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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门公司生产技术设备及安全环保管理制度245页
阀门公司生产技术设备及安全环保管理制度24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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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5842 2024-09-08 240页 1.48MB
1、阀门公司生产技术、设备及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 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和制度1(一)干部、党员廉洁勤政行为规范1(二)领导干部竞聘管理办法5(三)失职责任追究办法7(四)违纪处罚管理规定11(五)事故管理条例14(六)治安保卫管理规定31(七)消防管理办法37(八)物资出厂管理规定48(九)关于物资出厂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49(十)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50(十一)技术创新管理办法55(十二)管理创新管理办法65(十三)技师管理规定71(十四)劳动合同管理规定76(十五)关于劳动合同管理规2、定的补充规定82(十六)工伤保险实施办法83(十七)安全违章及安全不合格人员考核管理办法87(十八)员工调配管理规定91(十九)员工见习、试岗管理办法93(二十)员工内部退养管理规定102(二十一)未在岗人员管理规定103(二十二)关于调整女工长假相关政策的意见105(二十三)关于员工因工负伤或患病、非因工负伤陪护的相关规定106(二十四)病休人员管理规定107(二十五)工资奖金使用管理办法110(二十六)班组奖金发放管理规定112(二十七)施工交底管理办法113(二十八)关于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115(二十九)班组建设管理办法117第二章 生产技术管理部分119(一)生产调度管理制度113、9(二)调度室管理制度122(三)生产计划管理办法124(四)工艺管理制度125(五)化验室管理办法129(六)关键质量控制点管理办法132(七)统计管理制度133(八)故障时间统计管理办法136(九)煤场管理制度138(十)配煤管理制度139(十一)石横焦化公司生产用油管理办法140(十二)创新管理办法142第三章 设备管理管理部分144(一)设备点检及交接班管理办法144(二)设备润滑管理办法146(三)石横焦化物资管理规定149(1)物资申报管理规定149(2)备件到位率管理规定150(3)备件领用、统计管理规定150(4)备件自检管理规定151(5)工具管理规定152(6)委外修理管理4、规定154(7)废旧物资管理规定154(8)设备维修费列支原则155(四)配电室管理制度156(五)设备认可管理办法160(六)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62(七)设备检修抢修管理制度164(八)特种设备管理办法166(九)常压储罐管理制度168(十)检测检验设备管理制度173(十一)设备大、项修管理办法177(十二)高压电动机运行及高压线路维修管理规定180(十三)阀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186(十四)空调使用管理规定189(十五)电焊机管理办法191(十六)工业建(构)筑物、道路使用管理办法193(十七)石横焦化公司动力管网设备运行管理制度197(十八)动力设备及公共设施运行管理制度199(十九)设备5、完好维护状况管理办法202第四章 安全环保治安部分204(一)安全环保违章考核办法204(二)管道跨接电阻检测管理办法209(三)环保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211(四)煤场降尘管理办法214(五)焦炉地下室安全管理制度216(六)领导干部带班制度219(七)焦炉冒烟比率管理办法221(八)垃圾池管理制度222(九)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办法223(十)主控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管理规定225(十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27(十二)现场环境管理制度230第六章、其它综合部分233(一)劳动纪律及考勤制度233(二)职工培训考评管理制度237(三)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制度238(四)外来人员管理制度239(五)6、桶装饮用水管理规定240第一章 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和制度(一)干部、党员廉洁勤政行为规范为规范干部党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行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领广大职工努力推动公司健康、和谐、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廉洁自律,根据党和国家关于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行为规范。第一条 坚持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思维能力和业务水平。1、学习党章、宪法及廉政准则等党的基本知识及党纪国法,掌握劳动法、公司法、会计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做到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2、坚持业务学习制度。努力掌握市场经济7、和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精通本职业务,熟悉企业流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第二条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1、发表、散布、传播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言论,以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政治谣言;2、参加非法聚集等群众性事件,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及其活动,煽动、支持或参加闹事;3、组织、鼓动或参加群众集体上访;4、有悖共产党员的信仰,组织、参与或支持封建迷信活动;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5、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第三条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1、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不遵守请销假制度;2、工作时间聚众聊天、下棋、打麻将、玩扑克、睡觉8、;3、工作时间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网站或网上看电影、听歌、聊天、玩游戏、炒股等;4、工作日期间,组织或参与非公务接待宴请;5、待人接物态度蛮横、盛气凌人,对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工作服务对象态度冷、横、硬;6、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领导的工作安排;越权批办、催办有关工作事项;7、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失职渎职,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8、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第四条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有下列行为:1、向下属单位或工作联系单位索取钱物,私自索要或借用交通、通信工具或办公设备等;2、接受关联客户和下级的宴请或礼品; 3、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接受干股;4、利用婚丧嫁娶等事9、宜借机收钱敛财,非至亲密友主动先行发帖;5、以借用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及类似性质行为;6、以谋取预期不正当利益而进行的不正当关系往来;7、酒后上班和班中饮酒。不按规定对外酒水招待;8、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第五条 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未经批准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等; 2、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3、超过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4、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行为。第六条 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不准有下列行为:1、贪污、挪用或者截留公款、公物;2、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借用公款、公物逾期不还;3、单位主要负责人经管现金和账簿;4、以个人名义存10、储公款;5、乱摊成本,私设“小金库”,截留利润;6、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巧立名目,变相领取其他费用;7、动用职工工资、奖金等待发放的留存资金,购买实物平均发放及各种名堂开支,用此款内部人员吃喝;8、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9、其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七条 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1、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2、违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制度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3、在组织人事工作中,掺杂个人好恶或讲人情、看关系;4、在干部考察和向组织提供有关干部情况时,弄虚作假,隐瞒11、或歪曲事实真相;5、利用职务影响和工作之便,干预下属的干部人事工作,或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的提拔使用谋求特殊照顾;6、拒不执行组织调动、交流决定;7、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第八条 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 1、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 2、接受或者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不正当利益; 3、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不按规定及时登记上交公司纪委; 4、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12、人从事牟利活动;5、破坏企业形象、有损企业利益、与企业离心离德的行为; 6、其他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第九条 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对本人及亲属有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应当主动回避,防止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与本企业有关联、依托关系的私营和外资企业投资入股; 2、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3、其他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第十条 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严格执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不得有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下列行为: 1、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中违反民主管理制度,谋13、取私利; 2、按照规定应当公开、公示的事项而未公开、公示; 3、在职工利益分配中,不依据企业章程和有关规定,暗箱操作、有失公平; 4、违反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忽视职工安全卫生保护,危害职工生命、健康;5、其他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社会道德和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下列行为:1、弄虚作假,骗取集体、个人荣誉;2、嫖娼或接受色情服务;3、组织、参与赌博活动;4、破坏、盗窃公私财物;5、虐待父母、配偶、子女,影响家庭和睦;6、与邻居、同事闹无原则纠纷,影响和谐团结;7、打架、斗殴、酗酒,严重影响企业形象;8、听信、散布小道消息,在群众中故意制造消极情绪;9、其他违反社14、会道德和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第十二条 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1、泄露党和国家及企业机密;2、打听、了解职责范围内不应该知道的信息;3、携带涉密材料到公共场所;4、擅自复印、摘抄、传输、扩散涉密材料;5、对涉密材料和物品未按规定妥善保管,造成泄密和不良后果;6、私自在新闻媒体或网络上发布不宜公开的内容,或泄露、传播未公布的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等;7、违反规定使用互联网等非保密网络的计算机或非保密通讯工具,擅自传送涉密信息和内部文件资料;8、其他违反保密工作纪律的行为。第十三条 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终将个人落实本规范的情况并入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总结,上报纪委,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15、。第十四条 违反本行为规范,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年五月二十七日(二)领导干部竞聘管理办法1 目的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形成有利于干部成长的管理机制。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3 管理职责按领导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竞聘组织及管理。4 原则4.1 领导干部一律实行任期制。4.2 任期年限。集团公司经理层任期5年,中层和科级任期4年。5 竞聘程序及管理5.1 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特点,实行公开竞聘或直接聘任。 公开竞聘是干部聘任的主要方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原则上公开竞聘:a) 任期届满;b) 机构或设置调整;c) 出现职16、位空缺。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可直接聘任:a) 任期业绩考核为优秀、且具有较强续任能力的;b) 轮岗交流的;c) 不具备竞聘条件的。5.2 集团公司经理层竞聘,由董事会组织;中层干部竞聘成立以公司经理层为主的竞聘小组,人资部具体负责竞聘组织工作;科级领导干部竞聘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主的35人竞聘小组,人资部参与指导。坚持公开原则,邀请相关人员参与过程监督与评价,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与。5.3 公开竞聘的工作程序:公布竞聘方案(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提交任职计划书、业绩考核、民意测评、素质能力测试、任职计划答辩、公示与聘任等环节。竞聘方案(公告)原则上包括以下内容:招聘职位及17、数额、报名条件(明确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条件及相关要求等)、岗位职责、竞聘组织、考评项目、竞聘程序及时间安排和管理要求等。5.4 直接聘任的工作程序:实施任期绩效考核、任期总结并编制续任计划书、民意测评、聘任等环节。5.5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作为否决条件:a) 任职计划中目标不清晰、标准低、措施不力者; b) 业绩考核达不到良好者;c) 民意测评达不到良好者或对“企业忠诚度”一项达不到良好者;d) 素质测试不具备从事领导工作特质者。5.6 结合职位要求,依据竞聘结果,推荐或聘任选择的原则:a) 综合考评择优选聘;b) 具有岗位特质要求的特殊人才;c) 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年轻人。5.7 根18、据管理职责权限,人资部按计划组织实施领导干部业绩考察,实现领导干部业绩考察和民意测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5.8 领导干部任期内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分层级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作为任期绩效考核依据。5.9 新进入科级、中层领导干部岗位或竞聘到新职位的实行612月试用期。5.10 根据管理职责权限,领导干部任期满前三个月开展竞聘工作,确保任期工作连续性。5.11 竞聘与任职交叉期间,工作权责不变,上届领导仍是直接责任者。5.1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所聘任领导职务自动解除,待遇随之调整:a) 任期届满三个月内未重新聘任的;b) 机构或定编(定员)撤销;c) 达到退出年龄三个月内未重新聘任的。5.19、13 组织聘任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和问责:a) 泄露考试或答辩试题的;b) 收受贿赂、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协助应聘人员的;c) 其它违反竞聘组织程序和要求的行为。6 附则6.1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发201051号领导干部换届竞聘管理办法废止。6.2 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年四月十四日(三)失职责任追究办法1 目的为增强企业员工的责任意识,规范责任管理,遏制失职行为,建立处罚标准,落实相应责任,制订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全部工作人员。3 定义本办法所指责任追究,是指非故意行为造成的企业损失而进行的问责。失职行为是指在履行职20、责过程中,未尽职责、工作不负责任或严重不负责任,给企业或员工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出现失职行为要追究、落实相关人员责任。4 追究责任的行为4.1 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等投资项目的可研、设计、审查、预算、合同、质量监理等有重大疏漏、错误,致使不能取得预期效果而形成重大经济损失的。4.2 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等投资项目设备、部套件的选型,工程验量及项目后系统或专项评价等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出现失误,造成企业损失的。4.3 未按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审核批准支付预付款项造成工作被动或损失。4.4 对外投资、合作、经济往来等对外投资项目的可研、方案、合同、实施等有重大疏漏、错误,致使不能取得预期效果而形成重21、大经济损失的。4.5 未经企业委托、批准或授权,以企业名义对外谈判、签约、考察、招标、采购、出具证明等,事后未经企业追认的。4.6 代表企业对外签订各类合同,不按规定提交合同评审,致使合同无效或使企业处于不利地位或使企业受欺诈,造成企业损失;审查合同的人员,对有问题应当审查发现而未被审查发现,造成企业损失。4.7 办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业务时,因工作差错,造成企业损失。4.8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或轻信合同对方,不取得关键证据,使关键证据湮灭,或背离事实出具对企业不利的证据,致使企业在法律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造成企业损失。4.9 选择供户不当,因质量、价格使企业蒙受损失,或被诈骗22、造成企业损失的。4.10 将不满足企业要求的企业选择为合格供方造成企业损失。4.11 招标人员泄露标底,或不按规定程序招投标,损害企业利益。4.12 利用职务之便隐瞒、包庇有质量问题的供方。4.13 因管理或工作不力,使企业债权受到损失的。4.14 财会人员违规支付报销或核销费用造成企业损失未及时报告的。4.15 财会人员造成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4.16 因对与自身工作岗位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不熟悉或不熟悉岗位职责、操作规范,造成企业损失或不良影响。4.17 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已有的环保设施、装置,造成环境污染后果。4.18 不执行或不完全执行“三体系”程序文件规定,造成工作受损和企业财产受23、损。4.19 因未严格执行规程,造成事故使企业遭受损失的。4.20 在质量检验、计量过程中,未尽职责给企业造成损失的。4.21 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备件、工具、现金等实物资产保管、维护不善,造成非正常损毁、报废或丢失、被盗。4.22 各级管理干部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权力,伤害员工权益或给企业造成损失。4.23 各级管理干部强迫、纵容员工从事违反安全生产或劳动保护规定。4.24 发生突发事件,致使企业利益将要或已发生损害时,不及时报告,不立即组织人员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发生或损失扩大。4.25 重大问题未向领导书面或邮件请示获得批示或者事后未经领导追认,造成工作失误,给企业造24、成损失。4.26 其它按性质认定为失职造成企业利益或员工利益受损的行为。5 责任划分5.1 损失相关责任按照其工作职责及职责履行情况分为直接主要责任、间接次要责任和领导管理责任:a) 直接主要责任:是指在其具体直接负责的工作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当事人责任;b) 间接次要责任:是指在其主管工作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主管工作职责,对损失起次要作用或未能阻止、控制、避免损失发生的当事人责任;c) 领导管理责任:是指在其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未正确有效履行分管职责,管理不善、控制不力,对损失应当承担的领导管理责任。5.2 因未建立内控管理制度或内控管理制度不25、健全、存在重大缺陷,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分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同时承担直接主要责任、领导管理责任或间接次要责任。6 责任追究方式6.1 责任追究分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根据情况既可合并使用,也可单独使用。6.2 行政处理方式6.2.1 操作岗位人员:a) 通报。以“通报”形式给予警示,扣罚1个月3个月奖金或一次性扣罚500元5000元;b) 试岗。察看期6个月12个月,察看期间不发奖金;c) 解除劳动合同。 管理、技术人员:a) 通报。以“通报”形式给予警示,扣罚1个月3个月奖金或一次性扣罚500元5000元;b) 试岗。察看期6个月12个月,察看期间不发奖金;c) 解聘(管理、技26、术职称或职务)。按新岗位确定薪酬;d) 解除劳动合同。 科级以上领导干部:a) 通报。以“通报”形式给予警示,扣罚1个月3个月奖金或一次性扣罚500元5000元;b) 诫勉。诫勉期6个月12个月,诫勉期间科级干部不发奖金。被诫勉处级(含处级助理)及以上干部扣减当年的年薪收入的10%30%;c) 解聘。按新岗位确定薪酬;d) 解除劳动合同。6.3 行政处理标准根据经济损失额度、情节轻重及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者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理。6.4 经济处罚与标准 经济处罚:责任人退赔、补偿经济损失。 经济处罚标准:根据实际损失额(直接经济损失和可以计算认定的间接损失)及本人年收入情况确定。原则上按损失额的127、0%100%、最高不超过责任人年收入的70%处罚。7 从轻、从重及免责处罚条件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罚:a) 情节和后果轻微、积极挽回损失并改正的;b) 积极协助调查、弄清全部事实情况的;c) 其他认定可从轻或免于处罚的情况。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重处罚:a) 拒绝和对抗相关调查、态度恶劣的;b) 隐瞒事实真相、知情不报的;c) 重复发生的;d) 其他认定需从重处罚的情况。7.3 免责的规定以积极的初衷,规范的程序、标准,但因不可预见的外部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未达到预期目标而造成相应的损失,可经确认、批准,免于追究相应责任。8 附则8.1 各项管理标准、部门职责、岗位职28、责和工作标准,要明确划分规定相应责任。8.2 各类事故按事故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事故以外的失职责任追究按本办法执行。8.3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公司发20106号失职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废止。年九月三十日(四)违纪处罚管理规定1 目的为严明纪律,强化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提高效益、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适用于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3 定义凡违反劳动或工作纪律、标准或规章制度、财经或保密纪律,以权谋私、营私舞弊、挪用贪污、损害企业利益等的违纪行为,依据本规定进行处罚。4 处罚种类4.1 违纪处罚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扣罚。根据情况既29、可合并使用,也可单独使用。4.2 行政处分 操作岗位人员:a) 通报。以“通报”形式给予警示,给予1个月3个月奖金扣罚或给予一次性经济扣罚500元5000元;b) 试岗。试岗期6个月12个月,期间不发奖金;c) 解除劳动合同。 管理、技术人员:a) 通报。以“通报”形式给予警示,给予1个月3个月奖金扣罚或给予一次性经济扣罚500元5000元;b) 试岗。试岗期6个月12个月,期间不发奖金;c) 解聘(管理、技术职称)。按新岗位确定薪酬;d) 解除劳动合同。 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a) 通报。以“通报”形式给予警示,给予1个月3个月奖金扣罚或给予一次性经济扣罚500元5000元;b) 诫勉。诫勉期30、6个月12个月,诫勉期间科级干部不发奖金。被诫勉处级(含处级助理)及以上干部扣减当年的年薪收入的10%30%;c) 解聘。按新岗位确定薪酬;d) 解除劳动合同。4.3 经济扣罚与标准 经济扣罚:在没收非法所得的基础上,责任人退赔、补偿经济损失。 经济扣罚标准:根据情节和责任大小,原则上按照损失额度(直接经济损失和可以计算认定的间接损失)的10%100%进行扣罚,一人最高扣罚金额不超过本人年收入70%。5 违纪行为及处分5.1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不含3天)以内的通报;一年内累计旷工2次以上或5天(不含5天)以内试岗或诫勉;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的解除劳动合同。5.2 因公酒31、后严禁到生产和施工场所,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通报;严禁非因公酒后上岗或在工作岗位上饮酒,违者试岗或诫勉,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5.3 在公众场合恶意谩骂工作和管理人员不听劝阻的通报;打骂工作和管理人员影响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试岗或诫勉,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构成治安、刑事处罚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4 故意侮辱、刁难服务对象(客户)的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试岗或诫勉;一年内被客户投诉3次及以上并查实的加重处罚。 5.5 非法聚集、上访、围堵、怠工、罢工等公共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试岗或诫勉;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生产、工作秩序、企业形象的解聘,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32、同。构成治安、刑事处罚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6 无理取闹或不服从指挥严重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通报;情节恶劣的试岗或诫勉。5.7 私自在新闻媒体或网络上传播不良信息、诋毁企业或员工形象的通报;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试岗或诫勉;泄露、传播企业未公布的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决策、商业秘密、技术诀窍等解除劳动合同。5.8 瞒报、虚报、迟报突发事件的通报;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试岗或诫勉,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5.9 拒不执行正常的工作安排、工作调动和岗位交流决定的通报;经教育仍拒不执行的试岗或诫勉。5.10 挪用、虚支滥报、截留公款(包括回扣)或公物等贪污行为,或私自使用企业设备33、设施办私事的,价值或造成损失5000元以下的,视情节轻重、影响程度、危害大小及态度好坏,给予通报、试岗或诫勉;价值或造成损失5000元及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情节恶劣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1 利用岗位(职务)之便内外勾结,营私舞弊,收受、索要贿赂(现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等)或接受关联客户为其住房装修、家属子女学习、出国等支付费用或变相支付费用的,金额或价值10000元以下的,视情节轻重、影响程度、危害大小及态度好坏,给予通报、试岗或诫勉、解聘;金额或价值10000元及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情节恶劣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2 未经企业批准参加关联客户宴请及娱乐、旅游等消费活动的通报34、;年度内累计发生2次的试岗或诫勉;年度内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的加重处罚。5.13 驾乘关联客户交通工具的通报;年度内发生2次的试岗或诫勉;发生交通事故的试岗或解聘,直至解除劳动合同。5.14 动用职工工资、奖金用于他途的通报;年度内重复违反的试岗或诫勉;任期内累计违反3次及以上的加重处罚。5.15 虚报冒领工资、奖金的通报;截留或让员工私下上交工资、奖金用于他途的试岗或诫勉;据为己有的按贪污论处。5.16 各级领导干部在违纪处罚中徇私舞弊、泄露信息、弄虚作假的通报;滥用职权对批评人、检举人及其他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试岗或诫勉。5.17 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35、动的,非法获利或给企业造成损失50000元以下的,视情节轻重、影响程度、危害大小及态度好坏,给予通报、试岗、诫勉或解聘;非法获利或给企业造成损失50000元及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情节恶劣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8 无明确规定的参照近似的条款给予处罚;如同时出现多种违纪行为,按最重的条款处罚。6 责任划分按照违纪行为和性质分为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在对直接责任者进行处罚的同时,视情追究相关涉及人员及分管领导的责任:a) 直接责任:是指违纪行为的当事人或组织者承担的责任;b) 管理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主管工作职责范围内因管理不善、控制不力致使违纪行为发生承担的责任。7 管理要求7.1 职能管理36、部门根据专业管理职责,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进行查处,形成书面材料,明确处罚意见,报企业批准,在企业范围内公布。7.2 人资部建立员工处罚登记台帐,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处罚涉及到人事任免的,根据领导干部管理条例规定程序办理。7.3 给予违纪员工的处罚,应自查处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期限可以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7.4 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处罚的尺度与所犯过失要轻重相符,处分适当,经过讨论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慎重决定。8 附 则8.1 凡治安保卫管理规定、事故管理条例、失职追究管理办法和劳动合同等管理制度无明确考核规定或低于此处罚规37、定的,按本规定执行。8.2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公司发20105号违纪处罚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年九月二十九日(五)事故管理条例1 目的为了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制定本条例。2 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各类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工伤事故、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管理。凡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由于不可抗力所引发的事故,属无责任事故。3 职责3.1 生技部、装备部、技监部、安环部、保卫部是企业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门。3.2 职责 各主管部门职责:1) 生技部负责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的处理;2) 装备部负责38、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处理;3) 技监部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4) 安环部负责工伤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5) 保卫部负责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的处理。 事故责任单位职责:1) 负责向生技部调度室及事故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2) 负责组织单位内人员进行抢救、抢修和救灾;3) 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或负责事故调查;4) 负责一般生产、设备事故的处理。4 事故定义4.1 生产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因违章指挥、方案不可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失误;完不成生产与供应计划及不听从指挥;违反生产管理制度而导致正常生产中断或一定生产损失的称为生产事故。4.2 设备事故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包括房屋、构筑物),由39、于规程不完善、不到位;不执行规程;设备配置方案不可行;违章指挥;因检修质量(含一个检修周期)、备品备件质量、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发现以及管理不善,导致设备损坏、能源供应中断而使生产中断,称为设备事故。4.3 质量事故生产过程中,由于不按设计要求,不严格执行工艺,不严格按标准生产、检验、销售;设计不规范,工艺不完善、不到位,标准不科学及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并形成一定质量损失的事件,称为质量事故。4.4 工伤事故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人身伤害和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发生的职业中毒事件(或职业病),称为工伤事故(不含因醉酒、自残、自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40、导致的人身伤害)。4.5 交通事故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它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它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火车、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以及行人与行人的相互碰撞,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者因自身原因造成公司内交通堵塞的事件,称为交通事故。4.6 火灾事故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事故灾害,称为火灾事故。4.7 环境污染事故凡是由于选址不当;设备配置方案不当;规程不完善;不严格执行工艺规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严格执行企业有关环保规章制度要求;管理不善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41、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企业利益受到损失、给公司或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发性事件,称为环境污染事故。4.8 险肇事故生产过程中已构成发生事故的条件,尚未形成人身、生产、设备等事故,但一旦发生就会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对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的行为,称为险肇事故。4.9 重复发生事故一个年度周期内再次发生的同类性质、原因的事故称为重复发生事故。5 事故分级5.1 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和险肇事故。 特大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特大生产事故或设备事故:1) 炼铁高炉、炼钢转炉、轧钢生产线、焦化焦炉、42、干熄焦系统、化产工序、烧结机生产线、制氧机、发电机组、矿热炉等主要生产线发生连续停产24小时及以上的;2) 炼铁球团生产线、汽动鼓风机、堆取料机、炼钢精炼炉、VD炉、水渣微细粉生产线、制修关键(主要)设备等辅助生产线发生连续停产48小时及以上的;3) 水、风、电、气(汽)等任何一种能源介质供应中断造成整个生产系统停运2小时及以上,或铁、钢、材一条生产线停产24小时及以上,或铁、钢、材几条生产线同时累计停产24小时及以上;4) 铁路运输单线连续中断16小时及以上或多线同时累计中断16小时及以上;5) 公司原燃料、产成品或各生产单位的产成品装卸、倒运工作因设备或管理不善影响停止作业在24小时及以上43、;6) 设备计划检修投入运行后,在一个检修周期内,因修理质量、备品备件质量原因造成停机达上述时间之一的;7) 经济损失:任何一个单位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8) 生产单位因自身原因影响生产,但又未构成任何事故,连续十五天及以上低于计划产量90%的。 重大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重大生产事故或设备事故:1) 炼铁高炉、炼钢转炉、轧钢生产线、焦化焦炉、干熄焦系统、化产工序、烧结机生产线、制氧机、发电机组、矿热炉等主要生产线发生连续停产16小时及以上24小时以下的;2) 炼铁球团生产线、汽动鼓风机、堆取料机、炼钢精炼炉、VD炉、水渣微细粉生产线、制修关键(主要)设备等辅助生产线发生连续停产32小时及以44、上48小时以下的;3) 水、风、电、气(汽)等任何一种能源介质供应中断造成整个生产系统停运1小时及以上2小时以下,或铁、钢、材一条生产线停产16小时及以上24小时以下,或铁、钢、材几条生产线同时累计停产16小时及以上24小时以下;4) 铁路运输单线连续中断10小时及以上16小时以下或多线同时累计中断10小时及以上16小时以下;5) 公司原燃料、产成品或各生产单位的产成品装卸、倒运工作因设备或管理不善影响停止作业在16小时及以上24小时以下;6) 设备计划检修投入运行后,在一个检修周期内,因修理质量、备品备件质量原因造成停机达上述时间之一的;7) 经济损失:任何一个单位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5045、万元以下;8) 生产单位因自身原因影响生产,但又未构成任何事故,连续七天及以上十五天以下低于计划产量90%的;9) 炼铁、炼钢发生穿炉、穿包事故的。 较大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较大生产事故或设备事故:1) 炼铁高炉、炼钢转炉、轧钢生产线、焦化焦炉、干熄焦系统、化产工序、烧结机生产线、制氧机、发电机组、矿热炉等主要生产线发生连续停产8小时及以上16小时以下的;2) 炼铁球团生产线、汽动鼓风机、堆取料机、炼钢精炼炉、VD炉、水渣微细粉生产线、制修关键(主要)设备等辅助生产线发生连续停产16小时及以上32小时以下的;3) 水、风、电、气(汽)等任何一种能源介质供应中断造成整个生产系统停运30分钟及以46、上1小时以下,或铁、钢、材一个生产车间停产8小时及以上16小时以下,或铁、钢、材几个生产车间同时累计停产8小时及以上16小时以下;4) 铁路运输单线连续中断6小时及以上10小时以下或多线同时累计中断6小时及以上10小时以下;5) 公司原燃料、产成品或各生产单位的产成品装卸、倒运工作因设备或管理不善影响停止作业在8小时及以上16小时以下;6) 设备计划检修投入运行后,在一个检修周期内,因修理质量、备品备件质量原因造成停机达上述时间之一的;7) 经济损失:任何一个单位损失2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8) 生产单位因自身原因影响生产,但又未构成任何事故,连续五天及以上七天以下低于计划产量90%的。 47、一般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一般生产事故或设备事故:1) 炼铁高炉、炼钢转炉、轧钢生产线、焦化焦炉、干熄焦系统、化产工序、烧结机生产线、制氧机、发电机组、矿热炉等主要生产线发生连续停产2小时及以上8小时以下的;2) 炼铁球团生产线、汽动鼓风机、堆取料机、炼钢精炼炉、VD炉、水渣微细粉生产线、制修关键(主要)设备等辅助生产线发生连续停产4小时及以上16小时以下的;3) 水、风、电、气(汽)等任何一种能源介质供应中断造成整个生产系统停运,或铁、钢、材、焦一个生产车间停产的;4) 铁路运输单线连续中断3小时及以上6小时以下或多线同时累计中断3小时及以上6小时以下;5) 公司原燃料、产成品或各生产单位的48、产成品装卸、倒运工作因设备或管理不善影响停止作业在2小时及以上8小时以下;6) 设备计划检修投入运行后,在一个检修周期内,因修理质量、备品备件质量原因造成停机达上述时间之一的;7) 经济损失:任何一个单位损失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8) 生产单位因自身原因影响生产,但又未构成任何事故,连续三天及以上五天以下低于计划产量90%的;9) 高炉送风发生故障停机导致高炉紧急休风的。5.2 产品质量事故产品质量事故分为:特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特大质量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特大质量事故:1) 铁水、生铁、连铸坯、钢材、铁合金、焦炭一次质量损失50万元及以上;2) 焦49、炭热强度、反应后强度连续七天及以上低于质量管理标准或内控标准;3) 石灰、矿渣粉一次性质量损失20万元及以上;4) 进厂物资质量问题给企业一次性造成质量损失50万元及以上。 重大质量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重大质量事故:1) 铁水、生铁、连铸坯、钢材、铁合金、焦炭一次质量损失3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2) 焦炭热强度、反应后强度连续五天及以上低于质量管理标准或内控标准;3) 石灰、矿渣粉一次性质量损失10万元及以上;4) 进厂物资质量问题给企业一次性造成质量损失3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 较大质量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较大质量事故:1) 铁水、生铁、连铸坯、钢材、铁合金、焦炭一次质量损失50、2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的;2) 焦炭热强度、反应后强度连续三天及以上低于质量管理标准或内控标准;3) 石灰、矿渣粉一次性质量损失8万元及以上;4) 进厂物资质量问题给企业一次性造成质量损失2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的。 一般质量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一般质量事故:1) 铁水、生铁、连铸坯、钢材、铁合金、焦炭一次质量损失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的;2) 焦炭热强度、反应后强度连续两天及以上低于质量管理标准或内控标准;3) 石灰、矿渣粉一次性质量损失5万元及以上;4) 进厂物资质量问题给企业一次性造成质量损失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的。5.3 工伤事故工伤事故分为:特大工伤事故、重大工伤事51、故、较大工伤事故、一般工伤事故及险肇工伤事故。工伤伤残鉴定级别1级4级为重伤,5级10级为轻伤。 特大工伤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特大工伤事故:1) 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2) 一次事故死亡12人并伴有4人以上重伤或7人以上轻伤。 重大工伤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重大工伤事故:1) 一次事故死亡12人;2) 一次事故导致3人及以上重伤或57人轻伤。 较大工伤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较大工伤事故:1) 一次事故重伤2人及以下;2) 一次事故轻伤35人。 一般工伤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为一般工伤事故:1) 一次事故轻伤2人及以下。5.4 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按类别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52、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根据造成的影响程度不同又分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事故、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1) 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事故;2) 由于污染物超标排放给环境、企业、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 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及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及50万元以下的事故;2) 车间厂房或装备、烟囱连续排放有色烟尘20分钟及以上的;3) 由于超标排放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 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符合以下条件53、之一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1) 污染物排放超标3倍及以上5倍以下或造成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及30万元以下的事故;2) 车间厂房或装备、烟囱连续排放有色烟尘10分钟及以上及20分钟以下。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一般环境污染事故:1) 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及以上3倍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及20万元以下;2) 厂房或装备、烟囱连续排放有色烟尘3分钟以上及10分钟以下的。5.5 交通事故根据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程度与额度,交通事故分为:特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较大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 特大交通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特大交通事故:1) 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2) 一次事故死54、亡12人并伴有4人以上重伤或7人以上轻伤;3) 一次事故造成火车2节以上车皮颠覆;4) 一次事故造成厂内道路堵塞12小时以上,铁路单线停运16小时以上或多线同时累计停运24小时以上;5) 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 重大交通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重大交通事故:1) 一次事故死亡12人;2) 一次事故导致3人及以上重伤或57人轻伤;3) 一次事故造成火车1节2节车皮颠覆或脱轨;4) 一次事故造成厂内道路堵塞8小时及以上12小时以下,铁路单线停运8小时及以上16小时以下或多线同时累计停运16小时及以上24小时以下;5) 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 较大交通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较大55、交通事故:1) 一次事故重伤2人及以下;2) 一次事故轻伤35人;3) 一次事故造成厂内道路堵塞4小时及以上8小时以下,铁路单线停运4小时及以上8小时以下或多线同时累计停运8小时及以上16小时以下;4) 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 一般交通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一般交通事故:1) 一次事故轻伤2人及以下;2) 一次事故造成厂内道路堵塞4小时以下,铁路单线停运4小时以下或多线同时累计停运8小时以下;3) 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5.6 火灾事故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较大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和险肇火灾事故。 特大火灾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特大火灾56、事故:1) 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2) 一次事故死亡12人并伴有4人以上重伤或7人以上轻伤;3) 一次受灾造成符合本条例条款条件之一的;4) 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 重大火灾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重大火灾事故:1) 一次事故死亡12人;2) 一次事故导致3人及以上重伤或57人轻伤;3) 一次受灾造成符合本条例条款条件之一的;4) 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 较大火灾事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为较大火灾事故:1) 一次事故重伤2人及以下;2) 一次事故轻伤3人5人;3) 一次受灾造成符合本条例条款条件之一的;4) 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 一般火灾事故符合以下条件57、之一为一般火灾事故:1) 一次事故轻伤2人及以上;2) 一次受灾造成符合本条例条款条件之一的;3) 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6 事故组织处理6.1 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规定为标准,严肃认真地处理好各类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处理有异议,可按正常渠道反映情况,必要时可越级反映,但不得有任何的抵触行为。6.2 本条例6.3条、6.4条适用于公司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工伤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的组织处理。6.3 事故发生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抢修和救灾工作,控制事故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技部调度室负责整个事故抢救、抢修和救灾工作过程的组织58、指挥、协调、监督和考核。6.4 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工伤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报告时间及组织处理原则。 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抢修和救灾,同时应立即上报生技部调度室,生技部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汇报后10分钟之内赶赴事故现场。 生技部调度室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后,要根据事故类别和初步判定的事故级别,视情通知有关部门和分管公司领导:1) 发生重大及以上非工伤事故,生技部调度室应立即通知主管部门,并向分管公司领导进行汇报。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事故现场,公司分管领导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抢救、抢修和救灾;2) 发生重大及以上工伤事故,生技部59、调度室应立即通知保卫部、安环部、医院、工会、人资部、财务部等单位,并向分管公司领导进行汇报,以上单位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要在接到通知或汇报后30分钟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在公司分管领导指挥下开展工作;3) 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性质、级别视情向分管公司领导汇报。 生技部调度室值班人员组织事故抢救、抢修和救灾时,有权调用公司内相关设备、人员、器械,相关单位及人员必须配合。 事故发生后,除采取必要的人员救护和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措施外,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保护好事故现场,必要时事故责任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对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以取得足够的现场资料。 事故发生后,第一现场人员在事故处理和调查工作完毕前未经主管部60、门同意不准擅自离开。6.5 质量事故的组织处理 问题出现后责任单位或检查站应立即上报技监部、生技部调度室。 技监部接到通知后,有关领导或主管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初步判定质量事故等级。 外部质量异议按OD(JJ)GW.8.26质量异议管理办法执行。 发生质量事故后,技监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责任单位检查同质、同批产品库存情况及销售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凡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技监部应立即上报公司分管领导。6.6 交通事故的组织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须移动时应标明位置),迅速报告保卫部或者值勤的民警,听候处61、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保卫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当事人应当向保卫部主管人员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保卫部提供有关情况。在事故处理和调查工作完毕前,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第一现场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事故发生后,因通缉交通事故逃逸者或者抢救伤者等紧急情况,保卫部有权使用过路的公司所属交通工具,驾驶人员必须配合。 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保卫部立即通知当地公安主管部门要求协助或支援,同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 凡影响生产的交通事故,保卫部必须立即向公司生技部调度室报告。62、 根据检验或鉴定的需要,保卫部在征得公安机关的批准后,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嫌疑车辆、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鉴定后应立即归还。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抢救治疗的,当事人应预付医疗费。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无法预付的,保卫部在征得公安机关的批准后,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嫌疑车辆。 遇有本规定没有规定的情况,参照国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执行。7 事故的分析7.1 事故发生后,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吸取教训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63、则,主管部门及责任单位要认真搞好事故分析。 7.2 事故分析会按类别由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召开,事故类别界定不清的情况下,由生技部牵头组织召开,原因明确后,由确定的主管部门负责下一步的事故处理。7.3 较大及以下事故分析会由确定的主管部门负责人主持。重大及以上事故分析会由公司分管领导主持。7.4 事故分析会后应形成事故分析书面报告,报告由确定的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起草,其中:较大及以上事故报告由主管部门起草,一般事故报告由责任单位起草。7.5 分析报告审批程序及时间要求 重大及以上事故分析报告,主管部门原则上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完成并上报公司,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发,通报64、由主管部门分发至公司所有单位。 一般及以上工伤事故和其他类较大事故分析报告,主管部门原则上于事故后15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会签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发,通报分发至公司相关单位。 生产、设备一般事故和险肇事故分析报告,责任单位原则上于事故后7日内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后3日内在主管部门网站发布。7.6 事故分析报告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 事故的性质及类别;3) 事故经过;4) 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5) 事故损失;6) 事故的预防措施;7) 事故的处罚。7.7 事故分析报告考核规定 事故分析报告上报拖期,每拖期1天,扣责任单位0.2分0.5分。 事故分析报65、告撰写达不到要求,返回重新撰写造成拖期的,每拖期1天,扣责任单位0.2分0.5分。8 事故责任者确定8.1 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工伤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的责任者确定。8.2 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以下人员的行为造成的事故,确定为主要责任者:1) 不完善、不科学的工艺方案及安排不周密的作业计划的制定者;2) 违规、违章、违纪等盲目蛮干的岗位人员或集体作业的负责人;3) 装备选型不当或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技术人员、采购人员、检验人员;4) 不完善的规程、不科学的标准的制定者;5) 玩忽职守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6) 违规、违章、违纪的指挥人员;7) 恶意制造事故的人员;8) 不66、具备安全工作环境、设备安全运行条件、确保质量的工艺条件和没有防护措施情况下作业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集体作业的负责人;9) 发现安全隐患不反映、不处理的人员。8.3 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以下人员的行为造成的事故,确定为次要责任者:1) 为主协助主要责任者工作的人员;2) 不合理工艺、规程、方案的实施者;3) 未履行监督、检查和确认职责的监督人员、检查人员、维护人员;4) 涉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以外的辅助人员。8.4 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以下行为造成事故的人员,确定为主要管理责任者:1) 未组织制定相关制度、规程、标准,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主管部门或公司管理人员;2) 使用国家明令禁67、止使用的产品;建设国家禁止的项目;擅自拆除、挪用、毁坏在用的安全设施、环保设施、工艺保证设施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主管部门或公司管理人员;3) 批准未进行环保和安全评价的建设项目、环保措施不到位、无安全措施的施工工艺方案投入生产、施工的责任单位、主管部门或公司管理人员;4) 批准使用、安排不合格人员上岗的责任单位、主管部门或公司管理人员;5) 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主管部门或公司管理人员;6) 对工艺方案、设备状态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确认、不纠正,擅自指挥作业或强行安排指挥作业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主管部门或公司管理人员。8.5 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以下行为造成事故的人员,确定为68、主要领导责任者:1) 未按照有关规程制度、工艺要求、防范措施严肃认真地组织、监督、检查、考核的责任单位、主管部门领导人员或公司领导人;2) 未按照有关制度要求组织整改隐患,纠正岗位人员的不良行为的责任单位、主管部门领导人员或公司领导人;3) 不及时反映和抵制可能造成事故的指令要求、工艺条件、不合理制度、设备不良状态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主管部门领导人员或公司领导人;4) 对在岗人员未进行规范的教育和培训的责任单位、主管部门领导人员或公司领导人。8.6 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虽无主要管理或领导者责任,由于职工不执行规程和相关要求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主管部门领导人员或公司领导人或管理人员,确定为69、次要管理责任者或次要领导责任者。8.7 交通事故的责任者认定由保卫部或上级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判定。9 事故责任追究范围9.1 事故责任追究事故责任按事故的类别分别追究各类人员的责任,在事故分析中确定责任者。 生产事故:追究涉及事故的生产岗位人员;生产调度人员;生产工艺方案的制定者及管理者;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生产、技术管理部门领导及管理者;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的领导的责任。 设备事故:追究涉及事故的设备操作(值守)人员;设备维护人员;设备点检人员;设备规程的制定及管理人员;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装备部门领导及专业管理人员;公司分管设备的领导的责任。 工伤事故:追究涉及事故70、的岗位操作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单位所有有责任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和公司经营者的责任。 环境污染事故:追究涉及事故的岗位操作人员;设计人员:环保管理人员;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环保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公司分管环保的领导和公司经营者的责任。 质量事故:追究涉及事故的生产岗位人员(设备操作人员);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技术监督检查人员;技术监督部门和技术部门的领导及专业管理人员;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公司分管技术质量的领导的责任。 火灾事故:追究涉及事故的当事人;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员或相关管理人员;保71、卫部领导及专业管理人员;公司分管领导的责任。以爆炸着火形式发生的生产、设备事故,不追究保卫部领导及专业管理人员责任;因各类事故引发的次生火灾,追究保卫部领导及专业管理人员责任。 交通事故:追究涉及事故的当事人;驾驶员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专业管理人员;公司交通管理专业部门和保卫部领导及专业管理人员;公司分管领导的责任。 因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事故引发的工伤事故,同时追究相关事故涉及人员的责任。 因其他类事故引发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同时追究其他类事故涉及人员的责任。9.2 非工伤事故责任追究非工伤事故责任追究范围在各类责任者确定以后按不同事故72、级别追究领导责任。 发生特大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交通事故时,追究责任单位和职能管理部门的领导及公司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发生重大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交通事故时,追究责任单位和职能管理部门领导的领导责任。 发生较大事故,追究责任单位领导的领导责任。 发生一般事故,追究责任单位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对于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毁损有关证据的或隐瞒事故实际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事故均按重大及以上事故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于原因分析不明事故的责任人,认定为平级事故应追究范围内的最高领导者。 凡主观蓄意制造事故的,事故责任上调一级,特73、大事故处罚加倍;责任单位、主管部门从轻处理或免于追究。9.3 工伤事故责任追究工伤事故责任追究范围在各类责任者确定以后按不同事故级别追究领导责任。 发生特大工伤事故,追究责任单位和职能管理部门所有有责任的领导及公司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追究责任单位和职能管理部门所有有责任的领导及公司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发生较大工伤事故,追究责任单位和职能管理部门所有有责任领导的领导责任。 发生一般工伤事故,追究责任单位所有有责任领导的领导责任。10 事故处罚10.1 工伤事故处罚 特大工伤事故处罚:1) 主要责任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索相应赔偿;2) 次要责任者依据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解除74、劳动合同或试岗1年,试岗期间不发奖金;3) 主要管理责任者解聘技术职称或处罚5000元6000元;4) 处罚次要管理责任者4000元5000元;5) 主要领导责任者解聘或诫勉1年,诫勉期间科级干部不发奖金,被诫勉处级(含处级助理)及以上干部扣减当年的年薪收入的30%;6) 次要领导责任者诫勉1年,诫勉期间科级干部不发奖金,被诫勉处级(含处级助理)及以上干部扣减当年的年薪收入的30%;7) 处罚事故涉及有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10000元20000元;处罚公司主要领导、公司分管领导各10000元20000元;8) 处罚责任单位当月全部奖金;9) 单位安全员予75、以撤换,不得在企业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重大工伤事故处罚:1) 主要责任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索相应赔偿;2) 处罚次要责任者3000元4000元;3) 处罚主要管理责任者5000元6000元;4) 处罚次要管理责任者3000元4000元;5) 主要领导责任者解聘或诫勉半年,诫勉期间科级干部不发奖金,被诫勉处级(含处级助理)及以上干部扣减当年的年薪收入的20%;6) 次要领导责任者诫勉半年,诫勉期间科级干部不发奖金,被诫勉处级(含处级助理)及以上干部扣减当年的年薪收入的20%;7) 处罚事故涉及有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3000元6000元;处罚公司分管76、领导各3000元6000元;8) 处罚责任单位当月奖金50%;9) 单位安全员予以撤换,五年内不得在企业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10)重大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职或降职。 较大工伤事故处罚:1) 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试岗1年,试岗期间不发奖金;2) 处罚次要责任者1000元2000元;3) 处罚主要管理责任者3000元4000元;4) 处罚次要管理责任者2000元3000元;5) 处罚主要领导责任者2000元3000元;6) 处罚次要领导责任者1000元2000元;7) 事故涉及有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1000元;8) 处罚责任单位10000元或当月奖金10%。 一般工伤事77、故处罚:1) 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试岗1年,试岗期间不发奖金;2) 处罚次要责任者1000元1500元;3) 处罚主要管理责任者2000元3000元;4) 处罚次要管理责任者1000元;5) 处罚主要领导责任者1000元2000元;6) 处罚次要领导责任者500元1000元;7) 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或当月奖金5%。10.2 非伤亡事故处罚 生产、设备、质量、火灾、环境污染特大事故处罚:1) 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试岗1年,试岗期间不发奖金;2) 处罚次要责任者3000元4000元;3) 处罚主要管理责任者5000元6000元;4) 处罚次要管理责任者3000元4000元;5) 主要78、领导责任者诫勉半年,诫勉期间科级干部不发奖金。被诫勉处级(含处级助理)及以上干部扣减当年的年薪收入的10%;6) 处罚次要领导责任者1500元3000元;7) 处罚责任单位20000元或当月奖金15%。 生产、设备、质量、火灾、环境污染重大事故处罚:1) 处罚主要责任者4000元5000元;2) 处罚次要责任者2000元3000元;3) 处罚主要管理责任者2000元4000元;4) 处罚次要管理责任者1500元2500元;5) 处罚主要领导责任者2500元3500元;6) 处罚次要领导责任者1500元2500元;7) 处罚责任单位10000元或当月奖金10%。 生产、设备、质量、火灾、环境污染79、较大事故处罚:1) 处罚主要责任者3000元4000元;2) 处罚次要责任者1000元2000元;3) 处罚主要管理责任者2000元3000元;4) 处罚次要管理责任者1000元2000元;5) 处罚主要领导责任者2000元3000元;6) 处罚次要领导责任者1000元2000元;7) 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或当月奖金5%。 生产、设备、质量、火灾、环境污染一般事故处罚:1) 处罚主要责任者1000元2000元;2) 处罚次要责任者500元1000元;3) 处罚主要管理责任者1000元2000元;4) 处罚次要管理责任者500元1000元;5) 处罚主要领导责任者1000元2000元;6) 处80、罚次要领导责任者500元1000元;7) 质量、火灾、环境污染一般事故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3000元。10.3 交通事故的处罚除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罚以外,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及损失证明参照工伤事故对应级别进行处罚。10.4 险肇事故管理与处罚 险肇事故划分为生产、工伤、设备、质量、交通、火灾六个类别,由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险肇事故处罚按照同类事故一般事故级别下限进行处罚。 险肇事故发生后,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增加防护设施,完善有关制度、规程。 凡发生险肇事故隐瞒不报或迟报的,一经查实,按照此类事故的重大级别进行处罚。10.5 重复发生事故管理与处罚重81、大及以下重复发生事故的处理全部加重一个等级进行处理,即一般事故按较大事故处理;较大事故按重大事故处理;重大事故按特大事故处理。重复发生的特大事故考核加倍。11 奖励11.1 事故隐患的发现和消除、控制奖励 二级单位对事故隐患发现和抢修、消除或实施有效控制负第一责任。二级单位在安全检查、设备点检等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隐患由岗位人员报二级单位组织抢修、消除或控制。重大的、影响公司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且二级单位自身不能消除的事故隐患,由二级单位报告专业管理部门,由专业管理部门组织抢修、消除或控制。 由员工发现直接报专业管理部门或公司的事故隐患,经审核认为应该由二级单位组织消除的,由专业管理部门责成二级单位82、组织消除、控制。 二级单位组织隐患消除、控制,经实施、验证达到预期效果的,每一起由二级单位对方案、处理办法提出人员奖励200元2000元。 专业管理部门或公司组织实施的隐患抢修、消除、有效控制,经实施、验证达到预期效果的,由专业管理部门以通报形式对隐患产生原因、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验证效果、报告人进行通报考核与奖励。11.2 事故抢险及降低事故损失奖励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抢修,使事故损失显著降低的,由专业管理部门在事故通报中对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员根据损失降低情况给予200元10000元奖励。11.3 年度内无重伤及以上工伤事故的生产单位,由专业管理部门提报,经公司批准后给予1万1083、万元奖励或执行专项奖励。11.4 年度内无重大及以上非伤亡类事故的生产单位,由专业管理部门提报,经公司批准后给予1万5万元奖励或执行专项奖励。11.5 同一事项奖励不重复,按最高额兑现。12 事故损失计算与追究12.1 事故损失计算由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单位给予配合,并经财务部门认可后有效。12.2 事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12.3 事故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12.4 由外部单位给公司造成的事故损失,由合同签订单位根据合同相关条款追究外部单位相关责任。13 附则13.1 新上工程进行能源介质并网时,或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参照本事故管理条例进行处理。13.2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84、起执行,原公司发201017号文事故管理条例、原公司发便字2010104号文事故管理条例修订及补充规定同时废止。年十月十四日(六)治安保卫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管理,严厉打击犯罪,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家属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规范员工行为,预防治安灾害事故及各类案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制订本规定。2 适用范围公司辖区内的单位、人员扰乱内部生产、工作、教学科研和正常的生活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或公私财产,依照法律法规尚不够刑事和治安处罚的;员工在公司辖区外发生违法行为的。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85、保卫条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违纪处罚管理规定事故管理条例4 原则、方针坚持内部治安综合治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5 处理方式5.1 行政处分对损害企业、员工经济利益数额较大或造成较大声誉影响和人身安全的,保卫部会同人资部根据事实、性质和危害程度和所签合同等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意见。5.2 赔偿经济损失 其行为造成一定危害后果或一定影响的,按案值的1倍5倍包赔经济损失。 其行为造成经济损失或者身体伤害的,由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医疗费用,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对生产经营危害较大的,加倍赔偿经济损失。5.3 经济责任制考核因单位管理86、不善或教育不到位造成一定危害的,经济责任制考核扣单位0.5分5分;造成严重危害触犯法律的,除扣单位分数外,直至追究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6 管理要求(内部治安管理)6.1 各单位要健全治保会、人民调解等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治安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制度,并分解到岗、到人;加强人财物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各单位治保会要负责本单位的治安预防、检查管理,将防盗工作作为治保会的重点工作来抓,宣传法律知识,教育职工。划定控制区域,确定重点部位,确定重点保护物资,及时排查治安隐患,并做好记录。 根据属地和就近原则,各治保会将本单位各区域的防盗管理责任落实到班组、岗位,明确治安管理的87、职责、防范的内容、方法。 将重要生产设备、工艺技术资料、贵重物品、有色金属及容易被盗物品纳入重点管理,将本单位易被盗部位作为关键控制点。6.2 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现金票据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严密的治安防范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加强人防、技防、物防能力。经公司批准的准许存放现金的保险柜,存放现金不得超出规定限额,未经公司批准存放现金的保险柜,不得存放现金。6.3 重要物资仓库要做好物资管理,切实落实好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盗措施,坚持好各项防盗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考核到位;贵重物资进厂后,必须当天卸车入库,遇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当天入库的,必须采取妥善措施,确保万无一失。6.4 剧毒、放射性物品,必须88、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及领导审批领用发放制度,不得擅自使用、存放、运输、遗弃。6.5 技术、档案、信息等机要部门,要做好安全管理和防盗、防泄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参观审批制度;严格图纸、技术资料传递借阅环节及手续。6.6 健全俱乐部、影剧院、卡拉OK歌舞厅、饭店、宾馆、集体宿舍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制定突发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6.7 大型文体娱乐活动或群众性集会等,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严密妥善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灾害性事故。6.8 在企业辖区行驶的各种车辆,必须遵守企业内部交通规则,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构成事故的89、按事故管理条例处理;车辆出入生产区、生活区门口时主动接受检查,登记换证,违者进行处罚。6.9 公司员工、驻公司建筑工程队、安装队、装卸队(以下简称三队)等人员必须遵守出入门管理规定,规范佩戴公司印制的通行证、临时出入证,凭通行证、临时出入证出入,在门口主动下车,接受检查,不佩戴通行证的原则上不允许进厂。6.10 “三队”单位及其人员的管理,其主管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应有治安、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三队”凭与公司签订的业务合同到保卫部签订治安协议,缴纳治安保证金3000元,凭身份证、车辆行车证复印件、照片办理临时出入证,根据证件划定的区域进出大门,无证禁止进入。合同到期后,将证件交回,如无90、违规记录,退回治安保证金。 “三队”运输车辆必须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安全审验,未审验的车辆禁止入厂。 “三队”单位必须加强所属人员、物资、车辆的管理,企业辖区内发生的各类案件涉及“三队”单位及人员的,必须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查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包赔经济损失。 “三队”人员必须遵守企业治安管理规定,违者按规定处罚或清除出公司,永久不允许进入公司工作。 “三队”的业务主管单位,要经常对其进行厂规厂纪及法制教育,协调、监督其落实治安防范措施。6.11 加强门卫出入检查登记制度。 物资出厂必须符合公司物资出厂管理规定,证件、单据不得涂改,物资出厂实行一车一单制,证物相符方可出厂,否则,门卫91、人员有权查扣车辆及货物。 车辆进出厂必须停车接受检查,门卫人员有权对所有车辆进行检查,被查车辆司机必须将车开至指定地点接受检查。 外来人员进入企业联系工作,凭介绍信或身份证、工作证在门口登记,并填写“会客单”进厂,凭接待人员签字的会客回执单出厂。 保卫部对出入厂门单据、凭证不得损毁、丢失,按班次进行收集登记,每月汇总装订成册,集中保管,以备核查。 门卫人员必须严格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严查”方针,凡涉及有较大嫌疑违规违纪的,必须及时请示报告。7 考核、处理7.1 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员工教育不到位,疏于防范,发生案件,人员违法,现金、物资被盗、财产流失等,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负责人92、的责任,并给予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0.5分5分。7.2 公司员工不佩戴“通行证”,由门卫人员登记确认后方可进厂,同类情况发生两次以上的,给予50元200元的罚款。7.3 不戴证者,无理取闹、无故不接受检查的,是公司员工的,给予100元200元处罚,并责令其单位对其进行教育,并给予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0.5分5分;是“三队”人员的,给予100元200元处罚,责令其单位清除出厂。7.4 门卫人员成绩卓著或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立功、晋级。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发现一次扣三个月奖金,两次扣半年奖金,三次执行厂内待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负责人责任,并给予单位经济责任制考93、核0.5分5分。7.5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和治安行政处罚的,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按案值或加倍包赔经济损失,并视情给予行政处分,并给予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0.5分5分:1) 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2) 哄抢、敲诈勒索少量公私财物的;3)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7.6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治安处罚的,根据情节、影响、危害后果,按案值或倍数包赔经济损失,并视情给予500元5000元处罚或行政处分:1) 扰乱生产、工作、教学、医疗和正常生活秩序的;2) 扰乱娱乐场所等公共秩序的,造谣惑众、煽动闹事、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3)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94、或其他流氓活动的;4) 拒绝、阻碍公安、保卫人员依法依规执行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5) 报假警、扰乱勤务秩序的。7.7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和管理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治安行政处罚的,根据情节和危害程度赔偿损失,没收非法物品,并视情给予500元5000元处罚或行政处分。1) 违反雷管、炸药、导火索安全管理规定,私自携带、使用、存放的,施工工地定向定量爆破未采取严密措施或造成危害的;2)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3) 利用封建迷信和赌博手段骗取钱财的;4)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7.8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坏他人财物、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等,情节、95、后果较轻的,对主要责任者调解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治安刑事处罚的,解除劳动合同。7.9 因工作原因,对管理者、亲属的人身进行报复造成轻微伤害及以上后果,或对其财产进行报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和对其声誉影响较大的,解除劳动合同。7.10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之一,尚不够刑事、治安行政处罚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医疗费用,同时给予500元5000元处罚或行政处分。1)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2)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3) 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4) 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者要求处理的;5) 利用网络信息、手机短信、写恐吓信或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96、活的。7.11 有下列扰乱管理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和治安行政处罚的,视情给予500元5000元处罚。1) 搞封建迷信活动的;2) 擅自留宿外单位人员在集体宿舍住宿的;3) 违反规定进入女生宿舍或窥视他人住所的;4) 使用音响器材声音过大及制造其他噪音,影响居民工作休息不听劝阻的;5) 居民未向保卫部申报备案,擅自在辖区内进行经营活动的;6) 在辖区内散发、擅自张贴广告的。7.12 企业内部员工盗窃他人财物和企业财物一次性价值2000元及以上的和累计两次盗窃案值均达1000元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8 相关规定8.1 个人发生被盗案件、各类事故、民事纠纷等事件的,应立即报案。发生、发现后24小97、时不报案的;交通事故无现场的、超过2小时的;原则上不予受理。8.2 醉酒者违反规定要予以处罚。醉酒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或对他人的安全形成威胁的,保卫部将其约束到酒醒。8.3 在调查案件期间,所涉及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积极配合,对拒不接受调查,不积极配合的单位和个人,保卫部视情考核单位和暂停不配合调查人员的工作。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或免于处罚:1) 情节轻微并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2) 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4) 积极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的。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1) 有较严重后果以及屡教不改的;2) 胁迫、诱骗他人或教98、唆不满18岁的人违反本规定的;3) 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本规定的;5)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反本规定的;6) 盗窃生产设备上的稀有金属及其零部件,影响生产和建设的;7) 内外勾结、监守自盗及结伙盗窃的;8) 盗卖企业技术、信息、图纸资料、生产工艺及配方的;9) 利用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盗窃企业物资,从严处罚的同时没收运赃工具;10) 构成刑事、治安案件隐匿不报的。8.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照盗窃处理:1) 包庇盗窃行为人或者为盗窃者说情开脱的;2) 为盗窃者窝赃或者转移赃物的;3) 出具伪证或者知情不举的。9 奖励与包损收入处置9.1 盗窃、诈骗类包损收入处置办法99、 由保卫部直接破获的盗窃、诈骗案,包损收入的40%50%奖励保卫部直接有关人员。 他人举报,由保卫部查获的盗窃、诈骗案,包损收入的30%50%奖励保卫部直接有关人员,30%50%奖励举报人员。 其他单位抓获,由保卫部处理的,包损收入的10%20%奖励保卫部,对抓获人员单位奖30%40%。9.2 对提供信息及线索,公安及保卫部门据此破获一般刑事案件者,给予一次性奖励。9.3 被抓获的不法分子构成治安或刑事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的,对抓获者报请公司奖励。10 附则10.1 本规定所述以上、以下含本数,加倍包损的幅度为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辖区指企业所属生产区及生活区。10.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100、,公司发201018文治安保卫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年十月十日(七)消防管理办法1 目的 消防管理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火灾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2 方针与原则2.1 消防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2.2 消防管理坚持“公司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员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3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消防管理职责与要求;消防设施建设、使用及维护的标准、方法;义务消防队的管理以及违反本办法的考核标准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4 引用文件中华人名共和国主席第6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第344号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第61号101、令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6号令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7号令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第70号公告 山东省消防条例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444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Q/ST-G13-045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公司发便201161号 事故管理条例公司发便201160号 治安保卫管理规定5 定义5.1 火灾事故是指凡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并对人身造成一定伤害或对财物造成一定损坏的燃烧现象。5.2 建筑工程消防“三同时”是指建筑工程设计与防火审核同时进行、建筑工程施工与消防设施施102、工同时进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消防验收同时进行。5.3 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可燃的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需要配置灭火器的场所。5.4 消防设施是指火灾发生时用于火灾发现与扑救的器材、装备及设备系统。具体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5.5 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扑救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具体包括: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等。6 职责6.1 保卫部的职责a)监督、检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管理机构网络。负责对各单位日常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消防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见附录A),对查出103、的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见附录B),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价及考核;b)负责协助各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对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c)监督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并负责办理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d)负责公司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动火作业申请的审批和现场消防安全的监督;e)负责对各单位的消防产品的配置与维护保养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批配置消防产品的采购计划,并参与物资部组织的消防产品年度招标;f)负责火灾原因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和后果,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具体内容见事故管理条例的有关104、条款,并将火灾事故的信息传达给有关单位;g)负责火灾事故的扑救。6.2 工程管理部门(装备部、房产公司及临时性工程管理部门)的职责a)负责提供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所需材料;b)负责按照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合格的图纸、资料组织施工;c)负责组织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d)负责提供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所需材料。 6.3 人资部的职责a)负责做好公司新进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b)负责编制公司消防管理岗位人员及消防控制室岗位人员的外出培训计划;6.4 物资部的职责a)负责组织消防产品的年度采购招标;b)负责按照保卫部审核的消防产品采购计划进行招105、标采购;c)负责处理采购质保期内的消防产品质量异议。6.5 各单位的职责a)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消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分解到岗、到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b)按计划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c)配合保卫部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d)监督本单位区域内的施工动火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各种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险隐患;e)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员工和本社区的居民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知识;制定本单位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106、组织消防演习,年度内不少于一次;f)负责对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配备和管理等进行检查;g)负责本单位起初火灾的扑救。7 管理内容及要求7.1 火灾预防 消防安全培训.1 对新入厂的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人资部要积极做好此项工作。.2 各单位应利用班前(后)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以消防安全为主题内容的专项消防安全活动日学习。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1 下列单位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a)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单位;b)具有发生火灾危险性较大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2 下列部位应列入单位的消防安107、全重点部位:a)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b)发生火灾影响全局的部位;c)易燃易爆危险大的生产、储存、使用部位;d)可燃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堆场;e)饭店、商店、娱乐场所等人员集中的部位。 .3 消防重点单位由保卫部确定,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登记表(见附录C);消防重点部位由各单位确定,填写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部位登记,并在保卫部备案。.4 已确定的消防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保卫部每年要进行一次冬季防火安全普查;重大节日前要进行一次防火专项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检查结果填入消防防火安全检查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开据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5 已确定为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的,各单位每周进行一次消防108、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填入消防防火安全检查记录;班组要实行每班次防火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消防检查.1 保卫部每季度对各生产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主动接受保卫部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检查结果填入消防防火安全检查记录,保卫部对相关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2 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普查,检查结果填入消防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时间,限期整改消除,并进行复查。.3 班组要实行每班次防火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作业审批.1 在消防重点单位进行动火作业时,根据施工内容由保卫部审批;对火灾危险性大的109、明火作业,保卫部应参加动火方案的研究,并实行现场监督,对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有发生火灾危险的明火作业,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2 在各单位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动火作业时,根据施工内容由所在单位审批并实行现场监督,对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的明火作业,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3 在非消防重点单位、部位进行的一般性明火作业由各单位负责管理。.4 厂内装卸、储存、运输、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出厂门时,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危险货物准运证,并主动接受保卫部的监督检查。7.2 工程施工管理 工程管理部门在进行新建及改110、扩建工程设计及施工管理时,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在开工前完成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擅自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同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工程竣工后1个月内由工程管理部门备齐验收材料,提交保卫部到地方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完成建筑工程消防验收。7.3 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 公司内的消防供水、通讯、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纳入公司的总体规划,在地方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保卫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凡在各单位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纳入设备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人。已投入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管理部门111、要与具有维修保养资质的企业签定维修保养合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的消火栓,由设计单位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规划设计,设计方案报保卫部送经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消火栓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新建工程选用的消火栓箱(含全套器材),应提供消防产品质检机构检验合格报告,经保卫部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建设消火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a) 地面上设置的消火栓,其大出水口应当正对道路或者消防通道中央,本体露出地面,其水源开关应当设置在距消火栓2米的范围内,距路边不得超过2米,距房屋外墙不得小于5米;b) 室内消火栓设置部位应明显,且易于取用,栓口离地面高度112、为1.1米,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c) 水泵接合器有地上式、地下式和墙壁式三种,地上式水泵接合器,栓身和接口均高出地面;地下式水泵接合器适用于寒冷的地区,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的井盖和地下消火栓的井盖要有明显的标志,以免火场误认,影响灭火战斗;墙壁式水泵接合器,安装在建筑物的墙角下,墙面上应露出两个接口和装饰标牌。水泵接合器的阀门,应能在建筑物的室外进行操作,且应有保护设施和明显的标志。 建设消火栓应当喷涂醒目的荧光标志,在易碰撞地段设置防碰撞护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地下式消火栓的,应当设置明显标志。 消火栓建设竣工后,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向保卫部提出验收申请,保卫部113、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会同消火栓产权单位、供水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验收,不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产权单位不予接收,工程、预算、财务等部门不予工程结算。 验收消火栓时应提供以下资料:a)初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竣工图;b)水泵、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的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c) 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管道通水冲洗记录;d) 管道打压试验记录和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试运转记录。 消防设施验收后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单位负责,并定期检查。7.4 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消火栓的维护管理.1 管理要求.1.1 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114、建立、健全消火栓的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按照3位编码顺序对消火栓进行编号并填入消火栓登记表(见附录D);确定本单位的消火栓管理负责人,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消火栓的日常管理工作。.1.2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发现损坏及破坏消火栓的,应当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产权单位或保卫部。.1.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埋压、圈占、损毁、拆除、迁移消火栓,因道路改建、扩建或者建筑物改造等原因确需拆除、迁移、增设消火栓的,应当由产权单位报保卫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因工程建设等原因拆除或者增设消火栓的,其恢复费用由拆除单位承担。.1.4 消火栓周围2米内严禁堆放物品,严禁因绿化、道路整修、工115、程施工等原因,阻挡、埋压消火栓及其附属设施,禁止私自开启消火栓。.1.5 使用消火栓应符合下列规定:a) 消火栓不得用于与灭火、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单位,禁止使用消火栓系统取水,其公益性用水应当在指定的取水点取水;b) 因绿化、环卫、建筑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使用室内、外消火栓的,在不妨碍灭火取水的情况下,使用单位应当向产权单位、能源计量等单位办理消防水使用手续,并经保卫部批准,取得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后,方可使用;c) 消火栓临时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的,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和更换。使用过程中,附近发生火灾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恢复原状。.1.6 消防给水系统停水或停水维修时,116、必须做好防火措施,并及时恢复供水。.2 室外消火栓的维护.2.1室外消火栓分为地上式和地下式两种,地上消火栓每年开春后及入冬前应逐一进行出水试验;地下消火栓每年开春后应逐一进行一次出水试验,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消防防火安全检查记录,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一次,确保消火栓的完好和有效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内容主要有:a) 清除阀塞启闭杆顶端部周围杂物,将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b) 用油纱布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橡胶圈是否完好;c) 打开消火栓,检查供水情况,放净锈水后再关闭,观察有无漏水现象,放水阀是否堵塞等;d) 清除消火栓附近障碍物,对地117、下消火栓,要清除井内积聚的垃圾、沙土等杂物。.2.2 定期油漆消火栓,确保无油漆剥落和生锈现象。.2.3 定期检查消火栓前端阀门井。.2.4 每周检查一次消防水池水位是否符合要求。.2.5 入冬前检查消火栓的防冻设施是否完好。.3 室内消火栓的维护.3.1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至少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检查、保养项目有:a) 室内消火栓箱内水带、水枪、消防卷盘等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有无生锈、损坏、漏水或丢失,闸阀开启是否灵活,要及时对消火栓手轮丝杆处以及消防水喉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加油润滑,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b) 检查室内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有无损坏,涂层是118、否脱落,箱门玻璃是否完好无缺;.3.2 室内消火栓设备管路上的阀门为常开阀,平时不得关闭,应检查其开启状态。.3.3 对水箱(或气压给水设备)进行检查,若有损坏及时修复。特别注意水箱内的检测信号设施,应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4 入冬前检查消火栓的防冻设施是否完好。.4 消防水泵的维护.4.1 消防水泵及电动机应有专人进行日常的维护管理,严禁将消防水泵房改作它他用或在泵房内乱放杂物,泵房的管理要纳入创完好设备管理活动中,每年应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模拟火警联动试验,以检验火灾发生时消防水系统能否迅速开通投入灭火作业。.4.2 检查消防水泵机组是否处于良好的准工作状态,经常检查消防水泵的底阀、出水管闸119、阀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消防水泵在火警后5分钟内能否正常供水,消防水泵每1-2周应进行一次不少于5分钟的运转实验,检查水泵运行是否正常,出水压力是否达到设计规定值,消防水泵每隔2-3年应进行解体检修。.5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维护.5.1 水泵接合器是消防车和机动泵向建筑物内消防给水系统输送消防用水及其它液体灭火剂的连接器具,它由法兰接管、弯管、止回阀、放水阀、安全阀、闸阀、消防接口、本体等部件组成,应定期对以上部件进行维护、保养。.5.2 水泵接合器每年要检查、保养一次,经批准可利用消防车加压供水实验。.5.3 检查水泵接合器上的部件是否良好,特别是单向阀、安全阀及接口等部件,水泵接合器的阀门,检查120、时还应注意水泵接合器附近的室外消火栓或其它水源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消防车的维护管理保卫部消防车的维护及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a)消防车除灭火、训练、加水、加油、抢险救援和处理突发事件外,不准挪作他用;b)消防车必须由具备国家合格驾驶资质的专人进行驾驶;c)依据公司设备管理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减少故障确保消防车处于良好的备勤状态;d)每天进行一次车辆擦拭及水枪水炮等功能的试运行;冬季要做好防冻措施,防止各部件冻坏;e) 因车辆维修等原因无法备勤时,应报保卫部领导批准;超过4小时的,必须报生技部备案. 灭火器管理.1 各单位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和实际需要配置灭火器:a)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121、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b)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c)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d) 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2 消防器材的配置计划,必须由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保卫部审核批准后报物资部进行购置。.3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消防器材的配备,由工程管理部门根据设计提出申请,经保卫部审核批准后报物资部进行购置。.4 物资部所采购的灭火器必须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的要求,新购置灭火器质保期应不少于2年;维修灭火器质保122、期应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物资部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于7日内处理完毕。.5 各单位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填入消防器材登记表(见附录E),定置定量存放、定人挂牌管理。.6 灭火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b)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c)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对于环境干燥、洁净的场所,手提式灭火器可直接放置在地面上;d) 灭火器不宜设123、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e) 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f)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7 消防器材应专用于消防灭火及演练,不得无为使用;用于消防演练的灭火器宜使用期限较长的灭火器。.8 当发生火情使用灭火器时,任何单位必须无条件提供,待火情处置完毕后,由发生事故单位负责补齐。.9 岗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因灭火使用后,要在2日内将使用情况报保卫部,灭火器要及时更换,逾期不报告、不更换的,按无故损坏处理。.10 检查消防器材时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无关人员不得接近,检查时严禁私自拆卸零部件。.11 需要维修或报废的灭火器,一律由保卫部124、委托有合格维修资质的厂家处理,严禁擅自动用或试验,违反规定的,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维修:a) 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b) 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的;c) 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1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a) 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b) 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c)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d)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e)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f)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125、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g)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h) 被火烧过;i) 干粉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10年;j) 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12年。7.5 保卫部义务消防队管理 义务消防队为准军事化管理,统一学习、统一住宿、统一训练、昼夜备勤。 义务消防队的战备值勤,应保证5人的战斗小组编制在岗在勤。 熟悉公司基本情况、掌握消防设施分布,了解燃烧原理及灭火机理,掌握不同可燃物火灾的扑救方法。 每月组织一次灭火演练及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并填写记录。 一旦发生火灾,迅速正确的做出反应,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救援、疏散 、扑救、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7.126、6 灭火救援 发生火灾事故后,发现人员要迅速拨打火警电话(3692596、3692597、3692476),报警时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人员伤亡等详细情况,生技部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扑救初起火灾。 相关单位应立即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响应,在实施救火过程中,要注意对环境的保护,不要使用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器具和材料进行救火。8 考核8.1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的处罚,由保卫部进行处理。8.2 违反本办法,故意破坏、盗窃消火栓,按照公司治安保卫管理规定处理;构成法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3 凡是撞坏、损坏消火栓的,保卫部对个人、单位给予包127、赔15倍损失,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8.4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保卫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5005000元的罚款:a) 未办理审批手续在禁火区域动火作业的;b) 工程管理部门未按规定准备材料、办理消防设计防火审核及消防验收的;c) 工程、检修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施工期间发生火险的;d) 摔(砸)坏灭火器的;e) 在禁火区域吸烟的;f)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迁移消火栓的;埋压、圈占、阻挡消火栓及其附属设施的;g) 不按规定维护保养消火栓造成损坏消防水带霉变、配件不全及未按要求注油影响正常使用的;h) 擅自开启消火栓,违反临时使用消火栓规定的;i) 其他影响消火栓使用的行为;j) 相关部128、门发现违章不及时制止及发生事故后不及时赶赴现场的;k) 不服从管理及对查出隐患拒不整改的;l) 擅自占用消防通道的。8.5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5002000元的罚款:a) 存放、使用不当造成灭火器损坏达到报废标准的;b) 无正当理由使用灭火器或使用后、失效后未按要求及时更换的;c) 未办理审批手续采购消防器材的;d) 物资部购置的消防器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山东省行业管理规定、存在质量缺陷的;e) 贮存、运输、使用各种易燃易爆物品设备发生泄漏未及时处理的; f) 防火重点区域防雷、防静电措施不达标的;g) 不配合消防管理人员工作的。8.6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129、一的,由保卫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a) 灭火器到有效期后未及时更换的;b) 室内堆放杂物影响人员疏散、室外用电设备周围长草未及时清除影响生产安全的;c) 私接、乱接电缆、电线的;d) 物资部未按规定的时间处理质保期内质量问题的;e) 不利用班前(后)会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f) 在生产、生活区域内焚烧处理各类废物、垃圾的。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八)物资出厂管理规定为加强物资出厂管理,规范物资出厂手续,根据公司(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公司(厂)的产品销售出厂,由财务处开具出门证或临时出门证出门。二、委托外单位协作加工的备件、部套件、非标准件(包括锻件、铸件)由生产部出具委130、外加工出门申请单,到财务处开具临时出门证出门。外协件加工回厂后,由生产部经办人凭入库单或费用报销单到财务处核销原临时出门证。三、废旧物资、设备等对外处理,由主管部门出具协议或结算通知单,到财务处开具发票或临时出门证出门,其他车间及处室无权处理。四、内部单位领料需跨东西区的,凭领料单第二联作出门证出门。五、外部施工单位领料,凭领料单第二联出门。六、内部单位外施工材料、工具由车间领导在出门资料清单上签字证明,生产部确认,方可放行。七、各车间之间加工业务出门,由委托单位填制“内部委托加工发料单”第四联出门。加工完后,由加工单位填制“内部委托加工完工单”第四联出门。八、外购物资经检查不符合要求需退回的131、,由主管单位出具证明,到财务处开具临时出门证出门。九、外部来厂维修设备的,带来的备件及换下的废件属该单位需要带回的,由主管单位出具证明,到财务处开具临时出门证出门。十、外部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工具进厂时在门口进行专项登记(一式二联:一联门卫存根,一联施工单位出门核查),出门时在门口核对出厂。施工材料、余料,需要出门的由主管单位出具证明,到财务处开具临时出门证出门。十一、各施工单位的钢材下角料一律退至公司(厂)废钢库,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结算手续,不得对外处理。十二、服务公司管理的物品,需要出门的由服务公司开具出门证出门(包括水渣、二炼钢黑渣、废钢垃圾土、废砖、废纸管、编织袋、废旧塑料等)。十132、三、炼铁车间高炉干渣,由调度室通知,凭过磅单出门。十四、厂内部施工开挖土方、建筑垃圾由基建处开具的出门证出门。十五、肥城龙泰生产的成品,一律按规定的路线进入仓库,不准走黄河渠道路(行走路线:生产车间西区西门西区东门东区西门入库)。十六、内部设备需要外出维修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到财务处开具临时出门证出门。设备维修返回后,由主管部门经办人凭费用报销单到财务处核销原临时出门证。十七、带进又需出厂的物资(样品、随车物资等),进门时需进行逐项登记、核对、且证明带进的物资是单件一体、不易拆解、易于清点、确认,否则不得带进入厂,自己强行带进入厂的不得出门。十八、所有物品出厂,一律实行“一车一单”制,特殊133、情况需经公司(厂)领导批准。二四年十月七日(九)关于物资出厂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为完善物资出厂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对物资出厂管理规定补充如下。 一、对外销售钢材以产品发货配料单第四联“出门证联”放行出厂。门卫人员根据销售公司仓库保管员签字和盖章的产品发货配料单核查。二、销往黄河公司的钢坯,由司机持销售公司签发的产品发货配料单,到仓库提货。仓库保管员配货后,开具“临时发货单”,暂放行出厂(一式两联,大门一联,司机一联)。次日司机持前日过磅单,经仓库保管员签字认可的产品发货配料单,到财务处补开出门证。司机将出门证交门卫核对。销售公司负责组织运输并管理。三、东西两区车间之间的半成品、工装、备件等加工业134、务使用“厂内委托加工发料单”(原财务发放使用),由生产部负责管理;废旧物资退库、供应处仓库之间物资倒运进出厂,使用“厂内物资倒运单”,由供应处负责管理。倒运物资出厂时,由门卫核查,并在倒运单上签字。进厂时门卫核对、签字。运至目的地后由收货单位收货、签字。经办人持签字手续齐全的第三联,到出厂的门卫处核销(核对一致后与第二联粘贴在一起)。东西两区间车间外部施工作业所用工具等进出厂,也使用“厂内物资倒运单”。因此类物资出门、进厂原物不变(进出厂物资的名称、数量无变化),也无签收单位,使用此单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进厂时清点物资并核销,清点核销人在备注栏签字。物资名称要按品种名称填列,不得使用大类名称。135、数量要具体详细,不得使用一批等笼统字样(品种较多时,可列附表)。四、力拓(服务)公司负责公司(厂)炼铁、炼钢产生的干渣、水渣、钢渣、废钢垃圾土、废砖、废纸管、编织袋、废旧塑料的运出,凭过磅单自行开具出门证。 五、生活垃圾出厂,清理垃圾的时间要安排在白天上班时间。由保卫处门卫负责检查,不定时进行跟踪抽查。六、各类物资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出门证,不得混用。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执行。其他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十)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办法1 目的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制度,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发挥专业管理的职能和作用,有效实施136、目标管理与考核,不断提高专业技术管理的水平,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管理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技术职务)考核及聘任管理。3 职责3.1 人资部职责:a) 制定公司技术职务管理与考核制度;b) 编制、调整公司技术职务设置及定编;c) 负责组织对高级技术职务的任期考评管理;d) 监督、指导二级单位技术职务考核管理办法、岗位目标的制定、实施及考核、聘任;e) 负责组织公司各专业组的考评工作。3.2 二级单位职责:a) 负责制订本单位技术职务考核管理标准及实施办法;b) 负责组织本单位技术职务目标的制定、审核及年度考核;c) 负责本单位技术职务任期考核,中级及以下技术职务聘任及高137、级技术职务的聘任建议。3.3 公司各专业组职责:a) 负责组织制订、审核技术职务进入标准;b) 负责对高级技术职务目标的审核,定期公布指令性目标,并对其完成情况进行评价;c) 负责对高级技术职务专业能力及拟聘意见进行评价,确定聘任意见;d) 负责审定、处理各类技术职务聘任争议。4 岗位定编 4.1 设置原则。遵循“以事定岗,因事设职”,技术职务设置与岗位职责相统一的原则,确定技术职务定编。4.2 高级技术职务定编由人资部组织制定。中级及以下定编由用人单位提出,专业组审核,公司批准。5 岗位设置类别a) 专业技术设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四个档次。初级包括助理级和员级。b) 为利于工程技术系列职138、责的履行和管理,增设主任(副主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编制 。6 任期及年限技术职务实行任期制,任期2年。7 聘任形式7.1 高级技术职务聘任采取公开竞聘或考核聘任的方式。7.2 中级及以下技术职务实行考核聘任。8 考核管理8.1 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每年3月前完成年度考核,任期结束前一月(当年3月)进行任期考核。8.2 建立考核制度。各单位要分解落实技术职务考核办法及标准(详见附件1),成立单位技术职务考核管理小组,制订本部门技术职务管理考核标准及实施办法,包括考核组织、考核办法、考核指标等内容,确定分管范围内人员年度及任期目标绩效考核责任制。8.3 实行目标管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必139、须要实行任期目标管理,明确目标数值,与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结合,进行日常督促、考核及落实,作为年度考核及任期考核依据。8.4 年度考核。根据管理权限及目标绩效考核责任制,组织实施年度考核。 考核基本程序及要求:a) 年度总结:个人针对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岗位创新以及岗位职责的履行进行总结。b) 考核与评价:根据管理权限,结合日常考核以及个人的自我总结,依据技术职务考核办法及标准,对个人任期目标绩效考核责任制进行考评,确定定量与定性考评结论。同时提出或完善下一年度重点岗位目标。c) 人资部对考核过程资料汇总,对考核结果进行建档、备案。8.5 任期考核与当年年度考核合并组织,基本程序及要求:a) 个人140、进行任期总结,制定任职目标。b) 单位考核与评价:单位技术职务管理小组考评本单位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任期绩效情况,提出聘任意见。同时评价、确定个人下聘期任期目标。c) 专业组考评:对各单位考核情况及聘任意见或晋升建议进行考评,确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意见,提出考评结果。d) 人资部汇总专业组和单位的拟聘意见,报公司审批。9 聘任9.1 技术职务续聘要满足以下条件:a) 能够完成岗位工作目标;b) 专业能力符合岗位要求;c) 年度、任期考核胜任及以上。9.2 技术职务晋升首先要制订岗位能力素质标准,明确晋升后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晋升要符合以下条件:a) 取得相应的社会职称资格; b) 达到确定141、的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c) 年度、任期业绩考核为优秀。 9.3 低职高聘不得跨级,且符合以下条件:a) 达到确定的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b) 年度、任期业绩考核突出。9.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低聘或解聘:a) 工作中有严重失误、失职行为的;b) 高级技术职务人员凡未有公司重点创新项目,中级技术职务人员未有创新项目、有项目未按进度完成或项目已进行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的;c) 年度或任期内考核为不胜任的;d) 非因工负伤或患病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10 其他10.1 人资部定期对单位的考核制度建设和考核实施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组织专业组对高级技术职务岗位下达指令性管理目标并考评142、。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责令单位更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a) 单位没有制定明确的业绩考核、岗位聘任制度和规定。没有按规定程序组织和实施对专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b) 本单位人员认为规定、程序及实施存在不公平,经核查情况属实的;c) 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人员聘任调整的;d) 经核查确认为不适合人选,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10.3 对取得多个社会资格的人员,以其主要从事的专业岗位为主,在同一时间内只聘任一个技术职务。10.4 公司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认可社会资格,不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10.5 在生产操作岗位工作的管理技术人员,业绩考核为优秀,具备相应条件的可聘任助理技师、技143、师。11 附则11.1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发2006第20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废止。11.2 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11.3 本办法产生以下附件: 年五月十二日附件1:技术职务考核办法及标准根据技术职务任期业绩考核的重点,对工作目标、创新与进步以及职责履行确定了不同的权重: 工作目标占50分,创新与进步占20分,职责履行占30分。对每个考核部分根据高中级技术职务的不同进行量化打分,具体的方法及标准如下:1 工作目标(50分) 对任期以来完成的工作目标,依据完成程度进行量化打分。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分数工作目标(50分)1、完成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41-502、完成,并取得了一定144、的效果,但没有达到预期。33-41(含)3、基本完成,但离目标有一定的差距。23-33(含)4、完成不好,离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1-23(含)2 创新与进步(20分)根据创新与进步项目的等级、在项目中的角色(主持人、参与人),以及目前项目完成程度,对每个项目进行量化打分,最高20分。项目等级主持人参与人高级中级高级中级一级:已完成的公司级技术(管理)创新项目7856二级:已完成的二级单位管理进步和技术创新项目5645三级:立项实施中的公司级技术(管理)创新项目4534四级:立项实施中的二级单位管理进步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34123 职责履行(30分)根据其任职总结,结合日常专业管理所承担的职责、145、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分数职责履行(30分)1、日常工作完成,专业管理职责履行到位,专业管理有实效。24-302、能够完成日常工作,专业管理职责履行基本到位,专业管理效果有待提高。19-24(含)3、完成日常工作,专业管理职责履行基本符合岗位要求。13-19(含)4、日常工作完成较差,专业管理职责履行与岗位要求有差距。1-13(含)4 其他在任期内,出现下述情况按以下标准予以扣分。4.1 出现事故的,依据事故性质、在事故中承担的职责,按标准扣分。事故性质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直接管理责任或主要领导责任次要管理责任或次要领导责任特大事故-8-7-6-5重大事故-6-5-4-3较大事故-146、5-4-3-2险肇、一般事故-4-3-2-14.2 对在技术或管理工作中出现失误,虽没有构成事故,但已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追究岗位人员的职责履行能力,扣5分;追究直接领导的管理责任,扣3分。4.3 违反劳动纪律被公司处罚的,扣1分/次。5 定性标准 分为四个等级:大于等于86分为“优秀”,小于86分、大于等于70分为“胜任”,小于70分、大于等于60分为“基本胜任”,小于60分为“不胜任”。(十一)技术创新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公司技术创新管理,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参与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践行“创新是企业的灵魂,创新就在身边”的企业文化理念,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制订本办法。2 范围147、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及子公司的技术创新管理。本办法规定了技术创新项目的申请、论证、立项、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成果申报、鉴定验收、奖励、考核等内容,是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规范性文件。3 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3.1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指与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及其商业化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3.2新产品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产品。3.3新技术新技术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新的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及新工艺装备等,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148、本、改善生产环境、提高产品质量以及节能降耗等某一方面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技术。4 技术创新项目分类4.1 按项目重要程度分为公司级项目和单位二级项目(其中包括采纳并实施的合理化建议)。a) 公司级项目旨在解决企业的重大问题,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或行业内前沿性技术须长期关注优化,成果见效期长;或需要依靠大专院校等外部科研机构;或需要公司内多部门合作实施难度较大的项目。公司级项目一般由公司指定或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生技部统一管理;b) 单位二级项目是指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或有一定技术含量,但主要工作由协作单位完成的项目。单位二级项目由各单位149、自行管控,生技部不定期抽查、监督、考核。4.2 按项目性质分为自主创新、模仿创新和合作创新三类。a) 自主创新是指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探索,在创新中取得突破性进展,攻克技术难关,并在此基础上依靠自身能力推动技术创新的后续环节,从而达到项目预期目的的创新实践活动。这类项目实施后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b) 模仿创新是指在外部行业、企业已有率先创新和应用,在借鉴、引进、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我改进提高;c) 合作创新是指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其他企业进行合作,共同进行的创新实践活动。这类项目的知识产权共享或归属外单位。5 职责5.1 公司设立技术委员会和专业评委会。a) 技术委员会是公司分管技术领导任组长,150、各专业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学科带头人和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任成员的临时机构,负责企业技术创新规划的审定和重大技术创新活动的决策;b) 专业评委会由各专业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或带头人担任组长、专业骨干任成员的不同专业组组成,每组成员57人,是技术创新项目开展实施的裁定机构。负责对本专业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审批、成果鉴定、参与有关项目的过程管理、推选优秀项目立项和鉴定评奖等。5.2 生技部是公司技术创新活动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技术创新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过程管理、成果评审、奖励、考核等工作;负责组织优秀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鉴定评奖等工作;参与技术开发费的管理;对外联络协调等。5.3 项目承担单151、位负责建立本单位内部创新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各级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公司级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申请、实施及成果申报等工作。6 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6.1 立项原则 a) 技术创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b) 以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为基础,解决生产发展中的技术问题;c) 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应当是先进适用的,产品应有市场需求和良好的市场前景或填补省内空白; d) 所有项目计划指标必须高于公司年度计划指标;e) 项目原则上应在当年内完成,滚动计划可跨年度完成;f) 技术创新项目可随时申报立项。列入公司计划的技术创新项目,原则上不予撤项,确因市场或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实施的152、,项目负责人写出撤项申请,生技部组织审查、核实,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撤项。6.2 立项范围a) 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能够实现商业化和产业化的项目;b) 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国际、国内技术合作及提高技术创新水平的项目;c) 对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扩大品种、改善技术经济指标、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环保等有明显效果的项目;d) 技改工程和大修改造中推广应用和自行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用项目;e) 生产中存在的重点薄弱环节进行的技术攻关项目;f) 软科学及信息科学研究项目,如对企业发展有较大影响,能为公司决策提供依153、据,有推广应用价值和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6.2 项目来源a) 公司确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的技术研究课题已具备实施条件的转化项目;b) 列入公司重点经济技术指标提升的项目;c) 由公司指令开展的创新项目;d) 各单位围绕上述立项原则、立项范围和各自的生产经营目标,自主提出、自行实施开展的创新项目。6.3 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a) 技术创新项目实行“先申报先立项”原则,先申报人员列为项目提出人,在立项建议书中注明;b) 技术创新项目立项时由专业评委会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指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6.4 对项目组成员的规定a) 技术创新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成154、;b) 原则上公司级项目成员数不超过9人,单位二级项目成员数不超过5人,成员数超出的必须报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公司级项目成员组成中,属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员不超过6人。6.5 立项程序立项程序流程图。公司指令或单位自行提出生技部整理汇总初审小组初审申报单位报建议书生技部预审 预审 初审合格合格 填报审批表公司领导审批预、初审不合格 未通过初审6.6 有关内容及要求a) 项目申报单位按统一格式填写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建议书,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生技部。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写出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b) 生技部接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预审,符合格式要求的3日内交初审小组,155、不合格的返回申报单位;c) 各专业评委会负责项目的初审工作。初审包括是否列入公司级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对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分析、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语言组织水平评定、技术开发费预算和效益的测算核定等,按要求对项目和材料把关;d) 初审小组5日内完成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填报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审批表,提出列入公司级项目或单位二级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与未通过初审的材料和意见返生技部整理;e) 生技部对完成初审的项目材料进行整理汇总,报公司审批;f) 公司审批后由生技部公布列入公司级计划的项目,并建立项目信息档案,组织进行项目管理工作。7 技术创新项目的过程管理7.1 公司级项目每月6日156、前填报项目实施情况表。7.2 生技部每月组织召开的生产技术例会上,有重点的选择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带头人参会,汇报、研究、协调、解决创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7.3 生技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公司级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落实。目的是督促申报单位按计划要求实施,明确措施和责任人,协调项目进展,促进项目正常开展。 生技部有目的、有重点地选择检查项目,并提前35天通知。 申报单位准备项目实施至检查时的阶段性总结等书面材料,提前1天报生技部。 检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组成员须达到半数以上。 检查内容a) 明确项目组成员具体分工和项目进度安排;b) 项目立项以及检查当月的实施计划;c157、) 具体实施的技术措施和达到的效果;d) 对应每项技术措施实施前后的具体指标变化情况作详细统计分析,提供准确、完整的统计数据(包括技术指标、质量指标、设备指标、班组之间的经验教训交流、改进等),要有数据对比分析;e) 重点检查未按计划进度实施(包括未达到计划指标和未执行计划措施)的原因;f) 项目下一步采取的措施、实施方案、责任人和完成期限;g) 保证项目开展的其它相关材料。8 技术创新成果的鉴定评审8.1 鉴定评审原则a) 技术创新成果原则上年度鉴定评审;b) 能量化计算效益的项目,以立项时达到指标或水平为基数,对比基数提高的部分为计算依据,完成并经过3个月以上稳定期,以一年为单位,按财务认158、可的成本降低额或统一增效口径来计算。8.2 鉴定评审程序评审程序流程图。公司领导审批鉴定小组评审生技部整理汇总生技部预审申报单位鉴定材料预审 评审合格合格填报鉴定意见 预、评审不合格 未通过评审8.3 有关内容及要求 已实施完成的技术创新项目,经过3个月以上稳定期后进行申报,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技术创新项目鉴定材料,分类别附以下内容:.1 内部项目a) 鉴定大纲;b) 研制工作报告;c) 研制技术报告;d) 用户使(试)用或应用情况报告;e) 产品检验报告(新产品评审必备);f) 产品标准及标准化审查报告(新产品评审必备);g) 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新产品评审必备);h) 经济效益分析报告。.2159、 需外部鉴定评审项目除上述材料内容外,另附上级部门出具的以下证明材料a) 科技查新报告;b) 产品检验报告(新产品评审必备,由上级质检部门出具)。 生技部对鉴定材料进行格式预审,符合格式要求的交专业评委会进行评审,材料不合格的返回申报单位重新整理。 各专业评委会对项目逐一讨论、审查,对项目的技术水平(按照国际水平、国家级水平、省级水平、企业水平4个级别进行评价)、性质(自主创新、模仿创新、合作创新)、应用的可行性、效果、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并做出相应的结论,填写项目鉴定意见表,提出奖励意见,7日内报生技部。 生技部对鉴定意见进行整理、汇总,时间不超过5日。汇总后报160、公司领导审批。9 技术创新项目的奖励9.1 奖励原则 鼓励开展全员创新,生产单位、部室根据本单位实际预留部分奖金用于本单位内部开展二级技术创新项目的奖励。 为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和实施技术创新,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级项目奖励金额不纳入单位工资收入总额和个人年薪。 集团公司本部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统一奖励。子公司项目自行奖励。 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创新项目参与人,除对其实行物质奖励、宣传报道外,可破格推荐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9.2 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按项目的技术水平、效益情况和其他因素等进行确定。a) 能量化计算效益的项目,由表1计算出的奖励额与表2计算出的综合评价比重相乘即为奖金额;161、b) 不能量化计算效益的项目,参照表1、表2等有关奖励标准进行综合评定;c) 已经完成课题研究,尚未转化实施的技术研究课题成果,由评委对有关项目进行预测,并按同等技术创新成果奖金额的1030%核发奖励,待转化实施后,从实际创新奖励额中扣减;d) 已经完成课题研究,因企业生产经营调整或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经公司研究确定不再转化实施,仅作为技术储备的研究课题成果,由评委对有关项目进行评审后公司视情给予奖励。表1 技术创新项目奖励标准表性质/类型奖励标准国际水平国家级水平省级水平企业水平自主创新奖励比例,%46352413奖励上限,万元100502010模仿创新奖励比例,%2413120.51.5奖励上162、限,万元5030105合作创新奖励比例,%130.51.50.310.20.5奖励上限,万元301031注:评委对项目效益的认定要准确把关,剔除重复效益。表2 技术创新项目其他评价因素打分表评价因素分 值项目来源35分年度创新项目(5分)技术研究课题(4分)追加项目(3分)创新目的和目标515分技术原理研究(1415分)开发新产品(1113分)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质量、性能(510分)提高劳动生产效率(510分)降低生产成本(510分)改善生产环境(510分)循环经济(510分)安全生产(510分)其他(不在上述栏目,视情核定分数): 项目研究实施内容1020分基础研究(1820分)产品开发(1163、517分)四新技术应用再创新、进口设备国产化(1214分)工艺技术改进优化(1214分)性价比研究应用(1214分)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环境治理(1214分)装备的性能完善或改善(1214分)信息技术、自动化(1214分)安全技术(1214分)小改小革(1011分)其他(不在上述栏目,视情核定分数): 实施的难易程度1020分很大(1620分)大(1315分)较大(1112分)一般(10分)重要程度520分系统性的,对企业总体生产经营影响大(1620分)对某一生产系统产生影响(1115分)仅对局部某一环节产生影响(510分)见效期210分5年以上(810分)3-5年(57分)1-2年(34分)特164、定条件(2分)推广应用价值、借鉴启发意义210分公司范围及以外(810分)公司同类生产线(57分)仅限本生产线或某工序、某环节、某部位(24分)专业系数焦化、炼铁、炼钢、轧钢专业其他专业0.71.0综合评价比重(%)评审成员签字注:1、在相应栏下打分,部分项目可多选,分值累加,但不超本项分值上限。2、不在所列栏目的项目,在“其他”栏注明,并视情核定分数。3、前7项合计分值与专业系数相乘/100即为“综合评价比重”栏分值。 鼓励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类项目。该类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不易量化,但其研究成果在生产、开发、节能降耗中有重大应用价值,能够长期见效,可按项目水平和难易程度奖励。效果特别显著的最高可165、奖励5万元。 装备的性能改变或完善项目,设备已定型需要改造,或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上装备前所做的配置、性能优化、设计更改及对工艺流程进行优化等,依据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奖励,效果显著的最高可奖励1万元;进口设备的国产化项目,依据其技术难度及创效情况奖励,技术水平高,对生产系统的运行有重大影响力的项目,最高可奖励3万元。 创新中的完善类项目,指管理与小改小革的结合,包括合理化建议及各单位自行管理实施的二级项目,主要解决制约生产的某一环节、局部问题或对引进设施的应用,一般奖励幅度在5002000元。9.3 长效奖励机制 公司设立长效奖励机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大、能持续产生效益的项目,除在当年166、度进行奖励外,根据创效情况在后续5年内对主要贡献人仍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长效奖励范围a) 自主创新项目;b) 模仿创新项目中技术水平达到省级水平或经济效益超过100万元,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收效期长的项目。 长效奖励标准a) 奖励期为3年(不含首次奖励)的,项目完成后第13年分别按首次奖励额的90%、60%和50%进行奖励;b) 奖励期为5年(不含首次奖励)的,项目完成后第15年分别按首次奖励额的90%、70%、50%、30%和30%进行奖励; 长效奖励的申报、审批长效奖励实行申报评审制。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向生技部提出申请(包括申请表和成果鉴定材料),由该项目鉴定评审小组提出奖167、励建议,生技部整理后报公司批准。9.4 奖金分配 项目组成员奖金发放原则a) 提高全员创新积极性,提倡中层领导以外的员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技师、工程师参与技术创新项目,项目奖金分配向技术岗位、操作岗位等一线人员倾斜。对于项目提出人,无论是否属于承担单位,是否列为项目组成员,只要项目通过审批,其都要作为项目主要贡献人(位于前三位),奖励额不低于项目组总奖金的20%;b) 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的奖励额不超过人均奖,技术负责人奖励额不超过人均奖的3倍;c) 单位二级项目可参照公司级项目执行,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的不参与单位二级项目的奖励分配。 所有168、项目(包括单位二级项目)的奖金分配方案报生技部备案。 项目论证、咨询、检验、查新、评审、向上级申报立项、验收鉴定、评奖等费用由公司拨付,专款专用。10 考核10.1 技术创新的考核主要针对申报至成果鉴定的实施过程,项目开展实施、组织检查、出现人为因素影响项目正常开展的,依据本办法和专业管理考核细则对项目组及有关单位进行考核。10.2 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对项目不重视、不开展、敷衍应付的,该项目予以取消,项目组成员尤其是技术负责人在下一个职称聘期内缓聘半年,并取消低职高聘资格。10.3 项目申请、论证、立项、成果申报、验收鉴定、奖励等工作中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扣责任人50500元/项169、次。10.4 各单位填报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经济效益分析报告能量化计算的相关指标与基础数据须职能主管部门确认。对于难以计算效益的项目,由专业评委会进行判定。对达到的指标、效果弄虚作假的,取消奖励。11 附则11.1 项目通过鉴定评审奖励后,有关材料及时归档,生技部同时整理汇编,作为追溯、查验、立项等工作的依据。11.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公司发2007第37号技术创新管理条例、公司发便字200915号补充规定同时废止。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十二)管理创新管理办法1 目的为建立管理创新的有效管理机制,实现管理创新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办法。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管理创新项目的立项、管170、理、评审、奖励、考核等内容。管理创新分为重点管理创新课题、二级管理创新项目两类。3 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3.1管理创新指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的具有改进创新因素的办法和措施,经过实施确认为有明显的作用和效果,同时具有科学性(符合科学原理、反映客观规律)、先进性(结构功能明显优于原办法或对管理理论有创新发展)、可行性(符合价值工程原则、具有可操作性)、创新性(包括创新发明、已有理论、实践成果应用)等特点的管理活动。是指企业把新的管理要素(如新的管理方法、新的管理手段、新的管理模式等)或要素组合引入企业管理系统以更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的创新活动。管理创新包括管理思想、管理理论、管理方171、法、管理工具等的创新。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 在公司范围内提出一种新发展思路并加以有效实施;b) 创设一个新的组织机构并使之有效运转;c) 提出一个新的管理方式方法;d) 设计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指组织总体资源有效配置实施的范式);e) 进行一项制度的创新等。3.2重点管理创新课题重点管理创新课题是公司管控管理创新,部门或多个部门联合完成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或效益影响重大,需重点或长期关注优化的管理创新课题。3.3二级管理创新项目是指具有管理创新特点及内容,但根据评定标准不足以评为重点管理创新课题的管理活动。具体包括:a) 具备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效益性、重要性、创新性的中小改革管理措施;b172、) 被采用的经实践证明确实有效的合理化建议。4 管理单位及职责4.1 公司设立管理创新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由企管部、财务部、生技部、装备部、人资部、物资部、销售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评委会成员组成,见附录A)。评委会负责计划确定、立项论证、过程管理、成果评审、奖励工作。4.2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企管部),负责管理创新日常工作。主要负责:a) 管理创新管理办法的优化;b) 重点管理创新课题计划及35年管理创新研究计划的组织、筛选;c) 管理创新项目的整理、审核、发布、实施过程管理及成果考核;d) 对管理创新项目中成熟的、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e) 优秀管理创新项173、目的对外申报工作。4.3 各单位要成立由负责人和管理技术人员参加的3人以上管理创新评审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创新计划、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审等规范运作管理。5 管理创新项目计划、立项、奖励5.1 计划 每年9月10日前梳理下一年度重点管理创新课题计划及35年管理创新研究计划,梳理范围为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影响大、实施难度大、效益大、需长期关注的重点管理创新课题。 各单位根据管理现状,动态提报35年管理创新研究计划课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实施的,明确课题组长,每季末25日前报企管部。 企管部动态梳理管理创新计划,按程序报评委会审批后下达。5.2 立项标准 重点管理创新课题a)174、 公司指令性项目;b) 列入35年管理创新研究计划的项目;c) 系统性的难度大的课题;d) 效益巨大的课题;e) 长期关注优化的项目。 二级管理创新项目a) 经筛选未列入重点管理创新课题的项目;b) 其它围绕单位年度目标开展的具有实效性、目的性、创新性的项目。 所选创新项目必须体现创新性,凡已申报立项、实施、奖励项目不得重复报出,避免三种方式的项目重复:a) 一个主题项目无限细分;b) 变角度、变方式、名称的变相重复;c) 已报技术创新的项目。5.3 立项程序 重点管理创新课题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目标、任务情况,筛选上报公司重点管理创新课题,申请书(见附录B)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企管部,企管部根据175、项目上报情况整理立项计划,报评委会评审后按程序评价、立项。 二级管理创新项目各单位管理创新评审小组负责筛选评审本单位二级管理创新项目(见附录C),按程序立项。5.4 项目奖励评价 重点管理创新课题.1 评价要素及办法.1.1 评价要素包括:a) 难度:以课题复杂程度、影响面、作用时间来衡量;b) 效益:以课题实现的显性经济效益来衡量。.1.2 难度与效益对应确定奖励标准,具体评价办法如下:项目奖励评价表要素子要素等级分数等级表述难度复杂程度A135需由单位负责人协调、督促,部门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参与完成的项目A255需由公司领导介入协调,高级职称专业人员指导、督促完成的项目A380需由公司主要176、领导协调指导、督促多单位技术专业人员完成的项目影响面B14涉及一条生产线、一个部室B27涉及一个分厂、两个及以上部室B310涉及整个集团公司作用时间C141年以内C2713年C3103年以上难度对应的效益比例及奖励额度A43(不含本数)63按效益绝对额的0.52%奖励,最高奖励5万元B63(含本数)88按效益绝对额的23%奖励,最高奖励15万元C88及以上按效益绝对额的35%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注:特殊项目特殊效果不受此比例限制。.2 课题经济效益不易量化的,按难度大、小参照相应标准奖励。.3 管理创新评委会依据评价标准评定重点管理创新课题奖励额度。.4 长效重点管理创新课题奖励额度与奖励期177、限根据长效创新成果作用时间,除当年按成果奖励额奖励外,一般再奖励3年或5年。a) 奖励期限为3年的,按创新成果的奖励额,第13年分别按90%、60%、50%进行奖励;b) 奖励期限为5年的,按创新成果的奖励额,第15年分别按90%、70%、50%、30%和30%进行奖励。 二级管理创新项目二级管理创新项目立项时不设定奖励额,完成后根据成果情况进行相应奖励。奖励来源:a) 生产单位预留奖金的2%、部室预留奖金的5%;b) 公司视单位组织、推动情况核发创新奖励。6 管理创新项目过程管理6.1 重点管理创新课题采取抽查、现场座谈、召开管理创新调度例会等方式进行过程管理。 半年召开管理创新调度例会,管178、理创新评委会成员、各项目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a) 项目单位总结、介绍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包括工作措施、实施效果、与目标的对比分析、问题、原因等。要尽可能量化,不能量化的要确切地定性表述,并形成书面材料;b) 确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与措施;c) 提出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及需要协调事项。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申报者、组织者负责实施,所需投资按程序批准后实施。各单位要做好项目分解落实,确定阶段目标、措施及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员,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等,企管部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提出考核意见。6.2 二级管理创新项目由各单位自行下达、自行管控,企管部不定期抽查、监督、考核。 各单位在部门内179、部网站建立创新栏目,公布创新项目计划、实施细则、管理措施、成果评审过程、奖励资料等。 企管部按季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提出考核意见。6.3 各单位每年必须有管理创新项目,公司对没有管理创新项目的单位进行考核。7 管理创新成果申报、评审与奖励7.1 重点管理创新课题 重点管理创新课题成果申报.1 项目完成后,实施者要对实施效果按规定进行总结申报(格式见附录D),申报资料一式一份。.2 项目申报要按规范的格式、内容要求逐项填制,不漏项。.3 项目成果申报要用规范准确的、符合实际的计算办法确定其直接经济效益,经济效益计算要列出公式、步骤、参数(包括数值及单位),不能计算直接经济效益的,要进行正确的180、效益效果评估(按项目的专业特点由专业部门或组织专业人员组成评估小组评估)。 重点管理创新课题成果考核、奖励.1 各单位随时申报已完成的重点管理创新课题成果,申报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相关数据、指标经职能部门确认后报企管部。.2 企管部按重点管理创新课题考核办法实施考核。重点指令性课题(如:性价比课题)按季考核;阶段性成果明显,并易于确认的项目,按半年考核;有明确时限要求的项目,实施完成后兑现奖励;指标为年度指标或没有量化指标、时限要求的项目,年度统考。.3 长期研究的管理创新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或因客观原因不再实施的,按重点管理创新课题成果格式上报资料,公司视情核发奖励。.4 重点管理创新课181、题奖励经公司审批后发放至责任单位。多部门共同开展的课题,奖励发放至主责单位。7.2 二级管理创新项目 二级管理创新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成果评审、奖励(成果申报格式见附录E,评审格式见附录F)。对实施效果明显的项目,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相关数据、指标经职能部门确认后于次年1月15日前提报至企管部。 奖励原则:a) 公司视二级管理创新办法编制、项目组织、开展效果及评审管理情况核发奖励;b) 细分列项不予奖励;c) 与经济责任制项目重复不予奖励。7.3 对于延期完成的管理创新项目,其奖励按标准减半兑现或免于奖励。7.4 项目奖励由各项目主责人员负责分配,杜绝平均分配,项目提出者、主持人可拿项目成员平均182、奖的35倍。重点管理创新课题奖金分配方案报企管部审核、公司批准后才能发放,并将发放表反馈企管部。7.5 公司对管理创新评委会成员及推动人员视管理创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适当奖励。8 应用与考核8.1 管理创新列入中级以上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备考核项目,无创新项目不得续聘和推荐晋升高一级职称。8.2 公司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必须有重点管理创新课题。此项作为干部述职必备内容和业绩考评依据之一。8.3 对立项的项目未组织实施或实施不到位,一次扣项目组500元1000元,二次出现实施不到位或未完成项目进度,又无特殊原因的,该项目取消,项目组成员尤其是负责人在下一职称聘期内缓聘半年,并取消低职高183、聘资格,中层副职以上人员适当扣减年度收入。8.4 对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按失职责任追究办法、违纪处罚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责任,并扣回相应奖励。8.5 其他未尽事项执行企管部专业管理考核细则。9 附则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公司发2007第37号管理创新管理进步管理条例、公司发便字201088号二级单位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年九月二十七日(十三)技师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技师管理,不断提高技师的操作技能,充分发挥技师的技术骨干作用,促进员工队伍素质提升和企业快速发展,制定本规定。2 范围适用于高级技师、技师、助理技师(以下简称技师)的资格考评、聘任、考核及管理。3 职责3.1 184、人资部职责3.1.1 制定完善技师管理规定。 负责技师岗位设置。 负责组织技师资格考评和聘任工作。 组织技师考核,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技师管理考核工作。3.1.5 监督与考核高级技师作用的发挥情况。 负责组织各单位推荐优秀技师参加社会技能人才评选。3.2 专业组职责 实施资格考评:a) 负责编制资格考评的理论和技能试题,组织技能考试和论文答辩;b) 实施技师资格的评审。3.2.2 审定技师聘任意见,提出高级技师拟聘意见。3.3 各单位职责 负责本单位技师资格考评的申报及条件审查。3.3.2 实施资格考评的技能考试,对参加资格考评人员进行业绩考核。 聘任本单位的技师、助理技师,提出高级技师推荐意见185、。3.3.4 制定本单位的技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并实施。负责技师半年考核和任期考核。 确定技师技术创新项目、攻关课题,并协助实施。3.4 技师职责 完成岗位生产工作任务。3.4.2 传授技艺,指导培养技术工人。3.4.3 对“三大”规程及制度,提出补充、修改、完善的建议,当好参谋。3.4.4 参与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解决生产中的技术疑难问题。 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生产指标改善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3.4.6 参与本工种技能考试标准的编制和人员技能水平的评价。3.4.7 高级技师除承担以上职责外,还必须承担本专业的课题研究和公司级、二级单位级创新项目。4 管理内186、容及要求4.1 申报 基本条件:a) 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b) 具有高中、技校、中专及以上专业文化程度;c) 完成本岗位年度生产工作任务目标。4.1.2 工作年限条件:a) 申报助理技师,须从事本工种八年及以上(专科毕业生六年),或从事相近工种十年及以上,同时从事申报工种四年及以上;b) 申报技师,须担任本工种助理技师二年及以上,担任助理工程师满二年并在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工艺或设备维修一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c) 申报高级技师,须连续担任本工种技师四年及以上,或连续担任工程师满四年并在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工艺或设备维修二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4.1.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187、格申报:a) 获地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在二年内可破格申报技师(自获奖之日起算,下同);b) 获地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公司技能大赛第一名,申报助理技师在二年内不受工作年限限制;c) 在规定工种中,现任正职班长超过一年,申报助理技师不受工作年限限制;注:规定工种为炼铁工、高炉炉前工、汽风机工、热风炉工、水煤工、喷煤工、烧结工、球团工、造球工、锅炉工、TRT运行工、发电运行工、转炉炼钢工、炉外精炼工、连铸工、热修包工、轧钢工、加热工、中频炉炼钢工、铁合金冶炼工、电钳工、机床工、铆焊工、机车司机、调车工、机车维修工、汽车司机、煤气混配工、焦炉调温工、冷凝鼓风工、干熄焦工、洗脱苯工、硫铵188、工、脱硫蒸铵工、生化处理工。d) 获公司操作能手称号或有经公司命名的先进操作法者,申报助理技师在二年内不受工作年限、文化程度限制。4.2 考评4.2.1 技师资格考评每二年组织一次。 技师资格考评的内容为理论考试、技能考试、论文答辩和业绩考核。 理论、技能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均达到60分,业绩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进入技师资格评审。4.2.4 获得技师资格者必须获三分之二评委得票。技师资格有效期为二年半。 获地市级及以上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称号在有效期内的,申报同一技师职务免理论和技能考试;同一技师职务连续聘任满六年的免理论考试。4.2.6 考评细则见附录A。4.3 聘任 聘任原则:a) 坚持189、按岗位设置聘任;坚持重业绩重能力的原则;b) 平聘的业绩考核必须为良好及以上,晋升的业绩考核必须为优秀;c) 低资格高聘的业绩考核必须为优秀;d) 不跨级高聘。低资格高聘技师或高级技师的,必须是任助理技师或技师职务满二年。高聘人员必须有独到的技术特长或是同类人员技能水平优秀的。4.3.2 聘任程序:a) 各单位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技师考核聘任小组。b) 依据聘任原则和任期考核结果,提出单位高级技师的聘任推荐意见和技师、助理技师的拟聘意见。c) 专业组审定技师聘任意见;对单位推荐的高级技师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拟聘意见;对推荐高聘的人员按相应等级进行评审,提出拟聘意见。d) 人资部汇总专业组和190、单位的拟聘意见,报公司审批。4.3.3 聘任权限:高级技师由总经理聘任,技师、助理技师由单位一把手聘任。聘期为二年。4.4 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和专项考核。4.4.2 考核内容 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0%60%)。单位确定技师月度工作目标任务,重点考核技师的岗位基本任务完成情况。4.4.2.2 完成技术创新、课题攻关、先进操作法总结推广项目情况(40%30%)。高级技师和技师每半年初由个人申报或单位指定技术创新、课题攻关或先进操作法总结推广项目,半年后对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和验证。4.4.2.3 传艺带徒情况(10%)。单位为技师指定徒弟并组织签订带徒协议,或明确传授技艺内容191、及计划,每半年依据带徒协议或传艺计划进行考核。4.4.2.4 专项考核。为体现技师的动态、即时性管理,公司或生产厂(单位)根据不同时期新建工程、产品开发、技术指标提升、质量消缺、设备安装与抢修等重点任务需要,对高级技师和技师下达指令性技术项目或课题,作为专项考核内容。4.4.3 考核方法4.4.3.1 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技师业绩考核小组。4.4.3.2 依据本单位的技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结合技师日常考核积累情况实施半年考核和专项考核。4.4.3.3 业绩考核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考核90分及以上为优秀,89分80分为良好,79分70分为称职,69分60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192、称职。 聘期内四个半年考核结果取平均值作为任期考核。4.4.4 考核要求 半年考核良好及以上的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技师的80%,优秀的不超过30%。4.4.4.2 高级技师半年内无公司级或二级单位技术(管理)创新项目的,或没有专项考核项目的,半年考核不能为优秀。4.4.4.3 新取得技师资格人员,单位按相应等级的考核标准纳入考核。4.4.4.4 各单位每年7月和次年1月15日前完成半年考核。4.4.4.5 建立技师考核档案,单位保存考核资料、“高级技师、技师技术创新、课题攻关或先进操作法总结推广项目情况表”及有关资料。.6 人资部定期检查各单位考核执行情况及考核资料,并依据本规定和日常对高级技师193、发挥作用情况的掌握,重点对高级技师的考核进行检查。4.5 设置4.5.1 高级技师依工种或作业区域进行设置;技师、助理技师依炉机座和作业班制进行设置。 高级技师和技师按技术工人总数的4%6%设置;助理技师按技术工人总数的6%10%设置。 技师设置计划随生产发展或生产结构变化适时予以调整。4.6 待遇4.6.1 岗位工资。助理技师按所聘工种的高级工上限高一岗执行,技师按上限高二岗执行,高级技师按上限高三岗执行。4.6.2 技师津贴。高级技师800元/月。炼铁工、高炉炉前工、烧结工、球团工、炼钢工、连铸工、轧钢工、加热工、铁合金冶炼工、浇铸工、电工、钳工技师500元/月,助理技师300元/月。其它194、工种技师300元/月,助理技师150元/月。技师津贴的发放与考核挂钩。4.6.3 同时取得社会技能人才称号享受政府津贴的,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5 有关规定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降聘或解聘: a) 连续3个月及以上完不成岗位生产任务的;b) 本人为重大事故直接责任者的;c) 不能及时发现岗位重大隐患和解决技术疑难问题的;d) 在解决技术难题、事故抢修抢险中不听从指挥的;e) 因违法违纪受到公司行政处分的;f) 半年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g) 所带徒弟为重大事故直接责任者的。5.2 高级技师聘期内无公司级技术(管理)创新项目的,下一聘期不聘原技师职务。5.3 工种变更或岗位调整后无技师设置195、的,解聘。6 相关文件6.1 本规定下发后,原公司发2008第23号文技师管理规定同时废止。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十四)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指 导 思 想转变人事管理职能,用工权力下放,提高人事管理效率。总 则一、为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二、签订劳动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三、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及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员工享有196、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四、二级单位与人力资源部职责(一)二级单位受企业授权履行以下职责:1、作为用工责任人,对员工进行招聘、使用与管理。2、按照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和作业文件对合同期满员工进行合同期考核,提出续订意见。3、对合同期内违规、违纪员工提出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意见,并提供相关资料。4、协助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中止、解除(终止)工作。5、协助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因劳动合同履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6、根据单位的实际,制定特性条款。7、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指导、监督和检查。(二)人力资源部履行以下职责: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相应劳动197、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的通用条款;审核、汇集二级单位特性条款的修订意见,建立特性条款信息库。2、负责劳动合同签(续)订、变更和办理中止、解除(终止)手续。3、对二级单位劳动关系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和检查。4、审核二级单位劳动合同续订、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意见的有效性。5、协助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因劳动合同履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6、负责未在岗人员(停薪留职、长期病休)合同期的考核与管理。五、劳动合同版本劳动合同版本由通用条款和特性条款两部分组成。(一)通用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198、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特性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用工主体名称(例如: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炼钢厂);用工主体负责人(二级单位一把手);岗位职责,禁止事项以及禁止事项的处罚规定。1、特性条款的签订由企业、二级单位与员工本人三方签字确认,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特性条款不随二级单位的名称改变和主管领导的变化而变化。2、因单位或岗位发生变化的,特性条款作相应调整。细 则一、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和完成一199、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岗位类别(岗位分为管理技术岗位和操作岗位,操作岗位分为A-D四类工种)、年龄确定合同期限;续订期限同时依据合同履行期考核和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年限确定。(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首签期限从事管理技术及A、B两类岗位的劳动合同期限,首次订立为5年;从事C、D两类岗位的劳动合同期限,首次订立为3年。2、续签期限(1)副科及以上行政职务、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含技师)聘期内合同期满考核为“胜任岗位工作”的续订期限为10年或直至法定退休年龄。(2)其他人员合同期满考核为“胜任岗位工作”的续订期限为5年。3、二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专项招聘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视200、工作需要双方确定合同期限。(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中长期合同工。2、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与企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本细则第四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二)款第1项所列情况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订立次数,自2008年1月1日以后订立的劳动合同起计算)。(三)试用期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六个月,续订合同不改变工作岗位的,不再约定试用期。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期满为止。(二)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二级单位变更名称、主管领导,或201、者员工经公安机关批准改变姓名的,不影响合同的履行。(三)员工因发生下列情况的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壹年。1、违反事故管理条例构成变更合同条件的。2、违反治安保卫管理规定构成变更合同条件的。3、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4、连续六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的。5、违反企业或二级单位其他规章制度、条款、协议构成变更合同条件的。(四)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根据专业技术培训的性质、时间和支付的费用确定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超过合同期限的,变更相应的合同期限。(五)因技术、行政职务发生变化,或承担重要工作任务,可变更劳动合同或特性条款。三、劳动合同的中止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1、涉嫌违法犯罪202、,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2、发生不可抗力的。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暂停履行,企业不再承担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一切管理责任。劳动合同中止结束,符合继续履行条件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恢复履行手续。中止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在合同期内发现虚报资历,名不符实的;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企业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3、聘用前,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疾病或残疾,在聘用时未告知企业的;4、一个月内累计203、旷工 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的;5、盗窃企业或个人财产价值500元以上或累计盗窃2次的;6、内外勾结,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上的;7、泄露企业商业、技术、管理秘密,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8、非因公酒后上岗的或在岗位上蓄意自残、自杀未遂的;9、营私舞弊、擅离职守或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10、挪用、贪污企业款项或虚支滥报费用的;11、利用岗位(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贿赂的;12、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斗殴,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生产、工作秩序、影响企业形象的;13、煽动怠工、罢工或散播不利于企业的谣言,挑拨员工与企业关系的;14、对同事及其亲属暴力威胁、恐吓、骚扰,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204、工作的;15、利用企业名誉在外招摇撞骗的;16、被司法机关给予治安拘留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7、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因个人原因待岗的,待岗期间拒绝安排工作的;六个月内或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三次待岗的;连续待岗超过十二个月的;18、个人提出身体原因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经鉴定后拒不服从安排的;19、三级安全教育、定期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待岗学习后,补考仍不合格的;20、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1、触犯企业其他规章制度,构成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支付员工当年上一个月工资作为解除合同代通知金:1、员工205、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4、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5、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据本细则第三条第(二)款项解除劳动合同:1、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并经劳动能力206、鉴定机构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员工属本细则第四条第(三)款第(3)、(4)项规定情况,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延续劳动合同至医疗期满或女员工哺乳期结束。(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通知二级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2、二级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企业、二级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207、付员工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二级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并办理手续: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员工死亡的,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5、二级单位与员工就终止劳动关系协商一致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劳动合同期满,合同续订或终止。(七)除本细则第四条第(四)款第2项情况外,员工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二级单位。五、劳动报酬、208、社会保险与经济补偿(一)员工劳动报酬按企业、二级单位内部分配制度、分配政策或劳动合同执行。(二)企业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三)员工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医疗的,按公司发2008第58号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执行。(四)员工在合同期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有关待遇,按公司发便字2008第68号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执行。(五)经济补偿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1)企业按照本细则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员工依照本细则第四条第(四)款(不含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的;(3)二级单位依照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款第5项向员209、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工资高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3、依据本细则第四条第(二)款第1条项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发给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本人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210、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4、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不给予经济补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按本细则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给予经济补偿。5、因员工辞职而终止合同的,企业不支付补偿金。六、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承担的责任(一)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因本人原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二级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级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员工履行完应履行的义务。(二)由于员工违反保密约定、特性条款、培训协议等相关制度、约定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企业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三)对保密约定中列明的掌握企业技术、商业秘211、密岗位的员工擅自离职,员工本人除承担赔偿责任外,企业将依法对负连带责任的单位追索赔偿。(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与员工解除约定有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企业支付违约金:1、员工严重违反企业或二级单位规章制度的;2、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3、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4、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企业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5、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五)接受过企业出资培训的员工,在服务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培训与服务协议向企业缴纳相关费用。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违约金和相关费用,违约员工不向企212、业缴纳的,企业可通过诉讼程序申请法院从其家庭财产中扣缴。(六)辞职、擅自离职被解除合同员工,其配偶要同时离职,否则企业将调离其原工作岗位,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七)辞职、擅自离职被解除合同员工及其配偶、子女的各项福利、住房等按相关规定执行。七、其他(一)企业驻地以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会,负责调解员工与企业或二级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壹年内向当地劳动213、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附 则(一)员工与企业签订的特性条款、培训与服务协议、竞业回避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须办理以下手续:1、工作交接、财务及物品清理、移交及住房退还等手续;处级及以上行政管理职务人员履行离职审计。2、擅自离职员工回企业办理档案、户口转移手续的,必须补办完离厂手续,企业方可办理其档案、户口转移手续。(三)企业按照员工提供的家庭(通讯)地址,向其发送的信函、文本、函告等资料,一经发送即视为送达。(四)214、本规定中所指企业,为“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单位是指企业所属的生产厂(公司)、职能部门及企业驻地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五)企业驻地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六)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发2004第7号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和公司发联字2006第16号关于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十五)关于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为规范离职管理程序,对公司发200934号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细则第六条补充第(八)项规定:员工擅自离职或未履行提前30天书面告知的,给企业造成人员置换、培训或事故等损失,企业将追索400010000元经济赔偿或215、追索全部损失。二一年九月七日(十六)工伤保险实施办法1 目的保障工伤职工权益,规范工伤保险管理。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3 引用文件国务院令第586号 工伤保险条例4 职责4.1 安环部职责 负责向当地工伤保险部门报告工伤发生情况。 负责到当地工伤保险部门办理工伤备案。 负责组织工伤认定。 负责组织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建立、健全工伤职工台帐。 负责办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建立、健全工伤职工费用报销台帐。 负责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书面通知人资部等相关部门。4.2 人资部职责 负责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 负责按规定标准发放56级未216、上岗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负责按规定标准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510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报销、结算、发放手续。 负责按规定标准执行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待遇。 负责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人员通知安环部。4.3 医院职责 负责工伤职工救护,入、住院治疗或根据伤情送外部医院治疗。 负责办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费用的发放。 办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外费用的结算、报销手续:a) 陪护人员住勤补贴、交通费、住宿费;b) 治疗期间其他陪护费;c) 因救治需要不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集团公司规定的相应比例给予报销。 建立、健全工伤职工治疗台帐及费用发放台帐。4.4 工会职责 依法维护工伤职工217、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工伤保险实施及管理工作实行监督。 协助因工伤亡职工所在单位处理善后事宜,负责办理公司提前支付费用的协议预支手续,收集事故费用报销所需相关材料(所需材料见附录F)。将协议于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交安环部备案,并负责走访慰问和困难救济。4.5 各单位职责 工伤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安环部。 对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进行宣贯学习、贯彻执行。 配合相关部门对工伤职工进行抢救、现场维护,并协助办理工伤职工入、住院及相关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手续。 为本单位工伤职工办理医疗费借款或垫付。 本单位工伤职工治疗终结前全面管理。5 工伤认定标准执行2011年1月1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6 工伤报告及治疗218、6.1 一般性工伤事故 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单位立即报告医院和安环部,并及时将工伤职工转入定点医院(公司医院、肥城矿业集团中心医院、肥城市人民医院、肥城市中医院等救治机构)进行医治(遵循就近的原则)。伤情特别严重的,经医院、安环部同意方可转上级医院治疗(办理手续见附录F)。 安环部于3日内初步查清事故原因,向社会保险部门递交工伤备案申请,职工本人和事故单位贻误事故报告时间造成工伤认定证据灭失的,由相应责任人承担不能认定工伤的责任。因职工本人或事故单位贻误时间造成公司无法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备案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承担。6.2 员工219、在上下班途中或工作时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报告所在单位,对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规定的,按工伤报告程序办理工伤备案申请(办理手续见附录F)。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由职工本人承担无法认定工伤的责任。6.3 职工发生腰部和颈部工伤事故并被诊断为椎间盘突出症的,职工必须在事故发生三日内进行核磁共振检查,且妥善保管检查材料。如未按规定办理,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无法认定工伤的责任。6.4 安环部于事故发生当日向肥城市社会保险事业处工伤保险科汇报工伤发生情况,并于3日内填写肥城市工伤职工门诊、住院治疗登记表(见附录A)、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见附录B220、)报肥城市社会保险事业处,进行工伤登记、备案。6.5 工伤职工伤情危重需送市外医院治疗的,可先入院治疗,由安环部在3日内按规定补办手续。6.6 职工因公出差发生工伤需要治疗的,须到当地乡镇以上公立医院救治,由安环部在3日内按规定补办手续。6.7 在市内医院治疗的工伤职工因伤势严重需转市外住院治疗的,按照先省内后省外的原则,由责任单位填写肥城市工伤职工转市外住院治疗登记表(见附录C),报肥城市社会保险事业处工伤保险科批准后实施。因紧急抢救需转院治疗时,可先行转院,3日内按规定补办手续。7 伤残等级鉴定7.1 发生工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个人或亲属1年内),由安环部填写工伤认定221、申请表,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见附录F),报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管理科申请工伤认定。7.2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送达工伤认定申请表后60日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安环部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见附录F),报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中心申请伤残等级鉴定。7.3 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后(60日内),按照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中心时间安排,由安环部组织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8 费用支付8.1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经确认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222、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工伤职工在本市范围内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10元;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异地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费(火车:硬座、硬卧或者二等座;轮船:三等舱)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伙食补助费标准为省内每人每天15元223、,省外每人每天2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限两天内)。 工伤预防费用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8.2 由企业承担的费用有: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需要陪护的,陪护人员按公司发便字2007第66号员工因工负伤或患病、非因工负伤陪护的相关规定中有关规定中应执行的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的费用,按集团公司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核销; 按规定其他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8.3 职工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涉及借款、报销程序按照工伤保险业务办理工作流224、程办理(见附录F)。8.4 治疗工伤和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执行。8.5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疾病的费用,加入医疗保险的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未加入医疗保险的按照企业相关医疗管理制度执行。9 说明9.1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被诊断、鉴定之日视为工伤发生时间并执行工伤保险规定条款;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发生改变的,符合14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符合56级未上岗的,由人资部负责按规定标准发放56级未上岗工伤人员伤残津贴。9.2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病情转移、二次治疗、阶225、段性治疗、定期治疗,需提供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并按新发生工伤办理相关手续,执行第6.46.7条规定。9.3 工伤职工因生活或工作需要,需安装辅助器具(假肢、矫形器、假牙、轮椅等),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肥城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见附录E)报泰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后,到指定医疗机构按指定规格安装。10 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实施,原公司发便字2008第68号同时废止。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十七)安全违章及安全不合格人员考核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违章、消除事故,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本办法。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3 定义3.1 安全违章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国226、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或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等,具有一定安全风险的行为。本办法中简称违章。3.2 安全不合格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习惯性违章或严重违章行为,对公司安全生产存在潜在风险的人员或工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 职责4.1 安环部职责 负责对各单位员工违章管理的监督;负责对各单位违章的抽查。 负责对各单位安全不合格人员的淘汰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制定安全不合格人员的判定标准;审定单位提报的安全不合格人员的处理意见。 制定安全不合格人员培训的内容,协助对安全不合格人员实施强化培训。4.1.5 编撰安全不合格人员培训考试题库。 定期公布安全不合格人员淘汰名单227、。4.2 生产单位职责 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具体的落实执行考核办法。 负责本单位员工违章行为的查处,并建立本单位员工违章台帐,对违章人员实施考核,公布违章考核记录。 负责对本单位安全不合格人员的考核与管理,并建立、保持本单位安全不合格人员台帐及相关考核记录。 负责按要求提报本单位安全不合格人员,同时提供安全不合格人员判定证据及相应处理意见。4.3 人资部职责 负责组织对安全不合格人员进行集中强化培训。 负责办理安全不合格人员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手续。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 违章考核管理 记分方法.1 违章根据行为的性质分为作业违章和管理违章。违章考核采取记分制,记分以年度为周期,总分为1228、2分。记分实行周期内累加制,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2 违章记分分值分为12分、6分、4分、2分四种,具体记分标准参照附录A。.3 员工在工作中存在多种违章行为的,累计记分。.4 因违章导致工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一次记12分。 记分处罚.1 年度累计记分达到6分的,由本单位及时对违章人员进行在岗安全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2 年度内累计记分达到8分的,由本单位及时对违章人员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16个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 年度内个人累计记分达到6分的,取消个人年度一切评先评优资格。.4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违章记229、分达到8分,岗位诫勉一年。诫勉期间按公司违纪处罚管理规定处理。 违章动态管理.1 各单位要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员工违章台帐(见附录B),并在本单位公告栏设置“员工违章曝光栏”,次月5日前将员工违章台帐及时公布,接受员工监督。.2 各单位安全员对本单位员工违章台帐动态管理,对本单位查处的违章和违章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及时记入违章台帐;对于职能部门查处的违章,由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共同落实责任人后,由单位安全员根据处罚意见记入员工违章台帐。.3 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时,记分情况随之转移至新单位统一管理。.4 各单位对本单位的违章情况进行及时分析,根据分析的结果制定针对性控制措施。5.2 安全不合格人员的考核管230、理 安全不合格人员判定标准如下:a) 年度个人累计违章三次或年度违章记分满12分者;b) 工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c) 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d) 酒后上岗者。 以下人员不作为安全不合格人员统计:a) 个人身体健康条件不适或有职业禁忌症者;b) 主动离职者。 淘汰比率各单位年度安全不合格人员的淘汰比率不得低于3,按3比率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具体淘汰人数执行附录C。 安全不合格人员的判定.1 各单位要健全安全不合格人员相关资料,每次违章查处必须清楚描述违章时间、地点、行为,且有检查人与违章人员的确认签字,并记入个人安全档案,作为不合格判定的重要依据;当违章人员拒绝签字时由其231、直接领导签字生效。.2 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的认定以公司下发的事故通报为准。.3 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与否的判定以当事人考试试卷为准。5.2.5 安全不合格人员的处理.1 工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按事故管理条例构成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2 酒后上岗者,按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3 因个人违章或安全考试不合格判定为安全不合格人员的,立即离岗,实行待岗,期间参加人资部定期组织的安全强化培训。经强化培训后,由所在单位在岗位空缺时择机组织上岗,拒绝接受单位工作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经强化培训后仍不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4 安全不合格人员一经确定,除已构成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232、改签一年期劳动合同,期间个人违章记分达到6分及以上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5 安全强化培训期间待遇执行当期公司确定的生活费标准。.6 各单位每月底之前将安全不合格人员名单(见附录D)及相关不合格人员判定记录报安环部。.7 安环部根据各单位提报情况,对安全不合格人员即时下达通报进行公布。 安全不合格人员的培训.1 培训组织人资部培训中心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2 培训内容安全不合格人员的培训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重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培训时间100个课时,培训内容主要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安全基本知识、公司安全违章及安全不合格人员233、考核管理办法、事故管理条例、安全管理规范等安全规章制度、岗位三大规程、典型事故案例图片等。6 检查与考核6.1 安环部对各单位违章台帐的记录情况进行检查。违章记录未及时记入违章台帐,每出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未及时公布违章考核情况,每出现一次扣100元。6.2 各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时查处的违章,除按本办法记分外,根据违章情节轻重,责任制考核扣罚责任单位0.5分2分。6.3 因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违章行为屡禁不止的,扣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500元1000元,同时考核责任单位0.5分2分。6.4 未按要求建立安全不合格人员台帐的,扣责任人员100元。6.5 未按时提报安全不合格234、人员及相关不合格证据材料,扣责任人员100元。6.6 安全不合格人员判定证据不充分或弄虚作假的,导致无法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扣责任人员200元,同时考核责任单位1分。6.7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办法的宣贯,宣贯到人并做好记录,宣贯不到位考核责任单位0.5分。6.8 年度安全不合格人员淘汰比率达不到3,扣单位一把手安全挂钩收入的30%,考核责任单位1分。7 附则7.1 销售公司、物资部等公司其他未下达安全不合格人员淘汰数量的单位,出现安全不合格人员的,按本办法执行。7.2 集团公司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7.3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SOD(AH)GW.446.23员工安全违章考核管理办法235、废止。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十八)员工调配管理规定1 目的为适应公司体制改革,规范员工调配工作程序,及时补充岗位缺员,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专业技术、操作岗位员工岗位补充及流动。3 管理职责3.1 人资部职责a) 负责制订岗位调配管理制度;b) 提供补充的备选人员;c) 对各单位管理制度的执行过程进行评价与监督;d) 负责离岗培训期间人员管理。3.2 二级单位职责a) 负责内部岗位流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实施;b) 验证岗位人员是否胜任岗位,负责提出不胜任岗位人员进行培训或解除合同的意见。4 管理要求4.1 各种缺员的管理要求 为确保岗位人员补充及时,三236、二班制生产单位配置补缺勤定员,以生产厂为单位统筹安排使用。 补缺勤定员a) 补缺勤定员按三二班制总定员2%核定,其中涉及未生育女工定员按4%核定;b) 对员工病休、工伤、婚、丧假等缺勤造成的临时缺员,不再补员; 对离职、待岗等原因造成的缺员,自单位申请之日起30日内补充;4.2 不胜任岗位或待岗人员管理及调配原则 因机构调整和定员压缩产生的富余人员。a) 相近岗位优先安排;b) 作为公司储备人员,参与公司岗位竞聘。 因能力水平不胜任岗位待岗的人员。a) 由二级单位组织内部培训或离岗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再上岗培训;b) 再上岗培训合格作为二级单位储备人员。 因身体原因提出不胜任岗位的,单位提报劳动237、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意见进行调配。 因工作态度原因或不服从单位管理造成不能完成岗位任务的,单位可降低技术等级使用或进行岗位调配。至4.2.4项经培训、调整岗位仍不胜任的,二级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意见。4.3 各单位内部人员调配管理要求。 为激励员工、推动优胜劣汰,二级单位可以对内部的部分岗位,依照岗位说明书,设立进入、退出标准,制定内部岗位竞聘、流动管理办法(工作流程、组织程序)。 劳动合同中已明确定向招聘人员不准进行岗位调整。 特种作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需由二级单位提出,职能部门认可。 员工转岗、试岗期参照员工见习、试岗办法执行。 每月5日前,将调配变动情况报人资部备案。238、4.4 单位之间人员调配原运作程序不变。5 检查与考核5.1 人员调配不按管理制度、规定程序办理的,考核二级单位1分3分。5.2 人员调配管理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考核二级单位1分5分,责任人按违纪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5.3 未按规定时间及时补充人员、对制度执行不到位,考核人资部1分5分。6 附 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二一年八月十一日(十九)员工见习、试岗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操作岗位定级、定岗管理及考核,提高见习、试岗人员的素质,实现合格上岗,制定本办法。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见习、试岗期限,公司与二级单位的职责,见习、试岗管理内容及要求,人资部对二级单位管理情况的检查与考核等。本办法239、适用于操作岗位见习、试岗人员的管理及考核。3 术语3.1见习期见习期指新招聘人员对岗位胜任情况的考察期。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见习期6个月;技校、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2个月。见习期满进行定级考试考核。3.2试岗期试岗期指员工转岗和按一定技能标准招聘的人员对新岗位胜任情况的考察期,一般根据岗位性质和技术含量确定。技术工种,试岗612个月;特种作业岗位,试岗312个月;熟练工种,试岗3个月;非熟练工种,试岗1个月。试岗期满进行定岗考试考核。具体工种目录见附录A、B4 职责4.1 人资部职责 负责组织建立公司级专业知识试题库、操作技能考试标准;每季度末制定职责范围内见习、试岗人员的考试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240、负责组织见习人员及转入技术工种、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考试。 负责组织通用工种(电工、钳工、机床工、铆焊工、天车工、化验工)的操作技能考试。 负责检查二级单位对见习、试岗人员的管理,主要包括监护合同的签订及实施、培训计划的制定、管理考核记录、监护人的培训记录和被监护人的学习笔记等情况。 负责验证二级单位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试情况。 根据岗位任职标准,进行职责范围内见习、试岗人员岗位胜任情况的确认。4.2 二级单位职责 负责制定本单位试岗人员定岗考核办法。 负责为见习、试岗人员指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操作技能水平的监护师傅(简称监护人)。 负责组织签订工作监护及师带徒合同书,见附录C。 负241、责制定带徒目标和培训计划,检查监督合同双方职责履行情况。 负责组织熟练、非熟练工种试岗人员专业知识考试。 负责组织除通用工种外其他工种的操作技能考试,见附录D。 负责补充专业知识试题库,完善操作技能考试标准。 负责见习、试岗人员的业绩考核,见附录E。 根据岗位任职标准,进行职责范围内试岗人员岗位胜任情况的确认。4.3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职责 监护人职责.1 按照见习(试岗)期带徒目标和培训计划实施培训。4.3.1.2 对被监护人的生产行为实施监护。.3 指导、传授岗位操作技能。.4 与被监护人及时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及思想动态。.5 记录被监护人的岗位学习、操作和安全生产等情242、况。.6 被监护人违反规章制度或不听从管理,监护人有权向单位建议解除其劳动合同。 被监护人职责:.1 接受监护人对岗位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与指导。.2 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练习岗位操作技能,保证安全生产。.3 尊重师傅,服从管理。.4 监护人不履行职责,被监护人有权向单位建议更换监护人。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 见习、试岗人员岗位工资标准及技术等级 见习期间执行本岗位初级工标准低200元,结束后按初级工标准进行考试考核。 试岗期间执行现岗位、原等级标准的80%,结束后按原等级进行考试考核。5.2 考试考核 内容见习、试岗人员期满后进行定级、定岗考试考核,内容包括:.1 专业知识。对相应技术243、等级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规程知识的掌握;.2 操作技能。对相应技术等级要求的岗位操作技能的掌握;.3 业绩考核。考察见习、试岗人员在见习、试岗期的工作数量、质量以及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表现。 要求考试及补考相关要求:.1 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试及格线60分、业绩考核及格线70分,全部及格的定级、定岗;.2 不合格者延长见习、试岗期36个月并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的,技术工种调整岗位至熟练工;熟练工种、非熟练工种降一技术等级执行或离岗培训;.3 考试不合格的中级工及以上人员根据个人情况申请降级考试。5.3 相关规定 人资部与二级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见习、试岗人员进行管理。 公司将试岗人员20%岗244、资核发至单位,用于发放监护补贴。 见习、试岗人员可提前申请定级、定岗,见附录F。 二级单位在考试结束5日内将岗位胜任情况及技术等级的确认结果按规定表式返人资部劳动管理科,见附录G。 二级单位对试岗过程中涉及到的资料定期整理装订,留存备查,确保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 年龄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上的,专业知识考试开卷。6 检查与考核6.1 人资部对见习、试岗期间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未实施管理,一项次扣单位0.2分1分;达不到管理要求,一项次视情扣单位0.1分0.5分。6.2 在组织考试中出现以下情况进行考核: 对考试中命题或组织考试不认真的,未按相应技术等级组织考试考核的,成绩作废并考核责任人245、100元200元; 对造成试题泄漏或虚报成绩的,重新组织考试并考核责任人200元400元,考核分管负责人600元1000元。情节严重的按照违纪处罚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分。7 相关文件本办法形成以下附录a) 技术工种、特种作业工种(岗位)目录;b) 熟练工种、非熟练工种(岗位)目录;年十月一日附录A技术工种、特种作业工种(岗位)目录编码:R(RZ)GW.6.10.01序号岗位编码工种(岗位)试岗期(月)适用单位备注1、技术工种101701值班工长12炼铁厂211912机床工12制修、高线通用工种312301维修钳工12各生产单位、职能部室通用工种432001热处理工12制修527901调火工12石246、横焦化600801卷称操作工6炼铁厂701101烧结看火6炼铁厂801801高炉炉前工6炼铁厂902501焙烧工6炼铁厂1003301水煤工6炼铁厂1103401热风炉工6炼铁厂1203502制粉、喷吹工6炼铁厂1304202精炼炉工6炼钢厂1404301转炉炼钢工6炼钢厂1504601混铁炉工6炼钢厂1604701连铸工6炼钢厂1705301热修包工6炼钢厂1805901加热炉看火6轧钢厂1906103CP2操作工6轧钢厂2006201轧钢操作工6轧钢厂2106801炉前工6冶金材料矿热炉2207301汽、风机工6炼铁厂2307401石灰窑看火工6炼钢厂2409503汽轮机运行6发电车间25247、11601模型工6制修2613401管道工6房产公司、制修2714201点检工6各生产单位、职能部室2814401长度计量维修工6技监部2914701物理性能检验工6微粉车间、技监部3014801化学分析工6各生产单位、职能部室通用工种3117302厨师6生活服务公司3219201生产准备工6轧钢厂3322301煤气管道巡检6气体公司3424701砌筑工6炼钢厂、冶金材料3527101捣固工6石横焦化3627201装煤车司机6石横焦化3727301拦焦司机6石横焦化3827401推焦司机6石横焦化3927701炉盖上升管6石横焦化4028001铁件工6石横焦化4128101热修工6石横焦化42248、28201炉门修理工6石横焦化4328902干熄焦副控6石横焦化4429201冷鼓工6石横焦化4529501硫铵工6石横焦化4635501计控科流量计量维修工6技监部2、特种作业类107801空分工12气体公司212301维修电工12各生产单位、职能处室313201铆焊工12制修通用工种413301电气焊工12各生产单位通用工种505904汽化冷却工6轧钢厂609500发电运行工6发电车间709501TRT运行工6炼铁厂809502集控运行工6发电车间909504电气运行工6发电车间1021001通讯电工6党群部1122901电机修理工6制修1228901干熄焦主控及巡检工6石横焦化13234249、01汽包工3炼钢厂1406701电炉电极糊工3冶金材料1507002余热锅炉工3炼铁厂1607003锅炉工3发电车间、炼铁厂1707501配电工3各生产单位1807701空压工3气体公司1908001压风工3气体公司2008301瓶检、充装工3气体公司2109701汽车吊司机3制修2210301天车工3各生产单位通用工种2314901水质化验工3炼铁厂、发电车间2419301叉车司机3各生产单位、职能部室2536001压缩机操作工3石横焦化2625400起重工3各生产单位、职能部室2726601化学运行工3发电车间2829101干熄焦化验工3石横焦化附录B熟练工种、非熟练工种(岗位)试岗期明细250、编码:R(RZ)GW.6.10.02序号岗位编码工种(岗位)试岗期(月)适用单位备注一、熟练工岗位100204槽上上料工3炼铁厂200207受料工3炼铁厂300302原料主控工3炼铁厂400310卸车机工3炼铁厂501201单辊破碎工3炼铁厂601901环冷机工3炼铁厂702102风机工3炼钢厂802201烘干室工3炼铁厂902301造球工3炼铁厂1002401链篦机维护工3炼铁厂1102601链蓖机操作工3炼铁厂1202701链板机工3炼铁厂1302801成品筛分工3炼铁厂1403601铸铁机工3炼钢厂1503901废钢准备工3炼钢厂1604903主控工3炼钢厂1705101钢坯精整工3炼钢251、厂1805401煤气回收工3炼钢厂1905501钢渣处理工3炼钢厂2006001加热炉出钢工3轧钢厂2106101轧机操作工3轧钢厂2206301轧钢精整工3轧钢厂2306404保管工3物资部、销售公司2406601原料工3冶金材料2507602煤气混配兼化验工3气体公司2608401水泵工3各生产单位2708403水处理工3气体公司2808601货运工3运输部2908701机车司机3运输部3008901扳道、道口3运输部3109001区间调度3运输部3209210汽车司机3生技部物流中心3309302水渣主控3炼铁厂3409601拖拉机司机3各生产单位、职能部室3509701汽车吊车司机3制252、修3609905装车工3微粉车间3710101堆取料机工3炼铁厂、石横焦化3810201皮带工3各生产单位3910601配料工3冶金材料4012101制样工3技监部4112501上料工3炼钢厂4212601库顶工3炼钢厂4313901成品放灰工3炼钢厂4414502计斤工3技监部4515501试样加工工3技监部4615701工具保管工3各生产单位4716001溴化锂操作3气体公司4817501打印工3办公室、力拓公司4917801描图工3办公室5017901经济民警3保卫部5118301除尘工3各生产单位5218901挂号收费工3医院5319001播音员3党群部5419501质检工3技监部55253、21801带冷工3炼铁厂5622101油漆工3制修5722701炉料加工3力拓公司5822801煤气除尘工3炼铁厂5923001热电偶工3制修6024501储蓄员3财务部6125201润磨机工3炼铁厂6226501铁水转运工3炼钢厂6326801资料员3生技部6426901受煤坑3石横焦化6527001配煤仓顶3石横焦化6627501消烟除尘车司机3石横焦化6727601熄焦车司机3石横焦化6827801炉门扫清工3石横焦化6928301测温工3石横焦化7028302交换机工3石横焦化7128601残煤清理工3石横焦化7228701筛焦工3石横焦化7329301制冷循环水空压机工3石横焦化74254、29601终冷洗脱苯主控管式炉3石横焦化7529701副产品收发工3石横焦化7629902筛焦中控3石横焦化7729900中控工3微粉车间7830301生化处理工3石横焦化7931001取样工3技监部8031301原料场推土机司机3石横焦化8131401下料口自动配煤工3石横焦化8231501粉碎机工3石横焦化8331601原料场煤管工3石横焦化8431701管带运输机3石横焦化8535601居民服务3党群部2、非熟练工种116101浴池工1力拓公司216202宾馆门卫1生活服务公司316301车棚工1生活服务公司416401茶炉工1生活服务公司516601摩托车棚工1生活服务公司616701255、洗衣工1各生产单位717701收发员1办公室(二十)员工内部退养管理规定1 目的为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畅通岗位退出渠道,制定本规定。2 员工申请内退的条件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内,身体已不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可申请内部退养。3 审批程序3.1 符合申请内退条件的员工,由本人填写内退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社会劳动能力鉴定(内退申报、鉴定每半年组织一次),鉴定后进行审批。 3.2 符合一到四级的办理社会病退。3.3 符合五到六级的办理内退。3.4 达不到劳动能力鉴定级别又要求办理内退的员工,内退待遇相应降低。4 待遇4.1 符合3.3条办理内退的员工,内退期间的生活费标准为8256、00元/月,另加年功工资。4.2 符合3.4条办理内退的员工,内退期间的生活费标准为600元/月,另加年功工资。5 其他5.1 内退期间养老、失业、生育、医疗保险按在职员工管理规定执行。5.2 办理内退手续后,至正式退休期间企业不再重新安排工作。5.3 员工在内退期间,违反公司制度和管理规定的,按管理权限和规定予以处理;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停止执行内退待遇,解除劳动合同。5.4 员工在内退期间,因从事各种作业活动而引起的伤、残及其他后果的,责任自负。5.5 内退人员转居委会管理。5.6 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按领导干部管理条例、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有关待遇的暂行规定执行。5.7 2006年4月底257、以前已办理内退的人员待遇不变。6 本规定自行文之日起执行。年三月二十一日(二十一)未在岗人员管理规定1 目的明确未在岗人员管理的职责、工作流程及标准。2 范围适用于对未在岗人员(包括女工休假、工伤、长期病休、待岗、停薪留职、退休申报待审批人员)的管理。3 职责3.1 劳动管理科 负责女工休假人员休假手续的办理;负责医疗期过半病休人员关系转人资部手续的办理;负责停薪留职人员停薪留职手续的办理及停薪留职协议的签订、续签。 负责组织符合竞聘条件的未在岗人员参加岗位竞聘,并对组织、参加竞聘情况进行台帐登记,留存相关记录。 负责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意见对人员进行岗位安排,并对岗位安排情况进行台帐登记。3.2258、 工资保险科 负责对工伤、长期病休人员休假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负责对女工休假、工伤、长期病休人员休假状态进行详细记录。 负责根据未在岗人员休假状态执行相应待遇。 负责组织工伤停工留薪期未满要求上岗或停工留薪期满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负责组织病休要求上岗或医疗期满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负责办理女工休假、因个人原因待岗、停薪留职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的代扣代缴,并做好台帐登记。4 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4.1 女工休假人员管理 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离岗休假(天车工岗位怀孕满3个月离岗休假),休假至生育期间发生活费370元/月;如果怀孕不满规定月数本人申请提前休假的,提前休假期间停发生活费,个人自负259、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短期工按相关规定执行。4.2 工伤人员管理执行工伤人员管理办法。4.3 病休人员管理 执行关于加强病休人员管理的规定。 对患特殊病种延长医疗期和医疗期满按泰安市最低工资标准80%发生活费人员,每年3月、8月组织身体康复情况复检,并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完善病休人员管理台帐,台帐中要有全部人员医疗期信息并按年更新,记录内容包括:医疗期、医疗期计算期、每次病休时间段、累计病休时间、病情。4.4 待岗人员管理因个人原因首次交人资部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发生活费260元/月,个人承担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改签一年期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待岗期间符合岗位条件不参加岗位260、竞聘、应聘上不到岗或到岗后不胜任岗位的,停发生活费。4.5 退休申报待审批人员管理 申报当月原则上离岗,岗位暂留的,签订留用协议。 离岗的人员待退休审批期间公司预支付养老金500元/月,退休批准后从养老金中一次性冲减预发部分。4.6 劳动能力鉴定后人员安置按鉴定意见执行,单位或员工本人对劳动能力鉴定意见有异议的,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讨论。5 其他工资保险科每月作未在岗人员情况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未在岗人员明细、休假情况、状态、管理现状及分析。二九年九月十五日(二十二)关于调整女工长假相关政策的意见针对近期有单位部分岗位的女工怀孕至休产前假期间以病假等理由请假,对正常的生产效率、人员补充与261、配置均产生的不利影响。现对女工长假政策进行调整,调整意见如下:一、怀孕至哺乳期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1、怀孕至休产前假期间:怀孕至怀孕满七个月(天车工满三个月)期间。2、产前假期间:怀孕满七个月(天车工满三个月)至孩子出生期间。3、产假期间:孩子出生至产假期满期间。4、产假期满至哺乳期满期间:自计划生育管理规定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至哺乳期满期间(孩子满1周岁)。二、各个阶段的相关政策。1、怀孕至休产假期间: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按照现有的审批程序,经审批后离岗。期间不发生活费,企业承担企业部分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2、产前假期间:执行现有的待遇政策。3、产假期间:执行现有的生育津贴。4、产假期满至哺乳262、期满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哺乳期未满人员上岗补充岗位缺口,对于哺乳期未满提前上岗补充缺口的人员执行岗位收入并发期间生活费。5、哺乳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岗位上岗,原岗位无空缺的在公司同工种(岗位)之间调整使用。6、哺乳期满后个人不按要求上岗的,办理2年期的中止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公司不再安排上岗。中止合同期满前2个月提供1次上岗机会,按第5条的岗位安排或竞聘原则上岗,不服从岗位安置或者竞聘不上岗位的劳动合同继续中止,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三、短期性质用工女工长假的相关政策执行现有规定。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二十三)关于员工因工负伤或患病、非因工负伤陪护的相关规定一、陪护的范围:在岗职工。二、陪护的确定:由263、医院根据伤者的情况确定陪护的必要性及人数,一般不超过两人。三、陪护人员依照下列顺序执行:无工作的亲属,现在岗亲属,在岗非亲属员工。四、工伤陪护人员在外地医院陪护期间的有关待遇1、按出差规定的标准报销车船费、住宿费和住勤补贴。陪人车船费每月不超两趟。2、在岗人员执行本人工资和在岗时的平均奖金;公司内下岗职工执行下岗前的工资。3、无工作的家属(含离退休人员)实行日工资20元。五、患病及非因工负伤人员住院期间陪护规定1、确需公司派出非亲属员工陪护,发生费用由被陪护人承担。2、公司派出在岗非亲属陪护人员相关待遇执行第四款第1、2条规定。六、工伤陪护人员所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住勤补贴和工资、奖金均由工264、伤责任单位承担。七、生活护理补助工伤治疗终结,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除经公司同意安排的陪人外,公司每年再发给1000元生活护理补助。八、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执行工伤前的工资。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按照公司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九、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二七年七月十七日(二十四)病休人员管理规定为完善用工制度,强化员工队伍管理,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病休人员管理规定。一、执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执行医疗期限的规定。医疗期的具体规定: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265、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本企业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及以上的医疗期限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及以上,本企业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五年及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限为九个月;十年及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及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及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二、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企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长医疗期:(一)患绝症、重症的员工,可适当延长医疗期,但延长的医疗期限最长不超过应享受法定医疗期的一倍。绝症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肾透析、组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重症包括心肌梗塞、心脏支架术后、脑梗塞恢复期、脑266、出血恢复期、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精神分裂。(下同)(二)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身份的员工;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接收的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可适当延长医疗期,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三、病休审批程序员工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具企业职工医院或特约医院证明申请病假(特约医院开具假条需经本企业职工医院院长审核),经单位领导核准后生效,一般情况下须当日请假。因病不能到岗,由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次日持所在单位批准的书面证明到职工医院补办假条手续。四、病休期间的待遇休病假期间停发工资,疾病救济费标准按泰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同时执行年功工资267、。五、医疗期的管理(一)医疗期计算方法。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二)医疗期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采取跨年度累计滚动计算。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三)建立病休统计制度。人力资源部对病休人员休假累计时间建立统计台帐,进行跨年度统计。六、病休人员的日常管理(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三个月内由所在单位进行管理,连续病休超过三个月的移交人力资源部管理。连续病268、休超过一个月的岗位及时补充人员或核发缺员工资。(二)三个月内累计病休三次或累计病休时间超过30天,且影响生产组织和安排的,单位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三)连续长期病休未上岗期间,每半年进行一次劳动能力鉴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四)长期病休人员要求上岗的,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其身体恢复工作能力后,由所在单位安排上岗或参加公司组织的岗位竞聘。恢复劳动能力后,未上岗前执行待岗的相关待遇。七、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和程序(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有: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职工医院、办公室、工会。(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1、身体状况与所从事岗位要求适应性的审定;2、医疗期延长申269、请的审批;3、职业病鉴定申请的审批;4、停工留薪期延长申请的审批;5、病休、工伤人员身体恢复状态的审定。(三)各单位分工:1、人力资源部负责受理病休、因身体原因不胜任工作岗位的鉴定申请,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工作;2、安全环保部负责受理工伤(职业病)的鉴定申请和组织;3、职工医院负责对鉴定人员的病情进行诊断;4、办公室、工会负责对出现的劳动争议提供法律支持和协调。以上部门共同协商确定鉴定意见,作为鉴定结果生效。(四)鉴定程序:1、个人或单位申请,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职工医院进行医疗检查、前期病情核查。3、组织召开劳动能力鉴定会。4、确定鉴定结论。(五)鉴定时间:劳动能力鉴定会每一个月召开270、一次,在第一周的周二进行。组织鉴定后两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单位和个人。八、病休人员医疗期满劳动关系的处理(一)社会劳动能力鉴定级别1-4级,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社保缴费满十五年,办理病退。(二)社会劳动能力鉴定级别1-4级,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且社保缴费满十五年,办理退职。(三)患绝症、重症且社会劳动能力鉴定级别1-4级,因社保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员工,自医疗期满次月起不再执行医疗期待遇,由企业按泰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生活费直至社保缴费满十五年,办理病退或退职。(四)患绝症、重症,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身份的员工;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接271、收的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符合(一)、(二)条的办理内退。(五)患绝症、重症且不符合病退、退职或内退条件的员工,自医疗期满次月起不再执行医疗期待遇,由企业按泰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生活费,每年组织一次社会劳动能力鉴定,符合病退或退职条件时办理病退或退职。(六)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社会劳动能力鉴定级别5级及以下,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且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本规定自行文之日起实施,公司发联字2004第17号关于加强病休人员管理的规定、公司发20113号关于实施年薪酬调整方案的通知2.7条同时废止。年六月十六272、日(二十五)工资奖金使用管理办法1 目的为确保工资、奖金的正确使用,维护职工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所属各单位职工工资、奖金发放的管理要求及使用标准。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子公司(含关联公司肥城石横焦化有限公司,下同)。3 职责3.1 公司所属各单位、子公司职责负责对本单位工资、奖金进行考核、分配及使用。3.2 财务部职责负责对各单位工资、奖金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审计,促进各单位内部资金管理规范。4 使用要求及标准4.1 使用要求:a) 职工工资、奖金是职工劳动报酬,也是企业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在进行二次分配时,必须按照职工劳动的数量和质273、量,及时、足额兑现,月度发放率要达到95%及以上(预留创新奖除外),年度发放率要达到100%;b) 不准用工资、奖金购买实物平均发放;c) 看望病人(含工伤人员)的车费不得从工资奖金中支付(按规定用车,按程序结算);d) 确属工作误餐和因抢修发生的就餐费用,按人均额列入当事人奖金中。非以上原因,以各种名义公款吃喝的,以违纪论处;e) 邀请外单位人员来我公司进行技术指导等发生的招待餐费,按程 序上报、通过办公室安排就餐,不得从工资、奖金中支付;f) 除工伤借款外,原则上不允许个人借款,特殊情况确需借款的,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并明确还款期限;g) 确因工作需要,需对有关人员给予通讯费补助的,各单位要274、按照适当负担原则制定补助标准,补助额列入个人奖金中,补助标准报财务部备案。4.2 支出标准:a) 工龄满30年的员工生日,送贺金或纪念品价值不大于100元/人;b) 员工退休离岗,送贺金或纪念品价值不大于200元/人;c) 员工因伤、病住院或在家休养,探视金不大于200元/人;d) 春节购买瓜子、烟、糖等费用按照以下标准:1) 100人以下单位不大于300元;2) 300人以下单位不大于900元;3) 400人以下单位不大于1200元;4) 400人以上单位不大于2000元;e) 文体活动(运动会、灯展等文体活动)执行以下标准:1) 100人以下单位不大于0.4万元;2) 200人以下单位不大275、于0.6万元;3) 300人以下单位不大于0.9万元;4) 400人以下单位不大于1.2万元;5) 400人以上单位不大于1.5万元。4.3 其他要求:a) 工资、奖金在内行存储,单独设置账簿及时登记记账并定期核对;b) 各单位内部资金账簿,原则上要求现金日记账使用订本式账簿、明细分类账使用借(收)、贷(支)、余金额式三栏明细账,记账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法;对工资、奖金(含创新奖及特殊奖)、保健费、利息要单设科目;对于用奖金支付的春节用品及文体活动费用,专设“其他”科目进行归集,年末与利息收入对冲。编制记账凭证,并按记账凭证明细登记各类账簿,不得混记;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要齐全,并按月装订成册。5276、 检查与考核5.1 财务部根据以上要求,定期对各单位工资、奖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每发现1项违规,视情扣单位1分3分、责任人200元500元,并与单位一把手年薪考核挂钩。5.2 年度工资、奖金发放率要达到100%(年度发放率=日历年度内实际发放额/日历年度内实际领取额)。每少发放1%,扣单位一把手年薪2%。5.3 对将职工工资、奖金挪作它用的,按违纪处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罚。6 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公司发便字2007第12号工资奖金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二十六)班组奖金发放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班组奖金发放,保障职工利益,特制订本规定。2 发放规定2.1 班277、组必须及时、全额兑现当月奖金,即必须根据经济责任制考核结果及时将车间当月核发奖金全额发放到职工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截留、回扣奖金或用于集体性开支。2.2 在奖金发放中不允许签多发少或虚签。2.3 工资存折必须发至职工本人,严禁单位指定人员代领工资。2.4 班组奖金发放表必须经单位一把手或分管领导签字,签收由职工本人签字认可,不允许代签。2.5 班组奖金发放表必须列明奖罚原因、数额。2.6 班组长由车间核发每月奖金数额。3 考核规定3.1 截留奖金的班组,除没收截留额外,同时按相同数额扣罚班组长。3.2 对不按规定发放奖金的班组,视情考核班组长12个月奖金。3.3 对职工反映奖金发放违规问278、题严重的班组,其班长按违纪处理或撤销职务。3.4 单位对班组奖金发放管理不善的,出现一次扣单位负责人30%月度奖金,情节严重的扣一个月奖金。4 要求4.1 各单位必须将本规定传达至每一位职工,对传达不到位的单位和班组进行严格考核。4.2 对班组奖金的发放,公司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4.3 职工有权维护自身利益,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车间领导、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反映情况。4.4 严禁打击报复,一经查出,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年八月八日(二十七)施工交底管理办法1 目的为使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明确施工内容,了解项目的规模、特点、施工环境,关键部位的施工技术以及特殊的操作方法和质量标准、279、安全和节约措施等,特制订本办法。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工程项目、维修项目的施工交底内容、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维修项目施工交底。3 职责3.1 装备部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大、项修)交底工作;对施工交底工作督促、检查。3.2 各生产厂(车间)负责组织维修施工的交底。3.3 施工人员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4 管理要求4.1 工程项目(大、项修)的施工交底,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全体成员和安环部、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检和安全的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交底。维修施工的交底,由维修施工管理单位的技术员负责向施工单位的所有施工人员现场进行施工交底,维修施工管280、理单位的安全人员参与现场施工交底;未经交底不得施工。4.2 对工程项目(大、项修)进行交底时,项目组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明确交底内容。使参加讨论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加以归纳集中,对内容作必要的补充修改,使其更加完善。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计划的变动,应按有关制度报请上级批准。4.3 施工工期较长的施工项目除开工前交底外,至少每月再交底一次。4.4 施工交底必须要有交底记录。参加施工交底人员(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字。未参加施工交底人员应补充交底。工程总体交底记录由装备部保存,维修施工交底记录由各生产厂(车间)保存。4.5 施工交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并签字认可。交底人、技术人281、员和质检部门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4.6 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相应责任;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单位负责。5 施工交底的内容5.1 施工技术交底依据施工技术交底记录(见附录A)填写,具体说明如下:a) “编写人”:是指施工技术交底记录的填写人,由责任技术人员填写;b) “施工工期”:是指施工的开始和结束时间;c) “施工地点”:是指施工队伍的作业所在区域;d) “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的详细名称;e) “施工内容基本概述”:是对施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描述,使施工人员对施工的规模、技术特282、点有比较详细的了解;f) “主要施工工艺要求”:主要是对影响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施工工艺进行明确要求;g) “过程验收、交接要求”:主要是对施工过程中需要技术人员或监理进行质量确认或与其他施工队伍交接的内容进行明确说明;h) “竣工验收标准及要求”:指对施工结束后进行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明确的说明;i) “质保期限”:指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的保证期限;j) “图纸提供情况”:对向施工单位提供的图纸数量和图纸名称进行说明;k) “其它相关要求”:与施工相关的其它要求和说明。5.2 施工安全交底依据施工安全交底记录(见附录B)填写,具体说明如下:a) “编写人”:是指施工安全交底记录的填写人283、,由责任技术人员填写;b) “施工工期”:是指施工的开始和结束时间;c) “施工地点”:是指施工队伍的作业所在区域,现场环境描述及施工作业危害分析主要针对此区域编写;d) “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的详细名称;e) “现场环境描述及施工作业危害分析”:主要是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的危险源、危险因素(主要是可燃气体管道、压力管道、电缆、地下管网、坑槽、高处坠物、道路等)进行描述,并对可能造成的伤害进行详细分析;f) “采取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主要说明针对现场的危害分析所采取的措施(如设立标示、增加护栏或盖板、设立安全网、配置灭火器、安排专人现场监护等);明确危害发生后要采取的应急措施(如报告的电话、284、人员立即撤离、灭火等)。6 考核每个施工项目不按要求交底、施工,视情考核0.5分1分。. 年四月二十五日(二十八)关于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职工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休假人员范围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岗人员。实行协议工资的人员不在此范围(如卸车、清扫、环卫、绿化、餐饮服务等)。二、休假天数1、本企业工作时间累计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3、职工休假天数根据截止上年12月31日本企业工作年限确定。三、休假审批1、285、休假实行审批制度。每年年初,单位根据人资部提供的本年度享受带薪年休假人员情况,制订本单位带薪年休假时间安排计划。根据本单位安排,职工提前一二个月向单位提出休假申请,填写职工带薪年休假审批表,单位审批、登记台帐,报人资部核准、备案。2、带薪年休假原则上不允许跨年度使用,确因工作需要跨年度的,单位提出计划,人资部确认。四、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1、本企业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休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本企业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休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本企业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休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4、女工休产前假、哺乳期休假超过规定时间的;5、陪护286、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亲属超过应休假天数的;6、因个人原因待岗的;7、因各种原因试岗或受行政处分的;8、出现旷工的。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的;2、停薪留职的;3、因不胜任岗位或完不成岗位工作任务培训的。六、下列情况冲抵年休假:1、因自然灾害造成无法正常工作;2、公司安排的出国考察。七、相关要求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职工带薪年休假,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挖掘现有人员的潜力来完成休假人员岗位工作任务,公司不增加人员和工资。八、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后,职工探亲假规定作如下调整:公司驻地300公里半径内不享受探亲假。 二00八年三月三日(二十九)班组建设管理办法1 目的班组287、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最基本的组织单位。为使企业充满活力,发挥班组在团队建设、员工素质提升中的作用,圆满的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实现班组建设的规范化、班组管理的制度化、班组活动的标准化,制定本办法。2 班组建设内容2.1 班组设置原则 遵循生产班制。 有利于生产经营活动相对独立的组织。 有利于上下工序的衔接。 有利于生产作业的协调指挥。 班组成员在三人以上,二十人以下。 班组设置实行备案制,人资部负责建立班组建制台账。2.2 班组长的培养与考核 人资部每年组织三批次的班组长培训,重点对新任班组长进行班组管理知识培训。各单位每年初对建制内的班组长排出培训计划,确定每批次参加的人员。 各288、单位做好班组长的管理考核工作。 班组长实行竞聘制,具体办法由各单位自行确定。2.3 班组管理制度 定期活动制度。如班前会、周会、安全例会。 学习制度。班组培训可以结合班组定期活动,利用交流、座谈、答疑、工作失误评析、现场推广先进操作法和岗位练兵等方式,灵活组织。 思想交流制度。班组长及时沟通,掌握员工的思想、生活基本状况。2.4 班组培训内容 “三大”规程、公司制度。 针对生产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开展专项培训。 推广先进操作法。 结合岗位开展岗位练兵。3 班组的基本任务3.1 完成班组担负的生产工作任务。3.2 确保安全生产。3.3 组织员工培训。3.4 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组织劳动竞赛。3.5 289、团队建设。班组成员士气高涨,班组成员的能力得到完全的发挥,建立班组成员和谐关系的氛围。4 班组长的职责4.1 安排班组成员工作任务,指导班组成员生产作业,并带领全班人员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各项经济技术指标。4.2 主持班组会议,组织班组的学习活动。4.3 做好班组成员的沟通,关心班组成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搞好团队建设。4.4 维护班组成员的合法权益。5 班组建设的管理与组织5.1 所在单位是班组建设的直接管理者。5.2 人资部、工会、团委、政工部负责班组建设的指导和监督。6 班组建设的考核内容6.1 班组的执行力。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6.2 安全生产。6.3 班组的学习力。6.4 班组290、的组织纪律。6.5 公司制度的贯彻执行和标准化管理(现场清洁、记录保持)。7 班组建设的检查与评价7.1 班组自查。班组对活动情况、执行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每月进行总结自查。7.2 单位检查。单位内部每半年对班组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班组间交流与互查。7.3 年终评价。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班组建设全面检查,对考核项目进行量化考核,按优秀班组、达标班组、不达标班组进行评价,考核标准详见附录A。7.4 公司专项检查。对员工反映多或出现问题多的班组进行专项检查。8 评价结果的使用8.1 公司每年对优秀班组进行表彰或奖励。 对优秀班组颁发锦旗,推广介绍优秀班组管理经验。 优秀班组的班组长在工资晋升、技师聘任、291、技师资格评审时,业绩考核加分。 优秀班组的班组长在参加技能大赛、技能人才评选活动时可优先推荐。8.2 出现不达标班组的单位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达标。8.3 对不达标班组的班组长建议单位予以撤换。 年十月十三日第二章 生产技术管理部分(一)生产调度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和保持公司生产的有效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2 使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组织、协调及调度管理。3 管理内容及要求3.1 值班制度3.1.1 工段值班长每班(早班7:20;晚班19:20)亲自到调度室报岗,不按要求报岗的一次扣30元,月累计三人次的扣工段单位负责人50元。 公司值班调度及时填写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不按时填写的按空岗292、处理;值班期间每月至少提出4条违章、违纪考核,每少一条扣50元。 各工段值班长下班前向调度室汇报本工段的生产、安全、设备情况,对值班情况掌握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次扣50元。 各工段值班长在值班期间必须 与调度室保持联系,手机(或小灵通)不得关机;调度室拨叫三次不接的罚款30元,对于去向不明或无法联系的视为空岗,按旷工处理。3.1.5 工段值班长必须坚守岗位,去现场必须通报调度室,以方便工作联系,否则每次罚款20元。 值班人员应带头遵守公司纪律,禁止班前,班中饮酒,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理。3.1.7 节假日值班按照上述规定从严执行,违者加倍处罚。3.2 突发事故管理 发生事故时,公司值班调度必须现场协293、调处理,所有工段值班长必须按调度要求组织事故处理工作,即使不属于本工段的任务也要按调度要求进行处理(事后可协调),不准推诿扯皮,否则每次罚责任人5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3.2.2 突发事件(设备、工艺管线、电气、仪表等事故)发生后,工段值班长要及时汇报调度室,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按经济责任制考核。3.2.3 公司调度员接到汇报,能处理的安排处理,不能处理的汇报公司领导,不能处理且不汇报或不及时汇报的扣罚调度50100元,不汇报或不及时汇报造成事件扩大或事故的扣5001000元。 突发事件的抢修处理以设备科维修班组为主,设备调度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事发工段要积极配合294、。需外委解决的要及时上报调度室或公司领导协调解决。不积极组织或不积极配合处理的对设备调度或工段值班长罚款100元,月度考核扣工段负责人501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 当班公司值班调度,是突发事件的最高组织者和指挥者,接到工段值班长通知必须不折不扣进行处理,凡出现推诿扯皮、不积极处理者罚款100元,造成事件扩大的,月度考核当事调度2003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3.2.6 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值班调度的调度,全力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否则对相关人员参照本规定进行处罚。3.2.7 各工段必须将工段长、值班长;各科室工艺、设备、电器仪表、仓库等专业人员的手机(或小灵通)、家庭住295、址、家庭电话列表上报调度室。手机(或小灵通)、电话变更必须上报调度室,一次不报的罚责任人50元,各工段主要负责人必须24小时开机或告知调度员另外联系方式,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所有人员接到调度电话必须接听电话,并按调度要求工作,一次不接电话罚责任人50元,造成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上报联系方式联系不到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月度考核各单位负责人20100元。3.3 生产调度数据信息汇报管理 备煤工段(每横班下班前1小时)汇报内容:(1)工段值班长向调度室上报煤仓各种煤上仓量、仓存量(必须在仓顶查看)、消耗量,煤塔上煤量。(2)工段值班长(分煤种)上报煤场进煤、存煤情况。 焦炉工段(下班前296、40分钟)汇报内容:(1)工段值班长责上报当班推焦计划完成情况(包括推焦情况、推焦最大和平均电流、影响生产时间和因素)。(2)工段值班长每班上报焦炭产量(冶金焦、焦丁、焦粉)、放焦量、库存量,以及各种控制指标情况。(3)工段值班长汇报当班推焦炉数、焦炉生产状况(包括影响生产时间、因素等)。 化产工段(每班下班前30分钟)汇报内容:(1)工段值班长上报焦油、硫铵、粗(轻)苯的产量、销售量、库存量及硫酸、洗油、脱硫剂消耗量、库存量。(2)工段值班长每班汇报各班的各种控制指标情况。 考核方法以上信息数据反馈要求及时、准确、详实,凡是出现迟报、误报、漏报、瞒报每项次罚款责任人50100元。3.4 调度例会制度 会议目的(1) 为及时掌握生产进度和生产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解决生产中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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