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奖惩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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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757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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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奖惩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保持车辆状况良好,保证驾驶人员符合公司有关要求,及时统计、处理一般性交通事故,有效控制或减少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制度等法规、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车辆维修、保养、检验 公司所属车辆除应按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规定参加年检之外,还要按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并定期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检验。1.1车辆的维修、保养由物资设备处指定定点维修站点并负责管理。各部2、门负责本部门车辆的维修保养,物资设备处负责定期审理维修费细目,办理结算,结算周期为一个月。 1.2车辆大修要有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大修手续;小修要有登记,维修内容要有明细分项。车辆维修要按照规定填写维修清单,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报物资设备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维修;特殊情况(如车辆在异地抛锚)可以口头向设备处报告,先行维修,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办维修单。一次性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1.3车辆维修费报销,由物资设备处进行审查,安质处、财务处登记备案,并据此作为核定车辆故障率和维修费等指标的重要依据。1.4司机班所属车辆由行政处负责管理,3、要制定管理细则,建立所属车辆的油耗、日常维修保养管理台帐,有效控制油耗、日常维修、保养费。车辆大修按第1.2款规定执行。1.5车辆定期检验由物资设备处、行政处、安质处联合组织进行。检验内容一般包括:车辆的制动系统、灯光系统、喇叭、机械性能、轮胎完好程度等项目。司机班小型汽车每年检验一次,大、中型汽车每季度检验一次,各处室、队、站的公务用车每半年检验一次。1.6经检验合格的车辆由物资设备处备案,准许继续运行;到期未进行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立即停止运行,进行维修。经检验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后才准许继续运行。1.7对经检验发现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或经维修仍无法达标的车辆,由物资设备处下达“车辆停止使4、用通知单”。物资设备处、财务处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第二条驾驶人培训考核公司所有专、兼职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参加审验。此外,公司建立驾驶人培训考核制度,定期对专、兼职驾驶人进行培训和考核,考试合格者发给公司认可的“准驾证”。2.1公司所有驾驶人都要参加公司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和考核。考核由安质处、物资设备处和行政处负责。考核内容包括交通安全知识考试、场地考试、道路考核。2.2交通安全知识考试范围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学习材料以及公司有关车辆的管理规定等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从中抽取200个问题组成20套试题,每套试题设10道题。5、考试时由应考驾驶人抽取试题号,当场回答。80分为及格。2.3场地考试按照机动车驾驶员考核要求,由行政处负责设置标准的考试场地和器材,由应考驾驶人驾驶相应车型的车辆进行考核。2.4道路考试由行政处委派经验丰富的专职司机随车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各项操作的规范程度、驾驶熟练程度、应变反应能力等项目。2.5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发给公司认可的“准驾证”。持“准驾证”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驾驶人,一个月后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当年内取消驾驶公司内部车辆的资格。2.6持“准驾证”的驾驶人,允许驾驶与准驾车型相符的车辆,一般不准驾驶本部门以外的车辆。第三条驾驶人积分及奖惩经考核取得6、公司“准驾证”的人员,实行积分奖励和惩罚,定期进行考核奖惩。3.1驾驶人积分按年度考核,积分基数为10分。一年内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奖励积分,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有关规定的扣减积分。3.2奖励办法:驾驶人一年内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奖励5分,连续两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奖励10分;连续三年没有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司机奖励20分;全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由公司发给交通安全奖,专职司机奖励1000元/年车,兼职司机奖励800元/年车。驾驶人积分大于10分时,每多一分奖励100元,当年内奖金总额最高为2000元。多名注册司机驾驶同一部车辆的,按车辆数量和积分平均数计发奖金,由所在部门负责分配给各兼职司机。年7、度内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该车的所有驾驶人免发奖金。3.3惩罚办法:发现一般性违章行驶行为的每次扣1分,发现酒后驾车行为的一次扣4分;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扣2分;损失在1000至10000元的扣4分;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扣6分,取消驾驶资格一年;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扣8分,取消驾驶资格三年;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扣10分,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五年;发生交通事故、负部分责任的,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扣1分,损失在1000至10000元的扣2分;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扣3分;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扣4分,取消驾驶资格8、一年;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扣10分,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三年;发生交通事故,不负责任的不扣分;驾驶人积分少于10分时,每少1分罚款100元。以上处罚不免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港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第四条交通事故举报奖励4.1公司所属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所属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有义务和责任按照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内(一般不超过12小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事故单位要写出事故经过,提出事故处理意见。4.2事故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的,对事故单位处以1000至5000元的罚款。49、.3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报告时要说明发生事故的车辆号牌、时间、地点等内容。4.4举报人可采取打电话、写书面材料等方式举报交通事故,可不署名。经核实后,奖励举报人500至1000元的奖励,领取奖金不计名。举报人可在电话或书面材料中注明开户银行和账号,由财务自动划入举报人的存折或储蓄卡上。奖金来源于事故发生部门的罚款或公司的奖励基金。4.5经办事故调查处理的人员有义务和责任为举报人保守秘密。违反保密规定向外界透露举报人情况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条车辆使用管理5.1各处室、基层单位要制定本部门的车辆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严格管理,10、经常对驾驶人和员工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5.2各处室、基层单位的车辆一般限于港区以内办公使用。港区以外、黄骅市区以内范围用车时,要填写出车记录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登记出行时间、驾驶人姓名、带车人姓名和工作事项等内容。5.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各处室、基层单位的公务车辆,不准驶出黄骅市区以外的区域。5.4各处室、基层单位需要在黄骅市区以外区域用车时,一般需提前一天向司机班申请公务车。5.5行政处按照公司的实际工作需要,预测所需配备公务车的数量,报公司领导审批、配备满足工作所需的车辆。司机班要合理调度派遣车辆,保证一般情况下公司各部门的正常公务用车。5.6行11、政处根据公司员工上下班人员数量提出值班大客车的数量,合理配备,以满足员工上下班交通的需要。接送员工的班车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超员、不得超速行驶,经检查发现超员三人以上的,每超员一人,罚当班驾驶员50元。非本公司职工不得乘坐公司班车。5.7驾驶员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规定。第六条其它事项6.1本规定与公司已发的其它有关规定相矛盾时,以本规定为准。6.2本规定生效后,公司此前下发的关于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的其它规定、制度,同时废止。6.3本规定自xx年5月1日起执行。重点讨论的问题:1、 司机班对车辆的管理权限问题;2、 驾驶人奖金数额及来源;3、 考试科目及内容;4、 内部发证或资格认证问题。5、 举报奖励方式及数额;6、 各处室基层单位公务车辆行驶区域划定。 AAAA有限责任公司 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