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设公司铁路站前工程部全套安全管理制度30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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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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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建设公司铁路站前工程部全套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编制依据3第三章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针、目标和指标5第四章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目标7第五章 安全保证体系8第六章 培训、考核流程图9第七章 项目部安全保证工作流程图10第八章 施工现场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11第九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14第十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5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37第十二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8第十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9第十五章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2第十六章 事故报告调查2、处理制度46第十七章 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管理制度48第十八章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49第十九章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3第二十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61第二十一章 危险岗位书面告知管理办法66第二十二章 架子队安全管理办法67第二十三章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68第二十四章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69第二十五章 隧道交接班制度73第二十六章 隧道进洞人员管理制度74第二十七章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75第二十八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76第二十九章 项目部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管理制度78第三十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9第三十一章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82第三十二章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85第三十三章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规定87第三十四章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89第三十五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91第三十六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96第三十七章 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97第三十八章 施工生产安全管理规定98第三十九章 砼拌合站安装、管理使用规定100第四十章 钢筋加工场安全管理规定101第四十一章 危险源识别、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02第四十二章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108第四十三章 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办法108第四十四章 安全宣传制度111第四十五章 文明施工、环水保管理制度112第四十六章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112第四十七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4、13第四十八章 安全操作规程122第四十九章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用表23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JQJXZQ-5标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生命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六项施工安全标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铁路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交二公局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 编制依据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5、席令91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5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总局1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16号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安全措施使用办法(铁建设【2012】第245号),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第162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6、(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第17号),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第87号)。第三条 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六项施工安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9】181号)。第四条 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强制性文件。第五条 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要求。第三章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针、目标和指标管理方针:诚信守法,科学管理,精心施工,顾客满意,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护环境,追求卓越。序号目标指标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协助单位17、杜绝一般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伤亡事故为零1.将安全方针、目标和对策进行层层分解,最终落实到分部2.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哪一级未做到追究哪一级责任。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狠抓落实,采取经济和行政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4.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安质部物设部各分部2杜绝一般及以上交通责任安全事故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为零3杜绝其它一般责任安全事故一般责任安全事故为零4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爆炸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为零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做好火灾(点)源的预控。8、2.落实防火责任,一级抓一级、做到群防群治。3.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4.严格遵守爆破施工办法。安质部5杜绝较大及以上隧道塌方、突水、突泥、岩爆安全事故塌方、突水、突泥、岩爆安全事故为零1.开挖前应认真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及时反馈指导施工;2.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开挖进尺,严禁超挖;3.开挖后,保质保量完成支护衬砌;4.后期施工期间,应做好围岩监控量测工作,并严格控制安全部距,二衬及仰拱到掌子面的距离必须符合铁道部文件要求。安质部6级和级危害源得到控制和消除级和级危害源受控率100%1.掌握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2.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3.加强对重大危9、险源的定期检查巡检、控制。4.当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时,及时变更控制措施。5.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安质部7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加强食物采购、贮存、加工的过程控制,加强食堂操作间及用餐环境的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综合办8职工安全防护符合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1.保障劳动防护投入,改善工作环境。2.加强职工自我保护教育,珍爱生命,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3.对违反规定者不准上岗作业。4.采取经济措施,对违规人员予以处罚。安质部9工作环境符合国家规定1、照明、通风、废10、水、噪声符合标准规定2、目测无较浓场尘3、矽肺得病率为零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2.制定“三废”处理措施。3.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噪声扬尘、废气、废水。安质部10特种设备使用合规经检验合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核发的准用证书1、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无准用证书的不得使用。2、加强维护保养,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使用。3、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无操作证的,严禁操作特种设备。物设部各分部1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持证率达到100%1.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复审、换证工作。2.无证不得上岗作业。3.严肃处理违规者安质部各分部12安全监督人员持11、证上岗持证率达到100%1.积极组织安全监督人员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和取证及复查换证工作。2.严格安全监督人员任职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安质部13高处临边作业安全防护符合规定“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等符合要求1.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挂安全网。2.“四口”、“五临边”架网,盖板、设围栏。3.把住脚手架“十道关”即:材料、尺寸、铺板、栏护、连结、承重、上下、雷电、挑梁、检验等十道关。工程部安质部14施工用电符合国家标准达到“三相五线制”的要求1.必须有保护接地、接零措施。不得使用木质电闸箱。2.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不得用铜丝等代替保险丝。3.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电工作业。4.编制施工临时12、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用电线路的布局、走向必须达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工程部安质部15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部合格每月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率为100%1.作业人员进场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3.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办公室工程部安质部第四章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目标 第六条 为加强xxJQJXZQ-5标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建设中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确保项目施工期间爆破作业、火工品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13、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施工建设的实际情况,成立xxJQJXZQ-5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克刚 副组长:陈 立 徐 勇 陈 默 刘永甲 张飞龙 何志凯 邵坤杰 梅国桥 张兆元 张天忠 成小宝 赵会强 组 员:陶思锋 魏 平 韩 涛 王红卫 韩志刚 袁颜彪 曹 福 骆 岗 刘晓红 孟雷栋 宗光磊 第七条 安全生产目标1. 企业职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率:0;2. 企业职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伤率:0;3. 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0案次;4. 一般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0案次。5. 一般以上突发环境责任事件:0案次。第五章 安全保证体系领导14、重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思想保证项目安全领导小组项目安质部项目环、水保领导小组项目安质部组织保证分部安质部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国家、行业、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制度保证结合项目施工特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罚检查计划教育项目安全工作标准各 类 安 全 操 作 规 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保证措施技术保证重大危害因素应急避险安全技术措施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到位资源保证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到位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布置到位第六章 培训、考核流程图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批分部分管领导审批各分部提出培训需求15、项目总体发展目标及教育培训规划、目前施工任务状况分部下达培训计划项目部下达培训计划考核、发证进入数据库归档培训实施调查核实公司编制培训计划第七章 项目部安全保证工作流程图安全生产目标:企业职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率:0;企业职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伤率:0;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0案次;一般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0案次;一般以上突发环境责任事件:0案次。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安全例会制度;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施工安全技术教育、专职安全员培训。工程危险点分析:高空作业;爆破作业;隧道作业;大型起重作业;连续梁施工作业;土石方施工作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操作规程、严格安全“三宝16、”的使用;“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用电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编制应急预案并落实。安全检查:按日常检查、月度检查;专项检查、节假日和季节性检查;整改查处各类隐患;狠抓“三违”;记录齐全。YNNY发生工伤、机损事故合格工艺流程按章操作;各工序阶段应有专门安全要求;严格按安全技术规程施工;严格执行各种工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人员清楚交底并签字记录;各类危险作业安全技术交流。合格总结推广:月季年度总结;节点工序完成后安全总结;交流推广。第八章 施工现场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预控项目预控重点预控措施一般规定人员1.人员体检,特殊工17、种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保证100%。2.全员“四不伤害”教育,“三宝”用品规范穿戴,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环境1.天气预报及时传达至各分部,6级以上大风控制作业。2.周围设护栏和安全警戒线。3.加强施工通讯录联络。4.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齐全。5.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保证接地、接零。过程1.起重作业坚持“十不吊”,合理选择吊点、索具,指挥信号规范、统一。2.工具传递严禁抛掷,氧气、乙炔瓶归框吊运提升。3.按安全检查“三单”(安全检查记录单、整改通知单、违章作业罚款单)制度整改事故隐患。大型起重作业荷载1.吊车、塔吊等起重设备最大吊幅处的吊重留有安全系数。2.卷扬机最大负重留有安全系18、数。作业过程1.控制吊车、塔吊的落钩、起吊旋转的全过程。2.高压混凝土拖泵的输送管卡、弯头与结构物固结,防止长距离混凝土管跳动、爆管。3.厂方每月定期校核塔吊的安全性。上下交叉作业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防上下层相、互碰撞。1.“安全三宝”用品规范穿戴。2.搞好脚手架临边防护,脚手架有作业设计和安全设计。3.施工现场禁止闲人入内,施工人员通行设安全信道棚,材料堆放有秩序。4.上下交叉作业设分隔棚。机械作业防机械设备事故防机械伤害事故1.严格操作规程。2.严格保养制度。3.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用电操作防漏电。放电气伤人。1.场电路要有作业设计、平面设计,电器拉线、设闸要规范,按照方案操作。2.用电器19、要有漏电保险装置。3.大风或雨后启用电器前,要由专业人员检查,电路电闸要严格防潮防雨。冬季施工人员1.注意用火、取暖安全,严禁擅自燃火取暖、使用电炉、私接电线等。2.夜间值班、作业人员统一发放防寒服装。3.医务室备足防寒抗冻药品。机械设备1.油料内掺入防冻剂。2.抽水采用电力机械,不得采用内燃机械。场内车辆驾驶1.场内严格控制车速。2.场内严禁超车。3.雨雪天车辆轮胎安装防滑铁链。挂篮悬浇施工挂篮拼装混凝土浇注预应力张拉挂篮行走1.人员严格遵循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2.定期对挂篮各部件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注意对部件之间焊缝、操作平台安全防护、稳定性的安全检查。3.在挂篮施工地段区域设置安20、全警戒区域4.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5.挂篮前移要避大风、大雾、大雨等不良气候操作。支架现浇施工支架装拆1.严格按照地基预压施工方案保证地基的稳定性。2.支架搭设、拆除必须严格按照支架搭设安全规程进行作业。3.定期检查扣件的稳定性。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模板装拆1.设置安全警戒区域。2.模板装拆严格按照模板安全操作规程施工。3.定期检查模板稳固件的安全性能。隧道施工爆破与掘进1.确保洞口地段支护强度。2.洞口必须永久衬砌。3.雷管与炸药分别存放。4.盲炮及时清理。5.打眼时毒害气体不超标。6.确保支撑立柱强度。7.开挖前应认真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及时反馈指导施工。8.按21、照设计要求进行开挖进尺,严禁超挖。9.后期施工期间,应做好围岩监控量测工作,并严格控制安全部距。初期支护及二次衬砌1.钢筋网片的规格、数量和钢拱架的间距、规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2.二衬到掌子面的距离必须符合铁道部文件要求。路基施工石方爆破土方开挖1.爆破施工做好警戒,无关人员撤离。2.火工品到现场后,雷管用雷管箱存放,装填炸药使用木质炮棍,装好药后要封堵。3.剩余火工品要及时退库,同时填写退库记录,当日使用火工品要做好爆破记录。4.机械配合出砟时要设专人指挥。土方填筑1.机械设备做好保养,禁止带病作业。2.加强操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培训,严禁酒后驾驶。3.倒料现场设专人指挥,驾驶人员服从指挥22、。4.在卸料过程中人员应与卸料车辆保持一定安全距离。5.作业人员在临边作业时,应与临边保持安全距离,修坡人员应系安全绳,保证有可靠脚踏;换填区坑边应可靠围护,并设安全警示标志;人员上下坑道梯子应放置平稳,不得缺档;人上下梯子应面朝梯端。第九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总体要求1.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企业稳健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责任制。2.各级领导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指示、决议、规定等,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认真落实。323、.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安全、生产重要责任;其他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综合责任;各级技术负责人负安全技术责任;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分部经理对其负责的分部负主要安全生产管理责任。4.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技术负责人及全体职工,凡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取得安全生产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执行不严而造成事故的,视其责任大小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的最高管理机构,各分部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5.24、1组织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项目部及各分部内各级领导、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转落实情况。5.2审定项目部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确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5.3督促项目部组织安全风险评估与分析,制定重大危险源防范预案。5.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例会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5.5按有关规定,组织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危险性较大作业项目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5.6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组织或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第九条 项目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1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25、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1.2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1.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1.4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26、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5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督促进行各类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1.6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作业条件。1.7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1.8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并进行严格的考核。1.9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27、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1.10认真执行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核规定,坚持持证上岗,落实对新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在岗(包括调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1.11安排制定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考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组织、指挥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接受上级应急救援机构的指示。1.12加强对本项目员工的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1.13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处理轻伤、重伤安全事故,不隐瞒,不谎报,发28、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同时按规定时限报告各有关方面。2.项目生产副经理2.1主管本项目的生产和安全工作,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负重要领导责任。2.2协助经理在本项目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及派出单位所属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项目的有关实施细则。2.3具体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2.4协助经理组织本项目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2.5主持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2.6主办项目安全生产例会,领29、导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签发安全奖罚单。2.7加强对全体参建员工遵章守纪、规范施工的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切实吸取事故教训。2.8做好本项目员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劳动保护工作。2.9本项目发生生产安全方面涉及人身、机械设备、工程实体、施工生产生活设施等的损伤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及时实施事故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将损失减低到最小程度。3.项目总工程师3.1指导、教育全体工程技术人员自觉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30、术规范。3.2为保证施工项目的生产安全和质量要求,对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使用、奖惩有建议和否决权。3.3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和特殊施工设计与有关安全技术实施细则,并严格贯彻执行。3.4负责组织验收确认施工临时设施的安全稳定性,审查各项安全技术交底书,对存在较大技术安全隐患的工程、或重要分项工程的首件施工时,亲临现场负责解决可能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3.5协助搞好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在向项目工程技术人员、作业队长、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首级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31、技术问题。3.6在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应慎重考虑其安全可靠性,加强施加安全防范措施。3.7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4.项目党支部书记4.1监督并保证项目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及派出单位所属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保证监督领导责任。4.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4.3教育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员工32、群众搞好安全生产,组织党员开展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的“三无”活动。4.4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参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4.5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及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4.6主管本项目安全保卫、地方关系协调、劳动保护、后勤生活、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负责事故伤亡家属的抚慰、接待工作。5.主管其他工作、业务的项目副经理5.1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的原则,对各自所主管的工作、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5.2在主管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33、章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并督促检查落实。5.3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5.4参与主管业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6.项目总会计师6.1负责项目资金的安全工作,项目安全经费的计提、使用监督工作。6.2负责项目财务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7.项目工会主席7.1对本项目员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维护负管理责任;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7.2坚持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规范。7.3领导工会组织履行对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工34、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7.4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公司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7.5对施工设计中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7.6参与有关员工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协助生产经营组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员工权利。8.项目安全总监(安全副经理)8.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要求,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8.2协助项目经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安全35、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监督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8.3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本项目日常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改。8.4从安全生产层面参与对项目所属作业队、班组的考核、奖惩、人事任免、岗位调整;有权对生产安全事故、违规违章事件和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涉及项目部或其领导成员时,有向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权。8.5按照国家和企业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负责配合做好上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十条 项目各部门、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1.1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36、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全部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法细则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制定有关制度办法以及本项目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细则等。1.2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按规定使用列入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总造价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施工期间为保证交通安全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及标志、标牌费用。1.3项目均必须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1.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强化岗位培训、过程督查、总结反馈、持续改进等管理过程,要将分包或劳务承包队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安全管理之中,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1.5建立健全项目安37、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包括预案体系、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支持保障体系等。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落实应急物资与装备,提高项目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能力。1.6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确保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1.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严格落实项目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对所有项目参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督检查施工作业队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防护和安全教育、安全活动的进行。1.8负责分工序组织编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38、,突出特殊作业环境、恶劣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案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1.9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负责定期进行月度安全检查和排查隐患,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按时完成整改。1.10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力度,有权决定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1.11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和从业条件的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分包或劳务承包,项目与其签订分包或劳务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明确安全39、管理的内容及承发包双方各自的安全职责、权利义务,并有明确的安全控制目标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奖惩办法等;在分包或劳务承包合同签订前,分包或劳务承包队伍必须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同时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将分包或劳务承包队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整体安全管理之中,搞好对分包或劳务承包队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使其在安全管理上逐步走上“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道路,严格履行双方达成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要坚决扭转“包而不管”、“以包代管”、“违法分包”等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1.12负责组织轻、重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追查、分析,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含未40、遂)责任人的责任。1.13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1.14为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项目安质环保部2.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上级、地方政府、业主、监理工程师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2协助主管安全领导,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在运行中发挥作用。2.3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年度、季度、月度检查计划,报主管领导签发实施。编制本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奖41、惩办法等,经主管领导签发实施。2.4参加项目工程实施细则的讨论,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议,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和意见。2.5监督和协助项目综合办公室对新进场(调岗)的员工、进行三级教育(岗前教育),监督和协助物设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2.6坚持租用机械设备、船舶的安全准入标准,对不适用机械设备或不适航船舶限期整改直至清退,会同其他部门与机、船主签订租用机械(船舶)安全生产协议书。2.7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和总结,做好安全宣传和警示工作。2.8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跟踪整改结果,做好检查记录和42、资料收集,制作奖罚单报主管领导签发后交财务执行。2.9深入现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对重点安全防范部位或时段,坚持派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对危害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立即停止生产,要求现场负责人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后才能继续作业。2.10督促综合办公室做好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和建档工作,预防职业病的发生。2.11归口组织或参加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2.12做好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2.13做好安全工作总结,向领导和上级推荐、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3.项目工程部3.1负责项43、目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措施、工艺的安全可靠,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3.2编制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3.3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有安全和环保管理方案、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设计和针对性的技术措施,特别是对员工驻地、办公区、拌和场、预制场、加工厂、堆料场和支架、防护、吊装等设施的设置上。3.4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生产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对施工过程、施工场所、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编制风险控制计划。3.5负责项目试验检测、测量控制的管理及其质量安44、全工作,确保测试数据和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3.6负责审核图纸、严格照图施工,确保工程实体及其辅助施工设施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久性及其几何尺寸、表面外观等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其安全、可靠、满寿命使用。3.7在指导、实施、检查现场施工时,要同时指导、实施、检查现场的安全施工措施的有效性、可靠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指令纠正的权利和向有关人员报告的义务。3.8负责项目工程竣工资料的安全保管、搜集整理等工作。3.9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3.10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检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正常使用。3.11定期收集发布与本项目施工生45、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3.12制定、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保证措施,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3.13检查工程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网、脚手架、护栏、各种坑口防护装置、标志信号等安全设施的质量问题。3.14参与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4.项目物设部4.1负责项目的机械、设备、车辆、船舶和材料、物资的安全管理工作。4.2结合项目生产特点,修订完善机械、设备、车辆、船舶和材料、物资管理办法和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岗位责任及设备维护、检修和使用制度。4.3负责落实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收发、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贯彻执行。4.4加46、强各种大型、特种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验)机况,保证随机安全附件、防护设施、保险装置的安全性能;严格检验包括购置、制造、改进、大修、在用的各种船机设备、工具等,其安全装置、卫生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出厂检验证明及技术资料完整,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标准,安全有效,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4.5组织对物资和机械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执证情况,实行定机定岗定员,杜绝无证操作;对所租用的车、船、机设备进行严格审查,对设备资料、配员及特殊工种证书的有效性严格审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操作人员或以其他特种作业人员代替。4.6在编制机械设备、车船的更新改造和维修47、保养、修理计划时,要列入其恢复安全生产性能相关内容,并负责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纳入供应计划,及时提供、一并实施。4.7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负责对引进或自行改制的机械设备进行鉴定和试运转,经检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准交付使用。4.8采购的机电设备、附件、工具材料、物资等,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对回收进行维修在用的机电设备、工具,一定要满足安全生产指标,保障安全使用。4.9在国家指定的商店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其商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对在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防护服等要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或48、过期的,要维修、报废或更新,确保安全使用。4.10定期检修车船机设备,确保其技术状态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不准使用报废和有重大安全技术缺陷的车船机设备。4.11检修船机设备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和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4.12督促办理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技术鉴定,取得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安全准用证。4.13参加工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检查物资的安全堆放环境、车船机设备的安全使用,对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改正。4.14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归口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车辆、船舶造成的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处理49、并提出预防措施,参加工伤、车辆船舶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5.项目计合部5.1负责项目合同谈判签订、计量结算、分包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2与他方签订施工生产合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应注意其内容要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不得签订非法生死合同。5.3严格把好分包工程或劳务承包关,分包单位或劳务承包者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等级,严禁同自然人签订分包或劳务承包合同。6.项目财务部6.1按公司规定,负责从项目工程承包总价中提取足够数量的经费作为每年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列入年度财务专项计划,保证按时足额提供资金,并监督其专款专用。6.2为安全生产教育、安50、全技术培训、安全活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设置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劳保用品购置、安全检查、应急救援及应急预案演练、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方面提供经费。6.3协助安质部按规定扣除和收取罚款、发放安全奖金及其它款项。6.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特别是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要利用保险箱安全存放,各种密码、印鉴必须妥善保管,办公室必须防火、防水、具备有关防盗(三铁一器)设施且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守。6.5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密、临时保管,保证会计单据、凭证、账簿、报表完整无损,禁止他人随意翻动、查看、摘录复制。6.6负责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安全管理,防止闲散、无关人员挪用财51、务微机、非法进入财务数据库,要加强数据备份,谨防数据丢失。7.项目综合管理部7.1负责项目员工的后勤保障工作,对项目办公、生活、卫生、交通及防寒、防暑、防火、防台风、防暴雨雪、防盗、防治安案件等有关安全事项负直接管理责任。7.2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等,确保项目安全生产。7.3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有计划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协同安质部对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7.4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总结推广重视安全生产的经验、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批评违章违52、纪行为和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给予公开曝光;配合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营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氛围,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正反两面的经验和教训。7.5管理项目的交通和生活车辆,以及住房、用电、用水、用气、取暖、降温、医疗、通讯等;按季节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做好对员工的劳动保护尤其是特殊气候环境下,保证员工安全健康的劳动、工作和生活。7.6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岗位,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全体员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保护员工身体健康。7.7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本项目有管辖权的机关、上级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通知,为督促安53、全生产提供依据。7.8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归口负责事故中涉及人员的善后工作。8.项目中心试验室8.1负责对项目原材料、实体的物理、力学、化学特征指标进行试验检测、质量验证鉴定。负责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控制、监测,确保测试数据和验证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8.2试验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并持证上岗,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试验规程和仪器、设备、工具。8.3加强对试验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水、防爆、防毒、防尘工作。8.4定期对仪器、设备等计量器具进行检测、检查、校正、标定,并保持标定的有效性;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工作完54、毕立即断电。8.5各种试剂、药品必须标识清楚,专人保管、分别储存。8.6试验检测资料必须符合规定、真实准确、计算正确、字迹(打印)清晰、提交及时、整理规范、台帐完整、保存安全。8.7保持试验室整洁有序;为防止影响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试验场所。9.项目精测队9.1负责项目测量控制的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量数据和放样结果的准确可靠,保证测量人员人身安全。9.2测量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并持证上岗,掌握测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具备自我保护救治能力。9.3爱护并妥善保护仪器,防摔、防水,测量仪器必须按期标定、校准,导线点、水准点必须稳定保护55、和定期复查、补充、校正,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安全。9.4测量、放样时必须认真复核图纸、仔细计算,严格复测,杜绝错误。9.5工作中必须随时注意人身安全,尤其是在攀高、下沟、上山、水上、密林以及路口、街道、交通密集道路、交叉施工等危险场所时,必须做好自我和相互防护,穿戴佩用相关防护用具,设置好警示标志,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作业。9.6保证测量资料的完整准确、保管安全,防止污损。10.分部及梁场安全生产责任10.1负责本分部安全生产、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全部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法细则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制定有关制度办法以及项目部制订56、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细则等。10.2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 生产组织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按规定使用列入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总造价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施工期间为保证交通安全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及标志、标牌费用。10.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强化岗位培训、过程督查、总结反馈、持续改进等管理过程,要将分包或劳务承包队的安全管理纳入分部及梁场的安全管理之中,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10.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包括预案体系、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支持保障体系等。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培训、演练和应急57、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落实应急物资与装备,提高分部、梁场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能力。10.5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确保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10.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严格落实本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对所有参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督检查架子队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防护和安全教育、安全活动的进行。10.7负责分工序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突出特殊作业环境、恶劣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案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实58、施。10.8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负责定期进行月度安全检查和排查隐患,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按时完成整改。10.9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力度,有权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10.10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和从业条件的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分包或劳务承包,本单位与其签订分包或劳务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明确安全管理的内容及承发包双方各自的安全职责、权利义务,并有明确的安全控制目标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奖惩办法等;在分59、包或劳务承包合同签订前,分包或劳务承包队伍必须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同时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将分包或劳务承包队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整体安全管理之中,搞好对分包或劳务承包队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使其在安全管理上逐步走上“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道路,严格履行双方达成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要坚决扭转“包而不管”、“以包代管”、“违法分包”等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10.11负责组织轻、重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追查、分析,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含未遂)责任人的责任。10.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160、0.13为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十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是具体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一项基本制度。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第十二条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第十三条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主管领导带队,安质部组织,其他各61、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小组。第十四条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实行经常性预防检查。第十五条 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季节变化和节假日(特别是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前后容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突出重点进行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第十六条 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对危险较大的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或施工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第十七条 各分部对管段内工程项目要认真分析研究,视工程项目高、难、险程度,确定重点监控的项目、工序、部位。重点监控要事先制定监督的措施、方法,有计划地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专项检查记录。第十八条 62、现场安全检查人员每天要对所管的施工现场、工点、作业场区内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生产作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安全日志中。第十九条 对安全检查组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处罚通知书,各分部要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对限期整改的问题,安质部指定专人进行跟踪检查,把问题落到实处。第二十条 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回复情况台账,将发现问题、处理措施及复查结果等按时间顺序登入台账,形成闭合的安全检查资料。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在每月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后进行,由负责安全的副经理主持,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分部领导63、安质部部长参加,对现有的安全生产问题及隐患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第二十二条 各分部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负责安全的副经理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架子队专职队长及专职安全员参加,对各专职安全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第二十三条 特定情况下的安全生产会议:1.季节性,如冬季、雨季、夏季、汛台期施工。2.重大节假日前后。3.节假日加班或抢工期间。4.工作对象改变。5.工种变换。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7.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后。第二十四条 安全例会内容: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进度识64、别、评价危险源。2.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和措施进行研讨。3.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责成有关人员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4.研究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人员,进行处罚。5.对下一步安全生产管理提出计划和要求。第二十五条 会议记录:由安质部人员使用会议记录本记录。其内容有:召开事由,召开时间,主持人,参加人,会议处理事项和会议决定。参会人员进行签认。第十二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二十六条 工程施工前,项目要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做好交底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第65、二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的安质部门组织安全生产首次交底。主要内容为:建设单位、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工程特点、安全控制重点及相关要求。第二十八条 分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为: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重大危险源及控制要点等。第二十九条 班组安全负责人,要根据交底要求,对现场操作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作业安全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为:本工点的危险源和安全控制重点、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现场作业环境要求、个人防护措施等。第三十条 安全技术交底应全面准确、针对性强,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66、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第三十一条 安全技术交底后,分部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员)、班组长等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并做好记录。项目部安质部不定期对分部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抽查。第十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制定本制度。第三十三条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施工作业。本工程项目主要包括: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高处作业;4.安全监管总局67、认定的其他作业。第三十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证件才能上岗作业。第三十五条 特种作业证件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定期复审和换证。第三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满18周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4.经专业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件。第三十七条 各分部应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对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第三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68、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第三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第四十条 进行危险作业时,要有可靠安全措施并在有人监护下方可工作,作业区间必须将易爆物品清理干净,工作时间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第四十一条 高空作业时,一定要使用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地面要有人监护,雷雨大风禁止高空作业。第四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并穿好防护用品。第四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处理,并报告有关负责人。第四十四条 对特种作业证件已到有效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提前向69、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准备内容为:1.健康检查;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3.安全培训教育记录;4.安全知识考试。第四十五条 对特种作业制定必要的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监督检查,确保特种作业安全。第四十六条 当对特种作业人员建立档案,主要内容为:1.特种作业证件、复审记录复印件;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3.健康检查情况;4.安全作业记录;5.违章作业和事故记录。第四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安全部门申请复审,没有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视为作废,禁止上岗。第四十八条 各分部配足配齐特种作业人员,保证施工需要,建立进入项目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第四十九条 各分部每月底要清70、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情况,对新加入施工和已离开的特种作业人员建立动态登记表;第五十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家庭电话(或联系方式)以及操作证复印件备案并上报项目部安质部;第五十一条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对违背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加重处罚第十五章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五十二条 各分部可根据所施工的工程性质及类别,人员的素质情况,开展各种各样的教育培训形式,但培训内容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第五十三条 项目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对各分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安全生产评比之中,希望分部认真对待,做好此项制度的落实工作。第71、五十四条 各分部根据此项制度的要求,编制各分部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并在每季度末上报次季度培训计划至项目部安质部。各分部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和安全培训考核,保证100%持证上岗。第五十五条 教育培训时间:1.分部经理、副职领导每年不少于35学时;2.专职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外,每年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不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4.特殊工种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6.待、转、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7.72、新进人员在项目部、各分部、梁场、工区和班组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第五十六条 教育培训的形式:1.新工人必须经项目部、分部和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必须包括如下内容: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2.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教育。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或调换工作岗位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73、教育培训。4.管理人员:通过分部聘请专家讲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学习笔记。5.对新工人、特殊工种、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靠自学和管理人员讲课或请监理、咨询、设计部门讲课的形式进行。6.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第五十七条 培训的内容1. 项目部:1.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1.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和要求。1.3检查、指导、监督、评比各单位的培训情况74、。1.4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1.5企业安全规章制度。2.各分部:2.1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2.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2.4在建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重大危险因素、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2.5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3.作业班组:3.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所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3.2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3.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及劳动纪律。3.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保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要求。3.5特殊工种75、: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按国家、铁道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第五十八条 特定情况下的教育1.季节性,如冬季、雨季、夏季、汛台期施工。2.重大节假日前后。3.节假日加班或抢工期间。4.工作对象改变。5.工种变换。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8.放假归队人员及新进入现场人员。第五十九条 班前安全活动1.班组在上岗前进行班前讲话,并同班组成员充分交流,做好上岗教育和上岗记录。2.岗前交底2.1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2.2主要工作内容和各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2.3检查劳保用品的佩戴情况;2.4安全隐76、患及注意事项;2.5与特殊工种及其他工种配合的安全事项。3.上岗检查3.1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3.2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3.3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安全、牢固、有效;3.4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3.5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第六十条 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1.施工现场出入口的安全纪律牌及有关安全警示牌;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防护展览;4.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标语口号;6.放映安全教育音像制品;7.组织家属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第十77、六章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第六十一条 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项目部安质部汇报,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报告物资设备部,再由安质部或物资设备部请示有关领导,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向有关方面报告。第六十二条 发生责任人身死亡及以上事故后,相关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当在45分钟以内,直接或逐级以电话方式上报项目部,并在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项目部接到报告后,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上报中交二公局和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报告形式采用xx铁路江78、西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事故报告格式。 对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隐瞒不报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媒体曝光的,追究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第六十三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采取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的、采取各种方式阻碍、干扰事故调查或干涉事故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的,根据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与过程考核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第六十四条 事故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名称、企业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79、,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第六十五条 事故处理1.发生伤亡事故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中交二公局及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2.施工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判定按原铁道部令2002第7号铁路企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则办理。3.事故责任依次划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项目部将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铁路总公司、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交二公局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处罚。第十七章 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第六十六条 成80、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书记为组长,安全副经理为副组长,项目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第六十七条 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尽快启动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 驻地设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第六十九条 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第七十条 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第七十一条 浴室、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偷盗案件。严禁赌博、酗酒、和打架斗殴。第七十二条 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81、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第七十三条 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第七十四条 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第七十五条 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第七十六条 各分部结合实际情况,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针对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第十八章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 劳动保护用品分类劳动保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1.特种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国家为确保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安全与健康必须配备的防护用品。国家对特82、种劳动保护用品实行“三证”和“一标志”制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2.一般劳动保护用品是指除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以外的为防止职业危害,保证劳动者健康而配备的消耗性防护用品。各分部应采购铁道部年度公布的监督抽样检验合格企业生产的一般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十八条 采购与验收1.不得采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没有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2.要严格执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国家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3.劳动防护用品83、进场入库前,有关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和产品检测检验报告。第七十九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与使用1.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2.个人保管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原则上交旧换新,属于各分部保管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作业完毕交回,物资部门保管。作业过程非故意损坏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由物资部门更换报废。3.应本着对不同劳动作业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同工种发给基本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4.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环境中作业的84、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5.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纳入项目安全生产投入专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发、停发、少发和延期发放从业人员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代金券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6.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和失去安全防护性能。7.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7.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7.2从业85、人员不得随意损坏、丢失、变卖劳动保护用品,违反者照价赔偿,并给予处罚和教育。第八十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更换和报废1.设置符合要求的库房,妥善保管入库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由物资部门单独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台帐。2.定期检查、鉴定劳动防护用品,对已损坏、发霉、变质、虫蛀等已失去安全防护性能的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超过使用期限的应及时予以报废,不得继续使用。第八十一条 特殊环境下的劳动保护用品1.冬季从事施工生产活动,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并为从业人员配备发放护肤用品。2.夏季从事生产活动要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每年应为从业人员发放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晒和防虫驱蚊等用品。第八十二条 86、监督管理1.安质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政策和法规,制定项目部(各分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1.2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1.3按照中交二公局及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规定对各分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更换、报废、检测检验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进行监督检查。对拒不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保护用品的单位按照中交二公局及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1.4劳动保护用品按国家、中交二公局及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有87、关标准发放。2.劳动保护用品采用四“统一”(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的原则,按标准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购置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及时发放,并督促各分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采购、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台帐;各分部安质部负责监督其按标准配备。 3.各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项目提出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项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各分部安质部对从业人员提出的批评、检举、控告,经查实后应当及时处理。4.项目部工会对本项目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有权纠正,并88、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5.将劳务工、协议工、临时工、民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纳入项目的统一管理。6.女职工卫生费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章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 项目部及各分部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八十四条 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八十五条 消防安全责任1.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1.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施工生产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1.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89、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1.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1.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1.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1.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2.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2.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2.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90、患整改工作;2.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2.6组织管理兼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2.7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2.8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第八十六条 消防安全管理1.油库、材料库及要害设备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公安机关备案。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91、设置或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部门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在职工住地、行车线路、机务工厂旁设置油库等危险源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部门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4.1依法办理消防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4.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4.3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4.4人员经过消防安全培训;4.5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4.6制定灭92、火和应急预案;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6.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兼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7.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本单位的93、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8.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加工、使用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9.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10.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组织职工抢救物资设备。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11.为公安部门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12.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94、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第八十七条 防火检查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1.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1.5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补救。1.6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95、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2.项目部及各分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2.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2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2.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2.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5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2.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2.7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2.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2.9防火巡查情况;2.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及其完好、有效的情况;2.11其他需要检查内容。3.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96、检查记录上签名。4.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第八十八条 火灾隐患整改1.项目部及各分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2.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参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2.1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2.3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2.4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2.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2.6其他97、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2.7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部门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4.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顿整改。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98、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6.对公安部门责令期限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部门。第八十九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1.项目部及各分部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每名人员应当至少每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1.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1.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1.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1.5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2.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99、防安全专门培训:2.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2.3消防控制的值班、操作人员;2.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第九十条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1.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1.3应急组织的程序和措施;1.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1.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第九100、十一条 消防档案1.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2.项目部安质部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3.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3.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3.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使用前的消防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文件、资料;3.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3.4消防安全制度;3.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3.6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3.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等情况;3.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101、合格证明材料;3.9灭火和应急预案。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4.1公安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4.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4.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4.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4.5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4.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4.7灭火和应急预案的演练记录;4.8火灾情况记录;4.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第二十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第九十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项目部、各分部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善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资金。第九十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及方式102、1.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2.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计入成本,专项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本项目按照2提取。第九十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1.1.1“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沟槽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挖井、挖孔、沉井、泥浆池等防护、防滑设施。1.1.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1.1.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103、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1.1.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1.1.5隧道及孔洞幵挖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通风设备设施,隧道内粉尘监测设备设施。1.1.6地质灾害监控防护设备设施。1.1.7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等设备设施及备品。1.1.8机械设备(起重机械、提升设备、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等)上的各种保护、保险装置及 安全防护措施。1.1.9爆破及交叉作业(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等作业)所增设的防 护、隔离、栏挡等措施。1.1.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1.1.11高处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104、安全带、棚、护栏等防护设施。1.1.12各种安全窖示、警告标志。1.1.13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1.1.14安全防护通讯设备。1.1.15其他临时安全防护设备、设施。1.2配备、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包括:1.2.1应急电源、照明、通风、抽水、提升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1.2.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1.2.3急救药箱及器材。1.2.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1.2.5救生衣、圈、船等,船只靠帮设备。1.2.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1.2.7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1.3开展危险源、事故隐患评估、监105、控和整改支出,包括:1.3.1超前地质预报(不含极高风险隧道),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费用1.3.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1.3.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开挖、深基坑幵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1.3.4临近既有线或建(构)筑物施工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1.3.5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支出 。1.3.6应急预案措施投入。1.3.7自然灾害预警费用。1.3.8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1.3.9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1.3.10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1.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106、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包括:1.4.1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1.4.2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1.4.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用。1.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包括:1.5.1配备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1.5.2更新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1.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包括:1.6.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1.6.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1.6.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1.6.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等。1.6.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107、等。1.6.6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1.6.7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1.7安全生产使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包括:监控系统费,安全生产适用的“四新”推广应用支出,保障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与技术研发费。1.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包括:1.8.1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查费。1.8.2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1.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1.9.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1.9.2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1.9.3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1.9.4108、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1.9.5其他。2.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3.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转、野外、隧道暗挖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4.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5.对于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已(或隐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明确、后续变更已明确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6.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项核109、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7.提取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要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和工程进度有计划进行。8.应当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列出详细的安全费用使用支出清单备查。9.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第九十五条 管理程序1.项目部、各分部的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保证科学、合理、真实、完整。必须保存原始发票,协议、支付凭证,不可分割的必须提供发生安全生产费用部位的费用构成。项目部安质部保存项目部及各分部提供的安全生产费用清单以备查用。2.各分部每月末25日提供当月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清单、原始发票,协议、支付凭证,不可分割的必须提供发生安全生产费用部位的费用。3.项目部发生的由财务部门110、保存原始发票,协议、支付凭证,每季末25日向安质部提供安全生产费用清单以备查用。4.各分部于每年一季度将上一年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项目部安质部和财务部备案。5.安全费用支付申请表申报及审批流程:项目部申报监理项目部安全专监审核总监审批项目建设单位审批支付。6. 项目部在支取安全生产费用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6.1已支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证明材料。6.2拟支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6.3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合格评价报告。6.4监理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安全安全状况的检查合格评价报告。6.5项目建设单位审核意见。第九十六条 财务监督1.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按规定使用111、。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2.项目部及各分部财务、安质部门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向相关上级单位反映情况。3.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投入不到位明显落后工程进度要求或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单位,弄虚作假,项目部将依据安全专项考核办法予以处罚。第二十一章 危险岗位书面告知管理办法第九十七条 各分部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各分部必须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112、形式通知作业人员。第九十八条 书面告知内容各分部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安全风险2.危险源通报3.安全制度和规程4.紧急反应程序5.个人防护使用要求第九十九条 重点告知内容1.高处坠落,物体打击2.坍塌3.触电4.窒息5.起重伤害6.机械伤害7.爆炸第二十二章 架子队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百条 凡与项目部及分部签订劳务合同的外部劳务队、零散用工均属项目部安全管理范围,必须接受项目部和分部的安全管理,执行项目部和分部的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队,必须具有专业劳务资质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113、证书,否则,一律不予签订合同。第一百零二条 架子队负责人为该项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部经理及其安质部负责。第一百零三条 劳务队或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遵守项目部及分部制定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接受项目部及分部安质部的检查和监督,拒不执行者,项目部和分部有权视情节直接处理,直至取消合同,专职安全员有权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第一百零四条 架子队负责人对其进场人员的人数,性别、年龄、身体状况、技术等级、特殊工种的资格证书等,必须如实报分部安质部,经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情况下,不得招收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和50岁以上的人员进场做工,凡隐满招收以上人员,一经查出,除勒令退场外114、项目部将对架子队负责人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第一百零五条 各架子队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水上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违者按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处罚,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未经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械设备,否则,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第一百零六条 各架子队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第一百零七条 为保持协作工程工作的熟练性和连续性,各架子队应注意保持其队伍的相对稳定,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 第二十三章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第一百零八条 项目部签订意115、外伤害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必须是合法的、正当的、有专业资质的保险公司。第一百零九条 项目部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单位,有义务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一百一十条 项目部有责任将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员工,以便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员工能正确的行使合法的正当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一百一十一条 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将事故的具体情况告知保险公司,立案。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有必要,项目部须以委托人的身份参与保险事务,协助员工获得合法的权益。第一百一十三条 保险合同中受保人为施工单位全体员工。非施工单位员工严禁参杂在受保人行列中。第二十116、四章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百一十四条 项目部制定爆破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对作业班组进行爆破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认爆破安全技术交底通知书,并对爆破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第一百一十五条 建立健全爆破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爆炸安全岗位责任制,爆炸工安全操作规程,爆炸安全检查制度,爆炸安全教育制度等。第一百一十六条 爆破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爆破必须进行由专业人员统一指挥,指挥时采用对讲机进行联系,严禁违章作业。第一百一十七条 爆破施工前必须进行严格安全生产检查,凡不符合爆破条件及安全有关规定,一律停止爆炸施工作业,坚决杜绝违章作业。第一百一十八条 爆炸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安全管理,清理117、好障碍物及其他闲杂人员,在确认安全的情况后才能进行爆炸施工。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并在爆炸安全区域外设置好禁止通行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一百一十九条 火工品的使用申请1、架子队在申请领用火工品前,必须由现场技术员根据现场施工安排和钻爆设计,核算当循环爆破作业所需的火工品数量,再由爆破员确认并填写民爆器材使用申领单。“申请单”必须字迹工整,不得有涂改痕迹,否则火工品库将拒绝发放火工品;2、爆破员持填写好的民爆器材使用申领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爆破员、爆破安全员、架子队负责人、现场技术员、工区负责人必须对申报数量进行严格审核并签字。严禁任何人在火工品申领单上代签名;3、民爆器材使用申领单上必须填写清楚使用118、时间、地点和里程桩号,填写的内容不允许涂改,空白位置用斜线划掉。第一百二十条 火工品的领用登记1、办理完审批手续后,由爆破员、爆破安全员持民爆器材使用申领单到火工品库办理领用手续;2、每张爆破员卡每天只能领取炸药500公斤,雷管200发,严禁超量领取火工品,造成手持机事故的除公安机关处罚外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倍处罚;3、严格按照申领单上的审批数量领取火工品,领取火工品期间要严格遵守民爆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在库区吸烟,不得携带火种、手机及通讯工具等进入库房;4、由民爆仓库保管员对领出的火工品如实进行登记,爆破员、爆破安全员在领用台帐上签字确认,必须由当事爆破员亲笔签名,并负责当批次领用的火119、工品的一切安全责任。严禁代签或拒签;5、民爆器材使用申领单填写不规范或领用台帐、进出库登记签字不全,民爆仓库保管员不得发放火工品;6、火工品登记台帐上填写内容不允许涂改,爆破员、爆破安全员对登记的火工品数量审核后,必须逐行签字签认,不得多行签认一次;7、爆破员作业IC卡必须全部交由爆破员自己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自行负责。严禁转借和挪用,爆破员离开工地时,必须将IC卡交回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严禁携带IC卡离开。第一百二十一条 火工品运输1、炸药、导爆索和雷管必须分开运输,严禁混装运输;2、火工品运输应使用专业危险品运输车,禁止用自卸车、拖拉机、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等火工品,禁止爆120、破器材与其他货物混装;3、雷管运输至施工现场,必须使用专业雷管箱转运雷管;4、严禁将危险品运输车作为交通车使用,不得驶入城镇,停放地点应选择空旷位置,与生活、办公区保持100米以上安全距离;5、禁止在雷雨闪电或暴雨时装卸爆破器材等火工品,禁止实习驾驶员运输爆破器材火工品。第一百二十二条 火工品使用1、一般要求1.1钻孔结束后方可将火工品按要求运送至现场,严禁提前将火工品运送至现场存放;1.2火工品运送至现场,必须有持证的爆破作业人员或现场安全员负责看管;1.3爆破作业施工现场严禁边打炮眼边装药;1.4装药时,现场应安排专人进行警戒,疏散其他非爆破作业人员;1.5炸药装填完成时,必须在现场发出警121、报,确认爆破区域内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后方可实施爆破;1.6起爆前,剩余的火工品必须搬运至安全地点,并安排相关专人看管;1.7起爆器、雷管箱等爆破专用器材必须由爆破作业人员负责保管,不得在现场或隧道内随意放置无人看管的爆破器材;1.8现场安全员必须对装药、爆破过程进行全程管控,监控火工品流向,制止违章行为;1.9爆破结束后,爆破员应在炮烟散尽后进入爆破现场检查爆破效果,如发现有未爆炸的炸药、雷管,应及时收集并上报分部安质部统一保管,在下一循环爆破作业时填入炮孔由安全员全程监督销毁;1.10严禁在雷雨天或夜间进行露天爆破,爆破作业地点距离道路、民房不足500米以上安全距离的,应安排专人进行交通管制122、和警戒,工区负责人必须到场组织施工;1.11爆破员、安全员在爆破结束后应对当次爆破火工品的消耗、剩余火工品的数量进行清点,并如实填写日使用登记台帐,同时对爆破效果进行记录。2、未使用移动保险柜的工点2.1应根据现场钻孔进度严格控制领取火工品的时间,火工品在现场临时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2.2爆破结束后发现需要补炮的,在补炮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将剩余火工品退回炸药库,不得在现场长时间存放。3、使用移动保险柜的工点3.1移动保险柜内当天爆破作业需要的火工品,最多不能超过核定容量;3.2在移动保险柜领取火工品时,必须由当班的爆破员、爆破安全员、技术员、现场安全员在申领单上签字审核后方可领取;3.3移动123、保险柜进出火工品数量必须详细记录数量和雷管编码,当班爆破员、爆破安全员必须逐一签字确认。第一百二十三条 火工品退库1、当次爆破炸药循环结束后,由爆破员、现场安全员共同对剩余火工品数量进行清点,并在日使用登记台帐上进行记录,然后转运至火工品库办理退库手续;2、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立即进行退库,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现场长时间存放剩余火工品;3、退库时由爆破员、爆破安全员共同前往火工品库办理退库手续,并在退库记录台帐上逐一签字确认;4、临时存放的火工品必须打包单独存放在库房,在下一循环领取火工品时由原办理退库手续的爆破作业人员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并且要优先领用临时存放退库的火工品,不得将临时存放的火工品124、在库内长期存放。第二十五章 隧道交接班制度第一百二十四条 接班人员要提前到岗,现场交接,严禁电话交接。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严禁离岗。第一百二十五条 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在交接完交接内容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确认。交接班内容必须做到:1.当班存在和发现的安全隐患2.当班接班时的安全情况及隐患3.当班人对隐患的处理情况4.接班人的安全注意事项第一百二十六条 交班前必须打扫好当班卫生(设备、地埋等),同时把常用工具清点分类整齐摆放于指定位置,并将当班使用的工具清点交接,谁遗失或借出谁负责。第一百二十七条 交接班时间如发生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班组长与维修人员,在班组长与维修人员未到前,交班人员与125、接班人员都不得离开岗位,待问题处理清楚后方可离岗。如接班人员可独立解决,并同意交班,可在交接班记录上记录说明后,双方签定履行交接班手续。第一百二十八条 交班人员如果在交班时遗留下来的工作,应该是在本班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接班人员有权要求交班人员完成后离开,否则可以拒绝交接。第一百二十九条 接班人到刚后要及时向交班人详细了解相关设备的运转情况,查看设备运行记录,看设备运行是否有不稳定现象,如有,立即与交班人员沟通,询问其原因。第一百三十条 交接班记录要做到真实、准确、记载详细、字迹整洁、清晰,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十六章 隧道进洞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每个隧道洞内设值班室,值班人员24小时轮126、流值班,值班室装设直通洞内工作面及于外部联系的电话。第一百三十二条 所有进洞人员必须登记,写明进洞人员姓名、进洞时间、进洞事由。第一百三十三条 进洞人员进洞前必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香烟、打火机等火种和电子设备等保存到专用储物柜 。任何拒绝履行防火、防爆安全检查的人员,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内。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洞口设置进洞人员牌板,进洞作业人员必须先登记,然后翻牌;下班后或出洞时要销号。第一百三十五条 所有进洞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不得在洞内抽烟、酗酒,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进洞。进洞人员必须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人员指挥。第一百三十六条 驾驶机动车辆入内时,必须低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严127、禁在洞内超车,注意行车安全。第一百三十七条 对外来人员要认真查问并履行登记手续,禁止附近村民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隧道。第一百三十八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好值班记录,办好交接班手续。第二十七章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百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对象1.凡属于相应管理范围的主要领导,包括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分部主要负责人、分部部门负责人、架子队负责人、班组长。2.负责具体施工活动的负责人或临时指定的管理人员。第一百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各级领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128、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造成责任范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2.发生重特大火灾及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3.特种设备、机械车辆、高空支架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4.因设计、施工、安装、改造等原因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5.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6.在组织(施工)活动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生责任事故的。7.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一百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负责人加重处分:1.对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不落实而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2.隐瞒、谎报、迟报或故意拖延不报伤亡事故的,已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129、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重大伤亡的。3.对有关部门所提出的安全隐患不整改,造成重大损失的。4.发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未采取紧急救援措施,贻误时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5.同类事故在原单位一年内重复发生两次以上的。6.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不予配合,阻扰、干涉对事故调查处理的。7.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本规定未涉及到的非领导职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由于职责不到位,工作不负责,造成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第一百四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调查组由项目部牵头,项目部各部门、各分部积极配合。第二十八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第130、一百四十三条 加强领导、建全机构项目部及分部领导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第一百四十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和培训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方位防止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恢复及后期处置等。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项131、目经理审核批准,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4.事故应急培训由安质部组织培训,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培训。第一百四十五条 应急准备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项目部和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决策和指挥以及现场救护,其它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职,一切行动听从项目部的指挥。2.各职能部门人员要根据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3.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和设备齐全、完好。4.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5.所有应急人员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电话、手机),接到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第一百四十六条 应急响应与救援1.事故发生后,发现132、单位或人就近及时上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人员。2.项目部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3.事故应急救援项目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事故区内的队长、班长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4.项目部每年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对演习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第一百四十七条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1.项目部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133、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2.在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第二十九章 项目部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百四十八条 制度所称项目部负责人,是指项目部的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第一百四十九条 职责权限1.项目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全面负责;2.项目部书记对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是项目部党群系统管理负责人;3.主管生产副经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分管责任;是施工生产组织和指挥系统负责人;4.项目部总工对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对项目部经理负责,是项目部技术管理系统负责人。第一百134、五十条 工作内容1.检查落实技术、质检、安全等管理人员跟班作业情况,确保现场管理人员有效到位;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检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并检查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巡视施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指导一线人员作业,及时制止“三违”行为;5.排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6.填写带班生产工作日志并签字整理,每月末交安质部备案。7.带班检查中,加强对高边坡、锚杆框架梁、墩台支座垫石、隧道施工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带班检查,防患于未然;第一百五十一135、条 下列情况,项目部负责人必须现场轮流带班生产:1.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 2.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时;3.各项工序进行典型施工时;4.防抗台风、暴雨、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处置或灾后恢复生产时。第一百五十二条 各分部遵照以上规定制定相对应的分部领导现场带班生产管理细则。第一百五十三条 考核奖惩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安全奖罚制度实施奖罚。第三十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百五十四条 事故隐患概念及分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136、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各分部、梁场要及时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本辖区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第一百五十五条 事故隐患确定及整改程序1.隐患的初评各分部发现事故隐患后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安质部,项目部安质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评,确定其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若初评认定属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制发隐患整改指137、令书,并报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交二公局相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隐患进行技术评估,确定级次。2.隐患的整改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分部安全主管领导组织改正,项目部安质部负责督促整改责任分部按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如到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由项目部安质部依据有关规实施处罚。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主管安全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分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138、。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分部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再向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139、和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3.隐患整改后的验收 隐患整改分部完成隐患整改后,应书面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申请验收。各相关部门和安质部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整改。4.隐患整改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4.1基本情况;4.2影响范围;4.3可能影响程度;4.4事故隐患等级;4.5整改目标;4.6整改措施;4.7整改资金来源;4.8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4.9整改单位和责任人(由分部第一责任人负责);4.10监管单位和责任人(由项目部安质部主管部门领导负责)。5. 项目部于每季、每年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140、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项目主管安全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第一百五十六条 隐患整改管理责任1.隐患整改分部的责任:隐患分部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的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编制整改方案,筹措整改资金,组织实施整改,保证整改力量,并对整改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完成整改后,报项目部安质部验收。2.隐患监管单位的责任:隐患整改监管单位对隐患整改负监督管理责任。主要负责督促检查隐患整改分部141、是否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协调整改过程中的外部关系,组织隐患整改后的验收。3.按计划组织实施各级部门确认的隐患整改项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经费,确保按期完成。 第三十一章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 电源的管理1.高压室、变电箱的布设、屏护和检修应符合电业安全规程之规定;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高压室要制定高压室值班管理制度,设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处理紧急情况,箱变要规范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2.自备发电机组基本在断电时备用。发电机组电源外电线路联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须独立设置;发电机控制屏仪表要齐全,并应设置142、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供电保护;发电机房内不准存放贮油桶,并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第一百五十八条 配电线路的管理1.穿越施工现场的架空高压线要满足安全距离,地下高压电缆要设立高压电缆走向标志,由安全员负责监护。2.供电线路采用 “三相五线制”。对固定用电设备必须进行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采用保护接地时必须与高灵敏度的漏电保护器综合使用,采用保护接零时必须保证短路保护装置动作迅速可靠;并进行重复接地,同时考虑进行漏电保护作为补充;在由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进行保护接地,同时将另一部分设备保护接零。3.现场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并要满足安全距离;绝143、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同时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架空线路宜采用砼杆或木杆,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0.6m,在松软地质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加固,线路下方不得搭设工棚,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等杂物。4.过路电缆线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在室内直接埋敷设的深度不少于60cm,最好在上、下铺设不少于50mm的细砂,并覆盖硬质保护层,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接头处严禁泡在水中,要用木棍支起或用石块垫高离开地面,并设标头标志。5.淘汰简易木制配电盒,电闸盒必须采用非木制防腐烂材料制作,采取防雨、防台的封闭形式,并按规定配置过荷及漏电保护装置,不准用其它金属代144、替保险丝。6.动力配电和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不准带电搬动配电箱,带电移动电缆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7.所有配电箱、开并箱应每月由电工检查和维修一次,在操作和使用时要向有关人员讲明送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箱-总配电箱),停电操作顺序(相反)以免在操作中产生电弧火花伤人。8.进入户的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第一百五十九条 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1.根据劳动部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建筑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道端处设置漏电保证装置。2.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要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要有产品合145、格证和使用说明书,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装设隔离开关。3.起重机械的电气控制设备应按照规定装设,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每日工作前要对起重机械的行程、限位、紧急停止,驱动等各种电气自动控制开关进行运行检查,正常运转后方可使用,露天作业的电动机械控制牌,必须采用防雨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4.焊接机械应放装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品。交流电焊机要求一次电源线进线处必须装设防护罩,二次线宜用橡皮护套铜芯多胶软电缆,焊接线不得有破损。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焊接作业要戴电焊手套,穿绝缘鞋。5.施工现场使用146、的各种手持工电动工具及机具,必须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负荷线不得有接头,潮湿场所和水下机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并不得承受拉力。6.现场照明一般选用额定电压220V。单相回路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接零,手持照明设备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变压器降压获得,而不可由自耦变压器或电阻分压器获得。手持照明设备要保证手柄坚固,绝缘良好。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8.如遇突然停电时,要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以防突然来电造成事故。9.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吊等机械设备,若在规定范围内,必须装防雷装置。第三十二章 特种147、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百六十条 设专门的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对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及保养等工作。本项目由物设部统一管理,安质环保部监督。第一百六十一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循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管理的相关法规、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交二公局特种施工设备设施使用安全规定,做好特种设备的准入、安拆、维护及动态报备工作。第一百六十二条 特种设备的安拆,应组织有资质的安装单位完成,按规定制定方案、编制应急预案、对方案进行审核报备、组织安拆方案的技术安全交底,安拆前应向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告知及检验。第一百六十三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148、区的地、市级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第一百六十四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相应的工作。使用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设备设施结构原理、安全操作技术及规程、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对作业的具体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一百六十五条 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149、监察条例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在设备交接时一并交接给接收单位。第一百六十六条 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一百六十七条 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管理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必须委托取得这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第一百六十八条 特种设备遇到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时,再次使用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第一百六十九条 特种150、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必须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作品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第一百七十条 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应当向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大型的、施工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的特种施工设备设施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第一百七十二条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除执行151、本规定有关要求之外,还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第一百七十三条 特种施工设备设施实施较大型、复杂、危险性较大工程前,应按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核和审查论证。 第三十三章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 机械设备系指:起重机械、基础施工机械、土石方机械、筑路机械、砼泵车、钢筋及模板加工机械等,以下统称机械设备。车辆系指:运输、交通车辆和特种工程车辆。第一百七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编制设备使用计划;做好所有进场设备验收及相关资料、证件查验工作,并填写记录;建立设备台帐及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工作。第一百七十六条 152、管理部门要认真收集、核对、记录如下资料:1.机械设备1.1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1.2机械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1.3机械设备年检合格证书;1.4机械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日志);1.5机械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2.营运车辆:2.1机动车执照(号牌);2.2机动车行驶证;2.3机动车年检合格证;2.4车辆的使用、保养技术资料;2.5机动车保险凭证(车损和第三方责任险、交强险等)。3.特种工程车辆:3.1出场合格证;3.2特种工程车辆执照(号牌);3.3特种工程车辆年检合格证;3.4特种工程车辆例行检修、使用、保养等技术资料;3.5机动车保险凭证(车损153、和第三方责任险、交强险等)。4.特种设备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收集、核对、记录相关资料。第一百七十七条 机械设备(车辆)的使用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应齐全,控制系统灵敏可靠。第一百七十八条 应完善所有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各类人员学习贯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百七十九条 调度人员必须依据机械设备(车辆)的作业性能、技术状态及其适用的工作环境合理调度使用。第一百八十条 调度人员对租用机械设备(车辆)下达“任务通知单”时必须对操作、司驾人员进行该项任务的作业技术交底,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第一百八十一条 特种工程车辆上路行驶时,应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无合法手续154、任何人不得上路行驶。第一百八十二条 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司驾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酒后操机作业和驾驶作业。第一百三十三条 各特种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及司驾人员,必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上岗证(驾驶证),严禁无证上岗作业。第一百三十四条 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司驾人员,必须在进场前对设备(车辆)的技术状态、安全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作业完毕退场后进行例行保养,消除事故隐患,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租用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155、整改并复查验收。第一百八十六条 针对不同季节,对防洪、防汛、防暑、防冻、防滑等,各分部要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四章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过程必须合规,要符合现场作业条件。1、编制范围1.1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1.2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1.3模板工程;1.4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1.5脚手架工程;1.6拆除、爆破工程;1.7高空、水上、潜水作业;1.8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1.9隧道工程;1.10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2、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2.1工程概况:危险性156、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2.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2.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2.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2.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2.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第一百八十八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各分部总工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报项目部总工和项目部经理审批签字。第一百八十九条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项目经理审157、批后报监理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项目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第一百九十条 各分部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第一百九十一条 各分部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一八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分部报项目部后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分部总工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各分部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158、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项目部总工、主管安全领导和安质部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部报请监理单位一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总工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第一百九十二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其他未详尽处请具体参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第87号)。第三十五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百九十三条 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定义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159、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第一百九十四条 机构设置项目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质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第一百九十五条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安质部根据项目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160、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第一百九十六条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116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2.尘、毒、噪场所规定接触石棉绒场所,生产、储存、使用氯气场所,产生酸、碱雾场所,产生噪音的场所。3.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3.1预防措施3.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3.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162、用。3.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3.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3.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3.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3.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163、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3.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3.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3.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3.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164、3.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3.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3.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3.3职业卫生管理3.3.1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3.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3.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质部和综合办公室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3.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165、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3.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3.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3.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3.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166、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3.3.9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实施现场救援。第一百九十七条 施工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分部安质部进行检测的项目为作业场所毒物指标和噪声指标,2.卫生监督部门对项目确定的危害因素分布点进行监测,监测频次每半年一次。3.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质部与超标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4.分部安质部建立本部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施工卫生监测记录。第一百九十八条 职业危害告知1.分部安质167、部根据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结果。2.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第三十六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百九十九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运输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二百条 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第二百零一条 储存168、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第二百零二条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悬挂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第二百零三条 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第169、二百零四条 用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第三十七章 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百零五条 进入冬季施工生产前,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要组织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防寒、防冻、防风等部位作好安全防范准备工作。第二百零六条 项目部、分部及梁场综合管理部要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当有寒潮到来的消息,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通知架子队作好防寒、防冻、防滑、防风的预防工作。第二百零七条 冬季到来前,要做好职工、民工的防冻保护,项目部、分部及梁场为员工购买防冻安全帽、防寒工作装、防寒手套,按时发放给员工,保证员工冬季的防寒保暖。第二百零八条 施工现场,特别是水上及170、施工平台,平时要作好防风的准备工作。第二百零九条 寒潮期间出现的霜冻、结冰,各施工作业面应安排人力清扫干净,遇结冰,应在施工的爬梯、过道等重点部位铺设草袋或麻袋等防滑物,保证施工现场的作业安全。第二百一十条 对施工现场的扶梯,斜梯、栏杆、跳板、凡供给施工作业人员通行的便道、作业面,在冬季都要设置防滑措施(用麻袋或草袋铺垫、捆绑),并每天进行检查和清理。第二百一十一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动力设备,车辆,在入冬前应对循环水进行检查,检查防冻液是否失效;使用自然水作为循环水的,每天下班前应放完循环水,防止冻坏水箱和气缸,而造成机损事故。第二百一十二条 如遇结冰下雪情况,机动车辆必须作好防滑安全措171、施,在机动车后轮系好防滑链条,控制车速,保障安全行驶。第二百一十三条 进入冬季施工生产前,施工现场的供水管道,消防器材等,要提前作好保暖防冻措施,保障正常供水,保持消防器材正常状态。第二百一十四条 加强汛期汛情的掌握,做好防洪工作。每年汛期前项目要成立防汛抗洪领导小组,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天气预报,做好气象记录,特别是对重点区域的防洪要制定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人员、物资、机具等防洪资源。第三十八章 施工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第二百一十五条 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和全面落实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的方针,认真落实分管领导对项目经172、理负责,并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精神,坚决贯彻执行:“谁管生产,谁管安全;谁操作,谁保证安全;谁出安全事故,谁负安全直接责任”的管理制度和方针,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分部、梁场经理为其分部、梁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对所辖分部、梁场的安全负责。第二百一十六条 项目部、各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和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安全部门安质部,安质部设置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对所辖作业面的施工安全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对不安全的作业面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班组和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有权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班组、个人提出奖励的建议。专职安全173、员直接对安全分管领导负责,兼职安全员对本班组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执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指令,安全工作既向班组负责,也向专职安全员负责。第二百一十七条 凡参加施工的各种机械都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认真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各种机械均应按规定,配齐安全和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证正常运行。第二百一十八条 凡班组和个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不服从安全指令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责任进行赔偿或罚款处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触犯国家相关法律的,交174、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二百一十九条 施工现场及施工作业中的安全管理规定1.凡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上班或加班,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裙子,女同志从事搅拌等操作性强的工种应将辫子用帽子遮盖住,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2.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本工种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否则项目领导、安全员权停止其工作。其停止作业时间按旷工处理。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帽制式见第十条注解),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若有违反者,将按规定给予罚款处理。4.严禁无证驾驶各类机动车辆和私自动用机电设备,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损失大小扣发安全奖和生产奖,特别严重者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175、任。5.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因此而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负责,并按本规定第四条处理。6.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若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从重处理。7.综合管理部必须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按上级规定,定期体检,对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进行统计。8.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所有人员。第二百二十条 项目领导成员安全帽为白色有两道杠;项目部门负责人的安全帽为白色有一道杠;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帽为白色无杠。普通施工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第三十九章 砼拌合站安装、管理使用规定第二百二十一条 砼拌合站的配备必须遵循安全、可靠、适用的原则176、。拌合站应按图架设,在供应商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架设。站内道路和材料区必须硬化,站界用砖砌围墙封闭。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站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宣传栏、标语条幅,挂设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司机岗位职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牌;在拌合站架子楼下的醒目位置,挂设“施工重地、注意安全”警示牌。第二百二十三条 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废水沉淀池和洗车区,并布设排水系统。第二百二十四条 水泥、粉煤灰等材料采用筒仓储存;碎石按分级配并分为合格区和待检区存放,砂子存放分为合格区和待检区,用隔墙隔开,隔墙高度不低于2m,保证各种材料不得混仓;砂石料必须在设有顶棚的场地内存放。第二百二十五条 拌合站架设安装调试完毕177、,应报请地方技术监督检验鉴定,在合格并取得准有证件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百二十六条 拌合站必须配备专人管理,严禁无证人员操作,保证人机安全。第二百二十七条 拌合站各系统启动前,应对供料、搅拌、传动等系统作全面检查,料斗内不得存留其它对象和异物。第二百二十八条 要保证拌合站正常运转需要的装载机等供料机械和供电、供水系统处于完好状态。要定期检查供料系统计量的准确性,保证砼搅拌质量。第二百二十九条 加强拌合站的维护保养和清洗,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实现设备管理达标。第四十章 钢筋加工场安全管理规定第二百三十条 钢筋加工场应按总平面布置搭设,实行封闭管理,工作场地无障碍,搬运道路保持畅通,供电线路架设安装和178、配电装置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第二百三十一条 加工场大棚采用轻钢结构搭设,各种加工设备均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电动设备挂设“安全操作、小心触电”警示牌;加工车间的进口处挂设“加工重地,非工莫入”公示牌。第二百三十二条 钢筋加工场应根据加工品种类分别设置原材料区、预加工区、待检区、成品区,各区设标识牌。第二百三十三条 加工场设置4kg干粉灭火器2具,灭火沙2方,铁锹2把,铁桶2只。第二百三十四条 钢筋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对焊机、手持电动工具和配套使用的电焊机,冷拉的卷扬机及钢丝绳和滑车夹具等,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项目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做好验收合格记录,以备检查。吊179、运和绑扎用吊具和支撑架必须牢固平稳。第二百三十五条 各种钢筋机具使用前,均应检查供电线路并试运转正常,不得带病工作。各机具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禁止无关人员随意启动使用。第二百三十六条 钢筋加工场内对焊必须有防火装置和防火措施,防止引发火灾。第二百三十七条 钢筋冷拉时,应划定安全操作距离,防止钢筋滑脱、断裂伤人。第二百三十八条 钢筋加工场待加工用料和加工的成品,都要按不同规程型号挂牌,分别堆放整齐,裁断剩余的钢筋头应置于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扔。第二百三十九条 钢筋加工场内外场地应每天清扫,保持整洁,机具应及时擦试保养。第四十一章 危险源识别、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二百四十条 危险源分类按照企180、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对事故类别的分类,将影响现场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的危险源划分如下:1.按事故类别分类1.1物体打击;1.2车辆伤害(挤、压、撞、倾覆等);1.3机械伤害(夹、剪、卷、绞、碾、碰、割、刺等);1.4起重伤害(挤压、坠落、打击);1.5触电(含雷击);1.6淹溺;1.7灼烫(物理灼伤、化学灼伤、高温烫伤);1.8火灾;1.9高处坠落;1.10坍塌(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山体坍塌);1.11冒顶片帮(隧道、矿山、井下、坑洞);1.12透水(隧道、矿山、井下、坑洞);1.13放炮;1.14火药爆炸(生产、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爆炸);1.15可燃气爆炸(包括181、粉尘爆炸);1.16锅炉爆炸;1.17容器爆炸;1.18其他爆炸(化学性爆炸等);1.19中毒和窒息(缺氧);1.20其他伤害(摔、扭、擦、跌、撞、挂、冻、野兽咬伤等)。2.按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分类2.1生产性粉尘;2.2毒物;2.3噪声与振动;2.4高温;2.5低温;2.6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2.7其他危害因素。第二百四十一条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1.项目安全副经理牵头,由各分部安全主管领导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等对项目危险源的调查辨识工作,调查结束后填写“危险源调查表”,调查应从下列方面进行:1.1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条件、气象条件、资源交通182、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1.2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1.3运输线路: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1.4施工工序:物质特性(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1.5施工机具、设备: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机械设备的运动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电器设备的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183、和误操作、静电、雷电;1.6危险性较大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如提升和起重设备等;1.7特殊装置、设备:锅炉房、危险品库房、燃油罐等;1.8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1.9各种设施:管理设施(指挥部、机关等)、事故应急抢救设施、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1.10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和人机工程学因素等。2.风险评价由评价小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所调查辨识的危险源进行评价,评价方法较多,根据路桥工程施工的实际,现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进行评价:2.1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是运用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之积来评价危险源的风险性大小,这三种因素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84、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2.2并根据不同的可能性赋予不同的分值。见下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完全可以预料10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5相当可能6极不可能0.2可能,但不经常3实际不可能0.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1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分数值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数值连续暴露10每月一次暴露2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6每年几次暴露1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3非常罕见的暴露0.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数值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数值重大、特别重大事185、故100有重伤或造成较小财产损失7较大事故40有轻伤或很小的财产损失3有死亡发生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一般事故15不利于基本的安全要求12.3由评价小组成员共同确定每一危险源的L、E、C各项分值,然后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2.4将D值与(风险等级表)中的标准分值相比较,若D值大于70分,即风险等级3以上,则应定为重大危险源。将危险源评价情况填入危险源(LEC法)评价表内,并建立相应的危险源台帐。风险等级表序号D值危险程度风险等级1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52160-3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43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34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186、意2520稍微危险,可以接受12.5 LEC法对风险划分是凭经验判定,难免有局限性,应用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2.6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要填写“重大/一般危险源统计表”、“重大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情况表”,保持及时更新并报至上级公司相关管理部门。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1年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而发生较大变化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187、险程度的;2.7.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2.7.6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2.7.7出现在已辨识重大危险源范围以外的事故的。第二百四十二条 危险源管理1.各分部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2.各分部应当根据已辨识的重大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2.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结合现场施工与管理的实际,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即:管理措施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两类。对现场危险源的控制按以下优先顺序选择控制措施:2.1.1消除风险。如,移动照明使用安全电压。2.1.188、2降低风险。如用低毒、低燃物代替高毒、易燃物;将危险源与接触者隔离。如机械防护罩等装置;2.1.3限制风险。如工程技术方面措施:怕撞设施外围增设防撞墙、隔离带,易坍塌部位设置挡墙、支撑或护坡等;管理方面措施:轮班制以减少暴露时间。2.1.4采取防护措施。如,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2.2对于一般危险源,应按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中的控制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过程进行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项目主管安全的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进行控制,必要时要经过专家论证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2.3“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2.3.1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的管理部门和负责人以及“重189、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应达到的目标;2.3.2明确主要技术方案和措施;“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实施计划及步骤;2.3.4检查或督察方式、频率;2.3.5管理控制效果验证、报告。3.分部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重大危险源开展日常监控,每周填写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表”,由分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指导、督促。4.重大危险源控制结束后,由分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填写“重大危险源控制实施完毕报告书”进行销号,并报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备案。5.危险源管理的挂牌督办按照中交二公局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章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第二百四十三条 每日开工前,各作业班组班组长要召集该班作业人员进行班190、前安全活动,任何人不得以借口不参加。第二百四十四条 在班前安全活动上,班组长要将前一天本班组发生的事做个汇报,对出现的错误要重点强调,让每个员工都要清楚,对做的好的要继续保持。第二百四十五条 班前安全活动中,班组长应重申该班组当班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作业中必须遵循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安全注意事项。第二百四十六条 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必须将内容登记入册,每月进档。第二百十六七条 对于没按规定进行安全活动的班组长,项目部要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第二百四十八条 在施工作业中,班组长应深入本班组作业现场进行巡视,以便对未按规定作业的人员及时整治。第四十三章 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办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安全生191、产内业资料整理要求1.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是一体化工作的要求,也是突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强化事故预防、实施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证实性依据。2.各分部、梁场安质部要按照管理覆盖、分类指导、工作流程和责任明晰的原则收集内业资料。3.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由分部安质部负责牵头整理归档,相关部门应按照“一体化”管理要素的分配收集整理归档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原始资料。4.安全生产的内业资料必须真实、客观、有效。第二百五十条 项目安质部收集归档的内业资料1.(第一卷)管理文件卷1.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分国家 行业 地方)1.2管理(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1.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4部192、门收文1.5部门发文1.6其他文件2.(第二卷)方针、目标、计划及总结卷2.1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与指标2.2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2.3阶段性安全工作总结2.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实施情况的评审2.5安全生产方面的汇报材料3.(第三卷)安全技术卷3.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及重大危害源清单3.2重大危害因素的安全预控措施及应急响应预案3.3根据现场工艺特点、难点实施了现场过程控制的安全技术措施3.4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部分的审批意见4.(第四卷)会议记录卷4.1安全例会(安委会会议)记录(会议通知、签到表、内容、形成的决定等)4.2其他涉及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会议记193、录5.(第五卷)安全检查卷5.1安全检查计划5.2安全检查过程记录5.3事故隐患跟踪整改记录5.4内审及外审检查记录、观察项、不符合报告及整改记录6.(第六卷)安全活动、宣传教育培训卷6.1培训教育培训资料6.2安全活动资料6.3宣传教育资料7.(第七卷)资源提供卷7.1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7.2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7.3个人防护用品标准、推荐合格供应方名录7.4年度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7.5劳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采购控制“三证”(厂家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质检合格证)齐全8.(第八卷)事故统计卷8.1事故报表(伤亡事故统计表、伤亡事故情况汇总表)8.2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材料第四十四章 安全194、宣传制度第二百五十一条 项目部、各分部要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安全指示、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全力营造安全管理氛围,给人一种处处有安全的感觉。第二百五十二条 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普及安全事故防范的知识。第二百五十三条 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第二百五十四条 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由上至下抓安全教育,使人人都注重安全。第二百五十五条 在工地显著位置,树立安全标语、警示牌,宣传国家安全方针、政策,营造安全施工氛围。第二百五十六条 利用195、项目、分部及梁场、工区及架子队驻地和施工现场安全宣传栏,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小常识、小技能,内容要有吸引力,是职工在闲暇娱乐之时就可以学习到好多安全知识,内容要每周更换,确保职工能不断的、更多的获得安全知识。第二百五十七条 增加安全宣传渠道,利用网络资源宣传安全政策、法规,局、公司文件,项目规章制度。第二百五十八条 加大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清除隐患。安全检查是监督、指导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分析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加大检查落实的力度,集中检查、全面和重点检查结合起来,由点到面的抓好落实。第二百五十九条 加强对安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安全人196、员的作用。组织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第四十五章 文明施工、环水保管理制度第二百六十条 制定施工计划中安排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设计、培训、监测、检查等项目,计算环境保护工作量并做出经费预算。做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保工作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在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在生活营地设置污水处理系统,保证工地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第二百六十一条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1.施工扬尘、有毒有害气体及固体排放控制在国家排放标准以内。2.施工污水排放197、控制在沿线地方各市排放标准以内。3.环境敏感地区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达标排放。4.能源、原材料消耗控制在计划以内。5.环境责任事故为零。第二百六十二条 文明施工目标:本工程位于江西省境内,是国家重点工程,必须做到现场布局合理,施工组织有序,材料堆码整齐,设备停放有序,标识标志醒目,环境整洁干净,实现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第二百六十三条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案审批制度:将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案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经监理单位审批、业主核准后执行。其主要内容包括:五牌一图;现场围挡设计;现场工程标牌的设计;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硬化场地、道路等单体设计;现场污水处理及排放设计;粉尘控198、制措施;施工项目域内现场市政管网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现场消防措施;保健急救措施;集体食物中毒、发生传染性疾病等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第二百六十四条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检查制度1.各分部对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有总结,有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限定整改措施和跟踪整改报告,并认真填写文明工地考核报表,予以保存,便于检查。2.分部安质部门负责日常检查,对各工区及架子队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3.项目部安质部对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不合格项进行处罚,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第四十六章 施工安全199、风险评估管理制度第二百六十五条 相关定义1、风险评估:对风险进行辨识、估计和评价,对风险危害性及其处置措施进行决策。2、施工风险评估: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作业活动、作业环境、施工设备、危险物品等所潜在风险进行风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估测的系列工作。3、总体风险评估:开工前根据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评估桥梁或隧道工程整体风险,估测其安全风险等级。属于静态评估。4、专项风险评估:是将总体风险评估等级为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桥梁或隧道工程中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作为评估对象,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200、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属于动态评估。第二百六十六条 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及职责本项目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总工、安全质量副经理、物资设备副经理、生产副经理及各分部经理任副组长,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物设部负责人和各分部总工、安全质量副经理任组员。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结果负责。评估成员由经验丰富的地质、隧道(桥梁)、安全、设备等专业人员组成。评估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协调评估组的具体工作,其他成员根据职能分工进行责任划分,同时做到相互配合。第二百六十七条 风险评估具体流程为:确定评估范围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201、方法总体风险评估专项评估范围提出控制措施确定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第二百六十八条 评估范围1、 桥梁工程1.1 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的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1.2 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梁式桥,跨径大于400m的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m的悬索桥;1.3 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1.4 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1.5 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1.6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2、隧道工程2.1 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202、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2.2 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2.3 长度3000m以上的隧道工程,VI、V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或合计长度占隧道全长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2.4 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2.5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2.6 隧道改扩建工程;2.7 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第二百六十九条 评估方法项目开工前,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以及类似结构工程安全事故情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这里采用“风险指标体系法”)初步分析桥梁或隧道工程项目静态条203、件下的固有风险特征,估测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确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桥梁工程的总体风险评估主要考虑桥梁建设规模、地质条件、气候环境条件、地形地貌、桥位特征及施工工艺成熟度等评估指标。隧道工程的总体风险评估主要考虑隧道地质条件、建设规模、气候与地形条件等评估指标。对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III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桥梁或隧道工程,评估小组根据总体风险评估情况,提出专项风险评估中需要重点评估的风险源。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或隧道工程,视情况确定是否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施工工法,分解施工作业程序,结合工序作业特点、环境条件、施工组织等致险因子,辨识施工作业活动中典型事故类型,从204、而建立风险源普查清单,并通过风险分析和估测,确定重大风险源。第二百七十条 提出控制措施根据风险接受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专项风险等级在III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区,明确重大风险源的监测、控制、预警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隧道工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第二百七十一条 评估报告编写要求风险评估报告是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过程的记录,应反映风险评估的全部工作,将风险评估过程中的记录表格、采用的评估方法、获得的评估结果、推荐的控制措施等写入评估报告中。风险评估报告应内容全面,文字简洁,数据完整,客观公正,提出的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百七十二205、条 风险评估后过程中的监控与管理1、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一同提交监理单位审批。2、施工过程中,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构,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实施预警预控,做好风险管理工作。3、对专项风险等级在III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区,应注意:3.1 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项目总工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复核后实施。3.2 各分部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及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3.3 各分部206、总工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3.4 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3.5 当专项风险等级为IV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第四十七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第二百七十三条 项目部每年底将对各分部的安全指标进行考核,结合文明工地建设、劳动竞赛评比一并进行,对考核成绩优胜单位进行表彰。第二百七十四条 负有人身死亡事故主要责任及以上的分部不能参加本年内各类评先活动。第二百七十五条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奖励:1.1分部年度安全生产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207、项目部奖励分部10万元。1.2分部获项目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项目部奖励15万元。1.3分部获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项目部奖励5万元。1.4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分部,项目部按次数每次奖励2万元。1.5业主各种考评中给予优秀单位的奖励,项目部给予等额奖励。2.处罚:2.1平时检查或月末检查情况处罚:2.1.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专职人员配备不符合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规定、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无安全教育制度的,每项处罚1000元;2.1.2安全奖罚制度未实施无记录、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208、的,每项处罚1000元;2.1.3未制订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未建立危险源管理台帐、重大危险源未制订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重大危险源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每项处罚1000元;2.1.4安全专项方案没有通过评审就开始施工、无安全检查记录或安全日志无记录、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或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的,每项处罚1000元;2.1.5未建立安全员、特殊工种及特种设备管理台帐、与劳务协作单位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没有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工伤事故档案的,每项处罚1000元;2.1.6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立杆缺少底座、垫木、立杆、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扫地杆, 脚手板没有满铺、或没有探头板的,每项209、处罚2000元;2.1.7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脚手架搭设完毕没有安全人员验收手续、没有设上下通道或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项处罚2000元;2.1.8支架无施工方案或方案未评审、地基处理没有处理或未经验收而搭设支架、无垫木或垫木不平、不实、节点不牢、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立杆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每项处罚2000元;2.1.9深基坑开挖无支护方案、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基坑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没有采取措施加固、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或通道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项处罚2000元;2.1.10泥浆池围挡不规范不符合标准化要求、无安全标示标牌的,每项处罚2000元210、;2.1.11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进行施工、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模板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或立柱间距不符合方案规定、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安全监护人员的,每项处罚1000元;2.1.12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临边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或高空临边无防护措施、水上作业无防护措施的,每项处罚2000元;2.1.13施工用电没有工作接地或重复接地、未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违反“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闸具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电线老化211、破皮未包扎的,每项处罚2000元;2.1.14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用电档案乱、内容不全、无专人管理的,每项处罚1000元;2.1.15吊装时吊钩无保险装置、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吊点不符合设计规定位置、吊点索具使用不合理、绳径倍数不够;、地面铺垫措施达不到要求、有超载作业情况的,每项处罚2000元;2.1.16高处作业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区人员上下无专设爬梯的,每项处罚2000元;2.1.17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没有穿戴绝缘用品、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的,每项罚款2000元;2.1.18电焊机未做保护接零或无漏电保护器、电焊机无防雨罩的,每项罚款212、2000元;2.1.19各种气瓶无标准色标、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无隔离措施、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气瓶无压力表或压力表失效的,每项罚款2000元;2.1.20挂蓝施工无施工方案、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挂篮的锚固或配重等抗倾覆装置不合格、挂篮使用前未经荷载试验、升降挂篮无保险绳或失效、无吊钩保险、挂篮外侧、端头防护不符合要求、作业时挂篮未与梁体结构连接牢固、挂篮钢丝绳斜拉或挂篮离梁体结构空隙过大、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或荷载堆放不均匀的,每项罚款2000元;2.1.21爆破作业中,非持证爆破员安全员领取火工品、签字不全、爆破完剩余火工品未按项目规定执行退库、现场火工品随意放置213、无人看管、雷管未装入雷管箱、边打眼边装药、爆破前未按要求把警戒做到位、在残眼中继续打眼、爆破完不去现场检查不填写爆破日志、起爆器随意放置无人看管的,每项罚款2000 - 20000元,爆破器材丢失的执行公安部门的双倍罚款,同时承担相应责任;2.1.22二衬台车、防水板铺挂台车、开挖台车上未按要求挂设警戒标志、未设防护栏、走形系统严重损坏无人问津、电线未穿管保护、台车每层工作面未按要求铺设脚踏板的,每项罚款2000元;2.1.23隧道内无防尘处理、道路泥泞不堪、预埋管道堵塞、分台阶开挖和仰拱开挖处未立警示牌、中心水沟无坑道防坠落措施、洞内照明不足的,每项罚款1000元;2.1.24隧道洞口值班室214、和场地脏乱差、五牌一图和其他标识牌损坏严重、进洞人员未登记、应急物资丢失、材料堆放混乱不执行下垫上盖的,每项罚款2000元;2.1.25隧道未按要求做超前地质预报、围岩监控量测,每次根据内容缺失数量罚款1000-5000元;2.1.26不按期回复各类整改单的,每次罚款1000元;2.1.27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每份罚款1000-5000元;2.1.28收到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的整改单的,每份罚款1000-5000元;2.1.29收到xx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或地方政府的罚款单的,按罚款金额,对责任分部进行双倍罚款;2.1.30发现隐瞒安全事故不报的,每次罚款20000元;2.1.31出现215、安全事故发生后没有积极应对处理的,每次罚款10000元。2.2月末考核处罚2.2.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取消本季度考评资格,处罚10万。2.2.2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取消本年度考评资格,处罚20万。2.2.3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取消全部考评资格,处罚50万。第二百七十六条 本制度奖罚条令中出现的项次在单次考核中只执行一次,由项目部安质部下发奖励通报或罚款通知单,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兑现。其他未详尽处参照中交二公局xx铁路JQJXZQ-5标项目部安全、质量和环水保专项与过程考核办法执行。第四十八章 安全操作规程第二百七十七条 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规程1.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1须经安全教育、专业安216、全理论和实际训练、体格健康考试合格并持有证书,方能上岗。1.2应熟悉焊机的结构和性能、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掌握触电急救方法。1.3电焊机必须符合现行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1.4工作环境应与焊机技术说明书相符。如在气温、湿度、气压及腐蚀性、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中作业,应使用适合环境性能的电焊机,或采取防护措施。1.5防止电焊机特别是整流式受到碰撞或剧烈震动,室外使用须有防雨雪设施。1.6电焊机须装容量符合要求的专用电源开关。超负荷时能自动断电。禁止多台共享一个开关。电源控制应在焊工便于操作处,留有安全信道。1.7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应设有完好的防护(隔离)装置,裸露接线柱须设防护罩。1217、.8使用插头插座连接的焊机,插销孔的接线端应用绝缘板隔离,并装在绝缘板平面内。1.9禁止连接建筑物金属构架和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1.10电焊机不允许超负荷使用。运行温升不得超过标准。1.11电焊机须平稳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处,不准靠近高温、易燃易爆危险环境。1.12要特别注意对整流式弧焊机硅整流器的保护和冷却。1.13禁止在焊机上放置任何对象和工具。启动前焊钳与焊件不能短路。1.14采用连接片改变焊接电流的焊机,调节焊接电流,应先切断电源。1.15焊机须经常保持清洁。清扫尘埃须断电。须对腐蚀性、导电性气体或飞扬粉尘隔离防护。1.16焊机受潮,应人工方法干燥。受潮严重须检修。1.17半年进行218、一次焊机维修保养。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检修。1.18经常检查旋转式直流焊机的电刷和整流子的接触情况,保持电刷对整流子表面压力均匀,所有电刷电流一致。电刷磨损或损坏时,必须及时调换。1.19经常检查和保持焊机电缆与焊机接线柱接触良好、螺帽紧固。1.20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岗时,须切断电源。1.21各种焊机设备或外壳、电气控制箱、焊机组等,都应按(CDJ)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接地,防止触电。1.22接地装置必须保持良好,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电气性能。1.23焊机组集装箱式电焊设备、专用焊接工作平台架都应安装接地装置。1.24焊机应采用多股细铜线软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焊接需要载流量和线长219、,按标准规定选用。1.25电缆外皮必须完整、柔软,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外皮破损应及时修补达标。1.26焊机与焊钳连接须使用软电缆线,长度不宜超过2030m。1.27焊机应使用整根导线。接头应用接头连接器牢固连接,连接处保持绝缘良好。1.28电缆线横过马路或信道,须采取保护套等措施。严禁搭在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品的容器和材料上。1.29禁止利用金属结构、轨道、管道、暖气设施等金属物体搭接作电焊导线。1.30禁止焊接电缆与油脂等易燃物料接触。1.31焊钳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与隔热能力,手柄有良好的绝缘层。1.32焊钳的导电部分应采用紫铜材料,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牢靠、接触良好。1.33焊钳应能夹紧220、任何方向焊接的焊条,并保证更换焊条安全方便。1.34焊钳应保证操作灵便,焊钳重量不得超过600g。1.35禁止将热焊钳浸水冷却后使用。1.36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局部照明,照度达到50100lx。1.37封闭容器、罐、桶、舱室中焊接,先开孔、洞,使内部空气流通,以防焊工中毒、烫伤,必要时专人监护,焊把线都应随人进出,禁止放在工作点。1.38禁止在带压力或带电压的容器、罐、柜、管道、设备、物件上焊接。1.39防止焊接热能传到结构或设备中,使易燃保温材料滞留的易燃爆气体着火、爆炸。1.40登高焊接应据作业高度和环境,标定危险区,禁止危险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停留人员。1.41焊工在高处作221、业,应备梯子、带栏杆的工作平台、安全带、安全绳、工具袋及适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品。1.42禁止把焊接电缆、气体胶管、钢绳混绞。1.43在停运转的机器内焊接,须彻底切断主机、辅机、运转机构的电、气、燃源,设置安全标志或专人看守。1.44禁止焊接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1.45焊工应按规范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2.气焊、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2.1接受安全教育、专业安全理论和实际训练,经考试持有证书、体格健康才能上岗。2.2工作点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局部照明,工作照度达到50-100lx。2.3在狭窄通风不良的地沟、坑道、检查井、管段、容器、半封闭等处焊、割,应先在地面调试焊割炬混合气,222、并点好火,割炬随人进出,禁止在工点调试点火。2.4禁止在带压力或带电压的容器、罐、柜、管道、设备上进行切割工作。需要在不可能泄压、断气源工作时,向主管安全部门申请,获准方可动火。2.5防止焊、割热能传到结构或设备中,使易燃材料或易燃爆气体着火、爆炸。2.6登高切割,应据作业高度和环境,标定危险区,禁止危险区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和停留人员。2.7在停车的机器内割,须彻底切断主机、辅机、运转机构的电气燃源,锁住开关,并设安全标志或由专人看守。2.8禁止直接在水泥地面上切割金属。应有防火花喷射烫伤措施。2.9禁止切割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如确需,须可靠安全措施,并经批准。2.10露天作业,遇223、六级大风或下雨,应停止切割。2.11按规范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2.12工作区须配足够水源、干沙,灭火器材。2.13工毕或暂离应确认消除火种,工毕应清理现场。2.14氧气、乙炔和液化石油气瓶、减压阀等均须防冻。须用热水解冻,禁止明火、棍敲解冻。2.15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涂皂水检漏,禁用明火检漏。2.16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的车上使用。2.17气瓶、溶解乙炔等放置应避免阳光爆晒、热源辐射及雷击电击地方。2.18瓶阀启闭须用手轮或专用搬手。工毕、暂息、转移前应关闭、戴瓶帽。2.19禁用气瓶做登高支架支承重物。2.20重新灌装气瓶,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224、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2.21氧气、乙炔管道,应涂规定的标示颜色、标明名称。2.22定期检测查乙炔压力表与安全阀的准确性。2.23每把焊炬或割炬,须配独立、合格的岗位回火防止器。2.24乙炔气瓶搬运、装卸、使用应竖立放稳,严禁卧放使用。使用须直立20分钟,再连接减压器使用。2.2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对象、工具或绕挂橡皮管、焊割炬等。2.26瓶阀着火,须立即关瓶阀,如无法靠近,可用冷水喷射降温后关阀,切断气源灭火。2.27不能制止气阀泄漏,须把瓶体移至安全地带,让瓶内气体逸尽。有缺陷的瓶、阀须标识,送专业修理,试验合格后才可再用。2.28开启瓶阀,操作者应站在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缓慢开启。避免气体225、伤害。2.29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等接触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2.30氧瓶距离乙炔发生器、明火或热源应大于5m以上。2.31禁止手托瓶帽移动氧气瓶。2.32氧气瓶不得放置人行信道,如:电梯间、楼梯间附近,以防止撞击、碰倒。确需时,应妥善防护。2.33使用两种气体焊接时,减压器的出口端须各自装单向阀,防止相互倒灌。2.34减压器接通气源后,表盘指针迟滞或有误差,须送合法专业修理,禁止自行调整。2.35焊割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不能相互换用,不得用其它胶管代替。3.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3.1事前检查确认所用工具、设备良好。机具设备必须试车,加润滑油。3.2事前确认吊226、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等,安全选用机械工具,禁止冒险或超负荷作业。3.3事先须选好吊装方向、通道和落点,清除障碍。3.4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3.5重大吊装作业前,应确定方案,明确分工,协调配合。3.6专人指挥,按规定哨声、信号清楚准确。指挥站位须能全方位监控,通视作业区域人员。3.7按规定穿戴好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3.8禁止在雾、雨等视线不清时安装、移动扒杆和吊装重物。3.9禁止风力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3.10自扎扒杆应据重物及尺寸选定材料和高度。降底交叉点,支点须在同一平面;禁用裂纹、虫蛀、腐烂和木节超过截面10的材料。3.11缆风绳据扒杆的类别、高度和吊物重量而定,与地面夹227、角原则上不超过30。3.12吊重物前严格检查确认扒杆各结点绑扎牢固,支点索、杆顶缆绳拉紧;桩上缆风绳应与缆风桩绑扎牢固、紧贴地面专人看管。3.13按规定方法和吊点绑扎起吊,一条绳扣吊物,绑扣应在重心。两条绳扣吊物,水平夹角应大于45。3.14绑扎圆筒或棱角吊物时,绑扣处应垫麻袋等物,以防滑脱、伤绳。3.15吊前应清除吊物上的工具和杂物,以免掉落伤人。3.16吊前先将吊绳拉紧,查验绳扣绑牢、位置正确。3.17安装构件时,确认结点钢筋无相互妨碍。3.18吊大型钢板应焊足够安全吊点或措施。3.19吊绳应垂直,原则上不准斜吊。确需斜吊,须经批准,并确查绳索、设备3.20发现吊物不平衡须放下重绑,禁止空228、中纠正。3.21徐徐起落,避免急、猛、急刹,按限速回转。3.22严禁人员随被吊物或升降或以人平衡,或从钢丝绳、滑车等处上下。3.23严禁机具、索具超负荷。对整体设备少量超负荷,须经批准并有效加固,方可吊装。3.24严禁吊物与它物相碰。严禁构件与立柱或已安装好的构件相碰。3.25吊放、安装未稳前,禁止放下吊钩。3.26起吊区域的操作人员须站在能避让位置。吊中移动吊物应用绳拉,站在旋转半径外,注意吊车稳定,须等吊物落到人头以下,方能靠近扶持。3.27严禁在吊物吊臂下及其移动方向通行或停留。3.28禁止在受力的钢丝绳上跨越或停留在里档。3.29因故中断吊装时,须采取措施,保持现场安全。如短期难以解决229、须采取可靠措施。严禁重物悬空过夜。3.30递送工具不准抛掷,以免伤人。3.31六级以上大风不准进行高空作业。3.32龙门吊运行前应严格检查轨道平整、是否变动,雨后地基沉降,行速要匀,严防出轨。3.33拆吊旧物,须先了解旧设备连接的管道、螺丝等连接物。3.34吊前须拆除一切与旧设备连接的管道、螺丝等连接物。3.35吊前检查设备,确认脱离成一单件时方可起吊。3.36起吊掩埋物体须掘开,原则上不准吊拔凝在地面或设备上的物体。必需吊拔时,应采取可靠措施,严禁超负荷。3.37多工种拆除或安装设备,要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规定信号。3.38严禁带电检修保养机具,须切断电源、拔出熔丝插头,并挂检修牌。3.3230、9起重机具运行时禁止从事检修保养工作。3.40机具设备、吊具、索具要分工保管,经常保养。3.41禁止利用电线杆、生产运行中的设备支架、树木等不符合要求或不明吨位的代用锚桩。3.42起重区域须设明显标志,主要信道专人监护。缆风绳设于人行处时,白天设安全旗,晚上设红灯。3.43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须严格遵守登高作业规定。344高空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用绳系递送,零星工具物体要装入工具袋内。3.45登高3m以上的竹梯,上端用绳系牢,下端包扎防滑。坡度陡时专人扶持。3.46装运道坡度大于35。坡道须填实、滚管要把住,下坡应有绳索留缆,人员不准站在物体上方或下方,上坡用埃塞保险。3.47异型设备装运把握重231、心。头重脚轻时,应两侧加支撑保险。停放时垫好,防止倾倒。圆形设备两侧塞牢,防止滚动;易变形设备应有措施。3.48按装箱上标志或设备安装说明书的规定绑扎选用顶高点,防止翻倒损坏。3.49运输路面要平实,雨雪天应在下托板撒黄沙或煤屑阻滑,加大转弯角度,防止横木(夹拉木)走动。3.50拖运力按设备确定,平地不应小于物重的20;坡度1:3上坡时,不应小于物重的50;坡度为1:2时,不应小于重物的65。拖运中检查地锚桩、滑轮、千斤顶。3.51平板车运输,装卸要平稳,把握重心,垫楞木妥实整齐。3.52两人以上抬运重物,要“呼声”齐抬,听从前面人指挥、步调一致,放落时须听后面人“口令”,防扭伤或砸伤。3.5232、3滚筒要平直,不得分裂弯曲、两头毛刺。添放滚筒时,将手插入管内,不准满把抓,以防伤手。4.电工安全操作规程4.1熟知施工现场环境、任务内容、施工方法、安装措施及注意事项后,才能开始工作。4.2严禁酒后工作,不准一人单独工作。4.3雨天工作,24V以上的电压须有绝缘设备,学习电工未经批准,不准上岗。4.4在低压线双相工作时,原则上应断电。必须带电工作时,应严遵从下列事项:4.4.1穿绝缘鞋,严禁穿潮湿衣服、带表链等金属物品。4.4.2先将周围的电线盖上橡皮管、橡皮布或其它绝缘物。4.5单相工作,不准同时接触二相项。4.6不准任意割断其它电线,在另一线先行跨接时,再行切断,以防产生火花,发生事故。233、4.7着电工服装,简单利落,扣好衣扣,带好工作帽,禁止穿短袖衫,短裤及赤脚。4.8耐压绝缘工具半年试验检查一次,符合规定才能使用。工作带定期间需进行检查。4.9雷暴雨时,无避雷装置的设备和线路,必须停电,并截断油开关。4.10大风雨时,禁止上杆工作,巡查线路应站上风,且不能靠近电杆,位置与路的距离要保持一倍以上。 4.11停电工作时,应将附近电源的油开关断开,将“不可推上”的警示牌挂在危险处。充分放电,检明线路上无电压。4.12变压器及油开关附近,禁止火源,防止火灾。4.13高空作业传递工具材料,须用绳或布袋吊送,不得抛掷。工作区,禁止闲人进入。4.14杆上作业,皮带及胶绳不许拴在电杆横档及电234、杆尖上。特殊情况,须仔细检查并批准后方能作业。4.15在偏僻或高空地点,线路接头均用布包好,所有电器动力设备接地线。4.16校验有内齿轮箱的设备,须专人控制电源或切断,以免他人误触电发生事故,必要时,可将电源切断校验。4.17发现高压线导体接地时,除对触电者用安全办法抢救外,必须遵守下列规定。4.18检查线路设备中途离开,回来工作前,须详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4.19各开闭器因工作需要而被截断时,应明显标志,必要时专人看管。4.20三百八十伏以上电压不得带电作业。4.21使用手灯、电钻等工具,须先接好地线。不可触地。用电钻须带绝缘手套,工作灯不得超过36V。4.22油开关及变压器应经常检查,235、保持接地线良好。安装或检修的电器设备检验时,新领的设备必须达到5M。5.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5.1汽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学习,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和维修保养规程。并经交通监督部门考试合格,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准驾驶。严禁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开车。5.2汽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交通安全的法令、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5.3行车前必须执行例保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否则不准出车。5.4出车前驾驶员不准饮酒;行车中不得吸咽、吃食物或与他人谈笑;要保证适当的休息。身体有病或精神负担过大时,不得驾驶车辆。5.5载重汽车必须按规定装载货物。装载的货物如高出车厢或散装对人体有害的物品时,236、车厢上禁止载人。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5.6汽车发动:5.6.1在冬季起动发动机时,必须用手摇把引擎数圈后,方可开动电门起动车。5.6.2使用手摇把发动车要先校准火头,以防反击。5.6.3使用起动机时,每次使用时间不得超过5秒钟。第一次起动不着,应等候15秒钟,待蓄电池恢复电力后再起动,如果连续三次仍无法起动时必须检查并排除故障,方可继续起动。5.6.4车发动时,必须将离合器完全踏下,以减轻起动的负荷。5.6.5起动前,应仔细检查发动机的运转情况,倾听有无异常声音,保持发动机的慢速运转510分钟,等机温升到50C后,方可起步。5.7起步前:5.7.1起步前:先鸣喇叭,环顾四周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关237、好车门,方起步。5.7.2起步应先挂档,后松手制动器,并通过照后镜观察后方有无车辆,再缓松离合器,适当加油徐徐起步。5.7.3一般空车在平坦坚实的道路或场地起步可用二档,重车应用一档,拖带车用一档或加大档。5.7.4起步要慢,不得猛抬离合器踏油门。夜间及雾天视线不清时,必须同时开放前后灯及方向标灯。5.8行车:5.8.1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意各仪表反映情况,察听发动机及车底盘声音,如发现操纵困难,车身抖动或有焦臭味时,应立即停车检查,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5.8.2行车速度应根据路面及其情况,用安全、经济车速行驶。5.8.3行车速度应按顺序,不准越级;在机温未达到70C以上时,238、不准挂高速档。踩加速踏板时,不宜踩到底,以使发动机保有一定的余力。5.8.4行驶中要密切注视车、马、行人的动态,正确估计其方向,随时预防意外。必要时应提前减速和制动,不可滥用喇叭或以车突然逼近惊散行人和牲畜。5.8.5两车同一方向前进,前后车应保持一定距离。当车速为15km/h,距离不少于5m;当车速较高时,距离不少于2030m。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车距应从其规定。5.8.6由低档变高档时,必须采用两脚离合器操作;由高档变低档时,必须使用空油操作,以免换档时发生冲击。5.8.7由前进档变为后退档,或由后退档变为前进档时,必须待车完全停稳后,方可换档,并察看有无障碍物,方可倒退或前进,直线倒车时应239、保持前轮的正向倒退。变转方向的倒车,应掌握“慢行车快转向”的操作方法,倒轩时速不超过5km。5.8.8汽车转弯时应注意道路及交通情况,在开始转弯之前的50100m处发现转弯信号,降低速度,靠右侧徐徐转变,并做好制动准备。5.8.9汽车在正常行驶时,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通过转弯、桥梁、铁路、交叉口、繁荣地区、单行线及风、雨、雾、泥泞、冰冻道路或山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5.8.10上大坡时,应用适宜的速度,头档上坡应防止熄火,倒退应随时准备刹车。熄火时切忌踏下离合器,必须同时利用手、脚刹车。上危险坡道时,应有助手持三角木随车前进,准备必要时抵住后轮以防溜滑行。5.8.11上小坡时可适当利用冲力,240、但油门不得超过34行程,时速不得超过40km/h,将近坡顶立即放松油门,利用余力到坡顶,再变档下坡;市内及农村道不准冲坡。5.8.12下坡时应低速行驶,轻带刹车控制速度,避免紧急刹车。下陡坡前应先检查制动条,绝对禁止溜放。5.8.13在暴风雨、夜雾中行车时,要特别检查灯光线路及雨具设备,保证照明良好;要放前灯,适当减速,谨慎行驶,必要时应鸣喇叭。夜间行车如灯光射到80m以内者,时速不得超过30km/h。5.8.14冬季遇冰雪或在有冰雪路面上行驶时,要认真贯彻执行冬季安全行车的规定。应小心慢行,速度应减低到15km/h以下,发现情况要及早刹车或间歇踩制动板,不得使用急刹车。5.8.15通过泥泞路241、面,应选择较坚实溜滑小的地方通过。保持适当低速档,速度不可忽快忽慢,绝对禁止换档。5.8.16过桥应降低速度,以免在桥上变速、刹车或停车,对大水后或不熟悉的桥梁,应事先察看清楚再行通过。5.8.17穿越路口、岔道应先鸣喇叭,减低速度,注意两侧车、马、行人,并做好刹车准备。5.8.18通过崎岖路面时,应减低速度。遇凹凸处要踏下离合器踏板,以减少震动。5.9超车、会车和让车:5.9.1超车必须在超车道或选择平直宽阔路线;在对面150m内无来车的地点进行。5.9.2超车前先鸣喇叭,夜间开闭大灯光示意,在得到前车同意并向右侧避让后,方能加速超越。超越时,必须保持横向一定距离,超越后仍循车线前进,与被超242、车25m距离时,方能转向道路右侧前进。在过程中不得任意采取制动、滑行等措施以免与后车碰撞。5.9.3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超车:风、雪、雾天或车尘飞扬视线不清时;交通频繁、道路狭窄、泥泞或冰滑道路上;道路交叉点;转变、下坡、桥梁、隧道、涵洞和过铁道等处及有禁止超车标志的地点;前车已发出转弯信号或前车正在超车时,也不能超越。5.9.4汽车在行驶中应注意后方喇叭响,当有后车要超越时,应速选择适当路面,看前方有无来车,减速靠右,示意有车超,不得无故不让。5.9.5在一般情况下,会车应按下列规定: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车,大型车让小型车,货车让客车,普通运输车让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但下坡车已至中途而上坡的243、上坡车应让下坡车,如遇一时分辨不明或遇特殊情况时,应本着礼让的精神,自觉地做到先慢、先让、先停。5.10停车:5.10.1车辆中途停车必须拉紧手刹、吃上排档。遇上坡时持前进档,遇下坡时持倒退档。同时司机不得远离,以防意外。5.10.2车应停在道路右侧或指定地点,停车前应减速或利用脱档滑行,并亮方向标灯,示意后方来车及附近车、马、行人,徐徐向道右侧停靠。5.10.3交叉路口、急弯、桥梁、消火栓附近10m以内,公共汽车、电车站,消防机关门口两侧15m以内,繁杂街道、城市单行线、涵洞、窄道、陡坡以及规定禁止停车的地点,都不准停车。5.11行车中遇到缺水或机器过热时,应待机器温度自然降低后再加水,严禁244、熄火后即猛加冷水。5.12在维修保养时,严禁用铁刷和汽油擦洗机体和部件,以免发生火灾事故。5.13出车后,将车停在适当或指定地点,及时切断电源。冬季要将机体内的冷却水放尽,并认真做好收车后的清洁和保养检查工作。擦洗机体,清除轮胎上的污泥和石头。6.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6.1对使用的工具要经常检查,对搭脚手用的材料要合理堆放、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受损。6.2脚手用的立杆、横杆、横担、脚手板等,不得用腐朽、中空、虫蚀、干脆等竹木料,材料上的浮泥、油污均应处理干净。6.3立杆间距1.5m为宜,竹立杆间距一般在1.3m以内,一年以上工程立杆入土部分要涂防腐油。6.4埋杆上坑深度一般为70cm,视土质情况酌245、情增减,杆底部应垫砖石或绑十架,无法支垫应绑扫地杆,应防下沉和滑动。6.5搭双排脚手架,墙角处应绑角劲。无论单排或双排都要按规定绑剪刀撑和顶直杆,以防脚手倾斜。绑扎的铅丝要绞紧,绞棍要钉牢。6.6高空作业不得带手套操作,探身、抱、扛、绑扎递材料上下要栓绳传送,不得抛掷。6.7高空作业用的搬手、铁钎等工具要栓绳系牢,所用材料上下要检绳传送,不得抛掷。6.8脚手架宽度不小于1.5m,运输斜坡道(即马道)不小于2m,都要设置栏杆。斜坡道要有防滑措施,脚手板不得铺设探头板。6.9排脚手小横担要插入墙内12cm,禁止用独柱顶支的危险搭法。6.10较高的无法与墙联系的脚手架时,四周应拉缆风加以固定。6.1246、1大型脚手完工后,要由组长、工长验收后,方准使用。较大型脚手完工后,需经技术负责人、工长、安监人员验收后,方准使用。6.12架要经常检查。大风暴雨后,要及时检查架子和立柱有否空、歪、动、下沉等现象,以便及时修复。6.13脚手架时,工作区域不准站人和通过,多人在同一架上拆除时要密切联系,以防拆除他人站立部位,发生事故。6.14脚手架搭设时,卡件要卡牢,螺丝要扭紧,螺丝有滑丝、卡件有裂痕以及钢管有严重锈蚀影响安全强度的,不得使用。6.15拆脚手时,如遇电线碍事,应通知电工处理,架子工不得擅自拆除,架子架设与电线应保持规定的距离。6.16拆架子时,精神要集中,不准嬉戏玩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关247、节炎者不能从事高空作业。7.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7.1库管员7.1.1库管员须参加培训经考核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7.1.2保管员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进行验收,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收入库内存放:7.1.2.1有公安局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或其他规定手续;7.1.2.2爆破器材品种、数量和规定与证或单据相符;7.1.2.3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或仓库主任检验确认入库的爆破器材为合格品;7.1.2.4不明或可疑爆炸物和性能不详、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收入库内存放。7.1.3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内,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严禁混存。与爆破器材无关的工具和杂物不得存放库房。7.1.248、4爆破器材各仓库的储存量均不得超过设计容量。7.1.5仓库内爆破器材应堆放整齐,留有检查、清点、搬运爆破器材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小型仓库0.6m,大型仓库1.3m。爆破器材包装箱与墙距离宜大于0.4m。7.1.6存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箱和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6m,架上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和各种雷管箱不应叠放。7.1.7雷管箱应摆放在木架上,必须单层平放,下层箱面与上层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4cm,架宽不超过两箱的宽度,货架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20cm,其总高度不得超过1.6m。7.1.8库房内应经常测定温度、湿度,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7.1249、.9进入库房不应带烟火、关闭手机及其他引火物,不准抽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7.1.10进入库房和发放间严禁穿铁钉鞋和化纤衣服。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房间进行。7.1.11应按爆破器材的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销毁。7.1.12建立并认真填写爆破器材收发账、领用和退料单,逐项逐次登记,定期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7.1.13严格履行领退签字手续,对无“爆破员作业证”和无专用运输车辆牌证的人员有权拒接发给爆破器材。7.1.14搬运、装卸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7.1.15库房的消防设备、通讯设250、备、警报装置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7.1.16对退库的爆破器材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做到“三不退库”,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不退库;已加工好的起爆雷管、起爆药包不退库;夹带可疑物品或装置的爆炸物品不退库。7.1.17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以及其他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的当地公安机关。7.2押运员7.2.1押运员须参加培训经考核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7.2.2爆破器材押运员对所押运爆破器材的装、运、卸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7.2.3从外地运如本市的爆破器材,必须持有市公安局或省公安厅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7.2.4从爆破器材销售公司购买爆破器材,须持有市公安厅或辖区公安分251、局签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7.2.5从总库或分库分次提取爆破器材时,须持有总库或分库签发的提货单等有关凭证。7.2.6从仓库领取爆破器材,除了近距离、量少可用人工搬运外,其他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必须具备防盗、防火、放热、防雨、防潮、防静电等安全性能,经市公安局验收合格,并办理了专用车辆标志牌证。7.2.7押运员应督促司机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清除运输工具内一切杂物,禁止爆破器材与其他货物混装。7.2.8装卸爆破器材时押运员应在场监督,并仔细清点爆破器材的品种、数量。7.2.9禁止炸药与起爆器材同车运输。炸药或起爆器材只准放252、在密封车厢内,车门上锁。散装雷管只准放在车厢前角特制的雷管箱内,雷管箱内壁应衬软垫,雷管箱(盒)内的空隙部分,应用柔软材料填满。7.2.10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7.2.11运送雷管时,雷管箱必须平稳摆放在车厢里,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7.2.12装卸时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分层装卸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上一层。7.2.13炸药或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7.2.14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尽量在白天进行。遇雷雨或暴风雨时,严禁装卸爆破器材。7.2.15装卸或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关闭手机,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253、品。7.2.16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除司机和押运员外,其他人员不准乘坐。司机必须是熟悉所运爆破器材和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正式司机。7.2.17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在能见度良好时行驶速度不超过40kmh;在扬尘、起雾、暴风雨等能见度低时,行驶速度减半或停驶。7.2.18运输途中不得在民房或有人聚集的地方停留,运送工具与车辆之间应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上下山(坡)时,不少于300m。7.2.19遇有暴雨时车辆要停在远离村镇、工矿企业及建筑物的空旷地点。7.2.20用专用车辆领取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目的地。禁止乱停乱放,21、禁止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7.2.21爆破器材到达目的254、地后,应由受过安全培训,熟悉爆炸物品性能的人员搬运。爆破器材入库时,押运员必须如数将火工材料移交仓管员保管。7.2.22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或错领,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7.3爆破员7.3.1一般规定7.3.1.1爆破员须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7.3.1.2禁止穿着化纤衣服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7.3.1.3在潮湿或有水环境中使用的起爆管和起爆药,应作防潮防水处理;使用抗水炸药时,应对起爆器材作防水处理。7.3.1.4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7.3.1.4.1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7.3.1255、.4.2工作面支护损害;7.3.1.4.3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7.3.1.4.4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7.3.1.4.5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7.3.1.4.6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7.3.1.4.7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7.3.1.4.8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7.3.1.4.9光线不足或无照明;7.3.1.4.10未严格按本规则要求做好准备工作。7.3.2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须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7.3.3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迅速撤离危险256、区,且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岗哨,防止他人误入。7.3.4凭本单位领导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爆炸物品领料单到爆破器材仓库领取爆炸物品,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7.3.5每领用一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使用前应进行爆炸性能实验。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7.3.6领取爆破器材后应直接运送到爆破地点,运送工程必须确保爆炸物品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不爆炸事故和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事件。7.3.7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禁止一人同时运送炸药和雷管。一人一次运送爆破器材的数量,不准超过: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7.3.8起爆体、起爆药包或加工的起爆雷257、管,只准由爆破员携带运送。7.3.9爆破员应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意识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7.3.10严禁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内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起爆雷管和信号雷管。7.3.11应使用快刀切取导火索、导爆管和导爆索。7.3.12装配起爆管和信号雷管前,必须逐个检查雷管质量凡管体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歪斜者,严禁使用。雷管内有杂物,严禁用工具掏或嘴吹。只准用手指轻轻地弹出杂物。弹不出杂物的雷管,禁止使用。7.3.13应将导火索和导爆管有垂直面的一段轻轻插入雷管,不得旋转摩擦。金属壳雷管应采用安全紧口钳紧口,纸壳雷管应采用胶布捆扎紧口或附近金属箍圈后紧口。7.3.14加工好258、的起爆管与信号管应分开存放,信号管必须系上标记。7.3.15加工起爆药包应在爆破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深孔爆破和峒室爆破用的起爆药包,要在距离工作面至少50m以上的特定地点加工。加工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爆破需要量。7.3.16加工起爆药包时,需要木质或铜(铝)质锤子,在炸药卷(包)中心扎一个不小于雷管直径的孔,孔深应能将雷管全都插入,并用细绳将雷管与药卷(包)捆紧。7.3.17装药前应对峒室、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7.3.18使用木(或铜、铝)质炮棍装药。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7.3.19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质长杆处理。7.3.20装药现场259、严禁烟火,禁止用明火照明。7.3.21装药后必须保证足够的填塞长度和填塞质量。峒室、深孔和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7.3.22深孔爆破宜用孔边钻屑或石粉填塞,浅眼爆破宜用炮泥填塞,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7.3.23装药或填塞工作要十分小心,禁止捣固和冲击炸药及起爆药包,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7.3.24填塞时不得将导线、导爆管、导爆索拉得过紧,防止被按砸断、破损。7.3.25敷设非电起爆系统和电爆网络时,爆破员必须认真仔细,防止漏接、错接。7.3.26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7.3.27260、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爆破员应非常清楚警戒信号(音响信号和视觉信号)的意义,警戒范围的大小和警戒点应处于相邻警戒点视线范围之内。7.3.28地面爆破在危险区边界设置的警戒点,应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警戒点应处于相邻警戒点视线范围之内。7.3.29每次爆破应依次发出预告信号、起爆信号和解除警戒信号。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警戒人员从爆区由里向外清场,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在各警戒点设置警戒。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爆破工作领导人才能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第三次信261、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7.3.30只有爆破工作领导人发出起爆信号后,爆破员才能进行以下起爆工作:7.3.30.1导火索起爆法点燃信号线,依次进点炮;7.3.30.2电力起爆法打开起爆电源开关箱,将主线接入电源线的开关上或起爆器接线柱上;7.3.30.3导爆索或导爆管网路起爆法向主起爆线上联接起爆雷管。7.3.31爆破警戒时要鸣放警报器,警报器声响应在500m范围内(抛掷大爆破除外)都能清楚听到。7.3.32起爆点(站)应远离爆区,宜设坚固严密的人工掩体,其位置和方向262、应能防止飞石、空气冲击波、炮烟和边坡滑落、滚石的危害。7.3.33爆破后,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从最后炮响算起的等待时间不少于:7.3.33.1露天一般爆破5分钟;7.3.33.2露天一般爆破不能确认有无盲炮时15分钟;7.3.33.3地下爆破15分钟,且已充分通风吹散炮烟后;7.3.33.4洞室爆破15分钟。7.3.34爆破员检查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7.3.35各类盲炮的处理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7.3.36每次爆破后,爆263、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7.3.37爆破结束后,爆破员应将剩余爆破器材仔细清点,如数及时直接交回爆破器材仓库,中途不得在住地、商店等处停留。7.3.38露天爆破规定7.3.38.1在爆破危险区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应由有关部门和发包方组织各施工单位成立统一的爆破项目部,指挥爆破作业。各施工单位应建立起爆掩体,并采用远距离起爆。7.3.38.2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7.3.38.3松软岩石或砂矿床爆破后,应在爆区设置明显标志,并对空穴、陷坑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塌陷危险后,方准许恢复作业。7.3.38.4露天爆破需设避炮掩体时,掩体应设在冲击波危264、险范围之外并构筑坚固紧密,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通达避炮掩体的道路不应有任何障碍。7.3.39浅孔爆破安全规定7.3.39.1露天浅孔爆破宜采用台阶法爆破。7.3.39.2在台阶形成之前进行爆破应加大警戒范围。7.3.39.3采用导火索起爆或电雷管、非电导爆管雷秒延时起爆,应保证先爆炮孔不会显著改变后爆炮孔的最小抵抗线。否则应采用齐爆或毫秒延时爆破。7.3.39.4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为限。7.3.39.5在高坡和陡坡上不宜采用导火索点火起爆。7.3.39.6露天采区二次爆破,起爆前应将机械设备撤至安全地点。7.3.40验孔及装填7.3.40.1验孔时,应将孔口周围0.5265、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清除干净,孔口岩壁不稳者,应进行维护。7.3.40.2水孔应使用抗水爆破器材。7.3.40.3深孔验收标准是:孔深为0.5m,间距为0.3m,方位角和倾角为130;发现不合格时应酌情采取补孔、补钻、清孔、填塞孔等处理措施。7.3.40.4应采用电雷管、非电导爆雷管或导爆索起爆。7.3.40.5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在装药前应对第一排各钻孔的最小抵抗线进行测定,对形成反坡或有大裂隙的部位应考虑调整药量或间隔填塞。底盘抵抗线过大的部位,应进行清理,使其符合设计要求。7.3.40.6爆破员应按爆破设计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应自行增减药量或改变填塞长度;如确需调整,应征得现场爆破工程技266、术人员同意并作好变更记录。7.3.40.7在装药和填塞过程中,应保护好起爆网络;如发生装药阻塞,不应用钻杆捣捅药包。7.4安全员7.4.1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7.4.2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管理安全员对于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储存和爆破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7.4.3坚守岗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做到“四勤”(腿勤、眼勤、嘴勤、脑勤)、“四个到位”(走到位、检查到位、说到位、管到位)。7.4.4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以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作业,制止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7.4.5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或处理。7.4.6经常检267、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情况,尤其时各项安全设施如放火设备、防雷设施、通讯报警装置的完好情况。7.4.7对参与爆破器材装卸和直接或间接解除爆破器材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监督这些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7.4.8督促本单位采用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运送爆破器材,检查运输车辆的完好状况。7.4.9在本单位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协助本单位领导指定有关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等。7.4.10发现无证人员参加与爆破作业,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7.4.11发现爆破伤亡事故,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汇报,及时到现场调查了解,协助抢险救灾,保护好事故现场,以防事故扩大。第二百七十八条268、 关键岗位及一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1.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1.1钢筋笼搬运和堆放:1.1.1清除工作面的障碍物,施工区道路要畅通,并注意周围电线及其它设施。搬运较长钢筋和钢筋笼时,步调一致,起落要统一,机械吊运要密切配合统一指挥。1.1.2待加工和已加工好的钢筋都要按不同的规格型号分别堆放整齐,绑扎好的钢筋在排列整齐的同时,应标明尺寸及桩号。1.1.3钢筋堆放不得压在水管和电缆上,堆放时应采取防锈措施。1.2张拉和弯曲:1.2.1张拉前对钢丝绳、滑车夹具等要进行检查,机械要试运转,确属良好方能作业。1.2.2张拉时严禁行人进入张拉区,操作人员夹好钢筋后要退至侧向。1.2.3张拉中如遇停电,要立即拉269、闸断电,以防突然来电发生事故。工作完毕闸箱要断电上锁。切断、弯曲、对焊等工序都要遵守该条规定。1.2.4张拉时,夹运钢筋和机械操作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1.2.5卷扬机上设置安全防护挡板,操作人员站在挡板外侧,离开张拉危险区。非卷扬机操作人员不准随意开机和拨动机上的电闸电钮。1.2.6机械弯曲钢筋前要加油试车,工作中注意马达温度及其它部件情况,必要时停机降温和检修。1.2.7弯曲机只能弯曲所规定规格的钢筋,严禁超负荷使用机器。1.2.8人工弯曲的工作台要牢固平衡平稳,并有足够的宽度,弯时搬手要扣紧托平,用力不可过猛,以防“扳手”松脱伤人。1.3切断和对焊:1.3.1切断机不得断切超过该机规定直径270、的钢筋,不得断切超过刀片强度和烧红的钢筋,以保证机械安全。1.3.2切断机运转中不直接用手揩试刀口处,并防钢筋尾部甩动伤人。1.3.3对焊钢筋前应检查对焊机的地线、电压、冷却水、夹具和油眼油杯,戴上焊工手套,然后方可对焊。1.3.4工作中保持钳口清洁,注意冷却温度有否超过40C,必要时可停机冷却。1.3.5对焊机不能放置在易燃的棚子里,附近不准堆有易燃物,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具。1.3.6工作完毕清洁场地,保养机器。1.4钢筋绑扎1.4.1绑扎工作面的障碍物要进行清理,力求整洁。1.4.2高空作业上下人及运输材料用的爬梯、跑跳要稳固,根据材料情况考虑适当宽度,并应有防滑措施。1.4.3高空作业要271、遵守高空操作规程,根据具体情况系安全绳,带或设置栏杆。1.4.4绑扎单梁、横梁、圈梁时,要有一定宽度和牢固的脚手架,必要时可设栏杆或安全网。1.4.5多人抬放成品钢筋时,如桩、梁、板等,人员要配备得当,步调一致,统一指挥。以防发生压手、轧脚、扭腰等事故。1.4.6各工序进行操作时,都要穿带好规定的劳保用品。2.木工、模板工安全操作规程2.1木工房作业2.1.1锤、斧等带柄工具的把柄要用坚质木料做成,不得有裂纹、虫蛀、节疤等情况,并要安装牢固。2.1.2操斧砍料时,不准带手套,用斧子打眼要注意方向,放置时斧刃方要贴地,以防走路踢上。2.1.3刨料时,要将木料插牢在工作台上,防止滑动和摇摆。2.1272、.4工作台要放置平稳,多个工作台放置一起工作时,其间距不小于1.5m,以免干扰。2.1.5工房内木料及加工好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堆放整齐,刨花锯末每日下班前要清干净并堆到指定地点。2.1.6木工房内不准熬油、化胶和吸烟,即便是在其它房间里,也要做到火不熄灭,人不离开。2.1.7木工房内外要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2.2水上和高空作业2.2.1严格遵守水上和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2.2所用的搬手、斧子等工具、要用工具袋装载,锤斧等带柄工具要钻眼检绳,以防失手。2.2.3高空和水上作业应铺设脚手板,其宽度不小于60cm,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下层工作人员,要带安全帽。2.2.4两米以上作业,要系安全273、带或安全绳,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2.2.5水上作业,要了解和掌握气象,以便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2.6冬季施工要采取防滑措施,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使用手提灯要用安全电压。2.3安装和拆除工作:2.3.1装、拆模板应先检查工作面及运输道路,选定堆放地点,研究装、拆和运输方法,并按不同的规程分别堆放整齐。2.3.2搬运钢模板时,严禁将手指穿在螺丝眼内搬运。2.3.3用扒杆或起重机拆除大型模板时,要留部分拉杆或螺栓支撑作临时固定用,待绳钩受力后再拆除。作业范围禁止行人通过。2.3.4除天面板时,应采用分部拆除法,即拆除部分支撑,随即拆除部分模板,不274、准将全部支撑一次拆除,以免发生事故。2.3.5模板及木料上的钉子要及时安排拔除,对突出在混凝土钩件外的钉子要及时弯倒或铲除,以防划伤。2.3.6拆除中如遇电线、脚手架等障碍物,应通知有关工种进行处理,木工不得随意拆移。2.3.7模板安装,要按施工要求进行(指按模板设计要求),未经施工负责人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2.3.8不得用多孔、断裂、结疤严重以及腐朽之木料做模板及屋架的主要受力钩件。2.3.9不得在脚手架上、未凝固的混凝土梁、板上和已经绑好钢筋层上加工模板。2.3.10安装中的模板,在未安稳固时,不得中断作业,以防发生倒塌事故。2.3.11在有坡度的层面上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并不得穿塑料275、硬底鞋。2.3.12安装梁、架单件构件时,在未固定牢时,作业人员不得在上面行走通过。2.3.13参与拆除、安装大型模板的船、机、起重工等,应密切配合,听从统一指挥。3.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3.1搬移动仪器时要遵照测量有关规定,特别是在块石面上或泥泞上下陡坡道路上行走,注意防止滑倒造成伤人或损坏仪器等事故。3.2上打桩船配合打桩和安装测量时,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随时注意吊物和钢丝绳,以防伤人。3.3登高施测时,必须遵照高空作业有关规定,并系好安全带。4.砌石工安全操作规程4.1坑沟上面堆放的材料的数量与沟边的距离,要严格遵守施工要求的规定,不得随意增加数量和变化位置,以免造成塌方。4.2在276、基坑底作业时,要随时观察坑壁情况,如有塌方迹象,采取有效措施后再行施工。4.3向基坑供应石头时,要用料槽溜放后用吊车吊送,有人作业严禁乱抛。4.4运料道路要畅通,脚手架要牢固,所用的跳板要有一定的强度和宽度,并有防滑措施。4.5经常检查所使用的工具,锤把要坚韧牢固锤顶、钢钎卷边严重损坏以及锤顶有裂纹不得使用。4.6打石要向着无人处,确因工作面窄,又抢水位无法避让时,可用脚挡着打。4.7不得在砌好的斜坡上加工石料,砌较重块石时,不准用手伸进石下安砌,要用撬棍撬着垫砌。4.8浆砌滚石及挡土墙,每次砌体高度不得超过1米(如气温高、凝固快、可酌情增高)4.9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5.混凝土工安全操277、作规程5.1工作前检查混凝土运送工具、设备、道路、脚手架及模板是否牢固,信道平台是否良好,仓面四周是否有工具或其它对象。5.2仓内工作要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备、严禁使用高压手提灯。5.3皮带机输送混凝土所挂漏斗、象鼻等应联结牢固可靠,防止脱落伤人。5.4用吊罐装载混凝土前,要检查斗门是否关严,钩环是否有断裂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凑合使用。5.5吊罐装载混凝土时,扒杆旋转区域不得有人通过或停留,指挥人员应注意自己的位置是否合适,防止吊斗起吊时碰伤。卸混凝土时,吊罐距离漏斗不宜过高以防冲力过大发生事故,开斗时注意防止斗门拉杆夹手。5.6吊罐装车应用拉环拉罐,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吊罐脚。分278、灰工作人员应待车上混凝土卸完后,方能进行分灰作业。5.7采用车辆运输,卸混凝土时,分灰工作人员应待车上混凝土卸完后,方能进行分灰作业。5.8混凝土入仓前,由指挥人员进行指挥,使上下人员作好准备后方可下灰,以防伤人。5.9混凝土振捣前,应检查振捣器的线路、开关等安装是否妥善,振捣器安装等是否牢固,软轴联结有无松动现象,是否正转,放位置要稳妥牢固。5.10振捣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马达及软轴的温度,超过60C或烫手时,不准继续使用。5.11振捣器设有接地线、传动部分没有防护罩不准使用,软轴外表严重磨损或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停止使用。5.12移动振捣器、安装或更换软轴及排除故障时,应将电源切断方准操作279、。5.13振捣器间歇或发生故障,应立即切电源,拔出振捣器。施工遇到下雨时,应将马达及闸盖好,防止受潮漏电。5.14电源线不得压在脚手板下或在混凝土上拖拉,振捣器移动或提高时,严禁使用本身电线吊运。5.15混凝土入仓或掺块石时,应先与振捣人员联系,等振捣人员将软轴放好,躲到安全地点方可下料。5.16交接班时,应将振捣器使用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作好交底工作。5.17混凝土浇灌完毕后,应将软轴卸下清理干净,将马达、软轴好坏进行分类,分别送回指定地点存放。5.18混凝土养护时,应先检查脚手板、扶梯及水管接头等是否安全可靠。胶铁管横穿马路时要挖埋设或采取保护措施,空间穿过时,要保证车辆的净空,明管不得与280、电线、电缆挨近铺设,在电线附近养护混凝土时,严禁用喷枪高射养护。5.19接管和提运自动喷水器时,要关好闸门,在水上和船上养护时操作人员要穿好救生衣,并遵守水上安全操作规定。5.20加配水泥、化学剂,振捣和分灰等操作人员都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6.内燃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6.1修理各种机械时,首先要了解机械的性能、作用及各机件的技术要求,以便作各方面的准备。6.2修前要明确主修人,制定修理方案,安排拆卸顺序,准备使用工具及设备,指定拆卸部件存放地点。6.3装卸螺帽和螺栓时要用搬手或套筒搬手,不准使用克丝钳装卸。6.4手锤柄要安装牢固,锤头、锤柄有裂痕的不得使用,锤顶不得有油脂。6.5使用小直径的丝281、功和钻头时,要垂直均匀用力,以免损坏工具和工件。6.6使用电钻时,要戴绝缘手套,并要有接地线,工作手提灯电压不准超过24V。6.7修理车辆机械要架垫稳固,千斤顶不得长时间支撑车辆,在未垫牢之前,严禁进入车底检修或拆卸部件。6.8修理车辆时严禁起动发动机,并应挂有“车辆严禁发动的牌子”。6.9拆卸的机件不得随地乱放,应放在钢盘、木箱或架子上,分类为:能用、需修、更换三类,并应标记,以便识别。6.10装卸缸体、变速箱、差连器等机器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掉进螺帽等杂物。6.11机器运转时要有专人指挥,先检查有否障碍物、冷却水、润滑油是否良好,先用手盘数转后,再发动试车。6.12清洗机器另部件的油盘,要离282、火炉一定距离,使用汽油要距5m以外。6.13车间的机械设备如:高空油泵校正台、喷油器试验台、搪缸机等要有专人保管,并定期检修和保养。6.14工作时,不得赤膊、赤脚和穿拖鞋,高空和船上作业要特别注意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7.材料工安全操作规程7.1材料库内禁止吸烟,库内电器设备必须完善,不得产生火花,要经常检查库房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并熟悉使用消防设备,作好防火工作。7.2必须按材料的性能分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合存放。氧气瓶不准和电石、汽油、酒精、香蕉水、苯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入在一起。7.3装有氧气的氧气瓶不可受太阳直射或者接近火原,氧气瓶要保持清洁,不得沾有油污。7.4搬运氧气283、瓶要上紧安全罩,手和手套不得沾油汛,要小心轻放,不许抛卸,不准在地上滚运。7.5电石必须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之处,切忌水淋和受潮。7.6有毒及腐蚀物品,必须做好标志,妥善保管,以免中毒及腐蚀。有毒物资必须严格执行收发保管制度。7.7易爆物品,必须分别放于专门的储存地点,离其它仓库和工棚有相当的距离,严格做好保卫和防火工作。7.8油库必须距明火作业地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仓库严禁明火,开桶时要用钣手,不准用锤敲,以免冲击发生火灾。7.9对于自然物品,应放在通风良好的温度较低处,并经常进行检查,在仓库保管时间不宜久。7.10仓库内要留有足够的信道,并必须畅通无阻。7.11夏天搬运沥青必须穿戴防护用品284、(手套、口罩等)以免中毒。7.12硫酸、盐酸等烈性物资,事先必须检查包装品及所用工具是否牢固可靠,注意轻搬轻放。7.13材料人员必须熟知易燃、易爆以及其它物品、材料的性能及保管和运输方法,以便做到严格掌握。第二百七十九条 危险作业环境安全操作规程1.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如下:高处作业高度级、 别禁区围栏(墙)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25m一级24m515m二级36m1530m三级48m30m以上四级(特级)510m1.2强风(即风力六级及以上,风速大于等于10.8ms)、异温(高、低温)、冰冻、雪天、285、雨天、夜间、带电、悬空、抢救等情况下的高处作业称特殊高处作业。凡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1.3高处作业的地面应划出禁区(警界区),加设围栏(墙),并在作业区不同的位置悬挂有关的安全警示标志。1.4禁区(警戒区)围栏(墙)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见上表,任何人不准在禁区(警戒区)内休息或长时间逗留,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禁区(警戒区)逗留或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防止高空坠落。1.5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应在作业区醒目处悬挂标记,写明级别种类和技术安全措施。在作业区入口处悬挂有关标志牌,或危险信号旗,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意安全。1.6凡患有癫痫病、精神病、高血压、贫血病、动脉硬286、化、器质性心脏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者,禁止上岗作业。1.7进行高空作业前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7.1作业负责人(技术员、班组长)要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各种工具和防护用具、机电和其它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直至确认安全可靠,才能开始作业。1.7.2作业人员必须作好上岗前的一切准备,检查脚手架和所用的工具、设施、安全用具等,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准备好安全带,裤脚口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底、硬底鞋。1.7.3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必须有保证安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岗责任人和专职监护人。一般情况下,禁止在露天进行强风(六级以上大风)的特殊高处作业。1.287、7.4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1.8建筑施工靠近低压电源线路时,应距离低压电线至少2m,在2m以内时,应采取绝缘防护措施。距离10Kv线路至少应在5m以外,否则应采取绝缘屏护及防止误触电事故的措施。禁止在高压线附近作业。1.9高处作业人员在上下时,不得乘坐货梯和非载人的吊笼,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投掷任何物件。不准将易滚、易滑的物件堆放在脚手架上,工具、材料要放平稳牢固。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构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1.10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设施。111当需要在石棉瓦等轻288、型屋面工作时,必须采取安全行走的技术措施,如铺设木板、跳板并加护绳等,在屋面下部增加安全网和安全带,不准在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冒险踩踏。1.12无论任何情况,都不得在没有护栏、脚手板等可靠防护的环境下工作或通行,严禁坐在高处的无遮拦处休息。1.13脚手架荷载不准超过标准规范要求,禁止多人集中在一块脚手板上作业。在超过3m长的铺板上,如果中间没有支撑,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1.14进行高处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的易燃易爆品。若在锅炉、压力容器、金属构件、大中型产品工件等处作业高度大于等于2m时,必须搭设活动梯台、平台及防护拦网,禁止在无防护技术措施情况下登高作业。1.15通往289、搞出作业场所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不得有泥砂、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施工负责人会同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1.16使用的各种梯子必须符合GB7059186、GB7059286、GB7059386标准规定,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塔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可靠。1.17在高空、悬空作业的部位,作业人员可能发生坠落的危险时,必须系挂安全带。使用的各种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585标准,安全带不能低挂高用、不能不栓保险扣、不能栓在不牢靠的活动部件,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检查安全带的完好性,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防止安全带被电焊火花灼伤、被锋利的物290、件磨损失效。1.18高空作业时,为防止作业人员从高空坠落或高空作业可能坠落的物件伤害下部的人员、设备等,高空作业必须挂安全网。安全网的质量标准和现场配备标准必须符合GB572597标准。2.高温酷暑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1夏季露天作业的施工现场,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可采用活动布幕和搭盖凉棚等安全措施,以减少作业人员的太阳辐射度。2.2夏季温度较高期间,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劳动作业时间,在气温较高的条件下,早晚工作、中午休息,尽可能白天干“凉活”,夜间干“热活”,避开高温时间作业。2.3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在露天气温较高条件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护工作服,不准赤上身、赤脚作业,以防止太291、阳辐射度。2.4在夏季施工作业期间,要加强清凉饮料供应管理工作,改善职工的伙食和住宿条件,清凉饮料要专人负责,供应到位,防止污染,保障清凉饮料清洁卫生,防止清凉饮料变质。2.5在夏季施工作业时间,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2.6如果发生重症中暑,应立即采取急救治疗或送当地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组织调查中暑原因,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性中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旱夏季施工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3.低温冰冻作业安全操作规程3.1专职安全员负责收听天气预报,公布于众。预报有寒潮到来,及时向领导汇报,通报项目部、各生产班组。3.2寒潮到来会形成大风,在防寒、防冻、防滑的同时,要做好防292、风安全防范工作,防风安全措施按照该工程 “施工现场防风应急预案”执行。3.3在寒潮期间,会出现霜雪结冰,必须把作业面打扫干净,如有结冰,必须铺设麻袋、草袋等防滑物,视为安全时,才能进行施工生产作业。3.4对施工现场使用的立梯、扶梯、斜梯、跳板、栏杆等供给施工作业人员通行的通道、作业面,在寒潮期间要设置防滑措施,比如绑匝草索;要经常进行检查和清理保持防滑设施整洁。3.5施工现场使用的工程机械、机动车辆在入冬以前,对循环水进行检查,检查防冰液是否失效或不足,使用水质是否清洁,在寒潮期间,每天下午下班以前放循环水,预防损坏水箱及汽缸,造成机损事故,影响施工生产。3.6在寒潮期间,如有结冰雨雪情况,道293、路比较滑,机动车辆必须做好防滑安全措施,在机动车辆后轮胎系好防滑链条,控制车速,保障安全行驶。3.7进入冬季施工生产前,施工现场的供水管道,消防器材等要提前做好保暖防冻措施,保障正常供水,保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保证施工生产的需要。3.8凡在暴雨以及浓雾天气、因视线不良,应停止作业,并做雾雨后的防滑安全防范工作。3.9冬季防护物资及用品要及时购置。4.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4.1立体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应对危险作业范围予以明确,并做出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作业的范围、作业程序、人员配合的问题、危险点的情况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4.2当立体交叉作业过294、程中出现模板拆除、脚手架拆除等作业时,还应该对危险作业范围进行围圈,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4.3立体交叉作业过程中应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统一协调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情况发生。4.4作业过程中,各层间出现上下交叉作业时,不能在同一垂直方向上进行操作,下层的作业位置必须在上层高度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外。4.5当下层作业位置在上层高度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内时,则应在上下作业层之间设置隔离层,隔离层应采用木脚手板或其它坚固材料搭设,必须保证上层作业面坠落的物体不能击穿此隔离层,隔离层的搭设、支护应牢靠,在外力突然作用时不至于垮塌,且其高度不影响下层作业的高度范围。4.6各交叉作业295、层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紧扣帽绳的绳带,存在高处坠落危险的人员应系好安全带。4.7各层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各层的指挥号令不能相互影响,造成混淆,作业人员应随时保持警惕,对意外情况应能及时作出判断和反应。4.8上层作业时,不能随意向下方丢弃杂物、构件,应在集中的地方堆放杂物,并及时清运处理,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物料袋,以便零散物件随身带走。4.9上层有起重作业时,起吊物件必须绑扎固定,必要时以绳索予以牵引固定,防止随风摇摆,碰撞其它固定构件,严格遵守起重作业操作规程,起重物件严禁越过下层作业人员头顶。4.10遇到6级以上大风、雨雪天气、浓雾、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严禁进行立体交叉作业。第二百八296、十条 各类设备操作规程1.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1.1一般场所应选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1.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1.3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类手持电动工具;若选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1.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297、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线、花线。1.5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类、碱类的砂轮不得使用。受潮的砂轮片,不得自行烘干使用。砂轮与接盘软垫应安装稳妥、螺帽不得过紧。1.6作业前必须检查:1.6.1外亮、手柄应无裂缝、破损;1.6.2保护接零连接应正确、牢固可靠、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应正常、并注意开关的操作方法;1.6.3电气保护装置良好、可靠、机械防护装置齐全。1.7启动后空运转检查工具运转应灵活无阻。1.8手持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必须装有机玻璃罩,操作时,加力要平衡,不得用力过猛。1.9严禁超负荷使用,随时注意声音、升温,发现异常应298、立即停机检查,作业时间过长,温度升高时,应停机待自然冷却后再进行作业。1.10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砂轮,发现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理更换后再行作业。1.11机具运转时不得撒手。1.12使用电钻注意事项:1.12.1钻头应顶在工件上再打钻,不得空打和顶死;1.12.2钻孔时应避开混泥土中的钢筋;1.12.3必须垂直地顶在工件上,不得在钻孔中晃动;1.12.4使用直径25毫米以上地冲击电钻,作业场地周围应设护栏。在地面以上操作应有稳固的平台。1.13使用角磨光机注意砂轮的安全线速度为80米/分,作磨削时应使砂轮与工作面保持1530度的倾斜位置。作切割时砂轮不得倾斜。2.交流电焊机299、安全操作规程2.1应注意初、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初、次级接线处必须装有防护罩。2.2次级抽头联接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它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接线柱处均有保护罩。2.3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2.4焊接时,焊接合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2.5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2.6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2300、.7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的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胶料的容器内焊接。2.8焊接预热件时,应设挡板隔离预热焊件发出的辐射热。2.9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2.10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2.11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得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铁轨上,绝缘应良好,机壳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2.12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301、,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2.13长期停电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用摇表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2.14焊钳应与把手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脸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2.15在负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升温,如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2.16施焊现场的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2.17移动电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汉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2.18作业结束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消除焊接余热后,切断电源,锁好闸葙,方可离开。3302、.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3.1进行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3.2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闭阀门的搬手上均不得沾染油污。3.3氧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宜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严禁用塔吊或其它吊车直接吊运氧气或乙炔瓶。3.4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3.5氧气瓶与乙炔瓶储存和使用时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割炬(焊炬)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3.6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303、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3.7工作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跑尽后再行拆卸修理。3.8氧气胶管,外径18毫米,应能承受20千克气压,各项性能应符合GB255081氧气胶管的规定;乙炔胶管,外径16毫米,应能承受5千克气压,各项性能应符合GB255181乙炔胶管的规定。3.9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拆弯胶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气阀门,停止供气。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弯抓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将火熄。3.10未经压力试验的胶管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3.11不得将胶管放在高温管道和304、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对象压在胶管上,更不得将胶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胶管经过车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3.12氧气瓶使用时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须立放使用。立放的气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3.13不得将胶管背在背上操作。割(焊)炬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3.14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氧气瓶、乙炔瓶,拆下氧气表、乙炔表,拧上气瓶安全帽。3.15作业结束后,应将胶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的地方,减压阀和气压表应放在工具箱内。3.16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操作地点及周围,确认无起火险后,方可离开。3.17对有压力或易燃易爆物品气割前必须经技术人员采取有效安全措施305、后,方可进行,否则严禁擅自进行气割作业。4.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4.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4.2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4.3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及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装后确认正常方可作业。4.4操作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4.5作业中,严禁更换新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整等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4.6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4.7严306、禁在弯曲钢筋作业半径内的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4.8维修保养或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拉闸断电后进行。5.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5.1接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5.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检查齿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5.3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方可操作。5.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断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握紧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5.5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307、5.6切断短料时。靠近刀片的手和刀片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毫米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毫米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断头压住或夹牢。5.7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消除附件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刀口附件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5.8发现故障或维修保养停机,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作业后用钢筋清除切刀间的杂物,并拉闸锁上电箱。6.钢筋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6.1作业前应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是否灵活,夹具应牢固,确认正常方可施焊。6.2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6.3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拧紧,冷却水温度不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气308、温调节。6.4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直支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6.5闪光区应设阻燃的挡板,焊接时其它人员不得入内。7.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7.1泵送设备放置应与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7.2水平泵送的管道敷设线路应合理,管道与管道支撑必须紧固可靠,管道接头处应密封可靠。7.3严禁将垂直管道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架设的前端装接长度不少于10m的水平管,水平管近泵处应装逆止阀。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下端应装接一段水平管,其长度至少是倾斜高低差的五倍,否则应采用弯管等办法,增大阻力。如倾斜度较大,必要时,应在坡道上端装置排气活阀,以利排气。7.4砂石粒径、309、水泥标号及配合比应满足泵机可泵机要求。泵送时,料斗内的物料应高于吸入口高度,防止吸入空气伤人。7.5风力大于六级以上时,泵车不得使用布料杆。天气炎热时应用湿麻袋、湿草包等遮盖管路。7.6泵送设备的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同时使用,轮胎应楔紧。冷却水供应正常,水箱应储满清水,料斗内应无杂物,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7.7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7.8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选塞等均应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应正常无泄漏。7.9准备好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作业前,必须先用按规定配制的水泥砂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7.10支腿应全310、部伸出并支固,未支固前不得启动布料杆。布料杆升离支架后方可回转。布料杆伸出时应按顺序进行。严禁用布料杆起吊或拖拉对象。7.11当布料杆处于全伸状态时,严禁移动车身。作业中需要移动时,应将上段布料杆折迭固定,移动速度不超过10km/h。布料杆不得使用超过规定直径的配管,装接的软管应系防脱安全绳带。7.12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及时调整或处理。如出现输送管道堵塞时,应进行反泵使混泥土返回料斗,必要时应拆管排除堵塞。7.13泵送工作应连续作业,必须暂停时应隔510分钟(冬季35分)泵送一次。如停止较长时间再泵送时,应反泵一、二次,然后正泵送料。泵送时料斗内应保持一定量的混泥土,不得311、吸空。7.14应保持水箱内储满清水,发现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及时检查处理。7.15泵送系统受压力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液压系统的安全阀不得任意调整,蓄能器只能充入氮气。7.16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泥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冲洗。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管道出口端前方10m内不得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粒。7.17严禁用压缩空气冲洗布料杆配置。布料杆的折迭收缩应按顺序进行。7.18将两侧活塞运转到清洗室,并涂上润滑油。7.19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卸荷。8.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1塔吊31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塔吊的性能、结构和维修保养规程,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经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8.2塔吊操作人员应熟悉本机的构造和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养规程,必须符合高空作业条件。8.3操作人员在上下塔吊的过程中,应经常检视连接螺栓、销轴和附着装置。若有松动,应立即紧固。 8.4操作前,应检查行驶轨道有无障碍物、基础有无下沉现象,接地是否良好,接地电阻是否在规范以内。8.5操作前,应对吊索具及电源线路,安全装置进行检查,按规定给各机构加注润滑脂,8.6合上电源开关后,应先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是否漏电,确认正常后,方可登机作业。8.7合上操作室主开关前,应检查所有控制器是否在“313、零位”。合上主开关后,应检查电压表指示是否正常。空车试运转,检查起升、横移、回转、行走等机构和制动装置工作是否正常、安全、可靠,各类仪表显示是否正常,各处限位开关工作是否灵敏、可靠。8.8对重物进行试吊,试吊高度为0.5米,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开工。起吊重量必须符合规定,严禁超载和斜拉、歪吊。机械不准带病运转,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报告有关部门待修复后方可使用,保证塔机正常运转。8.9工作时,塔吊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集中精力,按规定的信号和手势进行联系。操作人员和指挥负责人应共同遵守“十不吊”的原则。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若指挥人员发出错误信号或违规指挥,操作人员可以拒绝执行。8.10操纵控制器时,应先从零位开始逐级进行,不得越级。改变电机转向时,应先将控制器回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逆向运转。禁止直接变换电机转向。8.11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准看阅书报,不准脱离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酒后操作。机组人员应经常检查塔机(塔身标准节及其他关键部位)螺栓防止松动,如有松动应立即停机紧固后方可继续使用。8.12塔吊行