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财务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委派制度.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8039
2024-09-08
7页
29KB
1、集团公司财务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委派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 集团财务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委派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人员的聘任、委派行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 第二章 财务人员工作规范第三条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的财务信息资料保密。第四条 财务人员不得随意泄露公司财务信息给无关人员,对外提供公司财务信息时,必须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统一对外报送口径。第五条 财务人员工作规范(一2、)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二)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人事主管监交;财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和该公司主管领导监交。(三)财务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四)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五)财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由财务负责人报请公司相关领导,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六)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3、凭证,并在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七)财务人员应当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八)财务人员对于发现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应上报主管领导处理。第三章 岗位设置及职责第六条 岗位设置原则:精简高效,一人多岗。第七条 集团设总会计师一名,负责整个集团财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总会计师一名,协助总会计师开展工作。下属各公司设财务负责人或财务经理一名,全面负责本公司财务工作。集团各单位可根据本企业规模及业务量配置财务人员。第八条 集团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运转;(二)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4、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三)组织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集团各公司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四)组织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各公司的财务行为;(五)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六)负责财政、税务、金融部门的联系协调,及时掌握财政、税务动向;(七)参与重要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八)承办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九条 集团副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一)协助集团总会计师做好集团的财务工作;(二)分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三)在总会计师外出期间,经总会计师授权,行使总会计师5、职权;(四)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工作,考核经营成果,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五)承办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条 各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主要职责:(一)编制本公司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二)在公司领导和集团总会计师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资金调配、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进行本公司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三)全面负责本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组织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四)负责本公司合同的管理,对供货合同、销售合同的收付款方式6、收付款期限、资金总额进行审核并备案;(五)负责本公司成本核算和控制;(六)对本公司各种单据(凭证、报销单等)进行审核;(七)监督本公司不合理费用支出;(八)负责本公司全盘账务业务处理;(九)负责本公司税务处理工作,与财政税务、银行及相关政府机关协调与沟通及政府文件的执行;(十)负责办理银行贷款及还款手续;(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及时向主管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7、的参谋;(三)负责编制并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负责本公司相关的统计业务工作;(五)负责本公司各种财务及统计资料的归集、保管、保密工作;(六)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二)审查公司财务计划、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执行和完成情况;(三)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被审查公司的财务账目和会计报表;(四)参与公司的财务计划的制定及各项经济活动的分析,并提出参考意见和方案;(五)协助各有关部门进行财务清理、整顿和提高,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六)对公司内部的经理人员8、和财务人员在离任时进行审计;(七)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八)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 出纳人员的主要职责:(一)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配合会计做好各项账务处理;(二)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押现金;(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须按照各审批权限签字后,方可办理;(五)编制资金使用情况日报表,每月编制资金运行情况报表;(六)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四条 办税人员的主要职责:(一)严格执行9、国家各项财税法律、法规;(二)按时收集整理各项涉税事项,编制各种纳税申报表,建立健全应有的纳税申报台帐,妥善保管好各种纳税资料;(三)按税务部门的要求,按时保质做好纳税申报工作,与税务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接受业务指导;(四)认真钻研有关税务法律法规,积极搜集整理税务信息,为公司合法合理避税提供依据;(五)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五条 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一)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二)对各种原始凭证资料要按时收集、分类、整理并加强审核,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应有的统计台帐;(三)按月向领导和对口统计主管部门提供统计分析、年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与统计主管部门保持密切10、联系,接受业务指导,并积极协助搜集、整理其他统计资料;(四)妥善保管好各种统计报表,遵守统计纪律,严守公司机密;(五)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章 财务人员聘任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因业务变动需新增财务人员时,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提出申请,报总会计师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先在集团内调配,集团无适合人选时,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外部招聘。第十七条 下属各公司财务部因业务变动需新增财务人员时,由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由总会计师会同相关人员核准后,首先在集团内调配,集团无适合人选时,由集团财务管理部统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外部招聘11、。第十八条 外部招聘程序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招聘程序执行。第五章 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实行财务负责人派出制度,属于本制度第二条范围的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均由集团公司委派,并实行不定期轮换制。第二十条 委派程序:集团公司财务部提出委派人选,报请总会计师核准后,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委派手续。第二十一条 下属各公司财务负责人行政上受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领导,由集团公司委派,其他财务人员行政上受所在单位领导,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的领导监督。第二十二条 下派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所在单位的全面财务工作,组织和领导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如实反映财12、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各项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第二十三条 下属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受集团公司和所属公司双重领导,既要承担集团赋予的权力,发挥财务管理、监督职能,又要协助配合该公司经营者搞好生产经营,完成经营目标和各项任务。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每年对派出的财务负责人考核一次,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给予降职或免职。第二十五条 下属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由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及所属公司的主管领导定期听取其财务执行情况的汇报,同时提交书面报告。第六章 岗位轮换和岗位对调第二十六条 岗位轮换程序:首先由公司财务部或个人提出轮换意向和理由,集团13、公司的由总会计师对员工提出轮换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下属各公司的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总会计师对员工提出轮换意见,报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二十七条 岗位轮换必须坚持有利业务发展,有利工作衔接,有利发挥潜能的原则,调换的岗位应“由近及远”,即最先轮换与业务相似或相近的岗位。第二十八条 岗位轮换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内、下属各公司财务部内、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与下属各公司财务部之间、下属各公司财务部之间进行。第二十九条 岗位轮换期限:主管会计人员一般为3年,其他会计人员一般为2年。第三十条 岗位对调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人员与下属各公司务负责人之间,下属各公司财务负责人、主管人员之间进行。岗位对调程序参照下属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委派程序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集团财务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