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20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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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2、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3、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1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2024年9月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文本第一条第一条 编制背景编制背景 为加强花都区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和活化利用,依4、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3修订)、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2023)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图则。第二条第二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本图则以花都区已认定公布的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为对象,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各类建设活动适用本图则。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厅字202136号)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历史文化5、遗产保护的通知(2022)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2021)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9 修订)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监督管理和补助办法(2019)2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2020)广州市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2020)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2020)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的通知(2020)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3修订)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2023)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日常维护与修缮资金补助办法(202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6、技术规范、相关规划、政策文件等。第二章第二章 保护管理保护管理第四条第四条 保护范围保护范围本图则为每处传统风貌建筑划定保护范围,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各建筑保护图则。保护范围的划定,秉承以下原则:1、确保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展现。2、为便于调整相邻所有权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范围不超出传统风貌建筑的产权边界。3、保护范围一般不超出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第五条第五条 保护要素保护要素保护要素是指能够体现传统风貌建筑外观风貌特色的相关要素。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文本第六条第六条 保护要求保护要求1、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理保护和使用传统风貌建筑。2、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7、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修缮活动。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传统风貌建筑,擅自改变建筑的外立面、高度、体量,或者擅自拆除、移动、涂改、损毁保护标志牌。4、保障结构安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确保消防、防灾等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发现险情时及时采取排险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5、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应当保持传统风貌建筑原有外观风貌,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在作出规划许可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6、对于现状保存情况较好、风貌价值较高的文选罗公祠、向南庄碉楼、上连珠村人民会堂、梁氏大宗祠、杨氏双8、子民宅(兄)、杨氏双子民宅(弟)、曾氏宗祠七处传统风貌建筑可参考历史建筑保护要求进行保护利用。7、传统风貌建筑涉及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的,不得损坏或遮挡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要素,并符合涉及的历史文化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图则、实施方案及广州市户外广告和照片设置办法相关要求。8、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应按照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2023)要求履行相应保护责任。9、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10、被确定为保护要素的主要立面,不得随意改变其整体形状、材质、色彩、原门窗洞口的位置,涉及立面修缮、局部改造或材质替换的,需与3立9、面整体风貌相协调,并遵循可逆性和可识别性原则。原有门窗以修整为主,确实需要替换的门窗应做到风貌协调、风格尽量统一。11、特色部位、装饰构件、材料作为保护要素的,位置原则上不得调整,修缮后风貌与原有外观风貌一致;非保护要素修缮使用的材质、色彩等应与原有外观风貌相协调。每处建筑结合现状情况提出相应保护要素,详见图集。第三章第三章 活化利用活化利用第七条第七条 活化利用原则活化利用原则以保护为基础,积极合理利用传统风貌建筑,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利用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传统风貌建筑的利用活动,都必须在本保护图则以及相关法规、规范要求的范围内进行。2、适度利用原则。传统风貌建筑的利用方式和使用强度10、应当根据建筑规模、格局、特色和保存状况确定,避免长期不合理使用造成损害。3、多元利用原则。传统风貌建筑的利用方式应该适应所处地段的区位特点和不同社群的使用需求,鼓励适度混合的多功能使用。4、开放利用原则。鼓励有条件的传统风貌建筑采取定时开放、预约开放、挂牌介绍说明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开放,充分彰显传统风貌建筑的特色价值,充分发掘其社会文化效益,充分发挥其教育、科普作用。第八条第八条 合理利用措施合理利用措施1、鼓励原住居民依据保护要求在原址居住,延续传承原有生产生活方式,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文本42、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11、要求的前提下,不改变权属登记的房屋使用用途的,可以对传统风貌建筑开展多功能使用,鼓励用于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鼓励开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功能。3、在保持建筑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加建、改建、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4、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可以采取功能置换、兼容使用、经营权转让、合作入股等多种形式对传统风貌建筑进行利用。5、采取出租方式对国有传统风貌建筑进行利用的,租赁期限最长为二十年。给予租金减免的,按规定报市或者区人民政府审定12、后执行。6、采取征收、收购、产权置换等方式对非国有传统风貌建筑进行利用,征收补偿或者收购价格可以高于地块内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7、鼓励引入各类社会资金参与,以收购、产权置换等方式对传统风貌建筑进行合理利用。履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用于公益性功能的,可全部不计入容积率。8、鼓励传统风貌建筑进行合理利用,可以在建筑内部增加使用面积或增加附属面积的,应当遵循满足功能的最小尺寸和最少改变外立面的原则,最高不得超过既有建筑总建筑面积的20%。第九条第九条 禁止性使用功能禁止性使用功能禁止利用传统风貌建筑建设、经营、存储易燃易爆、有腐蚀性以及污染传统风貌建筑及其环境的工程和物品:1、禁止损坏有价值的外立13、面以及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装饰、构造等价值要素。2、禁止占地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建设行为。3、禁止随意增加荷载或者其他危害建筑安全的活动。4、不得在传统风貌建筑内存储或生产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第四章第四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第十条第十条 资金保障资金保障1、市、区人民政府通过建立奖励补助制度、设立保护基金等方式统筹保障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2、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等工作推进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引入社会资本解决资金保障问题。3、引导社会力量以投资、租赁、捐赠、资助、提供技术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14、。4、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提供融资、保险、担保等服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规划衔接规划衔接本图则审批通过后,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将保护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第十第十二条二条 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本图则审批通过后向全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文本5并通过媒体宣传推广加强各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群众的保护意识。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加强传统风貌建筑规划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3修订)、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2023)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图则要求15、进行监督管理。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部门联动部门联动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传统风貌建筑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将巡查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综合网格员相关知识培训。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传统风貌建筑的规划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统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已办理施工许可项目风貌建筑的工程质量监管、施工审批和房屋使用、结构安全、修缮的监管等工作。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按照本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相关规定执行。财政、文化广电旅游、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农业村、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日常巡查时 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16、防灾等工作,及时制止危害传统风貌建筑的行为,依法查处或者告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涉及重大事件的应当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完善村规民约,组织村民、居民开展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图则成果图则成果本文件由文本、图集组成,文本与图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本图则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文本中的下划线条文和图集中的保护范围、保护要求和保护要素。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解释权解释权本图则的解释权属于广州市花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生效实施生效实施本图则经花都区人17、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文本序号序号编号编号所属街道所属街道名称名称地址地址1HD_01_0001花山镇文选罗公祠城西村二十队七十号北侧2HD_01_0002花山镇作善小学旧址东湖村梁氏大宗祠相邻北侧3HD_01_0003花山镇廷达王公祠和郁村三队59号旁4HD_01_0004花山镇向南庄碉楼红群村向南庄5HD_01_0005花山镇竹溪江公祠洛场村三队75号6HD_01_0006花山镇仕明祖屋平山村平山六队仕明庄7HD_01_0007花山镇仕明庄碉楼平山村平山六队仕明祖南侧8HD_01_0008花山镇仕明庄碉楼及厨房平山村平山六队74-1号9HD_01_18、0009花山镇仕明庄西碉楼平山村平山六队68号民居群西侧10HD_01_0010花山镇仕明庄北碉楼平山村平山六队68号民居群北侧11HD_01_0011花山镇平山村六队35号碉楼及厨房平山村六队35号及其对面12HD_01_0012花山镇积仁刘公祠平山村三队58号北侧13HD_01_0013花山镇平山村二十队62号碉楼平山村二十队62号14HD_01_0014花山镇朝福家塾平山村二十二队33号15HD_01_0015花山镇永明村卢氏宗祠永明村三队98号16HD_01_0016花山镇永明村欧阳氏宗祠永明村欧岗17HD_01_0017花山镇永能三仔家塾源和村五队12号西北侧18HD_01_001819、花山镇永能二仔家塾源和村五队12号19HD_01_0019花山镇世满家塾源和村五队12号东南侧20HD_01_0020花山镇永能祖屋源和村四队10号西北侧约20米21HD_01_0021花山镇永能大仔家塾源和村四队牛尾庄横街2号22HD_01_0022花山镇广奕家塾源和村四队牛尾庄五巷3号23HD_01_0023花山镇龙昌家塾源和村四队牛尾庄五巷4号24HD_01_0024花山镇志昌家塾源和村五队牛尾庄六巷2号附件一:花都区传统风貌建筑一览表附件一:花都区传统风貌建筑一览表6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文本序号序号编号编号所属街道所属街道名称名称地址地址25HD_01_0025花20、山镇庭富家塾源和村四队牛尾村邹庄街8号26HD_01_0026花山镇源和村四队牛尾村门楼源和村四队牛尾村庭富家塾北侧约6米27HD_01_0027花山镇源和村四队牛尾村古井源和村四队牛尾村庭富家塾北侧约15米28HD_01_0028花山镇朝恭家塾儒林村十队四巷4号29HD_01_0029花山镇儒林村十队25号民宅儒林村十队四巷2号30HD_01_0030花山镇儒林村十队26号民宅儒林村十队26号31HD_01_0031花山镇儒林村二队门楼儒林村二队50号南侧32HD_01_0032炭步镇布溪村袁氏宗祠布溪村塱溪昌盛里1号隔壁33HD_01_0033炭步镇步云村三圣古庙步云村紫气东来牌坊旁34H21、D_01_0034炭步镇藏书院村水井巷民宅群(5座)藏书院村水井巷15号、17号、18号、12号、4号35HD_01_0035炭步镇藏书院村安和里民宅群(2座)花都区炭步镇藏书院村安和里11号、金华里9号、安和里10号36HD_01_0036炭步镇法振公祠花都区炭步镇藏书院村西和里6号37HD_01_0037炭步镇长庚瑞霭炮楼(南)大涡村村南38HD_01_0038炭步镇大涡村古井大涡村原爵骆公祠门前39HD_01_0039炭步镇健斋家塾大涡村健斋祠道巷门北侧40HD_01_0040炭步镇大涡村炮楼(北)大涡村骆氏家塾西北侧41HD_01_0041炭步镇大涡村安和里2-1号民宅大涡村三队安和里22、2-1号北侧42HD_01_0042炭步镇大涡村仁和里12-1号民宅大涡村三队仁和里12-1号43HD_01_0043炭步镇大涡村一队仁和里20、20-1号 民宅大涡村一队仁和里20、20-1号44HD_01_0044炭步镇牛栏塘古井、喃嘸啊弥咜佛石碑红峰村牛栏塘45HD_01_0045炭步镇礼屏书室华岭村德星里1号西侧46HD_01_0046炭步镇光禄大夫家庙前炮楼华岭村光禄大夫家庙前47HD_01_0047炭步镇帅府古庙环山村环西新村福才龚公祠旁48HD_01_0048炭步镇远接薰南碉楼骆村西社卫生站东北侧附件一:花都区传统风貌建筑一览表附件一:花都区传统风貌建筑一览表7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23、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文本附件一:花都区传统风貌建筑一览表附件一:花都区传统风貌建筑一览表序号序号编号编号所属街道所属街道名称名称地址地址49HD_01_0049炭步镇观锡骆公祠骆村西社雪轩骆公祠东北侧50HD_01_0050炭步镇明新书院社岗新村片明新里1号51HD_01_0051炭步镇致和堂人民会堂石湖村坎头社:志和里2号52HD_01_0052炭步镇大门楼巷4号民宅石湖村坎头社:大门楼巷4号、廉让里9号53HD_01_0053炭步镇坎头社西古井石湖村坎头社:志和里2号南方 约7米54HD_01_0054炭步镇坎头社东古井石湖村坎头社:龙眼桥巷2号南方约6米55HD_01_0055炭步镇24、湖老书舍石湖村经贤里1号56HD_01_0056炭步镇拱垣别墅石湖村经贤里1号西南侧57HD_01_0057炭步镇经贤里古井石湖村经贤里2号东南侧3米58HD_01_0058炭步镇峻峰任公祠水口村向尾社59HD_01_0059炭步镇大围燕翼二巷9号民宅水口村大围燕翼二巷9号/一巷10号60HD_01_0060炭步镇大围燕翼二巷12号民宅水口村大围燕翼二巷12号61HD_01_0061炭步镇大围燕翼三巷7号民宅水口村大围燕翼三巷7号62HD_01_0062炭步镇油榨巷8号民宅水口村油榨巷8号63HD_01_0063炭步镇油榨巷8号民宅(东)水口村油榨巷8号东侧64HD_01_0064炭步镇前进人25、民会堂水口村牛香巷3号65HD_01_0065炭步镇文宪书舍文一村66HD_01_0066炭步镇焕庵罗公书室鸭湖村旧村五巷16号67HD_01_0067炭步镇豫章家塾鸭湖村忠怨里1号68HD_01_0068炭步镇鸭湖旧村古井鸭湖村罗氏宗祠西南侧69HD_01_0069狮岭镇北庄公祠合成村紫石岗中7巷70HD_01_0070狮岭镇德昌队古井军田村德昌队达贤书室南方约20米71HD_01_0071狮岭镇义山村钟氏大宗祠义山村义山大道72HD_01_0072花东镇至中里碉楼水口营村三区17号隔壁(大宾街42号)8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文本附件一:花都区传统风貌建筑一览表附件一:花26、都区传统风貌建筑一览表序号序号编号编号所属街道所属街道名称名称地址地址73HD_01_0073花东镇高溪村社稷坛高溪村村口大榕树下74HD_01_0074梯面镇红山村人民会堂门楼红山村党代表工作室75HD_01_0075赤坭镇体昌书室门口坑村八巷12号76HD_01_0076赤坭镇上连珠村人民会堂上连珠村连珠四社77HD_01_0077赤坭镇连珠五社东古井上连珠村连珠五社78HD_01_0078赤坭镇连珠五社西古井上连珠村连珠五社79HD_01_0079赤坭镇官坑村人民会堂西莲塘村官坑村二巷2号80HD_01_0080赤坭镇昶文黄公家塾黄沙塘村玉堂乡祠后面81HD_01_0081新华街鹤珠书院27、东莲塘村莲塘南昌十一巷1号东边82HD_01_0082花城街梁氏大宗祠三东村一社十九队87号东边83HD_01_0083花城街杨氏双子民宅(兄)杨屋一村德滋里大楼五巷2号84HD_01_0084花城街杨氏双子民宅(弟)杨屋一村德滋里大楼五巷2号东南侧85HD_01_0085花城街狮岭公社办公室杨屋一村德滋里大楼五巷2号北侧86HD_01_0086花城街狮岭公社人民会堂杨屋一村新屋庄(德滋里大楼五巷2号西侧约10米)87HD_01_0087花城街杨氏双子居楼厨房杨屋一村新屋庄(德滋里大楼五巷2号东北侧约15米)88HD_01_0088秀全街曾氏宗祠马溪村东秀社一巷28号北侧89HD_01_00828、9秀全街岐山村社稷坛岐山村东四巷34号西北侧90HD_01_0090秀全街岐山村东四巷29号民宅岐山村东二巷三里10、11、12号91HD_01_0091新雅街李氏美贵宗祠团结村向西庄92HD_01_0092新雅街李氏廷发宗祠团结村向西庄93HD_01_0093新雅街李氏兴发宗祠团结村向西庄94HD_01_0094新雅街向西庄古井团结村向西庄95HD_01_0095花山镇绍经家塾平山村二十二队4号9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文本附件二:传统风貌建筑建设修缮工程指引图附件二:传统风貌建筑建设修缮工程指引图提出修缮咨询申请(保护责任人)提供免费修缮技术咨询服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29、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4-竣工验收阶段1-申请阶段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工程指引流程图102-方案审批及获取规划许可阶段不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提供修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技术指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供加建、改建、扩建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镇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共意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提供修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技术指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施工监督阶段申请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非限30、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方送审(工程监理单位)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申请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信息录入手续(街道办事处)免于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核查修缮审核意见落实情况并出具意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实规划条件并出具意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核查开工建设信息录入和质量安全监督落实情况并出具意见(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非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组织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验收)备注:传31、统风貌建筑修缮工程具体流程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文本附件三:图集保护要求、合理利用措施相关说明附件三:图集保护要求、合理利用措施相关说明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结合建筑现状风貌情况,进行分类保护。(1)风貌品质较高的建筑: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2)风貌品质一般的建筑:保护立面的整体比例和尺度,以及各门窗洞口的位置、尺寸;保护要素应保持原比例、尺寸,做到颜色、装饰纹样等与传统风貌协调;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历史立面进行恢复。总体要求1.迁建后的传统风貌建筑需保持原来的建筑结构、32、高度、体量和外观风貌,相关迁移程序参照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 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执行。2.对紧邻传统风貌建筑、且对建筑风貌或建筑结构造成严重危害的改建、扩建,进行整修、改造或拆除。3.对建筑风貌产生影响的设施进行整治、改造或拆除。4.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5.保护街巷尺度、门楼和青石板路面。6.整治院落,清除杂草。7.清除入侵墙体的植物,并原貌修复墙体。8.满足xxx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相关保护利用要求。针对现状不同情形提出保护要求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历史文化展示设施;2.标志性构筑物33、;3.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炮楼、门楼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教育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坛庙祠堂/学堂书院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居住;2.民宿、客栈;3.历史文化展览馆;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34、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宅第民居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集会礼堂;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创意办公场所;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会堂等典型风格建筑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原有使用功能;2.历史文化展示设施;3.标志性构筑物。古井、社稷坛l合理利用措施在保护图则文本合理利用措施通则要求的基础上,针对每处传统风貌建筑的建筑类别和现状情况,提出对应合35、理利用措施。l保护要求结合每处传统风貌建筑的现状情况,提出保护要求,包括总体要求和针对现状不同情形提出保护要求。11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36、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37、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文选罗公祠文选罗公祠 HD_01_0001HD_01_00011.可参考历史建筑保护要求进行保护利用38、。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对建筑风貌产生影响的设施进行整治、改造或拆除;4.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城西村二十队七十号北侧。从石门额可知,始建于民国三十六年冬(1947年),建筑坐东向西,广三路,三间三进,中路是正祠,两侧各带一衬祠,以青云巷相隔。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灰塑博古脊,碌灰筒瓦,琉璃瓦滴水剪边,青砖墙麻石墙基。中路正祠头门为敞楹式,前廊39、有两根麻石方石檐柱,石虾公梁,金花狮子,博古梁架,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石门额刻“文选罗公祠”,上款为“民国三十六年冬建”,下款为“罗翼羣书”,门额上方饰彩画,木雕封檐板。两侧衬祠带墙楣灰塑,下方分别开一方形麻石门套窗,两侧青云巷分别刻有“青云”和“福腾”,上施灰塑看脊。该建筑具有花都地区广府祠堂建筑的典型特征。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整体保存状况较好,风貌价值较高。中路正祠立面门套两侧后期开凿了两个圆洞,建筑北侧天井后期搭建蓝色铁皮雨棚。6932017年坛庙祠堂始建于民国三十六年冬(1947年)花都区花山镇城西村二十队七十号北侧文选罗公祠文选罗公祠 12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40、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N0 05 510m10m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文选罗公祠文选罗公祠 HD_01_0001HD_01_0001(3)博古脊(441、)垂脊灰塑(7)金花狮子、虾公梁、雀替(5)墙檐灰塑(6)木雕封檐板、彩画(8)博古梁架(9)麻石门套、门枕石及门额(10)青云巷巷门灰塑看脊(11)麻石窗套(12)麻石檐柱、铺装、台阶和柱础(3)(2)(4)(5)(6)(8)(7)西立面索引图(5)(11)(11)(10)(9)(2)人字山墙(2)(4)(12)(1)西立面(1)13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42、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43、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44、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作善小学旧址作善小学旧址HD_01_0002HD_01_0002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作善小学旧址作善小学旧址14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迁建后的传统风貌建筑需保持原来的建筑结构、高度、体量和外观风貌,相关迁移程序参照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执行。3.待迁建工程完成后,视实际45、情况对图则进行相应修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教育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东湖村梁氏大宗祠相邻北侧,始建于民国时期。建筑坐西向东,首进面阔三开间,平面总体呈“L”型,由一座门楼、三座校舍及庭院组成。硬山顶,碌灰筒瓦,原为红砖墙,后期外墙粉刷后勾白缝,开绿色琉璃漏窗。首进保留西式拱券式门楼,门楼设46、麻石檐柱、柱础,门楼上方书“作善小学校”,门楼后入户大门门额上书“花县第五小学”,两侧次间女儿墙均有灰塑装饰。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因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四跑道)项目建设需要,建筑已进行保护性迁建,拟迁建至花山镇平西二期安置区,目前迁建工作尚未完成。备注:迁建信息来源于已批复的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主体项目(四跑道)范围内传统风貌建筑迁移工程设计方案,迁建方案详细情况详见附件四。10712017年学堂书院民国花都区花山镇东湖村梁氏大宗祠相邻北侧(正在迁建)(正在迁建)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47、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2)东立面索引图(3)(4)(2)灰塑女儿墙(4)绿琉璃漏窗(3)灰塑山花作善小学旧址作善小学旧址HD_01_0002HD_01_0002(1)东立面(5)三拱券、麻石檐柱、柱础(6)人字山墙(5)(6)(1)15照片拍摄时间:2022/04/28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48、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49、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50、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廷达王公祠廷达王公祠HD_01_0003HD_01_0003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廷达王公祠廷达王公祠16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院落,清除杂草;4.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5.对建筑风貌产生影响的设施进行整治、改造或拆除。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51、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和郁村三队59号旁,始建年代不详,建筑坐北朝南,广二路,三间两进,中路是正祠,东侧带一衬祠,以青云巷相隔。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山墙饰灰塑,碌灰筒瓦,青砖墙。中路正祠头门为敞楹式,前廊有两根麻石方石檐柱及柱础,金花狮子、虾公梁、雀替,博古梁架,大门设麻石门套,石门52、额刻字已被涂污,门额上方饰彩画,木雕封檐板。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差,西侧山墙破损严重,头门大门后期改建,建筑内部植物侵蚀。4352017年坛庙祠堂不详花都区花山镇和郁村三队59号旁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廷达王公祠廷达王公祠HD_01_0003HD_01_0003(9)人字山墙(2)彩画、木雕封檐板(3)金花狮子、虾公梁、雀替(5)麻石门套及牌匾(6)山墙灰塑(7)麻石檐柱、柱础(8)巷门南立面索引图(53、4)博古梁架(4)(7)(8)(6)(3)(2)(9)(5)(1)南立面(1)17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54、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55、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向南庄碉楼向南庄碉楼HD_01_0004HD_01_0004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56、45.678坐标向南庄碉楼向南庄碉楼18N0 05 510m10m1.可参考历史建筑保护要求进行保护利用。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清理内部堆积的树枝木材和杂物,消除火灾安全隐患;4.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5.对建筑主体结构做安全加固处理。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历史文化展示设施;2.标志性构筑物;3.历史文化展览馆;4.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57、都区花山镇红群村向南庄,始建于清末民初,建筑坐北朝南,高四层,整体为砖混结构。人字屋顶,碌灰筒瓦,外部青砖墙,内部土砖墙,杉木板间层,夯土墙基。建筑大门设麻石门框,叠涩门楣。第二至四层四面墙体均开有一至两个对外射击孔,窗口镶嵌石块。顶层木瓦结构,砌女儿墙,上开射击孔。该建筑具有花都地区碉楼建筑的典型特征。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外部保存较好、风貌价值较高,内部木楼板、木楼梯已坍塌。442017年坛庙祠堂清末民初花都区花山镇红群村向南庄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58、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向南庄碉楼向南庄碉楼HD_01_0004HD_01_0004(2)女儿墙及射击孔(3)麻石窗套射击孔(5)麻石门套及夯土墙基南立面索引图(4)砖叠涩门楣(6)(2)(3)(4)(5)(6)人字屋顶及碌灰筒瓦(1)南立面(1)19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59、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60、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61、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竹溪江公祠竹溪江公祠HD_01_0005HD_01_0005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竹溪江公祠竹溪江公祠20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立面的整体比例和尺度,以及各门窗洞口的位置、尺寸;3.保护要素应保持原比例、尺寸,做到颜色、装饰纹样等与传统风貌协调;4.对建筑风貌产生影响的设施进行整治、改造或拆除。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62、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洛场村三队75号,始建于清同治七年,重建于2001年。建筑坐西向东,广二路,三间两进,北侧带一衬祠,以青云巷相隔。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碌灰筒瓦,博古脊,青砖墙麻石墙基。主祠头门为敞楹式,前廊有两根麻石方石檐柱,石虾公梁,金花狮子,雀替。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石门额刻“竹溪江公祠”,上款为“同治戊辰63、岁”,下款为“仲秋吉旦立”。门额上方饰彩画,木雕封檐板。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3542017年坛庙祠堂始建于清同治七年,重建于2001年花都区花山镇洛场村三队75号洛场街洛场街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6)人字山墙(2)木雕封檐板及金花狮子、虾公梁、雀替(3)瓜柱梁架(6)竹溪江公祠竹溪江公祠HD_01_0005HD_01_0005(5)麻石檐柱、柱础东立面索引图(2)(4)(5)(3)(4)麻石门套64、门枕石及牌匾(2)(1)(1)东立面21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0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65、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66、,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仕明祖屋仕明祖屋HD_01_0006HD_01_0006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航拍仕明祖屋仕明祖屋22N067、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立面的整体比例和尺度,以及各门窗洞口的位置、尺寸;3.保护要素应保持原比例、尺寸,做到颜色、装饰纹样等与传统风貌协调;4.对建筑风貌产生影响的设施进行整治、改造或拆除;5.清理内部堆积的杂物,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居住;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68、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平山六队仕明庄,建于1993年。建筑坐北向南,平面呈长方形,与碉楼相连。建筑整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正门位于南侧,门框贴蓝色瓷片。门额刻“仕明祖”,上款为“裔孙刘俊锐捐资”,下款为“建于一九九三年咸次癸酉仲秋吉日落成”。东侧开四个窗,均采用木制百叶窗样式。建筑与碉楼之间设有天井,建筑内部有楼梯通往天台。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1662017年宅第民居1993年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平山六队仕明庄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69、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1)牌匾(2)百叶窗(1)仕明祖屋仕明祖屋HD_01_0006HD_01_0006南立面索引图东立面索引图(2)23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0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70、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71、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72、技术咨询和指导。仕明庄碉楼仕明庄碉楼HD_01_0007HD_01_0007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航拍仕明庄碉楼仕明庄碉楼24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标志性建构筑物;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等公共服务设施;4.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73、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平山六队仕明祖南侧,始建建于清末民初。建筑坐东向西,高三层,人字顶,碌灰筒瓦,青砖墙。建筑每层均开有一个对外射击孔,窗口镶嵌石块,小窗上设条形窗楣装饰或弧形窗楣装饰,窗两侧均设有狭长型射击孔。顶层设有露台,砌女儿墙,上开射击孔。南侧女儿墙下方有砖砌叠涩装饰。该建筑具有花都地区碉楼建筑的典型特征。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262017年宅第民居清末民初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平山六队仕明祖屋南侧仕明北街仕明北街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74、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5)人字顶(2)女儿墙及砖叠涩墙楣(3)弧形窗楣装饰(4)条形窗楣装饰西立面索引图仕明庄碉楼仕明庄碉楼HD_01_0007HD_01_0007(5)(2)(2)(3)(4)(3)(4)南立面索引图(1)西立面(1)25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0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75、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76、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77、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仕明庄碉楼及厨房仕明庄碉楼及厨房HD_01_0008HD_01_0008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航拍仕明庄碉楼及厨房仕明庄碉楼及厨房26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对厨房主体结构做安全加固处理;4.保护街巷尺度和青石板路面。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居住;2.民宿、客栈;3.历史文化展览馆;4.科技孵化、78、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平山六队74-1号,始建于清末民初,由碉楼及附属厨房组成。碉楼坐北朝南,高两层,建筑整体为砖混结构,人字顶,碌灰筒瓦,青砖墙。各层均开有嵌石窗户,窗户上方有简易窗楣装饰。厨房坐南朝北,高一层,人字顶,碌灰筒瓦,土砖墙,青砖墙基。保存现状:保存现状:碉楼现状保存较好。厨房保存一般,外墙墙身土坯饰面大面积剥落。1922017年宅第民居清末民初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平山六队74-1号仕明北街仕明北街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79、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4)人字山墙(2)砖叠涩门楣(3)砖叠涩窗楣(4)仕明庄碉楼及厨房仕明庄碉楼及厨房HD_01_0008HD_01_0008(2)(3)航拍索引图(1)(1)东立面27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0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80、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81、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82、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仕明庄西碉楼仕明庄西碉楼HD_01_0009HD_01_0009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航拍仕明庄西仕明庄西碉楼碉楼28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清除入侵墙体的植物,并原貌修复墙体;4.保护街巷尺度和青石板路面。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83、.居住;2.民宿、客栈;3.历史文化展览馆;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平山六队68号民居群西侧,始建于清末民初,坐北朝南。建筑高三层,整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青砖墙麻石墙棱,第一层南侧入口处设有砖砌叠涩装饰,麻石门套。第四层四角均有角堡,各设有6个射击孔,建筑开窗均用麻石砌筑,并装有铁枝。天面设女儿墙。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现状保存一般,侧墙存在植物侵蚀情况。692017年宅第民居清末民初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平山六队68号民居群西侧仕明北街84、仕明北街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6)女儿墙(2)角堡及射击孔(6)仕明庄西碉楼仕明庄西碉楼HD_01_0009HD_01_0009南立面索引图(4)砖叠涩墙楣南立面航拍索引图(3)麻石门套、窗套(2)(3)(4)(3)(3)(5)麻石墙棱(5)(1)南立面(1)29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0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85、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86、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87、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仕明庄北碉楼仕明庄北碉楼HD_01_0010HD_01_0010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航拍仕明庄北仕明庄北碉楼碉楼30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保护街巷尺度和青石板路面。88、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居住;2.民宿、客栈;3.历史文化展览馆;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平山六队68号民居群北侧,始建于清末民初,坐北朝南。建筑高三层,整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人字屋顶,青砖墙,碌灰筒瓦,建筑每个窗均用麻石砌筑,并装有铁枝,窗户上方均有窗楣装饰,楼顶四周砌筑女儿墙,上开射击孔,女儿墙下方施有砖叠涩墙楣装饰。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482017年宅第民居清末89、民初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平山六队68号民居群北侧仕明北街仕明北街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5)人字屋顶(2)女儿墙及砖叠涩墙楣(5)南立面索引图(4)叠涩窗楣西立面航拍索引图(3)麻石窗套(2)仕明庄北碉楼仕明庄北碉楼HD_01_0010HD_01_0010(2)(3)(4)(1)碉楼四个立面(1)31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0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90、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91、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92、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平山村六队平山村六队3535号碉楼及厨房号碉楼及厨房HD_01_0011HD_01_0011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平山村六队平山村六队3535号碉楼号碉楼及厨房及厨房32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93、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4.保护街巷尺度。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居住;2.民宿、客栈;3.历史文化展览馆;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六队35号及其对面,始建于清末民初,由碉楼及附属厨房组成,两建筑之间以冷巷相隔,上搭瓦棚。碉楼高三层,坐西向东,钢筋混凝土结构,人字顶,碌灰筒瓦,青砖墙,建筑94、入口为凹斗门,麻石门框,天花板施灯影花彩画,两侧有雀替装饰。各层均开有嵌石窗户,窗户上方有简易窗楣装饰。厨房高一层,坐东向西,平坡结合屋顶,碌灰筒瓦,青砖墙。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2252017年宅第民居清末民初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六队35号及其对面东村路东村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7)人字屋顶(2)砖叠涩窗楣、麻石窗套(4)灯影花彩画及雀替装饰(3)麻石门套HD_01_0011HD_01_001195、平山村六队平山村六队3535号碉楼及厨房号碉楼及厨房(5)人字山墙(厨房)(6)麻石门套及窗套(厨房)立面索引图(4)(7)(3)(2)(5)(6)(1)(1)碉楼四个立面33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0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96、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97、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积仁刘98、公祠积仁刘公祠HD_01_0012HD_01_0012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航拍积仁刘公祠积仁刘公祠34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清除街巷及院落杂草;4.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99、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三队58号北侧,始建于清代,光绪三十四年(1908)重修。坐西向东,三间两进。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博风带饰灰塑,碌灰筒瓦,青砖墙。建筑头门为敞楹式,前廊有两根麻石方石檐柱,石虾公梁,金花狮子,雀替,博古梁架。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石门额刻“积仁刘公祠”,上款为“光绪三十四年岁次戊申”,下款为“仲冬中浣吉旦重修。门额上方饰彩画,设木雕封檐板,建筑两侧立面设墙檐,该建筑具有花都地区广府祠堂建筑的典型特征。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100、保存状况较好。2962017年坛庙祠堂始建于清代,光绪三十四年(1908)重修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三队58号北侧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7)木雕封檐板(2)虾公梁南立面索引图(4)博古斗拱梁架东立面索引图(3)砖雕墀头(2)积仁刘公祠积仁刘公祠HD_01_0012HD_01_0012(5)彩画(6)麻石门套、门枕石(10)墙檐(8)人字山墙(9)博风带灰塑(7)(3)(4)(5)(6)(10)(8)(9)(1)东立面101、(1)35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0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102、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103、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平山村二十队平山村二十队6262号碉楼号碉楼HD_01_0013HD_01_0013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平山村二十队平山村二十队6262104、号碉楼号碉楼36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南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院落,清除杂草;4.清除入侵墙体的植物,并原貌修复墙体;5.保护街巷尺度和青石板路面。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居住;2.民宿、客栈;3.历史文化展览馆;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二十队62号,始建于清末民初,坐西向105、东,西侧庭院加建有红砖平房。建筑高一层半,主楼平面呈三间两廊形制,平屋顶,四周砌筑女儿墙,女儿墙下方设排水口。建筑入口设麻石门套及砖叠涩门檐,开窗均用麻石砌筑,并装有铁枝,窗户上方均有砖叠涩窗楣装饰。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一般,存在植物侵蚀情况。1432017年坛庙祠堂清末民初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二十队62号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南立面索引图(4)平山村二十队平山村二十队6262号碉楼号碉楼HD_01_00106、13HD_01_0013(1)碉楼南立面(2)砖叠涩窗楣、麻石窗套(3)砖叠涩门檐、麻石门套(2)(2)北立面索引图(3)(3)(4)女儿墙(1)37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0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107、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108、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朝福家塾朝福家塾HD_01_00109、14HD_01_0014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航拍朝福家塾朝福家塾38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历史立面进行恢复;3.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4.对建筑风貌产生影响的设施进行整治、改造或拆除;5.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教育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110、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二十二队33号,始建年代不详,光绪三十四年(1908)重修。建筑为三间两廊形制,坐北朝南,东侧与南胜里巷门相连。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碌灰筒瓦,两侧墙楣上施灰塑,建筑头门墙体为青砖墙,其余为火砖墙。建筑头门形式为为凹斗门式,石门额刻“朝福家塾”,门额上方饰彩画,建筑东侧摆放一石匾凳,上书“其旋元吉”。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一般。建筑内部结构和侧立面墙体后期改建。1452017年坛庙祠111、堂始建年代不详,光绪三十四年(1908)重修花都区花山镇平山村二十二队33号平山朝福街平山朝福街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朝福家塾朝福家塾HD_01_0014HD_01_0014(4)墙檐灰塑(2)彩画、匾额(3)“其旋元吉”匾额南立面索引图(4)(4)(2)(3)(1)(1)南立面39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0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112、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113、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114、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永明村卢氏宗祠永明村卢氏宗祠HD_01_0015HD_01_0015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永明村永明村卢氏宗祠卢氏宗祠40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立面的整体比例和尺度,以及各门窗洞口的位115、置、尺寸;3.保护要素应保持原比例、尺寸,做到颜色、装饰纹样等与传统风貌协调;4.对建筑风貌产生影响的设施进行整治、改造或拆除;5.保护街巷尺度。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永明村三队98号,始建年代不详,重修于1986年、2004年。三间三进,坐北朝南,砖木116、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灰塑博古脊,灰塑垂脊,碌灰筒瓦,青砖墙麻石墙基。建筑头门为敞楹式,前廊有两根麻石方石檐柱,石虾公梁,金花狮子,博古梁架,灰塑墀头。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大门前设麻石台阶,两侧设塾台。石门额刻“卢氏宗祠”。门额上方饰彩画,设木雕封檐板。该建筑具有花都地区广府祠堂建筑的典型特征。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3192017年坛庙祠堂始建年代不详,重修于1986年、2004年。花都区花山镇永明村三队98号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117、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2)灰塑博古脊(3)博古梁架南立面索引图(2)(8)永明村卢氏宗祠永明村卢氏宗祠HD_01_0015HD_01_0015(4)木雕封檐板(5)彩画(6)麻石门套(7)麻石檐柱、柱础及塾台(8)人字山墙(3)(4)(5)(7)(6)(1)南立面(1)41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0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118、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119、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120、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航拍永明村欧阳氏宗祠永明村欧阳氏宗祠HD_01_0016HD_01_0016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永明村永明村欧阳氏宗祠欧阳氏宗祠42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立面的整体比例和尺度,以及各门窗洞口的位置、尺寸;3.保护要素应保持原比例、尺寸,做到颜色、装饰纹样等与传统风貌协调;4.保护街巷尺度。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121、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永明村欧岗,始建年代不详,坐西向东,三间两进。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灰塑博古脊,灰塑垂脊,碌灰筒瓦。头门为敞楹式,前廊有两根麻石方石檐柱,石虾公梁,金花狮子,雀替、梁头,博古梁架。大门设大理石门套及门枕石,石门额刻“欧阳氏宗祠”,门额上方饰彩画。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122、2442017年坛庙祠堂不详花都区花山镇永明村欧岗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2)博古脊(3)虾公梁、金花狮子、雀替、梁头东立面索引图(2)(4)彩画(5)麻石檐柱、柱础永明村欧阳氏宗祠永明村欧阳氏宗祠HD_01_0016HD_01_0016(3)(4)(5)(1)(1)东立面43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0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123、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124、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125、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航拍永能三仔家塾永能三仔家塾HD_01_0017HD_01_0017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永能三仔家塾永能三仔家塾44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126、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4.保护街巷尺度和相邻门楼。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教育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五队12号西北侧,始建年代不详,俗称“世祥家塾”,具有客家堂横屋的平面布局特点,在村面与五座祠堂并列排布,坐西南朝东北。建筑面阔五间,与两侧建筑127、以冷巷相隔。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悬山顶,碌灰筒瓦,青砖墙麻石墙基、墙棱。建筑头门为凹斗门,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门前为麻石铺装,门套上方饰彩画。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3212017年坛庙祠堂不详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五队12号西北侧源和村路源和村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2)彩画(3)麻石门套、门枕石(5)麻石墙基、墙棱东北立面索引图(1)(5)永能三仔家塾永能三仔家塾HD_01_0017HD_01_128、0017(4)麻石铺装(3)(4)(2)(1)东北立面45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129、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130、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永能二仔家塾永能二仔家塾HD_01_0018HD_01_0018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永能131、二仔家塾永能二仔家塾46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4.保护街巷尺度和相邻门楼。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教育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132、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五队12号,始建年代不详,俗称“世伦家塾”,具有客家堂横屋的平面布局特点,在村面与五座祠堂并列排布,坐西南朝东北。建筑面阔五间,与两侧建筑以冷巷相隔。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悬山顶,碌灰筒瓦,青砖墙麻石墙基及墙棱。建筑头门为凹斗门,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门前为麻石铺装,门套上方饰彩画,建筑内部饰绿色琉璃花窗。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3042017年坛庙祠堂不详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五队12号源和村路源和村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133、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2)彩画(5)麻石门套、门枕石(3)麻石墙基、墙棱东北立面索引图(4)琉璃花窗(2)永能二仔家塾永能二仔家塾HD_01_0018HD_01_0018建筑内部索引图(4)(1)东北立面(3)(5)(1)47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134、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135、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136、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世满家塾世满家塾HD_01_0019HD_01_0019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面积要核实CAD错了世满家塾世满家塾48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4.保护街巷尺度和相邻门楼。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137、教育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五队12号东南侧,始建年代不详。俗称“世满家塾”,具有客家堂横屋的平面布局特点,在村面与五座祠堂并列排布,坐西南朝东北。建筑面阔五间,与两侧建筑以冷巷相隔。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悬山顶,碌灰筒瓦,青砖墙麻石墙基、墙棱。建筑头门为凹斗门,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门前为麻石铺装。上石门额阴刻“世满家塾”,门套上方饰彩画。建筑内部博138、风带及墙楣均饰彩画,开绿色琉璃花窗。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3072017年坛庙祠堂不详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五队12号东南侧源和村路源和村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2)世满家塾世满家塾HD_01_0019HD_01_0019(2)彩画(3)麻石墙基、墙棱(4)麻石铺装(5)(3)(4)东北立面索引图(1)东北立面(1)49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5)麻石门套、门枕石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139、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140、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141、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永能祖屋永能祖屋HD_01_0020HD_01_0020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永能祖屋永能祖屋50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142、;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4.保护街巷尺度和相邻门楼。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教育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四队10号西北侧约20米,始建年代不详。俗称“永能家塾”,具有客家堂横屋的平面布局特143、点,在村面与五座祠堂并列排布,坐西南朝东北。建筑面阔五间,与两侧建筑以冷巷相隔。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悬山顶,碌灰筒瓦。建筑头门为敞楹式,前廊有两根麻石方石檐柱,麻石柱础。石虾公梁,瓜柱梁架。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门前为麻石铺装。上石门额阴刻“永能家塾”,上款为“宣统元年仲秋重修”,下款为“星浦梁澄书”,门套上方饰彩画。建筑内部博风带饰彩画,开绿色琉璃花窗。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3642017年坛庙祠堂不详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四队10号西北侧约20米源和村路源和村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144、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彩画东北立面索引图(4)永能祖屋永能祖屋HD_01_0020HD_01_0020(4)虾公梁(2)瓜柱梁架(5)麻石门套、门枕石(6)麻石檐柱、柱础(2)(3)(5)(6)(1)东北立面(1)51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145、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146、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147、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永能大仔家塾永能大仔家塾HD_01_0021HD_01_0021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永能大仔家塾永能大仔家塾52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4.保护街巷尺度和相邻门楼。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148、族聚会、教育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牛尾庄横街2号,始建年代不详。俗称“世昆家塾”,具有客家堂横屋的平面布局特点,在村面与五座祠堂并列排布,坐西南朝东北。建筑面阔五间,与两侧建筑以冷巷相隔。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悬山顶,碌灰筒瓦,青砖墙麻石墙基。建筑头门为凹斗门,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门前为麻石铺装,上石门额阴刻“世昆家塾”,门套上方饰彩画。保存现状:149、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3792017年坛庙祠堂不详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牛尾庄横街2号源和村路源和村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东北立面索引图(2)(3)永能大仔家塾永能大仔家塾HD_01_0021HD_01_0021(2)麻石门套、墙棱、门枕石(3)麻石墙基(1)东北立面(1)53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150、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151、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152、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广奕家塾广奕家塾HD_01_0022HD_01_0022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广奕家塾广奕家塾54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153、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4.保护街巷尺度。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教育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牛尾庄五巷3号,始建年代不详。俗称“广奕家塾”,具有客家堂横屋的平面布局特点。建筑坐西南朝东北,面阔五间,与两侧建筑以冷巷相隔。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博风带饰彩画,悬山顶,154、碌灰筒瓦,青砖墙麻石墙基。建筑头门为凹斗门,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上石门额阴刻“广奕家塾”,门套上方饰彩画,建筑内部开绿色琉璃花窗。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2232017年坛庙祠堂不详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牛尾庄五巷3号源和村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麻石门套、门枕石东北立面索引图(4)广奕家塾广奕家塾HD_01_0022HD_01_0022(4)彩画(2)博风带彩画(5)麻石墙基(1)(2)(5)155、(1)东北立面(3)55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156、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157、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龙昌家塾龙昌家塾HD_01_0023HD_01_0023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龙昌家塾龙昌家塾56N0 05 510m10m158、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4.保护街巷尺度。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教育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牛尾庄五巷159、4号,始建年代不详。俗称“龙昌家塾”,具有客家堂横屋的平面布局特点。建筑坐西南朝东北,面阔五间,与两侧建筑以冷巷相隔。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悬山顶,碌灰筒瓦,青砖墙麻石墙棱。建筑头门为凹斗门,首进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门套旁开麻石门洞,门前为麻石铺装,上石门额阴刻“龙昌家塾”,门套上方饰彩画。第二进大门设麻石门套。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3832017年坛庙祠堂不详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牛尾庄五巷4号源和村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160、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麻石门洞、墙棱第一进正立面索引图龙昌家塾龙昌家塾HD_01_0023HD_01_0023(4)麻石门套(第一进)(2)彩画(5)麻石门套、门枕石、铺装(第二进)(2)(4)(3)第二进正立面索引图(5)(1)东北立面(1)57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161、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162、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163、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志昌家塾志昌家塾HD_01_0024HD_01_0024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志昌家塾志昌家塾58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沿街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4.保护街巷尺度。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教育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164、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牛尾庄六巷2号,始建年代不详。俗称“志昌家塾”,具有客家堂横屋的平面布局特点。建筑坐西南朝东北,面阔五间,与两侧建筑以冷巷相隔。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博风带饰彩画,悬山顶,碌灰筒瓦。建筑头门为凹斗门,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上石门额阴刻“志昌家塾”,门套上方饰彩画。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1802017年坛庙祠堂不详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五队牛尾庄六巷2号源和村路165、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东南立面索引图(4)志昌家塾志昌家塾HD_01_0024HD_01_0024(4)博风带彩画装饰(2)人字山墙、悬山顶(2)航拍索引图(2)(3)彩画、麻石门框与门枕石(1)(1)东南立面(3)59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166、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167、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168、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庭富家塾庭富家塾HD_01_0025HD_01_0025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庭富家塾庭富家塾60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4.保护街巷尺度。在不改变传统169、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教育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牛尾庄邹庄街8号,始建年代不详,称“庭富家塾”,具有客家堂横屋的平面布局特点。建筑坐西南朝东北,面阔五间,整体为砖木结构,悬山顶,碌灰筒瓦。建筑头门为凹斗门。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567201170、7年坛庙祠堂不详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牛尾村邹庄街8号源和村路源和村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北立面索引图(2)(2)麻石门套、门枕石庭富家塾庭富家塾HD_01_0025HD_01_0025(1)(1)北立面61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171、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172、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173、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源和村四队牛尾村门楼源和村四队牛尾村门楼HD_01_0026HD_01_0026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源和村四队牛尾村门楼源和村四队牛尾村门楼62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立面的整体比例和尺度,以及各门窗洞口的位置、尺寸;3.保护要素应保持原比例、尺寸,做到颜色、装174、饰纹样等与传统风貌协调;4.保护相邻护村围墙。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历史文化展示设施;2.标志性构筑物;3.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源和村四队牛尾村庭富家塾北侧约6米,始建年代不详。建筑坐南向北,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山墙,悬山顶,碌灰筒瓦,红砖加夯土墙,墙内一侧设有门官龛位,以祭祀土地神,门楼周边设护院墙。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112017年门楼不详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四队牛尾村庭富家塾北侧约6米源和村路源和村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175、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北立面索引图(3)(3)人字山墙、悬山顶(2)龛位源和村四队牛尾村门楼源和村四队牛尾村门楼HD_01_0026HD_01_0026(2)(1)(1)北立面63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176、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177、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178、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源和村四队牛尾村古井源和村四队牛尾村古井HD_01_0027HD_01_0027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源和村四队牛尾村古井源和村四队牛尾村古井64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维护古井周边环境卫生,保护水源环境免受污染。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原有使用功能;2.历史文化展示179、设施;3.标志性构筑物;4.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古井位于源和村四队牛尾村庭富家塾北侧约15米。始建年代不详,井口为水泥材质,井口周边铺设1.5米见方的麻石。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12017年池塘井泉不详花都区花山镇源和村四队牛尾村庭富家塾北侧约15米源和村路源和村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正立面索引图(1)麻石井圈、铺装源和村四队牛尾村古井源和村四180、队牛尾村古井HD_01_0027HD_01_0027(1)65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181、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182、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朝恭家塾朝恭家塾HD_01_0028HD_01_0028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朝恭家塾183、朝恭家塾66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4.保护街巷尺度和相邻门楼。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教育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184、: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儒林村十队四巷4号,始建于1916年,具有客家堂横屋的平面布局特点,在村面与两座民居并列排布,与两侧建筑以冷巷相隔。建筑坐东北向西南,面阔五间,整体为砖木结构,悬山顶,碌灰筒瓦,青砖墙麻石墙棱,开小窗,设麻石窗套。建筑头门为凹斗门,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上石门额阴刻“朝恭家塾”,上款为“民国丙辰年吉旦”,下款为“裔孙文倍敬书”,门套上方饰彩画。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3602017年坛庙祠堂民国五年花都区花山镇儒林村十队四巷4号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185、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麻石窗套西南立面索引图(5)(4)(5)彩画(2)麻石牌匾、门套朝恭家塾朝恭家塾HD_01_0028HD_01_0028(4)麻石墙棱(2)(3)(1)(1)西南立面67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186、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187、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188、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儒林村十队儒林村十队2525号民宅号民宅HD_01_0029HD_01_0029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儒林村十队儒林村十队2525号民宅号民宅68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4.保护街巷尺度和相邻门楼。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居住;2.民宿、客栈189、;3.历史文化展览馆;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儒林村十队四巷2号,始建年代不详,具有客家堂横屋的平面布局特点。建筑面阔五间,西南侧加开一偏厅,在村面与两座祠堂、民居并列排布。建筑坐东北向西南,整体为砖木结构,悬山顶,碌灰筒瓦,青砖墙麻石墙棱。建筑头门为凹斗门,大门设麻石门套与门枕石,门套上方饰彩画。保存现状:保存现状:主体建筑保存状况较好。偏厅保存情况一般,存在屋顶破损、侧面墙体更换等情况。4442017年宅第民居不详花都区花山镇儒林村十队四190、巷2号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麻石墙棱西南立面索引图(3)(4)(4)麻石门套、门枕石(2)彩画儒林村十队儒林村十队2525号民宅号民宅HD_01_0029HD_01_0029(2)(1)(1)西南立面69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191、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192、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193、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儒林村十队儒林村十队2626号民宅号民宅HD_01_0030HD_01_0030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儒林村十队儒林村十队2626号民宅号民宅70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保护街巷尺度。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194、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居住;2.民宿、客栈;3.历史文化展览馆;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儒林村十队26号,始建年代不详,具有客家堂横屋的平面布局特点,与前排建筑以冷巷相隔。建筑坐东北向西南,整体为砖木结构,悬山顶,碌灰筒瓦,青砖墙麻石墙基,两侧廊屋加开天窗。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2112017年宅第民居不详花都区花山镇儒林村十队26号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195、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西北立面索引图(2)(3)人字山墙、悬山顶(2)墙楣彩画儒林村十队儒林村十队2626号民宅号民宅HD_01_0030HD_01_0030(3)(1)(1)西北立面71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196、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197、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198、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儒林村二队门楼儒林村二队门楼HD_01_0031HD_01_0031儒林村二队门楼儒林村二队门楼72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历史文化展示设施;2.标志性构筑物;3.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199、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儒林村二队50号南侧,始建年代不详。建筑坐西向东,整体为砖木结构,悬山顶,碌灰筒瓦,青砖墙石墙基。墙楣设有彩画,墙内一侧设有龛位,以祭祀土地神。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一般,墙壁内侧被刷灰,墙身存在多处局部开裂情况。202017年坛庙祠堂不详花都区花山镇儒林村二队50号南侧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人字山墙东立面索引图(4)(3)(2)(1)东立面(2)门官儒林村二队门楼儒林村二200、队门楼HD_01_0031HD_01_003173(1)(4)彩画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4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201、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202、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布溪村袁氏宗祠布溪村袁氏宗祠HD_01_0032HD_01_203、0032布溪村布溪村袁氏宗祠袁氏宗祠74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保护街巷尺度。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布溪村朗溪昌盛里1号隔204、壁,始建年代不详,重修于民国十五年(1926年)。建筑三间两进,坐北朝南,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灰塑博古脊,碌灰筒瓦,青砖墙麻石墙基。建筑头门为敞楹式,前廊有两根麻石方石檐柱、石虾公梁、雀替、梁头,斗拱梁架,砖雕墀头。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门前设麻石台阶。石门额刻“袁氏宗祠”,上款为“民国岁次丙寅孟春重修”,下款难以辨认,饰彩画,木雕封檐板。该建筑具有花都地区广府祠堂建筑的典型特征。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3052017年坛庙祠堂始建年代不详,重修于民国十五年花都区炭步镇布溪村塱溪昌盛里1号隔壁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205、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虾公梁、雀替、梁头南立面索引图(3)(6)垂脊灰塑(6)(2)(10)(7)(5)(2)博古脊(10)木雕封檐板(4)彩画(5)斗拱梁架(7)砖雕墀头布溪村袁氏宗祠布溪村袁氏宗祠HD_01_0032HD_01_0032(8)人字山墙(9)麻石牌匾、门套、门枕石(11)麻石檐柱、柱础、台阶(4)(8)(9)(11)(12)红砂岩与麻石拼接的墙基(12)(1)南立面(1)75照片拍摄时间:2023/10/26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206、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207、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208、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步云村三圣古庙步云村三圣古庙HD_01_0033HD_01_0033步云村三圣古庙步云村三圣古庙76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209、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庙宇位于花都区炭步镇步云村紫气东来牌坊旁,始建年代不详,重建于1922年,于2003年重新修缮。单开间两进,坐南朝北,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硬山顶,碌灰筒瓦。头门为凹斗门,上设木雕封檐板。大门麻石匾额刻“三圣古庙”,上款为“民国壬戌重建,2003年秋重修”,下款为“应堃书”。天井设有拜亭,攒尖顶。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472017年坛庙祠210、堂始建年代不详,重建于民国十一年,于2003年重新修缮花都区炭步镇步云村紫气东来牌坊旁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琉璃花窗北立面索引图(3)(5)(2)(5)木雕封檐板、麻石匾额(2)人字山墙(4)拜亭步云村三圣古庙步云村三圣古庙HD_01_0033HD_01_0033(5)(4)(1)(1)北立面77照片拍摄时间:2023/10/26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211、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21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213、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藏书院村水井巷民宅群藏书院村水井巷民宅群(5(5座座)HD_01_0034HD_01_0034水井巷水井巷1515号号藏书院村水井巷民宅群藏书院村水井巷民宅群(5(5座座)水井巷水井巷1717号号水井巷水井巷1212号号水井巷水井巷4 4号214、号78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保护街巷尺度;4.整治院落,清除杂草;5.清除入侵墙体的植物,并原貌修复墙体和屋顶;6.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7.对建筑主体结构做安全加固处理;8.满足藏书院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相关保护利用要求。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居住;2.民宿、客栈;3.历史文化展览馆;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215、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群位于花都区炭步镇藏书院村水井巷15号、17号、12号、4号,始建年代为清代,均为三间两廊民居,坐西南朝东北。其中水井巷4号民居,砖木结构,镬耳山墙,硬山顶,青砖墙麻石墙基,设砖叠涩麻石门檐;水井巷12号民居,砖木结构,人字山墙,硬山顶,青砖墙红砂岩墙基,设砖叠红砂岩门檐;水井巷15号民居,砖木结构,镬耳山墙,硬山顶;水井巷17号民居,砖木结构,人字山墙,硬山顶,砖叠涩墙楣,青砖墙红砂岩墙基,墙基上设泰山石敢当。保存现状:保存现状:17号民居保存状况相对较好,屋顶存在局部破损情况;12号、15号民居保存状况一般,天井和廊房存216、在植物侵蚀情况;水井巷4号,现在过半建筑已坍塌。8352017年宅第民居清代花都区炭步镇藏书院村水井巷15号、17号、18号、12号、4号广州市花都区藏书院村传统村落 核心保护范围内(在编)藏书院中心路藏书院中心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镬耳山墙(4号)(6)镬耳山墙(15号)(1)砖叠涩、麻石门檐(4号)(2)麻石墙基(4号)(4)人字山墙、砖叠涩和红砂岩门檐(12号)(5)红砂岩墙基(12号)(7)泰山石敢217、当和红砂岩墙基(17号)藏书院村水井巷民宅群藏书院村水井巷民宅群(5(5座座)HD_01_0034HD_01_0034水井巷4号正立面索引图(1)(3)(2)(5)(4)水井巷12号正立面索引图水井巷15号正立面索引图水井巷17号正立面索引图(6)(7)(9)(8)砖叠涩墙楣(17号)(9)人字山墙(17号)79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8)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218、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219、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220、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35HD_01_0035藏书院村安和里民宅群藏书院村安和里民宅群(2(2座座)藏书院村安和里民宅群藏书院村安和里民宅群(2(2座座)安和里安和里1111号号金华里金华里9 9号、号、安和里安和里1010号号80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对建筑风貌产生影响的设施进行整治、改造或拆除;3.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221、修缮;4.保护街巷尺度;5.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6.满足藏书院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相关保护利用要求。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居住;2.民宿、客栈;3.历史文化展览馆;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群位于花都区炭步镇藏书院村安和里11号、金华里9号、安和里10号,包含安和里11号及安和里10号(金华里9号)两座建筑,始建年代为清代,均为三间两廊民居,坐西南朝东北。其中安222、和里11号,砖木结构,硬山顶,人字形封火山墙,砖叠涩门楣;安和里10号(金华里9号),砖木结构,镬耳山墙,硬山顶,麻石门套和墙基,砖叠涩门楣。该建筑群具有花都地区岭南传统民居的典型特征。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一般,两座建筑的侧廊屋顶存在改建情况。2922017年宅第民居清代花都区炭步镇藏书院村安和里11号、金华里9号、安和里10号广州市花都区藏书院村传统村落 核心保护范围内(在编)藏书院中心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223、。编号编号(3)砖叠涩门楣(安和里11号)(1)(3)(4)(2)(1)砖叠涩门檐、麻石门套、墙基(安和里10号)(2)镬耳山墙(安和里10号)(4)人字山墙(安和里11号)HD_01_0035HD_01_0035藏书院村安和里民宅群藏书院村安和里民宅群(2(2座座)航拍索引图安和里安和里1010号号安和里安和里1111号号(4)麻石门套、麻石墙基(安和里11号)81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224、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225、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226、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36HD_01_0036法振公祠法振公祠法振公祠法振公祠82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历史立面进行恢复;3.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4.保护街巷尺度。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227、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藏书院村西和里6号,始建年代不详。三间两进,坐西南朝东北,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碌灰筒瓦,墙楣施灰塑及线脚装饰,青砖墙麻石墙基。建筑头门为凹斗门,大门设麻石门套,石门额阳刻“法振公祠”,门额上方饰彩画,木雕封檐板。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一般。建筑正立面东侧窗户存在改建情况。200228、2017年坛庙祠堂不详花都区炭步镇藏书院村西和里6号广州市花都区藏书院村传统村落 核心保护范围内(在编)藏书院中心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麻石门套、麻石墙基(5)(3)(4)(2)(5)墙楣灰塑和线脚装饰(2)彩画、木雕封檐板(4)人字山墙东北立面索引图HD_01_0036HD_01_0036法振公祠法振公祠(1)(1)东北立面83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229、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230、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231、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37HD_01_0037长庚瑞霭炮楼(南)长庚瑞霭炮楼(南)长庚瑞霭炮楼长庚瑞霭炮楼(南)(南)84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232、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历史立面进行恢复;3.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4.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历史文化展示设施;2.标志性构筑物;3.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村南,始建年代不详。建筑坐东向西,主体高三层,东西侧各有一侧屋与之相连。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与女儿墙结合,碌灰筒瓦,青砖墙。建筑入口设麻石门套,上方石门额阴刻“长庚瑞霭”,大门两侧均设有圆形射击孔。第二233、层开始每层均设有长方形射击孔。西侧屋为平屋顶,青砖墙,东侧屋为坡屋顶,青砖墙。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一般,炮楼北侧立面有大面积水泥涂抹。此外,外立面风貌受到电线设备影响。592017年军事建筑设施不详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村南大涡上社街大涡上社街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丄”形射击孔(2)(6)人字山墙(2)麻石门套(4)圆形射击孔北立面索引图HD_01_0037HD_01_0037长庚瑞霭炮楼(南)长庚234、瑞霭炮楼(南)西立面索引图(3)(4)(6)(5)长方形射击孔(5)(1)(1)西立面85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235、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236、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38HD_01_003237、8大涡村古井大涡村古井大涡村古井大涡村古井86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维护古井周边环境卫生,保护水源环境免受污染。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原有使用功能;2.历史文化展示设施;3.标志性构筑物;4.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古井位于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原爵骆公祠门前,始建年代不详,古井井口为麻石材质,内圆外方。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古井保存状况较好。12017年池塘井泉不详花都区238、炭步镇大涡村原爵骆公祠门前大涡上社街大涡上社街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正立面索引图(1)麻石井圈(1)HD_01_0038HD_01_0038大涡村古井大涡村古井87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239、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240、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241、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39HD_01_0039健斋家塾健斋家塾健斋家塾健斋家塾88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保护街巷尺度,保护青石板路面;4.整治院落,清除杂草;5.对建筑风貌产生影响的设施进行整治、改造或拆除;6.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242、,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教育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健斋祠道巷门北侧,始建年代不详,坐东向西,单开间两进,北侧加开一偏厅,两侧建筑以巷门相连。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开绿色了琉璃花窗,碌灰筒瓦,琉璃瓦滴水剪边,青砖墙麻石墙基。建筑头门为凹斗243、门,砖雕墀头,大门设麻石门套,门前设四级麻石台阶。石门额阴刻“健斋家塾”,上下款被水泥抹平而难以辨认,木雕封檐板。北侧巷门石门额阴刻“德和里”,南侧巷门石门额阴刻“健斋祠道”。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一般。砖雕墀头破损严重,内部存在严重的植物侵蚀情况。1612017年坛庙祠堂不详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健斋祠道巷门北侧大涡上社街大涡上社街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木雕封檐板(4)(2)砖雕墀头(6)麻石门套、墙244、基(4)麻石台阶西立面索引图(3)(6)(1)HD_01_0039HD_01_0039健斋家塾健斋家塾(5)(7)(5)人字山墙、琉璃花窗(7)健斋祠道巷门(1)西立面(2)89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245、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246、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247、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40HD_01_0040大涡村炮楼(北)大涡村炮楼(北)大涡村炮楼(北)大涡村炮楼(北)90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历史文化展示设施;2.标志性构筑物;3.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骆氏家塾248、西北侧,始建年代不详。建筑高两层,坐北向南,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碌灰筒瓦,青砖墙。南面为炮楼主入口,一层上方加建飘檐。东立面设有上下两个长方形射击孔,西立面设有两个长方形射击孔和一个圆形射击孔,北立面设有三个并排的长方形射击孔。该建筑具有花都地区碉楼建筑的典型特征。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222017年军事建筑设施不详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骆氏家塾西北侧大涡上社街大涡上社街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249、号(3)射击孔(2)(4)人字山墙(2)麻石凳北立面索引图南立面索引图(4)HD_01_0040HD_01_0040大涡村炮楼(北)大涡村炮楼(北)(3)(3)(3)(1)(1)南立面91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250、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251、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252、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41HD_01_0041大涡村安和里大涡村安和里2-12-1号民宅号民宅大涡村大涡村安和里安和里2-12-1号民宅号民宅92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保护街巷尺度和青石板路面;4.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居住;2.民宿、客栈;3.历史文化展览馆;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253、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三队安和里2-1号北侧,始建年代不详,建筑平面布局呈长方形,高两层,双开间,坐东向西。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碌灰筒瓦,青砖墙麻石墙基。建筑主入口设在北侧,麻石门套。建筑二层北侧出挑阳台,旁边嵌花形漏窗。楼顶设有不规则露台,饰彩画及预制构件装饰。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1232017年宅第民居不详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三队安和里2-1号北侧大涡上社街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254、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麻石门套、墙基(5)(5)人字山墙(2)彩画和预制构件装饰(4)花形漏窗北立面索引图HD_01_0041HD_01_0041大涡村安和里大涡村安和里2-12-1号民宅号民宅(2)(3)(4)(1)(1)北立面93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255、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256、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257、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42HD_01_0042大涡村仁和里大涡村仁和里12-112-1号民宅号民宅大涡村大涡村仁和里仁和里12-112-1号民宅号民宅94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保护街巷尺度和青石板路面;4.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258、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居住;2.民宿、客栈;3.历史文化展览馆;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炭步镇大涡村仁和里12-1号,始建年代不详。建筑高一层,坐东向西,北面廊房外侧与巷门相连,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博风带施灰塑,碌灰筒瓦,青砖墙麻石墙基,墙楣设灰塑装饰,窗户设麻石窗套,砖叠涩窗檐。大门设在北侧,麻石门套,上方设砖叠涩出檐和门楣灰塑装饰。该建筑具有花都地区岭南传统民居的典型特征259、。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1372017年宅第民居不详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三队仁和里12-1号大涡上社街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6)人字山墙、灰塑博风带(3)(2)灰塑墙檐(3)麻石门套(4)麻石窗套北立面索引图(6)(4)(2)HD_01_0042HD_01_0042大涡村仁和里大涡村仁和里12-112-1号民宅号民宅(5)(5)麻石窗套、砖叠涩窗檐(1)(1)北立面95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60、2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261、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262、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43HD_01_0043大涡村一队仁和里大涡村一队仁和里2020、20-120-1号民宅号民宅大涡村一队仁和里大涡村一队仁和里2020、20-263、120-1号民宅号民宅96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保护街巷尺度;4.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居住;2.民宿、客栈;3.历史文化展览馆;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一队仁和里20、20-1号,始建年代264、不详。建筑平面布局呈L形,两间两进,高一层,坐东向西,南侧加建一厨房。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博风带施灰塑,碌灰筒瓦,青砖墙。前座和后座各开一门,石额阴刻“百福骈臻”,门楣均设有砖叠涩出檐,檐下施彩画。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1492017年宅第民居不详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一队仁和里20、20-1号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叠涩门檐、彩画(5)(5)人字山墙(2)博风带灰塑北立面索引图(3265、)(4)(2)HD_01_0043HD_01_0043大涡村一队仁和里大涡村一队仁和里2020、20-120-1号民宅号民宅(4)麻石牌匾(1)(1)北立面97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266、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267、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268、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44HD_01_0044牛栏塘古井、牛栏塘古井、喃嘸啊弥咜佛石碑喃嘸啊弥咜佛石碑牛栏塘古井牛栏塘古井喃嘸啊弥咜佛石碑喃嘸啊弥咜佛石碑98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维护古井周边环境卫生,保护水源环境免受污染。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原有使用功能;2.历史文化展示设施;3.标志性构筑物。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古井和石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红峰村牛栏塘。始建年代均不详。古井井口为麻石材质269、,内圆外方,周边铺有麻石,其中一块麻石上刻“群玉山界”。石碑位于古井西南侧,上刻“喃嘸啊弥咜佛”。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古井和石碑保存状况较好。72017年其他古建筑不详花都区炭步镇红峰村牛栏塘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石碑(1)麻石井圈(2)麻石铺装鸟瞰索引图(1)(3)HD_01_0044HD_01_0044牛栏塘古井、牛栏塘古井、喃嘸啊弥咜佛石碑喃嘸啊弥咜佛石碑(2)99照片拍摄时间:2023/10/26 广270、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271、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272、;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45HD_01_0045礼屏书室礼屏书室礼屏书室礼屏书室100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273、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院落,清除杂草;4.清除入侵墙体的植物,并原貌修复墙体/屋顶;5.保护街巷尺度;6.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7.对建筑主体结构做安全加固处理。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教育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274、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华岭村德星里1号西侧,始建于清代,三间两进,坐南朝北,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硬山顶,镬耳山墙,灰塑龙船脊,碌灰筒瓦,青砖墙麻石墙基。建筑头门为凹斗门,大门设麻石门套,大门前设三级麻石台阶。石门额阴刻“礼屏书室”,上款为“道光丁未仲秋”,下款为“郭雕飞书”,木雕封檐板,后座明间建有二层楼阁,人字山墙,硬山顶。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差,植物侵蚀严重,后座屋顶坍塌近半,山墙破损,内部格局存在改建。2342017年学堂书院清代花都区炭步镇华岭村德星里1号西侧华岭新村下路华岭新村下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275、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麻石墙基、麻石台阶、麻石铺装(7)镬耳山墙(2)龙船脊(4)二层楼阁北立面索引图(5)麻石门套、木雕封檐板(6)侧门麻石门套和砖叠涩门檐(3)(7)(2)(4)(5)HD_01_0045HD_01_0045礼屏书室礼屏书室(1)(1)北立面101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276、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27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278、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46HD_01_0046光禄大夫家庙前炮楼光禄大夫家庙前炮楼光禄大夫家庙前炮楼光禄大夫家庙前炮楼102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279、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历史文化展示设施;2.标志性构筑物;3.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华岭村光禄大夫家庙前,始建于清代,楼原高三层,第三层于1938年被日军炸毁。建筑现高两层,坐南朝北,整体为砖木结构,平屋顶,上建有一座硬山顶小屋。一层南侧入口有麻石门套,上施门楣彩画装饰。原炮楼旁边有一门楼,现仅存其门楣石额,并被置于炮楼北侧入口前,石额阴刻“福闸重兴”,上款为“咸丰壬子季冬”,下款为“陈敬山书”。二层四面均开设长方形射击孔,南侧设麻石框窗户,嵌铁枝防护。该建筑具有花都地区碉楼建筑的典型特征280、。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292017年军事建筑设施清代花都区炭步镇华岭村光禄大夫家庙前华岭新村下路华岭新村下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麻石窗框(5)“福闸重兴”匾额(2)长方形射击孔(4)麻石门套、门楣彩画北立面索引图(5)(2)南立面索引图(3)(4)HD_01_0046HD_01_0046光禄大夫家庙前炮楼光禄大夫家庙前炮楼(1)(1)北立面103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6)南立面281、(6)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282、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283、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47HD_01_0047帅府古庙帅府古庙帅府帅府古庙古庙104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284、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立面的整体比例和尺度,以及各门窗洞口的位置、尺寸;3.保护要素应保持原比例、尺寸,做到颜色、装饰纹样等与传统风貌协调。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环山村环西新村福才龚公祠旁,始建年代不详,于2020年重修,俗称“玄坛古庙”。坐南朝北,单开间两进,人字山墙,头门为凹斗门。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一般。2020年重修,立面饰面为批荡加砖线。492017年坛庙祠堂285、始建年代不详,于2020年重修花都区炭步镇环山村环西新村福才龚公祠旁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1)人字山墙北立面索引图(2)HD_01_0047HD_01_0047帅府古庙帅府古庙(1)(1)北立面105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286、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287、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288、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48HD_01_0048远接薰南碉楼远接薰南碉楼远接薰南碉楼远接薰南碉楼106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289、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历史文化展示设施;2.标志性构筑物;3.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骆村西社卫生站东北侧,始建年代不详。建筑楼高三层。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歇山顶,高三层。炮楼东南北面均开门,其中北侧门有麻石门套,入口略高于地面半米。南侧门口为主入口,麻石门套,石门额阴刻“远接薰南”,上款为“次丁己建立”,下款为“骆鸿年书”,建筑二层以上四面均开设“丄”形射击孔,射击孔之间设长方形窗户。该建筑具有花都地区碉楼建筑的典型特征。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332017年军事建筑设施不详花都区炭步镇290、骆村西社卫生站东北侧环村综合街环村综合街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麻石窗和窗楣装饰(6)“丄”形射击孔(2)歇山顶(4)麻石门套正立面索引图(5)麻石门套(北侧)(6)HD_01_0048HD_01_0048远接薰南碉楼远接薰南碉楼(2)(3)(4)(1)(1)西立面(5)107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291、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292、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293、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49HD_01_0049观锡骆公祠观锡骆公祠观锡骆公祠观锡骆公祠108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立面的整体比例和尺度,以及各门窗洞口的位置、尺寸;3.保护294、要素应保持原比例、尺寸,做到颜色、装饰纹样等与传统风貌协调;4.保护街巷尺度,保护青石板路面;5.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的祭祀、宗族聚会等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骆村西社雪轩骆公祠东北侧,始建于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曾于光绪三年295、(1877)进行修缮,于2003年进行重修。建筑坐北朝南,三间两进。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灰塑博古脊,碌灰筒瓦,绿琉璃瓦剪边,青砖墙麻石墙基。建筑头门为敞楹式,前廊有两根麻石方石檐柱,石虾公梁,金花狮子,斗拱梁架,灰塑墀头。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石门额阳刻“观锡骆公祠”。门额上方饰彩画,木雕封檐板。该建筑具有花都地区广府祠堂建筑的典型特征。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外部保存状况一般。外立面贴绿色瓷片,内部被改为钢筋混凝土结构。3082017年坛庙祠堂始建于清乾隆五十一年,于光绪三年进行修缮,于2003年进行重修花都区炭步镇骆村西社雪轩骆公祠东北侧环村综合街环村综合街保护要素保护要296、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木雕封檐板(2)麻石檐柱、柱础、虾公梁、金花狮子、梁头(4)博古脊南立面索引图(7)(5)麻石门套、门枕石与彩画(6)斗拱梁架(7)人字山墙(4)(2)(3)(5)HD_01_0049HD_01_0049观锡骆公祠观锡骆公祠(6)(1)(1)南立面109照片拍摄时间:2023/11/2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297、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298、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99、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50HD_01_0050明新书院明新书院明新书院明新书院110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保护街巷尺度,保护青石板路面;4.对建筑风貌300、产生影响的设施进行整治、改造或拆除;5.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教育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社岗新村片明新里1号。始建于清光绪廿二年(1896)。建筑坐北朝南,三间两进。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灰塑博古脊,碌灰筒瓦,青砖墙麻301、石墙基。建筑头门为敞楹式,前廊有两根麻石方石檐柱,石虾公梁,金花狮子,梁头,博古梁架,砖雕墀头。大门设麻石门套及门枕石。石门额阴刻“明新书院”,上款为“光绪廿二年岁次丙申”,下款为“吉旦立”。门额上方饰彩画,木雕封檐板。东侧冷巷巷口铺地有两残碑,一块上书“许敏慎”,另一块上书“基界”。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2792017年学堂书院清光绪廿二年花都区炭步镇社岗新村片明新里1号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302、)砖雕墀头(10)东侧冷巷巷口两块残碑(2)人字山墙(4)麻石檐柱、柱础、虾公梁、金花狮子、梁头东立面索引图(2)(5)博古脊(6)麻石门套、门枕石与彩画(7)博古梁架(8)木雕封檐板(5)(3)(9)麻石墙基(4)HD_01_0050HD_01_0050明新书院明新书院(6)(7)(9)(10)(8)(1)(1)东立面111照片拍摄时间:2023/10/26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303、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30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305、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51HD_01_0051致和堂人民会堂致和堂人民会堂致和堂致和堂人民会堂人民会堂112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立面的整体比例和尺度,以及各门窗洞口的位置、尺寸;3.保护要素应保持原比例、尺寸,做到颜色、装饰纹样等与传统风貌协调;4.保护街巷尺度,保护青石板路面;5.对建筑风貌产生影响的306、设施进行整治、改造或拆除;6.满足石湖村坎头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相关保护利用要求。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集会礼堂;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创意办公场所;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石湖村坎头社志和里2号,始建于二十世纪50-60年代,重修于2008年。建筑坐北朝南,面阔三间。青砖墙。前部楼高两层,采取三段式结构,首层设简单拱券,顶部开圆形窗户,西侧入口处设门官。后部采用豪式木屋架,进深约六开间。保存现状:保存现307、状:建筑保存状况一般。建筑内部保存状况较好,正立面在2008年重修时贴灰色瓷片。3432017年典型风格建筑始建于二十世纪50-60年代,重修于2008年花都区炭步镇石湖村坎头社志和里2号广州市花都区石湖村坎头社传统村落 核心保护范围内(在编)石湖路石湖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4)门官(3)(2)拱券(3)圆形窗户南立面索引图(2)(4)HD_01_0051HD_01_0051致和堂人民会堂致和堂人民会堂(1)(308、1)南立面113照片拍摄时间:2023/10/26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309、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310、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52HD_01_0052大门楼巷大门楼巷4 4号民宅号民宅大门楼巷大门楼巷4 4号民宅号民宅1311、14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对建筑风貌产生影响的设施进行整治、改造或拆除;3.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4.保护街巷尺度和青石板路面;5.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6.满足石湖村坎头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相关保护利用要求。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居住;2.民宿、客栈;3.历史文化展览馆;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312、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石湖村坎头社大门楼巷4号(廉让里9号),始建年代不详。建筑坐北朝南,高2层,整体为砖木结构。镬耳山墙,碌灰筒瓦,青砖墙麻石墙基,大门有麻石门套,窗户设麻石窗套,门前保存了完整的麻石巷和水渠。该建筑具有花都区岭南传统民居的典型特征。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一般。建筑廊房楼顶改建为露台。1362017年宅第民居不详花都区炭步镇石湖村坎头社大门楼巷4号(廉让里9号)广州市花都区石湖村坎头社传统村落 核心保护范围内(在编)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313、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镬耳山墙(2)(4)麻石门套和麻石墙基(2)麻石窗框西立面索引图(4)(3)HD_01_0052HD_01_0052大门楼巷大门楼巷4 4号民宅号民宅(1)西立面(1)115照片拍摄时间:2023/10/26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314、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315、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316、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53HD_01_0053坎头社西古井坎头社西古井坎头社西古井坎头社西古井116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满足石湖村坎头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相关保护利用要求;4.维护古井周边环境卫生,保护水源环境免受污染。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原有使用功能;2.历史文化展示设施;317、3.标志性构筑物。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古井位于花都区炭步镇石湖村坎头社志和里2号南方约7米,始建年代不详。古井井口为麻石材质,内圆外方。井口比禾坪高约15厘米。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古井保存状况较好。12017年池塘井泉不详花都区炭步镇石湖村坎头社志和里2号南方约7米广州市花都区石湖村坎头社传统村落 核心保护范围内(在编)石湖路石湖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1)麻石材质井口(1)正立面索引图HD_01_0053HD_318、01_0053坎头社西古井坎头社西古井117照片拍摄时间:2023/10/26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319、(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320、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54HD_01_0054坎头社东古井坎头社东古井坎头社东古井坎头社321、东古井118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满足石湖村坎头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相关保护利用要求;4.维护古井周边环境卫生,保护水源环境免受污染。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原有使用功能;2.历史文化展示设施;3.标志性构筑物。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古井位于花都区炭步镇石湖村坎头社龙眼桥巷2号南方约6米,始建年代不详。古井井口为麻石材质,内圆外方,井口比禾坪高约15厘米。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古井保存状况较好。12017年池塘井泉不详322、花都区炭步镇石湖村坎头社龙眼桥巷2号南方约6米广州市花都区石湖村坎头社传统村落 核心保护范围内(在编)石湖路石湖路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1)麻石材质井口(1)正立面索引图HD_01_0054HD_01_0054坎头社东古井坎头社东古井119照片拍摄时间:2023/10/26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323、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324、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325、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55HD_01_0055湖老书舍湖老书舍湖老书舍湖老书舍120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保护街巷尺度和青石板路面;4.对建筑风貌产生影响的设施进行整治、改造326、或拆除;5.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延续传承原有教育功能;2.历史文化展览馆;3.文化活动站、老人活动中心、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石湖村经贤里1号,东侧与拱垣别墅相连。建筑始建年代不详,坐西北朝东南,一进三开间。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碌灰筒瓦,青砖墙石墙基。建筑入口处设六级台阶,入口上方327、石匾额阴刻“湖老书舍”,入口西侧有绿色陶制漏窗。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较好。512017年学堂书院不详花都区炭步镇石湖村经贤里1号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陶制漏窗(3)(6)麻石台阶(2)麻石匾额(4)石墙基东南立面索引图(5)人字山墙(6)(4)(5)HD_01_0055HD_01_0055湖老书舍湖老书舍(2)(1)(1)东南立面121照片拍摄时间:2023/10/26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328、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情况中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的工程,包括329、以下情形:1)清洗外墙、屋顶补漏等日常保养维护;2)在房屋外部总高度不变、外立面不变的情况下,内部合理调整各楼层的层高;3)在不超过房屋原有坡屋顶檐口高度的前提下,局部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屋面材料及屋顶结构加固;4)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梁、柱等结构加固、更换楼板或拆除、改建房屋内部楼梯;5)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升高或降低室内地台不大于 0.45 米;6)不改变房屋门窗位置、尺寸、颜色的前提下更换门窗;7)更换非保护要素的外墙饰面材质;8)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如防火、消防设备、危急时的临时防护加固;9)不涉及保护要素及改变结构的室内翻新;10)为适应现代生产生330、活需求增设的空调外机等设备设施,应注意不要遮挡保护要素;11)按照广州市名城文化保护条例(2023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多种功能使用的。2008年地形图2.涉及加建、改建、扩建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前,保护责任人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保护范围X=23456.789Y=12345.678坐标HD_01_0056HD_01_0056拱垣别墅拱垣别墅拱垣别墅拱垣别墅122N0 05 510m10m1.加强对传统风貌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保护建筑正立面及保护要素信息图所包含的价值要素331、;2.保护要素按原样材质、色彩等原貌修缮;3.保护街巷尺度、门楼和青石板路面;4.对建筑风貌产生影响的设施进行整治、改造或拆除;5.整治外接管线,采取电线下埋、规整明线等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作为以下功能使用:1.居住;2.民宿、客栈;3.历史文化展览馆;4.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5.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图则要求的其他功能。历史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位于花都区炭步镇石湖村经贤里1号西南侧,建筑东侧与经贤里巷门相连,西侧与湖老书舍相连,始建年代不详,坐西北朝东南,一进双开间。332、建筑整体为砖木结构,人字形封火山墙,碌灰筒瓦,青砖墙,石墙基。建筑头门为凹斗门,大门设麻石门套,门前设七级台阶,石匾额阴刻“拱垣别墅”,门额上方设木雕封檐板。入口两侧各设长方形窗户,窗户上方有砖叠涩窗楣装饰,建筑次入口有麻石门套,石门额阴刻“五福临门”。保存现状:保存现状:建筑保存状况一般,东侧次间被改建为二层楼房。732017年宅第民居不详花都区炭步镇石湖村经贤里1号西南侧保护要素保护要素名称名称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保护要求:修缮涉及以下保护要素或建筑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的,应依法开展。编号编号(3)木雕封檐板和333、麻石门套(3)(4)“五福临门”麻石门套(2)麻石窗套和砖叠涩窗檐(6)麻石台阶东南立面索引图(4)(5)人字山墙(2)(6)HD_01_0056HD_01_0056拱垣别墅拱垣别墅(5)(1)(1)东南立面123照片拍摄时间:2023/10/26 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广州市花都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名称名称编号编号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图图航航拍拍图图 该处传统风貌建筑该处传统风貌建筑 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周边文物、历史建筑、其它传统风貌建筑区位区位地址地址建筑年代建筑年代认定时间认定时间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历史价值历史价值与保存现状与保存现状保护范围面积保护范围面积保保护护要要求求修修缮缮审审批批要要求求合合理理利利用用措措施施1.以下情形无需申请规划许可。在不涉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素修缮、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建筑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