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行业企业全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7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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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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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贸行业企业全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5.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7.规章制度管理规定8.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9.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10.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1.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1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62、.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17.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18.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19.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20.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1.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2.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23.“三违”行为管理制度24.生产过程变更管理制度25.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6.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8.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29.应急管理制度30.事故管理制度31.安全例会制度3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4.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35.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36.厂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37.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38.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保障3、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目的对本厂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控制。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范围内。3.管理职责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3.2各部门、车间编制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计划。3.3总经理批准本厂安全生产目标。4.工作程序。4.1制订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风险评价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标准化系统评价结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后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4.2实施总经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资源。4.3目标分解及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4、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4.4实施结果考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半年进行一次预考核,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做为安全奖罚依据。4.5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评审及修订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及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厂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等方面,确 保本厂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 培训、评审与考核。 3 职责 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 评审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本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后交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本厂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4.3 安全管理部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部门。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个部门、各类人 员并征求意见。 5.2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本厂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 6、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6 培训6.1 本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6.2 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各个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6.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 评审 7.1安全生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7.2安全生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7.3 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8 考核 8.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7、制进行。8.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9 周期 9.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为搞好本厂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本厂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厂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按照财企201216号规定,本厂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8、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1.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1.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1.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1.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和为满足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2.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本厂财务计划9、,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3.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3.1安全技术设施工程建设;3.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3.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3.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3.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3.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设备设施;3.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3.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3.10其它与10、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账,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5.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指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6.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账,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7.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本厂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本厂安全费用投入台账,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11、8.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9.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10.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本厂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1目的为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工伤报险程序,最大限度地降低本厂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的工伤保险管理。3工伤的界定3.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3.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项、第1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3.3职工符合本制度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4责任划分4.1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工伤员工的救护组织、现场保护,事故上报相关部门和领导,救治费用垫付、后期治疗借款手续办理、工伤员工住院期间的陪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24小时内出具厂级事故分析报告。负责本部门参保人员名单的提供、更新。负责提供事故分析报告、事故发生详细经过、报险所需的各种证明及票据。4.2安全管14、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本厂领导、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出具本厂级事故分析报告。负责厂内交通、火灾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本厂领导、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出具本厂级事故分析报告。负责协助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4.3人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参与工伤事故现场的抢救及简单处理、救护车辆的正常运行。负责办理员工投保、名单更新。负责受伤员工的就医、转院等医疗管理及出院后保险理赔、评残、安置、复工的管理。5工伤管理程序5.1办理投保各部门、车间在每月3日前将参保人员(替换人员)名单上交人事行政管理部门。人事行政管理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参保人员(替换人员)名单上报保险15、本厂。5.2事故处理当发生工伤事故时,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和本厂领导汇报,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部门主管领导和本厂领导接到汇报后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救护。现场简单救护处理后,及时将伤员送至指定医院进行治疗。 5.3责任追究参照本厂相关事故考核办法执行。5.4报险程序为保证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能及时报险,确保报险的有效性,员工个人及各部门发生工伤事故后须在24小时内向人事行政部门报险,具体要求如下:.1厂内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伤员工所在部门安全责任人第一时间电话告知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详细经过(须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及工伤员工初诊医院诊16、断证明报送人事行政管理部门,以确保人事行政管理部门48小时内向保险本厂及时报险。如厂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或发生交通事故,须由行政后勤部门及时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涉,25日内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任认定书;工伤员工所在部门在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详细经过(须经行政部确认)及工伤员工初诊医院诊断证明报送人事行政管理部门。.2厂外工伤事故员工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暴力伤害或机动车伤害,须由员工所在部门及时告知人事行政管理部门,且在24小时内将工伤员工初诊医院诊断证明报送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并在25日内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除上述事故报告、诊断证明及相关责任认定书外,员工治17、疗结束后,工伤员工或工伤员工所在部门须提供:.1门诊治疗的须提供.1.1县级以上医院工伤职工门诊、住院、转诊申报表。.1.2门诊病历。.1.3用药明细及发票。.1.4检验报告单。.2住院治疗的提供.2.1县级以上医院工伤职工门诊、住院、转诊申报表。.2.2住院病历(含出院记录)。.2.3用药明细及发票。.2.4检验报告单。.3注意事项.3.1因各部门上报不及时、瞒报或提供上述材料不完整而造成无法及时报险的,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工伤员工所在部门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给予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罚款;员工上下班出现的工伤事故,如因工伤员工个人汇报不及时或提供上述材料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报险的,所发生一18、切费用均由员工个人承担。.3.2严禁各厂、部将员工工伤治疗费用以工资或奖金方式补贴给出资人。.3.3无论部门安排人员或工伤员工本人在办理门诊或住院手续时,务必确保院方出具的各项单据中的名字与工伤员工身份证中的名字书写一致,且各项单据加盖医院专用章。.3.4各项费用单据、材料须经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在财务部门进行冲账或办理报销手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使本厂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帐19、。 3.职责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3.1.3负责向各部门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负责制定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3.2其他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环保部。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 4.程序4.1获取途径安全管理部门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20、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总经理办公室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公报等。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本厂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4.2登记与识别根据本厂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本厂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本厂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4.3更新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21、及时识别。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安全环保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生22、产技术部负责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本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写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各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下发到车间和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4.5.3各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车间和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4.6评审和修订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当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23、变更时或发生事故后,安全环保部和各部门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修订时经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1 总则1.1 为加强本厂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规章制度的提出、起草、审核、批准、发布、实施、修订、废止和执行监督等环节的工作,提高管理制度的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厂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适应企业管理与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系统规范、层次分明、内容完整、合规适用的本厂规章24、制度体系。1.3 本厂内部制定、修订或废止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办法)、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适用于本办法。1.4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本厂制定并发布实施,与生产经营及各项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形式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程序、标准、规程、规定、实施细则等。1.5 本厂各部门内部制定管理或工作制度,应满足本厂规章制度的统一要求。2 规章制度体系2.1 本厂规章制度由管理制度、管理规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四个层面组成。2.2 管理制度是某一系统的全面管理规范,具有较广泛的适用性和较完备的规范性、操作性。2.3 管理规定是对某一系统或某一方面的原则性、框架性管理规范,需要适用对象在此基础上进一25、步细化、完善。2.4 管理办法是某一系统下某一方面的具体规范,比制度范围窄,操作性较强,可单独出现,也可以制度附件形式出现。2.5 实施细则是强调做事的步骤、环节或方法的具体规范,规范内容比管理办法的范围更小、更具体,时效性短、变更频繁。可单独出现,也可以制度附件形式出现。3规章制度管理职责3.1 规章制度审查委员会 规章制度审查委员会由本厂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组成。 规章制度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1)审查批准本厂规章制度编制、修订、废止计划;2)审查批准经起草(或修订)的本厂规章制度。3.2 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本厂规章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建立本厂规章制度26、体系,编制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审查规章制度草案,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3)组织检查本厂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3.3 各职能、业务部门的职责是:1)提出本厂或本部门规章制度制定、修订提案;2)组织规章制度起草、征求意见和整理送审;3)贯彻实施经本厂批准发布的规章制度。4)检查本部门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4 规章制度管理程序与要求4.1 规章制度管理程序包括:提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实施。4.2 规章制度的提出本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制度体系、法律法规要求、上级政策规定、有关标准、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规章制度编制时间。规章制度编制完成后最27、终汇总到人事行政管理部门。4.3 规章制度的起草(见附录A) 起草规章制度应遵循企业规章制度编写的一般规则,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在适用范围规定的界限内按需要力求完整;2)内容及表述清楚,用词精准,逻辑严密;确定的要求、指标、方法准确,所做的规定、论述前后协调一致;表达方式简单、易懂;3)规章制度文体统一。4)与法律法规、上级标准、政策相协调;与本厂现行规章制度之间相协调;5)规章制度内容便于实施。 起草部门或主要起草人应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写规章制度草案,形成征求意见稿。4.4 征求意见 各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分管业务范围内相关规章制度的征求意见工作。 起草部门或主要起草人应充分28、考虑反馈意见,并据此对规章制度草案做补充修改。4.5 规章制度的审查 人事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标准、法规、政策和本厂要求,组织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规范性审查。必要时,起草部门或主要起草人应对草案做进一步修改。 对涉及技术和业务性较强的规章制度,应有相关技术和业务的人员参与审查。 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草案,应在送审前广泛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重要的规章制度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本厂规章制度审查委员会对规章制度送审稿进行最终审查。起草部门或主要起草人根据规章制度审查委员会的审定意见对规章制度送审稿进行最终修改,形成报批稿。 对规章制度内容进行审查时,应考虑以下方面:1)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29、律法规、政策、标准的要求;2)规定内容是否与现行的规章制度协调一致,且无冲突、无重复;3)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本厂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和相对稳定性;4)规章制度结构、条款、文字、图表等是否符合编制规则的要求;5)语言表达逻辑是否严密,依据是否充分,流程是否顺畅;6)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4.6 规章制度的批准与发布 规章制度草案经最终审定后,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编制。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长批准发布;具体规章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发布。 本厂规章制度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布,并向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本厂各部门内部制定的管理或工作制度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4.7 规章制度的实施 本厂各部30、门应根据批准的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贯彻落实方案,使规章制度发挥有效性。 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对规章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便实现:1)了解规章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发现改进规章制度的机会;2) 对不符合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纠正,增强规章制度的有效性。4.8 规章制度的评审与修订 当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上级要求发生变化时,本厂相关部室应予识别,并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修改处报送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领导审批后统一修订。 本厂规章制度的修订,可以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也可以由执行部门提出。 本厂规章制度的修订稿一般由原稿起草部门或起草人编写。修订稿应针对批准的修订范围编写。未31、经批准的范围,不可进行修改。4.9 规章制度的废止 规章制度在以下情况可以废止:1)规章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消失;2)规章制度的主题内容已经被替代;3)规章制度的新修订版已经发布实施; 本厂对废止的规章制度应予以统一发布,以防止被误用。领导现场带班制度1.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本厂董事会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 本厂生产车间、部门3.现场带班人员范围本厂中层以上领导4.现场带班工作内容与职责4.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32、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4.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安全安全部门研究处理。4.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正并按规定予以处罚。严禁违章指挥。4.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安全管理部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4.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4.6严查跑冒滴漏33、现象,并按规定处罚。4.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干部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本厂主要领导、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7.8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5.相关要求5.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管理规定,深入现场考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5.2现场带班人员有事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由调度人员安排其他领导干部替班,同时将提替班人员通知生产、安全管理部门。5.3现场带班34、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5.4带班现场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5.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生产商,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5.7带班领导对当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带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作好记录。6.处罚6.1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情况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从扣罚至辞退不等。6.2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35、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6.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收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6.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6.5由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尽进行监督考核。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1.岗位达标的目标企业开展岗位达标工作,主要以基层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保障企业达标。本厂对从业人员岗位标准要进行文件化制定下达,做到明确具体;同时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行业等部门制36、定的岗位标准。2.岗位标准主要要求2.1.岗位职责描述;2.2.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2.3.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2.4.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2.5.装备护品要求: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2.6.作业现场37、安全要求: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2.7.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2.8.其他要求:结合本企业、专业及岗位的特点,提出的其他岗位安全生产要求。3.建立确定评定制度和达标评定程序企业要建立岗位达标评定工作制度,对照岗位标准确定量化的评定指标,明确评定工作的方式、程序、评定结果处理等内容。企业岗位达标评定可以采用达标考试、岗位自评、班组互评、上级对下级评定、成立评定小组统一评定等方式进行。安全38、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在现场评审时,要按有关规定将岗位达标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内容进行考评,对重要岗位和关键岗位的达标情况进行抽查。4.强化班组岗位达标建设切实加强生产班组安全管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提升,必须将达标建设常规化。要求将班组安全管理作为岗位达标的重要内容,从规范班前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等班组安全活动入手,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将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成员,强基固本,真正把生产经营建立在安全基础之上。5.丰富达标形式,推动岗位达标创新企业可采取开展班组建设活动、危险预知训练、岗位大练兵、岗位技术比武、全员持证上岗、师傅传帮带等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岗39、位达标,人人实现岗位安全”的活动氛围,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素质,推动岗位达标工作。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 职责 2.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3 内容 3.1 文件资料收集 安全生40、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本厂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3.2 立卷归档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41、分类归档。 各单位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 档案保管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 档案借阅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42、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4 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目的识别企业在生产(管理)、服务、活动过程中能够控制与可能施加影响的危害,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以确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2范围本厂生产活动区域和全体员工。3内容3.1评价组织及职责(1) 本厂成立风险评价小组组长为本厂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43、成员。(2)职责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本厂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3.2风险管理(1) 危害识别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同位素辐射);44、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 照明不足等);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2)同时还应考虑: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直接与间接危险;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2)人的不安全行为: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设备。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体(45、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12)不安全装束。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3)物的不安全状态: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1)物质:火灾、爆炸性物质;毒性物质;2)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46、)场地环境不良。(4)有害作业环境: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5)安全管理缺陷:1)设计、 监测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人机工效学);2)人员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训不足;雇用不当或缺乏检查 ;超负荷;禁忌作业等;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4)相关方管理缺陷。3.3危害识别的范围(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异常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47、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10)后期服务活动。3.4危害识别的方法危害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2)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48、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3)现场观察法:由专家和咨询师组成现场调查组,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3.5危害识别的步骤(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49、)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管理部门;(3)安全管理部门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4)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小组讨论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3.6风险评价(1)风险评价范围1)生产经营活动;2)生产装置;3)储存设施;4)检维修作业;5)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6)拆迁工程;7)后期服务活动。(2)评价准则的依据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4)合同规定;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3)评价准则采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50、性S及风险度R进行,R=LS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参照表1来制定表1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等级标 准5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4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3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2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51、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1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2)事件发生后果的严重性S参照表2来制定表2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等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人财产(万元)停工环境污染、资源消耗本厂形象5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死亡50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大规模、本厂外重大国际、国内影响4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丧失劳动能力25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本厂内严重污染行业内、本厂内3不符合本厂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10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本厂范围内52、中等污染地区影响2不符合本厂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轻微受伤、间歇不舒适10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装置范围污染本厂及周边范围1完全符合无伤亡无损失没有停工没有污染形象没有受损3)风险的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和实施期限参照表3来制定表3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风险度R等级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实施期限2025巨大风险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立刻1516重大风险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立即或近期整改912中等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2年内治理48可容忍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有条件、有经费时治53、理4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4)风险等级的确定1)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火灾和爆炸;冲击和撞击;中毒、窒息和触电;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人机工程因素;设备的腐蚀、缺陷;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2)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3)按风险度R=可能性L严重性S,计算出风险值。风险值R8的确定为一级风险;风险值R在912的确定为二级风险;风险值R在1516的确定为三级风险;风险值R在2025的确定为重大54、风险。3.7危害的分级管理(1)危害管理分为二级:对判定为一级风险和二级风险的危害,作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对判定为三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报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控制措施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报本厂评审小组组长批准。并将批准后的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反馈到各单位。(2)对确定为重大风险的应制定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序号危害潜在事件及后果风险等级部门、装置、工艺、设备改进措施操作、技术人力资源需求限制评估负责人备注12(3)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55、项目的风险,本厂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技术方法、资源、时间表,并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重大隐患项目治理结束后,有关部门应进行验收,形成报告。本厂对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对项目的立项、治理、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3.8风险的控制(1)本厂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本厂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该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56、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还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2)控制措施的选择应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危害。3.9风险信息更新本厂应不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1)识别、评价的时机1)对于常规的活动每隔一年应组织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2)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车57、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并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批。如果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的作业活动,还应制定应急措施、编写应急预案,并且要在活动或施工之前进行演练。3)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2)危害(风险)的更新按以下原则进行:1)各部门将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和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58、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后,交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或评价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判定,修改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2)安全管理部门、对口部门分别保存危害更新所产生的记录。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 目的 为增强本厂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本厂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厂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3 内容与要求3.1 本厂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须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3.2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工59、程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3.3 凡新入厂的员工必须经过厂、车间和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4 厂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厂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A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B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C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D 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E 有关事故案例等。3.5 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车间(部门)级岗前安全60、培训主要内容A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B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C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D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E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F 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G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H 有关事故案例等。3.6 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各车间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安全员或班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A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B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C 有关事故案例;D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7 本厂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61、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3.8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3.9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3.10 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车间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3.11 各部门、车间每年检修期间应对本部门培训需求情况进行识别,填制培训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62、:电工、电气焊工、锅炉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规定要求持证上岗。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有关部门考核后方可持证上岗。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63、时汇报。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本厂规章制度。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本厂财产和人身安全。1.设备设施选购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1.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64、2.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2.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2.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2.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2.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3.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3.1严格执行,由本厂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65、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4.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5.设备设施检查制度5.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66、。5.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5.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5.4每年年底由本厂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6.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6.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67、1元至50000元。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6.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本厂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本厂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68、任。7.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7.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7.2设备报废手续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7.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69、也是合算得。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8.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2.本厂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例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70、2.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2.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2.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2.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2.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2.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3.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71、3.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3.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条件要求。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 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 防爆 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4.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 职业卫生 环保 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5.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 工业卫生 环保 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6.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72、责安全 、卫生 、 环保 、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7.本厂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我本厂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凡我本厂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3.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3.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4设备验收4.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设备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车间73、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4.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追回。4.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4.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4.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74、部门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4.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4.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本厂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3.工作程序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75、品。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3.2申请制度和规定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由设备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本厂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报废。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物质计划76、购买制度执行。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管理部门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本厂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确认可行,方可进行作业。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77、识。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本厂进行统一处理。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凡本厂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各车间方可申请设备、设施报废3.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78、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3.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3.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3.4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3.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3.6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4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4.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应由各车间向设备设备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厂长批准后,报设备管理部门,经本厂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4.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零件应由车间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厂长审批后,方可79、报废。4.3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5设备、设施的销账5.1设备、设施经报废后,设备资产的帐、卡及其他随机资料应随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注销。5.2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车间应做好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5.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财务部门做好残值回收工作。6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报废处置的管理6.1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必须注明该设备的状态,并明确责任人,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6.2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负责处理报废的部门、单位组织制定报废方案,明确责任机构、职责,过程执行明细,安全措施及报废后的上报、注销80、工作,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监控,规范本厂的危险源管理,保证本厂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的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3、职责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厂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工作。本厂各部门、商场负责本部门做好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监控、管理。4、内容与要求4.1 重大危险源辩识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81、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本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及商场危险源辨识工作,按照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确定出重大危险源。4.2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本厂组织专人负责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长期处于被监控状态。 现场配有各种应急处理器材,现场灭火器材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加强对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检察人员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专管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本厂人员陪82、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仓管员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并监护。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针对本厂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本厂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登记本厂对所有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危险性作业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范围本厂区域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2.职责2.83、1安全管理部门为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存档、现场检查等。2.2各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性作业具体实施单位,负责作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作业许可证存档等。2.3各与作业有关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确认。3.内容3.1在本厂区域内进行以下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检修室以外的所有生产场所、库房、公共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包括电、气焊接,切割)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如:各种储罐、塔、釜、槽车、地下池、炉膛、沟道、烟道、排气道等。破土作业,包括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84、业。起重作业,起吊20吨以上重物或吊物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等情况下的起吊作业。3.2作业申请作业单位进行作业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必须认真仔细,列出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风险分析结果要填写在作业许可证上。作业单位填写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缺,作业许可证上未列出的事项必须在补充栏内详细填写,签名必须由本人签写。3.3审批作业申请人持经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作业许可证到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员应到作业现场,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逐一核实,确认所有措施都落实后,进行签字批准。如因特殊情况下的危险作业,需进行多方会签的,由安全管理部门组85、织相关人员进行作业评审,共同会签,会签完毕交总经理审批。3.4作业作业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行作业。3.5作业许可证存档作业许可证须进行存档。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各持一份,存档待查。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1 目的 为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本厂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3 管理内容3.1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准入审查和监督管理。向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对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86、查,对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的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3.2资质审查。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相关部门要对该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安全业绩的企业作为施工方(承包商),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3.3经本厂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统一进厂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到本厂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档案内容包括施工队伍 、负责人、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人员更换比较频繁的施工单位,要及时到主管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备案更新。3.4安全管理部门对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首先对其进87、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其次要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交底,对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并对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的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3.5在每项工程或维修作业开工前,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3.6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前,要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3.7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我集团安全管理人员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88、相关专业的法规、技术规程和标准及本厂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3.8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助该项目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落实和日常检查和管理。与外来施工单位做好沟通,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当检修内容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外来施工单位。3.9 施工方(承包商)作业时要执行与本厂完全一致的安全作业标准,必须执行本厂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动土、动火、设备检修、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严格控制工程分包,严禁层层转包。3.10外来施工单位负责施工项目各项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负责本施工队伍人员的管理。3.11施工队伍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袖标。3.12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89、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禁止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施工。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3.13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或有可靠的安全措施;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隔离,否则不准作业;石棉瓦上作业前,必须固定好跳板,禁止由上向下抛掷物件。3.14防腐施工中,严禁用铁器敲击易燃易爆的设备、容器和工艺管道。特殊部位施工需经技术、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在被施工单位派人监护下方可施工。3.15施工作业中所需的用电,事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架设临时电源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3.16未经许可90、,严禁动用施工作业区域内的生产设备、阀门、手轮、开关、刀闸、按钮、电器、仪表和安全装置等。3.17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在厂区,尤其是在生产区域内搭设工棚,夜间留人值守。3.18施工单位所属车辆进入厂区,要按厂区行车规定行驶,严禁超速、超载,要在指定位置停放。3.19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安全工作,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3.20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自觉维护周围的环境卫生,爱护本厂(本厂)的所有设施,不得擅自移动本厂(本厂)的所有设施。3.21施工单位存在危及被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违章作业行为时,被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停止施工。3.22在危险区域进行施工或91、从事危险作业的检修,由施工检修单位的负责人对危险作业内容、范围及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出安全措施,提出确认内容、明确负责人、操作人和监护人,然后由被检修单位领导审查防范措施和确认内容,并签字盖章,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督促。4相关记录4.1现场检查及考核记录“三违”行为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从业人员。 3. 职责 3.1 安全领导小组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3.2 安全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检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 管理内容与方法92、 4.1 “三违” 行为种类的辨识。(一)违章操作作业行为(1) 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2) 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3)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 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5) 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7) 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8)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9) 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0) 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11) 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93、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2) 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3) 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4)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1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16)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17)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18)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19) 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20) 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21) 检修设备时未切断电源。 (22) 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23) 检修电器设施是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94、。 (24) 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25)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26) 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二)违章指挥行为(1) 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2) 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 (3) 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 对职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措施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5) 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6) 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95、是让职工冒险作业。 (7) 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8) 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三)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 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 (2) 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 (3) 在禁止吸烟区域抽烟。 (4) 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4.2 “三违”行为的查处内容。 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关键生产岗位或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96、。 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4.3 “三违”行为的控制。 切实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员在检查中发现有“三违”行为应及时对责任人给予教育并立即纠正。 安全员每月度应将安全检查记录及汇总到本厂办公室作为月度工作总结和月度绩效考核依据和之一。生产过程变更的管理制度1.人员变更管理1.1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进行上岗培训教育。1.2安全主管、安全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到管理部门报名参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上岗。1.3技术人员人员变更,需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1.4新工人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培97、训考核。1.5换岗复工人员,需从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1.6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2.机构变更管理 2.1中层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2.2车间班组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2.3按照管生产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3.工艺和技术变更管理 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的工艺流程和技术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4.设施变更管理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完善手续,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状态良好98、,达到标准操作环境状态。5.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制定详实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对作业全过程进行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6.环境变更的管理 6.1环境变更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定值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 6.2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 6.3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成建后变更,财产损失。7.制度管理 严格执行安全组织机构执行制度的责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的管理职能,发挥工会、员工代表的监督作用,为企业领导决策保驾护航。99、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目的为使本厂各类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和管理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使之起到安全安全警示和安全防护的作用,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厂范围内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管理。3 职责3.1 各部门负责对各自职责区域内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规范管理。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4 工作程序4.1 警示标志的管理 各部门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规定100、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各部门应在下列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环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2)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3)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4)设备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5)吊装孔应设置防护盖板或栏杆,并应设警示标志。 各部门要建立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标志台账,并载明每个安全标志的使用场所。 各部门要对安全标示进行经常性安全维护,保证安全标志的整洁醒目。4.2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管理安全防护设施定义:是指安全网、孔洞盖板、防护围栏、101、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1设置(1)各生产单位负责自身区域内需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公用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由本厂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安排。(2)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完善,做到“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无法设置栏杆时必须有水平防护绳。(3)施工过程中需采取的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要做到安全、可靠、完善、适用。(4)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后,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验。.2 维护(1)安全防护设施以“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维护。(2)公用大型安全防护设施,由设置单位进行维护。(3)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过程要保存相关记录。 安全防护用品的102、管理(1)本厂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2)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发放记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厂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和噪音治理、防暑降温等。本标准适用于本厂职业安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2、 管理组织和部门职责2.1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本厂安全管理部门管理,综合管理部门配合,生产车间(厂)负责实施。2.2部门主要职责本厂安全管理部门.1全面负责103、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将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本厂安全生产的重要议事内容。.2负责编制和监督实施本厂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和安全卫生技术措施。.3负责做好生产现场各种职业危害因素、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评价管理,确定本厂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和检测周期,并根据质检科报告的监测结果建立台帐,提出职业危害因素超标岗位的整治意见,并监督实施。.4负责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大修项目和新产品开发的职业安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督促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卫生装置、防护设施的设计、安装、投用,做到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6负责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的科研和推广工作,综合分析104、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7负责本厂安全卫生设施、防护用品、器材的配置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8负责制定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9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负责做好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监护体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10负责做好患职业病员工与工伤员工的医疗、康复工作,动态掌握患病与工伤员工的健康状况。.11做好职业安全卫生的教育培训工作,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体检结果的告知,负责编制警示标识。综合管理部门.1规范签订本厂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员工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员工本人。.2根据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规定,以及105、职业禁忌症的要求,负责做好新员工的招收(包括临时工的录用)工作,优化在册员工的人力资源配置,做好岗位人员的调配工作。.3根据劳动法规定,合理安排加班、加点,做好保健费、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工作。 其它职能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配合做好本厂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相关工作。各生产车间(厂).1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执行本厂各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规范。实施各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计划。.2认真配合本厂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加强内部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管理监督检查与考核。3、管理内容3.1 从源头消除职业危害因素 各生产单位应合理组织好生产,严格执行各项106、工艺操作规程,强化无泄漏管理,严防有毒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 加强对各生产部门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及噪音治理,安全管理部门要严格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采用通风净化环境等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确保清洁文明生产。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提高装置长周期运行能力。 为进一步消除生产现场的危险、危害因素,改善工作环境,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和现场环境的特点,与技术革新、改造工作相结合,有计划地开展职业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专题调查与科研工作,改善岗位环境条件。3.2 加强生产现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提高防护保障能力。 新、改、扩建工程、大修项目和新产品开发项目批准107、实施后,安全管理部门必须主动参与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重点做好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及安全、卫生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检查与监督,确保职业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各部门对已配置的报警仪器、现场急救设施、冲淋设施等安全卫生与职业病防护设施应纳入正常生产设施的管理轨道。保持完好并有效运行,同时 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必须进行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对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不能正常运行的设施状况进行考核,监督相关部门整改。作业108、场所根据实际需要确需增加、更换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器材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各所在部门应定期对生产现场尘毒治理设施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向车间、班组及有关人员提供信息,对劳动环境条件较差岗位提出治理设施改善或改造建议,对批准的治理措施积极配合实施。3.3 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管理根据生产特点和作业环境需要,做好个人防护用品、有毒有害物质监测仪器的配置工作。各生产部门应严格执行个人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规定,加强日常检查与监督,切实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保护员工健康。333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详见本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4加强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有效预109、防化学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生产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由质检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的管理.1 为了正确评价生产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和本厂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成效,对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点、定期监测。.2根据原化学工业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由安全、质检管理部门等确定本厂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设定原则、测定周期和监测标准。.3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设定后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和变动时,须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4各测定点设有专用电路,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不得随意移动。.5采样方法和要求a) 采样点应代表工人实际接触尘毒的110、情况,采样高度应选位于工人操作的呼吸带高度采样。b) 为使采样符合标准要求,在制造环境假象、停车、插盲板、现场出现事故的情况下不应采样。c) 采样方法和用具必须符合监测的技术要求,确保检测数据准确。d) 尘毒浓度的分析方法统一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车间空气检测检验方法所规定的方法测定。废水监测参照有关规定执行。.6 现场监(检)测a) 质检管理部门按要求进行本厂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作出监测报告。b) 监测报告分送本厂领导、有关部门和人员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监测报告由安全管理部门存档备查。C)现场防护设施施工、工艺改造前后,均应进行评价性测定,并出具评价报告。3111、.5 作业场所环境评价 作业场所环境的评价,包括尘毒、噪音监测点的评价,每个季度评价一次,评价以国家颁发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为依据。 测定点的评价,以一个季度所测定的全部数据中符合标准的数据点三分之二以上,则这个点定为合格点,否则为不合格点。 厂区及作业场所环境的评价,是以厂区、生产岗位总测定,即:100%=合格率合格的测定数全部测定点数 对作业场所环境尘毒的评价应分别进行,粉尘测定点的合作率低于80%,毒物检测点的合格率低于90%时,应及时通知所在部门采取措施。废水测定点根据各污染物排放标准而定。 尘毒、噪音测定点凡已达到标准的必须保持稳定,不准回升,测定点发生回升或合格率低于规定要求的,112、将对所辖部门和岗位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统计报告.1 质检管理部门监测人员负责及时填写尘毒、噪音等其他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单送本厂有关领导、安全管理部门、监测点所在部门。.2安全管理部门以各自职能每月按上级要求填写尘、毒等危害因素监测报表,根据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进行评价,并落实整改措施。.3安全管理部门要按上级要求建立健全尘毒、噪音、废水测点的统计台帐和档案。3.6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公详见本厂职业危害告知制度3.7 职业危害防治有计划地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企业职业危险、危害因素及防治设施的现状,在每年初制订年度职业安全卫生及职业病防治计划,明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项目113、内容及实施单位。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分工每季度开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向分管领导反馈。 制定实施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本厂根据存在的化学物品危险源目标制订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化学事故医学救援预案,并经常组织进行演练。通过事故防范和建立有效的应急程序,明确承担救援的人员和队伍的分工,发挥一切积极因素,使任何可能引起的重大事故能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应急救援行动,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及时引导职工和周围群众防护和疏散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达到预防和减灾的目的。3.8噪声治理本厂生产岗位噪声治理由各生产车间(厂)负责,安全管理114、部门配合。噪声标准详见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对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8小时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工作地点稳态连续噪声级不得大于85分贝(A);对于现有工业企业,考虑到技术条件和客观可能性,则不得大于90分贝(A),并逐步向85分贝过渡。当工作人员每天噪声暴露时间不足8小时,则噪声暴露值可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放宽(即4小时可为88 dB(A)),最高不得超过115分贝。噪声治理设施的管理各部门的噪声治理设施由所在部门管理,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噪声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噪声得到有效控制。新、改、扩工程项目噪声治理“三同时”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115、 噪声治理的实施由噪声产生部位的所属部门提出初步治理方案报健康安全科,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方案有效性进行讨论,方案确定后报本厂主管领导批准。方案批准后由所在部门组织实施。 噪声治理基本措施a)厂房建筑应合理布局。把产生噪声的岗位或设备与其它岗位隔开一定的距离。b)吸声。如厂房、操作室、采用吸声材料建造,在室内挂吸声体。c) 隔声。即把产生噪声的设备罩起来或设置隔音操作室把与噪声隔离。d) 使用消声器。即在产生噪声的设备出口管道上安装消声器。e) 选用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f) 采用隔振、阻尼措施。g) 做好个人防护,目前一般采用内防声器(耳塞)和外防声器(耳罩和防声帽)3.9116、 防暑降温 高温作业的含义:a) 有热源的生产场所中每小时散热量大于20千卡/立方米。b) 工作地点的气温在寒冷地区和一般地区超过32,炎热地区超过35。c) 工作地点热辐射强度超过1卡/平方厘米分。d) 工作地点在气温30以上,相对湿度超过80%。 高温作业类型:高温、强热辐射作业,高温、高温作业,夏季露天作业。 高温作业时,人体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变化,这些变化在一定限度内是适应反应,如超过限度则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引起病变。 高温作业卫生标准:生产场所气象条件卫生标准见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有关部分,夏季车间工作地点的总体温度和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防暑降温117、组织措施:a) 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令。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暑降温措施执行办法在每年入暑以前,本厂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制订防暑降温的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及早做好防暑降温设备的检修,安装或添置的准备工作,报主管副总审批。b) 加强宣传教育,卫生和安技人员必须利用各种方式深入作业、施工、操作现场宣传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员工遵守高温作业安全规则和卫生保健制度。c) 综合管理部门应制定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具体作业的生产特点和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保证高温作业人员夏季有充分的睡眠时间。 防暑降温技术措施a) 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善操作过程,减少高温部件。b) 合理118、设计和改革工艺过程,尽量将生产岗位高温热源布置在室外;采用热压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天窗下面;采用穿堂风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采用各种有效降温措施。c) 隔热:使用水隔热、隔热材料或其它隔热措施。d) 通风:采取自然通风或强制给风。e) 局部降温:采取干送风、喷雾送风、冷却送风、防爆局部通风。 防暑降温保健措施:a) 加强医疗预防工作。每年入暑前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高温作业的检查和夏季预防中暑措施。b) 加强个人防护。生产部门要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服应以结实、耐热、导热系数小而透气性能良好的织物制作,特殊高温作业工种按规定穿戴各种防暑用品。c) 饮食119、措施。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包括盐冷水、茶水),含盐量一般0.10.3%。由生产、作业部门提出,本厂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落实。4、 检查与考核4.1 本标准由安全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其他各相应职能部门配合,进行日常检查考核。4.2 本标准考核办法按部门经济责任制和本厂有关制度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厂劳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管理,制定本规定。 1.劳保用品的使用 1.1本厂根据生产工作过程作业性质、作业条件和劳动强度等情况,为了本厂员工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配发的随身穿(戴)的用品,均属于劳保用品。 1.2配发给个人的劳保用品必须留存于生产工作现场并用于生产工作需120、要,任何人不准将劳保用品私自拿回家以作它用。 1.3本厂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应自觉并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督促。 安全帽下颚带必须系好。 所有从事运行和检修作业人员工作服的袖扣和腰扣必须扣好。 在有烟、尘场所的作业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佩戴好防毒口罩或防尘口罩、纱布口罩。 以下作业必须佩戴好防护眼镜: (1)使用切割机、角磨机、砂轮机作业; (2)使用铁锤、铁器敲击物体; (3)带压设备的检修作业; (4)运行操作中开、关油、汽阀门; (5)往槽、器内倒入油类液体; (6)无防护设施的油液化验操作。 1.4配发给个人的劳保用品,由使用者负责保管,丢失或损坏由本人负责,在使用周期121、内补发或更换,按当时采购单价全价收费,从工资中扣除。 1.5配发给部门或班组公用的劳保用品,由部门领导及班(组)长负责任并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己有或故意损坏,在使用周期内补发或更换,按当时采购价全价赔偿,由管理人及负管理责任的部门领导(班组长)承担,从工资中扣除。 1.6生产、安全、质量部门每季度对劳保用品的使用、保管、完好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报分管安全副总,抽查中发现问题予以考核。 2.劳动用品的采购及仓储管理 2.1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本厂“劳保发放标准”按月提出采购计划,审核批准后采购。 2.2采购劳保用品必须选择有劳保资质的商家并定点、集中采购,必须保证购回122、的劳保用品质量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以保证使用的安全性。 2.3劳保用品的入库验收。 验收范围:安全帽、呼吸器、安全带、防尘及防毒口罩和面具、高温手套、焊工手套、验电笔、绝缘鞋等直接关系人身安全与健康的安全防护用品。 除上述内容外的特殊防护用品或器具,由部门负责人验收。 2.4劳保用品的仓储要做到合理储备,以保证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1.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1.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123、安全生产。2.责任2.1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2.2本厂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3.检查重点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4.检查方法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本厂、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5.检查内容5.1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5.2查硬件124、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6.厂级例行安全检查具体有厂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6.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6.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6.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125、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6.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本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6.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7.车间检查7.1各车间除配合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7.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7.126、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气、漏水等问题。7.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8.班组检查8.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127、现问题及时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8.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8.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9.隐患整改9.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9.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隐患未128、排除,严禁进行生产。9.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本厂。9.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管理制度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本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129、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4.成立以本厂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门,并负责日常管理。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本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130、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本厂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本厂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131、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11.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车间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12.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13.应急管理费132、用由本厂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14.本制度解释权归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加强事故管理,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制订本制度。1.事故报告程序1.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除尽可能立即协助处理外,应以最快方式报告部门负责人或本厂安全责任人。有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尽可能维护好事故现场。1.2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厂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厂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133、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1.3紧急状态下可直接拨打110、120、119等救援电话,拨打救援电话后,本厂安全责任人应及时派人到路口指引有关人员进行本厂区。1.4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重大事故,企业须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当地有关主管部门。2.事故调查2.1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办理。2.2轻伤事故、设备小事故或其它轻微事故由本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车间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2.3对发生等级为一般事故及其以上的事故,本厂安全责任人134、须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的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4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2.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3.事故处理3.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本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处理。3.2忽视安全生产、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3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按国家135、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4对防止事故和抢救有功的人员,本厂给予表彰、奖励。3.5事故处理完毕后,由本厂公开宣布处理结果。4.资料归档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相关资料的归档备案。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本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由企业法人亲自召集并主持。主要议题为:1.1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汇报和建议;1.2分析本厂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136、问题的措施;1.3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1.4分析和评价本厂的规章制度符合性,研究和审定修改或制定的规章制度。2.本厂每月五日前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由安全管理部门召集,本厂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和主要生产班组长参加。主要题是: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及计划进展情况,布置当月安全工作要求和计划。3.各部门、车间每月底由负责人召集主持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可与月度工作会议合并进行,但会议内容必须有:当月安全工作小结、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和下月安全要求等内容。4.各班组每周二下午由班长召集主持安全会,总结班组安全工作;宣传学习上级文件和要求;分析查找不安全隐137、患;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5.企业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大会,由本厂主要负责人亲自总结全年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和取得的成绩;按奖惩制度的规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布置明年安全目标和主要工作等。6.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召开12次隐患排查或安全管理评价专题会议,由安全管理部门领导主持。7.安全生产会议的内容必须符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并形成文件或纪要,作为安全台帐的主要内容,由安全管理部门保存。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属各部门的生产及经营管理。2.奖励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138、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本厂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2.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本厂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2.4对本厂安全生产责任承包的各部门,按本厂与各部门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2.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3.处罚3.1发生139、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从重处罚。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3.2违章违纪处罚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140、有害液体的部门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对厂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部门,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对违反QD924393低压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3.3 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部门酌情给予处罚。 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141、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怎改而不怎改的;本部门不能怎改,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部门不能怎改,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部门,要酌情给予处罚。3.4 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 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本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3.5 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142、免处罚: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部门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 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3.6其他处罚 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部门酌情给予处罚。 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143、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本厂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直至扣完全部赔偿。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4.实施与检查4.1 本厂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本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报本厂领导批准,给予奖励。4.2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基层部门推荐,本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本厂领导批准给予奖励。4.3 经济处罚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执行。 发生工伤事故后,基层部门按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报本厂领导批准。 本办法所罚款由财务144、部门按安全管理部门发出的“事故调查报告书中的处罚规定、处罚通知单”从被罚部门工资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安全管理部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4.4本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5、附则5.1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5.2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消防安全制度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1.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1.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145、和培训。 1.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1.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2.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本厂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2.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2.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2.5对检查146、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3.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3.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3.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4.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员负责,安全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147、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4.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4.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5.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5.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148、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5.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5.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6.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149、电器。 6.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安全管理部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150、开除。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7.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7.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7.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7.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7.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7.6151、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8.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8.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8.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8.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8.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8.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9.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9.2组织全员学152、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9.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9.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9.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0.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0.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10.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10.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153、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10.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10.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10.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10.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10.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10.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154、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11.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1.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11.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155、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156、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各类机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正常使用,围护工人的安全与健康。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装置。3.职责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157、置的调研、购置、安装、调试及维修。3.2各使用部门负责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管理、维护。3.3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4.控制内容4.1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避免或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工伤事故的技术措施或装备,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要认真管理、使用和保养。4.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4.3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对有特殊要求的防护设施,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4.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备品、备件等,供应必须及时,并保证质量。158、4.5单机或与设备配套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大修或更新,必须列入生产计划,由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并组织实施。4.6各部门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必须加强日常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4.7各部门和职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出现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或处理。4.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拆迁或停止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4.9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需要报废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情况,报设备管理部门鉴定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1.目的为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其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规范159、本厂对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适用于本厂的员工招聘,女员工的特殊时期工作管理过程。3.职责3.1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在招聘登记时仔细核实年龄,负责安排女员工的产假。3.2工会负责监督本厂对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情况。3.3本厂各部门负责严格执行本规定。4.管理内容4.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厂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4.2 本厂综合管理部门在新员工登记时应仔细核实年龄,发现未成年员工,应及时汇报相关领导,一边做好相应的劳动保护工作。4.3 本厂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员工从事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160、的劳动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并安排对未成年员工进行一年一度的健康检查。4.4 不得在女工怀孕、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4.5 本厂各部门不得安排女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女工禁忌从事的劳动。4.6 本厂各部门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4.7 女工怀孕期间,本厂各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如有毒有害作业),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各部门应当根据医疗卫生单位的证明,予以减轻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怀孕七个月(含七个月)以上的女工,不得安排161、其从事夜班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做工作时间。4.8 女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时,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9 女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视不同,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4.10 女工在哺乳期内,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工作,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作业。4.11 对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工,所在部门应当在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每次时间增加30分钟。女工每班工作时162、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本单位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应算作工作时间。4.12 当事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情况,向本厂有关部门(领导)反映,要求改正;有关部门(领导)接报后,应及时予以核实、纠正。4.13 本厂工会组织应检查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本厂有关部门,并跟踪纠正情况。5.相关文件5.1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5.2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极(BG3869-83)厂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3.适用范围所有进入本厂的车辆和本厂内部163、的车辆、驾驶员及行人。4.职责4.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厂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或参与本厂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负责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色、交通安全标志和人员安全培训。4.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出本厂车辆的检查、审核、登记和发放通行证;负责本厂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考核和管理,统一负责本厂机动车辆的保险办理和年检;参与本厂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 。5.道路交通信号、标志和管理5.1生产区内各处应按安全色、安全标志、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等标准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厂区交通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还应按安全色164、通用规则设置信号标志。5.2生产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5.3在厂区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和重要路段处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限高标志、限宽标识、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5.4破路施工执行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5.5生产区交通道路要设有足够的照明设备。5.6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5.7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清除。5.8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165、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6.车辆和驾驶6.1进出本厂厂区行驶的车辆必须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规定。各种车辆车况必须良好,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车牌照。驾驶人员须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与驾驶车辆类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方能驾驶;本厂车辆驾驶员还要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考核并取得驾驶许可证。6.2进出本厂厂区的各种机动车辆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审核并发放车辆通行证,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本厂厂内道路。6.3各级领导和本厂从业人员,本单位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6.4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厂内行驶的各种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超车时不准妨碍166、被超车辆行驶和行人安全。6.5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6.6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严禁在道口、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6.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6.8厂区内各种车辆要执行厂区限速规定 进出本厂大门5公里/小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7.车辆装载7.1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所载货物不得超长、超宽、超高。7.2装载散货、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167、须封盖严密。7.3装载危险化学物品,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7.4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7.5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8.非机动车、个人车辆、行人8.1自行车不准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自行车不准载人、载货及打伞行车。8.2个人自备机动车、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电三轮车、不得进入生产区。8.3机动车、摩托车和自行车必须集中在指定位置停放8.4厂内行人必须走人行道,或靠路右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8.5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168、电线等障碍物。8.6不准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9.厂内交通事故处理9.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做好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本厂财产的同时,要立即报告本厂安全领导小组,等待处理。9.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本厂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和经过的调查,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工作。发生重大以上的交通事故时,安全领导小组应赶赴事故现场或委托有关单位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9.3对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人员,按照工伤事故进行统计上报。9.4本厂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生产部及事故单位进169、行调查和处理。10.附则10.1对忽视厂内交通安全,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违章作业的有关责任者,按本厂安全考核规定执行。10.2本制度由本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解释10.3本制度由自发布之日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规定1.目的为验证本厂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适用于本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3.职责3.1总经理全面负责绩效评定工作;3.2管理者代表负责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3.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评定计划的拟定、收集170、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负责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3.4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绩效评定所需资料。3.5责任部门负责设施纠正、预防措施。4.程序4.1标准化绩效评定频次和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4.2绩效评定输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收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提供上次绩效评定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情况。综合管理部门收集人力资源、相关方管理方面的信息。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收集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及其他要求171、执行情况的信息。生产计划部门收集生产与安全管理“五同时”执行情况的信息。各生产车间(分厂)收集相关标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4.3绩效评定准备上述部门应将收集的信息提交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整理后交管理者代表审核,作为管理者代表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本厂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定计划的依据。在绩效评定会议两周前,安全管理部门将绩效评定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并发至各相关部门、车间(分厂)4.4绩效评定实施总经理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管理者代表汇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各相关部门(分厂)就绩效评172、定内容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建议交会议讨论。参加会议人员应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总经办负责做会议记录。4.5绩效评定内容组织机构的适合性,包括人员和其他资源配置;本厂内各种规章制度的符合性、执行的有效性;需要进行改进/变更的范围;未完成的工作;上次评定结论的处理情况。4.6绩效评定输出总经理对评定会议讨论情况作出结论。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评价,分清和落实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确定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绩效评定会议记录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文件发放形式发放至各部门173、(分厂)。4.7绩效评定结果跟踪、验证责任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上的要求,负责实施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跟踪、检查、验证、记录,并负责向管理者代表报告。所有与绩效评定有关的记录由安全环保部整理、归档保存。4.8绩效评定结果考核对取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对未按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加重处罚。 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保障制度 1 目的 分析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产品、过程中已出现的或潜在的不合格的原因,制定和实施有针对性的纠正或预防174、措施,消除其产生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实现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产品、过程中,已出现的和潜在的不合格原因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3 职责 3.1品质、安全管理部门是该程序的主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程序的实施,并负责各部门纠正和预防措施结果的验证。 3.2 各部门/管理处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部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保持记录。 4 工作程序 4.1程序流程图4.2程序流程的说明辩识不符合不符合包括服务过程不符合、环境不符合及健康安全不符合。品质、安全管理部175、门应组织各部门对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进行辩识,作为信息来源。包括:顾客满意信息、顾客及相关方的投诉、不符合报告、管理评审的输出、内审报告、数据分析的输出、过程测量的结果、环境污染、事故事件、体系运行等信息识别和判断出的不合格。 .评价不符合的程度 各部门对不合格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价,从对业绩的影响、管理目标、服务质量、环境因素、危险源、用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分析出现的不符合对质量、环境影响及健康安全的重要程度,以决定纠正、预防措施的制订。对于已出现的和潜在的不符合原因应分别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相关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原因分析、措施的必要性及可能性评审 176、a) 可采用统计技术或试验的方法,从人员、机械、物资、方法、环境、安全其它等几个方面来确定已出现的和潜在的不符合产生的主要原因; b) 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审核、管理评审提出的不符合;- 严重的不符合或重复发生的不符合;- 顾客及相关方的严重投诉或多次投诉;- 上级部门提出的不符合等; c) 采取预防措施的时机。各职能管理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对相关信息内容进行统计分析,确定潜在的不符合产生的主要原因,并对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及可能性进行评审; 4.3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审批 各部门依据原因分析结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由各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并报品质、安全管理部门备177、案。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应与管理体系、管理目标、服务标准、过程、要求、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等相适应,与相关问题的影响程度及企业的现有资源和能力相协调。 4.4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与验证 各部门责任人组织监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并填写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记录表。 由各部门负责人验证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体系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 品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验证管理体系运行中内审、外审和管理评审中已出现的和潜在的不合格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 4.5 每项纠正和预防措施完成后,由验证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效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并在纠正或预防措施记录表上签名确认。若效果明显,并造成原有体系文件有改动时,应及时更新系统文件,以保证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修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若效果不明显,其相关记录作为不符合的信息输入下一循环。 4.6记录要求 重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相关记录,应作为下一次管理评审的文件之一。 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的收集、整理、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