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公司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4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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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759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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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公司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制度名称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部门制度编号监督部门制度受控状态生效日期第1章 总 则1.1目的:为了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强化集团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法、新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业务运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所指分支机构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销售机构、具有子公司性质的其它机构。1.3 各分支机构是集团公司的分支,代表2、集团公司实施产品生产、推广和销售行为的内部组织机构。其享有相对独立的自主经营权。1.4 分支机构负责人(经理)是本单位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直接对集团公司负完全责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制度。1.6 分支机构财务人员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受集团公司财务部垂直领导,是分支机构执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对公司的各项财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各分支机构的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享有绝对的否决权,并有责任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及时汇报。第2章 管理目标2.1 强化监控力度,简化核算程序,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 独立法人企业除外)和对公司资产运营实行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原则。提高全员职责透3、明度,实行层层责任到人。注重会计队伍建设,营造公正、廉洁、向上的工作氛围。第3章 监督机制及人员职责2.1监督机制,鉴于目前规模,各分支机构管理架构相对简单,负有财产监督职责的相关人员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会计、出纳、仓库人员等。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是第一负责 人,分支机构会计是主管分支机构财产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主要负责人,直接向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汇报工作,接受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仓库主管(未设仓库主管的分支机构为仓库负责人)为主管分支机构存货的主要负责人,有关及时收、发、退、存货物,防火防盗等日常的事务性工作,直接向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汇报工作,接受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的指导和安排,有关出入库手续、库4、房制度建设、盘点等库存的监控工作,则直接向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汇报工作,接受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在分支机构内,两者应密切配合,共同协助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完成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分支机构出纳(所设的专职或兼职的内部人员)主要经管分支机构内部的货币资金,接受分支机构会计的业务指导。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和仓库负责人员均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直接委派或任命。2.2分支机构会计的工作职责:审核仓库入仓单,保证调拨入库数量无误,协助集团公司完成调拨差异调整;控制客户的信用额度,保证公司信用额度控制制度的执行;完成应收账款相关账务的处理(包括销售收入、回款、返利、调价、运费等);月底和业务人员对账,出具正式对账单5、并由业务人员与客户对账,跟踪对账情况;月底组织对库存商品的盘点,出具盘点表及盘点报告;审核分支机构人员的费用报销并协助集团公司控制费用;控制分支机构人员当月借款限额;制作分支机构工资表每周与分支机构出纳一起进行现金盘点,保证账实核对无误;报送集团公司要求的财务报表及销售报表(每月5日前向集团公司报送);保存相关的账务资料2.3分支机构出纳的工作职责:经管分支机构的所有库存现金和银行账户;根据审批后的审批单办理现金收款、付款业务;建立手工现金日记账并按业务发生的时间序时登记库存现金收支情况,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实相符;建立手工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按业务发生的时间序时登记,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6、额,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不得坐支或挪用现金;对库存现金和相关单据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完整。2.4分支机构仓库主管(仓库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合理安排仓库人员的工作,严把商品出入库的手续,保证库存商品的安全和完整;依据公司制度及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执行商品出入库的工作流程,做好验收、装卸、检验和登记商品出入库等各项工作,保障商品流转的正常进行;与分支机构会计密切配合,组织仓库商品的盘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负责库存商品的码放工作,做到按品种、按规格分门别类地摆放;对下属员工的工作状态及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反映并解决问题;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等工作,落7、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残次商品的管理,将每周(或月)发生的残次品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处理;遇特殊情况,如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违反制度强迫发货、发生火灾、盗窃等特殊事件,可直接向集团财务总监总和财务部主管汇报情况。第4章一般原则3.1 会计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和集团公司的管理政策。3.2 财务管理模式是以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实行对资产全过程运行控制管理为原则、以集团公司全面核算为主、各分支机构辅助核算、数量统计为必要补充的集中核算制。(独立法人企业除外)3.3 会计记账采用保持与集团公司平行记账的借贷复式记账和单式序时分类记账相结合的记账方法,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使用统一的会计8、科目。3.4 会计事项的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的一般原则。3.5 会计年度以公历自然月为准。第4章 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4.1 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有效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全、资料可靠。4.2 会计记录必须清晰,便于理解、检查和使用。4.3 原始凭证的规范:、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和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9、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凭证,必须加盖公司公章。、一式数联的发票、销货清单、退货清单及货款专用收款收据和普通收据等重要凭证必须套写(或打印),并连续按序号填写。作废时,应当注明“作废”字样,连同存根等所有联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毁、短少。、严密发货单和出库单、送货回单的客户回签制度。凡此三单使用,发货后,必须索取收货人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收货经办人盖章的回单。、凡需填写大写、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附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证明。、发生销货退回的,必须用红字填制出库单并有仓管保管和退货客户亲笔签名。支付退货款时,必须取得10、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红字出库单代替付款凭证。、经集团公司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的原件或有效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公章和更正人员的私章。4.4、记账凭证的规范:记帐凭证内容填制必须齐全,书写字体规范,字体只占1/2行宽。记帐凭证按月顺序编号,不得重号、跳号;一笔会计业务编制两张以上的记帐凭证采用分数编号法。凭证摘要简明扼要,会计科目写明全称,不得只填写代码或简写会计科目名称,先填借方内容,后填贷方内容。记帐凭证填制错误时,在记帐前发现,应重新填制,审核;如已经记帐,应采用11、红字更正法或补登记法。记帐凭证附件按自然张数计算,若原始凭证已注明附件张数,可只计算原始凭证本身。记帐凭证每月登帐后,应折叠整齐,按编号顺序叠放,装钉成册,每本厚度约2厘米为宜,在会计凭证封面填齐有关内容。4.5、会计帐簿: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总帐均采用订本式帐簿,明细分类帐类采用活页式帐簿。银行承兑汇票、支票、内部资产及待开发票等设置备查登记簿。4.5.3帐簿封面注明使用单位,帐簿名称;扉页有启用表,之后是目录表。4.5.4启用帐簿时,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和财务主管、财务人员必须在启用表上签名,并加盖各分支机构公章;更换财务人员时,有关接交人、移交人及监交人员必须在启用表上有关栏目内签名。12、4.5.5帐簿启用后,帐页连续编号,帐页不得随意更换。4.5.6登记帐簿应使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书写字体端正,一般只占1/2行宽,不得超出栏宽。4.5.7帐簿登记错误,不得涂改、填粗、挖补、不得用药水、涂液等消除字迹,应采用红笔划线更正法进行订正,并加盖更正人员私章。4.5.8各帐户月末余额,应在帐页“借或贷”栏内注明方向,无余额的帐户,应注明“平”,在余额金额栏内采用“”表示。4. 5.9记账应逐行连续记录,不得跳行记录,不慎发生跳行,应在空白行摘要栏注明“此行空白” ;只是金额部份有空白行的,划对角蓝线注销;整页空白只需在首行摘要栏注明“此页空白” ;年终结账后,在“结转下年”的下一行摘要13、栏注明“以下空白” 。4.5.10每笔记录的日期、编号、摘要等项目,应按记帐凭证有关内容填写,不得空白或以“”代替;每页及月初的第一笔记录应注明月份,其余可只填写日期;如凭证编号或摘要与一笔记录完全相同,可写“同上”字样。4.5.11每一张账页登记完毕,应结出月初至本页末的余额及发生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首行的金额栏内,并在摘要栏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 。4.5.12汇总登记帐簿,摘要内容按所汇总的记帐凭证起止日期或编号填写。4.5.13各明细账户每月定期结帐,结计余额及发生额,并在摘要栏分别注明“本月合计” 、“累计” ,并在下面划单红线;年终填列全年累计发生额,摘要栏注明“本年合计14、” 。4.5.14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应逐日记帐并结出每天帐面余额,月末结计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年终结计全年累计发生额。4.5.15总帐帐户应按月结计发生额和余额,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 ;年终应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摘要栏注明“本年合计” 。4.5.16年终结帐划双红线,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 。下年度新开账时,在各帐户第一面首行余额栏填写上年余额数,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 。4.5.17年终转新帐完毕,应将本年度帐簿装钉成册、归档,连同所有会计档案一并定期调回集团公司统一保管。4.5.18采用电算化核算的单位,应当确保和维护程序的安全,保证数据的完整和准确。发现错帐应当通过“红字更正法15、” 、“补充更正法”予以纠正,不得随意改写前期的错帐。实行每周备份,定期打印帐薄、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并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加以整理、归档。4.6、会计离任交接: 4.6.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否则严肃追究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工作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责成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4.6.2接交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未了事项。4.6.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4.6.3.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4.6.3.2尚未16、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4.6.3.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4.6.3.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已在当地注册的各分支机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软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4.6.4会计主管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由财务中心指定监交人员负责监交。4.6.5移交人员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员要逐项点收。4.6.5.1现金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17、库存现金必须与会计帐簿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查清并提交书面说明。4.6.5.2库存商品的结存数应与集团公司保持一致,并进行实地清点。帐帐、帐实不一致时,由移交人员查明原因。4.6.5.3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4.6.5.4银行存款帐户余款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4.6.5.5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帐、余额与集团公司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债权债务的明细帐、余额与集团公司有关帐户余额及客户之余额核对相符。4.6.5.6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18、;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4.6.5.7对于财务主管的移交,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交人员详细介绍或书面说明。4.6.5.8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欠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监交部门一份。4.6.5.9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4.6.6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4.619、.7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务、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5章、现金的管理5.1所有备用金只能从备用金帐户提取,特殊情况要坐支,必须报集团公司财务部主管批准。5.2库存备用金限额不能超过3000元,库存现金超过限额部分要及时存入备用金银行帐户,低于3000元时要及时补足,以保证各分支机构运作的需要。5.3申请补充备用金需填妥备用金补充申请表,经财务部主管批准后才能开立支票。(附表)5.4所有收到货款一律开具收据,法人企业有要求开具发票的客户则开具发票,并将现金存入各分支机构货款专用帐户。开具发票的收款项必须由银行转帐。5.5、对分支机构个人借款的规定:分支20、机构个人借款审批权限规定:借款累计余额在个人月工资的50%以内(含50%),由分支机构会计、第一负责人审批;超过个人月工资的50%并少于100%的(含100%),由分支机构会计、第一负责人、财务中心审批;超过个人月工资的100%并少于1万元(含1万元),由财务中心、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审批;1万元以上由集团财务中心、总经理审批。5.6严禁分支机构出纳在未经相关人员审批的情况下向分支机构人员发放借款。对于因出差原因需借款的员工,由该员工向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分支机构会计审核后传真集团公司,按公司借款审批程序处理;分支机构员工无生活费用,可向分支机构办理借款;5.6.3原则上借21、款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个人借款不按规定进行费用报销或归还时,分支机构会计必须从借款人当月工资中扣回;5.6.4对于未还清借款的员工,分支机构财务原则上不得再受理其新的借款申请。第6章 银行帐户的管理6.1、银行帐户的设立:银行帐户的开设,需经董事会批准并授权留存银行印鉴。银行印鉴需由财务专用章、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私章、出纳员私章三者组成。并由专人分管,开出帐户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董事会备案。6.1.2、各分支机构费用备用金帐户的银行印鉴,应由二人以上分别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会计负责保管,经办人印章由出纳或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保管。银行帐户的任何变更、撤消等事宜,需写出申请报财务部主管审核后报公22、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开设银行帐号必须报集团公司财务备案,不得与挂靠单位共用银行存款帐号。严格遵守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收到客户货款(包括现金回款和银行存款)不管客户是否需要,出纳都必须开具收款收据,收入的货款必需全部存入货款专户,不得坐支现金,如有特殊情况需从货款户向备用金户转款,必须向公司财务部申请,在得到总部的批准时,才能从货户向备用金户转款,否则按挪用货款处理。当月收款收据的金额合计等于当月银行存款借方发生额。(独立法人企业除外) 各分支机构设立银行票据登记簿,所有银行票据的使用须在银行票据登记簿中记录。银行票据登记簿设置内容包括序号、日期、摘要、票据种类、票据编号、领用人、金额、对23、方单位、领用单位、领用人签字等。各分支机构的银行票据的使用和保管应按票据流水号,依顺序执行。一式多联的银行票据,存根联必须钉本保存。各分支机构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汇票正本后,必须交予出纳(或会计)保管,由出纳(会计)进行票据鉴别。 鉴别无误后,由会计(出纳)在货款解缴单上签字,并将此单随同票据复印件传真至财务中心资金结算部,通知查收。第7章、费用的管理7.1、费用的定义:费用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总耗费,是集团公司获得最大收益的总投入,是为加快实现生产经营的根本保证。费用管理维系着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完全责任。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理、不按24、费用支付顺序以及超预算的费用支出直接履行绝对否决权。7.2费用开支管理分支机构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分支机构会计于每月28日前向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报送下月的费用预算表,由财务中心据前期费用发生情况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凭集团公司审批同意报销的金额报销费用。分支机构费用报销审批权限,分支机构的费用支出单据统一按月寄回集团公司,按公司报销程序执行,分支机构无权在未经集团公司核准情况下进行费用报销支出。(独立法人企业除外)。费用发生标准及相应附件要求,分支机构费用支付的标准及相应的附件要求按本制度所附费用支付标准及报销附件表及办事处费用支付标准及报销附件表执行。、费用报销流程.125、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交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审核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作为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签字确认;.2、报销人把经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签字的报销单交分支机构会计,分支机构会计按分支机构费用支付标准及报销附件表的要求审核单据并填写分支机构人员报销记录与核定表。其中,分支机构的一切公共支出,如房租、水电费、运输费等由出纳统一支付和报销。对超支的费用会计应不予审核,如确为合理支出,由报销人经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签字后直接向集团公司申请,分支机构会计查核集团公司的审批情况进行审核;.3、次月3日前,分支机构会计整理报销单和分支机构人员报销记录与核定表并寄回集团公司,26、按集团公司报销程序处理;.4、报销单据完成公司的报销程序后,由集团公司主办会计按审批情况补填分支机构人员报销记录与核定表的“同意报销金额”、“扣款额”及“备注”栏,由财务核实后传真分支机构出纳,由出纳按分支机构人员报销记录与核定表的“同意报销金额”冲减个人借支或返还现金。第8章、工资审核与发放流程8.1、每月8日前,分支机构会计据本机构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出勤情况制作上月工资表,经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审核出勤情况签名后传真集团公司财务中心;8. 2、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按相关人员的工资标准及人力资源部人事记录审核工资表并按公司费用支付程序审核和报批; 8.3、财务中心把经核准发放的工资表传真各分支机构27、会计并由出纳发放工资;8.4分支机构员工每月的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XXX天。8.5、分支机构出纳发放工资后把发放工资单据交会计寄回公司。 8.6对于离职人员工资的发放,由离职人员填写离职申请表,按公司离职程序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及交还公司所有的财物后,由分支机构会计核算工资并连同离职申请表传真财务中心申请发放,严禁未经财务中心同意私自发放离职人员工资。第9章、销售回款的管理9.1、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以下称销售回款)是企业赖以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商品销售最终实现的重要标志。销售回款的管理是各分支机构财务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此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集团的资金运转,为了确保各分支机构销售回款资金的安28、全、完整,缩短销售回款的在途时间,防止各分支机构擅自挪用货款支付费用现象的发生,确保各分支机构销售回款准确、及时、完整地返回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商品销售分现款现货、先预收款后发货、先发货后收款(信用额度内发货)三种方式。.1现款现货:客户向业务主办提出购货申请,打单员打印商品销售清单,经分支机构会计审核后传仓管员备货,客户付款并在商品清单上签名,财务收款并在销售清单上签名交给仓库组织发货。.2先收款后发货:客户提出购货申请、预付货款给分支机构并将付款单据传真给分支机构业务员,业务员对货款确认并在客户付款单据上签字后交分支机构会计,会计查询银行收入户收款情况,如由集团公司代收款,由分支机构会计向29、集团公司出纳查询到账情况并在收到收款确认单后确认。在分支机构会计确认收到款后在商品销售单签字同意发货交分支机构仓库管理员,仓库组织发货。除部分有信用额度的大客户与档口现款提货外,分支机构的销售一律实行先收款后发货的销售方式。.3先发货后收款:对信用较好、回款及时、每月销售量相当大的客户,由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根据客户的销售与回款情况制定信用额度,报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执行。严禁分支机构私自对客户铺货销售。9.1.2、客户提出购货申请,业务员接单后必须经分支机构会计审核(注意事项:如果为现款现货和先收款后发货的会计需审核收款情况、如果为先发货后收款方式需审核是否已超出信用额度)签字后,仓库管理员30、方可发货。会计人员根据销售单与托运单作账务处理。、客户退货.1客户退货的范围:所退货物必须是公司销售给该客户的产品。.2客户退货的审批权限,该客户本月退货额累计在上月销售额10%以内由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审批;该客户本月退货额累计超过上月销售额10%的由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向集团公司申请经公司审核程序执行。.3退货价格的确认标准,对未破损、损坏的产品:按相应品种现时销售价计价,如现时销售价高于当时发出价,则按当时发出价计价; .4客户退货的操作流程,客户将拟退货的产品名称、数量、质量状况传真给分支机构的业务人员,业务人员按前述规定审核是否准予退货。对符合退货条件的,业务人员报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31、人按权限进行审核或审批。经审批后业务主办方可电话通知客户予以退货。业务人员复印两份审批表,分别交分支机构会计与仓库管理员。分支机构会计有监督退货是否按规定执行的责任。仓库管理员收到客户退回的产品后,清点验收后将一式三份的退货清点单中的两份分别交给会计和业务人员进行相关处理。业务人员作为客户退货的责任人,对退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负责,并负责与客户退货的差异协调。 9.2发票开具程序,对于分支机构人员申请开具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按如下方式操作:由相关业务员填写发票开具申请单(附表四),交分支机构会计审核欠款情况、申请金额后传真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由财务中心按规定审批。9.3 现金回款32、:客户以现金方式销售回款时,必须将现金存入公司确定的收入专款帐户,办好存款手续后凭存款回单开具收款收据。 9.4 电汇回款:客户电汇回款集团公司时,款项必须到达集团公司帐户,然后各分支机构凭电汇回单开具收款收据。9.5 银行汇票回款:银行汇票回款,必须直接解缴回集团公司。财务人员收到客户回款票据正本时,应认真、仔细鉴别票据真伪,对于背书的银行汇票还需进行电查;鉴别无误后,填写货款解缴单随同回款票据复印件一起传真至集团公司财务部;同时两天内将回款票据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回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公司收到票据后,确认回款实现。9.6 银行承兑汇票回款: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销售回款的,收款人必须是会计33、主体,且必须附有该银行承兑汇票相对应的客户销售合同。财务人员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正本时,应认真仔细检查鉴别票据真伪,对于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还需进行电查,鉴别无误后,开具收款收据;并及时填写货款解缴单随同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一起传真至集团公司财务部,同时在两天以内将银行承兑汇票原件连同客户销售合同一并以特快方式寄回集团公司营销财务部。9.7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现金。第10章、客户及往来帐项的管理10.1、客户档案资料的建立:各分支机构财务(无财务由统计负责)建立客户、专柜的管理档案并且及时更新。10.2建立应收账款的帐本,反映各分支机构与客户往来的详细记录。10.3建立发票管理登记34、表跟踪发票及时送达商场专柜。由各分支机构会计(或统计)负责登记,内容包括商场名称、发票金额、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结算期、回款核销等内容。10.4各分支机构送票到商场专柜时应与商场专柜经手人办理发票交接手续,以备追查依据。10.5信用额度控制:每个会计期间集团公司据分支机构申请,核发分支机构新一期的客户信用额度表。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客户信用额度管理。10.5.1、授信额度的申请,严格按公司的信用管理制度执行,必须按时上报,经集团公司审批后,方能执行。不允许未经审批先执行,以及超过审批额度执行。10.5.2、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批准的授信额度,不允许超信用发货。、分支机构应随时检查经销商的信35、用执行情况,及时清收到期货款。对到期未回款或不守信用的经销商,申请取消信用额度,并对其欠款进行催收、清理。10.5.4、对信用额度的调整,分支机构须提出申请,上报公司审批后执行。对连续三个月未提货或提货额少于授信额度的,分支机构应对经销商进行清理,上报申请取消或调减信用额度,并对其欠款进行催收、清理。10.5.5、分支机构不得与经销商串通,私自提高信用额度或无款发货、先货后款,若有此类情况发生,公司将予以严惩。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10.5.6、分支机构会计作为信用额度的直接控制人员,对超信用额度客户不予签名发货,对无分支机构会计签名的销售订单仓管如有出货,将对仓管人员和相关业务员予以重36、罚。10.5.7、如确需超过信用额度发货,由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按公司审核程序执行。10.6、客户返利10.6.1、返利的标准:客户经销的产品必须是公司产品。特价品不享受返利优惠。能享受销售返利的客户必须是与公司签订经销协议的客户。分支机构应与客户商洽合作条件,并以书面形式报回集团公司,经第一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分支机构应将经审批后的返利合同送一份至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1客户返利按月或季计算。客户返利的计算以当月(季)的回款金额为基数进行返利的计算。、返利的程序:由分支机构业务代表提出申请,根据客户的当月回款额,按当时与客户商洽合作条件确定的返利率计算返利并提交37、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审核。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据客户的回款额进行审核并提交分支机构会计审核。分支机构会计确认回款额无误后提交集团公司按集团公司返利程序执行。第11章、对帐工作的管理11.1 财务对帐是检查各分支机构会计核算信息正确与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资产免于侵占、流失的有力监控手段。各分支机构应建立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联合对帐的工作制度。11.2 出纳(会计)对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做到日清月结,公款与个人私款分清,月末对现金进行盘点,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月末就银行存款与各开户银行出具的对帐单进行核对,并对未达帐项进行调整。11.3 会计汇同业务专管员不定期的对本区域的客户回款进38、行清点、核对,特别应加强对客户直接回款集团公司的核对、跟踪。11.4 会计每月末与集团公司财务部核对存货调入数量资料,并将未达帐项及时通知集团公司,以便双方进行调帐。11.5 会计和业务专管员每月与客户核对一次销货往来帐,特别是对进货次数比较频繁的固定客户,更应加强日常对帐工作,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坏帐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11.6 每月月末,会计将各分支机构各明细帐与集团公司相关帐目资料进行核对,使集团公司与各分支机构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11.7 会计(或其委托人)每月最后一天与仓库保管员进行对帐,并进行实地盘点,出具盘点表,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11.8、对账操39、作:分支机构应每月与有欠款的客户进行应收账款核对、确认工作。11.8.1、次月3日前由分支机构业务部各业务员向会计提交各个客户上月发货、收款及欠款结余情况表,由会计审核后填写“对账单”(见附件三),签名作实后提交业务员与客户进行对账。对账单的金额、截止日期必须与集团公司账套设置的会计期间一致。11.8.2、业务员应催促客户及时进行核对、并要求客户在对账单上签章确认(如为单位,必须取得对方财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个体,必须由对方老板签章确认)。对于客户有异议的对账单,要求客户在对账单上详细说明。11.8.3、业务员收到客户确认的对账单后,应提交一份复印件由财务归档。对于客户有异议的对账单,业40、务员应及时与会计沟通,解决对账差异,并重发对账单,要求客户签章确认。11.8.4、各业务人员必须按“应收账款在谁手里就由谁负责清理”的原则,积极清理过去遗留的应收账款,不得扯皮推诿。11.8.5、业务人员离职时必须对所负责的客户的应收账款重新核对,取得客户的确认并经集团公司审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第12章 应收账款管理:12.1、应收账款的范围包括客户、商场专柜销售已开票及销售未开票两部分。12.2、各分支机构会计(统计)每月必须向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提供应收账款月报表、销售未开票报表、开票未回款统计表。12.3、各分支机构会计(统计)每月必须向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提供应收账款41、销售未开票的分析。分析的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周转率、周转天数、应收账款、销售未开票的帐龄分布情况及构成比例、本月已到期未收回应收账款、或未开票的原因分析、解决的方法。12.4销售未开票的时间从商场结算期结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45天;应收账款回款时间从开出发票之日起最长不能超过15天。12.5现任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收回前任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的应收账款计入现任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的回款业绩考核。12.6 应收账款坏帐:经多方追收证实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由各分支机构提出处理意见,填制“应收帐款欠款跟进表”,交总部批示后分清责任并移交公司法务部处理。12.7应收帐款的调整12.7.1、42、对于客户欠款(应收帐款)在客户之间相互地转移,必须取得客户之间财产转移的确认函,确认函后附货品转移的清单,该确认函在客户双方签字后,经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和会计确认后方可做为调帐依据。12.7.2、客户(集团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客户)要求对其现有库存的滞销品降价,以促进销售,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应派专人到客户处清点商品,确定品名、数量、价格,编制一份清点表,由客户签字确认,经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会计审核后传回集团公司审批,以此作为调减客户应收帐款的依据。分支机构相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12.8、应收账款内部转账操作,客户的应收账款从集团公司转到分支机构管理或分支机构客户43、转入集团公司管理,应按以下方式进行客户管理交接:12.8.1、集团公司客户转到分支机构:由于集团公司营销策略的需要或其它原因需把客户应收账款转到分支机构的,先由集团公司业务员与相应的销售会计进行内部对账,并由销售会计提供正式的对账单签字确认后由业务员与客户进行对账。12.8.2集团公司业务员完成对账并取得由客户签章的对账单后,填写转账申请单向相应的销售会计提出转账申请。12.8.3子公司会计接到申请单审核后转交集团公司主办会计12.8.4集团公司主办会计在转账申请单签名同意后传真给分支机构会计12.8.5分支机构会计通知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指定相应业务员与客户沟通确认应收账款12.8.6由分支44、机构业务员和会计进行确认应收账款无误后签字回传集团公司12.8.7集团公司主办会计把由分支机构业务人员和会计签名核实后的转账申请单转交销售会计转销客户应收账款、分支机构客户转入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客户转入集团公司按集团公司客户转到分支机构的转账程序进行类似的操作。注:集团公司主办会计是应收账款内部转账的关键控制人,未经其同意,分支机构会计或集团公司销售会计不得接受其他人员的要求进行转账工作,造成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责任由相应会计承担。处罚细则: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对在任期间产生开票未回款及销售未开票的及时回收负全部的责任。销售未开票的时间从商场结算期结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45天,每超出一天扣办45、事处经理50元。应收账款回款时间从开出发票之日起最长不能超过15天,每超出一天扣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50元;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在离任审计前负责跟进在任职期间产生的开票未回款及销售未开票的回笼;否则,除扣除绩效考核分外,视情况的严重性对责任人追究相应的处罚。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期间产生的应收帐款如因客观原因(如商场倒闭)产生的坏帐损失,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承担至少因造成实际损失的10%。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期间产生的应收帐款并且催收不力而造成的坏帐损失负全部的责任,对当事人除责令其赔偿外,公司保留追诉的权利。造成的损失从其工资、绩效工资和提成中弥46、补。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对前任责任人遗留的应收帐款故意放弃追收或催收不力造成的坏帐损失公司将视情况的严重性追究现任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的责任。第13章、货品管理制度13.1、分支仓库存货的入库管理:、商品调拨,公司配发货品到达分支机构后,必须经分支机构仓库管理员验收后才能入库,分支机构仓管员根据公司货品销售清单(即发货单)验收入库,并在货单上签名确认无误;如有问题,应在销售清单说明问题,并注明已向相关部门反映,待处理等意见后签字确认。及时在系统中进行登记,验收内容包括商品名称、款号、数量、质量等。分支机构计划员根据需要与仓库的库存情况,填写“商品调拨申请单”,交各分支机构第一负47、责人审核。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应查询库存及需求情况,对“商品调拨申请单”认真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分支机构计划员将经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签字同意的“商品调拨申请单”传真至集团公司指定的专员。分支机构仓库管理员收到货物后,根据配送中心交货清单上所列货物清点,发现实际点收的货物和发货清单有误的,立即检查原因并填写收货差异表通知分支机构会计。分支机构会计在审核收货品种、数量的真实性后传真集团公司相关专员。集团公司相关专员按差异情况作相应处理并提请集团公司会计调账。13.2、商品退货,如对质量、数量等有异议的,必须及时向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分支机构会计反映情况,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交书面报告(报48、告须分支机构仓管、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分支机构会计签字),分支机构先以货品销售清单(收货单)进行帐务处理,待公司相关部门给出解决方案后,再进行帐务调整。(注:分支机构之间调货发生的问题参照以上规定由分支机构之间自行解决)。分支机构计划员根据仓管员的要求和预计的需求情况,填写退货申请单交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审核。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据库存情况签署审核意见。分支机构计划员在取得经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核准的退货申请单后联系托运并把退货申请单和托运单传真到集团公司相关专员。集团公司相关专员在配送中心清点后与分支机构计划员核对退货差异。集团公司相关专员按差异情况作相应处理并提请集团公司会计调账。49、代发货及代收退货操作因业务开展需要,集团公司与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与分支机构存在的代发货及代收退货行为,其处理方法如下:.1代发货操作:a、委托发货业务部门业务人员填写委托发货明细表,分支机构会计审核签名后由业务人员传真代发货业务部门,由代发货业务部门开具销售订单;b、代发货公司业务部把代发货销售订单及委托发货明细表(传真件)交由会计审核,相关会计审核委托发货明细表(传真件)是否有分支机构会计审核签名以决定签名发货;c、仓库管理员按经会计审核后的销售订单发货并把托运单交由代发货部门业务员保管;代发货公司会计把客户应收账款转到委托发货公司核对收货差异和催收。 .2代收退货操作:业务人员传真经签字的50、审批表到代收退货的集团公司或分支机构接口业务人员,由代收退货业务人员复印审批表给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收到客户退回的产品后,清点验收后将一式三份的退货清点单中的两份分别交给会计和业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代收退货公司会计把客户退货额转到委托发货公司核对退货差异。13.2.5.3、分支机构仓库收专柜(或客户)退货时必须严格划分清楚货品脏损残责任人。否则,分支机构仓库管理员承担全部脏损责任。13.3专柜帐务设置及其他要求专柜必须按照公司要求,采用货品进销存流水帐、货品进销存明细表、货品销售日报表、货品减值明细表及其他相关附表等完善专柜货品的帐务核算;分支机构会计应设置货品进销存明细帐并合公司统一用的货51、品管理计算机系统对各专柜货品进销存明细、总额进行核算,月末与专柜对进核对;专柜的帐务设置由各分支机构会计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完善,并组织各分支机构相关人员培训。各分支机构的培训人员和其他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各分支机构会计不在时,专柜帐务的培训可以由各分支机构业务、导购培训员执行;各分支机构会计(统计)必须定时、不定时检查专柜帐务以及时更正错误的处理方法。13.4、订货总体要求:专柜订货单的内容必须清晰、完整柜长必须根据专柜库存的总量及正价款、特价款、畅销款、滞销款等分布情况结合挂版的需要,以保证专柜最低的库存量而又不影响销售。分支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完善、统一的操作规范52、。13.5、货品入柜管理规定:各分支机构仓库发货:导购人员必须根据货单与送货人(业务或其他人员)必须清点,如有误必须立即提出并反馈送货人或分支机构仓管员;导购员根据送货单验收入柜并在货单上签名确认无误,登记商品进销存明细帐;专柜收货时必须仔细检查货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可拒收,否则,以后对专柜货品进行评估时,脏损责任由专柜导购员自行承担。13.6、专柜出货管理规定:退货时必须提供退货明细清单(款、色、码);退货(含特卖场退货)必须科学分类,如分清正价品、特价品、脏损残产品。专柜导购必须要求提货人当场清点货品并在退货单上签字后才能提走货品,如退货数量比较大的情况下,导购可封箱拉回仓库并与仓管人员约53、定时间后同时开箱清点货品(由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定),一般不能超出三天,绝不允许各自单方面清点确认。专柜之间相互调拨:分支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分支机构专柜调拨规定。13.7 各分支机构货品的盘点制度:13.7.1各分支机构仓库每月应对仓库货品进行盘点,但各分支机构人员忙不过来的月份可不全盘,也需对库存货品的10%进行抽盘并按规定做所有库存的货品盘点表,每季度必须对库存货品进行全面盘点。货品盘点工作由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统一安排,各分支机构会计组织各分支机构内务人员协助仓库管员盘点,盘点表由仓管员填写并签字,会计复核,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13.7.2各分支机构会计必须54、客观、仔细核对盘点实际库存与帐面结存,如核对帐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书写书面报告和货品盘存帐实差异明细表经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会计、仓管签字后,报公司营销财务部,经公司审查、批准后按公司批复意见进行帐务处理。 13.8.3盘点表是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明确经济责任和调整帐面记录的原始凭证,必须制作一式三份,仓管员、各分支机构会计各留一份,另一份寄回公司备案,以待公司营销财务部和审计委员会稽查。13.8.4、专柜或自营专卖店货品盘点:13.8.4.1商场专柜、自营专卖店货品每月盘点一次,盘点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盘点工作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商场导购离职时应进行盘点交接,否则55、造成货物丢失由现有的专柜全体导购承担。13.8.4.2为了确经济责任,对盘点结果应如实填写盘点表、产品进销存流水帐。商场专柜、自营专卖店由导购盘点签字,会计(或委托业务员)抽盘结果并签字确认。13.8.4.3各分支机构会计必须客观、仔细核对盘点实际库存与帐面结存,如核对帐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拟出责任承担方案,由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签发执行。还必须及时对专柜的帐务进行调整,以保证帐实相符。13.9、库存管理13.9.1、存货进出库13.9.1.1、分支机构的库存商品,包括成品、包装材料、海报等(有门市的分支机构,其在门市陈列的商品,视同库存商品),除因正常手续(如销售、赠送产品)出56、库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公司商品。13.9.1.2、库存商品的出库必须严格履行规范的出库手续,严禁以手写单的形式出货。13.9.1.3、分支机构仓库主管(负责人)作为分支机构库存商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建立具体的管理制度,必须严格加强分支机构商品进出库管理。13.9.1.4、入库的商品原则上不许外借,必须在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和会计签字后,仓库方给予借出。13.9.2、盘点制度,为保证核算的真实性和加强库存商品的监管力度,分支机构在每月月底必须对库存商品进行盘点,由分支机构会计出具盘点表及盘点报告(对盘点有差异的商品,必须查明差异原因),各相关人员(仓管员、会计、盘点人等)签名确57、认,在次月随费用单据及报表一同寄回集团公司。13.9.3、库存合理化,为了保证分支机构库存合理化,确保单品当月流通率不低于100%,避免出现商品缺货或过剩现象,由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与业务员结合近三个月单品销售量一同作出产品安全库存量明细表,交集团公司审批后由各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跟进,每月初3日前提交上月末安全库存与实际库存对比明细表到财务中心及管理本部审查。13.10、处罚细则:仓管员、专柜(或自营专卖店,下同)导购对自己管理的货品的数量、质量负全部责任;仓管员、专柜导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违规一次视情节轻重给予520元罚款,所引起的后果由责任人自己承担;各分支机构会计58、对仓管员、专柜导购员工作失误的处罚有建议权,最终由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核定,情况严重的由公司总部作出决定;货品进、出仓时,相关清点人员必须认真核对,物单相符。每单捡错一次(错色、错码、数量不符)罚款5元;所引起后果由责任人承担,月累计3次以上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专柜或顾客退货时,仓管员或导购员认真核对所退货品质量、数量;配货员开单时认真核对、每错开一次罚款5元,所引起后果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另加罚款;出现失误后,本人不积极主动承认错误,经相关人员发现后,加倍处罚。仓库、专柜(专卖店)不按规定定期盘点的,仓管员、导购员每人扣款20-50元,各子公司59、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业务员和会计扣款20-100元,并通报批评;公司统一组织盘点的奖罚按通知规定执行。专柜(专卖店)盘亏的存货按吊牌价的七折赔偿,从导购的当月工资中扣除,盘盈的货品退回各分支机构仓库,查明原因报集团公司批准作帐务处理;各分支机构仓库盘亏的货品按吊牌价的七折赔偿,从仓管员的当月工资中扣除;专柜(专卖店)、各分支机构仓库的盘点盈亏报告由各分支机构会计撰写,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和货品管理人员签字,及时按公司的要求进行处理,否则将追究对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和会计的责任;各分支机构退货回公司,各分支机构填制的随货发回的退货清单与公司实际清点货品数、额不符的,短少货品按短60、少金额零售价的七折由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会计及仓管员分摊承担;多出货品按多出金额零售价的一折分别对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会计、仓管进行罚款。13. 13.10.11仓库的脏损残比率控制在发货金额的1以内,专柜货品的脏损残的比率控制在实际销售的3以内,超出标准的按零售价货品的五折赔偿。13.11管理责任人:、各分支机构货品管理总责任人为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对各分支机构货品管理负有管理责任;、各分支机构仓库直接责任人为各分支机构仓管员;、专柜/专卖店货品管理直接责任人为专柜/专卖店导购员;、各分支机构业务、培训员对负责辖区的专柜/专卖店货品管61、理负有间接责任;、各分支机构会计对各分支机构货品核算、发货监控工作负责。第14章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14.1、资产的定义:各分支机构的各项有形资产根据其价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资产取得方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两千元以上且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等资产,包括利用各分支机构费用等购置而取得的。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两千元以下或单位价值虽超过两千元但使用时间不到一年的各种资产,低值易耗品不需计提折旧。根据固定资产购置时有否直接计入费用,分为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和不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是指总部购买或经总部批准购买的、62、由总部调拨的,购买时计入资产类科目,而未计入费用类科目的各种固定资产。不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是指各分支机构用费用购置的,购置时直接计入费用类科目的各种固定资产 ,以此类方式购置的资产必须实行费用资产化管理。14.2、资产分类:不论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均按用途进行如下分类:.土地;.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厂房、仓库、宿舍、围墙、停车场、道路;.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客货车、货运机、手推车、吊车、铲车;.机器设备:生产设备、锅炉设备、辅助设备等;.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等;.办公设备:机具设备(计时机、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电话机63、对讲机、扩音机、油印机等)、家俱设备(办公家俱、储放家俱、坐息家俱)、通讯设备;.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设备、抽水机、马达、给水配管设备;专柜、展台,指用于展示公司产品的各种专柜、展台、灯箱、招牌等。广告制作物,指大型户外广告制作物、广告布幅、大型广告促销用品等。其他资产,防护设备(清防警卫、医疗)装潢设备、康乐设备,不属于以上几类的其他类型的各种资产。14.5各分支机构资产实行专人管理、动态跟踪:各分支机构资产的管理统一由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第一负责人负责,各分支机构会计具体跟踪。14.6、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14.6.1折旧方法:各分支机构的各类固定资产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64、产折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公司的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资产变更:资产变更 指固定资产迁移、变卖、报废等。资产迁移 因需要将本项资产从甲各分支机构迁至乙各分支机构。资产变卖 某项资产自已不适用而将其变卖。资产报废 资产因性能或经济原因已不能使用而进行处理。公司所有资产的迁移、变卖、报废都必须经总部批准后才能处置。第14章、工商、税收管理14.1 对于已登记注册的各分支机构,集团公司在增值税发票管理上视销售回款的渠道的不同区别处理,由集团公司直接收款的客户的提货,集团公司直接对客户开票;由各分支机构收款的客户的提货,集团公司直接对各分支机构开票。14.2 各分支机65、构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当地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的管理。14.3、发票管理各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规,完善发票管理制度。销售实现后,会计根据税收法规之规定,区分客户提货和回款的实际情况,如实、准确地填报统一的发票开具申请单,并传真至集团公司营销财务部。收到各分支机构发票开具申请单后,集团公司营销财务部对申请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为集团公司销售的,集团公司将直接开具增值税发票予客户;经审核确认为各分支机构销售的,集团公司将通知各分支机构,由各分支机构出具增值税发票予客户。14.3.4根据销售情况,各分支机构设置发票使用备查薄,按客户类66、别完整、序时地反映销售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发票内容、未开发票情况及发票的移送、签收情况。第15章 会计档案的管理15.1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由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四部分组成。其中其他资料包括经济合同、产品销售价格表、客户资料、客户往来对帐单、现金盘点表、存货和固定资产等结存类财产的实地盘点表,涉及重大核算工作的收发文件、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15.2 出库单:出库单须严格按照出库单号码顺序,沿左上角将存根联按月装钉成册,并加盖封面。封面内容需注明出库单起67、讫号码、日期、份数,作废份数、装钉人、保管人等,并加盖各分支机构公章。15.3 收款收据:每月按编号顺序沿左上角装钉,封面上注明记讫日期、号码份数、作废份数及总计金额、装钉人、保管人。15.4 各分支机构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主管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或装钉成册。其中除在当地注册的各分支机构的纳税报表资料由当地各分支机构保管外,其他资料及未在当地注册的分支机构在会计月份终了后,由分支机构保管六个月,期满之后编造清册移交集团公司营销财务部。第16章 审计监督 16.1、集团公司成立专门的审计机构,配备专门的审计人员,依据集团公司的授权,对各分支机构行使审计监督职能。16.2、集团公司委68、派专门的审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各地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对财务收支活动、经营管理活动、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性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必要的评估。16.3、分支机构的经理、会计、仓库主管(负责人)离职时,应进行专门的离任审计,对其在任职期间的工作绩效、授权的执行或遵守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等方面进行评估。16.4、分支机构人员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时,应采取积极协作的态度,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不得故意回避、刁难、阻挠和打击报复。16.5、分支机构人员对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和审计结论存有异议的,可向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投诉或申请复议。 第17章 其他17.1文本单据管理 17.1.1、分支机构应将集团69、公司调拨单与分支机构产品入仓单粘贴在一起作为商品入库凭证。 、分支机构应将本分支机构销售单及托运单粘贴在一起作为商品销售凭证。 17.1.3、分支机构应建立客户应收账款账袋,妥善保管客户应收账款确认资料。 17.1.4、分支机构应将上报集团公司的所有申请、报告、报表等资料和集团公司下发的所有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分类保管。17.2、合同及担保 17.2.1、分支机构签订的所有合同均需集团公司批准。合同项目第一负责人集团财务总监总经理所有合同审核审核审核 17.2.2、担保,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严禁分支机构对外进行任何事项的经济担保。第18章、附则 18.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在实行中将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18.2、本制度经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及集团执行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