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爆炸材料井上下运输及火工品发放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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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5220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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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爆炸材料井上下运输火工品发放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爆炸材料井上下运输制度 火工品在运输、贮存、使用中应执行GB6722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到轻拿轻放,防止冲击、震动、摩擦。 一、爆炸材料地面运输制度 在地面运输爆炸材料时,除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出车前必须经过检查,车厢不得用 栏杆加高,并必须插有标有“危险”字样的黄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长途运输爆炸材料时,必须使用封闭式后开门专用棚车。 (2)、爆炸材料应用帆布覆2、盖、捆紧,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在车库内逗留。 (3)、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运输爆炸材料。 (4)、用车辆运输雷管、硝化甘油类炸药时,装车高度必须低于 车厢上缘100mm,用车辆运输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或立放,层间必须垫软垫。运输销酸铵类炸药、含水炸药、导火索、导爆索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上边缘。 二、井下爆破材料运输 (一)、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2)、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3)、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4)、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3、他巷道内。 (二)、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装有炸药和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m。 (2)、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 板的车厢内,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炸材料箱,其他类炸药箱可以装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缘。 (3)、爆炸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坐在尾车内,严禁其他人员乘车。 (4)、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5)、4、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三)、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 车辆运送爆炸材料,但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四)、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5、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制度为加强爆破材料管理,保证爆破材料安全,杜绝爆破材料流入社会,保证社会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爆破材料必须加强管理,完善各种记录认真核对领、耗数量,当班没用完的爆破材料必须及时返回材料库,不得私自保存。二、对定期报废的爆破材料必须统一建台帐,报矿有关部门集中销毁,不得私自保存。三、对私自窝藏、丢失爆破材料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处以每个雷管或每个炸药200元罚款。四、爆破材料流入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公安部门负责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五、爆破工领取的爆炸材料,不得遗失,不得乱扔6、乱放;不得转交他人,不得私自销毁、扔弃和挪作他用。六、发现爆炸材料丢失、被盗,爆破工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向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电 雷 管 编 号 制 度为保证爆破材料安全,加强火工品管理,防止电雷管丢失,便于查找雷管丢失的责任者,利于增强其责任心,必须执行电雷管编号制度:一、将电雷管按厂家品种进行分类,一个工作面同时使用的必须是相同的电雷管,不得混用。二、将电雷管理顺,脚线扭结短路后,用醒目的油漆将电雷管进行编号,编号具有区别电雷管发放班次、领料人等功能。三、发放电雷管时,将班次,领料人,电雷管编号同时记录并保存。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记录本。火药库管理制度 1、火药库火工 员由于须经过培训 ,7、持有岗位资格证者担任,否则严禁上岗。 2、火药库的最大贮存量不超过全矿三天的火药需要量 ,和十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3、火药和雷管必须按照规定的贮存库分别存放,火药和雷管必须贮存在壁槽内。每个壁槽内贮存火药量不超过400公斤 ,电雷管量不超过一天的需要量。 4、火药和雷管必须摆放整齐乱堆乱放浪,严禁放在顶班有淋水处,避免潮湿。 5、发放硐室必须设在规定的位置,火药发放室的火药贮存量不超过400公斤 ,雷管发放室的雷管贮存量不超过一天的需要量。 6、库内必须培有足狗的灭火器和干沙袋,采 用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电压不超过127伏。严禁 在贮存爆破材料的壁槽内装灯。 7、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火药库内8、,如果库内照明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检修人员可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在火工员的监护下进入库内工作。 8、火药库内严禁积水现象,并将废弃的旧箱及时带到井上,保证火药库内文明生产。 9、爆破材料出入库领退及库存数量都要有详细的登记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10、火工员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做到帐务当面点清,记录详细。 11、火药库内不能使用的火药和雷管,必须定期返到井上,严禁在火药库内长期存放。 12、火药库内不准存放其他材料,例如 木材、易燃品和生产工具等。放炮工专用雷管空箱和火炸药空箱都要分别存放在相应的硐室内。 13火药库内除火工员、检查人员和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否则追究火工员责任。火9、工品发放制度 1、火药雷管必须单独发放,火工员分别在火药和雷管发放硐室发放,严禁同时发放。 2、火药雷管必须凭发放,并做到领料卡中的人员必须盖章(签字)缺一不发.如有借条领取者须有通风队两位队长同时签字,否则不付。 3、建立火 药雷管领退台帐,做到台帐记,录清楚准确,爆破材料当面点,与领料卡相符,并做到日清月结。 4、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地电雷管)在发放给爆破工前 ,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5、发放时必须对火药和雷管进行检查,有问题的火药和雷管不发放。不便好、不扭结脚线短路的雷管。 6、发现领取火药雷管人员与登记册上的照片、姓名不符10、的不付 火药雷管。 7、领取火药雷管必须使用专用箱子,否则不与发放。火药库火工员交接班制度 1、火药库火工员必须严格按规定在井下交接班。 2、交接班时间:一班二班:16:00-16:30 二班三班:23:30-0:00 三班一班 :7:30-8:00 3、交接班时 ,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当面交接清楚帐物数量及所须注意的问题。 4、考核火工员上岗情况以交接班记录为准 ,记录不详细、不清楚一次罚10元,无交接班记录按空岗 处理,一次罚100元 并取 当月全部奖金。 5、火工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井下交接班,严禁早升井。晚下井,每发现一次当日无工,罚款10元。 6、交接班记录必须由上下两班人员共同当面填写,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每发现一次,按空班空岗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