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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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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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焦作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文本焦作市城市管理局焦作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目录第一章 总则1第1条规划需求1第2条指导思想1第3条规划原则2第4条规划范围及期限2第5条规划目标及指标2第6条规划依据3第二章 市域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规划7第7条基本思路7第8条布局规划7第三章 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9第一节 分类收集规划9第9条分类方式9第10条分类收集方案9第二节 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规划11第11条产生量11第12条处理处置系统规划11第13条收运设施设备规划11第三节 其他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置规划14第14条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规划14第15条2、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规划15第16条粪便收运处置规划15第17条大件垃圾收运处置规划16第四节 城市保洁规划16第18条道路保洁规划16第19条河道保洁规划20第五节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21第20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1第21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21第22条其他固体废物处理设施22第六节 其他环境卫生设施规划23第23条环境卫生基层机构与环卫停车场23第24条环卫工人作息场所24第25条公共厕所规划24第26条废物箱设置28第四章 县(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9第一节 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29第27条生活垃圾处置系统规划29第28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划29第二节 环卫发展其他相关要求32第29条其他固3、体废物收运系统规划32第30条环境卫生设施规划33第31条城市保洁系统规划34第五章 环境卫生管理规划35第32条环境卫生管理体制35第33条环卫市场化、智慧化及监管体系构建35第34条环卫作业规范化及队伍建设35第六章 应急管理与环境保护35第35条环境卫生应急系统35第36条环境保护36第七章 规划实施37第37条项目汇总及投资37第38条实施计划37第39条保障措施40第八章 附则42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需求以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为引领,打破城乡环卫“二元”格局,逐步实现“户分类,村收集,站转运,园区处理”收运处理模式,解决农村地区“垃圾围村”、环境脏乱差难题;系统解决城乡环境卫生管理4、和设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避免环卫设施重复建设、各自为战及设施“小而全”现象;整体提升焦作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水平,建设高效先进、节能环保、科学合理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体系,实现垃圾处置城乡一体化集约式发展,努力创造更加清洁、舒适、安全、优美的人居环境。第2条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美丽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中原城市群发展为契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指示精神,按照市域统筹、城乡一体化和环境卫生建设标准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分析和整合现有环境卫生设施资源的基础上,明确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发展目标,形成与生态5、环境要求相一致、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科学合理、实用高效的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利用、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系统,全面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和生态的协调发展。第3条 规划原则(1)城乡一体和市域统筹原则。打破行政区划和城乡“二元”格局,逐步消除环境卫生方面城乡差别,形成市域统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城乡一体化有机整体。(2)集约共建和合理布局原则。按照环卫设施优先合建的方针,合理确定环卫设施的数量、规模及布局,形成科学、合理、完整的城乡环卫设施系统布局。(3)生态环保和科学管理原则。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确保各种固体废物得到科学管理。(6、4)园区引领和循环经济原则。建设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区,提高各种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第4条 规划范围及期限规划范围:焦作市域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第5条 规划目标及指标以建设省内一流环境卫生服务水平城市为总体目标,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构建市域统筹、配置合理、技术可靠、环保达标、管理高效、国内先进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以焦作市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区为载体,完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布局,建立各类固体废物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实施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道路清扫保洁系统,提高机械化保洁水平,提高城市清洁度;科学合7、理配置公共厕所、环卫停车场等环卫设施,提高环卫服务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表 1 焦作市城乡环卫规划指标 分类分项指标(%)2020年2030年市区县市市区县市中心城区其他镇村县城区其他镇村中心城区其他镇村县城区其他镇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10010090100100100100分类收集覆盖率30-10-90-60-密闭化运输率10010010070100100100100其他固体废物粪便无害化处理率10060604010010010080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率8030-100-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0-80-100-100-道路保洁道路保洁覆盖率100601006010080100808、机械化作业率1004070-1006010060公共厕所二类以上公共厕所比例50-30-65-50-第6条 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本)(省政府第148号)2、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城200613号,2006年1月209、日) 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 国务院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 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2015)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013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10、01643号) 关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区域统筹收运处理的实施意见(豫建城201662号) 焦作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焦作人民政府17号令) 关于划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工作的通知3、标准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47-101-2008) 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 106-2016)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16)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J373-20011、4) 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CJ/T368-2011) 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25175-2010)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16)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要求(GB/T25180-2010)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 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CJJ/T108-2006)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 /T 65-2004) 河南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4、基础资料 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焦作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 焦作市统12、计年鉴(2011-2015) 河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 其他环境卫生相关基础资料36第二章 市域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规划第7条 基本思路建设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区,引导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等城镇低值废弃物集聚化、规模化和资源化利用,打破焦作市城乡环卫“二元”格局,解决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落后、处理能力不足、二次污染及大型设施选址难等问题。(1)加强市域统筹规划,打破行政区划,避免“散小乱”、“小而全”现象,有利于规模效应和污染集中控制。(2)各类废弃物协同处理,减少土地资源占用,有利于能量梯级利用和节约成本。(3)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打造固体13、废物处理基地、环境教育宣传基地、“邻利型”园区,成为焦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第8条 布局规划结合各县(市)地理条件、人口规模、环境保护、交通状况、运输距离、用地保障等综合因素,提出结合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沁阳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焦作市“一主一辅”两座固体废物静脉园区,即东部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西部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处理处置焦作市域城镇低值废弃物。东部园区总占地51.62公顷,设有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应急填埋及飞灰填埋库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市政污泥处理厂、医疗垃圾处理厂、再生资源处理设施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和管理中心,主要服务市区、修武、武陟,部分设施服务整个焦作市域。14、西部园区总占地44.77公顷,设有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应急填埋及飞灰填埋库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市政污泥处理厂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和管理中心,主要服务沁阳、孟州、博爱、温县。园区边界外围应保留一定防护距离,具体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设施如农村居民点、城市居住区、办公、学校、医院、疗养院等生活类项目。第三章 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第一节 分类收集规划第9条 分类方式中心城区将采用“大分流、小分类”分类方式,其中“大分流”指将固体废物分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餐厨废弃物、集贸市场垃圾、水域垃圾、机扫垃圾和日常生活垃圾等专15、项分流,“小分类”指将日常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远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居民厨余垃圾进一步单独分出。第10条 分类收集方案(1)居民小区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可合并设置收集堆放点,电话预约不定期收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宜设置在小区出入口或居民集中活动区域,收集后在小区垃圾收集站内暂存。其中可回收物纳入市场回收利用,有害垃圾由环卫部门至各小区收集后纳入危险废物处置系统。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宜设置在楼栋口,就近运至垃圾收集站,再由环卫部门采用小型拉臂车运至各区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2)宾馆、酒楼、饭店和单位食堂餐饮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单独分出清运处理;可回收物基本源头市场利用;其16、他垃圾由环卫部门采用小型机动车就近运至垃圾收集站。(3)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分类收运方案与居住区分类收运方案基本一致。(4)菜场集贸市场垃圾宜采用生化处理机就地处理或纳入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5)道路和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以废物箱作为投放容器,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分类方式配置分类废物箱,并由保洁人员清理就近运至垃圾收集站。道路上采用扫路车和洗扫车清扫产生的机扫垃圾应单独转运、分流、处置。结合各区大型垃圾转运站设置机扫垃圾转运点,最后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填埋。(6)农村农业生产垃圾应在农业部门指导下源头就地利用,装修垃圾及燃煤灰渣就地填埋处理,均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农户17、源头分为易腐烂垃圾和不易腐烂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定点投放;村保洁员对不易腐烂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它垃圾。易腐烂垃圾可就地或就近生态处理后还田;可回收垃圾由镇资源回收站回收;有害垃圾按相关规定统一处理;其它垃圾纳入“户分类、村收集、镇(站)转运、市(园区)处理”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由城市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第二节 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规划第11条 产生量依据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2016),2020年城镇人口、农村人口人均垃圾量分别按照1.00kg/人.d、0.50kg/人.d,2030年城镇人口、农村人口人均垃圾量分别按照1.10kg/人.d、0.618、5kg/人.d进行测算。焦作市区2020年、2030年垃圾产生量分别为1315吨/日、1820吨/日。第12条 处理处置系统规划近期,东部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区内新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近期规模2000吨/日,远期新增1000吨/日,总规模达3000吨/日,服务焦作市区、修武、武陟,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焚烧厂检修期及超出焚烧厂处置能力的垃圾进入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实现“生活垃圾焚烧为主,应急填埋为辅”处理处置格局。第13条 收运设施设备规划依据服务区域内生活垃圾产生量、运输距离等因素,确定焦作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采用“区(站)转运、市(园区焚烧厂)处理”模式。解19、放区、中站区、山阳区、马村区、示范区各建设1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250吨/日-750吨/日。居住组团、高等院校人口数量大,垃圾产生集中区域建议采用“垃圾桶+垃圾收集站+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模式;企事业单位建议采用“垃圾桶+压缩车+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模式。规划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暴露、收集机械化”为目标,对现有的收集方式进行优化。(1)垃圾收集点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保留桶装化收集方式,设置垃圾收集点,同一个居住小区或公共区域的垃圾收集点应统一、规范,收集点需要做硬化处理,并配套遮挡设施。 收集点位置应固定,既要方便居民投放垃圾,又要便于垃圾清运。可设置人行道外侧。 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20、不宜超过70米。 收集点根据垃圾量设置垃圾桶。每个收集点宜设2-10个垃圾桶。垃圾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280的要求。 分类垃圾收集点应根据分类收集要求设置垃圾桶,垃圾桶的色彩标志及分类标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的要求。(2)垃圾收集站规划原则上将垃圾收集站作为中心城区居住区、高校等大型企事业单位必备的配套市政公用设施,中心城区在城市开发中应按照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 179-2012)规定,配套规划建设垃圾收集站。生活垃圾收集站是居住小区、高校的附属设施,应由开发商或业主建设、物业进行管理、环卫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管。规划、建设、21、城管等部门应为垃圾收集站的规划、建设、运行进行规划控制、建设控制和运行控制。垃圾收集站应与居住区、高校的建设同步,并同时投入使用。生活垃圾收集站应由规划部门依据环卫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落实规模和数量,从规划设计条件下达、规划方案审查、规划验收等环节对收集站的数量、规模、对外联系通道等,实施严格把关。环卫主管部门应参与规划方案审查和建设项目验收两个环节的管理。大于5000人的居住区宜单独设置收集站,小于5000人的居住区,可与相邻区域提前规划,联合设置收集站。大于1000人的学校、企事业等社会单位宜单独设置收集站,小于1000人的学校、企事业等社会单位,可与相邻区域提前规划,联合设置收集22、站。成片区域采用收集站模式时,收集站设置数量应不少于1座/平方公里。收集站的设计规模应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设计收集能力不宜大于30吨/日。设计规模和作业能力应满足其服务区域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要求。采用分类收集的收集站,应满足其分类收运和简单分拣、储存的要求。采用人力收集,服务半径宜为0.4千米以内,最大不超过1千米;采用小型机动车收集,服务半径不应超过2千米。表 2生活垃圾收集站用地指标规模(t/d)占地面积(m2)与相邻建筑间隔(m)绿化隔离带宽度(m)203030040010310202003008210以下12020082对现有垃圾收集站进行提升改造,改善周边作业环境,使其环境作业23、达标,避免影响周边公众生活,并配合垃圾分类实现“两网融合”功能。(3)垃圾收运设备推广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过程中的脏、臭、噪声和遗洒等问题。2020年共需收集车567辆,收集站配套勾臂车149辆,5吨压缩车32辆,20吨运输车32辆;2030年共需收集车785辆,收集站配套勾臂车206辆,5吨压缩车44辆,20吨运输车44辆。第三节 其他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置规划第14条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规划1、产生量依据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采用人均产生量法进行预测。考虑2020年收集率80%、2030年逐步扩大至100%,按照人均产生量为0.24、11千克/人天,2020年餐厨废弃物处理需求量为100吨/日,废弃食用油脂18吨/日;考虑设施建设规模预留需求,预测2030年处理需求量为173吨/日,含废弃食用油脂22吨/日。2、收运处理体系近期,稳定开展焦作市东部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建设,规模100吨/日,主要服务中心城区及云台山景区;远期,扩建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总规模达250吨/日,服务范围逐步扩大至修武、武陟城区。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采用收运处一体化、餐饮垃圾与废弃食用油脂处理一体化模式。收运设备由处置单位统一配置。第15条 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规划1、产生量建筑垃圾产量和建筑施工工程量密切相关,中心城区工程渣土可用于市政、建筑工程回填,实现市25、场平衡消纳,本规划不进行预测。2020年新建/拆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约110万吨/年;2030年新建/拆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约96万吨/年。2、收运处置规划各建设工地,尤其是大型工程,应利用内部暂未开发区域,自行设置渣土存储场地,实现工程渣土的收集、转运和规范管理。保留现有焦作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并结合其设置1座建筑垃圾消纳场,总库容45万方,用于处理无法再利用的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新建居民小区应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每处不小于30平方米,与居民小区同时投入使用;中心城区其余区域包括已建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应规范设置装修垃圾集中倾倒点,每处集中收集点面积宜在80平方米左右。装修垃圾收集26、点场地平整并硬质化,场地四周做好排水设施,增加上水设施,装卸垃圾时应洒水降尘。装修垃圾经专业部门清运至焦作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进行分拣、利用,不能利用部分进行消纳填埋。2020年 需要装修垃圾运输车27辆,2030年另需配置27辆。第16条 粪便收运处置规划1、产生量推行粪便直接纳管处理,预测2020年中心城区粪便量为109吨/日,2030年粪便量为138吨/日。2、收运处置规划结合焦作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分别设置1座粪便预处理设施,每座规模100吨/日,占地1000平方米;实现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粪便清运设备2020年共需16辆,2030年共需20辆。第17条 大件垃圾收运处置规划1、产生27、量预测2020年中心城区大件垃圾量为15吨/日,2030年大件垃圾量为20吨/日。2、收运处置规划居民小区结合装修垃圾收集点设置大件垃圾收集点。结合各区垃圾转运站设置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其中能利用部分运至园区进行资源化利用,可燃部分进入焚烧厂处理,不可燃部分进入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2020年中心城区需配置大件垃圾清运设备5辆,2030年另需配置6辆。第四节 城市保洁规划第18条 道路保洁规划1、机械化保洁作业流程根据国内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的情况,结合焦作市城市道路特点及质量要求,确定为一次普扫、多次清扫(含洗扫)、全天保洁的模式。(1)一次普扫“四步保洁法”,作业时段为每天清晨4:00时7:28、00时。第一步“扫路”,采用机扫车对道路进行满幅机扫;第二步“冲洗”,高压冲洗车辆用高压水柱对便道由内向外冲洗,将油污、垃圾冲到侧石;第三步“洗扫”,采用洗扫车,让路面、侧石等见本色;第四步“清理”,专职人员对道路边积水和剩余污物清理。(2)多次清扫一般情况下每天上午进行一次机械清扫作业,下午进行一次洗扫作业;根据天气和空气质量,每天进行多次洒水(喷雾)降尘作业。(3)全天保洁采用小型电瓶保洁车,由环卫保洁员对街道进行巡回保洁。2、机械化保洁频次焦作市机械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城区道路机械清扫保洁频次要求季节环卫机械化作业频次明细(次/日)机扫冲洗洗扫洒水非冬季2122冬季29、3-3、机械化作业设备(1)机械化作业水平根据焦作市城区规划发展方向,结合目前各片区机械化清扫率和洒水率,规划各区城区道路保洁的机械化清扫率应达到100%。(2)车辆类型表 4 焦作市各类型道路机械化保洁车辆类型车辆类型道路类型大型洗扫车中小型洗扫车大型扫路车中小型扫路车高压冲洗车洒水或雾炮车小型电瓶保洁车宽度15米快车道宽度15米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及其他路边行道树树冠低车道结合本规划关于焦作市各区道路长度、设备作业能力、保洁作业频次要求(扫路车按冬季,其他车辆按非冬季)分别测算各区所需道路清扫保洁车辆。表 5 焦作市城区机械化保洁设备2020年规划配置表(单位:辆)区域洗扫车扫路车洒水车小型30、电瓶保洁车合计大型洗扫车中小型洗扫车大型扫路车中小型扫路车高压冲洗车洒水车(含雾炮车)解放区7101220911228297山阳区76121279117170中站区5881568136186马村区3458452049示范区11513081052117合计234338853443553819表 6 焦作市城区机械化保洁设备规划2030年配置表(单位:辆)区域洗扫车扫路车洒水车小型电瓶保洁车合计大型洗扫车中小型洗扫车大型扫路车中小型扫路车高压冲洗车洒水车(含雾炮车)解放区91215241114274359山阳区981515911141208中站区6101018810164226马村区456105631、2460示范区218236101263143合计3053481034353666996注:1、保洁车辆配置数量含现状已有车辆2、各车型数量还考虑相应车辆总数20%的备车;3、建议配置30%的新能源车辆。4、机械化保洁作业设施配置机械化保洁作业车辆大小差别较大,配套设施应适当考虑绿化要求,参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核定测算,供水设施的间隔应根据道路宽度和专用车辆吨位确定,供水器宜设置在次干道和支路上,间距不宜大于1500m。洒水车和冲洗道路专用车辆的给水,可利用市政给水管网。利用地表水、地下水、中水作为水源时,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32、8920的规定。表 7 焦作市城市道路机械化保洁作业配套设施表区域停车场地及辅助设施(平方米)洗车场地(平方米)保养场地(平方米)垃圾收集倾倒处理场地(平方米)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平方米)供水(节水)设施(个)解放区192728877393691488山阳区12621549464232858中站区12486564472236926马村区472118416080246示范区9737395336168586合计5883725792171108540734第19条 河道保洁规划1、作业量焦作市河道保洁近期实现全覆盖,采用机械化和人工相结合方式保洁,保洁范围包括白马门河、普济河、群英河、瓮涧河、李河及33、山门河以及城区南部呈东西走向的新河、大沙河及蒋沟河所形成的“六纵三横”河流体系。2、保洁设施设备包括水面垃圾打捞、沿河绿化保洁及护栏管理、维修等。保洁等级均为一级,其中流动水域,可视范围内水面漂浮物总表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发现水面漂浮物后0.5小时内予以清除;静态水域,无聚集性漂浮物,基本无水面零星漂浮物。城区内通行条件满足要求的河道,应尽量采用机械化保洁方式,水域垃圾由上岸点运往邻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后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第五节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第20条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生活垃圾焚烧厂结合东部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区,新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3000吨/日,其中近期34、规模2000吨/日,占地80000平方米,投资100000万元。(2)垃圾应急填埋场结合东部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区,依托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设置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和飞灰填埋库区,总占地72000平方米,投资5000万元。第21条 生活垃圾收运设施1、大型垃圾转运站表 8 生活垃圾转运站规划转运站名称占地面积(m2)设计规模(t/d)选址2020年2030年解放区生活垃圾转运站16675500750现状党校转运场中站区生活垃圾转运站6670200250 经二路铁路南侧马村区生活垃圾转运站6670250350解放东路山门河桥东路北侧山阳区生活垃圾转运站13340500700李贵作村水泥厂旁示范区35、生活垃圾转运站10000250450黄河路中原路交叉口南侧合计5335517002500远期增加压缩箱体转运站应设置在市政设施完善、交通便利、至后续处理设施的运输距离和行驶路线合理的地方;转运站应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标准,使中转站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特别是在控制臭气、灰尘、垃圾渗滤液和噪音方面,应采取相应措施。 转运站应按景观要求进行设计,与周围环境协调,绿地率不小于20%。转运站与相邻建筑的卫生防护间距不小于15米,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8米。 转运站选址应满足关于划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2、生活垃圾收集站改造2020年前,完成2036、座小型垃圾收集站改造,具体措施为: 配套污水收集设施或排污渠,污水不可流出站外; 垃圾及时运出,站内勤冲洗,减少臭气污染; 在面积较大的收集站周边种植植物,用绿色隔离带分隔收集站与周边环境。 部分收集站可转型为其他环卫设施,如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垃圾分类“两网融合”示范点等。第22条 其他固体废物处理设施1、餐厨废弃物处理厂结合东部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区,建设焦作市东部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近期规模100吨/日,远期进行扩建,总规模250吨/日,占地33000平方米。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污染源(餐厨垃圾卸料与处理区、渗滤液处理区、臭气处理区及排气筒等)距居民点等区域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2、粪便预处理厂规37、划结合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分别建设1座粪便无害化处理厂,每座粪便预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00吨/日,占地1000平方米。粪便处理设施应与住宅、公共设施等保持不小于50米的间距。粪便处理厂在用地内沿边界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米的绿化隔离带。 厂区内车道、通道应符合有关规范防火安全要求。 厂区周围宜设围墙,其高度不小于2米,与周边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3、建筑垃圾处置设施保留现有焦作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并结合其设置1座建筑垃圾消纳场,总库容45万方,占地30000平方米,用于处理无法再利用的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第六节 其他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第23条 环境卫生基层机构与环卫停车场基层环卫机构按照200平方米38、/万人配置;环卫车辆按人口2.5辆/万人配备、停车场用地面积按100平方米/辆设置。中心城区环卫基层机构基本满足要求,对目前用地不足的情况,按照建筑面积指标,通过租用办公场地的方式进行过渡。老城区用地紧张,大型停车场选址、落地难,车辆停放除保留现有停车场,还应零星分散停放或租用环卫停车场地作为补充,并逐步提高环卫停车场设置水平。另外,规划马村区新建1座环卫停车场,占地5000平方米,其余四区结合新建大型转运站进行合并设置。第24条 环卫工人作息场所(1)设置数量按照服务半径500-1200米进行预测,至2020年中心城区共需环卫工人作息场所85座,2030年需要105座(即新增20座)。表 939、 环卫工人作息场所需求量预测行政区服务半径需求数量(座)2020年2030年解放区500m2632中站区800m1316马村区800m1215山阳区800m2126示范区1200m1316合计85105(2)设置要求环卫工人作息场所以附建式为主、独立式为辅。附建式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可采用租赁、与配套公建设施合建等多种形式实施。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宜优先与转运站、环卫基层机构、停车场、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合建。环卫工人作息场所每处用地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并在周围留有不小于20平方米的空地面积,用于小型车辆停放及环卫工具存放。第25条 公共厕所规划(1)数量测算标准参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40、-2012),不同区域公厕设置密度标准如下:表 10 公共厕所设置密度指标城市用地类别设置密度(座/平方公里)居住用地(R)3-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4-11交通设施用地(S)、绿地(G)5-6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公用设施用地(U)1-2(2)间距设置标准参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不同区域公厕设置间距标准如下表:表 11 公共厕所设置间距指标类别设置位置设置数量备注城市城市道路商业性路段400m设1座步行(5km/h)3min内进入厕所。生活性路段400m600m设1座步行(5km/h)4min内进入厕所。交通性路段600m141、200m设1座宜设置在人群停留聚集处。城市休憩场所开放式公园(公共绿地)2hm2应设置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 48的相关规定。城市广场200m设1座城市广场至少应设置1座公共厕所,厕位数应满足广场平时人流量需求;最大人流量时可设置活动式公共厕所应急。其他休憩场所600m800m设1座主要是旅游景区等。镇(乡)建成区400m500m设1座可参照城市相关规定。农村有公共活动区的农村居民点1座注: 商业性路段:沿街的商业型建筑物占街道上建筑物总量的50%以上; 生活性道路:沿街的商业型建筑物占街道上建筑物总量的1550%; 交通性道路:沿街商业型建筑物在15%以下。(3)等级标准城42、区新建公厕均应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其中社会公厕均应按照二类及以上标准进行授牌管理;改造公厕均应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表 12 公共厕所设置等级标准功能区设置标准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它环境要求高的区域一类为主城市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二类其它三类(2)规划数量依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以及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结合焦作市现状公厕盲区和用地特点,按照服务半径进行预测,其中解放区、山阳区等老城区按照300米服务半径,中站区、马村区服务半径按照400米、示范区服务半径按照500米。规划期内焦作市需新增公厕(环卫公厕、配建公厕、社会单位公厕)343、62座,其中近期242座、远期120座。表 13 公共厕所需求量预测区域现状公厕(座)新增公厕(座)总计环卫公厕其它公厕小计2020年2030年小计解放区8776163451863226中站区165672382058130山阳区55108163501565228马村区17254235215698示范区48127446120132总计179273452242120362814参照其他城市环卫公厕占城市公共厕所比例,规划期内需新增环卫公厕222座(一体式公厕70座,独立式公厕152座),其中2020年新增环卫公厕146(一体式公厕28座,独立式公厕118座),2030年新增环卫公厕76(一体式公厕44、42座,独立式公厕34座)。(3)设置要求按照环卫公共厕所、社会开放公共厕所、配套公共厕所三种形式设置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宜与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压缩转运站、其他公建设施等合建。优先配套建设商业繁华街道、广场、风景区、影剧院、体育场馆、集市贸易、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交通站场、公交枢纽、加油加气站、社会停车场等区域的公共厕所,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其外墙与相邻建筑物距离宜大于5米;附建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独立式公厕的用地应包括公共厕所建筑用地及附属化粪池、道路用地。在一般区域公厕的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站位)的比例45、按不应小于3:2设置,在人流集中的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站位)的比例按不应小于2:1设置。公厕建筑风格应与中心城区地方风貌相协调,公厕日常保洁维护应纳入环卫日常监管和考核体系。公共厕所外观和色彩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不论是公建配套公厕、社会公厕还是环卫公厕,均应设置全市统一的导向牌,设置在户外距公共厕所50200米的位置,并悬挂在醒目的标志杆上。公共厕所导向标识牌每座设置应不少于3块。公共厕所有无障碍设施的,应设有含无障碍设施导向标志牌。公共厕所导向标志,宜有箭头标识及距离。第26条 废物箱设置(1)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按100200米、支路按300米间距设置。广场、车站、码头、影剧院或人流46、大区域按1处/300-1000平方米加设废物箱。(2)城市人行步道、广场、社会停车场,以及交通客运设施、公共建筑、体育场馆等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废物箱;每个公共汽车站应酌情设置1组以上废物箱。(3)废物箱设置应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需求;废物箱材质宜选用环保材料;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阻燃;废物箱材料和型式应与周围环境、建筑物风格、城市风貌相协调。第四章 县(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第一节 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第27条 生活垃圾处置系统规划1、生活垃圾处理规划结合西部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区,新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2000吨/日,服务沁阳、博爱、温县、孟州。其中近期规模140047、吨/日,占地65000平方米,投资80000万元。2、陈年垃圾治理规划严禁露天焚烧垃圾,严禁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场(点)等。集中开展清理陈年垃圾活动,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标准。禁止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源。对垃圾堆量超过100立方米的非正规堆放点,集中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交通干线、江河沿线等区域。第28条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划1、重点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各市、县依据服务区域内生活垃圾产生量、运输距离等因素,合理确定转运站位置和规模。大型转运站规划建设要突出辐射和集中转运作用,大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一般48、为10-15公里,相邻县(市)、乡(镇)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可共建共享,逐步实现“户分类、村收集、镇(站)转运、市(园区)处理”体系。距离焚烧厂大于15公里区域,可通过2-4乡镇合建设置中小型垃圾转运站采取集中转运,如孟州、博爱、温县、修武等,每座规模为100吨/日250吨/日不等,现有小型收集站或压缩车收集后运至转运站集中,在站内压缩装箱后通过与压缩箱体匹配的拉臂车运往处置厂(场)。距离焚烧厂小于15公里的区域,县(市)城区可保留现有收运模式,但应进行设备提升改造,推广使用压缩式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集、中转、运输过程中的脏、臭、噪声和遗洒问题,镇村可以通过小型垃圾收集站或8吨压缩车直运模式,直接49、运至焚烧厂处理。生活垃圾转运站宜与环卫停车场、环卫基层机构、大件垃圾拆解、机扫垃圾倾倒合并设置。各县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布局如下表 14 焦作各县市垃圾转运站规划区域转运站名称规模(t/d)用地(m2)规划建议位置服务范围修武城区垃圾转运站1504000小纸坊村,环城南路城关镇、五里源乡王屯垃圾转运站1003000陈范桥村,近位马路周庄乡、王屯乡郇封垃圾转运站1003000小文案村,近XD02郇封镇七贤垃圾转运站1003000西涧村,近XD06云台山镇、七贤镇、西村武陟城区垃圾转运站2506000前牛村,近原焦高速木城、龙源、龙泉及木栾街道办事处,谢旗营镇三阳垃圾转运站1504000东尚村,近S250、35大虹桥乡、三阳乡、小董乡圪垱店垃圾转运站2005000钦村,近S104圪垱店乡、嘉应观乡、詹店镇、乔庙乡北郭垃圾转运站1504000南古岗村,近XD25北郭乡、西陶镇、大封镇博爱城区垃圾转运站2005000王庄村,近S308清化镇街道办事处、鸿昌街道办事处月山垃圾转运站1504000白炭窑,近S237柏山镇、月山镇、寨豁乡磨头垃圾转运站1003000磨头村,近XD15许良镇、磨头镇孝敬垃圾转运站1504000程村,近XD15孝敬镇、金城乡温县城区垃圾转运站2005000王庄村,近子夏大街温泉街道、岳村街道、张羌街道、黄河街道黄庄垃圾转运站1003000小东留,近XD41番田镇、黄庄镇祥云垃51、圾转运站1003000喜合村,近马武线招贤乡、祥云镇北冷垃圾转运站1504000西辛庄村,近XD41北冷乡、赵堡镇、武德镇沁阳城区垃圾转运站2506000庞门村,近S312覃怀街道、怀庆街道、太行街道、沁园街道西万垃圾转运站1003000和庄村,近S238西万镇、常平乡、山王庄镇西向垃圾转运站1504000东清河村,近东环路西向镇、紫陵镇、王曲乡崇义垃圾转运站1003000水运村,近S253崇义镇、柏香镇孟州城区垃圾转运站2005000张庄,近XD46大定街道、会昌街道、河雍街道、河阳街道槐树垃圾转运站1504000西孟庄村,近XD43槐树乡、西虢镇赵和垃圾转运站1504000杨村,近XD4452、赵和镇、谷旦镇、城伯镇南庄垃圾转运站2005000北庄,近S309化工镇、南庄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应向密闭化、机械化方向发展,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速淘汰现有的手推车和不具备密闭功能的拉臂车,推广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系统,逐步淘汰敞开式收运方式。合理配置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车辆满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需求。2、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实现“村村设点”,逐步改造或停用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和设施,合理配置垃圾桶(箱)和清扫运输工具,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每个村原则上按照15-20户配备1个标准生活垃圾桶,每100户应设置1个垃圾集中收集点(或配53、备密闭式收集箱),每个自然村至少建成一个以上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位置固定,具有遮雨设施,地面硬化,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建立稳定保洁队伍,按照不低于行政村总人口数2标准配备保洁人员。第二节 环卫发展其他相关要求第29条 其他固体废物收运系统规划1、餐厨废弃物修武、武陟餐厨废弃物运往东部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沁阳、孟州、博爱、温县餐厨废弃物运往西部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建成前,可结合大型餐饮酒店、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就地处理示范试点。远期,新建西部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规模120吨/日,占地20000平方米。2、粪便各县市结合城区污水处理厂,设置粪便预处理厂,实54、现粪便无害化处理。3、建筑垃圾近期沁阳、修武结合园区分别设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其中东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40万吨/年,占地20000平方米,服务修武城区和示范区部分区域;西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50万吨/年,占地30000平方米,服务沁阳城区、温县城区;孟州市、武陟县、博爱县分别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规模30万吨/年-60万吨/年。4、大件垃圾各县(市)结合大型垃圾转运站设置大件垃圾拆解中心。第30条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1、环境卫生基层机构与停车场规划每县设置1处基层环卫机构,建筑面积按160平方米/万人设置;环卫停车场按照2.5辆/万人,100平方米/辆指标测算,结合新建垃圾转运站设置。 55、2、公共厕所 公厕设置标准参照中心城区执行,公厕密度达4座/平方公里;各县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公共设施以及市场、公园和景区等人群密集场所宜设置公共厕所。新建或改建公共厕所应达到二类公共厕所建设标准。 3、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环卫工人作息场所服务半径按照1200米设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要求参照中心城区执行。第31条 城市保洁系统规划逐步提高机械化保洁水平,保洁等级划分、保洁模式参照中心城区执行。第五章 环境卫生管理规划第32条 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突破城乡二元制管理瓶颈,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理顺市区、县二级管理体制,事权逐步下放;加强市级与各县市协调统筹,提高管理效率。第33条 环卫市场化、智慧化及监管体系56、构建稳步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以“数字环卫管理、数字环卫运营、数字环卫监控”为目标,构建焦作市智慧环卫系统;初步建立环境卫生审批、监管体系。第34条 环卫作业规范化及队伍建设逐步提升环卫作业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稳定环卫队伍建设,保障环卫队伍权益。第六章 应急管理与环境保护第35条 环境卫生应急系统针对环卫突发事件建立和完善环卫应急体系,包括自然灾害环境卫生应急处置、事故灾难环境卫生应急处置、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其他影响环境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第36条 环境保护明确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粪便收运57、处理、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等环节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本规划环保可行。第七章 规划实施第37条 项目汇总及投资规划期内环卫设施总用地需约86.9万平方米(其中近期64.6万平方米),投资49.3亿(其中近期设施投资25.4亿元、设备投资3.2亿元)。第38条 实施计划表 15 环卫规划设施项目用地、投资表项目2020年2030年(新增)备注数量规模(t/d)用地(m2)数量规模(t/d)用地(m2)东部餐厨废弃物处理厂110033000扩建150-东部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厂1200080000扩建1000-东部配套飞灰填埋场170万方22000保留-东部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1-500058、0保留-东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140万吨/年20000保留-东部大件垃圾处理厂-1121000东部再生资源利用、市政污泥、医疗垃圾等项目及预留用地-1-120000西部餐厨废弃物处理厂-112020000西部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厂1140065000扩建600-西部配套飞灰填埋场150万方15000保留-西部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1-40000保留-西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150万吨/年30000保留-西部大件垃圾处理厂-181000西部市政污泥等项目及预留用地1-70000市区粪便预处理厂2100吨/座2000保留-市区,结合污水处理厂设置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145万方30000保留-59、解放区大型垃圾转运站150016675扩建250-转运站、环卫停车场、大件垃圾拆解、机扫垃圾倾倒、环卫工人作息场所中站区大型垃圾转运站12006670扩建50-山阳区大型垃圾转运站12506670扩建100-马村区大型垃圾转运站150013340扩建200-示范区大型垃圾转运站125010000扩建200-马村区环卫停车场1-4500保留-含环卫工人作息场所中心城区环卫公共厕所新建28-560042-8400一体式,含环卫工人作息场所中心城区环卫公共厕所新建118-944034-2720独立式中心城区环卫公厕改造100-10-市区中心城区垃圾收集站新建4-600保留-中心城区外围街镇垃圾收集站60、新建11-22000含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环卫停车场中心城区垃圾收集站改造20-10-部分含环卫工人作息场所中心城区环卫工人作息场所13-26020-400环卫驿站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97000保留-市域陈年垃圾治理-县(市)填埋场封场修复4-2-县市县(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3120万吨/年60000保留-县(市)粪便预处理厂650吨/座6000保留-表 16 环卫设备投资表设备类型2020年2030年数量(辆)投资(万元)数量(辆)投资(万元)生活垃圾收集车56711347851570收集站配套拉臂车149372520651505吨垃圾压缩车32960441320装修垃圾运输车27270061、272700大型转运站配套运输车3219204426403吨吸粪车16960201200密闭厢式货车55006600大型洗扫车232070302700中小型洗扫车433225533975大型扫路车382280482880中小型扫路车8534001034120高压冲洗车343060433870洒水或喷雾车433010533710小型电瓶保洁车55327656663330注:设备量包含现状量及更新量42第39条 保障措施(1)确保规划实施、落实环卫设施用地将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确保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用地到位,使之具有法律约束性,并不得随意改变其用地性质。城乡62、新区开发、旧区改造时,环境卫生设施必须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乡建设年度计划,并纳入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没有落实改建或迁建的环境卫生设施的用地和资金前,不得停止使用或拆除原有的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的两座固体废物静脉产业园区,规划拟选址用地部分占用了一般农地。为了应对市域垃圾量的快速增长,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目标,焦作市急需要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建议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及各县市政府应按照城市公用设施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优先调整用地指标和划拨土地,保障项目的如期建设,解决市域城乡固体废物处置需求。规划的63、垃圾转运站、收集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等设施,应该由市规划局按照本规划确定的选址原则和建设要求,将其用地和设计条件反映到各个开发项目的规划选址、设计、审批中,必要时或者重点开发项目的规划审批前,应该就这些环卫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要求征求市城管局环卫部门的意见。镇村垃圾转运站若涉及一般农地,应优先调整用地指标和划拨土地,保障项目的如期建设。(2)深化体制改革、促进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现有的环卫管理体制,加快环卫作业服务单位实行企业化转制步伐,实现“事企分开、干管分离”,加大市级环卫部门的指导与协调的作用,强化环卫设施行政管理职能,加强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经济承包责任64、制和专业服务公司合约制运作模式,逐步推进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产业和市场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如价格政策、收费政策、投融资政策、技术政策等。明确社会各方在垃圾收运、城区保洁、公厕建设与服务、粪便清运处理等环卫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3)加强公共财政保障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优化和镇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建立,必将大幅度增加垃圾收运成本,因此垃圾收运的关键和保证在于加强市级、区(县、市)级、镇级等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规划环卫设施资金框算作为主管部门申请经费依据之一。结合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建设的投入,不断完善支持环境卫生事业建设的配套经济政65、策;同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研究确定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对落后镇村、偏远镇村的支持力度,保证环卫作业的正常运行。(4)加快行业基础数据库建设、增强队伍业务技能尽快建立环卫数字化指挥系统,建立和完善环卫行业专业基础数据库,大力推进市容环卫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加强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以环境卫生管理科技成果作为支持,保证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运行,推进焦作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5)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全民环境卫生意识教育,普及环境卫生知识,加强对环卫管理条例和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环境忧患意识和参与意识。让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决策过程”,组织环境卫生志愿者参与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服务工作,提高公众市容环境卫生素质。第八章 附则1. 规划法律地位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规划变更要求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3. 规划生效日期本规划经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4. 规划实施和解释权本规划由焦作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