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大修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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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54035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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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公司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大修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保证公司大型、关键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强化大型、关键设备大(项)修理管理,根据公司大修理费的集中、统筹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及各分公司大型、关键机械设备的大修理费预提、大(项)修理过程控制和大(项)修理费的核算。2 大修理和项修的定义参照建设公司文件机械设备管理实务XX WZ 162-2004/A中的维修保养定义、分类。3 管理部门职责3.1 企业发展管理部3.1.1 负责编制公司大2、型、关键机械设备大(项)修理计划及大(项)修理费预算计划,核定大修理费预提额度。3.1.2 审核承修单位的资质和能力,监督大(项)修理执行全过程。3.1.3 负责大(项)修理费用结算。3.1.4 负责组织专家组对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大(项)修理重大技改项目的论证。3.2 财会中心 负责大修理资金的收取和专项核算。 负责大(项)修理费用结算支付。3.3 各分公司机械管理部门3.3.1 编制本单位大(项)修理计划、修理费用预算、大修理费预提。3.3.2 负责大(项)修理实施,并全过程监督、配合承修单位。3.3.3 考核承修单位的资质和能力,向企业发展管理部提供审批材料。3.3.4 参与大(项)修理各3、阶段检验工作,审核确定关键零部件、总成件、基础件的更换,严格控制维修质量。3.3.5 按照规定,办理大(项)修理的各项手续。3.3.6 负责组织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大(项)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分析。3.4 各分公司财务部门 负责大修理资金的计提和核算。 负责所发生大(项)修费用的明细核算。 负责大(项)修费用核销时财务资料的提供和费用核算。4 大型、关键设备的范围及大修理资金的提取和管理4.1 大修理资金提取和管理原则是:“按月预提、集中管理、统一计划、确保大修” 。4.2 大型、关键机械设备的范围及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大修理资金的提取参照建设公司文件机械设备管理实务(XX WZ 162-24、004/A)中的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大修理资金的提取预提率。4.2.1 大修理费预提额=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大修理费预提率设备原值。4.2.2 年度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大修费预提额由企业发展管理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大修理费预提明细表(记录8.1),经审核汇总编制建设公司年度大修费预提额度表。财会中心根据年度企业预算计划核定的各单位上缴额度,按月收取。4.2.3 当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发生变化(如报废、更新、新增、调拨、转让等),由设备单位提出申请,企业发展管理部审核后,将预提额度的增减变化情况通知财会中心,按调整后的额度收缴。4.3 大修理资金的管理4.3.1 各单位上缴的大修理资金由5、财会中心设立统一专款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年末各单位上缴的大修理资金有节余的,将用于预算外项目的大(项)修费用核销。 各单位申报的大(项)修设备,单台设备大修理费用未超过该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0%,按正常大(项)修理核销。如果单台设备大修理费用达到该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0%(1994年以前购进的设备可以根据使用情况酌情放宽)以上的应一律按改良处理,按本规定4.3.3条规定办理。 对设备要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的,必须由设备拥有单位总工程师组织进行可行性分析,编制技术改造方案,经由企业发展管理部报请建设公司副总工程师组织论证,获准后方可实施。经批准实施的固定资产重大技术改造费用,由公司纳入固定资产购置指6、标内解决。 大修理费预算如果超过设备现行市场价格的35%,企业发展管理部将组织设备单位机管、技术部门对设备进行综合评定,以确定设备是否报废。4.3.5 按规定实行定检、项修的大型、关键机械设备,项修总费用必须达到或超过该机大修理费的35%时,方可使用大修理资金;项修总费用超过该机大修理费的70%时,则由项修升级为大修理。5 大修理和项修的管理5.1 大(项)修理计划的制订 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大(项)修理计划表(记录8.2)和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大修理费预提明细表(记录8.1),各单位对申报大(项)修理的设备要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并填报机械设备综合状况鉴定表(见机械设备管理7、实务XX WZ 162-2004/A)一并报企业发展管理部。 5.1.2 企业发展管理部根据机械设备大修理周期及技术性能状况鉴定是否符合大(项)修理要求,综合考虑施工需求的迫切性及年度大修理费用预算全面平衡,编制建设公司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年度大(项)修理计划,报财会中心审核后纳入企业年度预算计划。5.2 大(项)修理计划的变更 由于施工生产或其他原因,需要以计划外的设备大(项)修理更换计划内的设备大(项)修理的,由设备单位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并对原计划内的设备做出明确安排,经企业发展管理部审批后执行。 需要增加计划外的设备大(项)修理的,由设备单位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由设备单位组织论证,经企业发展8、管理部审批后方可执行。5.3 大(项)修理的执行5.3.1 由设备单位机管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大(项)修理计划,在招标或比质比价后委托具备相应大(项)修理资质的修理厂完成大(项)修理计划。比质比价议标主要对内部具有大(项)修理资质和能力修理厂进行。5.3.2 为确保机械设备大(项)修理质量,设备单位不得将大型、关键机械设备送交不具备大(项)修理资格的修理厂进行大(项)修理;不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设备单位也不得自行修理。对于大型、关键机械设备中技术含量较低的设备,内部其他二类资质修理厂可共同参与竞争。5.3.3 原则上机械设备大(项)修理由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内部维修单位承担,特殊专业设备的大(9、项)修理在建设公司内部修理厂无法承担时,企业发展管理部批准后邀请外部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招标择定。 由外部维修单位参与维修的项目,在招标或比质比价议标结束后,设备单位填报大(项)修理申报表(记录8.3)一式两份,并附招标或比质比价议标资料报企业发展管理部审批,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或比质比价议标的不予审批,未获批准自行执行的,将不予办理结算。5.3.5 无论是委托内部修理或经批准外委修理的机械设备,都必须由设备单位机械管理部门与承修单位签订规范的单机维修协议书或维修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同时必须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维修合同或协议中必须明确如验收不合格,承修单位必须无偿对设备10、进行返修。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副本送企业发展管理部。 5.4 大(项)修理质量控制5.4.1 设备进厂后,设备单位将进厂维修检验单和大(项)修理方案报到企业发展管理部备案,企业发展管理部对进厂设备的维修情况进行抽查,以掌握设备大(项)修理执行情况。5.4.2 设备单位必须向委托的修理厂提供该设备大(项)修理所必需的软件资料,并派专人对大(项)修理全过程进行跟踪与配合,及时掌握修理现状,审核总成件、基础件和重要零部件的更换。5.4.3 承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大(项)修理的项目和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条款执行大(项)修理,维修过程中必须执行双“三检”,即自检、互检、专检;修前检、修中检、修后检。实行双11、“三检”制的每个环节应有责任人签字负责。5.4.4 维修验收由承修单位和设备拥有单位共同进行,企业发展管理部参与。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大(项)修理验收标准执行,并对双“三检”资料进行验看。验收合格后,维修出厂竣工检验单必须由双方签字盖章。5.4.5 企业发展管理部组织验收小组对设备的验收进行抽查和监督。对于大(项)修理返修持推诿或不负责任态度的承修单位,取消其承修机械设备大(项)修理资格。凡因备件材质不良造成返修的,由备件采购供应部门承担返修的经济赔偿。5.4.6 竣工检验合格后,承修单位应向设备单位提供进厂维修检验单、维修过程检验单、出厂竣工检验单和出厂合格证;汽车类机械应上检测线,出具检测合格12、报告。设备单位将维修资料存入单机档案中备查。5.4.7 大修理出厂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检查并做好记录,严格执行施工机械设备走合期使用的具体要求。5.4.8 对国家规定需强制检验的设备(如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竣工验收,除进行试运转和检查外,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其它安全试验和检验。 设备单位、承修单位均可就机械设备大(项)修理过程的维修质量、服务配合、材料备件采购和使用、走合期的使用维护、返修等问题向企业发展管理部投诉。企业发展管理部负责协调,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做出相应的处罚。6 大型、关键设备大(项)修理结算费用6.1 由内部维修单位承修的大(项)修理结算 6.1.1 维修单位财务部门13、应对大(项)修理项目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进行成本核算。 根据工期长短、技术含量以及难易程度核定5%10%的管理费用:由设备单位自行承修的大(项)修理的管理费取值为5%8%;由内部委托维修单位承修的大(项)修理的管理费取值为7%10%。管理费核定基数为:设备大修理(不含汽车类)为人工费+材料费+外委加工费;设备项修(不含汽车类)为人工费+材料费。6.1.4 大(项)修理中发生的替换设备工具及附件费(如更换新电瓶、轮胎、钢丝绳等)不得上报使用大修理预提资金。所有备件、材料的消耗以及备件的修复均需设备单位在维修过程跟踪中予以签字确认。6.1.5 项修项目必须与保养作业严格区14、分,如项修过程中涉及到保养作业范围内的修理,相应的维修费用由设备单位自行核销。如确需变更或增加项修项目修理,报企业发展管理部审核同意后,变更或增加的项目维修费用方可以纳入结算中。6.1.6 修竣设备验收合格后,承修单位将维修结算资料报设备单位审核,结算资料包括:大(项)修理费用结算单(记录8.4)一份,进厂检验单、维修过程检验单、出厂竣工检验单、出厂合格证、维修方案、验收方案及企业发展管理部、设备单位和承修单位三方进行验收的验收单、财务部门的财务明细等有关资料、结算明细表。6.1.7 设备单位将审核后的维修结算资料报企业发展管理部审批。6.1.8 企业发展管理部设备主管对结算资料初审后,送部门15、负责人审批。 经审批的大(项)修理结算单原件送财会中心。财会中心根据企业发展管理部审批的结算金额,拨付大(项)修理费用给设备单位(内部委托维修可直接拨付给维修单位)。6.2 外委维修的以维修合同为结算的主要依据,设备单位参照6.1款有关要求内容审核外委维修单位提供的维修和结算资料,同时提供发票的复印件。6.3 大型、关键设备大(项)修理凡未经企业发展管理部参与验收的,结算资料不完全的,不予以办理结算。7 监督与处罚7.1 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部门是企业发展管理部,负责对违反本规定的处罚实施,企业发展管理部将不定期核查维修情况、备件材料招标比价情况、维修成本支出情况、设备单位跟踪维修情况等。16、7.2 各分公司应严格执行年度维修计划,如因未及时进厂大(项)修理而造成机械事故或提前报废等恶劣后果的,对设备单位领导及机管部门责任人分别罚款5000元/次和4000元/次,同时要按实际损失价值的10%30%处罚设备单位。7.3 利用虚假材料套核大修理费用的,则此项大(项)修理不予结算,所有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若已核销费用的将全额扣回;相关单位责任人按照建设公司工作失职渎职责任追究管理规定XX QH 222-2006/A相关规定进行处罚。8 记录8.1 20*年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大修理费预提明细表(XX ZC 227-XXXX/A-1)8.2 20*年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大(项)修理计17、划表(XX ZC 227-XXXX/A-2)8.3 大(项)修理申报表(XX ZC 227-XXXX/A-3)8.4 大(项)修理费用结算单(XX ZC 227-XXXX/A-4)20*年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大修理费预提明细表(XX ZC 227-XXXX/A-1)填报单位: 费用单位:万元序号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年预提额年预提率设备启用时间 预提额合计: 公司经理: 责任部门: 制表:20*年大型、关键机械设备大(项)修理计划表(XX ZC 227-XXXX/A-2)填报单位:费用单位:万元序号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计划费用修理类别预计进厂时间至上次大修理间隔 公司经理: 责任部门: 制表: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承修单位设备技术状况说明外委修理论证理由费用测算(万元)预计进厂时间设备单位(签章)主管领导技术鉴定负责人经 办 人企业发展管理部(签章) 负责人: 日期: 主管: 日期: 大(项)修理申报表(XX ZC 227-XXXX/A-3)填报单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