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建设公司工程设备质量管理制度6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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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6009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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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建设公司工程、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储存保管制度 12、施工过程的检验制度 2-33、质量记录收集制度 44、质量标识制度 55、物资包装产品防护制度 66、不合格品控制制度 7-87、材料检验试验制度 9-108、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11-129、搬运防护管理制度 1310、施工图纸学习会审制度 14-1611、技术质量交底制度 17-191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的检验制度 20-211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22-2414、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515、竣2、工工程交工和回访制度 26-2716、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 2817、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29-3118、质量文件记录制度 32 19、质量否决制度 33 20、质量内控标准检查制度 34 21、建筑工程保修管理细则 35-3822、培训上岗制度 3923、设备管理制度 40-4324、计量管理制度 4425、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4526、质量例会制度 4627、三检及交接检制度 47-4828、挂牌制度 49-5029、技术复核工作制度 5130、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523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53-5432、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5533、工程分包及外包劳务管理制度 563、-58储存保管制度 为防止库房、施工现场物资、半成品、设备损坏,确保施工需要,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储存保管制度。一、入库物资及进入施工现场材料,应及时建帐建卡。内容包括: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数量、供货单位、入库时间、有效期以及重要产品标识。二、工地保管员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周转材料负责储存和保管。各工地现场的工长、技术员、材料员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合理安排。三、对特殊半成品材料,如:木制品、钢塑门窗、铝合金型材及易损变形材料,要采取合理措施。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物品的储存和保管要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办法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四、各仓库保管员应对库存物资按规定进行检查,尤其对易损易变质、有失效4、期的物资要重点进行检查,保管员每月检查一次,高温、雨季增加1-2次检查,按受检查物资的质量状态进行标识,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汇报,尽快做出决定,以保证物资不受损失。五、保管员应按物资批次,依照先进库、先发放的原则,防止物资损耗变形等。六、保管员、材料员应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方可上岗。七、由于责任心不强,不及时检查,保管不当造成保管物资损失,视保管物资损失额赔偿20%-50%。多次发生保管事故的调离原岗位。施工过程的检验制度一、施工过程的检验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按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和检验人员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同一精度等级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核对。加强班组自检,将不合格5、项目消灭在过程中。项目部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并报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公司每月组织1-2次进行巡检。二、特定要求与检测中心联系派专人到现场取样。试验的分项工程,由工程技术人员到检测中心填写试验委托书。由试验室派专人到现场取样试验。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砂浆、砼试块、钢材焊接等试样制作、送检过程由取样送样员资格(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取样送样,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由有取样见证员资格的人员进行见证。三、施工生产过程严格执行试验室提供的配合比,试件在养护过程中,工程可继续施工,由工地技术员做好标识,试块如出现不合格,立即停止施工。四、隐蔽工程质量检验和试验在项目部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工程6、部、建设单位、监理代表共同参加(验槽需设计人员参加),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各方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允许例外转序。五、公司在各项检查试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填写相应记录,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留存一份,项目部一份。工地技术负责人依据所提问题提出纠正措施交工长实施。验证后由技术负责人填写工程质量整改报告并反馈公司,由工程部进行复检,并签署意见。六、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负责人、总工程师、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对实体按建筑工程质量验7、收标准选点实测,核查保证资料,项目负责人每月20日前将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报送工程部。七、工程最终验收必须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并做到质量保证资料齐全。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预验确定工程合格后,由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最终验收。八、对凡违反上述程序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进行返修、返工的责任人员要进行处罚,当月工程的检验批项目分项分部工程不符合的扣罚有关责任人100-500元,工程项目竣工初验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扣罚有关责任人1000-2000元,并对不合格部分予以纠正。质量记录收集制度一、项目资料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本部8、门或本单位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二、单位工程质量记录由各分公司厂队文件资料管理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按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要求收集,并按相应规定进行整理。三、各项目部每月将用户反馈信息上报公司工程部,随时将重大质量问题及记录上报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收集并整理。四、项目部收集整理质量记录并分类存放,同类质量记录按日期装订成册不得缺页,各种质量记录装订成册后应在首页编目以便于查阅。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报质监站备案,项目部将工程质量记录连同其他技术资料、竣工图等一同经公司工程部检查验收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按规定要求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归档。六、质量记录不真实、弄虚作假并且不能反映项目9、工程的真实质量情况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对不合格质量记录予以纠正,严重的扣罚50100元,至调离岗位。质量标识制度为防止施工过程中误用不同类型的产品,防止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错误地施工,实现可追溯性,各有关责任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一、仓库内的材料标识按库区存放,由保管员按类别、品种、型号、规格挂牌或标签标识。(绿放行、黄待检、红禁止使用)。二、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材料,按平面布置图堆放。对砖、瓦、砂石、水泥、木材、钢材、预制构件要堆放整齐,插牌标识,要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易燃易爆品要加警示标识。三、施工生产过程由各项目部工长用施工日志、班组自检、隐蔽工程验收、挂牌等方法标识。施工过10、程中所用砂浆、砼配合比由工地技术员用书面形式在搅拌地点挂牌标识。四、委托试验的试件由工地技术员负责挂牌标识,钢材焊接的标识由技术负责人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标识。五、特殊过程由各分公司厂队技术负责人依据施工顺序及进度及时做出唯一性标识并做好记录,以便实现特殊过程的可追溯。六、竣工工程要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设置竣工标识牌,注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竣工日期。七、各施工厂队要保护好产品标识,不得损坏。八、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标识错误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50100元。如给项目工程造成质量事故的按质量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处罚。物资包装产品防护制度一、入库的物资、材料、11、设备由供应部负责防护。二、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材料、设备由项目部设专人负责防护。三、工程的防护由项目部安排人员进行。根据工程特性分为看管式防护和操作式防护。四、在工程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之前,对于一般性工程由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防护。对特殊工程则应按操作规程定期分阶段进行试运行。五、由于责任心不强,对物资、材料、设备防护不当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物资全额的20%-50%,屡次发生损坏、损失的调离该工作岗位。不合格品控制制度为防止不合格品、原材料、半成品和不合格成品的使用,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对执行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可能形成的不合格品(半成品),例如:砂浆、砼、焊件、地基处理、楼板、防水层、安装零部件12、组装件及分项分部工程,竣工工程及设备安装设施等要按规定进行处理。二、对建设单位的供应的不合格材料要拒收,对不合格预制构件要作废处理,不能立即清理出现场的要隔离标识并做好记录。三、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半成品及竣工验收中的不合格品要立即进行返工,直到达到标准要求为止,重新检验评定并做好记录。四、在班组自检分项工程检验评定中发现的不合格,应在项目经理(工长)、质检员、技术员的监督之下进行返工,直至达到标准要求为止,重新检验评定并做好记录。五、对公司工程部在巡检中提出的不合格,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标识,项目负责人、质检员、项目经理(工长)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评审,确定处置措施指导操作班组进行整改13、,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验证并做记录。六、对工程施工中质量监督站发出的工程质量整改隐患通知书及停止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工长、技术员讨论处置方案,落实人员整改,整改完成由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整改报告或停工问题处理报告,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签字上报工程部、质监站以放行或复工。七、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和最终交验中以书面或口头提到的问题,应由项目负责人或质检员做好记录,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整改后报工程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八、对砼、砂浆试验报告的不合格,经评审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九、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和不合格品造成质量事故的视情节罚款50-100014、元。材料检验试验制度一、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得使用,否则要追究批准使用人和使用人的责任。二、凡用于施工的建筑材料,如:砼构件、水、暖、卫、电器等设备必须由供应部门提供出厂合格证,对那些没有合格证或虽有证明,但技术领导或质检部门认为有必要复验的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在监理、质检员、技术员同时参加的情况下由见证员按规定取样送检测站复试,合格后方能使用。三、凡在现场配制的各种材料,如混凝土、砌筑砂浆、防火砂浆、玛碲脂等,必须在施工前按设计标号经检测站试验室确定配合比,然后按试验室确定配合比施工。四、新材料、特殊材料初次采用时,必须经过试验、试制和鉴定,制定出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后,方能在工程上15、使用。五、结构用钢筋及钢筋焊接试件、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火材料等必须见证取样,即监理、技术员、质检员同时参加取样,并在取样送样单上签字,各方应保存归档,但取样次数、数量、频率、方法、规格等必须符合标准的要求,要从程序上保证该试块和试件能真实的代表工程或相应部位的质量特性。杜绝假试块、假试件和假试验报告。六、技术员、质检员要认真,及时按要求将取得的资料整理,归档,并建立相应的不合格的材料档案。七、凡违反材料二次复试条款规定的,处项目部工程(进度)价款2%4%的罚款;凡违反试件、试块取样条款规定的,处项目部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6、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公司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55%的目标,特制定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一、公司每月对各分公司、厂队所施工工程进行一次质量检查。二、各分公司、厂队每半个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三、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四、经常性工程质量检查:班组要在施工过程中跟踪检查,项目质检员要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工长、质检员要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和交接下一道工序。五、隐蔽工程检查要由监理工程师、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和交接,然后进行下一道工序。六、检查依据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23/711-2003)、企业标准、国家及省有关标准规范规定。七、上述检查都要逐项填写检查和检查17、记录,检查责任人和操作责任人均需在检查表和检查记录上签字,认真整理归档。八、质量事故整改:由各级检查人员逐项登记,对工程质量进行分析,从管理和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管理与提高质量提供依据,并签发整改通知书,对于和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停工,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及科室进行复查,并认真填写质量反馈书,说明采用措施,施工管理人员复查合格后,有关人员和科室在反馈书上签署意见,复查人员签名(重要部位要有总工签字),然后整理归档结案。九、奖惩制度:(1)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兑现人工费所规定比例,管理人员兑现公司规定的奖金提成,公司每月联检前两名兑现奖励栋号500元。(18、2)工程质量不合格,人工费不能支付,同时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对施工班组处以原值至一倍罚款,返工合格的,人工费只能支付一次,但损失材料费,处以原值至一倍罚款,质量不合格处分公司、厂队工程进度款2%以上4%以下罚款,同时对分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的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并视情节给予降低施工资格,吊销资质证和岗位证书,取消施工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0、各级管理人员及操作者,对工程质量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负有质量责任(包括离、退休、工作调动或离开单位)。搬运防护管理制度一、对外采购材料的运输,首先选择适宜的搬运工具和方法,防止物资材料及设备损坏、混杂丢失浪费等19、。二、周转材料、设备及半成品若超高、超长时,运输前必须做警示标识,夜间运输必须设红灯警示。三、各类物资及半成品运输时必须捆扎牢固,防止物资损坏或丢失。四、对易燃易爆物资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必须清点数量、规格,轻装轻放,分类堆放,要设有标识。五、建筑材料运输一般不允许混装,尤其是材料与设备、人员与材料,人员与设备严禁同车转运。施工图纸学习会审制度一、施工图纸是进行施工的依据,为了使各级有关人员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施工图的内容和要求,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和差错,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所有工程的有关施工人员必须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图纸进行分析学习、熟悉和予审,并参加有关图纸会审,办理图纸会20、审的书面记录和会签,未经会审的施工图纸,不得进行施工。二、工程施工图纸的会审,按技术责任制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一般工程由工程部领导组织和布置或由分公司厂队组织,大型工程或市政府指定的重点工程由公司总工领导组织和布置工程部或分公司、厂队参加。三、施工图纸的审查程序为:学习熟悉,组织本单位承担施工任务的有关人员在接受施工图纸后必须亲自查看施工图纸,熟悉了解工程设计特点和施工现场的情况,了解设计意图,施工工艺结构形式,细部构造。对设计、施工的有关不清楚,不明确的技术工艺的要求和主轴线尺寸,局部和整体以及结构构造间的矛盾等做出学习图纸记录。单位施工图予审:在学习熟悉施工图的基础上,由单位技术21、领导组织各专业工种进行施工单位内部的配合审查。研究各工种在熟悉图纸中提出的问题,审查图纸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的图纸是否相符,上述有关问题责成专人整理成书面材料。施工图纸会审一般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土建、采暖、电气等单位参加,施工单位在作好本单位图纸予审的基础上,由单位工程部或分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对本单位图纸予审中存在的问题,向参加会审的有关单位提出解决方法、明确责任,标准和有关配合程序等问题,作好会审图纸的书面记录,并办理会审记录三方签字。四、图纸会审后,必须要有明确的会审记录,并有参加会审的单位和人员签字。无单位和参加人员的会签记录无22、效,图纸会审记录必须由各级技术负责人认真签阅和贯彻执行。五、施工图纸会审后,在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具体问题的技术联络设计修改、技术核定等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具体办理。所有设计变更必须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四方共同同意后才允许执行施工。六、一般施工图会审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1、设计施工图的合法性,必须由法定的设计单位并由具体设计人员签署的四章齐全的施工图纸才能有效。不是法定设计单位或设计签署施工图纸,未经上一级技术领导书面批准不得擅自施工。2、设计是否合理,在施工中有足够的稳定性以及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安全技术。3、设计图纸中各工种、专业配合、使用功能上有无矛盾、差错、遗漏或不清楚不23、明确的问题等。七、设计图纸的会审组织工作由公司的总工程师负责,工程部参加,对非法图纸和未经图纸预审、会审或图纸不全不齐又不作审查即开工的工程,均按违反施工技术管理制度论处,分情况给予罚款50-100元,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技术质量交底制度一、在工程施工之前,为了使参与施工有关管理人员、技术员、工人了解承担工程特点、性质、技术要求,针对施工工艺必须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二、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工程特殊和应达到的质量标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技术规范要求、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等。三、技术交底的分级管理的原则。按工程性质规模结构等情况24、,分别由各级技术负责人即总工程师、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工长进行交底。四、凡是由公司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公司总工程师向分公司、厂队、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包括主要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技术要求以及材料结构等内容。五、凡是由各分公司、厂队、项目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由各分公司厂队的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有关职能人员进行施工方案交底。六、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必须贯彻上级技术交底的要求,向参加施工的班组长和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使作业工人明确技术环节和标准,掌握作业程序、操作要领和25、技术质量的控制程序,明确作业责任,这是技术交底的关键。其主要内容为:1、施工设计图纸要求;2、有关工程的各项技术要求;3、必须注意的尺寸、轴线标高以及预留孔洞,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4、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等级质量要求以及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的要求和混凝土、砂浆、防水和耐火材料的配合比;5、主要的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种配合,工序的组织和衔接安全操作方法;6、各项指标的要求和实施措施,劳动力安排,进度要求等;7、设计图纸会审后的结构和最新设计变更情况;8、施工结构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项。七、班组长接受技术交底后,要组织全班工人认真讨论要求技术环节和作业关键,严格按作业程序,按作业岗位落实技术责任26、和安全施工操作要点,进行作业分工和明确相互配合关系,制定保证措施,全面完成班组作业任务。八、对于重要工程结构复杂的施工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由总工程师或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直接向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对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的施工,应先通知试验,试验后作样板交底,未作交底不得施工。九、班组作业工人、技术员、工长在施工作业或班组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认真的施工,不得随意改变作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降低施工质量。十、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对作业的技术质量检查验收,对执行技术规范负责,要及时检查和纠正不符合技术规范、施工交底、施工工艺等。十一、对施工中的不利因素、不27、利条件,可提出建议,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所提出的新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提高技术经济效益显著,按合理化建议方法计算效益并给予奖励。十二、对于违反技术交底施工违反施工程序作业及施工操作不符合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罚款50-100元,重大问题要追查技术责任。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的检验制度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的检验试验制度是建筑产品质量保证系统的重要环节,公司的各有关技术人员要加强材料的检试验工作,认真严格执行材料、构件和设备的检验试验制度,按技术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正确合理的使用材料、构件及有关设备,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节能产品、构件等必须由28、采购人员提供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才许向生产单位提供使用,没有合格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质量标准购置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地保管员不得验收。二、各施工现场项目部有关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采购人员提供的有关原材料、构件成品和半成品必须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对无质量检验证明文件或检查不合格的材料、构件设备等不应验收也不得使用。三、各施工现场项目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原材料的质量有怀疑时,有权另取试件进行复检。检验费用当复检合格时,由现场自负;复检不合格的,检验费应由供应部门负责并视情节轻重罚采购人员50-100元。四、已进入现场材料,不经检验、无材料试验合格证明文件的原材料擅自验收使用,由使用单位负责29、,并追查领导责任,给予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五、原材料、构件的质量检验证明文件、化验单和合格证必须以出厂单位或法定的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为依据,对于大批材料多个单位工程使用时,必须有影印或抄件,证明原件的检验日期及检验单的编号,必须写明同批进场的材料数量和规格、抄件人以及被抄件单位公司、抄件日期,否则无效。六、现场使用的钢筋、水泥、塑料门窗、节能产品、建筑构配件、水电产品等必须要有出厂单位的合格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核准证书,才允许进行验收使用。七、材料进场必须进行材质检验,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作二次复试,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工程上,因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而造成质量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八、现场施工用30、砼、砂浆和玛蒂脂的配合比,应在施工前提出试配,试配后方可使用。九、各施工现场砼、砂浆必须由试验室出具配合比,实行重量比,指定专人负责,否则,不准开工,违反施工者罚项目经理、工长100-3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等级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事故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1)直接经济损31、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32、工脚手架、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造成上述三个影响之一均属特别33、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二、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1、违反合理施工程序,不按规程、施工规范施工,盲目追求进度,忽视质量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主要责任在领导,施工操作者也负有责任。2、凡经有关人员检查,因检查不细未能及时发现问题而造成的质量事故,除操作者应负直接责任外,有关检查人员应负错检或漏检的责任。3、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构配件无出厂合格证或试验证明,盲目使用而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决定使用者负责。4、由于采购人员(供应部门)采购的产品无合格证或试验34、证明与实物不符造成的质量事故由采购人员(供应部门)负责。5、砼预制构件吊装过程中,由于没有达到规范规定的强度而造成质量事故,由构件加工部门负责,已知强度不够仍进行吊装而造成事故时,由决定者负责。6、由于设计错误,审图又未发现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应划清责任,追究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责任。7、冬雨季施工,由于不按施工技术措施规定执行组织施工而造成水害或冻害的质量事故,由施工指挥者负责。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1、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用电话或口头通知公司,重大事故应在24小时内写成书面材料报公司工程部,公司按事故严重程度 报有关部门。2、各单位发生事故后,要坚持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35、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3、质量事故应在事故原因已经查清的基础上,采取补强加固措施方案需经公司总工程师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加固措施。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每一单位工程(或一个构筑物)竣工时单位工程技术员应将竣工工程的技术档案整理好,并同时上交工程正立面照片两张,经分公司经理检查同意后送交工程部归档。二、工程技术档案执行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整理标准(DB23/1011-2006)。三、技术档案要以一个单位工程(构筑物)为一个归档项目,按要求将档案封面栏填好。四、由主管领导(总工)组织进行技术档案鉴定,确定档案的价值和保管年限。五、经过鉴定失去价值的档案由主管领导36、技术负责人、保卫部门同时在现场登记并签字,然后销毁。六、工程部收到技术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符合要求可归档存查。同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单位存档。七、技术档案应送交建设单位一份,交工程部一份,交监理公司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所有档案编目井然有序,妥善保管。八、作好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工作。九、对有保密要求的档案,不准复印、抄件及外借。 竣工工程交工和回访制度为维护企业信誉,并保证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制定如下:一、各分公司、厂队承建的工程项目,凡经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工程竣工后由公司负责检查验收,并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交接,各分公司、厂队不得自行办理竣工交接。二、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是:符合设计37、要求,内业资料齐全,有上级质量部门验收意见。三、竣工工程的验收程序1、各项目部竣工自检后,通过分公司项目部向工程部申请预验。2、工程部接到申请后向公司领导报告以确定检查预验时间。3、预验工作在生产经理和总工领导下,由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及有关施工单位参加。4、公司预验后发现质量问题,要限期整改,对整改部分要由工程部复检。5、经公司预验后,正式交工必须按规定办理工程备案手续。四、经公司预验达到交工条件的工程,必须在建经部结算完工程价款,并全部收回后,才能由公司工程部向建设单位发出交工验收通知,并与建设单位研究确定具体验收时间、方法及办理验收手续。五、在同建设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时,要向对方提供建筑工程38、保修证书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通知书,并就保修范围、期限、条件做详细说明。六、对交工后属于公司保存的各种技术资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整理归档后移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七、各分公司厂队对已交工程在交工一个月之内,对使用功能要进行回访,对屋面防水和采暖设备也要在使用期内进行至少一次回访,保修期满后必须再回访一次。八、工程部每年要组织技术人员及有关部室和各分公司厂队领导,对重点工程进行全面回访检查工作,要欢迎用户评议,诚恳接受批评和建议。九、对用户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要做到有登记、有分析、有处理、有实施方案,属于哪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哪方面反馈,符合保修条件的要及时处理。十、各施工单位每年要组织一次座谈会,并建立39、总台帐,进行使用效果和使用要求调查,调查工程使用过程中的实际使用效果和使用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一、分项工程质量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工长)、技术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质量检查员进行核定。二、分部工程质量由分公司、厂队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质检员进行核定,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由公司工程部核定。三、单位工程质量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进行检验评定,由质监部门将有关评定资料上报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四、对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报验,检查签字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五、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进40、行监督检查。六、单位工程未经备案不得交付使用。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工地对预制构件、小砌块及半成品或已完的工程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于成品由工长组织验收并向下道工序交接,工序交叉频繁或已有成品交验区段,由班组共同对产品负责看管,工长负责的单位工程从基础开始到竣工验收整个施工过程的产品保护负全面责任。一、砼预制件小砌块的堆放场地要求坚硬平整,叠放空心板、槽形板、实心板一般不超过六块,最多不超过八块,端头至垫木中心距不超过30厘米以上,上下垫在一条竖线上,端头对齐。小砌块运到工地要有防雨措施。二、小型构件,如踏步、过梁、盖板等的堆放,首先场地要平,堆放要整齐,端头要对齐,踏步说明规格、型号的面要朝41、外,便于查找和减少构件损坏。三、所有砼构件小砌块运输中要轻装轻卸,梁板运输中悬在车箱外的长度不得超过合理支点位置。四、细木制品堆放要合理,下边离地要垫30厘米以上,上面要有防雨、防暴晒设施,严禁露天堆放。五、在做楼梯踏步面层时,要对本层楼梯进行封闭,然后覆盖草袋或锯沫养生保护,养生期间任何人不得在楼梯上行走,强度达到后也不准堆放重物和拖拉物品。六、严防水暖、电气安装、乱打洞眼破坏墙体和楼板,如确需打洞要用电钻打眼,严禁用大锤野蛮打洞眼,水电打眼一定要安排在抹灰前,绝对禁止涂刷后再打洞眼,不得往气包上搭跳板,不得往气包上掉浆灰,卫生设备要安装稳定用草袋遮盖保护防止磕碰损坏,水漏眼下水管的承插口,42、支叉口在施工过程要注意保护防堵塞。七、窗下不得搭跳板做架子支撑,窗套不得扎铁线,门口下坎用木板全部保护起来,两侧框1.2米以下用板钉好保护起来,防止推车运材料碰损。八、基础在上冻前应回填土以防冻,回填土必须用暖土并夯实。九、要防止清水墙和檐子污染,打梁时模板不严密淌到墙面上的灰浆和砌砖卸灰时碰到墙面上的灰浆应及时用清水冲洗干净,卷材防止对檐头应采取防护,如果淌到檐头沥青应及时用气油擦净。十、科学安排施工程序,尽量减少重复作业交叉次数,室内抹灰应按单元分层按户安排抹灰,地面、窗台板、踢脚线炉台水池一次完活,由工长组织验收负责交下道工序,同时封闭设专人看管。十一、地面达到强度方可安排其它工种作业。43、1、必须对地面进行保护,防止水暖气材磕碰,防止涂料油污染,严禁在已完工的地面上调灰;2、内抹灰地面已完的房间不得安排做休息室、办公室、仓库等。十二、涂刷油漆工程开始前应做一次全面彻底清扫。(1)粉刷墙壁油裙、油墙和门窗刷油时,要保护好地面踢脚线、门窗、及阳台板,五金、玻璃灯具避免污染,一旦由于不慎有轻微污染时擦试干净;(2)所有拉手待刷油后进行安装;(3)不得在墙面写字、画图、按手印等;(4)粉刷油漆完工后应由工长组织验收,指定专人加强看管。十三、违反成品、半成品保护规定者,罚款100-1000元。质量文件记录制度一、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检查网络。项目部必须设专职质量监督检查员,质监员受公司总工程44、师、工程部领导,班组设兼职质检员,跟踪检查层层把关,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堵塞漏洞,做到以预防为主,保证工程质量,并作好记录。二、项目部质监员主要职责是抓好厂队项目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的标准工作,及时发现不合格工程质量部位,严防质量通病的出现,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向项目部班组下达质量反馈通知单,监督整改处理。三、项目部班组兼职质检员主要任务是负责本项目部班组各工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每个检验批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提出自检记录,项目部的质监员进行复检验收,未经复检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四、实施项目部工地班组自检制度,班组质量自检是贯彻预防为主的积极措施,对班组不按规定自检的要追查项目经理、45、工长的责任,栋号工地不按规定检查的追查分公司的责任,公司工程部积极协助项目部搞好质量自检工作。五、公司厂队、项目部、在检查和记录过程中,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要妥善保管、分类装订,以便备查。质量否决制度一、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检验批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项目部的责任,不合格单位工程流入社会要追究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责任。二、对年终不能实现质量规划指标的单位,罚项目经理款5000-10000元。三、项目部的月份工资审报程序是:(1)班组生产任务单由项目经理、质监员签字后方可逐级上报审批工资;(2)46、项目部的月份工资必须经公司工程部签发质量认证,建经部方可审批进度,劳资部审批工资,财务部再按规定审查发放工资;(3)外包劳务所承担的工程,必须经公司工程部评定质量方可结算劳务费用,不经工程部进行质量认定的工程,分公司财务不得进行结算劳务费用和工资。四、如果检查发现有没按图施工、违章操作有质量隐患、班组不进行自检、检验批分项工程检查不全、质量保证项目不符合标准、项目经理不进行交底或交底不全、隐蔽工程及结构工程验收不及时等问题,每项次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视情节对工地罚款500-1000元。五、凡是被罚单位和个人由公司工程部填写罚款通知单,通知被罚单位财务部门扣款,然后上缴公司财务部。质量内47、控标准检查制度一、公司质量的内部控制检验标准的编制依据。1、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国务院有关部委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技术及有关操作规程。4、公司历年工程质量标准完成情况及完成有关技术质量升级规划的要求。二、内控标准原则: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及有关技术,原则上略高于黑龙江省建设厅2003年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三、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其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必须按公司内控标准评定,执行公司质量内控标准的结果高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不得折算。四、执行企业内控质量验收标准,土建工程85分为合格,95分为优良,水电48、安装工程90分合格。五、质量标准检验评定方法仍按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管理细则一、为维护和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保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并为了保证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提高社会效益,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二、凡公司承建的工程,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因施工责任造成的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及缺陷,均按本细则予以保修。三、具体保修范围如下:1、屋面渗漏。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等不通。3、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砂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脱落、起碱、脱皮。5、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定。6、厕所、厨房、浴49、洗室地面泛水、侧坡积水。7、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8、水塔、水池及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9、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等。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区道路沉陷。11、砼、钢结构、砖石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四、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算起各项保修期如下: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3、供热与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二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合同约定。五、建筑保50、修期内,发生本细则第三条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时,使用单位填写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通知书并通知施工单位。六、施工单位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必须与使用单位共同确定返修内容,并尽快予以维修,而使用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七、施工单位非因特殊原因在7日内未达到现场而使用单位在第二次通知后又未按时到达使用单位,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可自行返修,所发生的全部修理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不得提出异议。八、施工单位因机构转移等特殊原因,不能在7日内到现场时,应及时通知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在征得施工单位同意后,在不提高工程标准前提下,可另行委托其它修理单位,但全部修理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九、在双方商定修理时间后,施51、工单位未按期消除缺陷时,须向使用单位交纳违约金(双方自行商定数目)。十、用户按本细则八、九条处理完毕后,要开列出返工项目、工程量和费用清单交给原施工单位作为结算依据。十一、用户在填写通知书并按本细则八、九条规定确定返修责任时,应认真查对设计图、竣工资料并根据以下各点分清责任。1、凡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问题均由施工单位负责。2、凡属设计责任,施工单位可协助修理,但返修费应向设计单位索赔。3、凡因材料、构配件引起的问题,如果由于施工单位采购或用户采购后施工单位未进行检验用于工程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否则,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4、凡有出厂合格证的设备、电气,其本身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承担修52、理责任,如必须返修则由用户另行提出委托。5、凡因用户使用不善造成的问题,用户自行负责。6、凡超过保修期出现的问题,可协商解决。7、凡因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或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负责。十二、工程保修费节约资金等责任方应在接到结算单7日内支付,逾期未交又未向仲裁部门申诉者,由仲裁部门直接通知银行划款。十三、返修项目的验收,以国家规范、标准和原设计要求为准。十五、保修期内因用户责任引起的维修问题,求助于施工单位修理时,施工单位本着对用户负责的精神尽力协助处理,但不承担修理费。十六、如双方在责任、费用等问题上发生争议,可申请有关部门仲裁。培训上岗制度一、 工程项目所有人员须经“三级”培53、训方可上岗。二、 起重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三、 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须经过相应的岗位培训,方可持证上岗。四、 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对未经培训上岗,无证操作造成质量不合格或出现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械设备是企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把设备管好、用好、保修好,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之一。第二条各基层单位要把设备管、用、养、修、借、算,统一起来以提高本单位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三条为加强设备管理工作,公司由工程部负责设备54、统一管理和一切日常工作。第四条各单位要有一名分管设备工作的领导,下设设备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维修人员。第三章设备管理职责第五条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要认真掌握设备性能和技术标准。第六条制定完善和修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有关指标。第七条制定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购置更新及改造计划,并负责新设备购置试行和检查验收。第八条负责年度设备盘点及设备报废和设备事故处理事宜。第九条建立健全主要机械设备档案、统计报表、原始设备台帐等。第十条参加组织大型技术改造,施工机械化的规划,设备条例的制定实施。第十一条组织机务机管及机械工人的业务学习,培训和考核。第十二条各种机械设备应达到如下标准:1、技术状55、况好,工作能力达到规定要求。2、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均符合要求。3、零部件、附属装置随机工具齐全。4、使用维修记录齐全、准确。第四章设备管理条件第十三条任何大型设备,若改变其技术性能或机械,必须要达到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并要报请公司,不得自行其是。第十四条改造和自制设备要符合结构合理性能稳定、经济耐用、安全可靠的原则,要将可行性报告(包括方案、图纸、说明等)报请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经公司验收以后列入固定资产。第十五条购置新设备要本着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或有计划更新改造、提高机械化程度的原则,报请工程部审查,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第十六条经批准购置的设备到货后要认真清点验收,将技术资料复56、印件报送工程部后签证入帐转入固定资产,然后编号投入使用。第十七条设备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结合”的原则,大型设备要实行定机定人,中小型设备实行班组与个人相结合,“机人”要相对稳定。第十八条设备操作人员要熟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设备保养规程。要做到“三会”(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四懂”(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并按时填写运行记录和维修记录。第十九条设备操作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教育,主要设备或专用精密仪器必须经过考核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第二十条设备操作人员要爱护设备遵守纪律听从调度,擅离职守或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编57、制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制度条例(并上墙)和年修计划,报工程部存查并督促执行,年初将计划报工程部。第二十二条设备大中修后,各单位要报请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以加强设备维修质量管理,要求基层单位每月检查一次设备使用维修情况,并详细记录以备公司检查。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二十三条为保证各种设备和机械安全生产,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反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设备事故,出现事故后各单位要组织技术、设备管理人员、有关工人查明原因,做到“三不放过”。一般事故要在三日内写出报告报工程部,大事故、重大事故要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工程部或公司领导,并58、由主管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鉴定事故等级并写出事故处理意见。第二十五条机械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种。1、一般事故:机械或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5000-20000元,停修三天以内者。2、重大事故:设备主要零部件或总成损坏,经济损失20000-50000元,停修十天以内者。3、特大事故:设备严重损坏,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上,停修十天以上。 第六章设备报废第二十六条机械设备确实无法修复和改造,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1、主要部件结构损坏,虽经修理,但仍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保证安全生产。2、修理费用过高,没有修理价值。3、因意外灾害或突然事故或重大事故使机械设备遇到严重损59、失。4、结构和性能有严重缺陷,或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5、非标专用设备,因任务变更或企业已不适用而其它企业又无法使用。6、属粗制滥造产品(在报废前要搞清采购责任)第二十七条机械和设备报废各单位要报出设备明细表交工程部组织鉴定,由主管经理审批,报废设备要提足折旧费,残值处理要交公司财务科单例专项资金。第二十八条已报废设备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法处理。计量管理制度一、计量工作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公司工程部统一归口管理。二、加强计量管理,建立计量组织机构,配齐计量人员,建立健全计量管理标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原始记录。三、提高计量技术素质,建立计量标准,完善计量60、检定环境和工作条件,提高计量器具工作的技术状态,提高计量人员技术水平。四、由公司工程部制定年度计量器具检定计划,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要按照检定计划进行检定,必须保证计量器具周检期受检率达到98%,周检合格率要达100%。五、不准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超期检定的计量器具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待查处理。六、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对全公司计量器具的抽检工作,抽检数量为计量器具的3%-10%。七、计量器具的修理应设专人负责修理,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对经全面技术鉴定,已不能修复的计量器具,报工程部填写报废单。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按公安局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执行,并要求保管员做到:161、易燃易爆物品与其它物品有效分开。2、制定严格的发放制度。3、定期进行检查并做有记录。4、设有明显的标识说明。5、加强值班更夫的管理,防止丢失或被盗。质量例会制度为了保证项目部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使项目部管理层及时准确地掌握项目质量情况,科学地搞好项目质量管理,项目部采取定期召开工程质量例会制度。一 、项目质量例会应每星期召开一次,重要工序质量分析会应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特殊情况下,当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有较大的倒退趋势)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召开质量研讨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办法(或采取纠正措施)。二、 工程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召开,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仓库62、管理员、施工机械操作员、班组长等应参加会议。三、质量例会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本周施工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送检结果、过程产品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正要求、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情况、施工安全情况、下一阶段的施工安排等。四、工程例会要做好例会记录,到会人员要签到,会议内容整理后要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施工班组,项目部资料员要收集例会记录归档形成工程质量资料。“三检”及交接检制度为了保证项目部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严格控制各工序的施工质量,做到不合格的施工工序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项目部工序质量检查采取“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和交接检制度,通63、过层层检查、层层把关确保工序质量符合项目部质量要求。一、自检自检由各班组长组织,由班组操作工人对本人施工完成的工序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特别是以前各次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通病,操作者自己检查,自己发现问题,自己改正,尽可能地将质量问题解决在其发生的初始状态。二、互检互检由各班组长组织,在班组操作工人之间进行,甲完成的工作内容由本班组乙去检查,使班组工作人员之间互相检查、互相督促、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三、专检专检由项目部质量检查员组织,班组长参加,对班组每道施工工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评定,检查根据施工规范要求,按项目质量目标“双优样板”工程标准,对工序质量进行评价,其中基础工64、程中各分项工程、主体工程中各分项工程以及装饰装修工程中各分项工程,专检必须达到优良工程标准,否则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专检必须保存质量记录,做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内容。四、交接检交接检由项目部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质量检查员、本工序及下一工序施工班组长、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建设单位代表等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原材料质量情况、工序操作质量情况、工序质量防护情况等。交接检符合要求,需隐蔽的必须办理隐蔽工程记录,由参加各方签名确认以后,方可转入下一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份,应由项目部收集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挂 牌 制 度为了明确岗位人员质量管理职责,项目组织机构及项目部65、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采取挂牌制度予以公布;为了使项目部全体员工熟悉项目管理制度,自觉遵照执行,项目部各种管理制度的公布和宣传采用挂牌制;为了防止工程材料的错用、误用,给工程质量造成损失,所有进场工程材料采用挂牌制度予以标识。一、岗位职责挂牌制度1、项目部组织机构图采用挂牌的形式,在办公室醒目的位置进行张挂公布,以明确项目部岗位设置,明确项目部质量管理机构及管理层次,明确各岗位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作用。2、项目部各岗位人员职责采用挂牌制进行公布,要求各岗位人员熟悉自身质量职责,在工作中做好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以保证项目质量体系切实有效地运行。3、项目部全体员工(从项目经理到操作工人)必须持工作卡66、(胸卡)上岗,工作卡必须佩戴在胸部,工作卡上应标明姓名、工作岗位(工作班组)、工作卡编号,工作卡必须贴本人照片并加盖项目部印章。二、项目管理制度挂牌制度1、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施工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管理目标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在施工现场醒目的位置张挂。2、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项目部适当位置进行挂牌公布并做好宣传,对新进场员工要求学习项目管理制度,使所有岗位人员熟悉项目管理体系掌握项目管理制度。3、项目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除在相应机械设备操作台处挂牌标示外,在项目部适当位置应集中统一挂67、牌做好宣传,要求机械操作工人利用工余时间进行学习。三、材料标识挂牌制度1、项目部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由仓库管理员做好挂牌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情况等。标识的方法一般采用挂牌的形式,特殊情况下除采用挂牌进行标识外,还可采用分类堆放的方法进行标识。2、项目过程产品应由质量检查员(或施工员)进行标识,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挂牌的方式进行标识,当无法进行挂牌标识时,可采用质量记录的方式对产品质量情况进行记录标识。技术复核工作制度一、目的在实施过程中,对重要的或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工序实施技术复核,是为了避免发生重大差错,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合同规定要求。二、技术复核工作的程序及要求1、68、技术复核工作应在本工序已完成且班组自检查合格后,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2、复核检查前主管工长应认真填写好技术复核记录的有关栏目,通知项目质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检查。为使工程进度不受影响,检查时间从接到工长通知时起,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3、重要工序(如建筑物定位、放线等)的技术复核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工长、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参加共同进行检查。4、一般工序的技术复核由工长、质量检查员、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共同进行检查。5、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技术复核意见栏内,监理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工长分别在签名栏内签名认可。6、经检查合格的工序可通知进行下道工序,69、否则,待整改好后再进行检查,直到合格或达到质量规定的要求。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一、目的: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或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工序实施隐蔽工程验收,是为了避免被下道工序所掩盖、而无法进行复查的部位发生重大差错,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合同规定要求。二、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及要求:1、隐蔽工程检查工作应在本工序已完成且班组自检合格后,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2、隐蔽验收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有关栏目,通知项目质量检查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自检意见后,及时通知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参加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复责人)签署验收结论70、。3、经验收合格的工序可通知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待整改好后再进行验收,直到合格或达到质量规定的要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71、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查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五、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72、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水平做出评价 。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各项目部、施工队领导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各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73、,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项目部要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项目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等相关人员的共同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74、,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每个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质安员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工程分包及外包劳务管理制度1、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及外包劳务实行合同管理,并应加强控制与协调。275、分包单位应根据总包单位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分包工程的总进度计划及年、季、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总承包单位应将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纳入项目进度控制范畴,并协助分包人解决项目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3、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将质量目标分解到人,应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按项目质量计划认真实施,对工程质量向总包负责,并接受总包的质量管理。4、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制订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处理。遵守76、总包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总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总包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5、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的要求进行现场管理。6、分包单位应健立和完善项目生产要素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材料管理:项目机械设备管理:项目技术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配置机制,适应施工项目管理需要。7、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工程,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让或再分包。8、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A、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地方、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如两者或三者之间的要求有矛盾时,当施工图设计要求高于规范时,以施工图设计为准,当施工图设计要求低于77、规范时,以规范为准。 B、隐蔽工程验收:分包单位应于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单位(安装工程还需由总包单位通知建设单位)到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共同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C、设备安装工程中,凡需由总包单位在施工中预留的各种孔、洞、沟、槽或预埋铁件等,如果在土建施工图纸上有注明的,由总包单位负责预留埋设。分包单位如需在已作完的土建工程上打眼凿洞时,一律必须通过总包单位同意,并负责保证土建工程的结构和装修质量。若有损坏,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总分包在施工中应相互注意保护成品,如施工中损坏成品时,所需一切修理费用由责任一方承担。 D、竣工验收:分包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10天向总包单位提出书面的竣78、工验收通知(安装工程还需由总包单位通知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应按期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 分包人应将验收结论及资料交总包汇总。两方或三方应及时办好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在竣工验收时,如发现工程质量有不符合验收标准者,属于分包责任造成的,分包应在商定的期限内负责修完,待符合验收标准后,再进行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后,交给总包负责保管。9、分包单位应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工程回访及保修,应建立施工项目交工后的回访与保修制度,听取用户意见,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10、劳务承包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履行劳务分包合同,组织劳务人员完成约定的工程内容;(二)严格执行劳务人员工资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禁止将劳务人员工资挪作他用;(三)劳务作业项目现场实行劳务队长负责制,按项目部要求进行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工作,接受项目部的管理;(四)负责建立劳务作业项目施工管理日志制度,记录每日施工现场人员和工作内容情况;(五)负责劳务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施工教育,保持正常的施工秩序;(六) 负责向项目部提供施工现场劳务人员身份证件、考勤表、安全培训记录和身体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