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1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0253
2024-09-08
98页
244.41KB
1、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二、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制法规、交通部颁发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三、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如强安全生产宣传教序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四、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五、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六、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2、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七、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八、 对圆满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安全指标的班组及职能部门,要给予奖励。九、 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2、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项目部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二、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定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三、总体安全目标“三无”、“一杜绝”和“一创建”。“三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负伤率3以下;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及用电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 “一创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四.适用范围适用于xx高速公路声屏障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各项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前置审查。五管理职责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2、公司总经理批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六内容与要求1、制定与发布 (1)项目部安全生产方针由安全环保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本项目目前生产经营的风险特点进行起草。(2)通过各职4、能部门征求意见,对草拟的安全生产方针与职工进行沟通交流。(3)对外由项目部人事部门通过邮件、信件传递的方式,对草拟的安全生产方针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交流。(4)项目安全环保部将交流沟通的意见与建议收集汇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确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针,由项目经理签发。2、方针、目标的传达 (1)、通过文件下发和宣传栏等形式在全项目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公司、项目部安全会议向职工进行传达学习。 (2)、将安全生产方针作为职工岗前培训及再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3)、在项目部显著位置立牌进行宣传。3、目标分解及实施项目部质安部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以及各施工队伍。确保目标5、和指标实施。4、实施结果考核项目部质安部负责每季度进行一次预考核,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作为安全奖罚依据。5、评审与修订(1)、项目部质安部每年组织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一次评审。(2)、对不适宜的进行修订,并在年初的安全工作会上进行通报。(3)、当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改制、改组、生产经营与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评审与修订。(4)、只要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了修订,都要由项目经理重新签发。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根据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职责要求,项目部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6、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准确的掌握项目部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一、参会人员(1)安全生产会议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负责主持。(2)参会人员为:项目部安全员、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施工人员等。二、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由项目部自定,也可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工作和上级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实时召开。三、主要内容(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2)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7、求,提出项目部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工作重点和落实措施。(3)分析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预见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保安全生产。(4)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督促抓好落实。(5)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月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6)针对施工现场、各施工班组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7)征求各方建议,持续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各岗位、各班组,达到安全生8、产的目的。(8)“平安工地”和“零事故班组”的创建经验总结。(9)其他安全生产会议的研究事项。四、会议记录由项目部安全员根据安全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4、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制度一、 总则: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项目各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素质和技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xx高速公路声屏障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及其下属施工队,主要是各参建施工队必须进行的各类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活动。 三、 安全生产管理思想教育 项目部应9、不定期组织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教育,特别是每月月初,通过对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上月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结,提高安全思想意识,总结安全管理经验,了解安全管理最新动态,更好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四、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培训 1、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准任职上岗; 3、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不少于两次安全培训,每年参加各种安全培训累计不少于30 学时;4、每年上半年由公司组织,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事故案例、10、事故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再教育。并及时组织与安排项目负责人参加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 五、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施工队现场安全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的专业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并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准任职上岗;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两次安全培训,每年参加各种安全培训累计不少于 40 学时;4、每年上半年,由施工单位公司或项目部组织,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11、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安全技术知识、工伤保险知识、事故统计上报与调查处理、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再教育。并且及时组织与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参加省、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 六、 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1、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部技术、生产、质量、材料、经营、财 务、机械、行政、文秘、保管等管理人员; 2、其他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两次安全培训,每年参加各种安全培训累计不少于20 学时; 3、 由项目质量安全部组织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求援等知识的培训。 七、 特种作业人员12、的培训 1、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本项目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包括:从事电工、起重机械司机、以及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的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延期复核,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统一组织,向当地考核发证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请,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5、每年上半年,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13、法规、安全技术知识、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年度教育/继续教育。 八、 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1、新工人参加施工作业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2、由项目质量安全部或工程部组织,对进场的新工人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为: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公司及其上级部门印发的安全规定,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等。公司级新工人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对进场的新工人进行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为:交安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14、要求,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规律及预防措施,事故教训等,本项目施工的基本情况(工程类别、施工阶段、作业特点等),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项目部新工人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15学时; 4、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对进场的新工人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为: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本班组施工生产概况,包括工作性质、职责、范围等,本人及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所遇到的各种生产设备、设施、电气设备、机械、工具的性能、作用、操作要求、安全防护要求,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使用方法及劳防用品的基本原理与主要功能,发15、生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后应采取的措施(紧急避险、救助抢险、保护现场、报告事故等)要求。班组级新工人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九、变更工种安全培训 1、变更工种系指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 2、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 员、班组长共同对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为: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班组施工生产的概况介绍,施工区域内种生产设施、设备、工具的性能、作用、安全防护要求等。变换工种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十、施工队现场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队现场有关人员包括施工队现场负责人、管理16、人员、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所有现场人员; 2、施工队现场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队共同组织组织,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及施工单位有关规定开展。 十一、 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教育 1、经常性安全教育包括日常(定期)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节假日加班安全教育等; 2、经常性安全教育形式:班前安全教育、各种安全教育会议、安全知识竞赛等; 3、经常性安全教育开展的具体职责部门: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其他部门协助工作;4、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企业及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新规定,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介绍,最新的典型事故教训,施工新17、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使用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最近安全生产方面的动态,近期安全工作回顾、讲评,针对季节施工的特点进行专门季节性的有关安全教育,针对节假日特点进行加班前的专门安全教育。十二、 工程开工前安全交底教育 1、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对现场所有人员(包括施工队所有现场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2、工程开工前安全培训,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负责实施; 3、工程开工前安全培训内容: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主要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涉及到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及应急措施,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18、章制度等。 十三、 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及时组织各种安全教育。并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进行的监督、管理、考核,并制定奖惩办法。通过灵活多样的教育和宣传方式,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工程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十四、本办法最终解释权为xx高速公路声屏障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所有。十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5、安全生产目标考评管理制度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项目部生产经营工作安全、平稳、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2.19、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高速公路声屏障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下属施工队(以下简称“施工队”)及全体安全管理人员。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6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4.管理职责4.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工作。4.2财务部负责落实目标奖惩工作。 5.内容及要求5.1安全生产目标考评与奖罚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持续下降。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控制指标1)死亡责任事故为0;2)因公负伤率2; 3)因公重伤率0.5;20、4)重大中毒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率为0;5)火灾、机械事故发生率为0;6)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率:100;7)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8)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100%;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10)隐患排查治理率为100%;11)设备设施技术性能完好率100%;12)安全生产费用严格按规定投入及使用;13)员工年度安全生产培训率100%;1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一次通过;安全生产目标考评1)项目量化考评方法a.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部各施工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评,并结合年终对施工队的安全考评,做出全年21、综合性量化评价。b.对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达标,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目标考评分值在90分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施工队和个人,项目部按本考评办法规定进行奖励,对检查考评总分值60分以下的施工队提出批评和通报。2)个人量化考评方法个人安全生产目标考评标准由项目部制定,按季度进行考核,并和绩效工资挂钩,对于个人考核结果,项目部应按季度汇总后,报备公司安全事务部。5.2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奖励1)项目部每年根据季度及年终安全生产考评情况,对施工队及安全管理人员给予“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队”和“优秀安全生产管理者”的荣誉称号,同时给予一定奖励。2)年终经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考评22、被评为 “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队”的施工队,奖励3000元(根据项目人数确定),其中给予所在施工队队长奖励500元;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各奖励300元;其余部分由施工队按人数进行分配。3)年终经项目部各单位推荐,被评为项目部 “优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者”的个人奖励500元。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分配1)受到公司奖励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奖励资金,按本规定提足对责任人的奖励数额后,可由项目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经会议研究分配,分配前将会议确定的分配方案报公司。2)受到上级和公司同时奖励的施工队、个人,可进行重复奖励,奖金分别发放。5.3考评时间及其它否决条件考评时间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其它否决条件安23、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是奖惩管理人员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评价项目部和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安全生产实行 “一票否决制”,公司规定年内发生死亡事故的项目部、施工队及相关责任人不得评选先进。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xx高速公路声屏障第四合同段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过程控制,明确检查和治理的频率、依据、内容、组织以及方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项目部的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安全巡查、定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定期专门专项安全检查的办法。 第三章 日常安全巡查主要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日常施工现场巡视中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24、通过巡视检查,达到了解、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状况,实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安全督促、安全评价,是最直接、最频繁的一种安全检查工作方法。 第四章 检查时间和地点及检查的依据1、时间和地点要求:随时,施工现场; 2、检查依据: 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文件要求; “平安工地建设”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 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和制度。 3、主要检查内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安全生产状况。第五章 检查方式和内容日常安全巡查承担安全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最重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涵盖了所有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隐患的出现是动态变化的,安全巡查的目的是及时25、将发现的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实施安全巡查,是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最重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自查自纠是及时纠正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有效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和关键环节。 1、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旬查,主要领导带队;施工队周查,队长组织带队;班组日查,工班组长负责;作业人员班查。 2、经常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给予消除,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由项目部领导组织各施工作业队长和项目部2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季节、节假日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4、专业性(专项)安全检查。是对某个专业、专项问题或者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定性和定量检查。 5、综合性安全检查。是由项目部领导组织各部门的职能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综合性检查或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系统的安全性评价。 6、自行(班前、后)安全检查。是施工人员工作前、工作后,对自身所处的作业环境和作业程序进行的安全检查,以随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实施办法中的规定立即进行整改和复查验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2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规范施工前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经常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使施工操作人员明确施工生产作业的安全操作要点和安全防患措施,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市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xx高速公路声屏障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安全技术交底的管理。三、引用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四、 管理职责1、公司工程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2、项目技术负28、责人按分部、分项工程和本项目部重点工程、危险性大的项目组织向现场施工工作面负责人、技术员、施工队(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现场技术员向作业班组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4、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工作。5、公司安全事务部、项目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五、内容与要求1、交底的时间和频次。1.1、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新进场人员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具体内容根据所从事的不同的分项工程确定,项目部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计划和内容进行。1.2、安全技术交底的动态性管理1)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作业现场技术员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作业环境、危险情况及气候的变化,有针对性的重新开展29、安全技术交底;2)分部分项工程由一个关键部位转为另一个关键部位或工序发生变化时,作业现场技术员必须进行随机性(动态)安全技术交底;3)两个以上施工队、班组或多个工种同在一个区进行交叉施工作业时,作业现场技术员应重新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1.3、安全技术交底的签订应在工程实施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全面准确、针对性强,符合施工图纸、施工图纸说明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突出注意事项,施工技术要求,安全预控和安全防护及应急措施。1.4、三级安全技术交底、经常性(动态)安全技术交底横向涵盖项目部内各职能部门,纵向延伸到施工班组全体作业人员,且30、交底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有针对性。 1.5、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和经常性(动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本着“谁交底谁负责”、“有检查有监督”的原则,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督促被交底人严格遵照执行,并对交底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没有想到的、新出现的情况及时进行补充交底,对违反交底要求的及时制止、纠正。1.6、专职安全员应负责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督工作,安全技术交底书一式三份,交底人一份存查,被交底人一份用于执行施工作业,监交人(专职安全员)一份以存档备查,三方应在安全技术交底单上签名。1.7、当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应重新组织技术交底1)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行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材料;2)31、发生因工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3)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1.8、安全技术交底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1.9、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作业。2、交底内容2.1、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1)总体施工方案,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流程;2)项目安全事务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3)作业条件、作业环境、气候及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4)水文、地下结构影响安全生产情况:最大降水可能造成的危害,易发地质灾害,地下埋设的管线、电缆、通讯光缆以及其它设施所应采取的措施;5)总体施工程序及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6)总体施工所需的安32、全设施数量及投入计划。2.2、项目各施工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脚手架和模板工程;3)拆除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高空作业;6)设备安拆作业;7)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技术交底;8)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或国家有关规定项目。2.3、项目班组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1)作业人员应遵守的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2)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的紧急避险方法和应急措施;3)施工机械、机具、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5)劳动纪律;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4、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并应结合以下内容1) 施工设计33、方案交底内容a.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实施方案应注意的问题,要求达到的安全、质量、进度以及文明施工目标;b.有关班级的配合与支持,人员的管理办法与措施;c.有关施工机械的性能、进场及运行路线要求,原材料数量的要求、质量要求、进场时间等;d.主要劳动力、主要技术工种人员的技能要求、进场时间要求;e.施工工艺要求,工艺标准等。2)工程总承包单位向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a.施工部位、内容和环境条件;b.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作业班级应掌握的相关现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资源的配备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技术措施;d.动态监控以及检查、验收的组织、要点、部位及节点等34、相关要求;e.与之衔接、交叉的施工部位、工序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技术措施;f.潜在事故应急措施及相关注意事项。3、交底程序3.1、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对各施工处、各部门及项目全体员工进行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总体安全技术交底;3.2、施工处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各施工处处长对所属作业面的技术员、班组长进行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3.3、班组安全技术交底:负责作业面的现场技术员或班组长对施工队、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的分工序、工种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3.4、专业分包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向分包技术负责35、人进行交底,分包技术负责人要对其施工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相关部门要对施工分(承)包方的施工班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指导。4、审批和执行4.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4.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工长要根据工程情况,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4.3、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工长均要对操作班组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4.4、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要先编制施工方案,然后根据施工方案作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以交底代替方案,或以方案代替交底36、。4.5、两个以上工长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4.6、安全技术交底要经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班组长签字接受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许带代签名。4.7、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4.8、安全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包括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严禁工长和施工队长、班组长违章指挥。4.9、安全交底后,工长、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37、。4.10、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有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4.11、各级安全技术交底都应按规定程序履行书面交底签字手续,并存档以备查用。5、监督检查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检查结果按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等规定执行。8、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一、事故报告1、项目部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上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再向公司负责人进行汇报。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38、内向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发生轻伤事故,也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安全员,并向项目负责人和公司工程技术部汇报,建立事故档案。2、发生伤亡事故,除立即报告外,应立即对人员进行抢救,作好现场保护,并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事故报告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伤亡人员简况、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及原因的初步判断;(五)事故现场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六)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4、发生事39、故后,项目部及时上报事故,不得不报、漏报或瞒报。二、事故调查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事务部。2、重伤事故,由公司总经理(经理)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死亡事故,按国务院令第493号由有关政府、安监部门、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4、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类型、性质、事故责任者;(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40、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5、公司事故调查组成员一般由公司领导、工程技术部、工会、办公室及与事故相关负责人组成,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知识和专长;(二)与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6、公司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要有关资料,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调查组查清事故真相,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阻碍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三、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对事故现场设施设备的恢复使用及防范措施制定方案,由公司工程技术部门监督项目组织实施。2、忽视安全生产、4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安全隐患时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领导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60日内结案,特殊情42、况不得超过120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6、对事故责任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四、伤亡事故统计办法1、伤害等级的确定要以医院诊断结果为依据,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予以划定。2、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办法参加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有关统计规定确认。项目质量安全部根据调查结果,按安全监督局、市建设与管理局的文件要求每月底进行填写伤亡事故统计报表报到相关部门。9、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43、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项目安全管理有序可控,确保我部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结合各分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考核内容 2.1 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 管理目标 3.1 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落实到人,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并制定措施,以确保目标的实现。3.2项目部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重伤、重大及特大安全事故为零; 机械设备重大事故为零; 人员轻伤和其他一般安全事故率不超过2; 提44、高隐患整改率,确保安全隐患100%,及时整改率达95%以上; 不定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规定确保全年安全资金投入100%及时落实到位。3.3安全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四、 安全责任 4.1 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4.2 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4.3项目部及各部门的管理人员要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45、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五、 考核办法 5.1 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项目部接受公司的考核,项目部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5.2 各级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挂钩,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范畴。 5.3 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六、 奖励措施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给予表扬、并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6.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6.2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6.3在劳动保护、46、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七、 对项目部的奖励项目部被上级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项目部对项目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部长和安全员等,在年终时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八、 经济奖励 8.1 在本年度内获省(部)级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公司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奖项目经理3000 元,主管副经理2000元,安全部长2000元,专职安全员各1000元。 8.2 在本年度内获公司级安全文明合格工地,奖项目经理1500元,主管副经理1000元,安全部长1000元,专职安全员500元。 九、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将给予处分: 9.1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9.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47、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9.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9.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要求而造成事故的。9.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十、 经济处罚 (1)在施工生产中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的: 10.1.1 施工生产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和运行,对决定安装和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决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处以罚款100-200元。 10.1.2 已开工的单位工程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一经查出对项目总48、工、技术科长分别罚款200元,对虽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但未经审批的,对项目总工、技术科长分别处以罚款100元。 10.1.3 如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处以罚款300-500元。 10.1.4 对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虽然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消除而继续施工的,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10.1.5 对违反上述各项规定多项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项目部将从个人的月工资中扣除。 (2)在现场管理及检查中存在下列情况的:10.2.1 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酒后上班49、等违纪者,每人次罚款50元;若一次发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200元,处罚施工队5000元,并进行停工整顿。 10.2.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50元,罚施工队负责人100元。 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网等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设备管理员等有关人员处以每人100-200元罚款。 10.2.4 对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0-1000元,对施工队长处以1000 -5000元罚款;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对班组长处以100 -500元罚款,对施工队长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 10.2.5 对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管理50、人员正常工作的所有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 元。 10.2.6 对现场管理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对施工员、施工队长处以100-500元罚款。 10.2.7 对接受建设公司以上部门检查,达不到标准化工地合格等级的,对项目经理处以 1000-2000元罚款,对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部长、施工员、施工队长处以500-1000 元罚款,对专职安全员处以100-500元罚款。当受到通报批评时,对项目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部长、施工员、施工队长、安全员加倍处罚。 10.2.8 在检查和平时抽查中,对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进入现场施51、工的,罚施工队长和班组长各100元,施工员罚款50-200元。 10.2.9对违反上述各项规定的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项目部将从个人的月工资中扣除。 0对在既有线附近施工作业时,未按规定安排管理人员进行旁站监控,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执行既有线施工相关规定、违反施工程序、玩忽职守而发生各级、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施工队承担,并对责任施工队按事故实际损失2倍进行处罚,直至清退责任施工队,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发生工伤事故的: 如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0-1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扣罚当月工资的 10-20%,扣52、除当月奖金,罚项目经理1000元,对主管副经理、安全部长、施工员、施工队长处以500元罚款,对专职安全员处以100元罚款。 10.3.2 如发生重伤事故,每发生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分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发当月工资的20-30%。罚项目经理2000元,对主管副经理、安全部长、施工员、施工队长处以 1000 元罚款,对专职安全员处以200元罚款。 10.3.3 如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一人罚款 5000-10000 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劳务队承担,扣罚事故责任人本人月工资的10-30%。罚项目经理 5053、00 元,对主管副经理、安全部长、工区负责人、劳务队长处以 2000 元罚款,对专职安全员处 以 500 元罚款。 10.3.4如发生多人事故时,按公司的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10.3.5当发生事故时,对不及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 10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对存在机械设备隐患和发生事故的: 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存在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款。 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对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 1-10%的罚款(不少200元)。10.4.3 当发生与我方有关责任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54、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对存在火灾隐患及发生火灾事故的:10.5.1 火灾隐患 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50元处罚责任人员。 重大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50-100元的罚款。火灾事故对火灾损失折款不足百元的责任者,处以 50 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对火灾经济损失在5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的火灾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 20%的罚款。对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火灾的责任者,加倍处罚。 对消防器材、55、消防设备因管理不善或挪作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100 元的罚款,对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严肃处理。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有关规定合并处罚,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11.1违章操作,检查人员指出后,仍不进行整改而造成事故者;11.2违章指挥而造成事故者;11.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11.4发生伤亡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 11.5 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彻底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十二、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56、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十三、各施工队或个人接到罚款通知单后,在验工计价拨款或月底发工资时由项目部财务科将所罚款额扣留,收缴的罚款作为安全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10、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规范项目部应急管理体系,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和意外险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xx省交通运输厅、xx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按xx市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设立应急指挥中心、项目部成立应急处置小组”架构建立应急体系、分配职责、配备与控制应急资源。第二章 应急预案构成第三条 项目部在公司综合应急预案57、下建立专项应急预案,项目部建立现场处置方案。专项应急预案包括主件部分和附件部分按通用和专用部分组成。第四条 专项应急预案主件部分应包括封面、目录、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联络报告程序、指令下达程序、应急指挥规定、实施方案、善后处理和应急演练等内容。1.封面包括应急预案全称;应急预案级别、事故类型、编号、编写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写日期、生效日期,单位名称。2.内容目录。3.总则应包括编写依据、目的、原则和总的要求。4.组织机构与职责应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指挥系统、日常值班机构(岗位)、医疗机构、后勤保障设置及单位(岗位)职责和负责人、值班制度等。5.联络报告程序应包括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58、时,向上级应急组织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程序,及有关部门、外部机构的联络程序和采用方式等。6.指令下达程序应包括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时,本级、上级应急组织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指令下达程序,对有关部门、外部机构救援力量协调指令传递方式等。7.应急指挥规定应包括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时,各级应急第一指挥者、第二指挥者的排序,尤其是现场指挥者丧失指挥能力时,应事先确定好担任指挥者的人员名单。8.实施方案是应急预案的核心部分,应按所在项目或工作区域、工作特点和性质,参照本规定第七条要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或险情进行分级;项目部应分别规定各自所负责的工作和实施方法或方案。项目部实施方案责任至少应落实到59、职能部门,应急指挥、抢险救灾物资和后勤供应、接警与报告应落实到人。项目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责任应落实到岗位员工。9.对每一种可能发生的事故或险情应编制出报告内容、可实施的技术措施和实施步骤等。10.善后处理应包括事故或险情得到控制或处理结束时,发布应急命令解除的规定,表明此后的工作应是事后清理复产。11.应急演练应包括演练内容、次数、要求和演练讲评、演习记录等方面的规定。第五条 应急预案附件部分应包括:1.应急机构和人员及关联应急预案;2.事故所在地区域的自然环境条件和应急资源;3.事故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座标)和交通条件;4.应急搜救设备及材料的有关资料,包括应急设备及应急材料的名称、类型、数量60、性能和能力、存放地点及可调用情况;5.事故周边可技援的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包括与有关机构签订的应急救援行动中相互援助、支持的协议;6.设施、装置、配备的环境条件测定装置及规格;7.应急指挥人员一览表;8.应急通信录,包括电话、手机、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单位名称、通信地址等;9.其他有关的附属资料。第三章 应急预案制定发布备案和修订第六条 应急预案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作业性质、作业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第七条 可能发生的事故或险情,包括火灾、台风(热带气旋)、洪水、坍塌事故、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集体中毒、溺水事故等紧急情况。第八条 实施的应急预案如有变化或变动,应及时修改、补充,必要61、时重新编制并报批。第九条 项目部制订的应急预案,应按规定向上一级管理部门、业主或监理单位备案;必要时应向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备案,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和批复;对已备案、审批的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编制,应重新备案或审批。第十条 新制定和作重大修改的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符合法规要求后才能批准发布。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现行有关法规执行;如遇国家法规修订或发生与法规相抵触时,按法规规定执行,发现后一周内完善修正。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修订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1、项目领导带班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工作,遵循“全62、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现场,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作业行为,将风险因素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有序可控,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规和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汕湛高速揭博项目JA4项目经理部。3.引用文件3.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3.2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4.管理职责4.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4.2 项目总工、安全主任对本项目落实带班制度直接负责。5.内容及要求5.1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项目负责人”是指63、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副总工、安全主任。“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5.1.3项目部应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制度。明确工作内容、职责权限、考核奖惩等内容,严格定期考核。并根据工程进展,制订每月项目负责人轮流带班计划。5.1.4项目经理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企业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项目日常工作。5.1.5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应全面掌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64、控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下列情况,项目负责人必须现场轮流带班生产:1)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 2)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时;3)各项工序进行典型施工时;4)防抗台风、暴雨、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处置或灾后恢复生产和节假日时;本条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程项目的相关行业有关规定执行。5.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职责:5.2.1检查落实技术、质检、安全等管理人员跟班作业,确保现场管理人员有效到位;5.2.2检查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5.2.3巡视施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65、的控制,指导一线人员作业,及时制止“三违”行为;5.2.4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安全隐患和险情;督促、检查整改责任人对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的要按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彻底整改,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5.2.5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5.2.6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5.2.7认真填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带班记录并签字归档备查等。附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带班记录附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带班记录项目名称66、带班时间带 班 人职 务带班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形象进度带班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和应注意事项12、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实施办法一、总则1、为及时了解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排查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持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实施办法。2、本办法依据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制定。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施工项目部生产经营场所及安全管理工作。各项目应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二、安全生产检查1、安全生产检查分为:综合性大检查、日常性巡查、专项安全检查。2、公司安全事务部每年一月份协调其它职能部门拟定本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经安全生产直接责任67、人批准,发送到各部门、各项目部,并报备公司安全事务部。综合性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各职能部门应依据管理职责拟定系统性检查单。3、综合性大检查,项目部每季度组织一次;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事务部与系统集成部、运维中心拟定检查通知,综合事务部安排交通车辆,各职能部门派员参加,检查全过程由带队领导或其受权人主持;每项目检查完毕,在现场召开检查小结会,通报检查情况;检查计划实施后(一周内)发出检查通报,同时在季度安全会上通报;检查过程中发现较大安全隐患,带队领导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汇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汇报。4、日常性安全巡查,由职能部门按需并依管理职责自行68、组织,检查完后应将存在的问题向受检查项目说明清楚,发现与其他管理部门管辖事项应及时返馈信息。5、专项安全检查,由申请部门提出,安全事务部协助,检查计划完成后拟定检查通报,并向相关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召开检查总结会。6、检查记录单应经受检项目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受检单位应拟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回复检查部门。三、事故隐患整改1、较大以上的事故隐患,检查部门采用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受检项目;整改通知单需经受检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或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拟定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回复检查部门复查、关闭。一般事故隐患,检查部门记录在检69、查单上。2、事故隐患实行登记制度,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可靠临时防范措施。3、各项目每季度的检查情况,分项整理后报公司安全事务部。四、检查内容1、检查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规范规程、标准,xx市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文件,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等。2、综合性检查主要内容:1)、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是否符合规定;2)、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技术方案的符合性;3)、安全教育、技术交底是否到位;4)、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整改;5)、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配发;6)、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7)、安全生产经费使用70、情况;8)、是否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9)、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10)、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和演练情况;11)、其他应检查的情况。12、专项检查内容:1)、季节性专项检查,春季防漏电、防淹弱、防滑塌等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雷、防台风、防洪为重点;秋冬季以防火为重点。2)、节假日前后检查,主要是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教育、交接班、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应急事项交接等为重点。3)、机电设备专项检查,主要是对施工车辆、起重设备、隧道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等。4)、其它专项检查,主要有危险化学品、大型支架、挂篮等。五、附则1、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权。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17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控制其自身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减少安全事故隐患,也保护其他工种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此制度。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等。二、适用范围适用于xx市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xx高速公路声屏障第四合同段项 目经路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三、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3.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4公路水运工程安72、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3.5特种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3.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四、管理职责4.1公司安全事务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整体管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工作,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具体管理工作。4.2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各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4.3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按制度执行。五、内容与要求5.1特种作业管理人员:项目部指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履行下列义务: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对特种作业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专项安全检查,确保持证上岗和按73、章操作;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发放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定期组织从事危险危害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危害因素书面告知;5.2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规定,对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作业人员有下列要求: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5.3培训考74、核和发证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取证工作,由公司安全事务部按照地方主管部门要求负责组织与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经过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项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根据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及法律法规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要求,由安全事务部负责编制专项培训计划,并负责报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培训教材按地方主管部门统一指定的内容,培训时间及形式按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5.4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工作,由公司安全事务部严格按地方主管部门要求的年限和时间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公司安全事务部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75、负责审验。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作废。复审内容:1)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2)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3)进行健康检查。5.5特种作业工作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用人单位应当聘(雇)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前,项目部应组织对其进行设备设施结构原理、安全操作技术及规程、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对作业的具体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公司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各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正确佩戴和76、使用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禁止违章作业。项目部应对专业和劳务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原件予以确认,复印件项目部留存。对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和业绩评审,由公司主管部门及项目部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和业绩评审。考核主要从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等几方面进行。对被考核者要做出综合考评意见,不合格者及时调离本岗位工作。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班子开展对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针对违章操作现象可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停止作业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追究刑事责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77、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2)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4)拒绝违章指挥;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6)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熟悉现场危险源及应急措施。14、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全使用,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质量和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2.1本制度所指设备是指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械、车辆、机具及等物质资源。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械、车辆、机具的选购、使用、维修78、检查、设备事故、设备更新改造、设备报废及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等。三、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3.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3.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3.7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四、职责4.1项目部负责新增生产设备计划的提出,并组织生产设备的选购、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相关工作;负责公司调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相关工作。4.2计材部负责组织生产设备的大、中修等相关工作。4.3各使用部门负责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检维修等相关工作。4.4各使用部门负责其使用器具台账的管理工作。4.79、5总经理负责设备采购计划的审批。五、管理内容与要求5.1 设备选购5.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选购原则, 充分考虑其安全性能,安全装置、附件必须配置齐全,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设备的验收时须邀请公司安全管理部参加。5.1.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5.2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5.2.1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须经主管领导、计材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联合验收,安装时必须编制安装方案,并80、按程序联系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机电设备、供电设施需由持证专业人员安装,设材部门联系电力部门共同验收。5.2.2工程部负责组织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2.3计材部负责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明确设备维护保养职责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5.2.4项目部使用单位对安装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并实施管理。5.2.5使用单位要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台账,台账的每个设备都应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档案,档案是经过整理的该设备资料和记录,包括:档案目录、设备登81、记表、说明书、购买发票复印件、试机或验证相关记录、保养维修记录、变更记录及使用记录等,设备管理要做到台账编号、设备档案编号、设备编号、设备存放位置编号一致,设备使用记录应真实、有效,并实施动态管理。5.2.6使用单位要编制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及计量器具检定计划,并进行管理。5.3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5.3.1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实。5.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5.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公司和项目部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82、责检查实施。5.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5.4设备维护保养5.4.1设备修理的原则:设备修理应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计划修理与视情修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定期检测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不坏不修、乱拆乱换或过度修理等现象。5.4.2编制设备大修理计划:每年十月底,应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和大修理间隔期,计材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大修理前的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编制年度主要设备检修计划、月度设备检修计83、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报备公司计材部和安全管理部。5.4.3对于外修设备,承修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在修理合同中要有明确的质量、安全、环保措施条款。5.4.4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5.4.5设备维修人员按要求及时认真填写设备维修记录,每月2日前完成上一月度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完成情况表并上报公司计材部。5.4.6设备的各级保养计划应以保养间隔期及实际技术状况为主要依据,保养内容及要求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设备技术保养计划和施工发生矛盾时,可提前或延期进行保养,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间隔期的10%。5.4.7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84、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5.4.8应制定质量保证措施,确保设备保养质量,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行记录。5.4.9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发现设备异常时应及时填写设备异常情况报告记录表报项目部相关人员。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5.5 设备检查5.5.1设备操作人员每日对设备进行检查。5.5.2设备维修人85、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5.5.3公司季度安全检查中应将所管设施设备纳入检查范围,主要查人员持证培训,进场审查验收、大型设备安拆方案、特种设备检测及施工现场作业情况等。5.5.4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定期、专项和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填写设备异常情况报告记录表并及时整改落实检查中存在的隐患。5.6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5.6.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 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3) 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86、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5.6.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2)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3)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4)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5.7 设备更新87、改造及报废的管理5.7.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受到严重损坏,修理费用高于原价百分之三十的。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5)设备的主要结构、主要部件已损坏,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设备能力已达不到最低生产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7)非标准专用设备,因任务变更,无继续使用价值的。8)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因设备更新换代,已不能适应当88、前使用需要的。5.7.2 设备报废手续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门确认并签署意见。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5.7.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5.8施工现场生产设备安全管理5.8.1进场设备验收1)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由计材部、安全管理部等监管项目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试运行情况、随机附(备)件、工具、外观质量、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保修89、书、认为供应方应提供的其它资料等。2)设备经技术人员初步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可向供应方提出退货或更换、对确认为合格的产品必须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新购置的产品设备经复验合格后需办理设备交接手续,有关参验人员需做好交接验收签证记录,并保存。5.8.2使用安装1)设备使用由项目安全员和机械员具体负责监管,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严格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职责。2)安装单位必须提供安装过程的相关资料,项目部根据相关资料,验收记录,检测报告,纳入设备档案。5.8.3维修保养1)设备保养分级:a.一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润滑和坚固联结件的作业。b.二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坚固联90、结件,调整传动及制动机构的作业。c.三级四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解体检查,更换零件及除绣补漆的作业。2)分级保养的时间周期:a.每次保养周期间隔不超过8小时;b.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小时进行一次;c.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300小时进行一次; d.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800小时进行一次;e.四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600小时进行一次;f.新的或大修出厂的施工机械设备在走合期满后进行一次走合保养。3)设备运行管理a.大型设备机械设备运行每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交班者在交班前应清洁、整理工作场地、随机维修工具、运行记录等。接班者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及交班前工作是否完毕,然后接班。b.项目部的大型设备应建91、立随机档案,包括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机械交接记录、运行状况记录、运行工时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等,由项目部保存。c.每班的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设备实际运行时间作为设备运行工时及运行状况记录,累计的运行工时作为设备保养的依据。4)维修保养编制和执行a.年初项目部应制定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对机械设备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计划与保养相结合。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委托生产厂者或有资格的厂家进行维修,并对设备维修保养做好记录。b.设备维修保养由项目部自行负责,项目部机修人员具体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在上下班或交接班前进行检验设备技术性能,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c.设备不得92、带病运转,确保操作人员与设备的安全,发现不规范的操作时应马上责令改正,做好记录,发现严重问题时应停止操作,报项目经理处置。d.工程竣工后,设备退出工地前应进行一次彻底保养,使设备技术性能尽可能恢复到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水平。e.安全管理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部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其维修保养情况,发现机械性能不能达到其技术要求能力,应责令暂停使用。5.8.4生产设备配置1)经营科在编制标书,工程部编制大型施工组织设计前,参加投标的项目部应及时提供投入该项目的设备清单,供编制参考。2)项目部如需某大型设备而不具备时,可向社会有相应能力的公司租赁。在租赁前应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索取设备相关资料。5.9 设备93、管理的基本措施5.9.1设施设备的“三定”制度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 “三定”制度是机械使用负责制的表现形式。把人和机械的关系固定下来,做到每台设施设备有人管,安全有专人负责,有利于操作人员正确、熟练操作设施设备,防止使用中事故的发生;有利于维修保养和使用,是预防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5.9.2设施设备交接班制度设施设备交接班制度是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施工安全性和连续性的重要措施。交接班由上一班操作人员与下一班操作人员共同进行,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要求逐项交接,交接班时要交清生产任务、技术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清施工中安全注意事项。做到交接清楚明确、不漏项,并认真填94、写交接班记录。5.9.3设施设备检查制度1)公司季度安全检查中应将所管设施设备纳入检查范围,主要查人员持证培训,进场审查验收、大型设备安拆方案、特种设备检测及施工现场作业情况等。2)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定期、专项和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整改落实检查中存在的隐患。1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1.1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高速95、公路声屏障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防护用品的实施计划、采购、验收、发放使用及保管。三、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3.5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四、管理职责4.1质量安全部负责审核和监督本项目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4.2 设备材料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并协助质量安全部做好入库前的质量验收工作。4.3 财务部对未经批96、准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不予拨款和报销。4.4工程部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五、内容与要求5.1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5.1.1根据项目的作业过程,常用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口罩、护目镜、高温鞋、绝缘鞋等。一般劳动的防护用品还包括工作服、工作帽、风镜、雨衣、水靴、防寒服、毛巾及手套等。5.1.2头部防护用品。为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其他因素危害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5.1.3呼吸器官防护用品。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汽、粉尘、烟、雾从呼吸道吸入,或直接向使用者供氧或净化空气,保证尘、毒污97、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具。如防毒口罩,防毒面具,防尘口罩,氧(空)气呼吸器。5.1.4眼面部防护用品。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头戴式电焊面罩、防尘眼镜。5.1.5听觉器官防护用品。能够防止过量的声能侵入外耳道,预防由噪声对人身引起的不良影响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噪音耳塞,护耳罩,噪音阻抗器等。5.1.6手部防护用品。保护手和手臂,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手套。如绝缘手套,耐酸碱手套,耐油手套等。5.1.7足部防护用品。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和能量损伤劳动者足部的护具,通常称劳动防护鞋。5.1.8躯干防护用品,如工作98、服、雨衣等。5.1.9防坠落用品。防止人体从高处坠落,通过绳带,将高处作业者的身体系接于固定物上,或在作业场所的边沿下方张网,以防不慎坠落。如高空悬挂安全带、安全绳、踩板、密目网等。5.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5.2.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质量安全部按项目施工所需提出,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设备材料部采购。5.2.2项目部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其经费可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后按相关合同条约向业主计量。5.2.3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具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99、则执行。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质量安全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5.2.5应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5.2.6任何单位、部门、个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采购工作。5.3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5.3.1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质量安全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5.3.2检查劳动防护用100、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5.3.3检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5.3.4观察劳动防护用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5.3.5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组配件是否齐全,安全保险装置是否牢靠。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应拒绝入库,并通知设备材料部退货再另行采购。5.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5.4.2项目部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必须符101、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4.3项目部应根据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5.4.4项目部应教育作业人员,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5.4.5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首先做一次性能检查,认定劳动防护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外观有无缺陷和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5.4.6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监测部门检测或检测不达标102、的产品,劳动防护用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5.5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5.5.1项目部应定期对项目人员进行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培训,确保员工100%正确使用。5.5.2项目人员在巡检、操作、检维修、事故处理等过程中,须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穿着、佩戴或随身携带相应的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应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破损或变形、影响防护性能或达到报废期限的,应予以报废并更换或补发。禁止使用,过期和报废的防护用品。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应按要求佩戴使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根据实际情况可由项目部负责提供。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应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要求,进入现场和工作时须佩戴103、与工作和场所危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应加强项目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5.6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维修、报废5.5.1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部门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项目施工结束后,对可以重复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进行认真清理,并交回项目库房保管。5.5.2作业人员应妥善保管发放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故意破坏防护用品结构及影响其使用功能。属于正常损耗的,应予以维修、更换;属于故意破坏或丢失的,应按原值赔偿。5.5.3对到期或无法修复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做报废处理。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电气安全技术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104、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xx高速公路声屏障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三、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3.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四、职责4.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对项目部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2项目部安全部门应按照xx市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实施及临时用电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管理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严格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五、管理内容与要105、求1、临时用电规划设计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永临结合,集中管理的形式。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总体规划,结合本工程区段划分,绘制用电设施布置示意图。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以及技术、电气、安全、设备等专业工程师会审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技术、电气、安全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报项目总工审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06、。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主要为施工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临时用电采用“地方为主、自备为辅”的方式,自备发电设备设在重点工程集中且距地方高压电网较远地带,施工现场各类临时用电设备通过临时供电线路连接。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利用地方电力资源的,项目部在施工前与地方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由就近地方380V高压引入侧的变配电设施以外的临时供电线路和变配电设施由项目部进行管理。2、临时用电设施设置及使用要求1)配电箱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107、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 m,小于1.5m。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108、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触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备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109、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2)自备发电机(一)开机前的检查工作1、检查机油颜色是否正常,机油标尺是否在规定的油面位置。2、汽油发电机检查油泵是否打开,汽油箱是否有充足汽油和漏油现象;油泵开关、加油口、油表。3、检查发电机各部分是否正常,机械上有无妨碍运转杂物;4、检查发电机进线开关以及由发电机供电的所有负荷是否在分离位置;5、高温排气口也不得有易燃物靠近和遮挡;6、检查发电机各仪表初始值是否正常;(二)、开机步骤及运行:1、打开熄火开关;2、机组启动后应立即检查发电机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机组运转声音、振动等情况是否正常;3、机组运转110、一切正常后,首先合上发电机短路保护开关,然后再合上各路负荷开关;4、发电机带负荷后应立即检查机组运行情况,检查各配电屏开关、仪表、信号灯、电缆、接头等是否正常,并在运行中不断进行监视;(三)、停机步骤;1、发电机停机前,首先逐个关闭用电设备,然后才进行机组的卸载拉闸操作,严禁先切开发电机开关或发电机进行开关,后切开各分路开关,以防发电机突然甩开负荷而造成超速和飞车事故;2、将发电机的熄火开关转向“关”位置,发电机即停机。3)临时用电线路施工临时用电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临时111、供电线路架设及其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导电体的安全距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各种设备、电线不得乱摆乱放,以防人身触电。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必须实施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各类用电设备的电气安装和布线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其他非电工人员不得随意接线。室外各种电气设备不得安装露天开关,临时用电要接入配电箱。禁止用同一开112、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保险丝应按负荷要求由电工安装,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定期检查、校验用电设备接地保护情况,保证其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易燃易爆场所的避雷、接地装置满足安全防雷击的要求。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检查实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配电箱或开关箱应113、安装漏电开关,箱门加锁,并由电工负责管理。电工在值班作业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带电作业。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箱处悬挂警示标志,专人监护,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切断电源后进行,不得留有隐患。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照明用电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应使用安全电压;夜间施工时,作业场所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114、必须保障足够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在潮湿或狭窄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工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手持灯具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115、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照明线路不得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4、用电安全事故处置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电气设备事故由安质部会同物资设备部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电事故导致人员因工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各作业队和班组要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做好事故初期的现场警戒和伤员抢救工作,使触电人员立即脱离带电体,就地对触电人员进行抢救,并积极配合项目部随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及时转移伤员送医院救护。现场处置结束后,项目部应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116、分析和处理。事故原因涉及到设计、安装、维修等部门时应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承担责任。事故原因涉及到运行管理方面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事故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处理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考核与奖罚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现场需要作针对性的单项施工生产用电或线路、建(构)筑物防雷、接地等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项目部安质部会同物资设备部、综合办公室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对违反安全用电规定者将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 造成事故者,追究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电气技术人员、117、电工操作人员,应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和掌握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正确处理方法和相应的救护知识与技能,搞好施工用电的日常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事及时上报项目部研究解决。施工用电安全检查情况将纳入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考核范围,实施考评。项目部及各作业队电工每日巡查大型用电设备、巡视用电设施,作好用电设备运行及检测记录。1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项目人员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118、,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高速公路声屏障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及其下属施工队。三、具体内容(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项目部和施工队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2、定期组织项目部人员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3、项目部和施工队全体人员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5、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6、因工作需要人员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2、消防工119、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质量安全部应每日对项目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或施工队,各部门或施工队负责人应及时将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项目部各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120、照明设施。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3、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121、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项目部各部门和施工队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或施工队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或施工队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向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4、对公安消防机122、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各部门和施工队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2、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施工队应按规定向质量安全部申请“动火许可证”。(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123、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项目部根据情况对其进行经济处罚;造成后果严重者,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124、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义务消防员应在项目质量安全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125、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制定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才可投126、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检测后投入使用。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127、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项目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128、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e、谎报火警;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a、擅自使用易燃、129、易爆物品的;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上报公司予以解聘或责令退场。(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 18、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件和档案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130、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验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部与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和档案的管理。三、引用标准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3.3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办法四、管理职责4.1 安全文件和档案主要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3)本单位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4)安全生131、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7)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校验报告、运行记录等。8)职业健康安全评价报告。4.2归口部门管理职责1)综合事务部负责安全往来文件的发布、存档工作。2)工程部负责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存档工作,主持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交付工作。3)计材部负责设备、设施、材料的管理制度和临时用电方案的编制、修订、存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验收、管理。4)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存档及日常安全管理形成的基础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负责各类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收集、汇总、132、归档、移交工作。4.3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业务,了解公司安全生产业务范围。2)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安全文件和档案,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3)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4)做好各种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料,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5)保护安全文件和档案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和处理。6)创133、造条件,做好安全文件和档案的编制研究工作。五、内容及要求5.1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整理 5.1.1公司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同类别的资料按期限、承建道路的等级归类整理、标注、编号存档。 5.1.2项目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等施工面,安全侧重点和资料管理分类的要求,将安全文件和档案分类装订存放,以利管理和移交存档。 5.1.3凡从财务部门收集的安全投入复印凭证连同伤亡事故报表一并整理,编号存档。5.2 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接收 5.2.1安全文件和档案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于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5.2.2公司的一切安全文件和档案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监管、审核,任何134、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移交。 5.2.3完工项目的安全文件和档案必须由该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整理,并在一个月内交公司安全科审核移交档案室。 5.2.4安全文件和档案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签字移交。5.3 安全文件和档案的保管 5.3.1存放的安全文件和档案必须标志明显,排放整齐,方便查找利用。 5.3.2 安全文件和档案在项目完工后存放年限按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存档期的资料,需销毁的必须上报公司批准,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5.3.3 安全文件和档案的借阅必须做好登记,防止重要资料的缺损、丢失,一经发现及时予以修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5.4安全档案资料的利用 5.4.1 积极135、了解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提供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安全文件和档案。 5.4.2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4.3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有利于推广的安全管理资料报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部门审核后推广使用。 5.4.4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搜集总结有利用价值的安全文件和档案,为工程生产不断充实新的内容。5.5安全档案资料管理的奖罚 5.5.1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文件和档案齐全,能够总结先进安全生产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5.5.2 对于只注重现场管理,忽视安全文件和档案整理或安全管理无资料的人员给予处罚。19、136、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费的管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项目部安全经费的监督,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结合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高速公路声屏障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三、总体要求1、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司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提取和使用,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账,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确137、保安全生产正常进行;2、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规定,提取工程计量款的1.5%(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为1.5%;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位2.0%)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3、要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加强安全费用的管理,规范使用范围;4、财务部应将安全费用纳入项目财务计划,做到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四、安全费用使用范围: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灭火、通风、防晒、防爆、138、防毒、防尘、防潮、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隔离操作、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支出;3、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4、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支出;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的支出;6、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7、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支出;8、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和监控支出;9、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支出;10、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支出;9、其它与安139、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五、费用管理1、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2、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3、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项目部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项目部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5、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项目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6、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7、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项目部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项目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六、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