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公司安全生产奖励管理制度及经理安全职责全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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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239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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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有限公司 XXXX管理制度液化气公司安全生产奖励管理制度及经理安全职责(全套)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液化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房地产公司开发公司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2、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安全生产部,协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班组。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五条 公司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公司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3、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第八条 公司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九条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颁布,公司部门、人员设置变动,设备更新改造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十条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法定代表人审批签字后实施。安康市液化气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4、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办法汇编,结合公司生产状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各岗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四条 公司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 公司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六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安全5、生产管理中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望公司全体人员主观能动地执行,认真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第七条 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坚持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造成事故的,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追究和处罚。第二章 公司及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八条 公司的安全职责公司是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接受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的监管,对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指导和协调的责任。(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限公司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二)根据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的要求6、,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三)监督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公司“四个体系”;(四)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五)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所属项目存在的共性的或重大问题进行分析,采取针对措施解决;(六)制定落实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七)组织、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监督“四不放过”的落实;进行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八)按照有限公司要求,组织开展防汛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7、改措施;(九)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设,探索安全生产新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十一)按规定计提、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九条 经理安全职责(一)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入生产经营重要议事日程。(三)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四)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批准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定和奖惩。(五)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有8、效实施。(六)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七)组织制定、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八)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九)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十)组织开展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十一)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足额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十二)在选聘干部时,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对安全工作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不予聘任。(十三)主持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十四)其他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第十条 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9、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指导公司干部选聘工作,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二)对公司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予以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三)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指导党委、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宣传教育等安全活动。(四)参加安委会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五)参加或主持突发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六)按照“党政同责”工作原则,与经理负有同等的安全职责,对各项事务负有全面领导责10、任。第十一条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安全职责(一)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协助经理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组织制定、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四)审定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监督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六)必须在作业现场,直接进行现场管理,并定时或不定时对灌装区、储罐区进行全面巡检。若有特殊情况离开,应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七)负责制定单位防火预案,开展安全教育,完善安全设施,落11、实安全措施,实现安全生产。(八)负责站内设备设施管理,组织人员进行维护、保养,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九)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部的工作汇报,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十)组织重伤以下事故的调查,参与或配合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第三章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安全职责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一)负责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二)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单位的规章制度。(三)研究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指标并安排实施。(四)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评估公司安全风险,决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措施。(五)协调调12、动公司资源,组织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六)研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的表彰、奖励、惩处等事宜,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七)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文化建设。(八)审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计划。(九)完成上级单位安生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三)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四)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13、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八)安全生产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同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组织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并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九)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兑现工作。(十)建立完善公司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监督、检查体系运行情况。(十一)负责公司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十二)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伤认定及其管理。(十三)负责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日常管理工作。第四章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第十四条 综合部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及时传14、达或下发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文件。(三)负责公司机关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四)协助安全生产部做好有关安全活动、会议的接待及筹备工作。(五)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六)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报道工作,采用各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强化“安全第一”舆论导向。(七)关心和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负责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生产15、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抓好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八)配合安全环保部做好“四标一体”的宣贯工作。(九)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中对领导干部的处理决定;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第十五条 财务部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及财务核算等工作。(三)按国家规定,每年按产值的一定比例提取安全专项经费,并监督用于安全生产投入;负责相关财务报表的编报工作。(四)按规定及时提供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生产部开展的表彰奖励工作给予支持。(五)负责安全事故的罚款收缴和核算管理。(六)指导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核算工作。第十六条 16、班组安全生产职责(一)贯彻执行本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全面负责班组的安全生产。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建立安全台账,由班组安全员妥善保存备查。(三)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5分钟会议,班中检查等资料保存。(四)抓好新员工的岗位岗位安全教育训练,按员工技术素质及身体条件科学分配工作。(五)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处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安全生产部经理,重大隐患处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并组织施救,事后做好详细记录。(六)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修工作,经常保护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17、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第五章 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第十七条 工会安全职责(一)积极组织动员职工宣传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监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情况,促进安全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落实。(二)监督各部门正确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教育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配合行政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督促各部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三)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配备专兼职劳动保护检查员,充分发挥工会系统的劳动保护监督工作。(四)在劳动竞赛、创优评先活动中,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大力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参与安全监督部门的评比活动。(五)在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中,与安全生产和安全18、管理紧密结合,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平台,播放安全生产幻灯和专题故事片。(六)把参与安全工作同工会维权工作相结合,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预防职业危害,维护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加班加点情况,切实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七)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协助事故的善后处理按规定向上级工会报告事故。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按照公司规定,足额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三)编制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经费计划,并组织实施。(四)在考核聘任干部、调资晋级、制定奖金分配方案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之一。(19、五)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及“三类人员”所需资格证件的取证培训及定期培训、换证工作的管理及实施。(六)负责公司工伤保险费用的征收、交纳工作。(七)负责公司工伤事故的申告、组织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和待遇的发放。(八)保障公司工伤保险统筹费用的安全。第十九条 设备、物资人员安全职责(一)主管设备物资工作人员协助经理负责公司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尤其是国务院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限公司设备物资安全管理与特种设备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工作。(三)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更换设备润滑油,清扫、擦拭设备,做20、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四)督促设备安全管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及时整改消除,对检查中存在的不能及时整改消除的重大隐患,应明确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人,限期整改。(五)督促、检查公司设备使用运行场地环境状况,制定相应的防碰撞、防倾翻、防坠落、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预防特种设备在使用运行中发生各类事故。(六)对存在的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应监督其及时予以报废,办理注销手续。(七)设备负责人检查公司特种设备、特殊设施操作(作业)人员配备情况,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持证上岗及“一岗双人”制度,严禁不按规定配21、备操作(作业)人员和无证操作(作业)。(八)深入现场或到罐区检查工作时,把设备安全检查纳入检查范围,发现安全问题责成限期整改。第二十条 会计安全职责(一)指导财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基金。(二)审核安全生产资金计划,并优先安排安全生产费用。(三)督促并指导开展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等工作。(四)检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第二十一条 技术人员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或修订公司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22、程,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三)组织编制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措施。(四)编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包括对消防演练)。 (五)把作业现场的不规范行为纳入检查工作范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先停止生产,立即汇报领导,研究处理。(六)经常检查充装现场的员工个体防护,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安全保护用品。(七)指导班组有效开展安全活动,检查班前会议记录,定期组织安全技术和事故案例教育。(八)参加生产事故的调查,积极提出整改建议。第二十二条 班长安全职责(一)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安全运输负直接责任,做好班前、班中及作业后的安全检查与确认,23、及时纠正违章、整改隐患,监督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二)模范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充装、运输中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三)抓好新员工的岗位训练,按员工技术素质及身体条件科学分配工作。(四)认真开展班前会和预知危险活动,实行参与活动人员的签字制度,做好班前会议记录。(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建立安全台账,并由班里安全员妥善保存备查。(六)发生事故,立即报告领导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七)(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如实填报工伤报表。(八)抓好自身安全建设,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作业。第二十三条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一)认真学习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4、模范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协助班长抓好本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工作,对充装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暂时整改不了的,采取防范和应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三)协助班长开展班前会和班员危险预知活动,做好并保管班前会会议记录,检查本班员工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纠正充装中员工违章行为。(四)协助班长做好本班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尤其是新进员工,做好教育培训的记录;对本班设备,尤其是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禁设备带病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五)尽职尽责,积极工作,坚持做到班前检查、班中巡查、班后复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报告重大安全问题,定期汇25、报安全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六)定期检查和维护站内消防器材,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七)充装中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关机停止充装,撤出人员,应急救援。第二十四条 烃泵岗位安全职责(一)在班长领导下负责液化气烃泵的开停运转及维修保养工作。(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规定。(三)坚持执行润滑油的三级过滤和五定制度,即:定时、定点、定入、定量、定值。(四)站内烃泵要做到认真检查,检查时必须用听、摸、看、闻、比五字操作法。(五)每天必须认真填写烃泵运转记录。第二十五条 充装员岗位安全职责(一)在班长的领导下,负责充装工作。(二)必须熟练掌握石油液化气和钢瓶的性能、常识和有关消防知26、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三)严格执行充装安全操作规程。(四)在充装过程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做其它事情。(五)在充装过程中,做到秤要准确,严禁超量充装。(六)在充装过程中,对钢瓶和灌瓶夹具要轻拿轻放。严禁对钢瓶拖、拉、摔、砸、滚动、敲击、碰撞,防止产生火花。(七)不得在站内随意排放液化气,不得在站内倒残液。(八)下班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并关闭气源阀门。(九)当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灌装,关闭阀门,切断电源、气源。听从指挥、参加扑救工作。第二十六条 危运司机岗位安全职责(一)驾驶员必须及时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安全文明驾驶车辆。(二)出车前清洁车辆、检查证件(证件齐全)、检27、查车况、灯光、转向刹车等安全部件,有故障及时排除,不得带病出车,不得私自出车。(三)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市区严禁上高架路行驶及禁区。(四)服从管理,听从交通指挥,按规定的车速行驶,严禁超速、超载、超宽、超高、超长、争道抢行;行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严禁车辆在新村、小区等地方乱停乱放,非得停车时,必须留守一人看车,以保证安全。(五)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良好的车况,保证行车安全,做好每天车辆三查工作和登记。(六)进出站低速慢行,注意安全,并服从罐区管理人员指挥,要主动安装阻火器,卸完后停靠在规定停车位,一切完好方可离去。(七)在灌区车28、辆倒车必须有专人指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严禁盲目倒车。第二十七条 员工安全职责(一)上班(作业)前对自身的工作环境、防护用品(工作服、防静电用品、出车前对车辆安全性检查)、充装间、机房设备、储罐区、压力管道进行检查与安全确认,确保处于良好状态。(二)自觉遵守安全规程,互不伤害,相互监督,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活动,自觉接受来自各级的安全检查指导。(三)积极向上级反映有碍于安全与健康的问题,对安全工作负有建议权。(四)爱护设备和工具,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经许可不准随意拆除或挪动安全防护设施。(五)发生异常现象立即向班长或现场领导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到既保护自己,又保护他人。(六)服从班长工作29、安排,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充装或擅动他人的设备,不开快车,遵守交通道路安全法。(七)没有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不得操作(危运司机、押运员、充装工)。(八)积极参加班前会议,并进行签名。安康市液化气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作用,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管理,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第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第四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30、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政府部门、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指导、检查、监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领导、协调、解决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和措施。第二章 安委会工作职责及人员组成第五条 安委会工作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单位的规章制度。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二)研究确定安全生产的目标、指标并组织实施。(三)定期听取安全生产部汇报,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评估安全风险,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四)审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31、(五)协调调动各项资源,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六)研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的表彰、奖励、惩处等事宜,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七)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文化建设。(八)完成上级单位安生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第六条 安委会人员组成安委会主任由公司经理担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员包括公司安全副经理及部门主任、班长等。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部,具体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安委会机构或主要人员发生变化时,根据公司研究决定及时下发文件调整。第三章 会议制度及会议内容第七条 会议制度公司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每32、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召开次数,会议必须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的,应事先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请假。会议要有会议记录,会议签到,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及时下发到各部门。第八条 会议内容(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二)对上一次会议拟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实行闭环,总结部署公司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 (三)审定、考核公司安全管理方案执行情况和安全管理目标(控制指标)的实现情况。(四)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事故隐患排除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五)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安全管理方案和重大隐患的整改33、措施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六)对安委会成员提交问题进行审定,并做出决议。安康市液化气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同时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管理。第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办法编制本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第四条 安全生产会议是指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3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委会办公室专题会议;月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班组班前会议等。第二章 职责及会议类别第五条 职责(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二)公司各部门及班组负责本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第六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一)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二)参加人员:安委会全体成员(三)会议内容: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会议要求;分析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研究决定35、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追踪前期会议的决议、措施及要求的落实整改情况;决策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委会成员提交问题进行审定,并做出决议。(四)会议记录: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记录,编制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纪要,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签发和确定发放范围,并保持完善的会议记录、会议资料等。第七条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一)公司每年第一季度召开一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二)参加人员:公司领导、支部书记、公司部门负责人及班组长。(三)会议内容:总结公司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上年度单位安全考核情况,兑现安全生产责任书;表彰奖励上年度安全生产先36、进集体、个人;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四)会议记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签到及记录会议内容,会议材料发放,并妥善保存相关材料。第八条 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一)公司每年在年中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二)参加人员:公司领导、支部书记、公司部门负责人及班组长。(三)会议内容:总结上半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要点;通报公司年中过程控制考核情况并兑现奖惩;半年度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四)会议记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签到及记录会议内容,会议材料发放。第九条 月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一)公司经理、安全副经理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二)参加人员:公司领导、37、支部书记、公司部门负责人及班组长。(三)会议内容: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闭环整改;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及对上月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处理;追踪上月部署要求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危险因素、环境及安全隐患辨识,拟定预控措施等。(四)会议记录:安全生产部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完整的资料。第十条 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因发生自然灾害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或预防发生相应的事件,为了保证企业正常工作而需要召开的专题紧急会议,会议内容紧紧围绕所发生的事故或即将发生而提出的预警传达有关文件、布置并落实应急措施,保证组织、人员、资金、物质等到位,38、确保安全。第十一条 班组班前会议(一)班(组)必须在每班班前召开安全会议,会议由班(组)长或指定带班人负责主持。(二)参加人员:本班(组)全体人员。(三)会议内容:针对本班所从事的作业环境及作业特点,做好危险点分析,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并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采取管控措施,对班组人员所佩戴的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四)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班组长或其他指定人员进行记录。安康市液化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液化气站是一级防火单位,安全工作是我们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我们在全面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工39、作实行全员管理,各岗位的安全工作由岗位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部经理负责全面工作。每一个干部、职工发现不安全隐患都要及时的制止处理,及时的汇报。巡守员对日常外来人员、车辆要认真监督,并作好安全宣传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给予制止。在班中、班后及节假日、休息日,巡守员必须做到认真巡视,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第三条 坚决在禁止吸烟场所动用烟火、吸烟、乱扔烟头。 第四条 工作中增强责任心,关爱公司就是关爱生命。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五条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切实做好三防(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未雨绸缪,杜绝事故发生。第六条 储罐区、灌装间属易燃易爆场所,非工40、作人员严禁入内。第七条 严禁任何人携带火种(含火机、火柴、手机等)进入室内,严禁吸烟及其它用火行为。第八条 加强设备维护,确保正常、可靠安全地供应液化气。燃气报警装置,消防灭火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好有效的状态。第九条 明确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管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操作员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公司安全小组及部门经理要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十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根据我单位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订41、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第十二条 充分体现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安全管理的完整制度体系。第十三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部门对安全生产行使其独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权利,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能部门。第十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全责。第四章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第十六条 根据我单位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42、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保障安全资金投入,特制定此制度。第十七条 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八条 费用的提取:安全投入按照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合理提取。第十九条 费用的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安全设施的购置、维护、保养;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改;43、安全生产检查;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支出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法人签字批准。第二十条 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第二十一条 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二条 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由“安全生产部门”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第五章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测检修制度第二十三条 各种安全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第二十四条 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44、期检修。第二十五条 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第二十六条 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管理: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第六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 对重大危险源,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第二十九条 重大危险源的消防配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第三十条 重大危险源罐区储罐必须标明介质的名称和危险物品标志。第三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由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45、责任感且熟悉危险化学品储存规定。第三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备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第三十三条 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良好的防雷接地并定期检测。 第三十四条 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并报所在区和市安监局备案。第三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第三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区域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第三十七条 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并保持有效记录。第七章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第三十八条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防范意识,确保公司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积极引导、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第三十九条 奖励(一)及时发46、现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使企业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二)在事故处理中,能够正确判断和指挥,使事故得到及时控制或消除,减少企业财产损失的。(三)在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事故中,能够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不顾个人安危,控制事故曼延或排除事故的。(四)在安全防事故方面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和整改措措建议,得到采纳并取得成效的。(五)奖励的申报办法:以生产一线岗位为主,书面形式报安全生产部经理,由部门经理核实后,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第四十条 惩处(一)在灌装区发现非生产用电炉、家用电器等,除没收其物品外,罚款 50 元。(二)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47、,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视情节给予50一300元罚款。(三)对限期内没有完成整改任务又无防范措施的岗位,视情节给予50一300元罚款。(四)对未完成“安全检查制度”内容的岗位,每少检查一次,罚款 50 元,以台帐记录为考核依据,安全生产部经理每月检查一次。第四十一条 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视情节轻重,给予追究责任;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八章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第四十二条 仓库、罐区负责人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48、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第四十三条 仓库保管员离开仓库或罐区时,都要关好门窗,关好电源。第四十四条 罐区负责人离开罐区时要检查储罐有无异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锁好灌装班大门。第四十五条 仓库、罐区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罐区。第四十六条 库、罐区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第四十七条 仓库、罐区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一)根据仓库、罐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材。(二)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三)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四)所有消防器材每半年要检查一次,灭火器每年49、年检、换药、维修一次。(五)仓库、罐区用照明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六)每半年要对仓库、罐区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大节日前一周对仓库、罐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相应措施。第九章 倒残和残液处理安全管理制度第四十八条 倒残是指将漏气瓶、待修瓶及有残液的钢瓶内残液到出,一般的超重瓶不进行倒残,而做倒液处理。第四十九条 需要倒残的钢瓶运到钢瓶倒残处时,应及时倒残,漏气瓶更要从速处理。第五十条 一次没倒净残液的钢瓶,应再次充气倒残,直至残液完全倒出为止。第五十一条 倒残后,漏气瓶、待修瓶要与合格瓶区别开,分别存放,防止漏气瓶、待修瓶混入合格瓶内。第五十二条 严禁向大气中排放液化50、石油气。第五十三条 倒出的残液不准重新用来灌瓶,可用压缩机抽取残液罐气相,将钢瓶内的残液回收到站内的残液贮罐。第五十四条 残液罐内不能汽化的残液,可用槽车运走,严禁就地在大气中排放。第五十五条 残液严禁存放在敞口或非压力容器内。第十章 压缩机的使用操作规章制度第五十六条 空压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准上岗独立操作。第五十七条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压缩机的构造,性能和技术要求以及附属设备的使用要求。第五十八条 设备维修要定时修理合理使用,保持设备状况的良好运行。第五十九条 压缩机内要具备消防器材,而且要妥善保管,要求操作人员必须会使用。第六十条 工作完成后,要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闭门窗51、,认真检查水泵和循环水的正常工作。第六十一条 灌瓶、倒空区域内外严禁烟火,禁止携带任何火种、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进入操作间。第六十二条 非本区域内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灌瓶区域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外来参观人员要由站内专人陪同。第六十三条 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考试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第六十四条 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着防静电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赤手、赤膊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便离岗;因故必须离开时,应安排好替岗人员。第六十五条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灌装质量,对超重瓶、漏气瓶要及时处理,不得推给下一班处理或过夜,不准在区域内存52、放。第六十六条 灌间内通风设备要保持良好,生产前应首先打开通风设备,降低充灌间内液化石油气的浓度;在生产中,要定时对车间各规定部位的浓度进行监测。当浓度达到规定值时,应停止灌装,查找原因及时排除。第六十七条 所有电器设备都应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并应及时维护保养。第六十八条 应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杜绝或减少跑、冒、漏,使车间内的液化石油气浓度保持在规定值以下。第六十九条 灌装设备和倒空设备应接地良好。第十一章 汽车槽车装卸管理制度第七十条 充装液化石油气的槽车,必须持有劳动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消防等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第七十一条 槽车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必须齐全和灵敏可靠。第七53、十二条 槽车的气、液相管路应有紧急切断装置。第七十三条 槽车贮罐内的介质应是液化石油气,并存有余压。第六十二条 槽车经以上检查合格后,开到装车台。熄灭发动机,拉紧制动手闸并前后轮加固定块以防止滑动。第七十四条 把槽车的静电接地设施与装卸台地线网接牢。第七十五条 槽车的装卸作业,必须按照汽车槽车装卸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第七十六条 装卸时,驾驶员和装卸操作人员均不得离开现场。第七十七条 汽车槽车到站后,应及时卸液,不得直接向气瓶灌装。严禁槽车在站内放散液化石油气进行减压。第七十八条 汽车槽车卸液不得把介质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量0.5%或1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第七十九54、条 槽车装卸完毕后,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第八十条 开车前驾驶员应检查无误时方可发动槽车,离开装卸台第十二章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与办法第八十一条 严禁在生产区内吸烟、烧蚊香、擅自焚烧废弃品以及进行其它非生产性动火,严禁携带各种火种和穿钉鞋进入防爆区域。第八十二条 在气站灌装区范围内违章者,首次罚款100元人民币,在违章现场,对违章者未加以制止或举报的在场人员视同违章,根据调查结果酌情处理,并给予处罚。第八十三条 外来人员应先由门卫进行禁止烟火制度告知并进行相关询问及确认,再由接待部门和个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如发现违章,同样处罚100元。第八十四条 凡私自带烟、火进入禁火、禁烟区域内,罚款155、00元,因违章造成后果,一律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若违法,则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五条 个人举报奖励个人,部门举报奖励部门,奖励金额为罚款金额的50%。举报者向公司举报,必须说明违章者姓名、违章时间、地点等真实情况,以便公司调查核实处理,不得虚报,不得诬陷。安康市液化气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章 总 则通过规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的程序、内容,以及各类检查的具体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职 责第一条 公司经理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56、直接领导责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业务范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班组对本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开展综合、专项、季节性和年度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的策划与实施。对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提出重大隐患整治的对策等资料进行汇总、建档、评价安全状况,督促受检部门实施整改并限期上报整改回执。第三条 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主管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的实施、隐患整改的督促验证。第三章 检查要点液化气储罐是液化气站的主要设备,属三类压力容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第一节 液化气储罐第四条 技术资料齐全,要求是国家定点厂生产的合57、格产品,同时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说明书以及定期检验报告书。第五条 外观完好:外观要求无腐蚀,漆色完好无起皮,表面无肉眼可见变形和深度超过1mm以上的划痕,罐体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内应无裂纹。第六条 安装合理:贮罐安装应符合安全要求,基础牢固可靠,无位移及沉降现象,贮罐安装后便于检查及维修、保养。第七条 罐体的接地装置便于观察和定期测试,但必须与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分别设置,并且每年有检查和测试记录。第八条 罐体必须设安全阀和检修用的放散阀,液相进口管必须设止回阀,容积大于或等于50方,其液相出口管和气相管必须设紧急切断阀。排污管应设两道阀,其回应采用短管连接,并防冻措施。第二节 (压缩机)及管道系统第58、九条 烃泵应完好无泄漏,定期进行试漏、防漏检查及记录齐全,电机接地良好,防护装置完好。烃泵进口有过滤器,出口有止回阀,进出口宜为软连接。压缩机进出口宜为软连接,出口有安全阀和止回阀。 第十条 管道系统应完好无泄露,防静电的跨接线安全可靠,柒色标志正确完好。第三节 充装称第十一条 每三个月检验一次,并由校验记录,秤体接地可靠,有防火花措施。第十二条 充装抢轧头应灵活可靠,密封性良好,充装胶管无裂纹,且与管道系统有可靠的导除静电的措施,并要求定期测试,记录齐全。第十三条 站房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且防火间距内严禁堆放可易燃、易爆、易毒物品。同时,不允许种植油脂类树木以及生长杂草。第十四条 消防设施、59、通道、降温、电器符合要求。第十五条 消防栓应能保持连续供水,水压至少保持100Kpa,消防水枪、水袋布置合理。根据液化气总容量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并设有自动报警装置。第十六条 贮罐周围应筑有高度不低于1m 的实体防火堤,且无开口和孔洞,并设有对外保持液面差不少于0.6m以上的水封井。第十七条 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并布置成环形道路或至少能满足消防车辆调头的基本要求。第十八条 如储配站远离水源时,应在站内修建储水池。第十九条 喷淋降温设施应该满足每个储罐的要求,且系统布置合理有效,能均匀喷淋贮罐表面,流速不小于3升分,其控制阀门设置在距罐体10米以外。第二十条 液化气站内按照防爆要求选用相匹配60、的防爆电器,并保持完好。第四节 安全装置第二十一条 每个储罐上及管道系统内的安全阀均应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效验,并打上铅封标记和作好记录。第二十二条 安全阀下应安装截止阀门,在工作状态下应保持常开,并有铅封标记或其它防误操作的安全措施。第二十三条 安全阀排气管及支撑应牢固可靠排气方向应布置合理,并有防雨、雪措施。第二十四条 压力表精度等级应不低于1.5级量程应为其工作压力的1.5倍至3倍,每半年校验一次,并有铅封及校验标记。第二十五条 液位计应能连续清晰地指示罐内液位并应配备液位标尺,标尺上应在最大允许液位处标有警戒红线。液位计的控制阀应采用液位计玻璃破裂后能自锁装置。第五节 气瓶安全检查第二十六61、条 检查每个气瓶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泄压装置,爆破片易熔塞、安全阀、瓶帽、安防震圈。第二十七条 检查气瓶是否设有专门库房(一)仓库门口和仓库内是否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二)仓库是否有专人管理。(三)是否建立气瓶进出库管理制度,库瓶账目清楚,数量准确。(四)库内外电设备和通风设备是否完好符合要求。(五)空、满气瓶是否分开存放,并标注明显标志,每个气瓶是否有充装检验合格证。第六节 压力容器第二十八条 检查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测检验合格,压力容器每年检测一次,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安全附件每半年检测一次。第二十九条 检查压力容器日常操作记录,是否定人挂牌操作。第三十条 检查压力容器以及之连接的62、泵、管道、阀门有无跑、帽、滴、漏现象,有无变形、腐蚀现象。第三十一条 压力容器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第三十二条 现场检查压力容器温度、压力、液位是否在规定工艺条件下平稳操作。第三十三条 是否建立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操作人员是够规范操作。第七节 配电房第三十四条 门是否向外开启,是否安装了纱窗防止小动物入内。第三十五条 是否有通风、通气设施。第三十六条 门口是否有警示标志。第三十七条 是否制定了配电房安全操作规程。第三十八条 日常操作记录是否齐全。第三十九条 配电房内是否有杂物。第四十条 是否配备了绝缘垫、绝缘鞋、绝缘手套。第四十一条是否有灭火器。第四章 安全检查的类别及组织安全检查类别主要63、有:第四十二条 日常检查日常检查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及作业班组例行检查。日常检查主要是纠正违章,排查事故隐患,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善、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及规程的执行。日常检查应按规定填写日常检查日志,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相关记录。第四十三条 专项检查(一)专项检查:主要包括设备、用电、危险化学品、防火、防汛、交通和起重作业等而进行的单项集中检查。(二)专项检查应事先编制安全检查表或制定检查计划,检查结束后应编写检查报告。(三)专项检查由公司组织有关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结合项目实际,适时开展。第四十四条 季节性安全检查(一)季节性安全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以防火、防静电、防风、64、防暑降温、防雷、防雨、防汛、防滑、防冻等为重点的安全检查。(二)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公司结合项目特点,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第四十五条 节假日安全检查(一)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危险物品、备用物资、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特别是领导干部值班,备用物资、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进行重点安全检查。(二)节假日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有关业务部门于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假日前组织开展。第四十六条 综合检查(一)综合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两方面。并应对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两方面的实际状况做出评价。(二)综合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的全面的检查活动。目每65、月应在作业现场组织一次综合检查。第四十七条 检查的主要作业场所 (一)灌装班现场罐区检查,每天灌装班人员安排到储罐区现场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重大问题及时汇报。(二)运输班由班长组织,每周对车辆安全性、防护装置、各种证件、交通安全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灌装班由班长组织,每周对作业现场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三)运输班、灌装班检查由班长负责组织,对当班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四)班组安全员负责灌装区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第四十八条 安全检查主要方式有:(一)查思想:查干部,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66、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责任心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批评、抵制及处理。(二)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和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事项、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现象。(三)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情况,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四)查隐患: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所安全设施是否正常齐全。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储罐区建筑有无不安全隐患。(五)查生产设备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查岗位和生产场所环境卫生,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第四十九条 检查的主要形式(一)公司检查,由经理或主管安全负责人召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人员进行全67、公司性的综合检查,一般结合节日或每季度检查一次,将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以“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原则处理。(二)灌装区、储罐区检查由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召集安全领导小组人员进行检查,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结合节日),将查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以“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经理或有关部门汇报。(三)班组检查,由班长负责组织安全员每星期检查一次,将查出的不安全因素结合安全分析活动组织整改。班组无能力整改的要及时报安全副经理。并保存详细纪录。(四)季节性检查针对防暑降温、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具体情况,组织灌装班员工做好预防工作,并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副经理临时组织季节性检查,68、做好安全巡查记录。第五十条 奖励与处罚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评比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的基本条件:(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二)安全生产人员责任落实到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三)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班组人员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并有详细记录,完成生产任务。无一例事故发生。评比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一)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岗位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维69、护安全生产。(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大胆展开工作,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在岗位上未发生过不安全事故。第五章 安全检查记录第五十一条 安全检查每次应按安全检查登记表(附表一)的要求对检查部位、内容、结果和评价做好记录。对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一般隐患当时整改的,也应在检查结果中记录。第五十二条 安全检查登记表由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负责人和被检负责人签字认可,由安全生产部存档备查。第六章 安全隐患整改第五十三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整改。第五十四条 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或评价为不合格或停工整顿的,应下达整70、改回执表(附表2),明确:(一)整改部位和内容;(二)整改措施建议;(三)整改日期;(四)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第五十五条 隐患整回执表由检查负责人签字,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签字认可。第五十六条 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附表一:液化气公司安全自查表附表二:整改回执表附表一液化气公司安全自查表时间: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1证照批文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有安全设施“三同时”许可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2安全管理制度有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各类岗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出入库制度、用电审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71、制度、安全巡检制度、隐患整改制度)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3安全管理组织明确企业、部门(班组)安全责任人,并签订安全责任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员工职责明确、能熟练操作灭火器材4从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其它从业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对新职工、变换工种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5总平面布置分区是否符合储存介质危害性相近、功能相关的原则总平面分区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包括储罐区和灌装区)和辅助区对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作业场地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石油库设置了高度72、不低于2.5m的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围墙灌瓶间的气瓶装卸平台前,有较宽敞的汽车回车场所生产区设置有宽度不小于4m的环形消防通道6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液体石油气储罐和罐区的布置符合下列要求: 地上储罐之间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储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1m的非燃烧实体防护墙 防护墙内储罐超过4台时,应至少设置2个过梯储罐与防护墙的净距:球形储罐不小于其半径,卧式储罐不小于其直径,操作侧不小于3m液化石油气储罐设置有安全阀液化石油气储罐仪表设置符合下列要求:必须设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计和压力表宜设置就地指示液化石油气温的温度计容积为100m和100m以上的储罐,宜设置远传显示的液位上、下限报警装置和压73、力上限报警装置7防雷设施防雷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有防雷设施合格证,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合格8泵、压缩机液化石油气泵没有露天放置液化石油气泵进出口设置压力表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进出口管道阀门及附件的设置符合下列要求:进出口管道应设置阀门进口管应设置过滤器出口管道应设置止回阀和安全阀进出口管道之间应设置旁通管道及旁通阀9钢瓶充装器充装站具备与其充装能力相适应的工艺、设备、公用设施、厂房库房、道路和场地条件充装站具备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环保设施及设施的维护、检修条件充装后的钢瓶应进行重量检验及检漏,合格后应贴合格证方可出站;严禁钢瓶超装充装站设充装间,充装间与瓶库的钢瓶分实瓶区和空瓶区74、存放灌装站应设置残液倒空和回收装置在可能泄漏液化石油气的场所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探头10电气设施在爆炸危险区域场所,供配电设施设计、安装、维护符合相应的防爆要求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没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变配电室标识清晰,有防雨、防鼠、鸟等进入设施并通风良好变配电房建筑是否良好,耐火等级是否为二级,门是否向外开11消防系统火灾报警和通讯联络设施完好、畅通、有效在储罐总容积超过50m或单罐容积大于20m液化石油气罐区设置固定喷淋装置液化石油气站内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设置了小型干粉灭火器和其它简易消防器材12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分级,有监控措施75、附表二整改回执表整改项目整改措施整改人整改时间备注水利三局安康市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落实国家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统计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真实反映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水平。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统计管理。第三条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统计管理办法(局安201515号),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76、条件的资金。第二章 职责第四条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确保该项费用的有效实施,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统计工作。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和管理台账,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投入和管理。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人员等按各自分工协助安全生产部进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统计、汇总工作。第七条 公司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阐述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第三章 提取标准第八条 公司要依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完成产值为计提依据,按照所从77、事的施工主业范围分类确定具体的提取标准。第九条 公司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第八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第十条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项目提取、确保需要、单位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第十一条 公司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第十一二条 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原则上当年计提的,应78、在当年使用完毕。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的,公司将对其本年度安全生产结余费用按30的额度收缴公司财务;若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按规定标准足额投入使用的,公司将对其安全生产结余费用按50的额度收缴公司财务。第十一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应及时、足额提取并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当年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超过计提标准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及统计范围第十四条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79、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第十五条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第十六条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第十八条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第二十一条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第二十二条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六章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安80、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编制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执行情况及下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本单位业务预算及财务预算。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由公司经理批准后与生产经营计划同时下达并组织实施,做到专款专用。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应明确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职责。计划应包括主要工作内容、预算、责任人、完成期限等。第二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统计责任人。做到每发生一项内容登记一项,不漏项,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记录内容相关的凭证应及时收集保存。第二十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应建立并及时更新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账,做到月度统计、年度汇总,并定期与财务管理部门核对。水利三局安康81、市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保持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有效渠道,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行为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确保评价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识别和获取的渠道、应用及其职责,规定了评价内容和方法,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传递、更新、应用及评价。第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办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82、准规范管理制度,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办法汇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本制度。第四条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以下范围:(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二)国务院及各部委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文件;(三)省、市级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文件;(四)政府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的文件、通知、公报等其它要求;(五)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公报等要求。第二章 职责第五条 公司职责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本制度的保持和改进,批准发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清单。第六条 综合部(一)建立和保存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83、的文件档案,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清单。(二)分析研究和掌握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企业经营行为提供法律保障; (三)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四)为公司安全生产活动提供法律咨询,配合安全生产部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五)对收集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整理识别,确认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符合性。第七条 安全生产部(一)监督检查各部门、班组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二)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贯彻实施。(三)负责本制度的归口管理,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84、要求的合规性评价。第三章 识别和获取第七条 综合部通过与房地产公司综合事务部保持沟通联系,及时识别和获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第八条 安全生产部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生产部保持沟通联系,及时获取:(一)安全生产规章、标准规范和文件;(二)政府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的文件、通知、公报等其它要求;(三)房地产公司的文件、通知等要求;水利三局安康市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杜绝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按照“先教育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过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三条 安全85、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的原则开展。公司人力资源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部门,安全生产部协助组织实施。第四条 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上岗。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查验参建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特殊工种操作证,保证持证上岗。第二章 职 责第五条 公司经理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领导责任,人力资源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一规划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部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对本业务系统人员能力素质的提高,负有统筹计划和具体实施责任。第六条 人力资源应保证安全培训所需资金、师资等资源配置,其主要培训管理职责如下:(一)负责协调、审核、指导各部门、班组的培训工作。(二)负责培训需求调86、查和指导部门、班组的培训需求调查工作。(三)负责组织或督导培训计划内培训项目的落实及培训经费的使用计划,并收集汇总,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四)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组织作业场所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第三章 培训工作第七条 安全生产部根据生产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批准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安全培训工作。第八条 安全生产部应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大纲、课程安排、学员名册、考试成绩等。第九条 每年应对在岗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12学时的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法规、规章制度、操作87、规程、生产技能、应急处置知识等,并进行考试验证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第十条 安全教育培训应保证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员工休息时间。第十一条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作业场所危险告知、作业过程危险告知,作业程序、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应急处置方法,个人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设备(工具)安全性能等。第十二条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要求:(一)新入场人员应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二)压力容器、接触易燃、易爆、特种作业人员,经政府有关部门教育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后上岗工作。特种作业证应定期复审,复审合格后,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88、料、新型机械(机具),以及调换工种的员工,按新入场人员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四)离岗90天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应进行相应的教育安全培训。(五)临时聘用人员按新入场人员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 公司“三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事故案例和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第十四条 公司“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重新上岗及换岗人员、班组长、其他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学时不得少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三类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复审培训,年度再教育培训不得低于12学时;新入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得低于40学时(一级89、8学时、二级16学时、三级16学时)。第十五条 应将安全技术交底、班组班前安全会纳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并结合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做好记录。第十六条 教育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试、考核、培训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改进。第十七条 公司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总结安全教育培训经验,提高培训效果。安康市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是指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闪爆、自然灾害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等。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90、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重大事故,造成1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较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员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人员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四条 事故上报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第二章 事故报告第五条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同时上报房地产安环部及有限公司。第六条 安全事故报告规定:(一)轻伤、重伤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当月安全报表报送时间内上报到房地产安91、环部和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二)一般死亡及以上事故:一般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房地产安环部及有限公司报告。较大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技术监督局、城建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房地产安环部、有限公司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公司经理。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城建局、技术监督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房地产安环部、有限公司报告。第七条 书面快报和统计报表(一)发生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应将事故的基本情况以事故快速报送书(见附表1)的形式报92、送房地产安环部及有限公司;(二)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应先直接以电话形式向房地产安环部、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三)应在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中定期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月报表、年报表(见附表2、3)。月报表在次月2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加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说明。第八条 事故快报后如出现伤亡人数和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将最新情况和事故现场处理的进展情况逐级续报。第三章 事故调查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93、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第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的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第十一条 轻、重伤事故发生后,分管安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死亡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分管安全领导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召集有关部门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配合有限公司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协助政府和有限公司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本公司安94、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上级部门或本单位指定,成员应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工会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二)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三)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四)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第十四条 应积极配合本公司、有限公司或政府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同时,有限公司内部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本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不得在事95、故调查期间离开工作岗位。第十五条 上级调查工作结束,将上级有关事故调查的资料归档保存。第四章 事故处理第十六条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一)轻伤事故、重伤事故由本单位处理;(二)一般死亡事故的处理,由本单位依据事故调查组的结论,对本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对于影响重大的一般死亡事故,由有限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三)较大及以上事故由有限公司做出处理决定。第十七条 为了保证事故责任追究的时效性,要以内部事故调查组的结论为依据,及时对本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第十八条 事故调查处理实行分级督办、层层负责的机制。第十九条 为了吸取事故教训,警示各部门责任人,教育广大员工,要在事故结案后及96、时编制案例,通过案例教育,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将案例报送有限公司。第二十条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其它事故,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必须向公司就事故过程、原因、善后处理、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和管理现状的认识、下一步安全工作思路和打算等具体事项履行“说清楚”。附表1 事故快速报送书1、企业详细名称 地址电话 2、发生事故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3、事故发生地点 4、事 故 类 别 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 人 重伤 人 轻伤 人 姓名伤害情况(死、重、轻)工种及级别性别年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安全教育估计97、直接损失备注6、事故的经过和初步原因分析: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其它情况:8、发生事故的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情况:单位公章: 企业负责人: 制表人: 年 月 日附表2企 业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月(年)报 表 年 月单位名称 隶属关系 经济类型 企业规模 国民经济行业 制表单位: 伤亡事故件数(件)伤亡人数(人)受伤害人损失工数(工日)备注总计重大死亡事故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总计死亡重伤轻伤其中:非本企业人员死亡重伤轻伤1234567891011121314单位负责人签章: 处(科)负责人签章: 制表人签章: 报出日期: 年 月安康市液化气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98、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等编制。第三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二章 职 责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99、故隐患。第五条 安全分管领导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六条 各部门责任人对业务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开展。第七条 安全生产部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安全隐患排查的策划,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负责组织各相关业务部门对隐患进行排查、汇总、分析、评估、分级,负责监督隐患治理、验证,负责隐患登记建档。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与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参与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整改、验证,参与隐患统计、分析、评估、分100、级。第三章 工作程序第九条 隐患排查工作范围(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范的建立落实情况; (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 (三)设施、设备、装备、工具的状况和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情况; (四)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毒有害及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况,以及从业人员的身体、精神状况; (七)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101、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情况;(八)作业区、办公区的环境、设施状况;(九)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第十条 隐患排查方式公司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应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表组织开展,同时应做好检查记录、签到等工作。(一)综合检查综合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作业现场两方面。并应对安全管理和作业现场两方面的实际状况做出评价。综合检查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的全面的检查活动。每月应在作业现场组织一次综合检查。(二)专项检查 主要包括设备、用电、危险化学品、防火、防汛、交通作业等而进行的单项集中检查。专项业检查由公司组织有关业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专102、项检查应事先编制安全检查表或制定检查计划,检查结束后应编写检查报告。(三)季节性检查 是根据各季节作业特点,开展以防火、防静电、防风、防暑降温、防雷、防雨、防洪防火、防爆、防冻、防滑等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有关业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四)节假日检查 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危险物品、备用物资、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特别是领导干部值班,备用物资、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进行重点安全检查。节假日检查由公司组织有关业务部门于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假日前组织开展。(五)日常检查 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及作业班组例行检查。日常检查主要是纠正违章103、,排查事故隐患,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善、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及规程的执行。日常检查应按规定填写日常检查日志,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相关记录。日常检查班组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每天对所管辖作业区域进行巡回检查。班组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对当班作业场所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第十一条 隐患排查要求(一)公司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应与作业场所相对应,即对作业场所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档,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二)对外县或城区的液化气供气104、点、直销店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第四章 事故隐患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一)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由各单位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事故隐患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二)重大事105、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 10 人以上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 599 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4)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106、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 1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事故的隐患。(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 599 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的隐患。(4)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严重缺失,安全培训不到位。(6)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08号令)和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107、定(公安部第121号令)规定的火灾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和较大等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第五章 隐患治理第十四条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监控治理,遵循“查找-分析-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的闭环管理流程。第十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方案应由公司负责人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制定,方案内容包括:(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十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临时控制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由公司负责人督促技术负责人及时制108、定控制措施并落实。临时控制措施内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第十七条 安全防范措施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十八条 预测预警(一)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地域特点及自然环境情况,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化制度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109、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二)应采取多种途径及时获取水文、气象等信息,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如暴雨、台风、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三)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九条 监督考核(一)公司应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范围。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二)公司应当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第六章 处理程序第二十条 组织机构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110、马树民副组长:王 鲲副组长:赵 瑛成 员:张 洁 刘 刚 刘苏 董红旗 张龙 吴阿南 张龙 朱桂皊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排查与报告(一)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二)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班长,班长、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报安全生产部经理,经理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三)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班组按照安111、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3、报告形式 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书面报告:(一)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全生产部经理,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二)各班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全生产部进行登记备案。第二十二条 核实与处理(一)各班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二)各部门自己能112、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全生产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三)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经查实报公司经理处理。附表一:隐患报告登记表附表二:隐患排查表1、2附表三:整改回执表附表1隐患报告登记表单位:隐患 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时间整改情况报告人签字接收人签字主管: 制表:附表2液化气公司隐患排查表一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应有国家定点厂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说明书以及定期检验报告书。应设排污管,储113、罐的排污管及排污阀门应有防冻措施外观完好,无腐蚀、漆色完好无起皮、罐体焊缝处无裂纹,肉眼看不到变形和深度超过1MM以上的划痕。储罐及容器的支座与基础应牢固可靠,无位移及沉降现象。罐体安全阀、放散阀、止回阀、切断阀的完好及保养检修。按检验周期检验,无超期使用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应清晰,符合相关规定附件应齐全,完好有效严禁钢瓶超装烃泵(压缩机)管道、阀门、接头无泄漏及跨接情况有气体检漏仪每天应有专人检漏,并认真记录压缩机、烃泵完好无泄漏,定期进行试漏、防漏检查及记录齐全,电机接地良好防护装置完好。烃泵进口应设过滤器,出口应设安全回流阀及旁通管和旁通阀,有防静电接地措施管道系统因完好无泄漏,防静电的跨114、接线安全可靠,漆色标志正确完好。电气设施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穿管敷设安全阀铅封完好,每年应检验一次,有记录压力表完好有效,每年应坚持一次,有记录生产岗位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持有上岗证书测温计齐全,灵敏可靠。液位计上应有最高液位的醒目红线标记,并恩能够清晰显示液位。充装站电气防爆、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验、检修。避雷装置应完好可靠,有定期检验报告书灭火器、消火栓、消防车等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通道应无杂物堆积检查人签字:被检查人签字:整改措施及方案:液化气公司隐患排查表二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应建立自动喷淋系统,且喷淋装置的环形喷水管应布置在球罐不同部115、位,能均匀地将水洒在罐体及支柱的各个部位灭火器、消火栓、消防车等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通道应无杂物堆积气站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m的非燃烧实体墙气站应分区布置,应分为生产区(包括罐区、充装生产区、汽车及铁路罐车装卸区)和辅助区,在生产区和辅助区之间应设高度不低于2m的非燃体实体围墙生产区应设有宽度不小于3.5m的环形消防车道充装站内场地应平整,在山区、丘陵地区设站也可分阶梯布置。生产区内严禁设地下、半地下建筑物(地下储罐、水泵结合器除外),地下管沟应用干砂填充充装站生产区与辅助区至少各设一个对外出口充装站内灌瓶(充装)间、压缩机房等甲类厂房;罐车(槽车)库、瓶库等为甲类库房,其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116、厂房或库房顶部应设避雷网并接地,其接地电阻应不小于10生产岗位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持有上岗证书钢瓶充装、罐区运行、装卸罐车、接受站外管道进液等岗位,在进行操作时均不得少于两人充装站应配备安全员,年供应液化石油气2000t以上的充装站应设安全管理小组充装站应配备掌握液化石油气专业技术和压力容器知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的专职安全技术负责人充装站应配备经过培训的压力容器、钢瓶、罐车检查人员和附件修理人员运瓶汽车驾驶人员、罐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有防火、防爆、防雷电、防静电制度有岗位责任制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有液化石油气的运输、储存制度有压力容器、管道、设117、备、设施的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及维护、检修制度有档案管理制度有班组管理制度充装站应在重要部位设立安全标志充装站入口应设入站须知牌附表三整改回执表整改项目整改措施整改人整改时间备注安康市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公司118、安全生产委会是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指导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一)组织制定、完善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二)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三)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第五条 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各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第三章119、 应急预案管理第六条 应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制定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各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第七条 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记录并签字,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下发。第八条 编制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报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送到房地产安环部、有限公司备案。第九条 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第十条 应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并结合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120、案演练;要根据危险性分析,每年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的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第十一条 在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预案的修改意见。第十二条 应当至少每一年对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应根据生产实际和组织机构、环境等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动态修订,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第十三条 根据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做好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有限公司考评。第四章 事故、灾害分析和分级第十四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危险分析,确定以下作业为重大危险因素监控对象:(一)压力容器、交通运输、存放钢瓶、压力管道、灌装、装卸、特种设备; (二)防汛、防121、洪、泥石流、防自然灾害;(三)其它。第十五条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生后,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同时按程序向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第十六条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根据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一)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应急响应(I级响应)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有限公司报告。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二)较大事故应急响应(II级响应)较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有限公司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三)122、一般事故应急响应(III响应)一般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有限公司报告。立即开展应急救援。第十七条 应急响应结束当应急救援措施使事故和灾害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的隐患消除后,应急响应结束。第六章 后期处置第十八条 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员工情绪。同时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第十九条 调查与总结事故发生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方法。第二十条 信息发布事故发生应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并在信息发布时坚持实123、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第二十一条 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性质、原因、过程、责任分析、防范措施等。第七章 应急保障第二十二条 应急组织及人员建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公告应急响应期间内外部联系单位、联系人员和联系电话。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防通过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并通过预先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如从单位安全规划、选址、减少危险物品存放量、加强教育等方式加强各项应急预防工作。第二十四条 应急设备物资及资金准备用于应对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设备和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124、等物资,保证善后资金。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及时维修保养。第二十五条 应急宣传和培训开展应急救援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面对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能力。安康市液化气有限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临时用工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第二章 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第三条 招聘的临时工,必须严格按照本单位员工安全管理的办法进行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二)体检合格,并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且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25、四)加强临时用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第四条 加强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监督管理或严重违章或发生事故的,应终止合同,离岗。安康市液化气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种作业事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特种作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存在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主要包括:(一)压力容器操作:液化气充装、储存、气槽装卸、机房设备操作、维修等;(二)危险货物运输:危运司机、押运员;第二章 特种作业基本要求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126、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五条 特种作业证件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取证,定期复审、换证。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四)经专业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件;第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掌握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严禁在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下进行作业。第九条127、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有缺陷、作业环境不良、无可靠防护用品或无可靠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第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后,报告有关负责人。当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现场。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根据操作规程开展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例行检查,并按规定填写运行、检查和交接班记录。第三章 特种128、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三条 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对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第十四条 应加强对特种作业证件管理,按照规定提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延期或复审申请。复审准备内容为:(一)健康证明;(二)违章作业记录情况;(三)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四)安全生产新知识和案例教育记录。第十五条 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主要内容如下:(一)特种作业人员台账;(二)特种作业证件、复审记录复印件;(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四)健康检查情况;(五)安全作业记录;(六)违章作业和事故记录。安康市液化气有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129、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危运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场内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国有资产的安全以及公司其他合法权益,促进和保障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原则是:“安全第一、依法管理、服务生产”。第三条 认真依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本办法,层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第四条 依法加强本单位人员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遵纪守法、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对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130、阻、制止和控告的权利。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第五条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生产部管理,具体负责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及奖惩。第六条 公司安全主管副经理是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七条 安全副经理、运输班班长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专管人员,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驾驶员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八条 必须严格驾驶员和操作人员的管理,加强对车辆的检修和定期保养及运行、交接班等记录的检查监督。第九条 领导及主管部门或专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严肃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避免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第三章 道路交通机动车及驾驶员第一节 驾驶员第十131、条 负责执行公司危险货物的全程安全驾驶、安全运输工作。第十一条 负责具体实施、落实车辆日、趟检和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综合性能检测、车辆年度检验和车载设备设施等各项车辆检测、维护、检查工作。第十二条 负责本人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等人员证件和车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等车辆证件的保管、使用以及齐全有效工作。第十三条 驾驶员在驾车时必须服从地方交管部门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本制度。第十四条 驾驶员必须服从单位主管部门或专管人员的管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认真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第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年度审验和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学习132、,不得无故缺席。第十六条 驾驶员在行车中因违章被交管部门罚款,该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第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员违法驾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法指挥,有权越级反映或控告;因领导强迫、指使、纵容驾驶员违法驾车或由此发生交通事故的,应追究该领导的责任,并由其承担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第十八条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驾驶与驾驶证规定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第二节 押运员 第十九条 负责执行公司危险货物的全程安全押运、监督运输全过程工作。第二十条 负责本人危险货物押运从业资格证等人员证件、有关行车手续等的保管、使用以及齐全有效工作。第二十一条 负责133、出车前车辆、人员、货物、相关手续、托运方提供的单证及车载、车上设备设施、劳动、安全防护、急救工具、道路运输安全卡、车辆类型等的查验,检查、适应适用检查工作。第二十二条 负有在公司装卸管理人员不在场时装卸管理监督职责。第二十三条 遵守、落实公司和各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并负有与本职能相关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规范完善和培训和教育学习材料提供的职能。第三节 危运车辆第二十四条 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应保持完好,并按规定年检,不得开“病车”上路;方向、制动灵敏、可靠,指示仪表灵敏、准确,音响、灯光齐全可靠,车辆整洁。第二十五条 严禁强行超车、超速、逆道行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有关公路行车134、的特别规定,严禁人员、货物混装,危险货物按照要求不准上高速,否则后果自负。第二十六条 车辆装载的货物必须绑扎牢固,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悬挂明显标记。第四节 业务管理第二十七条 车辆的牌证办理、转籍落户、车辆年检、报废更新等,由专管人员统一办理。第二十八条 专管车辆人员应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检查,查安全教育、查车况、查制度落实,上路抽查率不低于30。第二十九条 车辆专管人员应于每月底前向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报送交通事故月报表,不得隐瞒事故,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年度总结。第五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三十条 发生交通事故,不论责任及事故大小,都应及时向当地交管部门和单位专管人员报告,发135、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应在2小时内上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三十一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结论为依据,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第三十二条 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鉴定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协议书为准。第六节 站内道路第三十三条 站内道路应平整、路基坚实、边坡稳定;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设置减速、危险等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第三十四条 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在行车道上堆放杂物。第三十五条 设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照明灯。 第六节 考核、奖励与处罚第三十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对交通事故列入年终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与安全生产综合奖惩。第三十七条 年度安全、先进驾驶员和136、先进班组的评比,按照一年安全驾驶考核。安康市液化气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各项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第二章 进站须知第四条 进入灌区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第五条 进灌区拉气的车辆应戴好防火罩,经值班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进入。第六条 进灌区检查工作和其他人员137、要主动到值班室登记,严禁在灌区内接打手机。第七条 禁止穿带钉子的鞋入内,严禁酗酒人员和精神病人及其闲杂人员进入。第八条 严禁拉气车辆携带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停放和储存。第三章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 值班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安全员,都有责任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第十条 加强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紧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详细填写记录,向安全副经理报告。第十一条 凡进站车辆,必须经过检查,戴好防火帽,非本站人员不得进入罐区、泵房、充气间等危险地。第十二条 生产区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将打火机、火柴138、等火种带入生产区并禁止在工作区内接听手机、传呼机。生产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第十三条 院内不得存放除液化气以外的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和引火物、助燃物。第十四条 本公司人员进入生产区内,禁止披头散发、不戴安全帽、穿各种化纤、晴纶制品及钉子鞋。第十五条 加强防火、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教育培训。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应急预案。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目标第十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及奖惩。单位必须设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公司经理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消139、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综合管理责任人。第十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二)及时处理涉及本单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三)监督、指导、考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四)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组织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对消防隐患进行整改;(五)组织有关人员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单位内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十八条 公司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主管本单位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二)拟定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对上年度工作进行考核140、总结;(三)执行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五)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六)组织调查内部一般火灾事故,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重大火灾事故。(七)负责向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第十九条 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并按规定配备义务消防人员、消防器材等;(四)确定141、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第二十条 消防安全分管责任人对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二)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四)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 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门,负责142、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落实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三)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工作;(四)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对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的过程监督检查和整改结果的验收;(五)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六)对重点防火部位建立防火档案,并负责消防检查、隐患整改情况、消防培训、消防器材配置(维修)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第二十二条 建立义务消防队,班组设义务消防员,履行下列职责:143、(一)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消防活动;(二)懂得防火、灭火的一般知识及灭火器的正确使用,并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三)负责责任区消防器材的管理,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四)熟悉责任区的水源分布情况及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五)发现初期火情后,在立即扑救的同时,要及时报警。第二十三条 单位消防安全目标:不发生经济损失。第五章 防火检查第二十四条 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班组实行日巡查制。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性;(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六144、)充装人员、装卸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七)防火巡查包括:1、巡查路线:整个灌区及灌装车间2、巡查时间、频次:高温季节每日不少于两次 3、巡查内容:环境卫生、线路、气瓶的摆放、消防器材、储罐(八)储罐区、充装间、压力管道、机房、气瓶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其他保管气瓶消防安全情况;(九)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十)当日班(组)长和当班员工按既定路线、时间、频次和内容进行巡查。 (十一)巡查工作应认真开展,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发现的火情,同时认真填写每日防火巡查登记表。班(组)长、当班员工负责签字上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存档备查。 巡查时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隐患整145、改情况登记表,同时,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执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自动消防实施(报警器、探头、避雷针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第二十六条 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当建立灭火器材配置、维修、保养的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第六章 火灾隐患整改第二十七条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第二十八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一)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146、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四)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被挪作他用或其他原因影响使用的;(五)消防设施失效、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七)其他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二十九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主管应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分管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并确定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147、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责任人报告,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市安监局上报。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第三十条 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分管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交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存档备查。第三十一条 对于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上报上级部门或地方消防支队。第七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第三十二条 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安全宣传教育。高危行业对每名员工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148、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隐患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有关火灾报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第三十三条 员工聚集场所在活动期间,应当向员工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第三十四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分管责任人;(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第八章 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三十五条 凡在149、站内直接或间接使用明火施工作业,均应到经本单位安全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上一级负责人)审批,办理动火证手续。不办证而擅自动火的,有关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应人员实施处罚。 第三十六条 动火作业时,现场应有人监护,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第三十七条 站内电气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液化气站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九条 配电室的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第四十条 电气设备接地保持完好,做好接地线的检查和测试。 第四十一条 发现电气设备老化和线路供电不畅等故障,由部门经理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150、报废。 第四十二条 做好电气运行的检查测试,并作记录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 第九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第四十三条 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第四十四条 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第四十五条 应保持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第四十六条 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第四十七条 应制定的消防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火灾隐患分析和分级;(二)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三)报警和151、接警处置程序;(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五)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六)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第四十八条 应当按照消防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过程应按演练方案进行。演练前,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应当事先将演练程序告知参加演练人员,并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第十章 消防器材、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检查、测试及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第四十九条 应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设备、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实行统一负责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 第五十条 对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应每12个月由专业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维修,对报警探头152、清洗一次,系统值班人员对系统功能至少每班进行2次检查,并做好记录。第五十一条 对所有灭火器材应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掌握各类灭火器的有效使用年限,到期强制报废。第五十二条 灭火器材不应被挪作它用,应摆放稳固,没有埋压。应取用方便,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锁闭。第五十三条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应保持灭火器表面清洁、干燥,没有锈蚀现象,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喷嘴或喷射软管畅通,没有堵塞、变形和损伤缺陷。第五十四条 灭火器、防毒面具等器材应当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设置部位和153、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第五十五条 消防器材管理:(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二)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三)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四)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第十一章 防雷、防静电检测制度第五十六条 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维护保养由液化气站负责落实,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每半年自检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第五十七条 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第五十八条 对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154、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第五十九条 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第六十条 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第六十一条 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第十二章 义务消防组织训练制度第六十二条 实行全员义务消防员制度。第六十三条 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本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具体负责。第六十四条 义务消防队消防训练计划提交上级部门批准后实施。第六十五条 务消防员的训练,在职员工按月进行消防培训,进站员工每周进行一次消防培训。第六十六条 训练内容包括:报警、灭火、自救、疏散程序以及灭火器材使用与维护、保养方法等。第十三章 消防喷淋和降温喷淋安全管理制度第六155、十七条 消防喷淋:(一)灌区发生火灾后,安全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开启消防喷林阀们对所有储罐进行降温,同时开动消防水泵升压,必要时开动消防水炮为储罐降温。(二)储罐发生法兰盘、垫片损坏造成液化气泄露,安全员接到命令后,作好开启消防喷淋的准备。(三)罐瓶区域发生大量液化气泄露或火灾,灭火组先用灭火器灭火,如无效则立即开启车间消防喷淋。第六十八条 降温喷淋:根据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对于地上无保温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在夏季高温时间,需要降温喷淋,以保证储罐安全运行。第十四章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第六十九条 每半年开展一次整体综合性演练,演练内容主要包括报警、灭火、156、疏散、检查、总结。具体内容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第七十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义务消防员和充装人员参加。第七十一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拟定好演练计划,确定参加人员,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 第七十二条 工作期间组织演练应当提前向顾客告知,在站区入口处设立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并采取防止演练期间造成意外的措施。第七十三条 演练应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表,对演练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讲评。第七十四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制定,可结合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起火部位,分别编制。第十五章 劳动护品用157、品发放和管理制度第七十五条 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动护品,特制定本制度:第七十六条 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由部门集中发放,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上签名。第七十七条 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则,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第七十八条 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第七十九条 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第八十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要提出申请,经公司经理审批后配置。第十六章 消防档案第八十一条 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158、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资料和消防安全管理资料。消防档案应由单位消防主管部门统一保管、备查。第八十二条 消防安全基本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四)消防安全制度;(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六)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九)消防应急预案。第八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有关消防的各种法律法规文件;(二)消159、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七)消防应急预案的演练记录;(八)火灾情况记录;(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其中第(二)、(三)、(四)款中的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款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款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十七章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第八十四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160、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第八十五条 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联络办事人员。第八十六条 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确保及时高效妥善处理灾情。第八十七条 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第八十八条 安全员应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电灾害预警预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范工作,雷雨天气应停止正常作业。第八十九条 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机构提出检测申请,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第九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161、的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通过防雷验收检测合格。第九十一条 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整改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并告知防雷主管机构。第九十二条 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第十八章 奖 惩第九十三条 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效能考核。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根据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相关办法予以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予以处罚,构成违法或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安康市液化气有限公司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第162、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第三条 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第四条 单位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第五条 防汛工作由单位负责人统一指挥,分163、级分部门管理(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由分管防汛工作的副职负责)。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六条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的防汛指挥部,明确防汛工作责任人,组织抢险队伍,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第七条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进行防汛演练;第八条 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九条 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防汛164、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等)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二)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三)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第十条 建立健全防汛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期值班、巡视、检查、汇报制度;防汛物资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灾情的汇报;防汛工作的奖惩等。第十一条 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等”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安全渡汛。第十二条 在主汛期间和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第十三条 在汛期应165、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网点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等,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第十四条 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伪造。第十五条 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洪渡汛指挥部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及防汛方案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格式上报。第十六条 汛期结束后,应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借鉴来年,总结报告交上级主管部门第三章 奖 惩第十七条 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八条 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166、和处分。第十九条 对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视其严重程度,在追究经济责任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安康市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一章 液化石油气接收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 用压缩机卸车安全操作规程工艺原理:罐车气相管与压缩机管路相接,液相管与进液贮罐管路相接。用压缩机抽吸贮罐气体,经压缩升压后,输入罐车,造成罐车与贮罐间的压力差,将液输往贮罐。卸车过程分升压、卸车、降压三步。首先应关闭压缩机阀门1、4,开启阀门2、3,压缩机抽吸贮罐气体,经压缩后输入罐车与贮罐液相阀门,液化石油气沿液相管输入贮罐,直至将液卸净。卸液后,罐车内的余压应降至0.0167、50.2兆帕(0.52公斤力/厘米),以保证罐车安全和防止空气渗入罐车。方法是:关闭压缩机阀门2、3开启阀门1、4,启动压缩机抽吸罐车气体,排入贮罐内,直至罐车余压符合要求为止。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一)接受并核查卸车任务单,了解任务要求。(二)检查贮罐液位、压力、温度及管路情况,确定卸车方案。(三)接好罐车接地线及装卸管路的气相、液相管。开启罐车气相紧急切断阀、气相阀门。(四)开启贮罐、栈桥(或装卸柱)气相阀门。(五)按规定启动压缩机,抽贮罐气体给罐车升压。(六)当罐车达到规定时,开启贮罐、栈桥(或装卸柱)的液相阀门,开启罐车液相紧急切断阀、液相阀门,开始卸车。(七)卸车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卸168、车压力差,不断检查作业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八)卸液结束,关闭全部液相阀门。(九)压缩机改换进、排气方向,抽罐车气体输入贮罐,使槽车降压。(十)当罐车压力降至0.050.2兆帕(0.52公斤/厘米)时,压缩机按规定停车,关闭全部气相阀门。(十一)安全处理连接胶管中的余液、余气后,卸下胶管和接地线。(十二)检查作业情况,合格时双方签字;填写运行记录。(十)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下,罐车离开作业点。第三条 烃泵灌瓶安全操作规程工艺原理:启动烃泵,将贮罐的液加压后,输往灌瓶操作间灌瓶。调整泵出口压力,使输出的液与罐瓶需要相适应。当输出的液多于罐瓶需要量或罐瓶停止时,管道压力升高,安全会留阀开169、启,液通过回流管流回储罐。第四条 安全操作规程:(一)根据生产任务确定供液方案。(二)检察储罐液位、压力、温度及管路情况。(三)开启储罐紧急切断阀、液相出口阀门,开启管路也相阀门,导通通往罐瓶间的管路。(四)在罐瓶间生产准备完成后,按规定启动烃甭,调整烃泵出口压、力符合规定要求后,供液罐瓶。(五)运行中应不断检察储罐、烃泵及罐瓶情况,保证罐瓶压力,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六)运行中,如临时停止罐瓶,要及时停泵。(七)罐瓶结束,烃泵按规定停车,关闭全部液相阀门。(八)检察储罐液位、压力、温度及管路情况,填写运行记录。第五条 残液回收安全操作规程(一)根据生产任务确定供气方案。(二)检察残液罐液170、位、压力、温度及管路情况。(三)开启残液罐气相阀门、液相阀门。(四)检察气液分离器、稳压罐是否有液,并将液排净。(五)按规定启动压缩机,抽残液罐气体,经稳压罐想倒残间供压缩气。(六)运行中不断检查压缩机、残液罐及倒残情况,注意保持倒残压力,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置。(七)残液回收结束,压缩机按规定停车,关闭全部液相阀门、气相阀门。(八)检察残液罐液位、压力、温度及管路情况,填写运行记录。第六条 倒灌和储罐安全操作规程(一)检察储罐液位、压力、温度及管路情况,确定倒灌方案。(二)根据两罐压力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串气。如需串气,可将两罐回流管连通,或通过压缩机间阀门组使两罐气相管连通串气。(三)开启两171、罐气相阀门,按规定启动压缩机,抽进液罐气体,输至出液罐升压。(四)当两罐形成一定压力差时,开启两罐进口(或出口)液相阀门开始倒罐。(五)检查倒罐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六)倒罐结束,压缩机按规定停车。关闭全部液相阀门、气相阀门。(七)填写运行记录。第七条 液化气充装操作规程验瓶:钢瓶充装前应有钢瓶检察员对钢瓶逐只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充装,无制造许可证的钢瓶和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钢瓶不准充装,本站直接收在鉴定期内的瓶进行充装。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充装(一)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及无法确定瓶内气体的。(二)改装后不符合规定的或用户自行改装的。(三)附体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172、的。(四)超过检验期的,每四年一次到有资质的的单位检验,报废的打孔。(五)外观存在明显损伤、锈蚀严重的。(六)气瓶首次充装事先未经置换和抽真空的。(七)对验瓶中发现的不符合充装条件的空瓶,属于本站的空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逐只登记妥善处理。第八条 储罐排污操作规程(一)储罐应定期排污,防止储罐存有积有和污物,影响储罐安全运行。(二)禁止直接向地面排污,要将排污管道引至安全地点。(三)排污时先打开第一道阀口,待液体流完后,立即关闭第一道阀门,然后打开第二道阀门。(四)排污管两道阀门交替开关,直到排污完成。(五)排污作业进行中需随时观察排除物的情况,当有液化石油气流出时,立即关闭排污阀。(六)排污时173、,一人排污一人监护。第九条 气瓶安全操作规程(一)检查钢瓶是否具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二)启用新瓶或送检后未使用过的钢瓶必须抽查真空,抽过真空的钢瓶一定把瓶阀拧紧,以免空气重新进入。(三)库房内重瓶与空瓶必须分开摆放。(四)每天必须定时对库房内重瓶检查一次,发现漏气瓶必须立即处理,严防流入用户手中。(五)严禁气瓶超装,超装瓶必须交充装站处理。(六)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十条 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一)槽车罐卸液时发生火情,立即关闭槽车罐阀门,拆下液向管,同时报警,并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二)罐车顶部入孔用石棉被覆盖。(三)现场监护人员使用干粉灭火器从上风向或侧风向先对准着火点进174、行扑救,同时注意保护罐体。(四)紧急疏散人员、车辆,保证后援消防力量的消防通道畅通。(五)扑救槽车罐火灾的同时,应注意监控罐区卸液口,地面及管沟流散残液情况,流散残液着火时可用消防推车扑救。(六)明火扑灭后,应注意防止复燃。第十一条 钢瓶外观检验规程(一)充装前钢瓶要进行外观检查。(二)长度小于75mm的划痕,最大深度不大于0.6mm。(三)凹坑深度不大于10mm,并且不大于凹坑宽度十分之一。(四)点状腐蚀的深度不大于1mm。(五)线状腐蚀和局部斑点腐蚀,腐蚀长度小于或等于75mm.腐蚀深度不大于0.9mm,长度不大于75mm,深度不大于0.7mm。(六)大面积均匀腐蚀区的线状腐蚀,腐蚀长度小175、于75mm,深度不大于0.6mm,腐蚀长度大于75mm,深度不大于0.5mm.(七)大面积均匀腐蚀区域内的凹坑深度不大于0.6mm。(八)大面积均匀腐蚀区域内的划痕深度不大于0.4mm。(九)深度小于6mm凹坑内的划痕深度不大于0.4mm。深度大于或等于6mm凹坑内不允许有划痕,瓶体不允许有裂纹。(十)除凹坑按1.3、4.6、4.9检验外,钢瓶不允许有其它肉眼可见的容积变形,瓶体上不允许有电弧损伤和火焰烧伤。第十二条 灌装班作业规程一、灌装班操作及灌瓶前的准备(一)检验磅秤,检验到零位,误差偏差100克,否则停用修理。(二)准备好记录、密封圈等工具、用具。(三)待灌空瓶必须经过检瓶,以下钢瓶严176、禁充装。A:无厂标和标重。B:无检验牌。C:表面有机械损伤深0.8mm或30mm按边凹炕。D:明显残余变形。E:角阀漏气,火烤痕迹,多道焊缝。F:未抽真空的新瓶或窜入空气的旧瓶。G:腐蚀严重,脱漆面60,护罩,护耳损坏,缺螺丝,无胶圈等。(四)运行班供液压力稳定,检查胶管、接头、阀门无漏气松脱现象等。二、灌装瓶(一)先夹正灌装枪,再打开角阀,进行灌装。(二)灌气中检查角阀是否漏气。(三)灌好后现关角阀,再卸下灌抢。(四)复磅时,试角阀漏。三、注意事项(一)对磅秤,手推车要定期维护、保养。(二)工作时集中注意力,禁止说笑,防止磅秤砝码滑溜和乱排放液化气。(三)下班前必须处理漏气瓶、超重瓶,不准过177、夜。(四)不准一人同时用两枪作业,下班前整理磅秤、手推车、打扫卫生。(五)做好工作记录。四、倒残液操作(一)检查气阀、液阀及胶管是否完好,翻瓶架车运转灵活。(二)检查残液收集器液面,若超过半,则联系运转班,压送残液入残液贮罐。(三)联系配合运转班,调节操作,保证气相压力高于液相。(四)钢瓶上翻瓶架,接好灌枪,打开角阀,再打开气相阀,听不到气流声后,关闭气相阀。(五)将瓶翻转,打开液相阀,手按胶管,发现无液相流动后,关液相阀。(六)转正钢瓶,关角阀,卸下灌枪。五、灌装车间瓶库作业重瓶、空瓶、待修瓶、待处理残液瓶要分区分类,整齐排放。第十三条 汽车槽车装卸操作规程(一)按指定位置停车,防止滑动。(178、二)装卸车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填写好充装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充装日期、实际吨数,并有充装者和押运员的签名方可有效。(三)装、卸车时,槽车要用手闸制动,并熄灭发动机、管道和管接头连接要牢固。除槽车罐本身的静电接地外,还应该接好装卸口的静电接地线。(四)严格按装卸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和押运员在装卸作业时不得远离现场,不得随意移动车辆。(五)新槽车和检修后首次投入使用的槽车,充装前应作抽真空或氮气置换处理,不得直接灌装。(六)严禁采用蒸气直接注入槽车罐内升压或直接加热罐体的方法卸液。(七)遇上雷雨天气,附近发生火灾、泄漏、液压异常和其他不安全迹象,必须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待排除险情或找出原因处理完后,179、再行装卸作业。(八)装卸完毕,紧急切断阀应关闭,并应对罐体和附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卸液后罐内应留有5104pa(0.5kgF/cm2)以上剩余压力。(九)装卸作业应认真按规定的要求填写装卸记录。(十)如在装卸作业中发生紧急情况,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十一)严禁用槽车直接往小瓶进行分装作业。第十六条 值班安全管理制度(一)节假日安全值班要由各部门、安全主管负责人直接担任,并将值班表报安全保卫部门备案。(二)按时填写安全值班记录,向安全、公安部门反馈当班期间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三)对安全情况有检查、监督和越级汇报的权利。(四)对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蛮干而又180、不听劝告者,有权令其停止操作和建议给予经济处罚的权力。(五)对发生重大事故,有调动一切相应的人力、物力,采取最有效的抢救应急措施和保护现场的权力,并有会同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的权力。安康市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配备专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资料。第三条 安全档案资料是指公司在整个管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第四条 安全生产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181、理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人员应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协助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对收集的安全关联归档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凡是在生产及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安全关联性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第二章 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分类第六条 安全生产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情况档案: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各类经营(作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合法证照等。(二)安全生产制度档案:按照有限公司要求和标准建立健全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岗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三)安全组织机构档案:安全管理机构网络体系和职责,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负182、责人任命文件,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安全管理人员任命及变动情况文件,签订的各级、各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四)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培训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试卷和考核情况统计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全员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可以是复印件),参加外部培训记录。(五)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档案: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台账和单据,企业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或安全风险抵押金单据,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和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等(六)上级通知文书档案:执法文书登记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有限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183、生产方面的文件、书面或者电话通知记录,以及监理单位下达的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指令书、强制措施指令书等各类文书等。(七)安全工作部署档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贯彻落实房地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的文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的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计划、总结、报告等。(八)安全生产会议档案: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会议资料、领导讲话、参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等。(九)安全检查工作档案:安全检查计划,综合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等敏感时期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的记录,检查情况统计台账,各项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等184、。(十)隐患排查整治档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一般隐患排查整治处理记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处理记录、各类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表、风险分析评价资料、报告等。(十一)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档案:危险源(危险因素)辨识评价资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资料,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记录等。(十二)安全设施管理档案:安全设施建设资料,安全设施管理台账等。(十三)设施设备管理档案: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设备进场、使用前的验收资料,一般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记录、设施设备日常维修记录,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185、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验收记录、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等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十四)职业健康检查计划,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检测计划,职业危害申报统计表,资质单位职业危害定期检测检验报告、自检报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资料,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使用情况资料,职工健康档案、职工职业危害健康体检表、患职业病人员身体检查、治疗记录等。(十五)环境保护制度,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十六)安186、全标准化档案:安全标准化创建材料,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定期自查报告等。(十七)企业安全文化档案:安全文化目标、方针,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安全文化工作年度计划,安全文化重要活动的方案、总结,警示标语使用情况记录,宣传安全生产的演讲、技能竞赛等活动记录(含图片)等。(十八)劳动防护用品档案: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维护保养记录等。(十九)应急管理档案: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网络图,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档案,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备案证明,应急救援设备物资清单,应急预案学习培训记录,急救援演练计划、记录、总结,应急预案评审、修订记录。突187、发事件报告及应急处置记录,预警预报记录、应急处置记录等。(二十)生产安全事故档案:安全事故快报、事故调查报告、报表,事故处理决定等。第八条 安全工作依据(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上级单位或客户提交的安全工作安排、合同、要求等文件;(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资料;(四)安全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等。第九条 安全目标与考核(一)上级的考核目标、本级的目标、内部分解的目标及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三)年度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等;(四)考核评价及奖惩记录。第十条 安全会议管理(一)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及会议内容落实情况(安委会、安全188、例会、安全专题会、班前会等);(二)会议研究事项的督办纪录;(三)参加其它有关安全会议的资料、纪要等。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一)安全专项技术措施;(二)安全技术措施(一般措施、专项措施)、作业指导书交底记录和交底参加人员签字。第十二条 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一)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清单及危险源清单;(二)危险源监控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清单;(三)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记录和上报记录;(四)综合或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第十三条 安全费用投入(一)安全投入计划;(二)安全投入统计报表(季、半年、年);(三)按安全投入明细,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各项投入费用应有对应的支撑性票据(复印件)、材料等。第189、十四条 安全检查(一)安全检查工作计划;(二)各类安全检查实施记录;(三)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关闭情况记录;(四)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及验证记录;(五)违章行为处罚通知单、处罚记录;(六)上级或外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情况和整改关闭记录;(七)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管理问题均应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一验收”的原则进行整改和验收。第十五条 安全培训与证书(一)安全培训计划;(二)全员年度继续教育记录;(三)新入场人员、转岗人员、重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记录;(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安全培训记录;(五)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六)参加上级、外部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七)违190、章违纪人员安全培训记录;(八)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评价与验证记录。第十六条 安全活动管理(一)班组安全活动(班前五分钟等活动)记录本(定期回收保存);(二)安全月、安全日、安全竞赛、安全知识问答等安全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三)各类安全活动评价、总结等材料记录。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管理(一)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种类、证件有效期、所属作业厂(队)等(按工种分类);(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三)特种设备登记表;(四)特种设备安拆告知书、安拆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及安装调试验收记录;(五)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记录;(六)特种设备日常保养、检修、运行等记录。第十八条 191、安全事故管理(一)工伤事故报表;(二)工伤事故登记表及相关医疗资料;(三)未遂事故记录;(四)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五)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资料。第十九条 安全检测与验收(一)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检查检测记录;(二)避雷、各类阀门装置检测记录;(三)安全防护用品检测记录;(四)特殊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第二十条 应急救援管理(一)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预案;(二)应急物资、器材、设备存放地点及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三)培训、演练及评价记录;(四)预案评审及修订记录;(五)应急响应记录。第二十一条 隐患排查治理(一)隐患登记表;(二)安全生产隐患评估记录;(三)安全生产隐患排192、查治理方案及实施情况记录;(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总结评价记录。第二十二条 安全文件 (一)当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文件、规定、通知及回复; (二)对外、对上报送的各类安全文件、报表、总结、汇报、请示,安全生产联系函,对外发布的安全通告、告示(纸质、照片等),尤其是可能涉及法律纠纷责任划分有关请求和工作答复、处理、协调的有关资料。第二十三条 专项安全管理(一)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 (二)专项措施方案; (三)专项安全管理交底记录; (四)专项安全管理会议记录; (五)专项安全管理危险与有害因素辨识; (六)专项安全管193、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七)专项安全管理评价、验收、检测与检查记录等。 第二十四条 职业健康管理(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二)职业健康检查记录;(三)职业病报告及处理资料。第二十五条 安全宣传(一)安全宣传计划;(二)安全简报、报道;(三)安全宣传标语、标牌情况记录。第三章 安全资料管理 第二十六条 档案管理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5年)两种。其中永久性保存的安全生产档案主要为:安全生产制度档案、生产安全事故档案、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安全标准化档案、企业安全文化档案等。(一)安全生产档案的保管期限自正式归档时间算起。(二)公司安全生产档案整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类目。安全生产档案194、类别和目录设置层次分明,概念明确,案卷排列应反映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体系。(三)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音频、视频、图片、照片等)按载体形式、所反映问题或形成时间应与纸质资料一同编目。(四)保存安全生产档案应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安全生产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五)对保管到期的安全生产档案应进行鉴定。对鉴定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安全生产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并编制销毁清册,报主管领导审批。销毁安全生产档案时必须履行严格的签字手续,由两人以上监销,销毁清册应长期保存。(六)对于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七)档案工作人员应在调动工作、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工作195、岗位之前,必须办理好档案的交接手续。第二十七条 档案使用(一)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利用使用时,要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二)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档案借阅手续,填写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三)借阅人员应爱护文件,不得涂改,不得撕页和拆装,不得丢失和损坏,并按规定日期归还。(四)档案管理人员要对归还的档案资料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办理归还手续,对丢失和损坏的记录要查明原因,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并做好丢失和损坏文件及处理意见。第二十八条 文件管理(一)房地产公司下发安全管理文件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阅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阅示的文件应提出处理意见。(二)安全生产部应对管理文件做出具体的处理意见。第二196、十九条 发文的管理一、文件编制(一) 文件编制人员(拟稿人)根据管理工作需要,视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文件文种和内容。(二)编制文件,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领导协调或裁定。二、文件审批(一)拟稿人完成文件拟制,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综合部对文件标题、字体、格式、文种、版记等形式要件进行核稿,核稿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有关部门或是否已协商、会签;提出的要求、办法和措施是否明确197、具体、切实可行;文件内容、文字表述、文种使用、文件格式等是否符合本办法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二) 综合部核稿完毕后,拟稿人送公司经理审批,如需相关领导会签,应在会签后再发经理审批。文件审批的原则:重要的请示、报告先送分管领导,再送公司经理签发;发文内容如涉及两位以上公司领导,应送分管领导核签;主批人在审批文件时应当签署明确意见,并签写姓名和审批时间。三、文件标识、校对(一) 文件经公司经理审批后,由综合部登记编号,并应建立统一标识,编制发文目录。(二)综合部应对受控文件单独标识,单独编号。(三)文件标识、排版完成后返回拟稿人对文件内容进行校对。 (四)文件正式印制前,缮印人员应进行核对,重点是198、: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四、文件分发(一)文件经盖章成文后,由拟稿人根据文件的内容、分发范围等分发。(二)对受控文件(包括外来文件)标识发放,建立发放、接收、借阅、销毁的记录。五、文件归档文件盖章后,综合部即可将文件整理归档,并结束流程。第三十条 文件的评审、修订/更改(一)每年至少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一次评审。(二)由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对正在执行的文件的内容做修订更改时,原则上要求由文件原起草部门负责修订/更改。文件修订/更改前,应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提出文件更改理由、更改内199、容等,经原审批人审批后,由此文件的修订更改部门实施更改,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交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存档。(三)文件的修订/更改可能对管理工作或其他单位构成影响时,由修订/更改单位负责采取协调措施,商定实施修订/更改的合适时间,并由有关部门对受影响的其他文件作相应的修改。安康市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各层级安全值班、领导现场带班责任,进一步做好作业场所生产过程中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与管理,提高风险控制和紧急避险能力,保障员工职业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值班:公司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在节假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异常气候(洪水等)期间为有200、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第三条 领导带班:公司、各部门依据公司安全值班、领导带班制度规定,安排有关负责人现场带班,对公司所有作业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第二章 职责第四条 公司值班领导负责执行、落实领导安全值班,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好值班记录。第五条 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办法制订并监督本办法的执行,定期对领导值班期间处理的重大事项及现场出现的重大隐患情况进行通报,负责对安全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 综合部负责领导安全值班表的编排及运行工作,负责收集、保存领导安全值班记录。第三章 工作程序第七条 公司领导安全值班的具体201、规定(一)公司安全值班领导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做出反应,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由主要负责人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二)公司值班领导要做好值班记录,对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与问题要记录清晰,记录要简明扼要,综合部于每月底将领导值班记录收集、归档。第八条 值班人员的具体规定(一)在节假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异常气候(如洪水、自然灾害等)期间,应安排领导值班,对重点部位、应急物资设备、应急措施等进行检查,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二)值班人员要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如发现危及作业人员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时202、,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组织停产并撤离作业人员,及时组织处理消除隐患。(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和防止事故扩大相应措施,并立即报公司应急总指挥,由公司总指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四)综合部应于每月底将安全值班、领导带班记录收集、归档。 安康市液化气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生产的正常秩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特种设备是指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机房操作。第二章 特203、种设备使用第三条 使用特种设备,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实际,协同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制定相应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定,并组织实施,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第四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的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五条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如下:(一)制造单位、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测证明、使用维护说明、技术资料等产品文件;(二)安装技术资料和监督检测合格文件;(三)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四)日常使用状况记录;(五)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204、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六)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及定期检验的登记文件。第六条 对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当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使特种设备在使用运行中保持良好状态。第七条 对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第八条 根据使用情况,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有关附属仪器、指示仪表等进行定期校验,及时维修、更换,并作好记录,保证各种附件、装置、仪表齐全、灵敏、准确、可靠。第九条 特种设备在使用运行中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单位应当进行全面检查,情况紧急时,应停止使用,经消除事故隐患后,方205、可重新投入使用,严禁超负荷或带病运行。第十条 根据生产实际和特种设备使用运行场地环境状况,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泄漏的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等,组织落实、配备相应的营救装备和应急物质,预防特种设备在使用运行中各类事故发生,或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第十一条 应当按安全技术规范中定期检验的要求,对使用运行到安全检验期的特种设备及时进行定期检验。其安全检验周期为压力容器:外部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内部检验分:(一)安全状况等级为1-3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二)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每3年至少一次;耐压试验期限,每10年至少一次。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206、准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第十三条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五条 单位对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应当做好维修保养封存工作,拆除转移进库时应有相应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第三章 设备的现场安全管理第十六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第十七条 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第十八条 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207、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雨棚等防雨装置;第十九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技术规程,并取得国家统一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第二十条 设备在使用时,如存在明显现场安全隐患或设备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时,现场安全员、技术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第四章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 在正常运行中须做到(一)保持机器整洁。(二)所用润滑油符合设备说明书要求。(三)各连接部位紧固可靠。(四)压力表齐全,灵敏可靠,并在校验期内使用。(五)安全阀灵敏可靠,并在校验期内使用。(六)各油封、油盖部位不漏油。(七)设备运行正常,情况良好。(八)发208、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报修。(九)如实登录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第二十二条 工艺管道的维护保养(一)静密封点泄漏检查每小时一次,发现泄漏立即处理。(二)维护保养定为每半年进行一次,遇有掉漆严重的管道需重新除锈、刷漆。(三)工艺管道不得蹬踏、扯拉、负重。第二十三条 阀门的维护保养(一)每个阀门逐一编号,挂牌,指定专人负责,要求阀门清洁无污,无外漏、内漏,开关灵活,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对阀杆除污加油。外漏或内漏无法处理时须更换或维修。 (二)拆卸阀门后必须清理法兰密封面并更换垫片、螺栓高出螺母1-1.5扣。 (三)清洗检查:用汽油将各部位清洗干净,检查阀头、阀口,有无磨损、损伤裂纹等情况。(四)修理:阀口有磨209、损或轻微损伤时,用研磨砂进行研磨,直至两面靠合密闭为止,阀杆腐蚀、划痕应打磨、抛光。(五)组装打压:更换填料、垫片,根据阀门设计压力,做打压试验,检查无外漏,无内漏为合格,填写打压记录。第二十四条 储罐的维护保养储罐的维护保养定为每周进行(一)严格控制液化石油气中硫、氯离子和水含量防止介质对容器的内腐蚀。(二)储罐每月一次检查外涂层,应无脱落无锈蚀。(三)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根部法兰每小时检查一次,必须处于完好运行状态,并登录运行记录。(四) 压力表、安全阀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第二十五条 压缩机维护保养(一)日常维护:机体清洁无污,保持正常润滑油位、运行时检查介质和机体温升及机体震动和210、噪声。(二)小修间隔时间2000运行小时或6个月。作业内容:紧固件松动情况、更换润滑油、检查皮带、清洗过滤器、检查四通阀、进排气阀及弹簧、压力表,电机轴承空载噪声。(三)中修间隔6000小时或24 个月。作业内容:部分解体清洗,磨损件检查:缸体、活塞、阀片、阀座、密封填料组、曲轴、轴瓦轴承(包括电机),电机测绝缘。(四)大修间隔12000小时或48个月。作业内容:全部解体清洗(包括电机),零部件检测更换,工作性能达到出厂标准,整机重新油饰。(五)按季节更换压缩机油,夏季使用19号油、冬季使用13号油。第二十六条 液泵维护保养(一)日常维护:机体清洁无污,运行时检查介质压差,电机温升及机体泄漏、211、震动和噪声。(二)小修间隔时间2000运行小时或6个月。作业内容:紧固件松动情况、更换润滑油、检查皮带、清洗过滤器、压力表,电机轴承空载噪声。(三)中修间隔6000小时或24个月。作业内容:部分解体清洗,磨损件检查:密封环、曲轴、轴瓦轴承(包括电机),电机测绝缘,检查叶轮。第五章 特种设备管理第二十七条 建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运行的安全技术档案,并按安全技术规程要求进行管理。第二十八条 按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发生事故等情况进行记录、统计、报告。第二十九条 向地方主管部门申请特种设备的登记和定期检验。第三十条 特种设备安装、运行、维修在施工生产中发生各种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和对责任人的处理工作。- 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