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公司生产设施物资验收管理制度汇编226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3992
2024-09-08
220页
592.22KB
1、冶金公司生产设施、物资验收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管理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各项生产管理制度,推进生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生产管理原则:(一)坚持按需生产:按照社会需要制订计划和组织生产,按期、按质、按量、按品种向订购者提供所需的产品或劳务;(二)讲求经济效益:用最少的劳动消耗和资金占用,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三)组织均衡生产: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计划进度,使各个生产环节和各道工序在相等2、的时间内,完成相等的或递增的工作任务,均衡地出产产品或完成工作量;(四)实行科学管理,运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科技成果。公司生产规模大、环节多、分工细、协作关系复杂,并运用了机电一体化设备系统从事生产活动,需要应用科学知识和管理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五)实现文明生产。第三条 生产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管理、工艺管理、电气仪表管理、节能管理及班组建设管理。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厂、部门。第二章 组织体系和职责划分第五条 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生产调度工作,合理平衡生产能力;(三)负责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的改进3、及节能降耗工作;(四)负责公司大修、技改项目方案的审核、组织实施及验收评价工作;(五)负责组织公司生产设备的检修、维修工作;(六)负责生产、工艺、设备、技术文件的汇总、整理归档;(七)负责组织各分厂、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对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八)负责审核公司出台的技术文件,包括各种工艺文件、操作规程;(九)负责公司标准化班组建设工作; (十)负责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试生产工作。第六条 各生产分厂、部门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生产管理制度;(二)及时、准确地向公司汇报生产信息;(三)负责本分厂、部门设备检维修、技改及技术4、更新费用计划上报,并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四)负责对现场工艺状况、各种报表记录、参数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制定并下达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负责作业指导书的修改和技术分析会议的组织;(五)负责本分厂、部门生产设施基础管理工作,确保主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六)按月对本分厂、部门班组建设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各项管理。第三章 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第七条 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管理、设备管理、电气、仪表管理、工艺管理及生产性技术更新改造工程管理、节能管理、班组建设管理等。第八条 生产设施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本公司所有与产品实现过程有关的基础设施,包括特种设施、厂房、仓库、办5、公楼、绿化环保及公用设施、水电热冷及地面地下管网等,具体要求及相关规定参见生产设施管理制度。第九条 设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管理、设备检修计划管理、检修准备工作、检修质量管理、检修进度管理、检修总结及评价检修费用核定与管理、检修材料及备品配件管理、外包工程管理,具体要求及相关规定参见设备管理制度及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第十条 电气、仪表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各分厂、部门电气、仪表的运行管理工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具体要求及相关规定参见电气、仪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工艺管理及生产性技术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生产工艺技术分析,组织工艺技术测定、试验和工艺标定及技改项目的分类与资金6、管理、零购费用管理、滚动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申报与审批、年度技改工程可研报告及预算编制、项目实施中的过程管理和工程的审计与总结,具体要求及相关规定参见工艺技术管理制度及生产性技术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节能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节能工作的日常管理、基础管理与监督、运行管理、节能措施和培训管理,具体要求及相关规定参见节能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班组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各分厂、部门班组的设备管理、工艺运行、指标控制等运行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及相关规定参见班组建设管理制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冶金有限公司生产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7、第一条 为加强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对公司的生产设施的立项策划、建设监管、验收接管、登记建账、使用管理、定期维护、检修保养等活动进行有效管理控制,以确保基础设施始终保持完好状态。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产品实现过程有关的基础设施,用于生产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第二章 组织体系和职责划分第四条 生产技术部是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生产设施的管理,编制和修订相关的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和规定;(二)负责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含安8、全设施检修计划),经批准后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第五条 各生产分厂、部门负责生产设施的具体落实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建立 “生产设施台帐”和“生产设施技术档案”;(二)负责设备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验。第六条 安全监察部是日常工作的监督部门,主要职责: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并参与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三章 生产设施控制第七条 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使用、维护、备件管理,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还应该遵守设备管理制度及电气、仪表管理制度。第八条 生产设施建设中变更必须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要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9、风险管理,所有记录要存档。第九条 各分厂、部门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在作业场所、储存场所按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第十条 各分厂、部门要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设施的检维修工作。第十一条 生产设施在拆除作业前应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落实安全措施。第十二条 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泄露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第十三条 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须完整恢复。第四章 生产设施安全拆除与报废第十四条 拆除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第十五条 10、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必须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的报废,必须符合特种设备报废规定。第十七条 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工作由生产分厂、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十八条 所有参加拆除和报废的作业人员,作业前要针对拆除和报废作业的特点和分析出危险因素,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第十九条 拆除和报废的作业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作业许可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冶金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设备管理人员11、的综合素质,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设备管理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与节能降耗。(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三条 本制度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厂、部门生产运营的机器、工业管道、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等。 第四条 本制度12、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厂、部门。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第五条 公司设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第六条 生产技术部是设备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提出的设备管理目标及要求,编制和修订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规定;(二)负责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规划,综合协调、指导各分厂、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三)组织进行设备管理检查和年终考评,对设备设施运行进行监督和考核;(四)组织学习和推广先进的设备管理理念和方法;(五)负责各分厂、部门设备报废、调拨、租赁等的协调工作;(六)加强设备管理队伍建设,指导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第七条 各生产分厂、部门负责具体的设备管理工作13、,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分厂、部门的设备管理目标和措施,提高生产装备的技术水平、运行水平和经济效益;(二)依据公司制度,负责编制本分厂、部门各项设备管理规定、细则,并执行;(三)协调组织主要生产装置停工检修、主要设备大修计划的制定和上报;负责上报重大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四)负责本分厂、部门设备检维修、技改及技术更新费用计划上报,并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五)组织或参与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提出处理建议;(六)参与公司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七)负责组织对本分厂、部门设备操作、运行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八)负责本分厂、部门设备方面的培训工作;(九14、)负责贯彻落实本分厂、部门设备档案化管理工作。第三章 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第八条 设备固定资产管理按照冶金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第四章 设备前期管理第九条 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第十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更新设备的设计审查,参与基建、技改等重大项目的设计方案论证和审查,在设备选型中应遵循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原则,对设备的可靠性、适用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并监督落实。第十一条 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比质比价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按照公司有关设备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要做好重要设备监造工作,严格进厂设15、备的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并按规定进行商检;自制设备要控制生产过程,保证制造质量。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分厂、部门对设备的安装施工要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认真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安装队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设备安装必须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达到设计和完好要求;竣工交接必须资料齐全,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第十三条 设备投产前,由项目承建分厂、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操作人员全面掌握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维护方法,制定试运行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设备操作、维护技术培训。第五章 物资验收管理第十四条 物资验收按照谁使用谁验收的原则,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及16、采购合同进行验收。物资到货后,由供应部通知库房、生产技术部相关专责及计划分厂、部门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第十五条 设备验收管理单机标准设备验收实行开箱、调试验收。大型设备验收实行三级检验制,即开箱检验、安装检验和试车检验。具体验收标准及程序如下:(一)设备开箱验收1.开箱验收标准:(1)设备的外包装无破损和严重污迹;(2)设备的型号规格与所申请采购设备相符;(3)设备的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装箱单等资料齐全;(4)设备的备品附件的品种、规格、数量与装箱单相符且无缺损。2.开箱验收程序:(1)验收人员应参照设备开箱验收标准进行验收;(2)按装箱单的条款对箱内物件逐一进行清点核对,查二者是否相符;(17、3)检查箱内应有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有关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和技术文件完整齐全;(4)检查箱内主机有无破损、锈蚀现象,附件有无短缺;(5)填写开箱验收报告单,由参加验收人签字后归档,对验收中发现问题和破损件应详细记录、以便于使用分厂、部门核查、追索。(二)设备安装验收1.新购、调入、移动待安装的设备安装前由生产技术部,使用分厂、部门,施工单位,设备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共同确定安装方案,拟定设备安装程序。2.设备安装要求:(1)安装前检查设备要经过的出入口,是否足够让设备通过,否则要进行拆除或采取其它措施,以便设备顺利到达安装位置;(2)按程序有步骤、有顺序的进行安装,随时查看安装现场,对安装18、设备的承重地面、墙壁等进行实地测量,看是否符合安装要求;(3)检查设备所要求的水、电、汽、线及管道等的位置、方向等是否达到设备安装的要求;(4)安装要在准备工作就绪后一次进行,避免拆箱后各部件不及时到位而造成丢失;(5)设备安装应在有关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要符合生产要求,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6)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安装在专门的仪器室内,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的影响。3安装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调试验收。(三)设备调试按设备技术指标进行逐项试验、调试,先做空载运转,再做负荷试车;先进行单项调试,再进行联动试车。调试过程中做好记录,检查各项运行指标是否达到要求。 (四)设备试19、运行阶段验收1.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对设备进行调试,确认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技术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2.设备试运行标准:(1)各部温度、压力、转速、流量、电流等运行参数符合规程要求;(2)生产能力达到铭牌能力或查定能力。3.试运行(转)时间:(1)大型及成套设备连续稳定运行(转)时间6个月;(2)主要设备连续稳定运行(转)时间3个月;(3)一般设备连续稳定运行(转)时间72小时。4.设备按试运行时间完成后,由使用分厂、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整个试运行期间要有相关的运行记录。5.现场验收完毕,按照设备验收记录相关专业人员签字确认后,转存入设备档案。第十六条 备品备件、材料验收管理(一)备品备20、件、材料到货验收由供应部采购业务员、库管员及计划分厂、部门设备主管共同验收。其中供应部采购业务员负责采购标准验收,库管员负责数量、包装验收,计划分厂、部门设备主管负责质量标准验收。(二)验收方法1.数量验收(1)对于计件物资,应进行全数开箱验收,包括主机、附件、备品配件、工具等均应逐项、逐件清点。但对数量较大、定量装箱、供应关系稳定、证件齐全、包装完整无损者,可抽样检验。抽样比例一般为总数的20%,最少不得低于5%。抽检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有问题的,应扩大抽检范围或全数进行检验。(2)按长度、面积、体积、容积和重量交货的物资,要全部检尺过磅。但定量装箱、成桶、成罐的物资,也可采用抽样检验的方21、法,抽检中发现问题时应全部检尺过磅。2.质量验收质量验收必须依据相关的产品技术标准或合同附件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1)对金属材料的锈蚀、水泥的结块、橡胶的老化、玻璃的破裂、冶金原料和冶金药品的潮解等,可采用看、听、摸、嗅等感觉器官进行测定。(2)对优质钢材、金属材料、特殊焊材等应通过理化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质量情况。(3)对冶金原(材)料、冶金药品、助剂等需要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物资,应通过取样进行化学分析来测定其质量,化验结果符合验收标准后方可入库。(4)对需要进行测量检验其质量的物资可用皮尺、卡钳、游标卡尺、千分尺、天平等度量工具进行检查。3.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处理(1)证件不全因供货单位22、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时,应停止验收,并由采购员通知供货单位补齐证件。物资存放在待检区临时保管,待证件补齐后再正式验收。但对危险品或贵重物资,应先按照规定的保管方式进行保管,待证件补齐后再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并做好记录。(2)质量不符合要求验收中发现物资的质量、规格和包装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时,可先将合格部分作待验收处理,及时通知采购员联系处理,并做好记录。(3)物资错发供货单位错发到本公司的物资,应另行堆放,妥善保管,做好记录和标识,不得动用,并由采购员及时通知发货单位进行处理。(4)证件先到货后到对物资证件限于物资到达公司的,应将该批物资的证件收好,妥善保管,由采购员通知供货单位发货。(523、)数量不符到达物资的损益在规定范围内,应按实际验收数量入库;损益超过规定范围的,应核实后做好记录,由采购员联系供货单位处理。在未作出处理结果前,对该批物资和相关的各种证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动用。第六章 设备操作管理第十七条 设备操作应贯彻“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有设备使用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荷运行。第十八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第十九条 操作人员主要工作:(一)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停车;(二)按时进行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运24、行记录;(三)确保设备运行现场干净、整洁;(四)严格执行交接班管理,并做好交接班记录。第二十条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特殊情况可先停车处理后上报,并将设备故障详细记录。第二十一条 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各分厂、部门必须制定有效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并上报生产技术部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第七章 设备检修管理第二十二条 设备检修管理按照冶金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执行。第八章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第二十三条 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做到定人、定机、专人负责,使所有生产设备长期保持良好状态。 第25、二十四条 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未经生产技术部批准,不得私自改制或将配套设备拆件使用。第二十六条 维护和保养完好标准(一)零部件1.主、辅机的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2.仪表、计器、信号连锁和各种安全装置、自动调节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准确;3.基础、机座稳固可靠,地脚螺栓和各部螺栓连接紧固、齐整,符合要求;4.管线、管件、阀门、支架等安装合理,牢固完整,标记清晰;5.防腐、保温、防冻设施完整有效,符合要求。(二)设备运行1.设备润滑良好,润滑系统畅通,油质符合要求;2.无振动、松动、杂音等不正常现象;26、3.各部温度、压力、转速、流量、电流等运行参数符合规程要求;4.运行能力达到铭牌能力或查定能力。(三)设备运行环境干净、整齐,无“跑、冒、滴、漏”现象,关键设备达到轴见光、沟见底、设备见本色。第九章 设备润滑管理第二十七条 各分厂、部门必须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切实做好润滑油品的定额使用及润滑用具的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组织交流、推广先进润滑技术、润滑管理经验和组织设备操作人员学习润滑知识。定期组织检查,做到合理用油,节约用油,不断提高设备润滑管理水平。第二十八条 各检修班组长对设备润滑负领导责任。按时提出本检修班组年、季、月润滑油(脂)的使用计划27、。第二十九条 按设备润滑规定做到“五定”(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和“三级过滤”(油桶、油壶、加油点),如有特殊油品按特殊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自动注油的润滑点,要经常检查滤网、油位、油温、油泵注油量,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第三十一条 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第三十二条 常用阀门丝杠和螺母之间,要定期注油润滑。不常用的阀门丝杠螺母处,要用油脂保护。第三十三条 保管好润滑油(脂)的注油工器具,要经常检查,定期清洗或更换。第三十四条 新购28、入的油品,必须有合格证。重要油品每月分析一次,一般油品三个月分析一次,需逐桶分析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三十五条 在用设备的润滑油,必须按规定定期取样分析。分析结果,记入设备档案。若不合格,应及时更换。第三十六条 设备润滑装置,润滑工艺条件及选用的润滑油(脂)必须符合规定,不得任意滥用和混用,如需季节性换油,必须清洗后方可加入。第三十七条 质量管理部要加强对油品的贮存、保管、发放的管理。不同种类及牌号的润滑油要分别存放,写上标记,专桶专用。各分厂、部门必须把废油进行分类回收,以便再利用。第十章 设备密封管理 第三十八条 密封的分类及计算方法(一)动密封动密封指各种机电设备连续运动(旋转或往复)的两个29、耦合件之间的密封,一对连续运动的两个耦合件之间的密封算一个动密封点。(二)静密封静密封指设备及其附属管线和附件,在运行过程中,两个没有相对运动的耦合件之间的密封,一个静密封结合处算一个静密封点。第三十九条 密封点统计范围(一)机动设备的连续运转部分属于动密封点统计范围。(二)除动密封点统计范围以外的设备、管道,包括电器设备的变压器开关、仪表的孔板、调节阀、附属引线、以及其它设备均按静密封点统计。第四十条 密封点的泄漏检验标准(一)静密封点1.设备及管路的结合部位用肉眼观察,以不结焦、不冒烟、无渗透、无泄漏为合格;2.电器设备如变压器、油开关、绝缘电缆头等,其结合部位用肉眼观察,无滴漏;3.氯气30、等有毒气体系统,用试纸试漏,不变色;4.仪表设备及工艺、空气管线,用肥皂水试漏,关键部位无气泡,一般部分每分钟不超过5个;5.蒸汽系统用肉眼观察,无泄漏;(二)动密封点1.填料密封介质为水时,初期每分钟不多余20滴,末期每分钟不多于40滴,其它液体每分钟不多于15滴;2.机械密封初期应无泄漏,末期每分钟不超过5滴。第四十一条 各分厂、部门根据投入运行的设备、管线,按设备位号和管线号统计出静、动密封点,并建立台账。每月统计密封点数、泄漏点数、泄漏率并计入其中。第十一章 设备技术更新改造管理第四十二条 设备技术更新改造管理按照冶金有限公司生产性技术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章 设备调31、拨管理第四十三条 各分厂、部门根据生产情况如需调用公司其它部门的设备时,应书面向生产技术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各分厂、部门依照批示,办理所需设备调拨手续。第四十四条 调拨后各分厂、部门按要求及时调整台帐,做到帐物相符,依据设备调拨单,调出分厂、部门下帐,调入分厂、部门入帐。第四十五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调拨期间的协调工作,保证调拨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十三章 设备的封存与启封第四十六条 闲置在三个月以上的设备,由使用分厂、部门提出申请,经生产技术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设备报停封存手续。封存设备原则上一年办理一次,特殊原因除外。第四十七条 封存前由生产技术部、使用分厂、部门全面检查32、后断电。使用分厂、部门负责维护保养,放净冷却液,清点附件,并做好如下工作:表面及外露面应涂好油,做好防尘,防潮等其它措施,出示封存封条,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养、保管工作。第四十八条 封存设备如确实需要启封时,应由使用分厂、部门提前10天提出申请,上报生产技术部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设备启封时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四十九条 凡已办理报停封存手续的设备,使用分厂、部门不得私自接电使用。第十四章 设备报废管理第五十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设备应当报废:(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33、济效益差的;(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善又不经济的;(五)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六)其它应当淘汰的。第五十一条 设备报废应当严格履行设备报废程序:(一)由设备使用部门向生产技术部提出报废申请,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认可应当报废的设备,并向企业管理部提交鉴定结果;(二)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废,然后报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第五十二条 设备报废后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和改造。第五十三条 对提前报废的设备,应检查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设备检修记录、设备事故记录等,如是人为34、责任,应报主管领导追究其相应责任。第五十四条 设备报废后,其档案、图纸、资料等应封存备查,过保存期后方可销毁。第十五章 特种设备管理第五十五条 各分厂、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和上报特种设备的年、季度检验计划。第五十六条 各分厂、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逐台或逐段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第五十七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在有效期内。第五十八条 特种设备所配备的安全监测装置,应定期检查核对,保持灵敏、可靠。 第五十九条 35、新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是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在使用前经相关特种设备监测分厂、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六十条 新安装、经过大修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相关的技术检验、试验,经相关特种设备监测分厂、部门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六十一条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一)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二)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三)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保证设备完好率;(四)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36、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第六十二条 特种设备检查及隐患整改(一)特种设备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二)检查内容:1.特种设备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2.重点监控设备责任人的落实及执行情况;3.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6.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7.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9.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10.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37、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存档。(三)隐患整改1.在检查时发现设备缺陷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设备隐患整改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存查。2.整改责任人接到设备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设备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3.生产技术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第六十三条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一)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各分厂、部门负责,应提前一个月与相关检测部门(或机构)预约检验时间,确保特种设备在下次检验日期到期之前检验完毕。(二)特种设备检验前,由申报分厂、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38、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三)特种设备检验后,由各分厂、部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四)对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停止使用并按照检验不合格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报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五)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六)各分厂、部门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止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六十四条 特种设备39、检验周期(一)压力容器:每年至少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部检查;每两次内部检验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两年。(三)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四)安全阀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压力表(强检)按规定进行校验,每6个月校验一次,其他的仪器仪表一年一次。(五)压力管道:在运行条件下进行在线检验,每年一次。经全面检验的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经重大改造、使用条件变更、停用两年以上需重新投用的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第六十五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一)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的管理范围、分级及技术检验标准按回族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定(修正)执行;(40、二)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防腐工作。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外表面要经常保持油漆完整,不允许浮锈现象存在,容器内防腐层至少每隔三年要检查一次,保证防腐层完整无损;(三)锅炉、压力容器须严格按规定的压力、温度操作、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四)压力容器的焊补、挖补、更新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均应按现行技术规范和制造技术文件,制订具体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锅炉、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等应定期检查核对,核对范围控制在规定指标之内。 第六十六条 起重机械管理(一)各使用部门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等规章制度,41、办理完相关审批手续后执行。(二)各分厂、部门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三)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四)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照明的吊运通道,并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五)使用部门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生产技术部审核,主管领导批42、准,报主管部门备案。(六)新安装、经过大修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检验机构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十六章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第六十七条 适用范围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压力表、氧气乙炔表、电流表、电压表、磅秤、计量表等监视和测量设备装置。第六十八条 凡是使用、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第六十九条 监视与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第七十条 新安装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第七十一条 各分厂、部门对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投运前要进行建卡、登43、记注册,其技术资料必须保存完好,设备保管应符合规定的要求。第七十二条 各分厂、部门必须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并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和准确度。第七十三条 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第十七章 工器具管理第七十四条 工器具由各分厂、部门检修负责人主管。 第七十五条 各分厂、部门检修班组负责建立本分厂、部门工器具台账,对工器具采购计划、发放、报废进行管理。各检修班组设备技术员负责本检修班组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应的工器具台账、个人工具必须建立工具登记本,并做到账物相符。 第七十六条 各检修班组(44、装置)每季度进行一次工器具盘点,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第十八章 设备资料管理第七十七条 设备档案管理(一)设备档案内容1.设备资料: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和价格、编号、安装地点、制造分厂、部门、制造时间、安装时间、安装分厂、部门、投用时间、重量尺寸、制造编号、合格证编号、设备用途、技术规范、使用说明书、设备主副机备件明细及价格等。2.设备验收:技术协议、到货时间、验收记录、易损件明细及价格和售后服务情况。3.设备使用:包括设备大中小修理记录、事故记录、运转记录、改造移动记录。(二)设备档案要求1.设备档案只录入关键设备和主要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2.设备档案应全面记录设备从计划、45、采购、验收、安装、使用、维修、报废的管理过程,档案内容应齐全、准确。3.各级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照档案内容要求,认真及时地填写设备档案,并定期和设备管理部门核对档案内容,确保设备档案准确。4.使用分厂、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有专人负责设备档案的管理。5.设备的增加、调拨、租借、封存、报废、处理等,应及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并记入设备档案。6.在各分厂、部门之间调动使用时,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办理设备调拨手续。设备在本分厂、部门检修班组(装置)范围内调动使用时,由本分厂、部门生产技术科负责办理设备调拨手续。设备调拨单应存入设备档案。7.设备报废后应及时填报固定资产减少变动单核销固定资产,并将报废原因及处置办46、法记入设备档案。 第七十八条 设备台账管理(一)设备台帐是记录各分厂、部门在使用、停用、封存设备的历史情况、技术情况和分布情况的原始记录,是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二)设备台帐按顺序分类、编号,主要记录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购(调)入日期、制造厂家、出厂日期、使用期限、使用分厂、部门等情况。(三)设备台账的管理要求1各分厂、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设备负责其台账的建立、填写、变更记录。2.当设备出现故障维修、技术改造及变更时,必须对相应的台账进行及时更新。3.设备台账必须保证其完整性,所有内容必须详实、准确。第七十九条 各分厂、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对设备资料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47、,如有破损、字迹褪变、霉变生虫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第十九章 设备事故管理第八十条 设备事故定义冶金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造成设备损坏,为设备事故。第八十一条 设备事故等级划分(一)特大设备事故1生产设备(包括设施,下同)直接经济损失达150至300万元及以上者;2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至100万元及以上者。3其他经国家、行业、上级部门认定为特大事故者。(二)重大设备事故未构成特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重大设备事故:1生产设备、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50至100万元;2生产设备、厂48、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5至30万元;3其他经国家、行业、上级部门和股份公司认定为重大事故。(三)一般设备事故未构成特、重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一般设备事故:1生产设备、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30至50万元;2因设备、运输工具损坏,使化学用品(如酸、碱、树脂等)或油制品(燃油、润滑油、绝缘油等)泄漏,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及以上;3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万元;4车辆肇事,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万元及以上者;5其他经国家、行业、上级分厂、部门认定为事故者。第八十二条 事故归属在设备事故中,运行管理分厂、部门有责任的,定为运行管理分厂、部门事故;运49、行管理分厂、部门没有责任的,定为产权所有分厂、部门的事故。第八十三条 设备事故调查(一)特大设备事故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上级部门认定的特大设备事故,由上级部门或授权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上级部门不进行调查的,由公司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二)重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别严重的或涉及设备制造分厂、部门的,公司组织或授权有关分厂、部门组织调查。(三)一般设备事故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分厂、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可随时进入事故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调查组一般由事故分厂、部门的领导组织,生产、安监、以及有关部门和检修班组人员参加调查。事故报告由事50、故调查组组织分厂、部门的技术人员填写。对于事故分厂、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公司认为有必要重新进行调查的,公司可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第二十一章 检查与考核第八十四条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开展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各分厂、部门必须建立定期的设备检查制度和日常设备检查制度,设备检查可以与各分厂、部门的岗位制检查或安全检查同时进行。第八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分厂、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一)对在设备管理与维修中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成绩优异的,在设备技术改造中的技术领先、成效显著的,以及在设备管理与维修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分厂、部门和个人;(二)在完成公司年度设备管理目标中做出贡献的分厂、部门和个51、人。第八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分厂、部门和个人给予处罚:(一)管理混乱,设备失修严重,影响生产和安全和分厂、部门及主要责任人;(二)对关键设备选型论证不足,盲目决策,造成购置不当及长期闲置积压,及至影响生产者;(三)对引进设备不能在索赔期内处理好发生的问题,造成严重损失者;(四)严重影响公司设备管理目标中实现的分厂、部门和责任人;(五)因管理不善,违章指挥或违反制度、规程造成严重设备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第二十二章 附则第八十七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第八十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冶金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冶金有限公司(52、以下简称“公司”)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根据行业有关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厂、部门。 第二章 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第三条 检修管理的基本原则(一)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各类违章,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二)坚持设备治本、定期检修与状态检修相结合、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三)依据设备状态评估,合理安排检修。(四)坚持检修标准,严格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环境、检修工期控制。(五)实行全过程管理、标准化作业、目标责任制和追溯制。(六)设备检修实行预算管理、控制成本。第四条 检修管理的基本要求(一)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既定的全部检修53、任务,达到质量目标和标准,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完整牢固。(二)推行标准化作业,严格按程序进行验收,确保检修质量。(三)采用PDCA的质量管理方法,从检修准备开始,制订各项计划和具体措施,做好设备检修和项目施工、验收及竣工后的评估工作。(四)制定检修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合理处置各类废弃物,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文明施工,清洁生产。(五)加强检修基础管理工作,对参与检修的所有物项(管理、组织、人力资源、物资、程序过程等)和质量因素等,制定各类规章制度、管理程序和措施、实施计划及考核细则,使各项管理工作和指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六)建立检修工作定期分析制,分54、析设备异常状况,总结检修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检修管理水平。(七)通过加强检修系统各级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采用先进工艺和新技术、新方法等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检修工期。第三章 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第五条 生产技术部是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提出的检修工作目标及要求,制定相关的检修制度和办法;(二)指导各生产分厂、部门做好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三)审核各分厂、部门的检修计划和方案,对检修费用进行审核、控制和考核;(四)组织和管理公司的检修工作,按规定要求审核各分厂、部门的检修计划、方案及总结,及时汇编上报集团公司;(五)对设备检修工55、期、质量等进行监督和考核;(六)学习、借鉴和运用先进的检修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公司的设备检修管理水平。第六条 各生产分厂、部门是具体检修工作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二)建立检修管理保障体系,对设备、设施、生产建筑物等实施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可靠运行;(三)组织和管理本分厂、部门的检修工作,按要求及时编报设备检修计划、生产指标计划、年报、各类总结等;(四)负责本分厂、部门检修计划及方案的编制,并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五)组织检修工作的具体实施,实行全过程监控管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安全、工期、长周期运行;(六)大检修项目结束后,负责56、进行项目决算工作。第四章 计划检修基本事项第七条 检修等级划分冶金装置检修按检修工作量分大修、中修、小修。大修主要对炉体重新砌筑,并对炉体附件进行检修。中修主要对炉体附件进行检修。小修主要是临时性缺陷处理。按时机分临时检修和停产大修。第八条 计划检修间隔1.大修:周期为4年,工期控制在30天。2.中修:周期8个月,工期控制在72小时。3.小修:每月一次,时间不超过24小时,具体时间根据设备运行状况,随即安排。第九条 装置及系统停运时间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各分厂、部门计划检修的停运日数是指装置及系统停电到检修完毕的时间间隔;(二)检修工期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若检修中安排的技改及重大非标项目57、或新发现重大问题的处理难以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则允许合理突破规定工期,但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进行调整。第十条 各分厂、部门根据设备的状态,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延长或缩短检修间隔时间、减少或增加计划检修次数,但必须提前做好设备的状态评估工作,并在年度计划中做出明确安排,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第十一条 各分厂、部门应按有关设备检修导则(规程)编制本分厂、部门设备的各级检修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及质量标准。第十二条 特殊项目的确定:特殊项目为标准项目以外的检修项目,分为一般非标准项目和重大非标项目。特殊项目的确定原则如下:(一)重大非标准项目系指单项工程费用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工程技58、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或对装置、系统及设备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项目一般随装置大、中修进行的、费用应计入生产成本的项目。重大非标准项目的编制、申报、委托施工及其管理等与技改工程要求相同,其它为一般非标准项目。重大非标准项目报集团公司批准后,下达各分厂、部门执行;(二)重大非标准项目,必须附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五章 检修计划管理第十三条 年度检修工期计划的编制各生产分厂、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第四章的规定编制年度检修工期计划。第十四条 年度检修项目计划的编制内容各分厂、部门应根据本分厂、部门主、辅设备的检修间隔、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健康状况,合理编制年、月度检修项目计划。(一)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内容1.年59、度检修项目计划的编制应包括:项目的名称、主要技术措施、检修进度安排及特殊项目的单项工时、材料及费用预算。2. 冶金装置以整套装置为独立单元列入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单元辅助设备指动设备、静设备、电气、仪表等系统或设备。3.生产建筑物(厂房、建筑物、构筑物、水工建筑物等)按照独立的单元列入年度检修项目计划。4.非生产设施(主要生活设施、道路、护坝等)应逐项列入年度检修项目计划。5.特殊项目应逐项列入年度检修项目计划。(二)月检修项目计划的编制内容1. 月度检修项目主要是根据生产实际,结合设备运行情况有计划进行的短期检修。2.月度检修项目计划的编制应包括:检修项目名称、主要技术措施、检修时间安排、材料60、及费用预算等。第十五条 检修计划的审批程序(一)年度检修计划的审批程序1.每年7月份,各分厂、部门应经过充分论证和研究提出下年度“检修工期计划”、“年度检修项目计划”,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2.生产技术部于7月份完成初审工作后,将下年度“检修工期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批准。3. 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统筹安排后,正式下达各分厂、部门年度检修工期计划。(二)月检修计划的审批程序1.每月25日之前,各分厂、部门上报下月检修计划表至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由生产技术部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2.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各分厂、部门按程序组织检修工作。第十六条 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各分厂、部门应严格执行,精心61、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技术方案和备品配件。第十七条 各生产分厂、部门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按程序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大修计划调整,由生产技术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大修方案包括:检修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相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第十八条 安全措施编制(一)一切检修、大修项目均应在检修或大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二)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62、按检修任务书的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三)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安全可靠;(四)设备大修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计划由分公司编制,上报安全监察部审批后实施。第六章 检修准备工作第十九条 大修准备工作程序按本章规定执行,中、小检修可参照执行。第二十条 大修开工前一个月,具体落实检修项目计划。由分厂、部门主管领导主持,根据检修标准项目、特殊项目、技术监督计划,并结合公司节能降耗措施和经营目标,综合考虑全年费用安排具体项目,合理安排费用和工期。同时,应全面落实材料、配件采购计划。检修项目计划经生产技术部审核,报主管经理审批后,于开63、工前20天发至检修分厂、部门。第二十一条 开工前20天,所有检修项目都应落实到实施分厂、部门的作业组;全面检查检修用设备、材料、配件等到货情况,并验收其质量、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依据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外包项目及内部承担项目施工合同。第二十二条 开工前10天,应将审批后的检修安全措施、管理办法、施工统筹进度图、项目技术措施、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有关质量控制文件和作业文件,发至部门、有关作业班组和其他施工单位;明确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检修规程。第二十三条 开工前5天,完成检修前的各起重设备、运输设备、施工用具、专用工具、安全用具等相关试验和检验,完成所有参加检修人员进行安64、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向公司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将检修项目工期计划、主要检修质量目标、检修管理办法等材料报公司生产技术部。第二十四条 开工前,公司生产技术部应对各项准备工作,从人员组织、管理体系、安全防护用具、工器具、备品配件等工作和工作票进行全面检查;布置和落实停车及停车过程中的特殊要求;检修使用的工具箱和专用器材摆放在指定的地点;机组零件、备件、检修工具等按有关管理要求码放整齐;设置好安全设施;检修进度网络图等张贴到现场;保持检修现场做到整洁有序、文明施工。第七章 检修质量管理第二十五条 设备检修的质量管理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实行“三级验收”制和重大特殊项目工程监理制,实施全过程质量控65、制。第二十六条 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检修分厂、部门必须向公司生产技术部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第二十七条 重要工序、重要项目、分段验收项目和技术监督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第二十八条 确保检修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工后,应进行总结评比。第八章 检修现场安全管理第二十九条 检修现场的组织与管理(一)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二)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三66、)抓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测分析,必须按“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票”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四)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特殊作业安全作业票;(五)检修单位与生产分厂、部门共同对工艺安全处理等情况检查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不经生产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六)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在生活、办公区域的设施、管道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七)在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检修班组临时检修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八)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九)在生产危67、险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品或紧急停车的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十)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分厂、部门必须同时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十一)有两个以上外包分厂、部门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分厂、部门和总承包分厂、部门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并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发包单位要有专人检查管理其安全工作。(十二)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管理,按审核68、批准的施工图纸和现场生产工艺条件,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主管领导批准;第三十条 检维修现场安全管理(一)检修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看守,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二)检修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和沙尘暴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三)阴暗场所和夜间检修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四)检修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质;(五69、)检修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防栓和消防器材。第三十一条 检修现场安全标志牌配置要求(一)检修现场的安全标志牌包括标准安全标志牌、设备安全警示牌及其它。其作用是要充分提示人们在标志处如何保证安全以及在该处存在哪些不安全因素。(二)安全标志牌要求字迹清晰,牌面干净,挂置牢固。(三)挂置要求1.在分公司生产厂区门口要求挂置“严禁吸烟”禁止标志牌,要求生产厂区为无烟工厂;2.在每个检修班组门口要有所在岗位指示牌,并要有安全提示和说明;3.在仓库、易燃易爆区、配电室等处挂置“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等禁止标志牌,以及灭火要求的提示,如“禁止用水灭火”等标志牌;4.在工作岗位挂置指令标志牌,如“必须带手套”70、,“ 必须带防护眼镜”等,以及禁止标志,如“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停留”等;5.在作业地点挂置禁止标志牌,如“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等标志牌;6.在消防设施放置处应有“灭火器”,“火情警报”,“消防梯”,“火警电话”等字样的标准标志牌。7.设备安全警示句标志牌由公司统一制定标准,分公司根据设备的特点自制,要求字迹规范、言简意赅,尤其是易燃易爆设备、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第三十二条 安全生产作业票制度(一)必须填写安全生产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1.在禁火区内动火;2.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施工;3.受限空间内作业;4.矿热炉利用调整电极控制炉况;5.起重作业中斜拉、斜吊71、以及在复杂场所起重、吊装作业;6.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以及两台或以上起重机抬吊,移动式起重机在高线下作业;7.变电所或配电室检修作业;8.登高作业;9.动土作业;10.抽堵盲板作业;11.其它危险作业。(二)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程序进行作业,不得违反规定程序或违章作业。第三十三条 抽堵盲板安全管理(一)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二)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72、堵;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三)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1.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2.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3.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生产分厂、部门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施工分厂、部门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分厂、部门存档备查;5.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6.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73、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7.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生产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8.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9.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10.检修单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11.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12.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相关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13.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四)盲板74、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各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管理;2.各分厂、部门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相关人员审核确认,由主管人员审批;3.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作业人员随身携带一份,所在分厂、部门存档一份。4.作业结束后,经作业负责人、生产检修班组、生产技术部检查无误,将盲板位置图交所在分厂、部门。第三十四条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破土作业施工前应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二)“破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由各分厂、部门领导进行审批,相关人员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管道、埋地电信、埋地电缆、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75、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砂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三)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订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签字,报施工项目所属分厂、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四)破土前,施工单位应逐条落实审核分厂、部门意见及有关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五)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要设安全监护人。安全监护人应逐条对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严禁作业过程中破坏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76、道等地下设施。遇有移动电缆和悬吊电缆时,必须停电处理。(六)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经审查同意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4.需要进行爆破的。(七)在道路上及开工装置、灌区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示灯。如挖地下通道而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施工安全时,也应设围栏、警示灯、警示牌。(八)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并立即停止作业,报有关部门查清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九)在坑、沟、槽77、井、地道内施工应严格按相关制度办理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许可证,施工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注意对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物的检查检测工作,遇有可疑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向上级部门汇报,查清情况制定防范措施,方可再施工。(十)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破土是应由上至下挖出的土方距沟边至少0.8米,堆高不得大于1.5米。(十一)在雨期和解冻期进行土方工程作业,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后78、方可再施工。(十二)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它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挂出明显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灯,划出警戒区域,设置警戒人员,并对险情进行处理。(十三)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破土作业许可证,对违章指挥、审批手续不齐全以及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施工。第三十五条 动火、用火作业安全管理(一)用火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1.动火作业的分类: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一级动火:指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以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2.凡全厂、一个检修班组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79、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3.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的动火,应升级管理;4.各级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分公司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注清楚。(二)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和公司生产工艺特点以及生产、检修、大修实际需要,经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通过,确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固定动火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无可燃气管道和设备,并且周围距易燃易爆设备管道10m以上;2.室内的固定动火区与防爆的生产现场要隔开,不能有门、窗、地沟等串通;3.生产中的设备在正常放空或一旦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或蒸气不能扩散到动火区;480、.要常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工具和灭火设备;5.固定动火区内禁止使用各种易燃物质;6.作业区周围要划定界限,悬挂防火安全标志;7.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办理其他相关票证;8.“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员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9.用火证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以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由分公司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81、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10.动火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以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动火作业人员交清任务和防火安全措施,对执行动火作业负责;11.所有动火都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中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的有效期为24小时,二级动火的有效期为144小时;12.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分厂、部门、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地点以及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意见和签名;13.动火作业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82、火条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有关分厂、部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作业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或无审批手续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负责人呈验动火证;14.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任,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动火作业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作业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15.生产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系统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83、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16.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以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17.在禁火区内除正常生产工艺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均须办理“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18.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或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19.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84、周围如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2.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20.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21.凡是可能与易燃易爆、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22.有易燃易爆、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动火,必须清除干净沉积物,清洗、置换并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需进入设备内动火,要同时办理“受限空间内作业许可证”;23.在用树脂、塑料85、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热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火灾;24.动火部位应有适用的灭火措施以及消防器材或器械;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必须良好;26.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27.五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室外动火。(三)各项责任人的职责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分厂、部门防火安全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86、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每次动火前均应主动向现场负责人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并经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4.生产分厂、部门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87、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5.动火分析人(化验员)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安全作业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要对分析数据的有效性负责;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四)动火分析的安全规定1.动火分析人必须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化验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同时对分析结果负责;2.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88、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3.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4.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5.使用测爆时,被测气气体或蒸气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下同);6.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或等于10%时,其分析结果浓度小于1%为合格;爆炸下限浓度大于或等于4%时,其浓度小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2%。(五)公司职工、外来施工人员、外来车辆驾驶员、参观学习人员和联系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89、禁火、禁烟管理制度,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者,一经发现,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吸烟者处以处罚。1.外来施工人员在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动火、用火作业票”,方可进行用火作业;2.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区;3.严禁在存有易燃、易爆可燃物品的仓库、重点防火部位安装明火设施;4.明火设备(包括:取暖炉、电热炉、电暖气等)安装必须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明确责任人后,方可安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各分厂、部门、部门凡有明火设备的场所,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做到定位、定人、定安全管理措施;5.各种机动车辆进入公司的生产装置及易燃易爆区必须佩带阻火器,并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进入90、其它各分厂、部门生产区域内在门卫登记并履行“入场告知”手续后方可进入;6.公司职工和外来人员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入厂。(六)各级动火证的审批1.特殊动火证由分公司生产副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2.一级动火证由动火分厂、部门所属检修班组主任复查后,报安全监察科审批后方可动火;3.二级动火由动火分厂、部门主管领导批准。第三十六条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一)凡是坠落高度在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二)高处作业的分级与类别:1.作业的高度在2m至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2.作业的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作业高度在15m以91、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5.虽在两米以下,但属于下列情况时,视为高处作业:(1)凡是柜架结构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2)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冶金设备容器内进行登高作业;(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冶金设备容器内进行登高作业;(4)作业地点下部或附近(可致伤范围内)有洞、升降(吊装)口、坑、井、排水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有转动的机械,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三)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1.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2.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必须严格履92、行审批手续,审批人员应到现场认真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批准作业;凡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由审批人负责;3.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作业许可证,经确认安全防护措施可靠无误后,方可作业,否则有权拒绝或停止作业;4.凡属二级以上以及特殊要求的高处作业,应由承担作业任务的分厂、部门制定登高作业的作业方案以及周密的安全防护措施;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详细地写在高处作业许可证上;5.高处作业的安全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要拴挂在垂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构件上,不能低挂高用,不准用绳子代替,拴挂必须符合要求。安全帽要符合国家标准,使93、用时必须戴稳,系好下领带。安全网安装完毕,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焊接时应避免火星落入安全网内。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6.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梯子要坚固,放置要平稳,立梯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专人扶梯监护。人字梯拉绳要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带安全带并有人监护。所用各种梯子不得缺档,不得两人共用一梯;7.在危险物品生产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地方作业时,应事先与检修班组负责人或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并设置安全防护用具,以防止发生意外;8.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防护栏或盖板,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要符合安全要求,94、因工作需要移开盖板时,必须及时加设栏杆。因工作需要移开栏杆时必须加盖板或采取其它安全防护措施;9.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线路上下,同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禁止上下垂直作业,确因工作需要时要设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10.在石棉瓦等轻薄型材料上作业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架,如果工作面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11.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准在高处投掷材料、工具或其它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等一切易坠落物体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12.在95、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确因特殊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分公司主管生产的副经理要亲临现场,确保作业人员安全;13.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以及酒后人员、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行动不便、女工怀孕等不适宜登高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1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准穿凉鞋、易滑鞋等进行高处作业;15.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如发现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作业者要立即指出责令其改正,经指出仍不改正者,有权停止其作业;16.企业组织其他活动需要登高作业时,也应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96、全帽;17.高处作业监护人必须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不得离开作业现场;18.对施工工期较长的高处作业,作业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做好记录,并应监督检查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安全要求;19.因突发事故或紧急处理故障,必须登高作业而来不及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时,必须经班长同意,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并由专人监护,方可登高作业,同时在交接记录中记载清楚;20.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在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后,办理特殊高处作业票;21.高处作业票的有效期不超过三天(连续作业不超过24小时),间断作业在重新作业前,双方安全监督或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重新确认安全措施,如有变化,应重新落实97、安全措施并在票面签字后生效。高处作业票由作业所在检修班组保管,保存期限为一年;22.30米以上的特殊高处作业,应设有专人负责的与地面联系的通讯装置(如对讲机等);23.高处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小于2.5米的安全距离;24.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四)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手续及审批权限1.高处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必须根据作业高度和种类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要一式两份,一份作业人员留存,一份作业部门留存备案;2.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分厂、部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审批;3.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由各检修班组主任审批,同时报分公司备案;4.三级以上高处作业以及特殊98、高处作业由各分公司审批。第三十七条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凡进入或探入塔、釜、罐、槽车及以管道、炉膛、烟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及场所作业,统称为受限空间作业。(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1.“受限空间作业票”的申请及审批;(1)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负责人向受限空间所在检修班组提出申请,填写“受限空间作业票”中的申请栏内容并签字;(2)检修班组作业负责人接到申请后,与作业分厂、部门负责人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栏填写有关内容(如果作业票中列出的综合安全措施不能满足时增加补充措施)并确认后签99、字。同时,安排有关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并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3)“受限空间作业票”由所在分公司安全监察科或检修班组主任审批,作业时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作业现场检查指导作业,不得有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在审批栏内签字,批准作业。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确认合格后,在安全措施落实栏内签字;(4)受限空间作业票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检修班组留存。受限空间作业票不得涂改、代签、保存期三年。2.监护人的职责(1)监护人应熟悉设备的工艺及作业人员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得急救知识;100、(2)监护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票”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停止作业;(3)监护人应掌握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员数量,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并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同时报警。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1)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和应急计划,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2)不见批准的“受限空间作业票”不作业;(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受限空间作业票“不符不作业;(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5)劳动防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6)遇有违反规定强令作业的情况,或安全措101、施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1.“受限空间作业票”的审批人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及应急计划;必要的安全知识、救护方法;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和氧含量(氧气含量在1821%之间),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有毒有有害物质或氧含量超标,要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作业人员;3.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或防毒器具;4.在受102、限空间内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作业人员时,必须立即从受限空间内撤出作业人员;若要继续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手续;5.受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随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6.受限空间作业要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以及安全架台,并配备救护设施,确保应急撤离需要;7.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新鲜,可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等方法通风。必要 时,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器具。佩戴长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要采取防止长管被挤压的措施,吸气口应置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处,并有人监护。禁止103、用氧气吹风或进行置换;8.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进行照明;9.受限空间内作业动火,必须同时办理动火证,动火作业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受限空间内;10.受限空间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详细核对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如发现不具备作业条件,有权拒绝作业;11.作业完工后,经作业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后,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受限空间作业票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封闭受限空间;12.受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绳索等急救器材;13.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和方法。作业时,应视作业条件实施安排104、人员轮换作业或休息。14.受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应畅通无阻,不得有障碍物。第三十八条 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安全管理(一)电焊机的安全使用标准1.电焊机的使用应符合该机技术说明书的规定;2.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电源线和焊接电缆的接头应接触良好;3.防止电焊机受到碰撞或剧烈振动;室外使用的电焊机必须有防雨雪的措施;4.电焊机设备的外壳必须接零和保护,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5.焊机应放置在离电源开关附近、人手便于操作的地方,并在周围留有安全通道;6.严禁用连接建筑物的金属构架、管道和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7.禁止在焊机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工件不能短路;8.采用连接片改105、变焊接电流的焊机,在调节焊接电流前应切断电源;9.电焊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检修;10.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11.焊接电缆线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禁止焊接电缆与油脂等易燃物接触;12.电焊机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清扫尘埃时必须切断电源;13.整流式电焊机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利于硅整流元件的散热。(二)气(液)瓶的安全储存管理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3.气瓶进库一律不得用电磁起动机械搬运,进库气瓶应旋紧瓶帽,106、气瓶应套上两个防震圈,气瓶搬运、进库及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4.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分解反应或有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5.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6.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现场设置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7.气瓶与其他危险化学品,应遵照以下储存规定:气瓶分类储存规定;8.气瓶放置应整齐,并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留有通道。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5层,特殊物质的气瓶应遵守该物质的具体要求(如液氯钢瓶最高两层);9.107、退库的空瓶瓶内的气体,应留有余压。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 兆帕;液化气体气瓶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对于退库空瓶应逐个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库。(三)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标准1.氧气瓶的安全使用标准;(1)氧气瓶在出厂前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应在气瓶的球面部分作明显标志;(2)充灌氧气瓶时必须首先进行外部检查,并认真鉴别瓶内气体,不得随意充灌;(3)氧气瓶在运送时必须戴上瓶帽,并避免相互碰撞,不能与装可燃物气体的气瓶、油料以及其他可燃物同车运输;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108、放在地上滚动;(4)氧气瓶一般应直立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5)取瓶阀时,只能用手或板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6)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之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的杂质,并轻轻地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以避免引起减压器燃烧和爆炸;(7)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得坚固,以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8)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炬、割炬、氧气胶管等粘上易燃物质和油脂,以免引起火灾或爆炸;(9)夏季使用氧气瓶时,必须放置在凉棚内,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要放在距暖气或火炉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10)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冻结现象,只能109、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铁器敲击,以免引起瓶阀断裂;(11)氧气瓶内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完,最后要留0.5Mpa的压力,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其它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12)气瓶库房和使用气瓶时,都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要有10m以上的安全距离;(13)氧气瓶必须做定期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14)氧气瓶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邻近建筑物或易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火场高热而引起爆炸。2.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标准,使用乙炔气瓶时除必须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标准外,还应当严格遵守以下各点:110、(1)乙炔瓶不应遭受剧烈振动和撞击,以免引起乙炔瓶爆炸;(2)乙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能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或爆炸;(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瓶阀的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4)开启乙炔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只需开启3/4转;(5)乙炔瓶体表面的温度不应超过40C,因温度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6)乙炔瓶内的乙炔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0.3Mpa以上的压力;用后应将瓶阀关紧,以防漏气;(7)当乙炔瓶阀冻结时,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0以下的温水解冻;(8)使用乙炔瓶时,应装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传入乙炔瓶内。第三十九条 111、拆除工程安全管理(一)施工分厂、部门在拆除作业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冶金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经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二) 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对拟拆除的建筑物内水、电、汽设施与系统断开:对存有毒害物料的管道、设备,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三)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四) 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112、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五) 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方法,石棉瓦屋顶拆除时,必须系安全带,铺设并固定跳板。第九章 检修进度管理第四十条 各分厂、部门制定的检修进度计划应以保证检修质量为前提,科学制订,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第四十一条 生产技术部应随时掌握检修工作的进度,对影响主线工期的工作跟踪分析,及时修正检修的控制进度。第四十二条 各分厂、部门在检修期间,每天向公司生产技术部汇报一次检修进展及安全情况等。若发现重大设备问题,应及时向公司生产技术部汇报,并制定解决方案。如该问题影响到检修工期时,应在计划工期过半前及时申请延期,公司批准后按113、调整后检修计划实施。第十章 检修总结及评价第四十三条 检修结束后,各分厂、部门应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检修的质量、进度、安全、费用、管理等工作以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次检修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十四条 设备检修完成后,各分厂、部门应在运行后的45天内完成项目检修总结,经主管经理签批后报送公司生产技术部。检修总结应包含下列内容:(一)设备状况总结:包括设备的修前后状况对比、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对比分析、检修中处理的缺陷、设备修后所能达到的运行状况;(二)设备解体后发现的重大隐患及处理情况、遗留问题及今后应采取的措施;(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给设备检修带来的效果,应推广的技术工艺方法,对下次检修的要114、求;(四)完成的重大生产工程项目及初步效果;(五)工期、用工及费用情况及简要分析;(六)可以借鉴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及教训;(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四十五条 各分厂、部门要对检修后的设备状态进行跟踪,并对设备发生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第十一章 检修费用核定和管理第四十六条 各分厂、部门检修费用核定:按照上年末设备固定资产净值的2%2.7%进行计提检修准备金。第四十七条 生产技术部是检修费用的管理部门,各生产分厂、部门厂长、主任是检修费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四十八条 各分厂、部门应加强检修费用的管理,并设专人负责,对下达的检修费用按预算控制。第四十九条 在大修项目和重大非标项目完成115、后,应及时验收和结算。项目发生费用应与财务结算费用一致。第十二章 检修材料、备品配件管理第五十条 检修物资计划应由各分厂、部门专业人员进行编制,并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第五十一条 对影响检修总体进度的设备、材料和配件应合理安排市场调研和订货时间。一般应在年度计划申报前完成市场调研,在检修计划和项目计划批准后按进度要求完成订货合同;对交货期较长的物资,可在年度计划下达后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提前订货。第五十二条 严格执行物资验收管理,对到厂检修物资按验收项目、程序、标准进行及时验收。认真验收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性能试验报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严格验收品种116、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且满足检修要求,并及早做好相应措施。第五十三条 检修标准项目的消耗材料和备品,应按制定的定额标准订购和储备。第十三章 工程外包管理第五十四条 设备检修及工程项目施工应由各分厂、部门组织公司检修人员实施,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外委。第五十五条 外包项目的确定(一)分厂、部门根据自身的人力资源状况,科学合理确定外包项目。(二)可以申请外包的项目1.计划检修的大、中修项目,因人力资源不足需要对外承包的项目。2.因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公司检修分厂、部门确无能力承担的技术更新改造及重大项目。3. 发生设备事故,确实需要外部支援检修的项目。(三)各分厂、部门严格按照零117、星工程管理制度对外包分厂、部门进行管理。(四)各分厂、部门是对外承包项目安全、质量、工期、费用的责任分厂、部门,绝不能以包代管,要落实项目负责制,将控制指标落实到具体负责人。第十四章 附则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冶金有限公司生产性技术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性技术更新改造工程的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技术进步,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生产性技术更新改造工程(以下简称“生产技改工程”)是指项目费用不能计入当期生产成本,且形118、成固定资产的工程项目。主要是利用成熟和实用的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对现有的生产设备进行完善、配套及更新改造的项目。其费用包括:生产技改工程项目费用、设备(工具)购置费和零购费用。第三条 生产技改工程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以公司中长期规划为依据,以保安全生产为目标,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实施过程的安全、质量、费用控制;(二)生产技改工程投资应优先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在事前经济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效益优先的原则,实施节能减排和其它技改项目;(三)注重社会效益,充分利用环保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谋划实施环保工程,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四)重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工119、程监理制;(五)分级管理、全过程控制、质量第一、专款专用,鼓励自主施工。第四条 生产性技术更新改造工程的范围:(一)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治理“三废”污染、资源综合利用或防止职业病的技术改造;(二)提高产量,优化生产工艺、提高技术水平的技术改造; (三)改善工作环境,减轻劳动强度的技术改造。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厂、部门。第二章 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第六条 生产技术部是技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技改项目成立专项组织机构负责项目实施。第七条 生产技改项目组织机构:(一)公司成立技改项目实施小组,小组成员由技术相关人员组成;(二)公司成立技改项目验收小组,小组成员由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和财120、务部等有关人员组成。第八条 生产技改项目组织机构职责:(一)公司技改项目实施小组负责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的审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二)公司技改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项目质量验收评定;(三)生产技术部负责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的编制、现场施工的组织管理、竣工后的生产运行工作以及项目质量验收、完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第三章 生产技改工程分类第九条 生产技改工程按属性、施工范围、工艺、工期、费用等不同进行分类。第十条 按生产技改工程属性分为购置性技改工程和工程性技改工程。(一)购置性技改工程:指不涉及系统上大的变更,一般是系统中部件的更换或购买能独立工作的设备。(二)工程性技改工程:指基础设施或系统有较大121、变更的,工程施工范围大、工艺复杂、工期较长的工程项目。第十一条 按技改工程的费用额度的大小可分为一般技改工程、大型技改工程和重大技改工程。(一)一般技改工程:指10万元及以下的购置性技改工程和3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性技改工程。(二)大型技改工程:指10万元以上的购置性技改工程和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工程性技改工程。(三)重大技改工程:指3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性技改工程。第十二条 按项目实施起止年限分类为年度实施项目、跨年度实施项目和前期项目。(一)年度实施项目:当年下达当年竣工并转固定资产的项目。(二)跨年度实施项目:工程量较大、不能在下达年度内竣工、且又不可拆分结算的项目。(三)前期项目122、:计划在下年度实施,但需提前定货、进行工程前设计和试验,而发生预付款或前期费用的项目。第四章 技改项目计划的申报与审批第十三条 各生产分厂、部门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工艺和设备问题,分别进行定量和定性的研究分析,实事求是地做出分析结论,通过调研、学习、讨论研究等方式,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分别做出技改项目的初步方案。第十四条 各生产分厂、部门对列入初步方案的技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证,制订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技改项目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从技术准备上制定出技改方案,从技术分析上对项目的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进行预测,确立技改项目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预定目标。第十五条 各生产123、分厂、部门对列入技改的生产装置或设备应详细编写技改方案,方案中应包括项目名称、分项内容、组织机构、项目作业程序、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进度控制、技术要求及标准、主要设备和主要零部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生产厂家和计划费用,以及说明技改完成后的技术指标预测及经济收益预测。第十六条 生产技术部根据各生产分厂、部门技改计划申请,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项目进行调研和分析,论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在资金计划、产品经营发展方向、经济效益投入产出比、技术的可行性研究等方面进行充分的论证,对各生产分厂、部门未考虑到及漏报的项目进行补充,每年7月份完成初步审查和项目修订工作,形成公司技改124、计划的草案。第十七条 生产技术部会同经营管理部、财务部和项目分厂、部门对技改计划草案进行评审,每年7月份完成评审工作。第十八条 生产技术部将技改计划草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经批准后颁布实施。第五章 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预算编制第十九条 生产技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预算必须在充分调研、技术分析、方案论证、经济效果论证、设备(材料)和施工询价的基础上编制。第二十条 生产技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预算应明确具体的编制、初审、审核和批准人,上述人员应为公司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编制、初审人员应对其真实性、数据准确性及结论的正确性负责;审核和批准人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投资回报负责。第二十一条 125、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改造设备的主要参数;运行分析、技术监督分析、可靠性分析等技术分析;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论证;施工方案、施工队伍、计划工期和工程概算。技术分析和经济效益评价必须有具体的、可量化的数据。第二十二条 生产技改工程预算编制应坚持实事求是、注重依据、合规合理的原则。基本要求如下:(一)预算分设备费(含主材费用)预算和施工费(含施工消耗材料)预算两部分。设备费预算:一般应为公司招标采购设备和主材费用计划的标底,调试一般由设备厂家负责,不应单列费用。预算中应附设备和主材明细。施工费预算:工程施工分外委施工和内部施工,外委施工预算以行业定额为预算编制依据,但不应发生主材费用。内126、部施工预算仅列明施工所需人工及费用,不得取费;主材、消耗材料、专用工具、机械费用等不得列入预算。(二)对工艺复杂、技术水平、设备、人员条件不能满足要求的重大技改工程施工,可编制外委施工费预算。第二十三条 生产技改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应认真调研询价,不凭空估价,不追求进口,计划费用应控制在实际费用的5%之内。第六章 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第二十四条 由项目分厂、部门准备并审核技改装置的工艺布局图、设备总装图以及零部件图等技术资料,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技术参数等。第二十五条 根据生产技改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及材料,由项目分厂、部门对市场进行摸底,每项至少提供三个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详细资料,127、由供应部组织对供货分厂、部门进行详细摸底和调研,招标工作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生产技改项目的设备、材料及工程外包,均需通过招标或比价工作来确定供货单位或承包单位。第二十七条 生产技改项目工程的实施,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分厂、部门自行施工。对于单项工程必须外包承包的,项目分厂、部门会同生产技术部应准备齐全各种技术资料,编制完善的工程任务书和详细的预算说明书,以招标或比价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并签定正式的施工合同。第二十八条 生产技术部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开工。重大项目或可推广性项目需经公司相关部门参与审核后,方可开工。第二十九条 鼓128、励各生产分厂、部门自主施工。自主施工的工程施工预算时可不考虑施工费。第三十条 材料、设备由供应部根据招标工作所确定的中标单位、技术和商务条款,与中标单位签定采购合同,合同的签定按公司的合同范本进行规范,并经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以及公司领导会签。第三十一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每月25日前将资金使用、项目进展情况汇总,编制付款资金计划,经审批后按合同及工程进度支付。第七章 工程物资管理第三十二条 财务部按技改的计划项目分项建账,做到账目条理清晰、查阅方便,对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和指导。第三十三条 供应部要严格按照技改计划以及招标合同,履行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程序,并建立专项采购129、计划及账册。第三十四条 对到货的设备和材料,供应部应会同项目分厂、部门生产技术的相关人员、生产技术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验货,以供货合同中的技术要求为依据,对所供货物及随机工具、配件进行逐项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第三十五条 验收合格的设备及材料应及时入库,堆放整齐,达到账物相符,领用分厂、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办理出库手续,完工后节余材料及更换、淘汰设备办理退库手续并报生产技术部。第八章 资金管理第三十六条 生产技术部按所签合同中的付款方式,编制月份技改资金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部列入计划、各归口部门落实支付。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操作,不得提前支付,对在130、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合同变更以及违约处罚等情况,应办理相关的签证,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第三十八条 未经批准任何分厂、部门和个人不得将生产技改工程的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第三十九条 生产技术部每月会同财务部核对资金使用情况,已支付费用、决算费用应以财务部数据为准。第四十条 为缩小工程进度与资金进度时间差,避免年底突击结算,要求供应部、各有关分厂、部门,在设备、材料出库和工程竣工当月,开具设备材料单据和提请决算验收,不得进行跨季度结算。第九章 竣工验收第四十一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的编制、现场施工的组织管理、竣工后的生产运行工作以及项目质量验收、完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第四十二条131、 公司技改项目实施小组负责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的审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公司技改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项目质量验收评定。对于具有普遍性的重大项目和具有推广意义的项目,可聘请专家参加或组织验收。第四十三条 生产技改项目在竣工验收后35天内由施工单位做出预决算,报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进行审核并编制竣工决算及资产移交清单,完成效果鉴定试验、工程决算、竣工报告(见附表)。第四十四条 对于技改完成的项目,实施分厂、部门会同生产技术部在装置运行三个月内,做出技改后的技术性能指标及运行状况的经济性分析,定性、定量地做出结论。报技改项目验收小组进行验收,评估项目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第四十五条 生产性132、技改工程实施后,如设备技术规范、相关系统发生变化,应及时对有关运行、操作、检修规程和系统图册进行修改或补充。第四十六条 生产性技改工程完成后,均应按项目将所有文件、记录完整归档。归档资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和安装图纸、招标文件、设备及材料购货合同(正本)、施工合同、设备及材料领用单、项目批复文件、项目决算书、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专题总结报告、设备及材料质量鉴定文件、付款凭证(复印件)等。所有归档资料制作成电子版本和文本资料,文本资料至少一式两份,生产技术部保存一份,移交档案室一份。第十章 检查与考核第四十七条 由生产技术部检查各技改工程的实施情况,并负责考核。 第四十八条 各项目分133、厂、部门应在技改工程竣工后15天内建立技改台帐,并作为评价技改工程质量的依据。第四十九条 各负责分厂、部门应根据设备、设施的健康状况,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按照年度生产技改工程申报程序按时上报下一年度的生产技改计划。 第五十条 公司年度生产技改工程项目实施计划下达后,各生产分厂、部门要及时分解落实本分厂、部门工程项目计划。第五十一条 工程物资应按合同规定日期或生产技术部门要求日期到货。 第五十二条 生产技术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方案、三大措施等向施工单位和项目分厂、部门传达和交底。第五十三条 各生产分厂、部门应严格按项目计划实施,不得任意更改内容和扩大范围,严禁发生更改项目费用超支情况,否则,将134、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五十四条 所有技改项目工程费用支出,一律经生产技术部签字确认,并按程序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执行,技改工程之外项目费用支出一律不得列支,财务部严格监控。 第五十五条 为缩小工程进度与资金进度时间差,避免年底突击结算,要求供应部、各有关分厂、部门,在设备、材料出库和工程竣工当月,开具设备材料单据和提请决算验收,不得进行跨季度结算。 第十一章 附则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由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表1. 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审核:审批:申请单位:申请时间:技术改造项目名称:申请分厂、部门:起止时间: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人:135、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 真:申请日期:备 注:一、设备使用情况(运行)分析:二、可靠性指标分析:三、技术监督分析:一、目的和意义二、项目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三、项目研究内容和实施方案四、预期目标和成果形式五、合作分厂、部门或依托工程分厂、部门落实情况六、进度安排序号时间段内 容1委托设计和技术协议编写2进行招标3施工4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七、费用预算序号项目名称及内容预算资金(万元)备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它费用合计1234合计附表2.技改工程项目追加申请表格式技改工程项目追加申请表技改项目名称:申请分厂、部门及项目负责人:申请时间项目变更及资金追加理由(简述)会 签 意 见集团136、安全生产部 集团经营管理部集团财务产权部集团副总经理集团总会计师备注:会签应签署意见、姓名及年月日,该表一式三份,由会签部门和申请分厂、部门分别保存。附件3. 冶金有限公司20 年 技改方案计划技改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计划技改资金: 申请技改资金: 冶金有限公司二 年 月 日附表4. 技改项目竣工报告格式 项目竣工报告编制单位:编制日期: 年 月技术改造项目名称:申请分厂、部门:起止时间: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 真:申请日期:备 注:一、设备使用情况 (运行)分析:二、可靠性指标分析:三、技术监督分析:一、技术改造前的分析二、实施方案三、合作分厂、部门或依137、托工程分厂、部门施工情况四、效果评价五、遗留问题六、主要节点进度序号时间段内 容12七、费用决算序号项目名称及内容决算资金(万元)备 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它费用合计1电石公司按照西部公司要求进行补充234合 计八、资金节余(超支)情况附表5. 20 年 技改工作总结一、20 年度项目立项情况二、20 年项目完成情况:1、技改项目实施(执行)情况.2、技改项目招标情况.3、技改投资完成情况.4、技改项目投资超支原因分析.5、项目实施与管理存在问题.三、技改项目运行效果分析.冶金有限公司工艺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艺技术管理,保证生产138、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优质高效”运行,优化生产工艺,严格工艺纪律,促进技术进步,节能降耗,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分厂、部门。第二章 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第三条 生产技术部是工艺技术归口管理部门,各生产分厂、部门负责本分厂、部门的工艺技术管理工作。第四条 生产技术部在工艺技术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一)组织制定、修改、审核作业指导书;(二)负责生产工艺技术分析,组织工艺技术测定、试验和工艺标定;(三)收集、学习、掌握有关国内外技术发展情况资料,提出技改建议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四)组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工作;(五)组织编制、审核各种工艺技术方139、案;(六)参加重大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七)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工艺管理经验,提高工艺技术管理水平。第五条 各生产分厂、部门工艺技术管理工作职责:(一)负责本分厂、部门的工艺技术管理工作;(二)负责对现场工艺状况、各种报表记录、参数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三)制定下达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负责作业指导书的修改和技术分析会议的组织;(四)负责审核本分厂、部门各种报表及专题总结;(五)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核工艺方案和措施;(六)组织制定本分厂、部门工艺技术管理标准,督促现场严格执行;(七)负责组织生产技术竞赛工作,对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评价和考核工作。第三章 工艺技术管理第六条 140、生产岗位应具备如下技术资料:(一)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二)作业指导书;(三)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记录。第七条 作业指导书的编写和执行(一)作业指导书是具有法规性质的公司级生产技术文件,是组织生产的技术依据。作业指导书的编写、审核、审批按照公司程序文件相关程序执行。各级生产指挥及生产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二)作业指导书以生产检修班组或产品为单元编制。(三)作业指导书编制的依据是工艺技术设计、试车方案、试生产总结等,亦可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的生产经验编制。(四)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应编制新的作业指导书。(五)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或当工艺和装置设141、备发生变更时需对作业指导书可行性、适用性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作业指导书进行修订。(六)各生产分厂、部门每年对作业指导书可行性、适用性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作业指导书进行修订。(七)作业指导书需要修订的,按公司程序文件相关程序进行申请,报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下发执行。第八条 工艺控制管理(一)操作人员要严肃工艺纪律,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和上级指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优质高效”运行和产量、质量、消耗达标。(二)操作人员按时巡回检查工艺指标执行情况,不得漏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向班长汇报。(三)工艺指标是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高产、低142、耗运行的关键,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工艺指标需要变更的,检修班组提出申请,各生产分厂、部门主管部门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后,报生产技术部备案,下发变更通知单执行。(四)各生产分厂、部门主管部门应随时检查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岗位人员发现指标异常但无法查明原因,应及时汇报生产技术部,并采取应急措施。(五)生产技术部定期对工艺指标执行情况检查、考核。第九条 交接班管理(一)操作人员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将本班的运行情况详细正确记入操作记录及交接班记录。(二)班长组织召开班前会,各岗位简要汇报接班前检查情况,班长布置当班生产任务。(三)当班生产任务结束后,班长组织召开班后会,各岗位汇报当班工作143、完成情况。(四)当班发生故障或事故,班长召集班组成员开会,进行班后分析,分析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避免发生类似故障或事故,相关资料上交主管部门。第十条 工艺安全管理(一)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本岗位工艺安全信息和工艺信息,主要包括:物理特性、化学特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安全上下限值。 (二)各生产分厂、部门应建立工艺安全信息台帐,落实专人对工艺安全信息进行管理,并及时更新,保证工艺安全信息随时保持完整、有效、可靠。 (三)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或当工艺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应对工艺过程进行风险分析,主要包括: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危险因素、控制失误的影144、响、人为因素等。(四)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系统全面检查,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安全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现场工艺条件符合设计规范、设施空运转调试合格、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各种危险因素已消除或控制。 (五)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调度室及相关部门报告; 2.工艺发生异常情况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按程序紧急停炉。 (六)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系统排放的危险化学品应引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 (七)所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145、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并作好岗位操作记录。各生产分厂、部门应组织对操作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找出生产运行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改进点,不断提高工艺安全可靠性。第十一条 工艺分析管理(一)工艺分析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操作人员应根据工艺参数、操作记录等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二)工艺分析内容:1.工艺参数、指标的变化对生产的影响;2.操作异常情况;3.影响产量、质量、消耗的各种因素。(三)工艺分析的分类及要求:1.操作人员负责对工艺参数的变化及异常现象等情况进行分析,分析意见由班长签字后上报;2.操作异常分析:操作中发生的各种误操作情况,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146、则进行分析,从中吸取教训,便于改进工作;3.专题分析:为总结经验教训,必须进行专题分析,如技改后运行状况分析、工艺改进后的效果分析、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等;4.工艺运行情况分析:各生产分厂、部门定期在主管经理主持下召开工艺分析会,对工艺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重点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找出工作中的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改进措施,监督分析其效果;5.各生产分厂、部门收集、学习、掌握有关国内外技术发展情况资料,针对生产装置的薄弱环节,提出工艺改进建议和方案上报公司,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工艺培训管理(一)操作人员培训应按照三级培训管理要求,人力资源部负责业务文化、生产基础知识、脱产147、学习的培训工作。生产部门负责现场培训管理。(二)操作人员培训工作以岗位培训为主,结合现场和岗位实际,做到学用一致,达到“三熟”的要求。(三)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具备上岗资格要求,方可上岗。(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五)培训主要方法:1.技术竞赛和技术比武;2.反事故演习;3.作业指导书考试;4.技术问答;5.现场考问。第十三条 岗位记录管理(一)岗位记录是记载生产运行情况的原始记录,是组织生产和提高工艺技术管理水平、进行技术分析的重要依据。岗位记录必须准确、及时、完整、真实,不准弄虚作假。(二)岗位记录的内容包括:岗148、位操作记录、生产日报表、交接班记录、分析记录、分析报告、设备运行记录、主要物料消耗记录等。(三)记录做到及时准确,产量、能源、物料消耗,温度、压力及其它重要考核指标,必须按规定时间准点记录。(四)各生产分厂、部门负责岗位记录的管理工作,每天上岗检查、指导、监督操作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十四条 工艺技术资料管理(一)各生产分厂、部门要建立工艺指标合格率统计台帐、工艺指标巡检记录、工艺纪律抽查台帐、开停车统计台帐、工艺操作事故台帐(见附表)等工艺技术台帐。(二)工艺技术台帐是全面反映装置生产管理和工艺技术管理过程的技术资料,是对生产过程进行技术分析、评价和实施技改措施的重要依据,填149、写要及时,数据要准确,内容要真实可靠,字迹要工整。(三)生产技术部不定期对资料管理进行抽查和考核。第四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表:冶金有限公司工 艺 指 标 巡 检 记 录 年 月 日时间生产岗位指标名称或位号抽查值控制状况不正常原因分析:冶金有限公司工艺纪律抽查台帐年 月 日期原始记录(及时、准确、涂改情况)工艺指标交接班记录其它巡检情况 冶金有限公司工艺操作事故台帐年 月 发生时间事故描述原因分析处理措施其它工作记录人冶金有限公司电气、仪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气、仪表设备的运行管150、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生产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厂、部门。第二章 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第三条 生产技术部是电气、仪表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各分厂、部门电气、仪表的运行管理工作;(二)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电气、仪表的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三)结合生产中电气、仪表设备出现的技术难题,协调开展技术攻关;(四)组织公司电气、仪表设备的检查工作;(五)主要设备的技术分析及鉴定工作;(六)组织公司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司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第四条 151、各分厂、部门全面负责本分厂、部门电气、仪表的运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并制定本分厂、部门的电气、仪表管理规章及细则,组织编制本分厂、部门电气、仪表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二)负责本分厂、部门电气、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确保主要电气、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三)编制电气、仪表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报生产技术部及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四)负责组织对本分厂、部门电气、仪表设备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编制电气、仪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事故处理能力;(五)编制电气、仪表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六)做好电气、仪表设备的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七)组织152、开展电气、仪表设备的定期自查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分厂、部门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第三章 电气管理第一节 电气运行管理第五条 电气运行的主要任务就是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第六条 电气管理“三三二五制”规定(一)各分厂、部门认真执行“三三二五”制(三图、三票、三定、五规程、五记录):1“三图”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2“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3“三定”指定期检修、定期清扫、定期试验;4“五规程”是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5“五记录”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二)各分厂、部门电气一次系153、统图、二次原理图、电缆走向图应是完整的竣工图纸,必须与现场实际相吻合,并绘制电子版以便及时修改。(三)6KV及以上等级的变电所必须健全模拟图,电气设备运行及维护部门必须有各系统完整的二次接线图,图纸要与实际完全相符。二次系统的改接以及保护连锁的摘除与恢复必须经各分厂、部门主管电气的副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电气设备运行及维护部门必须有完整的电缆走向图。(四)电气作业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恢复送电制度,“三票”(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变电站(所)倒闸操作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填写内容要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以及临时154、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进行规范填写,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工整,严禁有任何涂改。签名处要由相关人员亲笔填写,不得代笔。“三票”的保存时间为一年。第七条 为提高电气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水平,各分厂、部门应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对证件进行复审。第八条 各分厂、部门要建立健全电气设备技术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应涵盖设备技术参数、全过程管理动态;设备变更、调拨时,其档案随设备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变更时,主管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按项交接。第九条 变配电站现场管理(一)现场要具备的图纸资料:系统模拟图、高低压系统图、巡检路线图、二次接线图、变电站平立面布置图、主要设备说明书等。(二)要建155、立的记录:交接班记录、事故记录、运行记录、设备隐患(缺陷)记录、巡检记录、安全学习记录、来站人员登记本等。(三)变电站要建立健全八项电业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倒闸操作制度、检修工作票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工器具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并悬挂在室内醒目位置。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要严谨,避免随意性,电气运行及维护人员应按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开展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应巡检记录。(四)要配齐各种绝缘工具,现场摆放整齐,试验合格。(五)设备完好(包括备用设备),各种配件及附件齐全完好,各种指示灯齐全,指示状态与设备状况相符,高低压盘标识清楚,无异常156、声音,不完好设备现场应有标记,并记入相关设备隐患(缺陷)记录,确定整改时间及责任人。(六)变配电间内卫生状况良好,门窗齐备,通风设备配备齐全并完好,落实防水、防火、防小动物、防可燃气体窜入等措施。第十条 变压器(室)现场管理(一)变压器室通风良好,照明设施齐全,防小动物措施落实。(二)变压器本体清洁,无渗漏油现象,无各种放电和异常声音,油位清晰可见,油色正常。接地良好,铭牌参数齐全、清楚。第十一条 电缆夹层(桥架、走廊、缆沟等)现场管理(一)电缆夹层和走廊内不准堆放杂物,要保持现场环境的整洁,电缆沟内无积水,与外界及变配电室等的连接处要有可靠的封堵,要有防窜油气、防腐蚀、防水、防火等各项安全措157、施。(二)电缆要有标示牌,标示要正确无误。第十二条 用电设备的现场管理(一)供用电线路排列整齐,临时线路合理,符合安全要求,无乱扯、乱放现象。(二)现场照明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照度符合要求。(三)现场动力配电箱,外观整洁,内部开关等元器件齐全。操作柱的起停开关、按钮、指示仪表齐全完好。正常情况下动力配电箱的门要关严。在防爆区域内的,要符合防爆的要求。(四)电动机、变频器、电容器等外观整洁、干净,铭牌齐全,运转良好,噪音、振动等符合规范要求。第十三条 工作票规定(一)工作票的签发必须由符合资格的检修班组专责技术工程师或检修班组主任完成,不得由他人代签。(二)工作票中地线的封拆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158、坚决杜绝恶性事故发生。第十四条 电气倒闸操作规定电气倒闸操作及操作票的填写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第二节 电气设备管理第十五条 变压器(一)变压器类设备主要指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消弧线圈及阻波器等。(二)安装有油浸电力变压器的变压器室和户外变压器,应设置适当的消防设施和事故排油设施。(三)在事故情况下,允许使用变压器的事故过负荷能力。其过负荷的数值应按规范或制造厂的规定执行。(四)各分厂、部门也可结合生产装置的检修,认真安排变压器类设备的清扫、检修及预防性试验工作。第十六条 电动机(一)电动机设备包括异步电动机、同步电动机、直流电动机。(二)电动机额定容量运行时,其电压应159、在额定电压的95110范围内,电动机调压、调频运行时,其输出容量不能按额定容量使用,三相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运行时,其三相电压最大值与平均值的差不应超过平均值的5%。(三)电动机运行时不应超过其额定电流,三相电动机额定运行时的三相电流最大值与平均值的差不应超过平均值的5%。(四)运行中的电动机应检查其声音、运行电流、运行电压、温升、振动和同步电动机的励磁电流及直流电动机的换向器等项目,有条件的应实时状态监测,并对检测结果记入台帐进行分析,指导电动机检修。(五)电动机轴承允许的温度,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无制造厂的规定时,按照下列规定:1.对于滑动轴承,不得超过80;2.对于滚动轴承,不得超过100160、(油脂质量差时,不超过85);3.电动机轴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轴承运行温度及转速的要求;4.电动机允许温升参照下表绝缘材料等级AEBFHC绝缘材料允许温度()105120130155180180以上电机的允许温升()6075801001251255.运行中的电动机应根据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注油,并建立润滑台帐;6.备用电动机应定期检查,确保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第十七条 电力线路(一)本节适用于架空线路及电力电缆线路。(二)电缆及电缆隧道(沟)设计上应考虑防水浸,防火烧的措施,充分考虑运行巡检及事故处理的需要;电缆隧道(沟)必须有良好的排水或通风设施。电缆沟应用矿渣混凝土结构,作防水层处理;沟壁应161、略高于地面,电缆隧道的高度不低于2m,并保证适当的高度,设置必要的防火及报警设施。(三)禁止电缆隧道、电缆沟与工艺管线、热水管线交叉敷设;无法避免的,必须保证安全距离。(四)各分厂、部门必须健全电缆档案。高压电缆应有明细台帐,电缆走向图,电缆试验检修报告,电缆中间头位置,电缆制造厂及产品质量保证书,电缆交接资料等。(五)各分厂、部门应加强对电缆的运行维护,尤其以电缆中间接头和终端头为重点,同时加强电缆沟、隧道、桥架电缆支架和盖板的维护,电缆隧道应定期测量温度和检测可燃性气体,电缆沟内不允许有积水、杂物,否则应限期整改。(六)电缆隧道,电缆沟道至变电所的进出口,主控室电缆夹层进出电缆群孔洞要采用162、耐火材料进行封堵,做到“四防一通”,即防水、防火、防小动物、防可燃气体窜入、通风。(七)对年久失修,绝缘严重老化的电缆,各分厂、部门必须制定出整改方案,并在隐患台帐中记录在案。(八)电力线路防护区内动土,施工分厂、部门必须提前三天向电缆管理分厂、部门提出申请,并填报动土作业许可证,办理动土许可手续。(九)线路运行、维护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电力行业标准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电力电缆运行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搞好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十)加强线路巡视工作1定期巡视:每月对运行线路进行至少一次定期巡视,并做好记录。2.特殊巡视:因台风暴雨163、大雪、节日、线路异常、故障跳闸等情况,需对线路进行特殊巡视。3.对于重污区等特殊区段和大跨越的线路,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和气候变化等具体情况及时加强巡视和检修,并做好预防事故的准备工作。4.加强线路运行分析。对线路运行状况、设备存在缺陷以及所发生的线路典型障碍、跳闸、事故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分析。第十八条 高低压开关设备(一)本段所指高低压开关设备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和开关柜等。(二)各分厂、部门应根据开关类设备的事故、障碍、运行、检修情况以及断路器开断短路电流的核对验算结果,制定本分厂、部门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技术改进措施。(三)新装的开关设备,投运前必须进行交接试验,运行中的开164、关设备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四)对于开关设备中存在的一般缺陷,各分厂、部门要纳入检修计划,通过检修予以消除,对带病运行的设备要列入重点监护对象,制定监护措施。(五)公司生产技术部应掌握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开关类设备的大检修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检查重大的检修项目的执行情况。第十九条 变频调速装置(一)本段所指的变频调速装置是指利用改变电源频率来调节电动机转速的装置。(二)变频调速装置运行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纪录。(三)主管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四)应根据产品特点,考虑相应的消谐和屏蔽措施,以抑制变165、频调速装置对电源的污染以及对相邻设备的干扰。第二十条 直流电源(一)直流电源设备由整流器及蓄电池等主要部分组成。(二)各分厂、部门每年应组织对蓄电池进行一次容量检查并做好记录。(三)各分厂、部门应编制直流电源设备的运行维护规定。(四)蓄电池的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五)各分厂、部门直流电源运行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记录。第二十一条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一)试验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和电力公司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实施规程执行。(二)各分厂、部门电气设备运行及维护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设备预防性试验全过程的台帐、档案,做到完166、整、连续、符合实际。每次试验结果应与该设备历次试验结果相比较,参照相关的试验规程,根据变化规律和趋势,进行全面分析后做出综合评价,填入预防性试验台帐。并将试验报告单分类装订成册(每册应写明试验类别、依据的规程、试验设备型号等),归入“预防性试验档案”。第二十二条 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一)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二)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入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三)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第二十三条 绝缘油的管理(一)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167、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二)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不合格者,不得投入使用。(三)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油,根据上年的色谱分析值和绝缘强度值进行取样跟踪分析,每年至少一次。不合格者,必须停用或更换。(四)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等设备应定期检查油品有无渗漏,并及时处理。第二十四条 主要电气设备检修(一)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根据介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二)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在使用中的监控管理。(三)对于正168、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电气主管部门应马上组织修复工作。对检修的设备,应尽快恢复运行。(四)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知有关部门,并按规定检修期内恢复设备的工作状态。第三节 电气安全管理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二十六条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一)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二)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电气工作的主操工作。第二十七条 停送电联系(一169、)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二)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三)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才能操作。(四)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五)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级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开关,但事后170、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六)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临时用电管理(一)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二)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15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第二十九条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作业;(二)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三)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171、方可参加带电作业;(四)电气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电气、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五)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方法。第三十条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应进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三项措施。(一)停电: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3.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线路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172、;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刀闸;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二)验电: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173、时可不再验电;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三)挂接地线:1.线路验明确无电压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第三十一条 低压带电作业(一)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174、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二)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三)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等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四)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175、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五)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第三十二条 双票制度管理(一)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二)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遵照工作票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三)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时,必须到厂总变电所履行工作票手续。(四)各装置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必须到厂总变电所履176、行工作票手续。(五)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时,应到厂总变电所履行工作票手续。(六)各装置如果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等工作时,如不需断开上一级电源的开关时,应在本部门配电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七)凡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厂总变电所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第三十三条 关于避免触电事故(一)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二)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三)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四)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177、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五)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操作模拟图)。(六)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第三十四条 电动工具的使用(一)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二)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第三十五条 触电急救 (一)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178、.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二)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章 仪表管理第三十六条 常规仪表管理(一)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等。(二)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1.各分厂、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2.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专业技179、术培训;3.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4.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5.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6.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检验,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7.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车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第三十七条 防爆型仪表管理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180、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二)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三)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四)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五)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第三十八条 压力表管理(一)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按照要求贴校验合格证。(二)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181、。第三十九条 控制系统管理(一)公司目前所使用的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和可编程控制器(PLC)两种。(二)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三)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1.机房必须由专人管理;2.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3.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4.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5.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6.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四)每日应定时检182、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五)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六)控制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车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七)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八)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操作。第四十条 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一)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183、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由申请检修班组办理审批手续,交联锁管理检修班组主任和分公司仪表主管工程师审核,由分公司主管副经理审批,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的原因和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二)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制定实施方案,方案中必须包括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内容。(三)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业184、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将作业内容详细记录并签字确认。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冶金有限公司节能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能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第三条 节能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化能源结构,合理利用能源的原185、则;(二)节约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三)依靠科技,优化结构的原则;(四)最低消耗,最大效益的原则。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厂、部门。第二章 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第五条 生产技术部是公司节能降耗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节能工作的日常管理;(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落实公司的节能管理制度,严肃查处与节能管理相违背的行为;(三)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节能目标,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四)监督公司所属分厂、部门节能生产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五)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时组织审核,并协186、助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六)对公司所属各分厂、部门的生产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定期召开节能工作例会。 第六条 各生产分厂、部门节能工作职责:(一)各生产分厂、部门厂长、主任是节能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节能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本制度建立健全本分厂、部门的节能管理体系,制定节能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完成本分厂、部门的节能目标。第三章 基础管理第七条 公司应成立公司、分厂(部门)、检修班组、班组四级节能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监督工作。第八条 公司主要能耗指标是:各产品水耗、电耗、原材料消耗等。187、第九条 为了保持较高的能源利用水平,公司依据年度经营计划对各产品消耗进行监督考核。第十条 每月召开节能分析会议,对主要能耗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节能技术监督的基础资料和档案管理。第四章 运行管理第十二条 各级各类操作人员要树立整体节能意识,做到“勤观察、勤检查、勤分析、勤调整”,不断总结操作调整经验,使各项参数达到额定值稳定运行,提高全公司的经济运行水平。第十三条 加强设备运行、检修管理,采用新技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第十四条 加强生产、生活用电管理,降低厂用电率。(一)做好厂用电系统优化、经济运行工作,减少各配用电设备的空载损耗。(188、二)加强生产办公用电的管理,杜绝电能浪费。(三)严格生活用电管理制度,禁止高耗能设备的使用。第五章 设备管理第十五条 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消缺工作,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第十六条 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和成熟经验,编制中长期节能技术改造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以保证节能总目标的实现。第十七条 加强各种测量、计量仪表管理和自动调节装置的检查、维护,做好配置齐全、准确可靠,投入率达到100%。第六章 节约用电管理第十八条 生产技术部全面负责公司节电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节电的法律法规,加强节电管理,积极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减少公司生产各个环节中电力消费的损失和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电189、力资源。第十九条 各分厂、部门电气运行主管、负责人负责各分厂、部门电力设备、耗电设备及元器件经济运行的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工作。第二十条 生产技术部应加强用电负荷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做到计划生产、平衡调度,合理调整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并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第二十一条 变电运行人员必须适时监控负荷运行情况,及时投退补偿装置。第二十二条 变电运行人员和电气维修人员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不合理的供用电现象,并进行整改,以保证电力损耗降至最低。第二十三条 检修班组生产操作人员应杜绝对所有动力设备空载运行。第二十四条 严格照明用电管理,照明采用节能灯淘汰白炽灯、汞灯190、,替代钠灯,公共区域照明安装自动控制开关,检修班组和办公室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减少用灯数量,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第七章 节约用热、用水管理第二十五条 生产技术部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正确决定供热参数,按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采用热能的梯级利用,最大可能地利用热能资源。第二十六条 按照工艺条件的规定,生产操作时应准确控制被加热或被冷却物体的温度,防止超出规定的温度范围,对已安装自动控制温度的设备,要经常检验其工作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部门进行调试。第二十七条 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要杜绝设备的溢汽、溢水现象,杜绝用汽设备和供热管道、阀门及连接部件的跑、冒、滴、漏,对热设备及其附件和保191、温结构随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上述现象及时通知设备部门进行维修。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采用循环用水和串级使用的供、用水系统,并采用节水工艺与措施。 第二十九条 对于生产中的重复用水系统,必须保证完好,防止泄漏和排放。第三十条 对于生产中的循环用水,应尽可能减少新水的补充量,提高冷却用水装置或其它用水装置的效率,减少水的损失。第三十一条 各生产检修班组操作人员根据用水工艺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第八章 培训工作第三十二条 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第三十三条 加强节能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节能培训内容包括全面节能管理、能量平衡分析、效率监控方法和节能技术等。第九章 奖惩管理第三十192、四条 公司建立节能工作奖惩制度。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及分厂、部门和对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推广节能技术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分厂、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不能完成节能指标的部门、分厂、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处罚并限期整改。第三十五条 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对节约水、电实行奖励。第三十六条 公司节能奖励主要用于鼓励生产一线人员和对节能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分厂、部门和个人。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积极开展节能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表彰先进,促进节能工作广泛、深入开展,不断降低能耗。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冶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193、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程建设(含新建、扩建、大型技改)管理,明确公司各部室、项目实施部门(成立项目实施部门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实施、未成立项目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由生产技术部实施)的工作界面及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工作进行了原则性界定。主要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工程开工准备管理、工程设计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招标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和工程竣工阶段管理,有关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厂、部门。第二章 工程项目立项管理第194、四条 本章所称项目主要是指由公司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开发、基本建设或其他项目。(一)技术改造项目包括设备更新、技术引进、少量土建等。(二)技术开发项目包括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国产化和再开发、新品研制、技术攻关等。(三)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厂房、设施等土建项目等。第五条 管理程序(一)项目提议项目申报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技术需求向公司经营层提交项目立项申请,经分厂、部门和董事会研究决定后下达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二)项目可行性论证承办部门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要求,进行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承办部门组织项目评审小组,成员由立项申请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技术专家和其他相关经195、办人组成。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组织评审,若评审通过,则由评审小组编制项目立项评审报告。(三)项目立项将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评审报告送交分厂、部门、公司经营层审核,最后经董事会批准后,项目方可立项。第三章 工程开工准备管理第六条 工程开工准备管理主要包括:精准落实工程建设条件,项目各种技术路线的确定,装置工艺包的确定,细致做好设计优化和技术创新工作,初步设计审查及优化、主要设备技术规范书审核和主要参建分厂、部门的选定、高标准落实开工条件,五通一平和生产生活临建、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与审查、工程管理制度建设、工程总体目标策划、开工条件考评等工作。第七条 工程开工准196、备管理职责划分:(一)项目实施部门负责项目筹建、项目核准报批及相关配套工程报批等工作;(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项目实施部门人员的配备;(三)财务部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集和拨付;(四)经营管理部负责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审核项目实施部门提出的年度资金计划等工作;(五)生产技术部是工程开工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工程开工准备管理办法;2.审核精准落实工程建设条件专题报告,细致做好设计优化和技术创新工作专题报告,高标准落实开工条件专题报告;3.负责编制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总体目标并报公司审核;4.配合经营管理部审核项目实施部门提出的年度资金计划;5.负责组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纲197、要、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审查;6.编制重要设备招标文件,做好设备、物资、工程招标相应工作;7.督促项目实施部门按照规定做好五通一平和生产、生活临建设施的建设;8.负责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的实施;9.负责组织工程开工条件的考评。(六)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开工准备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落实项目核准或备案的各项条件;2.负责编制岗位设置,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满足工程建设需要;3.负责协调落实附属配套工程(如:送出、电源、取水等)建设的有关条件;4.负责“五通一平”及生产设施、生活临建设施的建设;5.根据公司生产技术部的要求,完成工程开工前的自检工作。第四章 工程设计管198、理第八条 工程设计管理主要包括初步(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管理工作。第九条 工程设计管理职责划分:(一)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工程设计过程中的有关具体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初步设计编制原则,督促设计部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2.承办初步设计审查、设计优化、设计联络等会议,催办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协调解决工程外部接口方面的有关问题;3.负责对初步设计部门提出设计优化的总体要求;4.负责组织设计优化方案的具体实施;5.负责督促设计部门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按照总平面图审查意见,全面落实优化设计方案;6.负责督促设计部门按规定及时完成竣工图编制和移交工作。(二)生199、产技术部是工程初步设计及以后的设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内审;2.负责协调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3.负责审查工程设计优化方案;4.参加工程总平面图的审查;5.负责组织重大设计变更方案的论证;6.督促项目实施部门做好施工图会审和交付工作;7.督促项目实施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竣工图编制和移交工作。第五章 工程安全管理第十条 工程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目标、安全监督和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环境保护、安全检查与评价、事故调查与处理、安全考核与奖惩等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工程安全管理职责划分:(一)安全监察部负责公司系统基建安全归口统计上报;200、(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主要职责:1.贯彻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法规,制定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2.指导项目实施部门建立安全管理的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3.督促项目实施部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4.指导项目实施部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工作;5.负责督促指导项目实施部门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6.组织工程安全检查,协调解决工程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检查考核工程安全管控表实施情况,抽查、复查节假日、春秋季以及施工各阶段的安全专项检查;7.组织工程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参与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8.负责组织公司建设工程的安全培训工作;9.指201、导项目实施部门做好工程应急预案工作;10.负责工程安全管理的考核。(三)项目实施部门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1.制定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和保证体系;3.组建工程安全管理委员会,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4.做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5.做好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6.负责组织工程现场安全例行检查和整改;按照工程安全管控表进行管理,组织节假日前、春秋季以及施工各阶段的安全专项检查及整改;7.检查并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8.组织本分厂、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现场安全培训; 9.制定工程应急预案;10.配合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202、分析和处理;11.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工程安全统计和事故报表;12.负责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考核。第六章 工程质量管理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管理主要包括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验收、质量监督、质量事故处理、质量考核与奖惩、达标投产考核等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划分:(一)生产技术部是工程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贯彻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规,制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措施;2.督促和指导项目实施部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3.审核工程质量总体目标;4.指导监督项目实施部门做好设备监造、验收和保管工作;5.制定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的指导意见并负责推广实施;6.督促项目实施部门及203、时做好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审核质量精细化管理重点方案和报告;见证重要的质量控制点;7.负责督促项目实施部门开展达标投产工作;8.负责工程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参与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9.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的考核。(二)项目实施部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1.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2.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3.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的具体实施;4.严格执行质量工艺标准,提高质量工艺水平;编制审核质量精细化管理重点方案和报告;见证重要的质量控制点;5.严格执行行业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和质204、量评定标准,参与工程各阶段的质量检查和验收;6.组织、协调转机的分部试运,系统调试,整套启动的启动调试和移交工作;7.负责做好设备监造、验收和保管工作;8.配合做好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9.制定投产达标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10.负责对承包商工程质量管理的考核。第七章 工程进度管理第十四条 工程进度管理主要包括工程总工期、里程碑进度计划、年度主要节点计划、工程进度的协调、工程进度的考核等管理工作。第十五条 工程进度管理职责划分:(一)生产技术部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做好生产准备工作;负责协调、监督工程进度按计划实施,主要职责:1.负责制订公司工程进度管理办法;2.负责审查工程205、的总工期和里程碑进度计划;3.负责下达工程年度主要进度节点计划;4.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协助经营管理部审查工程年度资金需求计划;5.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设计、设备问题以及配套工程进度问题,保证主体工程投产的需要;6.负责工程进度管理的考核。检查、考核工程进度管控表实施,检查周进度例会、月进度例会纪要,研究制定纠偏措施,偏差超过规定时间要以专题报告形式报公司。(二)项目实施单位是工程进度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1.负责编制工程进度管理制度;2.组织编制工程里程碑进度计划,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3.根据公司下达的里程碑计划编制一级网络计划;4.负责组织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网络计划,并监206、督其按计划执行;5.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 6.负责解决工程建设中的设计、设备、资金问题以及配套工程进度问题,保证主体工程投产的需要;7.负责工程进度计划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使之满足总工期的要求。但工程总工期、里程碑进度和年度进度考核节点的调整,必须报公司审批;8.编制投资计划和资金需求计划并报公司有关部门;9.负责对承包商工程进度的考核。第八章 工程竣工阶段管理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阶段管理主要包括项目投产后的性能试验、专项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达标投产考核、工程总结以及工程后评价等管理工作。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阶段管理职责划分:(一)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工207、程的后评价工作;(二)财务部负责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审查并批复项目实施部门的竣工决算报告;(三)审计监察人员负责组织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四)生产技术部负责工程竣工阶段的管理,主要职责:1.制定工程竣工阶段管理办法;2.督促项目实施部门按时完成项目性能试验、工程专项验收、工程结算等工作;3.负责组织达标投产考核的预检;4.督促项目实施部门按时完成工程总结;配合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环保、消防、档案、安全、职业卫生、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防雷接地共六个专项的验收工作;5.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项目实施部门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及有关审计工作;6.指导项目实施部门做好工程的208、评优工作;7.配合项目实施部门做好工程后评价工作。(五)项目实施部门具体负责工程竣工阶段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1.制定工程竣工阶段管理制度;2.按时完成项目性能试验、专项验收、工程结算等工作;3.组织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的自检;4.及时做好工程总结;做好迎接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环保、消防、档案、安全、职业卫生、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防雷接地共六个专项的验收工作;5.按时完成工程竣工决算,配合做好工程审计工作;6.根据国家工程评优的有关规定,做好工程的报优工作;7.根据公司的有关要求,做好工程后评价工作。第九章 工程信息管理第十八条 工程信息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动态信息,标志性或209、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突发性信息和启动试运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的管理工作。第十九条 工程信息管理的职责划分(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工程信息管理,主要职责:1.制定公司工程信息管理办法;2.收集、分析工程有关信息,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3.负责公司工程建设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建设;4.检查工程档案、工程信息管理情况并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5.检查工程档案、信息归档情况。(二)项目实施部门具体负责工程信息管理工作,主要职责:1.制定工程信息收集、整理、发布流程等方面管理制度;2.建立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负责工程信息管理工作;3.负责收集、整理工程信息并及时上报;4.负责电子文档、声像资料的归档管210、理;5.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第十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冶金有限公司外包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为加强公司外包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果,督促外包方加强自我管理能力,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一、外包工作范围(1)#1-7炉高纯硅石水洗、普通硅石水洗。(2)#1-7炉上料接料。(3) #1-4炉兰炭筛选。(4)#5-7炉石油焦破碎。(5)#1-7炉硅渣分拣、筛分。(6)#1-7炉炉前硅铁入库。(7)#1、2库房成品加工。(8)1-7#炉原料装卸、转运。(9)#1-7炉微硅粉接放、发运。(10)#1-7炉炉前过211、秤。(11)#1-7炉炉前化验。(12)厂区生产机动车辆管理。(13)宿舍浴室管理。(14)厂区环卫、绿化管理。二 、 外包方权利与义务(一)外包方基本权利(1)有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2)有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3)有自主管理,独立经营核算的权利。(4)当发现安全隐患、设备故障有要求监管方进行整改、修复的权利。(5)当工作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有申诉的权利。(6)有保障其所属劳务人员行使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7)有向公司建言献策、提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二)外包方基本义务(1)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流程的义务。(2)有认真212、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3)有保障所承包劳务范围内务工人员人身安全的义务。(4)有服从公司调动、指导、日常监督、监管、检查、考核与管理的义务。(5)有完成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质量任务的义务。(6)有按月足额发放劳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7)必须妥善解决外包劳务人员纠纷问题,不得因管理不善,导致重大劳动纠纷影响公司生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8)必须保证节假日正常提供劳务,满足生产所需的义务。(9)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公司反映,不得推诿扯皮而影响劳务工作的完成。(10)有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检查和生产会议的义务。(11)有积极配合公司组织外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的义务213、。(12)及时打扫区域环境卫生,确保工完场地清。(13)严格遵守公司交接班制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14)合同约定中保密要求的,外包方有严格遵守的义务。三、 管理权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外包工作主管方为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主管方为公司安监部,监管方为劳务所在地相关部门、分厂。(一)冶炼分厂管理权限:(1)1-7#炉硅石水洗管理;(2)1-7#炉上料接料管理;(3)1-4#炉兰炭筛选管理;(4)5-7#炉石油焦破碎管理;(5)1-7#炉硅渣分拣管理;(6)1-7#炉炉前硅铁入库管理。(二)质管部管理权限:(1)成品加工管理;(2)原料装卸、转运管理;(3)微硅粉接放、发运管理;(4)炉前过秤管理214、;(5)炉前化验管理;(6)机动车辆管理。(三)综合部管理权限:(1)宿舍浴室管理;(2)厂区卫生的管理;(3)绿化区域管理。(四)生产技术部管理权限:(1)协调解决外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日常全面监督、检查、管理外包工作;(3)定期对外包务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4)外包劳务费用的核算和考核;(5)外包劳务合同的签订。(五)安全监察部管理权限:(1)监督外包方承包范围的人员、设备不得违反冶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遍(2011版)的各项规章制度内容。(2)监督外包方承包内容中使用的设备设施不得违反冶金有限公司安全操作规程(2011版)的各项规定。(3)对外包人员安全严格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215、进行考核。四、 考核原则及办法(一)考核原则考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互相监督的原则。 (二)考核办法(1)考核实行口头通知、下达整改书、经济处罚的办法。(2)每月各部门根据外包工作质量完成情况,月底将考核结果上报至生产技术部,根据考核结果,在当月外包劳务费用中直接兑现。(3)生产技术部可随时检查、抽查外包劳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可以直接对外包方进行考核处罚。(4)根据外包方工作表现和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情况及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的大小,可以加倍处罚。(5)通告处罚结果。五、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六、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属所有外包劳务单位的管理。七、本制度自216、签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章 考核细则一、冶炼分厂监管部分(一)1-7#炉硅石水洗考核细则:(1)进入工作现场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违反劳动纪律者,视情况处以50-100元的罚款。(2)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违章操作,损坏设备,造成财产重大损失者,视情况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3)1-7#炉硅石水洗质量必须100%要求水洗干净,保证生产所需硅石用量;水洗后的硅石表面不准混有泥土、杂物,必须满足冶炼生产需求,如不按要求水洗,发现一次视情况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4)清洗后的硅石不准混有泥土、杂质、山皮、粉化石,要求清洗过程中必须分拣干净。如分拣不干净,造成硅石内混有217、不合格硅石,发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5)当天的硅石粉沫必须清理干净,不准堆放在现场,造成现场混乱,粉沫流入水池内,影响水洗质量。如不及时清理,发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6)达不到水洗质量要求的硅石,需要二次清洗时必须按要求重新清洗干净,必须保证清洗后的硅石质量。如不按要求清洗,造成清洗后的硅石质量差,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7)不准将未清洗的硅石转运到生产现场使用,影响产品质量或炉况。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0-2000元。(8)1-7#炉硅石粉沫内不准混有生产能使用的硅石,混入粉沫中的硅石要求必须当天分拣干净。如不分拣,造成硅石浪费严重,出现一次视情218、况处罚200-300元。(9)因操作原因导致设备故障,造成硅石清洗不干净或未能及时清洗,影响生产,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0-2000元。(10)高纯硅石、普通硅石必须分开清洗、堆放、转运,不准混合堆放、错误转运、使用,以免影响产品质量。否则,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11)每天清洗硅石前必须清理一次场地上的泥土杂质,以免造成清洗后的硅石混入泥土及杂物中,造成二次污染,影响水洗质量和使用质量。否则,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12)清洗后的泥水不准混入现场及其他原料当中,以免影响产品质量和现场卫生。发现泥水混入原料中,造成原料浪费。发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219、13)分拣出的山皮、毛石必须堆放整齐,不准混入清洗后的硅石内,当天分拣后的废硅石必须堆放在指定地点,保持现场干净整洁,如混乱堆放影响现场卫生,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4)清洗硅石水池内的泥土必须每月清理一次,以免水池内泥土、粉沫增多,造成硅石清洗不干净,影响清洗质量。如不按规定清理,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15)硅石水洗现场机电设备、转动设备,皮带轮必须设有防护罩,电源箱规范有序并设有防护措施。如违规接拉电源,违章使用设备,造成安全隐患,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16)工作完毕必须及时切断所有电源,水源,减少能源浪费,节约生产成本。如发现长流水、电源220、未及时切断,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或造成损失的大小,可处以双倍或数倍以上的处罚。(二)1-7#炉上料接料考核细则:(1)必须按时完成1-7#炉冶炼硅铁过程中所需硅石、水洗烟煤、兰碳、氧化皮、石油焦、硅钢片等原料从炉前原料场地推送到过秤计量处,按当班下达的原料及料批配比分类进行过秤,后推送至卷扬机托盘,由接料工再将原材料拉送至二楼炉膛周边指定地点按炉前要求分批次堆放。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2)上料工、接料工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不按规定佩戴,视情况出现一次处罚50-100元。(3)接班前必须对每个架子车进行221、复皮,效对准确后方可上料,如不按要求复皮,造成上料数据不准确,违规上料。视情况出现一次处罚100-200元。(4)上料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上料接料工艺流程,外包管理办法,不准接料人员乱动上料提升机按钮或电气设备,防止对人体触电。如不按规定操作,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5)上料工必须在指定的原料地点上料,不得任意去填装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造成使用原料不符合生产所需用料,影响炉况波动。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6)拉料工不准将硅石粉沫装入车内,硅石过秤后必须用水二次冲洗干净,确保水洗硅石表面及上料车底部无泥土,严禁将不冲洗硅石直接上料,尤其冬季上料车结冰严重时,必须222、及时清理车底部的结冰和泥土。如不按规定清理,发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7)上料工必须严格按照过秤员提示的原料配比数据进行上料,不得随意更改计量数据,在接到炉前下达的硅铁炉入炉原料配比变更通知书后方可变料,严禁私自变换料批及配比。如不按规定执行,发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8)上料工在上料期间必须听从过秤人员的指挥,按照计量顺序将硅石、兰碳、水洗烟煤、氧化皮、硅钢片、石油焦分类过秤,秤重必须准确、无误,待打铃后方可离开磅秤。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9)上料工必须按各炉台使用的兰碳对应装拉,不准随意拉用不合格的兰炭。如错误装拉原料,出现一次视情况223、处罚200-300元。(10)1-7#炉高纯硅石、普通硅石必须使用水洗后的硅石,严禁使用未水洗的硅石。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11)石油焦必须使用经过破碎的石油焦,按各炉台规定的石油焦分开进行上料,不能任意拉用不符合要求的石油焦,造成各炉台石油焦相互污染,影响产品质量。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2)高纯硅石、石油焦、硅钢片、水洗烟煤、氧化皮在磅秤周围必须分类堆放整齐、不准混合堆放,磅秤周围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13)上料工必须随时清理电子秤周围、上料卷扬机周围、上料路线区域、炉前料场区224、域的卫生,保证所属区域卫生干净整洁。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4)卷扬机托盘上或卷扬机下有人员逗留时,接料工严禁提升或降落卷扬机;要随时检查钢丝绳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以免造成安全隐患。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违章操作,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5)上料工接料工不得在其作业以外区域活动、工作,违章动用其他机械、电气设备。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6)接料工不准将防护链随意桂起,不准双脚站在提升机托盘上面接料;如发现提升机下滑时立即断电,不准将头、双脚伸出安全防护线外。如不按规定操作,造成安全事故或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225、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承包方500-1000元。(17)接料人员必须将拉在料板上的每批硅石摊开堆放。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18)接料工必须保持每个料板有二批完整的交接班料,确保交接班料批的使用。如接料人员迟到、早退,不按规定执行,影响生产,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9)接料工必须随时清理接料道路撒落的原料,保持现场卫生干净,减少原料浪费。如不清扫,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20)搞好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发现设备隐患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如对使用的设备隐患不及时通知整改,造成人员、设备带病运行影响生产,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226、00-300元。(21)必须按时清理硅石水洗池内的硅石粉沫、泥土,保证水流畅通。如不及时清理,造成下水管道堵塞,影响硅石清洗,产生的下水管路疏通费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担,且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22)磅秤周围原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原料复秤时严禁脚、手接触拉料车及磅秤盘,影响计量准确性;更不允许用其他原料代替其他原料复秤,弄虚作假。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23)严禁中班、大夜班不过秤、不清洗硅石直接上料,影响炉况,造成产品不合格,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24)计量人员不在工作现场时,接料工严禁直接上料,造成配料不准确,影响炉况,出现一次视227、情况处罚100-200元。(25)接料期间必须听从冶炼人员指挥,将原料堆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准随意堆放。以免造成混料不均匀,影响炉前操作,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26)炉前料盘没有原料时不准接料人员随意离开工作现场,以免影响炉前原料供应,影响生产,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27)要求外包方必须认真开展交接班工作,认真检查提升机运行情况,并做好交接记录,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安全事故。视情况一次处罚200-300元。(28)必须保证节假日正常供应劳务,不得影响上料接料工作。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或造成228、损失的大小,可处以双倍或数倍以上的处罚。(三)1-4#炉兰炭筛选考核细则:(1)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100元。(2)筛选1-4#炉兰碳的质量必须100%筛选合格,并保证生产所需用量;不准将未筛选的兰炭转运到生产现场。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0-2000元。(3)现场兰炭粉沫必须当日转运至指定堆放地点,并清理干净,以免粉沫对现场卫生的污染或混入其他原料内,影响原料质量。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4)如因操作原因造成设备故障,导致兰炭不筛选或筛选不干净,或故意不筛选,弄虚做假,出229、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5)筛选兰炭粒度内不准混有粉沫,泥土等杂物,筛选兰碳粒度必须满足冶炼要求。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6)做好筛选兰炭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发现设备隐患及时整改、维修,不准影响冶炼生产所需兰炭用量。不按规定执行,造成兰炭不能正常筛选,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7)筛选后的兰炭粉沫内不准混有兰碳颗粒,减少原料浪费,节约生产成本。如出现浪费视情况一次处罚200-300元。(8)筛选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不准机械设备空转。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或造成损失的大小230、,可处以双倍或数倍以上的罚款。(四)5-7#炉石油焦破碎考核细则:(1)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100元。(2)5-7#炉石油焦破碎质量必须要求100%达到冶炼生产所需,不准将未破碎的石油焦转运到生产现场使用,影响炉况不稳定。否则,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3)破碎石油焦粒度必须按冶炼分厂规定的粒度进行破碎、加工,不得随意调整粒度。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4)不得将未破碎的石油焦混合在破碎后的原料内,造成炉况波动,影响生产,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5)因设备故障造成石油焦不破碎,影响231、生产或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6)不同元素的石油焦必须分开堆放,分开破碎,以免现场原料相互混合造成二次污染,或混乱使用,影响产品质量。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7)破碎结束后,现场石油焦场地卫生必须清理干净,以免造成原料浪费。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8)石油焦破碎现场机电设备,皮带轮必须有防护罩,电线必须规范有序,严禁违章操作使用。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9)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减少能源浪费,不许机械设备空转。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 违反以上232、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或造成损失的大小,可处以双倍或数倍以上的罚款。(五)1-7#炉硅渣分拣考核细则:(1)进入工作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不得在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100元。(2)必须将未分拣的硅渣堆放到指定位置分拣,不得任意乱堆乱放。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3)每天必须将硅渣及垃圾内的硅渣全部清理干净,并将分拣后的硅渣和垃圾分类堆放到规定的位置。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4)硅渣分拣现场卫生当天必须清理干净,现场硅渣堆放整齐。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33、200元。(5)如发现外包不按排人员分拣,并且分拣不干净,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6)做好硅渣装车、转运、发运工作。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或造成损失的大小,可处以双倍或数倍以上的罚款。(六)1-7#炉炉前硅铁入库考核细则:(1)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100元。(2)必须按时完成1-7#炉炉前硅铁入库,过秤、分类堆放,不得影响炉前硅铁起模,浇注,影响出炉时间,入库硅铁现场车辆必须组织有序。如不按规定执行,影响硅铁不能及时入库,出现一次视情况234、处罚200-300元。(3)必须按时完成1-7#炉降铝硅渣的转运、过秤、分类堆放,不得将硅渣堆放在现场,造成现场混乱,影响扒渣及现场卫生。如不按规定,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4)入库硅铁时必须听从出炉工和库管员的指挥,不得随意堆放,错误拉运不同炉次的硅铁,影响入库后的硅铁质量。否则,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5)入库硅铁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将四轮拖拉机随意给无驾驶证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员驾驶,造成车辆损坏或安全事故的发生,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或造成损失的大小,可处以双倍或数倍以上的罚款。二、质量管理部监管部分235、(一)成品加工考核细则:(1)砸铁人员按照质管部下达的粒度进行加工,加工的成品硅铁必须由质鉴人员检验合格后进行包装,装吨袋时不准将粉沫装入吨袋内,如不按规定执行。发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2)接到质管部下达的各项指令时,必须极积组织人员实施,如在接到指令后未按时组织人员实施,不能及时完成加工指令单其相应内容,造成批次或规格粒度错误、延误车皮或给客户造成损失,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3)包装入库硅铁必须符合质管部的要求,抽检计量不准确(吨装少于规定值)(或吨装多于规定值)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4)必须保证各种品级硅铁吨袋所注批号清晰、准确、填充硅铁每袋236、毛重1003千克,误差为正付0.3千克,装袋整洁、完好、封口牢固,如抽检不合格,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5)保证产品的质量标准,厂内监督检查人员发现一次不合格产品每吨扣10元,并返工加工达到合格为止,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6)手工加工硅铁出粉率4.0%,机械破碎出粉率在8.0%以下,每增加0.1%视情况处罚1000元。(7)必须根据化验结果按要求分类加工、分类摆放、入库按炉次编号、要求包装袋内袋口编号保持一致,对号装袋,成品质检人员做好记录,记录注明编号对应的加工人员姓名,加工日期,炉次,入库时间,化验结果等内容以便出现问题可以查询,如不按规定执行237、,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8)必须及时组织人员清除入库后的冒瘤铁,清除冒瘤铁质量必须达到质管部的质量要求,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9)加工成品硅铁必须按品级分类堆放,不准错摆、错放、错装各类硅铁,出现错误当日纠正清楚,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0)严禁外包人员在成品库房内违章操作,恶语重伤、打骂 现场管理人员,聚重闹事、罢工,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生产,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0-2000元。(11)必须随时清理成品库房内加工现场卫生,和周边区域卫生,保持现场卫生干净,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38、100-200元。(12)必须配合质管部做好库房内值班工作,避免库房内硅铁丢失,如出现硅铁丢失,出现一次视情况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13)保证节假日正常供应劳务,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不得影响公司生产,如影响生产,按影响时间进行处罚。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或造成损失的大小,可处以双倍或数倍以上的罚款。(二)原料装卸、转运考核细则:(1)接到装卸任务,卸车必须及时,迅速,服务态度要好,装卸原料、货物要根据作业流程要求,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装卸货物按客户先后顺序以及事情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数量,堆码整齐。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2)外239、包转运原料时,应提前清理车箱内及轮胎自身杂物,以防造成原料二次污染,影响生产质量,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3)因生产订单指标不一,各种所生产硅铁化学成分不同,所以所用原材料化学成分也不同,应分开堆放各炉所用原材料,不可掺和堆放,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4)严禁向司机和供应商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卸料现场必须听从分厂原料管理人员指挥,合理堆放原料,并清理干净车底部的剩余原料,按时完成原料装卸任务。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5)料场区域所有原料必须按照质量管理部的要求分类转运堆放,不同厂家的原材料必须设有原料名称和标识牌,240、减少在生产使用过程中造成错误装卸或错误使用原料,造成原材料污染影响产品质量。否则,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6)必须将符合生产使用的原料装卸到指定位置堆放,装卸的原料必须满足冶炼分厂生产所需,严格按照原料验收员和冶炼分厂要求做好各项原材料的调剂使用。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7)装卸现场车辆必须组织有序,兰碳、硅石、水洗煤、石油焦、硅钢片装卸现场要防止混合堆放以及车辆二次碾压,造成粉沫增大,浪费原料。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8)装卸原料结束后必须清理车箱内剩余的原料,不得将原料撒在区域以外道路及各工作区域,造成原料浪费或影响241、现场卫生。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9)装卸人员必须文明作业,严禁野蛮装卸货物及原料时与客户内外勾结,损坏公司利益。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0-2000元。(10)当日装卸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原料场地和现场卫生清扫干净,做到工完场地清。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1)装卸结束后需要盖篷布的原料必须盖好篷布,防止原料与原料造成二次污染,不采取措施防护,影响原料质量。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2)原料堆放必须按照质管部和冶炼分厂原料验收员指定的地点分类堆放,不准到处乱堆乱放,以免造成现场混乱。如不按规242、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13)接到各部门装卸指令后,必须按时到达工作现场,按时完成转运任务,转运原料时必须听从冶炼分厂、质管部验料员的指挥,将指定的原料转运到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堆放,转运。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14)不得将未清洗的硅石,未筛选的兰炭转运到生产现场使用,清洗后的硅石粉沫、兰炭粉沫必须及时转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15)必须按时完成1-7#炉成品库房内硅铁吨袋过秤,转运发运,硅粉,自然块硅铁装吨袋,转运发运,硅铁倒袋子,硅铁回筛,掺合,各类硅铁出库入库。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243、视情况处罚300-500元。(16)成品库房内转运硅铁,车辆行驶必须组织有序,转运硅铁吨袋、过秤发运成品硅铁时必须准、稳、注意前后行人或设备,防止伤害行人,造成事故的发生。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17)当日的成品必须按照编号分类分区域摆放在固定的区域内,不准错摆、混放、错转、误转各类硅铁,造成规格型号混乱。否则,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18)必须按时转运5-7#炉炉前炉前所需稻草、石墨电极、电极糊、铁水包的转运、倒灰、倒硅渣、换氯气、装卸氯气等分厂的临时性用车。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19)保证进出厂硅铁成品、自然块装卸244、发运。如发生装卸不及时,影响成品硅铁发运或延误车皮等现象,造成经济损失视情况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20)必须按时转运综合班修筑铁水包使用的原材料,维修班检修设备材料,更换出铁口所用材料,炉前用木材,氧气,石英砂,莹石,班组分拣硅渣的转运,电工,钳工用车及各部门的临时性用车。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21)必须按时完成1-7#炉除尘器微硅粉成品袋转运,废灰转运,装车发运。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22)车辆必须按时完成1-7#炉高纯硅石、普通硅石、石油焦、硅钢片、水洗烟煤、兰炭、氧化皮的转运,并及时清理转运后的硅石粉沫及现场卫245、生。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23)各种车辆转运原料时,不得行驶过快,注意交叉路口的行人上。防止事故的发生,违反规定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或造成损失的大小,可处以双倍或数倍以上的罚款。(三)微硅粉接放考核细则:(1)必须严格按照除尘器运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时接放硅粉,如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导致除尘器损坏或超温而停运,影响不能正常生产或经济损失,按合同中规定10%-40%进行处罚。(2)必须按要求分包微硅粉堆放微硅粉,保持现场微硅粉堆放整齐,不准到处乱堆、乱放,并做好防雨、防火等工作。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246、。(3)随时检查除尘器的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整改,如不及时通知整改,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4)按时打扫现场周围卫生,保持现场卫生干净整洁,搞好安全文明生产。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5)保证节假日正常供应劳务,不得影响公司生产,处罚按合同约定执行。(6)微硅粉的接放发运要及时,不得向司机客户素要装卸费或其他费用、影响公司形象。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7)不得将除尘电机人为过负荷烧坏,造成除尘器不能正常运行,影响接灰。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8)工作结束后必须切247、断电源,减少机械磨损,节约生产成本。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或造成损失的大小,可处以双倍或数倍以上的罚款。(四)炉前过秤考核细则:(1)过秤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随意离开工作现场,影响计量或拉料工不能及时上料,造成料批不准影响生产。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2)过秤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影响工作,如发现一次处罚100-200元。(3)过秤人员必须确保秤板及磅秤周围现场卫生干净、值班室卫生干净。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100元。(4)过秤人员不得和上料人员相互勾结,不上秤或不计量偷拉原料。如不按规248、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5)监督拉料人员正确使用电子秤,车辆放置秤体中央;拉料车辆轻上轻下,严禁墩秤,有权责令上料人员停止违章上料或不过秤,弄虚做假。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6)定期进行秤体准确性校验,定期清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如出现磅秤误差,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7)正确操作电脑,严禁玩游戏和做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否则,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8)确保电脑称重软件正常使用,严禁私自删除程序。人为造成程序丢失,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9)按正确配比进行每一批料的计量,监督入炉原料不过秤或不上秤现249、象发生.否则,出现一次处罚200-300元。(10)计量完毕及时进行保存。如出现一次未记录或计量人员不在,造成偷料现象,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1)确保数据准确,记录清晰。如数据不清晰,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或造成损失的大小,可处以双倍或数倍以上的罚款。(五)炉前化验考核细则:(1)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取样,违章操作化验设备。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100元。(2)严禁迟到、早退,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否则,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3)必须按照工艺规程正确进行取样化验,250、进行三点一线的取样方法,在硅铁起模前取样,严禁在铁斗内取样或给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取样,弄虚作假,影响化验质量。否则,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4)浇注后及时检查硅铁表面有无灰尘、杂质,并及时通知炉前人员处理,不合格不准入库。否则,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5)入库后的硅铁抽样标号误差太大,质量不符合要求,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6)严禁在填写化验入库单时,写错或漏记,与炉前出炉人员相互勾结多写产量,造成库房硅铁亏损。否则,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7)严禁在硅铁过秤时人员站在磅秤上面,造成数据错误。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8)严禁闲251、杂人进入化验室,弄虚作假,影响化验准确性。否则,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9)化验室和破样室要随时清理卫生,保持卫生干净。否则,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100元。(10)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如出现使用的工器具损坏、丢失,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或造成损失的大小,可处以双倍或数倍以上的罚款。 (六)机动车辆管理细则:(1)外包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持证上岗。如不按规定执行,违章驾驶车辆,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2)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酒后进入工作现场,强行蛮干,违章驾驶各种车辆。损坏现场设备,造成重大损失,出现一次视情252、况处罚300-500元。(3)车辆在厂区内不准超速行驶,要稳、慢,并按照公司要求的交通规则和交通路线减速行驶,厂区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5kmm/h,车间行驶速度不得大于5kmm/h,注意工作现场行人。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4)避免突然走动或停车,特别是在载货时,严禁高速行驶及转弯,倒车时车辆必须完全停止后方可进行。如违反规定,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5)车辆必须及时维修、保养,不准带病运行。工作现场车辆必须组织有序,不准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随意驾驶机动车辆。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6)司机离开车辆时必须关闭电源,拉紧刹车。如253、违反规定,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7)车辆进入工作现场后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分配、调动,车辆调配要及时到位,需要安排加班时,必须及时安排加班。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8)控制车速、车距、转弯时减速行驶,在交叉路口时按喇叭,左右观看行人,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事故责任由外包方承担,并视情况处罚200-300元。(9)车辆转向灯具、刹车必须完好。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前,必须详细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起动车辆。如不按规定执行,造成事故或人员伤害,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0-3000元。(10)工作完毕后车辆必须停止在区域外安全位置。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254、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1)使用装载机向各种原料料斗内装料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停留,如违反此规定,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或造成损失的大小,可处以双倍或数倍以上的罚款。三、综合部监管部分(一)宿舍浴室考核细则:(1)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公司住宿统一按排,对不服从住宿管理的人员,宿管员有权收回房间,不按排住宿,上报主管领导(2)住宿人员损坏公司住宿内门窗、水电设施必须按价赔偿。(3)住宿人员不准在宿舍内外随地大小便,乱到垃圾污水,影响住宿卫生,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4)住宿人员在宿舍内不准聚众赌博、打架闹事、故意大声喧255、哗,影响他人休息,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5)住宿人员不准在宿舍内非法从事黄、赌、毒及其他活动,否则,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6)外包单位必须每月对住宿周围卫生清理二次,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7)住宿人员不得在宿舍内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和其他工器具或危险物品。否则,出现一次处罚100-200元。(8)宿舍外垃圾堆放在垃圾池内,不准到处堆放,定期将垃圾转运出厂,保证区域卫生干净整洁。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10)宿舍职工床单、被套、枕套、枕巾必须每月清洗二次,确保职工宿舍内铺盖干净、整洁。256、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1)职工宿舍铺盖必须按人发放、登记、床架、床板、用具、铺盖不准随意搬运,如需调整宿舍物品,必须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以免物品丢失。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2)职工宿舍严禁盗窃事故的发生,宿舍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住宿人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汇报。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3)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住宿卫生制度,不得随便乱仍垃圾、果皮、不得随地吐痰,乱倒污水,禁止在宿舍、门口堆放垃圾,影响住宿环境卫生。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4)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宿舍内257、财物和配发给个人使用的铺盖等物品,辞职申请不干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必须落实收回,如有损坏按价赔偿。(15)住宿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门锁,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饭锅,使用大功率灯炮,私自乱接线路插座,造成安全隐患。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6)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在宿舍内住宿。如亲属临时暂住,必须经综合部批准,不得私自留入宿舍住宿,影响他人休息。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7)浴室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讲究文明礼貌,服务周到热情,认真做好洗澡前的各项工作。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18)浴258、室要求按时开放、按时关闭,不得影响职工洗澡时间。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19)严禁洗澡人员损坏浴室内洗澡设施,不准在浴室内大声喧哗,随意大小便,影响浴室内环境卫生。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20)浴室内要清洁、整齐,墙无灰网,地无杂物,灰尘、污水、座凳摆放整齐,座凳要经常检查修理保持完好。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21)浴室内管道、水阀门、喷头、下水管道、设施当班必须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处理,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 (22)浴室内的设备、公259、司财物不得丢失、损坏,保持照明设施完好。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23)保证职工浴室供气、供暖、水温正常,不得使用冷水洗澡,更衣室内温度适宜,供暖设施齐全,门窗完好,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24)洗澡完毕及时关闭水阀门、切断电源,不准长流水长明灯现象的发生,减少水源浪费,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25)不准未来人员进入浴室内洗澡,确保节假日正常供应劳务,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100-200元。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或造成损失的大小,可处以双倍或数倍以上的罚款。(二)绿化环卫考核细则:(1)环卫260、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公司道路安全规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乱动公司其他设备。造成损失者视情况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2)严禁在区域以外工作、活动,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造成损失或后果,由当时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3)厂区道路清扫要必须做到每日清扫二次,保证厂区道路卫生干净、整洁,清扫过程中必须注意前后车辆,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视情况处罚300-500元。(4)清扫时的灰尘、垃圾必须回收到垃圾池内,不准扫入道路旁或绿化带及料场等其他区域堆放,影响现场卫生。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5)厂区树木、花草261、及办公楼内盆景要根据天气变化,适时浇水,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避免常流水现象的发生。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6)春夏季节要针对不同树木、花草、盆景进行修枝。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7)草坪要及时浇水、除草、施肥、不得出现黄叶、枯死等现象。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8)要按照草坪长势及时进行修剪,草坪高度不得超过15mm不得出现倒伏现象。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9)草坪出现地表面塌陷、缺苗的现象要及时填补、补种。(10)维护草坪时不得损伤树木、花草及设施。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262、情况处罚200-300元。(11)所属办公楼厕所、职工公厕、一分厂办公楼侧所的卫生每天必须清扫二次、确保无废物、粪便等污染物,每天保持干净整洁。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12)每日对行政办公楼内大厅、楼道、洗手间、打字室、会议室地面及一分厂办公楼内楼梯、楼道、擦拭洁净、会议室日常保洁必须做到早、中、晚各一次。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13)每日对厂区内垃圾桶进行清理,垃圾回收于垃圾池内,不准到处乱放,及时将垃圾拉出厂外,垃圾出厂自行处理。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14)每日对职工车棚地面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清理,确263、保地面干净整洁。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5)每日对5-7炉院内环境卫生进行2次彻底打扫,经常保持干净整洁。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16)每天对公司所有展板进行擦拭,确保表面干净整洁。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200-300元。(17)刮风下雨下雪等天气时,自行增加清扫、擦拭次数,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一次视情况处罚300-500元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或造成损失的大小,可处以双倍或数倍以上的罚款。冶金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一、 总 则1、 为了加强我公司基建工程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264、华人民共和国和回族自制区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2、 本办法所称基建工程,是指我公司投资建造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线、安装工程、装潢工程及维修工程。3、 所有基建工程均由公司生产技术部依据本办法进行管理。二、工程项目的立项1、凡需纳入公司建设计划的基建项目,由现使用管理部门或即将的使用管理部门填写书面申请单(书面申请单附后),其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产技术部落办。2、生产技术部先行提出建设项目的数量、建设地点、建设面积、建设投资预算、建设方案初步设想等,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三、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1、 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265、与工程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特殊材料的采购等,应当按规定进行招标。以下工程项目必须进入招投标程序:(1)列入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的项目单项造价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2)其他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基建项目。2、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3、 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组织工作由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并且全面接受公司领导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4、 每年由公司招标评标小组具体落实招投标所有的相关工作,最终确定一家资质信誉良好的建筑企业,报公司领导同意后由其负责本年度公司的基建维修工程,。5、 中标人的投标266、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合理,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6、 中标单位应当根据招标条件对于每项单项工程作出切合实际的施工图预算和合理的报价由公司选定一家资质信誉良好的机构(或个人)负责对预算进行审定并作为最终决算的依据。7、 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评标小组应当优先选择掌握先进技术、有丰富管理经验、队伍训练有素、工程质量稳定的投标单位。8、 经评审,如果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四、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一)、对需正规设计的工程项目1、 工程项目正式267、立项后,生产技术部应尽快落实该项目的设计工作。设计单位的选择应根据本办法有关招投标精神择优确定。2、 生产技术部在委托设计前,必须编写完整的项目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工程地点、工程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方案要求、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等。设计任务书应当依据批准的立项文件及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相关要求编制。3、 生产技术部应当向设计单位提供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原始资料。4、 设计单位完成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后,生产技术部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有关情况,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由公司主管领导在初步设计报告的有关文件上签字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初步设计报告一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宜作较大的变动。5、 在工程项268、目设计阶段,生产技术部应做好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具体测算工作。(二)、对于小型的工程(包括维修)生产技术部根据使用单位提出的申请,委托施工单位作出方案(包括图纸)及预算报公司领导审批。五、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1、 生产技术部应做好工程开工的一切准备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 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由生产技术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个人)或与施工承包单位没有利害关系的设计单位(个人)进行监理,并遵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3、 在施工过程中,生产技术部应当对整个项目实行投资、质量、进度的目标管理,并做好与项目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4、 项目施工应保证工程质量和合理工期。对于有时269、间性要求的特殊项目,也应按照规定工期精心施工,禁止任意缩短或延长工期。5、 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不准随意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对确需作较大设计变更或提高建设标准的项目,应由生产技术部提前向公司主管领导书面汇报,并经公司领导核准后实施。对一些技术上的变更及对造价影响不大的局部变动,生产技术部可在工地及时予以解决,但必须书面建档。6、 对实际投资超过预算的工程项目,生产技术部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作出书面汇报,说明超支原因及必要的改进措施,并报审计(监督)部门备案。. 7、 生产技术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使用单位、本公司安监部门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270、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的进厂试验报告。(4)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列签署的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章的工程保修书。8、 工程竣工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工程设施。9、 生产技术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须符合建设部相关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10、生产技术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271、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六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和工程项目审计1、施工单位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定期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向生产技术部上报工程进度情况;生产技术部应逐项予以核实,并以此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2、工程竣工后,承包单位应及时编制工程决算书。竣工决算书应先由生产技术部进行初审。对工程决算书中明显不合理收费或工程量、材料单价错误,生产技术部重新审核调整决算。3、工程竣工后,生产技术部应及时进行工程的竣工决算,出具竣工决算报告,确定该工程项目的最终投资。七、资金管理1、一般性项目(包括维修),原则上不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2、在一般性项目272、(包括维修)累计发生的费用较多时,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公司具体财务状况支付工程进度款。3、单个项目通过招标立项或项目金额较大时,可根据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及具体工程进度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但在工程整体决算未完结之前,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决算总金额的75%。八 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之前必须先和本公司安监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且交纳50005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罚金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剩余部分等到工程结束后返还。2公司安监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若有违反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做出相应处罚,罚金将从安全风险押金中扣除。九273、附 则1 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冶金有限公司班组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班组建设管理工作,夯实基础管理,增强发展活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班组建设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实行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因企制宜、共同推进的方针。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厂、部门。第二章 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第四条 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班组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班组建设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班组激励和约束机制;(二)指导、检查、考核各分厂、部门班组建设工作;(三)组织日常及年度班274、组综合评比、经验交流活动。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室负责归口业务的监督检查,并提出指导意见。分工如下:(一)生产技术部对各分厂、部门班组的设备管理、工艺运行、指标控制等运行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对班组生产管理进行监督,负责组织各职能部室对各分厂、部门推优的班组进行审核并负责审核资料的保管;(二)安全监察部对各分厂、部门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三)经营管理部对各分厂、部门班组经济责任制提出指导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四)人力资源部门对各分厂、部门班组的人力资源、教育培训、考勤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提出指导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五)综合部对各分厂、部门班组的宣传报道、职工之家275、建设、劳动竞赛、民主管理等党群工会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 各分厂、部门建立健全班组建设组织机构,组织实施班组建设管理工作,对本分厂、部门班组建设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及改进。第七条 各分厂、部门负责制定年度班组建设达标升级规划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本分厂、部门班组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主管领导应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前会或班组活动,检查、指导班组建设工作。第八条 班组的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二)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安全、经营目标;(三)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及时准确认真填写各种操作记录。搞好班组安全教276、育,精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做到清洁文明生产;(四)积极组织班组成员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活动要有计划、检查、评比、总结;(五)积极组织班组成员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师带徒帮教活动,不断提高班组团队素质。第三章 班组管理第九条 班组建设管理按照安全管理、生产管理、效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党群工作管理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一)安全管理。全面完成班组安全目标,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分厂、部门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二)生产管理。全面完成班组生产任务,依据公司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设备、质量、交接班等进行管理;(三)效益管理。全面落实班组的各项经营指标,277、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对经营指标、成本、物资等进行管理;(四)人力资源管理。全面落实班组的人力资源管理计划,依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班组长管理办法对人力资源、培训、劳保用品、劳动纪律等进行管理;(五)党群工作管理。完成班组党群工作目标,依据公司党群管理制度党风廉政、企业文化、综合治理、工会等进行管理。第十条 各班组必须机构设置齐全,“五大员”(班组长、工会小组长、安全员、宣传员和核算员)应认真负责,充分发挥其职能,顺利完成班组任务。(一)班组长职责:1.负责班组团队建设,创建和谐班组,激发班组成员工作与学习热情;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指令和要求,组织班组成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负责本班员工劳保278、穿戴监督检查;4.负责指挥、协调当班期间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5.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班组成员执行作业指导书;6.负责处理当班期间的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情况;7.负责保管本班组劳动工具和用品;8.负责班组成员劳动纪律及日常管理工作;9.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二)工会小组长职责:1.配合和协助班组长搞好班组各项工作;2.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好班组的民主管理活动,关心班组成员生活、了解班组成员思想动态,同时搞好班组互助互济,帮助解决困难,及时向有关部分反应班组成员意见和建议;3.负责班组各种活动的组织和评比工作,大力宣传本班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完成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三)班组安全279、员职责:1.协助班组长对班组成员劳保穿戴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班组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并做好相关记录;3.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四)班组宣传员职责:1.协助班组长、工会小组长做好班组成员思想工作; 2.做好班组宣传报道工作;3.组织班组文体活动,丰富班组成员业余文化生活。(五)班组核算员职责:1.负责班组考勤、核算工作,公布核算结果;2.协助班组长召开班组月度分析会,做好相关记录。第四章 班组长管理第十一条 班组长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分级管理原则。公司负责制定管理办法,指导、监督、管理各分厂、部门班组长的评聘工作;各分厂、部门根据本管理办法,在规定的职数范围内280、,负责本分厂、部门班组长评聘、考核与日常管理工作;(二)评聘分开原则。通过考评结果确定班组长的上岗资格,通过聘任确定班组长上岗人选;(三)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原则。凡不符合评聘条件的,不得批准上岗资格或聘任上岗;聘任上岗后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予以解聘,并在取得上岗资格的人选中择优聘任;(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班组长评聘的程序、条件,考核的内容、标准和结果等,要如实向员工公布,具体操作要做到公正、公平、增强工作透明度。第十二条 各分厂、部门建立班组长后备人才库。经过考评取得班组长资格的,均可进入班组长后备人才库,此储备人数可控制在本分厂、部门班组长职数的1.21.5倍。第十281、三条 申请参加班组长考评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身体健康,初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所在分厂、部门评聘的中级工及以上的技能等级条件的,在班组相关岗位工作2年以上(含2年);(二)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娴熟的操作技能,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能及时处理生产中的技术业务问题;(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领导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再学习能力;(五)参加公司及各分厂、部门对班组长的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第十四条 班组长考评程序:(一)个人申请或分厂、部门推荐。凡符合考282、评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分厂、部门提出申请或由所在检修班组推荐,并填报班组长考评申请表;(二)条件审查。由所在分厂、部门综合办和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及所在检修班组等部门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班组长评聘小组,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评的人选;(三)人员考评。各分厂、部门负责组织班组长考评工作,考评分为考试(占考评70%)和评议(占考评30%)两部分,均采取百分制。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占考试40%)和操作技能考试(占考试60%)两部分,均采取百分制;(四)资格确认。考评分数60分以上为及格,及格人员按考评分数排序,排名在各分厂、部门规定的数额内的,即被确认为具备班组长上岗资格,进入各分厂、部门班组283、长后备人才库。第十五条 对于技术含量较低的岗位,如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可不受学历、工作年限条件限制,破格参与评聘。第十六条 考评的主要内容:考评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两个方面。专业能力包括生产技能、产品生产控制、安全环保预防及处理、现代管理理论等方面;管理能力包括生产指挥、沟通协调、组织计划、激励约束、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第十七条 考评方式采取民主评议、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一)民主评议由各分厂、部门评聘小组组织实施;(二)理论考试由所在分厂、部门组织实施,操作技能考试由所在分厂、部门班组长评聘小组组织实施。第十八条 班组长原则上一届聘期为两年。期限届满,经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条件的可284、续聘。第十九条 班组长聘任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分厂、部门应予以解除其聘约:(一)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因严重违反公司及分公司规章制度,受行政处分的;(三)聘任期间月度考核连续三次不及格、年终考核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四)由于本人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五)因身体状况及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聘约的;(六)由于岗位变动或工作调动的;(七)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班长职责的。因以上(一)、(二)、(三)、(四)原因解除聘约的,其任职资格也相应解除。第二十条 班组长在聘任期间,如本人要求辞聘的,必须提前30日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分厂、部门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285、辞聘手续予以辞聘,可保留人才库班长资格。在未批准之前,班组长仍需履行原岗位职责。第二十一条 为提高班组长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各分厂、部门对已取得班组长上岗资格的人员,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进行岗位轮训。第五章 考核与评比第二十二条 各分厂、部门按月考核所属各班组执行情况,并按公司年度优秀班组分配比例择优推荐,报生产技术部。第二十三条 生产技术部组织各职能部室对生产分厂、部门上报的优秀班组进行复核,符合优秀班组的进行奖励。第二十四条 公司每年进行“金、银、铜”牌班组的评比活动,树立优秀典型。“金、银、铜”牌班组的评比由各分厂、部门申报,经公司职能部室复审后具备评选条件的班组,参加“金、银、铜”牌286、班组的评比活动。第二十五条 公司每年进行“班组建设优胜集体、班组建设优胜分厂、部门”评比活动。“班组建设优胜集体、班组建设优胜分厂、部门”的评比由各分厂、部门申报,经公司职能部室进行复审后具备评选条件的分厂、部门,参加“班组建设优胜集体、班组建设优胜分厂、部门”的评比活动。 第二十六条 评比的必备条件(一)优秀班组必备条件1.全面完成月度工作任务;2.月度内无事故,无严重违章;3.月度内无职工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拘留及厂规、厂纪处罚和党纪、政纪、团纪处分;4.月度内无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行为。(二)“金、银、铜”牌班组必备条件1.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2.年度内无事故,无严重违章;3.年度内无职287、工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拘留及厂规、厂纪处罚和党纪、政纪、团纪处分;4.年度内无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行为;5.年度内曾获得四次公司级优秀班组荣誉的班组。(检修分公司、应急救援中心、护卫大队所属班组考核期内和申报期需获得两次公司级优秀班组荣誉)。(三)“班组建设优胜集体”必备条件1.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2.年度内无事故,无严重违章;3.年度内无职工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拘留及厂规、厂纪处罚和党纪、政纪、团纪处分;4.年度内无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行为;5.所属班组曾获得四次公司级优秀班组荣誉。(检修分公司、应急救援中心、护卫大队所属班组需获得两次公司级优秀班组荣誉)(四)“班组建设优胜分厂、部门”必备条288、件1.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2.年度内无事故,无严重违章;3.年度内无职工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拘留及厂规、厂纪处罚和党纪、政纪、团纪处分;4.年度内无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行为;5.完成年度班组建设工作目标。第二十七条 班组定级标准(一)优秀班组:符合必备条件且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考核得分均在90分以上,效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党群工作管理任一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其他项不低于85分。(二)合格班组:安全管理、生产管理、效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党群工作管理各项考核得分均在80分以上。第二十八条 “金、银、铜”牌班组评选标准年度“金、银、铜”牌班组评选按照日常考核得分(40%)、复审考核得分(30%289、)、现场得分(30%)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评分高低依次评选为“金、银、铜”牌班组。(一)日常考核得分:各分厂、部门月度考核平均得分;如当月获得公司级优秀班组按公司考核得分。(二)复审考核得分:公司对各分厂、部门推荐的班组进行复审考核得分。(三)现场得分: 由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在班组经验交流会现场根据班组各项管理特色、演讲技巧等进行综合评分。第二十九条 “班组建设优胜集体”评选标准 年度“班组建设优胜集体”按照复审考核得分、现场得分进行综合评分。(一)复审考核得分:公司对各分厂、部门推荐的检修班组进行复审考核得分。(二)现场得分: 由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在班组经验交流会现场根据各项管理特色、演讲技巧等290、进行综合评分。第三十条 “班组建设优胜分厂、部门”评选标准年度“班组建设优胜集体”按照复审考核得分、现场得分进行综合评分。(一)复审考核得分:公司对各分厂、部门进行复审考核得分。(二)现场得分: 由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在班组经验交流会现场根据各项管理特色、演讲技巧等进行综合评分。第三十一条 “金”牌班组选树为公司级标杆班组。公司级标杆班组下年度按标准享受特殊津贴。如奖励期间不具备标杆班组资格,取消标杆班组称号及特殊津贴。第三十二条 公司为获得“金、银、铜”牌班组长提供绿色晋升通道,公司“优秀人才、先进个人、管理和专业技术、技能岗位竞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不定期选送优秀班组长外出观摩学习,拓宽班组长的视野,提高班组长管理水平。第三十三条 各分厂、部门年度优秀班组达标率、合格班组达标率列入各分厂、部门的年度考核。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