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公司现金票据及财务报告管理制度.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8061
2024-09-08
18页
230.54KB
1、实业公司现金、票据及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现金、票据及银行事务的管理 1第三章报销、月结付款及其他支付的管理 2第四章应收账款及其回收的管理 3第五章存货、固定资产的监督、控制及成本的核算、控制4第六章融资管理 5第七章税收申报及其他涉税事务的管理 6第八章账务管理及财务报告制度 7第九章人员管理及培训 8第十章证书、证件及印章的管理 9第十一章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的保管和保密 9第十二章附则 10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税务、成本方面的核算与管2、理,加强对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馈对公司经营活动的信息,给投资人、管理者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根据公司的经营宗旨、目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凡属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其他外部单位或人员,在涉及第3条规定的事务时,如供应商请款等,也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但经办人(如采购等)应事先将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告之对方。 第3条 本制度所规范的事务,包括下列各项: 1 现金、票据的管理及与银行的相关事务; 2 报销、月结付款(含对账)及其他支付; 3 应收账款的管理、分析,及回收的管理; 4 存货(成品、材料等)的监督、控制,存货盘点及分析3、; 5 成本核算、分析与控制; 6 固定资产等财产的监督、控制; 7 借款、机器按揭等融资事务; 8账务处理及财务报告; 9 经营预算、财务预算的编制及管理; 10. 各项税收申报及涉税事务的处理; 11. 财务人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 12. 其他与财务、会计等相关的事务。第4条 本制度中的财务人员,所括下列人员: 1 财务部长; 2. 财务系长; 3 会计; 4 出纳; 第5条 财务人员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在公司内部具有独立性,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第6条 不受其他任何部门或人员的控制、干涉或阻挠。 第7条 财务方面的相关资料、文件等,包括内部传递的资料及信息,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当事人签名,4、部分非要式的文件、信息,可采用E-Mail方式。 第8条 财务人员在处理各项事务时,应具有合法的凭证、依据本制度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判断进行。 第9条 财务人员在处理事务时,应具有高度的谨慎性和职业敏感性,对可能造成的损失或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有足够的预计,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10条 财务的各种作业流程应通过制度规范化,并严格按事先规定的制度运作。 第11条 本制度未规定的事项,可参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税务、银行等方面法规和规定执行。第二章 现金、票据及银行事务的管理 第12条 现金,指公司的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及港币、美元等外币现金。财5、务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现金出纳员负责保管、登记,并按以下要求运作: 1. 应按现金的币别分别设置账页,并逐日、逐笔登记现金的收入和支出。 2. 外币现金,直接按外币金额登记现金日记账,账簿上不再折算成人民币。 3. 现金账应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终了时,应将当日所有收付现金登账,并结出余额。月终时,应结清当月累计发生额及余额,并划线结账。 4. 月终时,应将现金日记账与会计制作的账项(速达软件中的现金账)核对,要求借、贷方发生额、余额均一致,核对时仅核对原币即可。 第13条 库存现金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具体要求如下: 1. 每日结账后,出纳员应自行盘点现金,并与账面数核对,以做到心中有数。 26、. 盘点月终时,财务课长应组织现金盘点,并制作书面的盘点表,由相关人员签名。 3. 除月终盘点外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现金盘点,并制作书面盘点表。 4. 盘点结果若出现长款的,应查明原因再调账或作其他处理,确实无法查明原因的,作为公司收入。 5. 盘点结果若出现短款的,也因查明是否有登账错误的,若无则由出纳员自行承担。 第14条 银行存款,指公司存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主要为活期存款。 第15条 财务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银行出纳员负责保管、登记,并按以下要求运作: 1. 按银行账号及币别分别设置账页,若同一账号有不同币种的,应分别设账。 2. 外币银行存款日记账,仅登记原币金7、额即可,若同时登记人民币金额,其折算汇率应同会计保持一致。 3. 开出支票、电汇或收到银行回单时,应及时登账、结算余额,以保持账实一致。 4. 月终时,出纳员应会同会计将银行存款日记账、金蝶软件中的银行账核对一致,再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制作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 经对账后,发现缺少银行回单等凭证时,应及时(在下月5号前)向银行申请补制。 第16条 现金支付适用于日常费用的报销、零星购物等小额支付,但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银行结算方式进行,但经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1. 支付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的款项; 2. 支付供应商的月结货款、加工费等,金额在1000元以上; 3. 其他1次性采购,金额在8、1000元以上的; 第17条 现金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支出的现金必须在银行取出,不得将收入的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 第18条 本制度所指的票据,包括支票、电汇单、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 第19条 领用空白支票电汇单、银行本票申请书、银行汇票申请书时,出纳员应填写相关表单,经财务部课长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准后,方可盖章并去银行办理或进行网上银行操作。 第20条 开具票据时,包括提现、银行间转账、结汇等内部资金转移,均应依据经总经理签名的报销单或其他支付凭证,金额要保持一致。 第21条 开具票据的具体要求: 1. 票据必须按规定填写抬头,9、不得使用空白抬头; 2. 票据日期在开票时可以不填,但在票据交与对方时必须补充完整; 3. 票据金额必须填列,大小写一致,小写金额前必须加货币符号封顶; 4. 非提现支票,在开具时应划线; 5. 其他填制规范,按银行要求办理。第22条 公司开具给供应商的支票、电汇单等票据,票据抬头按以下规定办理: 1. 属内购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抬头一律为发票上的公司全称,并不允许变更,必要时应在票据上加盖“禁止背书”章; 2. 属内购提供普通发票的,抬头为发票上的印章中的公司名一般不得变更; 3. 属进口或转厂的,抬头应与合同、送货单上的一致,若出现不一致的,应由原签合同的公司出具委托其他公司收款的证明10、,并同时盖章(与合同上印章一致)。 第23条 供应商自行领取支票时,应出具该公司的委托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 第24条 向客户收取现金货款时,应由财务部负责派人收取,具体由财务部长/课长安排。若收取现金或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票据,为保证资金安全,如需到客户处收款的必须由公司派车。 在必要时,财务部长/课长经总经理同意可授权委托本公司其他部门的相关人员收取。 第25条 收到客户方的票据后,应及时办理进账手续。收到期票时(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由财务部长/课长根据资金状况,上报总经理决定是否向银行申请贴现。 第26条 库存现金、空白票据、已开具但尚未支付的票据、收到的票据等,均应存放在保险柜11、中。第三章 报销、月结付款及其他支付的管理第一节现金报销 第27条 现金报销的,须填写报销单,并提供相应的合法票据,按下列流程进行,不得越级进行,否则即使总经理批准,财务部也可拒付。 1. 报销人填制报销单,并附相关凭证。 2. 报销单交部门部长/课长审核(部门部长/课长本人的则无此项)。 3. 经部门部长/课长审核同意后,交财务部长/课长审核。 4. 财务部长/课长审核无误后,交总经理核准。 5. 经总经理核准的报销单,由报销人在出纳处领取现金,并签收。 第28条 合法票据包括:国税发票(国税局监制章)、地税发票(地税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据(财政局监制章),除此3类以外的其他单据,如各种12、形式的收据等均属非法票据,财务部不予受理。 第29条 零星购买办公品、其他生产用物料、工具的,可通过现金报销方式,但须附以下凭证: 1. 合法票据; 2由使用部门填写的购物申请单,并经物料部课长审核; 3送货单及来料检验入库单或验收单,并有品质部及物料部最高领导签名。 第30条 司机的出车费用,须附派车单,并分别按以下类别填列金额: 1. 加油费,需在派车单上注明加油时公里数,按发票所列金额据实报销,由部门长控制其费用与出车公里数是否有异常; 2. 过路费,应分次列明起始地、目的地、金额(可按派车单进行对应粘贴);除总经理用车外走高速需事先经部门部长/课长批准,有合理理由并注明在出车上。 3.13、 停车费,分次注明停车地点及日期(可按派车单进行对应粘贴); 4. 误餐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制度其他条款的办理。 第31条 外出车费的报销,报销人必须分次注明目的地、日期及该次费用,并提供车票。若按行政规定外出时需经部门部长/课长批准的人员,还需附该次外出的外出申请单原件(须有批准人签名、保安签名及放行时间)。 第32条 餐费的报销,若因业务或工作需要,填写招待费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可凭票据实报销,但不得超过申请审批的费用。其他情况误餐的,因送货误餐全部按10元/餐,其他人员外出办事,深圳地区以外方可报销,报销标准按10元/餐。 第33条 对于出差省外的、或市外但当天确实无法赶回的,14、依下述规定报销: 1因住宿费标准各地不同,应在出差前进行申请,如临时需要,需电话向总经理申请批准,回公司补相关手续。经总经理审批后,在审批范围内住宿费可据实报销;车船费,可凭外出单据实报销,若特殊情况需要乘飞机的,需经总经理事先批准。 2餐费按前述规定办理。 第34条 电话费等其他费用,其他制度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第35条 报关费,所有发生的报关费需进行报关费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可据实报销。 第36条 报销人须在下述时限内报销,过期财务部可以不予受理: 零星差旅费,报销人应在费用发生之日起1周内办理报销;发生之日起超过两个月再报销的,财务部将不会授理。 第37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对现金报销15、实行集中办理,每周集中办理1次,具体每周二下午(以后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其他时间不办理报销,但紧急情况除外。报销人应在每周五上午9:30前上交报销单到管理部,10:00钟再转交到财务,否则顺延至下次。报销单上交财务审核后,每周五呈总经理、董事长审批。除总经理、董事长出差等特殊情况外,财务部将在周二下午电话通知各部门进行支付。但超过2000元的大额报销须事先预约,以备财务准备现金。现金借款、其他支付也比照本条的时间进行。 第38条 报销人领取款项时,应在报销单上签收。不得代领。第二节现金借款 第39条 因办事需要先行支付后取得票据的,可申请临时借款,待取得相关票据后再报销冲账 第40条 因工作16、需要经常性付款的,也可申请备用金,供长期周转使用。若离职、请长假(一星期以上)时或更换工作岗位时,则必需结清。以下为备用金参考标准,具体仍以总经理批示为准: 1司机,限额1500-2000元; 2其他特殊情况确有需要借款的,可申请合理借款范围并由总经理批准。 第41条 对借款金额较大的,累计超过一定标准(指本人及其签字课长/部长的半个月工资)时,财务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供保证人。 第42条 上述借款,指因公需要,除下一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受理私人借款。 第43条 特殊情况下,如出现突发事件影响当事人或其亲人生命健康时,经确认属实后,可办理私人借款,但需有担保能力的公司员工进行保证。保证人须在借17、款单上签名,并注明担保字样。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时,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4条 办理借款,应填制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金额、还款日期等事项,按附表规定的程序办理。若属紧急需要,可注明紧急字样,先行电话与总经理确认,事后再补签。 第45条 借款人的部门部长/课长,在签名时应进行审核和监控,并承担担保责任(另有保证人的,责任位于其他担保人之后),对借款人及保证人因各种原因而无法偿还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第46条 借款人领取借款时,应在借款单上签收。借款人还款时,若财务未将此项借款入账,应将借款单退还借款人;若已经入账,则向借款人另行开出收据。第三节 采购订单审核 第47条 采购订单的审核范围:需18、求部门购物申请单、采购单价、数量、金额、供应商报价等。 1.采购订单所下达的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物料部需按公司规定提供合格供应商名册给到财务部,不在合格供应商名册内的采购订单财务部不予授理。 2.购物申请单:品名描述要规范、清楚,申请数量需确认仓库库存,部门最高领导审核,物料部批准。 3.采购单价:不得高于以前采购记录。确实需要时需附涨价申请。 4. 供应商报价:需提供两家以上供应商报价,在同比情况下选择性价比有优势的供应商。5.采购单上的品名、数量、规格等必须与购物申请单一致,否则财务部将拒绝在采购单上签字。第四节供应商月结付款 第48条 购买材料、外发加工、购买设备的、购买常用办公品,19、除零星的、金额较小的以外(一般为100元以下,不包括100元),应采用月结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第49条 材料采购/加工费等月底结算时,由物料部在每月20号之前向财务部提供以下月结单据: 1 发票:抬头需开公司全称即深圳精美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发票与采购订单/合同约定的发票类型要一致(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增值税发票原件每月请款前提供财务部认证(财务部需在增值税复印件上签收并注明原件已收),采购凭财务部签收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进行请款。 2 供应商月结单,由供应商填写,必须反映:送货时间、金额、公司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等并加盖公章。请款时必须提供经财务复核的原件。 第50条 物料部20、于每月26日至月底与供应商对帐,于月底下班前必须全部完成提交财务部核对。财务部收到月结资料后,应进行以下审核,并在每月6号之前完成。对帐单原件返回物料部于每月20号前进行月结请款,财务部于25号前完成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上述资料是否合法,是否有规定人员签名。 2送货数量是否超过订单数量,若超过则超过部分不予结算。 3发票是否符合规定,发票抬头是否与送货单及供应商名称一致。 4计算是否有错误,是否有重复结账,是否为到期应付款。 5若发现上述错误,应退回采购部予以补充或更正,在25号前无法再提供给财务部的,并为下月请款。 第51条 财务审核相关月结资料无误后,每月26-30日提交副总经理、总经21、理批准,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作为货款到期时付款的依据。 第52条 出纳依据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单据,开出银行票据进行支付,支付日期一般在每月5号至8号,其他时间不再安排月结货款。遇节假日时顺延。 第53条 若公司供应商或公司员工,因各种原因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如供货质量不合格、不配合公司、违反合同等,相关部门或当事人在说明合理理由后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后,均可向财务部申请止付其货款或工资等。具体如下: 1止付通知,由经办人制作书面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即可执行,经办人应同时通知对方。紧急情况时,可事先口头通知财务止付。 2解除止付,由原止付申请人制作书面文件,并附已消除对公司的危害或影响22、的证明材料,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执行付款。 第54条 月结资料及付款资料属保密资料,除采购需要时可来财务查询或COPY外,其他部门及人员不得进行查询或COPY。第四节其他支付及规定 第55条 其他支付,指除现金报销、借款、月结以外的支付方式,如货到付款方式的购材料、购设备,支付工程款、厂租及其他费用等。 第56条 付款前,经办人应填制请款单,附以下单据: 1购材料的,附订单或合同,送货单及验收单,发票; 2购设备的,附合同,设备申请单、设备验收单,发票; 3支付工程、装修款项的,附合同或协议,工程进度表或验收报告,发票(分次结算的,也可先开收据); 4支付费用的,附合同或协议,发票或行政事性23、收据,及其他必要单据。 第57条 上述单据齐全、报总经理批准后,于每周二进行付款。财务付款时,也应注意支票名称与发票名称保持一致。 第58条 工资或工资性承包费的支付,依薪资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59条 本章规定的单据及使用范围如下: 1现金报销单,适用于:报销人已先行支付、应由公司承担的费用,再由公司支付给报销人。该单由报销人填写。 2借款单,适用于:借款人在因公需要时,先向公司预借款项,待取得单据后再报销冲账。该单由借款人填写。 3请款单,适用于:因公司购物、接受劳务等事项发生时,由该事项的经办人向财务部请款,再由财务部直接支付给对方的款项。该单由经办人填写,如采购等。 4月结付款汇总表,适24、用于:按月结算的货款及委托加工费等,待款项到期时,物料部或管理部请款时制作请款明细表,由财务部根据各明细表按月制作汇总表,统一申请支付。第四章 应收款项及其回收的管理 第60条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但尚未收取客户的货款(包括模具费)、预付给供应商的订金、押金、各种备用金、个人借款、交付的保证金等。 第61条 货款的回收,由财务部、市场部共同协调完成,目标是按时收回各项货款,以保证公司资金的正常运转。 第62条 财务部在货款回收方面的主要职责: 1及时登记出货记录,并与市场部、仓库核对无误; 2以月结方式结算的,月终,应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出口发票等(具体发票类型及式样,按合同及客户要求); 3对25、已送货、开票的货款,作明细记录,并能及时反映回收情况。 4通过银行,及时查询货款回收情况,对到期未收到的货款,应及时反馈给市场部;并知会总经理。 5与客户方财务联系、协调收款事项。 第63条 市场部在货款回收方面的主要职责: 1对超期货款,负责与客户采购联系、催收; 2若客户方拒付的,应了解原因,并及时通知市场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如品质问题,应通知品质部等,如属发票等原因,应通知财务部,属报关原因的,应通知报关员。 第64条 对于超期货款,应在财务报表上特别注明,并在每周的会议上提出,以便加强管理。 第65条 除货款外的其他应收、预付款项,应在财务报表上反映,并掌握其回收情况。第五章 存货、26、固定资产的监督、控制及成本的核算、控制 第66条 存货,指库存的原料、五金、辅料、成品等各种存货,生产线上的材料、产品等; 第67条 仓库应设置物料的明细账,逐日逐笔登记各种存货的收入、发出及结存,账簿采用三栏式,只记录数量,由仓管员负责登记。 第68条 存货在收、发时,必须有相应原始单据(如下)、并有规定人员签名,仓管员依照单据登记账簿,当日的业务,必须在当日下班前登账完毕: 1. 收到供应商送货时,为进料验收单及供应商的送货单; 2. 出货至客户时,为送货单,必须有客户签收确认; 3. 生产部、工模部等领料时,为领料单及补料单; 4. 生产部、工模部的成品、模具入库时,为入库单。 第69条27、 上述收、发的单据,成品类仓管应于次日上午8:30前送至财务部/市场部,除成品外,其他类别可每周集中在每周五下班前(月底26日下班前提交于用对帐;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前提交26日之后的入库相关单据)。财务对各种单据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日期、签名、数据等,审核无误后进行登记(分为成品、原料、消耗品等类别)。并按月装订、保存。 第70条 财务部依据收到的各种收、发单据,每周对仓库账进行稽查一次。审核仓库账,主要稽查下列项目: 1. 账上的记录是否都有上述原始收发单据(以财务收到的为准); 2. 账上的记录是否与原始单据相符; 3. 结存数量的计算是否正确; 4. 登账是否规范,是否有涂改等。 第7128、条 每月月底时,物料部应组织进行盘点,与账簿相核对,并制作盘点表,反映账实差异。财务部负责对盘点进行监督、抽查,抽查时,应尽量选取数量大、价值高、比较重要、容易出错的物料及成品,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80。盘点表应由初盘人、物料部负责人、复盘人等签名确认。 第72条 每月月底时,生产线也应与仓库同时进行盘点,生产线应在盘点开始前将当日所需材料领完,以避免在盘点时领料。同时注意时间截止问题,要做到:不重复,也不遗漏。 第73条 盘点完成后,物料部负责编制原料盘点分析表,以反映各类主要原料的损耗情况。由财务部负责对该表中的进料、出货等数据进行审核。该表应由制表人、物料部负责人、审核人签名,财务部审核无29、误后,再上报总经理核准。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的盘点报表进行做帐。 第74条 物料部对原料盘点分析表中异常情况,主要是损耗超过1的项目(扣除形成废胶的部分后),物料部应说明原因,若属统计、计量错误,应修正原料盘点分析表,若无正当原因造成的,由物料部相应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75条 固定资产,指单价较高(一般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劳动工具,包括机器设备、模具、仪器、办公设备、运输设备等。 第76条 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制设备增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购置价值很高的大件固定资产时,应事先作可行性分析,并对未来的市场、收入、成本费用等情况作出预测,最终由总经理决策是否30、购买。 第77条 供应商送货后,应由使用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验收,质量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否则予以退货或其他方式解决。验收合格后方可请款。 第78条 固定资产报废时,应使用部门及责任人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说明报废的原因、并预计残值收入,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报废。若因责任人使用不当或其他非正常原因造成报废的,应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第79条 固定资产遗失时,由使用部门及责任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事件经过、是否有其他责任人,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并决定责任的归属及承担方式。 第80条 财务部对公司所有的各类固定资产,应列出固定资产明细表(作为财务报告的附表),反映出固定资产的购入日期、存放31、地点、原始价值、使用年限、折旧额、净值等信息。 第81条 为加强责任制,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实行责任到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对该部门所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进行签收登记。部门负责人可再安排本部门的其他人员具体负责。 第82条 每年年终时或公司认为有必要时,由物料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大盘点,并与账面数字进行核对,财务部进行抽查。盘亏的固定资产,除有正当原因外,由所属部门及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83条 上述各种单据、报表均为公司保密资料,除相关作业人员及主管人员外,其他部门无权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COPY时,应上报批准后方可。第六章 融资管理 第84条 融资,即资金的融通32、,目前公司的融资方式主要有:银行抵押借款、香港财务公司的融资租赁(即按揭)、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等。 第85条 公司目前处在发展阶段,资金较为紧张,因而要广开融资渠道,尽可能多筹集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 第86条 融资事项的联系、洽谈由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完成,并由财务部负责人提出具体方案及相关数据,供总经理决策。 第87条 融资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实际融资金额、期限; 2资金成本,按融资的种类,计算融资所负担的各项利息费用; 3保险费、手续费等其他融资费用的情况; 4其他相关情况及分析、说明。 第88条 融资方案的好坏,取决于下列因素: 1利率的高低,应力求将利率降至最低; 2融资33、金额的大小、期限的长短,相同利率情况下,应取金额大、期限长的方案; 3应同时考虑相关费用的大小,也可将此类费用纳入利率的计算中; 4考虑其他限制情况、手续的繁简、融资速度及人工等间接成本。 第89条 融资方案实施后,应综合资金,优先保证借款利息、按揭月供的款项,以保持公司在融资方记录中的良好信誉。第七章 税收申报及其他涉税事务的管理 第90条 公司目前涉及到的税收种类、及申报时间,如下: 1增值税,按月申报,次月15号前申报; 2城建税,按月申报,次月15号前申报; 3教育费附加,按月申报,次月15号前申报; 4个人所得税,按月申报,次月15号前申报; 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季申报34、,季度终了后15日内; 6增值税“免、抵、退”,由于税局原因目前期限不太确定,每月清算一次; 7其他税种,如印花税等,每年汇总交纳; 8海关对废料征收的关税、增值税等,每本手册一次,此项由报关员处理。 第91条 税收申报应严格在此期限前申报,在申报之前应估计税额,提前转款。 第92条 公司的营业执照中登记的事项若发生变更,应在1个月内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包括国税、地税)。 第93条 公司目前使用的发票种类如下: 1增值税专用发票(电脑版); 2普通商品销售发票; 3出口专用发票。 第94条 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所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放置在保险柜中保存。增值税发票由税控机开具,开具具体要求按税务35、机关的文件执行。由于对增值税发票要求极严,故客户全称、税号、地址及电话、银行账号等资料,均要求客户提供书面资料确认后,再填开。 第95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内销客户,并在合同或订单中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的。 第96条 普通商品发票也适用于内销客户,对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销售模具等对方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货物时。填开时也要求与客户方全称一致,货名按客户方要求填列,发票不得作任何涂改。 第97条 出口发票,适用于转厂销售、直接出口时使用,具体填开按客户要求、在不违反税务规定的范围内处理,转厂、直接出口的应分别填开。 第98条 其他涉税事务,按税收制度处理。第八章 账务管理及财务报告制度 第99条 会36、计在收到出纳员交付的收付类原始凭证后,应在当日进行会计处理,制作记账凭证。 第100条 除收付类以外的其他经济事项,可在取得原始凭证当日进行会计处理,制作转账凭证,若根据性质可按月汇总处理的,可于次月2号前处理完毕。 第101条 月终时,应制作下列记账凭证: 1计提折旧费,计提工资,预提应由本月承担、但在今后支付的费用; 2摊销“长期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等项目; 3归集生产等各种领料,结转制造费用; 4计算产成品成本,结转本期销售成本; 5结转本期损益。 第102条 凭证制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 每笔事项,尽可能做成1借1贷,避免1借多贷或1贷多借,以保持账户之间清晰的对应关系; 237、. 费用类科目,除结转凭证外,均记录在借方,若属费用的冲减,可做成借方红字(即负数),而不能直接做在贷方; 3. 收入类科目,除结转凭证外,均记录在贷方,若属收入的冲减,可做成贷方红字(即负数),而不能直接做在借方; 4. 其他科目也类似,应根据业务性质,如属冲减以前多记的,应使用红字,而不能用蓝字直接记在相反方向。 第103条 账务处理完毕,并经财务部长(课长)审核无误后,应进行登账(在财务软件为电脑自动进行的过账),登账完毕后,应进行试算,制作试算平衡表。试算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改记账凭证、或制作记账凭证进行更正,试算无误后,即可根据试算平衡表,制作财务报表。 第104 条每月9日(38、休息日顺延),财务部应向总经理提交上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产负债表,综合反映公司在月终时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格式,具体参见附件。 2利润表,综合反映公司在上月及当年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情况及管理需求,采用单步式编制方法,费用类直接按费用项目列示,具体参见附件。 3现金流量表,综合反映公司在上月及当年的现金流量。根据目前公司的记账凭证不多的情况,采用直接方法编制,即根据各现金类科目的明细账中的对应科目,确定应归属现金流量表的相应的项目,进行汇总编制得出,这种方法较通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进行间接计算编制的准确。若今后记账凭证增加,也可改用间接方法编制。 4财务综合39、分析表,针对上述财务报表及明细表反映的情况,并与前期进行对比,分析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并可提出初步改善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5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各主要项目的明细表,如收入明细表、 材料成本明细表、资金明细表、应收账款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模具明细表、应付账款明细表、其他应收应付明细表等。 第105条 本章未规定的事项,可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九章 财务人员管理及培训 第106条 本制度的财务人员包括: 1. 财务部长(课长); 2. 会计; 3. 出纳; 第107条 因财务涉及较多的专业知识,因此在财务人员入职、或调入时,应对其所具备的专业知识进40、行考核,具备条件者方可录用或调入。 第108条 招聘财务部长/课长时(或其他岗位调入时,下同),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大专或以上学历(会计专业); 2. 具有会计资格从业证书、会计电算化证; 3. 具有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 4. 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并有一定财务部长/课长的经验; 5. 具体经验条件、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根据招聘时情况确定。 第109条 招聘会计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专或以上学历(会计专业); 2. 具有会计资格从业证书、会计电算化证; 3. 具体经验条件、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根据招聘时情况确定。 第110条 招聘出纳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41、 2. 具有深圳市会计证、会计电算化证; 3. 为人诚实、信用,本人是深户或提供深户担保,必要时需提供物业担保。 4. 具体经验条件、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根据招聘时情况确定。 第111条 财务部长/课长的主要工作项目及职责如下: 1. 对其他财务人员进行管理、工作安排; 2. 按月向总经理提交财务报告; 3. 处理财务部的日常工作,审核各种财务表单,审核各项费用报销、支付,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等; 4. 对其他财务人员进行考核、培训; 5. 进行资金调度,合理安排,保持不留缺口,预计出现问题时应提前提报总部长; 6. 负责融资事务的跟踪; 7. 制定财务及相关的各种制度、控制措施,对现有制度中42、不完善的内容,应及时修改; 8. 会同物料等相关部门制定或参与制定公司的内控流程,并监督其实施况; 9. 总经理交与的其他工作。 第112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项目及职责如下: 1. 根据原始凭证,及时制作记账凭证; 2. 按月与客户对账,按客户要求的时限开票,并会同市场部进行催款; 3. 审核物料的收、发、存明细账; 4. 审核供应商结算的原始凭证,是否有采购单、验收单等,是否有超单现象; 5. 及时计算新产品的标准成本,根据BOM、生产工时、间接费用计算。材料单价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 6. 各种资料、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 7. 参与盘点,进行抽盘。 8. 财务部长(课长)安排的其他事项。 43、第113条 出纳的主要职责: 1. 根据已核准的报销单、付款单、借款单,及时支付。 2. 根据当日支付的单据,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3. 去客户处收取现金、票据。 4. 定期与会计对账,做到账账相符;月终时,与银行进行对账。 5. 财务部长(课长)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114条 财务人员在离职或调动工作岗位时,应办理书面的交接手续,交接表应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三方共同签名确认。一般财务人员交接时,由财务部长(课长)负责监交;财务部长(课长)交接时,由总经理负责监交。第十章 证书、证件及印章的管理 第115条 本章所指的证书、证件,包括下列内容: 1. 营业执照、批准证书; 244、.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出口退税登记证; 3. 外汇登记证、财政登记证;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5. 其他相关的证书、证件。 第116条 上述证书由财务部长(课长)指定专人保管,并建表进行登记。其他人员若因办事需要COPY时,应经财务部长(课长)同意并登记出借明细名称方可。其他人员若需要借出原件时,需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在登记簿上签名,归还时再销记。 第117条 公司登记的各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对上述证件进行变更。 第118条 财务部应按各发证单位的要求,办理年审。 第119条 本章所指的印章,包括下列内容: 1. 财务专用章; 2. 银行预留的其他印45、鉴(现为法人代表私人印章); 3. 发票专用章; 4. 其他印章,如增值税发票专用戮记等。 第120条 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印,由总经理或法人代表授权指定人员进行保管,授权委托书交财务保存,但这两种印章不能由同一人保管。其他人员需要使用、借用时,应提出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121条 发票专用章、其他印章,由财务部长/课长指定专人保管。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的保管和保密 第122条 本制度所指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 2会计账簿,包括日记账、明细账、总账等; 3财务报告; 4税务申报表及相关涉税资料; 5电脑中存储的会计账套、电子文档; 6其他相关46、资料,如银行对账单,薪资表及相关资料,融资合同等。 第123条 每月终了后15日内,财务部负责管理资料的人员,应将上月的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写上序号,凭证起讫号等。税务申报资料、薪资资料等也应定期装订。 第124条 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在完成上年度的审计等所有财务会计事务后,财务部应将所有会计档案交与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保管,若今后需要时,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125条 财务软件中的会计账套、其他电子文档,应定期进行备份,其中重要的资料,应备份在不同电脑,以防在电脑硬盘遭破坏时进行恢复。 第126条 财务会计资料、档案均属公司机密,除财务人员外,其他人员无权查阅。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长同意后,方可查阅、COPY。第十二章 附则 第127条 以前有规定,但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以前的规定自动废止。 第128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解释。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129条 本制度的修改程序参照制定程序。 第130条 本制度自xx年8月1日起施行。相关表单:1.现金盘点表2.盘点报表3.原料盘点分析表4.资产负债表5.损益表6.现金流量表7.杜邦财务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