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研发人员考核奖励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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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5363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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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研发人员考核奖励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集团研发人员考核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为提高集团科技创新能力,完善研发项目管理和研究院内部管理 机制,激发广大设计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实现集团战略规划。 根据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等文件,制定本制度。第二章考核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集团研究院全部设计研发人员的考核奖励。第二条考核的目的与意义(1) 通过对研发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作为对他们工资、奖金、职位等调整的依据,公平、合理的加强集2、团 人力资源管理。(2) 以此为依据,可针对性制定研发人员的教育与培训计划, 提升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使员工得到更好地发展。(3) 通过对研发人员绩效考核的反馈,评价其对团队和集团所 做的贡献。(4) 为公司招聘甄选人才,工作岗位的合理分配和规划员工职 业生涯进行评估。(5 )为公司各项工作、人力成本计算和人力资源规划提供依据。第三条考核对象本制度适用集团研究院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和实习期员工。第四条考核依据(1) 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政公文。(2) 研究院提供的员工违纪或岗位违纪记录。(3) 项目经理提供的工作记录(4) 岗位说明书中规定的内容。(5) 其它依据。第五条考核种类考核分为常规考3、核与项目考核。常规考核是指对研发人员日常工 作业绩进行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项目考核是指根据研 发人员设计研发的产品或服务的获奖及获得专利情况进行的考核。第六条考核原则(1) 考核人在考核时要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存有 偏见。(2) 只对考核期间和工作范围内的表现进行考核,不得对此外 的行为和事实作出评价。(3) 为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考核评价应有详实依据并做出 说明。(4) 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核内容和标准不应发生大的变化, 至少应保持一年之内考核方法的一致性。(5) 考核要客观的反映研发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光环效应、 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6) 对于同一岗位的研发4、人员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7) 应对研发人员公布详细的考核结果,补缺补差。第七条考核程序(1) 一般情况下研发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常规考核;项目考 核由技术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办、财务部等组成考核小组进行。(2) 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在下月10日之前进行,作为月绩 效奖金发放依据;年度考核一般在次年1月20日之前进行。(3) 年终考核步骤按研发人员自我评价、项目组成员互评、项 目经理测评、技术总监总评等步骤,最后提交考核小组复核打分,研 究院分管副总签字确认。(4) 复核时如对考核结果有疑意,可面谈被考核人,征询意见, 保证公平。(5) 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认奖惩金额,提交财务部发放。5、(6) 考核评分权重。自我评价占15%;成员互评占15%;项目 经理测评占20%;技术总监总评占20%,考核小组复核占30%;加 权平均值最终得出实际有效分值。第三章奖惩第八条考核结果(1)考核结果直接与员工月度及年终奖励挂钩。“优秀90分以 上”提高核定奖励数额20%; “良好80分以上90分以下”提高核定 奖励数额10%; “合格70分以上80分以下”核定奖励数额不变;“不 合格60分以上70分以下”无奖励;“差60分以下”第一次给与警告。(2)考评不合格、差连续二次降低工资级别使用,达三次以上 予以辞退。第九条项目奖励主要根据研发人员所开发的项目在申报国家、省、市、县(区) 级项目时获得6、立项及奖励情况确定。(1) 被国家科技部列为“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并审核通 过,给与项目组成员总额20万元奖励,项目经理单独奖励5万元。(2) 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的创新产品,给与项目组成员总额 5000元奖励,项目经理单独奖励1000元。(3) 取得一项发明专利个人奖励2000元,团队奖励4000元(含 申报人)。(4) 获得国家科技部颁发证书的项目,个人奖励1000元,团队 奖励2000元。(5) 参与编写行业标准的人员给与总额500元奖励;参与编写 国家标准的人员给与3000元奖励,其中牵头编写人员按不低于20% 标准发放。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属集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