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活动职业卫生防治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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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5330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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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生产活动职业卫生防治规章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职业卫生防治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1.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2. 本办法使用于本公司3. 本规定的职业危害主要是指以下危害因素:3.1 粉尘3.2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第二章 术语、定义 1. 职业病是指企业全功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2.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2、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执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3.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又发可能导致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的状态。4.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5. 公司砂浆车间防治措施:5.1 减少粉尘产生,采取除尘措施5.2 个体防护定期发放口罩和毛巾等防护用品,入车间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否则,不得进入车间。5.3 定期检查,及时救治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3、一次针对性体检,发现病患及时救治。6. 高温作业的防护6.1 高温作业工作时需及时补充水分和食盐,可用含0.1%-0.2%的开水、茶或其他清凉饮料。温度以不超过12度为宜。在高温中劳动是能量消耗和蛋白质消耗均增高,应从膳食中予以补充。6.2 对长期高温作业人员,在就业前应做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和肺的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肝脏疾患、肾脏病内分泌疾病(如甲亢)、肥胖病、贫血、皮肤病、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及记性传染病后身体衰弱者,均不适合从事高温作业6.3 应按不同作业需要,供给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7. 噪音防护措施因我厂车噪音不大且厂房材料有较好的吸声效果4、,所以噪声污染在我厂区尚不存在。但为防患于未然,下面是有效阻隔噪音的措施:佩带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听觉器官的有效措施,耳塞是最常用的一种,隔声效果可以达30du左右。第三章 职责1. 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对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事故的认定、查处工作,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负责指导建立职业健康预评价体系。2. 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组负责公司职业危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职业危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建立工作关系;按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职责分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自的相关工作。35、. 公司职业健康办公室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组织工作。4. 公司安全生产监察人负责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负责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的建立和申报工作;牵头组织职业危害监测工作。5.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并负责职业健康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必须履行职业健康危害告知义务。6.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建立、保管职业健康培训档案和培训资料。7. 公司后勤保障部门负责按规定发放个人防护用品,负责全公司职业健康工作所需的设备、防护用品采购工作。8. 公司后勤行政人员负责6、本单位职业防护设施及职业危害监测的日常管理;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监督本单位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佩带;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定期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危害监测点的粉尘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保存相关数据;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的作业现场警示标识的建立和职业危害的宣传工作。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的告知1. 公司各单位应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防护。2. 用人单位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7、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附件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3. 公司员工在已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签订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调入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4.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砂浆车间,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职业危害预防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5. 对产生严重8、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操作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6. 办公室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第五章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1. 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应组织专业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2. 教育培训内容2.1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2 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2.3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4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2.5 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2.6 公民健康素养9、基本知识与技能3. 教育培训的对象与要求3.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3.2 新进员工的岗前职业危害培训不得少于4个学时。3.3 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凡接触职业危害的,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3.4 公司行政部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定期对公司在岗员工进行职业危害方面的培训,在岗职工的培训全年不少于2个学时。3.5 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3.6 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4. 办公室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大规模的职业危害宣传。5. 各生10、产单位要在单位醒目位置宣传职业危害和防治有关知识。第六章 职业危害申报1. 公司按照卫生部印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认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每年一次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申报采取电子报表网上申报的方式。2. 公司各单位按要求每年1月30日前将所需资料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在接到报送资料后及时整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想驻地安监机构 申报职业危害,同时存档办公室。3. 发生重大变化的,各主体单位应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负责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负责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向原申诉机关申报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11、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第七章 职业防护设施管理1. 设备设施操作者上岗前,应进行操作培训,且设备操作证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2. 职业防护设备设施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管理,遵守设备操作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并填写各种设备设施运行记录。3. 职业防护设备使用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管理,遵守设备操作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并填写各种设备设施运行记录。4. 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不得无故停用或擅自拆除,凡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 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5.1 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应做到a. 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点检工作和润滑工作。b. 班中遵守设备12、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c. 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6. 设备设施的更新管理 设备设施经维修后仍不能正常工作的,按公司设备采购流程申报更新。第八章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1. 公司各单位将防尘、防噪音、防物理伤害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职业危害监测工作。 2. 作业场所的日常检测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危害因素超国家标准,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 行政单位需加强工厂内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数据及技术档案管理。第九章 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及使用1. 公司应按照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13、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2. 职业病防护用品选定应遵循“安全、使用、经济、美观”的原则。3. 公司行政在制定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时,应考虑到不同工种的不同防护需求,并建立台账记录防护用品的发放,去向、时间等。4. 职工防护用具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受伤害,保证劳动者安全和健康所必须佩带的,带有防护功能的用品。公司为员工按时发放防护用品时,需要培训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 防护用品发放要求:5.1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应当配备的防护用品。5.2 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或逾期不发放新的防护用品。5.3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需经常参加劳动的情况,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14、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4 新增工种或个别工种需变更防护用品及标准时,应报请领导审批后,另行发放。第十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1. 职业病危害防治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公司内部各生产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办法,提高对职业危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增强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要不断采取心技术、新工艺、持续改进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低职业危害。2. 做好本单位职业卫生的管理工作,完善职业卫生制度,落实各项职业卫生工作。完善职业危害专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警和应急机制。3. 按照国家15、规定做好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监督工作,做好对有害因素场所的改造工作。4. 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监督有害作业场所的人员佩戴和使用防护用的情况,确保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身体健康,并组织好本单位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不得低于90%。5. 加大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危害预防知识的宣传工作。对确诊职业病的职工,单位要对其进行岗位调离,并安排相应的治疗。6. 根据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措施进行落实。组织员工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并将员工的培训和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以增强员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得以落实。第十一章 职业病诊断及16、康复1. 唐山市丰南区卫生防疫站负责公司职业病体检工作2. 各需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结果通知各单位和职工本人。3. 公司为确诊职业病职工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 公司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安排尘肺职工进行肺部灌洗治疗。对于仍需治疗和日后需进一步治疗的职工,可按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5. 公司对在职健康检查中发现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味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二章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1. 健康监护档案内容1.1 健康监护档案册1.2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1.317、 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1.4 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1.5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2. 职业病诊断档案 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内容应当包括:2.1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2.2 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2.3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材料2.4 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2.5 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3. 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要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第十四章 附则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编制单位:*公司 单位负责人: *编 制 人:* 日 期 : 培训负责人 : 受培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