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担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财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9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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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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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担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财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一、管理架构5二、公司内部管理5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7第二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印章制发和管理工作。7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7第八条 财务印章的使用:7(一) 一般事务由财务部经理批准用印;7第九条 对外收费发票须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和出纳人员印章:7(二)结算票据加盖银行预留印鉴;8第十条 使用公司印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或其他有权人签批。8第十三条 交接印章时盖制印章样本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8投资2、担保股份有限公司9(一)国务院及其办公厅、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9(六)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10第六条 档案管理原则11(四)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卡相符;12第七条 档案的接收、归档期限12(六)未经批准不得摄制、翻印、复制和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14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5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7第三条 财务管理任务17(三)做好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核算工作。18第四条 财务管理主要方法18第五条 财务管理的权责19(一)公司总经理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19(二)财务部的权责19(三)各部门的权责19第六条 财会人员19第二章 财务预算19第3、三章 所有者权益20第四章 负 债22第五章 流动资产23第六章 固定资产24第七章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它资产25第八章 对外投资26第九章 成本费用26第四十一条 企业的成本包括以下内容:27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下列开支不得计入成本:29第十章 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29第四十九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301.支付优先股股利。313.支付普通股股利。31第五十二条 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31第十一章 或有事项31第十二章 公司清算33第十三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33第六十七条 财务状况说明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3第十四章 附 则34第一章 总则37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4、基本条件38第七条 申请个人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39第八条 发放个人贷款的限制条款:39(一)一户家庭不得有二个或以上的借款人。39第十一条 向个人借款户授权应当防止变相为法人企业融资。40第四章 贷款期限、利率和用途40第五章 贷款方式40第六章 业务操作基本规定41第七章 风险控制42第八章 附则43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3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4风险控制管理制度45第一章 总则45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办理的各项人民币贷款。45第二章 贷款风险划分45第三章 贷款风险预测46第四章 贷款风险预警47第五章 贷款风险控制49第六章5、 贷款风险化解51第七章 贷款风险监测与考核52第八章 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53第一章 总则68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68第三条 公司应当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68第十三条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70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70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701.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703.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等。70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73第三十三条 定期报告的草拟、审核、通报、披露程序:76第三十四条 临时公告的草拟、审核、通报、披露程序:761.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草拟,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766、3.临时公告应当及时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7第三十五条 重大信息报告、流转、审核、披露程序:77第三十六条 公司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以下流程:786.董事会办公室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进行归档保存。78第三十七条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内部报告、通报78第四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职责79第五章 信息保密及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制度82第六十条 公司在股东大会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84第七章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84第八章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制度85第九章 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措施85第十章 附则86第一章 总 则87第三条 责任追究7、的原则是:87第二章 责任追究的范围87第六条 责任追究的范围:87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程序88第四章 责任界定88第十三条 责任人的划分88第十四条 责任人责任划分89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A角责任界定89第十六条 项目续办人责任界定90第十七条 业务部经理责任界定90第十八条 法律顾问责任界定91第十九条 评审委员会委会责任界定91第二十条 总经理责任界定91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责任界定91第二十二条 保全业务人员责任界定91(三)刑事处罚92一、管理架构公司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管理科学、经营稳健、运转高效、监督制衡、体制创新的优秀团队。1、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根8、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选举公司董事5人,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3人,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履行监督,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由董事会指定35人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担任公司顾问,负责对担保项目和开办新业务进行集团审议。2、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按照董事会授权主持公司日常工作,总经理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名聘任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公司根据业务和管理需要下设若干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3、公司业务工作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客户经9、理由公司综合业务部审查推荐,报总经理批准聘任,负责对经营业务的运作。二、公司内部管理1、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建立分权制衡机制,建立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健全科学决策体制与程序,健全集体决策与个人分工负责的风险预防机制,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加强信息反馈系统建设,及时发现决策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为使公司能够正常和规范运转,公司应具备财务分析、项目评估、法律审查等综合性职能。2、注意分析市场,强化经营管理,加强人才培养。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实施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提高规范和规避经营风险意识。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平衡资产负债比例关系,保证公司有足够偿付能力。公司是智力集中的公司10、,需要一批高学历和研究型人才,同时在市场拓展和具体业务办理过程中也需要开拓型的员工。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招聘人员必须与担保项目审议一样严格控制,除了基本素质以外,人员的道德品质也是选择的关键指标。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完善审批手续,根据国家有关印章制发和管理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印章制发和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包括公司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部门经理、员工个人名章等。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第五条 公司印章11、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保送有关部门备案后使用,公司各部门印章、个人名章及其他印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后起用。第六条 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和使用。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和使用。第七条 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公司法定代表人章由出纳负责保管,公司发票专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第八条 财务印章的使用:(一) 一般事务由财务部经理批准用印;(二) 大额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签字后盖章,并办理登记手续。第九条 对外收费发票须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和出纳人员印章:(一)日常会计核算记帐凭证加盖出12、纳人员,主管会计人员,稽核人员印章;(二)结算票据加盖银行预留印鉴;(三)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同时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财务部经理、会计报告编制人员印章。第十条 使用公司印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或其他有权人签批。第十一条 一般情况下,印章不得带出公司外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使用,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与印章保管人同行。第十二条 对各类印章的使用,按管理权限登记备案。印章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挽回影响和损失。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和主管单位报告;对印章使用不当或造成印章遗失的责任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第十三条 交接印章时盖制印章样本并履行登记13、签收手续。第十四条 印章停止使用时,要及时收回,登记造册,留存印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封存或销毁。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文书立卷和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提供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档案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保密。其职责包括:(一)负责对各项文书、人事、业务、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二)负责指导督促业务部门的文件、材料立卷工作;(三)负责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四)负14、责做好档案的鉴定审查和销毁的组织工作;(五)参加单位内部的有关会议,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六)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开发利用工作,为各项工作提供服务。第三条 档案管理采取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的办法。第四条 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反映公司自成立以来所有从事行政、人事、财务等方面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主要包括:(一)国务院及其办公厅、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小额贷款管理机构批转的属于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并需执行的文件,以及普遍的、非公司主管业务范围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政策性文件;(二)公司组建文件、证件,包括:公司成立申请报告、15、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三)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各种会议的通知、签到表、报告、决议、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四)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件;(五)公司的各项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规划、统计报表、有关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策略方案;(六)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七)公司的业务文件,包括企业申请书、贷款调查报告、客户资料等;(八)公司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及决定等;(九)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第五条16、 立卷归档要求。立卷归档的案卷应依照文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以标题为主,结合其他特征,考虑文件数量的多少及保管期限的不同组合立卷。具体要求是:(一)卷内文件材料的种类、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每份文件与附件、印本与领导修改后的定稿、请示与批复,批转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应分别组合在一起,不得分开;(二)卷内文件材料应按其形成年度分别立卷。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在批复年度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度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预算、决算、统计在针对年度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在会议开幕年度立卷;协议、协定、合同等文件在签字年度17、立卷;纪检案件材料在结案年度立卷;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批转文件在前,被批转文件在后;其他的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五)归档的文件材料装订前要拆除金属物,做好文件材料的检查,如对破损或褪色的材料,应当进行和复制。纸面过大的文字材料,要按总卷大小折叠整齐;(六)案卷封面应用钢笔或毛笔按规定逐项填写清楚,拟写案卷标题18、填写案卷封面、确定保管期限、编写案卷目录;(七)文件材料的底稿一般应使用碳素墨水钢笔书写,使用电子计算机打印的文件资料存档,应附光盘一张,图片、音像材料要附文字说明。第六条 档案管理原则(一)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不随意转移和销毁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完全;(二)对归档的材料应及时进行登记、编号,并根据其属性、顺序分类保管;(三)建立档案清册,使用科学的方法编排、编制必要的查阅目录卡片,方便查找;(四)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卡相符;(五)如发现错误或其他原因需要修改补充时,必须由主办单位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进行修改,不得任意涂改;(六)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或会计档案、业19、务档案的组成单位发生破损,应协同原档案主办部门或人员进行修补和复制;(七)采取防火、防尘、防潮、防虫等措施,最大限度延长档案的寿命;(八)公司档案应设专室、专柜存放,不得随意允许非档案保管人员进入档案室。凡属归档范围的档案材料,经办人员应按档案管理要求予以初步整理,标注符合实际内容的名称或标题,列出目录,按要求送交档案。第七条 档案的接收、归档期限(一)公司文件由综合管理部集中管理,业务档案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度。贯彻执行“谁负责,谁立案”的原则,做到“案结卷成”。各项目的档案负责人为该项目经理。综合管理部接收时要根据“目录单”进行详细清点,并由双方在单上签字,各存一份。公司发文,原件归档两份,20、底稿一份;业务档案,会计及其他档案材料,各归档一份;(二)公司印发的文件,在文件签发后五日内归档;业务档案,在项目完成后三十日内归档;会计档案,在次年三月份前归档;其他档案,在事后十五日内归档;外出学习参观或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应在回单位后十五天内按照归档范围送交归档。第八条 档案分类及保管期限。公司档案材料分为上级来文、公司发文、会议纪要、人事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及其他档案六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档案的保管期限从档案生成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第九条 调卷程序及管理。公司档案只供本单位内部使用,一般不对外提21、供服务。(一)外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利用档案材料的,须持单位介绍信,经综合管理部主任批准后,由有关业务人员陪同查阅。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查阅;(二)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于档案室当场查阅,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薄”,经综合管理部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三)员工因工作需要调阅档案时应填写“档案调卷单”,注明调阅内容及目的,经综合管理部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对非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不得予以批准。对保密档案或档案中应保密的内容的查阅,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不得私自抄录和带出;(四)综合管理部接到“档案调阅单”经核查后,填注借出日期和预计归还日期,“档案借阅单”则依预定归还日期之先后整理,以备稽查;(22、五)经批准查阅档案时,应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不准任意拆散或撕去其中文件;不准在文件上划线,打圈和涂改;不准拆卷和损污案卷;(六)未经批准不得摄制、翻印、复制和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七)档案归还时,经综合管理部稽查无误并于“档案调阅单”填写归还日期及签章确认,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上报。“档案调阅单”由综合管理部留存备查。第十条 档案销毁。对于已失去作用的档案应提出销毁报告,说明销毁原因及方式,经由综合管理部主任审查同意,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后方可销毁。销毁档案时,必须指派专人监销,防止失密。对已销毁的案卷,应在原案卷有关栏目备注栏内注明“某年某月某日销毁”字样,并登记销毁清单,销毁23、清单作为永久性档案保存。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使安全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达到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安全防范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 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负责人是所分管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全体员工是所在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的执行者。 二、内容 1、为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公司办公室必须负责管理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全过程的工作。 2、健全保卫、保密制度,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消除隐患。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其24、安全防范意识。 4、公司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发现可疑行为及事态及时报告。 5、现金保存必须按制度执行,存放现金的保险柜锁匙由专人保管并随身携带。6、停放车辆地点必须明确、安全,凡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者必须予以处罚。7、凡因失职造成公司财物失窃,应追究当事人责任,视情节轻重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刑事责任。 8、公司安全防火责任人必须监督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标识、安全教育等工作,须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火灾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9、公司各办公室必须配有消防灭火器材。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投25、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担保企业的特点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公司设置财务机购,配备财会人员,实行会计监督,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通过会计核算。(二)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成本和费用管理制度;营业收入、利润管理制度;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制度等。(三)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做到原始记录完整、真实、及时、合法、手续齐备。(四)遵守财经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费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保障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6、第三条 财务管理任务(一)依法、合理地筹措资金,保证公司担保业务的开展和正常经营的需要。(二)合理地投放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资金的控制、调度、核算和分析工作。(三)做好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核算工作。(四)正确处理公司与投资者、被投资者的所有权关系;公司与债仅人、债务人、往来客户之间的债务关系、合同责任关系;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结算关系;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分配关系。(五)进行公司的建立、合并、分立、合资、联营以及清算过程中的财务活动。第四条 财务管理主要方法(一)财务预测。包括资金预测、成本费用预测、利润预测。要详细收集资料,掌握准确数据,根据公司财务活动的规律和理财环境的变化,运用正确、27、可靠的方法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财务成果及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选择最优方案。(二)财务计划。在财务预测的基础上编报财务收支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利润计划、投资计划等。编制财务计划既要积极先进又要切实可行,留有余地。(三)财务控制。要将财务计划指标层层下达,按计划、定额、目标进行检查监督。(四)财务分析。要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提出财务分析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并进行财务预警。财务分析要通过各项财务指标来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重点分析资金增减变动情况、担保余额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变动情况、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利润构成及分配情况、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化情况、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等。分析要做到数28、据准确,内容真实,重点突出,评价全面。通过财务分析,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财务分析的方法可采用对比法、因素分析法等。(五)公司每年都要对经营责任指标、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考核,以定奖罚。第五条 财务管理的权责(一)公司总经理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1.贯彻并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2.根据财务预算方案组织好公司的经营。3.负责组织资金的筹措和调度。(二)财务部的权责1.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2.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3.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费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报表。4.负责资金的调度、筹集,监督财务收支,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29、出现的问题。(三)各部门的权责1.落实各部门财务预算,检查分析部门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2.填报各项原始记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第六条 财会人员公司财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证、电算合格证。公司主要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或从事与货币资金直接相关的会计岗位工作。第七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批准后,由总经理聘任。第八条 财会人员调离财会岗位,要办理交接手续,不能办理交接手续的通过有关人员的认证。第二章 财务预算第九条 公司要根据经营目标,编制财务预算。第十条 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一)公司决策层根据公司长期规划提出年度财务目标,并采用上下结合的办法制订规划指标。(二)各部门30、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的收支预算。(三)财务部将各部门的收支预算汇总、平衡,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四)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五)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财务预算落实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后,下达各部门执行。第三章 所有者权益第十一条 所有者权益是公司出资人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基金和未分配利润。第十二条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和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公司享有企业法人财产权,并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在公司经营期间,不得任意抽逃挪用资本金。资31、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风险准备基金、未分配利润发生增减变化时,必须按制度办理。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经股东会批准接受外部机构投资,其资产必须委托有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确认后的价值与吸收的投资认定各自的投资比例。第十五条 公司接受投资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能以货币计量的实物、无形资产。以现金取得的资本金,属于外币的应折合人民币入账,同时以原币记录;以实物和无形资产取得实收资本金的应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第十六条 在筹集资本金的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32、行股票的溢价收入)、接受损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第十七条 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发生变化按下列规定原则办理。(一)实收资本增减由公司股东会批准。(二)盈余公积的增减1.法定盈余公积金的增减法定盈余公积金从税后利润提取,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之后,一般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5%;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的50%时,公司不再提取。2.公益金公益金从税后利润提取,其主要用途是购建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按先存后用的原则。购建完工清算,应从公益金账户中转至法定盈余公积金账户。3.免税33、基金公司减免税形成的基金计入免税基金,主要包括减免的所得税等。(三)资本公积的增减资本公积金的增加,包括投资者缴付出资额超过规定资本金的差额、股份制改组对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按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部分、接受捐赠的财产折价入账、资本汇率折算等。资本公积金的减少仅限于转增资本。转增资本的审批与资本金增加的审批办法相同。(四)风险准备基金风险准备基金用于担保发生代偿损失后,补充担保本金。其主要来源:市政府的政策性拨款;各种风险担保捐赠;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五)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公司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和权益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必需在年度34、会计报告中说明。第四章 负 债第十八条 负债包括借入资金和应付未付的款项,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存入担保保证金、存入担保抵押财产、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未交税金、其他应交应付款、预提费用、担保代偿准备金、短期责任准备金、一年内到期的长期的长期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长期责任准备金、其他长期负债。第十九条 根据经营的需要和资金需求量,公司可以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社会或公司内部发行债券,筹措长、短期借款。第二十条 存入担保保证金是指由被担保人存入的保证金。到期担保解除退还被担保人,发生担保损失35、时,根据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冲抵,剩余部分退还被担保人。第二十一条 存入担保抵押财产是指由被担保人存入的抵押财产。到期担保解除,抵押财产退还被担保人,发生担保赔偿时,由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将抵押财产处置变现。第二十二条 担保代偿准备金是指公司按担保额的2-4%,提取的代偿准备。发生代偿损失时从代偿准备支付,不足支付的直接在代偿损失列支。第二十三条 短期担保责任准备是指公司担保责任期在1年以内的担保业务为承担到期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短期担保责任准备按当期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担保责任解除后转回。第二十四条 长期担保责任准备是指公司担保责任期在1年以上的担保业务为承担到期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长期担保36、责任准备按当期担保费收入全额提取,担保责任解除后结转。第五章 流动资产第二十五条 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第二十六条 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现金收入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的账面余额与库存金额核对相符,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金额核对相符。严禁设置账外账,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第二十七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待摊费用、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项等。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其中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发生的贴现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于年度终了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3提取坏账准备金。公司发生的坏37、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金。第六章 固定资产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及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照科技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电子计算机及财政部批准的部分设备选用加速折旧法,即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固定资产的折旧率一般按照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率和分类折旧年限计算确定,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38、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第三十二条 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得超过2年。第三十三条 在建工程支出的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支出,包括工程设备、材料等专用物资、预付工程价款、未完39、工程支出等。在建工程支出按实际成本计价。第七章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它资产第三十四条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计价及摊销按照科技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 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等。开办费是指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在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利息等支出。(一)公司及筹建期间的下列费用不得列入开办费: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筹建期间应当计入工40、程成本的利息支出等。(二)开办费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按不超过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三)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赁期限和使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四)固定资产的装修、装潢净支出按装修、装潢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八章 对外投资第三十六条 对外投资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规定,在境内外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或购买其他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对外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包括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股权和长期债权及持有在一年内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有价证券。短期投资包括购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能够随时变现的各种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41、的其他投资。第三十七条 对外投资包括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第三十八条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没有控制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不得超过20%,或虽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第三十九条 根据稳健性原则,公司设立“长期投资跌价准备”,用以备抵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见未来期间不可能恢复,而产生的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损失。第九章 成本费用第四十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担保损失、准备金以及有关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第四十42、一条 企业的成本包括以下内容:担保损失。指公司因担保遭受损失,按担保合同规定支付给银行的赔款。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按照国家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业务宣传费。指公司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业务宣传费在营业收入的5%的比例内掌握使用。证券买卖损失。各种准备金。公司各种准备金包括担保代偿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坏账准备金用于核销公司担保代偿损失。公司按年末担保余额的金额2-4%提取担保代偿准备金。坏账准备金。公司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提取坏账准备金,用于核销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公司的坏账损失是指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43、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当年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上一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部分,计入当期成本;收回已确认核销的坏账损失,增加坏账准备金。公司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代位赔偿费、应收担保费、应收评审费、应收投资收益等。投资风险准备金。公司按长期投资年末余额的3提取,风险准备年末余额达到长期投资年末余额的1%时,差额提取。营业费用。包括:通讯邮电费、劳动保护费、外事费、印刷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员工工资、差旅费、水电费、房租费、修理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税金、会议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不包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失业保险44、费、劳动保险费、取暖费、审计费、董事会费等。职工工资是指在职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劳动保险费是指按规定提取的养老保险金、大病统筹等。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失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差旅费标准由公司结合具体情况确定。税金是指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并在成本中列支的税金。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咨询费是指公司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分期摊销。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计提,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开支。国家另的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会经费按照公司员工工资45、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5%列支,用于职工教育方面开支。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一律据实列支,不得预提。第四十三条 公司需要待摊和预提的费用,由公司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待摊费用的摊销期一般不超过1年。预提费用当年能结清的,年终财务决算不留余额;预提期长,需跨年度使用的,应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下列开支不得计入成本: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支出及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包括支付的优先股股利46、和普通股股利;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国家规定不得在成本中开支的其他支出。第四十五条 公司的成本核算,要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成本核算,要以季(月),年为成本计算期,同一计算期间的成本与营业收入核算的起讫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须一致。第十章 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第四十七条 营业收入包括担保费收入、评审费收入、咨询费收入和其他收入。担保费收入是公司向被担保人收取的担保费收入。评审费收入是公司向被担保人收取的担保项目评审费收入。其他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无47、形资产转让净收入、代保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第四十八条 公司应在各项业务合同签订以后,在规定的计算期内按应计收入的数额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或者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权利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第四十九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财政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担保业务收入-担保业务支出-提转责任准备金差额-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包括公司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营业外收入是指与本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没收入、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营48、业外支出是指与本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的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转提责任准备金差额指公司当期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与同时转回的上年同期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之间的差额。责任准备金分别按下列规定提转:1.担保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担保业务。公司可按当期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下一年度同期转回。2.担保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担保业务,在业务未到结算损益年度时,公司在年终可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余额提取长期责任准备金,同时转回上年度提取的长期责任准备金。第五十条 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在所得税前弥补;下一年度利49、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第五十一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按如下顺序分配:(一)被没收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二)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五)提取风险准备基金。风险准备基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六)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顺序如下:1.支付优先股股利。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50、金按照本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的决议提取和使用。3.支付普通股股利。第五十二条 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第五十三条 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少于注册资本25%为限。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第十一章 或有事项第五十四条 或有事项是指可能导致公司发生损失或收益的不确定状况或情形,其最终结果(即发生损失或收益)只有在未来发生或不发生某个(或某几个)事件时,才能得到证实。公司的或有事项主要有:1.为其他企业债务提供担保;2.为其他企业注册资本提供担保;3.为其他企业担保而设立反担保措施的实现;4.待决诉讼等51、。第五十五条 对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应当遵循谨慎原则。对于或有损失,应当按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分别不同情况决定是否加以确认和披露;而对于或有收益,则不应当加以确认,但如果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则应作出披露。第五十六条 公司的担保事项采用单式记账。根据法律部填制的担保通知单、解除担保通知单登记担保项目台账。第五十七条 担保事项台账按在保项目分3个月、半年、一年及一年以上和逾期项目分别登记。第五十八条 因被担保单位逾期还款而发生的代偿记入预付代位赔款。第五十九条 代偿发生后根据设置的反担保措施对反担保物经评估作价记账。第六十条 预付代位赔款扣除被告索赔的金额或向第三方索赔的赔偿金额,反担保物评估作价后52、,作为或有损失或或有收益,记入公司损益。第六十一条 公司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或有事项加以披露时,应当说明以下内容:(一)或有事项的性质(二)影响或有事项未来结果的不确定因素(三)或有损益和或有收益的金额。如果无法估计或有损失和或有收益的金额,则应当说明不能作出估计的原因。第十二章 公司清算第六十二条 公司按照章程规定解散或者破产以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对企业财产、债权、债物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第六十三条 清算费用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第六十四条 企业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53、(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三)尚未偿付的债务。同一顺序内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清偿。第六十五条 清算终了,企业的清算净收益依法缴纳所得税,剩余财产按照投资者出资比例或合同、章程规定进行分配。第十三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第六十六条 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第六十七条 财务状况说明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经营情况及经营成果;风险及其控制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措施。第六十八条条 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月、季、年向相关部门及东提供财务报告。第六十九条 建立54、总结、考核及评价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风险控制财务指标体系,包括经营状况指标、经营成果指标、风险控制指标等。第十四章 附 则第七十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实施。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一、 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是负责公司办公、行政、后勤的综合性服务部门,是公司各项工作的连接线。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外勤一名,内勤一名。全体人员具备办公、行政、后勤等综合素质,精通文秘,档案管理等相关知识。综合管理部具体职责:1、负责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等;2、归口管理公司档案, 与公文处理等工作;3、负责公司对外联络和行政后勤保障工作;4、负责公司外来人员接55、待及行程安排;5、负责公司广告宣传工作;6、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二、财务部财务部是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部门。设财务部长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全体人员要精通财务工作相关知识。具体职责:1、公式财务计划制定和管理工作;2、公式财务核算和报表的编制工作;涉税事宜。三、综合贷款担保业务部综合贷款担保业务部是公司的主要业务部门。设部长一名,项目经理若干名。全体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操作能力,精通贷款担保业务及相关反担保资产审查、界定知识,了解金融、投资、法律等相关知识,熟练企业融资及资金运作。具体职责是:贷款产品的市场营销和业务发展;1、贷款担保业务产品的市场营销和业务发展;2、贷款担56、保业务管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制定;3、贷款担保业务新产品的研究和设计,业务流程设计;4、贷款担保业务的调查、审核、资料填报及初审意见;5、贷款担保业务日常管理,定期追踪检查,按期清收担保贷款本息;6、定期汇报贷款担保业务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意见及工作规划。四、风险控制部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度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设部长一名,业务员若干名,全体人员要有较强的风险意识,较高的风险化解、项目操作和危机处理能力,能够有效的经营、整合、处理风险资产,利用各种合法、有效手段,保全公司资产,维护公司权益。具体职责是:1、贷款担保业务事中、事后的全责管理;2、识别、分57、析贷款担保业务风险,制定风险管理办法;3、对贷款担保业务进行全面风险管理;4、逾期担保贷款的催收和追偿工作;5、风险贷款担保业务的设计、运作等相关工作;6、公司对外签署所有贷款担保合同、反担保资产合同、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等,有法律顾问审查把好法律政策关;7、担保贷款出现代偿风险时,由法律顾问对其所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依法对其进行追偿确保资产安全。8、法律顾问参与审保委员会会议并对担保贷款客户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信贷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个人贷款业务贷款业务经营管理和防范风险,促进个人贷款业务的稳健运行,根据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58、制度所称的个人贷款业务指小额贷款公司向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生产经营性、消费性的个人贷款。第三条 办理个人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以“小额、流动、分散”为信贷原则。第四条 个人贷款业务应当根据小额贷款公司实际实行身带岗位分离与“双签”制度。实行审贷分离的,应当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散,由不同部门或岗位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目前暂不具备审贷分离条件的,必须实行信贷人员“双签”制度,必须明确“双签”信贷人员的职责以及相应的贷款责任(通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发放的贷款除外)。第五条 除农户小额贷款(指纯59、农业的农户贷款)外,个人贷款业务应当实行贷款管理责任人制度。公司发放的个人贷款由贷款责任人负责管理和收回。造成风险和损失的,根据贷款责任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六条 贷款对象:年龄在18-65之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第七条 申请个人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三)借款人住所或经营场所在申请贷款分支机构服务辖区内。(四)借款人自愿接受信贷督和结算监督。(五)公司要求的60、其他贷款条件。第八条 发放个人贷款的限制条款:(一)一户家庭不得有二个或以上的借款人。(二)不得向曾为他人担保而未履行担保责任的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三)不得向有过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四)公司不得为股东个人提供担保。(五)不得以贷还贷、以贷还息。第三章 授权授信管理第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所辖机构的经营规模、业务管理水平等以书面形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信贷人员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审批权限。信贷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个人贷款业务,不得越权办理。超授权范围要上报审批。第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建立信贷审批小组。对信贷审批小组工作规范的,可对信用好的个人贷款户实行授信,并报公司董事61、会备案,不得超授权办理信贷业务。第十一条 向个人借款户授权应当防止变相为法人企业融资。第四章 贷款期限、利率和用途第十二条 个人贷款期限应当根据经济金融政策法规、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等情况合理确定。信贷人员应当在真实了解借款用途的前提下确定贷款期限。第十三条 采取保证方式的,一般贷款期限在半年以内,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个人贷款原则上不得展期,对需要展期的贷款应当实行审批。个人汽车、住房等贷款期限应当执行人行有关文件精神。第十四条 个人贷款利率确定应当遵循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着与承担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制定各类个人贷款利率。要按照贷款期限、贷款类别确定利率。第十五条 个人能贷款用途应当符62、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解决个人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其他合理资金的需求。第五章 贷款方式第十六条 个人贷款应当以抵押质押方式为主,控制保证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采用信用方式。采用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应当为具有中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65周岁)或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代偿能力。对大额保证贷款,原则上要实行多人保证。采用抵押方式的,抵押物应当限于产权明晰的个人住房、营业用房(商铺或写字楼)。变现能力差的房地产、权属不清的房地产不得抵押。公司应当对允许办理抵押贷款的房地产的地段、位置坐落、街道名称等作出规定。发放个人抵押贷款,应当审慎评估抵押物价值,抵押物的作价应当经有关评估机构或由借贷63、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议确定。抵押率应当根据当地房产市场风险评价情况合理确定,原则上最高不超过70%。采取质押方式的,可以质押的权利一般为存单、国债、增值保险单等,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凭证面值的90%。办理动产质押的个人贷款业务应当按权限上报批准后方可办理。第六章 业务操作基本规定第十七条 贷款调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带钱调查有关程序和要求,并对调查的真实性负责。贷款调查人员应当对每一笔个人贷款申请做好内部信息的查询,了解借款人在金融系统的贷款、存款及信用情况,查询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有关信息,并做好书面记录。第十八条 贷款审核、审批人员应当对贷款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借款人以及担保人提供的有关64、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复审,保证质量。必要时应当实地核实有关资料情况的真实性。第十九条 办理个人贷款业务应当与个人客户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的借款人、担保人、信贷员要实行“三见面”,依法合规办理相关手续。信贷调查岗和信贷审批岗应当由签署明确“同意”或“不同意”的贷款意见。第二十条 对超过个人贷款审批权限的,应当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并由最终有权贷款审批人员确定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的个人贷款应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和明确的贷款意见。第二十一条 每笔个人贷款到期前,有关经办信贷人员必须发送到期贷款书面通知书,并留一份借款人、担保人签收的回执存档。65、对个人不良贷款信贷经办人员应当加强催收并取得催收回执,确需起诉的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后实施,但必须注意确保诉讼时效。第二十二条 个人贷款户应当按照贷款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个人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信贷人员应当对借款人、担保人的有关生产经营、信用状况、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情况按规定要求做好记录;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更新,并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有效性。第二十三条 余额3万元(含3万元)以内的小额农户贷款由公司授权的信贷人员发放,具体由公司董事长掌握。第七章 风险控制第二十四条 个人贷款实行单户最高限额管理。公司应当根据自有资金、风险管理水平等确定最高贷款限额,对单个个人贷款户(含保证66、人的担保额度)确定单户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第二十五条 制订明确的部门与岗位的监督职责。实行信贷分离要明确制定各部门监督的职责。实行“双签”的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由于信贷人员短缺不能实行“双签”的,信贷经办人员在其权限内发放的个人贷款,应当由财务人员负责监督,并制定财务监督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职责。第二十六条 公司必须制定个人贷款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规程,保证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化管理。第二十七条 建立个人贷款检查制度。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个人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对构成“三违”贷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罚。第二十八条67、 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大额个人贷款出现风险问题,应当督促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并落实信贷部门予以监督。应定期上报风险处置进度,努力化解风险。第二十九条 对新增不良贷款要规定比例控制,对超过比例的信贷人员必须暂停办理个人贷款业务;对信贷经办人员不良贷款占比超过规定比例的,应当采取下岗清收或其他处罚措施。第三十条 对违反有关规定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玩忽职守的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给与相应的处理。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第三十二条 发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消费性贷款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应当严格执行汽车贷款管理制度(人行、银监会令)、商业银行房地产贷68、款管理指引(银监会)的有关规定。第三十三条 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应当执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制度的有关精神。第三十四条 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并结合辖内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补充细则,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13年 月 日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贷款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切实化解和消化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保证贷款资产安全,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体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下同)关于贷款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下同)贷款业务实际,69、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本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第三条 贷款风险管理原则。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贷款风险管理一般原则与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相结合;(二)实行贷款按风险性质分类管理;(三)坚持贷款风险风险管理权责相结合。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办理的各项人民币贷款。第二章 贷款风险划分第五条 贷款风险。贷款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无法按期70、收回本息,金融机构可能遭受资金损失。按照银行业对银行风险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本公司的贷款风险主要划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第六条 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宏观调控、保护“三农”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执行政策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第七条 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第八条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本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机71、制失效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主要包括本公司内控制度和治理机制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失误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第三章 贷款风险预测第九条 贷款风险预测。贷款风险预测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进行识别和测定。风险预测结果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确定、发放额度控制、贷款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第十条 政策风险预测。主要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政策性资金来源的落实与承诺保证情况、贷款风险补偿金情况为依据,对贷款的政策风险进行预测。第十一条 经营风险预测。应根据不同的风险因素,分别按照定性和定量72、的分析方法,对风险性质及程度进行识别和预测。(一)定性分析预测。主要是通过对借款人内部各有关因素以及与借款人贷款偿还密切相关的外部环境和现象的不确定性分析,预测贷款风险。定性分析预测主要包括对借款人法人代表素质、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控制能力、信誉程度和发展前景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特定行业或地区的经济政策、经济环境、市场供求变化、价格震荡等情况、各种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外部原因或诉讼、疫情的爆发突发事件影响的分析。(二)定量分析预测。主要是依据借款人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第十二条 操作风险预测。主要依据本公司是否具有较强的风险决策能力;员工是否具备所73、承担职责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执行信贷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力;风险管理是否覆盖贷款操作的各个环节;是否具有完善的信息管理手段等。第四章 贷款风险预警第十三条 贷款风险预警是指在贷款操作的监管过程中,根据事前的风险控制指标变化发出的警示性信号,分析预报贷款风险发生和变化情况,提示本公司要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第十四条 政策风险预警。主要通过政策风险信号反映。政策风险信号一般包括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农业政策、其他特定行业政策、信贷政策、汇率和利率政策的调整、变动。其中,国家和地方政策与本公司贷款密切相关政策调整、政策性资金来源的落实与承诺保证变动、贷款风险补偿金的到位异74、动,应当作为当前政策风险预警的主要信号和监测的重点。通过对各种政策风险信号进行识别、分析,及时发现危及贷款本息的风险苗头,提前对政策风险预警做出反映。第十五条 经营风险预警。主要通过财务预警信号、市场预警信号、行为预警信号和其他预警信号反映。(一)财务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各项财务指标,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收回率、现金流量等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变动。(二)市场预警信号。主要通过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信号进行综合反映。市场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所处行业或地区的宏观政策、特定行业政策、财政金融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对行业经济周期和市场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变化;市场供求关系、75、产品价格发生持续性或大幅度的波动;地区和行业信用环境以及整体经济环境恶化等。(三)行为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违约记录,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贷款,在其他金融机构违规开立存款账户,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贷款展期次数增加,借款人法人代表的变动,法人代表及其财务、会计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主要股东或关联企业发生较大调整,改制改组不规范,担保物品价值下降或担保撤销,借款人未经银行同意对外提供担保等。(四)其他预警信号。主要是可能发生各种影响借款人经营水平的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第十六条 操作风险预警。主要通过本公司内部操作风险信号反映。一般包括贷款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信贷岗位责任不76、明确、信贷档案不规范、客户信息资料不全面以及信贷管理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对不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不按规定办理贷款担保、不按规定用途或超权限发放贷款;贷款“三查”或审贷分离操作不规范、信贷监管制度不落实、信贷信息资料缺乏、借款合同要素不全、信贷文本遗失或失效、数据统计失真、风险预测失误以及其它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和工作失误等。第十七条 建立和健全贷款风险预警系统。要建立微观风险预警与宏观风险预警相一致的预警体系。本公司要运用小额贷款信贷管理系统和今后陆续开通的人行个人征信系统、企业征信系统基本公司开户银行通过结算渠道为我公司开通的对借款企业的资金监测等各种渠道,对贷款运77、营各环节和各种状态下的风险信息进行搜集、整理、识别、反馈,对影响贷款安全的主要风险信号进行前瞻性判断,并制定处置方案,落实各环节的责任,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预防性和补救性措施。第五章 贷款风险控制第十八条 贷款风险防范与控制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在贷款发放前所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贷款发放后、收回前应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控制贷款风险的发生、扩大和恶化。应对不同性质的贷款风险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也可以对同一种类贷款同时采取多种风险防范和控制。第十九条 实行借款人贷款资格认证制度。应当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经营效益、资信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贷款风险程度进行贷款资格认定。第二十78、条 实行有效的贷款管理方法。贷款风险防范与控制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款性质、种类、分别实行授信管理、逐笔核贷管理的方法。(一)授信管理。通过一定方式核定借款人一定时期内的授信额度,集中统一控制借款人信用风险。根据借款人的不同信用状况,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的性质和贷款的特殊要求,确定借款人一定时期内的授信总额度。(二)逐笔核贷管理。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贷款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对不符合授信管理条件的,实行逐笔审贷的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选择有效的贷款方式。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款性质、种类,分别选择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和信用贷款方式。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小79、额贷款操作规程。实行贷款审贷分离和贷款集中审批制度,按照贷款“三查”程序规范操作,签订借款合同,确保要素完整,合法有效,规避操作风险。第二十三条 加强对小额贷款管理制度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稽核。综合管理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经理落实小额贷款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稽核和检查,以促进各项管理制度办法的落实,做到规范和及时操作。第二十四条 鼓励借款人投保。鼓励借款人对符合保险规定条件的财产办理保险,转移贷款风险。第二十五条 防范和控制借款人改革改制风险。对借款人实行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等涉及本公司债权的改制行为,要全程参与,落实贷款债权,防止借款人逃废悬空债务。对需要办理债务转移手续80、的,要规范签订债务转移协议,确保债务落实手续合法有效。第六章 贷款风险化解第二十六条 贷款风险化解是指对已发生的贷款风险,应根据风险的种类、特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采取“三农”贷款风险补偿金抵偿、抵(质)押物变现补偿、以资抵债、保险理赔、依法诉讼、呆账核销等措施,避免或减少贷款损失。第二十七条 对已发生的政策风险,应及时与政府沟通,争取按规定落实“三农”贷款风险补偿金补贴政策。第二十八条 对已经发生的经营风险,应采取向保证人追索、处置抵(质)押资产、以资抵债、保险理赔、诉讼和呆账核销等措施,化解、补偿贷款风险。(一)向保证人追索。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采取贷款保证担保方式的,应81、依法向担保人追索,督促其以货币方式或资产抵债方式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二)处置抵(质)押资产。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采取贷款抵(质)押担保方式的,应依法对抵(质)亚物品进行处置,处置价款优先用于偿还所欠贷款本息。(三)办理以资抵债。借款人确无货币资金或货币资金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应对借款人事先抵押或质押财产办理以资抵债,通过处置抵债资产收回贷款本息。(四)办理保险理赔。借款人因遭受灾害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已经办理财产保险的,应督促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理赔款应优先用于归还所欠贷款本息。(五)依法诉讼。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故意逃废本公司债务的价款人,应通过诉讼手段依法清收82、。(六)办理呆账核销。对已形成的贷款风险,采取一切化解补偿措施后仍无法收回的,按照呆账认定与核销程序核销。第二十九条 操作风险的化解。对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操作造成的贷款决策失误,借款合同要素不全或合同无效,信贷监管制度不落实,信贷信息资料缺乏,数据统计失真,以及其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和工作失误等所产生的贷款风险,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或补救,规范管理和操作,将贷款风险减轻到最低限度直至消除。第七章 贷款风险监测与考核第三十条 贷款风险监测。从强化贷款风险宏观预警出发,对贷款的质量状况和变动情况进行全面、持续、客观、动态地评价和反映,以便及时掌握贷款质量状况和贷款风险程度,迅速83、采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第三十一条 贷款风险监测的依据。主要依据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结果,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依次反映贷款的风险程度。前两类为正常贷款,后三类为不良贷款。通过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分类的具体依据是贷款实际使用情况和物资保证程度,同时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记录(包括贷款逾期天数)和还款意愿,以及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等因素。第三十二条 贷款风险监测方法。贷款质量分类,有合规管理部和会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认定,并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监测要求进行统计。第三十三条 贷款风险监测内容。围绕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设置若干贷款质量评价指标84、,监测贷款质量静态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等,来评价贷款质量稳定性和不良贷款风险程度。第三十四条 贷款风险监测分析。通过建立定期监测分析制度,真实、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状况。根据贷款风险的高危品种、高危行业的分布情况,强化贷款风险的预警功能。根据贷款风险监测结果,及时调整信贷管理和政策、采取各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第三十五条 贷款风险管理评价考核。实行贷款风险管理量化考核制度,通过对贷款质量动态监测,重点对不良贷款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将其作为衡量本公司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第三十六条 贷款风险披露。贷款质量分类状况按规定统一对外披露,对银监会、人民银行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另行上报。第八章 贷款风险85、管理责任制第三十七条 实行贷款风险管理总经理负责制。本公司建立风险管理机构,实行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总经理负总责。第三十八条 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分开管理。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应分别由不同的岗位或部门负责。建立贷款审查委员会,明确其职能和责任。贷款审查委员会只负责对业务营销部门提交的贷款建议进行评审并提出审查意见,贷款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审批。第三十九条 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的带路按风险管理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对贷款风险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和合法性审核和风险保障措施的法律工作,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贷款质量的监测分析、评价与考核;财务管理部内设会计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和按贷款科目核算反映,及负责贷款86、风险监测分类统计报表的生成与上报;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贷款风险管理工作真实性、贷款损失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稽核检查。第四十条 实行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凡因违规操作,工作及决策失误造成贷款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防止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引发的金融风险及给公司和社会造成的损失,结合突发事件的新特点、新趋势,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一)成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任成员。(二87、)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统一组织和领导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研究拟定处置突发事件的措施和对策;2、负责向公司报告突发事件的发生、处置进展情况和结果;3、负责为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务保险;4、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和对外解释工作。5、负责对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6、负责对突发事件处置后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综合材料组、处置协调组、宣传咨询组、治安后勤组等小组组成。1、综合材料组由综合管理部牵头,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处置突发事件作出的各项决策指示,负责受理突发事件,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日常办公和材料报送等工作;288、处置协调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不同由公司相关业务部室组成,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处置相应突发事件;3、宣传咨询组由综合管理部、法律顾问等组成,负责接待和处理突发事件中群体上访工作,负责进行宣传解释及舆论引导;4、治安后勤组由综合管理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组成,负责维持秩序、治安管理及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二、突发事件的情形及处置原则(一)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因自然的、社会的因素或行为导致不能正常运营,或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的事件。具体情形为:1、因突发性贷款损失造成我公司资金头寸不足,引发的运营风险事件;2、因计算机病毒或犯罪引发的计算机网络破坏影响我公司计算机不能正常运行的事件;3、因自然灾害影响我公89、司不能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正常服务的安全事故事件;4、因非法大规模集资、非法设立机构及违规经营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5、因暴力或盗窃等犯罪行为影响我公司不能正常工作及造成资金、财产损失的安全事件;6、其他可能引起我公司不能正常运营的突发事件。(二)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是:统一领导、及早预警、分级负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三)处置突发事件实行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处置责任制。三、实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一)当我公司发生突发事件后,发生事件的部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报告;(二)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摸清突发事件情况,明确责90、任人,在2小时内向委市政府、开封银监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报告并听从指示,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四、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积极采取处置措施(一)因突发性贷款损失造成我公司资金头寸不足,引发的运营风险事件。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启动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预案,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委市政府、开封银监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报告并听从指示,及时、妥善处置运营风险事件。1、报告的内容最少包括:发生突发性风险的时间、地点、原因、目前状况、资产负债和头寸状况、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2、加强正面宣传,消除误解。可采取印制公告张贴于公司,有关领导发表讲话,工作人员现场讲解、疏导,新闻91、媒体正面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严防风险扩散和蔓延。3、准备头寸,保证运营资金。在发生运营风险事件期间,我公司要进一步做好每日头寸测算工作,必要时积极向银行申请贷款和动用存款准备金,确保资金流动率。5、积极提请政府和银监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协同作战,维护稳定。提请政府要求贷款企业和个人落实还款措施,以减轻资金压力。6、及时反馈信息,上下畅通,使上级部门能及时了解工作进程,及时指导化险工作。(二)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网络不能正常运行的突发事件,公司科技部门在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及时组织科技人员,启动备份,解决问题,恢复营业,领导小组视事件严重程度报开封银监分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92、三)因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我公司不能正常营运的事件,领导小组接报后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抢救,必要时向地方专业抢险组织、处置机构请示援助,同时报告开封银监分局处置突发事件小组。(四)因暴力或抢劫等犯罪行为引发的我公司不能正常营运的事件,领导小组接报后及时组织人员赶往事发地点,保护现场,及时报案,并报告开封银监分局处置突发事件小组。五、做好日常防范工作,有效控制风险(一)做好资金头寸工作,及时预警流动性风险为有效预防流动性风险,我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资金头寸的测算工作,按日、按周、按季向领导小组报告资金头寸情况。根据资金情况,在出现支付困难时及时向开封有关方面报告,及时预警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93、(二)加强防范,及时预警我公司要密切关注日常工作中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苗头,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将突发事件消灭于萌芽之中。一是高度关注改革攻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纠正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道德风险。二是关注内部信息传递状况,及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加强教育,防止谣言从内部产生和扩散。三是密切关注高管人员的日常行为,董事会和监事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高管层日常行为的监督,防止其利用职权转移资金。发现高管人员有侵占、挪用或刻意转移资金以及出逃的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向政府、公安、银行监管等部门报告。六、加强正面宣传,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根据每年度宣传方案,进一步加强宣传94、工作力度,丰富宣传方式,建立与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银监局、人行、报社及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我公司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为我公司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强对各类媒体信息的“扫描”,及时发现失实、失真的报道,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利影响,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七、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突发事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严重和责任大小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对突发事件不重视,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态扩大或风险蔓延的;(二)违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突发事件隐瞒、迟报、漏报、谎95、报,影响处置工作正确决策的;(三)发生突发事件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造成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的;(四)突发事件后,没有在要求的时间内向公司报送的;(五)不服从公司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行动迟缓或防范、处置不力,工作失职、渎职的;(六)进行误导宣传以及散布虚假信息,恶意夸大风险的单位或个人;(七)未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造成泄密、失密直接导致风险加剧的;(八)公司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或开封银监分局认定的应追究责任的其他行为。八、做好善后工作(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人员总结经验教训,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分析事件造成的滞后影响,并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6、;(二)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尽快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三)密切关注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经验情况的变化,严防突发事件和风险出现反复,九、联系电话: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风险分散控制暂行办法 国家和省政府对投资担保公司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明确规定了坚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办理贷款担保业务,同一借款人的贷款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公司资本净额的10%。这一规定是小额投资担保公司规避单个客户担保过度集中,有效分散贷款担保风险的操作原则,据此制定如下贷款担保风险分散控制办法: 一、 认真执行国家、省政府对单个客户贷款担保控制在本公司资本净额的10%以内,不得超过比例贷款担保。 二、对单97、个客户实行贷款担保总额授信控制,即申请贷款担保的企业在信用等级评定,贷款担保授信额度内,减去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额度剩余部分,在不超本公司资本净额的10%以内以内提供贷款担保。 三、对经营管理好、产品市场潜力大、利润水平高、担保资产充足的单个客户,申请贷款担保超过实际注册资本金比例的企业,需在认真审查的基础上,提交董事会研究审批。但最高贷款担保额度,不得超过本公司资本净额的15%。 四、在公司对企业贷款担保累计金额达到实际注册资本金80时,暂停对外贷款担保业务。 五、对单个客户有以下行为的不予贷款担保: 1、企业有信用不良记录 2、经营管理不善,连续两年亏损的企业3、贷款资产手续不全,贷款资产不98、足4、不能真实提供财务报表,弄虚作假5、没有销售合同,产销渠道不畅通6、企业拖欠贷款,引起纠纷提起法律诉讼7、企业有偷税、漏税被工商、税务部门登记在案8、产品有污染,环保部门禁止生产的产品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审、保分离管理暂行办法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企业贷款担保资格审查和担保资产核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安全性、流动性和按期归还性,特制定本办法。贷款担保业务资格审查: 一、贷款企业基础资料审查: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4、验资报告 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近两年企业财务报表 6、企业产品生产资格证书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号 7、贷款卡 8、企业近年产销渠道、生产能力、99、盈利水平综合说明材料 9、股份制企业章程、企业各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 10、环评报告二、具体审查操作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验资报告。主要审查企业是否按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是否在有效的期限内进行年检,注册资本金是否与企业形成的各项资产相一致。 2、企业财务报表主要审查近两年不同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各项资产占用是否合理,存货及原材料占用是否帐物相符。盈利是否真实。现金流量是否充足。销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有无挪用现象。是否依法纳税。 3、企业贷款卡,主要审查企业在各金融机构的贷款情况及信用情况,有无逾期拖欠贷款本息的不良记录。 4、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工艺及产能100、情况。主要审查设备、技术、工艺是否先进,是否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年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是否相匹配。产品合格率是否达到合格比例。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是否达到产能的70。 5、企业产品生产资格证书或有关部门批准的文号,主要审查产品生产是否有行业、主管部门审报批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有关部门准于产品生产的批准文号。 6、企业章程、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审查章程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公司法的要求,股东出资与注册资本金是否一致。主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核算办法是否规范化。 7、环评报告,主要审查产品生产及排污、废气对环境是否有影响,有无环境部门的环评报告和产品生产的批准手续。三、贷款担保企业申请报告的审查101、: I、企业经营概况简介 2、贷款用途 3、贷款新增产值盈利情况 4、主要生产材料和供应销售渠道 5、贷款担保期限及还款来源 四、具体审查操作要求、 1、审查企业近两年生产经营是否有连续增长发展的前景及产品生产、销售收入、利润水平承递增趋势。 2、审查企业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产品是否有稳定的供应渠道和长期产品用户,及可靠的销售渠道。 3、审查企业贷款用途是否合理,资金缺口与当前产品生产计划安排是否一致。 4、审查企业贷款使用期限的约定及还款来源是否有保证。 5、对企业贷款贷款申请的审查要约见企业法人、生产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及生产管理人员,听取全面情况介绍,对具体生产情况要调阅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并深102、入企业车间,了解产品生产主要设备、工艺流程操作情况。 6、要认真记录、审查企业贷款贷款资格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五、企业贷款资格审查报告 企业贷款资格审查报告,是公司能否对其提供贷款的重要依据,因此审查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建厂时间、企业性质、所在位置、占地面积、厂房、办公用房面积、员工及技术人员结构情况。 2、经营情况包括:近两年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利润、产销合同签订、主要客户分布、产品销售区域等。 3、财务收支情况包括:贷款回收率、现金流量、流动资产负债、未分配利润、应交税金、应收账款及现金存货情况。 4、贷款用途包括:资金需求是否合理,主要采购原材料及配件、数量、名称是103、否与产品生产所需一致。 5、贷款期限包括: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明确贷款还款来源。 担保资产审查:担保资产审查应本着实物性、价值性、可变性的原则进行实物审查,担保资产价值及可变现性评估,科学作价的质量高低对公司贷款资产的安全和风险控制至关重要。企业担保资产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使用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办公用房、厂房) 3、机器、设备清单 4、可变现流动资产5、国债及私人资产(住宅、汽车) 6、第三方担保资产 一、企业担保资产审查操作要求: 1、审查担保资产合法确权性。主要审查有关政府土地部门核发的土地所有权证,看是否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及企业实际占用面积与土地使用证核准的面积是否相一致。土地使104、用权性质、土地批准使用位置是否与企业所在地址相符。 2、厂房、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是否有登记注册办理的房产证及建筑许可证。房产证与厂房是否和建筑面积相符。 3、机器设备,主要审查设备的名称、购进时间、技术性能完好率及设备净值,并调阅主要设备的购买发票,看是否与固定资产台帐一致。 4、可变现流动资产,主要指企业库存产品及原材料,测算全年平均库存数,确定产品、一原材料、周期稳定数量价值。 5、国债、私人财产、及第三方贷款资产,主要审查国债购买日期、购买凭证是否真实,私人房产有无相关部门颁发的房产证及第三方贷款资产确权的承诺书和有价值资产。 二、担保资产评价报告 担保资产价值评价本着价值性、变现性的原105、则,科学评价。担保资产评价报告是公司对企业申请贷款贷款的重要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1、对担保资产实际查看、账务核对、确权证件审核的过程 2、对担保资产的面积、数量、种类、价值、登记造册。 3、有资产评估部门出据的资产评估报告。 4、有科学、公平、正确的担保资产评价折算公式依据。 5、有担保资产综合评价金额和与企业申请贷款相一致的资产保证或不足的结论意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鼓楼区宏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鼓楼区宏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106、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可能产生影响或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告信息,并按规定送达省主管部门备案。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第三条 公司应当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六条 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可能对107、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或与公司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基本制度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本制度没有具体规定,但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第八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做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第九条 公司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延迟披露,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淡化披露效108、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第十条 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应同时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第十一条 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公司应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改,并说明变化的原因。第十二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时,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司发布的公告文稿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地说明事件真实情况,不得含有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语。公司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109、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第十三条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1.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2.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3.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等。第一节 定期报告第十五条 凡是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十六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110、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111、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第十八条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第十九条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第二十条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第二十一条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及编制规则,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发生可能对公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112、起因、目前的状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前述所称重大事件包括:1.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7.公司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113、责令关闭;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18114、.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2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相关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1.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3.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在上述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115、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1.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2.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3.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第二十四条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公司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第二十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可能对公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二十六条 涉及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行为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116、变化的,公司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关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告知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并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种交易出现异常交易的,公司应当及时了解造成各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第三节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第二十九条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凡是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117、书。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招股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招股说明书应加盖公司公章。第三十一条 证券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的,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修改招股说明书或者作相应的补充公告。第三十二条 公司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公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市公告书应加盖公司章。第三十三条 定期报告的草拟、审核、通报、披露程序:1.报告期结束后,总经理、财务总118、监、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3.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4.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5.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关注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进展情况,出现可能影响定期报告按期披露的情形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定期报告披露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将定期报告文稿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十四条 临时公告的草拟、审核、通报、披露程序:1.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草拟,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2.涉及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的,按公司章程及相关119、规定,分别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经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3.临时公告应当及时通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十五条 重大信息报告、流转、审核、披露程序: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后,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当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与本部门、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信息;公司对外签署的涉及重大信息的合同、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签署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并经董事会秘书确认,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确认的,应当在相关文件签署后立即报送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前120、述报告应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口头等形式进行报告,但董事会秘书认为有必要时,报告人应提供书面形式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该信息相关的协议或合同、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及情况介绍等。报告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2.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相关材料,认为确需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应立即组织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信息披露文件初稿交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定;需履行审批程序的。尽快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3.董事会秘书将审定或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上述事项发生重大进展或变化的,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董事长121、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第三十六条 公司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以下流程:1.董事会办公室制作信息披露文件;2.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3.董事会秘书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登记;4.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5.公司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文件置备于公司住所地,供投资者、潜在投资人和利益相关者等社会公众查阅;6.董事会办公室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进行归档保存。第三十七条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内部报告、通报1.应当报告、通报的监管部门文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监管部门新颁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规则、细则、指引、通知等相关义务规则;122、监管部门发出的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决定文件;监管部门向本公司发出的监管函、关注函、问询函等任何函件等等。公司受到监管部门发出的1.项所列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外,董事长应督促董事会秘书及时将收到的文件向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对于证券监管部门的质询或查询,在通报、核实后,如实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如有必要,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董事会办公室起草相关文件,提交董事长审定后,并及时向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并向证券监管部门进行回复。第三十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草拟内部刊物、内部通讯及对外宣传文件的,其初稿应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定稿、发布,123、防止在宣传性文件中泄露公司未经披露的重大信息。第四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职责第一节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职责第三十九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助董事会秘书工作。第四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公124、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财务总监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工作。第二节 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第四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并为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便利,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经营层应当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在年度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第四十五条125、 董事应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信息披露决策所需的资料;董事在知悉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第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重大缺陷应当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监督公司董事会进行改正。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在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监事会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第四十七条 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126、,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应当说明编制和审核的程序是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第四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第四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负责人应及时提供或报告本制度所要求的各类信息,并对其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相关信息的披露;负责其所在单位或公司的信息保密工作。第五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公司127、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第三节 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第五十一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事务。第五十二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董事会办公室应当予以妥善保管。第五十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相关合同、协议、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董事会决128、议和记录、监事会决议和记录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第五十四条 涉及查阅经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经董事会秘书批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供。第五章 信息保密及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制度第五十五条 信息知情人员对本制度第三章所列的信息没有公告前,对其知晓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在该信息公告披露之前向第三人披露,也不得利用该等内幕信息买卖公司的股票,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股票。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述知情人员系指: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129、息的人员;4.公司的保荐人、承销公司股票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5.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第五十六条 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之前,应将知悉该信息的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并严格保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泄漏信息。第五十七条 当董事会得知,有关尚未披露的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或者公司股票价格已经明显发生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当立即将该信息予以披露。第五十八条 公司在聘请有关中介机构时,应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其因特定的工作关系获得的有关公司的重大信息在正式公开披露前完全保密,不得利用内幕消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内幕交易。以上机构或人员违反保密义务,130、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第五十九条 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申请银行贷款等业务活动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交易对手方、中介机构、其他机构及相关人员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要求有关机构和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否则不得提供相关信息。第六十条 公司在股东大会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第六十一条 在重大事件筹划过程中,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尽量减少知情人员范围,保证信息处于可控状态。一旦发现信息处于不可控状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立即公告筹划阶段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第六十二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信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131、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分管业务范围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各部门、本公司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七章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第六十三条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公司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防止财务信息的泄露。第六十四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具体程序流程按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第八章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制度第六十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等工作,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应当包括投资132、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内容等。第六十六条 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应提前和公司进行预约,并提供书面的调研提纲,公司根据调研提纲准备书面回复,并指派两人以上陪同、接待,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并由专人回答问题、记录沟通内容,同时简要记录现场调研过程中谈及的超出提纲的内容和相关重要数据。书面回复和会谈记要需经董事会秘书和来访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来访者进行摄像、录音以及向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采访应当经公司批准,未经过公司批准的,公司有权禁止来访者摄像、录音及采访。第九章 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措施第六十七条 由于公司董事、监事及133、高级管理人员的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应给予该责任人相应的批评、警告、解除其职务等处分,并且可以向其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第六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发生需要进行信息披露事项而未及时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准确的或泄漏重大信息的,造成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疏漏、误导,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第六十九条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批评或处罚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采取相应的更正措施,并对有关的责任人及时进行纪律处分。第134、十章 附则第七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本制度与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文件为准。鼓楼区宏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2-04-07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问题项目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员工自觉遵守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增强责任感,提高项目质量,防范和化解项目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责任追究范围内的不良资产和损失逐笔逐项进行审查、责任界定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 责任追究的原则是: (一)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二)权责对等;135、 (三)坚持第一责任人制度; (四)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五)坚持过错与风险损失因果关系的原则,谁过错谁承担责任。 第四条 责任追究包括业务办理的所有环节:主要有项目调查、项目审核、项目审批、合同签定、事中管理和追偿等。第五条 公司定期、不定期进行业务稽核,并在有关业务人员岗位变动或离开公司时进行离职稽核。第二章 责任追究的范围第六条 责任追究的范围:(一)经认定已转入次级贷款且满三个月后仍未偿还的业务;(二)经认定为可疑类贷款或损失类贷款的业务;(三)由公司承担损失的业务;(四)未能按时收回本息的委托贷款;(五)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对外投资;(六)其它经公司集体研究认为可能出现重大风险的项目136、。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程序第七条 各部门应在每月10日以前,将上月份形成的属于本办法规定责任追究范围的问题项目逐笔报送综合管理部。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上报的问题项目进行责任界定,在充分听取责任人的意见后,提出处罚意见。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将处罚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做出处罚决定。第十条 受处罚人有异议的可以向总经理提请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第十一条 对总经理办公会做出的处罚决定和督办意见必须认真执行,积极实施,不得推诿、拖延。第十二条 对造成重大损失并涉及经济犯罪的责任人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章 责任界定第十三条 责任人的划分责任人系指对形成的问题项目负责有责任的人员,包括项137、目经理、项目续办人、业务部经理、法律顾问、评审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和董事长。(一)项目经理A角承担调查失误、评估失准、执行不力和检查监管失职的责任;(二)项目经理B角承担监督不力的责任;(三)项目续办人承担交接不清和检查监管失职的责任;(四)业务部经理承担审核失误的责任;(五)法律顾问承担法律事务把关不严的责任;(六)评审委员会委员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七)总经理承担行政干预和越权审批的责任。第十四条 责任人责任划分根据问题项目责任人在业务中职责的不同和过失的大小,将其责任划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四种。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A角责任界定(一)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违反工作程序造成问题138、项目的,其负完全责任,项目经理B角若不能及时发现并报告公司,则同时负主要责任;(二)提供的调查材料不够全面、真实、准确,造成决策失误导致发生问题项目的,其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B角负次要责任;(三)未按审批意见办理手续形成的问题项目,其负主要责任,业务部经理、法律顾问负次要责任;(四)未按规定落实事中管理各项工作,未能及时发现、反映问题,对在事中发生问题的项目,其负完全责任;(五)对发现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能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其负主要责任。第十六条 项目续办人责任界定问题项目续办人,指因原项目经理工作变动由公司重新指定对该笔业务进行管理的人员。原项目经理、续办人之间交接有关手续时,139、须由业务部经理监督办理。根据原项目经理、续办人当时交接手续的情况,按以下三种情况界定责任:(一)接管时,该业务为正常,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而在续办人按管后由于管理不到位形成问题的,由续办人负完全责任,原项目经理无责任;(二)按管时虽为正常,但续办人认为该业务由于原项目经理原因已存在潜在风险,且业务部集体认可。接管后由于该原因形成的问题,原项目经理负主要责任,续办人员负次要责任;按管后,因监管催收不力造成情况进一步恶化的,续办人对此负主要责任,原项目经理负次要责任。(三)按管时,该业务已为问题项目,接管后有收回的机会,但因监管和催收不力,造成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续办人员负主要责任,原项目经理140、负次要责任。第十七条 业务部经理责任界定(一)业务部经理对项目经理提供的材料未经认真核实即予通过或明知材料不合规仍予通过的,业务部经理负主要责任;(二)业务部经理对项目经理施加不当影响,而使项目经理违反原则造成的问题项目,业务部经理负主要责任;(三)业务部经理对所有项目经理负主要责任的问题项目负次要责任。第十八条 法律顾问责任界定因法律顾问审核不严,造成公司选择的项目不合法不合规、签定的合同无效或对公司不利、保证措施无法落实而造成损失的,由法律顾问负完全责任。第十九条 评审委员会委会责任界定一年内评审委员会委员在对项目的表决中,所投同意票发生三次风险的,投票成功率低于60%的、全年参加评审会议率低于50%的,免去委员资格。第二十条 总经理责任界定(一)有关人员离开公司时,总经理未安排离职稽核,以至出现问题无人承担责任的,由总经理负主要责任;(二)总经理对未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评审未通过及越权审批的项目负完全责任。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责任界定董事长对违规和越权审批的问题项目负完全责任。第二十二条 保全业务人员责任界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辞退。(三)刑事处罚对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