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化公司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管理制度及部门责任制12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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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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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化公司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管理制度及部门责任制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11安全生产责任制12(一) 基本原则123 各级领导人员外出期间,由代理者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12(二)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21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安全责任制122总经理安全责任制123党委副书记安全责任制124工会主席安全责任制135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136分管技术的副总安全责任制137分管营销的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138总会计师安全责任制14(三) 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141. 安全管理部安全2、责任制142、生产管理部安全责任制153. 设备管理部安全责任制154.动力能源部安全责任制165安全员安全责任制166班组长安全责任制177操作工安全责任制178. 基建部门安全责任制189. 保卫部门安全责任制1810. 工会安全责任制1811.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责任制1812.采购、销售、仓贮、物流部门安全责任制1913.财务部门安全责任制1914.人力资源部门安全责任制1915. 项目规划与工程管理部门安全责任制1916. 卫生所安全责任制1917.后勤管理部门安全责任制1918.公司办、管信部安全责任制201.目的212.适用范围213.职责214程序211目的233职责要求23四 安3、全保证金制度243、事故责任人受到通报处理的安全保证金不再返还。25五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251 目的252 适用范围253 职责254 控制程序25六 安全奖惩制度261目的262适用范围263 奖励264 处罚271目的272范围283职责284内容28八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11、目的312、适用范围及规范性引用:313、培训内容及要求:31九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331目的33为加强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有效性和适用性,特制订本规定。332适用范围:333 职责范围334 特种作业的范围335 日常管理356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35十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361目的363职责364 活4、动内容365.4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371 目的372 范围373 职责374 控制程序385 风险评价时机及频次39十二 风险评价准则401 目的402 适用范围403 术语404 职责405 控制程序40频繁进行的类似作业,可事先制定标准的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42十三 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21 目的422 适用范围423 术语424 职责425 控制程序42十四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41 目的442 依据443适用范围444 职责44十五 变更管理制度461.目的462.适用范围46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464.定义465.变更类型4765、.职责477.变更管理的要求478.变更程序479.附则48十六 事故管理制度491、 事故分类:49(八)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破坏事故。502、 事故管理分工:503、 事故调查报告应按下列事故类别进行报告:508、 对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52安全生产现场带班制度521目534带班人员职责535带班要求536补充要求53请各级带班领导准时到岗,认真履职。53十八 安全承诺制度541目的542 范围543 内容544 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545 安全承诺的要求546 违反承诺的责任557 附则55十九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561 目的562 适用范围563 安全管理564.6、评价和续用585.续用586.档案58二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81 目的582 适用范围583 制定依据584 职责585 内容596、记录61防毒面具使用管理制度63第二篇 64直接作业环节64安全生产管理规定64一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65(一)生产装置653、在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区域内,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讯设备。655、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65(二)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652、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666、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6619、 动火分级终审权限规定如下:6720、 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6821、 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6822、 动火还应7、执行下列有关规定:68(三) 消防组织与设施68(四) 其它消防安全规定691、 企业必须制定严禁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6910、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69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702.动火作业前需进行风险分析,并落实安全措施。705.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制造的容器、设备716.动火部位应备有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71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731 目的732 范围743 职责744 管理内容与方法74表 A.1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正面)76三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71 目的772 范围773 职责774 管理8、内容与方法77表A.1 高处安全作业证(正面)80四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831目的832范围833职责834 管理内容与方法83五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841目的842 依据843适用范围843职责844定义84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846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85表A.1 动土安全作业证(正面)86六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871目的872 适用范围873职责874定义875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876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887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89七 抽堵盲板安全管理制度921目的922范围933职责934管理内容与方法93表 A 1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正面)94八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59、1目的952适用范围953定义954.断路作业安全要求95九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71目的973职责974 设备、电气、仪表检维修作业前的安全要求975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986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98十 厂内交通管理制度99(一) 管理组织99(二) 信号、标志992、 厂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99(三)交通道路992、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995、履带车未采取护路措施,不得在交通路上行驶。99(四) 车辆991、 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1003、 车辆检修清洗应在指定地点进行。100(五) 厂区限速规定100(六)车辆装载1001、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10、。1003、装载危险物品,按本制度有关章节的有关规定执行。100(七) 非机动车、行人1002、行人必须靠路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1004、不准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100十一 工艺运行管理制度101(一) 运行1013. 操作者必须认真填写运行记录。101(二) 开车101(三) 停车1023. 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102(四)紧急处理102十二 施工管理制度102(一) 施工组织102(二) 施工现场管理102(三)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1032、 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检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103(四) 拆除工程103第三篇104“11、三同时”管理规定104四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1051 目的1052 范围1053 职责105第四篇107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07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07(一) 通则1075、安全管理部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108(二) 生产和使用108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108(三) 报废处理109二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1101 目的1102 适用范围1103 职责110三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121目的1122范围1123责任部门1124内容1121、适用范围:1132、一般安全规定1133、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安全规定1144、12、高温季节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贮存规定1155、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卸、使用的一般规定116五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171目的1172适用范围1173术语1174控制程序1185职责1186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确定118第五篇119一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203、防尘防毒管理归口于卫生所。1208、 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120第六篇 121安全标准化相关管理制度121一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1221目的1222 范围1223 名词解释1224 内容1235 职责123第一章 基 础 管 理 篇安全生产责任制(一) 基本原则1 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13、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各级领导人层层负责制。2 企业的各级领导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清洁生产和企业安全文化的创建认真履行职责。3 各级领导人员外出期间,由代理者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安全承诺,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职,各尽其责。(二)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安全责任制(1)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3)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公14、司的生产安全事故。(5)积极支持各类安全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的文化氛围,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优美的操作环境。(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保障各个环节符合安全要求。(7)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严格按国家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第4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2总经理安全责任制(1)根据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 对企业日常安全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确保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国家(行业)安全环保标准在企业内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实现企业安全环保工作目标。(2)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并考核各分管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15、实情况。(3)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4)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8)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1号令)(9)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3党委副书记安全责任制(1)对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行监督。(2)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16、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带领职工遵章守纪,做到安全生产。(4)做好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5)带领工会、共青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组织监察部门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4工会主席安全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充分发挥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2)督促并协助行政部门开展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安全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及时制止行政指挥中的违章行为,支持职工17、的合理要求。(4)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职代会议事日程。(5)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卫生方面的先进典型,奖励先进。 (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7)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5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1)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协助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3)具体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4)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督促限期整改。(5)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6)组织修订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指挥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落实解决,督促各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确保企业事故应急救18、援预案得到有效实施。(7)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8)在企业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时,认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9)保障按时按量发放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企业内得到规范使用。(10)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和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落实。(11)保障企业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12)保证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设施落实到位,并确保处于良好状态。(13)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的“三查四定”工作。6分管技术的副总安全责任制(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19、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3)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4)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5)新建、改建、扩建设项目严格按国家新建、改建、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执行。(6)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7分管营销的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2)督促采购和销售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品采购和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3)做好“五同时”工作。(4)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20、。(5)做好其它安全方面的工作。8总会计师安全责任制(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2)按标准足额提取安全费用。(3)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4)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5)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三) 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1. 安全管理部安全责任制(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及时收集和发放国家新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传达省、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安全方面的要求。(2)建立健全安全21、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每月定期召开安全月度会议。(3)拟订、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绩效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提出奖励意见,对事故责任者和违章人员提出处罚意见。会同生产、工会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5)组织落实一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教育。(7)组织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各生产厂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8)对各22、厂(部门)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9)严格落实好安全作业票证,加强生产现场作业票证的管理。(10)推进安全标准化和SHE宣贯工作和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11)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首批公布重点监控的60种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安监总局令第40号),加强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设施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12)及时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公23、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13)落实好职业病防治和消防安全工作。(14)做好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修订和发放工作。(15)加强对公司承包商管理,负责对承包商进行安全考核并建档,规范承包商的作业安全,负责对承包商安全教育。(16)协助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动力能源等部门对公司生产区域进行风险分析。督促检查各相关专业风险分析对策措施的落实。(17)负责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受理当地居民安全事件投诉。 (18) 组织审查本单位采购的消防设备器材、气防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生产厂家、产品资质,并按规定对配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生产管理部安全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24、规定和标准,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2)协助安全教育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3)组织制订或修订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检修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工艺安全大检查,协调、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完成情况。 (5)加强工艺管理,严格执行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 T 3034-2010),做好工艺变更的管理。 (6)负责特殊作业证的会签及审批等工作。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技措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 (8)协助有关部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25、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0)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1)组织工艺事故、环保事故的调查和参加其他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含职业病)和工伤鉴定工作。 (12)负责制定公司全系统或局部系统检修的开停车方案,方案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防范措施。(13)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应考虑到水电气的平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应立即制止, (14)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协调安排员工作业、休息时间,控制延时作业,保障职工身心健康。26、(1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认真查找不安全因素,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改进技术上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16)在生产安排上,要确保设备的大、中修计划的按期实施,组织好全厂的均衡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果断处理,并立即报告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17)监督、组织和考核各分厂开展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活动,检查考核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性能,并采取有效的人防、技防措施,项目投产前对员工进行专项安全、操作教育培训。(18)负责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27、领用及报废处理等安全工作。3. 设备管理部安全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化工行业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做好主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并建立健全管理台帐。 (3)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 (5)在签订设备安装合同时,要对承包商进行资质认定,并签订安全协议。(6)负责设28、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7)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及时整改。 (8)负责对外来施工、安装、检维修承包商全体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的交底及施工中的安全监督工作。(9)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厂日常设备管理工作,对发现的设备事故隐患应积极采取对策措施,确保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4.动力能源部安全责任制(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化工行业关于电气、仪表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做好主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电气、仪表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负责电气、仪表、保温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对关键29、岗位、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岗位使用的电气、仪表配置的选型、审核、报批。(4)负责日常电气、仪表维护方面安全技术指导,并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安全性能高的仪表。(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首批公布重点监控的60种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安监总局令第40号),负责生产、贮存、使用场所泄漏检测报警、远程监控、安全联锁、自动控制、紧急切断等方面的电气仪表配置,确保符合国家规范和要求。(6)负责电气、仪表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30、(7)对现场电气、仪表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并负责电气仪表方面的安全考核工作。5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安全员在部门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领导。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参与拟订、修订本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部门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本部门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长进行安全业务指导,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加强作业31、现场承包商的管理,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做好本部门安全装置、安全附件、避雷和防静电设施应急救援器材、生产现场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等管理工作。 (9)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10)严格落实好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加强作业前的风险分析,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作业安全。(11)做好各种安全台帐。(12)根据季节特点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较大隐患要立即上报,编制较大隐患整改方案报上级部门审批。(13)对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台帐。(14)及时对32、本部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并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组织本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15)每月写不少于一篇安全通讯报道。做好安全、环保、消防和职防宣传工作,开展各种安全活动。(16)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6班组长安全责任制(1)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2)负责新职工的班组三级教育。(3)安排班组工作时,必须执行“五同时”的原则。(4)组织职工学习、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要求,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各种记录。(6)负责本班(组)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器材。(7)组织各岗位的安33、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8)有计划的开展各项班组安全活动。按时召开班组安全例会,及时将上级和公司的安全要求传达到每一位职工。7操作工安全责任制(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3)熟练掌握操作法,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操作记录清晰、真实、整洁。非本岗位的设备、阀门、仪表等严禁随意操作。(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5)认真维护34、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8)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9)严格执行进入生产区“十四个不准”和“操作工六个严格”。(10)每项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作业对象有哪些不安全因素、作业工具有哪些不安全因素、作业方法有哪些不安全因素、作业环境有哪些不安全因素。确认应采取风险控制的对策。 8. 基建部门安全责任35、制 (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2)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商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3)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5)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6)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7)对所负责施工项目的安全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禁止违章冒险作业。督促检查施工人员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8)参与施工方36、案安全措施的审核,检查督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否符合本质安全。 (9)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施工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设计中若需要修改须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10)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必须及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特别要做好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遇到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施工必须服从安全。(11)及时研究解决施工现场中的不安全问题,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施工指令,当危及安全的因素未消除,不得施工。(1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事故的技术措施。(13)发生意外事件和潜在的紧急情况按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程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害。9. 保卫部门安全责任37、制 (1)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易爆品、易制毒品等治安保卫和要害岗位巡检管理工作。 (2)负责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公司事故预警、事故现场治安。(4)负责厂内交通管理。(5)编制或修订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7)负责进出公司危险化学品车辆车辆火星熄灭器的管理。 10. 工会安全责任制 (1)负责向职工宣传国家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教育职工遵章守法。 (2)协助生产部门做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公司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制订或修订。 (3)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38、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参加群众性的综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 (6)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8)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11.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责任制 (1)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质量检验规程和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3)对公司出售的危险化学品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9、4)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5)负责全厂动火分析及尘毒监测。 12.采购、销售、仓贮、物流部门安全责任制 (1)对采购的原料、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2)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对购进的危险化学品要向对方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储运设施的管理工作。搞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的“五双”管理。 (4)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40、须严格检查来厂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采购、准运、驾驶、押运证等有关证件,合格后方可发货。 (5)定期对公司内叉车、吊车的等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车辆检审工作。 (6)仓储配送部负责对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 (7)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13.财务部门安全责任制 (1)按规定按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 。(2)要将安全改造费用列入年度财务计划,并确保专款专用。(3)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改造项目,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4)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 14.人力资源部门安全责任制 (1)负责全41、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根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岗位调配工作。 (3)执行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员工加班、加点。 (4)在就业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内容并列入考核之中。 (5)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 (6)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 15. 项目规划与工程管理部门安全责任制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编制发展规划时应有安全规划。 (3)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环保、消防 “三同时”工作。 16. 卫生所安全责任制 (1)落实中华人民共和42、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工业卫生宣传教育和检查监督工作。 (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测工作,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2)搞好职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 (3)参加工伤鉴定,提出鉴定依据。 (4)参加事故抢救,负责医疗事故的管理。(5)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17.后勤管理部门安全责任制 (1)负责饮食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 (2)负责集体宿舍、食堂的安全、卫生、防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负责办公区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4)负责办公区的消防设施的管理。 18.公司办、管信部安全责任制 (1)协助企业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43、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2)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3)负责新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收集、汇编、变更,发放工作。(4)负责公司小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车辆的安全管理。(5)管信部负责公司内通讯器材、通讯线路的维护和保养,保证通讯畅通,确保发生事故状态下信息畅通无阻。(6)负责外来通讯线路检维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检维修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7)负责公司安全报道、安全文化的建设工作。二、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获取、识别、评价、应用、定期更新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用的安全生44、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及时传达给公司员工和相关方,以达到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职责3.1安全管理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危化品管理、事故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职业病防治、消防管理等相关的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地方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管信部。3.2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工艺、环境保护等相关的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地方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管信部。3.3设备管理部门45、: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设备等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地方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管信部。3.4动力能力管理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生产工艺、设备、环境保护方面电气仪表等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地方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管信部。3.5后勤、保卫管理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与安全相关的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食品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地方行政法规、规章,并及时传递到管信部。3.6 管信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信息安全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规章。3.7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工伤保险46、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地方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管信部。3.8 工会组织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工会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等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管信部。3.9 财务、审计管理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及审核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管信部。3.10 项目管理部获取、识别、更新与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方面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地方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管信部。3.11 卫生所管理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职业卫47、生和职业病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管信部。4程序4.1获取途径各部门通过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上级部门的通知、公告等由公司办收集整理。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管信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4.2登记与识别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管信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48、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4.3更新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管信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管信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安全管理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9、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管理部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5.1 本制度依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如与国家安全标准化相关内容相抵触,按国家安全标准化的相关规定执行。5.2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不断完善公司的管理政策、规定,及时地、有针对性的解决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特制定公司安全例会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委会、各部门、厂和班组月度安全工作会议的50、管理。3职责要求3.1公司安委会会议:正常情况下每季度初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遇特殊情况,可由安委会成员提请,召开临时安委会会议.3.2公司安全月度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3.3遇节假日时会议向后顺延,特殊情况需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3.4 各生产厂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安全会议,各生产班组每月召开不少于2次安全会议,遇特殊情况可由各部门、厂和班组临时调整。 4 内容4.1、传达最新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和安全会议精神;4.2、制定、修订安全管理目标、方针和有关的安全规定;4.3、针对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因51、素及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并决定有关安全中的重大 事项;4.4、通报近期国内外同行业相关事故案例;4.5、推广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先进管理方法;4.6、总结上月(季)安全工作情况,部署下月(季)工作。4.7、公司安委会会议要形成会议纪下发到各部门、厂。4.8各厂、部门必须及时将公司安委会会议、公司月度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到班组、员工。5会议管理5.1、每次会议应填写会议签到表,统计到会人数。5.2、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必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无故缺席。5.3、会议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存档。四 安全保证金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52、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公司决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一、保证金的交纳每人每月从工资中扣除50元。全年共计交纳600元。二、考核兑现办法按照全年安全生产情况,年终进行考核兑现。具体细则如下:1、全年无“三违”现象发生,做到了“三不伤害”的员工,到年终全额返还所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且按照下表所列比例给予一定奖励。单 位奖励比例奖 励 金 额一厂、二厂、三厂、四厂、五厂、六厂、氯碱厂、热电厂、制剂厂、动力运行厂、检修厂、质监部50%300元/年其 它 部 门20%120元/年2、全年中有“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且被查处的员工,违章者本人的安全保53、证金不再返还。3、事故责任人受到通报处理的安全保证金不再返还。4、由于事故或意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对受伤害者全额返还安全保证金,但不予奖励。三、保证金的扣除不免除对事故及违章行为的处罚。 四、公司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在年薪中进行安全目标和管理考核,故不再交纳安全保证金,并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考核。五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目的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费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023号),及财务(2006)478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费用的提取54、使用和管理。3 职责3.1 总经理或公司副总负责安全费用的使用审批。3.2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安全费用的筹措落实,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3.3 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公司安全费用的使用备案。4 控制程序4.1 公司安全费用包括: 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安全设施,如:安全联锁、报警、安全通讯、监测、防触电、防噪声、防尘、防毒、防灼伤、冲淋、员工洗浴和休息、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安全风险抵押金。 安全检查所需费用 保证安全生产科研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它有55、关经费投入。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费用。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等。4.1.10 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所需的费用。4.2 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财务部要将按规定提取的安全投入资金列入专门帐户,全年各类安全投入项目的落实情况存入档案,便于查找。凡列入安全投入的费用需安全管理部认真审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后才可在财务报销(属于日常费用开支的在考核时按80%计算),建立统一的安全费用台帐,公司工会、监审部督促安全费用的使用。4.3 安全资金投入的提取和保障公司通过召集工会、安全管理部、生产部、财务部、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会议的形式,作出书面的承诺,确定年度安全投入资金计划,保障安全投入资金56、按规定提取,财务部执行落实审批使用。 4.4 安全资金投入项目的期限保证安全生产过程的各类安全投入项目资金费用期限为一年,积余部分的资金作为下一年的补充资金。六 安全奖惩制度1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表扬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有效防止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发生在本公司管辖区域内的,对公司的安全工作作出贡献,使公司避免、减少事故发生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行为进行处罚。3 奖励3.1 奖励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贯彻安全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安全考核指标,成绩显著者57、;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评审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火灾、爆炸、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等事故,成绩显著者;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者;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对公司安全工作有其他特殊贡献者。3.2 奖励方法:奖励分部门奖励和公司奖励,奖励形式:通报表扬、物质奖励、安全先进个人部门奖励由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奖励建议,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公司奖励,由职工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 重58、大奖励事项,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给予表彰奖励;4 处罚4.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有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 对检查出的隐患,拖延不改、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不履行安全职责,经指出仍不改进工作的;在明令禁止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吸烟、乱扔烟头等的;不按规定配置安全防护器材、设备、设施、安全标志,经指出仍不配置的; 值班人员不履行安全职责,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不具有专业技术合格证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延误报警,阻拦报警的;不按照安全管理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隐患的;储存、装卸、运输易燃、易爆物品不符合安全规定,59、经指出仍不整改的; 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的。非火灾情况下,挪用、损毁消防器材、设施的; 不按规定维护保养安全器材、设施,经指出后仍不整改的;因保管不善,造成安全器材、设施丢失、毁坏的。 建筑工程项目未经消防监督部门审核进行施工的;擅自变更设计,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 建筑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即开工使用的; 建筑工地存有火险隐患或无消防器材,经指出仍不整改的。拒绝、阻碍或刁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调查处理事故的; 隐瞒事故真相或未经安全部门许可改变事故现场的;在抢险紧急情况下,不服从统一指挥的。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规一法”评审和修订制度1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规章制60、度“和“三规一法”的有效性、实用性和及时性,确保公司生产安全正常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公司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三规一法”的评审和修订。3职责3.1总经理负责审批评审和修订的年度计划,负责主持评审活动,审批评审结果,签发评审意见。3.2 管信部为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三规一法”的评审和修订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各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三规一法”的年度评审和修订计划,并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三规一法”评审和修订的计划。协助总经理组织评审工作,做好评审记录并编写评审报告;负责评审后改进措施实施的检查、监督和验证。3.3各单位负责提供与评审要求有关的信息61、资料,参加评审会议,并根据评审报告内容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三规一法”。4内容4.1评审和修订的策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三规一法”例行评审和修订每两年进行一次,由管信部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三规一法”评审和修订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评审和修订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评审时间,.2评审内容.3 评审人员;.4修订和重新颁布的时间在发生以下情况时需编制临时评审计划:.1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发生变化; .2公司组织机构、产品、资源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3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或职业健康事故。.4 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三规一62、法”必须重新及时修订或补充的。4.2评审内容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自评审和修订工作。自评人员由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各部门安全员、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生产部负责各生产厂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的自评审和修订工作,自评人员由单位负责人、安全、工艺、设备、自动化控制等方面的技术人员、相关岗位班组长和主操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厂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要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专业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评审和修订工作,自评人员由各单位负责人、安全、63、相关专业等方面的技术人员、相关岗位班组长和主操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评审组织者要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4.3修订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评审报告,及时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三规一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三规一法”由管信部汇总报总经理审批,并及时下发到岗位. 八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工人、合同工、长期临时工、承包商、培训、实习、人员等)以及外来参观、技术指导、检查和学习人员教育培训,确保安全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和适用性,特制订本规定。2、适用范围及规范性引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以及所有来公司工作、参观、检查和学习人员。规范性引用:安全生产培训64、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4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AQ3029-2010)、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标准(AQ3030-2010)3、培训内容及要求: 3.1 新入厂员工(包括新工人、长期临时工、承包商、培训、实习人员等),均须经过公司、厂(科室)、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教育(一级),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含消防)、生产(含环保)、保卫、职业卫生(含职业病防治)等部门共同参与,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机65、械、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重大事故案例,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分厂或部门 厂级教育(二级),由各生产厂负责,教育内容包括: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班组(工段)级教育(三级),由班组(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岗位应急预案、中毒自救互救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66、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工作。3.2 转岗(包括车间内调动)、复岗(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3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陪同。一次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部门人员参加车间劳动亦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3.4日常教育 3.4.1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3.4.2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3.4.3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67、动每周一次,并作好记录。 3. 4.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3. 4.5员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3.5特殊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含十五种危险工艺操作工和涉及危险工艺的电气仪表检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68、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3. 5.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者,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3.6培训时间 :新进公司员工(包括新工人、合同工、长期临时工、承包商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企业人员等)三级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一级24学时、二级36学时、三级1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69、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外来参观、技术指导、检查和学习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学时。3.7培训考核和处理凡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定。课前签到由专人负责记录,考勤状况作为培训考核的一个参考因素。各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都应有考核成绩,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并备案。参加各种安全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准予上岗;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或列入下期继续培训,若补考或下期继续培训仍不合格者,则作待岗处理,直至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培训学习表现优秀的员工,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无故不参加培70、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各部门安全培训工作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管理部、生产部等职能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分为按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两种,检查结果将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并对不落实安全培训工作的部门负责人给予一定的罚款。 九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目的 为加强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有效性和适用性,特制订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含外来施工、检维修作业人员)、规范性引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含十五种危险工艺和危险工艺电气仪表检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71、理规则(GB5306)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3 职责范围3.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3.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人力资源部同意,方可变动。3.3外来特种作业人员有所使用的部门建立外来作业人员登记档案,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4 特种作业的范围4.1 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高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72、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4.1.2 低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4.1.3 防爆电气作业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4.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4.2.1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73、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4.2.2 压力焊作业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4.2.3 钎焊作业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4.3 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4.3.1 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74、架设或拆除的作业。4.3.2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4.4 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4.4.1 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指对各类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的作业。4.4.2 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指制冷与空调设备整机、部件及相关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与维修的作业。4.5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4.5.1 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4.5.2 氯碱电解工艺作业4.5.3 氯化工艺作业4.5.4 硝化工艺作业4.5.5 合成氨工艺作业4.5.6 裂解(裂化75、)工艺作业4.5.7 氟化工艺作业指氟化反应岗位的作业。4.5.8 加氢工艺作业4.5.9 重氮化工艺作业4.5.10 氧化工艺作业4.5.11 过氧化工艺作业4.5.12 胺基化工艺作业4.5.13 磺化工艺作业4.5.14 聚合工艺作业4.5.15 烷基化工艺作业4.5.16 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4.6其他国家认定的特种作业5 日常管理5.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76、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5.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5.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77、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行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5.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5.8各厂(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5.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6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6.1各厂(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培78、训和考核。6.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厂(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6.3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人力资源部,证件保存在公司人力资源部。6.4 外来特种作业人员在我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特种作业对口管理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 十 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公司安全活动开展的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全体员工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化、常态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79、: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各厂(部门)、生产和辅助性的班组安全活动适用此规定3职责3.1公司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各厂(部门)、生产和辅助性的班组年初要制定全年的安全活动计划,按照年度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种安全活动。3.2安全管理部要定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尤其是“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期间,更要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活动,各厂(部门)、生产和辅助性的班组也要组织以厂(部门)、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3.3公司安全活动每年组织不少于1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各厂(部门)、生产和辅助性的班组要结合自我实际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4 活动内容4.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80、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化等。4.2结合上级下发的文件和事故通报,组织学习、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4.3利用HAZOP、事故树、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等多种评价方法开展安全评价活动,提高员工分析、辨识、处置风险的能力。4.4开展安全生产系列竞赛活动。4.5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规程、操作法等知识培训。4.6 根据事故预案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4.7开展班组安全管理 “6S”工作。4.8开展班组QC小组活动。4.9开展安全作业票证培训、评比等活动。4.10组织安全81、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开展消防器材、安全设施、应急救援器材、作业环境、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等检查。4.11开展安全标准化和HSE活动。4.12做好班组清洁、安全文明生产竞赛活动。4.13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4.14开展安全沙龙活动,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4.15开展安全知识进家庭、进社区活动。4.16开展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安全文化创新活动。5要求5.1安全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5.2厂(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性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公司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82、层班组安全活动。公司领导要对照领导人联系点制度,对所联系点的班组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厂(部门)领导或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5.3安全活动要讲究高效、实效。5.4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十一 风险评价与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生产装置、设备、设施、贮存、运输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重大83、危险源的管理。3 职责3.1 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派公司副总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3.2 生产副总经理直接负责风险评价领导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和指导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主持年终全公司的风险评审工作。3.3 安全部门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各单位确定的风险评价准则,负责公司重大风险分析记录的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建立、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3.4 各单位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人员负责低风险等级判定为重大风险以下(不包括重大风险)各级风险的风险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3.5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参与风险84、评价工作,提供相关资料,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4 控制程序4.1风险的分级管理公司的风险根据风险评价准则进行评价分级。各单位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评价。作业风险:巨大风险作业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全部门复检签字后,报公司领导终审批准;重大风险作业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安全部门终审批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作业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或该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终审批准。 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巨大风险和重大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由所在单位作为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按照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中85、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应由所在单位采取隔离、防护、制定操作规程等措施降低风险。 风险评价、分析的范围及职责a. 项目规划,设计前应由有资质的机构做安全预评价;b. 项目的建设应由基建部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c. 项目投产运行后,常规和非常规活动(丢弃、废弃、拆除、处置与开停车等)风险应由各 单位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公司性的开停车风险由生产部门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d. 较重要的工艺改变应由设计院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e. 设备新增或拆除的风险应由设备部门负责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f. 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的风险应由所在单位进行86、评价,并做好控制记录;g.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均应由所在单位进行各种作业的风险分析;h.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的风险应由储运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i.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的风险应由所在单位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j. 安全防护用品应由相应的采购部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k. 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风险应由所在单位进行分析,并 做好控制记录;l. 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应由有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风险评价。4.2 风险评价方法选择 直接作业的风险评价方法为安全检查表(SCL); 岗位、部位、装置等风险评价方法首选安全检查表(87、SCL),其次HAZOP风险与控制可操作性研究; 经生产副总批准的其他风险分析方法。4.3评价准则公司定性风险评价采用风险评价准则,需进行定量的风险评价由风险评价小组采用合适的评价准则。外部评价由相关资质机构自行选用评价准则。4.4风险评价活动的实施步骤生产副总经理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组织。组织成员由有安全评价工作经验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评价组织编制评价大纲。各相关部门收集、整理风险评价所需资料,提交评价组织。危险源辨识。实施现场检查,识别危险有害因素。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控制措施。得出评价结论。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88、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a. 火灾和爆炸;b. 冲击和撞击;c. 中毒、窒息和触电;d. 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e. 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f. 人机工程因素;g. 设备的腐蚀、缺陷;h. 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4.5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公司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4.6风险控制的内容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a. 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b. 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c. 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公司的经营运行情况d. 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控制措施应包括:a. 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b. 管理措施89、,规范安全管理;c. 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d. 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4.7风险信息更新: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风险评价的频次一般每年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a.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b. 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c.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d. 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e.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4.8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的辩识: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识别公司生产区域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90、的管理按照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9风险管理的培训4.9.1定期对职工进行风险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其它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职工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4.9.2 对新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培训 (如HAZOP风险分析方法等)5 风险评价时机及频次5.1公司安委会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等级,每半年至少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检查、评审一次。5.2风险评价一般每年份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91、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3)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十二 风险评价准则1 目的为加强作业风险和岗位风险控制,便于对风险进行分级管理,制定本准则。2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作业活动、岗位、部位、装置等的风险评价和风险分级。3 术语3.1 风险:风险(R)是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L)及后果(S)的结合。风险 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3.2 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4 职责4.1 生产副领导风险评价工作,92、成立评价组织;4.2 安全部门负责风险评价归口管理;4.3 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风险评价。5 控制程序5.1 作业风险等级判定 危害发生的可能性L判定准则:L值防护措施经 验其 它5现场没有采取防范、保护、控制措施正常情况下曾重复发生危害危害发生时不能被发现4现场没有采取防保护措施或保护措施不当正常情况下发生过危害危害发生时不易被发现,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3现场没有采取控制措施或控制措施不当异常情况下发生过危害危害发生时容易被发现2现场没有采取防范措施或防范措施不当未发生过危害危害发生时能及时发现1现场有防范、保护、控制措施极不可能发生危害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危害后果严重性S判定准则S值93、人 员财产损失/万元停 车其 它5造成人员死亡 50公司停车重大环境污染 4造成人员重伤25部分关键装置停车公司形象受到重大负面影响3造成轻伤 10降低生产负荷造成环境污染2造成人员轻微伤10 影响不大,几乎不停车造成轻微环境污染1无人员伤亡无损失无停车无污染、无影响 风险等级R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风险等级风险(R= LS)控制措施巨大风险2025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重大风险1516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中等风险912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交流可接受风险48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定期检查可忽略风险320极94、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重大风险160320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中等风险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可接受风险2070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可忽略风险20稍有危险,或许可以接受5.3 工作危害分析(JHA) 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地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作业步骤应按实际作业步骤划分,佩戴防护用品、办理作业票等不必作为作业步骤分析。可以将佩戴防护用品和办理作业票等活动列入控制措施。 作业步骤只需说明做什么,而不必描述如何做。作业步骤的划分应建立在对工作观察的基础上,并应与操作者一起讨论研究,运用自95、己对这一项工作的知识进行分析。 识别每一步骤可能发生的危害,对危害导致的事件发生后可能出现的结果及严重性也应识别。识别现有安全措施,进行风险评估,如果这些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项风险,应提出建议的控制措施。 如果作业流程长,作业步骤很多,可以按流程将作业活动分为几大块。每一块为一个大步骤,再将大步骤分为几个小步骤。 对采用工作危害分析的评价单元,其每一步骤均需判定风险等级,控制措施首先针对风险等级最高的步骤加以控制。 频繁进行的类似作业,可事先制定标准的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十三 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目的 为强化公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明确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96、一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分厂。3 术语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是指上级机关或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实地察看、检测、分析、评估等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揭露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避免公司生产设施、设备的损坏和财产损失,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4 职责4.1 公司级综合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负责,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生产部、设备部、动力能源部、安全管理部、保卫97、部、后勤部、基建部门等)负责人组成检查组,每季度或重大节日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4.2专业检查由各职能部门(生产部、设备部、动力运行部、安全管理部、保卫部、后勤部、基建部门等)负责人组织各专业管理人员,每月按各自职能开展一次专业检查.4.23分厂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分厂厂长负责,分厂安全员、设备员、工艺员等组成检查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 4.4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 4.5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就职责范围内进行日常巡检,并有巡检记录。4.6 安全管理部门是隐患整改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98、上报给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 控制程序5.1 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主要内容:检查各级职能部门、分厂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仪表、消防、检维修、职业健康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公司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99、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5.2 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集团公司、公司内部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主要分为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综合性检查:即对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执行设备定时翻牌制度.分厂负责人和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100、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并做好记录。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根据我公司所处的地理情况和气候特点,重点进行以防暑降温、防洪防汛、防雷电为重点的夏季安全大检查。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5.3 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度。各专业和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守则。5.4 认真对待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内、外部安全检查的关系,101、坚持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5.5 安全生产检查要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检查情况,检测数据要如实记录,检查评价结论要通知被查单位,检查结束后应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落实安全奖惩,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5.6 隐患整改应本着“五定、三不推”的原则进行。即: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定应急救援预案。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推给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分厂(部门、室),分厂(部门、室)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5.7 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隐患所在单位,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102、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及时送达隐患所在单位.5.8 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厂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单位.在实施整改工作中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四定”原则。5.9 排除隐患所需经费,可根据项目的内容,分别列入大修、基建、技改费用中解决。隐患所在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必须对隐患进行整改,不得拖延。对当时不能整改的,必须订出计划,在大检修期内限期整改.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特殊管理办法,报主管副总批准,实行现场监护。整改措施实施后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认可。单位个人在安全生产巡查中发现安全事故未遂事故(事件)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公司103、安全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评定,根据实际情况,对隐患报告人应给予相应奖励。十四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8)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首批公布重点监控的60种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安监总局令第40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范围内104、重大危险源的管理。【(1) 化工三厂邻甲苯胺生成及储存装置、(2)离子膜液氯储罐(3)隔膜电解液氯储罐(4)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5)原料罐区、产品罐区(6)环氧乙烷储罐(7)光气生产装置、扑虱灵罐区(8)六-氯环戊二烯生成装置及储罐区(9)热电厂锅炉】4 职责4.1安全管理部职责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含锅炉)辨识、评估、登记、分级、审核、备案和汇总的档 案。各厂负责所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现场管理与监控。负责组织对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包括以下几 个方面.1 辩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2 依次评价已辩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3 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105、;.4 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5 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 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确定为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后,安全管理部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安监总局令第40号)第二十二条内容进行登记建档。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提交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内容包括:.1 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以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及新知识106、和技术发展的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 技术措施(包括原辅材料的选择,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转、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和管理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工作人员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5 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6 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控制、泄漏检测报警、安全监控、紧急切断、紧急停车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报安监部门备案。安全管理部负责每三年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监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报告107、存入档案,并报安监部门备案。将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结果与安全目 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以降低风险等级。及时对各厂修订后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并下发到各厂。负责对公司所有重大危险源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汇总,协助各厂制订应急预案,审核整改方案,监督各厂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对公司所有重大危险源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汇总,协助各厂制订应急预案,审核整改方案,监督各厂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各厂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新增的重大危险源,对不再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及时到上级108、部门办理核销手续。4.2重大危险源相关厂职责建立所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档案,档案包括物质名称、性质、地理位置布置图、管理人员职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台帐、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台帐、安全设施维护和检测与保养台帐,隐患整改台帐,工艺指标执行记录等。对所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2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根据演练结果及时的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将修订情况及时传给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对其审核后,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根据审批后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下发到班组,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重新组织演练。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控系统,并负责做好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控系统的检测109、检验和维护保养,做好记录。制订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和安全设施、设备缺陷记录表,每天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做好重大危险源缺陷记录,整改人和复查人对缺陷整改情况进行确认签字。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安全标志和职业危害标志,并对安全标志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保养。负责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完好齐备,并做好检查台帐。4.3财务部安全职责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管理。负责保证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物资资金的投入。负责重大危险源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 十五 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110、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避免由于变更失控而引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变更管理。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 T 3034-2010)4.定义4.1 企业应建立变更管理程序,强化对化学品、工艺技术、设备、程序以及操作过程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更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确定变更的类型、等级、实施步骤等,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不破坏环境,不损害企业的声誉。4.2 变更管理应考虑以下方面内容: a)变更的技术基础;b)变更对员工安全和健康的影响;c)是否修111、改操作规程;d)为变更选择正确的时间;e)为计划变更授权。4.3 相应的工艺安全信息应进行更新。4.4 有可能受变更影响的企业和承包商的员工必须在开工前被告知变更或者得到相关培训。4.5 工艺变更相关的管理要求可参照“AQ/T3012-2008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导则11变更管理”执行。5.变更类型5.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2)原料介质变更;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5)操作规程的变更;6)工艺参数的变更;7)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5.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2)安全设施的112、变更;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5.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变更;2)人员的变更;3)管理机构的变更;4)管理职责的变更;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6.职责6.1变更管理由安全部门统一负责,并建立变更管理档案。6.2各职能部门、单位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本专业管理的变更管理细则或具体实施办法。7.变更管理的要求1)明确变更内容;2)对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3)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8.变更程序8.1变更申请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有专人负责管理。8.2变更审113、批填写变更申请表后,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定控制措施。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8.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8.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9.附则本制度由安全部门负责解释。附:变更申请表变更验收表附表 变更申请表变更名称申请人所在部门申请人职务(职责)日期变更说明及技术依据风险分析情况及控制措施申请单位领导意见:审批部门意114、见:主管领导签字:附表 变更验收表变更的项目项目所在单位组织验收单位日期验收组成人员姓 名所属单位职务(职称)验收意见(附验收报告): 验收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审查意见: 签 字:需要沟通的部门单位(或部门)签 字单位(或部门)签 字十六 事故管理制度第一节 事故分类与管理 1、 事故分类: (一)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 (二)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减产、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三)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115、的事故。 (四)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道路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五)火灾事故,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六)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七)医疗事故,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 (八)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破坏事故。 (九)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十)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116、环境的事故。2、 事故管理分工:生产(工艺)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由生产部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负责;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负责;交通事故、破坏事故由保卫部负责;机械、设备事故由设备部负责;火灾事故、伤亡事故和爆炸事故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电气、仪表事故由动力能源部负责;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每月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管理部,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企业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 3、 事故调查报告应按下列事故类别进行报告: (一)物体打击,包括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伤害,不包括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 (二)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撞、倾复等。 (三)机械伤害,包括绞、辗、碰117、割、戳等。 (四)起重伤害,指起重设备有缺陷或操作过程中引起的伤害。 (五)触电,包括电击。 (六)淹溺。 (七)灼烫,包括化学灼烫。 (八)火灾。 (九)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上及平地坠入坑内。 (十)坍塌,包括建筑物倒塌,土石、堆置物倒塌。 (十一)锅炉爆炸,包括物理和化学爆炸。 (十二)容器爆炸,包括固定式、移动式容器。 (十三)其它爆炸,包括粉尘爆炸、钢水爆炸、管道爆炸等。 (十四)中毒和窒息,包括煤气、汽油、沥青、氮气中毒和缺氧。 (十五)其它伤害,包括扭、跌、冻伤等归入所列十四种类别有困难的伤害。 4、 安全管理部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118、全管理部。第二节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1、 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89化生字第43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 火灾事故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号 )执行。 3、 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4、 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16442)和原化学工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其它各类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损失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三节 抢救与救护 1、 企业发生事故,必须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2、 119、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领导要直接指挥,安全管理、设备动力、生产、防火、保卫、环保、医疗卫生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3、 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及时进行急救处理。第四节 事故报告程序 1、 事故最先发现者在保护好自己安全的情况下,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或调度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安全管理部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报告。120、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2、 发生事故的部门,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安全管理部,报出时间:一般以下事故当天;一般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七天内;对于谎报、瞒报、漏报,将从严处理。 3、 对重大事故,安全管理部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4、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5、 凡外单位人员在企业劳动、实习、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安全管理部要统计上报。6、 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第五节 责任划分 1、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经理(厂长、)负责和分管领导121、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2、 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工程师和企业分管领导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建议制定规章制度,而领导不颁发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 3、 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4、 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122、火、防爆、“三废”处理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 5、 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6、 持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全作业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 7、 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主要责任;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8、 因企业管理不善,职工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第六节 调查和处理 1、 企业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123、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未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2、 对一般及以下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厂填写事故报告表,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形成调查报告报安全管理部。 3、 对重大事故,企业应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6、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责任124、大小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相应的处分。 7、 对各类事故(含轻微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8、 对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第七节 轻微事故和未遂事件管理 安全管理部要建立轻微事故和未遂事件统计台账,各分厂、部门要及时上报轻微事故和未遂事件,对于各分厂、部门及时上报的轻微事故和未遂事件不考核处罚。第八节 其他1、鼓励员工积极举报本部门或其它部门瞒报、漏报、谎报事故情况,对举报人给予保密,一经查实,对瞒报、漏报、谎报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从严处理,并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七 企业领导和各级人员 安全生产现场带班制度1目为了认真125、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公司特制订企业领导干部和各级人员安全生产现场带班制度。2 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参加带班的领导和其他成员3 带班人员和时间3.1带班人员:公司领导、生产管理部门(生产部、安环部、设备部、计量能源部)、生产厂负责人、工艺员、设备员、安全员。3.2带班时间:夜间(常白班下午下班时开始至次日晨常白班上班时结束)和节假日(含双休日,全天)4带班人员职责4.1公司领导:负责指挥企业重大异常生产情126、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督查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执行情况,保障生产装置连续安全生产。4.2生产管理部门带班人员:协调、督查各生产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帮助生产厂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保证生产正常运行。4.3生产厂带班人员:全面负责带班期间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保证本部门生产正常运行。5带班要求5.1带班人员要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巡视。及时制止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5.2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5.3因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带班时,公司领导须向总经127、理请假,其他人员须向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请假,同时安排人员替班,并将替班人员通知安环部。5.4带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带班记录,并将带班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汇报和交接。5.5每月25日前将本部门下月度干部带班安排表和上月度带班记录交安环部汇总、通报和考核。5.6带班期间视同正常上班,不得休息,带班结束后,可根据情况适当安排休息。6补充要求干部带班除要严格执行干部带班制度外,补充以下要求:1. 分厂带班干部夜间每三小时到各岗位巡查一次,并在各岗位签字,巡查时间为20:00、23:00、2:00、5:00。2. 公司领导、管理部门带班人员,每班次抽查不少于5个岗位,同时督查分厂带班干部巡查签字情况,对不128、能严格执行干部带班制度的带班人员进行通报。3. 安全管理部要加强干部带班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特别是分厂当班干部的巡查情况。请各级带班领导准时到岗,认真履职。十八 安全承诺制度1目的 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制定该制度。 2 范围认真落实安全承诺制度,是企业全体职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基本保证,个人向单位进行安全书面承诺,即签订安全承诺书。 安全承诺书由公司统一制作,承诺人必经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 3 内容3.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三不伤害”即:不129、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3.3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登高作业、破土作业、抽(堵)盲板作业、起吊作业、设备检修作业、断路作业时,按规定程序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无证作业。 3.4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防毒、防灼(冻、烫)等安全禁令和规定。 3.5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防毒面具、呼吸器、灭火器、气防设施和器材。 3.6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一责”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130、之一。 3.7公司领导安全承诺内容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卫生防治法、消防法和食品安全法等要求。4 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4.1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 4.2新入厂职工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应在承诺书上签字。 4.3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随身携带,一份由安全科存档。 4.4安全承诺书每年一月份签订,有效期为1年。 5 安全承诺的要求5.1单位主要领导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全管理部是组131、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2外来作业承包商必须同公司签订承诺书和安全协议书。 5.3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6 违反承诺的责任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7 附则7.1安全管理部参照本制度,制定外来施工队伍临时用工的安全承诺规定。 7.2各部室、厂要将安全承诺制度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制定出检查考核办法。 7.3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负132、责解释 7.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十九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承担公司工程建设、生产装置和设备设施的检维修、生产设备和设施的防腐保温以及生产、生活辅助岗位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方针,保证承包过程中的作业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承担工程建设、生产装置和设备设施的检维修、生产设备和设施的保温防腐以及生产、生活辅助岗位和临时用工等所有承包商的安全管理。3 安全管理3.1安全管理职责范围安全管理部是公司所有承包商的归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资质审查,施工过程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基建部为建筑施工作业承包商的对口安133、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资质审查、施工过程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人力资源部为生产、生活辅助岗位和临时用工承包商的对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资质审查、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并负责所有承包商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设备部为生产装置、设备设施的检维修、防腐、保温等作业承包商的对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资质审查,施工过程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仓储配送部为装卸物料、船舶运输等作业承包商的对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参与对承包商资质审查,物料装卸、船舶运输过程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本着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部门负责承包商作业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监事审计部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134、3.2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承包商资质审查由安全管理部和对口安全管理部门一起对承包商资质进行审查。选择具有相应合法资质、安全业绩好的企业作为承包商。承包商资质审核的内容工商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从业资格有效证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员)证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清单(加盖承包商单位公章)提供的材料必须是原件或扫描件3.3选择按照公司招标管理规定需要招标的项目,由对口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价,并将风险评价情况编入招标通知书。承包商根据招标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标书。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135、行审核,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选择信誉高、承担风险能力强、安全管理规范的承包商。3.4承包前的准备中标后的承包商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安全管理部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明确安全管理方面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长期在公司作业的承包商,每年必须和公司签订一次安全责任协议书。 职业体检。外来承包商的所有人员进入作业岗位前必须经过职业体检,体检情况报对口管理部门备案,禁止患有心脏病、癫痫病、传染性疾病以及与所从事的职业相禁忌的等疾病人员进入作业岗位。 进入公司的外来作业人员经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到保卫部办理外来人员出入证,凭136、外来人员出入证进入作业现场。3.5安全教育对口管理部门要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培训时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学时数的要求,并经考试合格,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符合国家规定学时数以及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准进入生产或施工等作业场所作业。承担生产辅助岗位操作的承包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长期在公司承包作业的承包商必须每年接受一次公司级的安全再教育培训。3.6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项作业项目,承包商必须制定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其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与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相抵触。承包商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须经对口管理部门和安全管137、理部门批准。每一项作业项目作业前,对口管理部门要监督作业项目所属部门对承包商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外来承包商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要做到持有效的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所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落实安全措施。.1承包商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人厂区内。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厂区内不准穿短裤、裙子、拖鞋和赤脚(背)、无袖背心、追逐打闹以及将小孩138、带入厂区内等现象。 .2承包商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安全负责人应及时与本公司对口管理部门、安全部门沟通,报告作业现场安全情况。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包商在同一区域内交叉作业时,各承包商必须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作业现场共同监护作业。.3承包商所带(开)施工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按照规定戴好火星熄灭器,在厂区内限速行驶。未经批准,严禁将非作业车辆驶入装置区内以及将车辆停放装置区内和消防通道上。.4外来承包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施工要求,按本公司票证管理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持有效作业票证进入作业现场作业。承包商作业时要执行与本公司完全一致的安全作业标准,未经许可不准乱动公司139、生产场所内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风、汽等管线。 .5 在企业启动安全应急程序时,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不得自行其事。加强监管对口管理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具体协调与作业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部门、对口管理部门、项目所属部门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或作出经济处罚。4.评价和续用4.1承包商承包期满后,对口管理部门对承包商承包期内的作业质量和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长期在公司承包作业的承包商,对口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其安全表现评价一次,填写承包商表现评价表,汇入承包商档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业绩考核。4.2安全管理部为合格140、的承包商造册,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单。 5.续用根据预审、选择、评价等环节,决定对承包商是否续用。6.档案安全管理部负责将确定的合格承包商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合格承包商名单、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特殊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表、安全责任协议书。及其他有关资料。二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3 制定依据3.1 安全生产法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3 中华人民共141、和国消防法3.4江苏省消防条例3.5 公安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 职责4.1 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2安全管理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厂(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4.4 各厂、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5 内容5.1 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5.2 组织管理 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厂、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公司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142、责任区和消防职责。 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灭火基本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 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危险化学品仓库、易燃易爆原料或产品贮罐、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等防火重点部位加强巡检,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模拟实战演练。5.3 消防安全责任 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143、和组织保障。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公司安全管理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D、组织督促检查各厂、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H、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144、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I、督促各部门、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J、监督各部门、厂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K、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L、督促各部门、厂做好消防设施设务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M、及时向领导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N、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等工作; 各部门、厂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各部门、厂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B、负145、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F、及时将部门或厂内损坏、失效、己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管理部备案,对己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5.4 明火管理公司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划分禁火区城。生产厂、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等可能产生明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司生产146、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5.4.3 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必须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5.5 电源电气管理5 .5.1 易燃易爆生产场所、危险化学品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申请,经公司生产主管副总同意,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接线。 各厂、部门、危险化学品库房等地点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公司检147、修厂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B、严禁使用酒精清洗设备、工具等器材。C、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D、严禁在电线、电线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5.6 消防器材管理 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且不得挪作他用。各厂、部门应建立消防器材148、管理记录,详细记录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管理要求要点: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护保养(消防泵定期启动)制度,保证完好有效。5.7 消防安全检查 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险患。安全管理部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厂、部门实行周检查,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C、消149、防水压是否正常;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管理部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及时通报,并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整改完毕的工作进行复查,并上报安全管理部。5.8 发生150、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 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公司义务灭火应急分队接到火灾事故后,按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灭火、疏散、警戒等各项工作。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 “119 ”火警电话报警。 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151、除或采取经济处罚: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B、提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5.9 激励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152、度进行相应的奖励。5.10人力资源部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6、记录6.1 消防器材管理记录 6.2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二十一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节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第一条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由安全管理部制订。第二条 厂服(制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岗位的需要统一定制发放。第三条 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由员工本人凭劳保卡到所在部门开具领料单,经安全管理部登记审批签章后,到仓库领取。第四条 集体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使用单位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领用管理台帐。第五条 内部岗位调动,按照发放标准领用相应岗位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第六条 公司员工因脱产学习153、外借、病事假等脱离现岗满一年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相应延长;满三个月者,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停止发放。第七条 外来培训、实习人员,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均由委托单位自理;外来施工、检修人员,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自理;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门批准使用的外来劳务人员,应当按照岗位性质发给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第八条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按时领取使用,逾期不领的,按新领用日期计。第九条 生产急需临时使用或增加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安环部审核批准。第十条 抢险等意外情况下,损坏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有所在车间、部门开具证明,经公司安全管理部批准重新登记领用,使用期限从领用之日起计算。154、第二节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第十一条 进入工作岗位所有员工均须着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的厂服。第十二条 配发劳动布工作服的特殊工种,作业时可穿劳动布工作服。第十三条 在生产区域室外和检修、施工现场须戴安全帽。第十四条 进入氯气、光气生产区域操作、巡检或检修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帽,防毒面具(或使用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第十五条 进入其它有毒、有害、腐蚀、高温高压的生产区域操作、巡检或检修时,须戴防护眼镜。第十六条 进入粉尘生产区域操作或巡检时,须戴防尘口罩。第十七条 电工、仪表工、电解水位工和电管组操作工巡检或检修作业时,须穿绝缘鞋。电解拆装工作业时,须穿绝缘靴。防毒面具使用管理制度第一155、条 防毒面具是一种劳动保护和急救用具,平时要保持完好,不得任意动用,更不得用与生产无关的场所。第二条 防毒面具应完好存放在操作室明显易取得的专用橱柜内,以便发生紧急情况可随时取用。第三条 各车间安全员负责防毒面具的检查和管理,定期检查面罩、导管、滤毒罐、背包等,每月不少于两次,并建立台帐和记录,如发现损坏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申请维护或更换。第四条 存放防毒面具的柜子应置于阴凉、干燥的环境中,且必须保证防毒面具不受热、不受压、不受潮,避免阳光直射和远离热源10米以上。第五条 为防止部件老化,每次使用后,应对面罩进行清洗,并放到通风处晾干。面具保管时,要旋盖好滤毒罐上下封塞,摆放在工具包内。第六条 156、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要求:1、氧气含量大于18%的环境中。2、 根据有毒介质的不同选用有针对性型号的滤毒罐。3、 有毒介质的浓度不大于滤毒罐允许浓度。4、 选择适宜的使用者面型尺寸的面罩。5、 失效的滤毒罐严禁使用。第七条 面具使用后需填写使用记录。第二篇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一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生产装置1、根据生产、使用、储存和废弃的危险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157、2008)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高低液位和泄漏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等装置。3、在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区域内,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讯设备。4、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5、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6、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准单独采用单向阀。7、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158、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8、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阀门,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9、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避免产生静电或设置静电导除设施。设备、管道、储存场所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_GB_12158-2006)和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执行。10、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159、,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11、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12、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m以上,但应在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内。放空管应有良好的接地。避雷设施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二)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2、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160、件和要求: (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通道要畅通,门窗向外开。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7)固定动火区的设立,应由分厂(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3、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161、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生产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一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 4、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5、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6、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危险动火,具有特殊危险的作业和地区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162、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凡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7、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三天(72小时)。8、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办动火证时必须对动火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并对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凡延期动火或补充动火都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办理其他相关票证,办理检修动163、火作业前,需办理检修工作票,检修工作票中必须有风险分析内容,落实安全措施。9、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员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员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10、 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动火人必须按动火安全作业证规定内容动火,不得164、随意涂改。1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制定动火方案,并经生产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现场必须有可燃气体检测仪随时监测,直至动火作业结束。12、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或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13、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如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14、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165、灾。15、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或加盲板,并挂牌,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16、 动火现场的通排风必须良好。17、 动火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18、 各项责任人的职责(1)动火证由各厂、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工艺员和设备员负责办理、填写。 (2)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动火负责人为动火所在岗位的班长或上级管理人。 (3)专兼职安全员应清楚地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166、工作内容,动火方式,安全防范措施,动火前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及分析结果。如栏内不够填写,以补充栏填写。(4)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岗位班组长呈验动火证,(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并由班长签字确认动火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5)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熟悉物料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火人需在“动火安全作业证167、”上签字。监火人必须是所在岗位的班长、主班或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人员。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6)班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7)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安全作业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 (8)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168、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19、 动火分级终审权限规定如下: 一级动火由动火单位厂(部门)负责人复查同意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单位厂(部门)负责人终审批准。特殊动火由公司安全部门复查后,报生产或技术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公司的动火作业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化工三厂、化工四厂、化工五厂、离子膜、农药制剂厂动火作业证授权化工三厂、化工四厂、化工五厂、离子膜、农药制剂厂负责人终审批准,公司本部一级动火作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终审批准。公司一级动火区域有:氯碱169、厂(含离子膜):电解厂房室内、贮氢罗瓷鼓风机区域及氢气管路沿线、盐酸生产装置;化工一厂:乙烯利酯化装置、重排装置、酸解装置、二氯乙烷精馏装置;化工二厂:煤气合成、煤气输送、煤气净化、光气合成、PBC、扑虱灵、吡蚜酮生产装置、正丁酯光化、精馏及3,4-DCPI光化、精馏装置;化工三厂:邻甲苯胺(苯胺)生产装置、邻甲苯胺(苯胺)废水贮罐;化工四厂:ECH生产装置生产装置;化工五厂:HCCP氯化、HCCP前馏份生产装置;化工六厂:阻燃剂生产装置;动力运行部:压缩氢厂房(含周围5m区域内)、冷冻;热电厂:锅炉制粉系统、点火油系统、汽机油箱;研究所:螺螨酯中试装置。各危险化学品贮罐区、气柜为一级动火区域170、。 20、 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二)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三)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21、 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 (1)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以下同)。 (2)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171、4%时,其浓度应小于0.2%。 22、 动火还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火灾。 (4)动火部位应备有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三) 消防组织与设施1、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172、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2、 公司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各厂、部门相应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并与当地的消防部门做好联系和协调工作。3、 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4、 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5、 应根据企业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173、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6、 公司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7、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8、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积极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室报警并说明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四) 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1、 企业必须制定严禁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 禁止机动车辆随意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174、域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火星熄灭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3、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物等。 4、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5、 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6、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7、 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搭杆高的1.5倍。 8、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175、新工艺的部门,必须对研制的每一个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9、 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10、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11、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12、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侧上风向,必要时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13、 对使用或产生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丙烯、环氧氯丙烷、环氧乙烷、二氯乙烷、丙酮、甲醇、乙醇、甲醛、二甲苯、双环岗位,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176、全规程、煤气安全规程、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氧气站设计规范、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14、 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及电气制度中的有关规定。15、 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动火安全作业证作业申请单位动火负责人动火地点、部位动火内容动火方式监火人动火执行人特种作业证号动火期限年 月 日 时起 年 月 日 时止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补充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分析时间浓度%分析人安全措施编制人:本次动火为: 二级动火 一级动火 特殊危险动火动火申请部门(分厂)负责人签字(二级动火):安全管理部门签字177、(一级动火):企业分管领导签字(特殊危险动火):动火地点生产岗位班长验票签字:动火作业分类: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4. 凡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5.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178、时,动火作业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1.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一个工作日内有效。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本周工作日内有效。2.检修动火作业前,需办理检修工作票,落实安全措施。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动火作业,还应办理其他相关票证。 3.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程序:动火安全作业证实行逐层升级审批,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部门负责人终审批准,一级动火作业由企业安全部门终审批准,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由企业分管领导终审批准。 动火作业需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检修动火作业前,需办理检修工作票,落实安全措施。进入受限空179、间、高处等动火作业,还应办理其他相关票证。2.动火作业前需进行风险分析,并落实安全措施。3.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4. 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5.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火灾。6.动火部位应备有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序号风险分析安全措施选项1系统未彻底隔绝用盲板彻底隔绝2系统内存在易燃易爆物质进行置换、冲洗至分析合格3周围15m内或下方有易180、燃物清除易燃物4现场通风不好打开门窗,必要时强制通风5风力5级以上不可避免时升级管理6高处作业系安全带,办高处作业证7高处作业火花飞溅采取围接措施8塔、罐、容器等设备内动火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人必须先在设备外进行设备内打火试验后方可进入设备9动火人和监火人不清楚现场危险状况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10动火现场无消防灭火措施选择配备:灭火器( )台;砂子( )公斤、铁锹( )把;自来水管( )根;蒸汽管( )根;石棉布( )块等11电气焊工具不安全检查电气焊工具,确保安全可靠12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够间距必须大于5m13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与动火作业地点间距不够间距必须大于10m181、14乙炔气瓶卧放必须直立摆放15氧气瓶、乙炔气瓶在烈日下曝晒夏季采取防晒措施16电焊回路接线不正确回路线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它管道、设备搭火17动火设备可能存在无法彻底置换的易燃物动火设备通以蒸汽(或氮气)进行动火18电缆沟动火清除易燃物,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19监火人离开动火人停止作业20动火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监火人停止其作业21动火点周围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离22作业结束现场留有火种清理火种(监火人落实)23现场有杂物清理现场补充措施风险辨识分析人:安全措施确认人:动火安全职责1.动火负责人动火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182、位及周围情况,进行动火作业风险辨识分析,并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2.动火人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安全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min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3.监火人183、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无易燃易爆物料投运且基本符合固定动火区条件的新项目施工动火,可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指派的监火人需掌握有关安全知识。4. 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184、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5. 安全员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对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必须到现场。 6. 动火作业审批人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7.生产岗位班组长动火地点生产岗位班组长负责验票签字,配合监火人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协调,在生产出现异常或有可燃气体、液体泄漏时立即警告,停止动火作业。二 进入受限185、空间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 为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定义、等级划分、安全规定,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有限空间作业。3 职责3.1 安全部门是有限空间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3.2 各分厂负责一般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4.1.1 有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及等级划分.1 定义:凡进入槽罐、塔、釜、柜、槽车、管道、地下槽、池、炉膛、沟道(指非明沟)、烟道、排风道、坑、井、涵洞、四周上下通风不良186、且存在死角等有限空间内从事检查、检修或其他施工作业,均属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又称受限空间作业、限定空间作业。.2 有限空间作业等级:a) 一般有限空间作业: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指标符合要求的有限空间作业。b) 特殊有限空间作业:指必须戴防毒面具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1 有限空间作业,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明确安全监护人。.2 一般有限空间作业,经部门安全员检查,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安全员审批。.2 特殊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控制,确需进行特殊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再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方可进行。 有限空间作业的具体安全规定.1 187、作业前必须办好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进入作业的设备、容器,必须与其它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并在与系统相连一端加盲板,不允许采用关双道阀门等其它方法代替),并经彻底清洗、置换。.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内,先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和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氧气含量必须在1821之间,富氧含量不大于23.5%,有毒有害气体在卫生允许范围内附录A,易燃易爆物质浓度达动火指标),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作业人员;如检测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有明显变化的,应加大监测频次;间隙操作间隔超过30分钟,需重新对有毒、有害188、物质浓度进行检测分析。.3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害检修作业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容器等有限空间。若要继续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进入作业。.4 进入有搅拌设施的容器,必须有效切断搅拌机电源,可采取拉下电源开关、取下电源保险丝或上锁等措施,并在电源闸刀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5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确认罐内无泄漏(各项分析合格),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6 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等救援装备,确保应急撤离需要。.7 有限189、空间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用36V安全电压(或防爆应急灯),狭小空间作业安全电压用12V,灯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8 严禁在作业的有限空间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气或富氧空气吹风。.9 在有限空间内从事动火、登高、盲板抽堵等作业,除执行本规定4.1.3.2条规定外,还必须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在作业人员离开时,不得将工具等物品留在有限空间内。.10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和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检修(或检查)人员方可封闭人孔。.11 患有头晕、高血压、心脏病、气管炎等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12 在无法实施条时,必须进入有腐蚀性190、窒息、易燃、易爆和有毒物料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一定要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隔离式防毒面具。附录A附表1:有毒、有害物质空间最高允许浓度有毒有害介质空间最高允许浓度(PC-MAC)时间加权平均允许浓度(PC-TWA)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PC-STEL)氯 气1mg/m3环氧乙烷2mg/m35mg/m3氯 化 氢7.5mg/m3二氯乙烷7mg/m315mg/m3光 气0.5 mg/m3-注:1、表中数据摘自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2、PC-MAC为最高允许浓度,指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都不应超过的浓度。3、PC-TWA为时间加权平均允许浓度(8小时)。4、PC-191、STEL为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15分钟)。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表 A.1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正面)生产车间(分厂): 编号: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项目栏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受限空间名称:检修作业内容:受限空间主要介质: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隔绝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负责人: 年 月 日作业单位负责项目栏作业单位: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作业安全措施(包括抢救后备措施):负责人: 年 月 日采样分析分析项目有毒有害介质可燃气氧含量取样时间取样部位分析人分析标准分析数据审批意见:批准人: 年 月 日 三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明确高处作业定192、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加强高处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文件、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高处作业。3 职责3.1 高处作业由各申请部门实施管理,并负责高处作业的监护。3.2 安全部门负责高处作业的二级、三级高处作业的审批,并对高处作业的实施进行检查。3.3 生产副总、总工程师负责特殊高处作业的审批。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 高处作业的等级划分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分级:a) 作业高度在2mh5m时,193、称为一级高处作业。b)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c)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d)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4.2 高处作业的分类4.2.1分类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三种。4.2.2特殊高处作业4.2.2.1在阵风风力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4.2.2.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4.2.2.3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2.2.4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4.2.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4.2.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194、的带电高处作业。4.2.2.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4.2.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抢救高处作业。4.2.3化工工况高处作业4.2.3.1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4.2.3.2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4.2.3.3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传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4.2.3.4在无平台、无栏杆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4.2.3.5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4.2.4一般高处作业是指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195、4.3高处作业的具体安全要求从事高处作业的部门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4.3.2高处作业时,必须有人在地面监护,地面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禁止一人单独高处作业。4.3.3高处作业区域,应做警戒标志,严禁人员行走或者停留。交叉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劳保用品,衣着灵便;禁止穿凉鞋、拖鞋、中高跟鞋及带钉易滑的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安全设施不完善的高处作业场所和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之前必须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安全带必须系在作业上方牢固构件上。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在登高前应认真检查,不得使用有缺损的工具。196、高处作业应携带工具袋,应放在专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应用绳索。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 高处作业的专职人员,每年应进行身体检查,凡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高度近视以及经医生诊断有其他不宜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参加高处工作。 严禁在井架、脚手架上攀登上下,电工在攀登无爬梯的水泥杆作业时,应用登杆工具,架子工在架设脚手架时要经常检查竹杆结扎的牢固及钢管架扣件的坚固程度。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197、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确需进行特殊高处作业时作业前必须采取有效、严格的安全措施,经审查批准,并专人监护方可作业。冰冻或雪、雨天气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在石棉瓦、玻璃钢瓦、木板等屋面或简易结构屋面上作业,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坠房事故发生。 室内、外脚手架、脚手片的绑扎以及材料规格,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要求,多层交叉作业必须设安全网,对作业部位上的孔、洞、沟、平台应设置牢固可靠的盖板、栏杆。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198、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人字梯底脚 上数第二档应用绳索栏牢,在通道高处作业使用梯子,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登高维修带电机械设备、物件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确认无电,挂上警示牌后,才能作业。4 在采用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分厂厂长或值班长取得联系,确定专职联络监护人,并记入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备注栏内。严禁酒后进行高处作业199、。杆、塔上工作的安全措施:a)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作, 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整牢靠。b)上杆前应检查杆根,板线是否牢固,新立电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以前,严禁攀登。c)脚钉攀登杆塔时,应检查脚钉是否牢靠。d)在杆、塔上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滑出,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牢固。杆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e)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踩脚应有橡皮等软物。f)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腐朽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4.4高处作业的审批4.4高处作业申请由施工部门提出申请,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明确安全监护人,监护人应坚200、守岗位。一般高处作业及4.2.3.1和4.2.3.2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项目所在分厂(部室)负责人审批。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4.2.2.3和4.2.2.4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分厂审核后,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级、特殊高处作业和4.2.2.5 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安全部门审核后,报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如遇情况特殊危险较大、难度较高时,其审批权限可升级审批。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201、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厂或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4.5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202、要求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高处安全作业证表A.1 高处安全作业证(正面)编号: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高度作业类别作业单位作业人危害辨识:安全措施(执行背面):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职责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全落实到位,并做好监护。监护人签字:年月日时分作业单位负责人意203、见签字: 年月日时分审核部门意见签字:签字:签字:审批部门意见签字:签字:签字:完工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表A.2高处安全作业证(背面)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序号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打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3作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帽4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5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6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 B.空气呼吸器7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8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9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10石棉瓦等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负荷的要求11作业人员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作业所搭设的承重板稳定牢固12采光不足、夜间作业有204、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1330米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14补充措施15其他四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 为明确临时用电范围、职责、程序、安全要求,加强临时用电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标准规定临时用电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临时用电。3职责3.1检修厂电气管理职责负责制定、修改、贯彻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各厂、部门临时用电管理工作以及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生产厂、部门临时用电设备运行和检修中的技术问题。3.2各生产分厂的职责负责所在部门用电安全工作,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 临时供用205、电管理凡生产和生活设施用电急需要跨越分厂范围或穿越道路临时架设线路供电的,用电部门向检修厂申请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由检修厂指定的专业电工接入指定的位置。 临时用电使用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十天。若需延长者必须提前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超过十天。但基建施工临时用电可按施工期限执行,若正式线路已符合通电条件时,则临时用电线路,应停止(拆除),并先停(拆)后通。4.1.3申请、审批、接电及拆除.1跨越分厂申请临时用电部门指定专人填写临时用电许可证,同意后执行,由供电部门安装临时线。.2申请部门在临时用电结束时应及时向供电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结束手续。.3分厂内部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用电时,必须由206、专业电工负责安装和拆除,严禁非电气人员进行电气工作。用电部门应对安全用电负责。临时用电线路装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要求。防爆场所不宜装设临时线,如确需要,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4.2 用电设施 用于临时用电的开关箱,应按运行保障部门的统一要求制作,各使用单位在搭接临时电源时,必须使用临时用电开关箱或移动式电源盘。 用于公司外单位使用的临时用电开关箱可装设计量结算表计。 4.3 临时用电安全规定 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源侧及操作处均应装设开关、熔断器、插座等电器,电源总开关处应装设电流型触电保安器或漏电开关,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临时用电开关箱安装的对地高度不低于1.207、5米。 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规格符合要求的坚韧皮线,刀闸、开关等电器设备严禁裸露导电部分。 临时线路必须采用悬空架设,不得任意敷设在地面上或高温物体上。 临时线路架设时,户内线路距地面不得低于2.5米,户外线路不得低于3.5米,横穿马路的线路不得低于5米。 临时线路所接的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加装接地线。 临时线路靠近高、低压线路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工作间断离开时,必须切断总电源,挂上标示牌,再次送电时,应先检查线路是否完好。五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加强动土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依据本规范性引用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208、全规范(AQ3023-2008)。3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区域和码头装卸区域3职责 3.1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4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动土作业前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准动土作业。5.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3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209、,并恢复地面设施。 5.4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6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5.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5.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210、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211、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5.9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5.10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5.11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12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必须按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6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6.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基建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6.2动土申请单位必须到基建管理部门领取动212、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后,由基建部门对动土地点地下情况进行初步风险分析并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6.3基建部门将经初步风险分析并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经生产部、动力能源部、设备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审核会签后交施工单位。(特殊情况由审核部门将施工现场地下存在的公用工程图纸交施工单位),6.4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后,由基建部管理人员带领施工单位负责人到施工现场对施工地点和施工范围进行交底,对施工现场地下安全情况进行确认,双方在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签字。 6.6在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动土施工时如需使用可产生火花的工具、机械或设备,基建部管理人员除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外,还必须213、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6.7在公司安全消防通道动土时,必须办理断路作业安全许可证。 6.8动土施工现场需使用临时用电时,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9动土施工完毕,施工部门必须对施工现场地下安全情况向基建部门进行交接,确保施工区域地下安全。动土安全作业证表A.1 动土安全作业证(正面)编号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单位作业地点电源接入点电 压填 写 人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动土作业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分危害辨识:动土安全措施(执行背面):作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地段负责人意见负责人: 年 月 214、日 时 分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会签意见:总图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时 分完工验收检查签字:年 月 日 时 分六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明确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加强吊装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文件、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内容。3职责3.1吊装作业规口管理部门为设备部。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吊装作业过程负责。4定义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5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5.1吊装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起重215、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5.2吊装作业分类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6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6.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必须行吊装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6.2起重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进行吊装作业风险分析并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216、特殊的情况下,也应进行吊装作业风险分析并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相关单位和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6.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6.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6.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应符合安全帽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6.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6.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GB 508217、2-85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6.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相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6.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6.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起重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6.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6.12用定型起重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218、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6.1 3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6.1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6.15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a.指挥信号不明不吊;b.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不吊;c.斜拉重物不吊;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不吊;e.重物上面站有人不吊;f.重物埋在地下不吊;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吊;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不吊;i.重物越过人头不吊;j.安全装置失灵不吊。6.219、16必须按吊装作业许可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6.17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7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7.1吊装作业许可证由设备部负责管理。7.2项目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参与吊装作业风险分析,对本标准6.2条规定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作业许可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设备部门负责人批准。7.3吊装作业许可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作业许可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作业许可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吊装安全作业证A.1 应按作业的内容填报吊装安全作220、业证,见表A.1。A.2 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A.3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A.4 作业前,应对照吊装安全作业证背面“安全措施”和企业补充的安全措施,在相应方框内画“”,见表A.2。A.5 吊装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审批后第一联交吊装指挥,第二联交项目单位,第三联交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年。表A.1 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地点吊装工具名称吊装人员特殊工种作业证号安全监护人吊装指挥(负责人)作业时间自年 月 日 时分至 年 月 日 时分吊装内容起吊重物质量(t)危害辨识:安全措施(执221、行背面):项目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作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 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 有关管理部门审批意见: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表A.2 吊装安全作业证背面的安全措施 序号安 全 措 施打1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2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需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并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3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4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5应事先222、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6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7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8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9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10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11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处审查核算并批准12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13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14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准吊装15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16超223、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17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18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19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20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21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22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23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杂物24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25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26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27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28作224、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29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30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指示牌;B.指示灯31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32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B:36V、24V、12V防爆型灯33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34补充措施七 抽堵盲板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明确抽堵盲板范围、程序、安全要求,加强抽堵盲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抽堵盲板的范围、规范性引用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标准、文件、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盲板的抽堵。225、3职责3.1各分厂、检修单位在检修前均应认真做好“三定”( 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 ), “五落实”(思想落实,组织落实,物质落实,施工方案落实,开、停车方案落实)工作。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抽堵盲板的归口管理。3.3 各分厂、部门负责本部门内的抽堵盲板作业的管理。4管理内容与方法4.1盲板为阻止流体流动或外溢,用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在管道中间或尾部加以可靠的隔绝。这样的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的隔板称为盲板。4.2抽堵盲板的范围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料及蒸汽等管道在生产和检修中,须加盲板操作。检修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联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操作。对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料的设备或226、管道的外部检修必须堵住进出阀门,杜绝外逸。4.3抽堵盲板的程序先由执行人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经审批后再堵盲板,并在堵盲板处挂牌、编号,以示区别。作业过程中要有专人检查并监督。4.3.2在本部门范围内的设备、管道加盲板,由本部门的工艺人员落实安全措施,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4.3.3凡在公用系统的设备和工艺管线上加盲板,由涉及到的部门共同负责落实安全措施,经生产部审批。4.3.4盲板的装拆原则是谁加盲板由谁拆。若加盲板者因故不能按时拆除盲板时,必须详细记录盲板的位置,向接班者现场交待清楚,并挂上标牌。拆盲板前,必须核对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再行拆除盲板,盲板拆除后应在原审批单上做227、好登记记录。4.4抽堵盲板安全要求设置盲板时,事先必须填报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系统的管道、设备抽堵盲板前,在系统卸压后,应对要求作业的设备、管道进行置换处理,防止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泄漏。在易燃易爆系统的管道、设备抽堵盲板,应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以防空气吸入造成事故。为统一全公司盲板的标记,盲板尾部标记一律漆红色,盲板厚度视管径大小、 受压高低(均按设计规定),盲板的材质、防腐视介质而定,盲板上的编号要与标记上的编号相符。加上盲板、超过半年未拆除的,必须进行盲板标记的检查。若盲板标记损坏或遗失时,必须由加盲板者重挂盲板标记。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 A 1 盲228、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正面)生产车间(分厂): 编号:设备管道名称介质温度压力盲板实施时间作业人监护人材质规格编号堵抽堵抽堵抽盲板位置图: 编制人: 年 月 日 安全措施: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 年 月 日 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确认意见:作业单位负责人:年 月 日审批意见:批准人:年 月 日八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明确断路作业的定义、安全要求,加强断路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断路作业的范围、规范性引用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标准、文件、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内容。3定义断路作业: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229、。4.断路作业安全要求4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进行断路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4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要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43公司基建部门审批断路作业许可证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施工。4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作业许可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45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46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警示灯。47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警示灯。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负责报告公司保卫部门处,然后通知各有关单位断230、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48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9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表A.1 断路安全作业证编号 第 联申请单位作业单位 断路时间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断路原因断路地段示意图:断路申请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断路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断路作业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断路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 审批部门意见: 审批部门负责人(签231、字): 完工验收:断路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 九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1为了明确设备、电气、仪表检维修作业安全要求,加强设备、电气、仪表检维修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电气、仪表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文件、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内容。3职责3.1设备、电气、仪表检维修作业规口管理部门为设备部、检修厂。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设备、电气、仪表检维修作业过程负责。4 设备、电气、仪表检维修作业前的安全要求4.1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232、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4.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4.3 根据设备、电气、仪表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厂或检修施工单位应对设备、电气、仪表检修进行风险分析,大型设备检修应制订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厂或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4.4 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233、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4.5 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4.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4.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4.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4.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4.10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4.1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4.12 应对检234、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4.13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4.14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4.15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4.16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4.17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235、间应设警示红灯。4.18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4.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4.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4.21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5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5.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5.2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3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5.4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5.5 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23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5.6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5.7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6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6.1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6.2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6.3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十 厂内交通管理制度(一) 管理组织 1、 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安237、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公司保卫部门负责厂区交通管理工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工业企业厂区内运输安全规程和本制度,制订厂区交通管理细则。(二) 信号、标志 1、 厂区内交通道路、企业大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应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设置信号标志。 2、 厂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3、 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6、 厂区道路交通沿线及站台货位,要设有足够的照明。(三)交通道路 1、道路应平238、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2、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限制路:允许“安全车辆”通行,其它车辆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通行。 管制路:为消防车、救护车专用的通道路线,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3、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质、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企业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占用。 4、交通路面两侧堆放的物质,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m。 5、履带车未采取护路措施,不得在交通路上行驶。(239、四) 车辆 1、 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 2、 厂区内使用的小型机动车辆(电瓶车、小车)和特种车辆(叉车、吊车)车况要保持良好,并按照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年度检验。 3、 车辆检修清洗应在指定地点进行。(五) 厂区限速规定 1、机动车辆进出厂大门及转弯处为5km/h。直线路为1015km/h。 2、机动车在正线行驶为20km/h,支线为15km/h。 3、机动车挂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罐车为10km/h。(六)车辆装载 1、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 2、装载散货、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 3、装载危险物品,按本制度有关章节240、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5、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大型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七) 非机动车、行人 1、个人自备机动车、摩托车、助动车不得进入生产区。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2、行人必须靠路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 3、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4、不准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十一 工艺运行管理制度(一) 运行 1. 必须严格执行生产产品的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质量检验规程、岗位操作241、法。 2. 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必须有工艺管理部门以书面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3. 操作者必须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4. 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5. 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6. 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7. 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8. 当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需处理正常或经分厂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242、二) 开车 1. 正常开车执行岗位操作法。较大系统开车必须编制开车方案。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开车操作票。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2. 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堵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在完好状态。 3. 保温、保压及清洗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4. 确保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并通知消防、气防及医疗卫生部门。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相关部门人员到场。消防车、救护车处于备防状态。 5. 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243、6. 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7. 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三) 停车 1. 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紧急停车时应当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 2. 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3. 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244、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4. 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5. 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设备。(四)紧急处理 1. 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2. 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设备损坏。3.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尽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十二 施工管理制度(一) 施工组织 1、 企业新建、改建245、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企业主管领导批准。 (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登高、检修、起吊、抽堵盲板、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占道)等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证。 (2)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2、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246、,不经安全措施交底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员工有权拒绝施工。 3、 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作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发包单位要有专人检查其安全工作。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4、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二) 施工现场管理 1、 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如水、电、气(汽247、)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2、 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看守,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3、 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4、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248、措施。 5、 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6、 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质。 7、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和消防器材。(三)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1、 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2、 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检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 3、 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防护装置。 4、 起重机械,木工机械、焊接设备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5、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证接零或接地良好。 (2)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249、工作规程的要求。 (3)塔吊、龙门吊及铆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其接地电阻小于10。 6、 手动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四) 拆除工程 1、 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经安全管理等部门审查确认,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2、 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3、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4、 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250、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5、 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部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第三篇 “三同时”管理规定四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1 目的 确保公司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实现本质安全。2 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管理。3 职责3.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251、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职业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3.2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属于甲、乙类物品和易燃品、剧毒品,必须有所在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鉴定书。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252、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3.3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 3.4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3.5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3.6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应会同工会组织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均不能验收。第四篇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通则 1、 凡生产、经营、储存253、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发布。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 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放射防护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理中的有关规定。 3、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并实施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度。4、 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5、安全管理部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二) 生产254、和使用 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凡使用爆炸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管道使用除外),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炸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炸药和雷管,不得将炸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3、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a)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b)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255、作。 (c)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1)个人防护措施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储存场所饮食。 (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d)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4、 使用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256、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6、 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措施。 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257、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11、 凡用于生产水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准联通。 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严禁混在一起排放。 13、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14、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258、的车(船),卸后必须到指定地点洗刷干净。 15、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1)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2)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3)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4)放射性物品应使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额定负荷降低25%使用。 (5)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16、运输爆炸、剧259、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1人。 17、蒸汽机车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挂不少于二节的隔离车,并严禁溜放。 18、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三) 报废处理 1、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到指定地点销毁。 2、 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260、 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化学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二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储存保管和使用。 3 职责3.1 经营副总主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储存保管;3.2 生产副总主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3.3 安全部门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归口管理,负责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品的相关审批。3.4 供应部门负责剧261、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购买;销售部门负责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销售。3.5 储运部门负责建立公司进出厂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台账及剧毒化学品储存保管;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储存保管及使用。4.1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 购买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时,应根据生产计划的需要,在月末出具采购计划,若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量增加,应书面报告说明原因。采购计划由分管副总批准,采购计划应有相应的采购数量、用途、采购时间。 采购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得到公安部门的认可;同时采购单位必须办理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准购证; 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采262、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采购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和时间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 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采购人员必须根据采购报告的批准购进量和品种到具备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销售资质的单位购买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多购、少购或购错,必须确保安全; 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人员必须确保所采购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数量、质量和品种与批准报告中的一致,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外包装不得有任何的外观损坏。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应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一年。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263、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4.2 剧毒化学品的运输 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或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办理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时,托运人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国家规定的禁止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国264、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铁路发送剧毒化学品时必须按照铁路剧毒品运输跟踪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货后必须清刷干净。 4.3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保管、发放 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贮存、保管、领用必须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本帐、双把锁)4.3.2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房中,不得与其他的危险化学品共同存放;4.3.3库房必须设置双门、双锁,双锁的钥匙应分别由两名保管员保管,保证有一个门必须是防盗门和暗锁;保管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公安部门注册登记,熟悉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性质和急救措施,取得265、从业资质,做到持证上岗;4.3.4储存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仓库,必须是单层建筑,二级以上的耐火等级,配备良好的通风设施; 4.3.5在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仓库内,应该将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周知卡公布上墙;同时主要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也应该公布上墙,规定从业人员的行为和主要要害岗位的职责; 4.3.6保管员应做好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进出登记工作,实行“双台帐”,分别由两名保管员保管记录;台帐上应明确记录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品名、时间、数量和出、进领发的人员名单; 4.3.7仓库应设置警示标志,安装监控设施,同时应该配有防盗报警装置; 4.3.8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库房为重要地段,不得让外266、来人员及本公司无关人员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应得到公司领导批准,办好相关手续,方可进入,同时应该做好登记工作; 4.3.9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库房应配制相应的消防器材,同时应该有劳动防护用品和急救药品; 4.3.10剧毒品仓库的值班室应该装有通讯设施,若发现剧毒品遗失或被盗应该立即通知单位的主要相关人员,同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储存在仓库中的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必须保证外包装完好无损,不得有泄露或泼撒,剧毒品的堆放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保管人员应当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被盗、 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267、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4.4 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在使用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前,必须了解其化学性质、使用方法、禁忌事项,并且注意操作方法; 操作工领出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使用时,由主管负责人和安全保卫人员监督其操作,将投放使用量、瓶数记录清楚,共同核对并签字,结束后由保卫人员做相应的检查,确保安全; 配制剧毒品溶液时,必须正确佩带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指定的地点配制。配制完成后,立即用清水将器具及防护用品冲洗干净; 装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容器及外包装物,在使用完毕后,要进行集中焚烧268、处理,不得随意抛散、丢失,若管理不当,引起中毒,将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分厂使用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情况必须有详细记录,其中包括品名、数量、使用数量以及领用人员、领用时间等; 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三级教育,熟悉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危害特性和掌握中毒的急救措施,操作必须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三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易制毒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安全管理。3责任部门安全管理部、保卫部、采购部门、营销部门、各生产(使用)单位。4内容4.1许可证制度。按照相关规定269、,办理申请、登记、备案等许可证。4.2登记制度。如实详细登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包括:品名、数量、用途、流向、购销情况等),以备公安机关的检查和核查。要做到台帐清楚、登记规范。4.3申报制度。按时间顺序填写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每月25日前报县(区)公安机关备案,以领取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或购用证明。4.4购买管理制度。申请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清浦公安分局备案。取得购买备案证明后,到指定的销售单位购买。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4.5运输管理制度。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270、出地的市一级公安机关审批;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取得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备案。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入员应当自启运起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应当提交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合同,货主是企业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货主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货主是个人的,应当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4.6报告制度。每年3月31日前向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情况。4.7备案制度。第一类易制271、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5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使用台帐,并保存2年备查。4.8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员、保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4.9使用易制毒品要求。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要制定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应注意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厂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四 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关于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贮存的管理规定1、适用范围: 本公司原料、产品、副产品、废弃物等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罐车272、装、卸、运输、贮存和使用。2、一般安全规定2.1公司销售部、采购部、仓储配送部和各有关生产厂应该加强教育、培训,掌握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2.2遵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按照本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岗位操作法。2.3加强安全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安全技术设施水平,实现危险化学品管理本质安全。3、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安全规定3.1销售、装卸和发货环节建立核准、登记等制度:开具提货单前资质查验制度。销售部门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认真查验购货单位以下六项资质和要求:.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273、证。3.1.1.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3.1机动车辆行驶证;.3.2道路运输证;.3.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3.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3.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装载质量。.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4.1驾驶员驾驶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4.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6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在开具提货单前还要查验公安部门出具其他凭证。具备:.6.274、1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6.2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装载罐车及装载前安全状况查验制度。.1仓储配送部要定期组织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轮胎、制动等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每半年查验一次来我公司运输险化学品的所有车辆的年审情况.2装载罐车实行定车、定人、定货物制度,每一辆装载罐车只能固定充装同品种货物。如不是同类物品,需上报安全管理部门核准。对前次装载货物与此次装载货物相禁忌的杜绝充装。.3装载危险化学品前,灌装人员必须要认真检查装载车辆安全状况及消防、防护等应急器材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装载前调查并记录罐车前次所装载货物名称,并要求压运员签275、字却认灌装过程安全操作要求:灌装过程中,必须有装载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充装操作人员在场,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车辆出厂前复核制度。装载完毕后,充装人员必须对装载重量(或液位)、紧固情况、装载车辆完好情况及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复核、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装载区。装载车辆登记制度。以危险化学品罐车登记表为基础,结合实际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建立台帐。3.2加强装卸现场管理。充装部门配备必需的装卸设施和设备,强化装卸现场的安全管理。强化现场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必276、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确保装卸现场安全。采用的装卸料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防火、防爆、防水、防静电、防重压等方面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针对装卸环节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事故施救能力。3.3 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发货和装卸安全技术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能够自觉贯彻执行;熟悉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发生的措施和277、方法,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处置,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3.4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各充装部门要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落实整改。4、高温季节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贮存规定41仓储配送部和各有关生产厂危险化学品贮槽,要根据各处危险特性,采取不同的淋水降温法、盐水冷冻法、遮阳法等降温措施,并加强巡回检查。4.2环氧乙烷、双环戊二烯、二氯乙烷、氯丙烯、二甲胺、甲苯等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料,应避开高温时间,规定上午10时之前、下午4时之后。4.3液氯、氢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部门、发放部门,应避开高温时间发货运输,规定上午10时之前、下午4时之后发货,发货278、员应加强对运输化学危险品的车辆监督检查,运输车辆必须采取遮阳降温措施。4.4氢气、氧气、氮气、氯气、乙炔气、氨气、氟里昂等气瓶存放点,不得有热源,严禁明火,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也不宜长期雨淋。桶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并经常检查,防止超温超压。4.5对厂区所属的煤气柜、氢气柜、氧气柜,要切实加强巡回检查,杜绝火种入内。4.6对入厂的危险化学品,要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存放。4.7对化学危险品仓库,必须严格按照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严禁混装、混存,要有明显标志牌,并保持一定的消防通道,夏季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4.8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等危险废弃物,应妥善存放,防止超温279、超压,并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处理。5、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卸、使用的一般规定51采购部、仓储配送部和各有关生产厂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规定和岗位操作法,并严格执行到位。5.2装、卸、使用区域的设备(含槽车、包装桶)、管道及平台、支架等要安装可靠的静电接地设施,并定期做好接地电阻的检测及接地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此项工作由使用方提出,动力能源部组织,检修厂负责实施。5.3槽车卸料必须采用下出料连接方式,连接管道必须使用金属软管。5.4槽车装料应从容器底部进入,或将注入管伸入容器底部,距车底部不大于200mm,输料管应采用金属管道。5.5包装桶吸料管应采用金属软管。5.6易燃易280、爆危险品装桶,应使用金属包装桶,注入管采用金属软管。桶体注入管嘴必须接地,磅秤不得对地绝缘。5.7装卸前,岗位人员要对槽车、连接管道、接地及贮存、输送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5.8装卸过程实行双人操作制,要有专人监护,严禁随意启动车辆或修理车辆。5.9易燃易爆危险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用压缩空气进行转料作业,也不准使用压缩空气对其设备、管道进行清扫。五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护本公司内部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安全工作方针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存在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281、安全管理.3术语3.1关键装置是指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或储存的生产装置。3.2重点部位是指(1)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或易制毒化学品的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仓库等;(2)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3.3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是指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消防设施、劳动环境及安全管理等。4控制程序4.1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实行安全承包制,明确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责任人.4.2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发生安全事故,将根据规章制度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发生重大以上282、事故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或刑事责任。5职责5.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管理部要督促各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对领导人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职能部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公布,考核情况纳入对应的年度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中。5.2 职能部门按各自的职能和专业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实施专业管理 各职能部门要定期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专业检查。各职能部门每月将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发现的隐患及隐患落实整改情况报安全管理部。5.3公司领导对其所联系的厂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每月检查应不少于一次。5.4 各分厂负责本分283、厂所属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分厂应将本分厂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人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责任牌”,并将安全责任人公示;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设备、安全设施、工艺、电气仪表等进行检查维护;针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制定并落实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隐患整改措施;编制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演练; 对发生的事故,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6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确定液氯充装、三氯化磷储存、ECH装置、氢气柜(含新区邻胺气柜)、煤284、气柜、光气合成、正丁酯、环氧乙烷贮槽及计量罐区、危险品化学仓库。第五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第一节 通则 1、 凡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可能产生职业中毒的,必须严格执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 2、 凡是企业、院所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物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可能产生疾病的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防尘防毒管理归口于卫生所。第二节 防护与治理 1、 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 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285、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 3、 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 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要列入科研计划,进行攻关。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者,要停业整顿。 5、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6、 对散发出的有害286、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 机械铸造和清砂作业,应积极采用“七O”砂、水爆清砂、湿式开箱清砂和密闭落砂等。喷砂作业应积极采用密闭机械喷砂、喷丸、掷丸及密闭除尘等措施。 8、 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9、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院长、厂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10、 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第三节 组织与抢救 1、 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287、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经理(厂长、院长)担任组长。日常工作由卫生所负责。 2、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救护站,并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救护车,组织训练合格的救护队员昼夜值班。 3、 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车间应成立抢救组,100人以上的车间,至少有4名兼职救护员,并备有急救箱。 4、 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5、 企业应编制急性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定期组织演练。第四节 体检与职业病 1、 新员工进入企业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288、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职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4、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第六篇 安全标准化相关管理制度一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保证生产装置或生产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正常运行,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场所及生产辅助场所 3 名词解释 安全防护设施是指: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等方面起保障全体职工生命安全289、身心健康,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免受职业危害,在生产装置、生产现场和生产辅助场所安装的所有安全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冲淋装置、洗眼器、防尘装置、安全护栏、平台、钢梯、护笼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防雷装置等), 4 内容 4.1 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灵敏、可靠. 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制检修维护计划,定期检修维护. 各类安全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拆除、解除或停用的安全设施,要办理审批手续,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拆除、解除或停用安全设施,4.2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