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保护规划方案(2022-2035年)(报审成果稿)(41页).pdf
下载文档
上传人:Le****97
编号:1183453
2024-09-18
41页
426.09KB
1、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保护规划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保护规划(2022-20352022-2035年)年)报审成果稿(文本)报审成果稿(文本)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20242024年年8 8月月1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5第三章村域总体保护.7第四章保护范围及保护措施.8第五章保护对象.13第六章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措施.20第七章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管控.21第八章历史环境要素保护整治.22第九章 设施与环境改善规划.25第十章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8第十一章历史文化遗产的2、展示与利用.29第十二章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30第十三章附则.32附件意见及采纳情况.332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编制目的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要求,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管理,推动法定规划实施,提升名村保护成效和品质,本规划在上位规划基础上,评估仙岗村风貌格局及历史文化遗产现状保存情况,提炼历史文化价值,提出保护要求,修订保护范围,落实各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及整治要求,实现仙岗村的可持续发展,达到延续文脉、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目的。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3、保护法(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11年修正)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14年)广东省文化设施条例(2019年)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2011年)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20年修正)佛山市古树4、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4年)佛山市实施办法(2011年)3(二)技术规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50357-2018)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年)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三)政策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历史建筑保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5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村函201823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5、设厅关于加快推进规划期限至2035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函(粤建节函2021175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124号);(四)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2020年)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第三条第三条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一)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规划编制工作。(二)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方针,科学处理遗产保护与社会综合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间的关系。(三)协调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6、环境保护、旅游发展等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原真性原则。保护历史真实载体,对现存历史文化遗存原物进行保护,4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二)整体性原则。历史文化资源的全面保护和历史环境整体保护,除了保护文物和历史建筑之外,注重保护村落、水塘、基塘农田紧密结合的历史环境和风貌;(三)可持续原则。在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第五条第五条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对仙岗村作为佛山市和丹灶镇重要的生态人文区域和历史文化遗产地进行保护。实现对以仙岗村历史村落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的有效保护与永续利用,推动佛山市南海区及丹灶镇的文7、化建设和社会综合发展。第六条第六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仙岗行政村作为一级行政单位,是丹灶镇辖下的行政村,仙岗自然村是仙岗行政村辖下的自然村。本次规划主体为仙岗自然村。仙岗村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范围以现状仙岗村建成区为核心,东、南及西边以外围水塘为边界线;北边至山岗边界线。总面积34.41公顷。第七条第七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本次保护规划与佛山市国土空间规划、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年-2035年期限一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第八条第八条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规划是仙岗村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规划。本规划和其它相关规划的关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规划层次关系:作为佛山市历史文化名8、村保护法定规划,本规划确定的保护对象和保护准则应在市一级的层面上纳入相应规划管理系统。相关专项规划必须衔接落实本规划确定的保护原则、保护内容与保护措施,其中涉及仙岗村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预先保护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各类具体保护对象的,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要求。在本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内从事土地利用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应执行本规划,本规划未涉及的内容,应遵循国家及省、市的相关法规和规定。5(二)规划管理中的城乡关系:作为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鉴于目前乡村规划相对城乡规划管理情况,本规划除了强化保护性的规划控制以外,还将指导相应地段控制性规划的作用。应根据未来城乡建设9、发展需求,落实本保护规划相关条款,另行编制详细规划及实施方案。第二章第二章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第九条第九条 历史文化价值历史文化价值仙岗村历史聚落整体保留了清代和民国初年建筑群体和村落环境,历史遗存基本完好,保留了历史村落的整体空间格局、风貌和街巷肌理;历史遗存类型和建筑装饰艺术类型丰富;同时保留民俗文化遗产和历史名人活动的遗迹及故事。是名人文化、历史文化遗产地、历史自然环境结合的代表,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一)山水环绕,月牙格局的典型广府聚落代表宏观:仙岗村是典型的珠江三角水网地区的传统村落,位于西江和北江之间,江水东南流向珠江口,汇入大海。仙岗村地势大体呈南低北高,北面10、山岗为界,雨水顺地势排至南侧村前环村水塘。中观:村落格局总体格局概括为“山水环绕、三面环水、里坊成片”,格局工整,水面宽阔,布局以北部山岗为中心,村居三面环塘倚岗列建,百巷朝塘,数排祠堂古屋。村内呈半环形走向,分东、南、西、中四大片,各片由里坊组成。共形成水巷坊、低井坊、深井坊、龙泉里、长胜里、长庚里、仁和里等7个里坊。微观:街巷格局依据山水走向而形成半环形型格局,沿半环形主街向村落内部延伸,形成梳状街巷格局。传统建筑规模较大大,布局自然有机,格局完整。水面面积大,气势恢弘,在岭南村落中比较少见,自然环境好。祠堂建筑成组且保存较完好,书舍、府第、庙宇等总数超过10座,其中规模较大的祠堂超过5座11、。(二)岭南地区道教文化的遗存地葛洪,东晋医学家、炼丹术家、道教理论家(283-343年),著着有抱朴子,是现存较早之炼丹术著作,反映了当时对化合、分解、置换等基本化学反应的初6步认识。其医学著作有玉函方、肘后救卒方专述常遇急症之处理,是我国古代较早的急救医方书。葛洪是道教成型时期重要人物之一,据记载他得师事南海太守上党鲍玄,传其术,兼习医业,并娶鲍玄之女鲍姑为妻。“仙岗”村因他的传说故事而得名,传说故事按照“葛洪采药洗药炼丹普救众生成仙”的主线进行展开。如今,仙岗村、仙井蟹眼泉、仙湖依然存在,“葛仙翁”炼丹的遗迹等亦成为后世纪念葛洪的地方,仙岗村是岭南地区道教文化的遗存地。(三)民国时期爱国12、儒商精神传承地仙岗村人才辈出,培养出众多的举人、进士,朝廷大员等。其中代表人物为民国时期爱国儒商陈仙洲。陈仙洲(1864-1951),原名钜瀛祖籍广东南海丹灶大仙岗村。他是20世纪30年代在中原、长江流域一带,颇富影响力的一代儒商。在他成为富商之后,不仅对南海乡亲们关怀有加,且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陈仙洲任汉口英商怡和洋行总买办长达40年,其1931年曾捐献收藏古画一批义卖用于湖北水患救灾;武汉市志记载其于1938年捐价值30万元古玩字画资助国民政府购买飞机抗日,新闻传媒还发出了“号外”,其爱国义举在武汉引起轰动。陈仙洲故居位于仙岗村大巷 1 号,从外观可看出他当年的经济实力。陈仙洲的事迹彰显了13、民国儒商的家国情怀,具有爱国主义教育意义;陈仙洲故居是仙岗村文化的重要载体,既可以提供深远丰厚的历史记忆,也为村落发展提供文化动力。第十条第十条历史文化特色历史文化特色(一)保护“山体-水体-田地-村落”的传统村落环境特色仙岗村保存有较为完整的村落风貌,有着良好的自然景观环境。其独特的生态环境关系可以概括为四个层次:“山体-水体-田地-村落”。山体作为村落的背景与天然屏障,村落建筑布置整个区域的核心位置,水田、水系围绕村落布置,水系在仙岗村不仅是景观的节点,也是生态系统的关键部分,生态系统的载体。整体环境的层次关系明确而又相互渗透,从核心到最外圈层是按照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由强到弱布置,从而形14、成了独具特色的山水聚落。(二)保护以祠堂及民居为主的岭南建筑工艺7村落内的历史传统建筑以祠堂及民居为主,采用了水磨青砖、灰塑、砖雕等材料与技艺,体现了较高的工艺水平与艺术价值。(三)保护以“丹灶葛洪炼丹传说”“烧蕃塔”等为代表的广东民间艺术村内“丹灶葛洪炼丹传说”“烧蕃塔”等民俗活动建议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展示。第三章第三章村域总体保护村域总体保护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村域总体保护的策略村域总体保护的策略仙岗村通过强化下列要素的手段来实现山、水、田、村、路的遗产景观格局:山:加强村庄内部山岗及背景山体的保护。与丹灶镇总规的要求协调。水:主要水体为现状横贯村心的水塘,城市主干道扩展不应跨越水塘,保15、证城市水系的历史格局稳定性,并自然实现历史村落和新城区的适当隔离;田:丹灶总规生态保护对策中提出切实保护耕地,对基本农田实行划区严格保护。在本规划中将加以落实,在仙岗村附近保留适当的农业区,强化对现状为农田的保护。村:根据现状调查,确认历史建筑集中区域,通过空间节点的控制强化历史形态;对新区则充分发挥其在城乡发展中的调适作用。仙岗村作为丹灶仙湖度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结构以村心池塘为主轴,以环绕的山岗为依托,延续村落历史脉络,维持建筑肌理,把规划范围外的北侧用地作为新村用地,形成历史遗产地和新城区之间的缓冲地带。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村域范围的保护重点村域范围的保护重点山、水、田、村、巷道等基16、本要素,在构成传统聚落形态及其环境中起了重要作用。重点保护仙岗村及其周边山、水、田、村、巷道等整体格局及风貌特色,并对历史文化遗产等物质文化要素进行全面保护。8第四章第四章保护范围及保护措施保护范围及保护措施本规划划定仙岗村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本次结合仙岗村实际情况及周边环境要素特色及价值划定环境协调区。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核心保护范围核心保护范围仙岗村核心保护范围是仙岗村历史风貌最为完整、历史建筑最为集中、保存状况最为完好的区域,是保护的重点区域。分别以元鼎祖祠及陈氏宗祠、与之祖祠及文才祖祠、仙岗俭堂大夫祠及仙岗陈氏大宗祠为核心划定三片核心保护范围,总面积3.46公顷。核心17、保护范围内现存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线索总用地面积1.3万平方米,比例为37。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本规划划定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12.7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南至仙迹丹泉,北至敦厚里,东至游客服务中心,西至长胜里。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环境协调区环境协调区本规划划定环境协调区总面积18.17公顷。环境协调区范围:北至山岗,东至仙岗幼儿园,西、南至环村水塘。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保护控制要求保护控制要求(一)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一)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建设管理与控制要求建设管理与控制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原则上不得进行新建、18、扩建活动,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建筑的高度、体量、尺度、建筑类型、材料、色彩等,应与村内历史建筑风貌相协调,保持整体历史风貌特色。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所在地块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按现状控制;非不可移动文物、非历史建筑的危房重建、合法宅基地范围内新建,建筑风格应与核心保护范围的历史风貌协调一致,重建后建筑面积不应超过原房屋产权面积,不得改变四至关系和使用性质。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时,应当同时提交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方案。并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文19、物9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审批下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建筑功能及高度控制建筑功能及高度控制: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应尽量延续其原有功能,如历史功能已经不存在,必须引入与原有功能相关且与核心保护范围传统风貌无冲突的相关功能;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高度按现有建筑高度控制。核心保护范围内依法重建、新建,及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高度应按檐口高度不得高于9米进行控制,总高度应低于12米。建筑风格与外观应体现岭南传统民居建筑特征。历史风貌及传统格局控制要求历史风貌及传统格局控制要求:不得擅自新建、扩建、取消道路,应当保持街巷格局与景观特征,核心保20、护范围限制机动车进入,消防车和救护车等必要的车辆除外。不得擅自改变空间格局和建筑原有的立面、色彩。(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建设管理与控制要求建设管理与控制要求: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以不影响仙岗村传统风貌为前提;建设控制地带内部除了通过地块控制指标进行规划控制之外,还应保护原有街巷肌理和开放空间不变;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时,应当同时提交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方案。并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审批下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拆除保护对象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21、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红线按原建筑平面四至,建筑总平面投影不超过建筑红线(按规定可设置的雨篷和飘板除外)。建筑功能及高度控制建筑功能及高度控制: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可适当改变使用功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若改变使用功能,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办理报批、备案手续。属于历史建筑及其他预先保护建筑改变使用功能,依据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20年修正)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在不破坏传统风貌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所在地块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按现22、状控制;非不可移动文物、非历史建筑的危房重建、合法宅基地范围内新建,建筑风格应与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的历史风貌协调一致,重建后10建筑面积不应超过原房屋产权面积,不得改变四至关系和使用性质。并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审批下进行。新建建筑高度参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全流程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原则上应控制在15米以内。历史风貌及传统格局控制要求历史风貌及传统格局控制要求:建设控制地带限制机动车进入。保证主要街巷界面传统风貌的连续性与完整性,保护古树、河岸、码头等历史要素,新设置的街道小品(标志、垃圾23、箱等)应具有地方特色,与传统风貌协调一致。在历史文化名村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时,应当符合保护规划,在使用性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历史文化名村的风貌相协调。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现存废墟、质量较差、风貌较差的建筑所在区域允许适当进行改、扩、新建活动。对新建的建筑进行控制,建筑外观应与周边传统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传统街巷格局、空间尺度,不得遮挡街区内的景观通廊关系等。建筑外装宜使用传统的技艺与传统的材料,也可使用新型材料,原则上不宜使用釉面瓷砖。(三)环境协调区保护控制要求(三)环境协调区保护控制要求环境协调区内重要的山体、水系等自然要素必须进行合理24、保护,不得改变与村落环境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结合上层次和相关规划的指引,依法依规,有序开发,新建建筑应充分与仙岗村整体历史风貌相协调,要与仙岗村有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位于环境协调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区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控制。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保护范围的功能定位保护范围的功能定位本保护规划通过推动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加快推进仙岗村的历史文化与生态产业融合的优质化与精细化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构建佛山历史文化名村旅游知名目的地,打造历史文化名村特色品牌,为历史文化名村宜业宜居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做出示范。11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人口规模控制人口规模控制科学评估村25、落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承载能力,提升人居环境,维持原住民规模。既要满足保护名村历史环境的需要,也要满足改善村内人居环境的需要。应尊重村落原住民意愿自主选择留在名村保护范围内居住,或由政府引导至新的村民居住用地。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开发及强度控制开发及强度控制(一)协调新村和旧村发展关系充分协调名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统筹好新村和旧村的关系,探索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利用新路径。本规划批准后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按照本规划执行;本规划批准前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已取得规划、土地批准文件(包括土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通知书、规划条件、修建性详细规26、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规划许可等批准文件)且仍然有效的,可按照有效历史批复文件执行。(二)保护和利用结合依据“保护优先、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保护和挖掘名村历史文化价值,继承和弘扬历史文化,适当利用村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并行,以展示利用促进历史文化名村保护。鼓励与外来优秀文化的交流融汇,以增进历史文化丰富与发展。如不同村庄、地区的特色文化交流、互相展演等。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自然景观环境的保护自然景观环境的保护加强对小山丘生态林地的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山丘进行建设;强化自然景观特征,人工开发应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在山丘的少量建设活动(道路和建筑小品、文化游览设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27、的控制要求,并且作为公共设施开放使用。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传统格局的保护传统格局的保护总体形成山、水、田、村、路的格局。文化遗产集中的文化保护范围依托的山水农田发展,保护田园、水体、树木、绿地,严格控制新的建设不应影响上述四要素。对田园形态梳理,以体现农耕风貌。12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传统巷道保护传统巷道保护沿用传统街巷的历史名称,不得随意改变传统巷道原有格局与街巷空间尺度。传统巷道两侧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立面应加以整治,恢复传统巷道传统风貌。传统巷道范围内保存状况较差的围墙、门楼等建构筑物建议进行必要的整治修缮。传统巷道地面建议恢复为石板、灰沙土等传统材料,禁止使用磨光石板等与历史风貌28、不协调的现代材料铺砌。建议按历史地图恢复传统巷道门坊,门坊样式应参照历史照片或村落其他传统门坊样式,宜使用传统材料与建造工艺。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重要节点的保护重要节点的保护仙岗村重要节点包括:以陈氏大宗祠、立之祖祠为北界面,水塘为南界面的前广场节点;立之祖祠西侧、葛仙祠东侧围合的公共广场节点;仙岗书院西侧、8号黄葛树东侧围合的公共广场节点;以远思别墅、文才祖祠、与之祖祠和仙迹丹泉聚集围合的公共广场节点;以元鼎祖祠、孖祠堂、长庚里为北界面,水塘为南界面的广场节点。(一)保留重要节点的公共空间:满足人的行为、外部空间以及使用需求,完善公共功能布局,对铺地、绿植、休闲座椅、景观小品等外部空间要素29、进行优化设计。(二)活化利用周边重要建筑:结合传统村落建筑历史演变,通过建筑分级分类机制,调整建筑空间模式,分类活化利用建筑空间。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景观视廊控制景观视廊控制重点梳理仙岗村与周边山水景观系统,即按历史文献资料恢复水系,整理自然山体的景观界面;完善核心保护范围、传统巷道和公共广场的景观空间。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风貌控制引导风貌控制引导村落核心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和自然景观界面连续区域应严格控制风貌,林荫道的树木原则上不得迁移。建筑风貌控制在于引导村民使用合理的建筑材料、色彩,控制整体建筑形式及建筑构元素,从而使得整个村庄风貌和谐统一,并能延续传统村落原有风貌。(一)建筑30、形式控制:应分类对建筑形式进行控制。改造建筑应保留原有院落的空间关系,提炼具有特色的岭南文化符号,运用到设计中。新建建筑应保留13屋顶的形式。公共服务设施类建筑的建筑形式,应以传统民居的建筑元素为依托,结合当代元素,与整体建筑风貌相统一。(二)建筑材料和色彩的使用:建设材料的使用应当与村整体风格相一致,墙面使用砖石等传统材料。保持街巷原有的走向、宽度、路面铺装及沿街建筑传统风貌不变。屋面以灰瓦为主。建筑色彩以传统民居建筑的冷暖灰色系为主色调。第五章第五章保护对象保护对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保护对象整体情况保护对象整体情况(一)现状保护对象仙岗村保护要素包括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1 处、区登记保31、护文物单位 2 处、佛山市优秀历史建筑 1 处、推荐历史建筑线索 19 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 328 处、古树名木 10 株(其中 9 处在册)、传统巷道 21 处、其他历史环境要素 31 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3 处。(二)保护对象调整情况不可移动文物调整情况:新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 处,为仙迹丹泉。新增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 2 处,为仙岗陈氏大宗祠、俭堂大夫祠;历史建筑调整情况:新增历史建筑 1 处,为仙岗俭堂大夫祠,由佛山市第一批优秀历史建筑名录认定。推荐历史建筑线索调整情况:本次规划共涉及推荐历史建筑线索 19 处,与上一版保护规划中 66 处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名单相比:1、1 处已公布为32、区登记保护文物:其中陈氏大宗祠已公布为区级登记保护文物2、新增 30 村普查发现纳入的历史建筑线索 4 处:根据佛山市 30 个特色古村落历史建筑普查,涉及仙岗村历史建筑线索 18 处。其中元辅祖祠、英护祖祠、陈仙洲故居、丽珊家塾 4 处为新增推荐历史建筑线索。3、新增上版规划中未公布为文保单位的 3 处规划文物保护单位:与之祖祠、14文才祖祠、元鼎祖祠(孖祠堂)为上一版拟申请文物保护单位,暂未认定公布,本次作为推荐历史建筑线索。4、减少上版规划中低井坊六巷 4 号等清末民初建筑群(53 处):更符合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求,调整为传统风貌建筑线索。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调整情况:仙岗村涉及传统风貌建筑33、线索共计 328 处,与上一版保护规划相比:1、删除 4 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经现场核查,存在 4 处民居为严重破损或经过改建,现状与传统风貌不相符。2、2 处身份变更为历史建筑线索:原元辅祖祠、陈仙洲故居在佛山市 30个特色古村落历史建筑普查为历史建筑线索。3、新增 53 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原为历史建筑线索:将低井坊六巷 4 号等清末民初建筑群(53 处)历史建筑线索,调整为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辖区内的预先保护对象实施预先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拆除预先保护对象。预先保护对象由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公布。保护要素一览表保护对象分保护对象分34、类类具体规划内容具体规划内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1 处)仙迹丹泉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委会仙岗村流水井二巷前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2 处)仙岗陈氏大宗祠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委会仙岗村旧幼儿园旁仙岗俭堂大夫祠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委会仙岗村低井坊四巷 1 号佛山市优秀历史建筑(1处)仙岗俭堂大夫祠(同时为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委会仙岗村低井坊四巷 1 号推荐历史建筑线索(19 处)元辅祖祠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仙岗书院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英护祖祠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15陈氏宗祠(南英祖祠)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孖祠堂旁仙岗村长庚里门楼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长庚35、里一巷仙岗村百岁井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长庚里一巷元鼎祖祠(孖祠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长庚里一巷立之祖祠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陈氏大宗祠旁陈仙洲故居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大巷 1 号仙岗村聚福里门楼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低井坊四巷与之祖祠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福寿里一巷文才祖祠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流水井二巷远思别墅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流水井二巷丽珊家塾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圣堂街后五巷 1 号仙岗村圣堂井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圣堂街后一巷仙岗村敦厚里门楼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水巷坊六巷水巷坊五巷门楼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水巷坊五巷儒伟祖祠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水巷坊一巷社稷文才祖祠西侧传统风貌建筑线索(328 处)具体信息见图集古树名木36、(10 株)黄葛树仙岗村墟林一巷 1 号前黄葛树仙岗村墟林一巷 1 号前黄葛树仙岗村立之祖祠前鸡蛋花仙岗村墟林二巷 8 号之一附近黄葛树仙岗村墟林二巷 5 前黄葛树仙岗村与之祖祠前16黄葛树仙岗村文才祖祠前黄葛树仙岗村仙岗书院(守一艺术馆)旁榕树仙岗村陈氏宗祠前古树(非在册)元辅祖祠东侧传统巷道(21 处)低井坊一巷、低井坊七巷、敦厚里、高门楼、汇源里、接源里、聚德里、聚福里、聚龙里、聚仁里、聚贤里、聚星里、聚元里、圣堂街、石狮巷、世德里、水巷坊三巷、长庚里、长庚里二巷、长庚里三巷、资深巷其他历史环境要(31 处)门楼 17 处敦厚里、接源里、资深巷、汇源里、聚元里、聚龙里、聚福里、聚仁里、聚37、德里、高门楼、聚贤里、世德里、聚星里、福寿里、长庚里、长胜里古井 12 处水巷井、儒伟井、低井、圣堂井、深井、龙泉井、六甲井、七甲井、石狮井、英护井、百岁井、长胜里井社稷 1 处元辅祖祠东侧香塔广场 1 处俭堂大夫祠东侧广场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葛洪炼丹传说(丹灶)民俗烧番塔(仙岗)曲艺南海龙舟说唱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及保护要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及保护要求(一)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仙岗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包括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仙迹丹泉共1处,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仙岗陈氏大宗祠、仙岗俭堂大夫祠共2处,佛山市优秀历史建筑仙岗俭堂大夫祠(同时为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共1处。不可38、移动文物保护名录信息一览表类别类别序序号号名称名称年代年代地址地址层数层数功能类功能类型型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1 处)1仙迹丹泉晋、明-清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委会仙岗村流水井二巷前构筑物17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2 处)1仙岗陈氏大宗祠清嘉庆十六年(181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委会仙岗村旧幼儿园旁1 层祠堂2仙岗俭堂大夫祠清同治十三年(187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委会仙岗村低井坊四巷 1 号1 层祠堂佛山市优秀历史建筑(1 处)1仙岗俭堂大夫祠(同时为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清同治十三年(187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委会仙岗村低井坊四巷 1 号1 层祠堂39、(二)保护范围根据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落实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仙迹丹泉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文物保护与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落实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划定的保护范围、环境协调区。(三)保护要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措施以日常保养为主,主要手段包括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护其真实性、完整性,采用最低限度的干预和恰当的保护技术,保护文化传统,完善文物的防灾减灾措施。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控制文物保40、护单位周边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形式,使周边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相协调。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前提下,不可移动文物建筑内部可根据功能需求予以改善更新,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文物建筑的利用应延续原有传统功能,可适当引入文化展示、公共服务的功能,除可设立博物馆、保管所等公益功能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未经许可不得做其它用途。作其他用途的,应经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18批准。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名录及保护要求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名录及保护要求(一)推荐历史建筑线41、索名录仙岗村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包括元辅祖祠等共 19 处。推荐历史建筑线索调整情况:1 处已公布为区登记保护文物,为陈氏大宗祠;新增历史建筑线索 4 处,为元辅祖祠、英护祖祠、陈仙洲故居、丽珊家塾,由佛山市 30 个特色古村落历史建筑普查推荐;新增历史建筑线索 3 处,为与之祖祠、文才祖祠、元鼎祖祠,为上版规划中拟申请文物保护单位,暂未认定公布的共 3 处规划文物保护单位;减少上版规划中低井坊六巷 4 号等清末民初建筑群,共 53 处,因其更符合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求,调整为传统风貌建筑线索。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名录信息一览表类别类别编号编号名称名称地址地址层数层数功能类型功能类型推荐历史建筑线索(142、9 处)1元辅祖祠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1祠堂2仙岗书院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1学校3英护祖祠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1祠堂4陈氏宗祠(南英祖祠)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孖祠堂旁1祠堂5仙岗村长庚里门楼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长庚里一巷构筑物6仙岗村百岁井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长庚里一巷构筑物7元鼎祖祠(孖祠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长庚里一巷1祠堂8立之祖祠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陈氏大宗祠旁1祠堂9陈仙洲故居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大巷1 号1民居10仙岗村聚福里门楼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低井坊四巷构筑物11与之祖祠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福寿里一巷1祠堂12文才祖祠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流水井二巷1祠堂13远思别墅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流水井二巷1民43、居14丽珊家塾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圣堂1学校19类别类别编号编号名称名称地址地址层数层数功能类型功能类型街后五巷 1 号15仙岗村圣堂井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圣堂街后一巷构筑物16仙岗村敦厚里门楼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水巷坊六巷构筑物17水巷坊五巷门楼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水巷坊五巷构筑物18儒伟祖祠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水巷坊一巷1祠堂19社稷文才祖祠西侧构筑物(二)保护要求历史建筑的保护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要求实行分类保护,其外部风貌、特色结构和构件不得改变。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核心价值要素不得改变,除此之外的其他部位,可根据保护和利44、用的要求修缮,但不得损害核心价值要素。历史建筑应实施原址保护,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由市、区人民政府历史建筑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报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历史建筑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改变历史建筑的使用性质,应当经市、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历史建筑线索的保护应参照历史建筑保护要求,优先实施原址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拆除预先保护对象。区人民政府历史建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45、门评估,报市人民政府历史建筑主管部门审议后公布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的保护要求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的保护要求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的保护,应参照历史建筑保护要求,优先实施原址保护,保护建筑外立面、高度、体量,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以改善居住、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并支20持和鼓励传统风貌建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理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拆除预先保护对象。区人民政府传统风貌建筑主管部门统筹评估、公布历史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名录。第三十条第三十条其他建筑(一般建筑)的保护更新其他建筑(一般建筑)的保护更新对于与保护范围内传统46、风貌协调的其他建筑,其质量评定较好的,可以作为保留类建筑;风貌不协调或质量很差的其他建筑,可以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的要求;对于保护范围内必要的新建建筑,规划提出以下指导性内容: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四周毗邻的历史建筑高度;外立面不得采用琉璃瓦、陶瓷面砖等现代装饰材料,建议为青砖、水刷石外墙面、粉刷墙面,或仿古青砖贴面。第六章第六章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措施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措施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措施建(构)筑物分类保护整治措施对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分类,分为保护类建筑、修缮类建筑、改善类建筑、改造类建筑共四类。不可移动47、文物、已公布的优秀历史建筑按照保护类建筑要求实施保护;推荐历史建筑线索、传统风貌建筑线索按照修缮类建筑要求进行修缮;未纳入保护名录的其他传统建筑、与传统风貌协调的一般建筑按照改善类建筑要求进行改善,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违章建筑、其他因保护需要、公共设施建设或环境改善需要拆除的建筑按照改造类建筑要求进行改造。(一)保护类建筑。为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已公布的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类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类建筑在使用和修缮过程中,主要立面、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特色装饰、历史环境要素基本不得改变。(二)修缮类建筑。为推荐历史建筑线索、传48、统风貌建筑线索。修缮类建筑在使用和修缮过程中,建筑应保持原有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建筑主要立面、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不得改变。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内部可根据功能需求予以改善更新;应延续现有功能,迁离21对保护不利的功能,可适当引入文化展示、公共服务功能。(三)改善类建筑。为未纳入保护名录的其他传统建筑、与传统风貌协调的一般建筑。改善类建筑可采取整治改善的措施进行更新;建筑主要立面、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不得改变。允许内部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适应使用功能的需要。确有需要可以进行扩建、改建和拆除重建,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49、许可,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并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四)改造类建筑。为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违章建筑、其他因保护的需要、公共设施建设或环境改善需要拆除的建筑。可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通过改变建筑色彩、屋顶形式、减层、局部拆除等措施与村落的传统风貌相协调。对传统风貌的负面影响较大,建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结合更新改造予以拆除重建,新建建筑应与村落的传统风貌相协调。违章建筑不得进行扩建和改建,应当予以拆除,拆除后的空地必须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第七章第七章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管控建筑物功能兼容性分类管控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建筑物兼容性分类管控建筑物兼容性分类管控建筑的使用功能兼容性分为无经营性50、兼容性、可兼容公共服务、可兼容商业及公共服务三类。(一)无经营性兼容性。保护范围内的学校、养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使用功能需要明确限定,并且不得进行功能的改变。(二)可兼容公共服务。保护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已公布的优秀历史建筑以及游客服务中心等。保护要求在建筑立面、平面布局、特色装饰及结构体系不改变的条件下,与兼容功能不冲突,兼容功能不影响其传统风貌环境以及周边的现有功能。可兼容公共服务功能如: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展示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建筑功能兼容性应符合文物建筑开放导则(2019)规定。(三)可兼容商业及公共服务。保护范围内51、的推荐历史建筑线索、传统风貌22建筑线索。保护要求在与历史风貌协调的前提下,其建筑立面、平面布局、特色装饰及结构体系可改变,可兼容商业零售、特色餐饮、主题旅馆、文化创意工作室、特色文化体验馆、游客服务站等商业及公共服务功能。建筑物兼容性分类管控表类别鼓励兼容功能不可兼容功能无经营性兼容性可兼容公共服务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展示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可兼容商业及公共服务1、民俗客栈、特色餐饮等零售业,如精品酒店、知名民宿、品牌餐饮、咖啡馆、茶馆等;2、特色文化体验和教育业,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岭南民间工坊、中华老字号、书店、文化培训教育等;3、创新型文化产业业态,如文化创意、创客52、基地、新媒体社区等;4、其它符合仙岗村发展定位的业态。1、与功能定位相悖、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行业,如危险化学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建材等;2、与传统风貌展示与定位不相符的业态,如汽修、汽补、废品收集、各类批发、仓库等;3、存在较大环境污染、噪声污染的业态,如夜总会、机械维修等。第八章第八章历史环境要素保护整治历史环境要素保护整治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古树名木的保护名录及保护要求古树名木的保护名录及保护要求(一)古树名木保护名录仙岗村古树名木有黄葛树等共10株,分布仙岗村墟林一巷1号前等地。在其23中9株为在册挂牌古树,1处为非在册未挂牌古树,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古树名木保护名录信息一览表类53、别类别编编号号古树编号古树编号树种树种位置位置估测估测树龄树龄古树古树等级等级古树(10株)144060512301600001黄葛树仙岗村墟林一巷1号前150三级244060512301600002黄葛树仙岗村墟林一巷1号前150三级344060512301600003黄葛树仙岗村立之祖祠前150三级444060512301600004鸡蛋花仙岗村墟林二巷8号之一附近100三级544060512301600005黄葛树仙岗村墟林二巷5前100三级644060512301600006黄葛树仙岗村舆之祖祠前100三级744060512301600007黄葛树仙岗村文才祖祠前100三级84406054、512301600008黄葛树仙岗村仙岗书院(守一艺术馆)旁350二级944060512301600009榕树仙岗村陈氏宗祠前200三级10古树(非在册)元辅祖祠东侧(二)保护要求规划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迁移古树名木。在古树名木所在位置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避让,同时提出可行的保护措施。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名录及保护要求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名录及保护要求(一)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名录仙岗村历史环境要素有传统街巷 21 条,共计 1780 米;其他历史环境要素31 处,其中有门楼包括敦厚里等 17 处、古井包括圣堂井等 12 55、处、社稷 1 处、香塔广场 1 处。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24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名录信息一览表类别类别具体内容具体内容位置位置传统巷道(21 条,共计1780 米)低井坊一巷(62.4 米)、低井坊七巷(78.8米)、敦厚里(32 米)、高门楼巷(53 米)、汇源里(93 米)、接源里(89 米)、聚德里(79 米)、聚福里(82 米)、聚龙里(84 米)、聚仁里(82 米)、聚贤里(49 米)、聚星里(75 米)、聚元里(70 米)、圣堂街(238米)、石狮巷(83 米)、世德里(48 米)、水巷坊三巷(109 米)、长庚里(86 米)、长庚里二巷(88 米)、长庚里三巷(65 米)、资深巷(156、16 米)其他历史环境要素门楼(17 处)敦厚里、接源里、资深巷、汇源里、聚元里、聚龙里、聚福里、聚仁里、聚德里、高门楼、聚贤里、世德里、聚星里、福寿里、长庚里、长胜里古井(12 处)接源里井(水巷井)敦厚里门楼西侧汇源里井(儒伟井、发财井)汇源里西侧聚仁里井(低井)聚仁里门楼东侧圣堂井圣堂街尽头深井高门楼巷龙泉井丽珊家塾南侧六甲井五百里南侧七甲井居仁里南侧石狮巷井(生仔井)英护祖祠东南侧英护井福寿里门楼西北侧百岁井长庚里元鼎祖祠西北侧长胜里井长胜里门楼东南侧社稷(1 处)社稷元辅祖祠东侧香塔广场(1 处)香塔广场俭堂大夫祠东侧广场(二)保护要求上述传统巷道系统不得改变原有布局,对其中不协调的57、建筑立面应加以整治;街巷地面应恢复为石板、灰沙土或青砖的传统材料,禁止使用磨光石板、水泥砂25浆或其它现代材料铺砌;对上述古树按照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要求落实。对上述其他历史环境要素应加以保护和整治,使其保留或恢复传统风貌;对村内现存古井、社稷坛庙、香塔广场应尊重当地民俗予以保留。古井、社稷坛庙在修缮中不应使用瓷砖贴面;对祠堂前或村庙前广场,应恢复为石板、灰沙土或青砖的传统材料铺砌,禁止使用磨光石板、水泥砂浆或其它现代材料铺砌。第九章第九章 设施与环境改善规划设施与环境改善规划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土地利用规划优化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优化调整各地块规划控制措施详见地块控制图则。现状用地汇总表序号用地代58、号用地名称面积(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1H14村庄建设用地14.9292.21%2R22服务设施用地0.593.65%3G2公园绿地0.674.14%合计建设用地16.18100%4E1水域1.955E2农林用地12.736S1道路用地3.55合计非建设用地18.23总计规划区用地34.4126注:建设用地占规划区用地 47.02%规划用地汇总表序号用地代号用地名称面积(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1H14村庄建设用地14.5388.97%2R22服务设施用地0.593.61%3G2公园绿地0.674.10%4S2广场用地0.533.25%5U2环卫设施用地0.010.06%合计建设用地16.3310059、%6E1水域8.857G1山林5.838S1道路3.40合计非建设用地18.08总计规划区用地34.41注:建设用地占规划区用地 47.46%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道路系统规划优化调整道路系统规划优化调整(1)完善村北道路,北侧山岗处规划2条次要道路,1条步行道路连接村落东西连接现状进村道路,形成绕村的环线道路系统,满足仙岗村的日常交通需求。(2)在保留村落原有用地功能的前提下,村落保护范围内应尽量不新增交通量,可保留现状巷道交通体系。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优化调整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优化调整(一)完善村落公共服务设施,村落公共服务设施应集中设置,结合陈氏大宗祠设置文化展览、村组织60、行政职能;设立村医疗站,以满足村民的基础医疗需27要。(二)在村南牌坊前广场、村西篮球场、东侧水塘空地集中安排停车场,主要供游客停放车辆及解决部分村内停车需要。(三)重点利用村落东部空地设置村民活动公园。公共活动场地铺装地面,设置坐凳及儿童游戏设施以及健身器材,配置村务公开与科普宣传栏、阅报栏、旗杆、灯具等。(四)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150200米,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及其它垃圾均要及时、定点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基础设施规划优化调整基础设施规划优化调整(一)仙岗村保护规划界线以外毗邻的河涌、农田是仙岗村历史环境的重要因素,应在丹灶镇总体规划和相关详细规划61、中加强保护。(二)仙岗村的排水排污工程应结合仙湖旅游度假区的建设统一进行规划,污水尽量采用管道排放到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就近排放到天然水体。同时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加强文化遗产的消防安全。(三)仙岗村的供电、电信、给水工程现状基本满足村民使用需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供电实行一户一表,电信按户户通电话、户户通有线电视进行安排。未来应结合丹灶镇仙湖旅游度假区区的建设统一进行规划,紫线内区域的各种市政工程管线应采用地下敷设,必要时可采用共同沟的方式进行处理。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防灾设施规划优化调整防灾设施规划优化调整(一)综合防灾:规划在原有的活动中心结合设置救灾指挥中心,各文物建筑和62、历史建筑为重点防护单位,利用广场用地作为避灾疏散场地。(二)设立社区消防组织,定期检查,加强对文物建筑、历史传统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三)结合给水管道加密设置消火栓,间距不大于50米,河涌水塘等水体作为消防备用水源。(四)消防安全:由于现状村落无专用消防给水管线,对文物建筑、保护建筑和历史建筑应统一配置灭火器。28(五)规划区内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同时污水需截流不可直接排入河涌。雨水经过收集可排入现有地面水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六)仙岗核心保护范围内设救灾指挥中心,建立布局合理的防灾预警系。(七)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内,合理配置垃圾回收点的位置与密度,并强化垃圾回收63、点的设计,使其风貌与传统风貌相协调。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环境保护等的规划优化调整环境保护等的规划优化调整(一)绿地系统规划:保留现有耕地、山林地和池塘水体。按照人均不低于1.5平方米的用地标准规划布置中心绿地及公共活动的街头绿化场地。绿地植物应以乡土品种为主,乔、灌、花、草相互搭配。充分利用路旁、宅院及宅间空地,种植经济作物等绿色植物,利用村落东部空地设置一集体育活动、集中绿地为一体的村民公园,提升用地的绿化覆盖率。(二)环境保护与整治:重点包括节点空间整治和村落建筑综合整治。需按照规划的控制要求,并且作为公共设施开放使用。(三)增加公共开放空间:鉴于传统村落建筑密集,绿地和开放空间较少,对旧村住64、宅用地中现有较为集中的空置地,应予以充分利用,以增加旧村内部的开放空间。对各处开放空间本规划予以强制性的保留。通过硬质铺地和绿化配置,改善旧村内部的公共活动气氛,适应旧村发展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利用功能。对于涉及到村民宅基地的权属问题,规划建议通过新村用地予以调配解决。第十章第十章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内容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内容(一)保存历史记忆(一)保存历史记忆规划重点保护仙岗村现存作为历史记忆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宗族文化、名人文化及历史事迹,传统技艺、民俗等,这些是对仙65、岗村的历史地理、特定时期、特定事件或者发展历程的纪念,并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应得到有效保护。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消失的困境,对这类文化遗29产应在相应的展览馆及陈列馆展示过去的照片、原物等。(二)保存空间载体(二)保存空间载体规划将重点保护仙岗村内非物质文化的空间载体,以现存村落为保护重点,对其传统形制格局、历史建筑、历史环境等进行保护,倡导相应的利用非物质文化活动形式,完善交通和配套设施。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保护名录保护名录根据 2007 年,佛山市南海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仙岗村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丹灶葛洪炼丹传说 1 处。另有传统民俗烧番塔、曲艺南海龙舟66、说唱 2 处。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览表类别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级别级别保护单位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丹灶葛洪炼丹传说区级(第一批)2007 年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曲艺南海龙舟说唱市级(第二批)丹灶镇文化发展中心民俗烧番塔(仙岗)市级(第六批)丹灶镇文化发展中心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继续加强对丹灶镇及仙岗村传统风貌和文化特色的研究,研究制定历史文化村镇更新改造的相关政策,包括建立历史建筑产权或使用权转移交易政策等。延续和发展仙岗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线索,加强对葛洪传说、中秋节“烧番塔”等。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和整理。仙岗村也是丹灶镇传统村落的典型示范67、之一,可结合展示与旅游开发利用,将丹灶镇的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引入作为展示的内容。第十一章第十一章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与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与利用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展示的内容、线路体系展示的内容、线路体系建议所有文物、历史建筑鼓励为公益目的而使用。30建议结合旅游、展示体系的建设,实现开放式、网络化的展示体系,增加民俗文化和传统艺术的展示内容。保护范围应设置相应的标识系统。避免标识的设置对文物建筑的新破坏。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标识系统标识系统加强标识管理措施。包括:实行分区管理,每区设执勤点,实行巡查制度;重要巷道和重要建筑内设监控设备.设置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村内的建设活动、公共场所使68、用、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活化利用活化利用健全保护范围的具体管理机制。明确强制性内容,加强保护管理的可操作性。强化村民历史遗产保护意识的基础上,加强居民的参与性。加强研究制定历史聚落建筑保护的相关政策,包括农民住宅更新、拆迁与传统民居保护、容积率与开发权转移交易政策等。文旅开发:1.相关旅游服务设施的选址和建设必须遵守地块开发控制图则的规定。在核心区范围内,旅游开发原则上不新建成规模的餐饮、旅馆等旅游服务设施,已既有建筑的改造利用为主。2.可在仙岗生态社区博物馆群的理念基础上,设置游戏化的环节(如打卡、集章等),增加展陈的趣味性与互动性。3.鼓励并拓展仙岗本地居民结合自身文69、化,设置私人博物馆,纳入仙岗生态社区博物馆群的展示体系中,强化社区参与互动,从多维角度共同展示社区文化。4.远期仙岗的展示利用可串联仙岗社区周边资源,协同发展。第十二章第十二章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分期规划与规划实施措施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近期行动计划(近期行动计划(2022-20252022-2025)根据保护和开发分步骤、滚动式地进行的策略,优先修缮文物建筑以及保护建筑,以符合保护工作的急迫性需要,形成以规划指导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一)加强文物建筑以及保护建筑的保护修缮及其周边环境的政治提升工作。31(二)完善历史建筑标识系统和监控管理设施。(三)开展旅游设施建设,满足村落发展的需要。70、(四)注重非物质的历史文化资源的收集、整理和展示的工作。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远期规划(远期规划(2025-20352025-2035)(一)通过用地调整,完善街坊内的绿化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整治传统风貌街巷,改造完善历史城区的基础设施。(二)研究调整、落实本规划对总体规划的相关建议措施,实现规划结构提出的遗产景观布局和联系。(三)在保护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利用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促进丹灶镇文化产业的进步。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协调运作协调运作建立村民参与机制,动员组织村民广泛参与。应为村民参与村镇建设提供制度性保障,加强政府引导与支持。本保护性规划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第五十71、条第五十条资金保障资金保障除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外,应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建立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资金保障机制。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社会参与社会参与应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增强各部门、各级领导和全体村民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意识,使其了解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自觉支持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实施。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挂牌建档挂牌建档本规划的保护建筑、历史建筑名单经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公布后,应设置保护标志,并建立历史建筑档案。相关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对保护建筑、历史建筑提出的保护措施和规划管理措施。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日常监管日常监管本规划提出的核心区及建设控制地72、带方案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公布。对涉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所有建设活动要参照相关城市规划法、文物保护法、城市32紫线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本规划,进行集中统一的规划控制和管理,对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严格查处。在本规划的核心区范围内,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核心区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市、区人民政府73、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三章第十三章附则附则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和其它附件组成。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内容的说明、解释和论证。本规划经佛山市丹灶镇人民政府组织审查同意,上报审批后,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本规划解释权属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33附件附件意见及采纳情况意见及采纳情况一、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组织专家审查会审查情况2023年3月23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组织相关专家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佛山市南海区棋盘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进行专家审查。专家审查意见及落实情况如下:意见内容落实情况会议纪要意见加74、强与上位规划、相关规划的衔接已落实优化保护范围及管控要求,进一步协调村落未来发展需求已落实一、范围修订原则(1)真实性:依据历史遗存的真实情况(如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推荐历史建筑线索和传统风貌建筑的用地及建筑边界)划定核心保护范围边界,实事求是,反映历史真实信息,防止核心保护范围的大小不当。(2)完整性:核心保护范围建和建设控制地带是具有一定规模且景观风貌相对统一的区域,边界的修订要保证风貌和景观的完整连续。要保护好传统的街巷格局和历史肌理,体现传统居住生活氛围的完整性。(3)发展性:从发展性的角度考虑,本次范围修订建议应在不影响历史遗存、街巷格局、景观风貌的前提下,结合本村的发展定位和目75、标,对保护范围内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局部调整,以满足本村日后的适当发展和利用需求。(4)可操作性:结合行政划界、用地权属、自然道路、建筑、开敞空间边界(绿地、河涌、公园等)等因素划定保护边界,尽量使得划定的保护边界简洁,有明确的四至范围,便于规划管理和规划实施。(5)协调性:本次范围调整需要与周边地区相关规划、历史资源、建设现状等充分协调,增强保护范围控制要求的可实施性。二、本次修订内容(1)依据可操作性结合实地调研察和分析所得对现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为建设控制地带南至仙迹丹泉,北至敦厚里,东至游客服务中心,西至长胜里,使划定的保护边界更简洁明确,便于规划管理和规划76、实施。(2)修订结果仙岗村核心保护范围是分别以元鼎祖祠及陈氏宗祠、与之祖祠及文才祖祠、仙岗俭堂大夫祠及仙岗陈氏大宗祠为核心划定三34片核心保护范围,总面积3.46公顷。核心保护范围内现存历史文化遗产占地面积约 1.3 万平方米,比例为 37。仙岗村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南至仙迹丹泉,北至敦厚里,东至游客服务中心,西至长胜里,总面积 12.78 公顷。修订前后面积变化表(单位:公顷)进一步核实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已落实其他相关意见关于规划依据 建议核实更新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文件已落实关于保护要素。保护对象中的内容以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为准已依据上位保护规划、现状情况进行落实关于风貌控制引导,建议77、明确新建建筑形式控制(建筑材料、色彩)。已落实在第四章、第六章风貌管控及建设内容。具体新建建筑单体管控建议以下一步实施技术指引为准。关于核心保护范围建筑高度控制建议参照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1-2020年)基础上细化分类处置方式。已落实在第四章“保护管控要求”关于建设控制地带建筑高度控制,建筑原则上控制在4层以内,建筑高度不超过 15米。已落实图纸意见关于村域、保护范围示意图 建议重新核实村域范围,以仙岗社区意见为准。建议更新道路交通。丹桂西路建议修改为桂丹西路。已落实35关于保护对象分布图文本提到的保护对象未在图中显示完全,建议完善并核实位置。另外,建议在图中显78、示保护对象的保护范围,方便后续管理。已落实关于现状建筑分类分析图 凡是上图的要素,建议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核实具体位置,方便后续管理。已落实关于土地利用现状图建议重新核实,与在编控规保持一致。已落实关于保护范围划定图考虑到基层实际问题(部分村民只有一块地且在核心保护范围),建议删除或缩小核心保护范围。核心范围以现状遗产分布情况为基础,结合不可移动文物及风貌较好的推荐历史建筑线索与周边环境情况划定,在上位规划基础上修订。关于道路交通规划图建议与在编控规保持一致。已落实图中涉及到仙岗村的路名、区域名称等以仙岗村意见为准。已落实二、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意见及落实情况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2079、23年4月 关于再次征求意见的复函,其意见及落实情况如下:意见内容落实情况1一、文本中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建议 改为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已落实。2二、棋盘村涉及一级蓝线及二级蓝线,已落实。36建议衔接相关管控要求。3三、部分文本土地利用图及图例不对应,九江烟桥与其他名村关于用地性质的表达不一致,建议完善相关图纸表达。已落实。4四、丹灶镇并无历史文化街区,请核实文中的相关表述。已落实。5五、建议对核心区、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进行分区细化管控。部分项目的核心保护范围、建控范围及环境协调区与名答复编号:2023951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2-城保护规划范80、围不一致,建议保持与名城保护规划一致,删除陈仙州故居所处的核心保护区,如范围确需有调整,建议核实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已核,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目前正在编制阶段,暂未提供稳定成果及相关矢量文件以供参考。待后续成果稳定后,结合实际情况衔接落实。本次修订内容依据如下:(1)依据可操作性结合实地调研察和分析所得对现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为建设控制地带南至仙迹丹泉,北至敦厚里,东至游客服务中心,西至长胜里,使划定的保护边界更简洁明确,便于规划管理和规划实施。(2)修订结果仙岗村核心保护范围是分别以元鼎祖祠及陈氏宗祠、与之祖祠及文才祖祠、仙岗俭堂大夫祠及仙岗陈氏大宗祠为核心划定三片核心81、保护范围,总面积3.46公顷。核心保护范围内现存历史文化遗产占地面积约 1.3 万平方米,比例为 37。仙岗村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南至仙迹丹泉,北至敦厚里,东至游客服务中心,西至长胜里,总面积12.78 公顷。修订前后面积变化表(单位:公顷)6六、推荐历史建筑线索等内容,建议在后续取得权属人同意 后再纳入历史建筑等。已核。在后续相关规划实施中做好衔接工作。7七、保护控制要求建议增加外立面风貌管控要求。已落实。见第十六条保护控制要求8八、人口规模控制“或者由政府引导至新的村民居住用地,并给予资金与政策的相应补偿。”建议考虑可操性,并征询相关 部门意见。已落实。在后续相关规划实施中做好衔接工作。9九、82、棋盘村村落生态分析图南面商业核心与建筑使用功能图南面的工业建已落实。37筑性质不符,请核实。10十、建筑使用功能图、现状建筑高度分析图、现状建筑结构 分析图、建筑屋顶形式分析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建议重新核实已落实,详见图集。11十一、建筑高度控制图建议针对不同的区位,增加相应的管理规定说明已落实。已增加管理规定说明,见图集22建筑高度控制图12十二、土地利用规划图、道路规划图建议衔接法定及在编控规,增强实施可行性。已核。13十三、村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图与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规划图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不一致,请核实已核,范围一致14十四、部分项目保护对象分布图文本提到的保护对象未在图中显示完全,建83、议完善并核实位置。另外,建议在图中显示保护 对象的保护范围,方便后续管理已核,保护对象分布图已表达完全,位置已核实,保护范围已显示。15十五、考虑宅基地权属情况,同时平衡村民利益及基层矛盾,充分征询村居、村民等群众意见,做好相关公示工作,避免由于 位于核心保护区内的宅基地无法报建引起基层维稳问题。已核。在后续相关规划实施中做好衔接工作。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及落实情况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7月 关于等 4 项保护规划编制成果的复函,其意见及落实情况如下:意见内容落实情况1一、建议加强与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衔接,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应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已84、核。2二、补充与绿线、蓝线专项规划衔接内容,落实上位绿地及蓝线管控要求。已落实。3三、烟桥村、璜溪村、仙岗村和棋盘村核心保护范围均已纳入标图建库三旧图斑,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已落实。38山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在“三旧”改造中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通知(佛自然资通202233 号)的基本原则,项目将最大限度避让历史文化遗产。4四、建议衔接与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 年)相关内容,除核心保护范围外,建议补充以详细规划街坊为基本单元划定的历史活化提升单元范围,并提出单元风貌建设指引,保障村落及周边风貌协调。已核实,根据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 年)市域“三85、旧”改造潜力图斑分类分布图,仙岗村属于潜力旧村居,非近期重点“三旧”改造项目,暂无细化规划要求。5五、加强与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 年)的衔接,并深化落实保护相关要求。已落实。6六、成果请参照广东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数据入库规范提供 GIS、cad 格式矢量图纸和数据,以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已落实。7七、建议图集中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与文物“两线”能叠加比较。已落实,详见图集19保护范围划定图。8应摸清排水(污水)管线走向并补充相应的管线图,进一步复核规划片区的排水、防涝以及污水处理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并应结合排水单元划分以及排水许可等征求区级排水主管部门86、以及排水公司意见。9根据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详细规划、文物建筑集中分布区的区域性消防专项规划和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应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布局、消防供水、消防站(点)、消防装备、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火灾危险源控制、用火用电设施改造、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等内容。该规划未对以上内容进行规定,建议予以丰富完善。10历史建筑线索,不新增,原推荐的尽量可减少即减少。已核实,详见第五章保护对象,保护对象调整情况,无法减少:推荐历史建筑线索调整情况:新增历史建筑线索7处。分别由佛山市30个特色古村落历史建筑39普查推荐元辅祖祠、英护祖祠、陈仙洲87、故居、丽珊家塾;由上版保护规划拟申请文物保护单位调整与之祖祠、文才祖祠、元鼎祖祠11深井-所处位置改为深井坊番塔-所处位置改为香塔广场已落实。12古树名木:4A060512301600009 榕树不属于仙岗村,应去掉。已核实,009号古树确在仙岗陈氏宗祠前,详见图集,属于仙岗村范围,应保留。13非物质文化遗产:删去传统龙舟,南海竹编,赤埃官公话,汉字书法。如关食类可纳入的话,可以增加仙丹“茶蛋仔”。已落实,详见第五章 保护对象,保护要素一览表:14核心保护范围尽减,建议以单独的保护建筑为保护,不大范围划为核心保护区。范围内不影响整体的情况下,可新建、扩建、翻建住宅,建筑高度不得高于 15 米。88、建设控制地带尽减。已核实,历史文化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应当包括该区域内传统格局、历史风貌较为完整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的地区。无法减少:仙岗村核心保护范围是仙岗村历史风貌最为完整、历史建筑最为集中、保存状况最为完好的区域,是保护的重点区域。分别以元鼎祖祠及陈氏宗祠、与之祖祠及文才祖祠、仙岗俭堂大夫祠及仙岗陈氏大宗祠为核心划定三片核心保护范围,总面积3.46公顷。核心保护范围内现存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线索总用地面积1.3万平方米,比例为37。建筑功能及高度控制: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应尽量延续其原有功能,如历史功能已经不存在,必须引入与原有功能相关且与核心保护范围传统风89、貌无冲突的相关功能;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高度按现状控制,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高度应控制在9米以内。四、佛山市历史文化保护专家委员会审议意见及落实情况佛山市历史文化保护专家委员会2024年7月17日专项会议佛山市历史文化保护专家委员会关于 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岗村保护规划(2022-2035年)的审议意见其意见及落实情况如下:意见内容落实情况401一、进一步核实保护区划与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所划定的范围,落实相关要求。已落实,调整仙岗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使其与佛山历史文化名城90、保护规划(2020-2035年)所划定的范围基本一致,详见图集19保护范围划定图。2二、加强村落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的提炼。已落实,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对仙岗村落价值描述进行深化提炼,详见第九条历史文化价值。3三、优化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的论证。已落实。上版规划中低井坊六巷4号等清末民初建筑群,共53处,因其更符合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要求,将其由推荐历史建筑线索调整为传统风貌建筑线索。修订前:1、推荐历史建筑线索72处2、传统风貌建筑线索275处修订后:1、推荐历史建筑线索19处2、传统风貌建筑线索328处详见第二十六条保护对象整体情况和图集。4建控地带要求要细化,高度和色彩控制要细化。已落实,详见第十六条保护控制要求。5可以和文旅结合,进行活化利用的指引。已落实,详见第四十六条活化利用。6补充丰富防灾内容已落实,详见第三十九条防灾设施规划优化调整。7第5页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议删除“控制性”这三个字。第32页第53条,需要调整。已落实,详见第八条适用范围和第五十三条日常监管。8宗教与文化价值建议不要写宗教。已落实,详见第九条历史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