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五河县老城区旧城改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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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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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功能定位和规模3第三章土地利用的整体性控制3第四章建设开发的整体性控制4第五章街区控制4第六章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控制5第七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6第八章绿地与广场规划控制7第九章河流水系规划控制8第十章公用设施规划控制9第十一章场地竖向控制10第十二章城市设计10第十三章地下空间规划控制11第十四章环保控制11第十五章防灾控制12第十六章地块控制12第十七章建筑规划控制13第十八章规划实施14第十九章附则14附录1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了五河老城区在快速发展中得到充分指引,使城市更新得到有序控制,自然文化资源得到保护与利用,编制本次安徽省五河县老城区旧2、城改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条 规划原则1. 区域协调原则规划区位于城南新区和漴东组团之间,也是老城的核心片区。规划应处理好规划区的功能、空间发展、道路交通、公用设施与城市其他片区的合理衔接,促进城市空间的科学拓展。2. 整体效益最优原则由于规划区为城市建成区,规划需要对城市更新改造做出统筹性安排。应关注实施性、民生、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系统性研究展规模、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网络及公共设施配套等问题,尽可能使几方面相结合,达到整体最优 。3. 以人为本的原则规划应当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需要,创造有利于健康发展的条件。在考虑人口密度、建筑密度、住宅布局、交通网络等规划问题时3、,以市民的安全、便利在首位,使整个地区成为安居乐业和购物、休闲的最佳场所 。 4. 弹性发展原则因城市建设具有一定的时序性,所以规划应当具有一定的弹性,以适应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5. 可操作性原则规划的内容要充分体现实施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易于操作管理。在用地布局上突出片区特色、亮点和重要职能,体现高起点、高标准的建设原则,合理安排重点设计区域、先期启动区域 。第三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2006)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4、11)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9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10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11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12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13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14安徽省地方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T547-2005) 15蚌埠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16五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17五河县城市排水专项规划(2011-2030)18五5、河县天然气利用专项规划(2012-2030)19)五河县城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13-2030)20)五河县城区配电网发展规划第四条 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五河县老城区内,规划范围南起浍河堤坝、淮河路,西北至怀洪新河堤坝,西至西环路,东至国防路、青年路,总用地面积为190.16hm2。第五条 规划效力 本规划经五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将作为老城区土地使用和各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开发与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在本规划范围内编制和实施下层次规划,进行工程设计与开发建设,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本文本及分图则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安徽省以及蚌埠市的有关技术规定。第六条 规划期6、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与五河县城市总体规划期限相一致。第七条 强制性条文 文本条文中加粗且标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 功能定位和规模第八条 功能定位五河县老城区的总体定位为“两河环绕、一河穿城”特色的宜居魅力城区,规划区主要包括三大功能类型:“居住功能,商业功能和游憩休闲功能”。第九条 规划规模 五河县老城区旧城改造片区建设用地规模为186.91hm2,人口规模为7.5万人。第三章 土地利用的整体性控制第十条 规划结构 由于规划区是老城组团的一部分,其空间结构根据老城组团整体的空间组团而确定为:“一核三心,两轴两带,四区协同。” 1.一核三心 “一核”是围7、绕青年圩广场形成老城文化、商业、商务核心,通过高强度的开发和地标建筑的设置,使其成为展示五河地域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对外宣传窗口和形象门户 。 “三心”为三个居住组团服务中心 。 2.两轴两带 “两轴”是青年路和淮河路构成的城市发展轴。其中,青年路是连接老城区和城市其他片区主要通道,是五河城区的主要纵向发展轴线;淮河路是老城区横向的发展轴。 “两带”是沿怀洪新河和浍河、玉带河发展滨水休闲景观带。 3. 四区协同 四区为以城市商业中心为核心布局的四个居住组团。老城中心组团服务、带动三个居住组团协同发展。第十一条 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区内居住用地总面积为77.19 hm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48、1.30%。其中已建的远大四季阳光城面积11.50 hm2,亿豪泊景城面积9.13 hm2,西城美墅面积1.75 hm2,畅达城中嘉园面积2.13 hm2,金海商城面积3.44 hm2,三中南侧小区1.40 hm2,县人民医院东侧小区0.35 hm2,新增居住用地47.49 hm2。第十二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区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28.75 hm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5.38%。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1.92hm2, 文化设施用地0.13 hm2,教育科研用地23.27 hm2,医疗卫生用地3.07 hm2,宗教设施用地0.36 hm2。 第十三条 商业服9、务业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区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27.89hm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4.92%。其中,商业用地主要包括中心区商业及社区配套商业,总用地面积为26.07hm2;商务用地总用地面积为0.54 hm2,其中现状保留保险公司用地面积0.11hm2,规划商务用地一处,用地面积为0.43 hm2;娱乐康体用地为现状保留南园水上游乐城,用地面积为0.37 hm2;现状保留五河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用地面积0.6 hm2,规划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为0.31 hm2。第十四条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区内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36.35 hm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9.45%。其中,城市道路用10、地面积为35.93 hm2;交通场站用地0.42hm2。第十五条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区内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1.45 hm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78%。其中,供电用地0.35 hm2 ,消防站用地0.28 hm2 ,现状防洪堤用地0.82 hm2。第十六条 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区内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15.28hm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8.18%。 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14.91 hm2,广场用地为0.37 hm2。第十七条 非建设用地规划区内非建设用地均为自然水域,水域面积为3.25hm2。第四章 建设开发的整体性控制第十八条 建设开发总容量控制 本次规划范围内人口总容量控制在7.5万人以11、内,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76万m2,去除绿地、水域及现状保留用地的新增建设用地(净用地)面积为98.7万m2 , 相应新增用于建设的用地平均容积率约为2.8 。第十九条 建设高度分区控制 1. 居住用地:居住建筑由于其开发强度较高,以高层建筑为主,除现状已批待建和已批在建居住用地,其他居住用地限高50米。 2.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按照区位、开发强度和城市设计综合确定高度。位于中心区域商业用地考虑其兼容性建筑限高划定80米。位于外围商业用地限高为24米。3. 其他用地:学校限高为24米,医院限高为60米,办公建筑限高为50米,公用设施建筑限高10米或24米。第二十条 建设开发强度分区控制 1.12、 居住用地:居住用的容积率为2.0-3.5。其中除现状已批待建或已批在建居住用地外,其他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0。2.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考虑其兼容性,确定容积率1.5-2.5。其中位于中心城区青年路和淮河路两侧商业用地容积率为2.5。外围区域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5。3.其他用地:中小学容积率为1.0,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为1.5,办公用地容积率为1.8,公用设施用地为0.5-1.0。第二十一条 建筑密度分区控制规划区内确定中心区域居住用地建筑密度为30%-35%,外围区域住宅建筑密度为25%。商业用地建筑密度为45%,外围区域商业用地建筑密度为50%,中小学建筑密度为25%。医院、行政、办公用地13、建筑密度为30%。公用设施用地建筑密度为50%。第二十二条 绿地率分区控制规划区内居住建筑绿地率下限为30%,商业用地、公用设施绿地率下限为20%,中小学、医院机关团体及公共服务设施绿地率下限为35%。第五章 街区控制第二十三条 街区划分及街区编码规划区内街区以城区各级道路为划分界限。本次规划范围共分为34个街区,编码形式采用“LC01”第二十四条 街区兼容性控制街区内地块合并、统一开发时,原则上应在满足附表中街区控制指标一览表中对街区兼容性控制规定的要求下,兼容其他性质的用地。第二十五条 街区指标 本次规划街区控制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兼容性、兼容量、居住人14、口、停车泊位、配套设施等。其中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为强制性指标。 街区控制指标体系内不包含要素控制,要素控制由地块图则确定;若因街区整体开发引起自由裁量变更时,须根据原地块图则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第六章 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第二十六条 一般原则 完善现状支路网系统,建立布局合理、快速通畅的道路网结构,提升老城内道路系统的适应能力,为今后城市功能的提升、交通结构的变化留有余地;道路系统与规划用地相协调,改善土地的开发条件。 完善落实各项交通设施的位置与规模,以保障交通设施的顺利建设。第二十七条 道路分级与横断面 规划区内部道路划分为城市主干道15、城市次干道和城市支路三个等级。路网总体密度为8.73km/km2 。 规划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为36-40米,其中彩虹大道和国防路红线宽度为40米,断面形式为3块板,双向6车道;五固路红线宽度为40米,断面形式为3块板,双向6车道。环城北路环城西路大桥路红线宽度为36米断面形式为3块板,双向6车道。国防路红线宽度为40米,断面形式为3块板,双向6车道。 规划次干路红线宽度28-32米。其中,青年路是南北向干道,联系城南片区,规划红线宽度为32米,断面形式为1块板,双向4车道;淮河路是东西向干道,规划红线宽度为28米,断面形式为1块板,双向4车道。支路,是规划区内到达性道路,在交通上起到汇集作用16、,直接为地块服务,承担进出街坊等短距离交通。规划支路红线宽度为6-24米。第二十八条 道路交叉口 规划主干路与主干路交叉为路口拓宽渠化信控路口,次干路以上交叉为信控路口,重要支路交叉为信控路口,其他路口为一般平交路口。规划各级道路转弯半径参照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467-2011)中要求按下表配置:表8-1规划道路平面交叉口红线转弯半径表道路等级主干道(m)次干道(m)支路(m)主干道25-3020-2515次干道15-2512-15支路9-12第二十九条 道路竖向设计 由于主干道系统已建成,道路竖向规划基本上保持了原有坡度,根据现状道路及场地标高规划支路网竖向。道路竖向设计应与道路平17、面规划同时进行,结合城市用地、现状道路中的控制高程、沿线地形地物、地下管线、地质和水文条件等作综合考虑。道路竖向设计根据城市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进行设计布置,最大坡度不大于8%。规划主干路的纵向坡度一般控制在3%以下,次干路和支路纵向坡度一般控制在5%以下。第三十条 停车设施规划规划区内社会公共停车场面积为4.8hm,设置公共停车场10 处。其中,中心商业区按照停车总量的70%计算,所需面积为3.4hm2,外围社区所需面积为1.4hm2。由于规划区用地紧张,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库结合地下空间开发配置于地下。停车库一般规模为50-150个停车泊位,考虑地下室基础、设备空间,平均每个车位面18、积40-45m2控制。表8-2 规划地下停车库一栏表序号地块编号停车面积(M2)停车泊位(辆)1LC20-0345001502LC21-0140001003LC22-0145001504LC23-012000505LC26-012000506LC27-0140001007LC28-0145001508LC29-0140001009LC09-03800020010LC12-014500150第三十一条 公交首末站规划 考虑远期公共交通的发展,规划预留公交首末站用地,位于中心区边缘城市主干道附近,南北各一处,规划区规划公交首末站用地面积共0.42hm。第三十二条 加油加气站规划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要19、求及现状情况,规划区内保留国防路西侧加油站,将大桥路两个小型加油站合并搬迁至经三路西侧,规划区规划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共0.31hm。表8-3交通设施规划一览表序号设施名称地块编号用地面积(M2)11号公交首末站LC07-03216422号公交首末站LC33-0120693加油站LC07-0218384加油站LC32-051249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出入口规定 在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开口时,要符合下列规定: 各类建设基地出入口位置距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不宜小于70米,距桥梁、隧道的起坡线距离不宜小于50米。当相邻道路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则向最低一级的道路上开口,并尽可能远离交叉口。第七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20、务设施规划控制第三十四条 控制原则1.以前瞻性的眼光高标准配建完善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2.统筹考虑,建立体系完善、层级清晰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第三十五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等级结构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市区级居住社区级基层社区级的等级结构配置。第三十六条 行政办公设施保留五河县国家税务局、五河县地方税务局、五河县城关派出所三处用地。规划新增行政办公用地一处,为居住社区级行政办公设施街道办事处,位于老年大学东侧,占地面积0.26hm2。第三十七条 文化设施保留现状文化设施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一处,规划新增社区级文化设施青少年活动中心一处,位于淮河路以南青年路以西地块内,建筑面积为21、2000 m2。 第三十八条 医疗卫生设施在现状基础上扩建五河县人民医院。新增社区级卫生服务中心一处,位于五河一中以西,用地面积6630 m2。第三十九条 商业服务设施商业用地主要包括中心区商业及社区配套商业,占地面积共27.89hm2。其中,中心区商业集中布置于淮河路两侧。社区配套商业主要包含综合食品店、综合百货店、餐饮、中西药店、书店、市场、便民店等设施。第四十条 教育科研设施 规划区内保留并扩建现状五河一中、五河二中、五河三中和五河第二实验小学,规划新增36班小学一座,用地面积13992 m2,位于环城西路以东浍河路以北地块。第四十一条 宗教设施规划区内保留两处宗教设施用地,即乐师庵和位22、于城北的教堂。第四十二条 基层社区配套设施规划区内规划人口为7.5万人,即5个基层社区规模。各类基层社区级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集中布置于每个居住社区的中部,形成基层社区公共活动中心。主要设施包括:文化活动站、幼儿园、居民健身设施、卫生室、肉菜市场、公共厕所等。表5-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类别配置设施设施数量用地面积(h)建筑面积(/处)地块编号设施级别备注行政办公设施五河县国家税务局10.40-LC03-04市区级现状保留,独立占地五河县地方税务局10.58-LC03-06市区级现状保留,独立占地五河县城关派出所10.68-LC08-03市区级现状保留,独立占地街道办事处10.2623、5416LC20-02居住社区级规划,独立占地教育设施四季阳光幼儿园10.25-LC03-05基层社区级现状保留,348人爱儿坊幼儿园1-LC03-03基层社区级现状保留,118人规划12班幼儿园10.4-LC05-05基层社区级规划,360人规划18班幼儿园20.6-LC16-01,LC25-01基层社区级规划,各540人五河一中17.9580000LC15-02市区级现状保留并扩建,班数为90班五河二中16.4765000LC34-01市区级现状保留并扩建,班数为120班五河三中14.3539000LC06-04市区级现状保留并扩建,班数为60班第二实验小学13.1031000LC09-024、4居住社区级现状保留并扩建,班数为48班规划36班小学11.4014000LC25-02居住社区级医疗卫生设施五河县人民医院12.4135876LC31-01市区级现状保留,独立占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669945LC16-02居住社区级独立占地社区卫生服务站4-300LC05-05、LC16-01LC25-01、LC31-06基层社区级文体设施老年大学10.13-LC20-01市区级现状保留,独立占地青少年活动中心1-2000LC27-01居住社区级非独立占地文化活动站4-400-600LC05-05、LC16-01LC25-01、LC31-06基层社区级居民健身设施40.05-0.1-L25、C05-05、LC16-01LC25-01、LC31-06基层社区级宜结合绿地安排商业服务设施肉菜市场2-1500-2000LC25-01、LC33-02基层社区级第四十三条 对于变更的一般原则在较大范围进行成片开发时,地块内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下一层次规划设计中进行适当调整,但其项目、数量、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规划分图图则中的规定。第八章 绿地与广场规划控制第四十四条 基本原则1.充分利用规划范围内良好的生态景观特色,塑造具有鲜明生态特色的城市空间。2.点、线、面结合,构筑多层次、多功能、网络化的生态绿地系统。3.水脉与绿网结合,建筑与生态共生,城市与森林渗透,自然与人文交26、融,创造丰富的城市景观。4.保障足够的开放空间和绿化广场以强化环境质量,提高土地素质和使用价值,塑造亲切宜人的特色绿化空间。第四十五条 规划布局 规划区内绿地与广场总面积为15.28 hm2,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18%。根据规划区的现状河流、地貌特征以及生态建设要求,规划绿地系统结构为“一心三点,一环一带”。第四十六条 公园绿地规划区公园绿地总面积为14.91hm2,主要为分布于沿北大沟、玉带河和浍河两侧的滨水绿地,和三个公园。第四十七条 绿地率控制 各类性质用地的绿地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除特别规定的已建设地块改造用地之外的其他各类用地的绿地率应参照蚌埠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分图则要求。第27、四十八条 广场规划 规划区内规划广场用地一处,位于玉带河南岸,是老城区滨水形象展示和城市居民活动的核心空间,用地面积为0.37 hm2。第九章 河流水系规划控制第四十九条 规划目标与原则 1. 尊重自然环境特征,充分利用现有的河流水系,在现状的基础上进行保护、梳理和提升改造,局部地区进行拓宽或填埋以提升防洪标准,提高水系利用效率。 2. 打造“蓝绿相融”的五河城市特色。3.严格控制河道蓝线,依据相关标准进行划定。第五十条 水系网络控制 规划区内水系为玉带河和北大沟,玉带河穿城而过,连接漴河和浍河,长度为500米,河道宽度为15-18米,水域面积为8472m2。北大沟长度为2077米,河道宽度为28、12米,水域面积为23990 m2。第五十一条 工程措施怀洪新河防洪堤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玉带河防洪堤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洪工程与治涝工程应统一规划,同步建设,与市政建设、城市美化、环境建设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防洪治涝规划与河道整治、河道清障规划相结合。第五十二条 河道治理措施 1.河道污染治理加大排污整治力度和完善污物处理系统。在河岸边设置截流管线,实现雨污分离。规划区内设置垃圾堆放点,及时清理垃圾,防止垃圾随地表水流入河流。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部分底泥。鼓励采用生物及生态处理技术,改善水体质量。2.滨水景观营造 建设滨水公园,建立滨河步行系统,设置简洁易维护的休闲设29、施。第五十三条 水质规划范围内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水标准。第五十四条 河道断面玉带河两侧属于具有文化、休闲、健身等功能的绿地沿线河段,硬质驳岸比例建议控制在30%-50%,北大沟建议采用软质驳岸为主。第五十五条 蓝线控制河道两岸防洪堤之间区域划定为蓝线控制范围。蓝线内的一切建设性活动应当严格遵循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蓝线控制区外的建设项目,其建筑风格、高度、体量、色彩等均应符合规划要求,与水环境相适应。第十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第五十六条 给水工程规划用水量预测: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2.4万m/d。水源:由自来水厂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必须符合生活30、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给水管网:规划区内给水管网采用环状与枝状结合的方式布置。给水干管管径DN1200-600,支管管径DN400-300。第五十七条 污水工程规划污水量预测:规划区平均日污水量为1.73万m/d。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污水实行全面收集、集中处理。污水处理:规划区污水由位于规划区东北部的漴河片区规划污水厂处理。管网规划:规划区分片设置污水支管,同时沿怀洪新河和国防路分别设置截流污水干管,管径DN1200,截流规划区内污水(同时汇集城南新区、漴东片区污水)一并送入污水厂处理。污水支管管径为N400-DN800。第五十八条 雨水工程规划雨水标准:规划区属31、于五河老城区,降水重现期标准为20年。汇水分区:规划区按照地形、水系和道路为界划分为11个排水分区。雨水管网:根据分散和直接的原则,结合排水分区,分片布置雨水支管,保证以最短路线、较小管径将雨水就近排入玉带河、漴河等水体,同时沿怀洪新河边设置雨水截流干管,收集邻近地区雨水送至怀洪新河下游排放,避免了直接向怀洪新河与新浍河排放雨水,保证第二水厂新浍河取水口水质不受影响。雨水干管管径为DN600-DN2200。第五十九条 电力工程规划用电负荷:规划区用电用户主要由居民用电、公共建筑用电组成,归算至110KV电源实际最大负荷为54.58MW。电源规划:规划区内新增35KV3变电站和110KV变电站各32、一处。规划区内规划10kV开闭所4处。配电网络:规划区内35kV电缆埋地敷设。同时沿规划区内主要道路埋设10kV电缆线路,以35kV3#变为中心,逐步形成10kV环网供电方式,以提高供电可靠性,环网平时开环运行,10kV线路供电半径不大于2000米。10kV配变电所配建应根据:大型公共建筑宜采用附设式,多层和低层居住建筑宜采用独立式。低压配电网采用以配电变压器为中心的树状放射式结构,供电半径负荷密集区不大于250米,其他地区不大于400米。第六十条 通信工程规划通信需求量预测:规划区内固定电话主线将达到3.0万线;最终需要的电话容量为3.5万门;宽带用户总数为2.6万;移动电话用户总数为6.033、万;有线电视用户总数为2.1万。设施布置:规划区内增设邮政所4处、电信所4处,分别设置于LC05-05、LC16-01、LC25-01、LC31-06地块内,服务半径按照500m控制,邮政所与电信所合建。通信管道:规划沿主干道敷设通信干管,沿部分次干道及支路敷设通信支管,在规划区内形成环网。主干道下通信管道容量为18-16孔,次干道及支路下通信管道容量为12孔。第六十一条 燃气工程规划燃气负荷预测:规划区总用气量约为660万Nm/年。气源:规划区气源近期接自现状城北天然气储配站,待城南新区天然气释放站建成后形成双气源供气。供气管网:规划区内燃气管网采用中压A一级管网系统,沿主干道敷设输气干管,34、对接漴河片区以及城南新区等地区燃气管网,沿部分次干道及支路敷设配气支管,向沿路用户供气。第六十二条 环卫工程规划垃圾量预测:规划区内内居民生活垃圾总量约为97.5t/d。环卫设施:规划区设置小型垃圾转运站3处,分别位于LC10-01、LC14-02、LC30-01地块内,转运能力为30t/d,用地面积1000左右,并且离周边建筑间距不小于8m。另外,在规划区内公共厕所共设置10座。居住用地内每座厕所建筑面积30-60,公共设施用地内每座厕所建筑面积50-120,工业、仓储用地内每座厕所建筑面积30。第六十三条 管线综合规划 工程管线在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宜按下述规定处理: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35、;可弯曲管线让不宜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第十一章 场地竖向控制第六十四条 控制内容 在考虑现状地坪标高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区域内规划道路与现状道路的衔接,规划道路控制标高至少比周边用地地块标高低出0.2米。规划区内的道路机动车道纵坡控制在8%以内,但应大于0.3%,场地最小纵坡按照0.2-0.3%,以利排水。第十二章 城市设计第六十五条 目标和原则城市设计导引的目标是在合理安排各片区功能的前提下,改善城市景观及视觉环境,引导城市的空间发展,丰富城市生活的内涵,建立和谐发展的生活、生产环境,创造宜人的具有五河特色的老城区新形象。城市设计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为:(1)36、 整体性和独创性相结合的原则;(2) 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品牌形象;(3) 延续城市文脉,增强五河老城区的社会认同感;(4) 构筑“以人为本”的城市环境;(5) 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人文城区。第六十六条 整体城市设计框架规划区整体城市设计按照“面线点”三个层次五项内容进行控制,其中面域层面为建筑风貌分区控制;线层面包括主要景观界面和廊道两个方面内容;点层面包括地标性建筑、节点(包括开放空间节点、门户节点和功能节点)两个方面内容。第六十七条 建筑风貌分区 规划形成老城核心风貌区、门户景观风貌区和生活居住风貌区三类风貌分区,结合规划结构与功能分区综合设置景观节点,区分各片区建筑体量与造型风格,37、丰富老城区建筑风貌。第六十八条 开敞空间控制要求 规划确定沿怀洪新河和浍河、玉带河沿线为重要的开敞空间,沿及青年路、淮河路形成沿街景观轴线,并且在核心区、临近河流区以及其他片区内部形成不同层级的开放空间节点,共同构成老城区点线结合、结构清晰的城市开敞空间系统。第六十九条 主要景观界面 主要沿街界面是指能够展示规划区风貌的重要街道的沿街景观界面,老城区的主要景观界面包括青年路、淮河路、环城北路、环城西路、大桥路、国防路沿街界面,以及沿怀洪新河和浍河的滨水界面。 青年路和淮河路是老城区重要的景观大道,以公共性界面为主,应通过两侧建筑界面和景观环境塑造老城区活力、生态、宜居的城市副中心形象,成为五河38、县对外展示的城市窗口;环城北路、环城西路、大桥路和国防路为老城区的主要环路,两侧主要为生活性界面,应突出亲和、商业休闲和老城生活文化的综合特色;沿怀洪新河和浍河界面应突出绿色生态、水城交融的景观形象。第七十条 廊道与步行系统 廊道包括带状开放空间、道路等元素。主要依托城市滨水绿地、公共开敞空间、道路绿化等带状空间延伸。五河老城的廊道包括沿怀洪新河和浍河的绿化廊道,以及沿青年路和淮河路两条景观路的道路廊道。 老城区步行系统由步行片区和步行通廊两部分组成,老城核心区由于公共活动最为密集,形成主要步行片区;城市支路构成舒适、安全、便捷的社区生活服务的步行通廊,沿怀洪新河和浍河建立休闲步行道,形成沿河39、连续的特色步行长廊。第七十一条 节点与地标 节点是城市公共空间的焦点,是交通人流的集散点,是城市公共生活的重要载体。规划形成门户和功能两类重要节点,强化核心地区和主要节点建设,并于核心区内重要位置设置地标建筑,增强老城识别性、突出老城特色。 门户节点为青年路和堤顶路、五固路和堤顶路以及青年路与浍河交汇处形成的三个入口节点;功能节点为片区内结合公共建筑、广场等要素形成的多个节点,通过主要空间轴线和路径加以串接,形成珠连绿带的空间效果。 规划通过对门户节点、功能节点、标志性建筑进行有效的控制,形成空间的转承和序列高潮,并通过对五河老城空间的总体把握,控制街道空间的起、承、转、伏,强化空间节奏感。 40、在沿街道建筑群组合中,通过塔式、板式、弧线建筑的有机结合,对城市开放空间进行界定,形成“点、线、曲、折”丰富多变且连续的空间边界,在统一中求变化,满足人们视觉审美的要求。第十三章 地下空间规划控制第七十二条 基本原则由于地面开发强度较高,规划区内提倡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地下空间开发遵循空间立体化、功能复合化、价值商业化、开发弹性化的总体思路,力求实现地下空间的集约和高效开发,确保用地可持续发展;同时考虑平战结合、综合防灾、保护地上环境景观、完善城市功能、构筑现代化城市交通和市政设施系统等原则。第七十三条 地下空间权属 规划将规划区范围内地下空间结合地表土地使用权划定。由同一主体结合地表建筑一并41、开发,其使用权与地表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第七十四条 地下空间开发分类 1.重点开发区域:规划区内重点开发区域为青年路、淮河路商业中心区域,北侧和西侧社区中心区域以及医院。除医院外,其余地段地下空间建议综合开发。主要开发的地下设施应包括商业、休闲娱乐、社会停车库和人防设施。 2.适宜开发区域:主要为新建容积率较高的居住、商业地块,开发类型以配建地下停车库为主。 3.不宜开发区域:主要为规划保留的低多建成区、容积率较低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设施用地。第七十五条 地下空间规划 1. 地下商业设施:规划在青年路淮河路商业中心设置地下商业空间,与地面的商业服务设施相互带动、相互促进,并与地下公42、共停车空间形成便捷的交通联系。 2. 地下步行通道:根据慢行过街交通需求,规划区在核心区域设置过街通道,主要位于地下商业集中开发的区域,目的是连接不同地块中的地下商业空间,并兼顾人行立体过街需要。 3. 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库:规划区内共设置10处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库。 4地下人防设施:规划人防中心医院一处,结合五河县人民医院设置。人防救护站一处,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第七十六条 地下空间控制要求 针对不同用地土地使用和容量、地下建筑建造、设施配套、开发管理以及控制元素的特性,采用多种手段的综合控制方式,控制性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与指导性指标。 规定性指标包括地下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相邻地下建筑间距43、控制、地下建筑物与其它地下构筑物间距的规定、地下建筑层高、地下出入口、联通道数量、方位、宽度、现有及规划的地下市政管线定位及避让措施以及配套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指导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土地使用兼容性、建设容量(开发强度)、开发深度(层数)、步行通道、开敞空间、通风井、采光窗等。第十四章 环保控制第七十七条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应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力争保持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自然生境和多样性,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创造一个环境质量优良的城市空间。 第七十八条 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规划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44、2)二级标准范围内。第七十九条 水体污染防治 规划区内地表水体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饮用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建设城市污水排放统一体制,普及污水管网并采用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法,综合治理城市生活污水。第八十条 噪声污染整治 规划区的声环境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执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 分贝以下,达标率100。 规划区声环境区域划分为三类区域:1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住、医疗、文教科研等为主,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集市为主,居住、商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公用设45、施、交通设施为主,部分时段比较嘈杂; 4 类声环境功能区,城市主干路、次干路两侧。第八十一条 固体废弃物整治 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垃圾收集处理率达100%。规划期末力争达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目标。第十五章 防灾控制第八十二条 消防规划 消防站设置:规划新建标准消防站1座,占地面积0.28hm,地块编号为LC16-03。 依托城市主、次干路及其支路,消防通道净宽和净高均不低于4 米,主要消防通道间距不应大于160 米。 消防供水主要由城市供水系统承担,承担消防任务的管径不小于150 毫米。市政给水管网按照间距离不大于120 米布置市政消火栓,红线宽在60 米以上的道路双46、侧布置;其它人员密集和高层集中的重点消防区域可结合具体情况增加布置消防水鹤,消防水鹤布置服务范围不超过1000米。第八十三条 防洪排涝规划 老城区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怀洪新河防洪堤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玉带河防洪堤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老城区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 洪防涝宜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防洪工程采取“疏控结合,以疏为主”的策略。疏通河网和沟渠,利用绿地、河道和部分低洼地带调蓄涝水,充分发挥水体的防洪滞洪作用,同时兼顾区域内水面的景观作用和生态功能。规划区最终受纳水体为玉带河、漴河,不直接向怀洪新河与浍河排放,怀洪新河与浍河均采用护岸和防洪堤坝相结合的防洪措施,于玉带河汇入47、浍河处规划泄洪闸一座。第八十四条 抗震减灾规划 规划区按地震基本烈度度设防。一般工业民用建筑按度设防,重要公共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按规范要求提高抗震设防等级。 规划区内规划8处固定避难场所,结合绿地广场及中小学操场设置,作为灾时人员长时间避难的重要场所。结合散点式的小区绿地、街头绿地、停车场等空地,按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的标准建设紧急避难疏散场所。每座场地不小于0.1hm,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0m。 依托规划区主要道路,设置救灾通道、疏散通道,疏散干路的道路两侧建筑要后退建筑红线,保证两侧建筑倒塌堆积后仍有7 米以上的宽度,次干路有5 米以上的宽度。第八十五条 人防规划医疗救护工程:规划48、人防中心医院一处,位于五河县人民医院地块,建议面积为3500 m。人防救护站一处,位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块,建议面积为1200 m。人员掩蔽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建设量约为3.75万m2 人防报警设施: 高层小区内,应在其顶层设置人民防空通信警报间。人防报警设施按500-600米服务半径设置,规划区内警报音响覆盖率应达到100%。第十六章 地块控制第八十六条 地块划分及编码体系 地块划分采用三级编码,即“规划地区街区地块”。街区内根据用地性质和地籍边界划分若干地块,编码形式采用“LC01-01”地块编码按照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先期规划后期修改的顺序进行。地块编码、街区编码以及规划地区的编码共同构成49、本规划地区的编码系统 。第八十七条 地块使用性质兼容性规定本规划的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号按照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规定。具体地块在开发建设中需要进行用地性质兼容应符合地块控制指标表及分图则中兼容类型和兼容量的要求。第八十八条 地块控制指标体系土地开发建设及城市规划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控制性指标执行。各项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内容,不得擅自改动。指导性指标包括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要求和其他环境要求。 规划中容积率、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为上限指标,绿地率为下限指标,原则上任何建设应遵循附表中地块控制指标表及分图则的规定。第八十九条 容积率奖励和补偿规定 同类使用性质的相邻地块,因成片开发的需要,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原规划所规定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可互相转让,但不得改变其平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对于提供某些公益性项目的,应有其他地块容积率允许提高值的规定,具体提高细则由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提供底层或平台作为公共空间的,在建筑密度不变、不影响周围建筑日照间距及后退距离规定的前提下,其容积率允许适当提高,具体提高值由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七章 建筑规划控制第九十条 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除必须符合日照间距51、消防、绿化、卫生、环保、道路交通、工程管线、文物保护和空间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蚌埠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第九十一条 建筑物退界和间距 1.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无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各类建筑,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按道路宽度,主、次、支等级分别不得小于8 米、6 米、3 米。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20米,并应留有临时停车和回车的场地。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多、低层建筑不得52、小于8米,高层不得小于10米。表7-1 建筑控制线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道路宽度建筑控制线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道路宽度30M8M 30道路宽度20M6M道路宽度20M3M 2. 建筑后退地块红线 各类建筑离界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的建筑物高度的倍数控制,但不得小于最小距离;界外是住宅建筑的,除须符合下表还需符合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 界外是公共绿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按第一款非居住建筑的离界距离控制;界外是规划建设用地尚未建设的,应当按照详细规划已经确定的建筑确定离界距离;尚无详细规划的,一般应视为与同性质、同高度建筑相对,按拟定建筑间距12控制;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不得小于地下建53、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底部的距离)的O.7倍,且其最小值为3米;高层建筑物及锅炉房、变电所、各类厂房等具有特殊功能的建筑(构筑)物在退让用地边界时,除应退让本条上述各款规定的间距外,还必须同时满足规范要求由其产生的规定间距;高层建筑用地边界外侧尚无现状和规划建筑物时,高层建筑物退让北界最小值为20米,退让南界最小值为8米,退让东、西界最小值为6米,高层建筑的裙房毗邻边界时,其裙房退让按多(低)层建筑退让边界要求执行;在不影响边界外侧用地单位使用功能和退让距离满足最小值的前提下,建筑物退让距离可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表7-2 相邻地块建筑退让用地红线控制表 建筑朝向建筑类别54、住 宅 建 筑(含文教、卫生建筑)非住宅建筑建筑物高度的倍数最小距离(m)建筑物高度的倍数最小距离(m)主要朝向低层0.6563多层0.6595高层0.25120.212次要朝向低层0.252按消防间距控制多层0.254按消防间距控制高层0.2126.5第九十二条 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区内高度划分为10米以下,10-24米,24-50米,50-80米,80-100,100-120米六个区间。 其中,居住建筑以高层为主,高度控制在100米以下;行政办公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商务办公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中心区商业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20米以下,其他片区商业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50米以下;医院用55、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或60米以下,公用设施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0米或24米以下。第十八章 规划实施第九十三条 依法行政 控制性详细规划经过批准,必须依法行政,不得擅自更改。第九十四条 公众参与 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应大力宣传,做到“公开、公平”,并且引入公民参与机制。在建设过程中的所有项目应建立完善的方案会审与听证制度,听取多方意见,做到项目公开,保证建设达到预期目标。第九十五条 开发时序近期:近期为蓄势期,应理清城市发展思路,对整体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实施步骤进行研究,待行动纲领成熟时再进行逐步有序开发建设。近期主要解决更新改造中的土地置换和拆迁安置问题,确定安置区,保证整体更新的滚动进行。56、规划建议率先启动北大沟景观环境治理、环城西路西侧棚户区改造,以及西侧和南侧拆迁难度较小的街区。中期:中期为重点建设期,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研究城市发展规律,以决定规划区内重点开发地块,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承前启后的作用,理清和衔接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通过软环境的改善带动后期开发 。此阶段应启动中心区的建设,打造活力中心,优化城市环境。远期:远期为完善期,一方面完善与城市各大系统的衔接;另一方面在前期开发的经验基础之上,研究下一步开发的质量追求,以使整个片区的开发对于提升五河城市形象。远期建设建议选择城北区块街区。第九十六条 近期重点项目近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北大沟城市景观环境治57、理、环城西路西侧棚户区改造和主干路拓宽等项目。第十九章 附则第九十七条 成果组成本规划成果由管理文件(文本、图纸、分图则)及技术文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组成。文本和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同时使用,不可分割。第九十八条 规划生效本控制性详细规划自批准公布后生效。第九十九条 规划修改 在本规划区内凡需修改规划内容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第一百条 解释权 本规划解释权属五河县城乡规划局,如需调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附录附录一 用词说明 由于控制性详细规58、划是法定性文件,故对其文本中的用词的严格程度和相关规定性用语予以说明。1、 表示严格程度的用词(1) “禁止”。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用“必须”或“须”;反面词用“严禁”。(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该”或“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用“不宜”。2、 表示相关规定的用语(1) 条文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按照(或遵照)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2) 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或规范执行的用语为:“参照执行”。(3) 表示指导性推59、荐意见的用语:“建议”、“最好”或“为宜”。附录二 名次说明与技术规定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技术用语予以技术诠释和规定。1、 地块:在规划范围内,被街坊道路或由用地性质或权属划分的最小城市用地单元。2、 街坊:由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线围合的城市用地。3、 用地性质(土地使用性质):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确定的规划地块的使用功能。4、 城市红线: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5、 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6、 建筑红线:又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限。7、 用地红线: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60、界线8、 城市绿线: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9、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10、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11、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12、 城市黑线:即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黑线:规划用于界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黑线导控的核心是控制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地面输送管廊的用地范围,以保证各类设施的正常运61、行。13、 城市橙线:是为了降低城市中重大危险设施的风险水平,对重大危险设施周边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进行引导或限制的安全防护范围的界线。14、 建筑退让:建筑物、构筑物自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紫线、建筑红线和用地界线的后退距离。15、 交通出入口方位: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具体分为:机动车出入口方位、禁止机动车出入地段和主要人流出入口方位。16、 停车泊位:规划地块内应配置的停车车位数。17、 土地使用的兼容性:在地块土地使用性质被确定后,为适应城市建设灵活性的要求,在一定条件下,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可变更的特性。18、 规定性(强制性)指标:对建设项目、规模、用地62、定点、定界实行强制执行的控制方式,是必须严格遵照的指标。规定性控制指标一般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19、 指导性(引导性)指标:为进一步贯彻规划和开发控制的意图,将控制要素具体为布局引导,是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的重要参考指标。指导性控制指标一般包括:人口容量(主要用于居住区规划)、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要求和其他环境要求。20、 用地面积:由用地界线围合的地块范围。21、 容积率:规划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值。22、 建筑密度:规划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23、 绿地率63、: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块面积的比例。24、 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限高):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25、 建筑间距:一般指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分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两方面。附录三 附表附表一:现状城乡用地汇总表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所占比例(%)建设用地188.2198.88%其中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188.2198.88%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88.2198.88%非建设用地1.951.03%其中水域1.951.03%其中自然水域1.951.03%规划范围用地总面积190.16100.00%附表二:现状城市建设用地构成表序号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a)所占64、比例(%)1R居住用地115.0361.12%其中R2二类居住用地38.120.24%其中住宅用地37.3719.86%服务设施用地0.730.39%R3三类居住用地76.9340.87%其中住宅用地76.5240.66%服务设施用地0.410.22%2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0212.76%其中A1行政办公用地5.863.11%A2文化设施用地0.210.11%其中图书展览设施用地0.210.11%A3教育科研用地15.448.20%其中中小学用地15.448.20%A5医疗卫生用地2.031.08%其中医院用地2.031.08%A9宗教设施用地0.480.26%3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5、17.109.09%其中B1商业设施用地2.741.46%其中零售商业用地0.930.49%农贸市场用地1.240.66%旅馆用地0.570.30%B2商务设施用地2.331.24%其中金融保险用地0.340.18%其它商务设施用地1.991.06%B3娱乐康体设施用地0.590.31%其中娱乐用地0.590.31%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410.22%其中加油加气站用地0.410.22%B9其它服务设施用地4.622.45%4M工业用地6.463.43%其中M2二类工业用地6.463.43%6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4.787.85%其中S1城市道路用地14.787.85%7U公用设施用地66、1.810.96%其中U1供应设施用地0.540.29%其中通信设施用地0.210.11%广播电视设施用地0.330.18%U2环境设施用地0.020.01%其中环卫设施用地0.020.01%U3安全设施用地1.250.66%其中防洪设施用地1.250.66%8G绿地与广场用地9.014.79%其中G1公园绿地9.014.79%总计城市建设用地188.21100.00%附表三: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所占比例(%)建设用地186.9198.29%其中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186.9198.29%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86.9198.29%非建设用地3.251.71%其中水域3.251.67、71%其中自然水域3.251.71%规划范围用地总面积190.16100.00%附表四: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序号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所占比例(%)人均用地面积(/人)1R居住用地77.1941.30%10.29 其中R2二类居住用地77.1941.30%10.29 其中住宅用地76.9441.16%10.26 服务设施用地0.250.13%0.03 2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8.7515.38%3.83 其中A1行政办公用地1.921.03%0.26 A2文化设施用地0.130.07%0.02 A3教育科研用地23.2712.45%3.10 其中中小学用地23.2712.4568、%3.10 A5医疗卫生用地3.071.64%0.41 其中医院用地3.071.64%0.41 A9宗教用地0.360.19%0.05 3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7.8914.92%3.72 其中B1商业用地26.0713.95%3.48 其中零售商业用地0.390.21%0.05B2商务用地0.540.29%0.07 其中金融保险用地0.110.06%0.01 B3娱乐康体用地0.370.20%0.05 其中娱乐用地0.370.20%0.05 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10.49%0.12 其中加油加气站用地0.310.17%0.04 其它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600.32%0.08 669、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6.3519.45%4.85 其中S1城市道路用地35.9319.22%4.79 S4交通场站用地0.420.22%0.06 其中公共交通场站用地0.420.22%0.06 7U公用设施用地1.450.78%0.19 其中U1供应设施用地0.350.19%0.04其中供电用地0.350.19%0.04U3安全设施用地1.10.59%0.15 其中消防用地0.280.15%0.04 防洪用地0.820.44%0.11 8G绿地与广场用地15.288.18%2.04 其中G1公园绿地14.917.98%1.99 G3广场用地0.370.20%0.05 总计H11城市建设用地170、86.91100.00%24.92 附表五:街区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街区编号用地性质(主导功能)用地代码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m)居住人口(人)停车泊位兼容用地兼容比例配套设施备注LC01二类居住用地R2/G1/E138548.772.523%39%1002833486B1、B2、B310%-除表中列出的独立占地的配套设施外,其他非独立占地公共服务设施参见地块指标一览表LC02二类居住用地R2/B2/G1/E137606.852.420%39%1002468538B1、B2、B310%-LC03商业用地B1/R2/A1/G1/E1174350.741.523%38%501778971、06R2、B2、B310%五河县国家税务局(现状),占地面积3982;五河县地方税务局(现状),占地面积5841;四季阳光幼儿园(现状),占地面积2509;爱儿坊幼儿园(现状);公共厕所,占地面积80-170,建筑面积50-120LC04二类居住用地R2/G1/E135342.322.115%50%1002333437B1、B2、B310%-LC05二类居住用地R2/A9/G1/E149130.392.319%45%1003520660B1、B2、B310%规划12班幼儿园1处,占地面积4000;其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见备注说明;LC06中小学用地A33/G1/E161821.940.718%472、8%24-130-五河县第三中学,占地面积43467;LC07二类居住用地R2/B1/S451822.002.526%28%803846709B1、B2、B310%加油站1处,占地面积1838;1号公交首末站,占地面积2164;LC08商业用地B1/R2/A151298.352.631%26%802857750R2、B2、B315%五河县城关派出所,占地面积6823;1#开闭所,占地面积500,建筑面积200-300;LC09中小学用地A33/B1/U1/G155827.401.122%43%50-225-110kV变电站,占地面积3501;第二实验小学,占地面积30990;公共厕所2处,每处73、占地面积80-170;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8000;LC10商业用地B1/R234761.262.446%16%50440528R2、B2、B325%垃圾转运站1处,占地面积1000;LC11商业用地R2/B126800.972.854%15%50443456-LC12二类居住用地R2/G159345.372.323%54%1004390823B1、B2、B310%公共厕所1处,占地面积80-170;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4500;2#开闭所,占地面积500,建筑面积200-300;LC13二类居住用地R2/B218827.303.028%29%501549167-LC174、4二类居住用地R229790.063.130%30%1002880417B1、B2、B310%垃圾转运站1处,占地面积1000;公共厕所1处,占地面积60-100;LC15中小学用地A33/B192528.391.228%33%50-401-五河县第一中学,占地面积79535;LC16二类居住用地R2/A5/U382339.853.335%30%10081651561B1、B2、B32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占地面积6630;消防站1处,占地面积2804;规划18班幼儿园1处,占地面积6000;其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见备注说明;LC17二类居住用地R248509.402.835%30%100475、295680B1、B2、B310%公共厕所1处,占地面积60-100;LC18二类居住用地R228331.142.930%31%802851276-LC19二类居住用地R227331.112.930%31%802851276-LC20商业用地B1/A1/A223809.463.743%22%801081455R2、B2、B345%老年大学(现状),占地面积1300;街道办事处,占地面积2573;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4500;LC21商业用地B116518.474.045%20%100810330R2、B2、B345%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4000;LC22商业用地B12776、128.444.045%20%1001332543R2、B2、B345%公共厕所1处,占地面积80-170;3#开闭所,占地面积500,建筑面积200-300;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4500;LC23商业用地B112556.194.045%20%80616251R2、B2、B345%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2000;LC24二类居住用地R213582.873.530%30%801521285B1、B2、B320%-LC25二类居住用地R2/A3376154.383.033%31%10069621347B1、B2、B320%规划36班小学,占地面积13992;规划18班幼儿园,77、占地面积6000;公共厕所1处,每处占地面积60-100;LC26商业用地B1/G1/A918360.362.229%45%80504205R2、B2、B330%乐师庵,占地面积642;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2000;LC27商业用地B112218.563.545%20%120525214R2、B2、B345%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2000;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4000;公共厕所1处,占地面积80-170;LC28商业用地B128274.703.545%20%801215495R2、B2、B345%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4500;LC29商业用地B11846278、.903.545%20%100793323R2、B2、B345%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4000;LC30二类居住用地R2/G1/G2/G3/E151387.412.727%43%1004401825B1、B2、B310%垃圾转运站1处,占地面积1000;LC31二类居住用地R2/A5/B4/G1/E1106485.242.328%30%10063321307B1、B2、B310%五河县人民医院,占地面积24107;4#开闭所,占地面积500,建筑面积200-300;LC32公园绿地G1/U3/B4/E17970.570.18%59%-加油站1处,占地面积1249;LC33二类居住用地79、R2/S3/B1/U3/G147993.032.117%29%1001823570B2、B3、R215%2号公交首末站,占地面积2164;35kV变电站,建筑面积500;公共厕所1处,占地面积80-170;LC34中小学用地A33/B3/G1/U377168.230.821%38%24-194-五河县第二中学,占地面积64748附表六: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主导功能)用地代码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m)居住人口(人)停车泊位(个)兼容用地兼容比例配套设施备注LC01-01公园绿地G14435.20-LC01-02水域E13521.87-LC01-03公园绿地G180、635.68-LC01-04二类居住用地R212447.633.525%30%1001394261B1、B2、B310%LC01-05二类居住用地R217508.393.133%35%801439225西城美墅小区,已批在建LC02-01公园绿地G15313.81-LC02-02水域E13538.76-LC02-03公园绿地G11080.64-LC02-04二类居住用地R29260.743.025%30%100884151-四季阳光城小区用地,已批未建LC02-05商务用地B24272.503.035%30%8090R2、B1、B325%LC02-06二类居住用地R214140.403.52581、%30%1001584297B1、B2、B310%LC03-01公园绿地G124046.47-LC03-02水域E17407.21-LC03-03二类居住用地R2112520.381.825%35%241778630-四季阳光城小区,现状保留LC03-04行政办公用地A13982.011.520%30%30-20-县国税局,现状保留LC03-05服务设施用地R222509.121.035%20%10-四季阳光城配套幼儿园,现状保留LC03-06行政办公用地A15841.141.225%25%24-30-县地方税务局,现状保留LC03-07商业用地B118044.412.545%20%50-2282、6R2、B2、B325%公共厕所1处,占地面积80-170,建筑面积50-120LC04-01公园绿地G17981.15-LC04-02水域E12958.05-LC04-03公园绿地G13576.43-LC04-04二类居住用地R220826.693.525%30%1002333437B1、B2、B310%LC05-01公园绿地G17137.11-LC05-02水域E12570.73-LC05-03公园绿地G15022.82-LC05-04宗教用地A92971.671.050%15%10-现状保留LC05-05二类居住用地R231428.063.525%30%1003520660B1、B2、B83、310%社区居委会1处,建筑面积30-50;社区警务室1处,建筑面积18-30;社区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200-250;养老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100-150;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300;文体活动站1处,建筑面积400-6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处,占地500-1000;邮电所1处,建筑面积100-150,12班幼儿园1处,占地4000LC06-01公园绿地G18627.54-LC06-02水域E13992.92-LC06-03公园绿地G15734.52-LC06-04中小学用地A3343466.961.025%35%24-130-五河三中,扩建LC07-01二类居住用地R2172784、3.463.025%30%801658311B1、B2、B310%LC07-02加油加气站用地B411837.860.550%20%10-LC07-03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2164.11-LC07-04二类居住用地R214005.741.830%30%24600100-住宅小区,现状保留LC07-05二类居住用地R216540.833.025%30%801588298B1、B2、B310%LC08-01商业用地B111972.972.545%20%50-150R2、B2、B325%开闭所1处,占地面积500,建筑面积200-300;LC08-02二类居住用地R229756.463.025%385、0%802857536B1、B2、B310%LC08-03行政办公用地A16822.700.830%25%10-30-派出所,现状保留LC08-04商业用地B12746.222.545%20%24-34R2、B2、B325%LC09-01商业用地B110544.022.545%20%50-132R2、B2、B325%LC09-02供电用地U123501.460.540%20%10-LC09-03公园绿地G110791.55-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8000;公共厕所1处,占地面积80-170,建筑面积50-120;LC09-04中小学用地A3330990.371.025%35%24-986、3-公共厕所1处,占地面积80-170,建筑面积50-120;五河二小,扩建LC10-01商业用地B16648.492.545%20%50-83R2、B2、B325%垃圾转运站1处,占地面积1000;LC10-02二类居住用地R210637.132.840%15%50440445-金海商城,已批在建LC10-03商业用地B117475.642.250%15%24-金海商城,已批在建LC11-01二类居住用地R29865.564.345%15%50443456-金海商城,已批在建LC11-02商业用地B116935.412.060%15%24-金海商城,已批在建LC12-01公园绿地G1201587、2.25-公共厕所1处,占地80-170,建筑面积50-120;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4500;LC12-02二类居住用地R239193.123.535%30%1004390823B1、B2、B310%2#开闭所,占地面积500,建筑面积200-300;LC13-01金融保险用地B211078.62-现状保留LC13-02二类居住用地R217748.682.930%31%801549167-亿豪泊景城小区,现状保留LC14-01二类居住用地R217908.532.930%31%801549167-亿豪泊景城小区,现状保留LC14-02二类居住用地R211881.533.530%30%88、1001331250B1、B2、B320%垃圾转运站1处,占地面积1000;公共厕所1处,占地面积60-100,建筑面积30-60;LC15-01商业用地B112993.362.545%20%50-162R2、B2、B345%LC15-02中小学用地A3379535.031.025%35%24-239-五河一中,扩建LC16-01二类居住用地R272906.233.535%30%10081651531B1、B2、B320%社区居委会1处,建筑面积30-50;社区警务室1处,建筑面积18-30;社区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200-250;养老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100-150;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89、建筑面积300;文体活动站1处,建筑面积400-6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处,占地500-1000;邮电所1处,建筑面积100-150,18班幼儿园1处,占地6000LC16-02医院用地A516629.571.530%35%24-30-LC16-03消防用地U312804.051.040%20%24-LC17-01二类居住用地R221322.791.835%30%501250109-城中家园小区,现状保留LC17-02二类居住用地R227186.613.535%30%1003045571B1、B2、B310%公共厕所1处,占地面积60-100,建筑面积30-60;LC18-01二类居住用地R90、228331.142.930%31%802851276-亿豪泊景城小区,现状保留LC19-01二类居住用地R227331.112.930%31%802851276-亿豪泊景城小区,现状保留LC20-01文化设施用地A21300.183.040%20%50-20-老年大学,现状保留LC20-02行政办公用地A12573.062.030%35%24-36A2、A3、B310%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4500;LC20-03商业用地B119936.224.045%20%801081399R2、B2、B345%LC21-01商业用地B116518.474.045%20%100810330R2、91、B2、B345%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4000;LC22-01商业用地B127128.444.045%20%1001332543R2、B2、B345%公共厕所1处,占地面积80-170,建筑面积50-120;3#开闭所,占地面积500,建筑面积200-300;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4500;LC23-01商业用地B112556.194.045%20%80616251R2、B2、B345%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2000;LC24-01二类居住用地R213582.873.530%30%801521285B1、B2、B320%LC25-01二类居住用地R262162.392、63.535%30%10069621305B1、B2、B320%社区居委会1处,建筑面积30-50;社区警务室1处,建筑面积18-30;社区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200-250;养老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100-150;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300;文体活动站1处,建筑面积400-6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处,占地500-1000;邮电所1处,建筑面积100-150,12班幼儿园1处,占地4000,市场,建筑面积1500-2000;公共厕所,建筑面积30-60平方米,占地面积60-100;LC25-02中小学用地A3313992.021.025%35%24-42-LC26-01商业用地B193、11729.133.545%20%80504205R2、B2、B345%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2000;LC26-02公园绿地G15989.51-LC26-03宗教用地A9641.72-乐师庵,现状保留LC27-01商业用地B112218.563.545%20%120525214R2、B2、B345%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2000;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4000;公共厕所1处,占地面积80-170,建筑面积50-120;LC28-01商业用地B128274.703.545%20%801215495R2、B2、B345%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4500;LC29-094、1商业用地B118462.903.545%20%100793323R2、B2、B345%社会公共地下停车场1处,停车面积4000;LC30-01二类居住用地R239292.113.535%30%1004401825B1、B2、B310%垃圾转运站1处,占地面积1000;LC30-02公园绿地G13474.83-LC30-03水域E12437.70-LC30-04防护绿地G22433.05-LC30-05广场用地G33749.72-LC31-01医院用地A5124106.851.530%35%60-108县人民医院,扩建LC31-02二类居住用地R23545.802.035%25%242223895、-现状住宅,现状保留LC31-03公园绿地G16071.81-LC31-04水域E15387.47-LC31-05公园绿地G16865.25-LC31-06二类居住用地R254554.633.535%30%10061101146B1、B2、B315%社区居委会1处,建筑面积30-50;社区警务室1处,建筑面积18-30;社区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200-250;养老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100-150;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300;文体活动站1处,建筑面积400-6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处,占地500-1000;邮电所1处,建筑面积100-150;4#开闭所,占地面积500,建筑面积2096、0-300;LC31-07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495953.431.535%25%24-15-供电公司,现状保留LC32-01公园绿地G1240.40-LC32-02防洪用地U32201.30-LC32-03水域E1646.48-LC32-04公园绿地G14238.99-LC32-05加油加气站用地B411249.410.550%20%10-LC32-06防洪用地U321393.99-LC33-0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2069.76-LC33-02零售商业用地B113926.772.040%20%24-39R2、B2、B325%35kV变电站,建筑面积500;市场,建筑面积1500-2000;97、LC33-03二类居住用地R27035.163.525%30%100788148B1、B2、B315%LC33-04二类居住用地R29240.883.525%30%1001035194B1、B2、B315%LC33-05商业用地B112582.383.045%20%50-189R2、B2、B325%公共厕所1处,占地面积80-170,建筑面积50-120;LC33-06公园绿地G18396.65-LC33-07防洪用地U324741.43-LC34-01中小学用地A3364748.411.025%35%24-194五河二中,扩建LC34-02娱乐用地B313716.22-游乐城,现状保留LC398、4-03公园绿地G16879.51-LC34-04防洪用地U321824.09-附表七: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G一类居住用地R1二类居住用地R2三类居住用地R3行政办公用地A1文化设施用地A2教育科研用地A3体育用地A4医疗卫生用地A5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娱乐康体用地B3一类工业用地M1交通场站用地S4通信用地U15广场用地G3居住用地R一类居住用地R1-+二类居住用地R2+-+-+三类居住用地R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C行政办公用地A1-+-+-+文化设施用地A2-+-99、+-教育科研用地A3-+-体育用地A4-+-医疗卫生用地A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娱乐康体用地B3-+-+-备 注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可被任意兼容。 + 表示有条件兼容; 表示不兼容。附表八:道路规划控制指标表 附表九: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表道路等级道路名称起点终点长度(m)红线宽度(m)断面形式断面构成(m )城市主干道彩虹大道淮河路环城西路470403块板4+6+2.5+7.5+7.5+2.5+6+4五固路西边界彩虹大道165403块板4+6+2.5+7.5+7.5+2.5+6+4环城北路环城西路国防路10100、39363块板4+4.5+2+7.5+7.5+2+4.5+4环城西路环城北路经三路1173363块板4+4.5+2+7.5+7.5+2+4.5+4大桥路经三路中兴路723363块板4+4.5+2+7.5+7.5+2+4.5+4国防路北边界淮河路1585403块板4+6+2.5+7.5+7.5+2.5+6+4城市次干道青年路北边界南边界2072321块板5+3.5+7.5+7.5+3.5+5淮河路西边界国防路1735281块板4+2.5+7.5+7.5+2.5+4城市支路浍河路环城西路国防路635241块板4.5+7.5+7.5+4.5中兴路北边界淮河路787181块板3+2.5+3.5+3.5101、+2.5+3经三路环城北路南边界1158181块板3+2.5+3.5+3.5+2.5+3纬四路环城西路经三路316181块板3+2.5+3.5+3.5+2.5+3纬五路经三路国防路763181块板3+2.5+3.5+3.5+2.5+3纬二路经四路国防路578181块板3+2.5+3.5+3.5+2.5+3经一路西边界彩虹大道180161块板2+2.5+3.5+3.5+2.5+2经四路北边界环城北路556121块板2.5+3.5+3.5+2.5经二路环城北路淮河路431121块板2.5+3.5+3.5+2.5经五路纬五路浍河路456121块板2.5+3.5+3.5+2.5经六路纬五路淮河路172102、121块板2.5+3.5+3.5+2.5纬六路经三路青年路343121块板2.5+3.5+3.5+2.5堤顶路西边界中兴路808101块板1.5+3.5+3.5+1.5纬一路中兴路国防路25381块板-纬三路中兴路国防路19861块板-类别配置设施设施数量用地面积(h)建筑面积(/处)地块编号设施级别备注行政办公设施五河县国家税务局10.40-LC03-04市区级现状保留,独立占地五河县地方税务局10.58-LC03-06市区级现状保留,独立占地五河县城关派出所10.68-LC08-03市区级现状保留,独立占地街道办事处10.265416LC20-02居住社区级规划,独立占地教育设施四季阳光幼103、儿园10.25-LC03-05基层社区级现状保留,348人爱儿坊幼儿园1-LC03-03基层社区级现状保留,118人规划12班幼儿园10.4-LC05-05基层社区级规划,360人规划18班幼儿园20.6-LC16-01,LC25-01基层社区级规划,各560人五河一中17.9580000LC15-02市区级现状保留并扩建,班数为90班五河二中16.4765000LC34-01市区级现状保留并扩建,班数为120班五河三中14.3539000LC06-04市区级现状保留并扩建,班数为60班第二实验小学13.1031000LC09-03居住社区级现状保留并扩建,班数为48班规划36班小学11.40104、14000LC25-02居住社区级医疗卫生设施五河县人民医院12.3935876LC31-01市区级现状保留,独立占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669945LC16-02居住社区级独立占地社区卫生服务站4-300LC05-05、LC16-01LC25-01、LC31-06基层社区级文体设施老年大学10.13-LC20-01市区级现状保留,独立占地青少年活动中心1-2000LC27-01居住社区级非独立占地文化活动站4-400-600LC05-05、LC16-01LC25-01、LC31-06基层社区级居民健身设施40.05-0.1-LC05-05、LC16-01LC25-01、LC31-06基层社105、区级宜结合绿地安排商业服务设施肉菜市场2-1500-2000LC25-01、LC33-02基层社区级附表十:市政公用设施配置一览表类别配置设施设施数量用地面积(h)建筑面积(/处)地块编号备注电力110kV五河变10.35-LC09-02110KV变压器供电规模为502MVA35kV3#变 1500LC33-0235KV变压器供电规模为203MVA10KV开闭所4-200-300LC08-01、LC12-02LC22-01、LC31-06不独立占地。每处开闭所转供容量为15MVA。通信邮电4-100-150LC05-05、LC25-01LC16-01、LC31-06-环卫公共厕所10-居住地区:30-60;公共服务地区:50-120LC03-03、LC09-03LC09-04、LC12-01LC13-02、LC17-01LC22-01、LC25-01LC27-01、LC33-05-垃圾中转站30.1-LC10-01、LC14-02、LC30-01不独立占地。转运规模为30t/d,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