、安全生产及事故处理1、乙方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与每个职工都要有安全交底并签订安全合同。安全管理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督促进场施工人员搞好安全生产。2、年龄不满十六周岁,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员、家属、小孩以及身体有严惩缺陷的人员(例如跛、视力低弱151、癫痫病、智力低下等不适应建筑业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场。若乙方擅自将这些人带入现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3、乙方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拖鞋或赤膊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乙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每天早晨开工以前和施工作业中,必须对本队当天施工作业区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无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被改动及不齐全的部位时,均不得强行施工。一定要及时报告甲方现场负责人,待安全防护设施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4、乙方使用甲方现场机械152、设备,必需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签订安全使用协议,经专业培训持证上网方可操作,否则,一律不准使用。违者,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人员严禁擅自拆卸和解动现场内安全撤防设施,严禁擅自乱搭乱接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电线电路发生故障必须报告现场专业电工修理,严禁使用电炉等非生活照明用电。否则,若因此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6、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属于非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甲153、方对责任方追究其应承担的责任及经济赔偿。督促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膳后工作乙方必须负责安排和处理完毕,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九、文明施工及材料包干1、甲方现场的钢筋、水泥、木材、模板及其它施工用材乙方不得随意挪用,必须时可向甲方租用或按价拨用。2、乙方每天施工现场范围内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抓好材料节约及文明施工管理,严禁抛洒浪费材料现象发生。乙方工程完工时所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及建筑垃圾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堆放到指定地点,否则,甲方另行委托其他人员清理搬运所用工,在乙方结算总额中按实际发生费用二倍扣除。十、奖罚规定1、乙方承包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优154、质标准,扣减包干结算单价20%,经整改达到优质标准时,扣罚包干结算单价5%。工期达不到合同标准,扣减包干结算单价10%,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准扣减包干结算单价10%。2、属于乙方生产供应的材料不合格或乙方施工人员施工安装质量达不到优良标准的产品,甲方一概不予验收并不予结算,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及造成甲方工期损失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属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下一道工序返工或导致甲方发生增加费用等经济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结算中扣除。3、甲方关于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奖罚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经营结算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按甲方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155、定给予处罚。4、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生产环节的需要另行协商签订的其他协议及奖罚规定属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1)不服从指挥延误工期按包干价10%罚款;(2)现场带小孩及留宿非施工人员者每次罚款200元;(3)没收现场单独开伙做饭、烧电炉者所有器具,并每次罚款1000元;(4)不文明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高处坠物每次罚款200元,另高处坠物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全额赔偿;(5)违法乱纪,打架斗殴,扰乱生产秩序,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6)偷盗转卖现场材料,损坏机具设备,破坏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每次罚款500元,另按损失费的二倍赔偿;(7)发生火灾及安全事故每次156、罚款2000元,其事故损失全部赔偿。(8)乙方施工中途自行退场,所完工程量甲方不予结算。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乙方进场前,必须按武汉市有关规定到市建管部门、市工商部门、市社会劳动管理处及当地派出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其各种费用由乙方自理。2、乙方进入甲方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必须出具身份证,办理施工现场出入证,保证来历清白,行为可靠,并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若因乙方人员违法或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刑事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分包工程的各项资料均由乙方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到随时提供工程完工时必须提供完整的工程验收原件资料 套,复印资料 套。4、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157、人员素质达不到工程要求,乙方应立即调整人员;七天以内不能调整,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更换其他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分包工程保修期定为 一 年。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18小时以内必须安排保修人员到达。特殊情况必须按甲方及业主指定时间及时到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另行安排人员保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二倍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6、双方还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自行配备专职安全员;(2)进场材料入库前向甲方报验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中;(3)分项工程施工完经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检查验收,凡达不到规范要求时,整改后才能申报验收;(4)施工中途自行158、退场,其完成的工作量概不结算,停工损失费用在预留款中扣除;(5)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每时每刻必须巡视,督促检查施工人员是否穿戴安全设施,是否按规范操作。(6)若乙方施工完一层,未被业主、监理及项目部认可,乙方应同意无条件退场,确保及时办理把领用的材料如数退还至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违约责任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双方保证共同信守执行,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十三、附则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双方协商解决或另以书面形式补充。甲方(公章): 乙159、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专业专项工程分包施工合同(直螺纹)发包方: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及公平竞争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部分工程配合施工事宜进行了充分地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并保证共同信守执行。一、承包原则乙方承包甲方部分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具备相应合法的施工160、资格证件,具备银行账户。乙方供应的专业专项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均必需具有国家批准生产的许可证,确保产品达到规范检验标准。进入施工现场一切人员必须身份来历清白可靠,具有二年以上建筑施工经历,具备建筑专业安全知识和本专业较高的技术素质。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的管理。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转包。乙方若有违反以上原则精神的行为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二、承包方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分包甲方总包的所有专业专项工程均按包工包料的方式实行承包。乙方承包甲方总包的所有专业专项工程均包干在乙方工程承包的包干单价范围之内。甲方现场拥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在乙方承包合同工期内无偿对乙方161、提供服务,超过合同工期时垂直运输由乙方自行负责。其它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及施工用具均包干在乙方工程承包的包干单位范围之内。三、质量标准及要求甲方视质量为生命,栋栋优良是甲方的质量目标。也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乙方生产供应的各种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均必须经检验确实达到优质规范标准并材质证明到位时方可开始施工。乙方承包施工的每一个产品、每一道工序均必须达到优质标准,达不到优质标准不得办理结算,不得继续施工,必须无条件退出现场,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四、工期标准及要求1、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必须首先向项目部办理派工通知单,每层楼办理一份。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项目部派工通知单中所明确的具体162、工期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并以此作为工程结算必不可少的依据。2、乙方供应的材料要保证现场工期进度的需要,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具体人员的数量,必须满足甲方项目部生产进度安排的需要,做到自行增减节,确保达到甲方每层楼工期标准的要求。经双方商定:乙方承包甲方工程的具体工期标准如下:按甲方派工单的具体工期及质量要求施工,做到施工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增减,但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五、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工程施工图及施工说明,对图纸中及施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指导与解答。(2)开工前,甲方项目工程管理班子对工程进度、工艺、质量、安全、文明等要求向乙方进行全面技术交底,并按计划按国163、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3)提供工作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水通电通路通。2、乙方责任(1)按照甲方项目部工期进度安排分期分批按时组织工程所需材料进场,材质检验报告随同材料同时到位中,按项目部指定地点堆放和转运,对进场的材料及成品半成品自行照看保管,谨防偷盗丢失,并做到工完料尽场清。(2)按甲方工期进度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落实现场负责人,随时主动配合甲方工作,确保达到合同工期质量标准。(3)负责乙方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负责人,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现场机械、机具及安全防护设施,严格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4)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备质检人员,164、确保质量达到优良,若质量达不到优质标准时应及时补救或返工,返工费用自理。(5)负责做好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及福利待遇的按时到位。六、承包范围及包干价格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施工承包范围的具体包干内容如下:(1)甲方负责钢筋的装吊及接头连接,甲方提供的钢筋端头必须平直;(2)甲方提供轧丝现场及其人员住宅所需的场所;(3)所需电源、接头检测及其费用;(4)乙方提供现场使用的直螺纹扎丝机;(5)乙方负责钢筋直螺纹轧丝;(6)协助甲方指导连接;(7)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所提供货物及服务项目,必须确保工程需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8)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165、决;(9)乙方按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乙方承担乙方安全责任。2、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依据乙方以上承包范围的全部包干内容按如下包干单价实行承包,具体包干单价定为:(1)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的包工包料单价为:直螺纹套筒1628均价为5.40元/个;(2)付款方式:施工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后,资料完整上交甲方,主体十七层以下视甲方资金情况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工程款,余款待结构封顶后一次性支付。 七、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1、乙方工程结算以楼层为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实行完工 /层立即结算 /层的管理制度。乙方办理工程结算的先决条件是该楼层的各工序必须彻底完工,并达到优质标准,达到工完料净场清的标166、准,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2、乙方工序完工办理结算时,必须根据甲方经营结算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填写并办理工程验收结算申报单,由项目部管理班子分别核定乙方产品所达到的质量标准及核实工期进度等完成情况,乙方凭项目部签批的工程验收结算申报单汇同派工通知单在甲方生产经营部按合同办理该楼层工程结算手续。3、乙方施工完成 /层楼工程施工后,必须于三日内向甲方报送单项工程技术资料,办理完工程验收申报单的手续,需要整改和清场收尾的工程量要立即组织完成。否则,概依拖延工期论处,乙方每拖延结算验收时间一天,扣罚结算价款1%。4、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款乙方包干所完成的实物工程量乘以第九条款双方确定的包干单价,增减乙167、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及材料包干指标的奖罚金额后,即为乙方实际结算价款。5、乙方包干承包范围内不得产生计时工,也不存在结算计时工,乙方未完成单价包干内容而由甲方委派其他人员完成所发生的计时工,在乙方结算总额中按实际费用的二倍扣除。6、甲方另行安排乙方在合同单价包干内容以外所需要发生的计时工,乙方必须首先汇同项目部办理摄像记录,凭摄像资料及项目部计划工派工签证单于该计时工完成后,当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无摄像资料的计时工,甲方生产经营部有权不予结算,超过一个月乙方没有办理结算的计时工单,一律作废,不予结算。7、通常情况下甲方每月依据乙方结算金额,按甲方在建设实际收到资金的比例对乙方付款(本合同若另168、有约定,以另有约定的规定执行)。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预留工程结算总价款10%作为乙方工程质保金,待该工程项目部全部完工验收达到合同时再进行最后结算,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按工程总价款10预留。待该工程保修期满,业主保修金退还时再行尾款支付。8、乙方向甲方收取劳务工资结算款时,必须向甲方出据缴纳税款的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据,税金由乙方向乙方对口税务征管部门缴纳,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付款。9、若属于建设单位资金暂时没有到位或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到位的,乙方承诺三个月内绝不擅自停止施工,绝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可向甲方借饭菜票,解决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伙食问题。八、安全生产及事故处理1、乙方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169、生产,要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与每个职工都要有安全交底并签订安全合同。安全管理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督促进场施工人员搞好安全生产。2、年龄不满十六周岁,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员、家属、小孩以及身体有严惩缺陷的人员(例如跛、视力低弱、癫痫病、智力低下等不适应建筑业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场。若乙方擅自将这些人带入现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3、乙方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拖鞋或赤膊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乙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每天170、早晨开工以前和施工作业中,必须对本队当天施工作业区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无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被改动及不齐全的部位时,均不得强行施工。一定要及时报告甲方现场负责人,待安全防护设施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4、乙方使用甲方现场机械设备,必需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签订安全使用协议,经专业培训持证上网方可操作,否则,一律不准使用。违者,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人员严禁擅自拆卸和解动现场内安全撤防设施,严禁擅自乱搭乱接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电线电路发生故障必须报告现场专业电工修理,严禁使用电炉171、等非生活照明用电。否则,若因此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6、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属于非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对责任方追究其应承担的责任及经济赔偿。督促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膳后工作乙方必须负责安排和处理完毕,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九、文明施工及材料包干1、甲方现场的钢筋、水泥、木材、模板及其它施工用材乙方不得随意挪用,必须时可向甲方租172、用或按价拨用。2、乙方每天施工现场范围内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抓好材料节约及文明施工管理,严禁抛洒浪费材料现象发生。乙方工程完工时所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及建筑垃圾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堆放到指定地点,否则,甲方另行委托其他人员清理搬运所用工,在乙方结算总额中按实际发生费用二倍扣除。十、奖罚规定1、乙方承包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优质标准,扣减包干结算单价20%,经整改达到优质标准时,扣罚包干结算单价5%。工期达不到合同标准,扣减包干结算单价10%,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准扣减包干结算单价10%。2、属于乙方生产供应的材料不合格或乙方施工人员施工安装质量达不到优良标准的产品,甲方一概不予验收并不予结算,乙方一切经济173、损失及造成甲方工期损失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属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下一道工序返工或导致甲方发生增加费用等经济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结算中扣除。3、甲方关于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奖罚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经营结算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按甲方规章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生产环节的需要另行协商签订的其他协议及奖罚规定属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1)不服从指挥延误工期按包干价10%罚款;(2)现场带小孩及留宿非施工人员者每次罚款200元;(3)没收现场单独开伙做饭、烧电炉者所有器具,并每次罚款10174、00元;(4)不文明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高处坠物每次罚款200元,另高处坠物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全额赔偿;(5)违法乱纪,打架斗殴,扰乱生产秩序,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6)偷盗转卖现场材料,损坏机具设备,破坏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每次罚款500元,另按损失费的二倍赔偿;(7)发生火灾及安全事故每次罚款2000元,其事故损失全部赔偿。(8)乙方施工中途自行退场,所完工程量甲方不予结算。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乙方进场前,必须按武汉市有关规定到市建管部门、市工商部门、市社会劳动管理处及当地派出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其各种费用由乙方自理。2、乙方进入甲方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必须出具175、身份证,办理施工现场出入证,保证来历清白,行为可靠,并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若因乙方人员违法或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刑事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分包工程的各项资料均由乙方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到随时提供工程完工时必须提供完整的工程验收原件资料2套,复印资料5套。4、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素质达不到工程要求,乙方应立即调整人员;七天以内不能调整,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更换其他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分包工程保修期定为五年。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18小时以内必须安排保修人员到达。特殊情况必须按甲方及业主指定时间及时到场,否则,甲方有176、权单方另行安排人员保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二倍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6、双方还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自行配备专职安全员;(2)进场材料入库前向甲方报验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中;(3)分项工程施工完经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检查验收,凡达不到规范要求时,整改后才能申报验收;(4)施工中途自行退场,其完成的工作量概不结算,停工损失费用在预留款中扣除;(5)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每时每刻必须巡视,督促检查施工人员是否穿戴安全设施,是否按规范操作;(6)若乙方施工完一层,未被业主、监理及项目部认可,乙方应同意无条件退场,确保及时办理把领用的材料如数退还至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177、违约责任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双方保证共同信守执行,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十三、附则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双方协商解决或另以书面形式补充。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178、政管理总局2003年8月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179、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6、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 (2) 7、总(分)包合同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180、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8、图纸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 职称: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181、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182、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183、保证施工需要;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11、劳务分包人义务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11.318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185、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186、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2、安全施工与检查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3、安全防护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187、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14、事故处理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188、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15、保险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189、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16、材料、设备供应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16.2190、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191、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192、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19、劳务193、报酬的中间支付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元;(2)中间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 元;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