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动公司设备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12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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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480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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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气动公司设备、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6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19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管理制度2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识别、评审和更新管理制度24班组安全达标管理制度27“三违”行为管理制度29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3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制度33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制度35安全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38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40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46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9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53安全设施管理制度56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58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60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62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66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68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7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78女工保护管理制度82安全检查管理制度84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87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8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91厂内交通与运输安全管理制度93事故管理制度96消防管理制度100交接班管理制度101变更管理制度102安全标志管理制度105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07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108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13、09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111安全生产责任制1 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深化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为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结合公司实际,本着“责、权、利相统一”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各级管理机构、职能部门和生产基层单位。3 职责3.1安全生产委员会3.1.1物质保障责任1)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2)4、保证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规定;3)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3.1.2资金投入责任1)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2)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缴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险;3)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4)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3.1.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3.1.4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3.1.5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5、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3.1.6安全管理责任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举行安全会议;3)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4)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5)及时消除事故隐患;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7)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3.1.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1)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3)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3.1.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3.2总经理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他6、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7、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3.3分管总监3.3.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工作,对所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负安全管理责任。3.3.2负责组织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审查安全技术资料及有关文件。3.3.3负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工作。3.3.4负责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措施,认真研究,确保安全生产。3.3.5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进的工程项目,必须8、做到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3.3.6具体领导和检查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经常对全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抓好安全工作。3.3.7按时检查所分管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确保安全生产。3.3.8负责组织对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各类事故发生规律,并采取有效措施。3.EHS经理3.4.1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上级公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制定、修改、补充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示,下发相关的安全管理文9、件,并对文件要求的执行情况予以跟踪、监督和检查。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总经理、分管职能总监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与考核。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全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逐步实现以事前管理为主,事后处理为辅的管理目标。负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奖惩考核;开展“实践承诺、安全告知”活动,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签约率要达到100%。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学习、安全教育、安全竞赛、安全检查、应急预案演练等各项活动,布置做好防暑降温、防火防风、冬季四防等阶段性、季节性安全工作,并对活动10、情况进行总结、上报、通报和表彰;3.4.6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制订年度、月度安全教育计划,并认真做好上述情况的建档、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础档案,包括人员、车辆、消防、治安、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事故情况、责任人处罚、“四不放过”教育情况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记录,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一事一档”。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总结和上报,并对总结汇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落实。 每月报请总经理召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研究各种安全隐患,针对所出现的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处理意见,布置、实施安全工作任务;对于相关的安全奖惩,及时报11、请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批准、下发;按照公司事故上报制度,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对公司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上报和理赔,并按“四不放过”原则,报请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并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报请总经理同意,代表公司就安全、消防等各项事宜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外协调。对公司所需的各种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4.10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3.4.11配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卫生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12、3.4.12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病的防治措施,建立职业卫生(或健康)档案。3.4.13按规定监督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3.4.14做好危险作业的许可审批手续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来施工队单位施工前,进行安全管理制度贯彻和职业危害告知。5完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3.5 EHS工程师3.5.1拟定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检查其执行情况。3.5.2负责提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参加基建、技措、大修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3.5.3配合人力资源管理部、财务部、生产部、质量部部、设13、备部、生产车间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本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3.5.4参加公司综合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监督各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实施情况,组织本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尽快整改。3.5.5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研究,分析、上报、统计工作,并提出合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方案。3.5.6督促、检查各部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参加上述物品报废处理工作。3.5.7负责对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和班组安全负责人进行业务指导。3.5.8负责定期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取样测定工作,并对有害工序提出劳动保护改善措施意见14、。3.5.9定期督促人力资源管理部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员工的查体,并对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安排提出意见。3.5.10负责组织对职业病的调查研究、分析、统计、上报的工作,并负责提出改进措施意见。3.5.11配合有关部门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3.5.12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资料整理和建档工作。3.5.13负责监督保健和清凉饮料的发放。3.6生产部经理3.6.1负责生产部全面工作,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与考核。3.6.2制定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15、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3.6.3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3.6.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3.6.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3.6.6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及时给予表扬或批评。3.6.7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3.6.8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参16、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3.6.9负责公司事故应急预案中的相关工作。3.6.10负责进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的研究工作,有计划地解决劳动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工艺设计和审查,解决生产施工中的有关安全问题。1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2编制或修订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例要求。3.6.1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项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取无毒、低毒物品代替有毒、高毒物品。负责组织制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法和劳动保护规程,在试产前,要妥17、善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劳动保护指导。3.7部门经理3.7.1负责部门全面工作,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与考核。3.7.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3.7.3定期研究部门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生产部、总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安全生产情况。3.7.4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3.7.5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协同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编制部门安全操作规程。3.7.6督促、检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监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3.7.718、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3.7.8负责组织领导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3.7.9负责部门生产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有效组织部门事故救援工作。3.8质量部经理3.8.1负责质量部全面工作,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与考核。3.8.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3.8.3定期研究部门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3.8.4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3.8.519、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协助相关部门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8.6编制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3.8.7制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法和劳动保护规程,在试产前,要妥善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劳动保护指导。3.8.8进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的研究工作,有计划地解决劳动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工艺设计和审查,解决生产施工中的有关安全问题。3.8.9参加事故调查,并提出技术防范措施;3.8.10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3.9设备部经理3.9.1负责20、动力部全面工作,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与考核。3.9.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3.9.3定期研究部门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3.9.4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3.9.5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协助相关部门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9.6负责动力电气设备装置的安全管理。1)定期对各种电器联锁保护进行校验、检查。2)负责电气设备静电接地、设备装置、构建筑物避雷设施的检验检测。3)定21、期对电气防护用品进行专业检查。3.9.7负责仪表类装置的安全管理。1)定期对仪表类联锁保护进行校验、检查。2)定期对生产用微机系统升级保护。3.9.8负责设备装置管理。1)负责组织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2)编制分厂内通用设备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4)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5)负责辖区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等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辖区内全部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状态。6)保证新投用的设备设施,包括自制设备设施符合安22、全技术要求,并负责组织投用前的鉴定验收。3.9.9建立各类设备设施档案、台账,编制操作规程,制定检修计划。3.9.10编制设备点检表,组织进行日常巡检。3.9.11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职责。3.10财务部总监3.10.1负责财务部全面工作,是安全第一负责人。3.10.2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划拨安全生产费用和其它劳动保护费用,以改善劳动条件,并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专户账目管理、结算。3.10.3协助人力资源管理部工伤保险金相关财务手续办理,及时办理银行支票,保证工伤保险金按时上缴。3.10.4负责工伤员工医疗费垫付、交通费用等工伤待遇的办理工23、作。3.10.5负责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补偿金到账管理及支付工作。3.11供应部经理3.11.1负责供应部全面工作,是安全第一负责人。3.11.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3.11.3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3.11.4组织部门安全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奖惩。3.11.5负责辖区内设备设施(机车、仓库、货场等)的安全管理,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等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辖区内全部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状态。3.11.6制定各类物资采购和管理制度,做好物资出入库、储存、维护和发24、放工作,做好出入库物资的标识、验收和维护。3.11.7负责部门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3.11.8负责部门生产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3.12其他部门主管3.12.1负责所辖部门全面工作,是安全第一负责人。3.12.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3.12.3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3.12.4组织部门安全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奖惩。3.12.5负责辖区内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等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辖区内全部设备设施25、保持良好状态。3.12.6负责部门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3.12.7负责部门生产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3.13 Team Leader3.13.1贯彻落实并模范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是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3.13.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职工思想状况等特点,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和安全措施;保证自己不违章指挥。3.13.3负责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职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未取得操作合格证者不得安26、排独立操作。3.13.4做好交接班安全管理,班前班中要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3.13.5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和危险物品等检查维护工作,使其持续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3.13.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详细记录。组织全班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伤、死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情况。3.13.7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3.13.8督促、检查本班组职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护品。3.13.8班组有权不接27、受违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生产任务。3.14员工3.14.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3.14.2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熟知本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序流程指导书,坚守工作岗位,做到有证操作、安全生产。3.14.3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14.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包括车辆)和安全设施及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3.14.5按公司或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安全设备设施、28、仓库等),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3.14.6作业时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接受上级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指导。3.14.7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机械设备(包括车辆)、工具及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3.14.8有权对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不接受违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生产任务,并及时向领导报告。3.14.8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3.14.10发生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实事求是的向调查人员提29、供情况,不得隐瞒或制造假象。3.15库管员3.15.1遵守前述3.16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设备、防护用器具和器材合理运用并妥善保管。3.15.2负责仓库的安全管理:1)定期组织对库房(箱堆场)储备的物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做好详细记录。2)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和危险物品、气瓶及贮运设施的管理。3)负责做好物资安全入库、储存、维护和发货工作,做好入库物资的标识、验收和维护。4)物资管理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十不”(不锈、不腐、不霉、不乱、不变、不混、不冻、不爆、不潮、不漏)。3.15.3严格检查来拉送货物的客户的经30、营、采购、准运、驾驶、押运证等有关证件,合格后方可进入。3.15.4合理指挥车辆,以避免人身伤害和撞损物体等安全隐患。3.15.5按照公司相关方管理制度,与外来运输队、装车队签订规范合理、到位的安全责任书,并上报公司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审核。3.15.6努力学习本工种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技术,提高预防事故、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3.16特种作业人员3.16.1遵守前述3.14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3.16.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不允许上岗。3.16.3努力学习本工种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技术,提高预防事故、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3.16.4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或特种31、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3.16.5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灵敏、可靠性,认真做好所操作特种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特种设备处于持续完好状态。3.16.6进行危险作业时,要有可靠安全措施并在有人监护下方可工作,并按照相关规程进行,如:在焊接场地,作业区间必须将易爆物品清理干净,备好消防器具;高空作业时,一定要使用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地面要有人监护,雷雨大风禁止高空作业等。4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4.1公司与各部门、班组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各部门与所有在岗员工根据其职责要求每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标准。4.2公司根据3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年对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4.3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依据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进行。5 附则5.1本制度由XX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 目的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8006-2010)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与培训、评审与修订、考核等工作的规范管理。3 职责3.1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建立健全公33、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2分管职能总监协助总经理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工作。3.3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绩组织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3.4公司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应积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完成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工作。4 工作要求4.1责任制的制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要求,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4其他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34、编写要求:.1合乎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2职责清楚、权限明确、可操作性强;.3避免套话、空话,语言表述精炼、准确;.4责任制定稿过程更重于充分沟通,需要得到相应部门与人员的确认和认同;.5责任制应紧贴工作实际,便于实施责任制的考核与激励。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会审、审批与发布.1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初稿后,分管职能总监组织责任制体系覆盖范围内的部门、单位、人员进行分层次讨论,提出责任制的完善意见和建议,并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报总经理审核确认。.2经完善定稿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4.2 沟通与培训 分管职能总监应组织和指导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沟通与培训,确保35、做到职责明确、充分认同、确保实施。 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计划,确保在一段时间内尽快完成培训工作。培训计划应明确要求培训的重要性、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及分层次培训要求。培训应保持纪录。4.3评审与修订公司每年至少1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可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一并进行。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对评审意见进行汇总、分类、分析,确认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内容,并报分管职能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后的版本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并组织对责任制变化情况进行专项培训。4.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安全责任制考核36、依据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执行,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责任制日常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应经分管职能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将审批后的考核情况以公司文件形式发放、传达,并报财务、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结果的执行。5 附则5.1本制度解释权归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规范其编制、评审和修订的程序,依据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和修订。3 职责3.1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生产规章37、制度的定期评审和修订结果进行审批。3.2分管职能总监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定期评审和修订结果进行审批。3.3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和审核。3.4部门负责各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和审核。4 工作要求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需要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涉及财务内容时,财务部派人协助编制。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对新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向公司各部门发布。4.2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公司机械设备、工器具、机动车及其他设备设施投入使用(运行)前,各部门根据各岗位的专业技术特点组38、织相关人员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分管职能总监批准后,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向各岗位下发安全操作规程。4.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应每年12月份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进行1次评审,评审结果分别记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表和安全操作规程评审表。经评审需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分别根据前述4.1和4.2条的规定程序进行修订。参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评审的人员包括: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工会代表。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139、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2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8其他相关事项。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依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8006-20140、0)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展开)、实施、过程监测、效果评估等的规范性管理。3 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及年度目标的批准,并提供相应资源支持。3.2分管职能总监负责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及年度目标的审核,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3.3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及年度目标的制定、监督考核工作,并负责完成涉及本部门的主责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3.4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涉及本单位目标的具体实施,并积极配合、参与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与效果评估工作。4 工作要求4.1总要41、求公司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和考核办法。目标的展开应层次清晰,即公司级目标、部门(车间级)目标等等。目标的分类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目标分为总体安全目标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两类。总体安全目标是指公司对安全管理绩效的总要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是指公司在年度内应完成的、涉及关键或重要安全要求的具体事项。二者又可分为:整改型目标、完善型目标;工程技术型目标、管理型目标等。目标的特点.1总体安全目标的特点(1)总体安全目标是总要求、总追求,诸如:重伤以上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轻伤事故率不超过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职业危害岗位(作业点)危害因42、素控制合格率大于90%等等。(2)总体安全目标往往不可分解,即一旦发生相关约束事件,总体安全目标即无法完成。(3)总体安全目标的实现需要具体的年度或阶段性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来支撑的。.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特点(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符合“SMART”原则。即:具体的(Specific)。目标应当文件化,文件化时应清晰地描述具体要求。可测量的(Measurable)。目标的设定应能够确定衡量目标是否完成及完成效果的测量措施。环境目标以定量测量为主;安全目标包括定性和定量测量(其实如果能够实施精细化管理的话,安全目标也可以定量测量为主)。具有基于现状的难度(Ambitious)。目标一般要高于法规43、及标准规程的要求,但经过努力能够实现。主要基于标准要求的持续改善和管理的戴明循环原则。可实现的(Realistic)。目标的设定应考虑企业经济和技术条件,以及管理措施的有效性。文件化的目标应经决策层和最高管理者的审批后实施,并作为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内容之一。有时间要求(Time)。目标应在规定或预期的时间内完成,以便于过程的控制和考核,以及管理绩效的衡量。(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满足的要求根据目标的制定原则,公司进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策划,应确保每项目标的制定满足以下要求。以“某某车间职业危害噪声防治改造项目”为例:目标是什么?实现目标的中心问题、项目名称。如:空压机车间值班室防噪声改造项44、目。达到什么程度?达到的质、量、状态。如:改造后值班室内噪声值由现在的80分贝降至65分贝以下。谁来完成目标?负责人与参与人。如:该项目主责部门为公司基建科,相关部门包括生产部(设计部门)、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供应科等。何时完成目标?期限、预定计划表、日程表。如:该项目应于10月底前投入使用。怎么办?应采取的措施、手段、方法。如:对现有值班室整体改造,包括基础施工、隔声材料使用等。如何保证?应给予的资源配备和授权。如:该项目计划投资8万元,具体由公司基建科、财务部负责用款计划的申请与支付。是否达成了既定目标?对成果的检查、评价。如:待该项目完成后,基建科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并对值班室45、内噪声值进行现场检测。如何对待完成情况?与奖惩安排的挂钩、进入下一轮目标管理循环。根据项目推进计划,按照公司相关考核标准进行考核。4.2 实施要求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提出安全目标制定计划与要求,组织制定公司总体安全目标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一览表。总体安全目标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方案定稿后,报分管职能总监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文实施。各相关单位根据目标计划制定相应实施措施,按照分工及职责要求确保涉及本单位目标的有效实施。各相关单位根据实施目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必要时对目标进行变更,变更管理应符合变更管理制度要求。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总体安46、全目标的定期考核,对公司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跟踪、考核,确保过程中存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4.3其他要求总体安全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文件化,以规范性文件方式进行释放。每年底前,公司应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效果考核,并形成目标完成情况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目标项目名称、目标设定目的、完成进度情况、预期效果符合性情况以及对公司安全绩效提升的影响状况等等方面。5 附则5.1本制度解释权归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1 目的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47、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治理安全隐患、消除员工不安全行为,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治理、员工行为的考核管理与奖惩。3 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3.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8006-2010)3.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等4 职责4.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治理、员工行为考核的综合监督,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考核后奖惩的具体实施。4.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48、责日常工作的监督、考核。4.3各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5 工作要求5.1安全目标实行年度考核安全目标考核于每年年底进行,对各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激励。5.2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对各生产部门进行1次综合EHS绩效考评考核, 每月回顾上月EHS绩效完成情况,当月兑现所有员工安全绩效奖励。6 考核要求6.1安全目标考核于每年的1月份,公司的各个部门及员工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公司的安全目标。 6.2安全责任制考核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应熟知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未有效履行职责的处口头警告处分。因未有效履行职49、责造成生产事故和轻伤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视生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各单位的主次责任,分别处以书面警告。6.2.3。因未有效履行职责造成重伤事故的或给公司带来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公司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因未有效履行职责造成死亡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理结果执行。6.2.5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造成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在隐患治理和员工行为考核中不再进行重复考核。6.3隐患治理及员工行为考核奖励要求.1公司鼓励现场作业人员积极发现、处理和报告事故隐患,对于及时发现重大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可预期)发生的人员,一次性给予奖励200-500元。.2公司经常性开展安50、全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评比,公司给予优秀合理化建议提出人一次性50-200元奖励。.3公司鼓励员工进行安全技术革新,应对提出安全技术革新,包括工艺和设备、器具等的人员给予经济奖励。.4对在处理紧急情况和事故抢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经济奖励和表扬。处罚要求.1进入公司作业区域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劳保用品,穿戴工作服应符合安全要求,首先要保持干净整洁无油污;第二要做到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以防在操作中造成人身伤害。严禁穿短裤、拖鞋、凉鞋等不符合劳保用品规范的衣着,违反者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处分.2操作人员严禁在工作场合吵架、打闹、脱岗、睡岗和饮酒。违反者一次给予书面警告。6.3.51、2.3其他违法公司劳动安全纪律行为处罚按照XX气动有限公司员工手册执行。 .4其他单位发生事故,公司已发通报或召开专题会议,各部门未按要求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以至发生相同或类同事故的,将根据事故类型按以上相关条款加倍进行处罚。7 附则7.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管理制度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的52、管理。2.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3 职责3.1总经理应根据有关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3.2公司明确安全管理部门的行政级别、职责与权限、工作要求等内容。3.3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在分管职能总监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3.4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完成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并做好各项配合工作。4 工作要求4.1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安全生产法第18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53、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相关要求对非高危行业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54、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4.2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根据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754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55、进行考核;(三)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四)组织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组织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负责组织或者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六)配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八)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九)按规定监督或者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十)配合安全生56、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十一)本单位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识别、评审和更新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定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有效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获取、识别、评审与更新所适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3 职责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各部门各途57、径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批阅并批准转发至相关部门;3.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是公司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要求的获取、识别、评审和更新的主管部门。4 管理规定4.1获取渠道报纸、杂志、专业出版社、书店、图书馆、网络等;市技术监督局、市安监局、市防疫站、市消防分局、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业务主管部门;4.1.3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各行业协会。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单位应保持不间断联系,以及时获取信息。4.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包括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部委规章;省、市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及其他要求;上级相关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58、有关的通知、公报和其他要求。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有关的通知、公报和其他要求。4.3确定适用性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收集适用于本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文本,并识别出适用于本公司的相关条款。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将收集到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文本进行整理,列出适用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清单。4.4更新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4.3条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每年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更新1次。当有重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布时,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其收入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并组织相关人员识别适用的条款。更新后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59、要求清单应及时下发公司各部门参照执行。4.5符合性评价公司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应每年组织1次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进行评价,并填写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表,对发现的违法现象和行为要制定整改方案。评价内容.1适用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其他要求。比如公司的法定资质情况、各类人员法定资格的培训持证情况、安全装置设施的检测检验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情况等。.2公司制定实施的各类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的执行情况。比如安全培训制度的实施情况(计划、记录、考核、评估等);劳60、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购买、发放、佩戴等)。.3公司制定的关于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安全检查计划、安全培训计划等一系列实施计划或规定。比如公司安全目标的执行情况及考核结果、安全检查计划的执行及结果的处理情况等。.4与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签订的安全责任合同(协议)等。比如与承包商的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或合同的履行状况等。评价程序.1公司总经理根据本制度提出定期符合性评价的要求,分管职能总监负责组织符合性评价工作的开展,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成立符合性评价小组具体开展符合性评价工作。符合性评价工作步骤包括:评价准备、实施评价、提出结论、制定违规项目的整改措施、编制报告、报告审批下发等环节。61、.2评价准备。包括搜集、整理和确认评价依据,如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司的行政文件要求。并确定符合性评价的具体内容。实施评价。评价小组成员根据分工要求和评价依据,对公司的安全状况与评价依据进行比对。.3提出结论。根据评价过程中的比对结果,形成公司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结论和存在不足或缺陷。.4制定违规项目的整改措施。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提出针对不足或缺陷的整改和完善要求。.5编制报告。符合性评价报告内容和格式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1)评价目的;2)评价依据;3)评价内容;4)评价结论;5)整改措施。.5审批下发。公司的符合性评价报告应经分管62、分管职能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下发,使员工了解公司的符合性状况。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符合性评价的结果编写符合性评价报告。5、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班组安全达标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岗位安全管理和员工岗位安全达标操作流程,促进员工符合岗位安全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班组和辅助班组的安全63、生产达标考核,职能班组的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参照本制度进行。3 职责3.1公司总经理为各岗位安全达标提出要求和资源支持;3.2分管职能总监负责对各岗位安全达标标准审批;3.3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各部门组织制定各岗位安全达标标准;3.4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班组安全达标活动进行检查、管理和考核;3.5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班组安全达标进行监督、管理和验收。4 工作要求4.1总要求4.1班组从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活动、遵章守纪、隐患整改和文明生产六个方面开展班组安全达标活动。4.2班组安全达标活动的项目、指标值、扣分标准按照班组安全达标考核标准进行。4.3生产班组和辅助班组的参赛率为100%,达标64、率为85以上。4.4职能班组参照班组安全达标考核标准进行。4.2检查考核生产班组和辅助班组开展班组安全达标活动,要求班组长做到每日3查,即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评安全;每周组织班组成员进行本班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组织本班组成员开展班组安全达标活动。职能班组每月组织本班组成员开展1次班组安全达标活动。部门负责人每月对所有班组开展班组安全达标活动的情况进行1次全面检查和总结。公司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对班组安全达标活动按月进行检查和考核。4.3验收部门对本单位的班组安全达标活动进行年度自评验收,年度验收评分结果应为本年度12个月月平均分。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安全模范班组的年度评比、验收。65、验收条件:.1得分:85100分的班组具备评为安全模范班组的条件;.2得分:8085分(不含85分)的班组具备评为安全先进班组的条件;.3得分:8080分(不含80分)的班组具备评为安全达标班组的条件;.4得分低于80分的班组为安全不达标班组。.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达标:无班组安全达标活动记录的;月无检查记录的;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不达标的。.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否决:班组出现严重违章的;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或瞒报事故的;发现安全隐患长期不排除的;受到上级公司安全部门处罚的。4.4奖惩年度被评为安全模范班组,由公司进行表彰和奖励。年度被评为安全先进班组,由所在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5 附则5.1本制度66、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三违”行为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3 术语与定义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67、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4 职责4.1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4.2人力资源管理部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利用公司内部报纸、报告栏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4.3各生产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三违”行为,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意识教育。5 工作要求5.1公司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68、“三违”行为除向责任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等给予处罚。5.2各单位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予以处罚。5.3各级、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报告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5.4因“三违”行为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5.5屡查屡犯者(6个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除对责任人员加倍处罚外,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待岗学习15日-30日,凡待岗学习人员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情节恶劣者,公司依法予以解除合同。5.6各69、类“三违”人员待岗学习内容与违反事项对接,兼顾公司其他规章制度。5.7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需取消对当事人违章行为的处罚;“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按原定处罚执行。5.8非本公司人员发生“三违”行为时,接待单位和责任单位应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如不听从劝告,应立即劝其离开生产区域。5.9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5.10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进行适当表彰或奖励,被举报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5.11违反本制度规定,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70、与责任追究制度考核。6 附则6.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 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要求,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目标,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公司内应当定期召开各类安全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安全生产问题,消除事故隐患,保护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为规范各类安全会议秩序,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级安全会议、部门级安全会议和班组级安全会议。3 职责3.1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安全会议,并检查、督导安全会议的执行情况。3.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71、公司安全会议情况的通知和通报,并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3.3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部门安全会议;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安全会。4 会议要求4.1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特殊情况下,可召开多次会议,会议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主任召集,公司总经理主持,执行会议签到制度。会议研究当月安全生产问题,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和事故隐患整改要求及完成情况,部署下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应符合“三定原则”,即定责任人、定具体要求、定完成时间。每次安全会议应建立会议记录或纪要,应注明参加会议人员、讨论和研究的事项。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及会议形成的最终决议(或讨论结果)要填写会议纪要7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主任负责指导和监督会议决议的落实。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级安全安会议提出的安全工作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问题的“闭环管理”。4.2部门级安全会议4.2.1部门负责人召集和主持本部门安全会议,部门安全会议至少每月1次。4.2.2参加人员为部门内各单位负责人、班组长,执行会议签到制度。4.2.3开会内容包括.1通报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要求,传达公司会议对本部门提出的安全工作内容。.2工作落实应根据公司要求确定责任人、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间。.3讨论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讨论、制定下月工作计划、要求。.4公布当月安全生产检查及考核情况。4.3班组安全会议4.3.1主持73、人:班组长。4.3.2参加人员:本班组全体人员。4.3.3开会时间:每周1次(可利用班前、班后)。4.3.4会议内容.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2学习安全生产法规;.3学习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及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4通报本班安全生产情况;.5研究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操作规程执行中的问题。4.4会议一般要求4.4.1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外,参加人员须亲笔签名,迟到及早退人员应记录。4.4.2各层次安全会议应有记录。4.4.3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对部门、班组安全会议进行检查并列入考核。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74、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公司、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316号)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支出与使用管理。3 职责3.1总经理负责安全费用提取、支出及使用的审批。3.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费用支出计划。3.3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资金的保障,按要求提取安全费用并监督费用使用状况。3.4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费用实际用途的落实。4 工75、作要求4.1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计划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协助总经理编制公司年度生产费用支出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费用项目、资金来源、完成时间和责任人。4.2安全生产费用支出项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公司各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防毒、消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隐患整改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提取比例或额度财务部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76、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316号)对机械制造企业要求足额提取、划拨安全生产费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316号)具体要求如下:第十一条:机械加工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第十五条: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77、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安全生产费用的存取.1财务部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及时存入专用账户,设立安全费用台账,在涉及4.2所列举的费用支出时,经总经理批准,及时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划拨至使用部门;.2财务人员如实填写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记录。4.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公司年度预算。在本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公司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公司提取安全费用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78、费用渠道列支。当生产部门需要安全生产费用发生时,应向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报请总经理审批,并转达财务部,财务部按所需金额提取并划拨。公司使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4.5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财务部应当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的具体情况向总经理汇报。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制度1 目的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险法规要求,明确管理渠道,切实保障员工权益,合理规避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规范工伤保79、险与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缴纳、告知及赔付等事项的管理。3 编制依据3.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 第586号令)3.2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8号)3.3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0号)3.4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06207号)3.5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鲁安监发200878号)4 术语与定义4.1责任保险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具有较强的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功能。4.2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80、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4.3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述概念包含以下两层含义:a.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b.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获得物质帮助。5 职责5.1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伤及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法规及有关规定,积极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5.2 人力资源管理部认真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等相关法规及规章要求,积极研究相关政策,确保员工劳动权益,并负责公司工伤申请、索赔等81、事宜。5.3 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落实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责任险规定,积极向公司领导汇报相关工作要求,并负责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相关事宜。5.4 财务部积极落实公司签发后的工伤保险费用及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的支付。6 工作要求6.1 工伤管理 发生伤亡事故后,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483号令)要求,积极做好非死亡一般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管理部按照工伤认定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属于工伤的,人力资源管理部做好工伤认定申请的填报工作,并组织提供相关证据性材料。 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积极做好工伤认定申请及索赔事82、宜。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1 主要材料.1.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1.2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1.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4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参保者附受伤当月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未参保者附劳动关系证明);.1.5职工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盖手印);.1.6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分别提供原件,盖手印);.1.7受伤职工初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盖章及复印件(死亡者附死亡证明)。.2 相关材料.2.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2.2公安部门对机动车事故的认定结论;.2.3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重伤亡事故处理报告;.2.4民事赔偿资83、料;.2.5其他(如法院、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证明);.2.6职工直系亲属提供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2.7证人证言表。6.2 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6.2.1 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积极研究和掌握安全生产责任险有关政策要求,做好公司事故风险规避,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损失。 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保险费率规定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实施方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协调财务部做好保费的缴纳工作。发生事故后,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协助人力资源管理部准备保险赔付手续,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工作,赔付款交由财务部进行相关支付、处理。7 附则7.1本84、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文件与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文件与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为公司安全发展服务,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的管理。3 职责3.1公司总经理应当为文件与档案的管理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3.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文件与档案的管理工作;3.3各部门应积极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文件与档案的管理,并配合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公司安全文件与档案的管理工作。4 工作要求4.1制度所称的安全文件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安全生85、产工作中所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4.2 公司各部门、员工都有保护安全文件的义务。4.3 安全文件管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监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4.4 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应逐步完善安全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文件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文件管理现代化。4.5整理办法4.5.1整理方法:分类、分档管理。4.5.2整理要求:4.5.2.1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4.5.2.2根据分类和成立时间整理。86、4.5.2.6立卷区分不同价值确定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4.6 过程管理 属于公司保管的安全文件: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或在每季第1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属于部门保管的安全生产档案:在每季第1个月10日前汇编成册上报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各分级保管者在每年的2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报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4.7监督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安全生产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来监督各部门及各部门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工作。4.8 销毁销毁须报总经理批87、准,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清单上签字。4.8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及编号指定资料员经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培训后,按有关分类及编号要求操作。4.10借阅因公司需要借阅安全生产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员工不得将安全生产档案随意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4.11公司所有有价值的安全生产档案(如:文件、报表、考核记录等)必须备份。4.12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管理和工作,便于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4.13对存入电脑的有关安全88、生产的资料、档案,应备盘分开存放。4.14有下列行为之一,据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扣薪处理,情节严重的另行研究处理:4.14.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安全生产档案。4.14.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安全生产档案。4.14.3涂改、伪造安全生产档案。4.14.4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4.14.5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1 目的为全面、系统地识别公司存在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并在科学风险分析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风险,防止各类事89、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创造最佳的安全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涉及范围应覆盖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活动。具体包括:2.1常规和非常规活动;2.2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2.3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2.4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运输、存放和装卸过程;2.5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等等。3 职责3.1公司总经理负责风险管理及控制的最终决策和不可接受风险控制措施的审批,并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的支持。3.2分管职能总监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和不可接受风险控制策划方案的审核。3.390、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与控制策划的具体组织、协调、监督;负责组织不可接受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策划和制定。3.4各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的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工作,并将结果汇总以书面形式报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的不可接受风险控制措施方案的制定与实施。4 工作要求4.1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的基本步骤:划分作业活动分析工作步骤风险评价确定是否为不可接受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方案评审控制方案的适宜性4.2作业活动划分划分作业活动的方法以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划分为主,根据情况也可以采取按地理区域划分、按与装置有关的操作划分、按作业任务划分的方法,把这几种方法结合起来。作91、业活动划分程度.1所划分出的每种作业活动既不能太复杂(如包括多达几十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也不能太简单(如仅由一、两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构成)。.2划分出的作业活动在性质上相对独立。4.3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识别的范围危险源识别的范围应覆盖所有的作业活动;对每个作业活动,覆盖所有的作业内容,并充分考虑四种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的缺陷,安全健康管理的缺陷。识别的方法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进行识别。即:对每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识别出与此步骤或内容有关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动、作业环境缺陷和管理缺陷,然后将上述识别出的危险有害因素汇总。4.4风险评价方法对识别出的每92、项危险有害因素,都应进行风险评价,评价方法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法。工作危害分析方法识别出每个作业活动可能存在的危害,并判定这种危害可能产生的后果及产生这种后果的可能性,二者相乘,得出所确定危害的风险。然后进行风险分级,根据不同级别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安全检查表法针对每个检查项目的风险确定,参照危害可能产生的后果及产生这种后果的可能性,二者相乘,得出所确定危害的风险。风险的数学表达式为:R=LSR 代表风险值L 代表发生伤害的可能性S 代表发生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表1 R-风险评估表严重性可能性1234511234522468103368121544812162055101593、2025表2 R-风险值代表的风险级别及响应要求风险度等级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实施期限2025不可容忍风险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且应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立即1516巨大风险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立即或近期整改812中等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2年内治理48可容忍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条件具备时整改50主要装置停工大规模、公司外重大国内影响4潜在违反法规丧失劳动30主要装置或设备部分停工公司内严重污染行业内省内影响3不符合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制度、规定6-10级工伤10一般装置或设备停工公司内范围94、内中等污染本市内影响2不符合公司的操作程序、规定轻微受伤间歇不适10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装置范围 污 染公司及周边区内影响1完全符合无伤亡无损失没有停工没有污染形象没有 受损4.5不可接受风险的确定总的原则是根据公司的法律义务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判定为不可接受风险:4.5.1以前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或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三次及以上的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无论风险级别为几级,一律为不可接受的风险。对于曾发生过上述事故,但条件已发生变化,不会再有此类事故发生,这种情况不必列入。4.5.2对于违反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95、求中强制性规定的,列为不接受风险。对于其他违规,如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全一类,凡是后果较为严重的,列为不可接受风险。被评价为一、二级的风险为不可接受风险。4.6制定不可接受风险控制计划控制计划的选择.1需上硬件设施、需要进行技术改造才能控制的风险,采用“目标方案”方式,制定控制该种风险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制定方案。.2属于经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风险,不需要上硬件设施,但需要制定新的文件(程序或作业文件)或修订原来的文件,在文件中明确规定对该种风险的有效的控制方法,并在实践中落实这些规定,采用“运行控制”方式。.3对于某些不可接受的风险,可能需要采取两种方式。对于采用“目标方案”方式控制的不96、可接受风险,在制定方案时,按如下顺序选择控制措施:.1优先考虑消除危险源;.2其次考虑降低风险,措施包括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安全规程等;.3再次考虑采用个体防护装置。4.7可接受风险的控制被评价为三、四、五级的可接受风险,凡需上硬件设施、需要整改才能控制的风险,有关单位要在符合安全成本有效性原则的情况下,制定控制措施。凡需采用“运行控制”方式的,要在程序文件或作业文件中有所体现。被评价为五级的可接受风险中,如属于可忽略的风险,则公司将不必采取专门措施进行控制。4.8风险评价信息的更新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每年至少进行1次,要求包括:修改、补充原来不完善或遗漏之处,不完善或遗漏之处可97、能是主动发现的,也可能是发生事故后发现的;着眼于作业活动、作业内容的变化,即对新的作业活动、作业内容,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对已不再从事的作业活动、作业内容,删去原来识别的内容。6 附件表5 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7 附则7.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表4 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单位:工作任务: 工作岗位:分析人员及岗位: 日期:审核人:序号工作步骤危害主要后果(参见后果的严重性评估准则)现有安全控制措施及发生频率(参见危害发生的可能性评估准则)LS风险度(R)建议改正/控制措施偏差发生频率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员工胜任程度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98、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新入公司员工、在职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3 职责3.1总经理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场地、资金、师资等资源保证。3.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为公司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如下:管理人员(不含总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组织工作;负责新员工公司级、部门级安全教育;负责组织在职员工岗前培训、年度再教育;负责转岗、复岗、顶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负责识别安全教育培99、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3.3各部门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教育,负责部门新员工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3.4总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由上级主管机关进行。3.5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教育与培训按相关规定由相应主管机关进行。4 工作要求4.1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入公司员工进行的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3个层次的教育。新入员工均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新招收试用工、大中专毕业生、代培人员、实习学生、离职1年以上的公司员工。公司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三级安全教育均要建立档案,由公司质量100、与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一)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部门(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101、(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2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每年都要对所有员工进行的1次或多次的安全生产教育,称为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日常安全生产教育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在每年的1月做出计划,明确组织实施部门、培训内容、目的、要求等。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可采用集中授课、班组安全活动、安全录象、发放资料等形式。日常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工作性质的不同选择性进行。分管职能总监及以上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每年12小时。生102、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行政和财务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每年的教育时间不少于每年12小时。每次培训后,由培训组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笔试、问答、模拟操作等,并对该培训进行归档管理,存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班组安全活动日是日常安全生产教育的组成部分,由部门组织,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每次活动应至少有1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由班组长主持。4.2.8班组安全活动日的内容为:学习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及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班组每月安全工作等。班组安全活动日要做到有领导、103、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记录要有专用记录表本,记录要清晰、真实。安全管理人员要检查、签名。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日记录。4.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定资格教育培训,根据相关规定由主管机关组织进行。公司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规结合特种(设备)作业岗位特点制定培训要求,对该类人员进行上岗培训。4.4检修前安全生产教育在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备设施)检修前应对参加检修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检修的重要性、高风险作业标准、安全规程和规定、检修方案、现场检修情况等内容的教育。检修前的教育必要时可以进行考试,考试成绩104、存档、备案。4.5相关方安全教育凡参加公司新、改、扩建项目施工的外包工程人员,根据从事工作的性质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相关方签定安全协议书,作好教育记录。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在参观学习前,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公司危险特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关要求等方面的教育,并作好相应教育记录。4.6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教育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4.7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教育均要有记录,除新员工的教育考试记录、档案永久保存,其他保存3年。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05、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与技能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和资质要求。3 依据3.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0号)4术语4.1特种做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是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做业。4.2特种做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做业者,称为特种做业人员。4.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106、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5 职责公司培训中心负责联系对本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并负责对公司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进行监管。设备管理处负责联系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年检。 6 管理规定6.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防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从事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6.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培107、训时间和内容根据现行的特种(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确定。6.3取得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的操作工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教育考试和安全技术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在两月内进行1次补考,仍不合格者,收缴高风险作业许可证。6.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市技术监督局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复审;特种作业人员由市安监局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复审。6.5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在日常生产中严格遵守高风险作业规程,遵守厂纪厂规,对违章作业和因此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和事故情节,给予经济处罚直至扣证进行停工安全学习,并记入操作证。7 附则7.1本规定由质量与行政管理108、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7.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合理、有效地发挥设备效能,做到正确使用设备设施,使设备设施持续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设备设施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除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外的所有设备(含机械、工器具)设施。2.2特种设备的管理按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进行。2.3安全设施的管理按照公司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进行。3 职责3.1使用部门是设备设施日常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各辖区内设备设施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建立设备设施档案及台账。3.2设备部负责新109、购设备设施及配件的选型、新建与验收,并协助使用部门进行设备设施的维修和改造及日常保养。3.3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所属部门的日常管理。4 工作要求4.1设备设施的使用4.1.1设备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4.1.2使用部门编写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分管职能总监审批后发放给使用部门。使用部门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操作人员通过现场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让其操作。4.1.3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4.1.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设施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110、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逐级报告,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4.1.5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工作,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在停车进行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设备。4.2设备维护保养规定4.2.1现场使用的设备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维护保养。4.2.2使用部门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频率等要求制订生产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报请设备部批准后执行。4.2.3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日常生产中出现机器故障,应及时修理,自行无法修理的,应及时报告所属部门协助解决。修理结束后应填写生产111、设备检修记录单,检修好的设备使用者应在检修单上签字确认。各部门应将重大检修情况记录在相应设备管理卡上。4.2.4班前班后由操作人员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当班或交班记录。4.2.5使用部门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油、气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4.2.6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或其他事故,查清原因,办理清账手续。所有设备一律不准私自拆改,如确需拆改,需由使用部门向设备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对无法检修或无修理价值的设备,使112、用部门应提出报废申请,经过技术鉴定填写设施报废单,经设备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废,并在设备管理卡上及生产设备台账上标识。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公司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8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管理。公司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含各类气瓶)、压力管道、各类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电梯等。3 职责3.1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是特种设备安113、全管理的监督部门。设备处负责联系特种设备改造、检验;负责特种设备登记注册的申报、查验和发放工作,建立并完善公司特种设备档案;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3.2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选型、安装、修理(保养)、报废拆除。3.3供应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3.4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定期检查和抽查;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设备点检、保养。4 工作要求4.1特种设备的购置与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要求,经设备部确定选型、制定购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供应部负责购买证件齐全的特种设备,采购者对所购产品的安全质量负责。购置的特种设备114、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防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设备须随机附带产品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检验质量监督证明及有关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安装前(如需要),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进行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安装完成后,设备处(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4.2特种设备修理与改造特种设备修理、改造工程由设备部委托具有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质的单位负责进行。委托性维保工作由设备处进行维保方安全资格验证。特种设备修理、改造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规、115、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修理、改造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出具真实反映施工质量的安装(修理、改造)质量证明书或工程自检合格报告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性检验,做出检验结论,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纳入日常管理。4.3特种设备的使用使用部门必须指定相应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管理按公司安全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特种设备的116、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使用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常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技术特性。使用部门每年12月组织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安全技术状态普查及专业安全检查,分析、统计普查结果并按时上报设备部。4.4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与报废新装、移装的特种设备经检验、验收合格后,由设备处统一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注册手续。特种设备达到报废标准则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报废处理后,使用部门应填写特种设备报废注销申报表,由设备处办理特种设备的注销手续。4.5定期检验设备117、处负责组织、申报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工作,各使用部门应积极配合。4.5.2对于检验中的不符合项,由使用部门进行整改,设备部负责初步验证,然后由检验单位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使用。定期检验程序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进行。4.6特种设备事故处理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及时、如实地向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应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填报事故调查报告书。4.7考核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或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者118、的法律责任。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设施管理,保证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在生产设备(含机械)、设施、厂房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冲淋装置、防尘装置、安全护栏、平台、钢梯、护笼、安全阀、限位器、防雷装置、联锁装置和报警装置等)和用于职业卫生的通风、除尘装置等的维护、检测和管理。3 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3.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119、)4 职责4.1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设施实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综合监管。4.2各部门负责辖区内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与维护工作,辖区内的安全设施确定责任管理人员。5 工作要求5.1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公司安全设施台帐(档案),落实管理责任,保证各种安全设施正常运行,经常检查和保养并落实到人。5.2各部门建立本单位的安全设施设施台帐(档案)、安全设施检查和保养记录,安全设施的检维修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给予检修和校验,并将检修和校验结果存入档案。5.3安全、消防和环保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暂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5.4安全设施责任人必须按规定时间(1次/月)进行120、巡检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5.5各类安全设施进行调整和更换时,需经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擅自进行拆除、断离和调整。5.6操作人员在操作中如发现安全设施指示不准、安全防护作用失效,应及时报告设备处,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协调相关人员进行修理,本人不准私自整修和拆卸。5.7当安全设施损坏严重或存在重大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又无修理价值时,应予拆除和报废。5.8当安全设施需要拆除时,各部门组织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应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拆除方案报请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6 附则6.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121、起执行。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 目的为严格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程序,降低拆除、报废风险,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过程的管理。3 职责3.1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批。3.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3.3车间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3.4拆除作业人员按拆除计划进行作业,并遵守相关安全规程。4 工作要求4.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生产设备122、(含机械)和辅助生产设备,可申请拆除、报废。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生产效率低、无修理价值的。由于建筑物有改造或工艺布置的改变,不能迁移,必须折毁的设备。腐蚀严重,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会发生危险的设备。绝缘老化、线路失效、性能低劣而无修复价值的因事故或其它原因,使设备遭受严重破坏损失,无修复价值的。4.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报设备部。4.3设备部接使用部门报废申请后,组织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研发中心、使用部门进行鉴定,并填写鉴定意见。4.4申请拆除设备的清洗、拆除清洗组织鉴定前,设备使用部门针对待拆除设备进行工艺隔离,进行设备的清洗。4.4.2拆除总经理签字123、批准后,设备使用部门编制设备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明确拆除作业的风险特征和预防措施,并对参与拆除人员进行培训。设备拆除方案报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拆除。实施拆除时应注意:.1严格按照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2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3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4拆除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护用品;.5设置警戒线进行有效隔离;.6拆除容器和管道时,应将其内危险物品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废。4.4.3转运拆除设备经吊车、推车等安全转运至仓库,设备转运需相关方进行时,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应确认相关方资质,并确认相关方制定的设备转运方案,质量与124、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现场的安全协调工作。4.5已批准报废的设备,车间安排使用部门将可利用的零部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废料处理。4.6报废设备办完手续后,各部门在台帐上销帐。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三同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员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三同时”管理。3 依据3.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3.2建设项125、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1号)4 职责4.1总经理对安全“三同时”的实施负总体责任。4.2设备部负责对安全设备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验收及检修。4.3各部门负责辖区内各类安全设备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使用与日常维护工作,并确定责任管理人员。4.4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设备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施工、运行、维护管理的综合监管。5 工作要求5.1建设项目设立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公司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并形成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建126、设项目对周边设施、单位的生产活动和居民生活安全方面的影响;建设项目周边设施、单位生产活动和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5.2公司应当将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5.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5.4建设项目应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安全评价报告。5.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公司应当依法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5.6建设项目建成后进行试使用的,公司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编127、制试使用方案。试使用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生产类型和设计能力;试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使用起止日期。5.7在采取有效安全生产措施后,方可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试使用。6 附则6.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项目施工和设备检维修安全,有效防范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的各类风险,保障检维修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施工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3 依据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128、Q/T8006-2010)3.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4 工作职责4.1 总经理应对检修安全提出要求,并对确保检修安全提供投入和资源支持;4.2 设备部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检修计划,制定实施公司检修方案,组织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生产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安全检修方案进行会审。并监督公司检修安全方案及其他安全要求的贯彻落实,对公司的检修质量和检修进度负责;4.3 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检修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危险作业的许可办理;4.4 安全检修方案报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各设备使用单位应如实填写检修记录,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培训教育、检修进度、检修安全129、检修质量等方面的内容;4.5 检修相关部门及人员严格履行检修安全职责的落实。5 安全管理要求5.1检修组织检修与施工的安全工作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年度大修由公司组成大修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建立专业工作组织。车间设备检修的实施由车间组织、管理。 检修作业由外来检修施工单位承担时,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其资质进行核查,并与检修施工单位签订检修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中应明确检修施工单位的检修组织、检修人员资质、检修安全措施、检修方案交底等方面的内容。5.2、检修与施工方案全公司停车大检修以及单项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抢修及工程施工,必须在分析危险的基础上制定检修与施工方案。检修施工方案的内130、容应包括工艺处理(新建项目施工方案可不做)、现场条件及必要的确认、检验方法及标准、作业程序及标准、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期间及竣工后现场清理。对于外包检修项目,设备检修方案由检修施工单位制定,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安全设施的检维修应列入检修计划和各类检修方案。5.3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二)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三131、)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四)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对于重大或危险项目的检修或施工,其安全教育应重点安排,并突出以下内容:(一)检修和施工方案所规定的检修、施工步骤及应注意的问题。(二)检修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其预防和控制措施。安全教育的形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现场教育、放映安全录象、课堂讲课等形式结合进行。同时可充分利用黑板报、图片、标语等方式进行。根据教育内容的不同由生产人力资源管理部、技术人员、安全员组织授课。检修与施工期间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内容:(一)检修与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问题技术分析。(二)危险项目作业132、前应强调的安全措施。(三)根据检修或施工的进展及客观条件的变化应强调的安全问题或安全措施。5.4检修现场条件检修和施工现场应根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到则(GB2884-2008)的规定设相应的安全标志。检修系统已停车,包括按要求进行了工艺处理,并有原始记录或现场仪表指示。系统已按置换清洗方案置换、清洗合格并有化验分析的报告。(如必要时)检修系统或施工项目与运行系统易燃、易爆、有毒物质进行了可靠的隔绝,所加盲板均有明显的标识。(如必要时)现场易损设备、部件已进行了可靠的保护措施或迁离现场。已切断水、电、汽、气源(置换、掩护及检修用除外)。(如必要时)钢直梯、钢斜梯、钢平台及围栏等辅助设施符合国家标准133、的要求。检修和施工中使用的备品备件、机具、材料存放整齐,存放地点不影响安全和交通。5.4.8影响检修和施工安全的坑、井、洼、沟均已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告信号灯。检修和施工现场必须布置有良好的采光或照明。位于检修和施工现场的危险物品均有明确的警示并标明注意事项。设备检修、清理工作,应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工作票制,进行安全确认、挂牌制、监护、上锁,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的安全交底等。5.5检修与施工机械、器具的安全管理5.5.1各类检修与施工机械的防护装置、制动装置齐全、有效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在使用前应由使用人员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并作书面记录。气焊134、使用的各类气瓶应配有瓶帽和防震圈。乙炔气瓶出口配有减压阀和阻火装置,氧气瓶出口减压装置齐全良好。氧气胶管与乙炔胶管完好无损,胶管间接头用钢接头并可靠固定,耐压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起重机具(各种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应定期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885)的规定进行检查。凡要进行接近其最高性能作业的必须由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应做书面记录。电(手)动葫芦、钢丝绳、索具等应无损伤、腐蚀,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检查由操作人员进行并有书面确认。电气绝缘工具应定期进行绝缘检测并有书面记录,在使用前由使用人员进行外观检查。登高用具应符合相关规定,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有书面的确认。电135、焊机配件应齐全有效。电焊钳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接地线不准有不良接头。5.6防护用品、用具及应急救援器具 进入检修现场人员要按规范穿戴安全帽、工作服、手套、护目镜、劳保鞋、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 检修现场应配备不少于正常生产时数量的小型灭火器材,并应在检修前进行1次全面的检查。 在全系统及单系统检修时应配备车辆以作紧急救护用,消防人员要处于警备状态。事先通知医院要准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械并有医护人员值班。 新建装置的设备安装施工及土建施工参照检修的有关规定执行。5.7检修与施工作业一般安全要求 检修与施工用的临时配电箱应坚固、严密,有防水、防雨设施。箱门上应有警告标志。 接用电焊机、水泵、电机、临136、时照明等临时电源,必须由电工进行接线。 临时电源线的绝缘必须良好,架设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在易燃易爆区域装设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开关应符合防爆要求。 各种电气安全用具(护具)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防止受潮或酸碱腐蚀。 电焊机、电动机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室外安装的机电设备应有防雨设施和照明。 检修与施工过程中需要停送电的必须由专人负责,严禁约时停送电。 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机电设备检修时,应办理停送电联系手续。切断被检修设备电源后,在开关把手上悬挂“停车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大型或多人检修的机电设备检修时必须设专人监护。5.7.8 检修现场应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作业环境的整洁137、,保持检修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检修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危险性作业需办理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管理详见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6 附则6.1本规定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6.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危险作业员工的安全行为,规范公司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资质认可程序,确保危险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素质满足岗位需要,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范围内国家或行业要求办理作业许可的危险作业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的过程管理。3 依据3.1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 3018-2008)3.2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138、-2008)3.3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3.4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程(AQ3023-2008)3.5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3.6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3.7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3.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3.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其他安全法规、规程及标准要求等。4 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的管理4.1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的区分 各类危险作业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进行分级管理的,高风险作业许139、可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4.2 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办证人须按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作业风险等级,按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 办理好高风险作业许可证后,危险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高风险作业许可证实行一个作业点、一张作业证的作业管理。 高风险作业许可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高风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由审批人、作业人和作业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对于由于风险等级不同而对作业证管理提出特殊要求的,应按照高风险作业140、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4.3 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的审批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按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职责权限,由相应人员审批。4.4 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各类高风险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 8 h。国家或行业标准有特殊要求的,作业证期限按照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的规定,过期应重新办理高风险作业许可证。5 附则5.1本规定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5.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高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以下高141、危险性作业的管理。2.1动火作业:公司内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等产生明火的作业。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公司内进入容器或槽、池内部的作业。2.3临时用电作业:公司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2.4高处作业:公司内涉及高处作业分级规定的各种作业。2.5起重吊装作业:公司内利用起重机械进行的作业。2.6断路作业: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2.7交叉作业:公司内两个或以上的工种在同一个区域同时施工的作业。3 职责3.1总经理对各类危险性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3.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并负责作业许可证(票)的签发。3.3相关人142、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与相应安全操作规程。4 工作要求 4.1各项危险作业必须办理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申办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的程序.1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的内容.1高风险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作业监护人.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1.1对危险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1.2在危险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行作业; .1.3在作业场所143、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1.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联络及呼叫方法;.1.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作业场所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2监护人员的职责.2.1对危险作业的作业人员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2.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2.3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2.4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作业场所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2.5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3作业人员的职责.3.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作业场所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144、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3.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3.3遵守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危险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3.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3.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场所。 .3.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作业现场。 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2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3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4作业监护人应坚145、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5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6作业涉及到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4.2动火作业4.2.1动火审批权限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票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签发。4.2.2首次动火时,安全员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并在专人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4.2.3动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应指定人员,在现场监护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4.2.4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合格方可重新动火。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出现险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146、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4.3进入容器或槽、池内部的作业 必须保证要进入的容器或槽、池与水、电、气、汽等系统可靠隔绝。.1车间做好严作业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2由容器或槽、池所属单位对将进入检修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进入作业前,由容器或槽、池所属单位进行可靠的置换冲洗,确保清除干净,符合安全要求后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高风险作业许可证。.1置换冲洗时,容器必须断电。.2禁止用氧气吹扫。必要时,可以用压缩空气吹扫,注意控制压力,并做好防护。 容器或槽、池内检修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147、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容器或槽、池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容器内潮湿,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 严禁在作业容器或槽、池内向外投掷工具及器材。 在容器或槽、池内动火作业,除执行公司有关安全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须认真检查,防止将焊(割)炬等物件留在容器内。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闭容器。4.4 临时用电作业 非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 检修(大修)时,电工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高风险作148、业许可证。 工期较长,需要多台临时用电器的作业项目,由电工到施工现场拉接、拆除电线。 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 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设备、管道等。 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触电保安器,以防止触电事故。4.5 高处作业 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标准规定,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临时作业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1公司登高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由车间签发。.2作业人员必须办理登高高风险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3登高高风险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149、。.4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5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登高高风险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6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7作业应设监护人对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1作业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高风险作业许可证内。.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3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4与150、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5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6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4.6 起重吊装作业 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先办理高风险作业许可证。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员工员及车辆禁止入内。 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151、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统一指挥。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未经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4m;10KV的距离应2m;34KV的距离4m。4.6.152、8外协作业时,应按照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执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4.7 断路作业凡在场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断路高风险作业许可证,并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填写高风险作业许可证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断路高风险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并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高风险作业153、许可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断路作业前,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警示飘带、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 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拆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示飘带、警告牌、红灯。项目负责人检查核实后,报告人力资源管理部,恢复交通。 断路作业应按高风险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在断路高风险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断路高风险作业许可证。4.7.8 断路作业外包时,作业单位要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多单位交叉作业时,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备(场所)所属部门牵头,制154、定安全措施,提出安全要求,进行安全监护。4.8 交叉作业所有交叉作业都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部门的现场管理。根据所在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管理规定、明确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需到另一个部门施工或作业的,必须有作业联系单,经双方部门的分管以上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或施工,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于进入危险区域(进入有限空间、维修电器设施、运转设备机械、车辆等作业)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业或施工,安排专人监护。交叉作业前,所在部门有义务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本部门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有权利向所在部门了解安全管理规定、作业155、要求和安全事项。作业时,所在部门必须派人陪同交叉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由于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经安全调查组调查后,由责任人员的部门承担事故责任。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承包方、租赁方及临时工、外来施工、参观等人员的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2.1 本制度规定了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公司内外来施156、工人员、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2.2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及公司内非本公司人员。3 职责2.1 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或审核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2.2 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签订临时工合同,并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2.3 各发包方或出租单位负责承包方、承租或承包单位的管理,负责审核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负责安全教育,负责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审核。3 外来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3.1 各单位必须对外来施工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157、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取费资格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公司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 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2 实施安全保证条件确认,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3.3 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发包单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158、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3.4 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需到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备案。3.5 承包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向承包方介绍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发包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承包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159、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作业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情况要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并报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存档备案。3.6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发包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现场施工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公司安全生产的作业,公司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其负责调查和处理。160、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公司发包方和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为加强对承包方进行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等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公司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协议条款规定处罚,在其风险抵押保证金中进行扣罚,并责令进行整顿,若整顿无效,公司有权停止其施工,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4 租赁单位安全管理4.1 出租单位在与承租或承包单位签订租赁或承包合同(或协161、议)前,应对承租或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承租或承包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经验。 承租或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厂长、经理职业安全管理资格认证书,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租赁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4.2 出租单位在与承租或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同时,应签订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162、协议应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与出租单位及承租或承包单位共同起草。合同(或协议)签订后,应向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3 出租单位或其授权的资产监管单位应为承租或承包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经双方验收、签字后存档。出租单位或其授权的资产监管单位应如实告知承租或承包单位租赁(承包)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形成记录,双方签字、存档。出租单位或其授权的资产监管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对承租或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4.4 承租或承包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163、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施工安全审核,并办理开工证后,方可实施。4.5 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按照国家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对租赁(承包)方的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4.6 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租赁(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租赁(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考核。5 临时工安全管理5.1 凡在公司内工作3个月以上的临时工、合同工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由人力资源管理部签订合同164、,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安全管理、工伤保险、职业病等方面的内容,并同时办理工伤保险。5.2 依据人力资源管理部签订的合同,分别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用工部门及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5.3 临时工(合同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检查。5.4 临时工(合同工)享有公司员工等同的安全权力和义务。凡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6 外来人员的安全6.1 外来人员主要指在公司内内临时作业的人员,如临时搬运工、实习人员、参观人员等。6.2 外165、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和安全培训。6.3 公司内内临时作业的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外来人员的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的范围标志。 所用的施工工具、材料、设备均不得占道,要保持公司内和车间内的道路、通道的畅通整洁。因施工形成的坑、壕、绊脚物等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在作业过程中需动用公司设备设施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特种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必须遵守修理工艺和施工规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修设备时必须同时维修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保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的完好可靠。6.4 外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公司质166、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不符和安全要求必须整改。7 考核7.1 对承包方、承租方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7.2 对临时工、外来人员按厂内职工的安全奖惩规定等同执行考核。7.3 经公司领导或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查出相关方的违章行为,除对相关方实施考核外,还要对其主管或发包方、出租方按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安规定考核。8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用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167、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2 主要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2.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 2002 63号令)2.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2.5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1号)2.6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2.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8号)2.8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8号)2.8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 2002 108号令)3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168、工作管理。4 术语和定义4.1职业病危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4.2职业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噪声、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5 职责5.1总经理为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提供资源支持,并负责169、相关文件的审批、签发。5.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的具体工作。5.3部门协助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辖区内职业健康管理工作。6 工作要求6.1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职责6.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6.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6.1.3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有资质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6.1.4负责职业病危害170、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公司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6.1.5负责组织每年1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员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6.1.6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6.1.7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6.1.8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6.1.8负责新入司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6.1.10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6.1.11负责退休退养员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6.2职业危害申报6.2.1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根171、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6.2.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6.2.2.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6.2.2.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6.2.2.3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6.2.2.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6.3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172、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6.4职业防护预防措施.1对存在有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173、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6.4.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6.4.2.1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6.4.2.2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6.4.2.3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174、进行管理。6.4.2.4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6.4.2.5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6.4.2.6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6.4.2.7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6.4.2.8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6.4.3职业卫生管理175、6.4.3.1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生理特点。6.4.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6.4.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6.4.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6.4.3.5工作场176、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6.4.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6.4.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6.4.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6.4.3.8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177、急救援程序实施现场救援。6.5 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6.5.1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联系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公司确定的危害因素分布点进行检测,检测频次每年1次。6.5.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与超标部门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6.5.3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并保存职业卫生监测记录。7 附则7.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女工保护管理制度1 目的为做好公司女工保护工作,妥善解决女职工由于生理特点而在生产劳动中带来的特殊困难,保护其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178、务院令第618号)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职责2.1公司成立公司康乐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立健全女工管理和保护工作体系。2.2康乐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女职工从事生产劳动遇到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发挥她们在生产上的积极性。2.3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康乐委员会进行工作。3 保健设施3.1新建、扩建、改建厂房时,应设置女工保护卫生保健设施,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及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时解决;现有的厂房、车间逐步创造条件,增设必要的妇幼卫生保健设施。3.2康乐委员会组织督促、检查女工保护各项措施的落实。4 女职工作业工种安排4.1179、对新入厂或调换工种的女职工,在分配工作时应照顾女职工的生理特点,根据其身体条件分配相应的工作,劳动范围按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执行;对分配不当的,应及时调离。4.2女工不应分配以下工种(1)锻工(2)人力搬运(3)强烈震动(4)寒冷低温(5)高温及有害于妇女生殖机能的繁重工作等。4.3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作业环境空气中具有铅、汞、镉、锰、磷、苯、砷、二硫化碳、氨基化合物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质,其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工作。5 做好女职工的“五期”保护工作5.1女工在行经期间,禁止分配其下冷水作业和过重的体力劳动;经期反映严重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生证明,可按病假处理。5.2女工在180、怀孕期间,不应分配其有碍身体健康和容易引起小产、早产的工作,应按以下规定给予照顾。5.2.1女工怀孕后不能坚持原工作的,在可能的情况下,调换轻便工作或减少工作量;对怀孕反应严重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生证明,按病假处理。5.2.2女工怀孕满七个月,每班应给予1小时的工作休息,但不得用于提前下班或晚上班。5.2.3女工怀孕七个月以上者,不得安排她们加班加点,并尽可能使其不做夜班工作。5.3女职工生育期待遇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公司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为依据。5.4有哺乳婴儿的女职工的就餐,在食堂买饭的孕妇、有哺乳婴儿的女职工优先,可不排队挨号或设立专用售饭的窗口。5.5凡进入更年期的女职工,需得到广泛关181、注,向她们宣传更年期生理卫生知识。经县(区)以上(含县、区)的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诊断为更年期综合症者,经冶疗效果不明显的,且不适应原工作的,应暂时安排适宜的工作。公司每1-2年要对更年期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的查治。6 其他规定6.1各单位应经常对广大职工进行教育,提高对做好女工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不得因结婚、怀孕、哺乳等原因,歧视女职工,应从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照顾。6.2加强女职工的妇幼保健工作,定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做好妇女病的预防和治疗,消除疾病,保障健康。6.3本制度如与上级颁布的女工保护、计划生育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6.4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182、部共同监督执行。7 附则7.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 目的为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整改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改善员工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各类安全检查。3 依据3.1安全生产法(2002年)3.2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80062010)3.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4 职责4.1总经理定期组织、督促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监督;4.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183、安全检查标准,并组织实施各类安全检查;4.3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跟踪及对涉及单位进行考核。5 工作要求5.1安全检查计划编制 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每年一季度制定出公司的安全检查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单位实施执行。5.2安全检查形式的确定公司的安全检查形式分为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日常检查5种形式。综合性安全检查由职能总监负责组织,各单位负责人组成,全年不少于4次。专业性检查由EHS部门专业负责人组织,每年不少于2次;节假日安全检查由职能总监负责组织,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按国家法定节假日确定检查次数;季节性检查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184、责组织,每年于夏冬两季来临前实施检查;日常检查分为各部门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和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2种形式。5.3安全检查表的编制综合安全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管理人员的日常检查的安全检查表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岗位操作人员的巡回检查表由车间、生产部和相关部门联合编制,经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5.4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查思想:查搞好安全生产思想的自觉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情况;查有否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及思想和行动是否一致。查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日事议程上,是否贯彻了“三同时”、“五同时”;是否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185、,安全与检修、生产与检修之间的关系;查贯彻各级安全制度是否认真、坚决、是否坚持制度面前人人有责;查安全教育是否经常化、制度化、坚持安全管理;查对发生的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 严肃处理,并坚持积极发动群众抓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整改。查组织:查各级安全组织是否落实,并不断进行调整充实,是否进行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工作。查制度:查各项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进行不间断的健全和完善工作;查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和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现象。查设备:查机动设备安全装置是否完善、齐全、灵敏、可靠,查受压容器有否超压超温,超装、超载,是否按期检修更换;查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是否实现“无泄漏”要求。186、查纪律: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工作场所是否有脱岗、串岗和睡岗现象,是否有干私活(或干与生产无关的事)的现象;查巡检制度执行情况,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查安全管理:查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是否坚持持证作业的原则;查安全活动是否按规定正常开展;查“动火证”、“安全检修证”、“登高作业证”等票证,“安全日活动记录”、“三同时”等贯彻执行情况;查现代化管理方法的应用。查文明生产、防尘、防毒、防噪工作开展情况,生产作业场所是否整齐、规范、统一、清洁、有条不紊。5.4.8查隐患,查库房建筑、构筑物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查防护围栏、楼板、平台、人孔(盖)、扶梯是否坚固、查起重机械设备、工具和机187、动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查运输车辆、交通道路、信号、标志是否健全、完好等其他一切隐患。查安全装置:防护器材,防火设施是否齐全可靠,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是否完好、保持安全可靠。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等侧重性检查。如夏季的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冬季的防风、防冻;节假日的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应急预案适宜性等。5.5安全检查事项处理5.5.1安全检查表根据实际应用需要,及时更新。各检查实施主体单位建立并填写安全检查台账,根据公司年度安全检查计划,落实各级安全检查工作。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逐项登记,登记时按专业进行分类,按隐患的危险程度(或投资大小188、整改难易)分为大、中、小,按先后主次进行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和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专题研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检查人员下发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各类隐患没有按要求整改或没有及时整改而发生事故的须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6 附则6.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1 目的为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治理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适189、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控制的管理。3 职责3.1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3.2总经理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3.3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治理,并进行建档管理,并监督所在部门的治理工作。3.4事故隐患所在部门负责治理,相关部门协助进行。4 工作要求4.1对公司要求 应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应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应明确事故隐患的分级规定及治理措施或方案要求;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4.2事故隐患的排查4.2.1公司应按照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排查公司190、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4.2.2通过风险评价,排查公司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和诱发事故的可能性划分事故隐患的风险等级。4.3事故隐患的治理4.3.1各部门应对评估或评价出的事故隐患建立隐患登记台账,并根据各类安全检查结果,对隐患登记台账进行及时更新。4.3.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隐患登记台账进行汇总,建立公司的隐患登记台账。4.3.3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对评价或检查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4.3.4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191、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4竣工验收报告。4.3.5对于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书面向公司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4.3.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必需的防范措施外,纳入计划,限期解决。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和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要求,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控制,防止和减少重大危险源事故,保障人员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192、理、检测和监控要求。3 依据3.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8)3.2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4 职责4.1公司总经理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和管理提供资金、资源支持;4.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和管理,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4.3重大危险源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并做好记录。5 工作要求5.1重大危险源辨识、管理明确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8),确定重大危险源及化学品的名称、规模、地理位置及相关信息;明确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193、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报齐河县安监部门备案,每年定期演练1次;明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建项目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对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的已建,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5.2非重大危险源的危害辨识:明确按照厂房内外的地理位置、生产活动的各个阶段或确定的工作任务划分作业活动,分析每个作业活动中存在什么危害,谁会受到伤害,伤害怎样发生,并形成文件。5.3安全评价明确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评价导则进行评价;明确一般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品的评价时间要求;明确企业内管理部门;明确按照国家规定,评价机构要符合资质要求;明确评价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各部194、门要各司其职;对照评价措施要求,进行督促检查。安全评价的内容应满足:(1)明确危险、有害因素;(2)生产装置、设施的企业外部周边情况;(3)生产装置、设施所在地的自然条件;(4)生产过程中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5)安全生产条件及对策措施等。6 公司重大危险源6.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8)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公司未构成重大危险源。6.2重大工艺变更后,应根据变更后的情况,进行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管理;构成重大危险源时,依照本制度工作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管理。7 附则7.1本制度由质195、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配备、管理等,确保员工在生产操作、检修、异常情况应急处理等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依据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和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鲁安监发20031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岗位和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配备的管理。3 职责3.1总经理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配备提供资金、人力等资源;3.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配备的标准,并监督各部门的发放、配备和使用情况。3.3库管员负责防护用品的管理,应按196、有关规定定期检查、维护、校验。4 工作要求4.1劳动保护用品是公司为保护员工操作安全和人身安全而专门配备的防护用品,各岗位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按违章操作进行处理。4.2岗位操作人员发放的工作服应符合安全要求,特殊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发放标准。工作服制作必须做到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4.3质量与行政管理部及时维护SAP最低库存,随时根据库存变化,及时转化采购计划然后交供应部采购,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发放。4.4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各岗位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对不按公司规定佩戴的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并按违章操作进行处理。4.5供应部在购买专用劳保用品时197、(耳塞、防护镜、防护鞋、防护面具、特种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应先提供样品、价格,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对劳保用品质量进行确认,认可后供应部按样品购买,按仓库规定入库保存。未经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认可采购的劳保用品发生质量事故时,由采购人员负责。4.6工作服和安全鞋按规定周期发放。各工种根据需要确定发放周期,由所在部门上报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4.7仓库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出入库台帐,发放部门建立发放记录,有关人员签名、登记,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4.8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人员工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部门对特种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要198、建立台帐。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厂内交通与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交通秩序,预防车辆事故以及其他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明确交通安全的具体项目及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2.1本制度规定了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199、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管理要点和内容。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等。3 职责3.1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督,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或参与厂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员安全培训。3.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交通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和隐患整改,警卫人员具体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4 工作要求4.1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每年进行200、1次定期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1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车辆照明201、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设备部每月组织对厂内机动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对所驾车辆进行“一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以确保车况良好。4.1.8 重要节假日和长假期间除工作用车、值班用车和生产用车外,其它车辆应一律暂时封存。4.1.10 厂内机动车辆由设备部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4.1.10.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4.1.10.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4.1.10.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4.1.202、10.4车辆事故记录。1厂区内车辆的清洗废水需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燃油机动车辆尾气和噪声排放,应达到排放标准。4.2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法定资格证)方准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机动车辆,严格禁止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禁止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1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厂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203、驶,超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和行人安全。 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厂区机动车不得擅自开出厂外。 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 使用叉车作业时,凡无副驾驶员座位的叉车禁止携带人员行驶。 在无划分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厂区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辆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靠右边行驶。机动车辆行驶时遇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横过车道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4.3 厂区道路4.3.1 厂区主要通道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车辆停放不能影响厂区交通安全,且不得在厂大门周围20米、车间进出口周围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弯处停放。4.3.2 厂204、区交通限速为15公里/小时,叉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转角处、十字路口、进入车间的叉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4.3.3 厂区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厂区植树、绿化和架空管道不应妨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在厂区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和重要路段处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限高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4.3.4 厂区道路实施养护、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厂区主要道路断路施工,必须到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4.3.5 所有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警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4.4公司区域内交通事故处理4.4.1 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后,当205、事人在做好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公司财产的同时,应及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向单位领导和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报告。4.4.2公司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事故单位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和处理。涉及违法犯罪时,由总经理或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上报主管机关。4.5其他事项本制度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并结合公司情况进行制订,执行过程中遇到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相符的情况,则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为准。车辆及行人在公司内通行时,遇到本制度未界定的情况,必须在保护生命安全的原则下通行、作业。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事故管理制206、度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事故管理,明确事故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汲取事故教训,做好事故善后工作,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的管理。3 依据3.1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83号)3.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1号)3.4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2011236号)4 职责4.1总经理对发生的各类人身伤亡事故负总责,负责组织公司内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以及齐河县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委托的事故调查与处理207、工作。4.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内轻伤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并负责所有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5 工作要求5.1事故分类公司内部事故分类为便于公司的各类事故的事故管理,明确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等事故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根据公司的人员、设备配置状况及经济承受能力,依据将公司内部的事故等级作如下划分:.1一般事故是指发生轻伤事故和未遂事故。未遂事故是指发生了不安全事件,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2重大事故是指发生重伤事故。.3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事故。我国安全生产事故等级的划分:当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人员伤亡多,经济损失惨重,社会影响巨大,应由齐河县208、安全监管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为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各级员工明确事故报告及参与事故处理应并负职责,特告知我国现行安全生产事故等级的划分:.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209、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2事故性质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将事故划分为:机械伤害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厂内机动车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等。5.3事故处理事故报告.1内部事故报告程序按公司内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发生一般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在半小时内报告总经理;发生重大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后果;已经采取的措施。.2外部事故报告程序死亡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应按210、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对发生的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事故分析与处理.1事故内部处理按公司内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一般事故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长,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形211、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由总经理审批后存档备案;重大事故及以上事故总经理任组长,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经理、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由总经理审批后存档备案。XX公司发生的急救以上事故,按照集团标准向德国总部及时汇报。.2事故的外部处理按照法规及其它文件规定须由政府机关或机构组织进行事故调查的各类事故,公司各类人员积极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结果以政府机关或部门调查小组的报告为准。5.3.3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前的现场情况或工艺条件;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事故伤亡和损失212、情况;事故性质;责任分析及建议处理意见;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的组织、技术措施;事故调查小组成员名单及签名等。5.3.4事故档案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存档。每起事故应单独立档,事故档案包括事故调查及处理过程中所有书面材料及可作为原因、责任分析证据的物件、照片。5.3.5工伤人员的工伤治疗期间的待遇及其它有关事项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标准、文件的规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1因忽视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而发生的事故,属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2违章指挥、指挥失误造成的事故属指挥人员的责任。.3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或危险情况下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发生或事故恶性扩展属操作、作业213、人的责任。.4因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或本身的缺陷而发生的事故属设计和审批人员的责任。.5因作业不按设计及作业规范而发生的事故属作业管理部门与人员的责任。.6蓄意制造事故的责任者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5.4抢险及救护原则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在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公司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发生事故时,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组织抢险和救护活动。没有预案的,在场的最高行政领导为抢险和救护活动的总指挥。抢救过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应抢救负伤人员,做好抢救人员的防护,以防止中毒、灼烫等此生事214、故的发生。坚决杜绝冒险蛮干现象。在事故的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须做好标记。有害物大量泄露的事故现场必须设立警戒,以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抢救结束后,如事故调查工作允许,应认真清理现场、消除事故隐患。6 附则6.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消防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防火和消防器材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依据消防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岗位和员工。3 职责3.1公司的消防设施、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维护。3.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对215、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4 工作要求4.1消防设施是指整个公司内部作业区、办公区所安装配置的室内消火栓、消防水箱、消防器材库及小型移动式各类灭火器具等。4.2公司内各部位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物质初期火灾的专用设施和器材,应实行严格执行维护管理制度,必须确保状态良好。4.3公司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档案。4.4质量与行政管理部委托第三方公司每月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4.7生产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4.8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维修保216、养,每年至少进行1次功能检验,确保能正常使用。4.11用于动火作业监护的小型移动式灭火器材,在监护工作结束后由现场监护人应及时放回原位置,恢复原状。4.12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生火灾,应视火灾大小情况,正确选用恰当方法进行扑救,避免水源和器材的不必要损失。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交接班管理,严格交接班秩序,提高员工素质和责任心,保障生产稳定运行,减少、避免各类生产不安全因素,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运行期间的生产作业班组交接班的管理。3 职责各生产部门负责所属班组交接班的管理与考核,交班班组长、接217、班班组长负责交接班记录的填写。4 工作要求4.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进行班前检查,由接班班长召开班前会,布置本班工作任务,进行安全教育。4.2交班人向接班人员交待本班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然后到现场进行对口交接,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方可交接班;班长不在时由值班人员签名交接。4.3交接过程中,如果发生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配合,交班结束后如发生问题,则由接班人员负责处理。4.4到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岗,班长应立即安排人员接班,接班人员到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4.5在交接班中,交接班双方发生争议未能按时接班时,无论是否有理,交班一方必须坚守岗218、位,由交接双方协商,协商无效,报上级领导处理。4.6认真执行:“八交五不接”制度八交:交任务、交指示、交操作和指标、交设备、交问题和经验、交工具、交安全和卫生、交记录。五不接:设备润滑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况交待不清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不好不接。4.7接班人员签字后所发生的问题一概由接班人员负责。4.8交班后由班长召开班后会,对本班安全、生产和其它情况进行总结讲评。4 附则4.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变更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管理制度等所作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更的控制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219、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确保公司生产过程安全有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作业变更、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变更和员工变动等变更管理。3 职责3.1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是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变更的主管部门。3.2质量部是作业流程、操作标准变更管理的主管部门。3.3设备部是设备设施变更的主管部门。4 工作要求4.1变更申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对作业流程与标准、设备(设施)、管理方式(制度)、人员调配、消防等进行修改,应由职能部门或基层单位的人员提出变更申请。办理变更申请时,要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按规定逐级报批,待批准后实施。应急特殊事项的变更,可先请示主总经理220、同意后,实施变更处置,应急结束后补办变更手续。4.2变更审批公司根据变更项目的重要程度、影响范围、投资情况等,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实行分级管理。.1一般变更:影响只局限于单个部门的变更,由变更主管部门会同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对变更内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评价分析,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2重大变更:影响公司内多个部门的变更,由变更主管部门组织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可行性研究,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4.2.2不论变更申请是否批准,变更主管部门都应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及其所在部门,经批准并实施的变更应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4.4变更的实施各种类型变更的实施部门,见下表:221、变更类型审批部门组织实施部门需要沟通部门作业变更-生产装置的新建、改建、扩建;总经理生产部相关部门-作业流程、生产方案的变化;-作业控制参数的修订;-作业技术改进引起的变化;-作业操作规程和大机组设备操作规程的改变;-公用介质的变化。技术研发中心车间相关部门机械设备设施变更-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设备材料的代用;-更换与原设备材质、结构、型号、处理能力不同的设备;-临时增加的电气设备;-新增加的设备、容器。设备部车间相关部门消防-消防设施、器材的更新、改造;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车间相关部门管理变更-法律、法规变更;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相关部门-技术标准的变更;质量部车间相关部门222、-工作程序的变更;生产部车间各部门-管理制度的变更总经理各部门各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的变更。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部各部门变更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1项目变更主管部门和变更项目所在单位制定“变更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内容、责任人员和控制目标。.2变更项目主管部门和变更项目所在部门应及时将变更项目实施方案和异常情况紧急处置方案以文字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明确岗位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3变更项目主管部门和变更项目所在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实施过程的现场监督。实施过程如有变更,按程序4.2办理。.4变更项目所在部门安排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5设计和建设过程223、中的重大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申请,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协同相关单位具体负责实施。4.5变更项目的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由变更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完整性、适用性、有效性、安全可靠性及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应对变更的实施效果作出评价,以确定变更是否达到计划要求。对未达到计划要求的,变更项目主管部门和变更项目所在部门应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方案,并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实施整改,整改完成后组织复审直至合格,并填写验收表。验收合格的项目,由主管部门纳入正常管理范围进行管理。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24、安全标志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现场安全标志管理,提高和提醒作业人员现场安全意识,杜绝危险性作业,同时也为加强各类安全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安全标志的作用,依据相关标准规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作业区、仓库、办公及生活区域内各类安全标志的设置、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3 术语与定义3.1指示性标志包括各种门牌、橱柜标牌、料架标牌、各种定置线、张贴的公开信息、办公用品的标示以及其他指示性标志;3.2警示性标志主要是指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布置的警醒性的标志,在可能出现危险或出现危险趋势的场所均应布置适当、醒目的标志;3.3禁止性标志指为了确保225、安全文明生产以及生产、工作秩序而布置的必须强制遵守或执行的警示标志;3.4交通标志指道路安全标志以及场地内安全通道等的指示性标志:3.5消防标志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区域以及火险等级划分等标志:3.6安全标志指为确保安全生产,依据行业有关规定、规程规定所布置的标志:3.7设备标志指为辨识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调度安全而根据设备名称以及设备编号所设置的标志;3.8辅助标志指除以上标志外,具有辅助说明的标志。4 依据本制度的制定主要依据了以下标准:4.1安全色(GB2883-2008)4.2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84-2008)4.3包装图运标志(GB/T181-2008)4.4消防安全标226、志(GB13485-1882)4.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885)5 职责5.1总经理应为现场安全标志的购买和设置提供资金支持。5.2分管职能总监应组织、指导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现场安全标志的管理工作。5.3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安全标志的现场设置规划及标志的申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5.4各所属部门应把安全标志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作为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6 工作要求6.1总经理应为现场安全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提供资金支持管理制度。6.2分管职能总监组织、指导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标志管理工作。6.3公司每年进行安全费用预算时,应包括安全标志的费用预算。6.4质227、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做好以下工作:根据标准要求,结合现场条件进行安全标志的设置规划,明确标志的种类、数量、设置区域和部位。并编制现场安全标志设置一览表。按照标准购买或制作符合要求的安全标志,并指导现场的设置和悬挂。现场安全标志是安全检查的内容之一。安全标志的内容和含义作为安全培训的内容之一。6.5各单位应把安全标志的使用和维护作为安全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6.6安全标志牌未经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6.7公司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7 附则7.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危险化学品仓228、库管理制度1 目的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 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贮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仓库及中转库。3 危险化学品仓库基本要求3.1危险化学品仓库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3.2 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3.3 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4 仓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3.229、5 仓库应设置“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等安全标志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 3.6 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中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3.7 贮存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系统应防爆并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3.8根据贮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分级、分区安装相应等级的防爆型电器设施,安装线路、开关、电器应与之匹配合理。 3.9 仓库内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3.10配电箱及电气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保护设施。3.11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器材,并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230、消防人员,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保管员)管理, 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 圈占、埋压和挪用。贮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4 危险化学品存放要求4.1 根据危险性能分区、分类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 物料混合贮存,并在醒目处标明贮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 火方法。 4.2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4.3 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4.5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4.6 甲231、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仓库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4.7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5仓库日常管理要求5.1 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5.2 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 应及时处理。5.3 仓库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5.4 化学品库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要求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5.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232、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 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5.6 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5.7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8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5.9 制定与仓库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6 附则7.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1 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基础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233、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标准化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用于公司安全标准化的自评管理。3 依据3.1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8006-2010)3.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4 职责4.1公司总经理应对标准化自评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资源支持。4.2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开展标准化自评工作。5 工作要求5.1公司于每年12月进行安全标准化的自评工作。5.2经总经理批准成立标准化自评工作小组。按照标准化规范要素进行分工,确保自评工作质量。5.3总经理234、每年应对标准化的自评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并确保自评工作所需的资源投入。5.4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自评活动的具体实施,确保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系统、规范、客观、真实,并组织编制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5.5标准化自评工作小组按照规范要素,编制评价内容,逐项进行检查、验证;查找运行中的不足,制定完善整改措施,并对措施的整改落实进行跟踪验证和考核,以实现标准化体系运行绩效的持续改进。5.6标准化自评报告5.6.1每次标准化自评工作结束后,标准化自评小组应编制自评报告。标准化自评报告的内容应规范、详实。可按照规范要素的顺序进行逐项说明。5.6.2报告中应明确自评发现的不符合项,并针对不符235、合项制定可操作的整改措施。5.7标准化自评结果的处置5.7.1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的开展情况,取得的绩效、存在的问题等向总经理做出专题汇报。5.7.2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应经总经理审批后下发,并作为一项培训内容,使全体员工了解公司标准化运行状况。5.7.3公司应召开专题会议,安全标准化自评情况及结果。并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方案。6 附则6.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1 目的为系统、客观地地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的执行状况及整体运行水平,确认已取得的绩效、发现存在的重大或根本性问题、制236、定持续改进实施方案,编制下一周期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计划,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规范管理。3 依据3.1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8006-2010)3.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3.4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4 工作要求与职责4.1总要求绩效评定应从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以及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每年至少1次进行安全237、标准化进行绩效评定,并按照PDCA循环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4.2总经理绩效评定是对标准化体系实施阶段性综合检验的重要工具,总经理应根据法规及标准化考评要求,亲自安排和督导该项工作的开展。总经理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承诺并落实开展绩效评定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及时间等资源。负责绩效评定计划及评定报告的审批签发;负责持续改进方案的审批签发。负责下一周期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计划的签发。4.3分管职能总监分管职能总监根据绩效评定具体要求,协助总经理并领导绩效评定工作小组扎实有效地开展评定工作。具体包括:负责组成公司绩效评定工作组,明确组长及评定工作要求;负责238、指导、监督评定工作开展,协调评定实施过程出现的各类问题,必要时报告总经理协商解决,确保评定工作按计划进行。负责绩效评定工作计划及评定报告的审核工作。负责下一周期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计划的审核工作。4.4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做好绩效评定的技术支持及前期准备。负责编制绩效评定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评定时间、评定范围与内容、评定小组组成、评定要求、评定问题分析及评定报告编制要求等。评定计划报安全副总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后下发,审核计划下发时间应至少早于评定实施1周前发放。4.4.3负责编制绩效评定检查表。检查表应具体、可操作,确保覆盖标准化体系的全部要求。4.239、4.4负责绩效评定报告的编制,将绩效评定结果纳入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范围,督促各部门、单位对该项工作的重视与落实。负责编制下一周期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计划。4.5评定小组绩效评定小组应根据公司评定计划及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发现取得的绩效及存在问题,如实做好评定记录。组长认真安排评定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评定中存在的问题,对评定成员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归类、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应分析存在原因(如属于公司制度问题、权限问题、资源配置问题、是否切合实际问题等),提出改进措施(如通过修订公司制度、加强培训、加强考核等)。4.6公司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和参与绩效评定。4.7评定结果处置评定小组应根据评定发现并提出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原因及提出改进措施建议。评定小组应编制评定报告,评定报告内容应符合附件(评定报告编制格式、内容及深度要求)。分管职能总监应对问题清单及评定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5 附则5.1本制度由质量与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