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docx
下载文档
上传人:地**
编号:1204100
2024-09-20
120页
236.76KB
1、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 咨询机构:湖南金科财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五年 月 日目录1、PPP实施方案31.1 项目概况31.2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141.3 项目运作方式151.4 交易结构201.5 投融资结构211.6 产出说明231.7 支付机制241.8 合同体系301.9 项目边界条件301.10 监管构架301.11 采购方式选择331.12 PPP实施计划331.13 其它条款331.14 附件342、附件1项目风险分配及应对措施353、附件2项目收入及投资回收分析表354、附件3项目全生命周期收入成本2、估算表355、附件4项目边界条件表406、附件5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427、附件6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488、附件7PPP合作实施计划表539、附件8PPP合作协议5410、附件9股东协议10011、附件10项目PPP咨询服务具体内容117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建设项目PPP实施方案1.1 项目概况一、项目建设背景花垣县位于湖南省西部,武陵山脉中段,湘黔渝交界处,人称“一脚踏三省”、“湘楚西南门户”。总面积1109.35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288个村19个社区(居委会),31万人(2012年),苗族占77.3%,是苗族聚居县、革命老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近年来先后被评为“全国最具3、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湖南省县域经济强县”。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花垣县依托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现代物流业,打造大湘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相关政策,结合当地的城镇建设、产业特点和区位环境现状待现实情况而进行的涵盖城镇改造、基础设施及物流基地建设、旅游资源开发的综合性项目。旨在35年提升花垣县城镇化水平、加速发展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成以高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生态旅游、特色农业为经济发展重点的湘黔渝边区新型中小城市。(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拟分为四个子项进行建4、设。(1) 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县电影院及大会堂等近2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进行改建提质以及两溪工程改造及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后可建近70万平方米的住宅区和10万平方米的商铺,建成一个集居住、休闲、娱乐、购物为一体的高档时尚的城市综合体,对提升花垣城市品位具有重要意义。(2) “两供两治”专项建设:主要包括县城自来水管网改造、天然气站及管网建设、垃圾处理厂建设,物流园区工业污水厂建设及边城景区自来水及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升县城及重点城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环境状况,全面推进区域城镇化水平,为建设宜居的中小城市打下坚实基础。(3)湘黔渝边区物流园建设:主要包括物流园综合服5、务中心以及配套设施,锰锌矿产品及高新材料交易物流区,农副产品交易区,农业产业园核心区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内44km路网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促进花垣乃至武陵山片区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完善物流配套设施,有效促进花垣优势产业的拓展和形成,提高农副产品贸易集约化程度,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4)边城景区生态旅游开发综合项目建设:以边城等景区为依托,整合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清水江沿河风光带、排碧“金钉子”地质公园、矿山遗址公园、现代农业园、苗族特色村寨,按照旅游发展规划,加快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现有的自然、历史、人文景观进行融合,打造具苗族特色、边区优势的集旅游、6、休闲、观光、养生、度假等为一体的精品旅游区。(三)项目投资计划及财务预算 本项目总投资603,291.25 万元:其中建设总投资395,349.28万元,运营维护费用207,941.97 万元: 38表1: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表 金额:万元子项目序号分项建设明细内容 投资金额 占投资比例(%) 投资成本 建设期利息 资产属性一、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1棚户区改造7000户居民拆迁、城市综合体建设 74,494.67 18.84% 70,000.00 4,494.67 收益项目2城市防洪排涝(两溪改造)24公里防洪排涝工程 24,487.65 6.19% 23,000.7、00 1,487.65 公益项目3道路建设书苑路0.5千米、319环线3千米、沿江大道3公里、王二桥路2千米 28,075.60 7.10% 26,370.00 1,705.60 公益项目小计 127,057.92 32.14% 119,370.00 7,687.92 二、“两供两治”专项建设1供水改造新建主管网12公里、改造9公里 6,121.28 1.55% 6,000.00 121.28 收益项目2垃圾处理设施城区设施(收集系统) 6,121.28 1.55% 6,000.00 121.28 收益项目3天然气管网及汽站90公里管网,气站建设 10,202.12 2.58% 10,000.8、00 202.12 收益项目4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业污水能力处理能力4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建设 20,404.24 5.16% 20,000.00 404.24 收益项目5边城景区5万人的饮水工程及污水管网建设自来水厂、管网及污水处理建设 5,101.06 1.29% 5,000.00 101.06 收益项目小计 47,949.98 12.13% 47,000.00 949.98 三、湘黔渝边区物流园建设1锰锌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面积10万平方米 14,121.13 3.57% 13,000.00 1,121.13 收益项目2生物医药食品交易基地建设面积5万平方米 7,604.19 1.92% 9、7,000.00 604.19 收益项目3综合市场建设面积5万平方米 8,472.67 2.14% 7,800.00 672.67 收益项目4建材交易中心建设面积5万平方米 7,604.19 1.92% 7,000.00 604.19 收益项目5农业产业园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园区5平方公里的水电路及其它基础设施,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及交易中心 86,899.20 21.98% 80,000.00 6,899.20 收益项目6路网建设建设宽24米主干道12Km及支路15Km 32,587.20 8.24% 30,000.00 2,587.20 公益项目小计 124,701.38 31.54% 10、114,800.00 9,901.38 - 子项目序号分项建设明细内容 投资金额 占投资比例(%) 投资成本 建设期利息 资产属性四、边城景区生态旅游开发综合项目15A级景区游客接待建设中心售票区、自驾游停车场及大中巴停车管理区、旅游信息咨询区、景区形象展示宣传区、旅游商品售卖区、餐饮服务区、导游服务区、旅游星级厕所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市场 7,780.00 1.97% 7,000.00 780.00 收益项目2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亮化绿化、游客码头、沿江清水栈道、古民居保护修缮 15,614.00 3.95% 14,048.00 1,566.00 收益项目3医养融合旅游度假基地老年养护中11、心、度假酒店建设项目 20,007.00 5.06% 18,000.00 2,007.00 收益项目4古苗河景区建设公路、游步道、吊桥、水上餐厅、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6,669.00 1.69% 6,000.00 669.00 收益项目5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道路、水上旅游项目、民俗村等配套基础设施 10,003.00 2.53% 9,000.00 1,003.00 收益项目6清水江沿河风光带旅游栈道、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建设等 5,557.00 1.41% 5,000.00 557.00 公益项目7景点建设恢复项目刘邓大军指挥部旧址修复、原国立茶师景点及古迹古建筑修缮、红军纪念园及革命老区纪念馆建设12、等 5,557.00 1.41% 5,000.00 557.00 公益项目8蚩尤文化生态园建设民俗博物馆、民俗演艺厅、祭祖大殿、游客体验区等基础设施建设 13,338.00 3.37% 12,000.00 1,338.00 收益项目9乡村游围绕金龙村、十八洞村、老寨、茶园坪、扪岱村、坡脚吉卫卫城遗址保护、双龙地峡、大卡村古民居、排碧地质公园等重点村,完善游步道、寨门、公厕、农家乐、村落建筑复古及旅游标志标牌等基础设施建设 11,115.00 2.81% 10,000.00 1,115.00 收益项目小计 95,640.00 24.19% 86,048.00 9,592.00 总计 395,3413、9.28 100.00% 367,218.00 28,131.28 (1)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40,977.24 万元:其中建设总投资127,057.92万元,运营维护费用13,919.32万元。项目运营成本构成具体见下表2(单位:万元)表2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营成本估算表序号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备注1人员工资4,598.20 33.03%2职工福利及养老保险1,839.28 13.21%3水电费754.80 5.42%4设备维护480.00 3.45%5大修理费用2,628.00 18.88%6营销推广费2,838.41 20.39%7管理费用780.14、63 5.61%合计13,919.32 100.00%估算项目运营成本主要包括棚户区改造及运营维护(人员工资及福利、设施运行电费、设施维护费用)、综合管理费等,因运营期限较长,本项目相关运营成本估算中考虑了物价上涨的因素(以上数据待正式调研后精算确定),具体估算标准如下:1、人员工资:依照人均2.4万元/年、定额135人,估算期限12年,考虑%的物价上涨指数计算得出;2、职工福利及养老保险:支出相当于员工年薪40%的费用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及职工福利补贴,估算期限12年计算得出;3、水电费:依照35万元/年,估算期限12年,考虑3%的物价上涨指数计算得出;4、设备维护:每年按年折旧额的2.515、%预计,估算期限12年计算得出;5、大修理费用:按两溪改造和道路建设成本的5%计算得出;6、营销推广费:按运营期内营销推广费200万/年,估算期限12年,考虑3%的物价上涨指数计算得出;7、管理费用:依照50.6万元/年,估算期限12年,考虑3%的物价上涨指数计算得出。(2)“两供两治”专项建设项目总投资141024.73万元:其中建设总投资47949.98万元,运营维护费用93074.75万元。项目运营成本构成具体见下表3(单位:万元)表3:“两供两治”专项建设运营成本估算表序号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备注1工资及福利4,361.534.69%2电费10,046.7510.79%316、药剂费6,107.806.56%4水费2,025.602.18%5污泥处理费12,215.6013.12%6修理费3,036.833.26%7天然气成本46,956.1450.45%8材料费1,367.001.47%9检修维护费1,518.421.63%10清淤696.780.75%11大修理费用2,397.502.58%12管理及其他费2,344.802.52%合计93,074.75100.00%估算项目运营成本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自来水供应、天然气供应(人员工资及福利、设施运行电费、设施维护费用、供气服务成本)、综合管理费等。因运营期限较长,本项目相关运营成本估算中考虑了物价上涨的因素(以上17、数据待正式调研后精算确定),具体估算标准如下:1、工资及福利:依照人均3.1万元/年、定额120人,估算期限19年,考虑3%的物价上涨指数计算得出;2、电费:依照400万元/年,估算期限19年,考虑3%的物价上涨指数计算得出;3、药剂费:依照200万元/年,估算期限19年,考虑5%的增长率计算得出;4、水费:依照60万元/年,估算期限19年,考虑6%的增长率计算得出;5、污泥处理费:依照400万元/年,估算期限19年,考虑5%的增长率计算得出;6、修理费:每年按年折旧的10%预计,估算期限19年,计算得出;7、天然气成本:预计年用气量为949万方,每方成本为2.45元,估算期限19年,推广期318、年,计算得出;8、材料费:根据天然气初装费收入的20%计收材料费,估算期限3年,计算得出;9、检修维护费:每年按年折旧的5%预计,估算期限19年计算得出。10、清淤费:按五年一次标准,19年运营期内共需清淤三次,每次清淤按照232.26万元/年的价格预计,计算得出。11、大处理费用:按十年一次标准,19年运营期内需进行一次,按建设总投资的5%预计,计算得出。12、管理及其它费:依照120万元/年,估算期限19年,考虑3%的物价上涨指数计算得出。(3)湘黔渝边区物流园项目总投资174,221.72万元:其中建设总投资124,701.38万元,运营维护费用49,520.34万元。项目运营成本构成具19、体见下表4(单位:万元)表4湘黔渝边区物流园项目运营成本估算表序号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备注1人员工资 22,318.69 45.07%2职工福利费及养老保险 8,927.48 18.03%3水电费 4,349.89 8.78%4设备维护 1,996.11 4.03%5营销推广费 6,100.00 12.32%6管理费用 5,828.18 11.77%合计 49,520.34 100.00%估算项目运营成本主要包括园区运营及维护(人员工资及福利、设施运行电费、设施维护费用)、营销费用、管理费等。因运营期限较长,本项目相关运营成本估算中考虑了物价上涨的因素(以上数据待正式调研后精算确20、定),具体估算标准如下:1、人员工资:依照人均2.4万元/年、定额500人,估算期限15年,考虑3%的物价上涨指数计算得出;2、职工福利费及养老保险:按照人员工资的40%计收,估算期限15年,计算得出;3、水电费:依照220万元/年,估算期限15年,考虑3%的物价上涨指数计算得出;4、设备维护费:按照设备每年折旧2.5%计算,估算期限15年,计算得出;5、营销推广费:预计运营期内前5年投入3000万元,以后按300万/年标准,估算期限15年,计算得出;6、管理费用:依照310万元/年,估算期限15年,考虑3%的物价上涨指数计算得出;(4)边城景区生态旅游开发综合项目总投资147,066.96万21、元:其中建设总投资95,640万元,运营维护费用51,426.96万元。项目运营成本构成具体见下表5(单位:万元)表5边城景区生态旅游开发综合项目运营成本估算表序号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备注1人员工资 20,503.59 39.87%2职工福利费及养老保险 8,201.44 15.95%3水电费 2,939.79 5.72%4营销费用 10,100.00 19.64%5设备维护 350.00 0.68%6保险费 280.00 0.54%7餐饮成本 4,043.50 7.86%8演出编剧及道具等 3,300.00 6.42%9管理费用 1,708.63 3.32%合计 51,426.22、96 100.00%估算项目运营成本主要包括景区运营及维护(人员工资及福利、设施运行电费、设施维护费用)、营销费用、管理费用等。因运营期限较长,本项目相关运营成本估算中考虑了物价上涨的因素(以上数据待正式调研后精算确定),具体估算标准如下:1、人员工资:依照人均3万元/年、定额400人,估算期限14年,考虑%的物价上涨指数计算得出;2、职工福利及养老保险:支出相当于员工年薪40%的费用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及职工福利补贴,估算期限14年计算得出;3、水电费:按150万/年的标准,每年按5%增长优选率,估算期限14年计算得出;4、设备维护:依照25万元/年,估算期限14年计算得出;5、营销推广费23、:运营期内第一年营销推广费为1000万元,其余各年均为700万元/年,估算期限14年计算得出;6、保险费:依照20万元/年,估算期限14年计算得出;7、餐饮成本:按照年餐饮收入的60%预计成本,估算期限14年计算得出;8、演出编剧及道具等:第一年按2000万预计,运营期其余各年按100万/年标准,估算期限14年计算得出;9、管理费用:依照100万元/年,估算期限14年,考虑3%的物价上涨指数计算得出。1.2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决定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一)采用PPP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实施的必要性:(1)是加快推进城镇化水平,实现中小城市建设目标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24、化规划(20142020年)文件的要求把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作为优化城镇规模结构的主攻方向,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强防洪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排水与暴雨外洪内涝防治体系,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加快推进城市清洁能源供应设施建设,完善燃气输配、储备和供应保障系统;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明确提出用三年的时间用三年的时间至2016年底实现县县喝上25、干净水、县县开通天然气,污水、生活垃圾全面收集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全省。开展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和“两供两治”专项建设正是县委、县政府为了响应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全面提高花垣县城及重点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实现中小城市建设目标的有力举措。(2)是花垣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湖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明确提出加快发展边贸物流,在怀化市、湘西自治州、永州市、郴州市、张家界市等省际边界城镇,建设一批商贸物流中心,形成辐射面宽、带动力强的区域物流节点。湖南省湘西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精品26、线路建设总体设计方案和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西开20151号提出重点围绕能成为独立旅游目的地的核心节点,辐射带动特色景点集群发展乡村旅游休闲产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及文化内涵的发掘传播,用信息化带动旅游产品的便利化,促进民俗文化产业、特色农业、商贸物流等相关产业发展,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特色化、规模化、品牌化、休闲化发展,打造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带动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花垣县地处传统老、少、边、穷的湘西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均较为落后,针对本地资源特点、区位优势、产业现状大力发展以现代物流和旅游业为主体服务业是实现27、资源优化配置、推进产业转型的必然要求。湘黔渝边区物流园和边城景区生态旅游开发综合项目建设正是依托国家、省、市各项优惠政策,结合我县现有的材料加工、生物医药、特色农业等产业经济特点和边城茶桐和紫霞湖水库等优质旅游发展服务业的具体落实。2、实施的意义:(1)PPP模式能在短期内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的进程。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总额约为60.03亿元,如果单靠政府财政投入还是通过国债转贷、地方政府向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虽然能够缓解投资短缺,但随着债务依存度的提高这种融资方式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对于推进重点项目的全面建设极为不利。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28、文)对地方政府的举债规模进行了严格控制,并且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成立城市发展基金,通过基金进行融资,再引入专业社会资本组建针对具体项目的公司进行融资负责项目的建设与运营,使有限的财政资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通过金融杠杆的合理放大,吸引大量的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的建设,把传统模式建设可能产生的地方债务转化为社会资本股本投入,有效地改变政府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当前财政改革的发展方向。(2)PPP模式有助于降低风险,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监管体制。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后,财政投入减少,建设和运营交由29、社会资本方控股的项目公司主导,县政府实现了降低投资风险、转移建设和运营风险的目的。同时相对传统的建设方式,社会资本方既是建设商又是运营商,对于工程的质量和成本控制及建设周期和运营维护成本进行统筹安排,能有效降低工程质量、成本超支、维护超标等问题的出现。社会资本方利用其资金、管理、市场运作等方面的优势与县政府组成战略联盟,参与各方重新整合,在合作关系中双方共同分担风险和责任,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从而提高了项目成功的机率,降低了非系统性风险。在该项目的建设与运营中,政府作为股东和公共事务管理方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和考核,通过身份的转变利用模式实现了30、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促使政府职能从微观管理向宏观规划的转变,这一管理方式的转变,符合当前改革的主流方向,也能提升政府工作的针对性和公共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同时我们还清楚的知道投资主体多元化正是现代监管制度的基础,因此当多元化实现后,将有助于建立独立、公正、可行和高效的监管体制。(3)提高项目运作效率与管理技术水平。本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涉及的行业和领域较广,整体设计难度比较大,建设、维修维护实施质量要求高。要求在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中做到系统思维、整体规划、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市场主导。因此利用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具有强大资金和技术实力、具有先进管理和市场营销能力的社会资本方主导项目31、设计、施工、运营全过程能大幅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和管理技术水平。在PPP融资模式下,政府扮演的是投资经纪人的角色,它必须与合伙企业进行协作,利用其公共管理者的身份,全过程为项目服务,协调各方资源为项目提供助力。同时从当地城市经营的整体规划、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长远布局出发,避免社会资本方陷入片面逐利的短视局面,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4)PPP模式可以提高社会资本投资管理项目的积极性。社会资本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社会资本投入的。本项目是国家和省政府重点支持的新型城镇化和服务业发展类项目,如按PPP模式运作可以享有多项优惠政策,是社会32、资本追捧的热点项目,具有项目现金流持续、运营回报稳定、项目风险较小、经济效益可观的优势。在采取PPP模式后,社会资本与政府建立伙伴性合作关系,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补偿或优惠,为项目的审批、建设、运营等经济活动提供相应的帮助,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项目的成功,因而保证社会资本享有了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率。(二)PPP合作模式选择为了进一步推进项目的建设运营,考虑本项目特点,本项目选择选择TBT模式:对项目的存量资产采取“TOT(移交运营移交)”方式,新建资产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花垣县以 花坦县住建局 为实施单位,同时授权 花坦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为国有资本投资人代表(以下简称33、“甲方”),引进社会资本(以下简称“乙方”),实行PPP模式,联合组建SPV项目公司。SPV公司按照县政府的规划要求,进行相关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项目到期后,乙方按制定的相关标准将SPV公司在成立期间政府公共服务形成的资产、人员、文档和知识产权等以“1元价格”的交易方式移交给政府。1.3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34、本承担,法律、政策、最低需求的风险由政府承担,市场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由双方合理共同承担。 具体详见附件1项目风险分配及应对措施。1.4 交易结构花住建局说明:SPV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按3:7比例依法出资成立,由社会资本主导,设董事会,董事5至7人,政府可派1到2名董事参与,董事长为社会资本方,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负责项目公司的投资经营、聘任管理层,政府不得违背PPP合作协议和股东协议要求,干预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但政府拥用对项目公司的重大决定一票否决的黄金股权。1.5 投融资结构1、本项目拟以模式,采取“小SPV+大贷款”投贷联动的方式,由花垣县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平台公司,引35、入金融机构等财务投资者,联合发起成立有限合伙的城市发展基金,其中,花垣县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GP,平台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其它金融机构等财务投资者为LP,作为夹层有限合伙人(基金融资部分以约定固定回报的方式获取收益,注册资本部分以分红的方式获取收益)。基金总规模暂定为50亿元,首期规模20亿元,基金结构图如下表6:表6:“花坦县城市发展基金”融资结构图融资类型融资对象 出资额(万元) 比例备注一、注册资本政府方2,500.0025%双方均以现金出资社会资本方7,500.0075%小计10,000.00100%二、基金融资由基金公司负责融资190,000.00基金总规模200,000.036、02、花坦县城市发展基金总体负责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建设项目实施的融资。政府授予城市发展基金特许经营权。城市发展基金针对具体项目,引入不同的实力社会投资方,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承担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以此来解决花垣县政府财力不足,快速推进花垣县重点项目建设。花垣县城市发展基金投融资层次结构如下图表示:花坦县城建投资公司社会资本(财务)花坦县城市发展基金两供两治专项建设运营项目公司湘黔渝辖区物流园建设运营项目公司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公司边城景区生态旅游开发综合建设运营项目公司1.6 产出说明1. 棚户改造后建成的城市综合体、大剧院、酒店、停车场等设施,为居民及游37、客提供停车、住宿及餐饮、物业管理、影视及会展、购物休闲和广告服务等相关服务。2. “两供两治”项目建成后,为居民、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提供供水、供气、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3. 物流园建成后,为园区企业及经营户提供场地出租、物管服务及其它综合服务、广告服务及产业培育及创投服务。4. 边城生态旅游景区建成后,为游客及商户提供医养融合服务(医疗、养老护理、保险、住宿、医养用品、殡葬等)、旅游产业场地出租、物业管理、餐饮、住宿、停车、文化及广告、旅游产业开发、品牌运营等相关服务。1.7 支付机制(一)付费机制因本项目为经营性项目,使用者支付的费用足以支撑覆盖整个项目生命周期,所以,实行使用者付费38、的付费机制来完成项目支付:1、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社会资本总投资额+合理利润_特许经营收入-特许经营期运营成本),其中,合理利润不超过8%。特许经营期的测算具体详见附件2项目收入及投资回收分析表。2、 特许经营期收入:(1)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土地开发收入:运营期内通过土地开发产生收入166800万元。2)停车费收入:第一年按照109万元/年的价格预计停车费,考虑5%的物价上涨指数,估算期12年,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1734.93万元。3)酒店自营:运营期内通过酒店经营产生房费及其它服务性收入预计为26608.5万元。4)物业收入:运营期内为居民和商户提供物管、保安等服务收39、入预计为14385.6万元。5)影视收入:按照第一年200万元/年的价格预计影视收集,考虑5%的物价上涨指数,估算期12年,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3183.52万元。6)购物休闲收入:按照第一年1250万元/年的价格计算购物休闲净收益,考虑5%的物价上涨指数,估算期12年,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19896.51万元。7)广告及其它媒体收入:按照第一年80万元/年的价格预计广告及其它媒体收益,考虑5%的物价上涨指数,估算期12年,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1273.4万元。通过资产投入与产出分析,该项目通过3年建设和12年的运营预计净收益109887.01万元,按年合理收益率8%的折现,该项目动态回收期为14.40、5年,净现金流量为904.45万元。(注:相关数据测算详见附件3项目全生命周期收入成本估算表,精准数据需在进一步深度调研后预测分析得出)。(2) “两供两治”专项建设项目:1)污水处理收入:按生活污水处理价格1元/吨,工业污水处理价格为4元/吨,预计三年后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90%,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128867.83万元。2)自来水供水收入:按第一年0.8元/吨以后逐步涨到1.2元/吨,预计第三年能达到设计供水量,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8787.1万元。3)天然气初装费收入:按居民2500元/户、商户4000元/户标准收取,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6835万元。4)天然气收入:按居民2.45元/方、商户41、3.2元/方标准收取,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48136.18万元。5)垃圾处理费:按每户9元/月收取,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5158万元。通过资产投入与产出分析,该项目通过1年建设和19年的运营预计净收益14019.03万元,按年合理收益率8%的折现,该项目动态回收期为19.87年,净现金流量为194.09万元。(注:相关数据测算详见附件3项目全生命周期收入成本估算表,精准数据需在进一步深度调研后预测分析得出)。(3)湘黔渝边区物流园建设项目1)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收入:租金及物管费按每年140元/平米收取(农业产业园区按年100元/平米计),预计五年内实现全部租赁,考虑每年5%的增长率,预计运营期内收入42、为54848.69万元。2)土地转让收入:按40万元/亩标准,三年内完成转让,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240000万元。)园区广告及增值服务提供收入:为园区经营者提供平面广告平台和培训、及免费等服务首先的收入,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1726万元。4)园区产业培育及创投收入:为园区经营者提供创业咨询和产业引导性的股权投资收入,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5430万元。通过资产投入与产出分析,该项目通过3年建设和15年的运营预计净收益151951.7万元,按年合理收益率8%的折现,该项目动态回收期为17.46年,净现金流量为550.34万元。(注:相关数据测算详见附件3项目全生命周期收入成本估算表,精准数据需在进一步43、深度调研后预测分析得出)。(4)边城景区生态旅游开发综合项目1)门票收入:按50元/人收取套票,预计第一年旅游人数为3000人/日、年增长率为10%,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151064.91万元。2)医养融合收入:按150元/天标准,入住率为60%,年收入增长率为5%,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12885万元。3)商铺租金及管理费:租金按商铺年720元/平米、接待中心年300元/平米标准(年增长率为5%),管理费按月2元/平米标准,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13185.98万元。4)游乐设施收入:按第一年人数10万、人平均消费85元,年增长率为10%,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23800万元。5)交通收入:按第一年人数544、0万、票价10元,年增长率为10%,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14007万元。6)表演收入:按第一年人数18万,票价100元,年增长率为10%,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49472.15万元。7)餐饮收入:按第一年日就餐人数400人,人均消费30元,利润率55%,年增长率为10%,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6739.17万元。8)住宿收入:按度假村日入住率60%,逐年上升至80%,房费200元/日,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34214.8万元。9)停车费收入:按自驾游人数为总旅游人数1/3,停车费为10元/台,年增长率为10%,预计运营期内收入为3405万元。10)广告费收入:按第一年收入30万元,年增长率为10%,预计运营45、期内收入为839.25万元。通过资产投入与产出分析,该项目通过3年建设和14年的运营预计净收益142682.58万元,按年合理收益率8%的折现,该项目动态回收期为16.64年,净现金流量为2307.15万元。(注:相关数据测算详见附件3项目全生命周期收入成本估算表,精准数据需在进一步深度调研后预测分析得出)。3、其他补贴以本项目争取的省市财政补贴、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财政补贴,由花垣县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视情况予以规定处理。(二)调价机制(1)定价与调价: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5860号本项目中涉及的供水、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天然气供气、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定价与调整依46、照国务院、相关部委、省政府及相关厅局公布的文件规定操作,实施政府定价,采取专家论证、价格听证的方式确定。其余部分采用市场调节价,由SPV公司报物价局审批后施行。(2)以上调整经评估,如有影响到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的,政府应根据情况对公司特许经营期同步调整。(3)如本项目未来发展较好,对于在特许经营期内超出合理利润(暂定为10%)的,超出部分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按五五分成,如收益率超过经营上限(15%),超出部分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按八二分成。如遇客观原因未达到预期效果,双方可以商谈加长授权特许经营期,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分析预测商定。(三)配套政策1、与项目相关的土地等配套设施由政府按规划建设提供;2、以47、本项目争取的包括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财政补贴,由花垣县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制订政策。1.8 合同体系本项目合同体系主要包括项目PPP合同、股东协议、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维护服务合同等。1.9 项目边界条件包括权利义务边界、交易条件边界、履约保障边界和调整衔接边界,是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沟通谈判的关键内容,详情见附表4项目边界条件表。1.10 监管构架包括授权方式和监管方式。授权关系主要是政府对实施单位、投资代表、项目公司授权;以及政府直接通过或通过项目公司对社会资本的授权。监管方式主要包括履约管理、行政监督和公众监督。(一)授权1、政府对实施单位的授权: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核、管理及行驶48、政府的其他监管职能。2、政府对投资代表的授权:负责项目规划、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对项目投资、委派副董事长/财务总监参与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执行工作。3、政府对社会资本的授权:负责项目公司融资、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等。(二)监管方式及内容1、监管权1)项目实施期间的知情权 建设期审阅项目计划和进度报告以及安全质量监控。 运营维护期审阅运营维护手册和有关项目运营维护情况的报告。2)进场检查和测试在特定情形和一定限制条件下,政府有权进入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和测试。政府行使进场检查和测试权不得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并且受制于一些特定的条件,例如:需要遵守一般的安全保卫规定,并且不得影响项目的49、正常建设和运营维护;履行双方约定的合理通知义务后才可入场;仅在检查建设进度、监督项目公司履约情况等特定目的下才有权进入场地等等。3)对承包商和分包商选择的监控 对建设承包商或运营维护分包商的资质要求(具体以审阅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事先知情权。要求项目公司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运营维护合同前事先报告甲方,政府在规定的期限(7个工作日)内确认该承包商或分包商是否符合资质要求。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政府没有予以正式答复,则视为同意项目公司所选择的承包商或分包商。4)参股项目公司有关甲方股东的权利义务详见项目公司的股东协议。2、介入权项目公司未违约情况下政府介入的情形:1)存在危及人身健康或安全、财产50、安全或环境安全、质量安全的风险;2)介入项目以解除或行使政府的法定责任;3)发生紧急情况,且政府合理认为该紧急情况将会导致人员伤亡、严重财产损失或造成环境污染,并且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3、公众监督为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公司应依法公开披露项目产出标准、运营绩效等相关信息(除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如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1.11 采购方式选择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该项目对社会资本方(投资人兼具运营管理资质)采取资格预审+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同意项目建设施工由SPV公司按照政府招投标流程以公开招标形式确定有资质的施工方。实行委托招标形式,由51、县采监办全程参与监督,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2、项目PPP合作社会资本选择要求为确保项目合作成功,提高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效果,本项目PPP合作社会资本选择要求如下:1)具备较雄厚的资金实力;2)有市政工程建设和维护经验,有相应施工资质,或类似项目的运营维护经验;3)企业资信良好;4)了解PPP的基础知识,遵从PPP相关法律,具备PPP合作的意愿和能力。具体详见附件5、61.12 PPP实施计划具体详见附件7PPP合作实施计划表。1.13 其它条款1、项目的工程承建单位需要依法具有相应的资质;2、项目对工程建设要符合设计标准,并通过政府验收,对工程造价的审核和款项支付以泸溪县规定标准为准。1.14 52、附件 附件1项目风险分配及应对措施 附件2项目收入及投资回收分析表附件3项目全生命周期收入成本估算表 附件4项目边界条件表附件5PPP项目预审公告附件6 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附件7PPP合作实施计划表 附件8PPP合作协议 附件9股东协议 附件10项目PPP咨询服务具体内容附件1项目风险分配及应对措施项目风险分配及应对措施(1)风险类型主要风险说明后果风险策略分配建议应对措施残留风险一、融资风险筹资不足未能规定的时间内人,以约定的条件融到所需资金没有足够的资金。无法继续施工或完成施工风险自留虽然政府有权终止合同,但政府是该风险的最终承担者要求所有的标书有完整的文件证明有最低的资金投入,且53、容易实现的融资条件未完成融资交割追加融资项目成本超支,需要增加注册资本金以外的融资,否则项目因缺少资金而处于停顿状态未能融到所需资金,项目“烂尾”风险自留由社会资本方承担融资及计划中,加大备用股本资金和备用债务资金备用资金不足二、运营维护风险项目运营维护管理风险转移由社会资本方承担聘用有经验的运营维护商运行商的过失维护费用上涨风险转移由社会资本方承担固定总价运行维护合同要求调价原料、燃料供应风险转移由社会资本方承担长期原/燃材料供应协议供应商的过失通货膨胀风险风险分担双方协商合理分担收费与通货膨胀率挂钩调价不充分市场需求不足风险转移风险分担签订长期服务销售协议;出现竞争项目风险回避政府承诺不建54、第二设施违反有关承诺附件1项目风险分配及应对措施项目风险分配及应对措施(2)风险类型主要风险说明后果风险策略分配建议应对措施残留风险三、完工风险未获开发许可无法获得或以产出预期的不利条件获得项目开发相关的批准和许可延迟开工或延迟完工和成本增加风险分担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共同承担,除非社会资本方愿意独自承担该风险应尽早向规划部门咨询;商务规划应评估项目目标与规划目标联合;与规划部门举行研讨会,讨论开发许可的程序和条件蒙受损失土地可获得性无法获得或难以协商该土地的使用权工期延期和成本增加风险分担当所选择工地的土地属于政府所有时,由政府承担;当所选择工地的土地不属于政府时,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政府协助开发商55、征得土地征地费用不良地质条件达不到施工许可的要求重新勘测和工程延期风险转移尽量选择有丰富设计、勘察经验的施工队伍,或社会资本本身就是施工方开发商和承包商实地调查转移失败发现历史文物与考古和文化遗产的发现相关的成本和延期风险延期和费用增加风险回避如果政府选择场地,政府通常接受该风险;如果社会资本方选地,该风险分配给社会资本方调查相关登记,如果合适的话,进行询问和获得专家的建议补偿不足环境保护风险风险分担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共同承担购买保险和采取保护措施保险不足成本超出预算风险转移由社会资本方承担固定总价承包合同(EPC)项目变更工期超过计划风险转移由社会资本方承担固定工期承包合同(EPC)项目变更件56、1项目风险分配及应对措施项目风险分配及应对措施(3)风险类型主要风险说明后果风险策略分配建议应对措施残留风险三、完工风险施工质量问题风险转移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施工监理/质量保证金质量隐患施工技术风险风险转移由社会资本方承担采用成熟技术/加强设计审查技术落后可保不可抗力风险转移由社会资本方购买保险承担购买相关风险的保险保险不足其它不可抗力风险分担视情况双方协商合理分担事先制定协商解决程序协商困难承包商的过失风险自留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担保蒙受损失其它完工风险风险自留视情况双方协商合理分担不可预见费/计划留有余地蒙受损失四、政治风险全国普遍增税风险分担视情况双方协商合理分担直接/间接57、补偿机制补偿不足通用法律变更风险回避由社会资本方承担项目收归国有风险自留项目无偿没收风险转移政治风险保险/担保世行/多边机构参与保险不足影响有限政府政权不稳风险自留政治不可抗力风险自留附件2:项目收入及投资回收分析表见发送的EXCEL文件。附件3:项目全生命周期收入成本估算表见发送的EXCEL文件。40附件4:项目边界条件表项目边界条件表(1)类别序号项目要求权利义务边界1项目资产权属在经营期内归政府所有2社会资本承担的公共责任按项目的规划要求,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维修维护,为甲方提供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相关建筑及设施的日常维护服务,以及配套设备的设立和维护服务。3政府支付方式1、58、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政府不另行付费;2、其它以本项目争取的包括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财政补贴,视情况另行制订政策予以奖励。4风险分配结果项目建造、财务、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最低需求、政治、风险由政府承担,市场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由双方合理共同承担。交易条件边界1项目合同期限建设期 年+ 年运营维护期,以运营维护期结束时统一交付。2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1、项目公司为使用者提供丧葬配套服务取得的服务使用者支付的费用作为项目主要回报;2、其它以本项目争取的包括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财政补贴,视情况另行制订政策予以奖励。3收费定价调整本项目以项目建设投资+运营维护成本59、+合理利润为原则进行服务定价,原则上不调整,对于投资运营维护成本增加风险,根据合同约定承担后,同步调整服务定价。4产出说明 年的特许经营期预计收益 亿元,按年利率8%的贴现,该项目动态回收期为 年,净现金流量为 万元。5连接设施项目相关的电、气、管道等配套设施及连接街区的强弱电等履约保障边界1强制保险方案1、货物运输保险。 2、建筑工程一切险。 3、安装工程一切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施工机具综合保险。 6、雇主责任险。2投资竞争保函要求提交,金额为200万元3建设履约保函要求提交,金额为项目建设成本的10%(现金5%+银行5%)4运营维护保函要求提交,金额为项目运营维护成本的10%(现60、金5%+银行5%)5移交维修保函要求提交,金额为项目净资产的10%(现金5%+银行5%)附件4:项目边界条件表项目边界条件表(2)类别序号项目要求调整衔接边界1应急处置2临时接管(1)存在危及人身健康或安全、财产安全或环境安全的风险;(2)介入项目以解除或行使政府的法定责任; (3)发生紧急情况,且政府合理认为该紧急情况将会导致人员伤亡、严重财产损失或造成环境污染,并且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3提前终止由于PPP项目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甲方享有在特定情形下(如:PPP项目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已经不合适或者不再需要,或者会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单方面决定终止项目的权利61、4合同变更1、项目相关合同的转让:(1)项目公司在签署包括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运营维护服务合同等一系列重要合同时,项目公司应与相关合同方(如承包商或运营维护商)明确签署在项目移交时,同意项目公司将所涉合同转让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以确保可转让合同。(2)如果这些合同中包含尚未期满的相关担保,也应该根据政府的要求全部转让给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技术转让。项目公司应在移交时将项目运营和维护所需要的所有技术,全部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并确保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不会因使用这些技术而遭受任何侵权索赔。如果有关技术为第三方所有,项目公司应在与第三方签署技术授权合同时即与第三62、方明确约定,同意项目公司在项目移交时将技术授权合同转让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同时,如果这些技术的使用权在移交日前已期满,项目公司有义务协助政府取得这些技术的使用权。5合同展期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公司无法按期开始建设或运营维护的,可按情况对合同展期。120附件5: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并经批准采用PPP模式公开招标,项目授权主体为 ,项目实施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为。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邀请符合要求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2.1项目名称: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63、合开发建设PPP项目(PPP模式)采购2.2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花垣县 。2.3建设规模和内容:。2.4建设周期: 年2.5投资规模:总投资 万元。2.6项目运作方式:由授权与中选的社会资本签署合资协议,以股权投资形式共同注资成立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是本项目的合同主体,与施工方、运营维护方分别签署施工合同、运营维护合同等,承担项目投资、融资责任,以及向施工方、运营维护方支付工程建设费用、运营维护管理费用的义务。项目公司在特许期满后向政府指定机构移交项目。2.7合作期限和方式:本PPP项目合作期限为 年,其中建设期限 年,运营维护期 年。2.8投资回报:本项目付费方式采用使用者付费,社会资64、本预期投资收益率8%。2.9 资金来源:引入社会资本,投资、融资解决。2.10采购需求:本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3.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投标截至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至前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65、明原件。3.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1.4财务状况,提供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2 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3.2.1 申请人企业规模应满足以下要求:3.2.1.1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3.2.1.2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 亿元人民币;3.2.1.3 企业2013、2014年度年营业收入均超过 亿元人民币;3.2.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6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类似项目运营维护经验。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组成联合体的基本要求为:3.3.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3.3.2 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申请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继承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3.3.3 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在递交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4.2为花垣县范围内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367、.4.3申请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3.4.4申请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4.5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招标项目投标;3.4.7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与其存在其他利害关系; 3.4.7被责令停业的; 3.4.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4.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资68、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 2015 年 月 日至 2015 年 月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二部报名,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4.3 请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原始公章):(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该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附联合体协议书(报名时格式自拟,资格预审时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提供)69、;(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亦同时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亦同时提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若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亦同时提供);(5)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亦同时提供,且联合体至少有一方满足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3.2.1条全部要求)。(6)资质(格)证书(副本)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各方至少有一方提供且满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中3.2.2条要求70、)。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月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评审会。6.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7.发布预审公告的媒介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8.行政监督本项目接受 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监督电话: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附件6: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71、建设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受的委托,对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一、项目名称: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五、投标人要求:5.1 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应当具备提供下列材料:5.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投标截至前三个月依法缴纳72、税收、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至前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5.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5.1.4财务状况,提供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2 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5.2.1 申请人企业规模应满足以下要求:5.2.1.1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5.2.1.2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亿元73、人民币;5.2.1.3 企业2013、2014年度年营业收入均超过亿元人民币;5.2.2 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类似项目运营维护经验。5.2.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中国四大行(具体指: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授信总额不低于5亿元;5.3本项目接受社会资本与具备实力的金融机构组成联合体参与,组成联合体的基本要求为:5.3.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5.3.2 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申请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继承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74、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3.3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在递交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4.7 本项目不接受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中外合作企业参与。5.5 投标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本项目不接受未参与资格预审的其他投标申请人的投标。六、招标文件获取:6.1本项目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于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在(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七、投标规定:7.1投标截止:2015年 月 日9:30(北京时75、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7.2开标时间:2015年 月 日9:30(北京时间)。7.3开标地点:。八、投标保证金:8.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一百万元人民币。8.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账户名:开户行:账 号:8.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8.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九、项目说明及答疑会时间、地点:本项目于2015年 月 日9:00(北京时间)在召开采购前答疑会,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76、席。十、联系方式采 购 人: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联 系 人: 联系电话:附件7PPP合作实施计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责任分工备注1PPP结构设计、项目产出说明、初步实施方案金科财智2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局 金科财智3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价财政局 金科财智4PPP实施方案审批花垣县政府 花垣县人大5PPP社会资本采购相关材料准备并报批金科财智、招标代理机构6PPP资格预审公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科财智、招标代理机构7PPP社会资本预审入围确定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科财智、招标代理机构8PPP社会资本竞争性磋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科财智、招标代理机77、构9PPP采购结果公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10政府与社会资本签约住建局 中标单位11SPV公司注资及注册登记城乡建设开发公司 中标单位12项目实施全过程,PPP合作方案的培训、辅导、诊断、方案优化、绩效评价等运营期内金科财智附件8: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项目PPP合作协议 政府方:(甲方)社会资本方:(乙方)日期: 年 月 日PPP一、本协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法律法规要求制订的:1、民法通则、合同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等;2、湖南省市政公用78、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02272号)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等;3、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二、本协议主要用于采用PPP模式建设的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三、本协议作为花垣县城79、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项目PPP合作协议文件。四、本协议的所有附件由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目录目录56第一章引言59第二章定义及解释602.1术语定义601.2其它633.1项目范围64第四章前提条件674.1甲方声明674.2乙方声明674.3项目公司申明684.4. 不限制法定权利684.5 履约保证金694.6前提条件豁免694.7未满足前提条件的后果695.1融资限制70第六章项目用地716.l土地使用权取得716.2对使用土地的限制716.3土地使用的权利及限制71第七章项目建设737.1 项目设计738.1开始运营758.2运营期间的权利与80、义务768.3甲方对项目运营的监督和介入778.4公众监督788.5项目维护义务和责任788.6甲方对项目维护的监督和介入79第十章股权变更限制8210.1 股权变更的形式8210.2股权变更的限制82第十一章付费机制84第十二章政府承诺8412.1付费8412.2负责或协助获取项目相关土地权利8412.3提供相关连接设施8512.4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8512.5防止不必要的竞争性项目8512.6其他承诺85第十三章保险8513.1、保险义务8513.2保险种类86第十四章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8714.2守法义务8714.3法律变更的后果87第十五章不可抗力8815.1不可抗力的定义和种类8881、第十六章甲方的监督和介入8916.1甲方的监督权8916.2 甲方的介入权90第十七章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9117.1违约事件9117.2提前终止的事由9217.3终止后的处理机制93第十八章项目的移交9418.1移交范围9418.2移交的条件和标准9418.3移交程序9418.4转让9518.5风险转移96第十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9619.1适用法律9619.2争议解决96第二十章其它9620.1通知9621.2合同文字97第二十一章合同附件97第一章引言为了更好的完成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建设和运营,加强 管理,维护 企业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82、范的要求,甲、乙双方签署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项目PPP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甲、乙双方分别为:甲方:政府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注册登记号,法定代表人: ;乙方:社会资本方, (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 ,注册登记号,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本协议于年 月 日在中国湖南省泸溪县签署。特别说明:(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双方确认并承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2)甲方获得花垣县人民政府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二章定义及解释2.1术语定义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项目”指“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83、,总投资约 万元,PPP合作建设经营期 年。“本协议”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PPP合作协议,包括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含招标和投标文件)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并入本协议。“甲方”、“政府方”本协议的“甲方”既指“政府方”,是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作为PPP项目合同的一方签约主体,本合同的的“甲方”指“花垣县民政局”“中标人”、“乙方”、“社会资本方”本协议的“中标人”、“乙方”即指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是与甲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具体为“”“项目公司”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依法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专门负责“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84、PPP项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法律变更”指:1.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或2. 泸溪县人民政府以上的任何立法、行政机关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a.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或b.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的任何变化。“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谨慎运行惯例”指在中国的大部分 运营者为建设运营类似于本项目的项目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做法以及采用的国际惯例和方法。“开工日期”指按以下方式确定的日85、期:本协议生效且甲方在30天内将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用地移交给乙方。“商业试运营日”指本协议第7.2.4条款所确定之日期。“开始商业运营日”指本协议第7.3.3.2条款所确定之日期。“履约保证金”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第3.5条款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保证金。“批准”指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为项目进行融资、建设、拥有、运营、维护和/或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视为完成融资交割:(a) 已签署并向贷款人递交所有融资文件,包括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b) 乙方已经收到投标人须知和融资文件要求的乙方股东对乙方的86、股本出资。“融资完成”指乙方与贷款人签署并递交所需的有效融资文件(包括满足或放弃该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用以证明乙方为本项目获得举债融资所需的全部交易办理完毕,同时乙方应一并收到本协议和融资文件可能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融资文件”指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合同、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合同和其它文件,但不包括:1.与股权投资人的认购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生效日期”本协议20.5条款中约定的协议生效日期。“适用法律”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包87、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解释(“法律解释”);(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法规”);(四)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六)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出台的一些政策性文件,虽然并不属于立法法规定的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范畴,但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效力。“商业运营期”或“运营期”指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特88、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维护保函”指按照本协议第8.5条款向甲方提供的保函。“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违约利率”指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不可抗力”指具有第15.1条款所规定的含义。“补偿事件”指乙方依据第22.1按本协议有权获得补偿的任一事件。“运营年”指运营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第一个运营年应自正式开始商业日起算至次年与该正式商业运营日相同日历日的前一日结束,以后每个运营公历年度依此类推。最后一个运营年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满的最后一日结束。“运营89、季度”指运营期内任一个公历季度期间,但第一个季度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至当季度的最后一个日历日结束。最后一个运营季度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运营日”指运营期内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同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移交日”指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设施的其它日期。“政府部门”指(a)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任何立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它行政实体;(b)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任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最终竣工日”指根据第7.1条款颁发或视为颁发最终完工通知之日。其它1.2其它在本协议中: 90、“元”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一方”或“各方”应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本协议、或融资文件的各方均包括其它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 所指的日、星期、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和年,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日均应计入;若规定支付任何款项之日不是工作日,则应在该等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 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所指的协议是指有关的协议和协议附件,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指对该协议不时所作的补充或修改; 所指的“维护”应始终解释为包括修理和更新,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招标人认为协议草案有91、必要调整的以最新的书面调整意见为准; 本协议中提到的条款、附录和附件均为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 标题仅为方便使用。第三章项目的范围和期限3.1项目范围“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花垣县依托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现代物流业,打造大湘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相关政策,结合当地的城镇建设、产业特点和区位环境现状待现实情况而进行的涵盖城镇改造、基础设施及物流基地建设、旅游资源开发的综合性项目。旨在35年提升花垣县城镇化水平、加速发展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成以高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生态旅游、特色农业为经济发展重点的湘黔渝边区新型中小城市。开展花垣92、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主要内容如下:(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县电影院及大会堂等近2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进行改建提质以及两溪工程改造及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后可建近70万平方米的住宅区和10万平方米的商铺,建成一个集居住、休闲、娱乐、购物为一体的高档时尚的城市综合体,对提升花垣城市品位具有重要意义。2、“两供两治”专项建设:主要包括县城自来水管网改造、天然气站及管网建设、垃圾处理厂建设,物流园区工业污水厂建设及边城景区自来水及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升县城及重点城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环境状况,全面推进区域城镇化水平93、,为建设宜居的中小城市打下坚实基础。3、湘黔渝边区物流园建设:主要包括物流园综合服务中心以及配套设施,锰锌矿产品及高新材料交易物流区,农副产品交易区,农业产业园核心区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内44km路网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促进花垣乃至武陵山片区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完善物流配套设施,有效促进花垣优势产业的拓展和形成,提高农副产品贸易集约化程度,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4、边城景区生态旅游开发综合项目建设:以边城等景区为依托,整合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清水江沿河风光带、排碧“金钉子”地质公园、矿山遗址公园、现代农业园、苗族特色村寨,按照旅游发展规划,加快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94、施建设,将现有的自然、历史、人文景观进行融合,打造具苗族特色、边区优势的集旅游、休闲、观光、养生、度假等为一体的精品旅游区。(二)本项目总投资约 亿元,采用PPP模式建设。3.2 项目期限1、项目合作期限为 年(含建设期 年);2、在以下情况下,项目公司可以向政府提出,请求延长项目合作期限: 因甲方违约导致项目公司延误履行其义务; 因发生甲方应承担的风险导致项目公司延误履行其义务; 经双方同意且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由。3、项目期限结束: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或者项目提前终止,项目期限结束。第四章前提条件4.1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期:4.1.1 甲方已向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报告,本项目已获PPP模95、式审批。4.1.2 甲方已获花垣县人民政府授权管理本项目,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全部授权和所有批准,并可以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4.1.3 如果甲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4.1.4 甲、乙双方在花垣县依法成立的项目公司(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保证甲方投资项目公司的所有资金来源是合法的。4.2乙方声明4.2.1 乙方为在中国大陆正式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其它项目合同和融资文件的法人资格和权利;其已经取得了与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内部、外部的授权和许可96、,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条款和条件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其与第三方合同的条款、条件和承诺,也不会引致任何利益冲突;4.2.2 在任何中国法院、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不存在针对或影响乙方的、可能对其履行和完成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起诉或程序;4.2.3 乙方保证在取得合作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双方共同成立乙方控股的项目公司(法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并保证乙方投资项目公司的所有资金来源是合法的。4.2.4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乙方保证在以下声明中所述的内容和承诺均真实有效,并对乙方97、声明中失实和未能实现其承诺的部分内容承担赔偿责任。4.2.5 乙方已经为本协议的履行准备了足够的资金、人员、技术和设备等,从而确保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如乙方未能投入完成本项目建设的足够资金,从而导致影响工程建设的,则乙方应保证对项目追加投资。4.2.6 乙方就本条款项下的各项承诺、声明和保证不属实或存在错误,对甲方依本协议享有权利或乙方依本协议履行义务造成严重的实质性影响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本协议各附件也随之自动终止。4.2.7 乙方于项目公司设立时在任何法院、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不存在针对或影响项目公司的、可能对其履行和完成其在本协议中约定义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未决98、诉讼或仲裁;4.2.8 在合作协议期内,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甲、乙双方成立的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注册资本不会变动;4.2.9 乙方有能力以注册资本、项目融资或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履行项目协议,并保证用于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合法,乙方对该资金具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4.3项目公司申明4.3.1项目公司需完成融资交割,即项目公司已为项目建设融资的目的签署并向融资方提交所有融资文件,并且融资文件要求的就本项目获得资金的所有前提条件得到满足或被豁免时,项目方可实施;4.3.2 项目公司需在已根据项目合同中相关保险的规定购买保险,且保单已经生效,并向甲方提交了保单的复印件后,项目方可实施;4.99、3.3 项目公司需在根据项目合同中有关规定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他主要分包合同,并且向甲方提交了有关合同的复印件后,项目方可实施。4.4. 不限制法定权利本协议不限制甲方的法定权力,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对本协议项下业务进行监管。4.5 履约保证金4.5.1 乙方承诺于本协议签订后的7日内向甲方交纳100万元人民币(不计息)作为履行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4.5.2甲方将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分期无息返还乙方,具体返还时间为:本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60日内,甲方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既然保证的是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是否应当在乙方义务全100、部履行完毕才退还?)4.6前提条件豁免上述前提条件可以被豁免,但只有负责满足该前提条件的一方的相对方拥有该豁免权利。4.7未满足前提条件的后果4.7.1合同终止。如果双方约定的上述任一前提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满足,并且另一合同方也未同意豁免或延长期限,则该合同方有权终止项目合同。4.7.2合同终止的效力和后果。1.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将终止。如果由于未满足前提条件而导致合同终止,除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在合同终止后仍属有效的条款外,其他权利义务将终止。2.经济赔偿。如因合同一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满足其应当满足的前提条件而导致合同终止的,合同另一方有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其主张一定的经济赔偿。第五章项101、目融资5.1融资限制甲、乙双方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可以以本项目经营权对外进行融资;项目公司融资时须报甲方书面批注,如甲方发现项目公司有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制止。5.2 融资机构权利的限制项目公司在融资时应与融资单位在融资协议书订明下列事项:5.2.1 融资机构不得有以下行为(1) 阻止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无偿移交项目设施;(2) 未经甲方同意处分项目设施。5.2.2 融资机构对项目公司包括帐户在内的任何资产采取任何形式的限制或保全措施前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申请实施前书面通知甲方;5.2.3 对于项目公司在履行融资协议中的任何缺失或违约责任,均应告知甲方。5.2.102、4 项目公司对外进行融资时,甲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协助并提供相关文件。5.3 融资成本项目公司对外进行融资时,融资成本不能超过签约时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30%。5.4融资担保项目公司对外进行融资时的担保由乙方负责。第六章项目用地6.l土地使用权取得6.1.1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土地划拨或出让等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进入场地的道路使用权,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为项目公司提供临时用地。项目的用地预审手续和土地使用权证均由甲方办理,项目公司主要予以配合。6.1.2 土地使用权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征地补偿费用(具体可能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土地恢复103、平整费用以及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等,由项目公司按花垣县征地补偿标准承担支付.6.2对使用土地的限制6.2.1 除非事先书面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及项目公司不得将第6.1条项目土地用于项目之外的其它任何目的。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项目公司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抵押第6.1条款项下的土地使用权。6.2.2 乙方及项目公司应依本协议的约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善意使用及管理甲方交付的项目建设用地。如因乙方及项目公司违反适用法律、本协议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的要求使用土地给第三人造成损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6.3土地使用的权利及限制6.3.1项目公司有权在项目期限内独占性地使用特定土地进行以实施项目为目的104、的活动。6.3.2项目公司土地使用权的限制。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将该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该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除PPP项目合同中的限制外,项目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还要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约束,并且要遵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3.3 甲方的场地出入权。6.3.3.1在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出入项目设施场地: (1) 甲方在检查建设进度、监督项目公司履行PPP项目合同项下义务等情况下;且(2) 履行双方约定的合理通知义务后;且 (3) 需要遵守一般的安全保卫规定,并不得影响项目的正常建设和运营。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甲方及其他政府部门为依法行105、使其行政监管职权而采取的行政措施不受上述合同条款的限制。第七章项目建设7.1 项目设计7.1.1 设计范围: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初始设计)、扩初设计(或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或施工设计)四个阶段。7.1.2 设计分工:(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由甲方负责;(2)项目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或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由项目公司负责;7.1.3项目设计要求:详见经甲方审查同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产出说明,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编制或项目公司编制并经甲方审查同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产出说明;(2)双方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和规范;(3)项目所在地区和行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106、4)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建筑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7.1.4设计的审查:(1)甲方有权审查由项目公司制作的任何设计文件(特别是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公司有义务将上述文件提交甲方审查。(2)甲方应当在约定期限内审查设计文件。如果设计文件中存在任何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甲方可以要求项目公司对不符合合同的部分进行修正,有关修正的风险、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如果甲方在上述约定期限内未提出审查意见,约定审查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即可实施项目设计方案并开始项目建设。(3)如项目公司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存在异议,可以提交争议解决程序处理。甲方的上述审查不能减轻或免除项目公司依法履行107、相关设计审批程序的义务。7.1.5项目设计责任。项目公司对其所作出的设计承担全部责任。该责任不因该设计已由项目公司分包给其他设计单位或已经甲方审查而被豁免或解除。7.2 项目建设7.2.1项目建设要求7.2.1.1.建设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应当依照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并且严格遵守建筑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地方及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项目建设所依据的相关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通常会作为PPP项目合同的附件,包括:(1)设计标准,包括设计生产能力或服务能力、使用年限、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等;(2)施工标准,包括施工用料、设备、工序等;(3)验收标准,包括验收程序、验收108、方法、验收标准;(4)安全生产要求;(5)环境保护要求;等等。7.2.1.2建设时间要求。项目建设期 年,即 2016 年月日至 20 年月日。具体详见附件项目的建设工期及进度安排表。7.2.2项目建设责任项目公司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的建设并开始运营,该责任不因项目建设已部分或全部由项目公司分包给施工单位或承包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7.2.3 甲方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和介入。为了能够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开始运营并满足合同约定的全部要求,甲方对项目建设进行以下必要的监督或介入:(1)定期获取有关项目计划和进度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2)在不影响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场检109、查和测试;(3)对建设承包商的选择进行有限的监控(例如设定资质要求等);(4)在特定情形下,介入项目的建设工作等。第八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8.1开始运营8.1.1开始运营的条件。1.一般条件。当项目达到以下条件时,可以开始交付运营:(1)项目的建设已经基本完工(除一些不影响运营的部分)并且已经达到满足项目目的的水平;(2)已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计划完成项目试运营;(3)项目运营所需的审批手续已经完成(包括项目相关的备案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4)其他需要满足项目开始运营条件的测试和要求已经完成或具备。2.具体安排。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完工后,申请试运营1个月,在试运营期满时、验收合格,正式认定为110、开始运营。8.1.2因项目公司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开始运营的后果。如果项目公司因自身原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始运营,将可能承担如下后果:1.无法按时获得付费,实际运营期缩短。2.按延期交付天数* 0.01 %*(工程总造价)元天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3.项目终止。如果项目公司延误开始运营日超过一定的期限(规定180日),甲方有权依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主张提前终止该项目。4.履约担保。如果项目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运营项目,甲方可以依据双方约定的履约担保机制获得一定的赔偿。8.1.3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开始运营的后果。包括甲方违约以及在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由甲方承担的风险,例如政治不可抗111、力等,甲方应根据情况按以下情况处理:1.延长工期和赔偿费用。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公司无法按期开始运营的,项目公司有权主张延迟开始运营日并向甲方索赔额外费用。2.视为已开始运营。如超过延迟开始运营日 365天之外,规定“视为已开始运营”,即政府应从原先约定的开始运营日起向项目公司付费。8.1.4因中性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开始运营的后果。指因不可抗力及其他双方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因导致甲方或项目公司不能按期开始运营的,受到该中性原因影响的一方或双方均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例如违约金、赔偿等),也可以根据该中性原因的影响期间申请延迟开始运营日。8.2运营期间的权利与义务8.2.1项目运营的内容。负责运营112、维护和更新殡仪馆及公墓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墓区的巡视、检查、清淤、保洁、日常维修、年度维修、抢修、抢险等;以及殡仪馆整体经营管理。8.2.2项目运营的标准和要求。在PPP项目的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运营,具体详见附件营运手册。运营手册须载明生产运营、日常维护以及设备检修的内容、程序和频率等,并在开始运营之前报送甲方审查。运营手册以及具体运营标准作为PPP项目合同的附件。8.2.3运营责任划分。项目的运营由项目公司负责,甲方予以配合与协助。8.2.4暂停服务。包括两类:1.计划内的暂停服务。对项目设施进行定期的重大维护或者修复,项目公司应在报送运营维护计113、划时提前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在暂停服务开始之前给予书面答复或批准,项目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将暂停服务的影响降到最低。发生计划内的暂停服务,项目公司不承担不履约的违约责任。2.计划外的暂停服务。若发生突发的计划外暂停服务,项目公司应立即通知甲方,解释其原因,尽最大可能降低暂停服务的影响并尽快恢复正常服务。对于计划外的暂停服务,责任的划分按照一般的风险分担原则处理,即:(1)如因项目公司原因造成,由项目公司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责任,项目公司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并申请延展项目期限;(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双方共同分担该风险,均不承担对对方的任何违约责任114、。8.3甲方对项目运营的监督和介入甲方对于项目运营享有以下监督和介入权:1.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入场检查;2.定期获得有关项目运营情况的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例如运营维护计划、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事故报告等);3.审阅项目公司拟定的运营方案并提出意见;4.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和后评价;5.在特定情形下,介入项目的运营工作等等。8.4公众监督为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公司应依法公开披露项目产出标准、运营绩效等相关信息(除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如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8.5项目维护义务和责任8.5.1项目维护责任。项目公司负责根据合同约定及维护方案和手115、册的要求对项目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理,该责任不因项目公司将部分或全部维护事务分包给其他运营维护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8.5.2维护方案和手册。8.5.2.1维护方案。项目公司在合同生效后、开始运营日之前编制项目维护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有权对该方案提出意见。在双方共同确定维护方案后,项目公司作出重大变更,均须提交甲方。维护方案中应对项目运营期间计划内的维护、修理和更换的时间以及费用以及上述维护、修理和更换可能对项目运营产生的影响等内容进行说明,项目维护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8.5.2.2维护手册。除维护方案外,项目公司还需要编制详细的维护手册,进一步明确日常维护和设备检修的内容、程序及频率等,项目116、维护手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8.5.3计划外的维护。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进行维护方案之外的维护或修复工作,项目公司应立即通知甲方,解释其原因,并尽最大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对于计划外的维护事项,责任的划分与计划外暂停服务基本一致,即:1.如因项目公司原因造成,由项目公司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责任,项目公司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并申请延展项目期限;3.如因不可抗力及其他双方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因造成,双方共同分担该风险,均不承担对对方的任何违约责任。8.6甲方对项目维护的监督和介入甲方对项目维护的监督和介入权主要包括:在117、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营和维护的情形下入场检查;定期获得有关项目维护情况的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审阅项目公司拟定的维护方案并提供意见;在特定情形下,介入项目的维护工作等等。暂停服务基本一致,即:1.如因项目公司原因造成,由项目公司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责任,项目公司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并申请延展项目期限;3.如因不可抗力及其他双方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因造成,双方共同分担该风险,均不承担对对方的任何违约责任。第九章履约担保9.1 履约担保的含义和方式。为了确保项目公司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甲方要求乙方就其履约义务提供一定的担保。约担保的方式包括履约保118、证金、履约保函9.2 建设期的履约保函。9.2.1建设期履约保函用于担保项目公司在建设期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并且能够按时完工,有效期从项目合同全部生效之日起到建设期结束;9.2.2金额:按工程建设投资额的10%计算,即人民币元(¥)为建设期结束后七日内无息归还。9.2.3形式:50%即人民币元以现金形式, 50%即人民币元以银行保函形式。9.2.4支付时间: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9.3运营维护期的履约保函9.3.1运营维护期的履约保函,主要用以担保项目公司在运营维护期内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履行运营维护义务。该保函的有效期自建设期结束直到项目期限终止。9.3.2金额:按工程建设投119、资额的计算,即人民币元(¥)为建设期结束后七日内无息归还。9.3.3形式:50%即人民币元以现金形式, 50%即人民币元以银行保函形式。9.3.4支付时间:于运营维护期开始之日前日内支付。9.4移交维护保函9.4.1移交维修保函提交时点一般在期满终止日12个月之前,担保至期满移交后12 个月届满为止9.4.2金额:按工程建设投资额的计算,即人民币元(¥)为建设期结束后七日内无息归还。9.4.3形式:50%即人民币元以现金形式, 50%即人民币元以银行保函形式。9.4.4支付时间:于移交之日前日内支付。9.5 投标保函9.5.1投标保函,主要用以担保社会资本在投标时履行职责和义务。该保函的有效期120、自投标结束终止。9.4.2金额:人民币元(¥),投标结束后七日内无息归还。9.4.3形式: 现金形式。9.4.4支付时间:于投票之日前日内支付。第十章股权变更限制10.1 股权变更的形式10.1.1直接或间接转让股权。将项目公司及其各层级母公司的股权变更均纳入股权变更的限制范围,但对于母公司股权变更的限制,一般仅限于可能导致母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情形。10.1.2并购、增发等其他方式导致的股权变更。包括以收购其他公司股权或者增发新股等其他方式导致或可能导致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或母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的情形10.1.3股份相关权益的变更。广义上的股权变更,除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股份的持有权变更以外,还121、包括股份上附着的其他相关权益的变更,例如表决权等。此外,一些特殊债权,如股东借款、可转换公司债等,如果也带有一定的表决权或者将来可转换成股权,则也可能被纳入“股权变更”的限制范围。(四) 兜底规定。即“其他任何可能导致股权变更的事项”。10.2股权变更的限制10.2.1锁定期。10.2.1.1锁定期的含义。锁定期,是指限制社会资本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的期间。规定:在一定期间内,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及其母公司不得发生上文定义的任何股权变更的情形。10.2.1.2锁定期的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项目开始运营日后的8年内10.2.1.3例外情形在锁定期内,如果发生以下特殊的情形,可以122、允许发生股权变更:(1)项目贷款人为履行本项目融资项下的担保而涉及的股权结构变更;(2)将项目公司及其母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的关联公司;(3)甲方转让其在项目公司股权的不受上述股权变更限制。10.2.2其他限制。(1)如同意乙方股权转让,受让方须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及资格,并继承转让方相应的权利义务;(2)其它规定。10.2.3违反股权变更限制的后果。一旦发生违反股权变更限制的情形,将直接认定为项目公司的违约行为,情节严重的,甲方将有权因该违约而提前终止项目合同。第十一章付费机制11.1付费形式本项目主要实行使用者付费的付费机制:11.1.1使用者付费(基础)。11.1.1.1标准:花垣县正式许123、以SPV公司特许经营权,允许其自行经营管理,获得投资费用11.1.1.2考核指标11.1.1.3时间:自项目开始运营后每年度终了后30日内支付上年度费用;11.1.2 政府付费(奖励)其它以本项目争取的包括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财政补贴,视情况另行制订政策奖励。第十二章政府承诺12.1付费12.1.1自合同生效日起,至项目开始运营日后的 年内,按绩效考核情况授予特许经营权。12.1.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考核标准付费。12.2负责或协助获取项目相关土地权利承诺提供项目有关土地的使用权或者为项目公司取得相关土地权利提供必要的协助。12.3提供相关连接设施按照一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项目建设的连接设施124、。12.4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项目具体情况,协助项目公司获得有关的政府审批12.5防止不必要的竞争性项目在至项目开始运营日后的8年内,泸溪县不会修建另一个具有竞争性的项目12.6其他承诺其它需要政府给出的承诺。第十三章保险13.1、保险义务13.1.1购买和维持保险义务,包括:a.在整个PPP项目合作期限内,购买并维持项目合同约定的保险,确保其有效且达到合同约定的最低保险金额;b.督促保险人或保险人的代理人在投保或续保后尽快向政府提供保险凭证,以证明项目公司已按合同规定取得保单并支付保费;c.如果项目公司没有购买或维持合同约定的某项保险,则政府可以投保该项保险,并从履约125、保函项下扣抵其所支付的保费或要求项目公司偿还该项保费;d.向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提供完整、真实的项目可披露信息;e.在任何时候不得作出或允许任何其他人作出任何可能导致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可撤销、中止或受损害的行为;f.当发生任何可能影响保险或其项下的任何权利主张的情况或事件时,项目公司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g.尽一切合理努力协助政府或其他被保险人及时就保险提出索赔或理赔等等。13.1.2保单要求。甲方要求保单满足以下要求:1.项目公司应当以甲方及甲方指定的机构作为被保险人进行投保;2.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甲方行使一些关键性权利,比如代位权、抵扣权以及多家保险公司共同分摊保险赔偿的权利等等。3.在取消保126、单、不续展保单或对保单做重大修改等事项发生时提前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13.1.3保险条款变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保险合同的重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范围、责任限制以及免赔范围等等)做出实质性变更。13.2保险种类甲方要求的保险险种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运输保险。2、建筑工程一切险。3、安装工程一切险。4、第三者责任险。5、施工机具综合保险。6、雇主责任险。7、资产财产险第十四章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14.1“法律”和“法律变更”的定义具体详见合同定义14.2守法义务规定甲、乙双方及项目公司在实施PPP项目的过程中应义务遵守上述广义“法律”的规定。14.3法律变更的后果14.3.1甲方可控的法律变127、更的后果。对于此类法律变更,可认定为甲方可控的法律变更,具体后果可能包括:1.在建设期间,如果因发生甲方可控的法律变更导致项目发生额外费用或工期延误,项目公司有权向甲方索赔额外费用或要求延长工期(如果是采用政府付费机制的项目,还可以要求认定“视为已开始运营”);2.在运营期间,如果因发生甲方可控的法律变更导致项目公司运营成本费用增加,项目公司有权向甲方索赔额外费用或申请延长项目合作期限;3.如果因发生甲方可控的法律变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构成“政府违约事件”,项目公司可以通过违约条款及提前终止机制等进行救济。14.3.2甲方不可控的法律变更的后果。对于超出甲方可控范围的法律变更,如由国家或128、上级政府统一颁行的法律等,应视为不可抗力,按照不可抗力的机制进行处理。第十五章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定义和种类15.1.1定义: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一方无法预见、控制、且经合理努力仍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现象;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以及双方不能合理预见和控制的任何其他情形。15.1.2分类。1.政治不可抗力。政治不可抗力事件通常包括非因签约甲方原因导致的、且不在其控制下的征收征用、法律变更(即“政府不可控的法律变更”)、未获审批等政府行为引起的不可抗力事件。政治不可抗力事件为甲方应承担129、的风险,甲方应承担如下法律后果:(1)发生政治不可抗力事件,项目公司有权要求延长工期、获得额外补偿或延长项目合作期限;(2)如因政治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项目提前终止,项目公司还可获得比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更多的回购补偿,甚至可能包括利润损失。2.自然不可抗力。主要是指台风、冰雹、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有时也可包括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疫情等社会异常事件。这类不可抗力则通常按照一般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处理。(1)免于履行。发生不可抗力并导致一方完全或部分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在合同项下的相应义务。(2)延长期限。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在130、建设期或运营期,则项目公司有权根据该不可抗力的影响期间申请延长建设期或运营期。(3)免除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或双方另外约定的期间),受影响方无需为其中止履约或履约延误承担违约责任。(4)费用补偿。对于不可抗力发生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原则上由各方自行承担,政府不会给予项目公司额外的费用补偿。 (5)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持续超过12个月,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第十六章甲方的监督和介入16.1甲方的监督权甲方监督权包括:1、项目实施期间的知情权。(1)建设期审阅项目计划和进度报告。(2)运营维护期审阅运营维护手册和有关项目运营情况的报告。2、进场检查和测试。在特定情形和一定限131、制条件下,甲方有权进入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和测试。甲方行使进场检查和测试权不得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并且受制于一些特定的条件,例如:需要遵守一般的安全保卫规定,并且不得影响项目的正常建设和运营;履行双方约定的合理通知义务后才可入场;仅在检查建设进度、监督项目公司履约情况等特定目的下才有权进入场地等等。3、对承包商和分包商选择的监控。(1)对建设承包商或运营维护分包商的资质要求(具体以审阅的招标书为准);(2)事先知情权。要求项目公司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运营维护合同前事先报告甲方,由甲方在规定的期限(7个工作日)内确认该承包商或分包商是否符合资质要求;如果在规定期限内,甲方没有予以正式答复,则视为同意132、项目公司所选择的承包商或分包商。3、参股项目公司。有关甲方股东的权利义务详见项目公司的股东协议。16.2 甲方的介入权16.2.1项目公司未违约情形下的介入:1、项目公司未违约情况下甲入介入的情形:(1)、存在危及人身健康或安全、财产安全或环境安全的风险;(2)、介入项目以解除或行使政府的法定责任;(3)、发生紧急情况,且政府合理认为该紧急情况将会导致人员伤亡、严重财产损失或造成环境污染,并且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如果发生上述情形,甲方可以选择介入项目的实施,但甲方在介入项目之前必须按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通知程序提前通知项目公司,并且应当遵守合同中关于行使介入权的要求。2、甲方介入的法律后果133、。(1)、在甲方介入的范围内,如果项目公司的任何义务或工作无法履行,这些义务或工作将被豁免;(2)、在甲方介入的期间内,如果是采用政府付费机制的项目,政府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或其他费用,不论项目公司是否提供有关的服务或是否正常运营;(3)、因甲方介入引发的所有额外费用均由政府承担。16.2.2项目公司违约情形下的介入:如果甲方在行使监督权时发现项目公司违约,甲方认为有可能需要介入的,通常应在介入前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书面通知项目公司并给予其一定期限自行补救;如果项目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仍无法补救,甲方才有权行使其介入权。甲方在项目公司违约情形下介入的法律后果如下:1.甲方或甲方指定134、第三人将代项目公司履行其违约所涉及的部分义务;2.在项目公司为上述代为履行事项提供必要协助的前提下,在甲方介入的期间内,如果是采用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的项目,甲方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就不受违约影响部分的服务或产品支付费用或提供补助;3.任何因甲方介入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该部分费用可从政府付费中扣减或者由项目公司另行支付;4.如果甲方的介入仍然无法补救项目公司的违约,甲方仍有权根据提前终止机制终止项目合同。第十七章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17.1违约事件17.1基本规定1、在PPP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事件,未违约的合同相对方应及时通知违约方,并要求违约方在限期内进行135、补救,如违约方在该限期内仍无法补救的,则合同相对方有权终止PPP项目合同。2、如果政府、融资方和项目公司三方签署了直接介入协议的情形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且在限期内无法补救时,允许融资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补救。17.2甲方违约事件:1.未按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付费或提供补助达到一定期限或金额的; 2.违反合同约定转让PPP项目合同项下义务; 3.发生甲方可控的对项目设施或项目公司股份的征收或征用的(是指因甲方导致的或在甲方控制下的征收或征用,如非因甲方原因且不在甲方控制下的征收征用,则可以视为政治不可抗力); 4.发生甲方可控的法律变更导致PPP项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5.其他违反PPP项136、目合同项下义务,并导致项目公司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17.3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公司破产或资不抵债的; 2.项目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实现约定的建设进度或项目完工、或开始运营,且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 3.项目公司未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提供产品或服务,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项目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股权变更限制的; 5.未按合同约定为PPP项目或相关资产购买保险的。17.2提前终止的事由17.2.1、导致项目提前终止的事由包括:1.甲方违约事件发生甲方违约事件,甲方在一定期限内未能补救的,项目公司可根据合同约定主张终止PPP项目合同;2.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项目公司违约事件,137、项目公司和融资方或融资方指定的第三方均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该违约进行补救的,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主张终止PPP项目合同;3.甲方选择终止甲方在项目期限内任意时间可主张终止PPP项目合同;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或累计达到一定期限,任何一方可主张终止PPP项目合同。17.2.2甲方选择终止。由于PPP项目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甲方享有在特定情形下(如:PPP项目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已经不合适或者不再需要,或者会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单方面决定终止项目的权利。17.3终止后的处理机制17.3.1回购义务。在项目终止的情形下,政府对本项目进行回购。17.3.2回138、购补偿。根据项目终止事由的不同,项目终止后的回购补偿范围也不相同,在具体项目中,双方应对补偿的金额进行合理的评估:1.甲方违约事件、政治不可抗力以及甲方选择终止对于因甲方违约事件、政治不可抗力以及甲方选择终止所导致的项目合同终止,按确保项目公司不会因项目提前终止而受损或获得额外利益(即项目公司获得的补偿等于假设该PPP项目按原计划继续实施的情形下项目公司能够获得的经济收益)。补偿的范围一般包括:(1)项目公司尚未偿还的所有贷款(其中可能包括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逾期偿还的利息及罚息、提前还贷的违约金等);(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终止之前投资项目的资金总和(需进行审计);(3)因项目提前终止所产生139、的第三方费用或其他费用(例如支付承包商的违约金、雇员的补偿金等);(4)项目公司的利润损失。2.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对于因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导致的项目合同终止,政府按照市场价值方法,即按照项目终止时合同的市场价值(即再进行项目采购的市场价值)计算补偿金额。3.自然不可抗力。由于自然不可抗力属于双方均无过错的事件,因此对于自然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一般的原则是由双方共同分摊风险:(1)补偿范围一般会包括未偿还融资方的贷款、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终止前投入项目的资金以及欠付承包商的款项;(2)补偿一般会扣除保险理赔金额,且不包括预期利润损失。17.3.3补偿的支付。根据情况采取一次性支付或分期付款,具体另行协140、商。第十八章项目的移交18.1移交范围包括:(一)项目设施;(二)项目土地使用权及项目用地相关的其他权利;(三)与项目设施相关的设备、机器、装臵、零部件、备品备件以及其他动产;(四)项目实施相关人员;(五)运营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技术和技术信息;(六)与项目设施有关的手册、图纸、文件和资料(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七)移交项目所需的其他文件。18.2移交的条件和标准包括以下两类条件和标准:(一)权利方面的条件和标准:项目设施、土地及所涉及的任何资产不存在权利瑕疵,其上未设置任何担保及其他第三人的权利。但在提前终止导致移交的情形下,如移交时尚有未清偿的项目贷款,就该未清偿贷款所设置的担保除外。(141、二)技术方面的条件和标准:项目设施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并处于良好的运营状况(在不再维修情况下,项目可以正常运营5年)等。18.3移交程序18.3.1评估和测试。在PPP项目移交前,由甲方委托的独立专家或者由甲方和项目公司共同组成的移交工作组对项目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并对项目状况能否达到合同约定的移交条件和标准进行测试。经评估和测试,项目状况不符合约定的移交条件和标准的,甲方有权提取移交维修保函,并要求项目公司对项目设施进行相应的恢复性修理、更新重臵,以确保项目在移交时满足约定要求。18.3.2移交手续办理。移交相关的资产过户和合同转让等手续由项目公司负责。18.3.3移交费用142、(含税费)承担。1、由项目公司承担移交手续的相关费用;2.如果因为一方违约事件导致项目终止而需要提前移交,由违约方来承担移交费用。18.4转让18.4.1 项目相关合同的转让。1、项目公司在签署包括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以及租赁合同等一系列重要合同时,项目公司应与相关合同方(如承包商或运营商)明确签署在项目移交时,同意项目公司将所涉合同转让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以确保可转让合同。2、如果这些合同中包含尚未期满的相关担保,也应该根据政府的要求全部转让给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18.4.2 技术转让。项目公司应在移交时将143、项目运营和维护所需要的所有技术,全部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并确保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不会因使用这些技术而遭受任何侵权索赔。如果有关技术为第三方所有,项目公司应在与第三方签署技术授权合同时即与第三方明确约定,同意项目公司在项目移交时将技术授权合同转让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同时,如果这些技术的使用权在移交日前已期满,项目公司有义务协助政府取得这些技术的使用权。18.5风险转移在移交日前,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该损失或损坏是由甲方的过错或违约所致;在移交日及其后,由政府承担项目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第十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9.1适144、用法律适用我国法律并按照我国法律进行解释。19.2争议解决如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3争议期间的合同履行在发生争议期间,各方对于合同无争议部分应当继续履行,除法律规定或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发生争议为由,停止项目运营。第二十章其它20.1通知本协议项下的通知,通过专人递交、快递、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按下述地址送至或发至对方:甲方:地址:邮编:收件人:传真:乙方:地址:邮编:收件人:传真:一方的收件人地址、电传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若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下述情况应视为已送达:(1)如用信件进行任何通讯,在由专人递交、快递或邮145、寄方式(挂号、要求回执)发送至上述地址时;和(2)如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在准确发送至上述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时。21.2合同文字本协议以中文订立,正本一式捌份,甲、乙两方各持肆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双方愿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第二十一章合同附件21.1本合同附件如下: 授权文件; 各方内部决议件; 股东承诺函; 用地四至图; 特许经营合同; 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 运营手册; 维护方案和维护手册; 资产维护服务协议; 融资方案; 保险方案; 运营记录报表; 项目资产维护方案; 付费申请表/形式发票; 进、出水水质监测项目、方法和周期; 技术方案; 工程进度计划表; 走线规划146、图; 移交方案等。21.2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页)甲方(签章):授权代表:签订日期: 乙方(签章):授权代表:签订日期:附件9:股东协议甲方(政府方):乙方(社会资本方):二一五年月第一章合同签署方第一条 本协议的各方如下:1、甲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登记号:法定代表人:2、乙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登记号:法定代表人:第二章公司的成立第二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公司。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为了更好的完成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建设运营,加强城市旅游行业管理,维护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灵活运用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依靠各方147、在资金、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在提高社会效益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使各方获得合理经济利益,为地方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基础设施维护等咨询、设计、建设、设备供应、安装、运营与维护;广告。第五条 各方同意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第六条 公司登记地址:第七条 公司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比例第四章保证和承诺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及承诺如下:1、甲方已从其股东会、董事会、及主管的监管部门就以下事项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和同意:(1)申报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并获148、审批;(2)成立公司;(3)向公司及时出资;(4)甲方具有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所需的法律权利、授权及资源。第九条 乙方向甲方保证及承诺如下:1、乙方已从其股东会、董事会就以下事项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和同意:(1)成立公司;(2)向公司及时出资;(3)乙方具有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所需的法律权利、授权及资源。第五章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第十条 乙方负责办理成立合资公司所需要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审批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和取得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甲方有义务协助办理合资公司成立的相关手续。第十一条 严格履行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第十二条 保证其向合资公司委派的人员遵149、守本合同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其职责;第十三条 处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第六章董事会第十四条 合资公司首次股东会确定公司董事会成立相关事宜。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人员名,乙方人员名。第十六条 亲自或以代表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每名董事(包括董事长)就提交会议审议的任何事项拥有一票投票权。第十七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书面授权其他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甲方指定一名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由方指定人员担任。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以下规定召开:1、董事会首次会议应在成立日后1个月内举行。此后,董事会每年最少举行一次会议。董事会150、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2、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15天发出召集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无法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任何董事应书面委托(载明委托权限)其他人士代表其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董事无故不按约定时间参加董事会会议,应视为已出席该董事会会议;但在计算投票结果时,仅应计算亲自出席或者已经委托代表出席的董事的投票。3、董事会可不召开会议,而通过由所有董事签署书面决议作出决定。该书面决议应与151、为作出该等决议所正式召开、组成及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作出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且该决议应在最后一名董事签署之日生效。董事履行其董事职责时发生的差旅费由合资公司负担。与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第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董事会会议各项文件,并对董事会会议做出完整和准确的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草稿应在会议结束次日由董事会秘书发至所有董事。如任何董事希望修改记录内容,应在收到记录草稿当日将修改意见书面提交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结束后三日内将会议记录定稿(一式三份)发至全体董事,董事应在收到后二日内签署并交回合资公司。甲、乙双方和合资公司各保存会议记录一份。第二十152、条 为保证合资公司的运营效率,董事会应遵照适用法律和财务规定制定内部分级控制和财务授权授信审批制度。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一条 公司采用以下管理机构:合资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包括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各部门的具体业务,对总经理负责。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有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十日前向董事长建议并提交其认为应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的会议议题,由董事长决定是否采纳。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与总经理等的聘用合同,由董事长代表合资公司签订。153、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实体的职务,不得参与其他公司对合资公司的商业竞争。对高级管理人员未经批准的兼职行为,董事会将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辞去兼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辞去兼职的,董事会将解聘其公司职务。如确有事实证明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第八章监事会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为公司的监察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监察权力。第二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的法定人数应为3名,其中甲方指定人员名,乙方指定人员名。监事会会议仅在亲身或通过委托人参与会议的所有监154、事达到法定人数时方可有效举行。第二十九条 监事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第三十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时,应将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同时送达监事,以便其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一致通过。第三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第九章股东会第三十五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议为公司权力机关,行使公司法所规定的职权。合资公司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为合资公司股东会成155、立之日。股东会应在成立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于合资公司的所在地召开首次会议。首次股东会会议由甲方召集并主持。在首次会议上,股东会应当确定合资公司董事人选、监事人选及其报报酬事项。第三十六条 各方均有义务委派代表出席股东会会议。第三十七条 如股东会会议对相关事项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表应在该等股东会会议结束后十日内进行磋商,以促使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如各方代表不能在前述期限内进行磋商,或磋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在各方代表磋商结束后三十日内股东会仍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则适用本协议第22条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的股东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156、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董事或监事提议、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临时会议的召开建议一经提出,董事会应向每一方发出不少于15日的提前书面通知后,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召开股东临时会议。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甲方不得违背协议要求干预公司经营管理,但在公司的重大决定有一票否决权。(此处建议增加小股东一票否决的事项)第十章税务、财务、审计及利润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157、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四十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制,即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记账凭证、账册、报表用中文书写。第四十二条 合资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四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第四十五条 公司应向股东会提交经过审计的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第四十六条 公司应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年度审计。进行年度审计的费用应记为公司日常经营开支的一部分。第十一章公司的经营期限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至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158、开发建设项目合作协议止)。第四十八条 如发生下列情况,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要求终止本合同,通知发出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促使股东会做出终止本合同的决议:l 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或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并且违约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未纠正该违约行为;l 甲方无力偿付债务或进入破产还债程序,或在非正常经营的情形下被指定接收人,或停止营业;l 另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在合资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或对该权益设置担保权益;l 合资公司全部资产或重要资产被政府机构依法征收、征用;l 因不可抗力事件所产生的情况或后果已严重妨碍合资公司的正常运营,并且双方未能在不可抗力事件发159、生后三个月内找到恰当的解决办法;l 中国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任何可终止本合同的原因。第十二章本协议修改第四十九条 对本协议或其任何附表的任何修改须经各方签署关于此等修改的书面协议方可生效。如需经审批机构批准,则经批准后方为有效。第十三章公司解散第五十条 经股东会一致通过,公司可依照适用法律和本协议及公司章程规定解散。第十四章股权转让第五十一条 项目运营期之日起年内,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公司股权。项目运营期之日起年后,甲、乙双方有权按以下条款约定转让股权。第五十二条 一方将其在合资公司中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转让方应向合资公司退回并注销出资证明书,合资公司应发给受让方新的出资证明书。第五十三条 160、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任何增加或减少或任何一方转让其在合资公司中的股权完成后,合资公司应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五十四条 甲方向其他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时,需符合花垣县城乡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中有关项目公司股权变更的规定。第五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但根据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定,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的,需在获得相关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第十五章违约责任第五十六条 如因一方的原因致使全部或部分的本协议不能被履行,该一方应承担责任。如果各方均违反本协议,每一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各自的责任。第五十七条 任何一方应负责赔偿在合资公161、司设立过程中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第五十八条 任何一方应有权获得因对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第五十九条 该项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第六十条 如果一方证明其违约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受损害方承担风险的任何其它事件造成的,则该方对其未能履行义务不承担责任。第六十一条 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可能会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如果一方未能采取此类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受损害的一方应有权从另一方获得意欲减轻和减少损162、失而发生的任何费用。第六十二条 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损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产生于应由受损害方承担风险的另一事件,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第六十三条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应对由于或根据本合同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负责,无论其是否基于合同、侵权行为或其他原因,除非该方行为构成故意严重不当行为。第十六章不可抗力第六十四条 如果因地震、台风、洪水、海啸、闪电、火灾、罢工、战争、暴动、核爆炸或不在各方控制范围内且不可预见(或如能预见但不能避免)的任何其他事件(以上每一事件称为“不可抗力事件”),直接致使163、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受到严重影响或被严重削弱,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有关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情和证明文件(若由甲方提供,须经有关的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向另一方解释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全部或部分本协议的原因。第六十五条 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提供当地公证机构或其他有权机构就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和持续出具的证明。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第六十六条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的履行应暂停,且各方应(根据该不可抗力事件164、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通过协商及透过相互协定,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或豁免各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第六十七条 任何一方不得仅以不可抗力事件为原因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第六十八条 任何一方不应为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各方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第十七章管辖法律第六十九条 本协议的订立及其有效性、解释及履行以及由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中国法律未规定的事项应适用国际惯例。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第七十条 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或其实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异议或索赔应先通过各方友好协商解决。第七十一条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双方均可向甲165、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十二条 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章程项下所有无争议的且双方能够履行的规定。第十九章其它第七十三条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十四条 每一方应视由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无论属书面或口头的,技术性或商业性的)为机密。除非经该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或因适用法律、任何国际证劵交易所的条例或公认的程序惯例所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全部或部分的该等文件或信息,亦不得用其他方式传达全部或部分的该等文件或信息,但为了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的目的除外。第七十五条 一方有权将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所需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166、向其任何雇员、顾问和承包商披露,但不得促使或允许上述任何人士披露已向其提供给的任何文件或信息。但为了履行上述义务所可能需要的除外。第七十六条 本协议经双方有权代表签署后即生效。双方签订的备忘录及相关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视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署页)甲方(签章):授权代表:签订日期:乙方(签章):授权代表:签订日期:附件10PPP咨询服务具体内容 项目PPP咨询服务内容1. 项目调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和社会资本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调研了解。2. 编制实施方案协助政府落实项目主要条件,主要是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结构、实施模式、投资人选择方式、特167、许经营期限、风险分配框架、交易结构、监管架构、项目主要条件、保障措施等。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编制形成本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各相关政府部门意见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协助向政府进行汇报并通过审批。3. 编制财务测算报告根据项目边界条件和实施方案等,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按照行业通用的测算方法,编制财务模型,对本项目服务价格、投资回报机制等进行财务测算,对项目盈亏平衡点进行说明,编制形成项目财务测算报告,并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讨论。4. 编制合同体系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编制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体系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产品采购和保险合同等。五、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协助项目公司168、注册登记成立相关事宜。 项目招标工作主要工作: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商推介,解答意向投资人有关问题,吸引足够的投资人关注和参与本项目投标。1.制定招标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2.设计项目结构,研究确定具体的项目条件。3.与潜在投资者进行接触,重点推介项目,了解其投资意向,向其宣传项目并专项研究潜在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建议。4.主持起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l 供应商须知l 特许经营协议l 技术参考资料5.与采购人及政府有关部门讨论招标文件。6.落实项目条件。7.修改招标文件并完成终稿。8.起草招标公告并协助采购人在相关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发售招标文件。9.参加标前会议。10.协助采购人接待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及尽职调查。11.编制标前会议备忘录,并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送。12.回答和澄清潜在供应商的提问,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13.继续研究招标文件并使文件符合国际惯例和法律规范,如发现重大疏漏或对采购人不利的条款,及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正。14.与潜在供应商保持联系,将招标文件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潜在供应商。15.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协调解决招标阶段出现的各种问题。16.制定开标计划和开标安排,制定开标阶段的各种有用文件。17.协助布置开标现场并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