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公司一通三防粉尘检测管理制度7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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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5105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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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公司一通三防、粉尘检测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矿“一通三防”组织领导机构矿属各单位、各队组: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和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进一步加强矿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通三防”管理体系,明确职责,落实“一通三防”岗位责任,从组织上、制度上、资金上、管理上把保证防止重大事故的各项工作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实做到万无一失,矿成立“一通三防”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落实“一通三防”工作的重大事宜。领导组织机构:一、“一通三防”领导组组2、长:常务副组长:副 组 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 二、责任目标:1、 杜绝瓦斯、煤尘重大恶性事故;2、 消灭“一通三防”责任事故;3、 “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规划目标;4、 消灭煤尘自燃及其它井下火灾事故。三、工作制度:1、领导组组长(矿长)是矿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矿的安全管理,特别是“一通三防”及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负总责,每季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办公会议,贯彻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政策、法规,对矿井“一通三防”重大问题做出决策。2、总工程师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落实“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一通三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3、措施贯彻实施。3、常务副组长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日常工作及技术业务管理,要加强办公室的工作领导,按时筹备好矿长“一通三防”专题会,检查落实会议的各项决定,对“一通三防”工作中的突发问题要果断处置,行使最终决策权,有关单位和队组必须坚决执行。4、安全监察部门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者,对全矿的“一通三防”工作行使监察权。各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除向办公室通报外,可直接向分管领导、矿长报告。5、 办公室主任负责“一通三防”工作每月具体的工作安排布置、检查、评比、奖罚、总结、兑现考核政策,负责每月每季度准备4、,“一通三防”会议内容,通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6、 办公室成员是部门或单位的“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职范围内涉及“一通三防”的业务保安工作全面负责。要求各成员紧密配合、忠于职守、各负其责,保持“一通三防”人员配备齐全,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证,设备材料满足供应,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执行到位,把防止重大事故作为安全管理的切入点抓紧抓好,切实保证“一通三防”工作的重要地位。7、 各科队一把手对所属单位和所管辖区域的“一通三防”专项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班组的班组长对所管辖范围的“一通三防”专项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各队必须有专职的“一通三防”专项治理工作管理干部,具体负责“一通三防5、”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落实及完成项目的质量达标,负责已完成项目的巩固和正常使用。8、 各单位、队长、班组长为“一通三防”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监督、检查、协助通风管理人员及时处理“一通三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对“一通三防”支持不力、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进行200-10000元的罚款。“一通三防”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一通三防”工作是关系到矿井命脉的头等大事。“一通三防”领导组成员、“一通三防”办公室成员以及各队组“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通三防”职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矿井安全工作的切入点常抓不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6、,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地发展,把我矿的“一通三防”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瓦斯检查管理制度一、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建立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由通风队长负责贯彻落实,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二、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排放瓦斯专用尾巷,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两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三、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检员随时检查瓦斯。 四、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通风队技术员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7、查路线和巡回检查计划图表,经审批后执行。 五、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小于1.5m长的胶带。 六、瓦检员必须严格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规定的路线、地点、时间和内容,认真检查所负责地面的情况,将每次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检查图表和牌板上,图表时间误差不得超过20分钟。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都必须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并由所在队的班组长,安全员在巡回检查图表上签字,瓦斯超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将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及队值班人员汇报,现场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瓦斯检查员的命令,不得拖延,更不允许瓦斯超限违章作业。 七、安装瓦斯监测装置地点8、应在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中标注,瓦检员每次检查瓦斯时,都应对管辖范围内瓦斯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 八、瓦检员必须了解所管辖区域的通风系统,掌握风量变化,风机开停,风门开关,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监测装置完好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调度请示汇报,做到请示及时,记录数据清楚。 九、瓦检员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每检查完一次向调度汇报一次,做到图表、牌板、调度台帐“三对口”。 十、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须注意的问题,并在对方的图表上签字,交接时如当班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局部风机或未处理完瓦斯问题时,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十一、通风队队干、班组长要认真检查瓦检员9、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通风队值班干部、班组长每班班后必须审查巡回检查图表,班组长在图表上签字后交通风队值班干部,值班干部必须核对图表并签字。下井干部、班组长、放炮员、采煤机和掘进机司机、流动电钳工下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查仪,通风干部遇到瓦检员必须审查图表,审查瓦检员是否按计划巡回路线进行检查。 十二、总工程师、矿长必须每日审阅通风瓦斯日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三、瓦检员必须按瓦斯检查制度检查瓦斯,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空班漏检。凡发现脱岗、虚报、伪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开除的行政处分。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一、主扇排放矿井瓦斯:全矿井计划停电时,事先应由通风对制定10、详细的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批准。矿井因故障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主扇停止运转,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至大巷新鲜风流中,并切断井下所有电源。开启主扇排放瓦斯前,应事先将防爆门和人行小门全部打开,采用短路掺新的方法进行瓦斯排放。以后按照主扇排出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5%(必须保证最远采掘面的风流瓦斯排出以后),逐渐关闭风门、防爆门。通风系统正常后,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含0.75%),且稳定30分钟后,主扇排放瓦斯方可结束。二、局扇排放巷道内瓦斯:1)、局扇排放巷道内瓦斯:、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CO11、2浓度不超过1.5%,且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现场瓦检员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CO2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瓦斯或CO2浓度超过3.0%时,必须由通风队技术员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编制排放瓦斯措施时,必须根据不同地点的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禁止使用“通用”措施。批准的排放瓦斯措施,由通风队队长或技术队长负责贯彻,责任落实到人,凡参加审查贯彻、实施的人员都必须签字或盖章备查。2)、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控制12、瓦斯排放量,严禁采用“一风吹”的方式,必须使独头巷道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在排放瓦斯流经的区域,及被排放瓦斯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所有电源,(本安型监测设施除外),并设警戒,进入采区回风道混合均匀后,瓦斯浓度要降到1%以下。排放瓦斯流经的区域或被排放瓦斯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应在编制和会审作业规程时,予以确定指出。3)、排放临时停工区(巷道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局扇开一节电机并打开风流控制器的方法控制排出瓦斯量,掌握排放浓度。严禁采用断续停开风机方法控制瓦斯浓度,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4)、排放已密13、闭区,瓦斯尾巷已联通已采区的瓦斯时,要由外向里逐级增加风筒,控制风量、瓦斯浓度。5)、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和氧气浓度不低于20%,无局部瓦斯积存且稳定30分钟后,方可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排放瓦斯结束后,排放负责人应及时向调度进行汇报。6)、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7)、排放停风时间较长的巷道或密闭巷道、恢复联通采空区巷道瓦斯时,必须携带测氧仪器。三、全风压排放瓦斯:1)、利用全风压排放采煤面瓦斯时,必须采用短路掺新14、的方法控制瓦斯排出量,保证排放风流与渗新风流汇合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2)、利用全风压排放联通采空区巷道瓦斯或利用全风压排放系统复杂、系统角联的巷道瓦斯时,必须由矿总工组织进行。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一、瓦斯抽放范围:凡以通风方法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瓦斯抽放。凡确定为必须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采煤工作面,未采取抽放措施或抽放系统不完善以前,一律不准投入生产。二、瓦斯抽放设计编制:凡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专门设计,设计应该包括: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层赋存条件、工作面几何参数、地质概况、预计瓦斯涌出量、抽放量预测、管路系统计算等。2、钻孔数量、位置、角度15、直径、穿透层位和终孔位置等,以及必要的计算数据。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等:瓦斯抽放设计要认真贯彻执行“密钻孔、高负压、大直径、综合抽”的原则。根据抽放面的瓦斯涌出情况,具体确定钻孔间距和初始钻孔位置,永久抽放系统的支、干管,应根据瓦斯抽放混合量确定。三、瓦斯抽放设计的审批程序和权限:1、采煤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由通风科分管技术人员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下达执行。已经批准的瓦斯抽放设计,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重大修改,需要重新设计,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个别钻孔的参数需要修改或调整时,应由矿总工批准。2、矿井新采区的瓦斯抽放系统和管路延长,由矿总工批准;工作面、采区内部的瓦斯抽放管路的延长16、或拆除,由通风科主管工程师或通风副总批准。四、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和验收:1、工作面无瓦斯抽放设计,不准进行钻孔施工。2、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抽放孔定位、角度必须由通风队长或技术人员监督、检查、验收。钻孔施工进度要班班填写在钻孔施工台帐上。钻孔施工结束后,应有通风科组织验收,劳资部门参加,通风科副科级以上领导签字。原则规定,钻孔深度误差不得超过1m,角度误差不得超过13、抽放管路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保质保量,做到“平、稳、直、密”。凡是新安装的瓦斯管路,必须做气密性实验。4、抽放管道在进入工作面瓦斯尾巷之前必须设置绝缘隔离段。充当隔离段的绝缘管或其他抽放系统连接软管17、,其断面必须大于被联接管路断面的80%。5、每一抽放工程施工完毕后,必须由矿总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钻孔数量、钻孔布置参数、管路敷设情况、漏气实验等。验收不合格的,要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验收合格后,应提出竣工验收报告。6、凡未经验收的,未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的工作面,抽放系统不准投放运行,工作面不准投入生产。五、钻孔的联接与拆除:1、瓦斯抽放钻孔在联入抽放系统以前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的钻孔可联入抽放系统。2、工作面投产前,应按设计要求联接完毕。工作面开采过程中,上邻近抽放钻孔的联接必须超前工作面两个钻孔,并把气门打开,本煤层钻孔必须处于抽放状态。3、封孔应用聚胺脂18、封孔技术或马丽散加长封孔,封孔深度不得小于6m。4、每一抽放钻孔,都必须安设孔板流量计和阀门,阀门尺寸不得小于2寸。5、抽放钻孔的拆除,必须由通风科主管抽放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六、瓦斯抽放现场管理:1、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设置以下四种牌板。(1)工作面进度牌板。分别设在尾巷和靠回采煤体两侧巷道内。从开切眼向外,每隔20米设置一个,用以表明工作面推进位置及其与瓦斯抽放钻孔的相互关系。工作面进度牌应在巷道掘出后设置。(2)钻孔位置牌板。按照钻孔设计的间距、数量,在具体施工位置,用以指导钻孔施工。(3)钻孔观测牌板。设在每个钻孔旁边用以记录钻孔编号、负压、浓度、观测时间和观测人姓名等内19、容。钻孔观测牌应提前工作面两个钻孔设置,既与联孔同步进行。(4)瓦斯抽放管理牌板。设在尾巷花闭以外,用以记录工作面推进度、工作面抽放钻孔、联孔个数、抽放总量、浓度以及观测时间、观测人姓名等内容。2、抽放应填报以下几种报表(1)管道试漏气记录表。(2)钻孔施工记录表。(3)管道工程施工记录表。(4)钻孔观测表。(5)抽放泵站观测记录班报。(6)瓦斯抽放日报。(7)瓦斯抽放综合台帐,包括抽放量、抽放工程、抽放设备、抽放管路长度、直径变更等逐月和累计情况。3、要建立瓦斯抽放观测制度。井下抽放系统各观测点至少每三天进行一次全面观测。瓦斯抽放观测要做到“对口”管理,井下观测要做到观测牌板、观测记录、观测20、班报和抽放日报“四对口”;抽放系统观测做到观测班报和调度台帐“二对口”指泵站的节流、压力、浓度等。4、调整抽放系统包括泵站、采区和工作面压力,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过矿总工批准,同时要做好调整前记录和调整后的记录。5、通风队要安排专人对抽放管路系统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及时堵漏、排除故障。每10天至少要由专管人员对整个抽放管路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由通风队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要详细记录在管路检查记录本上。6、加强敷设抽放管路巷道的维护,保证畅通、无积水。凡因工作面停抽造成尾巷、落山角、回风等处瓦斯超限的,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面生产,直至恢复正常抽放系统,瓦斯浓度降至规定值以下时为止。21、七、瓦斯抽放泵站管理:1、瓦斯抽放泵站要建立循检制,抽放泵司机应经常对抽放泵、抽放管路、安全设施、供水系统等情况进行循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瓦斯泵房内瓦斯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泵房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要在抽放泵房内安设瓦斯监控探头,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能够自动切断泵房内所有电器设备电源。3、瓦斯抽放泵的开停管理,必须执行以下规定:(1)正常的瓦斯抽放泵更换及瓦斯抽放泵的有计划停运,要经过分管队领导批准。(2)如因停电、故障等原因瓦斯抽放泵临时停运,要立即通知调度及有关分管部门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瓦斯抽放泵的启动,要经过分管矿领导的批准,并汇报矿调度室,任何情况下,不22、得私自决定启动瓦斯抽放泵。八、瓦斯抽放技术总结:每一工作面抽放结束后,应有通风队写出技术总结,具体内容包括:工作面瓦斯抽放情况、单孔抽放分析、工作面抽放效果分析、今后改进意见等。抽放工作总结由通风科存档。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在矿总工的主持下,通风科每年在生产计划安排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保证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做到以风定产。二、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10min内开动,否则要切断其负担区域内的一切电源,并立即将井下人员全部撤到进风大巷中,风流恢复正常后,按规定排放瓦斯。三、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23、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六个月检查、维修一次,并做好记录。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四、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的工况时,必须有矿总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五、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的40%。每季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六、通风机因故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单机运行一周之内时,须报矿总工批准,并报送公司备案,一周24、以上时,须报公司总工批准。七、严禁主扇、局扇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一旦出现无计划的停电、停风,必须按事故进行追查并留有记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供电,安设“两闭锁”装置。自动切换装置灵敏可靠,并定期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三台以上(含三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八、矿井必须按规定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通风阻力测定工作。九、所有进回风巷道有效通风断面要保证风速不超限,尽量减少通风阻力,巷道失修率控制在部颁标准内。十、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通风科负责对本矿通风系统进行管理。当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必须制定措施25、,报送公司审批,调改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制定措施,由矿总工进行审批。十一、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时,必须在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掘进其它巷道。新采区投产移交前,必须在采区上(下)山到位后方可进行回采。十二、每个采区必须配置专用回风巷,除采区、顺槽、掘进的开口外,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都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十三、井下爆破材料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十四、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设在进风流中,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十五、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26、性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正反向风门。十六、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矿总工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通风、防尘、抽放、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生产。十七、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十八、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区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采区。十九、必须建立测风制度,至少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同时测量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每次测定结果都要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按时填报通风日报和月报,同一主扇负担的范围必须同一天测定其风量和温度。二十、在主要巷道和采区进回风巷27、道中,都要建立固定的测风站,并要有鲜明的标志,测风站应设置测风记录牌板,要注意检查核实测风站的断面积、位置。井下爆破管理制度为了强化井下爆破管理,杜绝爆破过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井下爆破管理制度。一、爆破作业队组必须指定一名队干部,专门负责爆破工作的日常管理。井下爆破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二、参与爆破的班组长,放炮员、瓦斯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三、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在交接28、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在井巷内行走。四、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上锁管理,严禁乱扔、乱放爆破材料。五、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六、打眼前,首先要检查瓦斯,当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七、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炮眼布置图的炮眼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进行打眼。工作面打眼,装药严禁平行作业。八、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29、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九、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十、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再用30、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每个炮眼中只装一个引药,引药置于接近眼口的装药端,引药和所有药卷的聚能穴均指向眼底,爆炸波向眼底传播,从而实现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十一、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从而实现快速冷却、降温和熄灭爆炸火焰的效果,同时炮眼外端仍需用不小于150mm的固体炮泥填塞和封泥,封泥不足不实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十二、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培训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十三、放炮作业工作面,爆破前必须实施人工断电工作,人工断电范围是该工作面及其回31、风流经的采区巷道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十四、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大喊三声“放炮了”,至少再等5秒后方可放炮。十五、放炮员负责放炮前放炮地点的撤人工作,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放炮,瓦斯员负责放炮前后探头挪移到安全地点(20米以外并有掩护地点),并负责通风、瓦斯检查工作,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所有可能进入爆破地点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拉杆或拉绳。十六、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烟被吹散,且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由安全员、爆破工、瓦斯员和32、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及时处理。十七、放炮前、后必须由班组长负责对工作面30米范围内进行喷雾、洒水,进行灭尘工作。十八、放炮过程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放炮员要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认真进行“一炮三检”并详细填入放炮图表,瓦斯员、班组长各行其责,各持其牌,按规定交换其牌。若三牌不齐严禁放炮,安全员负责监督“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的执行过程。十九、放炮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巷道掘进时,放炮母线应随用随挂,33、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其次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间距大于0.3m。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二十、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母线长度必须大于规定工作地点撤人距离。二十一、放炮撤人距离(直线):煤巷掘进不得小于70米,半煤岩巷及岩巷掘进不得小于100米。二十二、放炮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或把手插入放炮器,放炮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拨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二十三、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34、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后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二十四、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4、处理35、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二十五、其它方面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二、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三、在突出危险的煤层中,石门与突出煤层中已掘巷道贯通时,被贯通巷道应超过石门贯通位置5m以上,并保护正常通风。四、一般巷道贯通必须编制由矿总工批准的包36、括通风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生产队组,对采空区的贯通措施,公司总工安排现场指挥人、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通风科负责贯通时的通风系统调整及瓦斯检查工作。五、一般巷道贯通的规定:1、对掘进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面作业,该面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保持正常通风。2、与盲巷贯通时,应先对该巷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并设置警戒。3、每次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回风流及附近20m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回风流及其附近20m内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每37、次放炮前,必须在两个工作面安全地点设置专人警戒。爆破工作须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每次放炮后,瓦检员和掘进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及附近,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如果有异常,应立即处理,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才允许该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4、需要做风门或调节时,在贯通前必须完成设施工程,在主要进、回风巷之间严禁临时代永久工程。5、贯通的巷道属于主要通风巷道,并直接影响矿井通风系统时,矿总工必须负责贯通的指挥工作。通风科负责贯通时的现场指挥工作。其它贯通,通风部门必须派干部临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6、贯通后应及时调整通风设施,形成正常的负压通风后,方可停止局扇运行,同时38、检查回风流作业地点以及相关地点的瓦斯浓度,检查通风设施以及风流状况,如果有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7、参与贯通的部门应明确岗位分工,特别是贯通后通风系统受影响的区域,必须设置专人检查瓦斯,停电撤人,设置警戒,同时要进行风量测定。防灭火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建立反风系统。反风系统能在10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实现反风,矿井反风装置必须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二、严格明火管理制度,做到:(1)严禁携带明火下井;(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瓦斯泵房20m内严禁烟火;(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4)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5)井下施焊作业必须严格按煤矿39、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每次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6)严禁使用产生火烟的爆炸器材的爆破工艺。三、严格井下可燃物管理制度: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确属井下需要者,必须符合规定,并办理手续。2)、严禁向地面裂缝或通风井下的通道口倾倒炉灰、棉、布头和油类等可燃物。3)、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严禁扔洒在井巷、峒室和采空区内。4)、严格限制可燃性支护使用范围。5)、井下皮带运输机应采用不延燃皮带,皮带机头20m范围内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四、矿井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自己工作区40、域内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每个季度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防火供水系统、反风系统、消防器材设置点和消防材料库进行一次大检查。五、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应立即向矿调度报告。调度室应立即通知通风科及有关单位迅速查明火灾原因,同时向值班领导、矿长总工汇报。六、任何人发现矿井火灾应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现场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受害地区和可能受害地区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灭火器材直接灭火。矿调度室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规定通知有关人员。值班领导在矿长、总工尚未到达之前,应立即组织矿山救护队、通风科、机电科抢险人员进行灭火工41、作,在抢险人员进行灭火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和监视火灾气体及风流变化,并采取防止人员中毒和防止爆炸的措施。七、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矿长、总工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救灾工作。矿长担任总指挥,迅速建立井下救灾基地,由总指挥指派救灾基地负责人负责现场救灾工作。八、当井下火灾无法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措施进行灭火。封闭火区时,必须制订专门方案。方案中应有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以及其有害气体和风流方面的变化等内容。九、火区管理:1、火区管理必须认真填写三种表格即“火区登记表”、“火区注灌浆、砂、惰性气体记录表”、“防火墙记录表”,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由通风科负责存档42、,永久保存。2、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提示警标,挂牌管理,牌板上要求记载防火墙建造日期、编号、材料、厚度、防火墙内外的一氧化碳、氧气、瓦斯、二氧化碳、空气温度、测定日期和测定人员姓名。3、加强防火工程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若气体、温度有异常变化时,通风科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并报告矿总工。4、定期取样分析火区气体成份,要求火区每半年进行一次取样分析。5、启封火区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批准。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为保证通风仪器、仪表的合格率,使仪器、仪表能及时得到维护、保养并能正常投入井下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遵照执行。一、建立仪器、仪表台帐并设专人负责,做到43、仪器牌、仪器编号、发放记录三对口。二、持证上岗,熟练掌握仪器的修理操作技能和使用性能,按期调校仪器,并经常检查仪器的充电、使用情况;做到下井仪器完好率100%,仪器到期鉴定率100%。三、发放前要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特别是便携式报警仪,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检查,并遵守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光学瓦检仪的外观、药品、气密性、电路、光路、精度等的检查,有问题不能发放。确保发放出的仪器仪表台台合格,并与仪器领用人当面检查核实,否则发现有损坏现象按价赔偿。四、做好维修记录,包括仪器编号、故障处理、使用材料和人为损坏登记等项目,记录清楚,严格按岗位作业标准和维护操作规程及时、认真地进行维44、修和校正。每月的记录要合计总结,装订保存。五、仪器维修及发放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班中不得脱岗、串岗,违者罚款1030元。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一、 一般规定:(一)、组织机构和培训: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保证真实反应井下的实际情况,制定,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安全监控和通风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控工,负责安全监控装置的管理使用工作。2、安全监控工(包括管理干部)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3、应建立安全监控各工种人员岗位责任制与操作规程,以及安全作业标准等管理制度。4、 安全监控中心站应45、配备具有通风监控基本知识,并会使用计算机的值班员至少4 人,并设一名组长负责中心站日常管理工作。5、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与维护,根据实际情况设专职人员负责。6、 对通风、机电、采掘开的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瓦斯员、安全员、放炮员、采掘开班组长及机电工等有关人员应进行“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与使用知识培训。(二)、装备要求:9、 矿井必须按照高瓦斯矿井来装备安全监控系统。装备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10、 矿井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装置,备用量不小于使用量的20,并配备检修仪器仪表的备品备件。11、 矿井管理干部、工(班)长、放炮员、安全员、采掘司机、机电工等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46、12、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更新、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通过修理,随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价的80以上,不能更新换代的;、严重失爆,而不能修复的;、遭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三)、对安全监控设备的要求:1、 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的各项标准,保证性能可靠、工作稳定。2、 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和动力电缆等公用,确保其本质安全防爆性能。3、 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4、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47、置的全部功能。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监测分站或瓦斯传感器发生故障时,能够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电源并闭锁。当主机和系统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5、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控分站必须装备备用电池,停电后反供电时间应不小于4小时。当电网停电后地面中心站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6、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功能。7、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8、 监控中心站,主机应双机备份,并具有手动和自动切换功能。9、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信息网络通信功能,以便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监控信息的利用。二、设计48、安装使用维护:(一)、设计安装:1、 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及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从设计开始就必须保证安全监控装置的装备和使用。2、 井下采掘开工作面必须在开工前装备安全监控设备,保证功能齐全、运行准确可靠。3、 监控设备安装、线路敷设以及连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井下防爆电气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4、 凡要使用的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提前进行调试、检验,加电试运行在48小时以上确认无误方可投入使用。5、 断电控制系统的安装,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49、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安全监控人员在现场监护。6、 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或者取自专供电源,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电源线的接入在监控人员监护下,由专职电工完成。7、 安全监测装置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由使用单位及所在科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签字后投入运行。8、 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应被测物理量的位置。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状态的位置。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修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9、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50、电源,应设置在采区变电所或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中。严禁设置采掘工作面和回风巷内。(二)、调校与故障处理:1、 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2、 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每隔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有关规定要求调校一次。每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3、 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的校正,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操作步骤进行调试检验。4、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采用人工检测;并认真填写安全监测故障登记表。(三)、使用、维护:1、 安全51、监控系统运行必须24小时值班,检查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每班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或光学瓦斯检测仪与瓦斯传感器对照检查,发现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汇报处理;在8小时内对两种仪器进行调校完毕。2、 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电缆等监控设备由瓦斯员负责,按规定移动和保管,严禁私自停用;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调度和监控队汇报。3、 凡经大修的传感器和超期使用传感器必须按规定经计量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4、 监控设备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必须有计划分批升井进行检修、清扫、调试、校正。5、 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在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52、擅自停用设备装置,如确实需要暂停设备装置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6、 装备有瓦斯电闭锁采掘开工作面,当瓦斯浓度达到断电浓度时,切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和使用队组自行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允许范围时,由瓦斯员配合机电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人工复电。7、 瓦斯员负责管协区域内光学瓦斯检测仪和瓦斯传感器参数的对照与分析,发现故障或传感器误差超过规定要求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和机维队进行处理。8、 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主机必须24小时不间断运行,实时监控各测点参数的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状态和网络信息的上传。9、 监控中心站值班员必须24小时值班, 认真监视各种信息参数的变化 ,详细记53、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控日报表,由通风科值班领导审核,报矿长、总工程师签阅。10、监控中心站接到报警、断电后,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并做好报警处理记录。(四)、便携仪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的煤尘,下井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值,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统一由通风科进行管理,矿属各单位以书面形式将配备人员名单经通风科科长审批后,由通风科统一办理领用证,对各单位领用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相对固定,并对仪器号码进行登记备查;发放时按领用证进行发放。仪器的维护、维修及调校由机维进行管理,每台仪器当班使用后进54、行充电8小时。每台仪器每月进行除尘一次,每半年更换黑白元件一次,电池组充放电两次以上后更换一次,仪器发生损坏或精度偏差,随时进行处理。在使用中必须建立登记制度,对每台仪器的正常使用,调校故障处理等情况逐一记录备案。、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当班领用当班交回,否则对使用者处以50100元罚款。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测量范围在04%,CH4值达1%时,自动报警。使用范围适宜于湿度小于等于98%,温度在040,CH4在04%内,严禁使用在有H2S或CH4超过2.5%的巷道内,如超范围使用造成损坏,按规定罚款50200元。使用人员要保护仪器, 使用时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碰撞、淋水,私自拆封调校,人为55、造成损坏者、丢失者, 按规定罚款200800元。(五)、配气配制甲烷标准气样的装置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所配制的标准气样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其执行说明的规定要求。(六)、技术资料、 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应建方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器仪表台帐、 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标校记录和断电功能测试记录、 中心站运行记录、 矿井安全监测日报表、 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 传感器管理牌板、监控分站管理牌板、 通风科监控组必须绘制安全监系统图和断电控制接线图,图上应标明传感器、断电器、分站等设置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该图应按季绘制,按月修改。每季度报公司56、通风处备案。、 安全监控资料应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记录保存期不得小于2年。三、甲烷传感器的设置、甲烷传感器应布置在巷道的上方,并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的地方。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设置在不同地点的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3、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监控装置要求执行。四、其它传感器的设置1、风速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的设置: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风速传感器设置在巷道前后10米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断面无变化,能57、准确计算测风断面的地方。矿井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压力传感器。2、抽放泵站流量、温度和压力传感器的设置: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输入管路中应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一氧化碳和温度传感器的设置:矿井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布置在巷道的上方,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方便的地方。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设置在风流稳定和其它有害气体与新鲜风流混合均匀的位置。矿井总回风巷应设置温度传感器,应布置在巷道的上方,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方便的地方。其它传感器58、的设置矿井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及大型机电设备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五、考核、 采掘开工作面的瓦检员必须对传感器进行监管,监督使用单位将监测线路吊挂整齐,并保持传感器位置必须在规定范围内,监管风电、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监测装置出现故障及时汇报调度。、 通风科监控组必须及时安装、移动、拆除需要变动的传感器及监测装置,不得拖延时间,同时逐步完善监控系统,提高监控能力。、 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与监控组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59、当监控系统显示瓦斯超限不断电和风电不闭锁,机房值班人员要立即查对,同时立即汇报调度,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安监处牵头认真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对责任者严肃处理。、 凡发生监测装置被人为破坏或使监测装置失去断电控制能力的,一经发现,必须先停止作业后追查分析,对责任者给予开除或开除留用查看的处分。查不出责任者,对所辖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对跟班队长、当班班长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各使用单位必须爱护所辖范围内的监测装置,不得淋水、炮崩、砸坏等现象发生,否则处以使用单位5002000元的罚款。盲巷管理制度一、井下所有不通风或风速低于规定的巷道,均应按盲巷处理,采用扩散通风有效深度小60、于6m,宽度大于1.5m的峒室,可不按盲巷管理。二、设计矿及通风部门应把关,杜绝产生盲巷,受客观条件所限造成了废巷、探巷等应及时封闭,与采空区相通的应采用永久密闭。三、因贯通等安全原因造成开掘面停工,必须保证正常通风,因生产布局或资金等原因造成开掘面停工,由矿总工决定是否采用封闭措施,未封闭前不准停风。四、临时通风的开掘工作面,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派人警戒,当班不能恢复通风的,应在巷口设栅栏并揭示警标,停风区内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控制及处理,按规程第141条执行,瓦斯检查参照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执行。五、所有井下密闭,应构筑在距巷口不超过5m的位置,受顶板等客观条件限制时,应采用重复闭的形式且61、最后一道临时闭距巷口不超过5m,密闭墙距巷口超过2m的,应在巷口设规整的栅栏并揭示警标,严禁用临时闭代永久闭,用栅栏代替临时闭。六、所有密闭前5m内不得安设其它设施,支护应完好,无淤泥、积水、杂物等,轨道管线等导体不得通往封闭区内,各类密闭的施工应按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的规定执行。七、一般盲巷的启封措施报矿总工批准,特殊盲巷的启封措施(如通火区、老空区)报公司总工批准。八、通风部门必须建立能全面反映实际情况的设施的盲巷台帐并长期保存。尾巷管理制度为加强尾巷管理,有效的防止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尾巷管理制度。一、尾巷管理标准:、无电器设备,进入尾巷的铁质水管、压风管、瓦斯抽放管必62、须安设两处绝缘段。、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现象,巷道断面在尾巷使用期间不得小于8m2。、无积尘、无积水。、管路排放整齐,无漏气。、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无瓦斯超限现象。、瓦斯探头显示数据准确,断电灵敏可靠。、尾巷管理要达到质量标准化标准。、巷道全长必须保证0.5m/s以上风速。、实行专门管理组管理。二、高浓瓦斯管理:、专用排瓦斯巷排瓦斯横贯瓦斯浓度必须按2.5%以下进行管理。综采工作面采用“两进一回”的通风方式时,尾巷内回风横贯以外风流混合后,瓦斯浓度必须按不超过1.0%进行管理。针对尾巷回风横贯以里段的高浓度瓦斯区域,采取局扇渗新稀释瓦斯的方法外,采用防静电聚乙烯管或阻燃伸63、缩风筒由采空区回风横贯将涌出的高浓度瓦斯引入抽放系统,从而达到降低区域高浓度瓦斯的效果。、高浓度瓦斯排放要随着工作面的推进,采煤落山角每压过一个横贯,通风队负责将该横贯以里段尾巷进行封闭,同时利用阻燃伸缩风筒接入抽放管路的方法抽放闭墙内积聚的高浓瓦斯。、如果尾巷内利用伸缩风筒或抽放管将高浓瓦斯区域瓦斯引到回风横贯以外的低浓区域时,伸缩风筒或抽放管的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等,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下风侧距管路出口10m,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三、抽放瓦斯管理:、尾巷必须安设两趟抽放管路,对邻近层瓦斯和采空区瓦斯实施分源抽放。、对于尾巷及整趟抽放管路,由专职人员负责每三天进行64、一次全面检查,若抽放管路有积水时,必须及时放水,确保抽放系统畅通无阻。、新安装的抽放管路垫高必须符合规定,在保证抽放管路牢固稳定的同时,严禁采用铁丝固定抽放管路。严禁采用铁丝将抽放管路吊挂在金属网上。、抽放管路主管进入尾巷前,必须安设两处绝缘段,严防杂散电流进入尾巷。、对于尾巷回风横贯到采空区回风横贯段内矿用抽放管路必须采用旧风筒布或旧皮带将管路盖严,防止掉渣与其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突发事故。、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应及时在采空区横贯内安设准备与抽放系统连接的阻燃伸缩风筒和抽放三通,严禁人员在高浓度瓦斯区域(瓦斯浓度超过1.5%)作业。、对于尾巷抽放浓度,应及时调整好抽放管路的负压、节流,要求邻近层65、瓦斯抽放管路的负压在总孔板处必须达到100mmHg,提高并确保抽放效果,减少尾巷风排瓦斯量。通风科也应及时掌握现场瓦斯涌出情况,利用减少风量,调整风压等方法提高抽放效率,有效控制高浓度瓦斯涌出尾巷。四、加强正在回采工作工作面采空区管理,采空区回风横贯不得有两个同时敞开,只准靠近工作面的横贯作为唯一的采空区回风横贯,其余采空区回风横贯必须及时封闭并带上抽放,严防采空区漏风供氧积热发生煤炭自燃,引起瓦斯事故。五、防尘管理:、尾巷施工完毕后,必须保证尾巷内留设有防尘管路,且每隔100米安设一个防尘三通。、尾巷中必须安设两组隔爆水袋,距尾巷口60米处安设一组,另一组安设在距工作面200米的范围,该组应66、随工作面的推进外移。、尾巷回风横贯以里的防尘管路必须由通风队负责及时回收,回风横贯以里的洒水灭尘管路由通风队用胶质水管代替。、尾巷的洒水灭尘工作,必须每隔两天进行一次巷道全断面、全长洒水灭尘,严禁煤尘堆积和煤尘飞扬。六、其他方面的管理:、尾巷内不准有任何电器设备和带电设施,不得从事任何生产作业,进行尾巷维修工作时,瓦斯浓度必须低于1.0%。、尾巷在下列地点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1、尾巷口2、通往尾巷的横贯口3、尾巷回风横贯以里35米处4、作为采空区回风横贯口,前三处必须上锁管理,钥匙由瓦斯员保管。、进入尾巷的人员,必须持有通风科下发的尾巷通行证并得到瓦斯员的许可,方可结伴进入,67、并至少有一人持有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入尾巷作业前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凡不携带通行证,或不征得瓦斯员同意擅自进入尾巷人员按“严重三违”处罚,直至开除。、所有进入尾巷的人员必须服从瓦斯员的指挥,进入尾巷高浓度瓦斯区域前,所有人员必须关闭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和其他仪表(光瓦仪除外),光学瓦斯检查仪检查完瓦斯后,必须到瓦斯浓度小于2%的区域读数,严防按扭产生火花引燃沼气。、尾巷需排水时,由机运队负责安装风泵,通风队负责进行排水;排水期间,瓦斯员必需掌握排水情况,及时停止风泵运转,防止风泵因空转而产生火花。、进入尾巷的矿用金属管路,必须安设两处绝缘点,防止杂散电流进入尾巷。68、在每个通入专用排瓦斯巷的横贯内,选择顶板好的地点,用两卷尼龙网代替铁丝网,防止杂散电流通入专用排瓦斯巷。、通风队必须超前工作面20米对尾巷及通入尾巷横贯内的所有锚索均采用黄土配合盐水对锚索及锚杆外漏部分进行包裹。、加强尾巷的支护管理,尾巷在正常情况下必须超前于工作面50米,用点柱进行支护。安全员和瓦斯员负责对尾巷支护情况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严防顶板冒落;通风科每隔5天对尾巷顶板支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过程必须有瓦斯员陪同,对有冒落、片帮危险地段,由通风科及时用点柱或堆柱进行补强支护。“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一、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制,即:装药前,放炮69、前及放炮后由放炮员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只有当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无局部瓦斯积聚(局部瓦斯积聚指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时,才准装药放炮。每次放炮,放炮员必须将“一炮三检”的结果填写在“一炮三检”表上。打眼前的瓦斯检查由班组长或放炮员执行。二、每次放炮都要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及人工断电,由放炮员、瓦检员及班组长三人联锁。三人联锁放炮应执行换牌制度,即放炮员持警戒牌,班组长持放炮命令牌,瓦检员持放炮牌。放炮前,放炮员检查完瓦斯,认为本职工作就绪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按规定清点人员,安排好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护情况,核实放炮员检查70、的瓦斯浓度,全部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放炮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持到放炮牌后,方可发出放炮口哨,至少再等5秒后方可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炭松散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炮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警戒人员由班组长亲自撤回后,其他人员方可进行工作面工作。三、其它影响“一通三防”的放炮问题,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放炮的规定。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一、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风量计算、局71、部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筒规格及安装、使用等局部通风设计,应列入掘进巷道的作业规程,报矿总工批准 二、局部通风机由机电部门安装、维护,入井前进行完好检查,正常运转,安装设备要齐全,使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或安设消音器,高压部位有封垫不漏风,电缆接线盒、电缆进线孔有密封垫(圈),不漏风,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安设离地高度大于0.3m,大断面巷道应吊挂,开关有明显标志,与局部通风机的距离不得超过10m。 三、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必须安设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安装前由通风科应对安装地点的风量进行测定,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大于局部通风机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以免发生循环风。 四、“三专两72、闭锁”设施的安装规定: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装设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设施;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自动切换。 五、坚持局部通风机验收制度,凡发现安设不符合规定时,通风部门有权不予延接风筒,巷道不得开口施工。 六、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独立通风。 七、每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由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工作面编号,管理人员姓名、局部通风机功率、风筒长度、入风量、出口风量、周围瓦斯情况。 八、风筒由通风队延接管理,延接吊挂质量要达到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中的规定,锚喷巷道,施工队组每隔5m打一个风筒吊挂眼,以便吊挂风筒,73、一台局部通风机不准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风筒出风口风量必须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确定,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九、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距离,对压入式通风,在保证工作面不积存瓦斯,及时吹散炮烟前提下,煤及半煤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5m,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10m。 十、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的地点,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止运转时,必须事先提出书面停风申请,经通风部门同意,矿值班领导审批签字,矿调度通知有关单位执行。 十一、凡事先未提出停风申请或未批准而随意停风,不论时间长短,均属无计划停风,对每一次无计划停风都要由安监处主持组织追查分析,对造成无计划停风的责任及责任单位给予严肃74、处理。 十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该面带班人员要立即停止工作面工作,将全部人员撤离至新鲜风流中,切断电源,并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安排专人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设警戒,警戒人员现场交接班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报告。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十三、节假日停工的地点或其它原因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十四、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按规程规定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恢复正常通风,瓦斯超限时,必须按排75、放瓦斯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安全仪器仪表检验计量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矿“一通三防”所涉及到的安全仪表。2、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管理台帐,并及时填制。3、计量用标准气样目前必须购置于有资质的计量站(如西山通风实验室),在我矿通风实验室成立后,所用标准气样再行更改。4、我矿的“一通三防”安全仪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检定项目和检定周期,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定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检定。5、仪器仪表强制检定周期:、甲烷计量检定装置每半年强制检定一次。、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年强制检定一次。、光学式甲烷检测仪每年强制检定一次。、风速检测设备每半年强制检定一次。、温度检测设备每年强制检定一次。、负压检测设76、备每年强制检定一次。、氧气检测设备每半年强制检定一次。、粉尘检测、化验设备每年强制检定一次。6、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光学式甲烷检测仪调校1次。甲烷传感器每年升井全面检查计量调校1次。7、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发放前必须检查零点和电源欠压值、零点在0.05%以上严禁发放,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8、光学式甲烷检测仪每季对仪器的精度、冲击性、气密性、稳定性进行试验1次并及时登记。每天检查仪器有无破损、零位是否跑偏、光干涉条纹是否清晰、是否漏气等。每半年对仪器拆开清洗一次。矿综合防尘组织领导机构为了搞好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改善77、煤矿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特成立综合防尘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落实综合防尘工作的重大事宜。一、 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 苏启云 张 忠 刘 毅 周耀辉 闫 磊 郭凡勇成 员:安全洞 刘银政 杨建伟 陈景山 各科室副总各科室技术主管防尘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郭凡勇二、职责划分: 1、矿长是防止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防尘的领导和宣传监督工作,矿总工程师对粉尘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每月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综合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部署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2、 各科的副总、各队的队长78、是综合防尘第一责任者,各科技术主管、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粉尘的技术责任,井下各主要生产队组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台帐,每月28日前报综合防尘办公室,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各区、科、队的防尘验收及业务管理工作。3、 井下各科队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负责本单位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将人员报通风科备案,测尘组主要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定期化验各开采煤层爆炸指数、水份及粉尘分散度、粒度、游离二氧化硅,并及时把化验结果呈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了解全矿井各生产单位粉尘浓度变化情况,参加全矿井旬、月、季综合防尘大检查,及时将各生产队组综合防尘检查情况评分定级,并写出书面材料,把79、检查情况上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4、 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全矿井队组防尘报表收集、管理、上报工作,坚决做到报表及时、准确、可靠,并将各类报表及原始记录装订成册存档。5、安监处负责全矿井生产单位的防尘设施监督、检查、协调工作。6、通风科技术主管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三通阀门及防尘设施的安装设计及技术指导工作。通风队成立专业的防尘组,负责采煤工作面煤层打钻注水工作,定期冲刷回风大巷。采区回风下山及尾巷,提供全矿防尘设施安装地点及牌板设计,安装、维护、管理全矿井井下隔爆设施。7、采煤队职责范围从工作面投产验收后至工作面收尾竣工验收止,负责本工作面正、副巷系统车以里和转载点以里所有防尘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工80、作,具体设施包括:(一)、正、副巷防尘管路吊挂、拆移三通水门、净化水幕设施。(二)、采煤机内外喷雾及维护,推广“清水加压泵与采机”联动技术,水压达到(规程)规定,安装角度合理,确保喷雾覆盖全滚筒。(三)、所有的运输机(包括工作面溜煤头溜煤眼)必须使用装载点喷雾,位置合理,使用正常。(四)、采煤司机、移架工、回柱工等工种应当正确佩戴防尘口罩。(五)、工作面架间喷雾推广使用自动喷雾装置,喷嘴使用组合型喷嘴,确保能覆盖采煤机机道。(六)、工作面综合防尘牌板由队(组)专业人员填写,要求牌板内容齐全、字体清楚。(七)、及时清理及冲洗正、副巷超前支护段和工作面浮煤,每班必须冲洗一次,有冲洗记录。8、掘(炮81、)进队职责范围;掘进巷道运输系统所有防尘设施安装、管理、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设施包括:(一)、防尘管路的铺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净化水幕转载点喷头等设施安装位置正确,并且灵敏可靠。(二)、必须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现场有装水炮泥的设施。(三)、放炮前后必须对工作面30m范围内进行冲洗积尘,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软水管,放炮前开启放炮自动喷雾或手动喷雾,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出煤时必须使用风流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防尘设施。(四)、打眼工、放炮工、装煤工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9、掘进队职责范围;从巷道口到工作面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82、求,具体设施包括:(一)、防尘管路的铺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二)、掘进巷道在6以上,必须使用除尘风机。(三)、掘进机割煤时必须使用内外喷雾,水压、射程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四)、掘进司机及维护工必须佩戴防尘口罩。(五)、定期对全巷道进行全断面洒水灭尘,巷道保持湿润,工作面30m以内使用软管进行冲洗煤帮,湿度要符合规定要求。(六)、巷道中的风流净化水幕、转载点喷雾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七)、机掘放震动炮时,必须使用水炮泥及水针、放炮前必须开启放炮喷雾。(八)、工作面综合防尘设施牌板由队(组)专业人员填写,防尘设施牌板要求内容齐全、字体清楚。10、开拓队职责范围:开拓巷道运输系83、统所有防尘设施安装、管理,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设施包括:(一)、防尘管路的铺设吊挂及三通阀门的安装,净化水幕、扒装喷雾等设施安装位置正确,并且灵敏可靠。(二)、必须湿式打眼,水压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要求,否则不能打眼,严紧干打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现场有装水炮泥的设施。(三)、放炮前后必须对工作面30m范围内进行冲洗积尘,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软水管,放炮前开启放炮自动喷雾或手动喷雾,时间不得少于5min,出煤时必须使用风流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防尘设施。(四)、打眼工、放炮工、装煤工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五)、锚喷巷道时必须使用锚喷除尘器。(六)、工作面综合防尘牌板由队(组)专84、人填写,要求牌板内容齐全、字迹清楚。11、机运队职责范围:负责地面工业广场、煤仓、主斜井、运输大巷、采区运输巷、采区运输下山的防尘设施安装、使用、维护管理符合规定要求。(一)、负责管路的吊挂、三通阀门及集中巷水质过滤器的安装、维护使用符合规定要求。(二)、负责分管皮带巷转载点的喷雾、风流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喷雾安装、使用维护符合规定。(三)、负责煤仓及转载皮带、主斜井皮带的定期冲洗。(四)、负责煤仓及转载皮带、主斜井皮带的各转载点喷雾完好使用及一切防尘设施的维护工作。(五)、负责煤仓及转载皮带、主斜井皮带的净化喷雾安装及其使用正常。(六)、负责冲洗巷道及各煤库的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85、。(七)、负责地面工业广场、煤仓的地面卫生,定期冲洗,卫生符合达标。(八)、负责地面水池的定期清理沉底及其杂物,水池管路必须安装水质过滤器,水池容量不小于200m,连续供水时间不低于2小时。(九)、综合防尘牌板由队(组)专人填写,要求牌板内容齐全、字迹清楚。15、综合防尘评定等级按上级有关文件标准和自行评定等级方法进行打分,不符合标准给于罚款或者降级处理。防尘办公室要做到每旬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月底一评比,每季度奖励一次,对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差的单位给予追究责任,限期整改。16、各科、队被罚款部分的全部资金都要落实到责任者头上。17、防尘奖励奖金来源,由一通三防奖励基金中提取奖励原则:实事求是86、,公平合理,确实起到管理促进作用。三、奖励条件:1、矿按照每季度综合防尘定级后确定(说明:每月分值=旬累分值/3,每季分值=月累计分值/3,根据分值再排名次,按照奖罚标准进行奖励或罚款)。2、在综合防尘管理中,对长期保持特级标准的分管单位以及在综合防尘中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奖励。3、综合防尘管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四、处罚条例:1、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要求健全防尘管路及“三通”阀门。每少一处管路罚款50元,少一个“三通”阀门罚款20元,拐一处死弯罚款10元,有一处不吊挂、吊挂不平直或漏水罚款20元。2、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中要求设置水幕(风流净化)的地点,缺一道罚款50-100元,漏水或87、者不封闭全断面的罚款20元,无手轮或者有一个喷嘴堵塞罚款5元。3、采煤工作面不安设清水加压示,不安设架间喷雾,对责任队(或者安装人)罚款150-200元,采煤司机开、停机时不先开水或者不先停水者罚款30-60元。4、井下每发现一处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m的煤尘堆积,按每超1m罚款5元,累计计算。5、未实施湿式打眼或放炮不用水炮泥者,罚款100-300元。6、各转载点、装载点、卸载点喷雾装置每缺一个罚款30-50元,使用不正常罚款20元。不到位、雾化差、无水轮、漏水罚款10元 。 7、各队(组)对防尘设施损坏严重者,第一责任者和维护工各罚款50-100元。8、井下应设隔爆设施地点少设一处罚88、款50-100元;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20-30元;无隔爆说明牌板罚款10元,无水或不及时换水,每个罚款5元;数量不足,每少一个隔爆水袋罚款5元。9、各队(组)综合防尘牌板不及时填写,罚款10-20元;字体不清楚罚款20元;无台账罚款20-50元。10、粉尘测定不符合规定罚款5元;虚报谎报数据发现一次罚款责任者50-100元,水份无化验罚款责任者20-30元。11、掘进面不用风筒风流净化器罚款责任单位50元。12、接尘人员不戴防尘口罩,罚款10-20元。13、掘进机未按除尘风机罚款100元。14、掘进机内、外喷雾装置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每缺一项罚款50-100元,不正确使用罚款50元,不就位、89、雾化不好罚款20元,有一个喷嘴堵塞罚款5元)。15、工作面架间喷雾缺一道罚款10元,未达到标准罚款50元。16、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采区内巷道、胶带卷、采掘巷道在规定日期每少一次冲洗罚款50-100元,主要运输大巷及采区上下山在规定日期内,每少刷一次罚款100-200元,采煤工作面回风口附近10米处段必须每班进行冲刷一次,不符合要求罚款20-50元。17、放炮前后不洒水罚款50元。18、 锚喷除尘器不使用或使用不正常罚款100元。19、井下电缆、开关有积尘,一处罚款20-30元。20、煤层未注水罚款30-50元。 奖 罚 办 法开展综合评比竞赛活动,按照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和评定等级扣分标90、准由防尘领导组对全矿井防尘队组每季进行一次评定和排名,采、掘、开、机、运、通六大专业在95分以上者各奖1000元(包括95分),90分以上者奖500元(包括90分),85分以下者罚款300元(包括85分),80分以下者罚款500元(包括80分)。并按每月进行单位大排名,前两名奖励,后两名处罚。综合防尘检查评比办法通风队综合防尘竞赛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序 号检查项目标准分 数检 查 内 容评 分 办 法扣 分 原 因实 得 分备 注1冲洗项目15回风大巷,尾巷冲洗,主要巷道刷白。各回风巷不定期冲洗扣2分、巷道不刷白扣1分、尾巷不定期冲洗扣5分。2个体防护20巷道冲洗人员必须戴防尘口罩。接尘人员91、不佩戴防尘口罩扣2分人。3管 路20吊挂质量,长度距离,三通管路吊挂有一处不平直扣1分,距离不够(每10米扣5分)三通阀门坏一个扣1分。4风流净化20进回巷风流净化安装位置风流净化有一个嘴不雾化扣0.5分,有一个嘴不出水扣1分,不使用扣3分、无水扣5分、不安装不得分。5防爆设施25隔爆设吊挂位置,排距,水量,说明牌数量。吊挂位置、排距不符合要求扣3分、水量不足扣2分、没有说明牌扣2分、数量不够少一个扣0.5分。6合 计100综合防尘办负责1各种防尘报表15报表及时、准确,不能缺报漏报,数据不明确。报表不及时扣4分、不准确扣2分、缺报漏报扣3分、数据不明确扣2分。2负责旬检15检查及时,不能漏检92、,问题明确。检查不及时扣5分、漏检扣3分,发现问题不报扣6分。3质量评比20每旬、月、季要按时进行质量评比及时报表。每旬、月、季评比不及时扣5分、不及时报有关节扣6分。4统计问题20统计问题,不及时、不准确有误差按每月、旬、季分别问题统计不及时、不准确扣5分、有误差扣4分,每旬、月、季少一次不得分。5取样化验10化验要准确及时,资料保存完好。化验不准确扣3分,不及时扣2分,资料不完整扣4分。6粉尘测定10粉尘测定要按规程要求不能缺少,测点齐全到位。粉尘测定不符合要求扣5分,测定不齐全扣3分,不到位不得分。7报表管理10报表要保存完好,不能有丢失及错误。报表出现一处错误扣3分、丢失扣6分。合 计93、100采煤队综合防尘竞赛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序 号检查项目标 准分 数检 查 内 容评 分 办 法扣 分 原 因实得分备 注1管 路20吊挂质量,长度距离吊挂平直,漏水每处扣2分,曾径及弧度不符合规定要求扣20分,缺一个三通扣3分,胶带50米一个三通。轨道100米一个三通。无洒水软管扣20分,长度不足每10米扣5分。2清水泵10压力符合规定要求使用正常要使采机内喷压力达到2Mpa,外喷压力1.5Mpa,达不到扣5分,不使用或使用不正常扣10分。3采机内外喷雾15雾化效果,喷嘴有无堵塞,使用是否正常。效果差扣5分,喷咀每堵塞一处扣3分,不使用扣15分,使用不正常扣10分。4净化水幕10数量、安94、装、位置、角度符合规定。安装位置、角度不符要求扣3分,效果差扣3分,不正常使用扣4分,缺一处扣6分。5转载喷雾10安装质量、位置、角度,雾化效果是否正常使用。安装位置、角度不符要求扣3分,效果差扣3分,不正常使用扣4分,缺一处扣6分。6架间喷雾10数量、角度、雾化效果正常使用。数量缺一处扣5分,效果差扣3分,不正常使用扣6分。7巷道冲洗10定期冲洗巷道冲洗不符合规定扣5分,煤尘堆积扣5分处。8设施牌板5及时填写,内容齐全内容不全、不符扣3分,不填写扣2分。9个体防护5采机司机、移架工发现不戴防尘口罩扣2分人。10防尘报表5月底前防尘情况表报通风科防尘办报送不及时扣2分,不报扣5分。合 计10095、掘进队综合防尘竞赛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序 号检查项目标 准分 数检 查 内 容评 分 办 法扣 分 原 因实得分备 注1管路质量10管路吊挂,距离长度,三通阀门,管径及长度,洒水及软管,水针吊挂不平,漏水每处扣2分,距离超过规定每10米扣2分,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缺一处扣2分,管径及强度不符合要求扣10分,无洒水软管扣10分,长度不足扣5分,无水针扣10分。2打 眼10必须湿式打眼不使用湿式打眼扣5分,水压不正常扣5分。3水炮泥10每个炮眼充填水炮泥水量不少200ml水炮泥水量不足扣3分,不使用扣5分。4放 炮10放炮喷雾设施齐全,位置得当,效果好,使用正常,能封闭全断面。不洒水扣1096、分,水长度和质量不符要求扣5分。5放炮喷雾10放炮喷雾设施齐全,位置得当,效果好,使用正常,能封闭全断面。放炮前不使用放炮喷雾扣10分,放炮喷雾超过规定210米,雾化效果差扣3分,不能封闭全断面扣5分,喷雾堵塞2处,无手轮扣2分。6风流净化10位置得当,雾化效果能封闭全断面,喷咀无堵塞,使用正常,设施齐全。数量不足,缺一道扣10分,位置不当扣2分,效果差扣2分,不能封闭全断面扣3分,喷咀堵塞扣2分处,使用不正常扣5分。7转载喷雾15安装牢固,位置、角度合理,雾化效果好,喷咀无堵塞,使用正常,割煤时先洒水或边出边洒岀煤时不洒水扣10分,洒水不符合规定扣5分,转载喷雾位置,角度,安装不符合要求扣397、分,喷咀堵塞2个,不正常使用扣5分。8巷道冲洗10按规定要求,周期冲洗,保持经常巷道湿润,无煤尘堆积、无积水。不按规定冲洗扣10分,冲洗不符合规定扣5分,有煤尘堆积每处扣10分,巷道有积水每处扣3分。9个体防护5打眼、出煤工等接触较大,粉尘人员要配戴防尘口罩。发现不带防尘口罩扣2分人。10设施牌板5及时填写牌板不填写扣5分,数据不符,有漏项扣2分。11报 表5月底前防尘情况报表报通风科防尘办不报或报送不及时扣5分。合 计100开拓队综合防尘竞赛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序 号检查项目标准分数检 查 内 容评 分 办 法扣 分 原 因实得分备 注1管路质量10管路吊挂,距离长度,三通阀门,管径及长度98、,洒水及软管,水针吊挂不平,漏水每处扣2分,距离超过规定每10米扣2分,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缺一处扣2分,管径及强度不符合要求扣10分,无洒水软管扣10分,长度不足扣5分,无水针扣10分。2打 眼10必须湿式打眼不使用湿式打眼扣5分,水压不正常扣5分。3水炮泥10每个炮眼充填水炮泥水量不少200ml水炮泥水量不足扣3分,不使用扣7分。4扒装洒水10安装牢固,位置、角度合理,雾化效果好,喷咀无堵塞,使用正常,出矸洒水。扒装洒水位置、角度、安装不符合要求扣12分,喷咀堵塞扣2分处,不正常使用扣5分。5放炮喷雾10放炮喷雾设施齐全,位置得当,效果好,使用正常,能封闭全断面放炮前不使用放炮喷雾扣99、10分,放炮喷雾距工作面超过20米规定扣2分10米,雾化效果差扣3分,不能封闭全断面扣5分,喷雾堵塞扣2分处,无手轮扣2分。6风流净化10位置得当,雾化效果能封闭全断面,喷咀无堵塞,使用正常,设施齐全。数量不足,缺一道扣10分,位置不当扣2分,效果差扣2分,不能封闭全断面扣3分,喷咀堵塞扣2分处,使用不正常扣5分。7喷锚除尘器15安装牢固,位置、角度合理。锚除尘器不使用扣10分,使用正常扣5分。8巷道冲洗10按规定要求,周期冲洗,保持经常巷道湿润,无煤尘堆积、无积水。冲洗不符合规定扣5分,有煤尘堆积每处扣3分,巷道有积水每处扣3分。9个体防护5打眼、出矸、锚喷、搅拌等接尘人员要配戴防尘口罩。发100、现不带防尘口罩扣5分人。10设施牌板5及时填写牌板不填写扣5分,数据不符,有漏项扣2分。11报 表5月底前防尘情况报表报通风科防尘办不报或报送不及时扣5分。合 计100机运队综合防尘竞争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序 号检查项目标 准分 数检 查 内 容评 分 办 法扣 分 原 因实得分备 注1管路质量及地面水池15管路安装质量、管径及强度三通阀门,距离长度,洒水软管;水池沉积清理,管路安装水质过滤器,水池容量供水时间吊挂不平直,有漏水扣3分处,管路不足扣5分10m,管路及强度不符合用水要求扣5分。胶带巷每隔50 m设一个三通阀门,否则扣1分个,轨道巷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否则扣1分个,无冲洗101、洒水软管扣5分,长度不够扣5分10m.。水池不定期清理扣2分,不设水质过滤器扣5分,水池水量不足扣4分,间断供水扣4分。2转载喷雾15数量足、使用、安装、位置、角度符合规程要求,雾化效果好,控制方便,使用正常。缺一道扣10分,安装、位置、角度不符合规定扣5分处,喷嘴堵塞扣2分处,雾化效果差扣5分处,无手轮扣5分,不正常使用扣10分。3风流净化15数量足,安装、位置、角度符合规定要求,雾化效果好,能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缺一道扣10分,雾化效果差,不能封闭全断面扣5分,使用不正常扣10分,安装、位置、角度不合理扣5分处,喷嘴堵塞扣2分个,无手轮扣5分。4地面工业广场、巷道冲洗15地面卫生,清扫、102、洒水每天一次。;定期冲洗,经常保持巷道湿润,无煤尘堆积。地面广场不清理卫生口2分,不洒水扣3分,不及时清扫扣2分;巷道不定期冲洗扣10分,有煤尘堆积扣10分,巷道干燥、卫生差扣5分。5巷道刷白10定期对轨道上山、胶带上山进行巷道刷白不定期刷白扣20分,刷白不符要求扣10分。6煤仓溜煤眼10所有煤仓、溜煤眼不得放空。发现一次扣10分。7设施牌板、个体防护10及时填写所有内容;冲洗巷道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不填写扣5分,数据不符、字迹不清楚,填写不及时,有漏项扣2分处。灭尘、洒水巷道人员不戴防尘口罩扣4分8报 表10月底前防尘情况报表报通风科不报或者报送不及时扣5分。合 计100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103、掘进工作面隔爆的安装及要求: 1、掘进巷道掘进进尺达到120m时,必须距巷道口5075m处吊挂第一组隔爆水袋。2、掘进巷道掘进进尺达到350m时,距迎头工作面60200m处必须吊挂第二组隔爆水袋,随着掘进巷道井尺的延伸,及时将第二组隔爆水袋移位,始终与迎头工作面保持60200m距离。3、吊挂隔爆水袋的数量及水量根据巷道断面的大小来计算设置,水袋的总容水量不小于200L/m2,水袋排间距都为1.23m,水袋排间距总长度不小于20m,水袋必须均匀吊挂,纵横成行,平直整齐。4、隔爆水袋边与巷道、支架、顶板、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0.1m。5、隔爆水袋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水袋应保持同一高度。6、吊104、挂水袋的隔爆架可用1416mm的钢筋进行吊挂。7、吊挂隔爆水袋的玻璃窗口(水应淹没玻璃窗口)都必须向工作面方向。8、必须有隔爆实施管理牌板,由专人负责管理,相关内容必须及时规范认真填写。9、加强维护管理,必须每天检查,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数量。二、掘进工作面防治粉尘实施布置要求 1、放炮喷雾距工作面30m范围内悬挂于靠近顶板位置,喷雾长度根据巷道宽度而定靠近巷道两帮,喷嘴迎工作面与顶板成45度夹角且不少于6个,并在喷雾架上均匀排列,喷雾开启后能覆盖巷道全断面。 2、掘进巷道距回风口3050m内,安设第一道净化风流水幕悬挂于靠近顶板位置,喷雾架长度根据巷道宽度而定,靠近巷道两帮,喷咀迎工作面与105、顶板成45夹角且不少于6个,并在喷雾架上均匀排列,喷雾开启后能覆盖巷道全断面。 3、当掘进工作面距第一道净化风流水幕超过200米时在距工作面60米处增设第二道净化风流水幕,悬挂于靠近顶板位置,喷雾架长度根据巷道宽度而定,靠近巷道两帮喷咀迎工作面与顶板成45夹角且不少于6个,并在喷雾架上均匀排列,喷雾开启后能覆盖巷道全断面。4、机掘工作面,掘进机必须正常使用防尘风机。5、加强喷雾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喷雾实施完好,并投入正常使用。6、掘进巷道各运煤(岩石)转载点必须安设转载喷雾且必须上固定架,喷嘴不少于2个,喷雾开启后雾化好并能覆盖转载点全断面。7、掘进工作面的掘进机必须有内外喷雾雾化程度好,能覆盖全106、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8、掘进巷道防尘管路每隔50m必须设一个三通及阀门,安装在人行道便于开启。9、放炮作业的掘进面防尘管路距工作面不小于10m,并接30m洒水胶皮软管,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冲洗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帮、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过程中边出煤边洒水。10、巷道必须定期冲洗,清扫煤尘并清除堆积的浮煤、积尘,确保巷道湿润。三、采煤工作面隔爆的安装及要求 1、采煤工作面必须在进风巷、回风巷、尾巷各吊挂两组辅助隔爆水袋。2、第一组吊挂在距巷道口5075m处,第二组始终与工作面保持60200m的距离。3、吊挂隔爆水袋的数量及水量根据巷道断面的大小来计算设置,107、水袋的总容水量不小于200L/m2,水袋排间距离为1.2至3米,每组隔爆总长度不小于20米,必须平直整齐,均匀吊挂,纵横成行。4、隔爆水袋边与巷道、支架、顶板、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0.1米。5、隔爆水袋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米,水袋应保持同一高度。6、吊挂隔爆架可用1416毫米的钢筋进行吊挂。7、吊挂隔爆水袋的玻璃窗口(水应淹没玻璃窗口)都必须向工作面方向。8、必须有隔爆实施管理牌板,由专人负责管理,相关内容必须及时规范认真填写。9、加强维护管理,必须每天检查,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数量。四、采煤工作面防治粉尘设施布置要求1、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巷、回风巷、尾巷距工作面30m内,巷道口3050m内108、必须各设置一道净化风流水幕,悬挂于靠近顶板位置,喷雾架长度根据巷道宽度而定靠近巷道两帮,喷咀迎工作面与顶板成45夹角且不少于6个,并在喷雾架上均匀分布,喷雾开启后能覆盖巷道全断面,加强喷雾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喷雾实施完好,并投入正常使用。2、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尾巷的防尘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并加设阀门,轨道巷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及阀门,三通阀门安设在人行道便于开启。3、运输巷的各运煤(岩石)转载点必须安设转载喷雾且必须上固定架,喷咀不少于2个,喷雾开启后能覆盖转载点全断面。4、采煤工作面的采煤机必须有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雾化效果好,能覆盖滚筒全断面,并坚持正常使用。5、巷道必须定期冲洗、清扫109、煤尘,清除积尘浮煤,确保巷道湿润。五、防治粉尘实施布置要求 1、矿井主要运输道、采区回风巷、主斜井、采区运输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运输巷和主斜井防尘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且安设在人行道便于开启),其它巷道管路(防尘)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2、矿井主要运输道、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距入口、出口处3050m范围内各设置一道净化风流水幕,悬挂于靠近顶板位置,喷雾架长度根据巷道宽度而定,靠近巷道两帮,喷咀迎风与顶板成45夹角且不少于8个,并在喷雾架上均匀分布,喷雾开启后雾化好并能覆盖巷道全断面,加强喷雾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喷雾实施完好110、,并投入正常使用。3、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安设转载喷雾且必须上固定架,喷嘴与落煤点成垂直方向,且不少于3个,并在喷雾架上均匀分布,喷雾开启后能覆盖转载点落煤处,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4、井下主要大巷必须定期刷白,主要进、回巷必须定期冲刷大巷刷白,冲刷都要有记录可查,及时清扫煤尘,清除积尘、浮煤,确保巷道湿润。六、隔爆装置的具体规定 1、主要隔爆棚设置地点: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2)相邻煤层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2、辅助隔爆棚设置地点: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2)采区内的煤与半煤岩掘进巷道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111、危险的其它巷道3、岩粉棚设置地点:岩粉棚主要设置于井下爆破器材库。4、隔爆水棚、岩粉棚的水量要求:1)主要水棚、不小于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2)主要岩粉棚为400Kg/m2,辅助岩粉棚为200Kg/m2。5、水棚设置位置:1)、距各巷道入口、出口处5075m范围内各吊挂一组隔爆水槽2)、水棚应设置在直线段巷道内3)、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4)、在应设辅助隔爆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大于200m6、岩粉棚设置位置:1)、岩粉棚的宽度为100150mm,长度重型棚为350500mm,轻型棚为小于等于350mm2)、堆112、积岩粉的板与两侧的支柱(或两帮)之间的间隙不得小于500mm3)岩粉板面距顶梁(或顶板)之间的距离为250300mm,使堆积岩粉的顶部与顶梁(或顶板)之间的间隙不小于100mm4)岩粉棚的排间距离:重型棚为1.23.0m;轻型棚为1.22.0m5、水棚排间距离与水棚的棚区长度:1)集中式水棚排距离为1.23.0m,分散式水棚沿巷道分散布置,两个槽(袋)级的间距为1030m。2)棚区长度,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集中式辅助棚的棚区长不小于20m,分散式水棚的棚区的长度不得小于200m。3)水(袋)的布置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断面S10m2时,hB/L100%35%,断面S12m2时,h113、B/L100%50%,断面S12m2时,hB/L100%65%,式中:h排棚上的水檀(袋)个数B水棚迎风断面宽度L水棚所在水棚巷道宽度4)水槽(袋)之间的间距与水槽(袋)同支架和巷道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m两个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m。5)水槽(袋)边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水槽(袋)底部至顶梁(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1.6m,如果大于1.6m则必须在该水槽(袋)的上方增设一个水槽(袋)。6)水槽距巷道轨面不应小于1.8m,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某巷道不符114、合规定要求应向有关部门打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不吊挂水棚(袋)。7)当水袋采用易脱勾的布置方式时,挂勾位置要对正,每对挂勾的方向要棚向相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对),挂勾48mm的圆钢,挂勾角度为605,弯勾25mm。8)吊挂的隔爆架可用1416mm的钢筋进行吊挂。9)吊挂隔爆水槽的玻璃窗口(水应淹没玻璃窗口)都必须迎风方向。10)必须有隔爆设施管理牌板,且由专人负责管理,规范认真填写有关内容,牌板必须清晰。11)加强维护管理,必须每天检查,保持水槽的完好和数量。采空区管理制度为了提高矿井综合防灾抗灾能力,防止采空区内煤炭自燃和瓦斯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加强对采空区的管理和监测,提高全矿干部115、职工对采空区瓦斯、煤炭自燃的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办法:一、选择合理的开拓系统和开采方法,完善和改进通风系统,降低矿井通风阻力,严格执行通风管理制度,合理选择通风设施位置,避免人为增加采空区压差,造成采空区漏风。二、及时封闭采空区和废弃巷道,回采结束的采煤面必须及时撤出所有设备,必须在45天内保质、保量完成封闭通往采空所有巷道的工作。三、通风队负责对所有通往采空区的永久闭墙统一编号、建立台帐,并注明封闭时间、闭墙材质、厚度、规格、施工负责人等内容。四、通风队负责所有采空闭前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牌板、检查箱,闭墙上预留检查孔、措施孔。五、按时对采空闭墙进行检查分析。检查日期:通风队每月1、1116、1、21日;通风队每月5、15、25日;每月9、19、29日。通风队队干负责对所有采空永久闭以及尾巷闭墙完好程度、瓦斯进行检查。测风员负责对闭墙内外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温度等参数认真测定检查,通风队负责采空区气体采样工作交机维队进行气样分析,同时每天安排对采空区闭前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有异常情况及时按程序汇报。所有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填到检查表及牌板,并报送通风科存档备查。六、做好采空区气体成份化验工作,每月4、14、24日由通风队对采空区进行气体采样,送样注明采样地点、位置、时间等;机维队负责送样时效内对来样进行分析化验,并出据化验单报送通风科。当发现采空区内温度升高,检测到一氧化117、碳时,立即汇报调度、通风区长、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汇总,存档备查。七、加强正在回采工作面采空区管理,采空区回风横贯不得有两个同时敞开,只准靠近工作面的横贯作为唯一回风横贯,其余横贯必须采用永久密闭或罗克休闭封闭,每个横贯内封闭两道,严防采空漏风供氧积热发生煤炭自燃引起瓦斯事故,并加强对落山角、回风横贯支护及瓦斯的管理,通风队负责制定防止产生磨擦撞击火花的措施并实施。八、对出现异常采空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建立异常采空管理卡片,卡片上要记录异常日期、原因、位置、处理过程,以及原始通风系统图,标明相关通风设施。加强对闭墙挂牌管理,牌板内容有闭墙内外瓦斯、一氧化碳、118、浓度、二氧化碳、测定日期、测定人员姓名,测定周期每班至少一次。九、对正在回采工作面回风横贯到采空区回风横贯段内所有抽放管路,必须用旧风筒或毛毡皮物包裹盖严,防止顶板掉渣,产生撞击火花,引发事故。粉尘检测管理制度 一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粉尘检测的管理规定。二 、对使用的测尘仪器、仪表,精心保管,定期检查校正。三 、在下井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仪器充电、工具齐全等事项。四 、对井下各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五、对井下各粉尘测定点布置要齐全、合理。不能有漏点及不测等现象。具体布置如下:A 、采煤工作面要保证最少4个点的定点测尘。监测点分布:落煤司机操作采煤机司机移119、架工作面的其它工作程序。B 、 掘进工作面要保证最少5个点定点监测,如:打眼放炮机械装煤或人工攉煤打眼装煤同时作业其它工序等测点。C 、对井下开拓岩巷进行5个点的测尘,测点分布。打锚杆眼打锚杆喷浆搅拌上料装卸料。D 、要对井下各个主要会回风大巷、运输皮带大巷,各个运煤转载点及井下各个硐室,按规定进行测定,回风大巷及运输大巷长度大于1000米的巷道要布置2测尘点。六 、对井下粉尘分散度及粉尘中的游离SiO2含量每六个月测定一次,每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不得小于三个,对定点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每月测定一次。每个采样分两个班次连续采样,每个班次至少采集两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120、不得小于四个。七 、井下测尘人员必须配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及防尘安全帽。八 、测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测尘制度作业标准进行测尘,不能弄虚作假,发现不按标准进行作业,弄虚作假者处罚50元。九 、测尘结果要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每月初做好测尘报表,并报送有关单位。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一、 通风设施工程1、井下巷道贯通及通风系统需进行调整的构筑通风设施,工程实施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施工。施工地点应尽量选在顶板完好压力小的地段,队长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待工程完工后迅速组织验收。2、严格按工程计划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到达施工地点后,必须首先观察顶板、积水、巷道支护、风量、瓦斯等情况,然后方可进行作业。3、在施工永久121、设施时,闭墙或墙垛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门墙两帮要掏槽,且掏槽必须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深度不小于300mm,做到墙面平整不漏风;施工临时设施时,要选在顶、帮良好处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密闭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不漏风。4、通风队长或带班组长要做到现场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在工程完工后,要及时做到通风设施记录及台帐登记,并注明负责人。二、瓦斯抽放工程1、瓦斯抽放管理及钻孔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抽放孔定位,角度吊挂必须由组长亲自指挥,钻孔施工进度要班班填写在钻孔施工台帐上,钻孔施工结束后,由通风科组织验收,原则规定钻孔深度误差不得超过10。2、抽放管路必须按照有关规122、定安装,保证质量,做到“平、直、密”,凡是新安装的瓦斯抽放管必须做气密性试验,千米漏气量小于3m3/min。3、瓦斯抽放管路的拆除与回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或措施进行施工,回收前,先与地面抽放泵站取得联系,确定停泵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拆除完毕,应立即通知抽放泵站,启运泵恢复抽放。4、施工钻孔工程时,班组长要现场把关,搞好监督管理,必须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扩孔和封孔。5、瓦斯抽放工程施工完毕后,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科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钻孔数量、钻孔布置参数、管路敷设情况、漏气试验等),验收不合格的要对施工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直到验收合格为止。验收合格后,应重新提出施工验收报告。三、安全123、监测系统工程1、监测人员(包括队干部)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证,才能上岗独立工作。2、必须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的备品、备件。新安装的工作面,如果瓦斯监测系统不健全或不具备断电功能,不准验收投产。3、凡是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和主机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4、应安设装置的采掘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的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124、电部门。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5、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因故障检修与监测装置关联的电气设备要停止装置运行时,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在监测人员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6、监测系统的安装及调试,要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各项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监测中心值班员要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部分的运行情况,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监测日报上,送通风科领导批示后,报送矿长和125、总工程师审阅。通风设施管理制度通风设施作为控制和引导井下风流的构筑物,是形成矿井通风系统的主要环节,为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特制定如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通风设施的构筑,严格按质量标准要求,建筑在巷道完整和支护良好的地方,四周接实帮、实顶、实底,并接触严密、牢固,保证设施坚固、可靠,施工结束后,由矿通风科组织验收,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并处罚。2、设施前后5m范围内保持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无瓦斯积聚、无杂物、积水和淤泥,封闭老空区或盲硐的闭墙前还应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和检查牌,每次检查要详细做好记录,并填写牌板。3、通风设施应有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矿通风科每旬126、组织一次详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三定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复查。4、瓦斯检查员在检查瓦斯的同时,要负责检查区域范围内的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积极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汇报通风科领导组织人员进行抢修维护。5、通风工程队要建立通风设施施工记录,详细记录每道设施的位置、材质、规格、施工人员、负责人及施工日期。6、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拆除、改变和损坏通风设施,特殊情况必须先征求通风科意见,经通风科批准后执行。当改变设施影响采区以上系统的风量时,要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由通风科制定专项补充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7、基本建设区域的通风设施由施工单位按矿统一要求建筑,矿通风科验收质量,并保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通风设施检查。8、任何损坏通风设施的行为都要进行追查、分析、处理,矿井范围内的由矿通风科、安监处追查、分析。9、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考察或研制风门闭锁装置,实现风门闭锁,消灭因人为因素造成的通风系统不稳定隐患。通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